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T 5204-2008 核電廠安全系統定期試驗與監測》相較于1994年的版本,在內容和結構上進行了多方面的更新與調整。新標準更加注重細節的明確性和操作性,旨在提高核電廠安全系統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具體變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一、增加了術語定義部分,明確了“安全系統”、“定期試驗”等關鍵概念的具體含義,為后續條款的理解奠定了基礎。

二、細化了定期試驗的要求。對于不同類型的安全系統,如反應堆保護系統、專設安全設施等,規定了更為詳細的測試項目、頻率以及方法。此外,還特別強調了在特定條件下(如停堆檢修期間)進行額外檢查或試驗的重要性。

三、強化了對監測活動的規定。不僅要求持續監控重要參數以確保其處于正常范圍內,而且提出建立有效的報警機制,并及時處理異常情況。同時,也指出了如何利用先進的技術手段提升監測水平。

四、新增了關于文件記錄管理的內容。要求詳細記錄每次試驗的過程及結果,形成完整的檔案資料,以便于日后審查和追溯。這有助于加強質量控制,保證所有活動都有據可查。

五、強調了人員培訓與資格認證的重要性。為了確保試驗和監測工作的準確無誤,必須對相關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并通過考核獲得相應資質后方可上崗操作。

六、引入了風險管理理念。鼓勵采用風險評估的方法來識別潛在的安全隱患,并據此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從而進一步降低事故發生概率。

這些變動反映了我國在核能領域安全管理理念和技術水平上的進步與發展,也為保障核電廠長期穩定運行提供了更加科學合理的指導原則。


如需獲取更多詳盡信息,請直接參考下方經官方授權發布的權威標準文檔。

....

查看全部

  • 被代替
  • 已被新標準代替,建議下載現行標準GB/T 5204-2021
  • 2008-07-18 頒布
  • 2009-04-01 實施
?正版授權
GB/T 5204-2008核電廠安全系統定期試驗與監測_第1頁
GB/T 5204-2008核電廠安全系統定期試驗與監測_第2頁
GB/T 5204-2008核電廠安全系統定期試驗與監測_第3頁
免費預覽已結束,剩余9頁可下載查看

下載本文檔

GB/T 5204-2008核電廠安全系統定期試驗與監測-免費下載試讀頁

文檔簡介

犐犆犛27.120.20

犉65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犌犅/犜5204—2008

代替GB/T5204—1994

核電廠安全系統定期試驗與監測

犘犲狉犻狅犱犻犮狋犲狊狋狊犪狀犱犿狅狀犻狋狅狉犻狀犵狅犳狋犺犲狊犪犳犲狋狔狊狔狊狋犲犿狅犳狀狌犮犾犲犪狉狆狅狑犲狉狆犾犪狀狋

20080718發布200904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犌犅/犜5204—2008

前言

本標準對應于IEEEStd338—2006《核電廠安全系統定期試驗與監測》(英文版),與于IEEEStd

338—2006一致性程度為非等效。風險管理技術的具體應用可參考IEEEStd338—2006的附錄A~附

錄D。

本標準代替GB/T5204—1994《核電廠安全系統定期試驗與監測》。

本標準與GB/T5204—1994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增加了“初始的試驗間隔或以后的試驗間隔時間的改變應利用確定論的或基于風險的方法(或

兩者的結合)來決定”(6.5.1)。“試驗間隔時間還應考慮與可用性目標有關的設計基準試驗間

隔”(6.5.2)。

———增加了設備和系統的風險增加量[6.5.3.1b)];

———增加了利用基于風險管理技術的方法決定初始的試驗間隔時間應考慮的因素(6.5.4);

———增加了“并證明這樣的變更不會對公眾的健康與安全或堆芯損壞造成有害的影響”(6.5.6)。

本標準是對GB/T13284.1《核電廠安全系統第1部分:準則》和GB/T12788《核電廠安全級電

力系統準則》有關定期試驗的說明和補充。

本標準由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核儀器儀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核動力研究設計院。

本標準修改版主要起草人:周繼翔、王華金、周祖砲。

本標準于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5204—1985、GB/T5204—1994。

犌犅/犜5204—2008

核電廠安全系統定期試驗與監測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核電廠安全系統實施定期試驗與監測的設計準則與試驗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核電廠安全系統的定期試驗與監測的設計。

本標準不適用于核電廠安全系統的維修。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

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3629核電廠安全系統中數字計算機的適用準則

HAD003/09核電廠調試和運行期間的質量保證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安全系統狊犪犳犲狋狔狊狔狊狋犲犿

與安全有重要關系的系統,用于在任何工況下保證反應堆安全停堆、從堆芯排出熱量或限制預計運

行事件和事故工況的后果。安全系統執行安全功能,其電氣部分屬于安全級(1E級)。

3.2

安全功能狊犪犳犲狋狔犳狌狀犮狋犻狅狀

為了把核電廠參數保持在按設計基準事故確定的可接受的限值內,所必需的一種過程或狀態(例如

應急負反應性引入、事故后熱量排出、應急堆芯冷卻、事故后放射性物質清除和安全殼隔離)。

注:完成某一安全功能是反應堆停堆系統和輔助支持設施完成所有必需的保護動作,或者是專設安全設施和輔助

支持設施完成所有必需的保護動作,或者由兩者共同實現。

3.3

安全組狊犪犳犲狋狔犵狉狅狌狆

某一假設始發事件發生時,能完成其要求的安全功能的一組最少量的部件、組合和設備組合。一個

安全組包括一個或多個序列。

3.4

定期試驗狆犲狉犻狅犱犻犮狋犲狊狋

為探測故障和檢查可運行性,按計劃的間隔時間所進行的試驗。

3.5

交迭試驗狅狏犲狉犾犪狆狋犲狊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提供的標準文本僅供個人學習、研究之用,未經授權,嚴禁復制、發行、匯編、翻譯或網絡傳播等,侵權必究。
  • 2. 本站所提供的標準均為PDF格式電子版文本(可閱讀打印),因數字商品的特殊性,一經售出,不提供退換貨服務。
  • 3. 標準文檔要求電子版與印刷版保持一致,所以下載的文檔中可能包含空白頁,非文檔質量問題。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