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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第六章

合同法律制度精選ppt第一節合同法律制度概述【本節引例】

甲于6月8日接到碩士研究生入學通知書,為表慶祝,熱情邀請乙于6月10日在某一餐館共進晚餐,乙愉快地答應了甲的邀請并表達了自己的謝意。請問甲和乙之間是否成立合同?假如乙沒有依約赴宴,甲是否可要求乙承擔違約責任?精選ppt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又稱契約,是指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合同是當事人之間在自由平等基礎上所達成的協議;2.合同是雙方法律行為;3.合同是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4.合同的主體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精選ppt廣義說認為,合同是債的發生原因,但不局限于債權合同,凡是以發生私法上效果為目的的合意,都屬于合同的范疇。狹義說認為合同僅指債權合同《合同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精選ppt二、

合同的分類合同的分類是按照一定的標準將合同劃分成不同的類型。(一)有名合同與無名合同根據法律是否設有規范并賦予一個特定名稱,可以將合同分為有名合同與無名合同。(二)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根據合同的成立除意思表示一致外是否以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為成立要件,可以將合同分為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精選ppt(三)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根據當事人雙方是否互負具有對價關系的債務,可以將合同分為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四)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根據當事人取得利益是否需負擔具有對價關系的給付,可以將合同分為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精選ppt【參考案例6-1-1】王某暑假回家,將價值5000元的筆記本電腦交給同宿舍的同學梁某保管并答應其使用。某日梁某使用之后,隨手將電腦放在寫字臺上便外出游玩至凌晨4點鐘才回來。宿舍門鎖于凌晨3點被撬開,電腦被盜。請問本案梁某應否承擔責任?精選ppt梁某無重大過失,也不存在故意情形,因此梁某不承擔責任。無償合同輕過失免責的規定,是法律與道德的聯結點,法律要鼓勵助人為樂的行為。精選ppt(五)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根據合同的成立在形式上是否有特別要求,可以將合同分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六)主合同與從合同根據合同之間的主從關系,可以將合同分為主合同與從合同。精選ppt【參考案例6-1-2】甲將自己的房子租給乙,雙方口頭約定租期為2年。至租期半年時,雙方因瑣事發生矛盾,甲又覺得租金過低,便打算要求乙搬出,乙不答應,認為雙方乙達成口頭協議,合同法保護口頭協議的效力。甲方能否要求乙搬出?精選ppt甲有權要求乙搬出。《合同法》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對于不定期租賃合同,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解除合同。本案中,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要給乙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當準備期屆滿之時,為租賃合同效力喪失之時,乙方應當搬出。

精選ppt三、合同法的概念和特征(一)合同法的概念合同法是調整合同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具體指調整平等民事主體之間民事權利義務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是我國合同法律體系中的基本法。為保障該法的順利實施,最高人民法院先后通過了《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等相關司法解釋。精選ppt(二)合同法的適用范圍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精選ppt【參考案例6-1-3】張三、李四在長途列車上相識,張三恐怕自己到站時未醒影響行程,請求李四在A站喚醒自己下車,李四欣然同意。火車到達A站時,張三沉睡,李四也未醒。張三未能在A站及時下車,為此支出了額外費用。張三能否要求李四賠償損失?

精選ppt不能。張三與李四之間的行為不屬于民事法律行為,雙方不能產生合同法上的債權債務關系,由張三自行承擔損失。精選ppt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合同法基本原則的含義與功能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是集中反映合同法律關系的本質和規律,適用于合同法全部領域的準則,是制定、解釋、執行和研究合同法的基礎。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具有強制性,當事人必須遵守,不得以約定排除其適用。精選ppt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具有如下功能:(1)合同立法的指導思想。(2)合同當事人的基本行為準則。(3)處理合同糾紛的根本依據。精選ppt(一)平等原則《合同法》第3條規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該條確立了合同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則,簡稱平等原則。平等原則反映了合同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的本質特征,是民法平等原則在合同法中的具體體現。精選ppt(二)合同自由原則《合同法》第4條規定:“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本條盡管使用的是“自愿”一詞,但確立的是合同法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則——合同自由原則。合同自由又稱契約自由,它強調合同約束力的根源在于當事人雙方的意思或意愿,而不是外部力量的干涉。精選ppt

體現私法自治!!精選ppt(三)公平原則《合同法》第5條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本條所確立的就是公平原則。所謂公平原則,是指民事主體應當本著社會公認的公平觀念從事民事活動,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在制定民事法律規范和裁判民事糾紛時,也應當遵循公平的觀念和要求。精選ppt(四)誠實信用原則《合同法》第6條規定:“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簡稱誠信原則,它要求合同當事人在不損害他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目的是在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和當事人與社會之間的利益關系中實現平衡,并維持市場道德秩序。(如適用于締約過失責任)精選ppt(五)合法性原則《合同法》第7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這一規定確立了合法性原則。根據該原則的要求,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存在違法的情形,否則將得到法律的否定評價。精選ppt(六)公序良俗原則《合同法》第7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這一規定確立了公序良俗原則。公序良俗原則中的公序指公共秩序,良俗指善良風俗。公共秩序既包括一個國家的現行法律秩序,也包括作為法律秩序基礎的根本原則和根本理念。善良風俗是指一個社會應有的道德準則和倫理秩序。精選ppt【參考案例6-1-4】某出版公司與林某訂立一份出版合同,雙方約定由林某翻譯該出版公司指定的一部印度小說,由出版公司負責出版發行。林某按約定日期交稿,可出版公司未按約定日期出版發行。于是,林某找到出版公司被告知,出版公司總編在審稿時認為該書為黃色書籍,文化管理部門也做出同樣認定,于是拒絕出版。林某可否要求出版公司承擔違約責任?精選ppt林某無權要求出版公司承擔違約責任。該合同因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而無效。精選ppt(七)合同嚴守原則《合同法》第8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該條確立了合同嚴守原則。合同嚴守原則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具有相當于法律的效力,當事人必須嚴格遵守,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更不得隨意違約。精選ppt【引例分析】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據此,甲和乙之間不構成合同關系,兩者的行為屬情誼行為,不受合同法調整,因此乙如果沒有赴約,甲不能追究乙的違約責任。精選ppt

第二節

合同的訂立與成立合同的訂立是締約當事人為意思表示并達成合意的全部過程;合同的成立是締約當事人已經達成合意,標志著合同訂立的完成。本章對合同訂立與成立的相關法律制度進行了較為全面的介紹,包括典型意義上的合同訂立過程——要約和承諾,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合同的內容和形式以及締約過失責任。在要約中,應重點掌握要約的構成要件及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精選ppt在承諾中,應重點掌握承諾的構成要件、承諾期間的計算及承諾的遲到問題。在特殊締約過程中,應重點掌握格式條款締約應遵循的法律規則。電子合同的訂立中應重點掌握電子要約和承諾的特殊性及電子簽名的作用。在合同形式中,應重點掌握合同形式的類型。在締約過失責任中,應重點掌握締約過失的情形及締約過失責任的承擔方式。精選ppt【本節引例】甲乙雙方約定通過簽訂書面合同,由乙方向甲方出售一批優質禮服,且此前雙方的合作一直未出現任何問題。后乙方急需改制,急需出售已經生產的禮服,于是在還未正式簽訂書面合同的情形下,乙方徑直將禮服送往甲方,通過協商甲方愿意接受。事后在銷售過程中由于此種禮服供過于求,甲方的存貨無法正常銷售出去,于是甲方希望向乙方退貨,乙方一直忙于改制事宜,沒有答應甲方的要求。于是甲方被迫以低價銷售,損失近200萬元。在多次與乙方交涉未果的情況下,甲方向法院起訴稱雙方未按約定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不成立,主張合同無效。試分析:1.乙方是否應接受甲方退貨或賠償甲方損失?2.甲方的請求是否具有法律依據?法院應否支持?3.如果雙方已經擬定了書面合同,但乙方未來得及在合同上簽字便送貨且甲方接受,則合同是否成立?精選ppt(一)要約要約是一方當事人以締結合同為目的,向對方當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發出要約的人稱為要約人,受領要約的人稱為受要約人。又稱發價、發盤、出盤)一、合同訂立的程序精選ppt

1.要約的構成要件要約是一方當事人以締結合同為目的,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要約又稱為發盤、出盤、發價或報價等。要約的構成要件包括:⑴要約是由具有訂約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⑵要約必須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圖;⑶要約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其締結合同的受要約人發出;⑷要約的內容必須具體確定。精選ppt2.要約與要約邀請相區別。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不屬于訂立合同的行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廣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性質為要約邀請。但如果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的規定,如懸賞廣告,則視為要約。精選ppt典型的要約邀請《合同法》第15條列舉了要約邀請的主要表現形式:1.寄送的價目表(注意構成要約的情形)2.拍賣公告3.招標公告4.招股說明書5.商業廣告精選ppt【參考案例6-2-1】某房地產公司在其一住宅小區的銷售廣告宣稱小區內有網球場、籃球場和游泳池等運動設施。盡管價格遠高于附近商品房,但李某喜歡運動,見宣傳廣告后立即和房產公司簽訂合同購買了一套。可一年后收房時發現以上運動設施根本不存在。李某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精選ppt李某有權要求退房,如不要求退房,有權請求宏大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房產公司的銷售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的規定。精選ppt3.要約的方式。要約的方式,一般采用通知方式,可以是口頭通知,也可以書面通知。口頭方式可以當面提出,也可以用打電話的方式提出。書面方式,一般是通過寄送訂貨單、書信以及發送電子郵件、電報等形式提出。精選ppt4.要約的法律效力和生效時間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精選ppt3.要約的撤回、撤銷和失效要約的撤回,是指要約人在發出要約后,于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取消其要約的行為。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同時到達受要約人。精選ppt要約的撤銷,是指在要約發生法律效力后,要約人取消要約從而使要約歸于消滅的行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一)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二)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且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精選ppt要約的失效,是指要約喪失了法律拘束力,即不再對要約人和受要約人產生拘束。要約失效以后,受要約人也喪失了其承諾的能力,即使其向要約人表示了承諾,也不能導致合同的成立。精選ppt【參考案例6-2-2】乙公司向甲公司發出要約,隨后即發出一份“要約作廢”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長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約作廢”的函件后,忘了交給董事長。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長發函給乙公司,提出只要將交貨日期推遲兩個星期,其他條件都可接受。請問合同是否成立?理由是什么?

精選ppt合同未成立,理由是要約已被撤回。

精選ppt(二)承諾1.承諾的概念和要件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表明受要約人同意接受要約的條件以締結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諾必須具備如下條件,才能產生法律效力:

⑴承諾的主體為受要約人,只有接受要約的特定人即受要約人才有權作出承諾。⑵承諾的期限為要約確定的期限。通常認為,逾期的承諾不構成承諾,而是新的要約。精選ppt【參考案例6-2-3】甲公司在電視上發布廣告,稱其有50輛某型號進口汽車,每輛價格50萬元,廣告有效期5天。乙公司于該則廣告發布后第3天自帶匯票去甲公司買車,但此時車已全部售完,無貨可供。問:甲公司是否應承擔任何責任?精選ppt甲公司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精選ppt⑶承諾的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合同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法等條款屬于實質性內容。如果承諾對以上條款作出了改變,可認定為做出實質性變更,不構成承諾,視為新要約。⑷承諾的方式符合要約的要求。如果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方式作出承諾,則該行為也構成承諾。精選ppt【參考案例6-2-4】大學教授甲舉辦學術講座時,在一大學禮堂外張貼告示,公告其一部新著的書名及價格,并告知有意購買者在入口處的簽名簿上簽名。大學生乙未留意該公告,以為簽字簿是為簽到而設,遂在上面簽名。乙的行為是否屬于承諾?

精選ppt大學生乙的行為并非意思表示,不構成承諾。精選ppt案例分析2010年3月,原告急需購進600臺某型號冷暖分體名牌空調機,其法定代表人朱某于3月10日向被告發出了欲購600臺空調機的電傳,并在電傳中言明:此型號是否有現貨供應,并報價。孫某接到電傳后3月11日復電:此型號有現貨,每臺售價4800元,但庫存有限,是否決定購買,請在本月底前答復。朱某接到復電后,認為各方面都基本合適,只是價格上有些偏高,便于3月12日再次給孫某發出電傳:我方有意購買,只是售價偏高,能否每臺降至4500元。請復電。可是,電傳發出3日后,朱某再沒有接到孫某的復電,3月16日,朱某第三次向孫某發出電傳:如貴方不愿降價,我方愿以原報價購買600臺,請留貨,我方派專人專車前往。隨后,朱某派人租用6輛貨車,親自前往提貨。于3月20日趕到被告處,才得知該公司已將庫存的所有空調銷售給了另一大商場,使朱某空車返回。1.請指出本案中的有效要約和承諾2.本案的合同是否成立?精選ppt2.承諾的法律效力和生效時間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承諾一旦生效,表明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內容協商一致,合同就告成立。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承諾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承諾到達時間。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精選ppt3.承諾的撤回、遲延和遲到承諾的撤回,是指受要約人在發出承諾通知以后,在承諾正式生效之前撤回其承諾。如果承諾通知已經生效,合同已經成立,則受要約人不能再撤回承諾。而且,承諾不存在撤銷的情形。精選ppt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出承諾的,為承諾的遲延。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遲延的承諾應視為新要約。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內發出承諾,按照通常情形能夠及時到達要約人,但由于傳遞故障等原因使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承諾期限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期限不接受該承諾的以外,該承諾有效。精選ppt【參考案例6-2-5】甲向乙提出,以2000元的價格購買乙的一部筆記本電腦,乙要求2300元,否則不賣。甲聽后便掏出2300元給乙,并要求乙將筆記本電腦交給自己。乙是否應將電腦交付給甲?精選ppt

乙應將電腦交付給甲,該買賣合同成立。乙提出2300元的行為構成要約,甲掏出2300元的行為構成承諾。精選ppt二、合同的成立與地點(一)合同成立的時間在一般情況下,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當事人約定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同時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蓋章,則以當事人最后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時間為合同的成立時間。精選ppt(二)合同成立的地點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如雙方當事人未在同一地點簽字或蓋章,則以當事人最后一方簽字或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精選ppt【參考案例6-2-6】張某和李某采用書面形式簽訂一份買賣合同,雙方在甲地談妥合同的主要條款,張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簽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何地為該合同簽訂地?精選ppt該合同簽訂地為丙地。精選ppt三、合同的內容和形式(一)合同的內容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⑴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⑵標的;⑶數量;⑷質量;⑸價款或者報酬;⑹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⑺違約責任;⑻解決爭議的方法。精選ppt(二)合同的形式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當事人約定和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其他形式是指口頭形式、書面形式以外的合同形式,比如推定形式,是當事人未用語言、文字表達其意思表示,而是僅用行為向對方為要約,對方通過一定的行為作出承諾,從而使合同成立的情形。精選ppt【參考案例6-2-7】甲公司與乙公司達成口頭協議,由乙公司在八個月之內供應甲公司100噸建材。三個月后,乙公司以原定建材價格過低為由要求加價,并提出,如果甲公司表示同意,雙方立即簽訂書面合同,否則,乙公司將不能按期供貨。甲公司表示反對,并聲稱,如乙公司到期不履行協議,將向法院起訴。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合同有無法律效力?精選ppt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口頭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法》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口頭形式,買賣合同屬于不要式合同,不采取書面形式對買賣合同效力沒有影響。精選ppt【參考案例6-2-8】某連鎖酒店客房內備有速食面、飲料和礦泉水等,以備供客之需,價格遠比市場同類商品高。客人謝某少有住店經驗,且未留意物品標價,誤認為系酒店免費提供而飲用了以上物品。結帳時酒店欲按標價收費,遭謝某拒絕。謝某是否應按標價付款?精選ppt從雙方的民事行為能夠推定合同成立,謝某應按標價付款。精選ppt沉默形式[例1]甲為輕工廠,乙為百貨商場,甲、乙多年商業往來,互相信任有加。甲、乙約定“以后凡甲發給乙的新產品供貨要約函,乙在接到后1周內不回函表示異議的,視為接受(即承諾)。”其后有一天甲發給乙一新電器供貨要約函,乙收到一周后,未有回音。于是甲直接發貨到乙處,乙異議,表示合同未成立,拒不收貨,遂生糾紛。問:乙的異議有無依據?為什么?精選ppt[例2]設例1中甲、乙從未有過商業往來,亦未有此約定。突然有一天甲發給乙一供貨要約函,函尾特別聲明:“若貴方收到我函1個月內未予答復,即視為貴方接受我方要約。”乙收到后未予理睬。1個月后,甲見乙無動靜,即發貨若干到乙處,乙拒收,遂生糾紛。問:乙之做法于法有據否?精選ppt四、締約過失責任

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因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和法律規定的義務,致使合同未能成立,并給對方造成損失,而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精選ppt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1)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2)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3)當事人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4)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以上就是關于締約過失責任規定。精選ppt締約過失責任與侵權責任的區別1.前提條件不同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前提是雙方當事人基于為締結合同而進行磋商所產生的信賴關系,而承擔侵權責任不需要當事人之間有任何特殊的關系。2.義務性質不同當事人之所以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是因為違反了基于誠實信用原則而產生的先合同義務。當事人之所以承擔侵權責任,則是因為違反了不得損害他人身體或財產權利的一般義務。精選ppt3.保護對象不同締約過失責任的保護對象是締約當事人的信賴利益,侵權責任的保護對象是物權、人格權等權利。4.責任形式不同締約過失責任的責任形式是損害賠償,侵權責任的責任形式則更多樣化。5.對精神損害賠償的態度不同精選ppt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方式行為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方式是賠償對方的信賴利益損失,包括所受損害和所失利益,具體表現為締約費用、準備履行合同所需費用及喪失訂約機會的損害,如交通費、鑒定費、咨詢費、利息等。但是,因合同履行而應獲得的利益,不屬信賴利益。精選ppt【參考案例6-2-9】李某于7月10日以傳真方式向王某求購一臺機器,要求對方"立即回復"。王某司當日回復"收到傳真"。7月15日,李某致電催問,乙公司王某表示同意按李某報價出售,要其于7月20日來人簽訂合同書。7月20日,李某前往簽約,王某要求加價,未獲同意,拒絕簽約。李某是否有權要求王某承擔與其簽訂合同過程中的損失?精選ppt王某存在締約過失,李某有權要求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即承擔與其簽訂合同過程中所受到的損失。精選ppt【引例分析】1.乙方沒有義務接受甲方的退貨請求,也沒有義務賠償甲方低價銷售造成的經濟損失。我國合同法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所以本案中,甲乙雙方的買賣合同已經成立,乙方已經完全履行了自己的義務。2.沒有法律依據,法院不應支持甲方的請求,因為雙方的合同關系已經成立且有效。3.合同已經成立。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精選ppt

第三節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在合同法中處于中樞環節,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是使其合意受到法律的保護,合同是否生效決定了當事人的締約行為是否具有法律意義,因此合同的效力與合同的訂立具有緊密的聯系。另外,只有在合同生效時,當事人的履約、權利義務的轉讓才能受到法律保護。因此,合同的效力又是當事人履行合同、變更合同、轉讓合同權利義務乃至追究違約責任的前提。因此,本章是合同法中的重要章節,應當全面掌握。精選ppt【本節引例】農民孫某家中有一其祖父留下的酒壺。崔某通過打聽得知孫某家有一清朝酒壺,遂上門求購。孫某不知該酒壺真實價值,崔某用1萬5千元買下。隨后,崔某將該酒壺送至某拍賣行進行拍賣,賣得價款11萬元。孫某在一個月后得知此事,認為崔某欺騙了自己,要求崔某退回酒壺。崔某認為買賣酒壺是雙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騙,拒絕了孫某的請求。請問孫某是否有權請求崔某返還該酒壺?為什么?精選ppt合同的效力是指已經生效的合同所具有的法律強制力。合同雖然是當事人雙方在意思自治基礎上的合意,但只有在符合法律要求的各項生效要件的情況下,才能產生當事人預期的民事法律效果,享有合同債權,承擔合同債務,即當事人的預期得到了法律的認可和保護。在當事人雙方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合同還能產生對第三人的效力。精選ppt需重點理解:在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時,對方當事人可以尋求國家公權力的保護,追究其違約責任。1.合同效力特指已經生效的合同所具有的法律強制力,即合同不僅已經成立,而且符合法律的各項要求。2.合同的效力是指當事人合意的內容受法律保護。3.合同的效力還指合同法的強制性規定適用于合同。4.合同的效力不僅指合同對當事人產生法律強制力,還指合同對第三人產生法律強制力。5.合同的效力具有持續性。精選ppt(一)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3)標的達到最低限度的確定和可能;(4)遵守法律強制性規范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5)在特定情況下,應當符合法定形式。上述四個要件適用于所有的合同,因此是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精選ppt二、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訂立后尚未生效,須經權利人追認才能生效的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類型:精選ppt⑴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與其年齡、智力、精神狀況不相適應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精選ppt【參考案例6-3-1】甲十六歲,以個人積蓄1000元在慈善拍賣會拍得明星乙表演用過的市價約100元的道具。事后,甲覺得道具價值與其價格很不相稱,頗為后悔。這一買賣如何定性?精選ppt買賣有效。行為人訂立的合同與其年齡、智力、精神狀況相適應。精選ppt⑵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終止后的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⑶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精選ppt【參考案例6-3-2】張某因出國訪學,將一幅名人字畫委托同學王某保管。保管期間王某一直將該字面掛在自己家中欣賞,前往他家的人也以為這幅字畫是王某的,后來王某因做生意急需錢,便將該幅字畫以5萬元價格賣給李某。張某回國后,發現自己的字畫在李某家中。王某與李某之間的買賣合同性質如何?誰對該畫擁有所有權?精選ppt王某對所保管的張某字畫無處分權,其與李某之間的買賣合同屬于效力未定的合同。李某對該幅字畫享有所有權,符合物權的善意取得條件。精選ppt三、可撤銷合同可撤銷合同,是指因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的瑕疵,撤銷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或者變更的合同。可撤銷合同的效力取決于有撤銷權的一方當事人是否行使撤銷權。可撤銷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精選ppt⑴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所謂重大誤解,是指當事人對合同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種類、質量、數量等涉及合同后果的重要事項存在錯誤認識,違背真實意思表示訂立合同,并因此受到較大損失的行為。精選ppt【參考案例6-3-3】某商店購進一批CD機,每臺定價1598元。營業員在制作價簽時,誤將1598元寫為598元。顧客趙先生認為該CD機價廉物美,用信用卡支付1196元購買了兩臺CD機。三天后,商店盤點時,發現少了2000元,經查實是營業員標錯價簽所致并查出是趙先生少付了CD機貨款。本案中,商店如何保護自己的權利?精選ppt本案中,商店因對標的物的價格的認識錯誤而實施買賣行為,該錯誤不是商店的故意造成,且對商店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應依法認定為屬于重大誤解的民事行為。因此,商店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該合同,要求趙先生或補交2000元,或退回CD機,商店退還1196元。精選ppt⑵因欺詐、脅迫而訂立的合同欺詐,是指一方在訂立合同時,故意制造假象或者掩蓋真相,致使對方陷入錯誤而訂立合同。脅迫,是指一方采用違法手段,威脅對方與自己訂立合同,被脅迫一方因恐懼而訂立合同。須注意的是,一方因欺詐、脅迫而訂立的合同,如果損害國家利益,應是無效合同;如果沒有損害國家利益,只是損害了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則是可撤銷合同。精選ppt【參考案例6-3-4】為紀念廣州亞運會,某手表廠特制紀念手表三千只,每只售價1.5萬元。該手表廠做如下廣告宣傳:(1)紀念表為金表;(2)紀念表鑲有進口鉆石。后經鑒定,所有特制紀念手表皆為鍍金表;進口鉆石為進口人造鉆石。每粒價格為3元。手表成本約600元。為此,購買者紛紛找到該手表廠要求退貨。該糾紛應如何處理?精選ppt手表廠隱瞞事實真相,陳述虛假事實,其行為構成欺詐,合同為可撤銷合同,手表廠理應退貨。精選ppt⑶顯失公平的合同顯失公平,是指合同訂立時顯失公平,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者利用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義務明顯不對等(對價不充分)。這種合同致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的行為。精選ppt⑷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乘人之危,是指行為人利用他人的危難處境或緊急需要,強迫對方接受某種明顯不公平的條件并作出違背其真實意思而訂立合同。精選ppt對于以上類型的合同,當事人既可向法院或仲裁機構主張撤銷,也可主張對合同的變更。撤銷權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和限制規定,如具有下列情形,撤銷權消滅:⑴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⑵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精選ppt【參考案例6-3-5】李老太向某首飾店購買鉆石戒指三枚,標簽標明該鉆石為天然鉆石,買回后經鑒定機構鑒定為人造鉆石。李老太多次與首飾店交涉,歷時一年零六個月,沒有結果。現李老太欲以欺詐為由訴請法院撤銷該戒指買賣合同,其主張能否得到支持?

精選ppt不可以,因已超過行使撤銷權的一年期間。

精選ppt三、無效合同無效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生效要件,自始絕對無效,不產生當事人預期的民事法律效果的合同。

精選ppt合同無效有以下情形:⑴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而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如果只是損害對方當事人的利益,則屬于可撤銷的合同。⑵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惡意串通是指合同當事人或代理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為謀取不法利益與對方當事人、代理人合謀實施的違法行為。⑶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當事人訂立的合同在形式上、表面上是合法的,但締約目的是非法的,稱為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精選ppt張某與房地產公司簽訂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為少交契稅,房地產公司建議將部分購房款算作裝修費用,張某沒明確表示反對。后發生糾紛,張某以所支付裝修費用遠遠高于標準為由,請求法院對裝修費用予以變更。該裝修費用條款效力應如何認定?精選ppt雙方當事人為逃避稅收而作出虛假表示,該條款屬于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為無效條款。精選ppt⑷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損害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的合同當然是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如:把財產贈送給二奶)(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不包括地方法規和部門規章)中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對強行性規范,當事人必須遵守,如果違反則導致合同無效;對任意性規范,當事人可以約定排除適用。精選ppt某日,熟知煙的價格的老煙民張某乘坐火車,列車上遇一小商販宋某在火車車廂叫賣:“紅雙喜牌香煙,10元錢一條。”張某欣然買之。經查,該煙為假煙。張某與宋某之間的行為性質應如何認定,是屬欺詐的可撤銷的行為還是無效的行為?精選ppt無效的行為,理由是宋某出售假煙的行為違法。精選ppt四、無效合同和合同被撤銷的法律后果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精選ppt(一)表見代理的含義表見代理,是指代理人雖不具有代理權,但具有代理權的表面要件,這些表面要件足以使無過錯的相對人相信其有代理權,從而法律規定被代理人須對之負授權責任的無權代理。法律對表見代理作出規定是為了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維護交易安全,維護人們對代理制度的信賴、對市場制度的信賴,也具有鼓勵交易和倡導效率的作用。五、因表見代理、表見代表訂立的合同效力精選ppt(二)表見代理的法律后果被代理人對第三人承擔授權責任。表見代理一旦成立,在效果上如同有權代理。精選ppt王某是某公司的銷售人員,時常隨身攜帶蓋有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便于對外簽訂合同。后王某因收取回扣被公司除名,但空白合同書未被該公司收回。于是王某以此合同書與他人簽訂一份買賣合同,請問該合同是否成立?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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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成立并生效,王某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精選ppt結合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和司法實踐,一般認為下列情形行為人訂閱合同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

(1)行為人曾經是代理人并且與相對人發生過訂立合同行為,訂立的合同上加蓋有被代理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2)行為人曾經是代理人并且與相對人發生過訂立合同行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提供了加蓋有被代理人印鑒的介紹信。(3)行為人持有證明代理權的證書,并且按照一般商業習慣和理性認識無法從證書內容判定所訂立的合同超越了代理權范圍。(4)被代理人曾有授予行為人代理權的表示,按照一般理性判斷表示可以被相信比如在公開場合聲明授予行為人代理權或者書面公開通知授予行為人代理權,實際上沒有授予,相對人難以知曉。精選ppt(5)被代理人明知行為人以自己名義訂立合同,但不表示反對。(6)被代理人應當知道行為人以自己名義訂立合同,但不表示反對。比如,補充代理人將介紹信、公章、合同書交給行為人,或者出借給行為人,就屬于應當知道行為人會以自己名義訂立合同的情形。另外,當相對人已經將訂立的合同提交給被代理人,但因被代理人沒有閱讀而未向相對人表示反對,也屬于“應當知道”的情形。精選ppt構成表見代理的典型情形1.單位將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或者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出借給個人,個人以出借單位名義簽訂的擔保合同。但有證據證明相對人明知或應當知道行為人越權的除外。2.企業承包、租賃經營合同期滿后,原企業承包人、租賃人用原承包、租賃企業的公章、業務介紹信、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簽訂的擔保合同。但有證據證明企業法人采取了有效防范措施,相對人明知或應當知道行為人越權的除外。3.單位聘用的人員利用單位對公章、介紹信、合同書保管不善,擅自使用單位公章、業務介紹信、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簽訂的擔保合同。但有證據證明相對人明知或應當知道行為人越權的除外。此種情形下強調的是行為人在簽訂合同時具有單位雇員身份,而單位管理混亂,在重要文件、印鑒、材料的保管上存在過錯。精選ppt4.單位聘用的人員被解聘后,行為人擅自利用保留的魘單位公章簽訂的擔保合同。但有證據證明單位履行了合理通知義務,相對人明知或應當知道行為人越權的除外。此種情形下強調的是解聘人員曾經具有代理人的身份,存在“外表授權”的基礎。5.非本單位人員利用單位管理不善,擅自使用單位公章、業務介紹信、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在單位場所簽訂的擔保合同。此種情形下強調的是在單位場所,比如辦公場所、會議室、會談室等,足以造成相對人信賴行為人系單位聘用人員。精選ppt不構成表見代理的典型情形

1.非本單位人員盜竊單位的公章、業務介紹信、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簽訂的擔保合同。2.非本單位人員盜用單位的公章、業務介紹信、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簽訂的擔保合同。3.非本單位人員私刻單位的公章簽訂的擔保合同。4.本單位聘用人員盜竊、盜用單位的公章、業務介紹信、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簽訂的擔保合同,且相對人明知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沒有簽訂該類合同授權的。比如行為人系單位保安,相對人知悉行為人的身份,就屬于此種情形。精選ppt(三)表見代表的含義表見代表,是指代表人有超越代表權的行為,而其行為足以使無過錯的相對人相信其有代表權,從而法律規定由代表人所在單位承擔責任的無權代表。法律對表見代表制度作出規定是為了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維護對整個交易制度的信賴,保護交易安全。精選ppt(四)表見代表的法律后果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如果合同不存在其他無效事由,則表見代表產生的合同有效。精選ppt某公司的股東會決定,董事長只能簽訂標的額500萬元以下的合同。但該公司的董事長與他人簽訂了標的額為800萬元的合同,董事長在合同上簽了字。對于該合同,公司是否應當履行?精選ppt公司應當履行該合同,董事長的簽訂合同行為構成表見代表。公司的內部決定,不為他人所知,因此,相對人是善意相對人,此合同依照表見代表的規定應當有效。精選ppt【引例分析】孫某的訴訟請求有法律依據。崔某與孫某之間的合同屬于顯失公平的買賣合同,且顯失公平系由于孫某欠缺交易經驗所致,因此孫某有權依據合同法的規定,請求法院撤銷合同,要求崔某將酒壺退還,孫某將收到的酒壺款退還給崔某。若崔某愿意支付與該酒壺價值相當的價款,孫某也同意接受,孫某可以不撤銷該合同,由崔某補齊余下的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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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是債務人全面、適當完成所負義務,使債權圓滿實現的行為,對債權人和債務人均有重要意義。本章介紹了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則、具體規則以及雙務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各類抗辯權。在合同履行的具體規則中,應全面了解履行主體、履行標的及履行的方式;對于雙務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應重點掌握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的含義、適用條件及效力。精選ppt甲科技開發公司為開發新項目,急需資金。2009年3月12日,與乙公司達成約定:乙公司借給甲科技開發公司20萬元,借期6個月,月息為銀行貸款利息的1.5倍,同年9月12日本息一起付清,甲科技開發公司為乙公司出具了借據。甲科技開發公司因新項目開發不順利,未盈利,到了9月12日無法償還欠乙公司的借款。有一天,乙公司向甲科技開發公司催促還款無果,但知某單位曾向甲科技開發公司借款30萬元,現已到還款期,某單位正準備還款,但甲科技開發公司讓某單位不用還款。于是,乙公司向法院起訴,請求甲科技開發公司以某單位的還款來償還債務,甲科技開發公司辯稱該債權已放棄,已無能力清償債務。請分析:1.甲科技開發公司的行為是否構成違約?為什么?2.乙公司是否可針對甲科技開發公司的行為行使撤銷權?為什么?3.乙公司是否可以行使代位權?為什么?精選ppt一、合同的履行的含義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當事人依照合同約定,完成各自承擔的義務的法律行為,使合同目的得以實現。只有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得到全面履行,當事人訂立的合同才能實現。精選ppt二、雙務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當事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法定情況下可以對抗對方的請求權,且拒絕履行行為不構成違約,這些權利被稱為抗辯權,包括同時履行抗辯權、后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精選ppt⑴同時履行抗辯權雙務合同的當事人應同時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在對方未履行前,有拒絕對方請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權利,這就是同時履行抗辯權。精選ppt⑵先履行抗辯權雙務合同中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時,另一方當事人有拒絕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的權利,此權利被稱為先履行抗辯權,精選ppt⑶不安抗辯權雙務合同中應當先履行義務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⑴經營狀況嚴重惡化;⑵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⑶喪失商業信譽;⑷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主張不安抗辯權的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此權利被稱為不安抗辯權。當事人行使不安抗辯權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精選ppt甲公司與乙公司在1月20日簽訂了合同,由甲公司賣給乙公司一臺價款為300萬元的機器,交貨時間為1月23日,付款時間為2月25日。1月25日甲公司交貨后,乙公司認為機器質量好,又于25日與甲公司簽訂再購買一臺機器的合同,約定發貨日期為3月25日。至3月25日,甲公司可以乙公司公司未支付第一份合同的貨款為由拒絕第二份合同的發貨。甲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精選ppt甲公司的行為合法。因為乙公司欠缺信用,甲公司可行使不安抗辯權。精選ppt三、合同履行的保全合同履行的保全,是指法律為防止因債務人的財產不當減少或該增加而不增加給債權人的債權帶來危害,允許債權人對債務人或第三人的行為行使撤銷權或代位權,以保護其債權。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包括:精選ppt

⑴代位權代位權,是指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權利而危及債權人利益,債權人為保全債權,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債權的權利。精選ppt代位權的成立要件包括:⑴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⑵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危害;⑶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⑷債權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包括基于扶養關系、撫養關系、贍養關系、繼承關系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精選ppt債權人向次債務人提起的代位權訴訟經人民法院審理后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相應的債權債務關系即予消滅。精選ppt甲為工程的發包人,乙為承包人,乙經甲同意,將土方工程(挖坑)分包給工頭劉某,劉某雇傭了20個農民完成了土方工程。鄰近春節,該20個農民找工頭索要工錢,劉某找乙索要,乙以甲不給為由拒絕。劉某無法支付工錢,又怕農民打他,就躲了起來。請問,農民還可以向誰索要?

精選ppt該20個農民可以提起代位權訴訟,向乙方索要。分包合同是否有效,不影響代位權的成立。當前的理論和實務表明,該20個農民不能向甲方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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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撤銷權撤銷權,是指對債務人實施的危及債權人利益的減少財產行為,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精選ppt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應當具備以下條件:⑴債權人須以自己的名義行使撤銷權;⑵債權人對債務人存在有效債權,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⑶債權人實施了減少財產的處分行為;⑷債務人的處分行為有害于債權人的債權。精選ppt債務人減少財產的處分行為有:⑴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⑵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⑶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精選ppt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上述規定中的五年期間為除斥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一旦法院確定債權人的撤銷權成立,債務人的處分行為即歸于無效。精選ppt甲公司需要裝修辦公大樓,乙公司與之洽商,提出預算:裝修工程需要100萬元的報酬,粉刷材料(油漆等)需要100萬。甲公司認可了乙公司的預算。乙公司又提出:只要100萬元的報酬,自己倉庫里有價值100萬元的油漆等粉刷材料無償奉送。甲公司欣然允諾,與乙公司簽訂了裝修合同。裝修完工,驗收合格,但甲公司一分錢不給。乙公司曾通過某商務咨詢公司討債未成。在甲公司、乙公司訂立合同之前,乙公司欠丙方公司貨款200萬元,現乙公司無力償還。丙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利益?精選ppt甲公司欠乙公司200萬元,其中100萬元報酬,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權;另外100萬元材料費,丙公司可以行使撤銷權。精選ppt【引例分析】1.甲科技開發公司的行為已構成違約。甲科技開發公司與乙公司之間的借貸合同關系,是合法有效的。甲科技開發公司系債務人,負有按期清償本息的義務;乙公司為債權人,享有按期收回本金、收取利息的權利。2.乙公司可行使撤銷權,請求法院撤銷甲科技開發公司的放棄債權行為。甲科技開發公司放棄對某單位享有的債權的行為損害了乙公司的債權,依照法律規定,乙公司可以行使撤銷權,撤銷甲科技開發公司放棄債權的行為。3.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權。合同法規定,債權人可享有代位權,在債務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到期債權,危及債權人的權利時,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權利,實現自己的債權。精選ppt重點法條

第六十八條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九條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

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精選ppt(二)不安抗辯權的成立要件1.當事人雙方因同一雙務合同而互負債務。當事人之間的債務須構成對待給付關系,且存在先后履行順序,即當事人并非同時履行其債務。2.后給付義務人的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實危險。精選ppt(三)不安抗辯權的行使及效力程序和法律后果請閱讀教材

精選ppt思考題1.甲要修房子,需要一批磚。甲與乙訂立合同,按照合同約定,乙應當在3天之內,運1萬塊磚到甲修房子的工地上。未料想乙的拖拉機壞了,于是乙便讓丙用丙的拖拉機運了1萬塊磚到甲的工地上。對此,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A.丙是合同債務人B.丙是合同的履行主體,若履行不適當,應向甲承擔違約責任C.乙是合同的履行主體,若履行不適當,應向甲承擔違約責任D.乙是合同債務人,若丙履行不適當,乙應向甲承擔違約責任精選pptD甲乙為合同當事人,乙為債務人,第三人丙代替乙履行債務,丙是債務履行主體。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理,第三人丙履行債務不適當,應由債務人乙向債權人甲承擔違約責任。精選ppt2.甲在乙經營的酒店進餐時飲酒過度,離去時拒付餐費,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甲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遺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費為由拒絕交還。對乙的行為應如何定性?()A.是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B.是行使不安抗辯權C.是自助行為D.是侵權行為精選ppt

C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只能產生于雙務合同之中,雙方當事人基于同一雙務合同而互負對待給付義務,甲應付乙餐費的義務與乙應歸還甲遺忘物的義務并非基于同一雙務合同而產生。民法上的自助行為,是指民事主體的權利受到不法侵害,在情勢緊迫來不及請求國家機關予以救濟的情況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對他人的財產或自由實施扣押、拘束或其他相應措施的行為。甲拒付餐費便離開,乙的權益受損,其扣留甲遺忘物的行為自助行為,并非侵權行為。精選ppt【問題與思考】1.合同履行應遵循哪些基本原則?2.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條件和效力是什么?3.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4.不安抗辯權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5.同時履行抗辯權與不要抗辯權行使的效力分別是什么,有何不同精選ppt第五節

合同的變更與轉讓本節介紹了合同變更與轉讓的核心內容。在合同變更中,應重點掌握合同變更的條件與效力;在合同轉讓中,應重點掌握債權讓與的限制、條件與效力,債務承擔的類型、條件與效力,以及權利義務概括轉移的類型與效力。精選ppt【本節引例】甲乙母子辦廠,兒子以母親名義向王某借款4萬元;3年后母子分家,協議約定工廠歸兒子,借款亦由兒子還,隨后兒子還王某2萬元,將剩下2萬元借條換成債務人為兒子;后母子糾紛經調解解除分家協議,廠歸母,子具名欠條由母還;而王某堅持要子兒償還。本案債務是否移轉?王某債務由誰償還?精選ppt一、合同的變更合同的變更有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的合同變更僅指合同內容的變更。廣義的合同變更,包括合同主體的變更與合同內容的變更。前者指合同債權或債務的轉讓,即由新的債權人或債務人替代原債權人或債務人,而合同內容并無變化;后者指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內容的變化。精選ppt二、合同的轉讓合同的轉讓,即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通常又稱為合同主體的變更,是以新的債權人代替原合同的債權人;或新的債務人代替原合同的債務人;或新的當事人承受債權,同時又承受債務。精選ppt⒈債權轉讓債權轉讓,是指債權人將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債權人稱為讓與人,第三人稱為受讓人。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通知到達,轉讓生效,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但是下列債權不得轉讓:⑴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債權,如雇傭合同中的權利;⑵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⑶根據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精選ppt

何某與程某簽訂債權轉讓合同,將何某對李某的債權轉讓給程某。五天后,何某將此情況口頭通知了李某。后由于何某與程某產生了糾紛,何某便又通知李某,撤銷先前的通知,而程某對此一無所知。何某對李某的債權轉讓給程某是否發生效力?

精選ppt何某以口頭形式將債權轉讓通知給李某,發生法律效力。合同并未限定債權轉讓通知的形式,因此何某可以以口頭形式進行債權轉讓的通知。在未得到受讓人程某的同意的情況下,何某撤銷債權轉讓通知的行為無效,李某仍然可以向程某履行債務。精選ppt⒉債務轉移債務轉移,是指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精選ppt⒊合同債權債務的概括移讓合同債權債務的概括移讓,是指由原合同當事人一方將其債權債務一并轉移給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接受這些債權債務。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移轉,可以依據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而發生,也可以因法律的規定而產生。在法律規定的移轉中,最典型的就是因企業的合并而發生的權利義務的概括移轉。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精選ppt某縣政府企業主管部門作出決定,把所屬的甲公司的兩個業務部分立出去再設立乙公司和丙公司,并在決定中明確該公司以前所負的債務由新設的乙公司承擔。甲公司原欠鄧某貨款10萬元,現鄧某要求償還。你認為該債務應當如何處理?精選ppt在債權人與債務人未作明確約定時,應由分立后的甲、乙、丙三個公司對鄧某承擔連帶債務。精選ppt【引例分析】1.本案債務不發生轉移。分家調解書依法僅對當事人母子發生法律效力,不對第三人發生效力。2.王某發生法律效力;同時王某作為債權人,不同意債務轉移情況下,該債務依法不發生移轉,故王某債務由兒子償還。精選ppt

第六節

合同的終止

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是指由一定的法律事實所引起的合同權利義務消滅,合同關系在客觀上不復存在的法律現象。本章介紹了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含義、原因及效力,并詳細分析了導致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六種方式——清償、解除、抵銷、提存、免除和混同。應重點掌握這六種方式的含義、特點、構成要件、法律效力,以及我國法律規定的一些相關具體制度。精選ppt【本節引例】

劉某將自有房屋出租給鄧某,每年租金6萬元。鄧某租賃房屋之后,開了一家餐館,劉某經常在鄧某餐館處賒賬。第一年過后,鄧某欠劉某租金6萬元,而劉某欠鄧某吃飯款3萬元。雙方均未清償。請問:(1)劉某能否向鄧某主張抵銷?為什么?(2)劉某見鄧某資金周轉不靈,一時也不能支付租金,便向鄧某稱:“再過五十天,如果你的餐館還繼續經營,我們之間的債便抵銷3萬元。”劉某的說法是否有理?為什么?(3)如果劉某出了車禍,后被宣告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能否向鄧某主張抵銷?為什么?精選ppt一、清償合同當事人雙方已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債權債務得到清償,合同終止。清償是合同終止的最常見和最主要的原因。精選ppt二、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已經成立生效的合同因發生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或經當事人協商一致,而使合同關系終止的法律制度。合同的解除,分為協議解除和法定解除。精選ppt(一)協議解除1.協商解除。協商解除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而尚未全部履行前,當事人通過協商而解除合同。2.行使約定的解除權。約定解除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而尚未全部履行前,當事人通過事先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而解除合同。精選ppt甲、乙在合同中約定,若甲在履行中出現A、B、C、D四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情形,乙可單方解除合同。后甲在履行中出現了D種情形,乙即通知甲解除合同,后通知到達甲處。合同是否已告解除?精選ppt合同已被解除。精選ppt(二)合同解除的特點1.合同解除以尚未履行完畢的有效合同為標的2.合同解除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3.合同解除原則上必須有解除行為才能發生4.合同解除后,合同權利義務關系自始或者向將來消滅精選ppt(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又稱單方解除,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而尚未全部履行前,根據法律直接規定的解除條件而解除合同。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⑴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⑵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⑶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⑷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⑸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精選ppt甲中學計劃在11月4日舉辦中學生運動會,與乙公司訂立承攬合同,要求乙公司將為甲中學特制的在運動會開幕式上使用的大鐘于11月3日前送到。直至11月3日晚上十時,乙公司還沒送貨。后甲中學了解到乙公司還沒有將鐘裝好,無法保證11月4日的使用。便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請問該合同是否已被解除?精選ppt該合同已被解除,甲中學解除合同不需要事先經過催告程序。精選ppt當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權時應當通知對方,自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精選ppt甲、乙訂立一大米購銷合同,約定甲收購乙農場秋后收獲的全部大米。不料,乙農場逢夏季洪水之災,稻苗全被沖走,顆粒未收。問:誰可以解除合同?精選ppt甲乙雙方都有權解除合同。精選ppt三、抵銷抵銷,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時,雙方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的清償,而使其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對等數額內相互消滅。抵銷依其產生根據不同,可分為法定抵銷與合意抵銷。精選ppt(一)法定抵銷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精選ppt法定抵銷的要件:1.須二人互負債務,互享債權;2.須雙方合同標的種類相同;3.不存在按照合同性質或者依照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的情形。精選ppt甲和乙之間有借貸關系,后二人登記結婚。甲、乙之間的債權債是否消滅?甲、乙之間的債權債務因抵消而消滅。精選ppt(二)約定抵銷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不相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抵銷。甲是建設工程發包人,乙是承包人。甲向乙提出:“如能借給我300萬元,我就將工程發包給你們。”乙借給甲300萬元,甲將工程包給乙。乙遲延交付工程3個月,按約定要支付10萬元遲延履行的違約金。請問:甲能否在還欠款時扣除乙的10萬元的違約金?精選ppt能。甲的行為符合抵銷的要件。精選ppt四、提存提存,是指由于債權人的原因而無法交付債的標的物時,債務人將標的物提交提存機關而消滅合同權利義務關系的一種制度。出現以下情形,債務人可以將合同標的物提存:1.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2.債權人下落不明;3.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債權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精選ppt標的物提存后,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歸于消滅。債務人應當及時通知債權人或者債權人的繼承人、監護人。標的物提存后,其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由債權人負擔。債權人可以隨時領取提存物,但債權人對債務人負有到期債務的,在債權人未履行債務或者提供擔保之前,提存部門根據債務人的要求應當拒絕其領取提存物。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提存物扣除提存費用后歸國家所有。精選ppt甲與乙簽訂銷售50臺液晶電視機的合同,但當甲向乙交付標的物時,乙以家電市場疲軟為由,拒絕受領并要求甲返還貨款。此情形下甲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精選ppt

甲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存這批電視機,提存費用應由乙支付

精選ppt五、免除債權人免除債務,是指債權人以消滅債務人的債務為目的而放棄債權的法律行為。免除一般情況下是單獨行為或者單方行為,免除的通知到達對方時,免除發生效力,免除人不得撤銷自己的免除行為。債務人對債權人免除的意思表示保持沉默,不影響免除的效力。如果免除侵害了債務人的利益(如侵害了債務人的精神利益),則債務人可表示反對。債務人及時表示反對的,免除不發生效力。免除也可以是協商一致。精選ppt六、混同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又稱混同,即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事實而引起合同權利義務關系的消滅。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的法律行為,當債權人和債務人合為一人時,則債權債務關系消滅,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精選ppt

甲公司與乙公司因一貨物賣賣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甲公司為債權人,乙公司為債務人。在債務人未償還債務前,甲公司吸收合并了乙公司。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雙方之間的買賣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終止的原因是混同。精選ppt【引例分析】(1)劉某有權向鄧某主張抵銷。由于兩人未約定債務的履行期限,均可要求對方履行,或者向對方作出履行,因此劉某可以主張抵銷。(2)劉某的抵銷行為不合法。劉某的抵銷是附條件的,合同法規定抵消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3)劉某不能向鄧某主張抵銷。因為行使抵銷權屬民事法律行為。抵消權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但劉某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抵銷需要經過劉某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精選ppt

第七節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依法承擔的民事責任。違約行為的形態各異,違約責任也因此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在違約行為中,應重點掌握違約行為的各種具體形態:履行不能、拒絕履行、遲延履行、不完全履行、債權人遲延和預期違約。在違約責任中,應重點掌握違約責任的性質、歸責原則以及強制履行、損害賠償和違約金等各種具體的違約責任形式的含義、適用條件及相互關系。精選ppt本節引例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買賣合同,由甲公司賣給乙公司價款100萬元的鋼材。乙公司按照約定給付甲公司10萬元定金,同時約定,任何一方違約,需支付對方15萬違約金。如果甲公司不履行合同,乙公司提出的既能最大限度保護自己的利益,又能獲得法院支持的訴訟請求是什么?如果乙公司違約,甲公司提出的既能最大限度保護自己的利益,又能獲得法院支持的訴訟請求是什么?精選ppt一、違約責任概述(一)違約責任的概念和特征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時所承擔的不利法律后果。違約責任的特征如下:1.違約責任是一種民事責任2.違約責任是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債務所產生的責任3.違約責任可以由當事人約定4.違約責任具有制裁性和補償性雙重屬性。精選ppt(二)違約行為的種類1.預期違約預期違約,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精選ppt甲、乙于6月訂立一買賣合同,標的物為甲祖傳一明代瓷器,約定甲于7月10日交貨。6月4日,甲約乙看瓶,但當乙之面將瓷瓶摔碎于地上。乙是否有權要求甲賠償相關損失?精選ppt甲的行為屬于預期違約行為,乙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甲賠償損失。精選ppt2.實際違約在履行期限到來以后,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即構成實際違約。實際違約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類型:(1)不履行合同義務不履行包括履行不能和拒絕履行。履行不能是指債務人在客觀上已經沒有履行能力。如在提供勞務的合同中,債務人喪失了勞動能力。拒絕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到來之后,一方當事人能夠履行而故意不履行合同規定的全部義務。(2)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精選ppt實際違約行為完全不履行履行拒絕履行根本違約履行不能遲延履行瑕疵履行其他不完全履行行為給付遲延受領遲延瑕疵給付

加害給付部分履行履行地點不當履行方法不當等明示違約默示違約預期違約違約行為精選ppt二、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合同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主要有以下四種方式。精選ppt(一)繼續履行繼續履行,是指債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時,可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強制債務人實際履行合同義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適用繼續履行: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2.合同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精選ppt(二)采取補救措施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等違約責任。精選ppt(三)賠償損失適用賠償損失這一違約責任應注意:1.違約損害賠償是因債務人違反合同義務所產生的一種責任。精選ppt甲公司要運送一批貨物給收貨人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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