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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第五單元
依法從事民事經濟活動,維護公平正義十一課依法公正處理民事關系告訴我的我會忘記給我看的我會記住讓我參與的我會理解
第九課《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的客體是一般的違法行為,包括: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妨害社會管理的行為。負治安管理責任的年齡是14周歲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有:警告、罰款、行政拘留、吊銷發放的許可證。第十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刑法》處罰的客體是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的違反刑法,并應受《刑法》處罰的行為。《刑法》規定的犯罪的分類共有十大類。青少年容易觸犯的罪名有: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強奸罪、故意殺人罪、盜竊罪等。《刑法》規定的刑事責任年齡是16周歲,但是14周歲以上的必須對八種嚴重的暴力犯罪負責。“民法”
我們國家有沒有統一的民法典呢?截止目前我們國家沒有一部統一的民法典。民法現在只是一個學理上的概念,民法包括的知識很多,比如1986年的《民法通則》、1999年頒布的《合同法》、2007年頒布的《物權法》、2010年頒布的《侵權責任法》、《婚姻法》、《繼承法》、《專利法》、《商標法》。《民法通則》是我國對民事活動中一些共同性問題所作的法律規定,是民法體系中的一般法。教學目的
一、民事主體
二、民事權利三、民事責任案例:初一女生被女同學軟禁2天多次遭毒打拍裸照
2011年5月12日下午,記著在咸陽市中心醫院見到了受害者小雨,她身上多出淤青,躺在病床上,眼中寫滿了驚恐。據小雨回憶,打人的幾個女生有她的同學也有不認識的,她不知道為什么要這樣對待她。5月8日下午,她被5個同齡的13歲女孩子“劫走“了兩天兩夜。其間,她遭受了侮辱和打罵,她多次遭到幾人的掌摑、辱罵和威脅,甚至被煙頭燙傷皮膚。兩天的時間里,她只吃了兩袋方便面。最讓甜甜受不了的是,這幾個女孩剪了她的頭發,還逼她把衣服解開拍照,威脅她如果把這件事說出去,就把照片發到網上。更令小雨母親孫女士氣憤的是,陳某在高某的教唆下,和其他三名女孩將小雨非法拘禁后,多次毒打、辱罵、恐嚇小雨,高某甚至對小雨說,如果小雨將此事說出去,就用刀子將小雨全家都捅死。高某拿走小雨的手機也一直沒有歸還。
經醫院診斷,小雨身上多出然組織挫傷。雖沒有大礙,但心靈的修復需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問題設置1、在此案中,這幾名13歲的打人女孩是否應當負刑事責任?2、如果不負刑事責任,那么她們是否應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處罰?3、刑事責任、行政(治安管理)責任的承擔與民事責任的承擔是否沖突?4、通過閱讀公民民事行為能力的分類,思考13歲的女孩是不是擁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5、在本案中,打人的幾個13歲的女生如果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由誰具體來承擔?6、通過閱讀教材人身權的內容,思考在本案中,小雨的人身權中的哪幾項權利受到了侵犯?7、通過對教材民事責任方式的閱讀理解,思考這幾名打人的女孩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應該有哪些?8、為什么13歲的孩子會作出這樣惡劣的行為?1、在此案中,這幾名13歲的打人女孩是否應當負刑事責任?不負,根據《刑法》規定,刑事責任年齡是16周歲。2、如果不負刑事責任,那么她們是否應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處罰?不負,《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負治安管理責任的年齡是14歲。咸陽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化工開發區派出所正在就此事進行調查。由于打人者都是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可能會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據警方透露,這幾個女孩的行為的確很惡劣,她們承認打人,現在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3、刑事責任、行政(治安管理)責任的承擔與民事責任的承擔是否沖突?不沖突,承擔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的同時還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藥家鑫提起了公訴。2011年3月23日,該案件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藥家鑫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45498.5元。這里的45498.5元民事賠償金是藥家鑫所要承擔的民事責任。
4、通過閱讀公民民事行為能力的分類,思考13歲的女孩是不是擁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13歲的女孩沒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在民法上被稱作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民法通則》規定,10歲-18之間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5、在本案中,打人的幾個13歲的女生如果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由誰具體來承擔?
由其父母承擔民事賠償金。《民法通則》規定,第一百三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適當賠償,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
6、通過閱讀教材人身權的內容,思考在本案中,小雨的人身權中的哪幾項權利受到了侵犯?
身體權,健康權,名譽權
7、通過對教材民事責任方式的閱讀理解,思考這幾名打人的女孩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應該有哪些?陜西九州同律師事務所律師崔芊表示,由于加害方未滿14周歲,所以不夠追究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但受害一方可以要求這幾個孩子和他們的法定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要求其賠禮道歉、排除妨礙(銷毀照片)、賠償身體和心理的治療費用等等。雙方可以自行協商,也可委托警方予以調解。調解無效的話,可向法院起訴。8、為什么13歲的孩子會作出這樣惡劣的行為?幾個十二三歲的女孩子做出如此冷酷的舉動,西安資深心理咨詢師劉瑤說,這是因為缺乏愛的教育,感受不到自己的殘忍給別人帶來的傷害,對是非黑白不能清晰地作做出判斷,以至迷失了自己。一、民事主體民事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民事主體:指在民事法律關系中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1、公民公民要成為民事主體必須具備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每個人的民事權利能力都是自出生享有,至死亡是終止。但是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是不一樣的。分為三大類:⑴完全民事行為能力⑵限制民事行為能力⑶無民事行為能力(1)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8周歲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3)無民事行為能力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進行民事活動。C▲1、某甲現年17歲,初中畢業后沒有升高中,主要靠自己在工廠做工維持生活,應視其為()A.無民事行為能力人B.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C.完全民事行為能力D.相對民事行為能力人▲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進行民事活動要具有法律效力,應(
)A.與其智力和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B.通過委托代理人C.通過法定代理人D.通過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C監護制度:第十六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2、法人法人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是與自然人相對稱的,兩者相比較有不同的特點:第一,法人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義上的"人",而不是實實在在的生命體,其依法產生、消亡。第二,雖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體,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體,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體。法人應具備的條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4)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民法通則》第三十六條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法人分為三類: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企業法人案例:某學校建筑專業畢業的李某、王某在工作幾年后有了一定的經營經驗,在家人的幫助下并在銀行貸款,各出資30萬元組建了一家經營建筑材料的有限責任公司。后來聘請了管理經驗豐富的陳某擔任經理。●該有限責任公司具備法人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具有法人資格。你了解法人應具備的條件嗎?你所在的學校和班級是否具有法人資格?《民法通則》第三十七條法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
(三)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第三十八條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一課依法公正處理民事關系二、依法保護人身權既要維護自己的人身權,也要尊重他人的人格和權利。知識運用:遇到搜身,你會如何處理?
公民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的名譽。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即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的責任。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
案例二:一位乘客在公共汽車上稱自己的錢包被竊,要求司機關上車門,逐一搜查其他乘客。
案例一:當我們去超市購物,準備結賬離開時,保安過來說我們拿了沒有付款的商品,要求搜查。如果當事人是你,你會如何處理?我國民法對此有哪些規定?違反了將受到哪些處罰?
知識運用:《父親砍死逆子》
丁某死有余辜,但他的父親為什么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保護公民的生命健康權有什么意義?我國法律是如何保護公民的生命健康權的?
生命與健康是公民享有一切權利的基礎。如該權利得不到保障,那其他權利就無法或很難實現。
與生俱來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權要受法律制裁。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民法通則》第九十八條
案例:丁某,二十五歲,吃喝嫖賭,在村里為非作歹,在家里打罵父母,經常把年邁的父母打得頭破血流,一次還把他父親的腿打斷了。一提到他,全村的人都深惡痛絕。一天晚上,他喝了酒,回家敲門時,母親動作慢了點,他進門后掄起一個板凳砸向母親,然后就倒在床上罵罵咧咧地睡下。看著躺在地上的老伴,丁某的父親拿了一把斧子朝逆子的頭上砍去。丁某的父親被逮捕后,雖然全村的鄉親認為他為村里除了一害,紛紛簽名向法院為其求情,但他還是受到法律的制裁。1.工人排隊接受搜身2.【創境激趣】二、依法保護人身權3.偷看他人信件4.網上說別人壞話5.拍廣告?<引思1>(1)上述案例侵害了哪些人身權?(2)民法有哪些保護人身權的規定?(3)圖片中的侵害人應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引思明理】二、依法保護人身權侵害了工人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自由。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公民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的名譽。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容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法律禁止非法搜身、非法禁閉、非法拘禁等剝奪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為。侵害人格尊嚴和人身自由的行為,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的責任。
【引思明理】二、依法保護人身權1.工人排隊接受搜身<明理1>
侵害了生命健康權。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生命健康權不可侵犯。我國民法通則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一次性賠償金,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權要受到法律制裁。【引思明理】二、依法保護人身權<明理1>
侵害了隱私權和人身自由權。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我國刑法規定,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侵權者輕則受到輿論的譴責,重則要承擔法律責任。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的責任。【引思明理】二、依法保護人身權<明理1>
侵害了名譽權。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公民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的名譽。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引思明理】二、依法保護人身權<明理1>
侵害了肖像權。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公民的肖像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引思明理】二、依法保護人身權5.拍廣告?<明理1>
<引思2>(1)什么是人身權?除了上述權利外,人身權還包括哪些權利?民法是如何保護這些權利的?(2)侵害了這些權利要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引思明理】二、依法保護人身權案例分析1:去年9月13日,李某經朋友介紹搭乘陳某的汽車回老家探親,汽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突然爆胎,汽車撞上路邊的護欄,導致李某重傷并致殘,花去醫療費5萬余元。李某要求陳某賠償損失。陳某認為這次事故屬于意外事件,而且是無償搭載李某,拒絕做出賠償。思考:陳某要承擔賠償義務嗎?對于本案,陳某和李某對本次損害的發生均無過錯,應適用公平原則,由陳某對李某進行適當補償,也就是由陳某和李某分擔損失。我國民法通則規定了公平原則的適用情況,即在不具備無過錯歸責原則的情況下,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案例分析2:王某晚上騎自行車去上夜班,經過A工廠門前的公路時,突然發現前面路上的井蓋已經塌落,但因距離太近來不及躲避而摔倒,造成下頜骨粉碎性骨折、鼻骨骨折,花去醫療費4500元。經調查,該井蓋是市政公司于1個月前更換的。更換時該井蓋有不明顯裂紋,但因井蓋已用完,施工人員認為一般不會影響使用,就沒有再換新的。出事當天上午,A工廠的一輛超載汽車進廠時將該井蓋壓塌,但A工廠既未告知市政公司,也未設置示警標志。思考:王某所受到的損害應當由誰承擔賠償責任?在此案例中,A工廠與市政公司應當對王某所受到的損害共同承擔民事責任。市政公司裝置井蓋質量不合格,主觀上有過錯,是造成王某摔傷的原因之一,A工廠超載汽車壓塌井蓋,但A工廠既未告知市政公司,又不設置示警標志,是造成王某摔傷的主要原因。課堂小結
珍惜人身權利與生俱來的權利人身權自然人生命健康權姓名肖像權名譽隱私權人身自由權人格權榮譽權配偶權
親子權身份權法人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珍惜維護自己的人身權,尊重其他公民、法人的人身權二、民事權利民事權利分為人身權和財產權。人身權是指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與其人身不可分離而又不直接具有財產內容的民事權利。其中人身權又分為:人格權和身份權(一)人格權包括了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名譽權﹑肖像權﹑隱私權。(二)身份權包括親權﹑配偶權﹑親屬權﹑榮譽權。我國民法通則在保護身份權方面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公民、法人享有榮譽權,禁止非法剝奪公民、法人的榮譽稱號。榮譽權不能轉讓,也不能繼承。侵犯榮譽權主要表現為非法剝奪公民、法人的榮譽稱號。三、民事責任(1)生命健康權不可侵犯生命健康權不可侵犯。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營養費、護工費、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一次性賠償金。藥家鑫的案例。(2)人格尊嚴不可侵犯人格尊嚴不可侵犯,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容非法侵犯。侵權者輕則受到輿論的譴責,重則要承擔法律責任。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課堂小結:本節課以“咸陽13歲初一女生遭同學侵權案”為主軸,綜合采用了理論講授、案例分析、小組討論、辯論等多種教學方法,主要實現大家對以下知識的掌握:1、了解民事主體的分類以及成為民事主體應具備的條件。2、理解人身權的內容。3、認識到侵犯他人人身權應承擔什么樣的民事責任,以及如何在生活中維護自身的人身權。課后作業:什么是人身權,為什么要保護人身權,當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如何維護?(1)某中學三年級學生小王過生日的時候,父母送給他一條昂貴的金項鏈,小王非常喜歡,天天都戴在身上。小李是小王的同宿舍同學,看到小王脖子上漂亮的金項鏈也非常喜歡。一天,小王一個人回宿舍,把項鏈放在床頭就去洗澡,恰好小李也回到宿舍,看到小王床頭閃閃發光的金項鏈,頓時起了拒為已有的念頭,就把項鏈塞進自己的褲袋,趁沒人注意離開了宿舍。后來小王發現了小李身上有個和自己丟失的那個一模一樣的項鏈,小李說這個是他奶奶送給他的禮物,不肯承認就是小王的那條項鏈。(2)小紅丟了100元錢,被小明撿到了。小紅向小明要,小明認為錢是自己撿的,又不是偷的又不是搶的,既沒違法也沒犯罪,死活不肯把錢還給小紅。《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二條: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國家保護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國家的和集體的財產。第十三條: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三依法保護公民的財產權(一)法律保護財產權1、教材中案例,關于遺失物的歸屬《物權法》第一百零九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第一百一十條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布招領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條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
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拾得人侵占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第一百一十三條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2、法律保護財產權《物權法》關于保護公民個人財產的規定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
第六十五條私人合法的儲蓄、投資及其收益受法律保護。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私人的繼承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第六十六條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哄搶、破壞。案例王某和李某等四人在一起打麻將,李某輸給王某1200元錢。由于當時李某錢不夠,王某便讓李某寫了所欠700元的欠條,說好過一個月后還清。兩個月后,王某要欠款時,李某拒不給錢。王某一怒之下憑借欠條將李某告上了法庭,請求法庭為自己追回李某所欠的700元錢。經法庭審理判決,李某給王某所寫的欠條無效,駁回了李某的訴訟請求。我國法律只保護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對于公民通過非法方式、方法獲得的財產,法律不但不保護,國家還要依據法律予以追究和處罰。3、物權所有權:第三十九條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用益物權:第一百一十七條用益物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擔保物權:第一百七十條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財產權,是指財產利益為內容,直接體現財產利益的民事權利。廣義的財產權包括物權、債權和知識產權,狹義的財產權通常指物權。
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或者說,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三)依法保護自己和他人的財產權《物權法》關于對物權保護的規定。案例1某班學生阿浩的《英漢大詞典》丟了,后來發現在大海那里,就向大海要回,但大海說他是從小濤那里買來的,詞典已經屬于自己,不能還給他。阿浩多次索要未果,遂利用大海不在之際,將詞典拿(偷)回來。●上述事件中的《英漢大詞典》到底歸誰所有?請你以法官的身份分析此案。案例分析所有者是阿浩,根據《物權法》第一百零七條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該遺失物通過轉讓被他人占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二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但受讓人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權利人向受讓人支付所付費用后,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追償。本案中,阿浩作為所有權人,有權要求受讓人返還原物。因為小濤不是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因此阿浩無需支付受讓人所支付的費用。但是,阿浩采用偷的這種作法是不正確的。侵犯了大海的占用權。案例侵害他人物權甲出國留學,臨行前將自己價值1080元的DVD機委托乙保管。乙在甲出國后,擅自將甲的DVD機以650元的價格賣給丙。甲從國外回來后,得知自己的DVD機被乙賣給丙,便要求丙返還原物。丙不給,理由是該機是自己花錢買來的,對其擁有所有權。為此,兩人爭執不下。該案中DVD應該歸誰所有?善意取得制度第一百零六條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
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定。出租車司機李某應旅客王某的要求將其送往火車站,王某下車時不小心將錢包丟在了出租車上,李某發現后,打開一看,內有5000元現金,這時,他正好從收音機里得知某大學的學生因患白血病而向社會求助,李某就產生了將這筆意外之財捐給患病學生的想法,于是就將5000元現金寄給這位大學生用以治病。王某下車后發現錢包不見了,經回憶丟在了出租車上,于是他根據票上的車號找到了李某,要求返還5000元現金思考問題①:李某該不該把錢返還給王某?②:王某可以通過什么途徑解決這個問題?分析提示①:公民的合法財產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國法律依法保護公民的合法財產,王某遺落5000元在李某的出租車上,李某應該歸還王某;李某在王某不知情的情況下把王某遺落的5000元錢捐給他人,也應該承擔責任,把錢還給王某。
分析提示②:我國物權法規定,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侵害物權,除承擔民事責任外,違反行政管理規定的,依法承擔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到,李某并不是想把錢拒為已有,而是一心想做善事,所以李某和王某完全可以進行雙方調解,如果調解不成,還可以訴諸法律。案例:小濤家的房屋是一樓,之前的住戶甲為了自己的采光方便,與前方的住戶乙約定乙不得在其土地上修建二層以上建筑,并到登記機構辦理了登記。乙見甲將其房屋賣給了小濤父母,便在其土地上修建三層小樓。由于該三層小樓阻擋了一樓采光,小濤父母遂請求乙去除一層,遭到乙的拒絕。乙堅持主張:約定是他與甲設定,旁人不得享有。《物權法》關于地役權的規定第一百五十六條地役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的不動產的效益。第一百五十八條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前款所稱他人的不動產為供役地,自己的不動產為需役地。2009年12月31日晚上,王某和李某等4人在一起打麻將。最后,李某輸給王某1200元錢。由于當時李某錢不夠,王某便讓李某寫了所欠700元的欠條,說好一個月后還清。2003年2月,王某要欠款時,李某拒不給錢。王某一怒之下憑借欠條將李某告上了法庭,請求法庭為自己追回李某所欠的700元錢。思考問題:你認為法院會怎么判決?我國的刑事法律,是保護國家、集體和公民的合法財產權的最嚴厲、最有效的武器。人民法院依據刑法,打擊和懲罰各種侵犯財產權和犯罪行為,保護合法財產的所有權。注意,我國法律只保護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所以對于以上案例中王某想通過法院追回李某的賭搏欠款,法院是不予支持的,相反,還會對他們的賭搏行為進行相應的懲處。四、正確利用合同參與民事活動(一)依法訂立合同1、合同的內涵與形式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合同法》第十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比如:對于租賃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第十一條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2、訂立合同的程序第十三條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第十四條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內容具體確定;(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第二十一條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第二十五條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四、正確利用合同參與民事活動(一)依法訂立合同1、合同的內涵與形式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第十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比如:對于租賃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第十一條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2、訂立合同的程序第十三條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第十四條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內容具體確定;(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第二十一條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第二十五條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第三十條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第三十二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二)履行合同的原則1、實際履行原則2、誠實信用原則3、全面履行原則4、情勢變更原則(三)嚴格履行合同參與民事活動1、應樹立合同意識外出旅游成為廣大消費者休閑度假、放松身心的選擇。為了防止旅游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麻煩,消費者外出旅游之前要認真選擇旅行社,仔細簽訂旅游合同,合同一旦簽訂,便成為消費者在旅游當中接受服務的依據,也是處理旅游糾紛的依據。旅游合同一般包括:路線、食宿安排、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以及爭議的解決。2、違約責任實際違約: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賠償損失: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3、合同的變更和轉讓合同的變更是指當事人不變,合同的內容予以改變的現象。合同轉讓,實際上是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法將合同權利義務全部或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4、合同的擔保方式(1)保證:保證指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為債務人履行債務而向債權人所做的一種擔保.(2)抵押權:第一百七十九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3)質押權:第二百零八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占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4)留置權:第二百三十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占有的債務人的動產,并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五節:婚姻法五、維護在家庭中的權利與義務(一)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閱讀教材118頁案例,思考:1、法律是否承認婚禮?婚禮是結婚的必經程序嗎?2、結婚必須符合哪些條件和履行怎樣的法定程序?結婚時男女雙方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婚姻關系的重要民事行為。結婚的條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達到法定婚齡:男方22歲,女方20歲符合一夫一妻制禁止結婚的情形(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結婚必須履行法定的程序,即結婚登記。結婚登記分為申請、申請、批準三個步驟。(二)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的權利和義務
1、未成年子女的權利我國憲法、婚姻法通過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來保證未成年子女在家庭中的權利。按照我國義務教育法的規定,父母必須讓子女按時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父母還有維護未成年子女利益的職責。2、子女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贍養,就是為父母提供物質上、經濟上的幫助,負擔父母必要的生活費用。《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為構建和睦家庭盡責任
哪個是真正關心父母?哪個是真正關心父母?家庭的和睦美滿既是社會穩定的前提,更是一個人成長的樂園,它需要每個家庭成員作出努力,盡到自己的義務。我們學生要樹立家庭觀念,正確處理家庭成員的權利和義務的關系,為構建幸福和睦家庭盡責任。謝謝!課堂練習一、單項選擇3.任興夫婦在兒子任華周歲生日時到照相館為其拍照留念,攝影師劉某翻拍了任華的底片,將其賣給個體戶張某做掛歷用。張某又將該底片賣給蘭星香皂廠作嬰兒香皂廣告之用。在本案中,劉某、張某和蘭星香皂廠侵犯了任華的()。A.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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