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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安全生產管理》
1第一章安全生產管理概論第一節安全生產定義和范疇第二節安全生產方針第三節安全生產常用概念含義
2第一節安全生產定義和范疇一、安全生產的定義:
安全生產是指為預防生產過程中發生人身、設備事故,形成良好勞動環境和工作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動。安全生產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勞動生產過程中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和產品安全,以及交通運輸安全等。現代事故預防所遵循的一個原則是事故是可以預防的。任何事故,只要采取正確的事故預防措施,事故是可以防止的。通過事故調查查找已發生事故的原因,采取預防事故的措施,從根本上降低傷亡事故發生頻率。
事故之所以可以預防是因為它和其他事物一樣,具有一定的特性和規律,只要掌握這些特性和規律,事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就可以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及其造成的損失。3二、安全生產的范疇我國已經開展的安全生產工作的范疇應包括:(1)工業企業單位員工人身安全及財產設備安全;(2)交通運輸行業,如鐵路運輸、公路運輸、水上運輸及民用航空運輸的安全生產;(3)商業服務行業,如賓館、飯店、商場、公共娛樂及旅游場所等單位員工及顧客的人身安全和財產設備的安全;(4)其它部門,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有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財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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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安全生產方針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一、安全生產方針的產生和發展。
在1952年第二次全國勞動保護工作會議上定為“安全生產”方針。在1987年全國勞動安全監察會議上又進一步規定為“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1987年1月26日國家勞動人事部在杭州召開會議,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作為勞動保護工作方針寫進了我國第一部《勞動法》(草案)。同年,在北京召開的全國勞動安全監察工作會議上,把勞動保護工作的方針規定為“安全第一,預防為主”。2002的1月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2004年1月9日發布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又進一步重申了這一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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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首次提出“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現行安全生產方針。綜合治理的基本方法和途徑:就是要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在采取斷然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實現治標的同時,積極探索和實施治本之策,綜合運用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從發展規劃、行業管理、安全投入、科技進步、經濟政策、教育培訓、安全立法、激勵約束、企業管理、監管體制、社會監督以及追究事故責任、查處違法違紀等方面著手,抓緊解決影響制約我國安全生產的歷史性、深層次問題,做到思想認識上警鐘長鳴,制度保證上嚴密有效,技術支撐上堅強有力,監督檢查上嚴格細致,事故處理上嚴肅認真。通過綜合治理,使安全生產得到全面的切實的加強。
6二、安全生產方針的含義
我國安全生產方針從“安全生產”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產生和發展過程。(一)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1、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是生產發展的客觀需要,特別是現代化生產,更不允許有所忽視,必須強化安全生產,在生產活動中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尤其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要服從安全。這就是安全第一的含義。2、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安全生產又有其重要意義,它是黨和國家的一項重要政策,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原則,這是社會主義制度性質決定的。(二)安全與生產的辯證統一
在生產建設中,必須用辯證統一的觀點去處理好安全與生產關系。必須善于安排好安全工作與生產工作,特別在生產任務繁忙的情況下。安全工作與生產工作發生矛盾時,更應處理好兩者的關系,越是生產任務忙,越要重視安全,把安全工作搞好。按照辯證法辦事。
7 怎樣理解安全和生產的辯證統一關系呢?
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和生產既有矛盾性,又有統一性。矛盾通過工作,正確處理是可以達到統一的。同時,安全工作和生產工作又是相互聯系,任何一方不能孤立地存在。沒有生產活動,安全工作就不會存在;安全和生產互為條件、互相依存的,就是安全與生產的統一性。安全生產工作的任務就是不斷解決這兩者的矛盾,促進生產發展。(三)安全生產工作必須強調預防為主
安全生產工作以預防為主是現代生產發展的需要。現代科學技術日新月異,而且往往又是多學科綜合運用,安全問題十分復雜,稍一疏忽就會釀成重大事故。預防為主,就是要在事前做好安全工作,要做到“防微杜漸”,“防患于未然”。要依靠技術進步,加強科學管理,搞好科學預測與分析工作。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兩者是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的。“預防為主”是實現“安全第一”的基礎,要做到安全第一,首先要搞好預防措施。預防工作做好了,就可以保證生產安全化,實現安全第一,這是安全生產實踐所證明了的一條重要經驗。
提高本質安全度:8(三)安全生產進行綜合治理
國家安全生產管理將推進“五個轉變”
安全生產管理新的思路,從我國國情出發,積極推進“五個轉變”: 1、從人治向法治轉變,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法制秩序;2、從被動防范向源頭管理轉變,建立安全生產許可制度;3、從集中整治向規范化、經常化、制度化轉變,建立長效機制;4、從事后查處向強化基礎轉變,加強企業安全基礎建設;5、要推進安全生產工作從以控制傷亡事故為主向全面做好職業安全健康工作轉變,把職工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
是安全生產工作發展方向、工作重點和工作內容的調整
9第三節安全生產常用概念及含義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原則3、安全生產目標管理4、安全檢查5、三同時6、五同時7、四不放過8、三個同步9、安全標志10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根據我國安全生產方針及有關政策和法規制定的、我國各行各業及其廣大職工在生產活動中必須貫徹執行和認真遵守的安全行為規范和準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企業規章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可以把員工組織起來,圍繞安全目標進行生產,同時,我國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法規政策也是通過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去實現的。11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原則
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原則是指企業各級干部和廣大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堅持在抓生產的同時要抓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原則是我國企業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
12三、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是指企業根據自己的整體目標,在分析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的基礎上,確定安全生產所要達到的目標,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去努力實現這些目標的活動過程。安全生產目標通常以千人負傷率、某萬噸產品死亡率、塵毒作業點合格率、噪聲作業點合格率及設備完好率等。
13四、安全檢查
安全檢查是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監察部門、企業主管部門或企業自身對企業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規的情況、安全生產狀況、勞動條件、事故隱患等所進行的檢查。一般可以分為下列兩大類:(1)安全生產大檢查,指由上級有關部門、如安監部門或企業主管部門(行業)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或專業檢查。安全生產大檢查通常是集中在一定時期內有目的、有組織地進行,有利于促使企業重視安全,對安全生產中的一些“老大難”問題進行整改。(2)自我檢查,指企業自己組織的對企業自身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的各種檢查。 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查思想認識,查管理制度,查安全記錄臺帳、查紀律、查領導、查設備、查安全衛生設施,查閱查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情況,查各種事故隱患等。五、三同時 “三同時”是指凡是我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技術改造項目(工程)和引進的建設項目,其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14六、四不放過: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沒有受到追究不放過五同時七、“五同時”:是指企業在生產組織及領導者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九、安全標志:
安全標志是指在操作人員容易產生錯誤而造成事故的場所,為了確保安全,提醒操作人員注意所采用的一種特殊標示。國家規定的安全色有紅、藍、黃、綠四種顏色,紅色表示禁止、停止(也表示防火);藍色表示指令或必須遵守的規定;
黃色表示警告、注意;
綠色表示提示、安全狀態、通行。
安全標志按其用途可分為: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示標志。
安全標志根據使用目的的不同,可以分為防火(有發生火災危險的場所,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物質及位置,防火、滅火設備位置)、禁止(所禁止的危險行動)、危險(有直接危險性的物體和場所并對危險狀態作警告)、注意(由于不安全行為或不注意就有危險的場所)、救護、小心、放射性、方向、指導等9種標志。15安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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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
圖
例
:16危險化學品安全標簽圖例:17第二章安全生產立法及法律體系建立
第一節安全生產法規體系
一、安全生產法規的層次體系
18按法規實施效能層次示例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國家主席令頒布實施)《憲法》、《刑法》《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職業病防治法》、《消防法》、《工會法》、《建筑法》等。法規行政法規(國務院令發布)《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倉庫防火安全管理條例》、《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廠安全衛生規程》、《建筑安全工程安全技術規程》、《礦山安全條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
地方法規(省、市人大立法發布)《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燃氣管理條例》《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江蘇省勞動保護條例》
部門章程(中央部、委發布,如:安監總局局長令)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電氣安全工作規程》、《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
表2-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適用層次體系19表2-1(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適用層次體系按法規實施效能層次示例安全標準
(技術規程、安全標準))GB國家標準有關電氣安全、機械安全、壓力容器安全、防火防爆、職業衛生、勞動防護用品等方面的國家標準400余種AQ行業標準《危險場所電氣防爆安全規范》AQ3009-2007
《加油站作業安全規范》AQ3010-2007《軋鋼安全規范》AQ2003-2004《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相關職能部門文件相關部委(部委令或文件)《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關于加強強腐蝕性危險化學品購用管理的通知》《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加強燃氣安全管理使用的緊急通知》企業安全制度安全規章制度企業安全責任制、檢查、教育、動火等等制度生產安全操作規程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等20二、安全生產法規專業內容體系
我國現行的安全生產法規,從應用專業上分三方面內容::安全生產法規工業衛生法規安全技術法規安全管理法規21一、安全管理法規:
國家為了搞好安全生產、加強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保護職工的安全健康所制定的管理規范。從廣義來講,國家的立法、監督、監督檢查和教育等方面都屬于管理范疇。《憲法》規定,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是國家和企業管理勞動保護工作的基本原則。
《安全生產法》中確立了一系列安全生產的基本規定。主要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保障、從業人員權利義務、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責任、安全中介服務制度、安全生產責任追究、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理等。《勞動法》第52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等。22二、安全技術法規安全技術法規是指國家為搞好安全生產,防止和消除生產中的災害與事故,保障職工人身安全與健康而制定的法律規范。對一些比較突出或有普遍意義的安全技術問題,規定了基本要求。如:1.設計、建筑工程安全方面:2.機器設備安全裝置方面:3.特種設備安全措施方面4.防火防爆安全規則方面5.工作環境安全條件方面6.個體安全防護方面23三、工業衛生法規
是指國家為了改善勞動條件,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健康,預防和消除職業病和職業中毒而制定的各種法規、規范。包含工業衛生工程技術措施和有關預防醫療保健措施的規定。24第二節安全生產技術標準
按法律效力分類
強制性標準
推薦性標準
一、安全生產技術標準的分類按基礎標準分類
基礎標準產品標準方法標準
25二、安全生產技術標準的作用 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安全生產法規體系和標準體系,是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內容之一。安全就是一種可以允許的危險。確定安全指標,實際上就是確定危險度或風險率,這個危險度或風險率必須是社會公眾允許的、可以接受的。26三、安全生產技術國家標準頒布狀況安全生產技術國家標準
設計、管理類標準設備、工具安全標準生產工藝安全衛生標準
作業環境危害方面
安全教育方面
事故管理方面
設備、工具設計原則及安全衛生標準易發生事故機械類安全衛生標準
壓力機械類安全衛生標準
預防工傷事故生產安全標準
預防職業病勞動衛生標準
防護用品標準27第三節安全生產相關重要法規簡介
(法律)憲法刑法勞動法工會法消防法民法通則企業法(工業企業法和鄉鎮企業法)
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8《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安全生產法的基本框架與定位:共7章,97條29《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1)三大目標: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護國家財產安全,促進社會經濟發展。(2)五方運行機制:政府監管與指導;企業實施與保障;員工權益與自律;社會監督與參與;中介支持與服務。(3)兩結合的監管體制: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與各級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公安消防、公安交通、煤礦監察、建筑、交通運輸、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專項監管相結合的體制。
30《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4)七項基本法律制度: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保障制度;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制度;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責任制度;安全中介服務制度;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理制度。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5)四個責任對象:
政府責任方(各級政府和對安全生產負有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責任方;從業人員責任方;中介機構責任方。(6)三套對策體系:一是事前預防對策體系二是事中應急救援體系三是建立事后處理對策系統3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7)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六項責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四十二條規定:重大事故發生時,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3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8)從業人員八大權利《安全生產法》明確的從業人員的八項權利:①知情權,即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②建議權,即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③批評權、檢舉、控告權,即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④拒絕權,即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⑤緊急避險權,即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⑥依法向本單位提出要求賠償的權利;⑦獲得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勞動防護用品的權利;⑧獲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權利。34《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9)從業人員的三項義務《安全生產法》明確了從業人員的三項義務:①自律遵規的義務,即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②自覺學習安全生產知識的義務,要求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③危險報告義務,即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35《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0)四種監督方式:《安全生產法》中法定規定了我國安全生產的幾種監督方式:①工會民主監督②社會輿論監督③公眾舉報監督④社區報告監督
(11)38種違法行為:《安全生產法》明確了政府、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和中介機構可能的38種違法行為。(12)13種處罰方式:《安全生產法》明確了相應違法行為的處罰方式:如:責令改正、責令限期改正、停產停業整頓、經濟罰款、責令停止建設、撤銷資格、吊銷其有關證照、關閉企業;連帶賠償、第三方損失連帶賠償;退還違法收取的費用;批評教育、降職、撤職、經濟罰款、15日以下拘留等。無論任何人,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36第三節安全生產相關重要法規簡介
(行政法規)《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工傷保險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中有關安全生產條文37第三章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2004年1月9日《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對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提出明確要求。安全生產責任主體:企業法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38第一節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形式一、企業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的人員、物質、資金等各方面均有最高指揮權和調度權。因此,企業法定代表人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有全面責任。二、企業分級管理:
企業從上至下分為若干個安全生產管理層次,明確各自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責任,有效地實現全面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層次與企業規模有關。就一般企業的管理層次分為三層:廠級(總公司)、車間(分廠、分公司)、班組(工段)。但無論何種規模企業,安全管理層次都可以歸納為決策層、管理層、操作層。
決策層:主要起決策、指揮作用,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根據法律、法規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制定安全生產規劃、計劃;建立健全安全機構、配備人員;保證安全資金和物資投入,為職工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場所。
管理層:主要對安全生產進行日常管理,貫徹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負責檢查落實。
操作層: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遵守操作規程,杜絕違章,防止事故發生,操作層是安全生產的基礎環節。39三、企業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
企業按業務需要分為若干個職能部門,各業務部門在負責本部門的同時,應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主要職能部門有生產、經營、科技、動力、基建、勞動人事、財務、后勤等。有些企業成立了安全生產委員會,由各職能部門主管安全的領導以及黨政工團等組織的代表共同組成,一般由廠長(總經理)或主管安全的副廠長(副總經理)任主任,定期或不定期地舉行委員會會議,研究討論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工會組織在企業安全生產方面發揮著重要的監督作用。40第二節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就是對企業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類人員所規定的在他們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責任的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內容應根據各部門和人員職責來確定。要充分體現責任權利相統一的原則,而且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形成一個完整的制度體系。同時要有落實措施,建立健全完善的制約機制和激勵機制,獎罰分明,防止只獎不罰的現象。41企業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一、廠長(經理)安全生產職責;二、副廠長(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三、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職責;四、車間主任、副主任安全生產職責;五、班組長(工段長)安全生產職責;六、車間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七、員工安全生產職責;八、安全技術部門職責;九、機動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十、技術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十一、生產調度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十二、人事勞資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十三、保衛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十四、計劃、財務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十五、供應、儲運、銷售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十六、設計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十七、工程建設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十八、工會安全生產職責。42第三節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企業應該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延伸,也是在企業能夠貫徹執行的具體體現,是保證安全生產各方面的標準和規范、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保障人身安全與健康以及財產安全的最基礎的決定,每一個企業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不同企業所建立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也是不同。應根據企業特點,制定出具體操作性強的規章制度。
43企業通常都應建立健全以下幾類規章制度(1)綜合管理方面,包括安全生產總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安全培訓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三同時”審批、安全檢修管理、事故隱患管理與監控、事故管理、安全用火管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安全值班等規章制度;(2)安全技術方面,包括特種作業管理、危險作業審批、危險設備管理、危險場所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廠區交通運輸管理、防火制度以及各生產崗位、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等;(3)職業衛生方面,包括職業衛生管理、有毒有害物質監測、職業病、職業中毒等管理;(4)其他方面,如女工保護制度、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職工身體檢查等;44在制定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時注意點:要與國家的安全生產法規保持一致。(2)要廣泛吸取國內外安全生產管理的經驗,并密切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力求使之具有先進性、科學性、可行性;(3)含蓋安全生產的各個方面,形成體系,不出現死角和漏洞;(4)規章制度制定后要認真發布貫徹執行。注意總結實踐經驗,不斷地修訂完善;(5)在國家安全生產法規發生變化,企業的業務、技術出現新情況、新變化時;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及時地修改、補充成新的版本。以保持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的一致性和執行的有效性。45第四節企業安全生產檢查
安全檢查是一項綜合性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企業防止事故、減少職業病的有效方法。一、安全檢查分類:(一)日常性檢查;(二)專業性檢查;(三)季節性檢查,(四)節假日前后的檢查;(五)不定期檢查。46二、安全檢查表(一)安全檢查表的類型:設計用安全檢查表;2.廠(公司)級安全檢查表;3.車間安全檢查表;4.班組及崗位安全檢查表;5.專業安全檢查表。(二)安全檢查表的制定1.危險、有害因素分析,確定檢查項目和內容;2.確定檢查標準和要求;3.確定檢查安全時間;4.簡潔明了列出內容、標準、要求,制作成檢查表。
制定安全檢查表要安技部門指導、員工參與。初步制定出來的檢查表,經反復試行,再加以修訂,最后由安技部門審定后方可正式實行。47三、安全檢查的基本方法: 堅持上下結合,組織好檢查。(1)組織檢查力量,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主任)參加并吸收具有較高技術業務水平的專業人員參加。(2)檢查準備。包括思想、業務知識、法規政策和物資、獎懲準備。(3)明確檢查目的、要求、層次,分清主、次,講究實效。(4)自查與互查結合,基層自查為主,車間(工場)、部門互查。取長補短,相互學習和借鑒。(5)狠抓隱患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6)安全檢查表、臺帳存檔,實現事故隱患及危險點的動態管理。48第五節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是企業生產財務計劃的一個組成部門,它是改善企業勞動條件的重點工作,也是有效防止事故和職業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一、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編制(一)編制原則1.企業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在編制生產財務計劃的同時編制。2.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與實施應當納入議事日程,并由負責生產的各項領導具體負責。3.掌握必要性與可能性。4.應抓住安全生產上的關鍵問題。5.在選擇措施方案時,應注意盡可能采用現代化技術。49(二)編制根據; 1.國家發布的有關安全生產指標、政策、法規和標準; 2.在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而尚未解決的問題; 3.造成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原因和所應采取的措施; 4.生產發展需要所應采取的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技術措施; 5.安全技術革新項目和員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三)編制方法:(四)編制內容: 1.單位或工作場所; 2.措施名稱; 3.措施內容和目的; 4.經費預算及其來源; 5.負責設計、施工的單位或負責人; 6.開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7.措施執行情況及其效果。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范圍:包括以改善企業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為目的的一切技術措施,大致可分以下4類:*安全技術措施*衛生技術措施*輔助房屋及措施*宣傳教育措施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預算及其來源和計劃的實施:50第四章高危行業作業場所安全管理
高危行業作業場所是指:爆炸危險場所、化學危險品場所、建筑安裝施工場所、礦山地下及露天開采場所。這些場所都是危險性較大的勞動場所。第一節爆炸危險場所安全一、概述易燃易爆危險場所通常是指那些由于存在某些危險物質或條件,易于發生火災、爆炸危險而須對其生產、使用、儲存和裝卸采取預防措施的場所。(一)爆炸危險場所等級劃分國家《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中將爆炸危險場所劃分為特別危險場所、高度危險場所和一般危險場所三個等級。
51特別危險場所:指物質的性質特別危險,儲存的數量特別大,工藝條件特殊,一旦發生爆炸事故將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嚴重的人員傷亡,危害極大的危險場所。2.高度危險場所:指物質的危險性較大,儲存的數量較大,工藝條件為特殊,一旦發生爆炸事故將會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較為嚴重的人員傷亡。具有一定危害的危險場所。3.一般危險場所,指物質的危險性較小,儲存的數量較少,工藝條件一般,即使發生爆炸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也較小的場所。
在劃分危險場所等級時,對周圍環境條件較差或發生過重大事故的危險場所應提高一個危險等級。52(二)火災爆炸預防的有關法規、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1984年1月6日)《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勞動部、公安部等8個部委聯合頒布1987年12月)
《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原勞動部1995年1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煉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定》(YHS01-78)《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2002)上述規程(定)、條例、標準為易燃易爆危險場所安全監察提供了法律依據。53二、燃燒和爆炸的形成機理(一)可燃可爆系統的形成:燃爆三要素:
防止可燃物質、助燃物質(空氣、強氧化劑)、引燃能源(明火、撞擊、熾熱物體、化學反應熱等)同時存在;防止可燃物質、助燃物質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在爆炸極限范圍內)與引燃能源同時存在。為防止可燃物與空氣或其他氧化劑作用形成危險狀態,在生產過程中,首先應加強對可燃物的管理和控制,利用不燃或難燃物料取代可燃物料,不使可燃物料泄漏和聚集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其次是防止空氣和其他氧化性物質進入設備內或防止泄漏的可燃物料與空氣混合。54(二)消除、控制引燃能源
引起火災爆炸事故的能源主要有明火、高溫表面、摩擦和撞擊、絕熱壓縮、化學反應熱、電氣火花、靜電火花、雷擊和光熱射線等。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場所,對下列著火源應引起充分的注意,并采取嚴格的控制措施:(1)明火和高溫表面。(2)摩擦與撞擊。(3)防止電氣火花。551月20日11時38分,一臨時旅客列車在行經京廣鐵路河南省衛輝市和淇縣區間時,一節車廂突然冒煙起火,未造成人員傷亡。
563、爆炸與分類1)物理爆炸2)化學爆炸3)核爆炸1、燃燒的條件1)可燃物
2)助燃物3)點火能源2、燃燒的分類1)自燃
2)閃燃3)著火3.燃燒的分類57三、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防火防爆措施
要防止火災爆炸事故,就應根據物質燃燒的爆炸原理,采取各種有效安全技術措施,對有燃爆危險的物料加強管理,并嚴格控制生產用火,加強動火管理,消除不必要的火源,以避免可燃可爆系統的形成。
1月20日11時38分,一臨時旅客列車在行經京廣鐵路河南省衛輝市和淇縣區間時,一節車廂突然冒煙起火,未造成人員傷亡。
58
(一)火災與爆炸預防原則1.防火原則。根據火災發展過程的特點,應采取如下基本措施:1)嚴格控制火源;2)監視火災醞釀期特征;3)采用耐火建筑;4)阻止火焰的蔓延;5)抑止火災可能發展的規模;6)組織訓練消防隊伍;7)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1、燃燒的條件1)可燃物
2)助燃物3)點火能源2.防爆原則。根據爆炸過程的特點,防爆:阻止第一過程出現,
限制第二過程發展, 防止第三過程危害為基本原則。主要應采取以下措施:1)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的形成;2)嚴格控制點火能源;3)及時泄出燃爆開始時的壓力;4)切斷爆炸傳播途徑;5)減弱爆炸壓力和沖擊波對人員、設備和建筑物的破壞。59(二)易燃易爆危險場所建筑物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建筑物須滿足《爆炸危險場所有關規定》(三)易燃易爆物的貯放分別采取避光、通風、隔離、冷藏、限量、分散等基本措施。2.易燃易爆物品的處理:1)以不燃溶劑代替可燃溶劑;2)系統的密閉和負壓操作;3)通風除塵;4)惰性氣體保護。1.貯存場所要求:1)貯存場所要符合消防安全條件,備有需要的消防設施。2)物品要分類貯存。3)進出庫要檢查驗收。4)堆碼墊蓋要符合要求5)嚴格執行倉庫管理制度。60(四)火源的控制和消除1.明火的控制明火系指敞開的火焰。采取相應措施消除火源,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2.避免磨擦和撞擊磨擦和撞擊往往成為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爆炸物品等燃燒爆炸的根源之一。應盡量減少磨擦和撞擊。3.防止電熱和電氣火花電氣設備或線路中出現危險溫度、電火花、電弧是引起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著火、爆炸的一個主要著火源。保持電氣設備的正常運行,是防止出現事故火花和危險溫度對防火防爆有著極其重要意義。4.消除靜電危害為防止靜電放電火花引起的燃燒爆炸,采取相應的防靜電措施。5.其它火源的控制。
61(五)粉塵爆炸的預防
四、滅火措施
(二)滅火劑常用的滅火物質:*水*滅火泡沫*惰性氣*不燃性揮發液*化學干粉*固態物質等。(一)滅火的基本方法:火災現場滅火的基本方法有下述四種: 1.窒息法。 2.冷卻法。 3.隔離法。 4.化學中斷法。62火災的種類與滅火劑的選擇:
一、火災的種類 火災種類根據著火物質及其燃燒特性劃分為以下5類:
A類火災:指含碳固體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紙張等燃燒的火災;B類火災:指甲、乙、丙類液體,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燒的火災;C類火災:指可燃氣體,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丙烷、乙炔、氫氣等燃燒的火災;D類火災:指可燃金屬,如鉀、鈉、鎂、鈦、鋯、鋰、鋁鎂合金等燃燒的火災;帶電火災:指帶電物體燃燒的火災。63二、滅火劑的選擇1.水6.鹵代烷滅火劑(MY)2.泡沫滅火劑7.四氯化碳滅火劑3.二氧化碳滅火劑8.7501滅火劑4.干粉滅火劑(MF)9.煙霧滅火劑5.水型滅火劑64干粉滅火劑:
干粉滅火劑(MF)的主要成分是碳酸氫鈉和少量的防潮劑硬脂酸鎂及滑石粉等。用干燥的二氧化碳或氮氣作動力,將干粉從容器中噴出,形成粉霧噴射到燃燒區,分為3類:1)以碳酸氫鈉(鉀)為基料的干粉,用于撲滅易燃液體、氣體和帶電設備的火災;2)以磷酸三銨、磷酸氫二銨、磷酸二氫銨及其混合物為基料的干粉,用于撲滅可燃固體、可燃液體、可燃氣體及帶電設備的火災;3)以氯化鈉、氯化鉀、氯化鋇、碳酸鈉等為基料的干粉,用于撲滅輕金屬火災。泡沫滅火劑:
泡沫滅火劑是撲救可燃易燃液體的有效滅火劑,它主要是在液體表面生成凝聚的泡沫漂浮層,起窒息和冷卻作用。
1)化學泡沫滅火劑(MP)2)空氣泡沫滅火劑(MPE)3)抗溶性泡沫滅火劑(MPK)4)氟蛋白泡沫滅火劑(MPF)5)水成膜泡沫滅火劑(MPQ)水:是最常用的滅火劑不能用水撲滅的火災①不溶于水的易燃液體②遇水產生燃燒物的火災③硫酸、鹽酸和硝酸引發的火災④電氣火災未切斷電源前⑤高溫狀態下化工設備的火災65滅火劑類別主要成分適宜撲滅火災二氧化碳滅火劑固體二氧化碳(干冰)撲滅精密儀器和一般電氣火災及不能用水撲滅的火災。水型滅火劑(MS)(酸堿滅火劑)碳酸氫鈉、硫酸非忌水物質的火災鹵代烷滅火劑1211(二氟一氯一溴甲烷)1202(二氟二溴甲烷)撲救易燃液體、氣體、電氣火災,特別適用于精密儀器、儀表及重要文獻資料的滅火四氯化碳滅火劑四氯化碳適用于電氣設備的滅火7501滅火劑三甲氧基硼氧烷鎂鋁合金等輕金屬火災的有效滅火劑煙霧滅火劑氧化劑:硝酸鉀還原劑:木炭、硫磺和三聚氰胺維持在適當的范圍內不致引燃或爆炸。66(三)防煙和防毒
造成火災中人員傷亡,其中50%以上的人員死亡是由煙和毒性氣體(主要是一氧化碳氣體)引起的。
滅火中防煙防毒的基本措施:
1.室外火災。室外發生普通火災,主要的危害是煙氣,這就要求消防人員一般不要站立在著火點的下風側,避免吸入煙氣暈倒。
2.室內火災。在門窗關閉或空氣不流通的室內發生火災,消防人員進入室內進行撲救前,必須首先打開門窗。若火災發生在地下室,由于地下室內空氣不易流通,消防人員進入滅火時必須佩帶防毒面具和氧氣呼吸器,避免中毒危險。
3.發生在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的火災。消防人員在撲救時一定要配備過濾式防毒面具或氧氣呼吸器,穿戴安全帽、防護衣鞋等。67第二節化學危險品作業場所安全化學品的存在和生產極大地改善了人們的生活,但其固有的危險性也給人類的生存帶來了很大的威脅,已引起了世界各國的高度重視.一、化學品管理與立法
我國頒布的有關化學品管理的主要法規和標準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易燃易爆化學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規定》(GB16483-1998)《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
(GB15258-1998)《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92)《危險貨物分類與品名編號》(GB6944-86)《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90)《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15603-95)68(一)危險性鑒別與分類危險化學品一般以列入《危險化學品名錄》(2002版)(AQ)列名的為準。
鑒別分類:物質危險性是根據化學品(化合物、混合物或單質)本身的特性,依據有關標準,主要確定是否是危險化學品,并劃出可能的危險性類別及項別。1.危險性分類的一般程序1)現有的化學品2)新的化學品3)混合物危險性分類692.化學品危險性類別的劃分及標志
1)爆炸品
2)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3)易燃液體4)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705)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6)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7)放射性物品
8)腐蝕品a)酸性腐蝕品;b)堿性腐蝕品;c)其它腐蝕品。71(二)化學品的登記注冊1.登記注冊的組織機構
化學品的登記注冊機構設國家和省(市)兩級。
國家設“化學品登記注冊管理委員會”,下設“國家化學品登記注冊中心”。各省(市)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組織成立各省、直轄市“化學品登記注冊管理辦公室”。723.登記注冊的條件 化學品的生產企業,在申請登記時,應具備以下條件:1)所登記的化學品應具有質量標準;2)化學品的生產應具有工藝技術規程,其生產崗位有崗位操作規程;3)危險化學品生產崗位、場所應掛(貼)“作業場所化學品安全標簽”;4)進入市場流通的危險化學品應具有“安全標簽”和“安全技術說明書”;5)化學品崗位的操作職工應經過嚴格的培訓教育,考核臺格后持證上崗;6)化學品的生產具有可靠的安全衛生防護措施和符合要求的個體防護用品;7)開展健康監護,并符合有關規定要求;按要求制訂化學品事故預案,并能定期進行演練。
2.登記注冊的程序 各化學品生產企業登記注冊的程序如下:1)各地“登記辦公室”向企業提出登記注冊要求,由企業從“登記辦公室”領取《化學品登記注冊申請表》和《化學品登記管理臺帳》(以下簡稱《臺帳》);2)企業將按要求填寫的《化學品登記注冊申請表》、《臺帳》;“安全標簽”和“安全技術說明書”報“登記辦公室”;3)對上報材料合格的企業“登記注冊辦公室”頒布登記注冊證書;4)登記注冊辦公室將企業上報材料報國家中心審核備案;5)登記注冊每隔5年進行一次復核換證,根據復核情況,確定是否準予換證。
73(三)化學品安全標簽 化學品安全標簽是指危險化學品在市場上流通時應由生產銷售單位提供的附在化學品包裝上的安全標簽。《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GB15258-1999)規定化學品安全標簽應包括物質名稱、編號、危險性標志、警示詞、危險性概述、安全措施、滅火方法、生產廠家地址、電話、應急咨詢電話、提示參閱MSDS等內容。(四)安全技術說明書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國際上稱作化學品安全信息卡,簡稱MSDS,是一份關于危險化學品燃爆、毒性和環境危害以及安全作用、泄漏應急處置、主要理化參數、法律法規等方面信息的綜合性文件。作為為用戶的一種服務,生產企業應隨化學商品向用戶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使用戶明了化學品的有關危害,使用時能主動進行防護,起到減少職業危害和預防化學事故的作用。
使用單位的責任:1)向供應企業索取最新版本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2)評審從供應商處索取的安全技術說明書,針對本企業的應用情況補充新的內容;3)對生產企業修訂后的安全技術說明書,應用部門應及時索取,根據生產實際所需.務必向生產企業提供增補安全技術說明書內容的詳細資料,并據此提供修改本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74二、生產場所化學危害預防與控制兩個方面:操作控制和管理控制。(一)操作控制
1.替代。2.變更工藝。3.隔離4.通風5.個體防護6.呼吸防護用品7.其它個體防護用品8.衛生(二)管理控制 1.危害識別 2.安全標簽 3.安全技術說明書 4.安全貯存 5.安全傳送 6.安全處理與使用 7.廢物處理
8.接觸監測 9.醫學監督10.培訓教育75三、化學品的包裝與貯運(一)化學品包裝及標志
2.包裝儲運標志(例)1.包裝分類Ⅰ類包裝:Ⅱ類包裝:Ⅲ類包裝:2.危險貨物包裝標志3.危險貨物包裝標志危險品標志圖形21種、19個名稱。764.化學品安全標簽(圖例)按《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GB15258-1999)制作。77(二)化學品貯存 國家標準《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15603-1995)對危險化學品的貯存做了詳細的規定。2.貯存場所的要求:1)貯存危險化學品的建筑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級、層數、占地面積、 安全疏散和防火問距應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2)貯存地點及建筑結構的設置,除了應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外,還應考慮對周圍環境和居民的影響。3)貯存場所的電氣安裝。1.貯存危險化學品的基本要求:3.貯存方式:危險化學品貯存方式共分三種隔離貯存、隔開貯存和分離貯存。1)隔離貯存是指在同一房問或同一區域內,不同的物料之間分開一定距離,非禁忌物料間用通道保持空間的貯存方式;2)隔開貯存是指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區域內,用隔板或墻將其禁忌物料分離開的貯存方式;3)分離貯存是指在不同的建筑物或遠離所有建筑的外部區域內的貯存方式。78
化學品混貯禁忌表794.貯存安排及貯存限量
貯貯存存類要別求露天貯存隔離貯存隔開貯存分離貯存平均單位面積貯存量,t/m2
1.0-1.50.50.70.7單一貯存區最大貯量,t2000-2400200-300200-300400-600垛距限制,m20.3-0.50.3-0.50.3-0.5通道寬度,m4-61-21-25墻距寬度,m20.3-0.50.3-0.50.3-0.5與禁忌品距離,m10不得同庫貯存不得同庫貯存7-1080第五章企業生產設備安全管理第一節電氣安全技術管理一、電流對人體的傷害:電擊和電傷(二)電傷:指電對人體外部組織造成的局部傷害,如電弧燒傷,電烙印燒傷。(一)電擊:1.單相觸電(線—地觸電)。指人體在地面或其他接地導體上,人體某一部分觸及一相帶電體的觸電事故。大部分觸電事故是單相觸電事故。2.兩相觸電(線—線觸電)兩相觸電是指人體兩處同時觸及兩相帶電體的觸電事故。3.跨步電壓觸電。81電擊可采取以下防護措施:
電擊可以分為直接電擊與間接電擊。直接電擊防護措施絕緣
屏障或圍欄
間隔
漏電保護裝置
安全電壓
間接電擊防護措施自動斷開電源
加強絕緣
等電位環境
電氣隔離
82三、靜電及其安全措施第二節機床安全技術管理第三節焊接安全技術管理第四節起重機械(電梯)安全技術管理第五節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第六節公共娛樂場所設施安全管理83第六章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第一節事故分類 一、事故的概念及特性: 從廣義的角度講,事故是指人們在實現有目的的行動過程中,由不安全的行為、動作或不安全的狀態所引起的、突然發生的、與人的意志相反且事先未能預料到的意外事件,它能造成財產損失,生產中斷,人員傷亡。事故的特性: 1)因果性。 2)隨機性。 3)潛伏性。 4)可預防性。84二、事故分類1.按傷害程度分類 指事故發生后,按事故對受傷害者造成損傷以致勞動能力喪失的程度分類:1)輕傷,指損失工作日為一個工作日以上(含1個工作日),105個工作日以下的失能傷害;2)重傷,指損失工作日為105個工作日以上(含105個工作日)的失能傷害,重傷的損失工作日最多不超過6000日;3)死亡,其損失工作日定為6000日,這是根據我國職工的平均退休年齡和平均死亡年齡計算出來的。2.按事故嚴重程度分類 指發生事故后,按照以下所受傷害程度和傷亡人數分類:1)輕傷事故,指只有輕傷的事故;2)重傷事故,指有重傷沒有死亡的事故;3)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4)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853.按事故類別分類國標GB644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中,將事故類別劃分為20類。
86第二節重大事故隱患評估
87二、事故隱患評估方法
事故隱患的評估方法很多。
介紹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格雷厄姆-金尼法)D=L*E*C
對于任何有人作業的具體系統,都可以按照實際情況選取三種因素的分數值,然后計算D值,根據D值大小,可以判定系統的危險程度高低。
這種評價方法的特點是簡便,可操作性強,有利于掌握企業內部危險點的危險情況,有利于促進整改措施的實施。問題是三種因素中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只有定性概念,沒有定量標準。評價實施時很可能在取值上因人而異,影響評價結果的準確性。88
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
這是一種簡單易行的評價人們在具有潛在危險性環境中作業時的危險性半定量評價方法。它是用與系統風險率有關的三種因素指標值之積來評價系統人員傷亡風險大小的,評價危險性D的大小。即:作業條件的危險性D=LEC三種因素是: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體暴露在這種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C―一旦發生事故會造成的損失后果。要取得這三種因素的科學準確的數據,為了簡化過程,可采取半定量計值法,給三種因素的不同等級分別確定不同的分值,再以三個分值的乘積D來評價危險性的大小。89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分數值完全可以預料10相當可能6可能,但不經常3可能性小,完全意外1很不可能,可以設想0.5極不可能0.2實際上不可能0.1發生事故的可能性(L)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E)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分數值連續暴露10每天工作時間內暴露6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3每月一次暴露2每年幾次暴露1非常罕見地暴露0.5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90發生事故可能會造成的后果(C)危險性分值(D)
危險程度分值極其危險,不能繼續工作>320高度危險,需要立即整改160-320顯著危險,需要整改70-160可能危險,需要注意20-70稍有危險,或許可以接受<20發生事故可能會造成的后果分值大災難,許多人死亡100災難,數人死亡40非常嚴重,一人死亡15嚴重,嚴重傷害7重大,致殘,3引人注目,需要救護1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91
其他幾種主要的分析方法初步危險分析PHA法:初步危險分析是一份實現系統安全危害分析的初步或初始的計劃,是在方案開發初期階段或設計階段之初完成的。故障類型及影響分析FMEA:這種方法的特點是從元件、器件的故障開始,逐次分析其影響及應采取的對策。事件樹分析ETA法:是一種邏輯的演繹法,它在給定一個初因事件的情況下,分析此初因事件可能導致的各種事件序列的結果,從而定性與定量地評價系統的特性,并幫助分析人員獲得正確的決策。故障樹分析(FTA)法:是一種演繹的系統安全分析方法。它是從要分析的特定事故或故障開始,層層分析其發生原因,一直分析到不能再分解為止,得到形象、簡潔的邏輯樹圖形,以圖形的方式表明“系統是怎樣失效的”。92
有關危害因素控制的基本知識
一、事故預防對策的基本要求和原則1.事故預防對策的基本要求采取事故預防對策時,應能夠:(1)預防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和危害因素。(2)排除工作場所的危險和危害因素。(3)處置危險和危害物并減低到國家規定的限值內。(4)預防生產裝置失靈和操作失誤產生的危險和危害因素。(5)發生意外事故時能為遇險人員提供自救條件的要求。932.選擇事故預防對策的原則(1)設計過程中,當事故預防對策與經濟效益發生矛盾時,宜優先考慮事故預防對策上的要求,并應按下列事故預防對策等級順序選擇技術措施:1)直接安全技術措施。生產設備本身,具有本質安全性能,不出現事故和危害。2)間接安全技術措施。若不能或不完全能實現直接安全技術措施時,必須為生產設備設計出一種或多種安全防護裝置,最大限度地預防、控制事故或危害的發生。3)指示性安全技術措施。間接安全技術措施也無法實現時須采用檢測報警裝置、警示標志等措施,警告、提醒作業人員注意,以便采取相應的對策或緊急撤離危險場所。4)若間接、指示性安全技術措施仍然不能避免事故、危害發生,則應采用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和個人防護用品等來預防、減弱系統的危險、危害程度。94(2)按事故預防對策等級順序的要求,設計時應遵循以下具體原則:
1)消除:通過合理的設計和科學的管理,盡可能從根本上消除危險、危害因素;如采用無害工藝技術、生產中以無害物質代替危害物質、實現自動化作業、遙控技術等;2)預防:當消除危險、危害因素有困難時,可采取預防性技術措施,預防危險、危害發生,如使用安全閥、安全屏護、漏電保護裝置、安全電壓下熔斷器、防爆膜、事故排風裝置等;3)減弱:在無法消除危險、危害因素和難以預防的情況下,可采取減少危險、危害的措施,如局部通風排毒裝置、生產中以低毒性物質代替高毒性物質、降溫措施、避雷裝置、消除靜電裝置、減振裝置、消聲裝置等;954)隔離:在無法消除、預防、減弱的情況下,應將人員與危險、危害因素隔開和將不能共存的物質分開,如遙控作業、安全罩;防護屏、隔離操作室、安全距離、事故發生時的自救裝置(如防毒服、各類防護面具)等;5)連鎖:當操作者失誤或設備運行一旦達到危險狀態時,應通過連鎖裝置終止危險、危害發生;6)警告:在易發生故障和危險性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標志;必要時,設置聲、光或聲光組合報警裝置。96
3.提出的勞動安全衛生對策應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經濟合理性
(1)針對性是指針對行業的特點和辨識評價出的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其產生危險、危害后果的條件,提出對策。(2)提出的對策應在經濟、技術、時間上是可行的,能夠落實、實施的。(3)經濟合理性是指不應超越項目的經濟、技術水平,按過高的勞動安全衛生指標提出事故預防對策。97二、控制危險、危害因素的對策措施消除、預防和減弱危險、危害因素的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是事故預防對策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實質上是保障整個生產、勞動過程安全生產的對策措施。根據預防傷亡事故的原理,現將幾項行之有效的、基本的控制危險、危害因素的對策分列如下。(7條)1.改進生產工藝過程,實行機械化、自動化生產機械化、自動化的生產不僅是發展生產的重要手段,也是安全技術措施的根本途徑。機械化,減輕勞動強度;自動化,消除人身傷害的危險。2.設置安全裝置安全裝置包括防護裝置、保險裝置、信號裝置及危險牌示和識別標志。983.機械強度試驗為了安全要求,機械設備、裝置及其主要部件必須具有一定必要的機械強度。試驗的方法為每隔一定時期使所試驗的對象承受比工作負荷高的試驗負荷,如果所試驗的對象在試驗時間內沒有破損,也沒有發生剩余變形或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毛病,就認為合格,可以準許運行。
4.電氣安全對策電氣安全對策通常包括防觸電、防電氣火災爆炸和防靜電等,防止電氣事故可采用5項對策。(1)安全認證。(2)備用電源。(3)防觸電。(4)電氣防火防爆。(5)防靜電措施。995.機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和計劃檢修
機器設備是生產的主要工具,它在運轉過程中總不免有些零部件逐漸磨損或過早損壞,以至引起設備上的事故,其結果不但使生產停頓,還可能使操作工人受到傷害。因此,要便機器設備經常保持良好狀態以延長使用期限、充分發揮效用、預防設備事故和人身事故的發生,必須對它進行經常的維護保養和計劃檢修。1006.工作地點的布置與整潔
工作地點就是工人使用機器設備、工具及其他輔助設備對原材料和半成品進行加工的地點。完善地組織與合理地布置,不僅能夠促進生產,而且是保證安全的必要條件。工作地點的整潔也很重要。工作地點散落的金屬廢屑、潤滑油、乳化液、毛坯、半成品的雜亂堆放,地面不平整等情況都能導致事故的發牢“因此,必須隨時清除廢屑、堆放整齊,修復損壞的地面以保持工作地點的整潔。7.個人防護用品
采取各類措施后,還不能完全保證作業人員的安全時,必須根據須防護的危險、危害因素和危險、危害作業類別配備具有相應防護功能的個人防護用品,作為補充對策。101第三節應急預案與響應應急預案是應急救援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針對各種不同的緊急情況制定有效的應急預案,不僅可以指導應急人員的日常培訓和演習,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而且可以指導應急救援行動按計劃有序進行,防止因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混亂而延誤事故應急救援,從而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102一、應急預案的級別根據可能發生的事故后果的影響范圍、地點及應急方式,建立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我國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將事故應急預案分成6個級別。1.Ⅰ級(企業級)事故的有害影響局限在一個單位(如某個工廠、火車站、倉庫、農場、煤氣或石油管道加壓站/終端站等)的界區之內,并且可被現場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該地區域內。2.Ⅱ級(縣、市/社區級)所涉及的事故其影響可擴大到公共區(社區),但可被該縣(市、區)或社區的力量,加上所涉及的工廠或工業部門的力量所控制。1033.Ⅲ級(地區/市級)事故影響范圍大,后果嚴重,或是發生在兩個縣或縣級市管轄區邊界上的事故。4.Ⅳ級(省級)對可能發生的特大火災、爆炸、毒物泄漏事故,特大危險品運輸事故以及屬省級特大事故隱患、省級重大危險源應建立省級事故應急反應預案。這類意外事故需用全省范圍內的力量來控制。5.Ⅴ級(區域級)事故后果極其嚴重,其影響范圍可能跨越省、直轄市、自治區,控制事故需鄰近省、市力量援助的,應建立區域級應急救援預案。6.Ⅵ級(國家級)對事故后果超過省、直轄市、自治區邊界以及列為國家級事故隱患、重大危險源的設施或場所,應制定國家級應急預案。104二、應急預案的類型(了解)根據事故應急預案的對象和級別,應急預案可分為4種類型。1.應急行動指南或檢查表針對已辨識的危險采取特定應急行動。簡要描述應急行動必須遵從的基本程序,如發生情況向誰報告,報告什么信息,采取哪些應急措施。
2.應急響應預案針對現場每項設施和場所可能發生的事故情況編制的應急響應預案,如化學泄漏事故的應急響應預案、臺風應急響應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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