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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合同法》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shìfàn)文本)》

專題講座精品資料講座內容專題1《合同法》的相關知識(zhīshi)專題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概要專題3施工合同中關于“價款”的確定專題4招標文件中關于“幾個關鍵時間”的規定精品資料專題(zhuāntí)1合同法的相關知識一、合同法概述二、合同的訂立三、合同的效力(xiàolì)四、合同的履行五、合同的變更和轉讓六、合同的終止和解除七、合同的違約責任八、合同的爭議解決精品資料專題(zhuāntí)1合同法的相關知識一、合同法概述(ɡàishù)1.《合同法》的內容2.合同法的概念及適用范圍3.合同法的原則4.合同的分類

精品資料專題(zhuāntí)1合同法的相關知識一、合同法概述1.《合同法》的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shīxíng)。包括總則、分則、附則三部分。總則包括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二章合同的訂立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第六章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八章其他規定精品資料專題1合同法的相關(xiāngguān)知識一、合同法概述分則包括第九章買賣合同

第十章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

第十一章贈與合同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租賃合同

第十四章融資租賃合同

第十五章承攬合同

第十六章建設工程合同

第十七章運輸合同

第十八章技術合同

第十九章保管(bǎoguǎn)合同

第二十章倉儲合同

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

第二十二章行紀合同

第二十三章居間合同

精品資料專題1合同法的相關(xiāngguān)知識一、合同法概述2.合同法的概念及適用范圍調整(tiáozhěng)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交易關系的法律。主要規范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轉讓、終止、違反合同的責任和各類有名合同等問題。《合同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這一規定明確了我國合同法的適用范圍。這一范圍具體為:

(一)合同法適用于平等主體之間訂立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二)合同法所適用的合同包括各類民事主體基于平等自愿等原則所訂立的民事合同

(三)合同法的適用范圍既包括當事人設立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也包括當事人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精品資料專題(zhuāntí)1合同法的相關知識一、合同法概述3.合同法的原則(1)平等原則《合同法》第3條規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表現:1、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能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2、合同對當事人的約束力平等;3、當事人合法權益受法律平等保護(bǎohù);4、當事人違法時平等地承擔法律責任,當事人任何一方都無權處罰或懲罰對方。精品資料專題(zhuāntí)1合同法的相關知識一、合同法概述3.合同法的原則(2)合同自愿原則《合同法》第4條:“當事人依法享有(xiǎngyǒu)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表現:當事人享有(xiǎngyǒu)廣泛的自由:締約與解約、選擇締約方、確定合同的內容、合同的形式、適用的法律、解決爭議的方式。訂立合同要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愿,訂與不訂以及何時訂等,都要取決于當事人的自主決斷,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非法干預。精品資料專題1合同法的相關(xiāngguān)知識一、合同法概述3.合同法的原則(3)公平原則合同法第5條:“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表現(biǎoxiàn):1、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要對等。2、當事人合理承擔責任和風險。公平原則要求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要公平合理,合同上的負擔和風險的合理分配。在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中貫徹公平原則,反映了商品交換等價有償的客觀規律和要求。精品資料專題(zhuāntí)1合同法的相關知識一、合同法概述3.合同法的原則(4)誠實信用原則合同法第6條:“當事人行使權利(quánlì)、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要求當事人在訂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終止后的全過程中,都要誠實,講信用,相互協作精品資料專題1合同法的相關(xiāngguān)知識一、合同法概述3.合同法的原則(5)合法、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原則合同法第7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根據該原則,訂立合同的主體、內容、形式、程序等都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只有這樣,合同才受國家法律的保護,當事人預期的經濟利益、目的(mùdì)才有保障。精品資料專題(zhuāntí)1合同法的相關知識一、合同法概述4.合同的分類(1)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

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將合同分為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和手續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須具備一定形式和手續的合同。(2)雙務合同和單務(dānwù)合同

根據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的分擔方式,可把合同分為雙務合同與單務(dānwù)合同。雙務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相互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合同。在雙務合同中,一方享有的權利正是對方所承擔的義務,反之亦然,每一方當事人既是債權人又是債務人。買賣、互易、租賃、承攬、運送、保險等合同均為雙務合同。單務(dānwù)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只享有權利,另一方只承擔義務的合同。如贈與、借用合同就是單務(dānwù)合同。精品資料專題1合同法的相關(xiāngguān)知識一、合同法概述4.合同的分類(3)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根據當事人取得權利是否以償付為代價,可以將合同分為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有償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規定的權利,須向另一方付出相應代價的合同,如買賣、租賃、運輸、承攬等合同。有償合同是常見的合同形式。無償合同,是一方當事人享有合同規定的權益,但無須向另一方付出相應對價的合同,如無償借用合同。有些合同既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由當事人協商確定,如委托、保管等合同。雙務合同都是有償合同,單務(dānwù)合同原則上為無償合同,但有的單務(dānwù)合同也可為有償合同,如有息貸款合同。精品資料專題(zhuāntí)1合同法的相關知識一、合同(hétong)法概述4.合同(hétong)的分類(4)有名合同(hétong)與無名合同(hétong)根據法律是否賦予特定合同(hétong)名稱并設有專門規范,合同(hétong)可以分為有名合同(hétong)與無名合同(hétong)。有名合同(hétong),也稱典型合同(hétong),是法律對某類合同(hétong)賦予專門名稱,并設定專門規范的合同(hétong)。無名合同(hétong)也稱非典型合同(hétong),是法律上未規定專門名稱和專門規則的合同(hétong)。精品資料二、合同的訂立1.合同訂立的形式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法規規定(guīdìng)采用書面形式的,或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第二百七十條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專題(zhuāntí)1合同法的相關知識精品資料二、合同的訂立2.合同訂立的過程當事人訂立合同需要經過(jīngguò)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1)要約要約的定義: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包含的內容:內容具體明確;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與要約邀請的區別: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標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專題1合同法的相關(xiāngguān)知識精品資料二、合同的訂立2.合同訂立的過程(1)要約要約的生效。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①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qítā)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②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要約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②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③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④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專題(zhuāntí)1合同法的相關知識精品資料二、合同的訂立2.合同訂立的過程(2)承諾承諾的定義。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合同當事人一方對另一方發來的要約,在要約有效期限內,做出完全同意要約條款的意思表示。承諾的期限。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承諾的生效。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承諾可以撤回。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者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承諾的超期。受要約人超過(chāoguò)承諾期限發出承諾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為新要約。專題(zhuāntí)1合同法的相關知識精品資料案例(ànlì)乙公司向甲公司發出要約,旋又發出一份“要約作廢”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長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約作廢”的函件后,忘了交給董事長。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長發函給乙公司,提出(tíchū)只要將交貨日期推遲兩個星期,其他條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締約,雙方締約沒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2002年司法考試試卷三第12題)A.要約已被撤回B.要約已被撤銷C.甲公司對要約作了實質性改變D.甲公司承諾超過了有效期間【答案】A。精品資料“中標者”為何(wèihé)與合同無緣?2007年10月,某省石油公司委托當地一家招投標公司組成評標委員會進行招投標活動,采購一批價值約600萬元的鋼制平板閘閥系列產品設備。通過現場競標,某省興盛閥門有限公司被評標委員會確定為中標單位。次日,評標委員會給興盛公司出具經公證機關公證書”。可是,招標方—某省石油公司通過考察,不同意興盛公司為中標人,并拒絕與其簽訂書面合同。興盛公司一紙訴訟請求將省石油公司告上法庭。結果很快出來了。此案法院如何(rúhé)審理?精品資料二、合同的訂立3.合同的內容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jiějué)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例如《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00—0203)、《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FIDIC施工合同條件》。專題(zhuāntí)1合同法的相關知識精品資料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合同生效與合同成立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合同的成立,是指雙方(shuāngfāng)當事人依照有關法律對合同的內容進行協商并達成一致的意見。合同生效,是指合同產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約束力。在通常情況下,合同依法成立之時就是合同生效之日,二者在時間上是同步的。但有些合同在成立后,并非立即產生法律效力,而是需要其他條件成就之后,才開始生效。合同效力產生的前提不是合同成立,而是合同生效。專題1合同法的相關(xiāngguān)知識精品資料三、合同的效力(xiàolì)1.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xiàolì)可以約定附條件:(1)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2)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xiàolì)可以約定附期限:(1)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2)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專題(zhuāntí)1合同法的相關知識精品資料三、合同(hétong)的效力2.效力待定合同(hétong)效力待定合同(hétong)是指合同(hétong)已經成立,但合同(hétong)效力能否產生尚不能確定的合同(hétong)。效力待定合同(hétong)包括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hétong)和無權代理人代訂的合同(hétong)。(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是指10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hétong),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hétong)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hétong)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hétong),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2)無權代理人代訂的合同(hétong)主要包括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限范圍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的合同(hétong)。合同(hétong)的客體有問題。例如對某項財產無處分權的人與他人訂立合同(hétong)處分該項財產,或者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處分共有財產(例如合伙財產或夫妻共同財產)專題(zhuāntí)1合同法的相關知識精品資料案例(ànlì)背景:甲與乙訂立了一份建筑施工設備買賣合同,合同約定甲向乙交付5臺設備,分別為設備A、設備B、設備C、設備D、設備E,總價款為100萬元;乙向甲交付定金(dìnɡjīn)20萬元,余下款項由乙在半年內付清。雙方還約定,在乙向甲付清設備款之前,甲保留該5臺設備的所有權。甲向乙交付了該5臺設備。問題:假設在設備款付清之前,乙與丁達成一項轉讓設備D的合同,在向丁交付設備D之前,該合同的效力如何?為什么?解析:該合同效力待定。因為設備款付清之前,設備D的所有權屬于甲,乙無權處分。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的,經權利人追認或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合同有效。精品資料三、合同的效力(xiàolì)3.無效合同無效合同是指其內容和形式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損害了國家利益、集體利益、第三人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因而不為法律所承認和保護、不具有法律效力(xiàolì)的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合同法五十二條):(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專題(zhuāntí)1合同法的相關知識精品資料三、合同的效力3.無效合同免責條款,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來責任的合同條款;免責條款無效,是指沒有法律(fǎlǜ)約束力的免責條款。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1)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專題(zhuāntí)1合同法的相關知識精品資料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wúxiào)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無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的;

(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第四條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第五條承包人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設工程竣工(jùngōng)前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當事人請求按照無效合同處理的,不予支持。精品資料三、合同的效力4.可變更或者可撤銷的合同可變更、可撤銷合同是指欠缺一定的合同生效條件,但當事人一方可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的內容得以變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歸于消滅的合同。可變更、可撤銷合同的效力取決于當事人的意思,屬于相對無效的合同。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qíngkuàng)下訂立,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專題(zhuāntí)1合同法的相關知識精品資料三、合同的效力4.可變更或者可撤銷的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zhéjià)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專題(zhuāntí)1合同法的相關知識精品資料案例(ànlì)甲手機專賣店門口立有一塊木板,上書"假一罰十"四個醒目大字。乙從該店購買了一部手機,后經有關部門鑒定,該手機屬于假冒產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罰十"的承諾(chéngnuò)。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08年司法考試試卷三第7題)A."假一罰十"過分加重了甲的負擔,屬于無效的格式條款B."假一罰十"沒有被訂入到合同之中,故對甲沒有約束力C."假一罰十"顯失公平,甲有權請求法院予以變更或者撤銷D."假一罰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當認定為有效【答案】D。精品資料四、合同的履行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全面適當履行、遵守誠實信用原則1.合同履行的一般規則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xiéyì)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xiéyì)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1)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2)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3)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專題1合同法的相關(xiāngguān)知識精品資料四、合同的履行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1.合同履行的一般規則(4)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5)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費用(fèiyong)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2.執行政府價格的合同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合同,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政府價格調整時,按照交付時的價格計價。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行。逾期提取標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原價格執行。專題(zhuāntí)1合同法的相關知識精品資料四、合同的履行3.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抗辯權是指在雙務合同中,當事人一方有依法對抗對方要求或否認對方權利主張的權利。(1)同時履行抗辯權。“一手交錢,一手交貨”(2)先履行抗辯權(3)不安抗辯權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kěyǐ)中止履行:①經營狀況嚴重惡化;②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③喪失商業信譽;④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當事人依照上述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kěyǐ)解除合同。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專題1合同法的相關(xiāngguān)知識精品資料四、合同的履行4.合同履行中債權人的代位權和撤銷權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預防因債務人的財產不當減少,而危害債權人的債權時,法律允許債權人為保全其債權的實現而采取法律保障措施,此項法律保障措施包括代位權和撤銷權。債權人的代位權,是指債權人為了保障其債權不受損害(sǔnhài),而以自己的名義代替債務人行使債權的權利。《合同法》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了損害(sǔnhài),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專題(zhuāntí)1合同法的相關知識精品資料四、合同的履行4.合同履行中債權人的代位權和撤銷權債權人的撤銷權。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危害其債權實現的不當行為,有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合同法》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了損害,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方指導該情形,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的行使(xíngshǐ)范圍以債權人的權限為限。債權人行使(xíngshǐ)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撤銷權自債務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xíngshǐ),五年內沒有行使(xíngshǐ)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專題1合同法的相關(xiāngguān)知識精品資料合同履行(lǚxíng)—案例案例:不安抗辯權【案情介紹】2000年8月20日,甲公司和乙公司訂立承攬合同一份。合同約定,甲公司按乙公司要求,為乙公司加工300套桌椅,交貨時間為10月1日。乙公司應在合同成立之日起10日內支付加工費10萬元人民幣。合同成立后,甲公司積極組織加工。但乙公司沒有(méiyǒu)按約定期限支付加工費。同年9月2日,當地消防部門認為甲公司生產車間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要求其停工整頓。甲公司因此將無法按合同約定期限交貨。乙公司在得知這一情形后,遂于同年9月1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甲公司答辯稱,合同尚未到履行期限,其行為不構成違約。即使其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時不能交貨,也不是其責任,而是因為消防部分要求其停工。并且乙公司至今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加工費,其行為已構成違約,因此提起反訴,要求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評析】在本案中,乙公司作為先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加工款,其行為應屬違約,但是甲公司在乙公司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加工費時,并沒有(méiyǒu)提出解除合同,因此加工合同仍然對雙方存在法律拘束力,乙公司仍應先行支付加工費,而甲公司也有義務交付貨物。但由于當地消防部門認為甲公司生產車間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要求其停工整頓,因此可明知甲公司將無法按合同約定期限交貨,根據《合同法》第68條的規定,乙公司有權主張不安抗辯,中止履行其義務。反之,如果要求乙公司先行支付加工費,由于甲公司已明顯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利益將受到嚴重損害。但是,乙公司并不能請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因為根據我國《合同法》第69的規定,當事人一方在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時候,另一方當事人只能中止履行其義務,并且在中止履行后,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在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在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同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才可以解除合同。因此,乙公司在得知甲公司將不能履行合同時,只能中止履行其支付加工費的義務,而不能直接請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精品資料五、合同的變更和轉讓1.合同的變更合同的變更是指對已經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承認其法律效力的前提下,對其進行修改或補充。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令人難以判斷約定的新內容與原內容的本質區別,則推定為未變更。2.合同的轉讓合同轉讓是當事人一方取得(qǔdé)另一方同意后將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法律行為。合同轉讓是合同變更的一種特殊形式,它不是變更合同中規定的權利義務內容,而是變更合同主體。專題1合同法的相關(xiāngguān)知識精品資料六、合同的終止和解除1.合同終止的條件合同終止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依法使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即合同關系消滅。合同終止的情形包括:①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②合同解除;③債務相互抵消;④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⑤債權人免除債務;⑥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⑦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lìyì)的除外。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以及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的履行。專題(zhuāntí)1合同法的相關知識精品資料六、合同的終止和解除2.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是指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未履行、未完全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時,另一方當事人或者發生不能履行情況的當事人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的或者合同約定(yuēdìng)的條件,通知對方解除雙方合同關系的法律行為。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yuēdìng)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②在履行期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③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④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⑤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專題(zhuāntí)1合同法的相關知識精品資料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qíngkuàng),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精品資料《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shěnl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八條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發包人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予支持:

(一)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二)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且在發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

(三)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并拒絕修復的;

(四)將承包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hétong)解除的情形一:精品資料《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發包人具有下列(xiàliè)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無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承包人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予支持:

(一)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

(三)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協助義務的。建設(jiànshè)工程施工合同解除的情形二:精品資料合同解除(jiěchú)案例【案情介紹】原告姜某與被告某裝飾有限公司簽訂了家庭居室裝修工程施工合同(hétong),雙方約定被告裝修原告的一套兩居室樓房。工程預算為2萬元,工期自1998

年12月24日至1999年1月30日,原告在開工前三日預付工程款12000元。1998年12月24日被告組織人員進駐場地開始施工。在被告施工過程中,原告發現被告所用板材與合同(hétong)約定不符。1999年1

月8日原告與被告協商解決工程用料的質量問題,但雙方未達成協議。原告要求被告停止施工并起訴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hétong)、恢復原狀及加倍賠償工程款12000元。被告同意解除合同(hétong),但不同意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法庭審理】經法院調查認定,被告已做工程價值7504元,

其中用水曲柳所做工程價值5078元,其余部分所用木材為榴蓮木

屬木棉科,不能稱為水曲柳。根據以上事實,法院判定解除姜某與該裝修有限公司的家庭居室裝飾工程施工合同(hétong),裝飾公司退還除5078元以外的工程款,對于原告的其他訴論請求不予支持;本案的訴論費由雙方合理分擔。精品資料合同(hétong)解除案例【評析】在本案中,原、被告雙方簽定的家庭居室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對于合法有效的合同,

雙方當事人應本著全面履行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去履行。因為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全面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的主體、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等,在適當的期限、地點(dìdiǎn),以適當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義務的履行原則。就本案來講,被告卻用根本不能稱為水曲柳的榴蓮木來魚目混珠,也就是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材料質量來履行合同,因此就違反了全面履行原則。全面履行原則是判定合同當事人是否全面履行了合同義務以及當事人是否存在違約事實以及是否承擔違約責任的重要法律準則。本案被告違反了該原則,是由于其過錯造成該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當事人即被告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在本案中,原告提出的一個訴訟請求就是解除合同。當合同依法成立后就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當事人應無條件予與履行。對于合同的解除,法律給予了嚴格的限定即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才可以解除生效的合法合同。不同于法定解除的是協議解除,它是指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一致解除合同關系。協議解除是當事人意思自治、合同自愿原則在終止合同關系時的一種運用形式。本案中,原告提出解除合同,被告對這一訴訟請求予與認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符合協議解除的規定,因此法院支持了這個訴訟請求。精品資料合同(hétong)解除案例【評析】本案中,原告還要求將房屋恢復原狀,法院認為這一訴訟請求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而不予以支持。恢復原狀是民法上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之一,適用于非法損壞他人財物的情況。例如房客不經房主的同意,搞大裝修改變了房屋的構造(gòuzào),損壞了房屋的承載力,房主此時有權要求恢復原狀。同時恢復原狀要有可能性、必要性,即被損害的財產可以修復且將物品修復從經濟上看有更大的效益。本案中的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對原告的房屋進行裝修是合法行為,因此不適用恢復原狀這一民事責任形式。而且將屋內裝修拆除,必將造成人力物力的極大浪費,這也不符合恢復原狀的必要性條件。原告的另一個訴訟請求即要求被告雙倍返還已付的工程款12000元,也未被法院認可。法院認為,

該12000元工程款是作為預付款由原告支付給被告的。預付款不同于定金,定金是合同的一種擔保形式。合同履行后,定金收回或抵作價款。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預付款是付款方事先支付給對方的貨款,它不適用于定金罰則,

即本案中原告無權要求被告雙倍返還預付款。精品資料七、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依法承擔的責任。當事人一方(yīfānɡ)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1.繼續履行當事人一方(yīfānɡ)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繼續履行是合同當事人一方(yīfānɡ)違約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首選方式。專題1合同法的相關(xiāngguān)知識精品資料七、違約責任2.采取補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條(yītiáo)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yītiáo)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賠償損失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專題(zhuāntí)1合同法的相關知識精品資料七、違約責任4.違約金和定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yīdìng)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定金屬于擔保的一種形式,當事人可以依照《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專題1合同法的相關(xiāngguān)知識精品資料合同(hétong)違約案例【案情介紹】2001年10月8日上午10時,吳某與李某簽訂了一份汽車買賣合同,合同約定(yuēdìng):原車主李某應將正在運輸途中的貨車,返回水邊后(雙方住所),于10月16日交付車輛。車價款為96800元,吳某當先付定金50000元,待交車時定金抵作車款,且一并付清余車款。同時合同還約定(yuēdìng)了遲延交車和遲延付款約定(yuēdìng)應每天罰款100元。而且若一方有其他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合同簽訂后,李某之子驅車前往廣東送貨,吳某為檢驗車子的新度狀況,亦跟車去了廣東。10月9日,當車行至廣州附近一加油站旁邊時,因修路堵車,司機采取措施不當,使該車與前方的一輛大貨車發生追尾的輕微撞車事故,車頭受損。李某之子當時就將該車放在附近一家修理廠進行了修理,吳某返回水邊。2001年10月30日,李某將車子交付給吳,吳某同時付清了余車款。第二天,吳某在運輸中因發動機出現故障而使該車停在路上三天,貨主要求吳某賠償其經濟損失。后經檢查,結果發現是李某的車子在撞車后發動機尚未完全修理好的情況。吳遂訴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10000元違約金和每日罰款100元的遲延履行違約金,因其不能履行對第三人的運輸而造成的經濟收入損失5000元。【裁判要點】法院經審理,確認吳某與李某的汽車買賣合同合法有效。判決李某支付吳某10000元違約金,并支付每天罰款100元的遲延履行違約金1500元,賠償吳某經營損失5000元。精品資料合同(hétong)違約案例【評析】1.本案中汽車買賣合同合法有效,貨車受損應由李負責。貨車受損時,所有權尚未轉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42條這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此時卡車尚未交付,故應由出賣人李某承擔。2.李某支付10000元違約金和支付每日100元的遲延履行罰金。這兩種違約金適用的情形并不相同,李某同時構成了遲延履行和瑕疵履行兩種違約行為,故這兩種違約責任可以并用。但應該引申的是,由于違約金法則和定金法則不能同時并用。本案在審理中只適用了違約金法則,未適用定金法則,若吳某要求李金根雙倍返還定金,則不能支持。依照《合同法》第116條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適當適用違約金或定金條款。3.李某應賠償吳某的經營損失。我國《合同法》第113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一方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bude)超付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本案中,吳某經營收入損失可視為李某因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吳某造成的可得利益的損失,且這種損失能為李某在訂立合同時所預見。精品資料八、合同的爭議解決當事人可以通過(tōngguò)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專題(zhuāntí)1合同法的相關知識精品資料專題2《建設(jiànshè)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概要一、施工合同示范文本(wénběn)概述二、施工合同條款概要精品資料說明(shuōmíng)為了規范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編制活動,促進招標投標活動的公開、公平(gōngpíng)和公正,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建設部、鐵道部、交通部、信息產業部、水利部、民用航空總局、廣播電影電視總局聯合制定了《<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標準施工招標文件>試行規定》及相關附件,現予發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現行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以下簡稱《示范文本》),是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1—0201)基礎上進行修訂的版本,是一種建設施工合同。原來在2003年1月1施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文件范本》,招標文件內的合同條款,與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中的內容基本一致。精品資料一、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概述《施工合同文本》(GF—1999—0201)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組成,并附有三個附件:附件一是《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二是《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件三是《工程質量保修書》。1)協議書..是《施工合同文本》中總綱性的文件。雖然其文字量并不大,但它規定(guīdìng)了合同當事人雙方最主要的權利義務,規定(guīdìng)了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合同當事人對履行合同義務的承諾,并且合同當事人在這份文件上簽字蓋章,因此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協議書》的內容包括工程概況、工程承包范圍、合同工期、質量標準、合同價款、組成合同的文件等。專題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shìfàn)文本)》概要精品資料一、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概述2)通用條款是根據《合同法》、《建筑(jiànzhù)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承發包雙方的權利義務作出的規定,除雙方協商一致對其中的某些條款作了修改、補充或取消,雙方都必須履行。(1)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2)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3)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4)質量與檢驗;(5)安全施工;(6)合同價款與支付;(7)材料設備供應;(8)工程變更;(9)竣工驗收與結算;(10)違約、索賠和爭議;(11)其他。專題(zhuāntí)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概要精品資料一、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概述3)專用條款考慮到建設工程的內容各不相同,工期、造價也隨之變動,承包、發包人各自的能力、施工現場的環境和條件也各不相同,《通用條款》不能完全適用于各個具體工程,因此配之以《專用條款》對其作必要的修改和補充,使《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成為(chéngwéi)雙方統一意愿的體現。《專用條款》的條款號與《通用條款》相一致,但主要是空格,由當事人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予以明確或者對《通用條款》進行修改。《施工合同文本》的附件則是對施工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進一步明確,并且使得施工合同當事人的有關工作一目了然,便于執行和管理。專題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shìfàn)文本)》概要精品資料二、施工合同條款概要(1)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2)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3)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4)質量與檢驗;(5)安全(ānquán)施工;(6)合同價款與支付;(7)材料設備供應;(8)工程變更;(9)竣工驗收與結算;(10)違約、索賠和爭議;(11)其他。注:以下本節內的圖表來源于東南大學精品課程《工程合同管理》專題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hétong)(示范文本)》概要精品資料二、施工合同條款概要(1)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1)詞語定義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shùnxù)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4)圖紙專題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shìfàn)文本)》概要精品資料合同(hétong)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1)本合同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3)投標書及其附件(4)本合同專用條款(5)本合同通用條款(6)標準(biāozhǔn)、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7)圖紙(8)工程量清單(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精品資料精品資料二、施工合同條款概要(2)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yìwù);5、工程師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7、項目經理8、發包人工作9、承包人工作專題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wénběn))》概要精品資料精品資料精品資料精品資料精品資料精品資料精品資料8)發包人工作(gōngzuò)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zhēnshí)準確性負責;(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準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8.2發包人可以將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8.3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精品資料9)承包人工作(gōngzuò)9.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1)根據發包人委托,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后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并負責安全保衛;(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yǔyǐ)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精品資料二、施工合同條款概要(3)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gōngqī);10、進度計劃11、開工及延期開工12、暫停施工13、工期(gōngqī)延誤14、工程竣工專題(zhuāntí)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概要精品資料精品資料精品資料精品資料二、施工合同條款概要(3)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13、工期延誤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6)不可抗力;(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qítā)情況。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專題(zhuāntí)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概要精品資料二、施工合同條款概要(3)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14、工程竣工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chéngdān)違約責任。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專題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wénběn))》概要精品資料二、施工合同條款概要(4)質量(zhìliàng)與檢驗;15、工程質量(zhìliàng)16、檢查和返工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18、重新檢驗19、工程試車專題2《建設(jiànshè)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概要精品資料二、施工合同條款概要(4)質量與檢驗;15、工程質量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hángyè)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中規定的質量標準作為該工程的質量標準。專題2《建設(jiànshè)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概要精品資料精品資料精品資料精品資料案例-2004年監理(jiānlǐ)工程師建設工程監理(jiānlǐ)案例分析背景:某監理單位承擔了一工業項目的施工監理工作。經過招標,建設單位選擇了甲、乙施工單位分別承擔A、B標段工程的施工,并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分別和甲、乙施工單位簽訂了施工合同。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了如下事件:事件2:總監理工程師根據現場反饋信息及質量記錄分析,對A標段某部位隱蔽工程的質量有懷疑,隨即(suíjí)指令甲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要求剝離檢驗。甲施工單位稱:該部位隱蔽工程已經專業監理工程師驗收,若剝離檢驗,監理單位需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并相應延長工期。問題:在事件2中,總監理工程師的作法是否正確?為什么?試分析剝離檢驗的可能結果及總監理工程師相應的處理方法。解析:總監理工程師的做法是正確的。無論工程師是否參加了驗收,當工程師對某部分的工程質量有懷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進行重新檢驗。重新檢驗質量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施工單位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施工單位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精品資料精品資料二、施工合同條款概要(5)安全施工20.安全施工與檢查21.安全防護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fùjìn)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22.事故處理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專題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hétong)(示范文本)》概要精品資料二、施工合同條款概要(6)合同價款與支付;23、合同價款及調整(tiáozhěng)24、工程預付款25、工程量的確認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專題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shìfàn)文本)》概要精品資料精品資料精品資料精品資料精品資料二、施工合同條款概要(7)材料設備(shèbèi)供應;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shèbèi)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shèbèi)專題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shìfàn)文本)》概要精品資料精品資料精品資料二、施工合同條款概要(gàiyào)(8)工程變更;29、工程設計變更30、其他變更31、確定變更價款專題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wénběn))》概要精品資料精品資料二、施工合同條款概要(9)竣工驗收與結算(jiésuàn);32、竣工驗收33、竣工結算(jiésuàn)34、質量保修專題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shìfàn)文本)》概要精品資料精品資料精品資料二、施工合同條款概要(gàiyào)(9)竣工驗收與結算;34、質量保修質量保修期質量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其中部分工程的最低質量保修期為:(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和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專題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hétong)(示范文本)》概要精品資料二、施工合同條款概要(gàiyào)(10)違約、索賠和爭議;35、違約36、索賠37、爭議專題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hétong)(示范文本)》概要精品資料二、施工合同條款概要(10)違約、索賠和爭議;35、違約35.1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qítā)情況。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qítā)情況。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35.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專題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shìfàn)文本)》概要精品資料索賠(suǒpéi)的程序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1)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fāchū)索賠意向通知;(2)發出(fāchū)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fāchū)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精品資料精品資料二、施工合同條款概要(11)其它38、工程分包39、不可抗力40、保險41、擔保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44、合同解除45、合同生效(shēngxiào)與終止46、合同份數47、補充條款專題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shìfàn)文本)》概要精品資料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發包人和承包人應按以下原則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shāngwáng)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2.承發包雙方人員的傷亡(shāngwáng)損失,分別由各自承擔;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管理人員和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5.工程清理、修復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不可抗力事件索賠(suǒpéi)處理原則精品資料精品資料案例分析-工程(gōngchéng)未經驗收直接使用后發現地基問題怎么辦?背景:某公司將一幢廠房發包李某施工,工程實行(shíxíng)雙包。竣工后,因有很大的生產任務,該公司未對工程進行驗收,于同年十月開始使用該廠房。不久前,該公司發現李某施工的廠房地基存在一定問題,要求李某返工加固。但李某提出該公司未經驗收擅自使用,依法不應再承擔任何工程質量責任。不知李某的這一說法是否正確?解析:工程質量涉及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我國法律對此作出許多強制性規定。建設工程竣工后,經驗收才能使用,是一項最基本的法律要求。發包人未經驗收擅自使用工程,應當承擔法律規定的不利后果,但對于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而言,承建人應當承擔“終身”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3條規定:“建設工程未經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門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主張權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應當在建設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承擔民事責任。”盡管該公司發包給李某承建廠房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但如果地基基礎工程確實存在問題,李某仍應在廠房合理使用壽命內承擔民事責任。一旦與李某協商解決不成,可通過法律渠道處理。精品資料建設工程合同(hétong)案例案例-合同條款分析背景:某建設單位(甲方)擬建造一棟職工住宅,采用招標方式由某施工單位(乙方)承建。甲乙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1.協議書中的部分(bùfen)條款(1)工程概況工程名稱:職工住宅樓工程地點:市區工程內容:建筑面積為3200m2的磚混結構住宅樓(2)工程承包范圍承包范圍:某建筑設計院設計的施工圖所包括的土建、裝飾、水暖電工程。精品資料建設工程合同(hétong)案例(3)合同工期開工日期:2007年3月12日竣工日期:2007年9月21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190天(扣除5月1日至3日五一節放假)(4)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達到甲方規定(guīdìng)的質量標準。(5)合同價值合同總價為:壹佰陸拾陸萬肆仟元人民幣(¥166.4萬元)(8)乙方承諾的質量保修在該項目設計規定(guīdìng)的使用年限(50年)內,乙方承擔全部保修責任。(9)甲方承諾的合同價款支付期限與方式1)工程預付款:于開工之日支付合同總價的10%作為預付款。2)工程進度款:基礎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總價的10%;主體結構三層完成后,支付合同總價的20%;主體結構全部封頂后,支付合同總價的20%;工程基本竣工時,支付合同總價的30%,為確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資金的暫時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3)竣工結算:工程竣工驗收后,進行竣工結算。結算時按全部工程造價的3%扣留工程保修金。精品資料建設工程合同(hétong)案例(10)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時間:2007年3月5日合同訂立地點:××市××區××街××號本合同雙方約定:經雙方主管部門批準及公證后生效2.專用條款中有關(yǒuguān)合同價款的條款合同價款與支付:本合同價款采用固定價格合同方式確定。合同價款包括的風險范圍:(1)工程變更事件發生導致工程造價增減不超過合同總價10%。(2)政策性規定以外的材料價格漲落等因素造成工程成本變化。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風險費用已包括在合同總價中。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按實際竣工建筑面積520.00元/m2調整合同價款。

精品資料建設工程合同(hétong)案例3.補充協議條款在上述施工(shīgōng)合同協議條款簽訂后,甲乙雙方又接著簽訂了補充施工(shīgōng)合同協議條款,摘要如下:補1.木門窗均用水曲柳板包門窗套。補2.鋁合金窗90系列改用42型系列某鋁合金廠產品。補3.挑陽臺均采用42型系列某鋁合金廠鋁合金窗封閉。問題:1.上述合同屬于哪種計價方式合同類型?2.該合同簽訂的條款有哪些不妥當之處?應如何修改?

精品資料建設工程合同(hétong)案例答案:1.從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條款來看,該工程施工合同應屬于固定價格合同。2.該合同條款存在的不妥之處及修改(xiūgǎi):(1)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不應扣除節假日,可以將該節假日時間加到總日歷天數中。(2)不應以甲方規定的質量標準作為該工程的質量標準,而應以《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中規定的質量標準作為該工程的質量標準。(3)質量保修條款不妥,應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保修。(4)工程價款支付條款中的“基本竣工時間”不明確,應修訂為具體明確的時間。“乙方不得因甲方資金的暫時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條款顯失公平,應說明甲方資金不到位在什么期限內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且應規定逾期支付的利息如何計算。(5)從該案例背景來看,合同雙方是合法的獨立法人單位,不應約定經雙方主管部門批準后合同生效(6)專用條款中有關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按實際竣工建筑面積520.00元/m2)調整合同價款)與合同的風險范圍、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相矛盾,該條款應針對可能出現的除合同價款包括的風險范圍以外的內容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7)在補充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中,不僅要補充工程內容,而且要說明其價款是否需要調整,若需調整應如何調整。精品資料1.合同價款的確定方式(fāngshì)2.《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中的相關規定3.《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專題3施工合同中關于(guānyú)“價款”的確定精品資料一、合同相關的法律文件(wénjiàn)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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