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課件第七章1106_第1頁
民事訴訟法課件第七章1106_第2頁
民事訴訟法課件第七章1106_第3頁
民事訴訟法課件第七章1106_第4頁
民事訴訟法課件第七章1106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28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第七章訴訟保障制度和程序第一節保全程序第二節先予執行第三節期間與送達第四節妨礙民事訴訟強制措施第五節訴訟費用與司法救助參考教材十二章十三章第一節保全程序財產保全訴訟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執行前財產保全仲裁財產保全訴前禁令行為保全訴訟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條件給付之訴保全的必要性當事人申請或法院職權實施受理后保證將來生效判決能執行對財產采取的強制性措施起訴前利害關系人申請對財產采取的強制性措施訴前情況緊急由利害關系人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必須提供擔保15天內起訴P202-205財產保全程序申請提供擔保裁定一般48小時后緊急48小時內保全駁回申請復議解除裁定效力維持到案件審結(執行)時止思考:案例57仲裁財產保全涉外仲裁國內仲裁中級法院管轄執行訴訟管轄的規定習題234習題212擔保未按時起訴和仲裁撤回申請p205習題234、05卷三47.中國甲公司與某國乙公司發生買賣合同糾紛,在中國仲裁過程中,乙公司申請財產保全,即要求扣押甲公司在某港口的一批機器設備。仲裁委員會對此申請應如何處理?

A.不予受理,告知當事人直接向有關法院提出申請

B.審查后直接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由有關法院執行

C.將乙公司的申請提交甲公司所在地的中級法院裁定

D.將乙公司的申請提交機器設備所在地的基層法院裁定

C571996年5月,甲市A公司與乙市B公司在甲市訂立了一份購銷合同。合同規定:"A公司于1996年7月底前供給水果批發公司蘋果2千件,每件30斤,每斤單價為1元錢,共計貨款6萬元。同年7月,A公司將蘋果運至B公司所在的乙市火車站,并將蘋果卸在該火車站貨場里,被告以蘋果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為由,拒絕提貨和支付貨款。因天氣炎熱,在貨場里的蘋果開始腐爛A公司在來不及起訴的情況下,申請法院對蘋果采取措施。法院在接到申請后,在5日后,裁定變賣這批蘋果。問:(1)A公司是否有權申請法院處理蘋果?(2)法院在接受申請時,應要求A公司履行什么義務?(3)法院在5日后作出裁定,是否正確?為什么?(4)如果A公司要起訴,可以向哪個法院提起訴訟?(5)A公司必須在什么期間內提起訴訟,否則法院解除財產保全?(1)A公司有權申請法院處理蘋果。(2)A公司應當為此提供擔保。(3)法院5日后作出裁定是錯誤的。應在接受申請后48小時內作出裁定。(4)應向乙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5)A公司應在15日內起訴。答案要點習題212、某法院對齊某訴黃某借款一案作出判決,黃某提起上訴。在一審法院將訴訟材料報送二審法院前,齊某發現黃某轉移財產。下列關于本案財產保全的哪種說法是正確的?A.齊某向二審法院提出申請,由二審法院裁定財產保全B.齊某向二審法院提出申請,二審法院可以指令一審法院裁定財產保全C.齊某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一審法院將申請報送二審法院裁定財產保全D.齊某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由一審法院裁定財產保全D參考民訴意見103條訴前禁令行為保全訴前責令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訴前責令停止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訴前責令停止侵犯著作權行為發布海事強制令其他侵權行為

起訴前,法院應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的請求,采取措施制止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的侵權行為,以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的一種臨時性救濟行為。第二節先予執行概念適用范圍訴訟中、根據一方當事人申請,裁定另一方當事人給付申請人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財物,實施或停止某一種行為的制度。四費一金一酬其他緊急情況條件P213程序申請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裁定駁回先于執行可申請復議一次裁定正確通知駁回裁定不當作出新裁定變更或撤消原裁定P247案例3并經開庭審理后作出習題習題17、某省電視劇制作中心攝制的作品《星空》正式播出前,鄰省的某音像公司制作了盜版光盤。制作中心發現后即向音像公司所在地的某區法院起訴,并在法院立案后,請求法院裁定音像公司停止生產光盤。音像公司在接到應訴通知書及停止生產光盤的裁定后,認為自己根本不是盜版,故繼續生產光盤。請回答以下問題。1)對于本案,何種確定管轄的方式是正確的?A.以被告所在地確定管轄法院B.以該光盤銷售地確定管轄法院C.以光盤生產地確定管轄法院D.以原告所在地確定管轄ABC2)法院裁定音像公司停止生產光盤是什么措施?A.訴前財產保全B.訴訟財產保全C.證據保全D.先予執行3)被告在法院作出停止生產光盤的裁定后仍繼續生產,法院可如何處理?A.盡快判決被告敗訴并開始執行B.采取強制執行措施C.對主要負責人或直接責任人員實施拘留D.對音像公司處以罰款DBCD第三節期間與送達一期間法定期間約定期間指定期間可變期間不變期間期間的計算要求期間的剔除P219P219P218

1999年8月16日,譚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吳方賠償醫藥費。由于起訴狀不符合法定格式和要求,審判人員告知原告在3日內補正。人民法院于8月18日受理案件后,8月20日向被告吳方發送了起訴狀副本,并告知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后10日內提出答辯狀。后經過被告申請,人民法院決定同意將答辯期限延長5日。經過審理前準備,人民法院決定在9月4日審理此案,遂于9月2日將開庭通知書送達原、被告及有關訴訟參加人。經過開庭審理,人民法院判決吳方賠償一、醫藥費。審判員于9月10日通知雙方當事人到庭進行了宣判,9月16日將判決書送達原、被告,并告知原、被告如不服一審判決,可自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提起上訴。被告人吳方不服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于9月27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二審人民法院經審查后受理了被告人的上訴回答以下問題:(1)分別指出本案的期間和期日有哪些?(2)本案中的法定期間和指定有哪些?(3)本案中法院適用期間的規定方面有哪些錯誤.要點期間:3日內補正起訴書;5天內送達起訴書副本;15天答辯期;10天內送達判決書;15天上訴期;開庭前3日送出庭通知書;6個月審限.期日:9月4日開庭日;9月10日宣判日.(3)10天答辯期;開庭前2天通知;答辯期延長;擇日宣判的6天后送達判決書是錯誤的.二、送達送達方式直接送達受送達人本人簽收公民交由受送達人同住的成年家屬簽收交由受送達人指定的代收人簽收

是交由其訴訟代理人簽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負責收件的人簽收法人或其他組織:留置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轉交送達公告送達受送達人拒收時適用調解書不適用受送達人在異地對軍人被監禁被勞教的人適用對下落不明的人適用附加案例220-225

原告李某以被告張某借其現金20000元未還,訴至汝南縣人民法院,該庭于當日受理。按原告訴狀提供的被告住址送達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時,被告所在村委證明:被告張某一家于2003年3月外遷,下落不明。法院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之規定,向被告張某公告送達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2004年6月3日,法院查找到被告張某下落——張涉嫌刑事案件被關押在汝南縣看守所。經雙方當事人同意,法院將該案轉入簡易程序進行審理。6月23日,法院在汝南縣看守所主持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達成了調解協議。調解協議其中載明:①當事人一致同意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在調解協議上簽名或捺指印后生效;②調解協議法院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予以確認。6月25日,法院到汝南縣看守所給被告送達(2004)汝民初字第639號民事調解書時,張某已被釋放;到其調解時提供的住所地查找,也無下落。該調解書應如處理?《民事訴訟法》規定了當事人對民事調解協議的反悔權,才規定民事調解書的送達方式為“當事人簽收”的嚴格的直接送達當事人通過處分(放棄)對調解協議反悔的訴訟權利,表現為在調解協議中約定“雙方當事人同意該調解協議經雙方簽名或捺印即生效的,該調解協議自雙方簽名或者捺印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賦予調解協議“在雙方當事人同意調解協議經雙方簽字(捺印)后即發生法律效力”的效力,使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得以司法確認,訴訟活動的任務已完成,訴訟即應終結。本案無須轉為普通程序審理判決。“將民事調解書發送給當事人”,發送的方式不要求使用送達回證,也無限制發送的方式,如直接交付、托人轉交、郵寄、公告等均可。。在查證被告下落不明的情況下,發送的方式應當適用公告。

參考P304案7某市黃橋區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區法院審理后,于2000年4月20日判決離婚.4月21日,區法院派人向陳玲送達離婚判決書時,陳玲不在家,送達人員即將判決書委托陳玲所在單位轉交,陳玲4月22日收到區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后,即準備提起上訴,但第二天地便被單位派到國外參加一個重要的商貿洽談,會議結束后又因遇臺風,航班延期。直到5月8日陳玲才返回。此時,陳玲仍想提起上訴,但擔心過了上訴期.問:1)黃橋區法院對判決書的送達是否合法?

2)陳玲可否申請順延上訴期限?7答(1)黃橋區法院的對判決書的送達不合法。

送達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將訴訟文書送交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行為。因此,人民法院對訴訟文書的送達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直接送達有4種情況。

黃橋區人民法院的送達人員在向被告陳玲送達離婚判決書時,陳玲不在家,就將判決書委托陳玲所在單位轉交,這種做法不符合直接送達的規定,因而是錯誤的。另外,這種做法也不能理解為轉交送達,因為轉交送達只適用于受送達人是軍人、被監禁的人和被勞動教養的人三種情況。7答-22)陳玲可以申請順延上訴期限。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在訴訟中進行訴訟行為都必須遵守時間規定。只有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的訴訟行為才能產生預期的法律后果。陳玲4月22日收到判決書,如果5月8日上訴,仍然沒超過上訴期限。即使過期但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后的10日內,可以申請順延期,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陳玲不能按時上訴,是因遇臺風航班延期,屬于不可抗拒的事由。因此,陳玲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順延上訴期限,將耽誤的上訴期補足。當然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另外由于法院的送達不符合法律規定,對陳玲判決書的送達不能產生預期的送達效力,應重新送達。因此陳玲的上訴期也應重新起算。第四節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一、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構成和種類構成已經實施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在訴訟過程實施的行為主觀故意種類當事人、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實施的各類妨害訴訟的行為P226-227二強制措施的種類及適用種類1、拘傳對必須到庭的被告適用

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法定代理人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習題3應由本案合議庭或者獨任審判員提出意見,報經院長批準2、訓誡3、責令退出法庭4限制出境228-2305、罰款個人:1萬元以下

單位:1萬-30萬

金額海事:1000元-3萬海事:

3萬-10萬程序院長批準罰款決定書可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合議庭獨任審判員提出6、拘留拘留決定書公安機關看管15天第五節訴訟費用與司法救助一訴訟費用種類和標準案件受理費第一審案件受理費

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再審案件

新證據再審未上訴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再審財產案件受理費非財產案件受理費232撤銷仲裁裁決或認定仲裁協議申請費申請費申請執行費財產保全申請費支付令申請費公示催告申請費海事案件申請費P233不交納受理費

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案例減半交納調解或撤訴簡易程序反訴第三人起訴的并案的二、費用的預交和負擔預交原告上訴人第三人反訴被告申請人負擔一審敗訴人負擔撤訴負擔協商負擔自行負擔申請人負擔二審維持原判上訴人負擔(或分擔)改判:一審二審的費用負擔相應變更發回重審的費用退還

P235-236原告桑某因食品公司口頭通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后提出異議,并于2004年11月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對照法律規定,認為并沒有嚴重違反用人單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因而不屬于用人單位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故對仲裁委于2005年1月作出的裁決不服,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食品公司支付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1800元。

問該案應如何確定案件受理費?佛山市三水區千葉花園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千葉花園公司)的員工葉耀松、程越華、陳靜荷、李朗輝、盧燦光、陳毅新(均為該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從2002年4月至2003年5月期間,在佛山市三水區大佛口飲食服務娛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佛口公司)進行簽單消費,累計簽單欠款共55216.20元。千葉花園公司確認并同意償付葉耀松、程越華、陳靜荷、李朗輝4人的簽單消費欠款共計25520.30元,但千葉花園公司以盧燦光、陳毅新兩人并無授權簽單消費為由拒絕支付剩余欠款。大佛口公司在2005年4月4日向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千葉花園公司繼續償付盧燦光、陳毅新兩人的簽單欠款共計29695.90元。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