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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化工企業安全治理制度》247號;【章名】第一章總則“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定,程中的安全與安康,促進化學工業的進展,特制訂本制度。〕均應嚴格遵守本制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各項工作制造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實現安全、文明生產。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關安全法規、制度和標準。【章名】其次章安全生產職責第一節根本原則第六條企業安全工作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生產和文明生產負責,同時向各自的行政首長負責。到各有職守,各負其責。其次節各級人員安全職責第九條廠長〔經理〕安全職責廠長〔經理〕是企業的安全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必需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二〕重視職工的勞動條件和企業的安全、工業衛生狀況,重視女工的勞動保護工作。批準、公布本企業的各項安全治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技術措施打算和長遠規劃。〔四先進的安全技術和治理方法,審定重大災難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業隊伍。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準時爭論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審核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產品中的重要安全技術問題。〔七〕組織全廠性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五同時”原則,即:在打算、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打算、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九技術指標、安全治理要求和安全職責等條款,并認真考核。〔十〕廠長〔經理〕不在時,由代理者負責。〕副廠長〔副經理〕在廠長〔經理〕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或技術總負責人〕安全職責〔一〕在廠長〔經理〕的領導下,對本企業的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本企業各項安全治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組織編制完全技術措施打算、方案及安全技術長遠規劃。〔三廣和承受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四〕組織制訂審批安全教育打算,參與對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審批重大工藝處理、檢修、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審查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產品中的安全技術問題。〔六〕審批特別動火證,參與重大事故的技術分析工作。副總工程師〔或專業技術負責人〕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工作負責。第十一條車間主任安全職責〔一行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二施打算和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三〕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等安全活動,總結溝通安全生產閱歷。〔四〕組織落實車間級安全教育,并催促檢查班組級安全教育。〔五作業人員的安全作業證。組織車間級定期、不定期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裝置、防護設施處于向廠部書面報告。〔七〕組織或參與車間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并按規定準時上報。〔八〕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組織,領導并支持車間和班組安全員的工作。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長〕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一〕組織工段職工學習、貫徹執行廠和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組織班組〔工段〕級安全教育,主持對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考核。并填寫安全作業證。作,保證齊全完好。〔四〕組織或參與一般事故的調查,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搞好本工段的安全生產競賽,維護本工段的正常生產秩序。〔一〕組織職工學習、貫徹執行廠和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二〕組織班組級安全教育。定期組織安全活動,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四檢查及維護保養工作,并做好記錄。嚴格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有權制止一切違章作業,監視檢查本轄區非化工工種作業人員的作業,維護正常生產秩序。〔六〕負責本崗位防護器具、安全裝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治理工作,使之完好。覺察隱患要準時解決,作好記錄,不能解決的要上報領導,同時實行把握措施,發生事故要馬上組織搶救、保護現場,準時報告。第十四條車間安全員職責展工作。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并檢查執行狀況參與擬訂、修訂車間安全技術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治理制度,并監視檢查執行狀況。〔三〕幫助車間主任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打算和方案,并催促實施。〔四〕制訂車間安全活動打算,并檢查執行狀況。〔五教育和考核工作。〔六審查工作。深入現場進展安全檢查,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頓其工作,并報請領導處理。〔八〕負責車間安全裝置、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治理工作。〔九〕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參與事故調查和分析。車間工藝員、設備員、保管員等在車間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第十五條班組安全員職責〔一〕幫助班組長開展各項安全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二報告。監視檢查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一〕參與安全活動、學習安全技術學問,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齊全完好。〔三〕細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規程,遵守紀律,記錄清楚、真實、干凈。〔四〕按時巡回檢查、準確分析、推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特別狀況。〔五〔六〕正確使用、妥當保管各種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和防護器村、消防器材。不違章作業、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同時,準時向領導報告。第三節各職能部門安全職責第十七條科研〔包括產品開發〕部門安全職責爭論和開發產品,必需先作出安全評價,提出安全措施,承受〔引進〕技術,必需首先審核技術的安全牢靠性。〔二大疑難問題。〔三全技術規程。供給原料、產品〔中間產品〕的物化性質及安全防護方法。“三同時”的規定,嚴格依據國家有關標準和標準設計,〔但凡建、擴建、改建的工礦企業和革、挖潛改造的〕〔GB5083-〕執行,電氣設備設計按《電氣設備安〔GB4064-〕執行。〔三〕對引進的工藝、設備進展安全牢靠性審核。參與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一〕制訂長遠進展規劃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打算,以及改善勞動條件的工程。對所需要實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在打算安排時,應保證資金,一經列項,則不準挪作它用。幫助生產技術部門做好生產〔工藝〕事故的調查、統計、上報,參與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其次十條生產技術〔含生產調度〕部門安全職責組織編制或修訂生產工藝規程、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法,參與安全技術規程的修訂。〔二〕在進展生產技術的革和挖潛改造時,要同時解決隱患,保證安全。遇到生產中的特別狀況,應準時處理,危急緊急狀況,先處理后報告,嚴禁違章指揮。負責生產〔工藝〕事故的調查、統計、上報,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爭論和推廣現代安全治理方法和技術。〔二標準,并監視檢查。〔三〕組織編制、匯總、審查安全技術措施打算,催促有關部門按期執行。組織對職工進展安全思想、安全治理和安全技術的教育。協同勞資、教育部門,定期組織安全考核。〔五〕參與全廠性安全大檢查,監視、檢查隱患的整改工作。六建立好臺帳。〔七〕負責動火審批及其治理工作。〔八〔九〕幫助有關部門做好職業病防治等工業衛生工作。十可令其停頓工作,并馬上通知有關領導。〔十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閱歷。意見。〕負責傷亡事故的調查、統計、上報和建檔工作,參與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工作。其次十二條防火〔保衛〕部門安全職責負責企業內的劇毒品、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等的保衛和要害崗位、廠內交通、消防的治理工作。〔二期組織有關人員進展防火檢查和演習。〔三〕編制或修訂企業的防火制度,并監視貫徹、執行。〔四〔動火〔五〕負責消防器材打算、配備和維護治理工作。組織火災的撲救;負責火災事故、破壞事故和廠內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工作。其次十三條設備動力部門上報工作。〔一〕負責對設備動力裝置及工業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治理。氣瓶、熱力管網和安全裝置的定期檢測、檢驗、校驗工作。〔三打算,并確保實施。〔四〕在打算和布置檢修任務時,同時打算和布置安全措施。〔五〕組織按時實現安全技術措施打算和隱患整改措施。負責設備事故調查、統計、上報,參與有關重大事故的處理。組織制訂〔修訂〕并監視執行分析〔化驗〕系統的安全技術規程和專業操作規程。把好質量關。〔三〕負責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其它事故有關數據的分析和測定。其次十五條基建部門安全職責〔一生要求。〔二協議或有關條款。〔三〕組織對外來施工作業人員進展入廠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四程安全技術規程》和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各項制度。時竣工驗收和使用。參與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對選購的器材、設備、防護用品、器具必需有驗收記錄制度,并對上述產品的質量負責。對生產、試驗、爭論所需的化學物品、選購時〔包括國外進口〕必需了解其物理化學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儲運要求,并索取書面資料。三氣瓶和貯運設施的治理工作。〔四證,有證方可發貨。〔五作。對運輸工具、車輛和駕駛人員嚴格治理,催促有關人員對車輛、船舶的維護保養。〔七〕參與廠內交通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按規定或標準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一〕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要單獨立項,專款專用。〔二〕由安全措施不落實的技術措施工程,未經安全技術部門同意,不得撥款。沒有安全部門簽注同意的費用,不準報銷。其次十八條勞資、教育部門安全職責〔一〕組織調入職工和有關人員〔實習、培訓人員〕的入廠安全教育。業禁忌證要求,做好工人招收〔包括臨時工錄用〕和職工調配工作。〔三〕執行勞逸結合的原則,把握加班、加點。〔四〕廠辦技校應開設有關勞動保護課程,并作為各專業的必修課。在就業前的教育和各種在職培訓中都應有安全的內容并列入技術考核之中。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和工傷鑒定工作。〔一〕負責保健食品、涼快飲料的供給發放工作,搞好食品飲食衛生。負責本部門的鍋爐、氣瓶〔罐、熱交換器及機具的安全治理,并保持完好。搞好集體宿舍、倉庫的安全衛生和防火工作。〔一〕搞好職工體檢、職業病防治和安康監護工作。〔二〕參與工傷鑒定,提出鑒定依據。參與事故搶救,負責醫療事故的治理。〔一各項安全和工業衛生工作。〔二工遵章守法。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四〕參與群眾性的綜合安全檢查和季節性安全檢查,催促事故隱患的整改。〔五〕催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安全技術措施打算,參與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六安全生產先進閱歷。〔七〕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氣后處理工作。〔八〕做好女工勞動保護工作。【章名】第三章安全教育第一節入廠教育〔包括工人、合同工、臨時工、外包工和培訓、實習、外單位調入本廠人員等,均須經過廠、車間〔科〕班組〔工段〕〔一〕廠級教育〔一級,由勞資部門組織,安全技術、工業衛生與防火〔保衛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及安全生產重要意義,一般安全學問,本廠生產特點,重大事故案例,廠規廠紀以及入廠后的安全留意事項,工業衛生和職業病預防等學問,并經考試合格,方準安排車間及單位。〔二〕車間級教育〔二級,由車間主任負責,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特點、的使用及安全留意事項等,并經考試合格,方準安排到工段、班組。〔三〕班級〔工段〕級教育〔三級,由班級〔工段〕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器〕具、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安全教育的要求》中的規定執行。第三十三條廠內調動〔包括車間內調動〕及脫崗半年以上的職工,必需對其再進展二級或三級安全教育,其后進展崗位培訓,考試合格,成績記入“安全作業證”內,方準上崗作業。第三十四條進入企業參觀、學習的人員,接待部門負責對其進展安全留意事項過承受單位相應的安全教育。其次節日常教育第三十五條各級領導和各部門要對職工進展常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和遵問題。第三十六條應舉辦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學習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承受展對職工的安全和工業衛生教育。〔即完全活動日。第三十八條在大修或重點工程檢修,以及重大危急性作業〔含重點施工工程〕〔施工〕單位進展檢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安全技術部門進展安全教育,并將內容記入“安全作業證”內。日常教育的時間應符合〔1983〕化生字第0154號文的有關規定。第三節特別教育〔GB5業。第四十二條在工藝、技術、設備、材料、產品投產前要按的安全立作業。場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第四節安全考核行,考核內容包括:〔一〕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和標準。〔二〕企業各項安全生產治理制度。〔三〕本企業的生產工藝和特點。預防措施和急救處理原則。〔五〕所管部門或業務范圍內要害崗位的安全治理制度和留意事項。〔六〕車間〔單位〕各類安全裝置的種類和作用,以及治理方法。〔七〕本企業勞動保護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八〕化學工業部頒發《安全生產禁令》中的有關規定。〔單位〕領導負責組織,安全員具體執行,考核內容包括:〔一〕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和標準。本車間〔崗位〕的生產特點以及所接觸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的理化性質,對人體的危害、預防方法和急救處理原則。〔三〕本車間〔崗位〕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程和治理制度。〔四〕本車間〔崗位〕各類安全裝置的類型和作用及其維護保養方法。〔五〕本崗位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六〕本崗位的工藝流程和開停車安全留意事項。〔七〕【章名】第四章安全作業證第一節發放范圍從事獨立作業的全部作業人員。第四十八條安全作業證發給經過教育培訓或學徒期滿后,有確定的生產理論學問〔技術簡潔的化工崗位工人,必需經所在工段〔車間轉崗學習并經考試合格〕能獨立從事某項生產活動的職工。安全作業證。其次節考核內容和方法第五十條發放安全作業證應考核以下內容:〔一業衛生學問、操作技能和事故處理、以及緊急搶救力氣。通用工樣〔包括機、電、儀等修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考核本工種應把握的安全作業技能和與之有關的安全理論學問。科核發。第三節使用治理動的人員必需持證上崗。第五十五條持證者必需每年承受至少一次安全考核,成績記入安全作業證內,立作業資格,除對其進展教育提高外,還應賜予確定的經濟懲罰。【章名】第五章工藝操作第一節運行作法,嚴格按操作法進展操作。遵守工藝紀律,不得擅自轉變工藝指標。不得擅自離開自己的崗位。切斷。等設施,去危急部位檢查,必需有人監護。和工具。〕包括停頓一切檢修作業,通知無關人員撤離現場等。其次節開車第六十四條必需辦理開車操作票,檢查并確認水、電、汽〔氣〕必需符合開車要求,各種原料、材料、關心材料的供給必需齊備、合格。投料前必需進展分析驗證。第六十五條檢查閥門開閉狀態及盲板抽加狀況,保證裝置流程暢通,各種機電設備及電氣儀表等均應處在完好狀態。應通知消防、氣防及醫療衛生部門的人員到場。第六十八條必要時停頓一切檢修作業,無關人員不準進入現場。第六十九條各種條件具備后開車,開車過程中要加強有關崗位之間的聯絡,嚴〔速率〕要求。開車。第三節停車第七十一條必需編制停車方案,正常停車必需按停車方案中的步驟進展。用于系。第七十二條系統降壓、降溫必需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壓后低壓的挨次第七十三條大型傳動設備的停車,必需先停主機、后停輔機。的排放和散發,防止造成事故。管線、閥門、疏水器和保溫伴管的狀況,防止凍壞。第四節緊急處理關方面報告,必要時,先處理后報告。崗位協調處理,必要時,按步驟緊急停車。〕時,必需實行措施,防止系統超溫、超壓、跑料及機電設備的損壞。〔物料〕源,同時盡速通知相關崗位并向上級報告。【章名】第六章生產要害崗位治理位,都屬于要害崗位。第八十一條要害崗位應由安全、防火〔保衛〕部門共同認定,經廠長審批,并保衛部門與車間共同審定。廠主管部門審批,并在專人伴隨下經登記前方可進入要害崗位。【章名】第七章防火與防爆第一節生產裝置第八十四條依據生產、使用化學物品的火災和防爆危急性等級分類要求,其廠設計防火標準〔GBJ16-〔試行〔1987年12月16日七部一委規程〔YHS01-〕等標準、規程的有關要求。壓等檢測儀表、報警〔聲、光〕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其聯鎖動作應是在該氣體爆炸下限的50%以下。第八十七條全部自動把握系統,應同時并行設置手動把握系統。應設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質竄入的設施,但不宜單獨承受向閥。的設備,應設置自動和手動緊急泄壓排放處理槽等設施。〔蒸汽〕的放空管出口處設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設滅火管接頭。第九十一條輸送易燃物料時,應依據管徑和介質的電阻率,把握適當的流速,〔CD90A3-〕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九十二條有突然超壓或瞬間分解爆炸的生產設備或貯存設備,應裝有爆破板〔防爆膜措施。第九十三條各生產裝置、建筑物、構筑物、罐區等工業下水出口處,除按規定突發性進入下水系統。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其次節動火、用火第九十五條應依據火災危急程度及生產、修理、建設等工作的需要,經使用單“固定動火區”。固定動火區以外一律為禁火區。第九十六條設立固定動火區的條件和要求:〔一〕固定動火區應設置在易燃、易爆區域主導風向的上風向。距易燃、易爆廠房、罐區、設備、陰井、排水溝、水封井等,不應小于30米。〔三通。〔四〕生產正常放空或發生事故時,可燃氣體不會集中到固定動火區內。固定動火區內不準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雜物,應配備確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六〕固定動火區要設立明顯標志,落實專人治理。第九十七條在禁火區內,除生產工藝用火外,其它可產生火焰、火花和外表炎熱的長期作業〔如:化驗室用的電爐、電熱器、酒精爐、茶爐等用火熱飯等。第九十八條用火證上應明確負責人、有效期、用火區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證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門審批,用火時要將用火證懸掛在用火點四周備查。割砂輪等,可生產火焰、火花及炎熱外表的臨時性作業,均為動火作業,必需申請辦理動火證。第一百條動火作業分三級治理:〔一具有特別危急的動火作業。〔二〕一級動火,易燃、易爆區域〔即:甲、乙類火災危急區域〕的動火作業。〔三〕二級動火,指一級動火及特別動火以外的動火作業。動火治理。〔五〕遇節、假日或生產不正常狀況下的動火,應升級治理。〔六〕各類動火作業區域應由各廠明文規定,并在廠區平面圖上標明。〔24小時〔144小時。火具體位置、工作內容〔含動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動火分析的取樣時間,見。第一百零三條各項責任人的職責。防火安全留意事項。〔二〔含動火停留超過30分鐘的再次動火均應主動向現場當班化工班組長呈驗動火證。有閱歷、生疏現場、把握滅火手段的人擔當,監護人需在動火證上簽字認可。系有關人員實行措施,作業完成后,要會同動火工程負責人、動火人檢查,消退殘火,確認無遺留火種,方可離開現場。化工班、組長〔值班長、工段長〕負責生產與動火作業的連接工作,動火作業中,生產系統如有緊急或特別狀況時,應馬上通知停頓動火作業。〔五析,在動火證上照實填寫取樣時間和分析結果并簽字認可。〔六〔防火〕部門終審批準。二級動火由動火部位所屬基層單位主管主任終審批準。〔防火〕部門復查后,報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終審批準。〔一〕取樣要有代表性,特別動火的分析樣品要保存到動火作業完畢。作業時間超過30分鐘,均必需重取樣分析。使用測爆儀〔或其它類似手段〕進展分析時,該儀器必需經被測對象的標準樣標定合格。第一百零六條動火分析應執行以下標準:20%〔體積比。以下同。假設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時,當被測氣體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濃度大于等于10.5%,當爆炸下限濃度小于4%,其濃度應小于0.2%。第一百零七條動火尚應執行以下有關規定:凡可能與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設備、管道等部位的動火,均應加堵盲板與系統徹底隔離、切斷,必要時應拆掉一段聯接收道。有易燃、可燃物的設備、管線、容器等,必需經去除沉積物,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如進入設備內動火,同時要辦“設備內作業許可證。”在用樹脂、塑料等可燃物質制造的容器、設備內動火,要做好防火隔絕措施,防止炎熱焊渣引起的火災。〔四〕動火部位應備有適用的消防器材或滅火措施。〔五〕五級以上大風,停頓室外動火作業。第三節消防組織與設施“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實行先進的防火、防爆和救災技術,實行目標治理。會;車間相應設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及在其領導下的義務消防組織。預想進展演練。運、銷售、使用過程及其相關的設備,進展嚴格治理。第一百一十二條企業應依據生產規模、火災危急性及鄰近相關單位可供給的消輸物品相適應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程和治理制度,定期進展試運行。第一百一十四條消防器材要設置在明顯、取用便利又較安全的地方,要常常檢三定〔定點、定型號和用量、定專人維護治理,不準挪作它用。第一百一十五條發生火災時,現場人員應馬上滅火并向消防隊和廠總調度報警消防隊員要樂觀協作進展滅火,并維持好現場秩序。第上節其它消防安全規定〔87〕化生字第892號。凡必需進入上述區域的機動車輛,應配裝阻火器或實行其它安全措施。第一百一十九條應隨時將使用過的油棉紗、油紙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蓋的鐵制專用容器內,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去除。第一百二十條廠區內不準任憑存放非生產用液化石油氣瓶,辦公室和更衣箱〔室〕內不準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資。高壓線的間距要大于高壓線搭桿高的1.5倍。第一百二十三條研制易燃、易爆的材料、產品和有火災、爆炸危急的設備、工藝的單位,必需對研制的每一工程提出預防火災、爆炸的具體措施。第一百二十四條承受有火災、爆炸危急的設備、工藝和可燃、易燃材料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交付生產。帶鐵釘的鞋。護用具。第一百二十八條對生產或使用氯氣、煤氣、乙炔氣、氧氣、氫氣的企業,還應分別遵照《氯氣安全規程〔GB11984-〔GB6222-〔TJ28-〔TJ31-〔試行〔10號《溶解乙炔生產安全治理規定〔試行〔89〕化工字第0073號〔TJ30-〔GB4962-〕關規定執行。〔GBJ67-〕等有關規定。必需遵守本制度第八、九章中的有關規定。要求執行。【章名】第八章危急物品第一節通則第一百三十二條凡生產、使用、經營、運輸化學危急物品的企業,必需嚴格執品,或其它危急物品均應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加強治理。〔鐵路運輸適用本〔鐵運〔1987〕802號文公布〕和《汽車危急貨物運輸規章T3130-〕中的有關規定。〔GB4792-〕中的有關規定。第一百三十五條危急物品的包裝容器必需結實、嚴密,并依據國家頒發的《危急〔GB190-〕的規定,印貼專用標志和物品名稱。易燃、〔閃點、熔點、自燃點、爆炸極限等,以及防火、防爆、滅火、安全運輸等留意事項寫在說明書上,否則不準出廠。護學問的人員治理危急物品。其次節生產和使用第一百三十七條車間應依據生產需要,規定危急物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放在同一區域,必需分隔清楚。第一百三十八條凡使用爆炸物品,必需隨用隨領,所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私存炸藥和雷管,不得將炸藥和雷管用于非生產活動。施和個人防護措施。〔一〕安全技術措施〔1〕改革工藝技術,并承受安全的生產條件,防止和削減毒物溢〔逸〕散。〔2〕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放開式操作。〔3〕加強設備治理、杜絕跑、冒、滴、漏。〔二〕個人防護措施。〔1〕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2〕嚴禁直接接觸劇毒物品,不準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業場所。〔4〕劇毒物品場所,應備有確定數量的應急解毒藥品。〔三〕對中毒人員的搶救,應按本制度第十三章條二節中的有關規定執行。,以防止其它物質竄入。第一百四十一條易燃物品的加熱制止使用明火,在高溫反響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如必需承受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等加熱時,應實行嚴密隔絕措施。第一百四十三條生產、使用危急物品的企業,應依據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急和料和自動報警等措施。第一百四十四條輸送有毒有害物料,應實行防止泄漏的措施。第一百四十六條簡潔發生跑氣、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裝置,應打撈流失危急物品的方法,避開事態擴大。〔水〕管道,必需與生活用汽〔水〕管道分開,用途不同的工作氣體〔液體〕管道應聯通。第一百四十八條生產、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一起排放。第三節裝卸運輸第一百四十九條托運危急物品必需出示有關證明,向指定的鐵路、交通、航運名表內的危急物品,應附交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技術鑒定書。并留意標志,堆放穩妥。〔船〕搬運工具進展必要的通風和清掃,不得留有殘渣,對裝有劇毒物品的車〔船,卸后必需洗刷干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制止電用瓶車、翻斗車、鏟車、自行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強氧化劑,板車及汽車掛車。〔二〕制止用叉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體等危急物品。〔三〕溫度較高地區裝運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等危急物品,要有防曬設施。25%。〔五〕遇水燃燒物品及有毒物品,制止用小型機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運。得少于2人。第一百五十四條運輸危急物品的車輛,必需保持安全車速,保持車距,嚴禁超批準,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輸,不行在繁華街道行駛和停留。“危急品”標志。掛不少于二節的隔離車,并嚴禁溜放。防粉塵飛揚和遮陽等措施。第四節報廢處理部門要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治理。〔一〕鐵制包裝容器不經徹底洗刷干凈,不得改作它用。〔二〕包裝容器必需在安全、保衛部門指派的專人監護下銷毀。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當地有關部門批準前方可處理。驗收合格前方可報廢。伴同一般垃圾運出。【章名】第九章物資儲存第一節根本要求〔GBJ16-〔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號令〔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公布〕和《煉油〔YHS01-〕的規定。材,并應裝設消防通訊和報警設備。第一百六十四條必需加強治理,建立健全崗位防火責任制度、火源、電源治理〔汛、防竊等工作。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其次節倉庫治理質量、數量。無產地、銘牌、檢驗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堆垛〕要實行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的發放,應嚴格把握,主管部門應常常檢查核準。的危急物品必需嚴格隔離。〔一〕放射性物品、劇毒物品不能與其它危急物品同存一庫。〔二〕炸藥不能與起爆器材同存一庫。〔三〕氧化劑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與易燃物品同存一庫。〔四〕盛裝性質相抵觸氣體的氣瓶不行同存一庫。〔五〕危急物品與一般物品同存一庫時應保持確定距離。〔六堆放。人領取。封焊、修理、動火等作業。如因特別需要,應由倉庫〔堆垛場〕負責人上報,企業有關領導批準,實行安全措施后才能進展。作業完畢后,檢查確無火種方可離開現場。品、器具。場所,并應設通風降溫裝置。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狀況時,應當準時進展安全處理。工作完畢后,應進展安全檢查,然后關閉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第三節儲罐區治理力計、溫度計、呼吸閥、阻火器、安全閥等安全附件應完整好用。棧臺、安全梯和管架等,均應用非燃燒材料建筑。第一百七十八條液化石油氣及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85℃的易燃液體儲關宜設置在遠離防火〔護〕堤處,不準將電器開關設在防火〔護〕堤內。第一百七十九條易燃、可燃液體和可燃氣體儲罐區內,不應有與儲罐無關的管〔護〕堤時,洞口應用不燃材料填實,電纜宜承受跨越防火〔護〕堤方式鋪設。口管上設置切斷閥,或在不排水時以土堵死出口。〔GBJ74-〕等有關規定執行。【第一節電氣運行安全〔77〕水電生字第113號〕查,覺察問題準時消退。查試驗。第一百八十五條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和檢修,必需按《爆1-〕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試行〕執行。〔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需完好,每年應定期檢測。證的人員擔當。符合安全要求的電氣工具。的職責應在現場運行規程中明確規定。監護制度、工作連續、轉移和終結制度。第一百九十一條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第一百九十二條雷雨天氣,需要巡察室外高壓設備時,巡察人員應穿絕緣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裝置。作時,必需由兩人執行,并由技術嫻熟的人員擔當監護。〕聯系,進展有關電氣倒閘操作時,值班人員必需復誦,核對無誤,并將聯系內容、時間和聯系人姓名記錄在案。〔一〕實行調壓穩流方法,保持恒流生產。〔二〕電槽初次啟動電壓要求低于極化電壓值。示,及緊急全停電、緊急降電流的事故聲光報警信號,并定期聯系試驗。〔四處理,單槽因槽內鹽水中斷起火時,應承受降低直流電流或全停電處理。第一百九十六條電爐運行人員尚應遵守以下規定:〔一〕應制訂電爐變壓器、短網及有導電系統的現場運行規程。電爐變壓器及其它設備的檢查工作,應由值班電工負責,檢查路線、次數和內容應在巡回檢查制度中明確規定。要定時抄錄電流、電壓、功率、變壓器上層油溫、冷卻系統各點溫度、油壓、水壓等內容,加強綜合分析。變壓器油冷卻系統的油壓,必需大于水冷系統的水壓0.05~0.1兆帕。第一百九十七條靜電除霧〔塵〕必需符合以下規定:〔一的電暈電流。除霧、除塵器電源應有自動穩壓、穩流裝置,使最高壓略低于閃絡極限電壓,在短路故障和超載時,應能快速自動切斷高壓并報警。〔三〕配電把握柜及高壓整流油箱要接地,接地電阻小于4歐姆。高壓整流油箱及附屬高壓設備,應安裝在專用單獨配電間或金屬網格內,安全。〔五〔六除霧〔塵〕器電場。單獨試驗把握柜〔不接高壓整流油箱,輸出端需接一些負載,再通電試驗。〔七〕油箱〔高壓整流器〕高壓測量輸出端子〔接地柱電阻接地,不允許在通電狀態下斷開此電路。〔八〕油箱高壓輸出應經無感阻尼電阻接入電場。高壓配電間應設專用接地閘刀,在除霧〔塵〕器停用或檢修時將高壓輸出接地。其次節電氣檢修安全簽發,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并辦理工作許可手續前方可作業。〔無論高壓或低壓”等標示牌,工作未完畢或未得到許可,不準任何人任憑拿掉標示牌或送電。的安全措施。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應由有帶電作業實踐閱歷的人員擔當。線,也要掛接地線。人員擔當監護,否則不準進展作業。合規定前方可作業。設專人監護,防止誤登桿、塔。〔二〕對有兩個以上供電源的線路檢修時,必需實行牢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三〕對地下直埋或隧道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開傷及接近電纜。〔四〕五級以上大風時,嚴禁在桿、塔多回路線中進展局部線路停電檢修作業。在立、撤桿和修正桿坑及在桿、塔上作業前,必需認真檢查,防止倒桿和作終結辦理匯報手續。右的稱號,登桿、塔和檢修作業時,每基桿、塔都應設專人監護。kv及以下的1.5米;10kv以上的為3米。“臨時接線裝置申請單”。3于3.5米。代替。【章名】第十一章安全裝置和防護用品〔器具〕治理第一節范圍其次百零七條配置在生產設備上,起保障人員和設備安全作用的全部附屬裝置〕總稱為安全防護裝置,必需加強維護,保證靈敏好用。身穿〔佩〕戴的用品,稱為防護用品,均屬加強治理的范圍。其次節安全裝置的維護治理人。期進展專業檢查和校驗,并將檢查、校驗狀況載入檔案。修完畢后必需馬上復原。第三節防護器具選用與保管〔空氣中的氧含量、毒物種類、濃度等、勞動強度及有關技術標準,正確選擇和承受適宜的防護用品器具。責保管,定期校驗和維護,每次校驗后應記錄或鉛封,主管人應常常檢查。制訂發放標準。第四節治理分工〔如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壓力表,各種機械上的負荷、行程限制器等裝置〕均由設備部門負責治理。〔如各種繼電保護裝置和避雷裝置等〕均由電氣部門負責治理。裝置,均由儀表部門負責治理。固定滅火裝置,均由防火部門負責治理。安全技術部門負責治理。【章名】第十二章施工與檢修第一節施工組織其次百二十一條企業建、改建、擴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需加強施工組織治理,接審核批準的施工圖紙,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管廠長或總工程師批準。〔一〕凡在廠區及已建工程區域內動土施工,必需向有關部門辦理動土許可證,弄清擬建區內的地下管網、電纜和水文地質狀況。全部建筑安裝工程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中,都必需有安全施制單項安全施工技術方案,批準前方可開工。措施的交底,不經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工程不得施工,工人有權拒絕施工。其次百二十三條有兩個以上單位聯合施工時,應由建設單位和總承包單位統一安全施工條件的施工單位,不得對其發包工程。其次百二十四條參與施工的人員,必需熟知本系統、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規程,施工單位必需同時遵守生產建設單位的有關安全制度,并承受監視。其次百二十五條建、改建、擴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關焊接、設有關規定執行。其次節施工現場治理其次百二十六條施工現場,按施工總平面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平面布置,應〔汽〕管網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業衛生要求。其次百二十七條施工現場內的坑、井、孔洞、陡坡、陡崖、高壓電氣設備、易燃、易爆場所等,必需設置圍欄、蓋板、危急標志,夜間要設信號燈,必要時指其次百二十八條施工現場的道路必需保持暢通,道路寬度、轉彎半徑必需保證標志。其次百二十九條施工現場必需做好季節性防護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溫;冬季要實行防滑措施。其次百三十條陰暗場所和夜間施工現場應有足夠的照明。并按本制度第九章中的有關規定執行。中有關規定履行動火、用火手續。第三節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修,保持機械設備完好。〔一〕全部電氣設備必需保證接線正確,保護接零或接地良好。〔二〕架設的高、低壓線路必需符合有關電氣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三〕手持電開工具和移動電器用具,必需絕緣良好,配有漏電保護裝置。〔四〕塔吊、龍門吊及鉚焊平臺等必需保持接地良好。第四節撤除工程其次百三十七條施工單位在撤除工程施工前,應對全部撤除建筑物、構筑物及經安全技術等部門審查確認,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批準前方可施工。人員具體交底,進展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組織落實方案中的安全措施。未撤除的局部應保持穩固。法,并準時清理現場。第五節土石方工程進展。挖土應自上而下進展,制止承受挖空底腳的方法。使用機械挖土,要先發信號,挖土機回轉范圍內不準進展其它作業。挖土施工應視土壤性質、溫度和挖掘深度留有安全邊坡或放置固壁支撐。有效措施,撤除固壁支撐時,必需按回填自下而上進展。挖出土方堆放位置,距溝邊不得小于0.8米,在溝道轉彎的拐角處不得小于1.5米,土方堆置高度不得超過1.5米。在坑、溝內作業時,留意對有毒、有害氣體的檢測,保持通風良好,覺察有毒氣體時,應實行防護措施,并查明緣由準時消退。在靠近建筑物及構筑物的地點動土時,應按控深度實行必要的安全措施。其次百四十三條爆破工程必需在施工前提出爆破方案,經保衛等有關部門批準前方可施工。〔一審批手續。〔二破作業。必需依據爆破施工方案確定安全戒備距離,對戒備線以內的人、畜、生產0米。放炮后,要經過20分鐘前方可檢查,遇有啞炮時,嚴禁掏挖或在原炮眼內重裝藥,必需在距原炮眼60厘米以外的地方另打炮眼。〔五人把握電爆機,在電線完全接好后,方可通電點炮。〔六生產允許的狀況下,爆破時要停頓爆破區四周的設備運轉,并切斷電源。〔七〕霧天、雷雨、六級以上大風和有礙戒備視線的狀況下,以及夜間制止進展爆破作業。第六節檢修組織與治理責人,并履行審批手續。人員到現場向檢修人員交底,落實檢修安全措施。程的安全。第七節檢修安全通則其次百四十七條檢修前,檢修工程負責人應具體檢查并確認工藝處理合格、盲字前方可作業。前方可作業。其次百四十九條高處作業人員必需遵守化工企業高處作業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隔絕。防爆器械,或實行其它防爆措施,嚴防產生火花。其次百五十四條在生產化學危急物品的場所檢修時,要常常與操作工人聯系,快速撤離現場。第八節檢修預備其次百五十五條依據檢修任務書的要求,生產單位要為檢修單位制造安全檢修條件,沒有辦完交接手續的檢修單位,不得任意拆卸設備、管道。其次百五十六條對檢修使用的工具、設備應進展具體檢查,保證安全牢靠。其次百五十七條檢修傳動設備、傳動設備上的電氣設備,必需切斷電源〔拔掉電源熔斷器安全鎖卡。和電氣工作票的審批內容與落實狀況。第九節焊接作業應實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其次百六十一條氧棗乙炔焰焊〔割〕作業安全必需做到:焊接作業工具要符合質量標準,焊炬、把握閥要嚴密牢靠,氧氣減壓器要靈敏有效,氣體軟管耐壓合格、無破損。氧氣鋼瓶、溶解乙炔氣鋼瓶不得靠近熱源、制止倒置,溶解乙炔氣鋼瓶不得臥放,鋼瓶內氣體用完后必需留有余壓。〔三〕中壓乙炔發生器的安全附件要靈敏牢靠。〔四〕制止使用浮筒式乙炔發生器。乙炔發生器〔或溶解乙炔氣瓶〕和氧氣瓶之間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與明火點應保持10米以上的距離。高壓電源線及管線下制止放置乙炔發生器和溶解乙炔氣鋼瓶。〔一〕電焊機要設立獨立的電源開關。4歐姆。〔三〕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絕緣良好,易識別。在特別環境和條件下進展焊接〔電、氣焊〕作業時,要實行相應的安全措施。其次百六十三條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規程。防止電弧光刺傷他人眼睛。第十節設備內作業其次百六十六條設備〔槽罐、塔、釜、槽車、地下貯池、爐膛、溝道、煙道、“設備內作業許可證”。該設備必需與其它設備隔絕〔加盲板或撤除一段管道,不允許承受其它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換。其次百六十七條進入設備內作業前30分鐘內,要取樣分析有毒、有害物質濃次,如覺察超標,馬上停頓作業,快速撤出人員。必需穿戴適用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防毒器具。其次百六十九條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并可能危害檢修作業人員時,必需續。監護人必需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作業人員保持有效的聯絡。繩索,確保應急撤離需要。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動焊人員離開時,不得將焊〔割〕炬留在設備內。其次百七十五條作業完工后,經檢修人、監護人與使用部門負責人共同檢查,修人員方可封閉設備孔。第十一節抽加盲板作業其次百七十六條盲板治理根本要求:〔一〕要選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盲板。〔二〕要建立盲板檔案卡片,并進展編號。〔三〕盲板由各生產車間及設備動力車間分別保管、使用。的工作,應繪制盲板分布圖,防止因誤抽加盲板造成事故。空氣吸入造成事故。第十二節檢修完工后處理其次百八十條檢修完畢后必需做到:〔一〕一切安全設施恢復正常狀態。〔二定進展水壓或氣密試驗,并做好記錄備查。〔三〕檢修任務書歸檔保存。〔四〕清理現場。雙方辦理交接手續。第十三節高處作業通過最低墜落著落點的水平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展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GB3608-〕執行,化工企業高處作業按《化工企業高〔87〕化生字第671號文公布〕執行。“高處作業許可證”,實行牢靠的安全措續及審批權限按《化工企業高處作業安全規定》執行。從事高處作業。其次百八十六條高處作業用腳手架、吊籃、吊架、手拉葫蘆等,必需按有關規定架設,吊裝升降機嚴禁載人。零件、材料等必需裝入工具袋。其次百八十八第高處作業一般不應穿插進展,因工序緣由必需在同一垂直線下上作業,必需實行鋪設踏腳板等安全措施。境監測,并設專人監護。其次百九十一條高處作業人員在鄰近有帶電導線的場所作業時,必需按《電業〕水電生字第113號〕中的有關規定,與帶電導線保持安全距離。第十四節起重吊裝其次百九十二條對20噸以上重物和土建工程主體構造的吊裝,或吊物雖缺乏批準前方可實施。〔GB5082-〕規定的統一聯絡信號,統一指揮。經確認、許可,也不得將生產性建筑、構筑物等做吊裝錨點。〔一〕〔GB6067-〕外,還必需按機械本身的操作規程進展,操作者須按《起重機司機安全技術考核的要求,經特種作業特地訓練,考核合格后持證操作。〔二檢查,吊裝前必需進展試吊檢查。各種起重機械必需按規定負荷進展吊裝,嚴禁超負荷吊裝、吊具、索具必需經過計算選擇使用。【章名】第十三章防塵防毒第一節防護與治理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安康,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物料的接觸,并定期進展監測和體檢。其次百九十八條要依據預防為主、全面規劃、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編改造、逐步消退塵毒危害。期整改。經過整改,仍達不到標準者,停業整頓。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工藝,實行機械化、自動化、連續化。理等措施。未經處理不得任憑排放。等措施。第三百零三條有粉塵或毒物的作業場所要準時清理,保持干凈。管部門同意或報請廠長〔總工程師〕批準,不得停用、挪用或撤除。其次節組織與搶救中毒搶救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廠長〔副經理〕擔當組長。格的搶救隊員晝夜值班。的車間,至少有4名兼職搶救員,并備有急救箱。的急救器材和藥品。〔崗位夠適用的防護用具和急救藥品外,還應設有洗眼、噴淋或清水池等沖洗設施。第三百一十一條企業應建立健全急性中毒事故的搶救網絡系統和搶救方案,強化聯絡和報告制度。〔86〕化生字第1078號文〕中的具體要求執行。第三節體檢與職業病過敏癥患者的工作。建立安康監護檔案。第三百一十五條對從事有毒、有害物質作業的人員,可逐步實行輪換、短期脫者,應準時調離。業病患者應進展樂觀治療。【章名】第十四章廠區交通第一節治理組織必需指定有關部門全面負責廠區交通治理工作。〔1〔GB4387-〕和本制度,制訂廠區交通治理細則。其次節信號、標志種車輛停放場所等,應按有關規定,結合廠區具體狀況設置信號標志。第三百二十條廠區限制路和管制路應設置明顯的警告路標。路標,通道路口要設有落桿、警鈴或信號燈。域等,要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夜間要有信號燈。第三百二十三條破路施工以及跨越道路拉設繩架,除征得主管部門同意外,還應設臨時交通指揮。第三節交通線路〔明溝應加蓋,并定期。自由路:允許各種車輛通行;“安全車輛”通行,其它車輛須經企業主管部門批準方可通行;管制路:為消防車、搶救車專用的通道路線,制止其它車輛停留。第三百二十七條嚴禁在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集物資、設備,制止在路面上進展關部門批準方可占用。越道路拉設的繩架,其高度不得小于5米。第三百二十九條履帶車未實行護路措施,不得在交通路上行駛。第三百三十條鐵路兩側距鋼軌1.5米內,不準堆放物資、設備,在規定的范圍外堆放的物資必需穩固,以防溜塌侵入軌道,并不得影響機車行駛視線。第三百三十二條在鐵路兩側挖溝〔坑〕穿越路基,埋設電纜及各種管道時,必需取得有關部門的同意和批準。第三百三十三條在鐵路兩側、上空、地下從事非鐵路運輸作業而影響鐵路運輸鐵路部門聯系。口,如必需設置,應取得主管部門同意,并實行有效的安全措施。第四節車輛發給檢審證方可行駛。〕和特種車輛〔叉車、吊車〕車況要保持良好,由企業主管部門負責檢審,每年不應少于2次,檢審合格后應發牌照及檢審證方可行駛。第三百三十七條企業車輛治理部門,要建立機動車輛、小型車輛和特種車輛保杜絕失檢和漏修,凡不符合安全行駛的車輛,不得使用。第三百三十八條鐵路機車要按鐵道部規定進展檢修和保養。和第十二章中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五節車輛駕駛交通部門考核審查,發給駕駛執照方可駕駛。規定,必需經過特地訓練,經主管部門或企業考核合格發給駕駛證方可駕駛。第三百四十三條鐵路機車司機、司爐、調車人員等,都必需經特地訓練,由企員進展治理。行安全。〔一〕機車通過道口,要減速鳴笛,認真了望,確認信號,嚴禁臆測行車,執行“要道還道”制度。調車員與連接員的調車聯系,白天用旗,夜間用信號燈指揮,信號標準以鐵路部門規定為準。機車司機沒有收到調車信號,不準動車,變更調車打算應徹底傳達。蒸汽機車作業時,調車人員嚴禁在車輛外側調車。第三百四十五條廠區內各種車輛要執行廠區限速規定。小時。機車在正線行駛為20千米/小時,支線為15千米/小時,路軌末端、連接作業及軌道衡為3千米/小時。〔三〕機車掛有易燃、易爆、腐蝕性等危急物品的罐車時為10千米/小時。“教練車”、“試車”照牌,非司機制止試車,教練車必需有駕駛員指導。第六節車輛裝載第三百四十七條機動車輛載貨要符合以下規定:〔一〕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貨量。裝載散裝、粉狀或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飛揚或滴漏車外,須封蓋嚴密。〔三〕裝載化學危急物品,按本制度第八章中有關規定執行。〔四〕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載物,必需按規定不準“超長、超寬、超高、超重”。〔五定的人員外,其它部位〔駕駛室頂、腳踏板、葉子板等〕不準載人。第七節非機動車、行人第三百四十八條自行車、三輪車不準牽引其它非機動車輛或被機動車輛牽引,轉彎前必需慢行,并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蹄釘要進展防火花處理。停放時須拴緊車閘、栓牢牲畜。集中存放治理。電纜、電線等障礙物。【章名】第十五章安全技術措施治理第一節打算編制依據和范圍第三百五十四條打算編制依據:制度及標準。〔二〕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三〕預防火災、爆炸、工傷、職業病及職業中毒需實行的技術措施。化建議。第三百五十五條打算范圍包括:〔一要求〔1956年9月21日,勞動部、全國總工會公布。〔二〕以改善勞動條件、預防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為目的的勞動保護技術措施。〔三和教材。〔四〕以防止火災、爆炸、工傷為目的的一切措施。其次節打算編制及審批編制打算、方案報安全技術部門審查匯總。師或主管廠長審核。〔總工程師門及車間負責人會議,爭論確定以下事項:〔一〕年度安全技術措施工程。〔二〕各個工程的資金來源。〔三〕設計單位及負責人。〔四〕施工單位及負責人。〔五〕竣工或投產使用日期。打算時一并下達。級主管部門審核。第三百六十二條屬于上級主管部門審批范圍或申請上級撥款的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全技術措施工程,同樣應辦理報批手續。第三節資金來源及物資供給第三百六十三條企業應在當年留用的設備更改造資金中提取20%以上的費用于安全技術措施工程,不敷需要的可從稅后留利或利潤留成等自有資金中補有關部門,申請減免稅。定資產的費用,由大修理費開支。生產本錢。〔設備動力〕部門按打算供給。第四節檢查和報告第三百六十七條主管廠長、工會負責人每季度必需對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執行情況進展一次檢查,由主管廠長作出總結。執行狀況,對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工程,應定期向企業上級主管部門匯報。第五節竣工驗收第三百六十九條安全技術措施工程竣工后,經試運行三個月,正常后,在生產廠長或總工程師領導下、由打算、技術、設備、安全、防火、工業衛生、工會等邀請上級有關部門參與驗收。對其安全技術及其經濟技術效果和存在問題做出評價。【章名】第十六章科研與設計第一節科研會災難性事故的要求。第三百七十三條制訂試驗方案,除提出試驗所用原料、中間產品、產品和副產方法、“三廢”〔即廢氣、廢水、廢渣、下同〕處理措施。程序必需有保證安全的內容和措施。可行的安全防護措施,以到達安全牢靠性。內容,以及工藝技術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第三百七十七條擴大試驗要編制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規程,并經安全技術部門技術規程,經考試合格前方準操作。第三百七十八條擴大試驗裝置〔包括安全防護、工業衛生和“三廢”處理設備〕“三廢”問題準時報告有關部門和總工程師,實行相應的措施,保證安全。方可推廣應用生產。物品》的有關規定執行。和第十章《電氣安全》的有關規定執行。爆和“三廢”處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技術規程等文件。其次節設計“三廢”治理等篇章,試驗規模放大的設計要有安全牢靠的依據。產品,必需有經過鑒定的試驗報告及具備設計條件的數據,方可進展設計。第三百八十六條對廠址的選擇,要認真收集當地有關氣象、地質、水文和生態等資料,加以綜合分析進展選擇。“三同時”原則,有關安全、消防、環保和工業衛生等內容,不得削減或撤銷。有關安全方面的內容,并對設計負有安全責任。【章名】第十七章建、改建、擴建工程“三同時”第三百八十九條凡建、改建、擴建、技改、革工程,在編制方案、設計、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定:〔一〕設計人員必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衛生、環護、消防等設計標準和標準。乙類物品和易燃品、劇毒品,必需有所在地省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技術鑒定書。〔三〕產品轉入批量生產必需符合以下條件:〔1〕承受成熟的工藝方法。〔2〕工藝條件的選取應符合安全要求。〔處理裝置等。〔4〕設備選型和建筑等,應符合防火、防爆,工業衛生等標準和規定的要求。〔5〕設計文件要有安全牢靠性評價。第三百九十一條審查初步設計或方案時,應有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部第三百九十一條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需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監視檢查,準時訂正施工中的缺陷。第三百九十四條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部門,應會同工會組織參與竣工驗核達不到原設計要求的,均不能驗收。【章名】第十八章安全檢查第一節任務與要求第三百九十五條安全檢查是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其根本任務是:覺察和違章作業。查外,每年還應進展群眾性的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和日常檢查。第三百九十八條必需建立由企業領導負責和有關職能人員參與的安全檢查組織,做到邊檢查,邊整改,準時總結和推廣先進閱歷。其次節形式與內容班組長組織有關科室、車間以及班組人員進展以查思想、查領導、查紀律、查制度、查隱患為中心內容的檢查。廠級〔包括節假日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車間級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組〔工段〕級每周一次。廠房建筑、運輸車輛、安全裝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等進展專業檢查。保暖工作等,進展預防性季節檢查。應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進展檢查。查。第三節整改整改措施。“三定”、“四不推”〔即定工程、定時間、定人員和凡班組能整廠部能整改的不推給上級主管部門〕限期整改。企業隸屬的直接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抄報上一級行業主管部門。范措施,并納入打算,限期解決或停產。第四百零八條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都應將檢查出的隱患和整改狀況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重大隱患及整改狀況應由安全技術部門匯總并存檔。【章名】第十九章事故治理第一節事故分類與治理第四百零九條事故可分以下幾類分別進展治理:〔工藝〕操作不當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損失的事故。設備事故,指設備因非正常損壞,造成停機時間、產量損失或修復費用到達規定數額的事故。質量事故,指產品質量〔包括工程質量和效勞質量〕達不到技術標準和技術標準的事故。交通事故,指由于違反交通運輸規章或由于其它緣由,造成車、船損壞,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五事故。〔六〕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國家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事故。醫療事故,指在診療護理工作中,因醫務人員診療護理過失,直接造成病員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事故。〔八〕凡蓄意制造的事故,稱破壞事故。傷亡事故,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損害、急性中毒。〔工藝〕事故由生產部門負責治理;產品質量事故由質量檢應按分類治理的要求,調查、統計、存檔。時將事故狀況報送安全技術部門。其次節事故等級和損失計算第四百一十二條〔1989〕化生字第43號〕中的有關規定執行。〔1989〕公發26號令〕執行。定執行。〔GB6441~6442-〕和化學工業部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四百一十六條其它各類事故的等級劃分和損失計算方法,按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第三節搶險與搶救擴大。生產、防火、保衛等部門應幫助做好現場搶救和戒備工作。在搶救時,應留意保護現場,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需做好標志。第四百一十九條對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災事故現場,必需設戒備線,搶救人員應佩戴好防護器具,對中毒、燒傷、燙傷等人員應準時進展搶救處理。第四節事故報告程序〔事故發生〕用快速方法在24小時內向上級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假設事態仍在連續,要隨時報告。部門,報出時間:一般事故三天內,重大事故七天內。報送上級有關部門。察院報告。第四百二十四條凡外單位人員在企業勞動、實習、培訓時發生傷亡事故,由企業按表外進展統計上報。為重傷,或由重傷轉為死亡,則不再按重傷、死亡事故上報。第五節責任劃分第四百二十六條企業安全治理實行廠長負責制同分管領導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責職負主要責任。第四百二十七條企業規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學由總工程師和分管廠長負責,治理部門已制訂或已建議制定規章制度,領導不頒發或不組織實施的,由領導負責。第四百二十八條設計有缺陷或不符合設計標準的,由設計者和審批者負責。在第四百二十九條凡轉讓、應用、推廣的科技成果,必需經過技術鑒定,其科技“三廢”處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規程的,要追究科研設計單位的責任。未經批準而施工者,要對由此發生的事故負責。第四百三十一條持安全作業證者違章發生事故,由違章者負責;無安全作業證任。第四百三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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