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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22-2023學年遼寧省鞍山市統招專升本民法自考測試卷(含答案)學校:________班級: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號:________
一、單選題(30題)1.關于享有抵押擔保的債權人,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可以將債權和抵押權分別轉讓給兩個人
B.可以轉讓債權但抵押權亦隨之轉讓
C.可以轉讓其抵押權而自己保留債權
D.可以轉讓其債權而自己保留抵押權
2.甲在買菜回家的途中,被某樓房住戶扔出的玻璃杯砸成重傷。該樓房有10戶業主,但不能查明玻璃杯是從哪一戶扔出的。下列選項中,表述正確的是()
A.甲自己承擔全部損害
B.甲無權要求所有業主承擔賠償責任
C.業主乙如能證明自己當時不在屋內,則乙可以免責
D.甲有權要求物業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自然人李某戶籍地為河北,在北京已連續居住一年半以上,根據法律規定,應以()為其住所
A.北京B.河北和北京均可C.河北D.李某可任意選擇
4.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方式推定為()
A.連帶責任保證B.最高額保證C.一般保證D.共同保證
5.王某向李某借錢,李某說:太陽從西邊出來,我就借錢給你。則()
A.所附條件無效,行為有效B.所附條件無效,行為無效C.所附條件有效,行為有效D.所附條件有效,行為無效
6.債務人張某與其兒子達成協議,并經債權人同意,將債務移轉給其兒子承擔,這種行為的性質為()
A.債的實現B.債權讓與C.債務承擔D.債的履行
7.甲對乙說:如果你在三年內考上公務員,我愿將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輛寶馬轎車相贈。乙同意。兩年后,乙考取某國家機關職位。關于甲與乙的約定,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屬于種類之債B.屬于選擇之債C.屬于連帶之債D.屬于勞務之債
8.下列選項中屬于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是()
A.甲與乙約定:若乙能為甲搞到一些毒品,甲愿意把一塊名表贈與乙
B.甲與乙約定:若乙能將仇人丙殺死,甲給乙5萬元
C.甲與乙約定:若乙能詐騙到一輛轎車,甲就給乙1萬元
D.甲與乙約定:若乙的女兒能考上重點大學,甲將贈送一臺電腦
9.監護人責任適用()
A.過錯責任原則B.公平責任原則C.無過錯責任原則D.過錯推定原則
10.在有限合伙中,有限合伙人對企業債務承擔()
A.無限責任B.按份責任C.有限責任D.連帶責任
11.在法定代表人和法人的關系的問題上,下列選項中,說法錯誤的是()
A.法定代表人既是法人的代表人,又是法人的機關
B.法定代表人履行職務的行為是法人的行為
C.法定代表人只能是法人單位的行政正職負責人
D.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權源于法律和章程,而不是源于法人的授權
12.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未履行債務時,債權人()
A.向債務人或第三人主張違約責任B.向債務人和第三人主張違約責任C.向債務人主張違約責任D.向第三人主張違約責任
13.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
A.無效B.有效C.部分有效,部分無效D.在撤銷死亡宣告后才有效
14.甲的一條狗走失,被乙拾得。丙從乙處盜走該狗后,以3000元價格賣給不知情的丁。下列選項中,表述正確的是()
A.甲有權對乙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
B.甲有權對丁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
C.乙有權對丙行使占有返還請求權
D.乙有權對丁行使占有返還請求權
15.民事法律事實必須是()
A.所有的客觀現象
B.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終止的客觀現象
C.與當事人無關的客觀現象
D.與當事人有關的客觀現象
16.下列自然人中,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是()
A.左腿有殘疾的公民甲B.一只眼睛失明的公民乙C.有啞疾的公民丙D.有間歇性精神病的公民丁
17.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塊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并辦理審批手續后,開始了房屋建設并已經完成了外裝修。對此,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中州公司因為享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權
B.中州公司因為事實行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權
C.中州公司因為法律行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權
D.中州公司尚未進行房屋登記,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權
18.下列選項中,由民法調整的社會關系是()
A.張某因違法停車向公安交警部門繳納罰款
B.李某對其女友承諾:如果我在北京找到工作,就和你結婚
C.王某因錢包遺失,在其小區粘貼尋物啟事稱:拾得錢包者,當面酬謝2000元
D.趙某因無償獻血,獲得衛生部門發放的200元補貼
19.關于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B.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中,占據主導性和決定性地位的是對共有部分的共有權
C.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可以進行分割
D.業主對整個建筑物享有共同所有權
20.甲、乙、丙三人合伙開設一家西餐廳,甲出資10萬元,乙出資5萬元,丙以技術出資,擔任廚師。三人約定利潤均分,虧損由甲負擔。后經營不善,負債9萬元。對此債務()
A.甲、乙、丙各承擔3萬元B.按約定由甲獨自承擔9萬元C.甲、乙各承擔4.5萬元D.甲、乙、丙承擔連帶責任
21.關于監護,下列選項中,說法錯誤的是()
A.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的第一順序法定監護人
B.自然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
C.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
D.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22.關于人格權的性質,下列選項中,說法不正確的是()
A.人格權依人的出生取得
B.人格權由民事主體專屬享有,非為其他組織所享有
C.人格權只能由每個民事主體單獨享有,不得拋棄、轉讓、繼承
D.在自然人死亡之后,其名譽、肖像、姓名、隱私、身體等人格利益也受到民法的保護
23.根據代理人代理權的發生根據,代理可分為()
A.直接代理和間接代理B.單獨代理和共同代理C.一般代理和特殊代理D.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24.下列屬于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抗辯事由的是()
A.戰爭B.受害人故意C.受害人重大過失D.受害人一般過失
25.下列選項中,屬于需要轉移占有的擔保物權的是()
A.動產抵押權B.不動產抵押權C.動產質權D.保證
26.王某于2009年8月2日失蹤,其妻子張某于2018年7月3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王某死亡,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4日判決宣告王某死亡,王某的死亡日期為()
A.2009年8月2日B.2013年8月2日C.2018年7月3日D.2019年8月4日
27.甲委托乙購買一臺二手電腦,乙剛好有一臺電腦需要出售,于是乙代理甲與自己簽訂買賣合同,則乙的行為屬于()
A.無權處分B.濫用代理權C.居間行為D.行紀行為
28.下列權利中不屬于親屬法身份權的是()
A.配偶權B.榮譽權C.親屬權D.配偶權
29.下列哪一種情況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據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應物權()
A.保留所有權的動產買賣中,尚未付清全部價款的買方將其占有的標的物賣給不知情的第三人
B.電腦的承租人將其租賃的電腦向不知情的債權人設定質權
C.動產質權人擅自將質物轉質于不知情的第三人
D.受托代為轉交某一物品的人將該物品贈與不知情的第三人
30.下列選項中,屬于物權客體的是()
A.專利權B.商標權C.月球D.臺燈
二、單選題(30題)31.甲將乙打成重傷,須支付乙的醫藥費5萬元。甲與乙達成如下協議:乙向甲賠償醫藥費5萬元,甲不得告發乙。甲獲得5萬元賠償后,向公安機關報案,后乙被判刑。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甲、乙之間的協議有效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權撤銷該協議C.甲、乙之間的協議無效D.乙無權要求甲返還該5萬元賠償費
32.李四在張三的模型制作店里定作了一款飛機模型,取貨時,因帶錢不夠支付定作費,在征得張三同意下將金項鏈留下,約定付清定作費后取回項鏈,則張三對項鏈享有()
A.抵押權B.質權C.留置權D.處分權
33.關于民法中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標的物可以是動產或不動產
B.轉讓人是無權處分人
C.受讓人明知轉讓人無權處分,但支付了合理價格的也適用善意取得制度
D.轉讓合同存在無效的情形或者未被撤銷
34.根據擔保物權的發生原因來劃分,擔保物權可分為()
A.登記的擔保物權與不登記的擔保物權
B.轉移占有的擔保物權與不登記的擔保物權
C.法定擔保物權與約定擔保物權
D.動產擔保物權與不動產擔保物權
35.張某的狗將趙某咬傷,趙某向張某要求賠償。趙某不需要舉證證明的是()
A.侵權事實B.賠償數額C.因果關系D.張某的過錯
36.甲公司開發寫字樓一幢,于2018年5月5日將其中一層賣給乙公司,約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18年5月6日申請辦理了預告登記。2018年6月2日甲公司因資金周轉困難,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以該層樓向銀行抵押借款并登記。現因甲公司不能清償欠款,銀行要求實現抵押權。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權設立
B.抵押合同無效,但抵押權設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權不設立
D.抵押合同無效,抵押權不設立
37.關于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B.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中,占據主導性和決定性地位的是對共有部分的共有權
C.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可以進行分割
D.業主對整個建筑物享有共同所有權
38.在融資租賃合同中()
A.租賃物的維修義務由出租人負擔
B.租賃物所生孳息歸出租人享有
C.承租人可以不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轉租、出借
D.租賃物所生的風險由出租人承擔
39.依據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的合同是()
A.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B.包含因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的合同
C.因欺詐而訂立且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D.無權代理訂立的合同
40.甲家的魚塘與乙家的魚塘相鄰,因一場暴雨導致甲家魚塘的魚進入乙家魚塘中。這一法律事實是()
A.事件B.行為C.混合D.共有
41.關于交通事故責任,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A.機動車發生事故,首先由機動車強制保險賠付
B.交通事故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C.機動車一方無過錯的,不承擔責任
D.盜竊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承擔賠償責任
42.甲欠乙1萬元到期未還。2018年4月,甲得知乙準備起訴索款,便將自己價值3萬元的全部財物以1萬元賣給了知悉其欠乙款未還的丙,約定付款期限為2019年底。乙于2018年5月得知這一情況,于2019年7月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乙提出的下列哪一項訴訟請求能夠得到法院支持()
A.請求宣告甲與丙的行為無效
B.請求法院撤銷甲與丙的行為
C.請求以自己的名義行使甲對丙的1萬元債權
D.請求丙承擔侵權責任
43.張三入住某四星級酒店,在酒店內遭到小偷的傷害,得知酒店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則酒店()
A.不承擔責任B.承擔部分責任C.承擔連帶責任D.承擔補充責任
44.教授甲舉辦學術講座時,在禮堂外的張貼欄中公告甲的一部新著的書名及價格,告知有意購買者在門口的簽字簿上簽名。學生乙未留意該公告,以為簽字簿是為簽到而設,遂在上面簽名。對乙的行為應如何認定()
A.乙的行為可推定為購買甲新著的意思表示
B.乙的行為構成重大誤解,在此基礎上成立的買賣合同可撤銷
C.甲的行為屬于要約,乙的行為屬于附條件的承諾,二者之間成立買賣合同,但是需乙最后確認
D.乙的行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間并未成立買賣合同
45.甲將房屋一間作抵押向乙借款200萬元。抵押期間,知情人丙向某甲表示愿以300萬元購買甲的房屋,甲也想將抵押的房屋出賣。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甲有權將該房屋出賣,但須事先告知抵押權人乙
B.甲可以將該房屋出賣,不必征得抵押權人乙的同意
C.甲可以將該房屋賣給丙,但應征得抵押權人乙的同意
D.甲無權將該房屋出賣,因為房屋上已設置了抵押權
46.某農戶承包了100畝土地種水稻,在承包期間,他對該承包土地取得了()
A.使用處分權B.部分所有權C.水稻的收益權D.全部所有權
47.一般情況下,債權人和債務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留置財產后的債務履行期間,則留置權人給予債務人的期間應當不少于()
A.1年B.3個月C.2個月D.1個月
48.甲公司的司機乙,在駕駛機動車送貨時,因超速行駛撞傷了行人丙。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A.甲公司和乙共同承擔責任B.乙和丙共同承擔責任C.乙賠償丙的全部損失D.丙應承擔自己的全部損失
49.下列人身權利中可以轉讓的是()
A.人格權B.名譽權C.親權D.名稱權
50.關于民事法律事實,下列選項中,說法錯誤的是()
A.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社會生活事實B.法律事實必須能夠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C.與人的意志有關D.為法律規范支配的事實
51.下列各物中屬于不動產的是()
A.抗洪防險中臨時搭建的帳篷B.臨時鋪設的輕便軌道C.林木D.已經伐倒的大樹
52.甲將一件玉器出售給乙,合同簽訂后,丙愿以比乙更高的價格購買。甲當即將該玉器賣給丙,并當場交付給丙,但丙未付款。下列判斷正確的有()
A.乙有權要求丙將此古董交付給自己,因為乙與甲的買賣合同成立在先
B.甲應向丙請求返還古董,而丙應當返還
C.乙無權要求甲承擔違約責任
D.乙有權要求甲承擔違約責任
53.下列物權在轉讓時,需要履行登記這種公示形式的是()
A.電腦所有權B.電視機所有權C.城市土地所有權D.房屋所有權
54.張某下班的途中走在人行道上,被一輛高速行駛的小貨車撞倒,當場死亡。追究肇事方法律責任時,應該適用()
A.過錯責任原則B.無過錯責任原則C.過錯推定責任原則D.公平責任原則
55.下列選項中,屬于特殊侵權行為的是()
A.甲打傷乙,致乙輕傷B.甲高空拋物,致乙輕傷C.甲開錯藥方,致乙中毒D.甲開車撞傷乙,致乙小腿骨折
56.下列選項中關于人格權特征的表達,正確的是()
A.人格權具有非財產性B.人格權主體以自然人為限C.人格權可以拋棄D.人格權可以轉讓
57.甲和乙共有房屋一間,出租給丙開辦超市。丁向戊借款2萬元,甲征得乙的同意后幫丁做擔保,將房屋的共有份額抵押給戊,并進行了抵押登記。下列選項中,表述正確的是()
A.房屋抵押后,甲、乙、丙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B.要實現抵押權出售房屋時,甲、乙、丙之間的租賃合同即告終止
C.要實現抵押權出售房屋時,同等條件下丁有優先購買權
D.要實現抵押權出售房屋時,同等條件下乙無優先購買權
58.下列屬于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抗辯事由的是()
A.戰爭B.受害人故意C.受害人重大過失D.受害人一般過失
59.下列情況下,不構成侵犯肖像權的行為是()
A.為追求真實的藝術效果,未經公民同意,導演以紀實手法將路人的特寫鏡頭作為電影場景的一部分
B.為發泄心中不滿,某男將其前妻的照片置于馬桶下面
C.以營利為目的,擅自將他人的肖像裝飾商店的櫥窗
D.新聞記者將有影星參加慈善拍賣會的場面拍攝后,刊登于報刊
60.民事法律事實必須是()
A.所有的客觀現象
B.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終止的客觀現象
C.與當事人無關的客觀現象
D.與當事人有關的客觀現象
三、單選題(30題)61.下列選項中,屬于無效民事行為的是()
A.因欺詐損害集體利益的行為B.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為C.有重大誤解的行為D.有顯失公平的行為
62.劉某是甲公司的銷售人員,隨身攜帶蓋有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以方便對外簽約。后劉某離職,但空白合同書并未被收回,劉某拿此合同書與乙公司簽訂買賣合同,對于該合同的效力,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違背甲公司的真實意愿,無效B.構成表見代理,有效C.屬于無權代理行為,無效D.屬于無權代理行為,效力待定
63.第三人丙明知道甲沒有代理乙賣房的權利,仍然與甲簽訂買賣乙房屋的合同,那么對乙造成的損失()
A.丙承擔民事責任B.丙與甲按比例承擔民事責任C.甲承擔民事責任D.丙與甲承擔連帶責任
64.下列選項中,屬于特殊侵權行為的是()
A.甲打傷乙,致乙輕傷B.甲高空拋物,致乙輕傷C.甲開錯藥方,致乙中毒D.甲開車撞傷乙,致乙小腿骨折
65.甲在乙經營的酒店進餐時飲酒過度,離去時拒付餐費,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甲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遺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費為由拒絕交還。對乙的行為應如何定性()
A.是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B.是行使不安抗辯權C.是自助行為D.是侵權行為
66.在無因管理中,管理人的損害限于()
A.消極損害B.直接損害C.實際損失D.可得利益損失
67.能引起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
A.提起訴訟B.不可抗力C.義務人同意履行D.權利人提出要求
68.甲十七歲,以個人積蓄1000元在慈善拍賣會拍得明星乙表演用過的道具,市價約100元。關于這一買賣,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買賣顯失公平,甲有權要求撤銷B.買賣存在重大誤解,甲有權要求撤銷C.買賣無效,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D.買賣有效
69.侵權人因其侵害了他人名譽而將受害人的名譽恢復至未受侵害時的狀態,這種責任承擔方式是()
A.賠償損失B.排除妨礙C.消除影響D.恢復名譽
70.陳興夫婦在兒子陳華生日時到紅星照相館為兒子拍照紀念,攝影師劉某翻拍了陳華的底片,后將其賣給個體戶張某做掛歷用。張某又將該底片賣給蘭星香皂廠做嬰兒香皂廣告之用。在本案中,侵害陳華肖像權的侵權人是()
A.劉某和張某,不包括蘭星香皂廠
B.張某和蘭星香皂廠,不包括劉某
C.劉某和蘭星香皂廠,不包括張某
D.劉某、張某和蘭星香皂廠
71.某報社在一篇新聞報道中披露未成年人張某是劉某的私生子,致使張某受同學嘲諷,張某因此精神痛苦,自殘右手食指,給張某的學習和生活造成重大影響。該報社的行為()
A.沒有侵犯張某的權利B.侵犯了張某的榮譽權C.侵犯了張某的生命權D.侵犯了張某的隱私權
72.甲委托乙購買一臺二手電腦,乙剛好有一臺電腦需要出售,于是乙代理甲與自己簽訂買賣合同,則乙的行為屬于()
A.無權處分B.濫用代理權C.居間行為D.行紀行為
73.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為準
A.使用權證書B.所有權證書C.不動產權屬證書D.不動產登記簿
74.下列選項中,不屬于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特征的是()
A.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具有平等性
B.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具有普遍性和廣泛性
C.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具有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
D.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具有差異性
75.買方代理人甲由于收受了出賣人乙一定數目的回扣,便和乙串通,抬高價格,則()
A.甲和乙的行為屬于欺詐,合同無效
B.甲和乙的行為導致合同顯失公平,合同無效
C.該合同屬于惡意串通而訂立的,無效
D.該合同屬于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無效
76.張某在小區花園散步時被某高層住戶陽臺處墜落的花盆砸傷。事后無法查出花盆是從哪一住戶陽臺處墜落。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小區物業應承擔侵權責任B.一樓住戶無須承擔侵權責任C.張某自行承擔損失D.出售花盆的商家承擔侵權責任
77.下列不能成為民事法律關系主體的是()
A.自然人B.法人C.標的物D.國家
78.關于監護,下列選項中,說法錯誤的是()
A.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的第一順序法定監護人
B.自然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
C.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
D.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79.甲家的魚塘與乙家的魚塘相鄰,因一場暴雨導致甲家魚塘的魚進入乙家魚塘中。這一法律事實是()
A.事件B.行為C.混合D.共有
80.關于民法上的共有,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按份共有無須共同關系
B.在按份共有中,原則上須全體共有人同意才能對共有物進行處分
C.在共同共有中,一般情況下共有人可以對共有物進行分割
D.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平等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81.張三與某商場訂立了一份買賣100臺電腦的合同,該合同產生的債屬于()
A.多數人之債B.按份之債C.連帶之債D.單一之債
82.下列社會關系中屬于民事法律關系的是()
A.甲借給乙人民幣1000元,雙方未規定利息或者借款期限
B.劉某和男友相識建立戀愛關系
C.張某因為訴訟而與法院之間形成的關系
D.趙某因組織運輸毒品被公安局逮捕
83.下列選項中,說法不正確的是()
A.自然人因出生而取得人格權B.人格權可以繼承C.法人享有有限的人格權D.人格權的客體是人格利益
84.法人享有的人身權有()
A.姓名權和榮譽權B.名稱權和債權C.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D.名稱權和名譽權
85.某演出公司與黑胡子四人演唱組合訂立演出合同,約定由該組合在某晚會上演唱2首自創歌曲,每首酬金2萬元。由此成立的債的關系屬于()
A.特定之債B.單一之債C.選擇之債D.法定之債
86.甲施工單位的建筑物在建造過程中倒塌將乙砸死,甲承擔民事責任適用()
A.無過錯責任原則B.過錯責任原則C.公平責任原則D.過錯推定原則
87.下列事實中,構成不當得利之債的事實是()
A.甲欠乙5000元,還款1000元B.甲搶劫乙的錢包C.乙將甲走失的牛用于耕地D.甲因賭博輸給乙8萬元
88.下列關于主物與從物的表述,正確的是()
A.從物必須依附主物存在
B.從物必須是獨立的物而不是主物的成分
C.對主物處分的效力不及于從物
D.從物所有權必須有特別約定,才隨主物轉移
89.甲乙兩人共有一套二層樓房,甲占有一層,乙占有二層,后二層樓房的玻璃被異物擊碎,玻璃掉落砸傷了丙,則對丙的損失應該()
A.甲不承擔責任B.乙獨自承擔責任C.甲乙分別承擔責任D.甲乙承擔連帶責任
90.訴訟時效中止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
A.延長B.縮短C.繼續計算D.重新計算
四、單選題(10題)91.甲向乙訂購15萬元貨物,雙方約定:乙收到甲的5萬元定金后,即應交付全部貨物。合同訂立后,乙在約定時間內接受了甲的2萬元定金。這種情況視為()
A.定金合同不成立B.定金合同不生效C.定金合同的變更D.定金合同無效
92.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方式推定為()
A.連帶責任保證B.最高額保證C.一般保證D.共同保證
93.抗辯權的作用在于()
A.支配特定物B.對抗請求權C.對抗絕對權D.結束請求權
94.法人享有的人身權有()
A.姓名權和榮譽權B.名稱權和債權C.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D.名稱權和名譽權
95.下列選項中,可以作為判斷合同效力的直接依據是()
A.法律B.地方性法規C.行政規章D.交易習慣
96.2018年5月,甲將自己私有的一間房屋抵押向乙借款30萬元。抵押期間,甲欲將房屋賣給丙,并告知丙抵押情況。對此,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甲可以將房屋出賣,但應當征得乙的同意
B.甲無權將房屋出賣,因為設置了抵押
C.甲可以將該房屋出賣,無須事先通知抵押權人乙
D.甲可以將該房屋出賣,但須事先通知抵押權人乙
97.在法定代表人和法人的關系的問題上,下列選項中,說法錯誤的是()
A.法定代表人既是法人的代表人,又是法人的機關
B.法定代表人履行職務的行為是法人的行為
C.法定代表人只能是法人單位的行政正職負責人
D.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權源于法律和章程,而不是源于法人的授權
98.甲將借用給乙的一臺電腦轉讓給丙,甲丙約定:甲將其對乙的返還請求權讓與丙,由丙以自己名義直接要求乙返還電腦。那么甲丙之間電腦交付的方式屬于()
A.指示交付B.占有改定C.簡易交付D.現實交付
99.根據侵權行為的行為方式不同,可將侵權行為分為()
A.一般侵權行為與特殊侵權行為
B.積極的侵權行為與消極的侵權行為
C.單獨侵權行為與共同侵權行為
D.共同加害行為與共同危險行為
100.民法的下列淵源中,在全國范圍內適用,受到限制的是()
A.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有關民事問題的司法解釋和具有指導性的指示
B.浙江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決議和命令中的民事規范
C.國務院所屬各部委發布的命令、指示和規章中的民事規范
D.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中的民事規范
五、單選題(10題)101.確定賠償范圍的基本規則是()
A.權衡利益規則B.損益相抵規則C.過失相抵規則D.全部賠償規則
102.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出購買100噸水泥,每噸價格500元,乙公司同意供應100噸水泥,但認為價格太低,要求每噸價格提高到550元,甲公司表示同意,乙公司的行為屬于()
A.反要約B.承諾C.要約邀請D.要約引誘
103.某居民住宅樓三樓的業主甲開設了一間KTV歌廳,白天夜間噪聲不斷,擾亂了小區居民的生活,小區居民不堪其擾紛紛投訴甲。該小區居民是在行使()
A.所有權B.相鄰權C.地役權D.債權
104.甲作為乙還貸款的保證人,但雙方未約定擔保的范圍,那么甲應當對乙貸款債務的()承擔責任
A.大部分B.一半C.全部D.一部分
105.在遺贈和清償債務的順序上,清償債務()執行遺贈
A.優先于B.同等于C.按比例優先于D.部分優先于
106.下列選項中屬于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是()
A.甲與乙約定:若乙能為甲搞到一些毒品,甲愿意把一塊名表贈與乙
B.甲與乙約定:若乙能將仇人丙殺死,甲給乙5萬元
C.甲與乙約定:若乙能詐騙到一輛轎車,甲就給乙1萬元
D.甲與乙約定:若乙的女兒能考上重點大學,甲將贈送一臺電腦
107.王某于2009年8月2日失蹤,其妻子張某于2018年7月3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王某死亡,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4日判決宣告王某死亡,王某的死亡日期為()
A.2009年8月2日B.2013年8月2日C.2018年7月3日D.2019年8月4日
108.甲乙兩人共有一套二層樓房,甲占有一層,乙占有二層,后二層樓房的玻璃被異物擊碎,玻璃掉落砸傷了丙,則對丙的損失應該()
A.甲不承擔責任B.乙獨自承擔責任C.甲乙分別承擔責任D.甲乙承擔連帶責任
109.關于先占,下列選項中,表述正確的是()
A.甲發現摔下懸崖的一只已死的野獸,甲可依先占取得所有權
B.11周歲的甲拋棄了一塊手表,乙可依先占取得所有權
C.甲欲拋棄自己的舊手表,自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時即發生拋棄效力,相對人可依先占取得所有權
D.甲拋棄乙的手表,丙可依先占取得所有權
110.王某將自己的手機賣給李某,雙方約定該手機賣給李某后仍由王某使用一個月。王某交付手機的方法是()
A.現實交付B.簡易交付C.指示交付D.占有改定
六、單選題(0題)111.高中生錢某于2000年9月2日出生,2016年6月1日在校將同學李某打傷,致其花去醫藥費2000元。李某起訴要求錢某賠償醫藥費。該民事責任應由誰承擔()
A.錢某承擔B.錢某的父母承擔C.主要由錢某的父母承擔,錢某適當賠償D.主要由錢某承擔,錢某的父母適當賠償
參考答案
1.BB債權人轉讓債權后,受讓人不僅取得債權,也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除非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故債權人轉讓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作為從權利的抵押權也隨之轉讓
2.CC《侵權責任法》第87條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業主乙能夠通過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而免責
3.AA公民以他的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為住所,經常居住地與住所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所謂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治病的除外。故應選A項
4.AA當事人可以在保證合同中約定采用哪一種保證方式,如果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則按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故應選A項
5.BB附條件的民事行為要求所附條件是將來、不確定的事實,根據題意,李某提出的條件不存在實現的可能性,所以不是附條件的民事行為
6.CC債務承擔,是指不改變債的內容,債務人將其負擔的債務轉移于第三人負擔。債務承擔的條件:(1)須有可移轉的債務;(2)債務承擔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7.B[考點]債的分類
[解析]首先,選項A考查種類之債。種類之債與特定之債是相對應的,是從債的標的物的屬性上進行的分類。即種類之債是以種類物為標的物的債,特定之債是以特定物為標的物之債。所謂的種類物是指具有相同品質、可用相同物進行替代的物。本題中,甲與乙成立的合同之債的標的物為甲的住房或者寶馬轎車一輛,二者都屬于特定之物而非種類之物,據此,選項A錯誤。
其次,選項B考查選擇之債。所謂選擇之債。它與簡單之債相對應,特點在于債成立時存在兩種以上的不同類型的給付,但履行債務時由債務人為其中一種給付。本題中,甲與乙成立的合同之債,在成立時存在兩種不同類型的給付,甲乙約定屬于選擇之債無疑,選項B正確。
再次,選項C考查連帶之債。連帶之債屬于多數人之債,根據債權人一方是多數還是債務人一方是多數,可將連帶之債分為連帶債權和連帶債務。在連帶債權中,各債權人都有權單獨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應一個連帶債權人的請求履行了債務時,其他連帶債權因目的已經實現而消滅;在連帶債務中,任何一個債務人都有義務履行全部債務,不得拒絕超過在債務人內部自己分擔部分的給付。本題中,甲、乙之間的合同之債,無論債權人還是債務人均是單數,所以不屬于連帶之債,故選項C錯誤。
最后。選項D考查勞務之債。勞務之債與財物之債相對應,它是以給付內容不同進行的分類。財物之債是以給付一定的財物為內容,而勞務之債是以債務人提供一定勞務為標的的債。本題中,甲、乙成立的合同之債中,甲提供的住房或者寶馬轎車,均屬于財物而非勞務,據此,選項D錯誤。
8.DD附條件法律行為的條件,是指決定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產生和消滅的未來不確定的事實。在法律行為中所附的條件:(1)必須是將來發生的事實。(2)必須是不確定的事實。(3)必須可能。(4)必須是由當事人意定的而不是法定的。(5)必須合法。條件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和公序良俗。(6)不得與法律行為的主要內容相矛盾。A、B、C三項所附條件是不合法的條件,不選
9.DD過錯推定原則的適用范圍:(1)監護人責任;(2)暫時喪失心智損害責任;(3)用人者責任;(4)無民事行為能力學生在教育機構受到損害的學校責任;(5)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6)動物園的動物損害責任;(7)除了高空拋物以外的物件損害責任
10.CC依據《合伙企業法》第2條,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11.CC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機關的一種,是法人的執行機關,法定代表人履行職務的行為,就是法人的行為,而非代理法人的行為,所以A、B兩項說法正確。法定代表人原則上由法人單位的行政正職負責人擔任,但是也可以由其他人擔任,所以C項說法錯誤。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權源于法律和章程,而不是源于法人的授權,D項說法正確
12.CC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未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或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這體現了債的相對性
13.BB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行為有效
14.BB返還原物請求權,是指所有權人以及其他物權人依法享有的要求無權占有其物或不法侵奪其物之人返還該物的請求權。返還原物請求權的構成要件:(1)返還原物請求權的主體為權利人。包括物權人以及依法享有返還原物請求權的其他人,如所有權人、破產管理人等。(2)負有返還所有物之義務者須為所有物之現實占有人。如果其已喪失占有,則不能針對其行使所有物返還請求權。(3)占有的不法性。只有在占有人的占有是不法之時,權利人才能針對占有人行使返還原物的請求權。返還原物請求權其行使的主體為原物的所有人,根據《物權法》,遺失物和盜竊的贓物賣給不知情的第三人,不適用善意取得制度,所有權人有無限追索權,不管是誰占有,都可以要求返還。丁系無權占有人,甲可對丁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乙曾經是無權占有人,但乙飼養的狗被盜走后,乙不再是無權占有人(非現時的無權占有人),甲對乙不享有返還原物請求權,故A項說法錯誤,B項說法正確。乙雖非狗的所有人,但乙系狗的占有人,乙對狗的占有被丙侵奪,因侵奪人丙不再是現時的占有人,故乙對丙不享有占有返還請求權。同時,丁屬于侵奪人丙的善意繼受人,乙對善意繼受人丁也不享有占有返還請求權。故C、D兩項說法錯誤
15.BB民事法律事實是一種客觀現象而不是主觀現象,何種現象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終止都是由法律規定的。因此,民事法律事實必須是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終止的客觀現象
16.DD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又稱為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指自然人部分獨立地,或者說在一定范圍內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已滿8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間歇性精神病人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故應選D項
17.BB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本題中,中州公司進行了房屋的建設,其因事實行為取得了房屋所有權
18.CC民事法律關系是由民法規范調整的社會關系,也就是由民法確認和保護的社會關系。民事法律關系不同于其他法律關系的特征在于:(1)民事法律關系是民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在法律上的表現。(2)民事法律關系是人與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3)民事法律關系具有平等性。(4)民事法律關系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A、D兩項是由行政法調整的,不選。B項不屬于法律調整的范圍,不選
19.AA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是指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B項應為專有部分的專有權;C項不可以分割;D項對建筑物享有的是共同管理的權利而非所有權
20.DD本題中,甲乙丙三人為普通合伙人,約定盈余均分,虧損全部由甲負擔,此約定只對合伙人內部有效,不影響甲乙丙三人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1.BB本題考查意定監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未成年不可以書面協商監護人
22.AA人格權依人的出生或法人的成立取得
23.DD根據代理人代理權的發生根據,代理可分為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根據代理人代理權限的范圍,代理可分為一般代理和特別代理;根據代理人的人數,代理可分為單獨代理和共同代理;根據代理權行使是否以被代理人的名義,代理可分為直接代理和間接代理
24.BB在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的特殊侵權責任時,免責事由是不同的,在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免責事由是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
25.CC根據擔保物是否轉移占有,擔保物權可以分為轉移占有的擔保物權與不轉移占有的擔保物權。轉移占有的擔保物權包括質權與留置權,不轉移占有的擔保物權包括抵押權。保證不屬于擔保物權。故應選C項
26.DD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作出之日視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視為其死亡的日期
27.BB濫用代理權,是指代理人行使代理權違背代理的宗旨而實施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為。主要有以下三種情形。(1)自己代理,是指代理人以本人的名義與自己從事法律行為。(2)雙方代理,是指同時代理本人和相對人為同一法律行為。(3)代理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民法總則》第164條第2款規定:代理人和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的,代理人和相對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乙的行為屬于自己代理,構成代理權的濫用,是效力特定行為
28.BB親屬權與配偶權和親權三位一體,共同構成完整的親屬法身份權
29.D根據《民法典》第311條的規定,善意取得動產所有權構成要件有五:(a)動產適合善意取得(占有委托物可以善意取得;相反,盜臟、遺失物等占有脫離物原則上不發生善意取得;貨幣或禁止流通物也不適用善意取得);(b)動產的占有人實施無權處分;(c)受讓人為善意;(d)受讓人以合理的價格受讓(贈與、繼承、企業合并不發生善意取得);(e)已經完成了動產的交付(以占有改定的方式交付的不發生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動產質權的構成要件參照動產所有權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但有一點不同,動產質權的善意取得少一個構成要件,不要求受讓人以合理的價格受讓(原因在于:質押合同和抵押合同都是單務、無償合同,談不上質權人或抵押權人以合理的價格受讓的問題)。
A選項中,只要符合前述要件,就可善意取得所有權,不存在障礙,故A選項不當選。
B選項中,只要符合前述要件,就可善意取得質權,不存在障礙,故B選項不當選。
C選項中,若符合善意取得的過程要件,也沒有問題,故C選項不當選。
D選項中,贈與不發生善意取得,故D選項當選。
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選項。
30.DD物權的客體是物。民法上的物,是指存在于人體之外,為人力所支配,且能滿足人類生活需要的有體物。物的特征:(1)物必須存在于人體之外。任何人、任何活著的人體都不是物。(2)物須為人力所能控制。物權的特征之一就在于對物的支配,即管領控制該物。(3)法律上的物能夠滿足人類社會生活的需要。即在社會一般觀念上被認為能夠滿足人類社會生活的需要。A、B、C三項不符合民法上物的特征,不屬于物權的客體
31.DD甲被乙打成重傷并不屬于告訴才處理的刑事案件,甲乙雙方就乙的刑事責任不得私了,甲乙關于甲不得告發乙的約定因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歸于無效;乙將甲打成重傷,乙的行為在構成犯罪行為的同時,也是一種侵權行為,乙應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甲乙關于雙方之間賠償問題的約定是民事主體對自己權利的處分,不存在乘人之危的問題,應認定為有效。因此,甲乙之間的協議部分有效(乙向甲賠償醫療費5萬元),部分無效(甲不得告發乙)
32.BB質權是指債權人因擔保其債權而占有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財產,于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時,得以其所占有的標的物的價值優先受償的權利。本題中李四將項鏈質押給張三,以擔保定作費用
33.AA善意取得所有權的構成要件:(1)標的物是動產或不動產。(2)轉讓人是無處分權人。(3)受讓人為善意。(4)以合理的價格轉讓。(5)完成了法定的物權變動的公示要求。(6)轉讓合同不存在無效的情形或未被撤銷。B項應為轉讓人是無處分權人。C項明知轉讓人無權處分而受讓財產,主觀上屬于惡意,不構成善意取得。D項應為轉讓合同不存在無效的情形或未被撤銷
34.CC根據擔保物權的發生原因來劃分,擔保物權可分為法定擔保物權與約定擔保物權,前者是指依據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產生的物權,后者是指依據當事人的意思而設立的擔保物權,如約定抵押權、約定質權等
35.DD飼養動物損害責任是指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在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時,根據致害動物的種類和性質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或者過錯推定原則,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特殊侵權責任。一般動物侵權的歸責原則是無過錯責任,不需要對過錯加以舉證
36.CC本題中,甲與銀行之間設立的抵押是不動產抵押,一般情況下,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抵押權自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設立。據此首先可以判斷出甲與銀行之間的抵押合同已經生效。但預告登記3個月內,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故本題抵押權登記不能設立抵押權
37.AA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是指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B項應為專有部分的專有權;C項不可以分割;D項對建筑物享有的是共同管理的權利而非所有權
38.CC租賃物的維修義務由承租人承擔,所產生孳息由承租人享有,租賃物所產生風險由承租人承擔
39.AA可撤銷合同,又稱為可撤銷、可變更的合同,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因意思表示不真實,法律允許撤銷權人通過行使撤銷權而使已經生效的合同歸于無效。可撤銷合同的種類:(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2)顯失公平的合同。(3)因欺詐、脅迫而訂立的合同。(4)乘人之危的合同。故A項當選。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事先約定的,旨在限制或免除其未來責任的條款。出現下述三種情形時,免責條款無效:(1)免責條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2)免責條款不得免除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責任。(3)免責條款不得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的財產損失的責任。B項屬于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C項屬于無效合同,D項屬于效力待定合同
40.AA民事法律事實,是指依法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或消滅的客觀現象。根據客觀事實是否與人的意志有關,可以將法律事實分為事件和行為兩大類。暴雨屬于與人的意志無關而導致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消亡的事件
41.CC機動車一方無過錯,損害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一方的過失引起的,機動車一方承擔不超過10%的責任
42.AA甲丙兩人惡意串通損害乙的利益,屬于無效合同。A項說法正確。撤銷權期間經過,乙不能行使撤銷權,B項說法錯誤
43.DD根據《侵權責任法》第37條,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時,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如果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則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44.DD意思表示屬于民事行為的核心要素,是指表意人將其希望發生某種法律效果的內心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現于外部的行為。本題中乙簽字的目的僅僅是對自己到來事實的表示,并非是實現私法效果的意思表示,因此甲乙之間沒有成立買賣合同
45.CC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因此,根據我國《物權法》,抵押人甲要想轉讓該房屋,必須經抵押權人乙的同意
46.CC土地承包人的權利:(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3)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4)承包期內,承包方可以自愿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但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且在承包期內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5)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6)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7)還享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因此土地承包人對承包土地不享有處分權和所有權,A、B、D三項說法錯誤,不當選
47.CC《物權法》第236條第1款規定:留置權人與債務人應當約定留置財產后的債務履行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留置權人應當給債務人2個月以上履行債務的期間,但鮮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動產除外。債務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議以留置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留置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48.AA用人單位責任,是指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由用人單位作為賠償責任主體,為其工作人員致害的行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特殊侵權責任。用人單位在承擔了賠償責任之后,對于有過錯的直接行為人,可以依法追償。本題應由甲公司承擔用人單位責任,對于有過錯的乙,甲公司可以追償
49.DD人身權的專屬性是指人身權與特定權利主體的人身不可分離,是一種專屬權,故不能轉讓,企業法人的名稱權可以依法轉讓。故應選D項
50.CC民事法律事實是指法律規定的能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或終止的客觀事實。根據客觀事實是否與人的意志有關,可以將法律事實分為事件和行為兩大類。故應選C項
51.CC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或移動后改變其價值的財產,如土地、房屋、探礦權、采礦權等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
52.DD丙通過轉移交付取得古董的所有權,甲乙簽訂合同后,合同成立并生效,甲未按約定交付標的物,應當對乙承擔違約責任
53.DD房屋屬于不動產,不動產物權的公示方法是登記。C項不得轉讓
54.CC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的歸責原則:機動車造成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人身損害的,適用過錯推定原則。機動車相互之間造成損害,以及其他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適用過錯責任原則。本題張某與小貨車之間的責任屬于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的交通事故責任,應適用過錯推定責任原則
55.DD特殊侵權行為,是指欠缺侵權責任的一般構成要件,并適用過錯推定原則或無過錯責任原則歸責的侵權行為。D項適用過錯推定原則歸責,屬于特殊侵權行為
56.AA現代民法的人格權,是指民事主體專屬享有,以人格利益為客體,為維護其獨立人格所必備的固有權利。法人享有有限的人格權,比如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人格權具有專屬性,不得轉讓、拋棄、繼承
57.AA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的租賃權可以對抗租賃物的新所有權人,承租人與出租人原來在租賃合同中所作的其他約定,租賃物的新所有權人也應一并遵循。當出租人出賣房屋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依法享有優先于其他人購買房屋的權利。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本題中抵押權的設立不影響已成立的租賃合同的效力,甲和乙出售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丙有優先購買權
58.BB在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的特殊侵權責任時,免責事由是不同的,在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免責事由是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
59.DD肖像權,是自然人以在自己的肖像上所體現的利益為內容的具體人格權。肖像權作為一種具體的人格權,是包含肖像所體現的精神利益和物質利益為內容的民事權利。包括肖像制作權(自己制作、禁止他人非法制作自己的肖像)、使用專有權(以任何方式自己使用、排除他人非法使用、使用權可以部分轉讓)、利益維護權(權利受到惡意毀損、玷污、丑化等侵害時,肖像權人有權請求權利人停止侵害、要求非法以營利目的使用的人賠償損失)。A項中導演侵犯了肖像制作專有權。B項中某男侵犯了肖像利益維護權。C項中侵犯了肖像使用專有權
60.BB民事法律事實是一種客觀現象而不是主觀現象,何種現象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終止都是由法律規定的。因此,民事法律事實必須是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終止的客觀現象
61.BB無效民事法律行為的類型:(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人,實施的民事行為均無效)(2)虛假的民事法律行為。虛假的民事法律行為,是指行為人與相對人共同實施了虛假的民事法律行為。(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4)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5)惡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為。惡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為,是指雙方當事人非法串通,進行某種民事法律行為,造成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損害。A、C、D三項屬于可撤銷民事行為
62.BB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表見代理有效)。劉某離職但持有蓋有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書,相對人有理由相信劉某有代理權,故應選B項
63.DD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終止,仍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故應選D項
64.DD特殊侵權行為,是指欠缺侵權責任的一般構成要件,并適用過錯推定原則或無過錯責任原則歸責的侵權行為。D項適用過錯推定原則歸責,屬于特殊侵權行為
65.C解析C項:自助行為是指權利人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在情況緊急而不能請求公力救濟的情況下所采取的對他人財產或人身施加的法律和社會公德所認可的強制行為。本題中甲拒付餐費,乙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而拒絕在甲交付餐費前交還甲的外衣是一種典型的自助行為,所以C項正確。A項:《合同法》第66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本題中只有甲負有交付餐費的義務,乙提供飲食的義務已經履行,乙只是為了促使甲履行義務才拒絕交還外衣,乙的行為不是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所以A項錯誤。B項:《合同法》第68條對不安抗辯權作出如下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三)喪失商業信譽;(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本題中乙的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不存在不安抗辯的問題。所以B項錯誤。D項:自助行為是現代社會于公力救濟之外承認的自力救濟的一種典型,可以阻卻行為的違法性,乙的行為不構成侵權,所以D項錯誤。綜上所述,本題答案為C。
66.CC管理人為管理事務而受有損害時,本人應當給予補償。此項損害的發生應當與管理事務的行為有因果關系,且應以實際損失為限
67.BB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1)不可抗力;(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3)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4)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A、C、D三項屬于能引起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故應選B項
68.DD在拍賣會上購買商品是價高者得,購買價格與商品的實際價值不相符是很平常的事,也是眾所周知的事。因此,不存在顯失公平或重大誤解的情況。17周歲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慈善拍賣會上以1000元的個人積蓄拍得價值100元的表演道具,是與其年齡、智力狀況相適應的,因此該行為有效
69.DD恢復名譽,是指侵權人因其侵害了他人名譽而將受害人的名譽恢復至未受侵害時的狀態
70.DD侵害肖像權責任適用過錯責任原則,須具備三個要件:(1)須有肖像使用行為。這種使用,并非僅僅包括商業上的利用,而是包括一切對肖像的公布、陳列、復制等使用行為。(2)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而使用。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主觀上具有過錯。(3)無阻卻違法事由而使用。雖然未經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但如果有阻卻違法事由,則該使用行為合法。所謂阻卻違法事由,即為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或為了公民自身的利益而必須制作或使用公民肖像的合理使用肖像的行為。劉某、張某、蘭星香皂廠未經陳興夫婦同意擅自使用陳興肖像,均構成對陳興肖像權的侵犯
71.DD未經張某同意披露其個人隱私,構成對其隱私權的侵犯
72.BB濫用代理權,是指代理人行使代理權違背代理的宗旨而實施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為。主要有以下三種情形。(1)自己代理,是指代理人以本人的名義與自己從事法律行為。(2)雙方代理,是指同時代理本人和相對人為同一法律行為。(3)代理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民法總則》第164條第2款規定:代理人和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的,代理人和相對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乙的行為屬于自己代理,構成代理權的濫用,是效力特定行為
73.DD不動產登記簿是由不動產登記機構制作并管理的官方記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簿冊,用于記載不動產的自然狀況、權利狀況及其他法定事項。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根據《物權法》第17條,當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與不動產登記不一致時,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74.DD自然人的民事權利一律平等,故應選D項
75.CC《民法總則》第154條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故應選C項
76.BB高空拋擲物墜落物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77.C民事法律關系主體是指參與民事法律關系、享有民事權利并承擔民事義務的“人”。這里的“人”應作寬泛的理解,包括公民(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組織。在—定情況下,國家也可以成為民事主體。考點:民事法律關系主體
78.BB本題考查意定監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未成年不可以書面協商監護人
79.AA民事法律事實,是指依法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或消滅的客觀現象。根據客觀事實是否與人的意志有關,可以將法律事實分為事件和行為兩大類。暴雨屬于與人的意志無關而導致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消亡的事件
80.AA按份共有,是指數人按照各自的份額,對共有財產分享權利。共同共有,是指數人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而形成某一共同關系,基于該共同關系共同享有所有權。共同共有基于夫妻關系、家庭共同生活關系、合伙關系、繼承關系等產生。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B、D兩項屬于共同共有的特征,C項共有物一般不能進行分割
81.DD單一之債是指債的雙方主體即債權人、債務人都僅為一人的債。多數人之債,根據各方各自的權利或享有的義務以及相互間的關系,分為按份之債與連帶之債
82.AA本題考查民事法律關系的認定問題。民事法律關系是由民法規范調整的社會關系,也就是由民法確認和保護的社會關系。A項屬于自然人之間的借貸關系,是民事法律關系中的財產關系;B項中的戀愛關系屬于法律調整范圍外的生活關系,也即法外空間;C項應該由訴訟法調整;D項屬于刑事法律關系
83.BB人格權不可以繼承,不可轉讓
84.CC根據《民法總則》第2條,法人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
85.BB根據債的主體上的區分,債可分為單一之債和多數人之債。單一之債是債權主體和債務主體僅為一人之債。該演唱組合是作為一個主體去履行合同的,故本題中成立的債的關系屬于單一之債
86.AA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在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以已經發生的損害結果為價值判斷標準,與該損害結果有因果關系的行為人,不問其有無過錯,都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根據《侵權責任法》第86條: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故應選A項
87.CC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使他人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了利益。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1)一方獲得利益。(2)他方受到損失。(3)獲得利益和受到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4)獲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A項乙獲利有合理根據。B、D兩項屬于非法受利,故A、B、D三項均不構成不當得利
88.BB從物是指非主物的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而同屬于一人之物。從物所輔助的物,即主物。法律上確立了主物隨原物的原則,即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對主物的處分及于從物
89.DD物件損害責任,即是為自己管領下的物件造成他人損害,應當由物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的特殊侵權責任。因共同共有物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系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的除外。具體到本題中,甲乙共同共有房屋,丙無法知道他們之間是否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故甲乙作為共有人應對外承擔連帶責任。故應選D項
90.CC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進行中,因發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從而暫時停止計算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中止的事由應當發生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事由:(1)不可抗力。(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3)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4)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訴訟時效期間中止的效果:(1)訴訟時效期間停止計算。一旦出現訴訟時效中止的事由,訴訟時效期間立即停止計算,中止事由消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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