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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金融學名詞解釋信用貨幣:指自身所含的價值低于貨幣價值,規定一定的含金量并通過信用渠道發行的貨幣。同步具有兩個特性(與其他形態貨幣區別):1.部分黃金保證,以部分黃金、外匯等作為發行保證。2.信用保證,通過信用渠道發行貨幣,以國家信用為支撐。電子貨幣:電子貨幣是指在零售支付機制中,通過銷售終端、各類電子設備以及在公開網絡上執行支付的“儲值”產品和預付支付機制。貨幣制度:是指國家以法律形式規定的貨幣流通的構造、體系和組織形式。簡稱“幣制”,重要包括規定貨幣金屬、貨幣單位、貨幣發行和流通程序、支付能力。目的在于保證貨幣和貨幣流通的穩定,使之可以正常地發揮多種職能。無限法償:指貨幣有無限的法定支付能力,無論支付數額大小,不管屬于何種性質的支付即不管是購置商品,支付服務,結清債務等,收款人都不得拒絕接受。一般來說,本位幣都具有無限法償能力,而輔幣則也許是有限法償的。本位幣(主幣):是國家法律規定的原則貨幣,是一國的基本通貨,是法定的計價、結算單位。主幣特點:(1)自由鑄造(2)無限法償,即國家規定本位幣擁有無限制的支付能力(3)規定磨損公差輔幣:是本位幣如下的小額通貨。(1)多采用較賤的金屬制造(2)為局限性值貨幣(3)輔幣與本位幣可以自由兌換(4)限制鑄造,局限性值貨幣鑄造時產生鑄幣稅(5)有限法償,規定一次支付行為中支付的最高限額銀本位制:是指以白銀為本位貨幣的一種金屬貨幣制度。銀本位制下,白銀為幣材,銀幣可以自由鑄造、自由熔化,可以自由輸出輸入,具有無限法償能力,紙幣和其他貨幣可以自由兌換銀幣。金銀復本位制:是由國家法律規定的以金幣和銀幣同步作為本位幣,均可自由鑄造、自由熔化,自由輸出入,同為無限法償的貨幣制度,紙幣和其他貨幣可以自由兌換金銀幣。平行本位制:在這種本位制度下,金幣和銀幣間的比價由金銀的市場價值決定。這種制度使得金銀比價常常發生變動,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商品價格體系的混亂。雙本位制:指金幣和銀幣之間的比價由國家法律規定。這種制度輕易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現象。格雷欣法則:即“劣幣驅逐良幣”規律,是指在雙本位制下,金銀兩種鑄幣在同一市場上流通,當金銀的法定比價和市場比價不一致時,實際價值高于法定價值的“良幣”會被逐出流通,即被熔化或輸出國外,導致實際價值低于法定價值的“劣幣”充斥市場的現象。跛行本位制:由復本位向金本位過渡時出現的一種特殊的貨幣制度,國家規定已發行的銀幣照舊流通,但停止了自由鑄造,金幣仍可以自由鑄造。金幣本位制:是指國家法律規定以黃金作為貨幣金屬,即以一定重量和成色的金鑄幣充當本位幣。這種貨幣制度的特點重要有:1) 金幣可以自由鑄造和自由熔化。而其他鑄幣則限制鑄造,從而保證了黃金在貨幣制度中處在主導地位,克服復本位下“劣幣驅逐良幣”的混亂現象。2) 價值符號(包括輔幣和銀行券)可以自由兌換為金幣。使多種價值符號可以代表一定數量的黃金進行流通,以防止出現通貨膨脹現象。3) 黃金可以自由地輸出人國境。由于黃金可以在備國之間自由轉移,從而保證了世界市場的統一和外匯匯率的相對穩定。金塊本位制:又稱生金本位制,是指國內不直接流通金幣,銀行券可以按照限額規定兌換金塊的一種貨幣制度。紙幣與金塊施行有限制的自由兌換,即只有到達一定數額才容許用紙幣兌換。特點:1)黃金仍是本位貨幣流通的基礎,但不能自由鑄造金幣。2)國內流通的是銀行券等價值符號,并規定銀行券兌換黃金的最低額度。3)國家按一定價格收購黃金,黃金由國家集中儲存。金匯兌本位制:又稱虛金本位制,是指國內不鑄造,不流通金鑄幣,價值符號(銀行券)不能兌換金塊,但可以兌換外匯的一種貨幣制度。其特點是:(1)實行金匯兌本位制國家的貨幣與實行金塊本位制的某一國家的本位貨幣固定比價,并將黃金和外匯寄存在國外,作為外匯基金。(2)居民有權將本國貨幣兌換成與其固定比價國家的貨幣即外匯,再向該國兌換黃金。(3)本幣幣值和外匯行市的穩定依賴于固定比價國家貨幣價值的穩定。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是以紙幣為本位幣,且紙幣不能兌換黃金的貨幣制度。這是目前普遍實行的一種貨幣制度。其特點:(1)不兌現的信用貨幣一般是由中央銀行發行的,并由國家法律賦予無限法償的能力。(2)貨幣不與任何金屬保持等價關系,也不能兌換黃金,貨幣發行一般不以金銀為保證,也不受金銀數量的限制。布雷頓森林體系:重要特性是(1)規定以美元作為最重要的國際儲備貨幣,實行美元黃金本位制。即美元直接與黃金掛鉤,其他國家的貨幣與美元掛鉤,規定與美元的比價,從而間接與黃金掛鉤,進而決定備組員國貨幣之間的平價關系;(2)建立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增進國際合作;(3)實行可調整的固定匯率制度;(4)IMF向國際收支逆差國提供短期資金融通;(5)廢除外匯管制。特里芬難題:在黃金-美元本位基礎上的布雷頓森林體系中,由于黃金產量和儲備量增長跟不上世界經濟發展的需要,在“雙掛鉤”原則下,美元便出現了一種進退兩難的境地:美國若大量對外輸出美元,國際收支發生長期逆差,會致使美元同黃金的兌換性日益難以維持,導致美元自身的危機,若限制輸出美元,國際貨幣體系就會面臨國際貨幣的數量短缺。布雷頓森林體系的這種內在缺陷后來被稱為在特里芬難題。牙買加體系:它是在1976年形成的,沿用至今的國際貨幣制度。重要內容:(1)浮動匯率合法化;(2)黃金非貨幣化;(3)提高SDR的國際儲備地位;(4)增長會員國的基金份額;(5)擴大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融通。信用:所謂信用就是以償還和付息為特性的借貸行為。詳細說就是商品和貨幣的所有者,把商品和貨幣讓渡給需要者,并約定一定期間由借者還本付息的行為。是不發生所有權變化的價值的單方面的臨時讓渡或轉移。商業信用:是指工商企業之間以賒銷或預付貨款的方式買賣商品時提供的信用,基于工商企業之間的互相信任。(1)商業信用的范圍局限于企業。(2)商業信用的對象是商品資本。商品資本仍是產業資本的一部分。(3)商業信用是一種直接信用,是企業之間互相提供的信用。銀行信用:是指銀行以存款、貸款等多種業務形式提供貨幣形態的信用,基于人們對銀行的信任。銀行信用是一種間接信用,對象重要是閑置的貨幣資本,具有廣泛可接受性。國際信用:是國際間的借貸行為,包括以賒銷商品形式提供的國際商業信用、以銀行貸款形式提供的國際銀行信用以及政府間互相提供的信用。消費信用:是工商企業、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以商品、貨幣或勞務的形式向消費者個人提供的信用。它意在處理消費者支付能力局限性的問題。重要形式有商品賒銷、分期付款、消費貸款、信用卡。信用工具:具有一定格式,并可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叫信用工具。金融工具:是完畢資金融通所使用的工具,是證明債權關系或所有權關系的合法憑證。名義收益率:信用工具的票面收益和票面金額的比率。當期收益率:信用工具的票面收益與其市場價格的比率。實際收益率:將當期收益和本金損益共同計算在內的收益率。信用風險:即債務人不履行協議,不按期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產生的風險。市場風險:是由于市場利率發生變化而引起的信用工具的市場價格下跌產生的風險。證券的市場價格和證券所帶來的收入成正比,和市場利率成反比。購置力風險:是指由于通貨膨脹的原因物價上漲,使單位貨幣只能購置比此前少的商品而產生的風險。基準利率:是在多種利率并存的條件下起決定性作用的利率,它變動時,其他利率都會發生對應的變化。固定利率:指在整個借款期間保持不變,不隨借貸資金供求狀況的變化而波動的利率。合用于借貸期限較短或市場利率變化不大的狀況。浮動利率:指在借貸關系存續期內,利率水平可隨市場變化而定期變動的利率。合用于市場變動大,期限較長的融資活動中實行。市場利率:由市場的資金供求關系來決定的并由借貸雙方自由議定的利率。名義利率:是指不考慮物價上漲對利息收入影響時的利率。實際利率:是以名義利率剔除通貨膨脹原因后的真實利率。費雪效應:費雪效應揭示了通貨膨脹率預期與利率之間關系的一種發現,它指出當通貨膨脹率預期上升時,利率也將上升。費雪效應是名義利率伴隨通貨膨脹率的變化而變化。名義利率與實際利率和通貨膨脹率三者之間的關系是,名義利率=實際利率+通貨膨脹率。優惠利率:稍低于一般利率,一般提供應信譽好、經營狀況良好且有發展前景的借款者,有時國家為了扶持某些行業的發展也會向某些企業提供政策牲優惠利率貸款。利率的風險構造:是指相似期限的金融資產因風險差異而產生的不一樣利率。利率的期限構造:是指風險相似,期限不一樣的債券收益率之間的關系,可以用債券的收益率曲線來表達。一般收益率曲線有3個特點:1.當收益率曲線向上傾斜時,長期利率高于短期利率;當收益率曲線平緩時,長期利率等于短期利率,當收益率曲線向下傾斜時,短期利率高于長期利率。2.一般來講,收益率曲線大多是向上傾斜的。3.長期利率會隨短期利率變動而變動。預期理論:基本命題是長期利率相稱于在該期限內人們預期出現的所有短期利率的平均數。市場分割假說理論:期限不一樣的債券之間毫無替代性,期限不一樣的債券市場是完全分離的或獨立的,每一種債券的利率水平在各自的市場上,由對該債券的供應和需求所決定,不受其他不一樣期限債券預期收益變動的影響。期限選擇和流動性升水理論:長期債券的利率水平等于該種債券到期之前估計出現的所有短期利率的平均值,再加上由該種債券供應與需求決定的期限(流動性)升水。利率市場化:是將利率的決策權交給金融機構,由金融機構自己根據資金狀況和對金融市場動向的判斷來自主調整利率水平,最終形成以中央銀行基準利率為基礎,以貨幣市場利率為中介,由市場供求決定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市場利率體系和利率形成機制。直接融資:資金局限性者發行直接金融工具,通過與資金盈余者直接協商,由其購入所發行的金融工具,或在公開市場上,通過經紀人和交易商賣給資金盈余者,實現兩者之間的資金融通。間接融資:通過金融機構發行間接金融工具的形式吸取資金盈余者的資金,再由金融機構向資金局限性者融通資金。這種融資途徑叫做間接融資。銀行匯票:是銀行簽發的一種匯款憑證,它是在匯款業務中,匯款人將款項交存當地銀行后,由銀行簽發的交給匯款人自帶或寄給異地收款人,憑此向指定銀行兌取款項的信用憑證。銀行本票:是由銀行簽發并由銀行付款的票據,它可以替代現金流通。銀行支票:是活期存款人對其存款銀行簽發的,規定從其存款賬戶上支付一定金額給持票人或指定人的票據。商業本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的,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確定的未來時間,支付一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其指定人或來人的書面無條件支付承諾。匯票:是由出票人簽發的,規定受票人(付款人)立即或定期或在可以確定的未來時間把一定金額的貨幣支付給收款人或其指定人或來人的書面無條件支付命令。債券:債券是發行者為籌措資金,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股票:股票是股份企業發給股東證明其投資入股并憑以領取股息的憑證,是金融市場上的長期投資工具。股票是一種所有權證券,是一種永久性證券。股票價格指數:簡稱股價指數,是由金融服務機構編制,通過對股票市場上某些有代表性的企業的股票價格進行平均計算和動態對比后得出的數值。金融衍生工具:指建立在基礎資產或基礎變量之上的,其價格隨基礎產品的價格(或數值)而變動的金融產品。金融期貨:指交易雙方在固定的交易場所(期貨交易所)以公開競價的方式成交,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或某一期限內以確定的價格買賣原則數量的某種金融商品的原則化合約,包括利率期貨、股指期貨及外匯期貨等。金融期權:又稱選擇權,是指交易雙方通過買賣到達一種協議,賦予其購置者在未來的某一時間或時期內,按照約定價格或執行價格購置或者發售特定數量的某種金融產品的權利的合約。這種合約賦予期權購置者的是權利而非義務。金融互換:是一種經雙方約定在未來的一定期間后彼此互換支付的金融交易。利率互換:指雙方同意在未來的一定期限內根據同種貨幣的同樣的名義本金互換現金流,其中一方的現金流根據浮動利率計算,而另一方的現金流根據固定利率計算。貨幣互換:是指交易雙方針對詳細數量的兩種貨幣進行互換(如一定數量的美元換等值的、期限相似的英鎊),井按協議的約定條件在到期時購回本來的貨幣。假準期限較長,將波及利息的支付,即交易雙方要向對方支付所購入貨幣的利息,目的在于防止籌資中的匯價風險。金融遠期合約:是指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一確定期間,按照確定的價格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金融資產的合約。遠期合約是適應規避現貨交易風險的需要而產生的一種非原則化合約。遠期利率協議:是指在浮動利率債務市場上,兩個當事人(客戶對銀行或銀行同業之間)對一定期限后將要支付的浮動利率約定一種協議利率(協議利率),到期時根據當時的市場利率與協議利率的差異,由當事人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利率的差額。貨幣市場:是指1年期以內的短期金融工具交易所形成的供求關系及其運行機制的總和。重要包括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票據市場、定期存單市場、短期債券市場、證券回購市場、中央銀行票據市場等。同業拆借:是金融機構同業之間為了平衡其業務活動中資金來源和運用而發生的一種臨時性短期資金借貸行為。票據貼現:是指持票人將未到期的票據(重要是銀行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貼現,銀行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利息后將余額支付給持票人的一種銀行授信業務。票據貼現按貼現關系人和貼現環節的不一樣,可分為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轉貼現:是指貼現銀行在臨時資金局限性時,將已貼現的且未到期的票據再向同業其他銀行辦理貼現以獲得資金融通的票據行為,它是銀行之間的資金融通。再貼現:又叫重貼現,是指商業銀行將已貼現的未到期票據再轉讓給中央銀行的票據轉讓行為。它是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的資金融通的一種方式,是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工具之一。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是指銀行發行的有固定面額、可轉讓流通的存款憑證,這種存單中的存款不可提前支取,但可以將存單在二級市場轉讓。回購協議:是指在發售證券的同步,和證券的購置商簽訂協議,約定在一定期限后按原定價格或約定價格購回所賣證券,從而獲得及時可用資金的一種交易行為。逆回購協議:買入證券的一方同意按約定期限以約定價格發售其所購入的證券。資本市場: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長期金融工具的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市場(第一市場)證券交易所是指為證券交易而開設的有組織的市場。只有作為交易所會員的經紀人才能在交易所從事交易活動。證券交易所的組織形式有兩種:企業制和會員制。場外市場(第二市場)場外市場是指在證券交易因此外買賣未登記上市證券的一種抽象市場,是證券流通市場的一種重要構成部分。第三市場:第三市場是指已在交易所上市的證券,或在交易所享有交易權利而未上市的證券,通過交易商在交易因此外進行買賣的市場。這個市場是適應巨額交易的需要而產生的。第四市場:第四市場是指證券買賣雙方不是委托經紀商或交易商進行交易,而是直接進行證券交易的場外市場。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存、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即通過發行基金份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并將投資收益按投資比例進行分派的一種間接投資方式。封閉式基金:是指基金的發起人在設置基金時,限定了基金單位的發行總額,籌足總額后,基金即宣布成立,并進行封閉,在一定期期內不再接受新的投資。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發起人在設置基金時,基金份額總規模不固定,可視投資者的需求隨時向投資者發售基金份額,并可應投資者規定贖回發行在外的基金份額的一種基金運作方式。它是國際基金市場的主流品種。風險投資市場:是指狹義的風險投資活動,又稱創業投資市場。狹義的風險投資活動是指投資人將資本投向創業時間短、資產規模小、成長性高和競爭潛力大的企業,以期獲得高收益的投資行為。創業板市場:又稱二板市場,是給臨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和高科技產業企業等上市融資的證券交易市場。金融機構:凡專門從事多種金融活動的組織均稱為金融機構。在間接融資領域中的金融機構,是作為資金余缺雙方進行金融交易的媒介體,如多種類型的銀行和非銀行金融中介機構;在直接融資領域中的金融機構,是為籌資者和投資者雙方牽線搭橋的證券企業、證券經紀人以及證證券交易所,等等。中央銀行:是專門負責制定和實行貨幣政策、控制貨幣流通與信用活動、實行金融監督與管理并代表政府協調對外金融關系的金融機構。商業銀行:是以盈利為目的,以吸取存款、發放貸款為重要業務,并向社會提供多種綜合性金融服務的商業性金融企業。專業銀行:是具有特定的業務范圍,從事專門性金融服務的銀行,其最大的特點是不吸取活期存款。投資銀行:是指專門從事工商企業股票與債券投資活動,代辦發行或包銷證券,并為企業提供長期信貸業務的銀行。開發銀行:是指專門為滿足長期投資需要而設置的銀行,它以基本建設項目和資源開發項目為重要投資對象。政策性銀行:是由政府投資設置的,不以營利為目的,而以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為目的的從事政策性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其資金來源重要靠發行政策性金融債券及財政撥款。保險企業:是采用企業組織形式的保險人,經營保險業務。信用合作社:是指由個人集資聯合構成,以互助為重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組織。信托投資企業:也叫金融信托企業,信托投資企業重要是以受托人的身份,通過廣泛開辦信托業務來實現資金的籌措和融通的金融機構。金融租賃企業是指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金融機構。融資租賃:是指由出租人代其購進或租進所需的資產,然后再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的租賃方式,通過融物的形式起到了融資的作用,實現了融資和融物的有效結合。單元制銀行:指那些不設置或不能設置分支機構的商業銀行。分行制銀行:指可在當地或外地設有若干分支機構,并都可從事銀行業務的商業銀行。持股企業制銀行:又稱集團制銀行,即由一種集團成立股權企業,再由該企業收購或控制若干獨立的銀行。連鎖銀行制銀行:指銀行之間的法律地位互相獨立,實際則由某個人或者某個集團控制,統一行動,但無需成立控股企業。分業經營:是對金融中介機構業務范圍進行某種程度的“分業”管制。可分為三個層次:一是金融業和非金融業的分離;二是金融業中的銀行、證券和保險之間分離;三是銀行、證券和保險各子行業內部有關業務的深入分離。混業經營:是指金融中介機構實行綜合經營的金融制度。按照程度不一樣,可以分為干個層次:一是金融業與非金融業之間的綜合經營;二是銀行、證券和保險之間的綜合經營干-是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內部的綜合經營。信用中介是指商業銀行通過負債業務,把社會上的多種閑散貨幣動員集中起來,通過資產業務,把其投向需要資金的各部門,充當資金閑置者和資金短缺者之間的中介人,實現資金的融通。信用中介是商業銀行的基本職能。支付中介是指商業銀行運用活期存款賬戶,為客戶辦理多種貨幣結算、貨幣收付、貨幣兌換和轉移存款等業務活動。信用發明是指商業銀行運用其可以吸取活期存款的有利條件,通過發放貸款,而衍生出更多存款,從而擴大社會貨幣供應量。金融服務是指商業銀行運用其在國民經濟活動中的特殊地位,及其在提供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業務過程中所得的大量信息,運用電子計算機等先進技術手段和工具,為客戶提供其他服務(財務征詢、代理融通、信托、租賃、計算機服務、現金管理等)。負債業務:這是形成商業銀行資金來源的業務,外來資金的形成渠道重要是通過吸取存款,向中央銀行借款,從同業拆借市場拆借,發行金融債券,從國際貨幣市場借款,其中又以吸取存款為主。資產業務:資產業務是商業銀行將所匯集的貨幣資金加以運用的業務,是商業銀行獲得收益的重要業務活動。中間業務:中間業務是指商業銀行不使用自己的資金,而為客戶辦理支付和其他委托事項,并從中收取傭金、手續費的業務,因這些業務既屬于資產業務,也不屬于負債業務,因此稱為中間業務,也稱為無風險業務。表外業務是指資產負債表以外的業務,即由商業銀行從事的不列入資產負債表內并且不影響銀行資產與負債總額的活動。在銀行表外業務中,銀行對客戶做出某種承諾,或者使客戶獲得對銀行的或有債權,而當約定的或有事件發生時,銀行承擔提供貸款或支付款項的法律責任,銀行為此收取手續費。廣義的銀行表外業務還包括不波及承諾和或有債權的活動,但凡能給銀行帶來收入而不在資產負債表中反應的活動均被算作表外業務。貸款承諾:是商業銀行的重要表外業務,也是一項老式的業務。貸款承諾就是保證在貸款人需要的時候向其提供資金貸款。貸款承諾有開口信用、備用承諾、循環信用以及票據保險。擔保是指由協議雙方的第三者(擔保人)應協議一方(委托人)的規定,向協議的另一方(受益人)出具書面擔保,保證對委托人的債務或應履行的協議義務承擔損失的賠償責任。安全性原則:指商業銀行應努力防止多種不確定原因對它的影響,保證商業銀行的穩健經營和發展。流動性原則:指商業銀行可以隨時滿足客戶提現和必要的貸款需求的支付能力,包括資產的流動性和負債的流動性。資產的流動性是指在銀行資產不蒙受損失的狀況下,迅速變現的能力;負債的流動性則指銀行能以較低的成本隨時獲得所需資金。盈利性原則指商業銀行穩健經營的前提下,盡量提高銀行的盈利能力,力爭獲取最大利潤,以實現銀行的價值最大能力。利率敏感性缺口是指在一定期期內銀行利率敏感性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兩者之間的差額。所謂利率敏感性資產或負債是指市場利率的變動會使其利率也隨之變動的資產或負債。假如利率敏感性資產額不小于利率敏感性負債額,那么該銀行此時保有正缺口,相反,保有負缺口,假如金額相等,那么該銀行保有著零缺口。有效持續期:是指未來預期的現金流的平均期限,這些現金流既可以是銀行的貸款收入、證券投資收入等資產類現金流,也可以是銀行必須支付給其存款者的利息支出等負債類現金流。持續期是時間和價值加權的期限指標,從風險管理的角度看,有效持續期越長,銀行資產和負債受利率變化的影響就大,因而風險也大,有效持續期越短,銀行資產和負債受利率變化的影響越小,因而風險也小。單一中央銀行制:就是國家建立單獨的中央銀行機構,使之全面行使中央銀行職能的中央銀行制度。這種制度下首先愈加突出中央銀行作為國民經濟調整機構的地位和作用,另首先使中央銀行愈加超脫于銀行業務方面的紛爭,僅僅作為仲裁者和管理者對整個金融體系進行管理。復合中央銀行制:就是一種國家的中央銀行既行使中央銀行職能,制定貨幣政策,管理金融活動,又辦理商業銀行的業務,對工商企業和社會公眾辦理存貸款業務,一身二任。跨國中央銀行制:這種中央銀行一般是與一定的貨幣聯盟相聯絡的,它是聯盟國家的中央銀行,在組員國內部統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一般是某些經濟不發達國家,在地區上相鄰,但愿本國貨幣能與一種發達國家貨幣保持固定比價,防止本國發生通貨膨脹。準中央銀行制:世界上有些國家和地區沒有完整意義上的中央銀行,而是設置類似中央銀行的機構,執行中央銀行的部分職能。集中監管體制是指把金融業作為一種互相聯絡的整體統一進行監管,一般由一種金融監管機構承擔監管的職責,絕大多數國家是由中央銀行來承擔。有時又稱為“一元化”監管體制,即同一種金融監管機構實行對整個金融業的監管。分業監管體制是根據金融業內不一樣的機構主體及其業務范圍的劃分而分別進行監管的體制。一般由多種金融監管機構共同承擔監管責任。存款保險制度:在金融體制中設置負責存款保險的機構,規定本國金融機構按吸取存款的一定比率向專門保險機構交納保險金,當金融機構出現信用危機時,由存款保險機構向金融機構提供財務支援,或由存款保險機構直接向存款者支付部分或所有存款,以維護正常的金融秩序。貨幣需求:指人們通過對多種資產的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的綜合衡量后所確定的最優資產組合中所樂意且可以持有的貨幣量,它必須同步包括兩個基本要素:一是必須有持有貨幣的愿望,二是必須有持有貨幣的能力。名義的貨幣需求量是指個人、家庭或企業等經濟單位或整個國家在不考慮價格變動時的貨幣持有量,亦即用貨幣單位來表達的貨幣數量。它直接受制于中央銀行的貨幣供應,故有“名義貨幣需求量=名義貨幣供應量”的等式成立真實的貨幣需求量是指各經濟單位所持有的貨幣量在扣除物價原因之后的余額,亦即用貨幣所可以購置到的物品及勞務來表達的貨幣數量。因此,真實的貨幣需求也稱為“真實貨幣余額”它實際上是指似實物價值表達的貨幣需求。假如將名義的貨幣需求量用萊一具有代表佳的物價指數(如GNP平減指數)進行平減后,就可以得到真實的貨幣需要量。投機動機:是指樂意持有貨幣以供投機之用。其原因是相信自己對未來的見解較市場一般人高明,想由此從中取利,因此樂意持有貨幣以供投機之用。投機動機的貨幣需求實際取決于目前市場利率水平與投機者對正常利率目的的取值之差。假如目前市場利率水平較低,那么預期利率上升的投機者就會越多,投機者傾向于以貨幣形式持有財富,貨幣的投機需求越大。因此投機需求是目前利率水平的遞減函數。流動性陷阱:是凱恩斯提出的一種假說,指當一定期期的利率水平減少到不能再低時,人們就會產生利率上升而債券價格下降的預期,貨幣需求會變得無限大,無論增長多少貨幣,都會仍被人們儲存起來。當發生流動性陷阱時,寬松的貨幣政策也無法變化市場利率,使得貨幣政策失效。貨幣供應:指一定期期內一國中央銀行系統向經濟中投入、發明、擴張(或收縮)貨幣的行為。外生變量是指在經濟機制中受外部原因影響,而由非經濟體系內部原因所決定的變量。由于這種變量一般可為政策控制,被用來作為政府實現其政策目的的變量,因而被稱為政策變量。內生變量又叫非政策性變量,是指在經濟體系內部由諸多純粹經濟原因影響而自行變化的變量。這種變量一般不為政策所左右,如市場經濟種的價格,利率,匯率等變量。原始存款:原始存款是客戶用現金、其他行的支票或匯票等存入而形成的存款,可增長其準備金,是銀行貸款或投資的基礎。派生存款:又稱衍生存款,是指商業銀行在原始存款的基礎上,發放貸款,辦理貼現或投資業務等引申而來的存款。它是相對于原始存款的一種范圍。銀行發明派生存款的實質,是以非現金形式為社會提供貨幣供應量。超額存款準備金:是商業銀行體系寄存在中央銀行,超過法定存款準備金的部分,重要用于支付清算、頭寸調撥或作為資產運用的備用資金。基礎貨幣:又稱強力貨幣,貨幣基數,指由貨幣當局投放并為貨幣當局所能直接控制的那部分貨幣,由商業銀行的存款準備金和流通中的通貨構成。是整個商業銀行體系借以發明存款貨幣的基礎。基礎貨幣方程式:基礎貨幣=政府債權資產凈額+對外金融資產凈額+對商業銀行的債權+其他資產凈額貨幣乘數:也稱貨幣擴張系數或貨幣擴張乘數,是指貨幣供應量在基礎貨幣(高能貨幣)的基礎上,通過商業銀行的存款發明貨幣功能產生派生存款的信用擴張倍數,用于闡明貨幣供應總量與基礎貨幣的倍數關系。貨幣均衡:是指貨幣供應與貨幣需求基本相適應的貨幣流通狀態。(1)貨幣均衡不是簡樸的貨幣供應和貨幣需求的均衡,而是貨幣供應和經濟對貨幣的需要的均衡。(2)貨幣均衡不僅是貨幣供求總量的均衡,并且也是貨幣供求構造的均衡。(3)貨幣均衡是以利率為契機的。有效需求是指預期可給雇主(企業)帶來最大利潤量的社會總需求,有效需求是總供應與總需求相等從而處在均衡狀態的社會總需求,它包括消費需求(消費支出)和投資需求(投資支出),并決定社會就業量和國民收入的大小。亦即與社會總供應相等從而處在均衡狀態的社會總需求。通貨膨脹:在紙幣流通條件下,由于貨幣供應量過多,使有支付能力的貨幣購置力超過商品的可供量,從而引起貨幣不停貶值和一般物價水平持續上漲的經濟現象。需求拉上型通貨膨脹:是指社會對商品和勞務的總需求超過了社會對商品和勞務的總供應,從而導致物價水平的普遍持續上漲。現實生活中,供應體現為市場上的商品和服務,需求體目前用于購置和支付的貨幣上,因此又稱這種通貨膨脹是“過多的貨幣追逐過少的商品”。成本推進型通貨膨脹:又稱成本通貨膨脹或供應通貨膨脹,是指在沒有超額需求的狀況下,由于產品成本的提高而推進一般物價水平持續上漲。成本推進型通貨膨脹一般歸結于兩個原因:1.工資推進型通貨膨脹,由于工會力量對提高工資的規定所導致的一般價格水平的上漲。2.利潤推進型通貨膨脹,不完全競爭市場上,壟斷企業和寡頭企業運用市場勢力獲取過高的利潤所導致的一般價格水平的上漲。供求混合推進型通貨膨脹:是將供應和需求兩個方面原因綜合起來分析,認為通貨膨脹是由需求拉上和成本推進共同作用的成果。構造型通貨膨脹:是指雖然整個經濟中總供應和總需求處在均衡狀態,由于不一樣國家的經濟部門構造的某些特點,當某些產業和部門在需求方面和成本方面發生變動時,往往會通過部門之間的互相看齊的過程影響到其他部門從而導致一般物價水平的上漲。通貨緊縮:貨幣流通量下降,一定期期內物價水平的持續下降的現象,一般伴伴隨經濟衰退。貨幣政策廣義的貨幣政策是指政府、中央銀行以及宏觀經濟部門所有與貨幣有關的多種規定及采用的一系列影響貨幣數量和貨幣收支的各項措施的總和。而現代一般意義的貨幣政策所涵蓋的范圍則限定在中央銀行行為方面,即中央銀行為實現既定的目的運用多種工具調整貨幣供應量,進而影響宏觀經濟運行的多種方針政策措施。貨幣政策的中介指標:實際上就是中央銀行設置的可供觀測和調整的指標,是實現貨幣政策最終目的的中間牲或傳導性金融變量,中央銀行在貨幣政策的過程中可據以衡量對最終目的所產生的初步影響。存款準備金政策:存款準備金政策是指中央銀行在法律所賦予的權利范圍內,通過規定或調整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交存中央銀行的存款準備金比率,控制商業銀行信用發明能力,間接地控制社會貨幣供應量的措施。再貼現政策:再貼現政策是中央銀行通過制定或調整再貼現率來干預和影響市場利率及貨幣市場的供應和需求,從而調整市場貨幣供應量的一種政策措施。公開市場業務:公開市場業務是中央銀行在金融市場公開買賣有價證券(重要是政府公債、國庫券),以調控信貸量和貨幣量的一種政策措施。當資金短缺,中央銀行認為有必要放松銀根,就在金融市場上購入有價證券,對應地投放基礎貨幣,使銀行準備金增長,引起信用規模擴大,由此多倍增長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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