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中法網案例解析班徐金桂行政法講義_第1頁
08中法網案例解析班徐金桂行政法講義_第2頁
08中法網案例解析班徐金桂行政法講義_第3頁
08中法網案例解析班徐金桂行政法講義_第4頁
08中法網案例解析班徐金桂行政法講義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5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08中法網案例解析班徐金桂行政法講義LtD案例一案情:

甲市人民政府在召集有關職能部門、城市公共交通運營公司(以下簡稱城市公交公司)召開協調會后,下發了甲市人民政府《會議紀要》,明確:城市公交公司的運營范圍,界定在經批準的城市規劃區內;城市公交公司在城市規劃區內開通的線路要保證正常運營,免繳交通規費,在規劃區范圍內,原由交通部門負責的對城市公交公司違法運營的查處,交由建設部門負責。《會議紀要》下發后,甲市城區交通局按照《會議紀要》的要求,中止了對城市公交公司違法運營的查處。

田某、孫某和王某是經交通部門批準的三家運輸經營戶,他們運營的錢路與《會議紀要》規定免繳交通規費的城市公交公司的兩條運營線路重疊,但依《會議紀要》,不能享受免繳交通規費的優惠。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會議紀要》中關于城市公交公司免繳交通規費的規定,并請求確認市政府《會議紀要》關手中止城區交通局對城市公交公司違法運營查處的內容違法。(2005年卷四案例分析)

問題:

1、甲市人民政府《會議紀要》所作出的城市公交公司免繳交通規費的內容是否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為什么?

2、田某、孫某和王某三人是否具有原告資格?為什么?3、田某、孫某和王某三人提出的確認甲市人民政府中止城區交通局對城市公交公司違法運營查處的內容違法的請求,是否屬于法院的審理范圍?為什么?案例二案情:

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點屠宰場,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屠宰許可證等證照齊全。1997年國務院發布《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該市政府根據其中確認并頒發定點屠宰標志牌的規定發出通告,確定只給甲發放定點標志牌。據此,市工商局將乙、丙丁三家屠宰場營業執照吊銷,衛生局也將衛生許可證吊銷。乙、丙、丁三家屠宰場對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稱通告屬于抽象行政行為,需遵守執行。三家屠宰場遂提起行政訴訟。

問題:

1、市政府的通告屬于何種類型的行政行為?理由是什么?

2、誰是此案的被告?理由何在?

3、此案乙、丙、丁是否有權提起行政訴訟?理由是什么?

4、頒發定點屠宰標志牌屬于何種性質的行為,工商局、衛生局能否據此吊銷乙、丙的執照許可證?案例七案情:

1998年6月10日,南海市龍鄉區人民檢察院以挪用公款將趙保衛、張延法二人刑事拘留,同年6月21日又決定將其逮捕。后張延法于1998年6月30日被取保候審,趙保衛也于同年8月26日被取保候審。1998年12月30日,龍鄉區人民檢察院以趙保衛、張延法犯貪污罪向龍鄉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龍鄉區人民法院經審查退回檢察院補充偵查,后因檢察院仍未獲取新的證據于1998年12月16日作出(1998)龍刑初第63號刑事判決,宣判趙保衛,張延法無罪。趙保衛、張延法在被逮捕期間,龍鄉區檢察院以貪污罪讓趙、張二人上繳贓款。趙保衛分別于1998年7月2日、同年8月24日、9月10日、9月20日等5次交給龍鄉區人民檢察院現金61500元。張延法于1998年6月27日交給龍鄉區人民檢察院現金20000元。提起公訴時,檢察院隨卷轉龍鄉區人民法院(1998)龍刑初第63號刑事判決書生效后,已分別將檢察院轉來的錢款退回給趙、張兩人。趙收7385元,張收7735元。留在龍鄉區檢察院的款項,趙為54115元、張為12265元至今未退還。趙保衛、張延法曾于1999年1月10日和同年2月20日向龍鄉區檢察院提出申訴,要求檢察院給予刑事賠償,返還非法扣押的現金66380元,并要求賠償扣押現金期間的經濟損失等。

自1999年1月10日趙保衛、張延法申請龍鄉區人民檢察院進行刑事賠償以來,至1999年8月,龍鄉區人民檢察院對趙、張的申請一沒立案,二沒予以答復。因而南海市人民檢察院作為復議機關也未能進入復議程序進行復議。其間,南海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曾多次與龍鄉區人民檢察院和南海市人民檢察院聯系、督促,讓其盡快了結此案,但一直沒有音信。經研究,賠償委員會決定立案審查。

問題:

1、本案的賠償義務機關是哪個機關?

2、被告稱人民法院受理賠償案件的前提是應經過賠償復議程序,而本案尚未經過復議程序。因此,請求依法駁回趙、張二人的賠償請求。對此要求是否應當支持?為什么?

3、若張延法、趙保衛提出被錯誤拘留、錯誤逮捕的刑事賠償,是否應當支持?如何賠償?

4、若張延法、趙保衛提出對取保候審、扣押現金的刑事賠償,是否應當支持?為什么?

案例八案情:

原告:呂志強,男,38歲,河北省保定市人

被告:河北省保定市某區公安局

2005年7月13日,原告呂志強因涉嫌嫖娼,被河北省保定市甲區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原告不服甲區公安局作出的該處罰決定,依法向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申請行政復議,保定市公安局受理復議申請后,經審查認為甲區公安局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處罰較輕,于是作出對呂志強行政拘留15天,同時處以呂志強2000元罰款的復議決定。呂志強不服復議機關的決定,于2005年9月2日以甲區公安局和保定市公安局為共同被告,向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人民法院撤銷行政機關不合理的處罰決定。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開放審理了此案,經審查認為公安局的處罰決定合法,但是欠缺合理性,于是作出了撤銷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決定,同時作出處以呂志強3000元罰款的行政判決。

問題:

1、對于行政機關的這一決定,原告呂志強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請說明理由。

2、若在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正式開庭審理之前,原告與被告申請人民法院調解此案,人民法院該如何處理?

3、原告能否以甲區公安局和保定市公安局為共同被告提起行政訴訟?為什么?

4、假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原告還在拘留所,是否應當暫時停止對原告的行政拘留?理由是什么?

5、本案由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是否違反了行政訴訟管轄的規定?若違反了行政訴訟管轄的規定,其正確管轄法院如何確定?6、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對行政機關決定的合理性進行審查?本案中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對行政機關處罰決定作出變更?為什么?案例九案情:

于某受某廠指派在本縣范圍內收購藥材2萬斤,廠方提供了介紹信、營業執照副本。于某收購后未向稅務機關納稅。縣國稅局知悉后即作出決定,于某需繳納增值稅5000余元。于某不服,認為自己是接受本廠的指派,與該廠是委托關系,其稅款應當由廠方繳納。縣國稅局未采納于某的意見,堅持要求于某納稅。

問題:

1、在此情況下,于某能否直接提起行政訴訟?為什么?

2、如果于某提起復議申請,應以何者為復議機關?

3、如果復議審查認定于某與廠方關系系委托代理關系,對此復議機關應作如何處理?

4、如果經復議后,復議機關改變原納稅決定所認定的主要事實,但對決定內容并無改變的,于某提起行政訴訟,應以誰為被告?

5、如果復議機關改變原納稅決定由廠方繳納稅款,廠方不服欲提起訴訟,廠方與于某的訴訟地位應如何確定?

6、如果縣國稅局在訴訟過程中收集證據證明于某與廠方確系委托代理關系而改變所作具體行政行為,該證據可否作為支持原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的依據?為什么?

7、若縣國稅局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于某不撤訴的,法院如何處理?于某對改變后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起訴的,法院如何處理?案例十案情:

2005年7月21日,某省發改委下發《關于江南縣垃圾發電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批準立項建造江南縣垃圾發電廠項目,該項目的日垃圾焚燒量為400噸,擬建的垃圾發電廠的選址位于江南縣云巖鄉中對口村、上對口村、山前村三村之間的土地上,據現場勘察.該選址離上對口村240米,離山前村87米,而離中對口村僅為70米。這三個村現有住戶l000余戶,居住農民有4000余人。村民認為,他們居住的地方有良田萬畝,是當地的產糧基地和農業園區,村旁的蔡家河為生活用水的水源保護區,垃圾發電廠在焚燒垃圾時極易產生二惡英污染,二惡英毒性相當于氰化鉀的l000倍,是迄今為止所知最易致癌的物質,這對于居住在這里的村民來說是一種極大的威脅,甚至將危害幾代人的生食安全。江南縣的282名農民將某省發展改革委員會(座落在城北區)告上了法庭,認為某省發改委批準此立項時沒有舉行聽證,屬程序違法。此外,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查明,該項目在批準立項前還沒有取得有關土地審批手續,某省環保局也沒有明確建廠選址。

問題:

1、江南縣的282名村民能否申請省發改委舉行聽證,發改委應當如何處理?

2、被告在庭前交換證據階段出具某省環保局《關于400噸/日江南垃圾發電廠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意見的函》,認為該函對選址問題沒提出否認意見。原告對此有意見。開庭審理時,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對于這一證據,法院應當怎樣處理?3、假設垃圾發電廠已經建成,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處理?十一論述題案情:

某市為加強道路交通管理,規范日益混亂的交通秩序,決定出臺一項新舉措,由交通管理部門向市民發布通告,凡自行攝錄下機動車輛違章行駛、停放的照片、錄像資料,送經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后,被采用并在當地電視臺播出的,一律獎勵人民幣200元—300元。

此舉使許多市民踴躍參與,積極舉報違章車輛,當地的交通秩序一時間明顯好轉,市民滿意。新聞報道后,省內甚至外省不少城市都來取經、學習。但與此同時,也發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有違章駕車者去往不愿被別人知道的地方,電視臺將車輛及背景播出后,引起家庭關系、同事關系緊張,甚至影響了當事人此后的正常生活的;有乘車人以肖像權、名譽權受到侵害,把電視臺、交管部門告上法庭的;有違章司機被單位開除,認為是交管部門超范圍行使權力引起的;有搶拍者被違章車輛故意撞傷后,向交管部門索賠的;甚至有利用偷拍照片向駕車人索要高額“保密費”的,等等。報刊將上述新聞披露后,某市治理交通秩序的舉措引起了社會不同看法和較大爭議。

問題:

請談談你對某市治理交通秩序新舉措合法性、合理性的認識。(注意:不能僅就此舉引發的一些問題、個案談具體適用法律的意見)

答題要求:

⑴運用掌握的法學知識闡釋你認為正確的觀點和理由;

⑵說理充分,邏輯嚴謹,語言流暢,表述準確;⑶答題文體不限,字數要求800—1000字。十二論述題案情:

天災突如其來。

不僅是汶川百姓,全國大多數地方的民眾都不約而同地感受到了這場天災的威力。人們紛紛跑出房間,尋求權威的答案。哪里地震了?震級多少?新聞有沒有報?對信息的極度渴求,立即凸現出來。

公布災情速度前所未有

汶川地震,讓我們看到中國對災情的公布速度。

距地震發生18分鐘———5月12日14時46分,新華網發布消息:四川汶川發生7.8級強烈地震。此時,距地震發生剛剛過去18分鐘。緊隨其后,國內各主要門戶網站的頭條都是此條消息。

距地震發生1小時22分鐘———15時50分新華網發布消息:總參謀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都軍區已派出人員前往震中了解情況。

距地震發生1小時27分鐘———15時55分新華網發出快訊:胡錦濤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盡快搶救傷員,保證災區人民生命安全。溫家寶總理趕赴災區。

距地震發生1小時32分鐘———16時新華社消息:民政部已從西安中央救災物資儲備庫緊急調撥5000頂救災帳篷支援四川災區。

距地震發生2小時21分鐘———16時49分國家地震局召開新聞發布會,新聞發言人張宏衛通報,針對四川汶川地震,中國地震局已啟動一級預案,一支180人的救援隊已經集結。

……

距地震發生4小時54分鐘———19時22分,人們從電視畫面中看到,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已抵達成都,正趕往地震災區,指揮抗震救災工作。

距地震發生7小時14分鐘———21時42分,新華網消息: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已經抵達地震災區四川省都江堰市開始指揮抗震救災工作。

……

距地震發生17小時28分鐘———5月13日7時56分,人們獲知,救援工作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數以萬計的軍隊人員、武警官兵和地震救援專家克服交通中斷的困難,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災區,部分先遣部隊已徒步開進震中———汶川。

距地震發生25小時32分鐘———5月13日16時,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民政部、中國地震局有關負責人向中外記者介紹了四川汶川地震災害和抗震救災進展情況。面對記者的尖銳提問,這些負責人沒有回避,而是十分坦誠地一一如實回答。民政部救災救濟司司長王振耀還公布了最新統計數字———目前地震災害死亡人數已經達到11921人。

與此同時,新華網及時滾動播報、中央電視臺不間斷直播,及時轉發地震權威信息。

記者接觸到的很多市民紛紛表示,震情的多渠道、全方位的持續發布,使大家在較短時間內對此次地震情況有了總體了解,同時也對所在地的相關情況“了然于胸”,因此雖然震感明顯,但并沒有出現恐慌情緒。

真相面前謠言不攻自破

汶川地震,更讓我們看到中國撲滅謠言的速度。

汶川地震發生后,傳言即出,北京當晚將發生余震的短信在市民手機中迅速傳播,重慶網上傳言晚上會有余震,上海也謠傳滬浙交界處發生5.7級地震。當地地震局都在一兩個小時之內進行了辟謠,謠言在權威信息下立刻停止了傳播,人們很快恢復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震感也引起貴州一些群眾的猜測和不安,貴州有關部門迅速通過手機短信和網絡等現代傳播手段,及時告知公眾“貴州處于非地震帶”,“此次地震對貴州沒有大的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