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NY 467-2001 畜禽屠宰衛生檢疫規范》是針對畜禽屠宰過程中衛生與檢疫操作的標準,旨在確保肉類產品的安全性和質量。該標準涵蓋了從畜禽進入屠宰場到最終產品出廠的全過程管理要求。

首先,在畜禽入場前,必須對其健康狀況進行檢查,確認無傳染病、寄生蟲病等疾病,并且畜禽來源清晰可追溯。對于運輸工具也有清潔消毒的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其次,屠宰場地應具備良好的環境衛生條件,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布局設計以避免流程中的交叉污染、充足的照明設施以及有效的通風系統等。同時,對設備和器具的清洗消毒也提出了具體規定,保證其在使用前后均處于干凈狀態。

再者,屠宰操作過程需要遵循嚴格的衛生規程,比如工作人員需穿戴適當的防護裝備、手部清潔及更衣制度等;動物宰殺時要采用人道方式減少痛苦;內臟處理、肉品分割等環節都應當注意防止污染發生。

此外,《NY 467-2001》還強調了對屠宰后畜禽胴體及其副產品的檢驗檢疫工作,包括感官檢查、實驗室檢測等內容,確保沒有病變組織殘留于市場流通的產品中。任何不符合標準的肉類將被禁止銷售或采取其他適當措施處理。


如需獲取更多詳盡信息,請直接參考下方經官方授權發布的權威標準文檔。

....

查看全部

  • 廢止
  • 已被廢除、停止使用,并不再更新
  • 2001-09-03 頒布
  • 2001-10-01 實施
?正版授權
NY 467-2001畜禽屠宰衛生檢疫規范_第1頁
NY 467-2001畜禽屠宰衛生檢疫規范_第2頁
NY 467-2001畜禽屠宰衛生檢疫規范_第3頁
免費預覽已結束,剩余9頁可下載查看

下載本文檔

NY 467-2001畜禽屠宰衛生檢疫規范-免費下載試讀頁

文檔簡介

NY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NY467—2001畜禽屠宰衛生檢疫規范2001-09-03發布2001-10-01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發布

NY467-2001前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提出。本標準起草單位:農業部動物檢疫所、甘肅農業大學,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鄭志剛、劉占杰、黃保續、楊承諭、仰惠芬、封啟民.

NY467-2001畜禽屠宰衛生檢疫規范本標準規定了畜禽居宰檢疫的宰前檢疫、宰后檢驗及檢疫檢驗后處理的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所有從事畜禽居字加工的單位和個人。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木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勒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杯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香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木。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木標準。(B16548-1996箭禽病害肉戶及其產品尤害化處理規程(:1316549窗禽廣地檢疫規范64/433/EEC關于影響歐共體內部鮮肉貿易的動物衛生間題71/118/EEC關于鮮禽肉生產和市場銷售的動物衛生問題91/495/EEC歐盟關于免肉和野味肉生產的衛生間題和衛生檢驗規定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3.1明體Carcase放血后去頭、尾、蹄、內臟的帶皮或不帶皮的箭禽肉體3.2急宰cmcrgencyslaughter對忠有某些疫病、臀通病和其他病損的以及長途運輸中所出現的畜禽.為了防止傳染或免于白然死亡而強制進行緊急字殺3.3同步檢驗synchronousinspection在軌道運行中.對同畜禽的洞體、內臟、頭、蹄·甚至皮張等實行的同時、等速、對照的集中檢驗、2.4無害化處理bio-safetydisposal用物理化學方法,使帶菌、帶毒、帶蟲的患病畜禽肉產品及其副產品和戶體失去傳染性和毒性而達到無害的處理。3.5同群畜禽flock,herd以自然小群為單位,即有直接傳播疫病可能的同一小環境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提供的標準文本僅供個人學習、研究之用,未經授權,嚴禁復制、發行、匯編、翻譯或網絡傳播等,侵權必究。
  • 2. 本站所提供的標準均為PDF格式電子版文本(可閱讀打印),因數字商品的特殊性,一經售出,不提供退換貨服務。
  • 3. 標準文檔要求電子版與印刷版保持一致,所以下載的文檔中可能包含空白頁,非文檔質量問題。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