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山林承包合同書3篇山林承包是森林系統化管理、發揮綜合效益的一種新嘗試。對于山林承包經營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山林承包經營合同范文,歡送參考閱讀。
山林承包合同書1
甲方:常寧市鎮村組戶主:
乙方:
為了大力開展油茶產業,打造油茶特有經濟,推動老齡油茶山地的品種改良開發。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林地運用權、經營權租憑給乙方,用于油茶林業開發事業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依據《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十五條的有關山地運用權承包規定,簽訂本合同。
二、甲方:常寧市鎮村組,向乙方供應相宜種植的林地運用權。林地坐落名、界址說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供應的上述林地運用權后,可自主經營,或與其他單位及個人聯合運用經營權,但種植前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運用,林地運用權承包期限從二0年月日起至二0年月日止,共年,承包期內甲方無權終止合同,期滿時按乙方須要可接著簽訂承包合同,或歸還給甲方。
三、甲方供應的林地必需是合法運用之林地,林地運用權承包給經營者運用期間,政府發給甲方的林地運用權、林木全部權證及自留山運用證中的運用權已承包給乙方,乙方完全擁有該山地的經營運用權,甲方不得以持有證件為由,否認本合同的山地經營權和林木全部權。
四、甲方供應給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權負責生產經營,乙方除造林外,依據生產須要,可在承包山地內開設道路及其它有關設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五、甲方供應林地運用權的酬報,每年承包租金為林地每大份人民幣元,當年承包款于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
六、甲方供應的林地如發生林地運用權、林木全部權糾紛,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承包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林業基地上進展任何毀林、開墾種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進展建筑工程設施、采石、采礦、取土(國家征地除外)和其他毀林活動。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幫助乙方查處、處理和賠償。乙方施工的過程中應保存原有的墳地,新建墳地應征求甲乙雙方許可,毀壞林木按株補償。
七、在承包期內乙方可請甲方幫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內維護好現場秩序,不允許偷盜、哄搶和其他破壞行為發生,共同維護雙方的利益。
八、簽訂本合同是,
1:甲方必需供應承包運用權林地范圍界限附圖2承包運用林地的山界林權證或能夠證明甲方山界林權的相關證明。
九、本合同不受機構撤并和人事變動影響。
十、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頁,附件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常寧市洋泉鎮東元村委會看法:日
山林承包合同書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淌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探討通過,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進展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同等、自愿的根底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年,即從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方法
×年共計金額為_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全部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假設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那么后果由乙方自己擔當。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幫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假設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_%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假設甲方接著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假設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乙方: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年月日
山林承包合同書3
甲方:
乙方:
為引進資金,開展林業產業,經雙方謹慎協商,甲方將本村所屬的荒山、荒地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現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管理范圍
1、甲方村所屬山林,詳細四界至為:
東至:西至:
南至:北至:
總面積為畝(附地形圖)
2、與林地生產經營配套生產生活的室外場地、道路、供水供電等設施。
二、承包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年屬承發包雙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籌備期,不計承包金。
2、年至年期間承包款為每年人民幣元整。從年至年,每年的承包款為人民幣元。
3、乙方應在每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需按本合同的約定剛好將本合同項下的承包標的交與乙方經營,并保證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須要新建房屋、修理改造設施、增加用電實力等與承包經營有關事項時,甲方必需予以協作。
3、甲方必需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并承諾其村民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那么,甲方擔當全部法律責任。
4、甲方應在其職責范圍內協助協調解決乙方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5、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2、乙方必需本著科學、負責的看法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嚴禁采納掠奪性方式進展生產。
3、乙方有權對經營土地的設施進展整理、改造。
4、乙方有權自定林業經營活動。
5、因生產經營須要而添臵設施的,乙方可自行選購,全部權歸乙方全部,承包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后由乙方處臵。
6、乙方擁有優先取水權。
7、承包經營范圍內的生產生活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運用,須要進展改造的,甲方應協作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8、乙方必需做到平安生產,事故責任自負。
9、乙方必需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承包金。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金的,那么每逾期一天按未交局部的萬分之二擔當違約責任,如超過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那么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的緣由導致乙方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由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對乙方的全部投入予以賠償,并支付乙方違約金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內如遇不行抗力等自然災難,甲方同意對承包金進展調整,詳細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2、凡涉及承包范圍內的產權事項,由甲方負責處理,但當其與乙方的利益沖突時,事先應征得乙方同意前方可實施。
3、本合同未盡事宜之處由雙方另行協商,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但如因甲方債務的緣由導致乙方利益受到損害(如種植面積和設施、房屋的削減)的,除按比例調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沖抵后,缺乏局部仍需對乙方賠償。
5、為確保乙方完整的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隨意處臵(包括但不限于轉讓、出租、抵押等)土地運用權,在此,甲方同意將土地運用權證交與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終止。
6、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可以由親屬繼承和向其他人轉
7、合同期滿后,乙方有權優秀續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8、合同期滿后,乙方有權優先續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9、承包經營期滿,甲方雙方共同對林業進展估價,40%歸甲方,60%歸乙方。
八、合同的終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以下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
3、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出現重大改變,致使乙方無法經營的。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紅安縣公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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