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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第房屋共有協議書房屋共有協議書1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方式:

鑒于:1.甲乙雙方欲共同購買房產一套;2.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購房款承擔比例及房屋產權歸屬方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就本協議項下共有房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等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信守:術語解釋:

本協議中,除非協議文本清楚表明有其它含義,以下名詞均為其后注釋所確定之含義:1.按揭:指目前中國大陸通行的由購房人將其房屋買賣合同項下之權益質押于按揭銀行,或將其所購房屋之所有權抵押于按揭銀行,按揭銀行將一定數額的款項貸給購房人并以購房人名義支付給房產開發商的一種市場行為。2.按份共有:指多個主體按照一定份額對本協議項下房產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一條房產概況

1.本協議項下房產位于。

2.本協議項下房產面積為平方米。

3.購房全款為人民幣元(小寫:)。

4.本協議項下所述房產購房合同編號為(如有)。

第二條價款承擔方式

1.甲乙雙方同意選擇以下方式承擔本協議項下所述房產之購房款。

A.由甲方承擔全部房款

B.由乙方承擔全部房款

C.由甲乙雙方按約定比例承擔購房款,其中甲方負擔%,乙方負擔%(如為按揭支付方式,則首付及月供均按以上約定比例承擔)

D.如為按揭支付方式,由方支付首付款,方承擔月供。

E.其他方式:

2.甲乙雙方同意選擇以下方式承擔本協議項下其他價款(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產權交易中介費、房屋產權轉讓應繳納的稅款、房屋產權過戶登記手續費等房產交易過程中應當支付的價款)

A.由甲方承擔全部價款

B.由乙方承擔全部價款

C.由甲乙雙方按約定比例承擔,其中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D.其他方式:

第三條房產共有份額1.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本協議項下房產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2.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項下房產共有份額為甲方%,乙方%。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乙雙方應當按本協議第二條約定及時支付相應價款。2.甲乙雙方對本協議項下房產為按份共有,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出租、處分共有房產。未經另一共有人同意的任何處分行為均是可撤銷行為。

3.共有房產為一方經營或居住使用的,另一方可以要求使用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具體數額及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4.共有房產為一方經營或居住使用的,使用方應當妥善保管共有房產,因使用方重大過失導致共有房產損害或滅失的(包含共有房產內裝修、裝飾物及擺設物品),另一方有權要求相對方予以賠償。

5.共有房產出租給第三方使用的,甲乙雙方約定租金按以下方式收取。

A.租金所有權歸甲方

B.租金所有權歸乙方

C.租金按約定比例由甲乙雙方分別占有,其中甲方%,乙方%。

D.其他方式

6.本協議項下任何一方欲轉讓其所占份額之房屋產權,另一共有人均享有優先購買權。

7.一方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時,甲乙雙方應當協商確定欲轉讓份額的房產價值或委托中介機構根據當時市場狀況評估決定。

8.一方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另一共有人應當積極配合辦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

第五條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甲乙雙方解除本協議時,選擇按以下方式處理共有房產。

A.由甲方購買乙方共有份額,甲方取得原共有房產產權

B.由乙方購買甲方共有份額,乙方取得原共有房產產權

C.轉讓共有房產產權,所得轉讓款按甲乙方所占份額分配

D.其他方式

第六條部分無效

1.本協議若有任何屬于法律規定為違法、無效或不能執行的條款或經法律程序確認部分條款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合法、有效和可實施性。

2.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被確認屬于違法或無效條款,或由于法律政策、規定等情況變化已成為違法或無效條款,雙方應善意協商并將其修改為具有相同效力的合法有效條款。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1.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等存在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未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糾紛。

A.向共有房產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B.向共有房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附則

1.本協議各條款標題不應在對本協議進行解釋時作為考慮因素。

2.除非由甲乙雙方書面簽署補充協議或補充約定,本協議條款不得更改,任何單方對本協議條款的修改、修訂、棄權行為均屬無效。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應采用書面形式且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房屋共有協議書2

甲方姓名:某某

性別:男

出生日期:年某某月某某日

身份證號碼:

乙方姓名:某某

性別:女

出生日期:年某某月某某日

身份證號碼:為維護友好的房屋產權共有關系順利履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物權法》,訂立如下共有人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鑒于上述甲乙雙方共同出資

人民幣某某元(大寫元整)(出資比例甲占、乙占某某),購買座落于某某市某某縣街某某小區某某房某某樓單元室(某某室某某廳平米,車庫某某平米)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一處,該房屋所有權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二人共同擁有該處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的權利。

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共有產權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在共有產權房屋沒有對外出租或者產權人一方在此經營、居住,由經營方或居住方,承擔共有產權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包燒費、物業費等經營或居住所產生的費用。產權人一方在共有產權房屋單獨經營,應給付另一方產權人相關費用,費用由雙方協商,具體給付金額、給付時間、

給付方式,應單獨訂立協議。

二、共有房屋產權人,共同擁有在此處房產居住的權利,產生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居住房間由雙方協商。如一方產權人在此處居住,應承擔房屋居住時的維修、裝修費用,如對外出租或共同經營,需要裝修或改造,應由雙方共同出資,出資比例各占50%。

三、共有房屋產權人共同擁有此處房產的經營、管理權,共有產權房屋對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購買房屋出資比例,各得50%。任何一方產權人,不得將共有產權房屋擅自出租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

四、如共有產權房屋轉讓,須經房屋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并共同簽字后,方可處置,所得收益各50%,房屋產權人一方擁有優先購買權,如經協商,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全資收購此房產,應按照收購時間的市場評估價格出資購買,雙方有義務共同辦理轉讓等相關手續。共有房屋產權證件,由共有房屋產權人(姓名:某某)代為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將共有房屋進行抵押、轉讓等損害另一方產權人利益的事情。

五、在共有產權房屋經營、出租中,共有房屋產權人一方對外簽訂的出租合同,應視為有效,對外簽訂合同一方,有義務將房屋出租時間、價格收益等情況,通報另一房屋共有產權人,并將房屋出租費用的50%,給付另一共有房屋產權人。如共有產權房屋在經營、出租過程中,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在外地、國外或需共同辦理相關手續時,不能及時趕回,為避免利益損失,雙方共有房屋產權人任何一方,可以書面委托第三人代為辦理,委托第三人代理的法律文書,簽訂的協議,應視為房屋共有產權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六、房屋共有產權人的法定繼承人,擁有對此處共有房產的繼承權,共有房屋產權人任何一方如發生意外,一方房屋共有產權人有義務協助另一方房屋共有產權人,辦理共有房屋的產權過戶、繼承等相關手續,此訂立的協議繼續發生法律效率,不影響此協議的繼續有效執。

七、共有房屋產權人如一方在此經營、居住,另一方不在此經營、居住,任何一方產權人不得將共有產權房屋擅自出租或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必須經共有房屋產權人雙方協商同意方可。

七、共有產權房屋爭議解決方式:如在共有產權房屋經營、居住、出租、轉讓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因甲方特殊原因不能辦理房產證姓名登記手續,房產證及土地使用證只能由乙方姓名登記,故立此協議。房屋及配套設施全部歸甲乙雙方共同擁有。該協議一式兩份,共兩頁,七條。雙方產權人簽字有效,協議自雙方共有產權房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一經簽訂,終身有效。

房屋產權共有人簽字: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某某月某某日

房屋共有協議書3

甲方姓名:性別:

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證號碼:

乙方姓名:性別:

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證號碼:

為維護友好的房屋產權共有關系順利履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出資購房的相關事宜,依據《物權法》,訂立如下共有人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鑒于上述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元整(大寫)(出資比例甲乙雙方各占百分之五十),購買座落于市縣街小區房樓單元室(室廳平米)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一處,該房屋所有權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雙方共同擁有該處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的權利。

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共有產權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房屋產權,該房屋所有權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且各享有百分之五十的產權,雙方對于該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處分權。

二、房屋處分。共有產權房屋未經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并簽字(所有共有人必須一致同意并簽字,即使是大多數共有人同意簽字也無效。),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將共有產權房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為實物出資。任何人在沒有經過共有人一致同意并簽字的情況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為實物出資的行為無效,由此給共有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由無權處分權人進行賠償。任何一方不得因個人的債務導致共有房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受到影響,否則,應賠償另一方所產生的損失。

三、全部稅費由————承擔并及時繳納。全部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證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委托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稅費等。雙方如在共有產權房屋居住,由——————承擔共有產權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包燒費、維修、裝修費、物業費等居住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四、共有房屋產權人共同擁有此處房產的經營、管理權,共有產權房屋對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購買房屋出資比例,各得50%.如共有產權房屋轉讓,須經房屋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并共同簽字后,方可處置,所得收益各50%,一方對外轉讓房產份額的,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經協商,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全資收購此房產,應按照收購時間的市場評估價格出資購買,雙方有義務共同辦理轉讓等相關手續。共有房屋產權證件,由共有房屋產權人(姓名:___________)代為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將共有房屋進行抵押、轉讓等損害另一方產權人利益的事情。

五、對外出租或共同經營,需要裝修或改造,應由雙方共同出資,出資比例各占50%.因本房產的市場增值部分,屬于雙方共同享有。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原因,導致的房產滅失、被征收等情形出現,風險有雙方共擔,所得補償有雙方按出資比例分配。

六、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房屋產權共有人簽字: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房屋共有協議書4

甲方:(女方)

乙方:(男方)

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登記結婚,現雙方共同購買位于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街(路道)號______小區______號樓______單元______號房產(以下簡稱房產),就購買該房產的費用分擔及產權歸屬等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產概況

1、位置: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街(路道)號______小區______號樓______單元______號房;

2、結構:______,戶型:______,建筑面積:______(以房屋產權證件載明面積為準);

3、價款及付款方式:該房產單價______元每平方米,總價款______元,甲乙雙方選擇按揭貸款方式付款,其中首付款為______元,甲乙雙方共同向______銀行貸款______元,年利率______%,采用等額本息法還款,每月本息還款額為______元。

4、購置該房產所需的其他各項稅費:以實際發生為準。

5、房產價款及購置該房產所需的其他各項稅費之和以下稱為該房產的總價。

第二條甲乙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復印附后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

第三條甲乙雙方就房產總價的分擔

1、甲方負擔該房產的首付款及其他各項稅費______元;

2、甲方負責償還該房產銀行貸款本息的50%;

3、乙方負責償還該房產銀行貸款本息的50%;

4、甲乙雙方各負擔該房產銀行貸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的50%。

第四條該房產為甲乙雙方共同所有,房產所有權登記在甲乙雙方名下并體現于房產管理部門的房屋所有權登記簿及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上。

第五條甲乙雙方對該房產享有的所有權比例為:

1、甲方的所有權比例=(首付款+銀行貸款本金__50%+其他各項稅費)/房產總價;

2、乙方的所有權比例=銀行貸款本金__50%/房產總價;

3、如甲乙雙方償還的銀行貸款本息數額與本協議約定不符,則應以各方實際償還的銀行貸款本金數額計算前述比例。

第六條甲乙雙方未經任何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單獨將該房產出租、出借、轉讓、抵押或設定其他形式的擔保保證,不得單獨改變該房產的建筑結構、裝飾裝修及其他附屬設施。

如發生前款事項,過錯一方應負責將該房產恢復原狀、維修維護,撤銷出租、出借、轉讓、抵押及其他形式的擔保保證并單方承擔因此所致各種法律責任。因此給無過錯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七條如發生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甲乙雙方應依照本協議書第七條規定的比例確定各自份額:

1、甲乙雙方離婚分割該房產;

2、一方去世確定遺產份額;

3、甲乙雙方共同出賣該房產后分割所得款項;

4、該房產被征收征用拆遷后分割補償款物;

5、該房產被損壞分割所得賠償款項;

6、其他涉及分割該房產價值的情形。

第八條甲乙雙方在負擔除與該房產無關的個人債務時,均負有向債權人明示本協議書的義務,并應取得債權人確認知悉本協議書內容的書面憑證,否則一方因償還另一方的個人債務給自身利益造成損失的,另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九條本協議書未定事項或約定不明的事項,甲乙雙方可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書的附件,構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雙方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向該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本協議書簽字過程由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公證,并自雙方簽字按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公證存檔,一份于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時交產權登記部門存檔備查。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共有協議書5

甲方: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

乙方: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依據《合同法》、《物權法》等法律,現訂立如下共有協議,以維護雙方權利。

鑒于歷史原因,甲乙雙方共同繼承老宅宅基地一處(位置:寫清楚),由于辦理土地使用權時只登記辦理了一方的名字(為什么?原因寫明白,比如你伯伯家的哥哥當時一個人去辦理的,并且怎么怎么樣?),但是,根據法律的規定,該處宅基地應當歸甲乙雙方共同擁有,雙方都享有該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

于某年某月某日,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在該處繼承的宅基地上修建了現在的房子(小別墅,具體寫清楚),坐落于某市謀區某街道某村房屋一處。因為土地使用權是雙方共同繼承的,房屋是共同出資建設的。甲乙雙方現將今后該房屋的產權及歸屬達成以下協議。

一、房屋產權,該房屋所有權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且各享有百分之五十的產權,雙方對于該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處分權。

二、房屋處分。共有產權房屋未經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并簽字,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轉讓該共有房屋。任何人在沒有經過共有人一致同意并簽字的情況下,轉讓房屋的行為無效,由此給共有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由無權處分權人進行賠償。

三、房屋共有產權人的繼承人你、你姐姐、你伯伯家的哥哥、(名字寫清楚),四人(人數確定)繼承該共有房產,且擁有對此處共有房產的共有權,四繼承人共同享有該房產的使用、收益、處分等產權。

四、共有產權房屋爭議解決方式:如在共有產權房屋轉讓、居住等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協議一式2份,

六、房屋產權共有人簽字: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共有協議書6

甲方:某某

身份證號碼:X

乙方:某某

身份證號碼:X

丙方:某某

身份證號碼:X

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依據《合同法》、《物權法》等法律,現訂立如下共有協議,以維護三方權利。

鑒于歷史原因,甲乙丙三方共同繼承父母一處房產,位置處于某某小區某某棟某某單元某某號,由于辦理房產證時只登記辦理了某某方的名字(原因:某某)但是,根據法律的規定,該處房產應當歸甲乙丙三方共同擁有,三方都享有該房屋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

甲乙丙三方現將今后該房屋的產權及歸屬達成以下協議。

一、房屋產權,該房屋所有權為甲乙丙三方共同擁有,且各享有三分之一的產權,三方對于該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處分權。

二、房屋處分。共有產權房屋未經共有產權人三方同意并簽字,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轉讓該共有房屋。任何人在沒有經過共有人一致同意并簽字的情況下,轉讓房屋的行為無效,由此給共有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由處分人進行賠償。

三、房屋共有產權人的繼承人可繼承該共有房產,且擁有對此處共有房產的共有權,繼承人共同享有該房產的使用、收益、處分等產權。

四、共有產權房屋爭議解決方式:如在共有產權房屋轉讓、居住等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協議一式

份。

房屋產權共有人簽字:

甲方(簽名)某某

乙方(簽名)某某

甲方(簽名)某某

簽訂日期:年某某月某某日

房屋共有協議書7

甲方姓名:性別:男

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證號碼:

乙方姓名:性別:女

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證號碼:

為維護友好的房屋產權共有關系順利履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物權法》,訂立如下共有人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鑒于上述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出資比例甲占、乙占),購買座落于市縣街小區房樓單元室(室廳平米,車庫平米)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一處,該房屋所有權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二人共同擁有該處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的權利。

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共有產權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在共有產權房屋沒有對外出租或者產權人一方在此經營、居住,由經營方或居住方,承擔共有產權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包燒費、物業費等經營或居住所產生的費用。產權人一方在共有產權房屋單獨經營,應給付另一方產權人相關費用,費用由雙方協商,具體給付金額、給付時間、給付方式,應單獨訂立協議。

二、共有房屋產權人,共同擁有在此處房產居住的權利,產生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居住房間由雙方協商。如一方產權人在此處居住,應承擔房屋居住時的維修、裝修費用,如對外出租或共同經營,需要裝修或改造,應由雙方共同出資,出資比例各占50%。

三、共有房屋產權人共同擁有此處房產的經營、管理權,共有產權房屋對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購買房屋出資比例,各得50%。任何一方產權人,不得將共有產權房屋擅自出租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

四、如共有產權房屋轉讓,須經房屋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并共同簽字后,方可處置,所得收益各50%,房屋產權人一方擁有優先購買權,如經協商,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全資收購此房產,應按照收購時間的市場評估價格出資購買,雙方有義務共同辦理轉讓等相關手續。共有房屋產權證件,由共有房屋產權人(姓名:)代為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將共有房屋進行抵押、轉讓等損害另一方產權人利益的事情。

五、在共有產權房屋經營、出租中,共有房屋產權人一方對外簽訂的出租合同,應視為有效,對外簽訂合同一方,有義務將房屋出租時間、價格收益等情況,通報另一房屋共有產權人,并將房屋出租費用的50%,給付另一共有房屋產權人。如共有產權房屋在經營、出租過程中,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在外地、國外或需共同辦理相關手續時,不能及時趕回,為避免利益損失,雙方共有房屋產權人任何一方,可以書面委托第三人代為辦理,委托第三人代理的法律文書,簽訂的協議,應視為房屋共有產權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六、房屋共有產權人的法定繼承人,擁有對此處共有房產的繼承權,共有房屋產權人任何一方如發生意外,一方房屋共有產權人有義務協助另一方房屋共有產權人,辦理共有房屋的產權過戶、繼承等相關手續,此訂立的協議繼續發生法律效率,不影響此協議的繼續有效執

七、共有房屋產權人如一方在此經營、居住,另一方不在此經營、居住,任何一方產權人不得將共有產權房屋擅自出租或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必須經共有房屋產權人雙方協商同意方可。

七、共有產權房屋爭議解決方式:如在共有產權房屋經營、居住、出租、轉讓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因甲方特殊原因不能辦理房產證姓名登記手續,房產證及土地使用證只能由乙方姓名登記,故立此協議。房屋及配套設施全部歸甲乙雙方共同擁有。該協議一式兩份,共兩頁,七條。雙方產權人簽字有效,協議自雙方共有產權房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一經簽訂,終身有效。

房屋產權共有人簽字: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房屋共有協議書8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鑒于甲乙雙方共同購買房屋一事,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共同投資購買房屋并處分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共同出資購買位于的房屋一套(以下簡稱“合伙房屋”),該合伙房屋合同面積為平方米,總價款元(大寫:)。

第二條

甲乙雙方享有該合伙房屋的產權份額如下:甲方%,乙方%。雙方按各自的產權份額比例承擔該房屋總價款。該合伙房屋的總價款采用“首付款+按揭貸款”的方式支付,其中首付款(包含定金)元(大寫:),由甲、乙雙方分別支付%即元(大寫:);余款(大寫:)。

雙方約定將該合伙房屋登記在甲方名下。該產權登記并非合伙房屋真實的權利歸屬,合伙房屋之所有權由甲、乙雙方按份享有,兩人分別享有的%和%的權屬。乙方有權利隨時要求甲方將乙方所有份額的房屋過戶到乙方及乙方指定人名下,甲方應積極配合(因變更登記產生的各項稅費由甲乙雙方按產權份額共同承擔)。若甲方不履行該項義務,則甲方返還乙方在該合伙房屋中支付的所有費用,并按發生爭議時該合伙房屋總價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購房、按揭貸款及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證費、保險費、律師費、稅費、維修經費、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費、房屋租金稅費等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三條

物業管理費、裝修費、稅費等經營合伙房屋時所產生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甲乙雙方對該合伙房屋的管理、出租等經營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甲乙雙方共同執行合伙房屋的管理、出租等經營事務。如將合伙房屋出租給第三人,則《房屋租賃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與第三人簽署,否則不予出租。合伙房屋的租金可以由乙方收取,但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應及時歸還銀行貸款本息,余額視為房產收益由甲乙雙方按其所占的房屋產權份額分配,不足支付銀行貸款本息部分由甲乙雙方按其所占的房屋產權份額予以補足支付。如采用其它方式經營合伙房屋,則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四條

甲乙雙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占有、使用、出租、收益、處分等權利,除下列情況外,如有一方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代為行使:

(一)合伙房屋的轉讓;

(二)合伙房屋的經營事項;

(三)合伙房屋的抵押、擔保事項;

(四)其他有關合伙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等重大事項。

因一方單獨對合伙房屋做出的上述事項均屬無效,一方違反本條約定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全額賠償另一方的經濟損失并按該損失額的百分之二十支付違約金。

若雙方對前款所述事項不能達成一致意見而影響該房屋經營時,雙方可按下列約定執行:

(一)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各自產權份額的區域,并依照約定各自獨立經營;(二)雙方解除本協議,對合伙房屋進行產權分割并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因變更登記產生的各項稅費由雙方按產權份額共同承擔),各自獨立經營;

(三)雙方解除本協議,合伙一方可按該房屋當時的市值受讓另一方的全部產權(因變更登記產生的各項稅費由雙方按產權份額共同承擔)。

第五條

房屋所有物權出賣及優先購買權

如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出售該合伙房屋,應依法進行并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雙方按其所占房屋產權份額享有或承擔。

本協議生效期間,一方轉讓其房屋產權份額時,另一方在同等價格下有優先受讓權利。若甲乙一方決定出售該合伙房屋,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并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同意出售該合伙房屋的一方應按合理公平的價格(市場價或評估價)購買同意出售一方的房產份額。接到售房通知書15天不予書面答復的則視為同意出售該合伙房屋。接到售房通知書后既不同意出售又不愿購買,或在15天內不以實際行動履行購買承諾的,視為同意出售該合伙房屋,并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

本協議生效、履行等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該合伙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房屋共有協議書9

甲方:(女方)

乙方:(男方)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登記結婚,現雙方共同購買位于市區街(路道)號小區號樓單元號房產(以下簡稱房產),就購買該房產的費用分擔及產權歸屬等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產概況

1、位置:市區街(路道)號小區號樓單元號房;

2、結構:,戶型:,建筑面積:(以房屋產權證件載明面積為準);

3、價款及付款方式:該房產單價元每平方米,總價款元,甲乙雙方選擇按揭貸款方式付款,其中首付款為元,甲乙雙方共同向銀行貸款元,年利率%,采用等額本息法還款,每月本息還款額為元。

4、購置該房產所需的其他各項稅費:以實際發生為準。

5、房產價款及購置該房產所需的其他各項稅費之和以下稱為該房產的總價。

第二條甲乙雙方已于年月日與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復印附后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

第三條甲乙雙方就房產總價的分擔

1、甲方負擔該房產的首付款及其他各項稅費元;

2、甲方負責償還該房產銀行貸款本息的50%;

3、乙方負責償還該房產銀行貸款本息的50%;

4、甲乙雙方各負擔該房產銀行貸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的50%。

第四條該房產為甲乙雙方共同所有,房產所有權登記在甲乙雙方名下并體現于房產管理部門的房屋所有權登記簿及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上。

第五條甲乙雙方對該房產享有的所有權比例為:

1、甲方的所有權比例=(首付款+銀行貸款本金某50%+其他各項稅費)/房產總價;

2、乙方的所有權比例=銀行貸款本金某50%/房產總價;

3、如甲乙雙方償還的銀行貸款本息數額與本協議約定不符,則應以各方實際償還的銀行貸款本金數額計算前述比例。

第六條甲乙雙方未經任何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單獨將該房產出租、出借、轉讓、抵押或設定其他形式的`擔保保證,不得單獨改變該房產的建筑結構、裝飾裝修及其他附屬設施。

如發生前款事項,過錯一方應負責將該房產恢復原狀、維修維護,撤銷出租、出借、轉讓、抵押及其他形式的擔保保證并單方承擔因此所致各種法律責任。因此給無過錯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七條如發生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甲乙雙方應依照本協議書第七條規定的比例確定各自份額:

1、甲乙雙方離婚分割該房產;

2、一方去世確定遺產份額;

3、甲乙雙方共同出賣該房產后分割所得款項;

4、該房產被征收征用拆遷后分割補償款物;

5、該房產被損壞分割所得賠償款項;

6、其他涉及分割該房產價值的情形。

第八條甲乙雙方在負擔除與該房產無關的個人債務時,均負有向債權人明示本協議書的義務,并應取得債權人確認知悉本協議書內容的書面憑證,否則一方因償還另一方的個人債務給自身利益造成損失的,另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九條本協議書未定事項或約定不明的事項,甲乙雙方可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書的附件,構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雙方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向該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本協議書簽字過程由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公證,并自雙方簽字按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公證存檔,一份于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時交產權登記部門存檔備查。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共有協議書10

甲方:____________,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產權份額%。

乙方:____________,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產權份額%。

丙方:____________,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產權份額%。

甲、乙、丙方是房屋的按份共有人,為維護友好的共有關系,經各方友好協商,依據《物權法》,訂立如下共有人協議,共同遵守。

一、一般原則

1.1、因共有的房屋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系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在共有人內部關系上,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額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按份共有人,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

1.2、任一產權人均可就共有房屋相關事宜向外發布要約邀請,但對外訂立合同的,必須經過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包括本數,下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才能簽署、執行。

在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即使持不同意見的業主也應該按照絕大多數的業主意見協助執行。持不同意見的業主拒絕配合、協助的,應賠償其他產權人可期待最大利益。

1.3、對共有房屋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按照各產權人的份額負擔。

二、關于管理事務執行人

2.1、各方一致推舉方為此房屋的共有事務的管理執行人,以及按照本協議約定以及誠實信用原則,負責房屋日常管理工作。

2.2、管理執行人為了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按照產權份額承擔。管理人應向全體產權人提供相應的票據、以及賬本記錄。

2.3、關于房屋共同事務所產生的資料,原件由管理執行人保存,管理執行人應向其他產權人提供復印件。

2.4、關于房屋共同事項需要經全體產權人討論決定的,一般情況下,由管理執行人負責召集、并負責書面記錄。

2.5、管理執行人的報酬,由全體產權人討論,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執行。

2.6、管理執行人在銀行以管理執行人的名義開設銀行賬戶:,作為房屋一切收益(包括租金、押金、售房款、民事賠償款等)存放的專用賬戶。

三、關于房屋出租

3.1、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全體業主應該簽署租賃合同,持不同意見的業主拒絕配合、協助的,應賠償其他產權人可期待最大利益,包括租賃合同正常履行的情況下可獲得的租金收益。

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反對的,全體業主均不得簽署租賃合同,持不同意見的業主堅持簽署、執行的,其因此而獲得的利益仍屬于全體產權人,其他產權人有可期待利益損失的,上述持不同意見的業主仍應賠償。

3.1、租賃合同的押金,租金等收益,由租戶直接存進專用賬號,或者由管理執行人收取后,存進專用賬號。

3.3、存進專用賬號的押金不得分配。

3.4、存進專用賬號的租金,由管理執行人在2日內辦理轉帳,將各產權人應得的份額轉存進各產權人預留的銀行帳號:。

屬于管理執行人的份額也應該轉出,以確保專用賬號的資金屬于全體業主按份共有的狀態。

四、關于房屋占有、使用

4.1、房屋沒有出租的,應保持空置狀態。

4.2、部分共有人要求占用的,應該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并按照市場價格向其他產權人按份額比例支付租金。未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占用的,應按照市場價格的2倍向其他產權人按份額比例賠償侵權損失。

五、關于產權份額轉讓

5.1、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產權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以維護良好的共有關系。

所謂同等條件是指同時具備以下3大交易條件:1、同樣的價錢;2、同樣的稅負方式;3、能夠在天內付清全部款項的付款方式。

5.2、按份共有人對外轉讓其產權份額的,本協議作為份額轉讓的附件,受讓人必須無條件接受并簽署本協議,否則轉讓人不得轉讓。轉讓人堅持轉讓的,由此而造成其他產權人糾紛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3、按份共有人對外轉讓其產權份額的,應以可以收悉的方式通知其他產權人,比如:電子郵件、電話短信、郵寄快遞等,轉讓人應收到通知10日內書面回復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逾期不作書面回復的,視為放棄購買權。

5.4、有2名以上(包含本數)業主主張優先購買權的,由該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業主參照以下方式協商:

1、共同受讓,受讓比例自行約定;

2、以抽簽方式決定某一方行使優先權,其余方退出;

3、以競價方式決定某一方行使優先權,價高者得、其余方退出;

4、其他能夠操作并達成一致意見的方式。

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業主在10日內不能向轉讓人提供就行使優先權達成的一致書面意見的,轉讓人有權決定將其份額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其中某一位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業主,而無須再另行通知其他業主。

六、關于分割、析產

6.1、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析產)。

6.2、要求分割的產權人應將其分割請求以合理的知悉方式書面通知其他產權人,其他產權人不希望分割的,則應在30日內與分割請求人協商,受讓分割請求人的產權份額。

如果各方能夠在30日內就受讓分割請求人的產權份額達成一致書面意見的,則轉讓份額的意見執行,分割析產程序終結。

如果各方能夠在30日內未能就受讓分割請求人的產權份額達成一致書面意見的,則分割析產程序繼續。

6.3、分割析產程序按以下方式進行:(可以同時選擇、同時進行)

1、委托房地產中介機構放盤,發出出售房屋的要約邀請。簽訂買賣合同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2、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決定拍賣成交保留價,與拍賣機構簽署委托拍賣協議,委托拍賣機構發布拍賣公告,公開拍賣。

6.4、自分割請求人書面通知其他產權人要求分割之日起天內,通過上條分割析產程序后房屋仍無法處分的,分割請求人有權提起分割析產訴訟,請求法院拍賣房屋,對拍賣所得價款予以分割。

6.5、對于析產分割所發生的合理費用由全體業主按產權份額承擔,包括:中介傭金、拍賣公司的手續費、法院訴訟費、評估費、執行費(執行程序評估費、拍賣費)等。

七、關于通知

7.1、各產權人有效書面通知方式如下:

甲方:手機短信號碼:

電子郵箱:

郵寄快遞地址:

乙方:手機短信號碼:

電子郵箱:

郵寄快遞地址:

按照上述任一種地址(號碼)發出通知的第2日即視為對方已收到通知。

上述地址(號碼)有變化的,應該書面通知其他產權人。

八、其他

8.1、本協議一式份,各方簽字生效,共同執行。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丙方:(簽名)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協議書11

甲方:李衛東男,漢族,身份證號:

乙方:封建新男,漢族,身份證號:

根據新疆兵團農六師中級人民法院20某某年9月9日“(20某某)農六法民二初字第012號”《民事調解書》第二項:“李衛東(甲方)出資壹仟萬元(1000萬元)購買新疆五家渠市大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不動產??五家渠商貿大廈”的調解確認規定,甲方已獲得了新疆五家渠市大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原持有的不動產-五家渠商貿大廈。現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對該五家渠商貿大廈房產所有權按份共有享有共有權。為此,特簽訂此《房屋共有協議書》,供雙方遵守使用、管理。

一、甲乙雙方同意,五家渠商貿大廈歸屬甲乙雙方按份享有所有權。其中,甲方享有該商貿大廈57.80%的所有權,乙方享有該商貿大廈42.02%的所有權。即甲方出資占金額57.98%,乙方出資42.02%,甲、乙雙方按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分險。對此約定,雙方均無異議,予以確認。此協議簽訂之日前,乙方已將占商貿大廈資產42.02%的金額全部支付給甲方,后面的投資均是按照甲、乙雙方的投資比例進行投資。

二、因該商貿大廈在建造、裝修中,涉及多部門的流轉,至今尚未辦理房、地產證。為此,甲乙雙方同意,目前暫可不辦理房、地產證。若因經營需要或政府部門要求及其他原因必須辦理時,雙方同意應當辦理房、地產證。房、地產證戶主為甲乙雙方,分為“主證”和“共有權副證”。為辦理房、地產證需支付的各項費用(含有票和稅費),均由雙方按本協議約定享有的房地產所有權比例分擔承擔。

三、甲乙雙方同意,該商貿大廈的管理和經營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

四、甲乙雙方同意,該商貿大廈在管理和經營中獲得的收益在減除支出(含虧損、債務、管理費用、人員工資、社保)后,由雙方按本協議約定享有的房地產所有權比例分配。

五、為了便于經營和管理該商貿大廈,甲乙雙方同意,該商大廈不辦理在任何一方的公司或企業名下。若今后辦理了房、地產證后,需以該商貿大廈作為抵押物,應當經過雙方簽字同意。

六、無論該商貿大廈是否辦理房、地產證,若因經營或投資需要或雙方協商同意,需將該商貿大廈轉讓(出售),均需雙方簽字同意,并以最高市場價為轉讓(出售價格)。所獲收益雙方均按本協議約定享有的房、地產所有權比例分配。

七、本協議所約定的各方享有的房、地產所有權均具有繼承權。雙方同意,另一方在同等條例下具有優先購買權。另一方放棄優先購買權或即不同意購買,也不同意轉讓(出售),視為同意向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轉讓(出售)。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20某某年月日

房屋共有協議書12

甲方夫妻:(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為了確保房屋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現就住宅買賣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夫妻自愿將位于____市____區____號樓____單元____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積:130多平方米)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甲方保證對其所售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沒有抵押等各種負擔。

第二條上述住宅出售價為人民幣叁拾肆萬圓整(¥340,000元)(以下金額均為人民幣),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付款方式:甲方交此房給乙方時由乙方暫先一次性付叁拾萬圓¥300,000,余肆萬圓年底辦房產證過戶時付清。

第四條乙方支付甲方叁拾萬圓款項時甲方須把此房房屋所有權證等證件原件及相關票據均由乙方保管(或甲方先保管,可協商)。將來土地證發放后甲方必須立即配合領取并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將來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并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等任何權利。

第五條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所繳納的稅費(具體情況可協商)。

一、賣房人(甲方)應繳納稅費:

1、交易費:3元/平方米。

2、營業稅:差價x5.5%(房產證未滿________年的)(乙方愿承擔一半)。

3、個人所得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產證滿________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一、買房人(乙方)應繳納稅費:

1、契稅:房款的1.5%(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交易費:3元/平方米。

3、測繪費:按各區具體規定。

4、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按各區具體規定,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第六條違約責任:房屋買賣協議簽訂后,甲方違約不出售上述住宅,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另行支付給乙方五萬元整(¥50000元)違約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終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項的85%退回給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購房款,無論哪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第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雙方夫妻均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夫妻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捺印):

簽約日期:

房屋共有協議書13

甲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友好的房屋產權共有關系順利履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出資購房的相關事宜。根據《物權法》,訂立如下共有人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鑒于上述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元整(大寫)(出資比例甲乙雙方各占百分之五十),購買座落于__市__縣__街__小區__房__樓__單元__室(__室__廳__平米)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一處,該房屋所有權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雙方共同擁有該處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的權利。

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共有產權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規定房屋產權。該房屋所有權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且各享有百分之五十的產權,雙方對于該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處分權。

二、規定房屋處分。共有產權房屋未經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并簽字(所有共有人必須一致同意并簽字,即使是大多數共有人同意簽字也無效。),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將共有產權房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為實物出資。任何人在沒有經過共有人一致同意并簽字的情況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為實物出資的行為無效,由此給共有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由無權處分權人進行賠償。任何一方不得因個人的債務導致共有房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受到影響,否則,應賠償另一方所產生的損失。

三、規定全部稅費由承擔并及時繳納。全部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證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委托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稅費等。雙方如在共有產權房屋居住,由承擔共有產權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包燒費、維修、裝修費、物業費等居住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四、規定共有房屋產權人共同擁有此處房產的經營、管理權,共有產權房屋對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購買房屋出資比例,各得50%。如共有產權房屋轉讓,須經房屋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并共同簽字后,方可處置,所得收益各50%,一方對外轉讓房產份額的,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經協商,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全資收購此房產,應按照收購時間的市場評估價格出資購買,雙方有義務共同辦理轉讓等相關手續。共有房屋產權證件,由共有房屋產權人(姓名: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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