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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75-萬州區萬一中至駙馬片區庫岸及消落區綜合整治工程質量檢測技術方案目錄TOC\o"1-3"\f\u1項目概況 -1-2檢測目的 -1-3檢測依據 -1-4工作方案 -4-4.1材料檢測 -4-4.1.1檢測目的 -4-4.1.2檢測方法 -5-4.2基樁聲測法檢測 -63-4.2.1檢測對象 -63-4.2.2檢測內容及目的 -64-4.2.3檢測設備 -64-4.2.4檢測原理 -65-4.2.5檢測方法和措施 -66-4.2.6樁身混凝土強度要求 -66-4.2.7現場檢測 -67-4.2.8資料分析及基樁質量評判 -67-4.2.9提供的結果及提交檢測報告時間 -67-4.3地基基礎檢測方法 -68-4.3.1重型動力觸探檢測 -68-4.3.2平板載荷試驗 -70-4.3.3錨桿抗拔檢測 -73-4.4孔道摩阻試驗 -77-4.4.1檢測對象 -77-4.4.2試驗目的 -78-4.4.3主要測試儀器 -78-4.4.4試驗原理 -78-4.4.5試驗方法 -79-4.4.6試驗結果 -80-4.5鋼結構焊縫超聲波探傷 -82-4.5.1檢測對象 -82-4.5.2檢測目的 -83-4.5.3檢測設備測試參數 -83-4.5.4測試方法 -83-4.5.5檢測結果評價方法 -84-4.6鋼結構涂層厚度檢測 -85-4.6.1檢測對象 -85-4.6.2測點布置 -86-4.63測試參數 -86-4.6.4測試方法 -86-4.6.5檢測結果評價方法 -87-4.7靜力荷載試驗 -87-4.7.1連續梁橋靜力荷載試驗(穿古洞大橋、駙馬油庫大橋) -87-4.7.2拱橋靜力荷載試驗(恒太河大橋) -92-4.7.3斜拉橋靜力荷載試驗(雙溪鋪大橋) -98-4.7.4檢測結果評價方法 -103-4.8橋梁動力荷載試驗檢測方法 -104-4.8.1試驗目的 -104-4.8.2測試內容 -105-4.8.3測試儀器 -105-4.8.4試驗內容 -105-4.8.5測點布設 -106-4.8.6測試方法 -107-4.8.7檢測結果評價方法 -110-4.9混凝土排水管閉水試驗 -110-4.9.1檢測對象 -110-4.9.2主要材料 -111-4.9.3閉水試驗應具備條件 -111-4.9.4閉水試驗程序 -111-4.9.5閉水試驗方法 -112-4.10市政管網施工質量檢測 -113-4.10.1檢測對象 -113-4.10.2一般規定 -113-4.10.3檢測設備 -114-4.11橋梁錨下有效預應力檢測 -118-4.11.1檢測對象 -118-4.11.2檢測依據和目的 -119-4.11.3檢測設備 -119-4.11.4檢測方法 -119-4.11.5檢測評定指標及抽檢頻率 -120-4.11.6檢測作業細則 -120-4.11.7重點抽檢部位 -121-4.11.8檢測工作流程 -121-4.11.9檢測報告 -122-4.11.10不合格處理措施 -123-4.12主要設備投入情況 -123-4.13項目實施組織 -124-4.13.1項目組織機構 -124-4.13.2崗位職責 -125-4.14質量保證措施及檢測安全保證措施 -126-4.14.1質量目標、方針、原則及體系 -126-4.14.2質量保證措施 -129-4.14.3安全生產目標、依據、方針及體系 -136-4.14.4檢測安全保證措施 -137-4.14.5檢測安全應急預案 -148-5工程量清單 -149-1項目概況建設地點:萬州區江北區工程規模:萬一中至駙馬片區沿線庫岸及消落區整治工程(不含水利工程檢測),工程市政道路總長約5.222km(按道路里程計列,不含高速公路連接線里程)。檢測周期:本次招標范圍內的檢測與施工工期同步(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竣工完畢,并將全部成果交招標人驗收)。(4)檢測范圍:對萬州區萬一中至駙馬片區庫岸及消落區綜合整治工程質量檢測按法律法規、工程驗收規范及建設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規定,進行一般試驗檢測、專項試驗檢測、特殊試驗檢測(不含水利工程檢測);①一般試驗檢測項目(包括:對工程材料、構件、建筑安裝物、半成品、成品進行的一般質量檢測和試驗等項目);②專項試驗檢測項目(包括:路基彎沉值試驗、路面彎沉值試驗、橋梁支座工程、橋梁荷載試驗、錨固試驗、樁基檢測、錨桿抗拔檢驗、錨索預應力檢測、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項目以及施工單位實施的管網遷改土建部分、永久性管網保護土建部分);③特殊試驗檢測項目(包括:有效預應力檢測、耐久性檢測等項目)。2檢測目的對重慶市萬州區萬一中至駙馬片區沿線庫岸及消落區整治工程(不含水利工程檢測),工程市政道路總長約5.222km(按道路里程計列,不含高速公路連接線里程)范圍內道路工程、橋梁工程、邊坡等單位工程進行全過程質量檢測,科學、真實地反映工程的建設質量。3檢測依據鋼筋混凝土用鋼第1部分:熱軋光圓鋼筋》(GB∕T1499.1-2017)《鋼筋混凝土用鋼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GB∕T1499.2-2018)《金屬材料拉伸試驗第1部分:室溫試驗方法》(GB/T228.1-2010)《鋼筋混凝土用鋼材試驗方法》(GB/T28900-2012)《金屬材料彎曲試驗方法》(GB/T232-2010)《碳素結構鋼》(GB/T700-2006)《鋼筋焊接接頭試驗方法標準》(JGJ/T27-2014)《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18-2012)《鋼筋機械連接技術規程》(JGJ107-2016)《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絞線》(GB/T5224-2014)《預應力混凝土橋梁用塑料波紋管》(JT/T529-2016)《預應力混凝土用金屬波紋管》(JG/T225-2020)《預應力筋用錨具、夾具和連接器》(GB/T14370-201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JGJ55-2011)《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試驗方法標準》(GB/T50080-2016)《混凝土物理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標準》(GB/T50081-2019)《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標準》(GB/T50082-2009)《混凝土外加劑》(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劑勻質性試驗方法》(GB/T8077-2012)《通用硅酸鹽水泥》(GB175-2007)《水泥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安定性檢驗方法》(GB/T1346-2011)《水泥比表面積測定方法勃氏法》(GB/T8074-2008)《水泥細度檢驗方法篩析法》(GB/T1345-2005)《水泥膠砂強度檢驗方法(ISO法)》(GB/T17671-1999)《水泥化學分析方法》(GB/T176-2017)《用于水泥、砂漿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爐礦渣粉》(GB/T18046-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17)《砌筑砂漿配合比設計規程》(JGJ/T98-2010)《建筑砂漿基本性能試驗方法標準》(JGJ/T70-2009)《建設用砂》(GB/T14684-2011)《建設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公路工程巖石試驗規程》(JTGE41-2005)《混凝土用水標準》(JGJ63-2006)《公路橋梁板式橡膠支座》(JT/T4-2019)《公路橋梁盆式支座》(JT/T391-2019)《建筑地基處理技術規范》(JGJ79-2012)《建筑地基基礎檢測技術規范》(DBJ50/T-136-2012)《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范》(GB50330-2013)《建筑基樁檢測技術規范》(JGJ106-2014)《重慶市建筑樁基礎設計與施工驗收規范》(DBJ50-200-2014)《公路工程基樁動測技術規程》(JTG/TF81-01-2004)《巖土錨桿(索)技術規程》(CECS22:2005)《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建筑樁基技術規范》(JGJ94-2008)《建筑變形測量規范》(JGJ8-2016)《工程測量規范》(GB50026-2007)《城市橋梁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CJJ2-2008)《城鎮道路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CJJ1-2008)《城市橋梁養護技術標準》(CJJ99-2017)《城市橋梁檢測與評定技術規范》(CJJ/T233-2015)《重慶城市橋梁荷載試驗管理暫行辦法》《公路橋梁承載能力檢測評定規程》(JTG/TJ21-2011)《公路鋼筋混凝土及預應力混凝土橋涵設計規范》(JTG3362-2018)《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第一冊土建工程》(JTGF80/1-2017)《關于印發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交公路發[2010]65號)《\o"混凝土中鋼筋檢測技術規程(JGJ-T152-2008)"混凝土中鋼筋檢測技術標準》(JGJ/T152-2019)《鋼結構現場檢測技術標準》(GB/T50621-2010)《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GB50205-2020)《鋼結構焊接規范》(GB50661-2011)《焊縫無損檢測超聲檢測技術檢測等級和評定》(GB/T11345-2013)《焊縫無損檢測焊縫磁粉檢測驗收等級》(GB/T26952-2011)《鋼結構用高強度大六角頭螺栓、大六角螺母、墊圈技術條件》(GB/T1231-2006)《鐵路鋼橋保護涂裝及涂料供貨技術條件》(Q/CR730-2019)《無損檢測磁粉檢測第1部分:總則》(GB/T15822.1-2005)《無損檢測磁粉檢測第2部分:檢測介質》(GB/T15822.2-2005)《無損檢測磁粉檢測第3部分:設備》(GB/T15822.3-2005)《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2008)《城鎮排水管道檢測與評估技術規程》(CJJ181-2012)《重慶市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預應力施工質量驗收規范》(DBJ50/T-134-2017)《公路工程瀝青及瀝青混合料試驗規程》(JTGE20-2011)《公路土工試驗規程》(JTGE40-2007)《公路工程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試驗規程》(JTGE51-2009)《混凝土耐久性檢驗評定標準》(JGJ/T193-2009)《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18-2012)《水工瀝青混凝土試驗規程》(DL/T5362-2006)《瀝青針入度試驗儀》(JT/T653-2015)《瀝青延度試驗儀》(JT/T849-2013)《瀝青黏韌性試驗儀》(JT/T942-2014)《瀝青混合料馬歇爾擊實儀》(JJG(交通)065-2016)《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JTG3450-2019)《混凝土結構現場檢測技術標準》(GB/T50784-2013)《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試驗方法標準》(GB/T50080-2016)《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15)《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50164-2011)《粉煤灰混凝土應用技術規范》(GB/T50146-2014)《巖土錨桿與噴射混凝土支護工程技術規范》(GB50086-2015)《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GB12952-2011)設計圖紙、相關標準規范。4工作方案4.1材料檢測本項目主要涉及到的材料檢測主要為水泥、砂石、礦物摻合料、外加劑、鋼筋原材、鋼筋接頭、結構鋼、橋梁支座、波紋管、鋼絞線、灌漿料、錨具夾片、道路瀝青、瀝青混合料、水穩層相關材料以及橋梁總體、附屬工程、交通工程相關材料。4.1.1檢測目的工程結構由建筑材料組成,建筑結構的使用功能、使用壽命和安全由材料的工程性能、耐久性以及結構設計、施工等決定,材料必須在檢驗合格后才能進場使用,材料的優劣直接影響工程質量、整體費用和施工進度,故必須做好材料檢測,把好第一關。建筑材料作為工程建設主體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保證工程施工質量、施工進度、費用中具有重要作用。故為確保該項目施工質量,以實現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動態監測,開展材料檢測工作具有重要意義。4.1.2檢測方法本項目主要為橋梁工程,涉及到的材料類型、檢測項目眾多,無法做到完全兼顧,故針對常規材料的主要質量控制檢測項目進行說明。混凝土抗壓強度根據《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T50024-2015規定混凝土的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評定混凝土抗壓強度應以28d齡期的試件為準,試件3個為一組。用于檢驗混凝土強度的試件應在澆筑地點隨機抽取。對同一配合比:每拌制100盤且不超過100m3時,取樣不得少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盤時,取樣不得少于一次;連續澆筑超過1000m3時,每200m3取樣不得少于1次;每樓層取樣不得少于1次;每次取樣應至少留置1組試件。(1)儀器設備:壓力機或萬能試驗機等,如下圖所示。壓力機性能要求:測量精度為±1%,試件破壞荷載應大于壓力機全量程的20%且小于壓力機全量程的80%。同時應具有加荷速度指示裝置或加荷速度控制裝置。試驗壓力機(2)標準試件的形狀與尺寸要求:試件相鄰面的夾角為900,其公差不得超過0.50。試件各邊長的尺寸的公差不得超過1mm。(3)在試件破型前,保持試件原有濕度,在試驗時擦干試件。以成型時側面為上下受壓面,試件中心應與壓力機幾何對中。(4)試驗機加荷速度按下表規定執行。當試件接近破壞而開始迅速變形時,應停止調整試驗機油門,直至試件破壞,記下破壞極限荷載F(N)。混凝土抗壓強度加荷速度混凝土強度等級<C30C30~C60>C60加荷速度(MPa/s)0.3~0.50.5~0.80.8~1.0(5)試驗結果整理混凝土立方體試件抗壓強度按:fcu=F/A計算式中:fcu—混凝土立方體試件抗壓強度(MPa);F-極限荷載(N);A-受壓面積(mm2)。)以3個試件測值的算術平均值為測定值,計算精確到0.1MPa。三個測值中的最大值或最小值如有一個與中間值之差超過中間值的15%,則取中間值為測定值;如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超過中間值的15%,則該組試驗結果無效。混凝土強度等級小于C60時,非標準試件的抗壓強度應乘以尺寸換算系數,并應在報告中注明。當混凝土強度等級大于等于C60時,宜用標準試件,使用非標準試件時,換算系數由試驗確定。立方體抗壓強度尺寸換算系數試件尺寸(mm)尺寸換算系數試件尺寸(mm)尺寸換算系數100×100×1000.95200×200×2001.0混凝土氯離子擴散系數(RCM法)根據《混凝土耐久性檢驗評定標準》JGJ/T193-2009,對于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檢驗批不應少于1個;對于同一檢驗批,設計要求的各個檢驗項目應至少完成一組試樣;取樣方法按照《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試驗方法標準》GB/T50080-2016進行;試驗方法按照《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標準》GBT50082-2009進行,按照相關標準和設計要求進行評定。制備直徑為100±1mm,高度為50±2mm的圓柱體標準試件。成型拆模后于標準養護室中進行養護28d或者根據要求養護56d、84d。應在試驗前7d加工成標準尺寸的試件。φ100×100mm試件應從試件中部切取高度為50±2mm的圓柱體作為試驗用試件,并應從試件靠近澆筑面的試件端面作為暴露于氯離子溶液中的測試面。當使用φ100×200mm試件時,應先從正中間切成相同尺寸的兩部分,然后從兩部分中各取一個高度為50±2mm的試件,并應將第一次的切口面作為暴露與氯離子溶液中的測試面。加工完成后將試件放于水中養護至規定齡期。將試件清理洗刷干凈,進行真空飽水處理,飽水后將試件安裝于RCM實驗裝置上,并確保密封性。將裝有試件的橡膠套安裝到試驗槽中,并安裝好陽極板。注入約300ml濃度為0.3mol/L的NaOH溶液,并使陽極板和試件表面浸沒與溶液中。在陰極試驗槽中注入約12L質量濃度為10%的NaCl溶液中,并應使其液面與橡膠套中的NaOH溶液液面持平,用導線連接陰陽極。打開電源,電壓調整到30±0.2V,并記錄通過每個試件的初始電流。后續試驗施加的電壓根據施加30V電壓時測量到的初始電流值所處的范圍決定,并根據新加電壓記錄新的初始電流,并確定試驗持續時間。試驗結束時,記錄陽極溶液的溫度和最終電流。清洗試件風干后,劈開試件,于斷面噴灑0.1mol/L的AgNO3溶液。顯色后測量距試件底面的距離,精確至0.1mm。混凝土非穩態氯離子遷移系數按下式進行計算。D式中:DRCM—混凝土的非穩態氯離子遷移系數,精確到0.1×10-12m2/s;U—所用電壓的絕對值(V);T—陽極溶液的初始溫度和結束溫度的平均值(0C);L—試件厚度(mm),精確至0.1mm;Xd—氯離子滲透深度的平均值(mm),精確至0.1mm。每組以3個試樣的氯離子遷移系數的算數平均值作為該組試件的氯離子遷移系數測定值。當最大值或最小值與中間值之差超過中間值的15%時,應剔除此值,再取其余兩值的平均值,都超過中間值的15%時,應取中間值作為測定值。混凝土抗滲性(逐級加壓法)(1)目的和適用范圍:主要用于檢測混凝土硬化后的防水性能以測定其抗滲等級。(2)試件制備每組試件為6個,如用人工插搗成型時,分兩層裝入混凝土拌合物,每層插搗次數按在1000mm2截面積內不得少于12次,在標準條件下養護,如結合工程需要,則在澆筑地點制作,每單位工程制件不少于兩組,其中至少一組應在標準條件下養護,其余試件與構件相同條件下養護。試件成型后24h拆模,用鋼絲刷刷凈兩端面水泥漿膜,標準養護齡期為28d。(3)儀器設備:應符合《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標準》(GB/T50082-2009)第6.1節規定。(4)試驗步驟混凝土抗滲試件齡期宜為28天。應在到達試驗齡期前一天從養護室取出試件,試件到期后取出,擦干表面,用鋼絲刷刷凈兩端面,待表面干燥后,在試件側面滾涂一層溶化的密封材料(石蠟或者黃油)裝入抗滲儀上進行試驗。如在試驗中,水從試件周邊滲出,說明密封不好,要重新密封。試件準備好之后,啟動抗滲儀,并開通6個試位下的閥門,使水從6個孔中滲出,水應充滿試位坑,在關閉6個試位下的閥門后應將密封好的試件安裝在抗滲儀上。試驗時,水壓從0.1MPa開始,每隔8h增加水壓0.1MPa,并隨時注意觀察試件端面情況,一直加至6個試件中3個試件表面發現滲水時,或加壓至規定壓力(設計抗滲等級)在8h內6個試件中表面滲水試件少于3個時,可停止試驗并記下此時的水壓力。(5)試驗結果計算:混凝土的抗滲等級以每組6個試件中4個未發生滲水現象的最大壓力乘以10來確定。抗滲等級按下列計算:式中:—混凝土抗滲等級;—6個試件中有3個試件滲水時的水壓力(MPa)。(a)混凝土抗滲儀(b)混凝土抗試塊及試模相關儀器設備及試塊混凝土氯離子含量(1)新拌混凝土氯離子含量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離子含量的檢測不應少于1次;當混凝土原材料發生變化時,應重新對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離子含量進行檢測。拌合物應隨機從同一攪拌車中取樣,但不宜在首車混凝土中取樣。從攪拌車中取樣時應使混凝土充分攪拌均勻,并在卸料量約為1/4-3/4之間取樣,取樣應自加水攪拌2h內完成。取樣數量應為試驗檢測實際用量的2倍,且不應少于3L。采用5mm篩子篩出不少于1000g的砂漿,稱取500g砂漿試樣2份,冰箱每份砂漿試樣中加入500g蒸餾水,充分搖勻后獲得兩份懸濁液密封備用。試驗用儀器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氯離子選擇電極:測量范圍宜為5×10-5mol/l~1×10-2mol/l;響應時間不得大于2min;溫度宜為5℃~45℃;參比電極:應為雙鹽橋飽和甘汞電極;電位測量儀器:分辨值應為1mV的酸度計、恒電位儀、伏特計或屯位差計、輸入阻抗不得小于7MΩ;系統測試的最大允許誤差應為試驗用試劑應符合下列規定:活化液:應使用濃度為0.00lmol/L的NaCl溶液;標準液:應使用濃度分別為5.5×10-4mol/1和5.5×10-3mol/L的NaCl標準溶液。試驗前應按下列步驟建立電位-氯離子濃度關系曲線,氯離子選擇電極應放入活化液中活化2h。應將氯離子選擇電極和參比電極插人溫度為20℃±2℃、濃度為5.5×10-4mol/L的NaCI標準液中。經2m1n后.應采用電位測量儀測得兩電極之間的電位差;然后應按相同操作步驟測得溫度為20℃±℃、濃度為5.5×10^(-4)mol/L的NaCI標準液的電位值。應將分別測得的兩種濃度NaCI標準液的電位值標在E-lgC坐標上,其連線即為電位-氯離子濃度關系曲線;在測試每個NaCI標準液電位值前,均應采用蒸溜水對氯離子選擇電極和參比電極進行充分清洗,并用濾紙擦干;當標準液溫度超出20℃±2℃試驗應按下列步驟進行:試驗前應先將氯離了選擇電極浸人活化液中活化lh;應將按本規程4.2.6條的規定獲得的兩份懸濁液分別搖勻后,以快速定量濾紙過濾,獲取兩份濾液,每份濾液均不少于100mL;應分別刺付兩份濾液的電位值:將氯離子選擇電極和參比電極插入濾液中,經2min后測定濾液的電位值;測量每份濾液前應采用蒸熘水對氯離子選擇電極和參比電極進行充分清洗,并用濾紙擦干,應分別測量兩份濾液的溫度,并對建立的電位-氯離子濃度關系曲線進行溫度校正;應根據測定的電位值,分別從E-lgC關系曲線上推算兩份濾液的氯離子濃度,并應將兩份濾液的氯離子濃度的平均值作為濾液的氯離子濃度的測定結果。每立方米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離子的質量應按正式計算:MMCI—每立方米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離子質量(kg).精確至0.01kgCCl—濾液的氯離子濃度(mol/L)mb—混凝土配合比中每立方米混凝土的膠凝材料用理(kg)ms一混凝土配合比中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砂用量(kg)mw—混凝土配合比中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用量(kg)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離子含量占水泥質量的百分比應按下式計算:W式中:Wcl—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離子占水泥質量的百分比(%),精確至0.001%;mc—混凝土配合比中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2)硬化混凝土氯離子含量試樣制備應符合下列要求:將混凝土試樣(芯樣)破碎,剔除石子;將試樣縮分至30g,研磨至全部通過0.08mm的篩;用磁鐵吸出試樣中的金屬鐵屑;試樣置烘箱中于105~ll0°C烘至恒重,取出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混凝土中氯離子含量測定所需儀器如下:酸度計或電位計:應具有0.lpH單位或l0mV的精確度;精確的實驗應采用具有0.02pH單位或2mV精確度;216型銀電極;217型雙鹽橋飽和甘汞電極;電磁攪拌器;電震蕩器;滴定管(25mL);移液管(10mL)。混凝土中氯離子含量測定所需試劑如下:硝酸溶液(1+3);酚酞指示劑(10g/L);硝酸銀標準溶液;淀粉溶液。硝酸銀標準溶液的配制:稱取1.7g硝酸銀(稱準至0.0001g),用不含Cl-的水溶解后稀釋至1L,混勻,貯于棕色瓶中。硝酸銀標準溶液按下述方法標定:稱取于500~600℃燒至恒重的氯化鈉基準試劑0.6g(稱準至0.0001g),置于燒杯中,用含Cl-的水溶解,移入1000mL容量瓶中,稀釋至刻度,搖勻;用移液管吸取25mL氯化鈉溶液于燒杯中,加水稀釋至50mL,加l0mL淀粉溶液(l0g/L),以216型銀電極作指示電極,217型雙鹽橋飽和甘汞電極作參比電極,用配制好的硝酸銀溶液滴定,按GB/T9725—1988中6.2.2條的規定,以二極微商法確定硝酸銀溶液所用體積;同時進行空白試驗;硝酸銀溶液的濃度按下式計算:混凝土中氯離子含量按下述方法測定:稱取5g試樣(稱準至0.0001g),置于具塞磨口錐形瓶中,加入250.0mL水,密塞后劇烈振搖3~4min,置于電震蕩器上震蕩浸泡6h,以快速定量濾紙過濾;用移液管吸取50mL濾液于燒杯中,滴加酚酞指示劑2滴,以硝酸溶液(1+3)滴至紅色剛好褪去,再加l0mL淀粉溶液(10g/L),以216型銀電極作指示電極,217型雙鹽橋飽和甘汞電極作參比電極,用標準硝酸溶液滴定,并按GB/T9725—1988中6.2.2條的規定,以二級微商法確定硝酸銀溶液所用體積;同時進行空白試驗;氯離子含量按下式計算:減水劑根據《混凝土外加劑》GB8076-2008,生產廠家應根據產量和生產設備條件,將產品分批編號。摻量大于1%(含1%)同品種的外加劑每一批號為100t,摻量小于1%的外加劑每一批號為50t。不足100t或50t的也應按一個批量計,同一批號的產品必須混合均勻。測定結果按照GB8076-2008相關規定進行評定。外加劑使用的原材料應符合GB8076-2008的規定。基準混凝土配合比按JGJ55進行設計,非引氣型外加劑的受檢混您圖與對應的基準混凝土的砂石、水泥比例相同,水泥用量、砂率按照GB8076-2008。(1)減水率減水率為坍落度基本相同時,基準混凝土(不摻外加劑的)與摻外加劑的混凝土單位用水量之差與基準混凝土單位用水量之比。減水率按下式計算,精確至0.1%。WR=(W0-W1)/W0×100式中:WR減水率,%;W0為基準混凝土單位用水量,kg/m3;W1為摻外加劑混凝土單位用水量,kg/m3。減水率試驗要進行三次。以三次的算術平均值為減水率的測定值。計算時,精確到1%。若三次試驗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中有一個與中間值之超過中間值的15%時,則將最大值與最小值一并舍去,取中間值作為該組試驗的減水率。若有最大值和最小值與中間值之差均超過15%,則該項試驗結果無效,應該重做試驗。(2)抗壓強度比抗壓強度比以摻外加劑混凝土與基準混凝土同齡期抗壓強度之比表示。按下式進行計算,精確到1%。Rf=ft/fc×100式中:Rf—抗壓強度比/%;ft—摻外加劑混凝土的抗壓強度/Mpa;fc—基準混凝土的抗壓強度/MPa。受檢混凝土與基準混凝土的抗壓強度按GB/T50081進行試驗和計算。試驗結果以三次試驗測值的平均值表示。若三次試驗中有一批的最大值或最小值與中間值的差值超過中間值的15%時,則將最大值與最小值一并舍去,取中間值作為該批的試驗結果。若有兩批測值與中間值的差均超過中間值的15%,則該項試驗結果無效,應該重做試驗。(3)凝結時間之差將混凝土拌合物用4.75mm振動篩篩出砂漿,經人工翻拌后,裝入一個上口內徑為160mm,下口內徑為150mm,凈高150mm的剛性不滲水金屬圓桶,試樣表面應略低于筒口約10mm,用振動臺振實,約3-5s,置于20±2℃的環境中,容器加蓋。一般基準混凝土在成型后3h-4h,摻緩凝型的成型后4-6h開始測定,以后沒0.5h或1h測定一次,但在初、終凝時,可以縮短測定間隔時間。每次測點應避開前一次測孔,其凈距為試針直徑的2倍,但至少不小于15mm,試針與容器邊緣距離不小于25mm。測定初凝時間用截面積為100mm2的試針,測定終凝時間用20mm2的試針。測試時,將砂漿試樣桶置于貫入阻力儀上,測針端部與砂漿表面接觸,然后在10±2s內均勻使測針貫入砂漿25±2mm深度。記錄貫入阻力,精確至10N,記錄測量時間,精確至1min。貫入阻力按下式計算,精確至0.1MPa。每批混凝土拌合物取一個試樣,共取三個試樣,分裝3個試模。裝樣時用橡皮錘敲擊試模側面排除空洞后加蓋。試樣于20℃±2℃環境中進行養護和測定,1h后將試樣一側墊高20mm,使其傾斜靜置約2min,用吸管吸取泌水,以后每次測定前都需在測試前2min吸取泌水。然后將試件放在貫入阻力儀底座上,根據試驗貫入阻力選擇適宜的測針進行測試。三個試樣每次各測1-2點,取其算術平均值為該時間的貫入阻力值。測針選擇單位面積貫入阻力(MPa)0.2-3.53.5-20.020.0-28.0平頭測針圓面積(mm)1005020每個試樣貫入阻力值應在0.2-28MPa,測試不少于6次,最后一次的貫入阻力值不小于28MPa。根據計算結果繪制貫入阻力與時間的曲線,以3.5MPa與曲線交點作為混凝土的初凝時間,28MPa與曲線交點為混凝土的終凝時間。若三批試驗的最大值與最小值之中有一個與中間值之差超過30min,把最大值與最小值一并舍去,取中間值作為該組試驗的凝結時間。若兩測值與中間值之差均超過30min,則該組試驗無效,應重做。凝結時間以min表示,修約到5min。(4)含固量試驗將潔凈帶蓋稱量瓶放入烘箱內,于100~105℃烘30min,取出置于干燥器內冷卻30min后稱量,重復上述步驟直至恒量,至m0。將被測試樣品裝入已經恒量的稱量瓶內,蓋上蓋稱出試樣及稱量瓶的總質量m1。試樣稱量3.0000~5.0000g。將盛有試樣的稱量瓶放入烘箱里,升溫至100~105℃至烘干,于干燥器內冷卻30min后稱量,重復操作直至恒重至m2。固體含量X固=m(5)密度試驗先校正比重瓶的容積V。將已校正容積的比重瓶洗凈、干燥、灌滿被測溶液,塞上塞子后浸入20±1℃的超級恒溫槽中,恒溫20min后取出,用吸水紙吸干瓶外的水及由毛細管溢出的溶液后,在天平上稱出比重瓶裝滿外加劑溶液后的重量m0。則外加劑密度ρ=m式中:m2—李氏瓶裝滿20℃外加劑溶液后的重量,g;m1—李氏瓶裝滿20℃水的重量,g;m0—干燥李氏瓶的重量,g;0.9982—20℃時純水的密度。水泥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安定性根據《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T50204-2015,水泥進場時,應對水泥的強度、安定性和凝結時間進行檢驗,檢測數量按照:同一廠家、同一品種、同一代號、同一強度等級、同一批號且連續進場的水泥,袋裝不超過200t為一批,散裝不超過500t為一批,每批抽樣數量不應少于一次。按照《通用硅酸水泥》GB175-2007進行評定。(1)水泥標準稠度用水量(標準法)試驗目的:水泥的凝結時間和體積定性都與用水量有很大關系。為消除試驗條件帶來的差異,測定凝結時間和體積安定性時,必須用具有標準稠度的凈槳。試驗設備:水泥凈漿攪拌機、標準法維卡儀、量筒、天平等。試驗條件:試驗室溫度為20℃±2℃,相對濕度應不低于50%;拌合水、儀器和用具溫度應與試驗室一致;濕氣養護箱的溫度為20℃±1℃,相對濕度不低于90%。具體試驗步驟如下:用水泥凈漿攪拌機攪拌,將拌合水倒入攪拌鍋中,在5-10s內將稱號的500g水泥加入水中,防止水和水泥濺出;啟動攪拌機。拌和結束后,立即將攪拌好的水泥凈槳裝入已置于玻璃底板的試模中,用小刀插搗,輕輕振動數次,刮去多余的凈槳;抹平后迅速將試模和底板移到維卡儀上,并將其中心定在試桿下,降低試桿直至與水泥凈槳表面接觸,擰緊螺絲1-2s后,突然放松,使試桿垂直自由地沉入水泥凈漿中;在試桿停止沉入或釋放試桿30s時記錄試桿距底板之間的距離,升起試桿后,立即擦凈;整個操作應在攪拌后1.5min內完成。以試桿沉入并距底板6±1mm的水泥凈槳為標準稠度凈槳,其拌和水量為該水泥的標準稠度用水量。(2)凝結時間測定方法按上述實驗方法制出標準稠度凈漿,裝模、插搗、刮平后,立即放人濕氣養護箱中,記錄水泥全部放入水中的時間作為凝結時間的起始時間。初凝時間的測定:試件在濕汽養護箱中養護至加水后30分鐘時進行第一次測定。測定時,從標準養護箱中取出試模放到試針下,降低試針與水泥凈漿表面接觸,擰緊螺絲(1~2)秒后突然放松,試針垂直自由沉入凈漿。觀察試針停止下沉或釋放試針30s時指針的讀數。臨近初凝時,每隔5分鐘測定一次,直至試針伸至距底板(4±1)mm時,為水泥達到初凝狀態;由水泥全部加入水中至初凝狀的時間為水泥的初凝時間,用min表示。終凝時間的測定:為了準確觀測試針伸入的狀況,在終凝針上安裝了一個環形附件。在完成初凝時間測定后,立即將試模連同漿體平移的方式從玻璃板取下,翻轉180°后放在玻璃板上,再放入濕氣養護箱中繼績養護,臨近終凝時間每隔15分鐘測定一次(或更短時間),當試針沉入試體0.5mm時,即環形附件開始不能在試體上留下痕跡時,為水泥達到終凝狀態,由水泥全部加入水中至終凝狀態的時間為水泥的終凝時間,用min表示。在測試初凝時間時應輕輕扶持測桿使其徐徐下降,以防測針撞彎;在整個測試過程中試針沉入的位置至少要距試模內壁10mm。臨近初凝時,每隔5分鐘測定一次,臨近終凝時,每隔15分鐘測定一次,到達初凝或終凝狀態時應立即重復測一次,當兩次結果相同才能定為到達到初凝或終凝狀態。測試完后將測針清理干凈并放入標準養護箱中。初凝時間測定用立式試模(左)與終凝時間測定用翻轉試模(右)(3)水泥安定性測定方法安定性的測定標準法-雷氏夾法每個試樣需成型兩個試件,每個雷氏夾需配備兩個邊長或直徑約80mm、厚度4-5mm的玻璃板兩塊,凡與水泥凈漿接觸的玻璃板和雷氏夾內表面都要稍稍涂上一層油。將預先準備好的雷氏夾放在已稍擦油的玻璃板上,并立即將已制備好的標準稠度凈漿一次裝滿雷氏夾,裝漿時一只手輕輕扶持雷氏夾,另一只手用寬約25mm的直邊刀在漿體表面插搗3次,然后抹平,蓋上稍涂油的玻璃板,接著立即將試件移至濕氣養護箱內養護24h±2h。調整好沸煮箱內的水位,使能保證在整個沸煮過程中都超過試件,不需中途添補試驗用水,同時又能保證在30min±5min內升至沸騰;脫去玻璃板取下試件,先測量雷氏夾指針尖端間的距離(A),精確到0.5mm,接著將試件放入沸煮箱水中的試件架上,指針朝上,然后在30min±5min內加熱至沸并恒沸180min±5min。檢測數據分析與判定沸煮結束后,立即放掉沸煮箱中的熱水,打開箱蓋,待箱體冷卻至室溫,取出試件進行判別。測量雷氏夾指針尖端的距離(C),準確至0.5mm,當兩個試件煮后增加距離(C-A)的平均值不大于5.0mm時,即認為該水泥安定性合格,當兩個試件煮后增加距離(C-A)的平均值大于5.0mm時,應用同一樣品立即重做一次試驗。以復檢結果為準。安定性的測定代用法-試餅法每個樣品需準備兩塊約為100mm的玻璃板,凡與水泥凈槳接觸的玻璃板都要涂上一層油。將只好的標準稠度凈槳取出一部分分成兩等分,使之成為球形,放在預先準備好的玻璃板上。輕輕震動玻璃板并用濕布擦過的小刀由邊緣向中央抹,做成直徑70mm-80mm、中心厚約為10mm、邊緣漸薄、表面光滑的試樣,接著將試餅放入標準養護箱中養護24h±2h。脫去玻璃板取下試餅,在試餅無缺陷的情況下將試餅放在沸煮箱中,30min±5min內加熱至沸騰,恒沸180±5min。檢測數據分析與判定沸煮結束后,立即放掉沸煮箱中的熱水,打開箱蓋,待箱體冷卻至室溫,取出試件進行判別。目測試餅未發現裂縫,用鋼直尺檢查也沒有彎曲(使鋼直尺和試餅底部緊靠,以兩者間不透光為不彎曲)的試餅為安定性合格,反之不合格。當兩個試餅判別結果有矛盾時,該水泥的安定性為不合格。水泥膠砂強度(ISO法)(1)儀器設備:試驗篩、攪拌機、試模、振實臺、抗折強度試驗機、抗壓強度試驗機等。將試模擦凈、模板四周與底座的接觸面上應涂黃油、緊密裝配、防止漏漿。內壁均勻刷一層機油。(2)標準砂應符合GB/T17671—1999中國ISO標準砂的質量要求。試驗采用灰砂比為1:3,水灰比0.50。每成型3條試件需稱量:水泥450g,標準砂1350g,水225mL。具體步驟如下:用砂漿攪拌機進行攪拌,先把水加入鍋中,再加入水泥,把鍋放在固定器上,上升至固定位置然后立即開動機器,低速攪拌30s后,在第二個30s開始的同時均勻地將砂子加入,在高速攪拌30s后,停拌90s,在第一個15s內將鍋壁和葉片上的膠砂刮入到鍋中,在調整下繼續攪拌60s。試件在振實臺上成型,將空模和套膜固定在振實臺上,用勺子將膠砂分兩層裝入試模,使用大播料器刮平,振搗60s,在裝入第二層膠砂,用小播料器刮平后振搗60s。移走套膜,從振實臺上取下試模,用直尺將膠砂刮平。立即將試模放進標準養護箱中,做好標記。對于24h齡期的,應在破型前20min內脫模,對于24h以上齡期的,應在成型后20-24h之間脫模。砌筑水泥成型后24h不易脫模時,可適當延長養護時間,但不應超過48h,并做記錄。脫模后將試件立即水平或者豎直放在20±1℃的水中進行養護。水平位置放置時刮平面應朝上。試件放在不易腐爛的篦子上,并間隔一定距離。養護期間保證水沒過試件表面。養護齡期到了之后,從水中拿出,洗凈表面后擦干,并用濕布覆蓋。用抗折強度試驗機以中心加荷法測定抗折強度,抗折強度加荷見下圖所示。在折斷后的棱柱體上進行抗壓試驗,受壓面是試體成型時的兩個側面,面積為40mm×40mm。當不需要抗折強度數值時,抗折強度試驗可以省去。但抗壓強度試驗應在不使試件受有害應力情況下折斷的兩截棱柱體上進行。砂漿強度測定加荷圖抗折強度以牛頓每平方毫米(MPa)表示,按下式進行計算:式中:—折斷時施加于棱柱體中部的荷載,N;—支撐圓柱之間的距離,mm;—棱柱體正方形截面的邊長,mm。(3)抗壓強度測定抗折強度試驗后的留個斷塊立即進行抗壓強度試驗,抗壓試驗須用抗壓夾具做。試驗前應清除時間受壓面有加壓板間的砂粒或者雜物。試驗時以試件的側面作為受壓面,試件的底面靠緊夾具,并使夾具對準壓力機壓板中心。壓力機加荷速度應控制在2400±200N/s的范圍內,在接近破壞時更應嚴格控制。典型抗壓強度試驗夾具抗壓強度按下式計算:式中:—破壞時的最大荷載,N;—受壓部分面積,mm2。抗折強度以一組三塊試件抗折結果的平均值作為試驗結果。當三個強度值中有超出平均值±10%時,應剔除后再取平均值作為抗折強度試驗結果,當三個強度值中有兩個超過平均值的±10%時,則此組結果作廢。結果精確至0.1MPa。抗壓強度以6個測定值算術平均值為試驗結果。如六個測定值中有一個超出六個平均值的±10%,就應剔除該值,用剩下五個的平均值為結果。如果五個測定值中再有超過它們平均數±10%的,則此組結果作廢。結果精確至0.1MPa。碎石顆粒級配(1)取樣應有代表性。在料堆上取樣時,取樣部位應均勻分布。取樣前先將取樣部位表層鏟除,然后將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15份組成一組樣品。抽樣按照同品種、規格、適用等級及日產量每600t為一批,不足600t亦為一批;日產量超過2000t,按1000t為一批,不足1000t亦為一批;日產量超過5000t,按2000t為一批,不足2000t亦為一批。儀器設備:電子天平:稱量10kg,感量1g;孔徑2.36mm~90.0mm方孔套篩一套,并附有篩底和篩蓋;烘箱;搖篩機;毛刷等。(2)試驗步驟按《建設用碎石卵石》(GB/T14685-2011)第7.1條規定取樣,將試樣拌和均勻堆成椎體,縮分至略大于下表規定的數量,烘干或風干后備用。顆粒級配試驗所需的試驗數量最大粒徑/mm9.516.019.026.531.537.563.075.0最少試樣質量/kg5.06.37.512.616.0根據粗骨料最大粒徑,按上表規定數量稱取試樣一份,精確至1g。將試樣倒入按孔徑大小從上到下組合的套篩上,然后進行篩分。將套篩置于搖篩機上,搖10min;取下套篩,按篩孔大小順序再逐個用手篩,篩分至每分鐘通過量小于試樣總質量0.1%為止。通過的顆粒并入下一號篩中,并和下一號篩的試樣一起過篩,這樣順序進行,直至大號篩全部篩完為止。稱出各號篩的篩余量,精確至1g。當篩余顆粒的粒徑大于19.0mm時,在篩分過程中,允許用手指波動顆粒。(3)結果計算與評定計算分計篩余百分率:各號篩的篩余量與試樣總量之比,計算精確至0.1%。計算累計篩余百分率:該號篩的分計篩余百分率加上該號篩以上分計篩余百分率之和,計算精確至0.1%,篩分后,如每號篩的篩余量與篩底的剩余量之和同原試樣質量之差超過1%時,應重新試驗。根據各號篩的的累計篩余百分率,評定該試樣的顆粒級配。碎石含泥量(1)含泥量指卵石、碎石中粒徑小于75μm的顆粒含量。需用儀器設備:天平:稱量10kg,感量1g;方孔篩:孔徑75μm及1.18mm;烘箱、淘洗容器、淺盤等。(2)試驗步驟按規定取樣方法取樣,并將試樣縮分至略大于下表規定的2倍數量,置于溫度為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待冷卻至室溫后,分為大致相等兩份試樣備用。含泥量試驗所需的試驗數量最大粒徑/mm9.516.019.026.531.537.563.075.0最少試樣質量/kg2.02.06.06.010.010.020.020.0根據骨料最大粒徑,按上表規定稱取數量試樣一份,精確至1g。將試樣倒入于淘洗容器中,注入清水,使水面高出砂面約150mm,充分拌和均勻后,浸泡2h,然后用手在水中淘洗試樣,使塵屑、淤泥和粘土與砂粒分離,并使之懸浮水中,緩緩地將渾濁液倒入1.18mm至75μm的套篩上(1.18mm篩放在75μm篩上),濾去小于75μm的顆粒,試驗前篩子的兩面應先用水濕潤,在整個試驗過程中應注意避免大于75μm的顆粒丟失。再次加水于容器中,重復上述過程,直至容器內水目測清澈為止。用水淋洗剩留在篩上的細粒,并將75μm篩放在水中(使水面略高出篩中砂粒的上表面)來回搖動,以充分洗除小于75μm的顆粒。然后將兩篩上篩余的顆粒和容器中已經洗凈的試樣一并裝入淺盤,置于溫度為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怛重,冷卻至室溫,稱取試樣的質量(精確至1g)。(3)結果計算砂的含泥量按下式計算至0.1%。試驗結果取兩個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精確至0.1%。Q式中:—砂的含泥量(%);—試驗前的烘干試樣質量(g);—試驗后的烘干試樣質量(g)。0碎石針片狀含量將來樣風干至表面干燥后用四分法縮分至規定所需的試樣數量,稱量(m0),然后篩分成所規定的粒級備用。針片狀顆粒試驗用的試樣最小質量見下表。針片狀含量試驗所需試樣最少質量最大公稱粒徑10.016.020.025.031.5≥40.0試樣最少質量0.3123510目測先挑出有可能屬于針片狀顆粒或片狀顆粒,在使用針狀規準儀和片狀規準儀或者游標卡尺逐個對可疑試樣在規準儀上試驗,通不過針狀儀的為針狀顆粒,通過片狀儀孔的為片狀顆粒。稱量由各粒級挑出的針片狀顆粒的質量,其總質量為m1,針片狀顆粒總含量ωp=m1/m0×100%,式中:m1—試樣中所含針狀和片狀顆粒的總質量(g);m0—試樣總質量(g)。試驗要平行測定兩次,如兩次結果之差小于平均值的20%,取平均值為試驗值。如大于或等于20%,應追加測定一次,取三次結果平均值作為測定值。1碎石壓碎值(1)儀器設備:天平:稱量10kg/1kg,感量10g/1g;壓力試驗機:量程300kN,示值相對誤差2%;壓碎值測定儀、方孔篩、墊棒等。(2)試驗步驟按規定的方法取樣,風干后篩除大于19.0mm及小于9.50mm的顆粒,并去除針、片狀顆粒,分為大致相等的三份備用。當試樣中顆粒在(9.5~19.0)mm之間的顆粒不足時,允許將粒徑大于19.0mm的顆粒破碎成粒徑(9.5~19.0)mm之間的顆粒作用作壓碎指標試驗。稱取試樣3000g,精確至1g。將試樣分兩層裝入圓模內(置于底盤上),每裝完一層試樣后,在底盤下面墊放一直徑為10mm的圓鋼,將筒按住,左右交替顛擊地面各25下,兩層顛實后,平整模內試樣表面,蓋上壓頭。當圓模裝不下3000g試樣時,以裝至圓模上口10mm為準。把裝有試樣的圓模置于壓力試驗機上,開動試驗機,以1kN/s速度加荷至200kN并穩荷5s,然后卸載。取下壓頭,倒出試樣,用孔徑2.36mm的篩篩除被壓碎的顆粒,稱出留在篩上的試樣質量,精確至1g。(3)結果計算與評定壓碎指標按下式計算,精確至0.1%;取三個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精確至1%。Q式中:Qc—壓碎指標值,精確至0.1(%);G1—試樣的質量(g);G2—壓碎試驗后篩余的試樣質量(g)。2砂的細度模數(1)儀器設備:天平:稱量1000g,感量1g;標準套篩,并附有篩底和篩蓋;烘箱;搖篩機;毛刷等。(2)試驗步驟首先將砂過9.5mm的篩,并記錄9.5mm篩的篩余百分率。拌和均勻后采用四分法縮分至每份不少于550g,然后在110℃±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冷卻待用。標準套篩按篩孔大小順序排列套在底盤上,稱取500g砂樣(記作m),倒在最上層4.75mm的標準篩上,扣上篩蓋,緊固在搖篩機上。接通電源,電動過篩持續約10min。若無搖篩機,也可采用手搖方式過篩10min。按孔徑大小順序,將過篩后的砂樣在篩上逐個手搖進一步過篩。首先在最大篩號上進行,新通過的砂顆粒用一潔凈的盤子收集。當每個篩子手搖篩出的量每分鐘不超過篩上剩余量的0.1%時,停止過篩。將篩出通過的顆粒并入下一號篩,和下一號篩中的試樣一起過篩。下一級篩號按同樣方式進行,直至所有孔徑的篩號全部完成上述操作為止。稱取各篩上留存質量m1,精確至0.1g。所有各篩上存留加上底盤上保留質量之和與篩分試樣用量相比,其差不得超過總質量的1%。根據各篩上存留質量,依次計算出砂的分級篩余百分率、累計篩余百分率和通過百分率,并計算砂的細度模數。砂的細度模數按下式計算(精確至0.01):式中:—細度模數;—分別是150μm,300μm,600μm,1.18mm,2.36mm,4.75mm篩的累計篩余百分率;—篩孔尺寸,(mm)。3砂的含泥量(標準法)(1)儀器設備:天平:稱量1000g,感量不大于0.1g;標準孔篩:孔徑75μm及1.18mm的方孔篩;烘箱、淘洗容器、淺盤等。(2)試驗步驟將待測砂樣品通過四分法縮分至約1000g,在110℃±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冷卻后待用,稱取400g(m0)的試樣兩份備用,精確至0.1g。取一份砂樣置于筒中,注入潔凈水,要求水面高出砂樣200mm。充分攪拌,靜置24h。然后用水淘洗砂樣,使塵屑、淤泥、粘土與砂礫分開,小心將渾濁液倒入1.18mm和0.075mm的套篩上,濾去小于0.075mm的部分。重復上述操作,直至桶內砂樣洗出的水清澈為止。操作過程中要避免砂粒丟失。用水沖洗留存于篩上的細顆粒,并通過0.075mm篩在水中來回搖動,以保證充分徹底洗出小于0.075mm的顆粒。將1.18mm和0.075mm篩上的存留顆粒和筒中已洗凈的試樣一同轉移到淺盤中,置于110℃±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冷卻后稱取質量m1。(3)結果計算砂的含泥量按下式計算至0.1%。式中:—砂的含泥量(%);—試驗前的烘干試樣質量(g);—試驗后的烘干試樣質量(g)。以兩個試樣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測定值。采用修約值比較法進行評定。4礦渣粉按照《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50164-2011,礦渣粉以連續供應相同等級的數量不大于200t為一批。礦渣粉主要控制項目應包括比表面積、活性指數、流動度比,密度、比表面積、活性指數、流動度比、初凝時間比、含水量、三氧化硫、燒失量、不溶物按需檢測,此處說明礦渣粉活性指數、流動度和比表面積試驗方法。(1)礦粉的流動度和活性指數采用GB/T18046-2017規定的對比水泥,水泥膠砂配比如下表。水泥膠砂配合水泥膠砂種類對比水泥礦渣粉標準砂水對比膠砂450-1350225試驗膠砂2252251350225水泥膠砂攪拌按GB/T17671進行,按GB/T2419進行對比膠砂和試驗膠砂的流動度試驗和抗壓強度試驗。礦渣粉7d、28d活性指數A7,28=R7礦渣粉流動度比F=L/Lm×100%式中:R7,R28為試驗膠砂強度,R07,R028為對比膠砂強度;L為試驗膠砂流動度,Lm為對比膠砂流動度。(2)比表面積按照《水泥比表面積測定方法勃氏法》GB/T8074-2008進行實驗,主要根據一定量的空氣通過具有一定空隙率和固定厚度的粉料層,所受阻力不同而引起流速的變化來測定水泥的比表面積。在一定空隙率的水泥層中,空隙的大小和數量是顆粒尺寸的函數,同時也決定了通過料層的氣流速度。試驗設備:透氣儀、烘箱、天平、秒表、基準材料等。按照GB/T208測定粉料的密度。將透氣圓筒上口用橡膠皮塞塞緊,接到壓力計上。用抽氣裝置從壓力計一臂中抽出部分氣體,然后關閉閥門,觀察是否漏氣。如發現漏氣,可用活塞油脂加以密封。礦粉的空隙率選用0.53±0.005,當試樣無法壓至規定的位置時,允許改變空隙率。空隙率的調整以2000g砝碼將試樣壓至規定位置為準。試樣量m=ρV(1-ε)式中:ρ-試樣密度,單位為(g/cm3);V-試料層體積/ml;ε-試料層空隙率。將穿孔板放入透氣圓筒的突緣上,用搗棒把一片濾紙放到穿孔板上,邊緣放平并壓緊。稱取試樣量,精確至粉煤灰0.001g,倒入圓筒。輕敲圓筒的邊,是水泥層表面平坦。再放入一片濾紙,用搗器均勻搗實試料直至搗器的支持環與圓筒頂邊接觸,并旋轉1-2圈,慢慢取出搗器。把裝有試料層的透氣圓筒下錐而涂一薄活塞油脂,然后把它插入壓力計頂端錐形磨口處,旋轉1-2圈。保證連接不漏氣,并不震動試料層。打開微型電磁泵慢慢從壓力機一臂中抽出空氣,直到壓力計液面上升到擴大部下端時關閉閥門。當壓力計內液體的凹液面下降到第一條刻線時開始計時,當液體的凹液面下降到第二條刻線停止計時,記錄液面從第一條刻線到第二條刻線所需時間。并記錄下試驗的溫度,每次透氣實驗,應重新制備試料層。計算:當被測試樣的密度、試料層空隙率與標準樣品相同,試樣時的溫度與校準溫度之差≤3℃時,可按下式計算。如實驗時的溫度與校準溫度之差>3℃,按式:當被測試樣的密度、試料層空隙率與標準樣品不同,試樣時的溫度與校準溫度之差≤3℃時,可按下式計算。如實驗時的溫度與校準溫度之差>3℃,按式:當被測試樣的密度、試料層空隙率與標準樣品不同,試樣時的溫度與校準溫度之差≤3℃時,可按下式計算。如實驗時的溫度與校準溫度之差>3℃,按式:5粉煤灰按照《粉煤灰混凝土應用技術規范》GB/T50146-2014,粉煤灰的取樣頻次宜為同一廠家連續供應的200t相同種類、相同等級的粉煤灰為一批,不足200t時宜按一批計。每批粉煤灰試樣應檢驗細度、含水量、燒失量、需水量比、安定性,需要時應檢驗三氧化硫、游離氧化鈣、堿含量、放射性。按照《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進行評定。(1)、細度將測試用的粉煤灰樣品置于溫度為105-110℃烘干箱內烘至恒重,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稱取試樣約10g,精確至0.01g,倒入45μm方孔篩篩網中,將篩子置于篩座上,蓋上篩蓋。接通電源,將定時開關固定在3min開始篩析。開始工作后,觀察負壓表,使負壓表穩定在4000pa-6000pa。若負壓小于4000pa,則應停機,清理收塵器中的積灰后再進行篩析。在篩析工程中,可用輕質木棒或硬橡膠棒輕輕敲打篩蓋,以防吸附。3min后篩析自動停止,停機后觀察篩余物,如出現顆粒成球、粘篩或有細顆粒沉積在篩框邊緣,用毛刷將顆粒輕輕刷開,將定時開關固定在手動位置,在篩析1-3min直至篩分徹底為止。將篩網內的篩余物收集并稱重,準確至0.01g。45μm方孔篩篩余:F=(G1/G)×100F—45μm方孔篩篩余,單位為百分數%;G1—篩余物質量;G—試樣質量。(2)需水量比試樣方法使用標準水泥、標準砂進行配制膠砂試樣,按照下表配比進行。膠砂種類水泥粉煤灰標準砂加水量對比膠砂250-750125試樣膠砂17575750按流動度達到130-140mm調整需水量比X=(L1-125)×100X—需水量比/%,精確至1%;L1—試驗膠砂流動度達到130-140mm的加水量/ml;(3)活性指數采用標準水泥和標準砂,按照下表進行制備樣品。膠砂種類水泥粉煤灰標準砂水對比膠砂450-1350225試驗膠砂3151351350225活性指數H28=(R/R0)×100H28—活性指數/%,精確至1%;R—試驗膠砂28d強度;R0—對比膠砂28d強度6砂漿稠度試驗建筑砂漿試驗用料應根據不同要求,可從同一攪拌機或同一車運送的砂漿中取出,在試驗室取樣時,可從機械或人工拌和的砂漿中取出。砌筑砂漿強度試驗以同一等級、每臺攪拌車、同種原材料及配合比每一檢驗批(基礎砌體可按一個檢驗批計)且不超過250m3為一取樣單位。每一取樣單位留置標準養護試塊不少于兩組(每組6塊)。每一取樣單位還應制作同條件養護試塊不少于一組。儀器設備:砂漿稠度儀,鋼制搗棒,秒表、量筒、抹刀等。具體實驗步驟如下:盛漿容器和試錐表面用濕布擦干凈,并用少量潤滑油輕擦滑桿,后將滑桿上多余的油用吸油紙擦凈,使滑桿自由滑動。將砂漿拌合物一次裝入容器,是砂漿表面低于容器口約10mm左右,用搗棒至容器中心向邊緣插搗25次,然后輕輕地將容器搖動或敲擊5-6下,是砂漿表面平整,隨后將容器置于稠度測定儀的底座上。擰開試錐滑桿的制動螺絲,向下移動滑桿,當試錐尖端與砂漿表面剛接觸時,擰緊制動螺絲,使齒條測桿下端剛接觸滑桿上端,并將指針對準零點上。擰開制動螺絲,同時計時間,待10s立即固定螺絲,將測桿下端接滑桿上端,從刻度盤上讀出下沉深度(精確至1mm)即為砂漿的稠度值,以cm計。圓錐形容器內的砂漿,只允許測定一次稠度,重復測定時,應重新取樣測定。取兩次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試驗結果,計算值精確至1mm;兩次試驗值之差如大于20mm,則應另取砂樣攪拌后重新測定。7砂漿抗壓強度(1)儀器設備:試模:尺寸為70.7mm×70.7mm×70.7mm的帶底試模,應具有足夠的剛度并拆裝方便。試模的內表面應機械加工,其不平度應為每100mm不超過0.05mm,組裝后各相鄰面的不垂直度不應超過±0.50。搗棒、壓力試驗機、墊板等。(2)試件制作采用立方體試模,每組試件3個。試模內避先涂刷薄層機油或脫模劑,將拌制好的砂漿一次性裝滿砂漿試模,成型方法根據稠度而定。當稠度≥50mm時采用人工振搗成型,當稠度<50mm時采用振動臺振實成型。人工振搗:用搗棒均勻地由外邊緣向中心按螺旋方式插搗25次,為了防止低稠度砂漿插搗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許用灰刀沿模壁插搗數次,使砂漿高出試模頂面6-8mm。機械振動:將砂漿一次裝滿試模,放置到振動臺上,振動時試模不得跳動,振動5~10秒或持續到表面出漿為止;不得過振。當沙漿表面開始出現麻斑狀態時,將高出試模部分的砂漿沿試模頂面刮去并抹平。試件制作后應在室溫為(20±5)℃的環境下靜置(24±2)h,當氣溫較低時,可適當延長時間,但不應超過兩晝夜,然后對試件進行編號、拆模。試件拆模后應立即放入溫度為(20±2)℃,相對濕度為90%以上的標準養護室中養護28d。(3)立方體試件抗壓強度試驗試件從養護地點取出后,應盡快進行試驗,以免試件內部的溫度發生顯著變化。試驗前先將試件擦試干凈,測量尺寸,并檢查其外觀。試件尺寸測量精確至1mm,并據此計算試件的承壓面積。如實測尺寸與公稱尺寸之差不超過1mm,可按公稱尺寸進行計算。將試件安放在試驗機的下壓板上(或下墊板上),試件的承壓面應與成型時的頂面垂直,試件中心應與試驗機下壓板中心對準。開動試驗機,當上壓板與試件(或上墊板)接近時,調整球座,使接觸面均衡承壓。試驗時應連續而均勻地加荷,加荷速度應為(0.25~1.5kN)/s(砂漿強度5MPa以下時,取下限為宜;砂漿強度5MPa以上時,取上限為宜),當試件接近破壞而開始迅速變形時,停止調整試驗油門,直至試件破壞,然后記錄破壞荷載。(4)砂漿立方體抗壓強度應按下式計算,精確至0.1MPa。式中:—砂漿立方體試件的抗壓強度值,精確至0.1MPa;—試件破壞荷載,N;—試件承壓面積,mm2;—換算系數,取1.35。(5)立方體試件抗壓強度試驗的試驗結果應按下列要求確定:以三個試件測定值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該組試件的砂漿立方體抗壓平均值,平均值計算精確至0.1MPa。當三個測值的最大值或最小值與平均值的差超過中間值得15%時,應把最大值及最小值一并舍去,取中間值為該組試件的抗壓強度值。當兩個測值與中間值的差值均超過中間值的15%時,該組試驗結果應為無效。8砂漿密度試驗(1)試驗儀器:容量筒:內徑108mm,凈高109mm,筒壁厚2mm,容積為1L;天平:稱量5kg,感量5g;鋼制搗棒:直徑10mm,長350mm,端部磨圓;砂漿密度測定儀,圖6.1.18-1所示。振動臺:振幅(0.5±0.05)mm,頻率(50±3)Hz;秒表。砂漿密度測定儀(2)試驗步驟=1\*GB3①容積桶容積校正:采用一塊能覆蓋容量筒頂面的玻璃板,先稱出玻璃板和容量筒重,然后向容量筒中灌入溫度為25±5℃的飲用水,灌倒接近上口時,一邊不斷加水,一邊把玻璃板延筒口徐徐推入蓋嚴。應注意使玻璃板下不帶入任何氣泡。然后擦凈玻璃板面及筒壁外的水分,將容量筒和水連同玻璃稱重(精確至5g)。后者與前者稱量之差(以kg計)即為容量筒的容積。=2\*GB3②用濕布擦凈容量筒的內表面,稱量容量筒質量m1,精確至5g;=3\*GB3③按砂漿稠度選擇搗實方法,搗實可采用手工或機械方法。當砂漿稠度大于50mm時,宜采用人工插搗法,當砂漿稠度不大于50mm時,宜采用機械振動法。采用人工插搗時,將砂漿拌合物一次裝滿容量筒,使稍有富余,用搗棒由邊緣向中心均勻地插搗25次,插搗過程中如砂漿沉落到低于筒口,則應隨時添加砂漿,再用木錘沿容器外壁敲擊(5~6)下。采用振動法時,將砂漿拌合物一次裝滿容量筒連同漏斗在振動臺上振10s,振動過程中如砂漿沉入到低于筒口,應隨時添加砂漿。=4\*GB3④搗實或振動后將筒口多余的砂漿拌合物刮去,使砂漿表面平整,然后將容量筒外壁擦凈,稱出砂漿與容量筒總質量m2,精確至5g。砂漿拌合物的質量密度應按下式計算:式中:—砂漿拌合物的質量密度(kg/m3);—容量筒質量(kg);—容量筒及試樣質量(kg);—容量筒容積(L)。取兩次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精確至10kg/m3。9鋼材按同一牌號、同一爐罐號、同一規格的鋼筋組成檢驗批次,60t(或以下)按一個批次進行取樣,2根用于拉伸試驗,2根用于彎曲試驗。對超過一個批次(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數),增加一個拉伸試樣和一個彎曲試驗試樣。如有1件樣品試驗失敗或不符合標準要求,另取雙倍數樣品再做試驗。試驗結果按照《鋼筋混凝土用鋼第1部分:熱軋光圓鋼筋》(GB∕T1499.1-2017)和《鋼筋混凝土用鋼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GB∕T1499.2-2018)進行評定。(1)鋼筋拉伸試驗儀器設備:液壓萬能試驗機、夾具等。儀器設備見下圖所示。鋼筋拉伸試驗按《金屬材料第1部分室溫拉伸試驗方法》(GB/T228.1—2010)要求進行,詳細步驟如下:萬能試驗機(左)和鋼筋彎曲試驗機(右)用鋼筋標距儀對樣品打點標記,標點間距為5mm或10mm,用剛直尺量測檢查標點誤差,在原始標距5d(鋼筋直徑)范圍內誤差不得大于±1%;將鋼筋置于萬能試驗機上進行拉伸試驗,加載速度采用方法B:試樣屈服前速度控制在6~60MPa/s,記錄下屈服荷載。屈服后夾頭分離速率不得超過0.008/s直至試樣拉斷,記錄下最大荷載;用分辨率不低于0.1mm的游標卡尺量測斷后標距,精確至±0.25mm;計算屈服強度ReL、抗拉強度Rm和伸長率A。強度值修約至5MPa,斷后伸長率修約至0.1%。斷后伸長率的測定方法如下:將斷裂后的鋼筋在斷裂處對齊,盡量使標記所在的軸線在同一條直線上,并采取特別措施確保試樣斷裂部分適當接觸后測量段后標距,這對小橫截面試樣和低伸長率試驗尤為重要。按下式計算斷后伸長率A。式中:—原始標距;—斷后標距。為避免當離最近的標距標記的距離小于原始標距的1/3而造成試樣報廢,可以采用移位法測定斷后伸長率。試驗前將試樣原始標距細分為5mm或10mm;試驗后以符號X表示斷裂后試樣短段的標距標記,以符號Y表示斷裂試樣長段的等分標記,此標記與斷裂處的距離最接近與斷裂處至標距標記X的距離。如N-n為偶數,測量X與Y之間的距離lxy和從Y至距離為(N-n)/2為分格的Z標記之間的距離lYZ。按照下式計算斷后伸長率:A=(lXY+2lYZ-L0)/L0×100如N-n為奇數,測量X與Y之間的距離lxy和從Y至距離分別為(N-n-1)/2和(N-n+1)/2個分格的Z’和Z’’標記之間的距離lYZ’和lYZ’’。按照下式計算斷后伸長率:A=(lXY+lYZ’+lYZ’’-L0)/L0×100移位法的圖示說明(2)鋼筋彎曲試驗鋼筋彎曲試驗按《金屬材料彎曲試驗方法》(GB/T232-2010)要求進行,試樣應符合《鋼筋混凝土用鋼材試驗方法》(GB/T28900-2012),方法要點和步驟如下:安裝萬能試驗機工作平臺上的支輥彎曲裝置,根據鋼筋牌號和直徑的大小選擇彎芯壓頭直徑,調整支輥間距(l=d+3a±0.5a,a為試樣直徑)。彎芯直徑取值表牌號公稱直徑d彎芯直徑HRB400HRBF400HRB400EHRBF400E6~254d28~405d>40~506dHRB500HRBF500HRB500EHRBF5006~256d28~407d>40~508dHRB6006~256d28~407d>40~508d將試樣平放在支輥上,啟動萬能試驗機油門,緩慢施加彎曲力,彎曲至試樣兩臂平行為止;小心取下試樣,仔細觀察試樣彎曲表面有無裂紋、裂縫或裂斷現象;記錄下試驗結果并作合格與否的判定。應按照相關產品標準的要求評定彎曲試驗結果,如未規定具體要求,彎曲試驗后不使用放大儀器觀察,試驗彎曲部位無可見裂紋應評為合格。(3)鋼筋重量偏差測量鋼筋重量偏差,試驗應從不同鋼筋上截取,數量不少于5支,每支試樣長度不小于500mm。長度應逐條測量,精確至1mm。測量試驗總重量時,應精確到不大于總重量的1%。鋼筋實際重量與理論重量的偏差(%)按下式計算:(4)最大力總伸長率Agt選擇Y和V兩個標記,這兩個標記之間的距離在拉伸試驗之前應為100mm,兩個標記都應當位于夾具離斷裂點最遠的一側。兩個標記離開夾具的距離都應不小于20mm或鋼筋公稱直徑d(取兩者之間較大者);兩個標記與斷裂點之間的距離應不小于50mm或者2d(取兩者之間較大者)。手工法測量Agt在最大力作用下試樣總伸長率(%)可按下式計算,結果修約至0.5%。式中:—試驗后Y和V標記間距(mm);—標距長度100mm;—抗拉強度實測值,單位為兆帕(MPa);—彈性模量,其值可取為2105,單位為兆帕(MPa)。(5)鋼筋焊接接頭拉伸試驗閃光對焊:同類型焊接鋼筋在同一焊接條件下(同一焊工在同一班內用同一焊接參數)焊接作為一批,一周內焊接不足300個者,亦按一批計;每批隨機切取6個接頭,其中3個做拉伸試驗,3個做彎曲試驗。電弧焊接:以300個同類型焊接鋼筋在同一焊接條件下(同一焊工在同一班內用同一焊接參數)焊接作為一批;每批隨機切取3個接頭,做拉伸試驗。以閃光對焊接頭試驗具體方法步驟進行說明,拉伸試驗每批取3根試件進行拉伸試驗,試驗方法按《鋼筋焊接接頭試驗方法標準》(JGJ/T27-2014)要求執行,與鋼筋拉伸實驗一致,具體方法見。試驗結果按《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18—2012)中第5章第5.1.7節的規定進行評定。彎曲試驗:閃光對焊接頭彎曲試驗時,應將受壓面的金屬毛刺和增厚部分消除,且與母材的外表齊平。每批取3個試件進行彎曲試驗。彎曲試驗可在萬能試驗機、手動或電動液壓彎曲試驗器上進行,焊縫應處于彎曲中心,彎心直徑和彎曲角應符合下表的規定。進行試驗時,鋼筋放置于兩支點上,并使焊縫中心與彎曲中心線一致,緩慢對試樣施加荷載,以使材料塑性變形,直至達到規定的彎曲角度或出現裂紋或破斷為止。閃光對焊焊接接頭彎心直徑及角度鋼筋牌號彎心直徑彎曲角度(0)d≤25mmd≥25mmHPB3002d3d90HRB400/HRBF4005d6d90HRB500/HRBF5007d8d90對試樣進行軸向拉伸試驗,加載應平穩,速率應符合有關規定,將試樣拉至斷裂,記錄最大力值。當試樣斷口出現氣泡、夾渣等焊接缺陷時,應在記錄上注明。抗拉強度按下式計算,試驗結果數值修約至5MPa,并按現行國家規范《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170-2008)執行。式中:—抗拉強度(MPa);—最大力(N);—試樣的原始鋼筋公稱橫截面積(mm2)。3個試件均斷于鋼筋母材,呈延性斷裂,其抗拉強度大于或等于鋼筋母材抗拉強度標準值;2個試件斷于鋼筋母材,呈延性斷裂,其抗拉強度大于或等于鋼筋母材抗拉強度標準值,另一個試件斷于焊縫,呈脆性斷裂,其抗拉強度大于或等于鋼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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