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_第1頁
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_第2頁
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_第3頁
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_第4頁
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29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為了規范公司職業健康管理工作,加強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促進港口發展。特制定公司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一、防治計劃(一)定期組織職工進行職業衛生培訓。(二)建立、健全職業病衛生管理機構,負責本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三)做好警示標識及有關職業病內容公告的設置。(四)工作場所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職業衛生要求。(五)購置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并為員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六)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定期組織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七)定期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二、實施方案(一)對職工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每年舉行一次;設置公告欄宣傳《職業病防治法》,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員工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規章操作規程,指導員工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二)在有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警示說明包括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和種類、后果、預防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在作業場所內配置防護面具。(三)按照《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的要求,定期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人員進行職業健康體檢,并將體檢結果如實告知被檢者。(四)定期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演練。附件:1、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職業衛生管理規定2、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職業性健康檢查管理規定3、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2006年1月12日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職業衛生管理規定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職業健康管理工作,加強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及相關權益,促進安全生產,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在港作業的其他單位參照執行。第三條職業衛生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方針,公司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相互協作。第四條公司應按國家有關規定,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確保員工能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的有關待遇。第五條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所需經費(包括職業病治理危害費、工作場所衛生檢測費、健康監護費和職業衛生宣傳教育費、培訓費、塵毒監測儀器設備購置費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生產成本中據實列支。第六條公司綜合辦、企劃人勞部、安全技術部、物資物業部、港口建設部、石步嶺作業區、海角作業區等管理部門,在其崗位職責中應列入相關的職業衛生責任條款,協助做好職業衛生工作。第二章職業病危害前期預防第七條企劃人勞部、港口建設部負責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項目(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確保項目符合職業衛生標準。第八條建立健全公司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第九條建立公司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發生嚴重職業病危害情況和中毒事故時,安全技術部需及時報告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門,準確提供有關情況,并配合做好救援救護及調查工作。第十條物資物業部應根據生產部門提供的作業人員接觸職業病危害具體情況,為員工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第十一條物資物業部應建立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管理臺帳,并負責員工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和管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第十二條對可能造成職業病或職業中毒的作業環境、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或擴大的職業衛生隱患,應納入公司安全隱患治理計劃,并由安全技術部負責實施。第三章勞動用工及職業健康檢查管理第十三條公司在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時,企劃人勞部及用人單位應將工作過程或工作內容變更時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后果、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等內容如實告知員工。如員工有異議,有權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第十四條公司所有員工都有維護本單位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職業衛生防護用品的責任和義務,發現職業病危險事故隱患及可疑情況,要及時向有關單位和部門報告,對違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害身體健康的行為應提出批評、制止和檢舉,并有權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第十五條公司不得因員工依法行使職業衛生正當權利和職責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第十六條綜合辦根據人力資源部提供的名單,負責組織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健康檢查,離崗和退休前的職業體檢以及特殊作業體檢。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安排未進行職業性健康檢查的人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不得使用有職業禁忌癥者從事禁忌的工作。第十七條企劃人勞部要根據新招聘及調換工種人員的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安排相應的工作。第十八條對職業健康檢查中查出的職業病禁忌癥以及疑似職業病者,企劃人勞部應根據綜合辦提出的處理意見,安排其觀察、治療、診斷或調離原有害作業崗位等。第十九條綜合辦要建立健全職業健康檔案和防治職業病的相關制度,調查、跟蹤接受職業病健康檢查人員的工作動態,調查體檢人員有否職業病發病史并將其情況列入職業健康檔案中,視情況為有關人員申請應有的福利待遇并按規定督促完善相關工作。第二十條企劃人勞部要按規定建立健全職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員工的職業史、既往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職業病診療等個人健康資料、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并按照國家規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第二十一條對在生產過程中遭受急性職業病的職工需及時組織救治或醫學觀察,并計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第二十二條所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意見,均需如實記入職工健康監護檔案,并由綜合辦自體檢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反饋給有關單位并通知體檢者本人。第二十三條公司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女工勞動保護法規條例,安排工作時要充分考慮和照顧女工生理特點,不得安排女工從事特別繁重或有害婦女生理機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嬰兒一周歲內)女工從事對本人、胎兒或嬰兒有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從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癥或婦女生殖機能障礙的有毒作業,并及時安排女工健康體檢。作業場所管理第二十四條公司安全技術部要建立生產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察與評價考核制度。定期對生產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與評價,第二十五條公司在生產作業中,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設備和材料。第二十六條公司安全技術部對不符和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作業場所要立即采取措施,加強現場作業防護,提出整改方案,積極進行治理,對嚴重超標且危害嚴重又不能及時整改的生產場所,必須停止生產運行,采取補救措施,控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第二十七條公司安全技術部要在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闡明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及應急救治措施。第二十八條公司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傷害的有毒有害場所按規定設置警示標識、警示設施、沖洗設施、防護衛生急救器具專柜,設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同時做好定期檢查和記錄。第二十九條生產崗位員工從事有毒有害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試劑和儀器設備,嚴禁用有毒有害溶劑洗手和沖洗作業場所。第三十條公司安全技術部要加強對散貨作業現場的職業衛生管理,加強對散貨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防護用品的配備和現場沖洗設施完好情況的檢查。第三十一條生產部門對承擔檢維修的特殊工種(電焊、高空作業等)人員,必要時需報公司綜合辦組織檢維修前體檢,發現健康狀況不適應者,應立即通知人力資源部,更換其工作,避免職業危害。第三十二條石步嶺作業區和海角作業區應對長期從事對人體造成危害的散貨灌包、解包作業人員實行不定期調換工種并報企劃人勞部備案。第三十三條要加強散貨作業現場塵毒檢測監控工作。公司安全技術部應根據現場情況與職防部門聯系檢測事宜,隨時掌握現場塵毒濃度,及時做好防護工作。第三十四條安全技術部要加強對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凡未按規定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者不得上崗作業。第五章職業病管理第三十五條綜合辦要加強對職業病人的管理,實行職業病人登記報告管理制度,發現職業病病人時,要按有關規定向公司和地方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第三十六條綜合辦應安排職業病患者進行醫療和療養。對在醫療后被確認不宜繼續在原崗位作業或工作的,由企劃人勞部按有關規定辦理。第三十七條職業病患者的診療、康復和復查等費用和傷殘等有關待遇及社會保障,應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執行。第三十八條對疑似職業病的員工應及時進行診斷,在其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按職業病待遇辦理,同時在此期間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第六章職業健康教育與培訓第三十九條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應定期研究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各級領導和全體員工都必須熟悉本崗位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職責,掌握本崗位及管理范圍內職業病危害情況、治理情況和預防措施。第四十條企劃人勞部要對全體員工進行職業病防治的法規教育和基礎知識培訓與考核。要組織職工認真學習和貫徹國家的職業病防治法規、條例及公司的規章制度,樹立法制觀念,提高遵紀守法意識。班組每季度在安全活動中安排一次職業衛生知識學習活動,并做好記錄。第四十一條生產崗位管理和作業人員必須掌握并能正確使用維護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體職業衛生防護用品,掌握生產現場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開展相應的培訓活動。第四十二條從事職業病危害職業崗位員工必須接受上崗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法規教育、崗位勞動保護知識教育及防護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第四十三條公司安全技術部、生產部門要結合散貨作業過程中會產生和接觸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可能發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點掌握自我防護要點和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情況下的緊急處理措施。第七章附則第四十四條公司對外來用工或雇用的臨時工的職業衛生管理可參照本規定執行。第四十五條本規定解釋權歸綜合辦。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職業性健康檢查管理規定為了預防和早期發現職業禁忌病和職業病患者,保障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健康,促進港口經濟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規定。在公司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領導下,綜合辦負責牽頭組織做好職業健康日常監護管理工作。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和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并根據員工上崗前體檢結果,通知企劃人勞部分配相應的工作。企劃人勞部對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人員或有職業禁忌癥的人員不得安排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企劃人勞部要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其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公司綜合辦每年組織從事有毒有害作業和對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業人員進行職業性健康檢查;安全技術部負責對該作業現場有毒有害因素進行檢測、檢查,并提出改善的意見和建議。企劃人勞部對不宜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當調離原崗位,并妥善處置。體檢中發現疑似職業病例,要做進一步檢查,并由職業病的診斷機構確診。在疑似職業病病人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員工,要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綜合辦要建立健全員工職業監護檔案,并將每年的體檢結果填入員工健康檔案。綜合辦負責對本規定的監督執行。本規定解釋權歸綜合辦。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反恐”應急措施為了反對、打擊國際恐怖分子對國際港口的襲擊、騷擾和破壞,以及SOLAS國際公約(暨國際碼頭設施保安公約),根據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反恐”應急措施。一、領導班子組長:吳啟華(公司總經理)副組長:甘宏亮(公司副總經理、民兵營教導員)龍紹海(港口公安局局長、北海港人武部部長、民兵營營長)成員:王占昆(總調度室主任、總經理助理)傅修婷(綜合辦公室副主任)齊麗珺(物資物業部經理)秦利(北海邊防檢查站駐港第二中隊隊長)伍志華(港口公安局港區派出所所長)二、日常辦公室地點、聯系方式辦公地點:港口公安局辦公室聯系人:黃藝娟聯系電話:3922215、兵力組成1、北海港民兵營120人。2、邊檢站駐港第二中隊40名武警官兵。四、要求1、領導班子以上成員手機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2、民兵營以及邊檢站成員在接到緊急后全副武裝在石埗嶺港區籃球場集合、聽令。3、遇到恐怖分子襲擊,立即啟動港口設施保安計劃,經請示后升級保安等級。4、碼頭電子監控系統24小時啟用,港口公安局、邊檢站執勤人員24小時在位,不得間斷。5、碼頭前沿、集裝箱發展公司、加油站、變電所、港內油罐區、辦公大樓等由港口公安局安排人員監護。6、公司后勤保障由綜合辦公室、物資物業部負責。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維護港口生產秩序,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保護環境,制訂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危險化學品是指在我港區內符合國家公布規定的危險化學品。第三條本單位和協作單位的職工以及一切外來人員,凡進入港區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和本單位安全管理規定。對于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人人有責任制止和反映。石步嶺作業區、海角作業區有權對違章者實行經濟處罰。處罰細則由石步嶺作業區、海角作業區另行制訂。第四條石步嶺作業區、海角作業區是北海港所屬的主要從事貨物裝卸的生產單位。凡在石步嶺作業區、海角作業區范圍內從事危險品裝卸、運輸、貯存等經營活動的個人和單位,必須服從石步嶺作業區、海角作業區管理,接受石步嶺作業區、海角作業區監督和檢查,不得拒絕和阻撓。第五條石步嶺作業區、海角作業區各級應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規定,嚴格把關、嚴格監督和檢查。(1)應成立以經理為領導的,由調度、安建設備、派出所、交警、商務、物業管理、衛生、裝卸、機械、鐵路、集裝箱等部門主要領導組成的領導小組和應急救援中心,負責監督、檢查、協調、解決實際工作問題。(2)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及時制訂各危險貨種的應急救援預案和實施辦法,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分工、責任到人。要加強與協作單位的聯系,做好宣傳發動和資料建檔工作,并將資料及時報公司有關部門備案存檔。(3)定期組織應急救援工作的演練,每年至少1次。(4)根據生產的安排,組織職工學習危險品的相關知識和管理規定,做到能知善用,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5)定期召開專門會議,研究有關工作方案,總結工作經驗,制訂切合實際的工作方案。第六條協作單位和一切外來單位,也應按各危險貨種的特性,制訂相應的危險化學品的應急救援預案和實施辦法,經報石步嶺作業區、海角作業區審核后,報我公司存檔備案。第七條裝卸危險品應選派具有一定專業知識的裝卸人員(班組)擔任,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應按規定持證上崗。作業前,詳細了解貨物的性質、危險程度、安全和醫療急救措施等,嚴格按規定作業。第八條抵港的船舶和進港的車輛,應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懸掛規定的信號和標志。進港前,先與港方調度聯系。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經調度允許后組織作業。未經允許擅自組織作業的,石步嶺作業區、海角作業區按有關規定處理。第九條關于危險化學品的其它具體規定參照石步嶺作業區、海角作業區制訂的標準執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檢查制度一、總則為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加強公司安全管理基礎工作,細化安全檢查制度,規范安全檢查標準,并對查出隱患實行及時有效整改,優化安全生產環境,特制訂本制度。二、公司各級安全檢查人員的組成1、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組成。2、石步嶺作業區、海角作業區:由石步嶺作業區、海角作業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組成。3、公司所屬其他單位:由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小組)成員組成。4、石步嶺作業區、海角作業區下屬單位: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或“安全生產小組”成員組成。5、設中隊、車間的由中隊長、班長、兼職安全員組成,不設中隊、車間的由班長、兼職安全員(及其他指定人員)組成。三、檢查類型和時間1、實行定期(常規)檢查和重點(專項)檢查相結合的形式。公司在每年“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節前進行定期(常規)檢查,公司下屬單位同時進行相應的定期(常規)檢查,石步嶺作業區、海角作業區下屬單位也進行相應的定期(常規)檢查。2、公司下屬單位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含節前檢查),石步嶺作業區、海角作業區下屬單位也相應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3、中隊、(車間、班組)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檢查。4、班組人員根據崗位工作的內容,按照安全生產要求每天或每班次對工作環境(場所)、工作中所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屬具進行檢查。5、公司及公司下屬單位,除定期(常規)檢查外,根據上級領導部門的布置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的需要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或專項檢查。6、公司安全檢查的具體時間由公司安委會主任、副主任確定。公司下屬單位安全檢查時間定每月25-27日進行,每月28日前各單位把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及整改意見書面報公司安全技術部。安全技術部匯總后視情況提出整改意見及上報公司領導。公司下屬單位所管轄部門的安全檢查時間由公司下屬單位制定。車間(中隊)、班組的具體安全檢查時間及要求由該單位主管部門制定。四、檢查原則和要求1、檢查的原則是“邊檢查邊整改”。查出的事故隱患一時不能整改的,按“誰主管誰負責”和“分級管理、屬地管理、對口管理”的原則,制訂防范事故的應急預案和計劃,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責任到人,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情況的跟蹤和記錄工作,并及時逐級上報(主管領導和上一級主管部門)。2、對于不落實安全檢查制度、查出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對不能整改的事故隱患不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按公司有關管理制度處理。五、檢查內容和方式1、公司安全定期(常規)檢查主要內容是碼頭作業現場、堆場(倉庫)作業現場、大型機械設備、船舶、修理場所、危險品設施、民工住房等。專項(重點)檢查的主要內容是重點機械船舶、危險品、消防、民工住房等檢查。采用分組檢查的形式進行(具體檢查內容附表所示)。2、公司下屬單位的安全檢查內容由各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訂,并報公司安全技術部備案。六、本制度在發文之日起執行,以前發文與本文有抵觸的以本文為準。附件:1、公司安全生產常規檢查分組名單2、公司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分組名單3、公司安全生產檢查表二○○三年六月十二日附件一:公司安全生產常規檢查分組名單組別成員(帶*為小組長)責任區檢查內容第一組王占昆*朱有杰于肄羅金亮花鈿遠陳傳賢陳輝何典治張志強船舶,海角區門機,集裝箱專用機械(岸橋、場橋、叉車)。客運站,機修廠,海角區作業現場(含碼頭)、倉庫、修理場所、配電房。集裝箱公司管轄堆場。文明生產、機械、船舶性能、安全裝置、安全器具配置,作業環境、裝卸工藝、機械、船舶作業、設施運行、人員作業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第二組齊麗珺*李凌周傳勇劉璇肖警予吳明建海角區民工宿舍,石步嶺港區民工宿舍,物管中心所管的職工宿舍區安全消防器具配置,居住環境、設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第三組龍紹海*伍君貴余利森楊興共葉尚堂姚昆何騰達加油站、除集裝箱公司以外的所有危險品堆場,危險品裝卸設施(石步嶺港區危險品儲灌、鐵路線危險品裝、卸灌車設施),石步嶺港區3#4#泊位以西、飛躍大道以西堆場,集裝箱公司修理場所,倉庫,配電房。貨堆、作業環境、安全設施,消防設備,裝卸工藝、機械設備作業、設施運行、人員作業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第四組李慶文*葉家強張幸唐偉陳怡石步嶺港區1#2#泊位(及以東延線)以南、飛躍大道以東所有堆場,倉庫、配電房。機械大隊所有門機,輪胎吊、石步嶺港區碼頭、機械隊、港區鐵路線。機械性能、安全裝置、安全器具配置,貨堆、作業環境、安全設施,裝卸工藝,機械設備、人員作業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備注:1、公司組織安全大檢查時,各小組負責所分配的責任區,按檢查內容進行檢查。由小組長(或小組長指定人員)填寫檢查表并及時送交安全技術部(計劃每年檢查3—4次)。2、上表所列人員發生工作變動時,由所接管該崗位人員補上。3、安全檢查的交通車輛由各小組自行解決。附件二:公司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分組名單組別成員(帶*為小組長)責任分項范圍檢查內容第一組朱有杰*于肄姚昆蘇一華張志強李慶文羅金亮花鈿遠重點機械船舶檢查(公司重點機械設備、船舶、修理場所、大型機械防臺工具、設備)。是否做到文明生產、機械、船舶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裝置、安全器具配置齊全有效。防臺工具設備是否齊全有效。第二組龍紹海*伍君貴余利森陳怡葉尚堂周傳勇洪兆元危險品、消防檢查(公司危險品堆場、危險品設施、消防設備)。貨堆、作業環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設施,消防設備是否配置齊全有效,事故應急預案是否落實。第三組齊麗珺*李凌伍志華劉璇肖警予建筑物檢查(公司所有殘舊房、危房、民工住房、倉庫、防臺物資)。安全消防器具配置,居住環境、設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防控措施是否落實。備注:1、公司組織安全大檢查時,各小組負責所分配的責任區,按檢查內容進行檢查。由小組長(或小組長指定人員)填寫檢查表并及時送交安建設備部(計劃每年檢查2-3次)。2、上表所列人員發生工作變動時,由所接管該崗位人員補上。3、安全檢查的交通車輛由各小組自行解決。附件三:公司安全生產檢查表檢查時間:年月日檢查場所或設施查出存在的隱患和問題整改意見參加檢查人員簽名帶隊:成員:備注:1、此表作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時使用。2、檢查人員根據所檢查的情況填寫此表后交安全技術部存檔。3、安全技術部收集匯總并根據檢查情況寫出“檢查通報”,視情況下達整改通知書。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港口生產現場安全管理暫行規定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明確港口生產作業現場各部門、單位和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對作業現場安全監督和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港口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在本港內進行貨物裝卸、運輸、機械維修等生產作業的公司所屬各單位和外單位及其現場作業人員,適用本規定。第二章各部門、單位的安全責任一、安全技術部1、根據公司布置,編制年度安全生產指標計劃。以公司文件下發各基層各部門。2、執行國家及各級政府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各種安全生產法規,工作布置,并及時貫徹落實到基層部門。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反三違”等各種安全生產的活動。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并及時布置督促公司各基層部門開展活動。4、協助公司企劃人勞部職工培訓中心,做好新工人、外來勞動力和班組安全員的安全教育工作。5、深入作業現場查找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隱患,行使現場作業安全監督權,并有權對現場作業各單位人員的違章行為進行處罰。平時所查出的安全隱患采用下發整改通知書的形式督促有關單位采取措施及時整改。6、組織召開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在“安例會”上總結公司上次“安例會”以來的安全生產情況,傳達貫徹上級文件,布置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7、根據上級布置及每年的各種節假日前,組織全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所查出的安全隱患,布置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并督促、檢查落實。8、參加重傷以上的工傷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報公司安委會審定。9、負責監督發生輕傷事故的部門按時完成事故處理。10、按上級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時填報安全生產管理報表上報。11、根據上級及公司領導的安排,及時整理、匯總各基層單位階段性安全生產報告,全面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寫出階段性總結及年終總結上報。二、石步嶺作業區和海角作業區(1)負責本公司裝卸生產的安排與指揮工作,保證完成和超額完成總公司下達的各項生產任務。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堅持“五同時”原則。(2)實行三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負責組織調度會議,并督促檢查落實會議有關安全生產的決議。(4)負責編制安排港口晝夜作業計劃和單船作業計劃。采用先進裝卸工藝,組織合理運輸作業線,不斷提高裝卸效率,縮短船舶、火車卡在港停時,確保安全生產。(5)深入生產現場及時了解掌握生產動態,注意收集和采納合理化建議,及時修正作業計劃,提高調度管理的科學性。重點船舶(如散化肥、硫磺船等),至少派出一名當班調度員在碼頭負責指揮協調現場安全生產。(6)負責裝卸作業現場的指導和管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作業人員人身安全的提高裝卸貨運質量。(7)負責監管和指導倉庫做好貨物進出庫場及貯運工作,指導倉庫作好堆場的合理化布局,加強庫場和貨物管理與文明生產。協助倉庫主任及值班庫長加強對倉庫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8)隨時掌握天氣變化情況,及時通知作業相關部門采取應變措施,確保機械設備和貨物安全。(9)負責對作業人員的勞動紀律進行考核,對不服從安排造成誤工、停工的班組、個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10)事故發生后及時書面上報,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或再次發生。遇到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立即啟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1)隨時掌握生產動態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遇到重大事情發生必須如實逐級向上反映并及時傳達上級的指示。1、機械大隊(1)負責裝卸機械設備的管、用、養、修工作,保證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滿足裝卸生產需要。(2)認真執行調度會議決議、服從生產計劃安排,合理安排人員與機械的使用,充分發揮港口機械設備對生產的作用。(3)實行二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排查機械設備的安全隱患。(4)建立、健全班組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五大員”責任。(5)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堅持“五同時”原則。做好機械司機、修理工人的管理與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工人的安全、質量意識與操作技能,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提高工時利用率,保證作業安全與生產順利進行。(6)事故發生后,協助事故調查及傷員和設備的搶救工作。2、裝卸大隊(1)負責裝卸作業隊伍的的組織與管理工作,組織裝卸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2)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堅持“五同時”原則。加強對裝卸工人進行安全、質量教育,提高裝卸工人的安全意識,防止重大傷亡事故和質量事故,努力把一般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事故發生后,協助事故調查,組織搶救傷者。(3)認真執行調度生產計劃,保證裝卸作業所需勞動力和完成生產進度。加強現場管理,提高勞動生產率,糾正“三違”行為,做好“四標”“八清”工作。3、庫場辦(1)負責貨物進出庫場及貯運工作,認真做好貨物保管,防止貨損、貨差事故發生,做好貨物防潮防火工作,認真執行危險品管理的有關規定。(2)負責對倉庫員進行教育與管理,督促倉庫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督促作業工人認真做好“四標”“八清”工作。(3)負責對庫場帆布、貨架的維護、管理。(4)根據商務部的貨物進出庫場計劃,每天向調度室提供庫場、堆位情況。三、集裝箱發展公司(1)負責本公司裝卸生產的安排與指揮工作,保證完成和超額完成總公司下達的各項生產任務。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堅持“五同時”原則。(2)實行三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負責組織調度會議,并督促檢查落實會議決議。(4)負責編制集裝箱船舶作業計劃。采用先進裝卸工藝,組織合理運輸作業線,不斷提高裝卸效率,縮短船舶、火車卡在港停時。(5)深入生產現場及時了解掌握生產動態,注意收集和采納合理化建議,及時調整作業計劃,提高調度管理的科學性。(6)負責裝卸作業現場的指導和管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作業人員人身安全的提高裝卸貨運質量。(7)負責領導與指導倉庫做好貨物進出庫場及貯運工作,指導倉庫作好轄內堆場的合理化布局、加強庫場、貨物管理與文明生產。協助倉庫主任及值班庫長加強對倉庫員的教育和管理。(8)隨時掌握氣象和水變化情況,及時通知作業人員采取應變措施。(9)負責對作業人員的勞動紀律進行考核,對不服從安排造成誤工、停工的,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處理。(10)事故發生后及時書面上報,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或再次發生。遇到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立即啟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1)隨時掌握生產動態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遇到重大事情發生必須如實逐級向上反映并及時傳達上級的指示。第三章生產管理人員職責一、調度員1、負責執行、落實當天調度作業計劃,根據當班生產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各作業線人力及機械配置。2、安排生產任務時,同時交待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3、當班調度員必須深入生產現場調查研究,掌握各作業線工作情況,注意和采納合理化建議,對發生變化的作業應及時調整,對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有效處理,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工效。4、遇重點裝卸船舶(如散化肥、硫磺船等),值班主任應指定一名調度員到現場專職負責指揮協調,確保重點任務的完成。5、把當班安排、調整情況如實作好記錄,切實做好交接班。6、注意天氣變化,及時下達應變措施,作好中途暫停作業的停工和復工安排與廣播通知。7、當班出現的問題應在當班內處理,若處理不了應馬上向調度室主任或領導匯報。8、安全事故發生后立即上報,并組織人員搶救傷者,同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二、裝卸指導員1、負責裝卸作業現場生產進度、裝卸技術、安全與質量工作的具體指導。2、認真執行當班調度作業計劃,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貨運質量等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指導裝卸工人正確和合理使用裝卸機具,指導船舶、火車裝卸作業工人的具體操作。發現異常情況或機械設備故障要及時報告調度室組織處理。3、負責與船方聯系,協調好船舶開關艙和積載、配載工作。負責清點登輪作業人員,確保人員安全。作業人員全部離船后,裝卸指導員方能離船。4、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違章作業行為并認真處理上報,對發生的事故要及時組織搶救并保護好現場。5、作為兼職安全員,對作業現場的作業人員、貨物、機械設備的安全負管理責任。三、倉庫員1、按時交接班,做到定崗定點,不準遙控理貨。2、認真清點進出貨物的數量、種類,確保準確。嚴格執行貨物進出驗收手續和交接制度,杜絕貨差事故發生。3、指導和監督裝卸工人合理疊堆、拆堆、裝卸和安全操作,糾正違章行為,防止工傷、火災和貨損事故發生。4、作業后認真指導督促和協助裝卸工班做好貨堆遮蓋等防潮防雨工作,按要求收集、堆放好帆布、貨架、繩索和認真做好“四標”“八清”工作,督促司機及時回收運輸中掉落的貨物,散化作業及時回收貨物地腳,搞好文明生產。5、對作業工班的作業情況,如實在作業票和質量考核單上簽認。四、安全員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負責裝卸作業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2、對參加生產作業的機械設備和各種工屬具進行監督抽查,杜絕機械設備帶病作業,檢查和消除事故苗頭及安全隱患。3、加強裝卸作業現場巡查,督促作業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現場生產人員發生“三違”行為的要進行處罰,防止工傷事故發生。4、事故一旦發生,應立即向上反映、匯報,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參加事故調查和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實。五、機械大隊帶班員1、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勞動紀律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2、負責對所管轄機械司機的管理工作。認真抓好機械司機的思想、安全質量意識和勞動紀律的教育。3、認真執行調度計劃,服從調度室指揮。按裝卸作業計劃合理安排機械及機械司機,組織開好工前會,明確布置安全注意事項,保證生產任務的完成。4、督促作業機械司機、修理工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認真做好機械設備作業前、作業中的檢查,制止違章操作、消除事故隱患,確保作業安全。督促機械司機配合作業工班做好“四標”“八清”工作。5、積極配合調度現場管理,協調好人、機、車、船的配置,最大限度地提高裝卸效率。對機械作業過程出現的故障,及時組織修理人員進行搶修,確保機械設備不帶故障運行。6、認真作好交接班記錄。上崗后指派當班人員對門機、散貨灌包設備進行過細的檢查,特別是電器線路、安全接地接零保護要做到一絲不茍的檢查,確保安全。7、對所管轄的設備認真維修保養,督促司機做好工前的機械設備檢查,確保機械設備的無隱患無故障上崗,對作業中產生的故障及時修理。一時難以修復的應立即報告隊領導和調度員進行及時調整。8、負責組織當班人員對灌包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指導。確保灌包作業人員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對發現重量不準確的設備要及時進行調校,確保灌包質量達到要求。六、裝卸帶班長1、負責對所管轄裝卸工人的教育與管理。認真抓好裝卸工人的思想、安全質量意識和勞動紀律教育。2、掌握裝卸工人的動態和數量,根據當天調度裝卸作業計劃合理安排裝卸工班。3、工前做好交接班和開工前會,在計劃、布置當班生產任務的同時,交隱患、交險情、交安全措施,人人清楚作業安全要求。4、督促裝卸工人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檢查督促裝卸工人穿戴好勞保用品,認真檢查工屬具,堅決制止違章操作和野蠻裝卸行為,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罰。5、深入裝卸作業現場,掌握作業情況,積極協助調度員、指導員合理調配現場勞動力,提高裝卸工效。若發生變動,應及時配合調度室作好應變安排,避免扯皮窩工。6、督促裝卸工班做好“四標”“八清”工作。第四章附則一、本規定為各生產管理部門、人員職責的補充內容,在實施過程中不斷完善。二、本文所稱“四標”為標準碼、標準艙、標準堆、標準車。“八清”為船艙清、甲板清、碼頭清、道路清、機具清、庫場清、站臺清、軌道清。“三違”為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四不放過”為處理時找不出原因不放過,本人和群眾受不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不受到處罰不放過。三、各單位根據本規定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和考核、獎罰辦法。四、本規定從實施之日起施行。二○○五年元月三十一日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及管理獎懲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1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更好地推動安全生產工作,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促進港口生產的平穩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港口企業生產特點,特制定本辦法。第2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公司及公司所屬各單位及在冊聘用員工;在港區的外單位及人員參照執行。第3條 公司建立安全生產及管理獎勵基金,專門用于在安全生產及管理工作中做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獎勵基金按上年員工工資總額的3‰掌握使用,同時安全生產管理處罰納入獎勵基金。第二章 獎勵第4條 安全生產及管理獎勵,按時間可分為季度獎和年度獎;按對象可分為個人獎、班組獎和部門獎勵;按形式可分為單項獎勵和綜合獎勵。(其中提成獎的,在當月最后一天憑安全技術部開具的證明并經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到基金管理部門領取)第5條 公司安全委員會適時組織專門人員或單位,對公司安全生產及管理進行檢查和考核;對在公司安全生產及管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及單位(或部門)及時進行表彰和獎勵。每季及每年年終,由公司安全委員會組織評選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個人,并分別給予通報表彰和獎勵。各單位在進行年終總結評選先進時,同時進行安全生產先進評比。第6條 先進單位(或班組)評選條件:認真貫徹國家及公司頒發的各項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起模范帶頭作用;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在安全生產及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和現代化管理等方面有一定的成績和創新;評選的有效期間內保持安全生產無責任事故,所屬員工無違章違紀行為。第7條 個人評選條件:1、 各級領導及港口生產現場組織指揮者,對安全生產負責,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法規和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堅持“五同時”成績突出者。2、 在安全生產中有重大革新、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有明顯效果者。3、 認真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制度,勇于探索,制止他人違章,積極主動解決本單位不安全隱患有貢獻者。4、 認真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時發現重大不安全因素,防止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者。5、 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認真履行監督檢查職權,成績突出者。6、 機械設備及車輛駕駛人員,認真遵守機械設備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作業制度,始終保持安全生產無責任事故發生者。第8條 獎勵標準:1、 先進集體年終進行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為1000-20000元。2、 先進班組每季、年度進行獎勵,獎勵金額:季度為300-800元;年度為500-1000元。3、 先進個人每季、每年進行獎勵,獎勵金額:每季為100元;每年為300;特殊貢獻獎勵500元。第9條 執罰者獎勵:1、 安全監督員在現場巡查中,對違章行為做出處罰的,給予罰款50%的獎勵。2、 具名檢舉、舉報違章違紀行為的,個人給予相應罰款的50%的獎勵。3、 主動提供有價值線索,協助安全事故調查及違章違紀行為的有功人員,給予相應處罰罰款的不低于25%不高于50%的獎勵。第三章 懲罰第10條 凡發生人員死亡事故的單位(或部門)、個人懲罰如下:1、 對事故單位(或部門)罰款10000—100000元;2、 對事故主要責任人(或肇事者)罰款1000—2000元,并解除勞動合同:3、 對事故單位(或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罰款3000元;4、 實行安全生產否決權,取消單位(部門)當年公司綜合性先進單位評選資格。第11條 凡發生一起重傷事故,對單位(部門)罰款1000—10000元;對事故主要責任人(或肇事者)罰款500—1000元,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第1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事故的,追究單位(或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罰款1000-2000元。1、 忽視安全生產,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健全;2、 發現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造成損失超過10000元或造成惡劣影響的;3、 部門員工不進行安全技術教育,或不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而上崗操作的;第1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傷亡事故的,追究事故主要負責人的責任,罰款1000-2000元,并解除勞動合同。1、 存在事故隱患,生產條件惡劣,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后拖延不整改的;2、 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玩忽職守的;3、 因采購不合格原材料、設備、勞動用品的;4、 發現傷亡事故險情,不立即報告的;5、 違反勞動紀律、擅離職守的。第14條 無特殊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部門、或班組),每項視情況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1、 忽視安全生產,不認真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各項安全操作規程不上墻;2、 不堅持“三同時”、“五同時”的規定;3、 生產現場雜亂,不符合安全文明生產要求;4、 不執行三級安全教育規定和違反其他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的;5、 無證上崗操作的各工種,尤其是特種作業,從重處罰;6、 對事故隱患不排除、對“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不能按時完成;7、 對發生事故瞞報、拖報的從重處罰。第15條 對各要求禁止吸煙的責任場所等,亂扔煙頭難以找到具體責任者的,按每個煙頭10元處罰單位(或部門、或班組)。第16條 在碼頭區內(指昌盛路以北、倉庫、貨場)、船舶內、甲板上、車輛駕駛室內吸煙和其他貨堆30米范圍以內,或未經批準動用明火者每人每次罰款100-200元,情節嚴重的按《治安處罰條例》處理。第17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警告;無視警告,仍我行我素者視情節處每人每次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領導違章從重扣罰。1、 危險作業未經安技部門審批和無人監護;2、 帶負荷運行時斷開車間(或回路)配電閘刀或總開關(非特殊情況下)3、 潮濕地面、容器內或金屬構架內使用非雙重絕緣的電動工具工作;4、 開動無卷揚限位的起重設備工作:5、 非相關崗位人員任意在危險、要害、動力站房區內逗留;6、 物件堆放超高、不穩妥就結束工作;7、 使用雙重絕緣電動工具在潮濕地區或在容器內、構架內工作而不戴絕緣手套的;8、 操作旋轉機床設備或進行檢修試車時散開衣襟、戴圍巾、戴頭巾防礙安全操作的;9、 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溫作業場所穿化纖料服裝操作的;10、 其他違反防護用品使用規定能直接造成工傷事故或火災、爆炸、中毒的;11、 開動被查封設備;第18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處每人每次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領導違章從重扣罰。1、 設備轉動部份防護罩(欄)未關好就開機操作;2、 檢修帶電設備時在配電開關處不斷電和不掛警示牌;3、 進入機械設備內部檢修運轉部分不設人監護和未采取重復斷開動力源措施;4、 任意開動非本工種設備;5、 設備上有安全裝置,但開車操作時不用;6、 任意拆除設備上的安全、照明、信號、防火、防爆裝置和警示標志、顯示儀表;7、 使用未經審批的臨時電源線;8、 檢修高壓線路、電器不停電、不驗電、不掛接地線;9、 使用非安全電壓燈具作工作燈;10、 高處作業任意往地面上扔東西;11、 違反起重十不準;12、 焊、割未經完全清洗和充分通風的盛裝過易燃易爆物品的密封器和通道;13、 開動情況不明的電源或動力源開關、閘、閥;14、 其它違反操作規程中相應條款能直接導致工傷事故或火災、爆炸、倒塌、中毒等事故的行為;15、 留有超過脖子以下長發、披發、發辮而不戴工作帽或戴工作帽不將頭發置于帽內進入生產區域的;16、 高處作業或在有高處作業、有機械化運輸設備下工作而不戴安全帽的;17、 作業現場穿高跟鞋的;18、 旋轉機床切削時,戴手套操作的;19、 高處作業位置在非固定支撐面上,或在牢固支撐面邊沿處以及支撐面外和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支撐面上工作而不使用安全帶或吊籠的;20、 進入在碼頭區內(指昌盛路以北、倉庫、貨場)、船舶內、21、 甲板上不戴安全帽或戴安全不系好帽帶的,穿拖鞋作業的;22、 當班期間(含飯休、候工)飲酒的;23、 在港區內扒車、人貨混裝的,司機及乘搭者每人罰款30元。24、 裝卸作業中指揮手不戴標志或離崗(離開船艙口2米以上)的;25、 單棟疊拆堆或不按臺階型疊拆堆,倉庫員制止不聽的,及應由倉庫員在作業票上簽注罰款的,而倉庫員不簽注的;26、 在碼頭釣魚者處以罰款,并沒收釣魚具。第四章 處罰管理第19條 本辦法所列安全生產違章違紀行為,具體執罰由安全監督管理員、裝卸指導員、倉庫員、調度員、填票員、治安隊員,按職責分工負責。港口現場作業區內,由督查隊發現上述管理人員失職的,應予重罰。屬外來人員違章的,執罰人員有權當場處罰、出據罰單,并收取其現金。屬本公司職工和農民工,違章違紀一律送罰款單企劃人勞部進行扣罰。公司不定期進行通報,屬屢次違章違紀的作行政處分。第20條 對執罰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視情節從重處理。第21條 凡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及重傷、死亡事故,按照公司安全委員會文件要求,事故單位(部門)和個人,在接到公司《罰款通知書》后,30日內將罰款交公司財務部,或由公司企劃人勞部進行扣罰,存入公司獎勵基金,專款專用。第22條 除重大責任事故及重傷、死亡事故的罰款,按照第十五條執行外,其他安全生產事故和違規罰款,在單位和個人在接到《罰款通知單》后,15日內將罰款交公司財務處,或由公司企劃人勞部進行扣罰,存入公司獎勵基金,專款專用。第五章 附則第23條 釋義1、 “五同時”:是指要求各單位第一責任人要將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同時納入行政一把手的議事日程;同時納入單位基礎管理工作之中;同時納入生產調度計劃;同時納入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同時納入本單位的年度經費預算。2、 “三同時”:是指凡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從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都必須嚴格按照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要求進行建設與管理,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第24條 本辦法由安全技術部負責解釋和監督執行。第25條 此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公司《安全生產及管理獎懲暫行辦法》(北港股安技字[2005]2號)同時廢止;公司以前制定的相關規定與本制度有沖突的,均以本制度相關規定為準。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機損事故管理及處罰暫行辦法北港股字[2010]29號

安全技術部第一條總則: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為了分清機損事故的原因、責任,吸取事故教訓,以利于教育職工,減少事故的發生,確保港口生產的安全,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處理范圍:1、凡公司擁有的各種機械、車輛、機床電氣設備和船舶,在從事生產、保養、修理及停放過程中其零部件或整機遭到非正常的損壞;或者損壞不大,但有惡性事故險兆者均屬于機損事故,按本辦法處理。2、公司生產中所使用的附屬設備(如:儀器儀表,工卡量具),若出現非正常損壞的按本辦法辦理。3、生產工作過程中,若發生損壞外單位車、船設備事故,需要我公司賠償的,參照本辦法辦理。第三條機損事故等級分類:機損事故按其所造成損失金額大小和情節輕重,分為重大事故、一般事故、輕微事故和隱患事故四大類。但一般故障的排除和零部件的正常更換不作事故處理。船舶機損事故等級劃分依照交通部《運輸、港口船舶機電設備損壞事故管理辦法》([90]交運字217號)文處理。1、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屬重大事故。價值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的港機,修復費用超過9萬元;價值30萬元以上的港機,修復費用超過該機價值30%的。2、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屬一般事故:價值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的港機,修復費用超過6000元;價值30萬元以上的港機,修復費用超過該機價值2%的。3、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為輕微事故:(1)修復費用(包括搶救費用,下同)超過1000元,低于6000元(含6000元)的。(2)修復費用在1000元以下,修復的時間在八小時以內者(含八小時)。4、隱患事故:凡因操作不當,檢查不周存在的問題,雖未當即構成直接損失,但其危害可能釀成事故者,例如:發動機短期缺油、斷水、關鍵部位緊固件嚴重松動,鋼絲繩嚴重磨損、斷股等。雖不至于發展到損壞機器地程度,但已呈現嚴重影響安全的事故苗頭,此類事故為隱患事故。第四條責任事故與非責任事故:1、由以下原因之一造成的機損事故屬責任事故:(1)不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使用、操作設備、機械造成機損事故者。(2)貪多圖快,野蠻裝卸,造成機損事故者。(3)班后不清理,班前不檢查,交接班馬虎,機械用水、電、油不足,連接部件嚴重松動,鋼絲繩等存在隱患使機械、設備沒有真正處于良好狀態,操作過程因此出現機損事故。(4)發現故障不報告,不及時排除,設備帶病工作造成機損事故者。(5)不按規定進行定期保養和修理(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經過批準)或者保養修理不符合技術要求,質量低劣而造成機損事故者。(6)使用原料、燃料、潤滑油、工卡量具不當而造成機損事故者。(7)工作精神不集中,操作馬虎,紀律松弛,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玩忽然職守而造成機損事故者。(8)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私自動用機械、設備辦私事而造成事故者。(9)未經過培訓、考核,又未經批準許單獨操作而私自動機(船、器)而造成機損事故者。(10)設備未經驗收、分配和批準投產(啟封)擅自使用而造成機損事故。2、責任以外的機損事故屬非責任事故。(1)事前已做好規定的預防措施,但因風雷等自然災害超過預防措施而造成的機損事故。(2)零部件自然磨耗、腐蝕又沒法事前檢查修理者。(3)經鑒定確屬外購配件質量不佳者。(4)屬隱性裂縫發展,事前又確無法檢查者。(5)在保養修理過程中已發現零部件有故障,當配件和材料一時又無法解決,經安全技術部門和領導批準暫用,在暫用期內,雖主觀努力避免事故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