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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22年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統招專升本民法自考測試卷(含答案)學校:________班級: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號:________

一、單選題(30題)1.甲將自己的電腦賣給乙,雙方約定電腦賣給乙后仍然由甲使用一個月。乙是通過哪種交付方法取得電腦所有權的()

A.現實交付B.占有改定C.指示交付D.簡易交付

2.甲和乙共有房屋一間,出租給丙開辦超市。丁向戊借款2萬元,甲征得乙的同意后幫丁做擔保,將房屋的共有份額抵押給戊,并進行了抵押登記。下列選項中,表述正確的是()

A.房屋抵押后,甲、乙、丙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B.要實現抵押權出售房屋時,甲、乙、丙之間的租賃合同即告終止

C.要實現抵押權出售房屋時,同等條件下丁有優先購買權

D.要實現抵押權出售房屋時,同等條件下乙無優先購買權

3.下列行為中,屬于效力待定民事行為的是()

A.小花(8歲)接受其叔權2000元贈與的行為

B.江某以欺詐手段與王某簽訂買賣鋼材的合同

C.小曹(12歲)在某商城購買一部價值1800元手機的行為

D.趙某乘人之危與錢某簽訂買賣房屋的合同

4.甲公司業務員丙通過乙企業的購銷員丁向該企業采購冰箱100臺。這一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是()

A.丙與丁B.丙與乙企業C.甲公司與丁D.甲公司與乙企業

5.2018年5月,甲將自己私有的一間房屋抵押向乙借款30萬元。抵押期間,甲欲將房屋賣給丙,并告知丙抵押情況。對此,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甲可以將房屋出賣,但應當征得乙的同意

B.甲無權將房屋出賣,因為設置了抵押

C.甲可以將該房屋出賣,無須事先通知抵押權人乙

D.甲可以將該房屋出賣,但須事先通知抵押權人乙

6.公民下落不明滿()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其為失蹤人

A.1年B.2年C.3年D.4年

7.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

A.無效B.有效C.部分有效,部分無效D.在撤銷死亡宣告后才有效

8.社會對特定人的品德、才能、思想、作風、信用等的評價,稱為()

A.隱私B.姓名C.名譽D.榮譽

9.債權人甲拒絕受領債務人乙的履行,乙在難以履行的情況下,將標的物提存。提存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

A.乙承擔B.甲和乙共同承擔C.甲承擔D.甲和乙分別承擔

10.關于民事權利,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是()

A.請求權具有相對性,產生于具有特定請求內容的特定當事人之間

B.形成權僅根據自己的意思表示,就能夠使既存的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消滅

C.期待權是成立要件尚未全部實現、將來有實現可能的權利

D.請求權要在除斥期間內行使

11.建設用地使用權人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應當向國家支付()

A.使用費B.租金C.安置費D.出讓金

12.下列哪一項不屬于我國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A.合同自由原則B.誠實信用原則C.綠色原則D.鼓勵交易原則

13.某郊區小學校為方便乘坐地鐵,與相鄰研究院約定,學校人員有權借研究院道路通行,每年支付一萬元。據此,學校享有的是下列哪一項權利()

A.相鄰權B.地役權C.建設用地使用權D.宅基地使用權

14.下列選項中,可以作為判斷合同效力的直接依據是()

A.法律B.地方性法規C.行政規章D.交易習慣

15.按照遺贈扶養協議,扶養人享有()

A.法定繼承權B.受遺贈的權利C.債權D.遺囑繼承權

16.侵權人因其侵害了他人民事權益而造成不良影響的,應當消除這種不良后果,這種責任承擔方式是()

A.消除影響B.恢復名譽C.排除妨害D.賠償損失

17.下列行為中構成無因管理的是()

A.甲的鄰居乙家中失火,甲拿自家的滅火器救火

B.甲將跌倒于路旁的乙扶起

C.甲管理自己事務,客觀上使乙受益的行為

D.甲錯把自己的事務當成乙的事務而管理

18.對合同的內容當事人可自由協商,這體現了民法的()

A.平等原則B.意思自治原則C.公平原則D.誠實信用原則

19.訴訟時效中止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

A.延長B.縮短C.繼續計算D.重新計算

20.下列有關人身權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人身權損害只能用金錢賠償B.人身權可以有償轉讓C.人身權只能無償轉讓D.人身權不具有直接的財產內容

21.甲、乙外出游玩,向丙借相機一部,用畢甲將相機帶回家。丁到甲家見此相機,執意要以3000元買下,甲見此價高于市價,便隱瞞實情表示同意并將相機交付與丁。不久,丁因手頭拮據又向乙以2000元兜售該相機。乙見此相機眼熟,便向丁詢問,丁如實相告,乙遂將之買下。此時,誰擁有該相機的所有權()

A.甲B.乙C.丙D.丁

22.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A.在年滿18周歲以后,一律平等B.因年齡的不同而不同C.因精神狀況的不同而不同D.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

23.甲因經營需要向好友乙借款20萬元,借款期限屆滿,甲無力償還,同時丙欠甲到期借款25萬元,甲不積極向丙主張支付借款,則()

A.乙可以請求丙向自己清償25萬元

B.乙不能直接受領丙的清償

C.乙可以請求法院執行丙的財產

D.乙應以甲的名義請求丙向自己清償

24.下列各項中,屬于法定孳息的是()

A.長在樹上的果實B.尚未收割的莊稼C.銀行存款的利息D.雞和雞蛋

25.下列選項中,屬于我國民法淵源的是()

A.交易習慣B.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法適用的司法解釋C.某研究人員關于侵權行為的專著D.基層人民法院的判決

26.甲在乙的畫展上看中一幅畫,并提出購買,雙方以8萬元成交。甲同意待畫展結束后再將自己的畫取走,此種交付方式屬于()

A.現實交付B.簡易交付C.指示交付D.占有改定

27.甲公司于6月5日以傳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購一臺機床,要求立即回復。乙公司當日回復收到傳真。6月10日,甲公司電話催問,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報價出售,要其于6月15日來人簽訂合同書。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簽約,乙公司要求加價,未獲同意,乙公司遂拒絕簽約。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買賣合同于6月5日成立

B.買賣合同于6月10日成立

C.買賣合同于6月15日成立

D.甲公司有權要求乙公司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28.14歲的中學生張某出于好奇自書一份遺囑,后張某因意外事故死亡,則該遺囑的效力為()

A.無效B.有效C.效力待定D.可撤銷

29.一位住店客人未付房錢即離開旅館去車站,旅館服務員見狀揪住他不讓走,并打報警電話。客人說:你不讓我走還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們旅館,耽誤了乘火車要你們賠償。旅館這樣做的性質應如何認定()

A.屬于侵權,系侵害人身自由權

B.屬于侵權,系積極侵害債權

C.不屬于侵權,是行使抗辯權之行為

D.不屬于侵權,是自助行為

30.樸某系知名美容專家。某醫院未經樸某同意,將其作為醫院美容專家在醫院網站上使用了樸某照片和簡介,且將樸某名字和簡介錯誤地安在了其他專家的照片旁。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醫院未侵犯樸某的姓名權B.醫院未侵犯樸某的肖像權C.醫院侵犯了樸某的肖像權和姓名權D.醫院侵犯了樸某的榮譽權

二、單選題(30題)31.下列選項中,由民法調整的社會關系是()

A.張某因違法停車向公安交警部門繳納罰款

B.李某對其女友承諾:如果我在北京找到工作,就和你結婚

C.王某因錢包遺失,在其小區粘貼尋物啟事稱:拾得錢包者,當面酬謝2000元

D.趙某因無償獻血,獲得衛生部門發放的200元補貼

32.甲公司的司機乙,在駕駛機動車送貨時,因超速行駛撞傷了行人丙。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A.甲公司和乙共同承擔責任B.乙和丙共同承擔責任C.乙賠償丙的全部損失D.丙應承擔自己的全部損失

33.下列選項中,不能質押的財產是()

A.飛機B.電腦C.船舶D.房屋

34.甲的父親因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身損害,急需用錢搶救治療,甲無法籌到巨額手術費,此時乙以極低價格購買甲的房屋,甲別無其他選擇,不得不接受乙的條件。該買賣房屋的行為性質為()

A.無效民事行為B.有效的民事行為C.可撤銷民事行為D.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

35.下列屬于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抗辯事由的是()

A.戰爭B.受害人故意C.受害人重大過失D.受害人一般過失

36.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的保證人時,如法律或合同沒有明確保證人是承擔按份保證責任或連帶保證責任時,應()

A.分別承擔保證責任B.承擔連帶保證責任C.承擔部分保證責任D.承擔按份保證責任

37.甲公司于6月5日以傳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購一臺機床,要求立即回復。乙公司當日回復收到傳真。6月10日,甲公司電話催問,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報價出售,要其于6月15日來人簽訂合同書。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簽約,乙公司要求加價,未獲同意,乙公司遂拒絕簽約。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買賣合同于6月5日成立

B.買賣合同于6月10日成立

C.買賣合同于6月15日成立

D.甲公司有權要求乙公司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38.甲向乙訂購15萬元貨物,雙方約定:乙收到甲的5萬元定金后,即應交付全部貨物。合同訂立后,乙在約定時間內接受了甲的2萬元定金。這種情況視為()

A.定金合同不成立B.定金合同不生效C.定金合同的變更D.定金合同無效

39.甲將一部相機借給了乙,后甲將相機賣給丙,并將對乙的返還請求權讓給丙,這種交付方式稱為()

A.占有改定B.簡易交付C.指示交付D.現實交付

40.張三與某商場訂立了一份買賣100臺電腦的合同,該合同產生的債屬于()

A.多數人之債B.按份之債C.連帶之債D.單一之債

41.下列哪項屬于私法范疇()

A.行政法B.組織法C.婚姻家庭法D.刑法

42.()是物權變動的最主要原因

A.事實行為B.雙方行為C.法律行為D.單方行為

43.重大誤解民事行為的撤銷權行使的除斥期間是()

A.3個月B.1年C.2年D.4年

44.甲不慎落水,乙奮勇搶救,搶救過程中致甲面部受傷,同時乙丟失手機一部。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乙應賠償甲面部受傷的損失,甲不應賠償乙失落手機的損失

B.乙應賠償甲面部受傷的損失,甲應賠償乙失落手機的損失

C.乙不應賠償甲面部受傷的損失,甲不應賠償乙失落手機的損失

D.乙不應賠償甲面部受傷的損失,甲應賠償乙失落手機的損失

45.構成民事法律關系三要素的是()

A.主體、行為、權利和義務B.物、行為、智力成果C.主體合格、內容合法、意思真實D.主體、客體、內容

46.張三欠李四3000元,因張三無錢償還,張三用一臺電腦抵賬。張三向李四交付了電腦,雙方之間的債務關系消滅,這種現象稱為()

A.充抵B.抵銷C.債務承擔D.代物清償

47.下列哪一項不屬于我國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A.合同自由原則B.誠實信用原則C.綠色原則D.鼓勵交易原則

48.甲向乙借款5000元,還款期屆滿后甲無力償還。后乙得知,丙將甲打傷尚欠甲2000元的醫療費未還,丁欠甲3000元借款也已到期但甲并未要求丁還款。那么乙可向()主張代位權

A.只能向丙B.可以向丙或丁C.只能向丁D.不能向丙或丁主張

49.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

A.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B.適用社會公德,但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C.適用之前糾紛處理案例D.適用國家政策

50.我國法律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以外,行為人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損害的()

A.第三人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B.行為人沒有過錯不承擔責任C.承擔責任D.不承擔責任

51.下列選項中不屬于實際違約的是()

A.拒絕履行B.遲延履行C.部分履行D.明示毀約

52.甲、乙外出游玩,向丙借相機一部,用畢甲將相機帶回家。丁到甲家見此相機,執意要以3000元買下,甲見此價高于市價,便隱瞞實情表示同意并將相機交付與丁。不久,丁因手頭拮據又向乙以2000元兜售該相機。乙見此相機眼熟,便向丁詢問,丁如實相告,乙遂將之買下。此時,誰擁有該相機的所有權()

A.甲B.乙C.丙D.丁

53.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主體是()

A.工商業者B.農業生產者C.漁業生產者D.副業生產者

54.關于繼承權的特征,下列選項中,說法不正確的是()

A.繼承權的客體是被繼承人的遺產

B.繼承權只能是自然人享有的權利

C.繼承權的發生根據是法律的直接規定或合法有效的遺囑的指定

D.它是一種獨立民事權利

55.下列選項中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是()

A.精神病人B.聾啞人C.嬰兒D.盲人

56.關于監護,下列選項中,說法錯誤的是()

A.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的第一順序法定監護人

B.自然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

C.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

D.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57.下列屬于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的是()

A.兄弟姐妹B.外祖父母C.祖父母D.妻子

58.甲公司向銀行貸款2000萬元,乙公司和丙公司分別向銀行出具擔保函:在甲公司不能按時償還2000萬元本息時,本公司承擔保證責任。乙、丙公同對銀行的保證債務是()

A.選擇之債B.按份之債C.多數人之債D.連帶之債

59.甲不慎將自己的相機丟失,被乙拾得,下列選項中,正確的說法是()

A.乙應將相機返還甲B.乙的行為構成不當得利C.甲喪失相機的所有權D.乙依先占取得相機的所有權

60.李玉向劉文借了2000元錢,約定2019年1月1日還款。因李玉屆期未還,劉文于2019年2月3日向李玉寫了一封信催促還款,李玉于2019年2月10日收到這封信。李玉與劉文之間的債務的訴訟時效()

A.從2019年2月3日中斷B.從2019年2月3日中止C.從2019年2月10日中斷D.從2019年2月10日中止

三、單選題(30題)61.下列選項中,關于國家所有權,說法不正確的是()

A.國家所有權的行使主體具有法定性

B.國家所有權的行使程序具有法定性

C.國家所有權的客體不可以包括森林、水流、公園

D.國家所有權的主體具有特殊性

62.先合同義務和后合同義務體現了民法()

A.公平原則B.平等原則C.誠實信用原則D.意思自治原則

63.關于親權,下列選項中,說法不正確的是()

A.親權的主體是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B.共同親權原則是當代親屬法規定的親權基本原則

C.由親權人實施的未成年子女財產處分行為有效

D.未成年子女已經成年或子女死亡的,親權喪失

64.下列選項中可以作為我國民法淵源的是()

A.習慣

B.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C.某學者關于名譽權保護的專著

D.最高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

65.甲將數箱蜜蜂放在自家院中槐樹下采蜜。在乙家幫忙籌辦婚宴的丙在幫乙喂豬時故意放豬沖入甲家院內,撞翻蜂箱,使來甲家串門的丁被蜇傷,經住院治療后痊愈。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甲應對丁的醫療費用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B.乙應對丁的醫療費用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C.丙應對丁的醫療費用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D.乙和丙應對丁的醫療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66.下列有關人身權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人身權損害只能用金錢賠償B.人身權可以有償轉讓C.人身權只能無償轉讓D.人身權不具有直接的財產內容

67.甲工廠欠乙公司300萬元貨款,現在甲工廠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負債累累,被乙公司兼并,甲工廠欠乙公司的債務因之消滅,這種債的消滅被稱為債的()

A.清償B.混同C.抵銷D.免除

68.社會對特定人的品德、才能、思想、作風、信用等的評價,稱為()

A.隱私B.姓名C.名譽D.榮譽

69.下列選項中能體現物權特征的是()

A.形成權B.支配權C.請求權D.相對權

70.甲、乙、丙三人合伙開設一家西餐廳,甲出資10萬元,乙出資5萬元,丙以技術出資,擔任廚師。三人約定利潤均分,虧損由甲負擔。后經營不善,負債9萬元。對此債務()

A.甲、乙、丙各承擔3萬元B.按約定由甲獨自承擔9萬元C.甲、乙各承擔4.5萬元D.甲、乙、丙承擔連帶責任

71.甲、乙是同事,因工作爭執甲對乙不滿,寫了一份丑化乙的短文發布在丙網站。乙發現后要求丙刪除,丙不予理會,致使乙遭受的損害擴大。關于擴大損害部分的責任承擔,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甲承擔全部責任B.丙承擔全部責任C.甲和丙承擔連帶責任D.甲和丙承擔按份責任

72.周某以公司債券出質,債券上未進行任何記載。周某按約定將債券交付給質權人。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質押合同成立但不生效B.質押合同不成立C.質押合同生效,但不具有對抗效力D.質押合同生效且具有對抗效力

73.甲對乙說:如果你在三年內考上公務員,我愿將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輛寶馬轎車相贈。乙同意。兩年后,乙考取某國家機關職位。關于甲與乙的約定,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屬于種類之債B.屬于選擇之債C.屬于連帶之債D.屬于勞務之債

74.甲遺失一部相機,乙拾得后放在辦公桌抽屜內,并張貼了招領啟事。丙盜走該相機,給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質于戊。下列選項中,說法不正確的是()

A.乙對相機的占有屬于無權占有

B.丙對相機的占有屬于他主應有

C.丁對相機的占有屬于自主占有

D.戊對相機的占有屬于直接占有

75.甲演出公司與王某訂立演出合同,約定由王某在晚會上演唱自創歌曲三首,每首酬金3萬元,由此成立的債的關系是()

A.單一之債B.按份之債C.法定之債D.連帶之債

76.甲在乙處修理自行車,取回自行車時,因帶錢不夠,乙就將自行車扣留,稱等甲將錢交清之后再取回自行車,乙對此自行車的占有基于()

A.質權B.抵押權C.留置權D.所有權

77.根據《民法總則》規定,公民自()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A.20周歲B.10周歲C.18周歲D.16周歲

78.買賣行為一般是()

A.單方民事法律行為B.實踐民事法律行為C.諾成民事法律行為D.單務民事法律行為

79.承攬人履行承攬合同的下列行為中,構成違約行為的是()

A.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不合格,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人,因此未能如期完成工作

B.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更換為自己確認的合格的材料

C.承攬人未征得定作人同意,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D.因定作人未按期支付報酬,承攬人拒絕交付工作成果

80.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免責事由是()

A.第三人的過錯B.受害人的過失C.行為人的過失D.受害人的故意

81.甲與乙約定,如果乙考上名牌大學,甲將贈送一臺電腦給乙,約定屬于()

A.無效的民事行為B.可撤銷的民事行為C.附期限的民事行為D.附條件的民事行為

82.關于交通事故責任,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A.機動車發生事故,首先由機動車強制保險賠付

B.交通事故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C.機動車一方無過錯的,不承擔責任

D.盜竊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承擔賠償責任

83.關于人格權的性質,下列選項中,說法不正確的是()

A.人格權依人的出生取得

B.人格權由民事主體專屬享有,非為其他組織所享有

C.人格權只能由每個民事主體單獨享有,不得拋棄、轉讓、繼承

D.在自然人死亡之后,其名譽、肖像、姓名、隱私、身體等人格利益也受到民法的保護

84.下列屬于民法上動產的是()

A.樹木B.宅基地C.房屋D.輪船

85.關于先占,下列選項中,表述正確的是()

A.甲發現摔下懸崖的一只已死的野獸,甲可依先占取得所有權

B.11周歲的甲拋棄了一塊手表,乙可依先占取得所有權

C.甲欲拋棄自己的舊手表,自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時即發生拋棄效力,相對人可依先占取得所有權

D.甲拋棄乙的手表,丙可依先占取得所有權

86.債權人同意債務人延期履行債務,在法律上產生的后果是()

A.訴訟時效的中止B.訴訟時效的中斷C.訴訟時效的延長D.訴訟時效的溯及

87.公民開始享有人格權的時間是()

A.出生時B.成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時C.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時D.年滿16周歲時

88.甲雇傭乙做家務,乙在擦窗戶時不慎摔倒,花去醫藥費3000元,下列選項中,正確的說法是()

A.由甲承擔藥費B.由乙承擔藥費C.由甲、乙平攤藥費D.由甲、乙按責任大小分攤藥費

89.關于繼承權的特征,下列選項中,說法不正確的是()

A.繼承權的客體是被繼承人的遺產

B.繼承權只能是自然人享有的權利

C.繼承權的發生根據是法律的直接規定或合法有效的遺囑的指定

D.它是一種獨立民事權利

90.甲將自己的電腦賣給乙,雙方約定電腦賣給乙后仍然由甲使用一個月。乙是通過哪種交付方法取得電腦所有權的()

A.現實交付B.占有改定C.指示交付D.簡易交付

四、單選題(10題)91.下列選項中,屬于相鄰關系屬性的是()

A.從屬性B.法定性C.復合性D.獨立性

92.甲乙兩人同時從樓上往樓下扔酒瓶,只有一個酒瓶砸中行人丙,但無法確定是誰扔的酒瓶,則對于丙的損失()

A.甲乙承擔按份責任B.甲承擔全部責任C.乙承擔全部責任D.甲乙承擔連帶責任

93.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A.在年滿18周歲以后,一律平等B.因年齡的不同而不同C.因精神狀況的不同而不同D.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

94.對合同的內容當事人可自由協商,這體現了民法的()

A.平等原則B.意思自治原則C.公平原則D.誠實信用原則

95.下列哪一項不屬于侵權責任法的調整功能()

A.補償功能B.懲罰功能C.預防功能D.保護功能

96.抗辯權是當事人享有的對抗對方當事人()的權利

A.支配權B.請求權C.形成權D.相對權

97.下列不屬于債權債務概括移轉情形的是()

A.遺囑繼承B.企業合并C.企業分立D.合同移轉

98.甲是乙運輸公司的雇員,乙派甲承擔一批貨物的長途運輸任務。由于途經甲的老家,甲便想順路回家看看。在回家途中與丙駕駛的轎車相撞,造成丙車毀人傷。丙應向誰主張賠償()

A.甲B.乙C.甲、乙各賠償一半D.乙承擔主要責任,甲承擔補充責任

99.趙某系全國知名演員,張某經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趙某,此后多次參加營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攝了一些商業廣告。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張某故意整容成趙某外形的行為侵害了趙某的肖像權

B.張某整容后參加營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趙某的肖像權

C.張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攝商業廣告的行為侵害了趙某的名譽權

D.張某的行為不構成對趙某人格權的侵害

100.英國駐華領事上街購物,乘坐的汽車被我國公民王某撞壞,該領事即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王某賠償損失。本案適用()

A.中國民法B.英國民法C.國際慣例D.第三中立國民法

五、單選題(10題)101.關于民事法律關系,下列選項中,表述錯誤的是()

A.民事法律關系是人與物、人與自然界的關系

B.民事法律關系需具備主體、內容與客體三個要素

C.法人可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

D.民事法律關系只能存在于平等民事主體之間

102.大華商場委托飛達廣告公司制作了一塊宣傳企業形象的廣告牌,并由飛達公司負責安裝在商場外墻。某日風大,廣告牌被吹落砸傷過路人鄭某。經查,廣告牌的安裝存在質量問題。關于鄭某的損害,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大華商場承擔賠償責任,飛達公司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B.飛達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大華商場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C.大華商場承擔賠償責任,但其有權向飛達公司追償

D.飛達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大華商場不承擔責任

103.行人王某穿了件紅衣,李某在騎馬的過程中,馬因見紅色而受驚狂奔,將王某撞傷,對王某的傷害()

A.李某不需要承擔責任

B.應由李某承擔全部責任

C.應由王某承擔主要責任,李某承擔次要責任

D.應由李某承擔主要責任,王某承擔次要責任

104.張三看到鄰居的房屋年久失修,臺風將至,為避免房屋坍塌遂自費修理鄰居的房屋,張三的行為屬于()

A.侵權B.無因管理C.不當得利D.違法行為

105.三元酸奶新來的送奶工小張,誤將李大爺家的酸奶放到了張大爺家的奶箱內,張大爺取用了該酸奶的行為屬于()

A.無因管理B.合理行為C.侵權行為D.不當得利

106.王強的戶籍證明中載明其出生時間為1998年5月6日,而其母親堅持認為出生時間應為5月4日,在醫院的出生證明中記載的日期為5月3日,小明的鄰居則清楚地記得其出生日期為5月7日。王強的出生時間應是()

A.1998年5月4日B.1998年5月6日C.1998年5月3日D.1998年5月7日

107.下列選項中,屬于人格權的是()

A.配偶權B.親權C.親屬權D.姓名權

108.社會對特定人的品德、才能、思想、作風、信用等的評價,稱為()

A.隱私B.姓名C.名譽D.榮譽

109.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由于第三人的過失造成污染損害的,應該由()承擔責任

A.第三人或排污單位B.第三人C.排污單位D.第三人和排污單位按份承擔

110.甲委托乙購買一臺二手電腦,乙剛好有一臺電腦需要出售,于是乙代理甲與自己簽訂買賣合同,則乙的行為屬于()

A.無權處分B.濫用代理權C.居間行為D.行紀行為

六、單選題(0題)111.甲和乙共有房屋一間,出租給丙開辦超市。丁向戊借款2萬元,甲征得乙的同意后幫丁做擔保,將房屋的共有份額抵押給戊,并進行了抵押登記。下列選項中,表述正確的是()

A.房屋抵押后,甲、乙、丙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B.要實現抵押權出售房屋時,甲、乙、丙之間的租賃合同即告終止

C.要實現抵押權出售房屋時,同等條件下丁有優先購買權

D.要實現抵押權出售房屋時,同等條件下乙無優先購買權

參考答案

1.B解析A、B項:占有改定是指動產物權的讓與人與受讓人之間特別約定,標的物仍然由出讓人繼續占有,此時,在物權讓與的合意成立時,視為交付。《物權法》第27條規定:動產物權轉讓時,雙方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本題中,甲將自己的電腦賣給乙,雙方約定電腦賣給乙后仍然由甲使用一個月,該電腦的占有雖并未現實地轉移給乙占有,但乙已經取得了電腦的所有權,此種交付方式實際上就是占有改定。擬制交付是指出讓人將標的物的權利憑證交給受讓人,以代替物的現實交付。本題當中的行為是屬于擬制交付中的占有改定,不是現實交付,因此,B選項正確,A項錯誤。C項:指示交付是指動產由第三人占有時,出讓人將其對于第三人的返還請求權讓與受讓人,以代替交付。《物權法》第26條規定: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本題當中不符合指示交付的要件,因此,C選項錯誤。D項:簡易交付,即受讓人已經占有動產,物權變動的合意成立時,視為交付。《物權法》第25條規定: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依法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本題當中不符合簡易交付的條件,因此,D選項錯誤。綜上所述,本題正確答案為B。

2.AA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的租賃權可以對抗租賃物的新所有權人,承租人與出租人原來在租賃合同中所作的其他約定,租賃物的新所有權人也應一并遵循。當出租人出賣房屋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依法享有優先于其他人購買房屋的權利。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本題中抵押權的設立不影響已成立的租賃合同的效力,甲和乙出售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丙有優先購買權

3.CC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法律行為成立之后,是否能發生效力尚不能確定,有待于其他行為或事實使之確定的法律行為。包括:(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從事的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法律行為。(2)無代理權人因無權代理而從事的法律行為。(3)無處分權人因無權處分而從事的法律行為。因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作出的與其智力、年齡不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認,小曹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而購買的手機價值過大,故C項買賣合同效力待定

4.DD丙和丁都是代理本公司進行民事活動,民事主體為被代理人甲公司與乙企業

5.AA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可以轉讓抵押財產

6.BB宣告失蹤是指自然人離開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達到法定的期限,經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其為失蹤人的一項制度。宣告失蹤的條件:(1)必須有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事實。(2)必須由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3)必須經過法院依據法定程序宣告

7.BB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行為有效

8.CC社會對特定人的品德、才能、思想、作風、信用等的評價,稱為名譽。考生須注意名譽和榮譽的區別,簡單來說就是前者包括所有的評價,而后者只包括好的評價

9.CC標的物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也由債權人負擔。故應選C項

10.DD除斥期間是不變期間,是權利存續的固定不變的期限;而其他期間大多是可變的,主要適用于抗辯權和其他權利

11.DD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是指國家以國有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的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權人,并由土地使用人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故應選D項

12.CC我國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包括:(1)合同自由原則。(2)誠實信用原則。(3)合法原則與公序良俗原則。(4)鼓勵交易原則

13.B[考點]相鄰關系、用益物權

[解析]首先,選項AB考查的是相鄰關系和地役權。相鄰關系與地役權均是為了自己不動產使用方便而利用他人不動產,但是二者各自具有調整范圍。具體而言,相鄰關系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相鄰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利時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相鄰關系具有以下特征:(1)相鄰關系發生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不動產相鄰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間,即相鄰關系的兩個或兩個以上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財產應當是相鄰的;(2)相鄰關系規定的是相鄰不動產所有人或使用人間的最主要、最基本的關系,法律提供最低限度的保護,因此均屬強制性規范,非當事人特別約定;(3)相鄰關系是無償的。《物權法》第87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對相鄰權利人因通行等必須利用其土地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地役權是為自己不動產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動產的權利。地役權具有以下特征:(1)地役權是使用他人不動產的權利;(2)地役權通過約定設立;(3)地役權通常是有償的。《物權法》第156條第1款規定:“地役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的不動產的效益。”本題中,學校欲乘坐地鐵方便的通行權,并非相鄰不動產使用人之間最基本的利用關系,因此法律不會進行強制保護,學校欲獲得此種通行權,只能通過與研究院進行約定,并給予研究院一定的費用。根據上述相鄰關系與地役權的特征,可知學校獲得的權利不屬于相鄰關系的范疇,而屬于地役權。據此.選項A錯誤。選項B正確。

其次,選項C考查的是建設用地使用權。所謂建設用地使用權是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國家所有的土地的權利。建設用地使用權具有以下的特征:(1)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標的僅以國有所有的±地為限;(2)建設用地使用權是使用國家所有的土地的權利,即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的權利。我國《物權法》第135條規定:“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本題中,學校獲得的是通行權,而非利用研究院土地建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權利,因此學校獲得的權利不是建設用地使用權,選項C錯誤。

最后,選項D考查的是宅基地使用權。所謂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享有的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個人住宅的權利。宅基地使用權具有如下特征:(1)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只能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2)宅基地使用權的用途僅限于村民建造個人住宅。《物權法》第152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本題中,學校并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而且學校獲得的是通行權,而非利用研究院士地建造個人住宅。因此學校獲得的權利不是建基地使用權,據此,選項D錯誤。

14.AA合同生效的要件:(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4)合同必須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作為判斷合同效力的直接依據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15.BB《繼承法》第31條規定: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16.AA消除影響,是指侵權人因其侵害了他人民事權益而造成不良影響的,應當消除這種不良后果,故應選A項

17.AA成立無因管理需具備三個條件:(1)管理他人事務;(2)有為他人利益而管理的意思;(3)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A項符合上述三個條件,應選

18.B解析:意思自治原則是私法自治原則的核心內容,而當事人可以自由決定合同內容的自由又是其應有之義。

19.CC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進行中,因發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從而暫時停止計算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中止的事由應當發生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事由:(1)不可抗力。(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3)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4)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訴訟時效期間中止的效果:(1)訴訟時效期間停止計算。一旦出現訴訟時效中止的事由,訴訟時效期間立即停止計算,中止事由消除之前的期間將不計入訴訟時效期間。(2)中止事由發生前的時效期間仍然有效。(3)中止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再計算6個月

20.DD人身權是不具有直接財產的內容,與主體人身不可分離的權利。人身權不能轉讓,對于人身權損害,除了金錢賠償外,還有其他民法上的救濟方法

21.B解析《物權法》第106條規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本題中,甲將不屬于自己所有的相機賣給善意第三人丁且已經交付,雖然甲是無權處分行為,但丁對該相機的取得符合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因此該相機的所有權人就是丁。丁再將相機賣給乙的行為,是對相機的有權處分,乙雖然詢問并得知了實際情況,但并不妨礙丁與乙買賣合同的有效成立,故乙取得該相機的所有權。因此,B選項正確,ACD錯誤。綜上所述,B選項正確。

22.DD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自然人平等地擁有民事主體資格,都平等地享有法律上所規定的民事權利能力,不受民族、種族、性別、年齡、職業、職務、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的限制

23.CC《合同法》第73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是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代位權行使的效力:(1)對債權人的效力:債權人向次債務人提起的代位權訴訟經人民法院審理后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相應的債權債務關系消滅。(2)對債務人的效力:代位權行使的直接效果應歸屬于債務人。(3)對次債務人的效力:代位請求一旦成立,次債務人便應當依據法院的裁判向債權人作出履行。乙可以向法院提出以自己的名義受領丙20萬元的清償

24.CC孳息,是指由原物所生之物或收益,孳息必須與原物相分離。故A、B兩項不屬于孳息。孳息分為天然孳息與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按照自然規律而產生的果實以及動物的出產物,例如,母牛產下的小牛。法定孳息,是指因法律關系而得到的利息、租金及其他收益,如根據租賃合同而產生的租金。D項為天然孳息

25.BB民法的淵源即民事法律規范的表現形式。我國民法的淵源有:(1)憲法中的民事規范;(2)民事法律;(3)行政法規中的民事規范;(4)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等法規中的民事規范;(5)行政規章中的民事規范;(6)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有關民事的司法解釋;(7)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8)不違背公序良俗的習慣

26.DD現實交付,即占有的現實移轉。就動產的交付而言,是指動產物權的讓與人將其對動產的直接管領力現實地移轉給受讓人。簡易交付,是指動產物權的受讓人或其代理人已經占有了該動產,在讓與物權合意達成之時,就已發生交付該動產的效果。占有改定,是指動產物權的讓與人使受讓人取得對標的物的間接占有,以代替該動產現實移轉的交付。指示交付,也稱返還請求權的讓與,是指在設定或轉讓動產物權時,如果轉讓動產物權或者為他人設定動產物權之人的動產由第三人占有,該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將其享有的針對第三人的返還請求權讓與給受讓人,以代替現實交付。本題中乙在轉移畫的所有權后仍直接占有畫,受讓人甲取得對標的物的間接占有,成立占有改定

27.DD以合同書訂立合同,自合同書訂立之日起合同成立,故本題中合同尚未成立,只能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28.AA《繼承法》第22條第1款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只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具有遺囑能力

29.DD自助行為,即民事主體為保護自己的權利,對他人的人身自由予以約束或對他人的財產予以扣押或毀損的行為。本題中,住店客人未付房錢即要離開旅店去車站,旅館服務員見狀揪住他不放,并打報警電話,該行為完全符合自助行為的構成要件,不構成侵權

30.C《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民通意見》第141條規定,盜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稱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犯姓名權、名稱權的行為。本題中,某醫院盜用了樸某的名字,屬于對樸某姓名權的侵犯。因此,A項錯誤。《民通意見》第139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本題中,某醫院以營利為目的,擅自用樸某的肖像在網站上為自己做宣傳的行為侵犯了樸某的肖像權。因此,B項錯誤。綜合對AB兩項的解釋可知,某醫院既侵犯了樸某的姓名權,也侵犯了樸某的肖像權。因此,C項正確。榮譽權,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貢獻或特殊勞動成果而獲得光榮稱號或其他榮譽的權利。《民法通則》第102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榮譽權,禁止非法剝奪公民、法人的榮譽稱號。本題中,某醫院并沒有對樸某的榮譽稱號進行非法剝奪等行為,不構成對樸某榮譽權的侵犯。因此,D項錯誤。

31.CC民事法律關系是由民法規范調整的社會關系,也就是由民法確認和保護的社會關系。民事法律關系不同于其他法律關系的特征在于:(1)民事法律關系是民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在法律上的表現。(2)民事法律關系是人與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3)民事法律關系具有平等性。(4)民事法律關系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A、D兩項是由行政法調整的,不選。B項不屬于法律調整的范圍,不選

32.AA用人單位責任,是指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由用人單位作為賠償責任主體,為其工作人員致害的行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特殊侵權責任。用人單位在承擔了賠償責任之后,對于有過錯的直接行為人,可以依法追償。本題應由甲公司承擔用人單位責任,對于有過錯的乙,甲公司可以追償

33.DD質權,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特定的財產交由債權人占有,作為債權的擔保,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交由債權人占有的特定財產稱為質物。質押的財產為動產與某些權利,而不能是不動產。故房屋作為不動產不可以成為質押財產

34.CC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的類型:(1)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2)因欺詐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3)因受脅迫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4)顯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為。該買賣房屋的行為顯失公平,屬于可撤銷民事行為

35.BB在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的特殊侵權責任時,免責事由是不同的,在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免責事由是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

36.BB根據《擔保法》第12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

37.DD以合同書訂立合同,自合同書訂立之日起合同成立,故本題中合同尚未成立,只能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38.CC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而另一方當事人又接受的,可以視為當事人雙方對定金合同的變更,定金應從實際交付之日起于交付的實際數額上成立。題干中實際交付定金數額與約定不一致,視為定金合同的變更

39.CC當動產由第三人占有時,讓與人以對第三人的返還請求權讓與受讓人,以代替現實交付,即指示交付

40.DD單一之債是指債的雙方主體即債權人、債務人都僅為一人的債。多數人之債,根據各方各自的權利或享有的義務以及相互間的關系,分為按份之債與連帶之債

41.CC本題考查公私法的劃分。公法和私法的劃分最初是由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提出的。他主張利益說,即根據法律所保護的利益涉及的是公共利益還是私人利益區分公法和私法。將社會關系的性質和主體的性質結合起來,作為區分公法和私法的標準。從原則上說,凡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都屬于私法關系,而具有等級和隸屬性質的關系屬于公法關系。私法主體能夠自由作出決策,不同于刑法、行政法、組織法等公法部門,我國婚姻家庭法從民法中分離出去,成為相對獨立的法律部門,但是仍然屬于私法的范疇,是私法多元體制下的重要部分

42.CC根據引發物權變動的法律事實是否為法律行為,物權變動類型可分為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與非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法律行為是物權變動的最常見、最主要的原因。這里的法律行為包括雙方行為和單方行為。故應選C項

43.AA撤銷權消滅的事由: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4)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

44.DD甲不慎落水,乙奮勇搶救的行為,屬于無因管理的行為,管理人僅在具有惡意或重大過失時,負賠償責任,所以乙在甲有生命危險時因救助給甲造成的面部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

45.DD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指構成民事法律關系的必要因素。所有的民事法律關系都由主體、內容和客體三要素構成。故應選D項

46.DD清償就是指當事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正確地、適當地履行了其合同義務,并使當事人訂約目的得以實現。以他種給付代替原定給付的清償稱為代物清償。本題中,張三因無錢還債,雙方協商決定張三以一臺電腦抵賬,從而代替了貨幣清償,故為代物清償

47.CC我國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包括:(1)合同自由原則。(2)誠實信用原則。(3)合法原則與公序良俗原則。(4)鼓勵交易原則

48.CC根據《合同法》第73條: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根據《合同法的解釋(一)》第12條,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于撫養關系、扶養關系、贍養關系、繼承關系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債權。醫療費屬于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故應選C項

49.AA民法的淵源即民事法律規范的表現形式。我國民法的淵源有:(1)憲法中的民事規范;(2)民事法律;(3)行政法規中的民事規范;(4)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等法規中的民事規范;(5)行政規章中的民事規范;(6)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有關民事的司法解釋;(7)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8)不違背公序良俗的習慣

50.DD《侵權責任法》第29條規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51.DD實際違約行為有以下四種類型:(1)拒絕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來以后,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2)遲延履行,是指合同當事人的履行違反了履行期限的規定。(3)不適當履行,是指當事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即履行具有瑕疵。(4)部分履行,是指合同雖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數量的規定,或者說履行在數量上存在不足。明示毀約,是指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明確肯定地向另一方當事人表示他將在履行期限到來時不履行合同。屬于預期違約的一種類型。在履行期限到來以后,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都將構成實際違約

52.B解析《物權法》第106條規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本題中,甲將不屬于自己所有的相機賣給善意第三人丁且已經交付,雖然甲是無權處分行為,但丁對該相機的取得符合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因此該相機的所有權人就是丁。丁再將相機賣給乙的行為,是對相機的有權處分,乙雖然詢問并得知了實際情況,但并不妨礙丁與乙買賣合同的有效成立,故乙取得該相機的所有權。因此,B選項正確,ACD錯誤。綜上所述,B選項正確。

53.BB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承包人依法通過承包而取得的對農村土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目的在于從事農業生產活動,因此,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主體只能是從事農業生產的人。故應選B項

54.AA繼承權,是指自然人按照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遺囑或法律的直接規定而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財產的權利。繼承權的性質為獨立民事權利。繼承權應從三個方面理解:(1)繼承權只能是自然人享有的權利,而不能是法人、其他組織和國家。(2)繼承權的發生根據有兩個:或是法律的直接規定,或是合法有效的遺囑的指定。(3)繼承權的客體是被繼承人的財產權利,而不是被繼承人的遺產,更不能是被繼承人的身份或是其他人身利益

55.CC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包括:(1)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2)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人

56.BB本題考查意定監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未成年不可以書面協商監護人

57.DD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或女婿。故應選D項

58.DD連帶之債是指多數債權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權請求對方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多數債務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義務向債權人履行全部債務的債。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乙公司和丙公司分別向銀行出具擔保函,但沒有任何一方與債權人約定擔保的方式和份額,故該共同保證為連帶共同保證。D項說法正確

59.AA拾得遺失物應當將遺失物返還給所有人,相機仍歸甲所有。如果乙拾得相機后自己使用,構成不當得利

60.AA訴訟時效中止發生于法定事由出現時,中止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不能左右的事件;而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意志可以決定的法律行為。所以,本題中的情形屬于訴訟時效中斷。訴訟時效因權利人請求而發生中斷的,訴訟時效應當從請求行為作出時,發生中斷

61.CC國家所有權,是指國家對國有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與處分的權利,其本質是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現。國家所有權的特征:(1)主體的特殊性。國家擁有雙重身份,是經濟實體和主權者。(2)客體的廣泛性。包括自然資源、公用財產、國家投入企業的財產、國家直接支配的財產和其他依法屬于國家的財產。(3)行使上的法定性。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財產,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首先,國家所有權的行使主體具有法定性,國家財產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所有權,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其次,國家所有權的行使程序是法定的,必須依據法律規定加以嚴格的規定,履行嚴格的審批程序

62.CC合同義務群:(1)主合同義務,即直接決定民事主體間交易類型的民事義務。(2)從合同義務。即輔佐主合同義務實現債務人交易目的的民事義務。(3)附隨義務。即根據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交易習慣產生的民事義務。(4)間接義務,又稱作不真正義務,是法律要求民事主體謹慎對待自身利益的義務,屬于法定義務,違反間接義務,屬于自甘風險的行為,由此帶來的損失由義務違反者自己承受。(5)先合同義務和后合同義務。先合同義務,是指當事人為締約而接觸時,基于誠實信用原則而發生的各種說明、告知、注意及保護義務等。后合同義務是指在合同關系消滅后,當事人依誠實信用原則應負有某種作為或不作為義務,以維護給付效果,或協助對方處理合同終了的善后義務。故應選C項

63.CC親權人對于未成年子女的財產,為維護子女的利益的需要,可以為適當的處分。處分行為必須以為子女的利益和需要為目的。親權人實施財產處分行為不利于子女利益時,該行為為無權代理行為,可以依裁判而予以撤銷

64.BB在我國目前國家認可的民事習慣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都屬于民法淵源,由此可見習慣作為民法淵源是受限制的,不是所有的民事習慣都可以作為民法淵源。另外,學說及法院判決皆不能作為法院裁判的依據,不屬于民法淵源

65.CC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由于第三人家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本題中,來甲家串門的丁被蜇傷,作為蜜蜂飼養人甲無民事責任。丁的全部醫療費用由第三人丙承擔

66.DD人身權是不具有直接財產的內容,與主體人身不可分離的權利。人身權不能轉讓,對于人身權損害,除了金錢賠償外,還有其他民法上的救濟方法

67.BB混同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混同包括權利與權利的混同(如所有權與他物權的混同),義務與義務的混同(如主債務與保證債務的混同),以及權利與義務的混同(如債權與債務的混同)三種形態。《合同法》第106條規定: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本題中因債權和債務同歸一人導致債權的消滅,屬于混同

68.CC社會對特定人的品德、才能、思想、作風、信用等的評價,稱為名譽。考生須注意名譽和榮譽的區別,簡單來說就是前者包括所有的評價,而后者只包括好的評價

69.BB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物權的特征:(1)物權是支配權,直接支配客體的權利。支配即權利人依其意思對權利客體進行管領或處置。物權是最典型的支配權。(2)物權是絕對權。在法律上,物權人外的任何人都有義務不去干預物權人依法對物進行支配,不得侵害、妨害物權人的權利。(3)物權是財產權。是可通過對有體物和權利的直接支配,或者通過對他人請求為一定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而享受生活中的利益的權利

70.DD本題中,甲乙丙三人為普通合伙人,約定盈余均分,虧損全部由甲負擔,此約定只對合伙人內部有效,不影響甲乙丙三人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71.CC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本題中,甲作為網絡用戶,在網絡上發布丑化乙的短文,甲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丙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但是,丙接到甲的通知后,不予理會,致使損失擴大,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甲承擔連帶責任

72.CC質物或者權利憑證的轉移占有應當作為質權的生效要件,而不是質押合同的生效要件。當事人之間訂立的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的或者合同另有規定外,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73.B[考點]債的分類

[解析]首先,選項A考查種類之債。種類之債與特定之債是相對應的,是從債的標的物的屬性上進行的分類。即種類之債是以種類物為標的物的債,特定之債是以特定物為標的物之債。所謂的種類物是指具有相同品質、可用相同物進行替代的物。本題中,甲與乙成立的合同之債的標的物為甲的住房或者寶馬轎車一輛,二者都屬于特定之物而非種類之物,據此,選項A錯誤。

其次,選項B考查選擇之債。所謂選擇之債。它與簡單之債相對應,特點在于債成立時存在兩種以上的不同類型的給付,但履行債務時由債務人為其中一種給付。本題中,甲與乙成立的合同之債,在成立時存在兩種不同類型的給付,甲乙約定屬于選擇之債無疑,選項B正確。

再次,選項C考查連帶之債。連帶之債屬于多數人之債,根據債權人一方是多數還是債務人一方是多數,可將連帶之債分為連帶債權和連帶債務。在連帶債權中,各債權人都有權單獨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應一個連帶債權人的請求履行了債務時,其他連帶債權因目的已經實現而消滅;在連帶債務中,任何一個債務人都有義務履行全部債務,不得拒絕超過在債務人內部自己分擔部分的給付。本題中,甲、乙之間的合同之債,無論債權人還是債務人均是單數,所以不屬于連帶之債,故選項C錯誤。

最后。選項D考查勞務之債。勞務之債與財物之債相對應,它是以給付內容不同進行的分類。財物之債是以給付一定的財物為內容,而勞務之債是以債務人提供一定勞務為標的的債。本題中,甲、乙成立的合同之債中,甲提供的住房或者寶馬轎車,均屬于財物而非勞務,據此,選項D錯誤。

74.BB根據是否以所有的意思占有,可分為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自主占有是指占有人以所有的意思對標的物進行占有;他主占有是指占有人非以所有的意思對標的物進行占有,如承租人、借用人、保管人、土地使用權人、質權人等對標的物的占有。據此,丁對相機的占有屬于自主占有;戊對相機的占有屬于他主占有;丙對相機的占有不屬于自主占有

75.AA單一之債是指債權主體一方和債務主體一方都僅為一人的債。連帶之債是指多數債權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權請求對方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多數債務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義務向債權人履行全部債務的債。題干中債的雙方主體都是一人,所以是單一之債。債的發生原因是雙方合同約定,所以是約定之債不是法定之債

76.CC《物權法》第230條第1款: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占有的債務人的動產,并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本題中乙留置甲的自行車作為甲支付修車費的擔保,符合留置權的成立要件。故應選C項

77.CC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78.CC買賣行為是諾成、雙務、雙方行為,而非實踐、單務、單方合同。故應選C項

79.BB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材料。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應當及時檢驗,發現不符合約定時,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更換、補齊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承攬人不得擅自更換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換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B項承攬人在未通知定作人的情況下將材料擅自更換為自己認為合格的材料,違反了《合同法》的規定

80.DD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工具等對周圍環境有高度危險的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81.DD附條件的法律行為,是指行為人設定一定條件,將條件的成就與否作為決定民事行為效力發生與否的民事行為。本題中,甲乙雙方的贈與合同是否生效,將以乙是否順利考上名牌大學為條件,所以該贈與協議屬于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考生還須注意附條件和附期限的區別,簡單來說條件是可能發生可能不發生的,而期限是一定會發生的,本題乙可能考上名牌大學也可能考不上,所以是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82.CC機動車一方無過錯,損害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一方的過失引起的,機動車一方承擔不超過10%的責任

83.AA人格權依人的出生或法人的成立取得

84.DD根據物是否具有可移動性,物可分為動產和不動產。動產是指可以一般方法移動或移動后不會改變或不會損害其價值的物,不動產是指不能以一般方法移動或移動后會改變或會損害其價值的物。故應選D項

85.BB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占有無主的動產而取得該動產所有權的法律事實。先占為事實行為,只要以所有的意思而占有無主動產的事實存在,就發生取得所有權的法律效果。在符合先占之構成要件時,先占人即時取得動產的所有權。此種取得屬于原始取得,動產上原先存在的權利負擔一概消滅。先占的構成要件:(1)無主的動產。(2)該動產并非是法律禁止流通的物。(3)先占人須以所有的意思而占有。A項野獸可能為國家所有的禁止流通物,不成立先占。B項中甲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影響先占的成立。C項拋棄的意思發出后即生效。D項仍為有主物,不成立先占

86.BB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斷,是指訴訟時效進行中因法定事由的發生,推翻了訴訟時效存在的基礎,因此使已進行的期間全部歸于無效,訴訟時效重新起算。中斷的事由主要有如下幾種:(1)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2)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3)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4)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例如,向人民調解委員會以及其他有關機關提出請求,向公檢法機關報告或控告

87.AA人格權是民事主體的固有權利,民事主體始終享有。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享有人格權

88.DD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89.AA繼承權,是指自然人按照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遺囑或法律的直接規定而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財產的權利。繼承權的性質為獨立民事權利。繼承權應從三個方面理解:(1)繼承權只能是自然人享有的權利,而不能是法人、其他組織和國家。(2)繼承權的發生根據有兩個:或是法律的直接規定,或是合法有效的遺囑的指定。(3)繼承權的客體是被繼承人的財產權利,而不是被繼承人的遺產,更不能是被繼承人的身份或是其他人身利益

90.B解析A、B項:占有改定是指動產物權的讓與人與受讓人之間特別約定,標的物仍然由出讓人繼續占有,此時,在物權讓與的合意成立時,視為交付。《物權法》第27條規定:動產物權轉讓時,雙方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本題中,甲將自己的電腦賣給乙,雙方約定電腦賣給乙后仍然由甲使用一個月,該電腦的占有雖并未現實地轉移給乙占有,但乙已經取得了電腦的所有權,此種交付方式實際上就是占有改定。擬制交付是指出讓人將標的物的權利憑證交給受讓人,以代替物的現實交付。本題當中的行為是屬于擬制交付中的占有改定,不是現實交付,因此,B選項正確,A項錯誤。C項:指示交付是指動產由第三人占有時,出讓人將其對于第三人的返還請求權讓與受讓人,以代替交付。《物權法》第26條規定: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本題當中不符合指示交付的要件,因此,C選項錯誤。D項:簡易交付,即受讓人已經占有動產,物權變動的合意成立時,視為交付。《物權法》第25條規定: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依法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本題當中不符合簡易交付的條件,因此,D選項錯誤。綜上所述,本題正確答案為B。

91.BB相鄰不動產的物權人在對不動產進行占有、使用、收益或處分時,相互給予對方便利或對一方權利加以限制而對他方權利予以延伸,由此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就是相鄰關系。相鄰關系的特征:(1)相鄰關系發生在相鄰的不動產的權利人之間。(2)相鄰關系實質上是對相鄰不動產權利人的限制與延伸。(3)相鄰關系涉及物權法、侵權法等多項制度。(4)調整相鄰關系的基本原則由法律加以明確規定。故相鄰關系是一種法定權利

92.DD共同危險行為又稱為準共同侵權行為,是共同過錯的另一種形式,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實施有侵害他人權利危險的行為,并且已造成損害結果,但不能判明其中誰是加害人的侵權行為類型。《侵權責任法》第10條規定: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數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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