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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1第六章關于反傾銷的法律制度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24號近日,商務部對自美國進口的取向性硅電鋼反傾銷反補貼調查作出最終裁定,決定自4月11日起對原產于美國的該產品正式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這是中國首次對進口產品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2
商務部在公告中表示,美國兩家應訴公司的傾銷幅度分別為7.8%和19.9%,未應訴公司的傾銷幅度為64.8%;兩家應訴公司的從價補貼率為11.7%和12.0%,未應訴公司的從價補貼率為44.6%。
同時商務部還裁定,自俄羅斯進口的取向性硅電鋼亦存在傾銷情況,兩家應訴俄羅斯公司的傾銷幅度為6.3%,未應訴公司的傾銷幅度為25%。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3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4本章主要內容第一節傾銷與反傾銷概述1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構成要件2第三節實施反傾銷的基本程序3一些反傾銷案例4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5第一節傾銷與反傾銷概述一、傾銷的含義傾銷是指一國出口商以低于正常價值的價格,將產品出口到另一個市場的行為。GATT1947第6條規定,一國產品以低于正常價格進入另一國市場,如果因此對一締約方領土內已經建立的某項工業造成實質性損害或實質損害威脅,或對某一國內工業新建產業產生實質阻礙即構成傾銷。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6“傾銷”(dumping)一詞,實際上是經濟學中的概念。是指出口商在海外市場的波動導致了該市場上其他競爭者的銷售困難,并以掠奪性的價格消滅進口國的競爭對手,進而圖謀壟斷進口國市場。作為法律上的名詞,《布萊克法律辭典》(black‘slawdictionary)是這樣定義傾銷的:傾銷是以低于國內市場的價格在海外市場大量銷售商品的行為。第一節傾銷與反傾銷概述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7反傾銷與反對反傾銷之爭:傾銷一般被認為是一種不公平貿易行為:1、價格歧視;2、掠奪行為反對反傾銷的理由很多,最主要的有兩個:1、保護主義工具;2、忽視消費者利益。第一節傾銷與反傾銷概述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8二、WTO反傾銷法的主要規定1、GATT1947第6條2、WTO《反傾銷協定》(《關于實施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6條的協定》)WTO《反傾銷協定》共計由3個部分、18個條文及2個附件組成。第1部分包括了反傾銷的實體性和程序性規定,總共15條。主要規定了總則、傾銷的確定、損害的確定、國內產業定義、反傾銷調查及反傾銷措施實施程序等等,并對代表第三國的反傾銷訴訟和發展中國家成員方的特殊.安排作了規定;第2部分規定了協議的監督機制和爭端解決程序;第3部分主要強調了成員方對本協議不得有保留,并應保證其國內法與協議相一致;附件一是關于現場調查程序的規定;附件二是關于獲得最佳資料的程序規定。第一節傾銷與反傾銷概述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91傾銷的確定(正常價值、出口價格以及它們之間的比較)2國內產業損害的確定(實質損害、實質性損害威脅、實質阻礙國內產業的建立)3因果關系(傾銷行為與損害結果間存在因果關系)第一節傾銷與反傾銷概述三、反傾銷采取的條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10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
WTO《反傾銷協定》第1條重申了其與GATT反傾銷規定之間的關系,即《反傾銷協定》僅適用于GATT第6條所規定的情況,并應根據《反傾銷協定》的規定發起和進行調查。
GATT第6條:實施反傾銷,進口成員方必須證明三個基本要件:傾銷、國內產業損害、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一、傾銷的確定根據《反傾銷協定》第2條第1款的規定,如果一成員方出口到另一成員方的產品的價格低于正常價值(normalprice),則該出口行為即被視為傾銷。可見,判斷是否存在傾銷,必須首先明確正常價值、出口價格的確定方式以及它們之間的比較規則。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11(一)正常價值正常價值與出口價格的差額為傾銷幅度。1、正常價值確定方法(《反傾銷協定》第2條第2至3款):
(1)正常貿易過程中出口國國內供消費的同類產品的可比價格,也即國內市場銷售價格是指該產品在正常貿易過程中,用于國內消費的相同產品的可比價格
在采用出口國國內市場價格法時,應滿足三個條件:首先,出口國國內存在相同產品的銷售;其次,此種銷售是可被采信的,即銷售是在正常貿易過程中進行的;再次,相同產品的銷售是有代表性的,即達到一定的數量標準。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12a.對“正常貿易過程”的理解。正常貿易過程通常是指,在自由的不受限制的,市場機制完全發揮作用的正直守法的商人間所進行的貿易。在實踐中,低于成本銷售、關聯方間的銷售、政府定價的銷售都可能被認作不是在正常貿易過程中的銷售。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13b.對“相同產品”的理解。“相同產品”是在以國內市場價格確定正常價值過程中的一個重要概念,主要用于確定國內銷售的哪些產品可以作為確定正常價值時反傾銷調查產品范圍。根據《反傾銷協議》2.6的規定,“本協議所稱‘相同產品一詞應解釋為與被調查產品同樣的產品,即在所有方面都與該產品相似,或者在不存在這樣一產品時,那種雖然不是在所有方面都相似,但與被調查產品有著非常類似的特性(characteristics)的產品。”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14c.對“有代表性銷售”的理解由于在反傾銷案件中,傾銷幅度的大小,直接關系到反傾銷稅的稅額,所以正常價值確定的越低,對出口商就越有利。為避免在調查中人為影響對正常價值的確定,使出口商規避傾銷指控,《反傾銷協議》借鑒了歐盟、美國的反傾銷立法,在2.2腳注2規定“用于出口國國內消費的相同產品的銷售,如果占向進口國成員方出口數量的5%或以上,通常應被認定為是確定正常價值的足夠數量。如果有證據表明較低比例的國內銷售仍具有足夠數量提供適當比較,則該較低比例應當被接受。”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15(2)如果不存在該價格(國內銷售價格),使用出口到第三國(地區)的可比價格(第三國出口價格法)根據《反傾銷協議》2.2的規定,當出口國國內正常貿易過程中不存在相同產品的銷售,或者由于市場特殊情形或出口國國內市場的銷量太少以致無法進行適當比較時,如果向第三國出口相同產品的可比價格具有代表性,則傾銷幅度應根據與向該第三國出口相同產品的可比價格的比較確定。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16(3)結構價格當上述兩種方法均不能采用時,可采用“結構價格”來確定正常價值。根據《反傾銷協議》2.2的規定,“結構價值”是指“原產地國的生產成本,加上合理管理費、銷售費、一般費用和利潤”。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172、非市場經濟國家根據反傾銷理論,傾銷是對經濟規律中價格由市場和供求決定的違背,因而主要存在于市場經濟體制中。非市場經濟國家,由于政府在企業的生產銷售中占有絕對的支配地位,破壞了市場機制的作用,因而在計算其正常價值時理應采取區別于市場經濟國家的辦法,以期適當調整,防止規避行為。實踐中的做法是選擇一市場經濟替代國,來確定被調查產品的正常價值。此做法以美國最為典型。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18《中國入世議定書》的承諾:“第15條確定補貼和傾銷時的價格可比性
GATT1994第6條、《關于實施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6條的協定》(“《反傾銷協定》”)以及《SCM協定》應適用于涉及原產于中國的進口產品進入一WTO成員的程序,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a)在根據GATT1994第6條和《反傾銷協定》確定價格可比性時,該WTO進口成員應依據下列規則,使用接受調查產業的中國價格或成本,或者使用不依據與中國國內價格或成本進行嚴格比較的方法: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19(i)如受調查的生產者能夠明確證明,生產該同類產品的產業在制造、生產和銷售該產品方面具備市場經濟條件,則該WTO進口成員在確定價格可比性時,應使用受調查產業的中國價格或成本;(ii)如受調查的生產者不能明確證明生產該同類產品的產業在制造、生產和銷售該產品方面具備市場經濟條件,則該WTO進口成員可使用不依據與中國國內價格或成本進行嚴格比較的方法。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20(b)在根據《SCM協定》第二、三及五部分規定進行的程序中,在處理第14條(a)項、(b)項、(c)項和(d)項所述補貼時,應適用《SCM協定》的有關規定;但是,如此種適用遇有特殊困難,則該WTO進口成員可使用考慮到中國國內現有情況和條件并非總能用作適當基準這一可能性的確定和衡量補貼利益的方法。在適用此類方法時,只要可行,該WTO進口成員在考慮使用中國以外的情況和條件之前,應對此類現有情況和條件進行調整。(c)該WTO進口成員應向反傾銷措施委員會通知依照(a)項使用的方法,并應向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委員會通知依照(b)項使用的方法。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21(d)一旦中國根據該WTO進口成員的國內法證實其是一個市場經濟體,則(a)項的規定即應終止,但截至加入之日,該WTO進口成員的國內法中須包含有關市場經濟的標準。無論如何,(a)項(ii)目的規定應在加入之日后15年終止。此外,如中國根據該WTO進口成員的國內法證實一特定產業或部門具備市場經濟條件,則(a)項中的非市場經濟條款不得再對該產業或部門適用。”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22案例:在1991年中國鍍鉻螺母傾銷案的終裁中,美國商務部認定中國的化工和鋼鐵產業為MOI,使傾銷幅度從申請方主張的154%和初裁的66.49%降至4.24%;但在1992年4月24日復審時,商務部最后裁定,由于中國物資部對北京鋼鐵廠下達指令性生產價格,45%的鋼產量為政府所需;被告江蘇生產商和出口商的鋼材原料大部來自北京鋼鐵廠,且無充分證據證明其購價格不受政府影響,所以不能確定鋼價由市場決定,中國的化工和鋼鐵產業不能作為MOI。最終采用巴基斯坦為替代國,確認傾銷幅度為42.2%。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23(二)出口價格出口價格,是指出口商在國際進出口貿易中成交的價格。《反傾銷協定》對出口價格缺乏明確的規定,僅可從其2.2的措辭中推定為“正常貿易過程中,一項產品從一國出口到另一國的價格”。關于出口價格的確定,協定2.3規定,如果不存在2.2中的出口價格,或者由于出口商與進口商或第三方間存在補償協議,使得此出口價格不可靠,則出口價格可依進口產品轉售給進口國國內獨立買主的轉售價格確定;當不存在此等轉售,或轉售與進口條件不同時,則在當局決定的合理基礎上確定。國際多邊協定模糊性、原則性措辭的癥結在此展露無遺。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24不存在出口價格的情況包括易貨貿易、補償貿易及國內沒有同類產品的銷售等情況;出口價格不可靠則是指出口商與進口商或第三者之間存在聯合或補充性安排,影響到價格的可靠性,此時可從進口產品的轉售進行價格判斷,只要轉售是發生在無關聯關系的情形下。未轉售給獨立的購買人或進口產品的狀態凡是變化,均由于主觀因素或客觀因素影響了對原價格的判斷,所以不能直接使用出口價格,此時可以使用合理推定的價格計算出口價格。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25(三)價格比較(1)出口價格與正常價值的調整。A.相同的貿易水平,通常的方法是將兩種價格減去有關的稅費、利潤等,倒推至出廠前的價格水平進行比較;B.盡可能針對在相同時間進行的銷售,以盡量減少因時間差造成的價格差異;C.通常應根據每一個案件的具體情況,適當考慮影響價格可比性的差異,如銷售條件和條款、稅收、貿易水平、銷售數量、物理特征以及其他影響價格可比性的差異。對上述調整,當局應當適當掌握,不應重復進行調整。
D.在不存在出口價格而使用轉售價格或結構價格的情況下,調查主管機關還應對進口和轉售之間所產生的費用(包括捐稅)及所產生的利潤進行減免的處理。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26(2)價格比較的方法
A.平均對平均比較法,即加權平均正常值與所有可比出口交易加權平均價格進行比較;
B.個別對個別比較法,即按每筆交易的正常價值與每筆交易的出口價格進行比較;
C.如果不能按前兩種方法比較時,使用加權平均正常價值與單一出口交易的出口價格進行比較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27二、損害的確定根據《反傾銷協議》腳注9,協議下的“損害”,除非另有規定,應被解釋為對進口國國內產業的實質性損害、實質性損害威脅或實質阻礙進口國某一國內產業的建立,解釋應與協議第6條的條款規定相一致。可以看出,“損害”是針對“國內產業”的,所以首先要明確何為“國內產業”(domesticindustry)。(一)“國內產業”的定義《反傾銷協議》4.1,“國內產業”指生產相同產品的國內生產商的全部或集體產量占國內相同產品產量主要部分的那部分生產商。但存有兩種例外情形:1、當國內生產商與出口商或進口商有關聯關系,或他們本身就是受指控的傾銷產品的進口商時,“國內產業”可被解釋為除其之外的其他生產商。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282、地區產業依4.1(ii)如果某一成員方地域內的某項生產,可以劃分為兩個或多個競爭市場,則每個市場內的生產者可被視為一個獨立的產業,條件是:(1)該市場內的生產商在該市場內出售他們生產的全部產品或幾乎全部產品;(2)該市場的需求實質上不是由其他地域的生產商滿足。此時,只要傾銷產品集中進入該獨立市場,對其內的全部產品或幾乎全部產品的生產商造成損害,就可認定傾銷是存在的,即使并未對全部國內產業的主要部分造成損害。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29(二)損害的形式1、實質性損害《反傾銷協定》規定,對損害的確定應依據肯定性證據,并應審查下述有關內容:A.傾銷進口產品的數量情況;依《反傾銷協議》3.2條,調查當局應考慮傾銷產品的數量對進口國的生產和消費而言,是否存在著絕對或相對大量增長的的情形。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30例如,在歐共體對中國撲熱息痛反傾銷案中,據歐共體官方公報報道,1984年歐共體從中國進口撲熱息痛247噸,1986年進口額猛增至959噸,1987年僅1-7月就進口了461噸,數據表明中國對歐共體的出口數量絕對大量增長;又如歐共體在1994彩電反傾銷案中,經調查發現,調查期間有關國家對歐共體的彩電出口量增長了135%,由1989年的204萬臺增加到調查期內的近480萬臺,而同期歐共體彩電的消費量僅增加了19.5%,從2050萬臺增加到2450臺,因此有關國家的出口構成對歐共體消費的相對大量增長。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31B.對進口國相同產品價格的影響;包括兩種情形:(a)傾銷產品的價格與進口國國內相同產品的價格相比,明顯地存在大幅降價的情形;(b)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進口國國內相同產品的價格上漲。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32案例:在中國對來自美國、加拿大、韓國新聞紙反傾銷案中,經調查,由于中國國內新聞出版業的發展,國內新聞紙的價格呈上漲趨勢。1995年的平均價格為5394元/噸,比1994年增長33.2%,1996年平均價格為6368元/噸,比1995年增長19%;1997年由于美國、加拿大、韓國三國的新聞紙低價出口到中國,使得國內新聞紙價格大幅下滑,1997年1-11月,平均價格降至每噸5917元,大部分國內新聞紙廠家每噸降價300-400元,個別企業甚至每噸降價1126元。由此造成了中國國內新聞紙業的損害。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33C.對進口國相同產品生產商的影響。依《反傾銷協定》3.4條,在調查傾銷對進口國國內相同產品生產商的影響時,應綜合考慮所有可能影響國內產業的相關經濟因素和指數,包括銷售實際或潛在的下降、利潤、產量、市場份額、生產率、投資收益、設備利用率;影響國內價格的因素、傾銷幅度;對現金流動、庫存、就業、工資、增長率、籌措資金或投資能力等方面實際或潛在的負作用。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34案例:在美國、加拿大和韓國的新聞紙傾銷案中,中國經貿委經調查認定,由于上述三國的傾銷,使得中國國內“相同產品”的銷售量和銷售收入下降。1997年比1996年銷量減少22%,銷售收入減少26%;國內庫存劇增,增幅達175%;而且國內新聞紙業的失業率大幅上升,工人的平均工資水平明顯下降等,一切情況表明中國的新聞紙產業受到實質性損害。由于在此方面的調查所涉因素眾多,《反傾銷協議》也表明所列因素并不完整,單一或幾個因素不起決定作用,所以實踐中也就在此存有大量的分歧,相關的立法急待完善。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352、實質損害威脅《反傾銷協議》并沒有給實質性損害威脅下定義,但從其用語中似乎可以推出:“實質性損害威脅是指,雖尚未對國內產業造成損害,但依據傾銷事實變化的客觀情況,可以明確地預見到損害迫近的必然發生。”可以看出,實質性損害在此階段還只是處于一種發展態勢中,所以據此作出損害存在的決定必須慎之又慎,應依據事實,而不僅僅是猜測、宣稱或極小的可能性。可資考慮的因素:(1)傾銷的進口產品以極大增長比例進入進口國國內市場,表明由此引起進口巨大增加的可能性;(2)考慮了其他出口市場吸收另外產品的能力,并結合出口商充分自由處置迫近的大量增長的情況,一切表明存在著傾銷產品向進口成員方市場大量增長的可能;(3)進口產品是否在以明顯壓低或抑制國內價格的價格進口,且可能增加對進一步進口的需求;(4)受調查產品的庫存情況。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363、實質性阻礙某一產業的建立在此種損害形式中,一個焦點問題是,如何對“損害所阻礙產業”作出合理界定,實踐中各國的做法寬嚴不一。南非在實施的《關稅和貿易委員會指南》中制定了較嚴格的標準。依其規定,此種產業必須滿足:(1)即將建立的產業,能夠在關稅同盟成員國市場已經確立的價格水平上開展競爭。至于該價格的形成,即使是建立在傾銷或補貼的基礎上,也無關緊要;(2)新建產業的產品投入市場后,外國供應商降低出口產品價格;(3)外國供應商的降價行為具有進行不公正貿易的動機。相比較而言,美國、歐盟的規定更為科學,即產業只要處于“計劃籌建的高級階段”就可,但需有證據表明已為產業建立進行了大量的投入。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37(三)損害的累計評估累積評估,就是在對來自不同國家的傾銷產品進行損害調查時,特定條件下,將所有來自不同國家傾銷產品對進口國造成的影響累加起來計算的制度。累積評估制度提起之初,遭到了廣大出口國的反對。如前蘇聯出口商的法律顧問主張,來自不同國家的低于合理價值銷售的影響應予以分別考慮。但隨著反傾銷實踐的發展,如今累積評估已為大多數國家所接受。因為從反傾銷法的目的來看,并非單純的要制止傾銷行為,其深層次目的是防止傾銷對本國產業造成損害。從這一點看,只要傾銷引起損害,就可以采取反傾銷措施,而不在于損害是一國還是多國造成的。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38三、因果關系傾銷與損害之間要有因果關系,證明因果關系的存在應以調查當局所得到的所有有關證據為依據調查當局應審查出進口傾銷產品以外的其他可能是國內產業受到損害的已知因素。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1、未以傾銷價格出售的進口產品的價格和數量;2、需求萎縮或消費模式的改變;3、外國與國內生產者之間的競爭與限制性貿易做法;4、技術發展以及國內產業的出口實績以及生產率,等等傾銷進口必須是造成國內產業損害的一個原因,非傾銷因素對國內產業造成的損害,不得歸因于傾銷。第二節實施反傾銷的法律要件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39第三節實施反傾銷的基本程序一、申請和立案1、申請發起反傾銷調查。啟動反傾銷調查的程序有兩種:國內有關當局自主發起,國內產業和其代表向有關當局提起申請,有關當局審查該申請合格后,發起調查。注意:在后一種方式下,應有足夠的國內生產者的支持,在支持和反對申請的生產者中,支持者占的產量占二種總產量的50%以上,同時不得低于國內同類產品總產量的25%。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40申請人提出指控必須提交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包括傾銷、損害及因果關系的有關材料,缺乏證據的簡單判斷不能滿足立案的要求。申請應包括申請人可獲得的下列內容:(1)申請人及其代表的生產者的姓名、地址,國內相同產品的產量及價值;代表國內相似產品的代表性證明;如代表國內產業提出申請,還應有所有已知的國內同類產品的生產者清單;(2)對傾銷產品的詳細說明,列明已知的原產國或出口國名稱,已知的所有外國生產者、出口商以及進口商名單;第三節實施反傾銷的基本程序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41(3)傾銷產品在原產國或出口國的國內市場用于消費的價格信息,或適應申請的要求提供該產品向第三國銷售價格信息及結構價格的信息;向進口國的出口價格信息,或適應申請的要求,提供該產品首次轉售給進口成員領土內獨立購買者的價格信息;(4)傾銷產品進口數量的變化信息,傾銷產品對進口國相同產品的價格以及生產的影響,以及影響國內產業狀況的有關因素和指標;(5)申請應附以必要的證明。《反傾銷協定》強調僅憑無實質性證據的指控不能構成合格的申請。第三節實施反傾銷的基本程序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422、進口方調查當局審查立案進口方調查主管當局要審查申請人提供的證據的準確性和充分性,以便決定是否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立案調查是適當的。接到申請后和立案調查前,調查主管機關應當通知出口國政府已經接到申請。(1)國內產業代表性的審查(2)在特殊情況下,沒有國內產業的申請,但如果有關于傾銷與損害和因果關系存在的充分證明,進口國調查主管當局認為發起調查是正當的,也也自行發現反傾銷調查。(3)調查主管當局應在審查申請和其后的調查中,考慮傾銷和損害的證據。如經審查不存在有關傾銷和損害的足夠證據,使繼續調查該案是正確的,應拒絕申請或停止調查。第三節實施反傾銷的基本程序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43二、反傾銷調查1、調查期限《反傾銷協定》規定反傾銷調查應在一年內結束,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但無論如何不應超過18個月。2、初裁和終裁程序包括初裁和終裁,初步裁定傾銷、損害和二者之間因果關系成立的,可以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終局裁定傾銷成立的,可以裁定征收反傾銷稅等反傾銷措施。第三節實施反傾銷的基本程序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443、終止調查調查開始后,如存在下列情況,反傾銷調查應盡速終止:(1)申請人撤銷申請的;(2)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存在傾銷、損害或者二者之間有因果關系的;(3)傾銷幅度屬于微量或傾銷進口產品的實際,(如中國規定傾銷幅度低于2%);(4)傾銷進口產品實際或者潛在的進口量或者損害屬于可忽略不計的;(5)調查當局認為不適宜繼續進行反傾銷調查的。第三節實施反傾銷的基本程序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45三、調查的參與公告發布后,調查主管機關應將調查及要求合作的有關信息通知所有利害關系方,并給予期充分的機會以書面形式提出與涉案有關的證據。一般情況下,進口國調查主管機關應向表示應訴的當事方發出調查問卷,并給予至少30天的答卷時間。應訴者的答卷一般情況下應視為一周內已經收到,并從該日起計算答卷的期限。當應訴人要求延長調查問卷的答復期限時,調查主管機關應給予適當的考慮。在整個反傾銷調查期間,所有利害關系方均有為其利益進行辯護的充分機會,調查主管機關應為這種機會提供便利。第三節實施反傾銷的基本程序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46進口國當局將在申請方和應訴方提供材料的基礎上,做出關于傾銷和損害的初步裁定。如果初裁關于傾銷或損害的結論是否定性的,則調查應立即終止。如初裁關于傾銷和損害的結論均為肯定的,并初步認定了兩者之間的因果關系,則進口國當局可以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并繼續進行調查,直至作出最終裁決。第三節實施反傾銷的基本程序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47四、聽證會及其它申辯機會初裁之后,進口國當局將會進一步核實涉訴雙方提供的證據材料。當事方可要求舉行聽證會,《反傾銷協定》要求聽證會要向“所有利害關系方”,而不僅僅是“直接利害關系方”開放,以保證各方獲得平等的申辯機會。調查主管機關還應為被控傾銷產品的用戶及消費者提供機會,使其對傾銷、損害及因果關系發表評論。進口國當局在得到企業同意并通知了該成員方政府的情況下,也可以在其他成員方領域內進行實地核查。第三節實施反傾銷的基本程序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48五、材料的處理在整個調查過程中,進口國當局所采信的各類證據必須是書面的。即使是聽證會上的口頭辯論,事后也必須以書面材料遞交進口國調查主管機關和對方當事人,否則不予考慮。如果利害關系方不提供或阻礙調查,進口國調查機關可依照可獲得的最佳資料(BIA,bestinformationavailable)作出裁決。第三節實施反傾銷的基本程序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49六、快速審議對于反傾銷調查期間未出口被調查產品的“新出口商”,如其在反傾銷征稅命令有效期間出口被調查產品的同類產品,進口國調查主管機關要采取“快速審議”的辦法來確定這些出口商的分別反傾銷稅率。但是這些新的出口商要證明他們與已被調查的出口傾銷產品的出口商不存在關聯關系。第三節實施反傾銷的基本程序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50八、反傾銷措施1、臨時反傾銷措施臨時反傾銷措施方式包括征收臨時反傾銷稅,提供現金保證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其數額不得超過初步裁定確定的傾銷幅度。在公告反傾銷立案調查之日起60天內,不得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征收時間應盡可能短,不超過4個月,特定情況下經有關調查主管機關決定,并應在所涉及的貿易中占很大比例的出口商的請求下,可以不超過6個月。第三節實施反傾銷的基本程序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512、價格承諾在進口成員的主管機關已就傾銷和傾銷所造成的損害做出初步肯定裁定后,如果出口商主動承諾提高有關商品的出口價格或停止以傾銷價格出口,并且得到進口方反傾銷當局的同意,那么反傾銷調查程序可以暫時中止或終止。但是進口國主管當局可以建議但不能強迫出口經營者作出價格承諾。出口經營者不作出或不接受價格承諾建議,不妨礙反傾銷案件的調查和確定。調查機關決定是否接受價格承諾。接受價格承諾后繼續進行調查并作出否定傾銷或損害的終局裁定的,出口價格承諾自動失效。
第三節實施反傾銷的基本程序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523、反傾銷稅終局裁定確定傾銷成立并由此對國內產業造成損害的,可以征收反傾銷稅。征收反傾銷稅的稅額不應超過正常價值于出口價格之間的差額,即不應超過傾銷幅度。反傾銷稅的納稅人是傾銷進口產品的進口經營者。如出現初裁的反傾銷稅率于終裁的稅率不同的情況,采用多退少不補原則。第三節實施反傾銷的基本程序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53九、征收反傾銷稅的期限和復審1、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若經復審確定終止征收反傾銷稅有可能導致損害的繼續或者再度發生的,可以適當延長反傾銷稅的征收期限。征收反傾銷稅是以抵消傾銷造成的損害為最終目的,它不具有懲罰或制裁性質。因此,一旦有證據證明傾銷所造成的損害已經被抵消或損害程度有所減輕,或出現了新的影響征稅的情況,則反傾銷稅也應取消或變更。為此,《反傾銷協定》賦予了利害關系方向原調查主管機關申請復審的權利。當然,進口國主管當局也有主動提起復審的權力。這種復審稱為行政復審。第三節實施反傾銷的基本程序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542、追溯征稅最終反傾銷稅不能追溯征收,即不能對在采取臨時措施前進入進口國的產品征收。有一項例外,允許對那些在實施臨時措施前90天內進入該國的產品征收關稅,但不是發起調查前,這一例外須滿足以下兩個標準:(1)存在造成損害的傾銷的歷史記錄,或進口商已經知道或理應知道出口商實行傾銷,且此類傾銷會造成損害;(2)損害是由在相對較短時期內傾銷產品的大量進口造成的,根據傾銷產品的時間和數量及其他情況(如進口產品庫存快速增加),該傾銷產品可能會嚴重破壞即將實施的最終反傾銷稅的補救效果,只要已經給予有關進口商發表意見的機會。第三節實施反傾銷的基本程序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553、行政復審行政復審主要是就繼續征收反傾銷稅的必要性進行審查,以及論證取消或變更反傾銷稅是否將導致損害重新發生。如經論證進行征收反傾銷稅或按照原稅率征收是不合理的,則應立即終止或變更征收反傾銷稅。復審的程序一般與反傾銷調查程序相同,調查期限通常為12個月。價格承諾的復審程序大體與征收反傾銷稅的復審程序相同。復審期間,復審程序不妨礙反傾銷措施的實施。第三節實施反傾銷的基本程序04二月2023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56十、司法審查《反傾銷協定》要求各成員方在其國內的反傾銷法律中應包含司法審查程序,即對最終裁決和行政復審決定等行政行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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