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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建設法規李志軍1490520650@概述建設法規定義:調整各類主體在建設活動中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建設——有形的工程建設,即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項目的新建、改建和擴建,以及與此相關的其他建設活動。涵蓋全項目周期調整對象建設行政監督管理關系建設民事法律關系建設主體內部的管理關系特征不是單一的部門法:行政法,經濟法,民法,刑法技術特征明顯概述為什么要學這門課?課程特色內容繁多系統性不強學習要求記憶、理解、應用提綱挈領,抓住重點1:1:1考試要求建設法規教程朱宏亮 主編武漢理工大學出版社概述課程內容建設法規概論工程建設程序法律制度建設市場準入法律制度城市規劃法律制度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工程招投標法律制度工程勘察設計法律制度工程質量管理法律制度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律制度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律制度房地產征收法律制度風景名勝區法律制度市政公用事業法律制度概述建設法律關系特征:綜合性,計劃性主體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包括法人和其他組織)自然人客體內容建設法律事實概述建設法規體系法律體系——現行的各部門法構成的有機聯系的統一體。法源法律淵源——法律的創制方式和外部表現形式。有立法權的較大的市 27個省會 5個經濟特區 18個其他城市(唐山、大同、包頭、大連、鞍山、撫順、吉林、齊齊哈爾、青島、無錫、淮南、洛陽、寧波、淄博、邯鄲、本溪、蘇州、徐州)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國際條約概述建設法規的構成建設法律城鄉規劃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工程設計法住房法建筑法村鎮建設法市政公用事業法風景名勝區法概述建設法規的立法原則法制統一,互不沖突協調配套,全面覆蓋實用有效,循序漸進科學借鑒,國際接軌尊重市場,遵循規律建立統一完善的市場完善市場主體監管體系宏觀調控為主建設法規的立法目的確保工程質量確保工程安全維護市場秩序保護環境……工程建設程序法律制度工程建設程序法律制度概念工程建設程序——一項工程從提出設想到交付使用的整個過程中,各項工作應當遵循的先后順序。法律規定工程建設程序的意義科學決策,保證投資效果順利實施,保證工程質量立法概況法律建筑法、城鄉規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招標投標法、環境影響評價法行政法規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部門規章工程建設項目實施階段程序管理暫行規定地方法規工程建設程序法律制度工程建設程序前期階段投資意向、投資機會分析、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準備階段規劃、環評、獲取土地使用權與拆遷、報建、發包實施階段勘察、設計、施工準備、施工、生產準備竣工驗收與工程保修投產運營與項目后評價工程建設程序法律制度前期階段投資意向與投資機會分析項目建議書概念:項目建設單位提出的要求建設某一項目的建議文件,對工程項目建設的輪廓設想。作用:建設必要性、條件可行性、獲利可能性內容:七個方面審批:政府投資項目要審查項目建議書工程建設程序法律制度可行性研究概念:比選方案,評價效益作用:為投資決策提供依據內容:技術可行性,經濟合理性審批工程建設程序法律制度初步設計對工程進行經濟和技術的全面安排同時編制總概算不得與可行性研究中確定的基本條件沖突審批:概算超過可研總投資10%或主要指標變更,應重新審批可研工程建設程序法律制度準備階段規劃規劃區內的工程項目選址和布局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項目完工后要進行規劃竣工驗收工程建設程序法律制度準備階段環評概念對項目建設后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評估提出防止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方案進行跟蹤監測形式重大影響 環境影響報告書 全面評價輕度影響 環境影響報告表 專項評價輕微影響 環境影響登記表 內容(七項)環評通不過,不能開工建設工程建設程序法律制度準備階段拿地拆遷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管理法有償:出讓招拍掛協議出讓無償:劃撥拆遷房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工程建設程序法律制度準備階段報建對象: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內容未報建私自開工建設的屬于違法建筑發包直接發包招標投標工程建設程序法律制度實施階段勘察施工圖設計可以照圖施工,表達建筑物的外形、內部空間、結構體系、設備組成等審查: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準備施工生產準備工程建設程序法律制度實施階段施工許可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項目是否符合開工條件進行審查不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的項目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辦法》,30萬元or300平米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搶險救災工程、臨時性建筑、農民自建兩層以下軍用房屋建筑由建設單位辦理工程建設程序法律制度實施階段施工許可證施工許可證辦理條件(一)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經確定施工企業。(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定進行了審查。(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七)按照規定應該委托監理的工程已委托監理。(八)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工期<1年,50%;工期>1年,30%)(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工程建設程序法律制度辦理施工許可證需要提交的文件(昆明市)《土地使用證》或《建設工程規劃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規劃總平面圖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情況報告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備案表及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副本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表工程監理合同及監理單位資質證書副本工程質量監督通知書安全生產措施備案表使用商品混凝土承諾書施工許可證有效期:3個月,可延期兩次工程中途停工超過1年,需要重新核驗施工許可證工程建設程序法律制度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完成工程建設的標志竣工驗收的條件(建筑法)(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工程建設程序法律制度竣工驗收竣工驗收的程序建設單位將相關資料報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審查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各方進行驗收驗收結果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規劃、環保、消防、人防等專項竣工驗收由各相關政府部門進行,任何一項不完成,均不能辦理產權證工程建設程序法律制度工程保修法定最低保修期限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裝修工程,2年保修期從竣工驗收之日起算工程建設程序法律制度投資后評價概念:工程竣工投產一定時間后,對項目的立項決策、設計施工、竣工投產、生產運營等全過程進行系統評價。作用:總結經驗與教訓,積累知識分類建設單位自評行業主管部門評價投資主管部門評價3工程建設執業資格法規工程建設執業資格制度概念市場準入——準許從業者進入市場、參與競爭。單位 執業資質個人 執業資格工程建設執業資格制度——事先取得相應資質或資格的單位和個人,才能夠在規定范圍內從事一定建筑活動的制度。目的保證建設主體的能力規范市場秩序方便管理立法概況一個條例(《注冊建筑師條例》)和大量部門規章大部分資質和資格由建設部管理,工程咨詢類歸發改委,安全類歸安監局建設市場準入制度工程建設單位的執業資質建設單位(1)勘察設計單位(2)施工單位(建筑業企業)(3)咨詢服務機構(9)評級條件資金、人才、技術管理、業績共4大類15種資質建設市場準入制度工程建設單位的執業資質建設單位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一、二、三、四考核重點:注冊資本、專業管理人員、質量合格率、質量保證體系具體指標業務范圍:二級——25萬平米以下審批權限:一級-建設部,二級-建設廳…代建單位接受政府委托,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竣工驗收后移交給使用單位的專業化項目管理單位。目前沒有國家層面的資質規定建設市場準入制度工程建設單位的執業資質勘察設計單位工程勘察企業資質等級綜合類:甲級專業類:巖土工程、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甲、乙級勞務類:巖土工程治理、工程鉆探、鑿井;不分級考察重點:業績、人員、管理水平業務范圍審批權限甲級——建設部乙級、勞務類資質——省級建設部門建設市場準入制度工程建設單位的執業資質勘察設計單位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等級綜合資質:甲級行業資質:21個行業;甲、乙級,部分行業有丙級專業資質:行業中的某個專業專項資質考察重點:業績、人員、管理水平業務范圍審批權限建設部:甲級;涉及鐵路、公路、水利、信息、民航的乙級;央企建設市場準入制度工程建設單位的執業資質施工單位資質等級施工總承包(12類),多數分特、一、二、三級專業承包(60類),多數分一、二、三級勞務分包(13類),多數不分級定級標準業務范圍建設市場準入制度工程建設單位的執業資質施工單位審批建設部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涉及鐵路、公路、水利、信息、民航的專業承包一級鐵路、民航專業承包二級國資委央企公路交通、城市軌道專業承包市級建設部門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勞務分包其余由省級建設部門審批建設市場準入制度工程建設單位的執業資質咨詢服務機構工程咨詢單位31類(29行業,1綜合,1其他),甲乙丙級由發改委認定安全生產檢驗檢測機構甲乙級由安監局認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甲乙丙審批:建設部、建設廳、規劃局建設市場準入制度工程建設單位的執業資質咨詢服務機構房地產估價機構一二三級業務范圍工程監理企業綜合、專業(14類,一二三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甲乙級業務范圍:乙級5000萬以下建設市場準入制度工程建設單位的執業資質咨詢服務機構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甲級、乙級(1億元以下)、暫定(6000萬以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工程質量專項檢測機構工程質量見證取樣檢測機構物業管理企業一二三級以上六種資質均由建設部門審批建設市場準入制度外商投資建筑企業的資質管理一般規定商務部管企業設立,建設部管企業資質合資合作類企業,中資比例不低于25%外方技術人員每人每年在華時間不少于半年外商投資建筑企業的資質管理外國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外資:取得建筑師、工程師執業資格的外籍技術人員比例不低于25%;合資合作類減半外國投資建筑業企業經營范圍外資投入超過50%的建設項目外國或國際組織貸款或贈款建設的項目中國建筑企業不能獨立實施的高難度項目外商投資城市規劃服務企業外籍專業技術人員比例不低于25%,且城市規劃、建筑、道路交通、園林綠化的外籍技術人員各不少于1人建設市場準入制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具有以下情況,合同無效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如果在竣工前取得相應資質等級,合同有效)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合同無效的后果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由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不可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建設市場準入制度工程建設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12)建設市場準入制度工程建設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12)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學位、從業年限執業資格注冊一級建造師報考條件: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建設市場準入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執業資格特種作業——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2010年頒布施行從業條件:年滿18周歲,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類別電工作業壓力焊作業高處作業煤礦安全作業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制冷與空調作業煙花爆竹安全作業建設市場準入制度現有建設市場準入制度淺析起源:計劃經濟時代,政府管單位,單位管個人缺點:制約了市場要素的流動造成掛靠現象泛濫人為構筑的壁壘限制了市場的充分競爭對從業者個人監管不足,缺乏個人的執業信用記錄改革方向取消單位執業資質,加強個人執業資格的管理美國、英國、西班牙、法國、澳大利亞均無企業資質第四章城鄉規劃法律制度城鄉規劃法律制度城鄉規劃法律制度概述城鄉規劃——各級政府為實現本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事先依法制定的用以確定規劃區的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土地利用、空間布局和設施配置的部署。作用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適用范圍規劃區——城市、鎮和村莊的建成區以及因城鄉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概述立法進程1984《城市規劃條例》一法一條例:1990《城市規劃法》和1993《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對應城鄉二元結構僅從城市自身角度考慮,忽視城鄉統籌和城市之間的協調規劃過程缺乏公眾參與法律責任不明確《城鄉規劃法》,2008年元旦起施行規劃編制原則城鄉統籌合理布局,優化配置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先規劃后建設保護環境,防災減災,保持特色和傳統風貌,符合人口發展、國防建設、公共衛生與公共安全的需要依據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并與其他專業規劃相協調規劃的分類城鎮體系規劃城鎮體系——一定區域范圍內在經濟社會和空間結構上具備有機聯系的城鎮群體。城市(鎮)規劃總體規劃詳細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鄉(村莊)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分類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云南省城鎮體系規劃綱要(2010―2030)》、《滇中城市群規劃(2009-2030)》內容城鎮空間布局、規模控制、職能分工重大基礎設施布局保護區域期限:20年程序:全國:建設部編制->國務院審批省域:省級政府編制->省級人大審議->建設部審批城市(鎮)總體規劃內容城市、鎮的發展布局,功能分區,用地布局綜合交通體系禁止、限制和適宜建設的地域范圍各類專項規劃強制性內容規劃區范圍、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模、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農田和綠化用地、環境保護、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以及防災減災等期限:20年程序本級政府編制->本級人大審議->上級政府審批城市(鎮)詳細規劃控制性規劃內容詳細劃分各類用地界線,規定各類用地的建筑類型提出各種控制指標和規劃要求提出各地塊的建筑體量、體型、色彩等要求確定道路的控制點坐標與工程管線的走向、管徑示例:呈貢大漁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程序:本級政府編制->本級人大和上級政府備案修建性規劃對重要地塊編制具體詳細,直接指導施工鄉(村莊)規劃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確定必須編制鄉(村莊)規劃的區域,鼓勵其他鄉(村莊)編制規劃編制原則從農村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尊重村民意愿體現地方和農村特色程序本級政府編制->村民(代表)大會審議->上級政府審批城鄉規劃編制制度城鄉規劃編制單位具備相應資質注冊規劃師具備相應執業資格城鄉規劃的實施實施原則城鎮建設:優先安排基礎設施鄉村建設:因地制宜城市新區建設:盡量利用現有條件舊城改造:保護歷史遺產和文化風貌風景名勝:保護與合理開發地下空間: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城鄉規劃公示制度各類規劃都要在批前和批后公示對重大項目,選址意見書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應進行批前公示公眾意見應當作為修改依據城鄉規劃的實施選址意見書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選址意見書——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項目選址、用地范圍及具體規劃要求的意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在城市(鎮)規劃區內的項目,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定項目用地的位置、面積、界限的法定憑證。城鄉規劃的實施選址意見書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劃撥土地選址意見書->政府核準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部門辦理劃撥手續出讓土地土地的規劃條件寫入出讓合同->獲取土地、簽訂合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轉讓土地受讓方需到規劃主管部門登記城鄉規劃的實施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市鎮內 城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提交材料:土地證明、設計方案、修建性詳細規劃臨時建設須經規劃主管部門審批,并在批準的期限內自行拆除無證開工建設:責令停工,限期改正,罰款;無法改正的,限期拆除。鄉村內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使用宅基地建造住房不需要申請無證開工建設: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城鄉規劃的實施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后六個月內向規劃主管部門報送材料,申請規劃驗收未報送材料的,責令限期補報;逾期不補報的,罰款未辦理規劃驗收,則無法辦理房屋產權證主要內容

講授內容

本章小結

思考題講授內容一、城市規劃法概述二、城市規劃的制定三、新區開發與舊城改造四、城市規劃的實施講授內容一、城市規劃法概述二、城市規劃的制定三、新區開發與舊城改造四、城市規劃的實施返回一、城市規劃法概述基本概念立法現狀適用范圍返回1、基本概念(1)城市的概念

城市規劃法規中所稱的城市,是指國家按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鎮。與社會上通常所說的“城市”相比?它的內涵多了鎮。

(2)城市的分類城市規劃法中依市區和近郊區非農業人口的數量將城市分為大、中、小三級。其中人口在50萬以上的為大城市,20萬以上的為中等城市,不滿20萬的為小城市。

(3)城市規劃

城市規劃,是指城市人民政府為了實現一定時期內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合理利用和節約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布局和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和具體安排。在城市建設和發展進程中,城市規劃處于重要的“龍頭”地位。國內外的實踐經驗證明,要把城市建設好、管理好,首先必須規劃好。

(4)城市規劃法規

城市規劃法規是指調整城市規劃活動中發生的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返回2、立法現狀我國現行的城市規劃法規包括: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于1989年12月26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以及與之配套的:《建設項目選址規劃管理辦法》(1991年8月)《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規劃管理辦法》(1992年11月)《城鎮體系規劃編制審批辦法》(1994年8月)《開發區規劃管理辦法》(1995年6月)《城市規劃編制辦法》(2005年12月)以及各地的地方建設法規。返回3、適用范圍城市規劃適用的范圍包括地域適用范圍和人的適用范圍兩方面。

(1)地域適用范圍,是城市的規劃區,即城市市區、近郊區、城市行政區域內因城市建設和發展需要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這個區域內的陸地、水面和空間皆為城市規劃法的適用范圍。這個區域外的有關建設和發展應由村鎮建設法調整。

(2)人的適用范圍,凡與城市規劃、審批、管理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適用于該法。具體包括:負責城市規劃的編制、審批和管理的各級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及其有關人員;具體從事城市規劃編制工作的生產、科研、教學、設計單位及其有關人員;凡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其他相關單位及其上述單位的有關人員。

返回二、城市規劃法的制定城市規劃的方針城市規劃的基本原則城市規劃的種類城市規劃編制與審批返回1、城市規劃的方針嚴格控制大城市規模、合理發展中、小城市

《規劃法》第4條規定:“國家實行嚴格控制大城市規模、合理發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針,促進生產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

”符合國情、勤儉建國

《規劃法》第5條規定:“城市規劃必須符合我國國情,正確處理近期建設和遠景發展的關系。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必須堅持適用、經濟的原則,貫徹勤儉建國的方針。”返回2、城市規劃的基本原則城市規劃與國家和地方經濟水平相適應的原則保護生態環境和歷史文化遺產及地方特色的原則有利生產、方便生活、防災減災的原則合理用地、節約用地的原則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的原則返回3、城市規劃的種類

編制城市規劃一般分總體現劃和詳細規劃兩個階段進行。大、中等城市根據需要可以在總體規劃基礎上,編制分區規劃。

總體規劃是從宏觀上控制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間布局,引導城市合理發展的總體部署。包括: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和中心城區規劃。

分區規劃是綜合考慮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布局、片區特征、河流道路等自然和人工界限,結合城市行政區劃,劃定分區的范圍界限。

詳細規劃是依城市總體規劃或分區規劃為依據,對城市近期建設區域內各項建設做出的具體規劃。包括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返回(1)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城市規劃區范圍;市域內應當控制開發的地域。包括:基本農田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水源保護區等生態敏感區。城市建設用地。包括:規劃期限內城市建設用地的發展規模,土地使用強度管制區劃和相應的控制指標;城市各類綠地的具體布局;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布局。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包括:城市干道系統網絡、城市軌道交通網絡、交通樞紐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護區范圍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礎設施的布局。城市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包括:歷史文化保護的具體控制指標和規定;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區的具體位置和界線。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目標,污染控制與治理措施。城市防災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標準、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與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設施布局;地質災害防護規定。

城市總體規劃考慮的期限一般為20年,但對城市30~50年的發展進程和方向應做出輪廓性規劃安排。返回返回確定分區的空間布局、功能分區、土地使用性質和居住人口分布;確定綠地系統、河湖水面、供電高壓線走廊、對外交通設施用地界線和風景名勝區、文物古跡、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范圍,提出空間形態的保護要求;確定市、區、居住區級公共服務設施的分布、用地范圍和控制原則;確定主要市政公用設施的位置、控制范圍和工程干管的線路位置、管徑,進行管線綜合;確定城市干道的紅線位置、斷面、控制點座標和標高,確定支路的走向、寬度,確定主要交叉口、廣場、公交站場、交通樞紐等交通設施的位置和規模,確定軌道交通線路走向及控制范圍,確定主要停車場規模與布局。返回(2)分區規劃內容4、城市規劃編制與審批城市規劃的編制

《城市規劃法》規定:設市城市的規劃必須由該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編制;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城市規劃,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編制。

城市規劃審批權限

城市規劃實行分級審批: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和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市人口在100萬以上的城市以及國務院指定的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審批;其他設市城市和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市人民政府審批;其他建制鎮的總體規劃,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城市分區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審批。

城市規劃的調整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對城市總體規劃進行局部調整,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原批準機關備案;擔涉及城市性質、規模、發展方向和總體布局重大變更的,須經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常務委員會審查同意后報原批準機關審批。

返回三、新區開發與舊城改建總體要求城市新區開發城市舊區改建返回1、總體要求《城市規劃法》第23條規定:“城市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必須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原則。各項建設工程的選址、定點,不得妨礙城市的發展,危害城市的安全,污染和破壞城市環境,影響城市各項功能的協調。”返回2、城市新區開發城市新區開發的概念

城市新區開發是指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的部署,在城市現有建成區以外的一定地段,進行集中、綜合配套開發的建設活動。

城市新區開發的原則量力而行的原則統一規劃、統一組織的原則方便宜行的原則城市新區開發的內容舊區外圍新區的開發建設經濟技術開發區的開發建設衛星城市的開發建設新工礦區的建設

返回3、城市舊區改建城市舊區改建的概念

城市舊區改建是指按照統一規劃,對現有城區進行有計劃、有步驟地改造,使之適應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整體需要的建設活動。城市舊區改建的原則加強維護、逐步改善的原則舊區改建與城市產業結構調整和工業技術改造相結合的原則舊區改建與保護歷史文物、名勝古跡相結合的原則返回四、城市規劃的實施城市規劃的實施,也就是經過法律程序批準的城市規劃設計方案的實施過程,包括以下內容:

城市規劃公布制度

選址意見書制度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制度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制度

規劃設計單位資格管理制度

違法責任

返回4.1城市規劃公布制度

1、城市規劃公布的涵義所謂城市規劃公布是指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將經批準的城市規劃采用適當的方式向全社會公布。

《城市規劃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城市規劃經批準后,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公布”。在公布規劃過程中,涉及某些保密單位或地區,或者影響到對拆遷當事人的補償、安置等方面的問題時,可以通過采取相應的行政措施加以解決。

2、城市規劃公布制度的意義便于群眾了解便于群眾參與

便于群眾監督

返回4.2選址意見書制度

1、選址意見書的概念

選址意見書是指建設工程(主要指新建大、中型工業與民用項目)在立項過程中,上報的設計任務書必須附有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關于建設項目選在哪個城市或者選在哪個方位的意見。

《城市規劃法》第三十條規定:“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工程的選址和布局必須符合城市規劃。設計任務書報請批準時,必須附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選址意見書”。2、選址意見書的內容

(1)建設項目的基本情況:主要是指建設項目的名稱、性質、用地與建設規模,供水與能源的需求量,采取的運輸方式與運輸量,以及廢水、廢氣、廢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2)建設項目規劃選址的依據。主要有:經批準的項目建設書;建設項目與城市規劃布局是否協調;建設項目與城市交通、通訊、能源、市政、防災規劃是否銜接與協調;建設項目配套的生活設施與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設施規劃是否銜接與協調;建設項目對于城市環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響,以及與城市環境保護規劃和風景名勝、文物古跡保護規劃是否協調。(3)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審批管理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審批實行分級規劃管理。例如:縣人民政府計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由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選址意見書;國家審批的大中型和限額以上建設項目,由該項目所在縣、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選址意見書,并報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返回4.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制度

(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概念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由建設單位和個人提出建設用地申請,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規劃和建設項目的用地需要,確定建設用地位置、面積、界限的法定憑證。

《城市規劃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在城市規劃行政區內進行建設需要申請用地的,必須持國家批準建設項目的有關文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定點,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或個人在取得建設用地許可證后,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查批準后,由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制度的內容建設用地的審批審批后的管理臨時用地的管理建設用地調整

返回4.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制度(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制度的概念

城市各項建設工程安排得當與否,關系著城市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城市風貌、城市環境的好壞。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用于確認建設工程是否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

《城市規劃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必須持有關批準文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提出的規劃設計要求,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建設工程許可證件和其他有關批準文件后,方可申請辦理開工手續”。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制度的內容建設工程審批建設工程審批后的管理臨時建設的管理占用道路與綠地進行建設的管理改變地形地貌的管理返回4.5規劃設計單位資格管理制度為了加強城市規劃設計單位的管理,提高城市規劃設計質量,1992年7月27日建設部根據《城市規劃法》的要求,以建規字第494號文發布了《城市規劃設計單位資格管理辦法》。該辦法規定,凡從事城市規劃設計活動的單位,必須申請辦理資格證書,經審查合格并取得《城市規劃設計資格證書》后,方可承擔規劃設計任務。該辦法還規定,持有城市規劃設計資格證書的單位應承攬與本單位資格等級相符的規劃設計任務。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攬規劃設計任務的單位應持規劃設計證書副本到任務所在地的省一級城市規劃主管部門進行申報、經認可后即可承擔規劃設計任務。返回4.6違法責任

《城市規劃法》明確規定了違反城市規劃法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⑴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而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占用土地的,批準文件無效,占用的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退回。⑵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沒收違法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影響城市規劃,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制改正,并處以罰款。⑶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或違反建設規劃許可證件的規定進行建設的有關責任人員,可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與行政處分。⑷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求刑事責任。返回本章小結

本章介紹了我國城市規劃法規的基本概念、立法現狀、適用范圍、城市規劃的分類,以及保證城市規劃實施的方法,重點要掌握建設項目規劃選址的依據、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審批程序。

返回思考題1、在我國,編制城市規劃應遵循的方針和基本原則有哪些?2、城市規劃分哪幾類?各自包括哪些主要內容?3、何謂城市規劃的實施?保證其實施的方法有哪些?4、什么是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規劃選址的依據是什么?5、何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要經過哪些程序?6、何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要經過哪些程序?7、違反城市規劃法將承擔哪些具體責任?謝謝!工程建設標準法律制度工程建設標準法律制度概述標準——對重復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統一規定。以科學技術和實踐經驗的綜合成果為基礎,由主管機構批準,以特定形式發布,作為共同遵守的依據和準則。相關法規《標準化法》,1989年4月施行《工程建設國家標準管理辦法》,1992《工程建設行業標準管理辦法》,1992部分行業標準管理辦法工程建設標準的特點:綜合性政策性環境關聯性概述作用協調安全性與經濟性保證質量和安全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促進新技術的推廣應用防災減災,保障社會效益工程建設標準法律制度標準的分類強制性標準&推薦性標準強制性標準——必須強制執行工程建設的質量、安全、衛生、環境保護要求及國家需要控制的工程建設的其它要求推薦性標準——自愿執行《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2000年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國際標準工程建設標準法律制度標準的編號國家標準GB50010-2010 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T8855-2008 新鮮水果和蔬菜取樣方法GB/T7223-2008 榮昌豬行業標準CJ274-2008 城鎮燃氣調壓器JG/T226-2008 混凝土結構用成型鋼筋地方標準DB11/694-2009 模板早拆施工技術規程DB51/T1069-2010 四川泡菜生產規范DB53103-2006 普洱茶云南出臺《鉆石及鉆石飾品質量等級》地方標準

工程建設標準法律制度工程建設標準的內容勘察、規劃、設計、施工(包括安裝)及驗收等通用的質量要求;有關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的技術要求;術語、符號、代號、量與單位、建筑模數和制圖方法;試驗、檢驗和評定等方法;信息技術要求;國家需要控制的其他技術要求。工程建設標準法律制度工程建設標準的管理標準制定政府、協會、企業、院校、科研……標準審批與發布國家標準:國家標準化委員會,質監總局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化委員會,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地方標準:各省級標準化院,技術質量監督局工程建設標準實施的監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并監督規劃審查機構、設計文件審查機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具體實施監督工程建設標準法律制度違反強制性標準的法律責任建設單位:責令改正、罰款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責令改正、罰款、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7條:“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58條:“注冊執業人員未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責令停止執業3個月以上1年以下;情節嚴重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內不予注冊;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終身不予注冊;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工程建設標準法律制度發達國家的標準體制WTO/TBT 技術法規-技術標準技術法規(technicalregulation)保護人身安全和人體健康、保護動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護環境、防止欺詐行為和保護消費者利益、保護國家安全以目標(性能)為基礎,只規定必須滿足的基本要求,不涉及具體過程,而是引用技術標準。包含技術要求和管理要求兩部分一個國家通常只有一本建筑技術法規技術標準(technicalstandard)實現建筑技術法規規定的強制性目標、功能陳述和性能要求的途徑和方法工程勘察、設計、施工、測試、驗收和使用中的非強制性技術要求及其實現的途徑和方法。工程建設標準法律制度我國工程建設標準體制的問題強制性標準數量過多260多部,2700項,15萬條,其中80%無需強制《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2000年監督執法困難不利于技術創新標準修訂周期長,更新困難推薦性標準起不到應有的作用缺乏無標產品和技術的認證體系對管理主體的責任沒有規定執行強制性標準能否成為免責要件?強制性標準本身的缺陷導致質量問題管理主體在監管過程中有過錯造成損失我國工程建設標準體制的改革方向工程承發包法律制度概述概念建設工程承發包的方式:招標投標、直接發包招標——招標人發布公告或發出邀請,公布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要求,吸引投標人投標的行為。投標——投標人按照招標人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標人遞交標書的行為。立法概況《建筑法》,2008《招標投標法》,2000《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2012《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國家計委,2000《云南省招標投標條例》,2012概述強制招標范圍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滿足以下條件: ①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②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③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④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1)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的范圍包括:①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能源項目;②鐵路、公路、管道、水運、航空以及其他交通運輸業等交通運輸項目;③郵政、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絡等郵電通訊項目;④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灘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樞紐等水利項目;⑤道路、橋梁、地鐵和輕軌交通、污水排放及處理、垃圾處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車場等城市設施項目;⑥生態環境保護項目;⑦其他基礎設施項目。2)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公用事業項目的范圍包括:①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②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③體育、旅游等項目;④衛生、社會福利等項目;⑤商品住宅,包括經濟適用住房;⑥其他公用事業項目。3)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的范圍包括:①使用各級財政預算資金的項目;②使用納入財政管理的各種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的項目;③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自有資金,并且國有資產投資者實際擁有控制權的項目。4)國家融資項目的范圍包括:①使用國家發行債券所籌資金的項目;②使用國家對外借款或者擔保所籌資金的項目;③使用國家政策性貸款的項目;④國家授權投資主體融資的項目;⑤國家特許的融資項目。5)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資金的項目的范圍包括:①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的項目;②使用外國政府及其機構貸款資金的項目;③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援助資金的項目。以上第(1)條至第(5)條規定范圍內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①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②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③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④單項合同估算價低于第1)、2)、3)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概述直接發包發包方與承包方直接協商,確定工程合同內容并簽訂合同的方式。條件不屬于強制招標的范圍or涉及國家安全、國家機密、搶險救災的利用扶貧資金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勘察設計要采用特定的專利或專有技術,或者其建筑

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的施工主要技術采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概述建設工程承發包的一般規定必須使用書面合同承包方應具備相應資質提倡總承包、禁止肢解分包(平行分包)EPC(TurnKey)DB施工總承包招投標的特征法律干預多程序規范嚴格投標人只有一次要約機會概述招標的分類按照內容分類工程(施工)招標《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2003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建設部,2001年公路、水利、通信、農業、廣電、民航均有各自的招投標管理辦法《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預算綜合報價評標(暫行)辦法》(云建建[2004]395號)和《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工程量清單評標(暫行)辦法》(云建建[2004]396號)概述分類按照內容分類貨物招標《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發改委,2005《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商務部,2004;《進一步規范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活動有關規定》(商產發『2007]395號);《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綜合評價法實施規范(試行)》(商產發[2008]311號)《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8號),2004《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工作規范(試行)》,衛生部,2001概述分類按照內容分類服務招標《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八部委,2003《建筑工程方案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建市[2008]63號)公路、水運、水利等行業也有相應的勘察設計招標和監理招標管理辦法概述按照招標形式分類自行招標代理招標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分為甲、乙、暫定級,乙級只能代理合同標的1億元以下的工程招標,暫定級:6000萬按照公開程度分類公開招標邀請招標招標方式公開招標國家和地方重點建設項目、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應當公開招標邀請招標邀請對象不少于3個范圍: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公開招標的費用占合同金額比例太高的(需經過政府部門認定)招標的原則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工程招標程序前期工作項目報建備案建設單位應在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后半月內到有相應管理權限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報建登記未辦理報建手續的工程,不得招標和發包確定招標方式自行招標的,需要滿足相應條件(機構,人員)代理招標的,選擇代理機構編制工程量清單和標底(攔標價)招標登記在有形建筑市場內登記,主管部門核準招標范圍和形式招標文件送審招標文件需經主管部門審查后方可發布工程造價計價模式定額計價(預算綜合報價)招標人提供施工圖,規定計價辦法,投標人計算工程量并報價價格=直接工程費+措施費+管理費+其他項目費+規費+利潤+稅金+風險費直接工程費=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人工費=∑(分部分項工程量×人工消耗量×人工工日單價)分部分項工程量按照定額計算人工、材料、機械臺班消耗量和單價可參照定額計算標底:招標人計算出的預期中標價格工程造價計價模式工程量清單計價招標人提供施工圖和工程量清單,投標人根據清單報價全部或主要使用國有資金(含國家融資資金)投資的工程項目必須使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攔標價:招標人可以接受的最高中標價格總價=∑單位工程報價單位工程報價=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稅金+風險費分部分項工程費=直接工程費+管理費+利潤直接工程費=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工程造價計價模式工程量清單計價措施項目費安全文明施工費(含環境保護費、文明施工費、安全施工費、臨時設施費),夜間施工費,二次搬運費,冬雨季施工費,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費,施工排水費,施工降水費,地上、地下設施及建筑物的臨時保護設施費,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專業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暫列金額、暫估價、計日工、總承包服務費、其他規費工程排污費、工程定額測定費、社會保障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稅金建筑安裝工程造價內的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等工程造價計價模式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的優點量價分離,合理分擔風險統一工程量,促進公平競爭方便結算,控制索賠減輕投標人的工作量沒有標底,減少腐敗發布資格審查公告或招標公告(招標邀請書)招標公告的內容: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內容、規模、資金來源;招標項目的實施地點和工期;獲取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的地點和時間;對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收取的費用;對投標人資質等級的要求。發布招標公告后不得停止招標工程招標程序資格審查資格預審:先進行資格審查,然后發售招標文件優點:減少評標工作量缺點:環節多,招標周期長適合于技術難度較大或投標文件編制費用較高,且潛在投標人較多的招標項目資格后審:直接發售招標文件,在開標后評標前進行資格審查優缺點剛好與資格預審相反適合潛在投標人不多的項目工程招標程序發售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構成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攔標價、對投標人的各項投標規定與要求)評標標準和評標方法技術條款(含技術標準、規格、使用要求以及圖紙等)投標文件格式擬簽訂合同主要條款和合同格式附件和其他要求投標人提供的材料(工程量清單)發售招標文件BiddingDocumentsinvitationtobid;instructionstobidders;formofbid;formofcontract;conditionsofcontract,bothgeneralandspecial;specificationsanddrawings;relevanttechnicaldata(includingofgeologicalandenvironmentalnature);listofgoodsorbillofquantities;deliverytimeorscheduleofcompletion;necessaryappendices,suchasformatsforvarioussecurities.工程招標程序發售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中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投標保證金的數額(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2%

)、方式和交納方法;投標有效期和出現特殊情況的處理辦法;貨物交貨期和提供服務的時間;是否允許價格調整及調整方法;是否要求提交備選方案及備選方案的評審辦法;是否允許對非主體、非關鍵工作或貨物進行分包及相應要求;是否允許聯合體投標及相應要求;對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應當明確規定提供工程量清單及相應要求;對產品和工藝的技術要求對投標文件的簽署及密封要求等等發售招標文件未對實質性要求做出相應的標書為廢標禁止實施歧視待遇招標文件中不得含有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內容保證合理投標時間投標截止之日距離開始發出招標文件之日不得少于20天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 (一)就同一招標項目向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提供有差別的項目信息;

(二)設定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與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

(三)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以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條件;

(四)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采取不同的資格審查或者評標標準;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原產地或者供應商;

(六)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非法限定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組織形式;

工程招標程序現場勘察由招標人組織投標預備會招標人所有的解答均應當以書面方式發給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并屬于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投標聯合承包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承包人共同組成非法人的聯合體(JointVenture),以聯合體的名義承包工程。組成聯合體的各方承擔連帶責任資質等級不同的承包人聯合承包,按照較低的資質等級承攬工程投標人少于3個,原則上應重新招標投標要求保密合理報價,報價不得低于成本誠實信用投標標書的構成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聯合體協議書(僅指聯合體投標項目);投標保證金;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施工組織設計(包括管理機構、施工組織設計、擬分包單位情況等);資格審查資料(資格后審)或資格預審更新資料。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的方式遞交標書招標人收到標書后應當密封保存在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可以撤回、補充、更改標書投標禁止串通投標的規定投標人相互串通(一)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二)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三)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四)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五)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六)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投標禁止串通投標的規定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

(一)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

(二)招標人直接或者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

(三)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壓低或者抬高投標報價;

(四)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

(五)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

(六)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串通投標行為的法律責任行政責任取消中標、罰款(單位、個人)、暫停投標資格、停業整頓、吊銷執照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起訴標準:

1、損害招標人、投標人或者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經濟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2、對其他投標人、招標人等投標招標活動的參加人采取威脅、欺騙等非法手段的;

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串通投標,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標的工程招標程序開標開標——把所有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啟封揭曉,公開宣布投標人的名稱、價格及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投標截止時間即開標時間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進行,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開標人公布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標段、遞交時間,宣布開標次序,公布標底開標人依開標次序,當眾拆封投標文件,并由唱標人公布投標人名稱、投標標段、投標保證金的遞交情況、投標總報價等主要內容,投標人代表確認開標結果工程招標程序評標評標委員會由技術、經濟、法律專家組成人數為單數,不少于5人專家應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八年并具有高級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從專家庫中抽選評標程序初步評審:對投標資格投標文件的形式和響應性進行評審如果通過初步評審的有效投標人少于3個,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全部投標人詳細評審:技術標評審、商務標評審評標評標方法最低價中標法技術標能夠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商務標報價最低者中標,但是投標價格低于其成本的除外。適用于具有通用技術、性能標準,工程施工技術管理方案的選擇性較小,且工程質量、工期、成本受施工技術管理方案影響較小,工程管理要求簡單的施工招標項目的評標綜合評標法綜合考查技術標和商務標來決定中標者一般適用于工程建設規模較大,履約工期較長,技術復雜,工程施工技術管理方案的選擇性較大的項目工程招標程序中標根據評標結果,確定并公布中標人通常按順序推薦1-3名中標候選人向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報告簽訂合同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簽訂合同將合同提交主管部門備案云南省現行評標方法商務標評標方法(以定額計價為例)總價評分確定控制范圍控制值Kz=a×Lz+(1-a)×PzLz為攔標價Pz為有效投標人的直接工程費(tz)中去掉一個最低值和一個最高值后的平均值;當有效投標人只有3個時,Pz為報價的平均值;a

為權重數,取值為0.7、0.8、0.9,由招標人在開標前隨機抽取確定;|tz-Kz|÷tz×100%

≤gg取值為3%、4%、5%,由招標人在開標前隨機抽取確定滿足條件的投標價才能參與下一步評標價的計算滿足條件的投標價不足3個的,應該補足3個商務標評標方法(以定額計價為例)總價評分計算投標人總工程報價的平均價滿足條件的投標報價個數n≥7時7>n≥5時5>n≥3時,商務標評標方法(以定額計價為例)總價評分計算評標指標價F=a×P+(1-a)×TF為評標指標價;P為參與計算的投標報價的平均值;a為權重數,隨機從0.2和0.3兩個數中抽取T為低于P的參與計算的投標報價的平均值根據評標指標價打分,總價評分占60分,投標總價與指標價每偏差1%扣4分抽簽決定權重和控制范圍,是為了避免標底泄露導致的舞弊行為主要材料價格評分占40分,抽取不少于10種主要材料進行評分,各材料價格與所有符合要求的材料報價平均值每偏差1%,扣0.2分商務標評分=總價評分+材料價格評分云南省現行評標方法技術標評審(綜合評分法)采用專家打分法,分項進行評分剔除與平均值差異較大的打分,計算出各項平均值技術標得分等于各項得分相加按照招標文件中設定的權重,綜合計算總分如無特殊情況,必須與得分最高者簽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法律制度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法律制度概念勘察——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評價建設場地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征和巖土工程條件,編制建設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動。設計——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對建設工程所需的技術、經濟、資源、環境等條件進行綜合分析、論證,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的活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法律制度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2000《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200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建設部,2004《云南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省人大,2009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法律制度工程設計標準建筑設計基礎標準建筑設計通用標準建筑設計專用標準建筑結構設計通用標準相關專業設計標準工程勘察、設計企業的資質工程勘察設計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注冊建筑師,主要從事房屋建筑類工程的建筑設計注冊勘察設計工程師分為17個專業:土木(巖土、港口航道、水利水電工程)、結構、環保、公用設備、電氣、機械、化工、電子工程、航天航空、農業、冶金等,部分開展考試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法律制度勘察設計的發包原則上以公開招標為主可以直接發包的范圍:總價3000萬以下,且勘察設計估價50萬以下20萬~50萬,應采用方案競選的方式評標應以設計方案的優劣為主招標人對達到招標要求而未中標的設計單位,可以給予一定補償(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法律制度設計文件的編制原則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統一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鼓勵采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設備、新型材料和現代管理方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法律制度勘察設計文件編制依據項目批準文件(合同)城市規劃強制性條文國家規定的勘察設計深度要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法律制度設計階段與內容設計階段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方案設計設計說明書、設計圖紙、投資估算、透視圖或鳥瞰圖初步設計設計說明書、設計圖紙、主要設備及材料表、工程概算書深度要求:能據以進行施工圖設計和施工準備施工圖設計以圖紙為主,包括設計說明書和工程預算書能夠指導施工,能夠據以進行工程驗收勘察設計文件的審批政府投資項目,需要審批設計文件分級審批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法律制度施工圖審查制度目的對施工圖設計的成果進行質量控制糾正市場主體的違規行為保證工程質量確保公共利益和安全審查機構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非營利的法人。一類不受限,二類只能承接二級以下的建筑工程設立條件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法律制度施工圖審查制度審查內容強制性條文基礎和主體結構的安全性相關人員的執業資格,是否簽字蓋章(設計、校對、審核、審定人簽字,出圖專用章,注冊建筑師和勘察設計工程師執業專用章)建筑節能設計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必須審查的內容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法律制度施工圖審查制度審查程序建設單位自主選擇審圖機構送審審查期限設計:大型工程15天,二級以下工程10天勘察:甲級7天,乙級以下5天審查通過的,5天內提交政府主管部門備案審查不合格的,修改后再次送審收費標準地方政府決定不高于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的6.5%,或總概算的2‰,或2元/平方米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法律制度概念質量——一組固有特性滿足要求的程度。工程質量——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設計文件以及工程合同中對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實體質量、工作質量立法概況建筑法,1998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00工程建設主體的質量義務建設單位的質量義務依法發包,依法招標提供原始資料遵守強制性標準圖紙送審委托監理公司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組織竣工驗收檔案整理歸檔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須委托原設計單位或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否則不得施工工程建設主體的質量義務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共通質量義務在資質等級范圍內承攬業務不得轉讓工程遵守強制性標準工程建設主體的質量義務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義務對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設計深度應滿足要求除特殊情況外,不得指定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廠商設計單位應就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向施工單位作出詳細說明設計單位應參與工程質量事故分析工程建設主體的質量義務施工單位的質量義務對施工質量負責質量責任制,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管理負責人對分包單位的施工質量進行監管按圖施工材料、構配件的入場檢驗隱蔽工程的檢驗與通知義務送檢涉及結構安全的試件返修義務教育培訓義務工程建設主體的質量義務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義務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工程監理單位的回避制度建設工程強制監理制度強制監理的范圍《建設工程監理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2001(一)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發改委(二)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三)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5萬平米以上(四)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五)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建設工程強制監理制度強制監理的范圍(二)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3000萬以上(1)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2)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3)體育、旅游、商業等項目;(4)衛生、社會福利等項目;(5)其他公用事業項目。建設工程強制監理制度強制監理的范圍(五)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下列基礎設施項目:(1)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項目;(2)鐵路、公路、管道、水運、民航以及其他交通運輸業等項目;(3)郵政、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絡等項目;(4)防洪、灌溉、排澇、發電、引(供)水、灘涂治理、水資源保護、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設項目;(5)道路、橋梁、地鐵和輕軌交通、污水排放及處理、垃圾處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車場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6)生態環境保護項目;(7)其他基礎設施項目。學校、影劇院、體育場館項目。建設工程強制監理制度監理工程師的權利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材料、設備、構配件不得使用;工序不得進行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不得撥款和驗收監理方式:旁站、巡視、平行檢驗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2000保修主體:施工單位工程質量保修書法定最低保修期限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裝修工程,2年保修程序責任承擔建設工程質量監督主管部門建設部,統一管理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專業項目發改委,重大建設項目商務部,重大技改項目監督機構——質量監督站經省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獨立法人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監督內容各建設主體的行為對工程實體進行抽檢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各種資料進行抽查對基礎工程及其資料的抽查對主體結構重要部位、有特殊要求部位和隱蔽工程的質量驗收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監督手段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提供有關工程質量的文件和資料進入被檢查單位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見證取樣監督檢測施工圖審查竣工驗收監督發現有影響工程質量的問題時,有權責令改正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概念依據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對涉及結構安全項目的抽樣檢測和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構配件的見證取樣檢測。檢測機構——質量檢測站(中心)禁止性規定檢測人員不得同時受聘于兩個檢測機構不得推薦或監制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檢測機構不得與相關政府機構、管理組織和工程建設主體有利害關系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2000.0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2000年頒布,2009年修改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竣工驗收程序(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竣工報告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二)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后,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三)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四)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竣工驗收程序(四)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2.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3.實地查驗工程質量;4.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五)組織進行規劃、環保、人防、消防等專項驗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備案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向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備案時需要提交的文件:(一)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竣工驗收報告應當包括工程報建日期,施工許可證號,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及驗收人員簽署的竣工驗收原始文件,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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