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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820年:中國疆域最終奠定的時空坐標于逢春本文的“疆域”是指“領土主權”。領土主權往往與“民族國家(nation-state)”及“國家承認”相關聯。就歐洲而言,近代意義上民族國家的最終成型,被認為來源于歐洲各國在1648年達成的、承認了各自所擁有的最終主權的“威斯特伐利亞公約”。

如果以上述的“領土主權”作為判定基準或參照物來探尋中國疆域最終奠定的時空坐標的話,那么,這個坐標既不能設定到漢唐,也不能設定在大元朱明,遑論商周瀛秦。因為15世紀末以前世界的絕大多數地域、國家或種族集團均處于不同程度的彼此隔離的狀態之中。15世紀末,伴隨著哥倫布、達?伽馬與麥哲倫的大航海,獨立生活的世界各地域才被相互連接在一起、被深深嵌入了資本主義世界體系的齒輪之中。毫無疑問,漸漸地在這個日益緊密的齒輪中起主導作用的是正在形成的歐洲主權國家群。由這個主權國家群的主導,歐洲向世界“擴大”。經過17世紀的努力,到18世紀末,歐洲已控制了外洋航線,編織起遍及全球的貿易網,并征服了非洲、南北美洲、澳洲與西伯利亞等廣大地區。到19世紀初期,已逐漸滲入并控制中東、印度與中國等古老的歐亞文明中心地帶。

可見,欲研判中國疆域最終奠定的時空坐標,換言之,欲探討中國的領土主權與近代形成的民族國家之銜接問題,只能從基本上與歐洲國家主導世界過程相始終的清帝國那里去探尋,才有可能得到答案。

關于中國的疆域形成與最終底定,以及中國歷代王朝疆域與現代中國疆域的關系問題,從20世紀50年代初期至今,許多學者都在探討。其中,白壽彝、孫祚民、譚其驤等先生的觀點較有代表性。但受時代風氣與認知水平的局限,諸位先賢的觀點,應該說有值得商榷之處。

首先,孫祚民先生提出了兩分法,即“一方面,從今天的角度說,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土范圍為標準,凡處在今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范圍以內的所有民族(包括歷史上的),都是我國民族大家庭的成員,他們的歷史,都是中國歷史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在過去的歷史階段,則應當以當時各該王朝的疆域為歷代國土的范圍。因而,凡在當時還處在各該王朝的疆域之外的獨立民族……就是外族和外國,只有等到這些獨立民族國家由于某些原因而逐漸與漢族融合,或者統一于漢族王朝以后,他們才開始成為中國的民族成員之一,它們的歷史,也就成為祖國歷史的一部分。”【孫祚民:《中國古代史中有關祖國疆域和少數民族問題》,《文匯報》1961年11月4日。】無疑,孫先生發表此觀點時,可能沒有厘清“民族國家”(nation-state)與前近代國家(部族或個別王朝國家)的區別。因為中原漢族王朝不但不能等同于近代意義上的“中國”,即使與“中國歷代王朝”也決不能劃等號。同時,孫先生沒有分清“國族”(nation)與多民族國家中的某一個民族之區別。一般而言,是“國家”(state)創造出了將它自身也包納在內的國族(nation),即國家往往先于國族并創造國族。就中國而言,“中華民族”乃中國近代意義上的國族,漢族只是這個國族的一個構成部分。猶如中國某一個省(市、自治區)不能等同于中國一樣,漢族決不能等同于中華民族。

其次,白壽彝先生認為,“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土范圍來處理歷史上的國土問題,是正確的辦法。”【白壽彝:《論歷史上祖國國土問題的處理》,《光明日報》1951年5月5日。】對此類觀點,譚其驤先生辯駁說:“要是那樣的話,豈不等于承認沙俄通過璦琿條約、北京條約割讓的烏蘇里江以東、黑龍江以北的地方,本來就不是我們的地方嗎?”【譚其驤:《歷史上的中國和中國歷代疆域》,《中國邊疆史地研究》1991年第1期。】

第三,譚其驤先生的觀點是把“18世紀50年代到19世紀40年代鴉片戰爭以前這個時期的中國版圖作為我們歷史時期的中國的范圍。所謂歷史時期的中國,就以此為范圍”。

就宏觀而言,譚先生的觀點是有一定根據的,但細究起來,以下幾點值得再研討。其一,將18世紀50年代—19世紀40年代近百年間中國版圖作為歷史時期的中國范圍,時間跨度過大,難以在這長時段流變的時態中確定一個基點。更重要的是,這期間中國的地理空間變動亦大,乾隆帝的“十全武功”大都發生在此時期。同時,西方殖民者對中國領土的滲透與侵略也在此時期發動。英國于1826年占領中國屬邦不丹的阿薩姆、1835年強租中國屬邦哲孟雄的大吉嶺;沙俄于1822年頒布了《西西伯利亞吉爾吉斯人條例》,正式兼并了清朝屬部——哈薩克中玉茲。其二,譚先生雖然提出了論點,但缺乏實證根據。

由此看來,惟有解答清帝國是否具備或何時具備近代意義上的民族國家要素,清帝國是否存在著近代意義上的國家疆域、邊界與邊境制度,清帝國的國家疆域、國家邊界是否存在著有意識的自我認定、法理確定,清帝國的國家疆域、國家邊界是否取得了國際法意義上的國家承認等問題,才能判定中國疆域最終奠定的時空坐標究竟應設定在何時與何處。本文正是緣此而行,希冀通過解明上述疑問,直追本研究主題。

一、清朝對其疆域最終形成的學理與法理確認

1.清前中期對歐洲地理學知識的吸納

西方近代地理學知識與繪圖技術是隨著耶穌會士的東來而傳入中國的。

從1584年起,利瑪竇的“世界地圖”先后有12種刻本傳世。是圖注明了大地為圓形,繪出了赤道北地半球與南地半球,標注了南北二極、五帶;列出了五大洲、南極洲及歐洲30多個國家等。【參見洪業:《考利瑪竇的〈世界地圖〉》,《禹貢》第五卷(1936年),第3、4期合刊。】對明末清初的中國地理學產生最大影響的漢文西書當首推耶穌會士艾儒略的《職方外記》。該書卷首為“五大洲總圖界度解”,正文分述五大洲概況。【參見[意]艾儒略著、謝方校釋:《職方外記校釋》,中華書局1996年版,第3、4頁。】南懷仁編制的《坤輿全圖》由東、西兩半球圖構成,表現了五大洲、四大洋的地理面貌。此圖代表了17世紀歐洲半球投影制圖學和天體學說的最新成果,并對中國產生了切實的影響。【參見李孝聰:《歐洲所藏部分中文古地圖敘錄》,國際文化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8、9、11頁。】清初以降,受歐洲近代地理學成果浸潤的中國地理學名家紛出,孫蘭曾師從湯若望,其《柳庭輿地隅說》一書認為:“吾中國土地在大地中止東南一隅,合華裔而統計之,才八十一分一耳”。【(清)孫蘭撰:《柳庭輿地隅說》,收入阮元編《文選樓叢書》,嘉慶道光間阮亨刻本。】其《山河大地圖說》一書采用地心、赤道以及兩極等術語,并繪有兩幅半球圖,列舉兩京及各省的緯度。【參見(清)孫蘭撰:《大地山河圖說》,收入胡思敬編《叢書集成續編》,上海書店1994年版。】

關于歐洲地理學對清朝產生的影響,清人劉獻廷認為:“天文實用及地圖經緯圖,皆利氏西來后始出。”【劉獻廷撰:《廣陽雜記》卷2,中華書局1957年版,第99頁。】鄒振環認為,到18世紀下半葉,西學作為一種新知識點,已被中國士大夫認可,并企圖將其整合到傳統的知識架構之中。【參見鄒振環:《晚清西方地理學在中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46頁。】

2.清前中期全國輿圖的繪制

(1)康熙《皇輿全覽圖》與乾隆《內府輿圖》的繪制

歐洲地理學知識雖然從16世紀后期傳入中國,但真正得到最高層的認同,當始于康熙帝及其繼承者。康熙《皇輿全覽圖》(以下簡稱“康熙圖”)、雍正十排圖、乾隆《內府輿圖》(以下簡稱“乾隆圖”)、《嘉慶重修大清一統志》所附《皇輿全圖》(以下簡稱“嘉慶圖”)等的編繪,以及清

朝早中期的有限疆域觀與邊界意識的生成等,為康熙帝祖孫四代汲取歐洲近代地理學的燦爛之花,結出的盈碩之果。

“康熙圖”是由康熙帝親自主持,以傳教士雷孝思(Regis,Jean-Baptiste)、白晉(Bouvet,Joachim)、杜德美(Jartoux,Pierre)、托馬斯(Pere,Thomas)等為主力,中國學者何國宗、索柱、李英等參加,【參見秦國經:《18世紀西洋人測繪清朝輿圖中的活動與貢獻》,《清史研究》1997年第1期。】各地官民參與的具有當時世界水平的一次規模宏大(先后測繪了全國641個點)且費時良久(1708—1718年)的疆域實測成果。此圖采用梯形投影法,以經過北京的經線作為本初子午線,按1∶140萬—150萬的比例繪制,【汪前進先生認為,康熙銅版《皇輿全覽圖》采用的是正弦曲線等面積為圓柱投影(即桑遜投影),參見《自然科學史研究》1991年第2期汪前進先生文。】范圍涉及南到海南島、北達黑龍江、東及臺灣、西至哈密以東,即西至西經40多度,北至北緯55度的廣大地區。【參見中國科學院自然史所地學史組:《中國古代地理學史》,第324—327頁。】關于此圖,李約瑟贊之曰:它“不僅是亞洲當時所有地圖中最好的一種,而且比當時所有歐洲地圖都更好、更精確”,“中國在制圖學方面又再一次走在世界各國的前面”。【[英]李約瑟:《中國科學技術史》第5卷,科學出版社1976年版,第246頁。】

但“康熙圖”所展示的疆域,西僅止哈密。1760年乾隆帝根據新疆等地區的實測資料,對“康熙圖”加以補充修訂,完成了“乾隆圖”的繪制。該圖將“南至瓊海,北至俄羅斯北海,東至東海,西至地中海,西南至五印度南海,合為一圖”,【邵懿辰:《增訂四庫簡明目錄標注》,第278頁。】較“康熙圖”范圍大一倍多,是一幅名副其實的亞洲地圖。

(2)“嘉慶圖”繪制及其與“康熙圖”、“乾隆圖”的區別

嘉慶朝雖沒有大張旗鼓地分赴各地實測疆域,但“嘉慶圖”卻是在汲取了先前二圖成果的基礎上,參校乾隆后期至嘉慶朝及道光初年的輿地變更狀況編繪而成的。此圖有經緯網(以通過北京的經線為中經線),又有計里畫方,以緯度1度分為二方,每方百里。“康熙圖”所描述的疆域截止到1718年,此時中國尚未統一。“乾隆圖”時間斷至1760年,此時中國疆域亦未最終底定。雖然“乾隆圖”是當時最完善的一幅亞洲大陸地圖,當時中國疆域也被納入圖中,但當時中國與外國邊界的許多地段尚未劃定,從而使得該圖無法將其畫得明晰。換言之,“康熙圖”也好,“乾隆圖”也罷,均不能涵蓋中國最終形成的疆域,亦無法準確地描述中國最終形成的領土主權。

相對于“康熙圖”、“乾隆圖”,“嘉慶圖”則標出了盛清疆界:北到外興安嶺,西到帕米爾和后藏的阿里地區,東到庫頁島,南到南海。就疆域研究而言,這一點至關重要,因為這是近代民族國家的標志性要素已在中國生成的寫照。之所以如此,是因為當“康熙圖”、“乾隆圖”編繪之際,中國疆域尚在變動之中,上諸輿圖只能反映清朝當時實際控制領域或尚未定型領域的狀況。進入嘉慶朝,康雍乾三代持續130多年的開疆拓土事業已拉上了帷幕,清朝疆域最終確定。“嘉慶圖”之登場,既是“康熙圖”、“乾隆圖”纂修思想的深化與成果的自然延長,更意味著中國疆域最終形成的空間最終奠定,而且這空間已非中國傳統想像的“天下”,因為這空間的點、面、線已由清帝國的軍人、官吏、民眾與城池、村鎮所填充。換言之,這最終奠定的空間已轉變成與毗鄰國家(或地區)有著清晰的線狀界限的領土。所以,“嘉慶圖”所標示的盛清疆域與疆界,當是中國疆域最終奠定的空間坐標。

中國傳統的“天下”觀,自康熙朝被徹底改變。“康熙圖”、“乾隆圖”與“嘉慶圖”的繪制,既是對清帝“天朝尺土俱歸版籍,疆址森然,即島嶼沙洲,亦必劃界分疆,各有專屬”、【《清高宗實錄》卷1435,乾隆五十八年己卯。】“國家撫有疆宇,謂之版圖,版言乎其有民,圖言乎其有地”【《清史稿》卷283《何國宗傳》。】之思想意識的詮釋,亦即清帝國的疆域與邊界已由上諸“輿圖”所廓清,更是康雍乾嘉諸帝等最高統治者對其所具備的清晰的疆域有限觀、邊界線狀觀、邊民乃國民(臣民)意識所進行的一次有意識有計劃地學理與法理確定。

3.三修《大清一統志》

(1)康熙、乾隆《大清一統志》的纂修

由于不斷開疆拓土與改土歸流,加上掌握了西歐近代地理學與繪圖技術,使得有清一代自康熙經雍正、乾隆,直至嘉慶的近150多年間,在先后三次大規模纂修《大清一統志》的同時,又能多次在全國實測疆域,繪制了“康熙圖”、“乾隆圖”、雍正十排圖以及“嘉慶圖”等。修志與繪圖是相輔相成、互為表里的。

關于纂修“一統志”的目的,康熙帝講的分明:“朕纘紹丕基,撫茲方夏。恢我土宇,達于遐方。惟是疆域錯紛,幅員遼闊。萬里之遠,念切堂階。其間風氣群分,民情類別,不有綴錄,何以周知?……特命卿等為總裁官,其董率纂修官,恪勤乃事,務求采搜閎博,體例精詳。厄塞山川,風土人物,指掌可治,畫地成圖。”【《清圣祖實錄》卷126,康熙二十五年五月庚寅。】即“一統志”的纂修目的在于周知政治統治所及之疆域,以資治理。

康熙《大清一統志》(以下簡稱“康熙志”)始修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成于乾隆八年(1743)。但康熙、雍正迄乾隆初期,中國尚未統一,故“康熙志”難稱完備。乾隆二十九年(1764),伴隨著新疆的內屬,乾隆《大清一統志》(以下簡稱“乾隆志”)開始纂修。雖然該志完成于乾隆四十九年(1784),但一些資料以1764年為斷。其后,與疆域變動相關的緬甸之役(1769)、二次平定大小金川(1776)、越南之戰(1789)、兩次廓爾喀之役(1791、1792)相繼發生,不惟“乾隆圖”,即使“乾隆志”也無法表述或全面反映這些變化。【參見《嘉慶道光兩朝上諭檔》(嘉慶十六年),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38頁。】另外,由于“乾隆志”追求速成,紕漏、錯訛較多。【參見(清)龔自珍:《龔自珍全集》第五輯《上國史館總裁、提調、總纂書》。】在此情形下,三修“大清一統志”的事業被提上了議事日程。

(2)《嘉慶重修大清一統志》纂修及其與康熙、乾隆《大清一統志》的區別

三修“大清一統志”始于嘉慶十六年(1811),由穆彰阿等主持,歷時34年,至道光二十二年(1842)完成。因這次重修始于嘉慶十六年(1811),所輯資料以嘉慶二十五年(1820)為斷,故名《嘉慶重修大清一統志》(以下簡稱“嘉慶志”)。以下,筆者根據自己的探索并參酌張艷玲、【張艷玲:《三部〈大清一統志〉比較研究》,《清史論叢》2005年號,第261—264頁。】趙榮、【趙榮、楊正泰:《中國地理學史(清代)》,商務印書館1998年版。】孫?【孫?:《康雍乾時期輿圖繪制與疆域形成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等先行研究成果,對比“嘉慶志”與“康熙志”、“乾隆志”有關疆域、邊疆和邊界方面記述之區別。

其一,“嘉慶志”邊疆統部增加、統部范圍擴充及門類細微化。“嘉慶志”與“康熙志”、“乾隆志”的最大區別是明顯增加邊疆地區內容。在北疆,“嘉慶志”增加了省級單位———“烏里雅蘇臺統部”,設有將軍、參贊,管轄唐努烏梁海、科布多和喀爾咯西部廣大地區,并會辦庫倫以西事務。同時,“嘉慶志”中的“蒙古統部”,除繼續收錄“乾隆志”中“舊藩蒙古”25個地區外,還將喀爾喀、阿拉善厄魯特、青海厄魯特、牧廠、察哈爾、西藏囊括其中,共計31個地區,篇幅隨之激增。原“乾隆志”中的“新疆藩屬”13個地區,到“嘉慶志”時皆納入“新疆統部”,又新增烏魯木齊、古城、吐魯番、巴里坤、瑪爾噶朗、那木干6處轄區。

另外,各邊疆統部的門類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新疆統部增加了臺站、營塘、卡倫、屬境等4門;烏里雅蘇臺統部增加了晷度、山川、卡倫、臺站等4門;蒙古統部增加了旗分、封爵、屬部、驛站等4門;盛京統部增加了關郵、城堡等2門;興京增設了行宮、山陵、城堡等3門;貴州統部增設“苗蠻”門,記述少數民族事宜。

其二,“嘉慶志”中的藩部內地化。“嘉慶志”共分22統部,新疆、烏里雅蘇臺、蒙古等統部已直接列于“貴州統部”之后,與內地省份并列同稱,藩部內地化態勢明朗。

其三,“嘉慶志”增加劃界與邊疆統部轄境內容。以西藏為例,清朝于乾隆末年與喜馬拉雅山諸國劃定了邊界。1792年清朝著手與廓爾喀劃界:“嗣后應以濟嚨、聶拉木以外為界,爾部落人等,不得尺寸擅越。”【《清高宗圣訓》卷222。】同時,劃定了與作木朗、洛敏湯、哲孟雄等國的邊界。因此類內容發生于“乾隆圖”與“乾隆志”修成之后,故惟有“嘉慶志”才能予以描述。關于邊疆統部轄境,“嘉慶志”遠比“乾隆志”翔實與確切。如新疆統部“東至喀爾喀瀚海,及甘肅界;西至右哈薩克及蔥嶺界;南至拉藏界;北至俄羅斯及左右哈薩克界;東南至甘肅界;西南至蔥嶺拔達克山、痕都斯坦諸屬界;東北至俄羅斯界;西北至右哈薩克界。廣輪二萬余里,北為舊準噶爾部,南為回部”。【嘉慶《大清一統志》卷516《新疆統部》。】庫倫辦事大臣轄區“治所在土謝圖汗部右翼左旗之北。其在土拉河以東、科魯倫河以西者,為東庫侖;在土拉河以西、鄂爾坤河以東者,為西庫侖”。【嘉慶《大清一統志》卷533《庫倫?科布多》。】科布多參贊大臣管轄范圍:東至烏里雅蘇臺界,西至伊犁塔爾巴哈臺巴里坤界,南至瀚海界,北至俄羅斯界。

關于邊界卡倫,“乾隆志”多付闕如,“嘉慶志”記載頗詳。僅以南疆為例,喀什噶爾參贊大臣所屬卡倫有巴爾昌、伊蘭烏瓦斯、伊斯里克、圖舒克塔什、喀浪歸、烏帕喇特、玉都巴什、伊勒古楚、鐵列克、烏魯克、特比斯、特爾格齊克、圖木舒克等,葉爾羌辦事大臣所屬卡倫有塞里克、亮噶爾、庫克雅爾、玉喇里克、奇靈、薩納珠、和什喇普等。

其四,增加了乾隆年間和嘉慶二十五年(1820)以前的西南土司承襲裁汰事項。在“康熙志”中,“貴州統部”領有貴陽、安頓等12府,“乾隆志”領有13府,而“嘉慶志”不止領有13府,還增添4個直隸廳。關于“四川統部”,“康熙志”領有府11、州8、廳2及衛1,“嘉慶志”則領有府12、直隸州8、直隸廳5、屯務廳1,篇幅也由25卷增為51卷。

其五,“嘉慶志”增加“稅課”門,補載鹽課和關稅。在邊疆地區征稅,既是邊疆治理強化的體現,也是加速邊疆內地一體化進程的有力之舉。

其六,“康熙志”與“乾隆志”只有省、府、直隸廳、州圖,未有全國總圖。嘉慶朝時,中國的疆域最終劃定,因而增加“嘉慶圖”,既彰顯金甌無缺的全貌,又標明與鄰國之邊界。

“嘉慶志”是在繼承與汲取“康熙志”、“乾隆志”的編撰思想和學術成果并有所改進的基礎上編纂而成的,其質量明顯高于前二者。公認該志是中國有史以來最完備、質量最好的一部地理總志。自問世迄今,尚無一部能夠取代它的全國性同類書。所以張元濟說:“居今日而治輿地之學,欲求一官本且后出而可信者,宜莫如此書。”【張元濟:《嘉慶一統志?張元濟跋》。】因此,“嘉慶志”問世后,很快就取代了前兩部《一統志》。

與“康熙志”、“乾隆志”相較,惟有“嘉慶志”所描述的疆域,即1820年的清朝領土,是中國數千年來內在發展、自我完善、最終形成的產物。換言之,此時的清朝領土與主權,金甌無缺,空前絕后,既得到了自我的學理與法理確定,又得到了鄰邦俄羅斯等國的承認、強勢的歐洲列強的認同(后述)。所以,“嘉慶志”所輯資料終斷之年(1820),當是中國疆域最終奠定的時間坐標。

4.清朝早中期的疆域與邊界觀念

清朝前中期的疆域與邊界觀念的變化,從某種意義上說,是與清朝遭遇了中國三千年來從未遇到的強敵有相當大的關系。從16世紀下半葉開始,剛剛從欽察汗國控制下擺脫不久的俄羅斯帝國便急速東侵。至17世紀中葉,其勢力已到達勒拿河上游、貝加爾湖、黑龍江流域。1652年俄軍與駐守在黑龍江流域的清軍第一次交火。到了1660年,中、俄已先后發生過5次規模較大的軍事沖突,雙方互有勝負。與此同時,沙俄為了詳細調查中國情況,探錄通商途徑,先后于1654年、1658年派遣使者來華,且都不行跪拜禮。當時清廷對沙俄最感焦慮的事項有三,即沙俄退出清廷發祥地黑龍江流域、追討達呼爾部逃人根忒木爾與來華俄使須行中國式覲見禮,但沙俄對此三項問題均不予理睬,清廷難遂其愿。

經過兩次雅克薩戰爭與《尼布楚條約》的簽訂,中、俄雙方軍事角逐已逾30年,外交折沖亦相隨而行,彼此對敵方的實力心知肚明,兩立之勢已成。清廷不得不接受祖先發祥之地被強敵割走大塊的現實。經過旗鼓相當的征戰、近代式的談判,清廷君臣的疆域、邊界與屬民觀隨之一變。以下就相關資料進行討論。

1683年10月28日,理藩院譴責“俄羅斯國羅剎等,無端犯我索倫邊疆,擾害虞人,肆行搶掠,屢匿根特木爾等逃人”,勸其撤退。【《理藩院為要俄遣還逃人撤出侵地事致雅克薩額官咨文》,《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49頁。】1685年4月20日,康熙帝向雅克薩俄軍發出最后通牒:“爾羅剎入侵我境,騷擾地方”。倘爾憐憫邊民,“即當迅速撤回雅克薩之羅剎,以雅庫等某地為界,于該處居住捕貂納稅,勿入我界滋事”。【《康熙帝為再次敦促俄人即速撤出雅克薩致俄沙皇敕書》,《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第51—52頁。】

1688年5月,以索額圖為首領的使團前往邊界與沙俄議和。臨行前康熙帝囑咐說:“羅剎侵我邊境,交戰于黑龍、松花、呼馬爾諸江,據我屬所居尼布潮、雅克薩地方,收納我逃人根特木爾等……朕以為尼布潮、雅克薩、黑龍江上下,及通此江之一河一溪,皆我所屬之地,不可少棄之于鄂羅斯。我之逃人根特木爾等三佐領,及續逃一二人,悉應向彼索還。如鄂羅斯遵諭而行,即歸彼逃人,及我大兵所俘獲招撫者。與之畫定疆界,準其通使貿易。”【《清圣祖實錄》卷135,康熙二十七年五月。】

不惟康熙帝如此,其繼任者雍、乾、嘉諸帝對疆域與邊界的定位,與其父其祖如出一轍。雍正六年(1728),鑒于安南國要求劃界,雍正帝敕諭曰:“朕前令守土各官,清立疆界。原屬行之于內地,未令清查及于安南也。”【《清世宗實錄》卷65,雍正六年。】乾隆帝給英國國王的敕諭,更是道出清廷君臣的疆域觀與邊界意識:“天朝疆界嚴明,從不許外藩人等稍有越境攙雜……天朝尺土俱歸版籍,疆址森然,即島嶼沙洲,亦必劃界分疆,各有專屬。”【《清高宗實錄》卷1435,乾隆五十八年己卯。】嘉慶帝時,中朝兩國商民曾在黃海的廣鹿島上私自貿易,并起糾紛。對此,嘉慶帝諭曰:著朝鮮國王“于商民等違禁私販之事,認真查籋,以清邊界”。【《清仁宗實錄》卷187,嘉慶十二年。】

從上述史料可見,清廷君臣經過長時間與俄人交涉,對疆域、邊界、邊民的界定與認識,是非常清晰的。清朝統治者雖然也具有漢族統治者所共有的“天下”觀,但清廷君臣心里十分清楚哪些是自己的疆域與邊界,即分得清哪些是其政治管轄所及的疆域,何處是其政治、軍事力量所及邊緣區域,哪些是其“聲教”波及之區或“聲教”不及之區。故康熙帝云:“至外藩朝貢,雖屬盛事,恐傳至后世,未必不因此反生事端。總之中國安寧,則外釁不作,故當以培養元氣為根本要務耳。”【《清圣祖實錄》卷160,康熙三十二年。】

二、外國對清朝疆域最終形成的法律承認

1.中俄兩國關于東段邊界的近代條約《尼布楚條約》的簽訂

清朝在黑龍江流域的統治,始于天命元年(1616)清太祖對薩哈連部的征服,【參見《清太祖實錄》卷5,天命元年條。】確立于崇德二年(1637)索倫部的歸服。【參見《清太宗實錄》卷35,崇德二年條。】也就是說,在沙俄勢力到達黑龍江流域之前,清朝已是這里的主人了。沙俄對黑龍江流域的侵略始于1643年。整個順治朝,由于清朝忙于鼎定中原,無暇顧及東北,致使俄軍得以縱橫于黑龍江流域。逮及康熙朝初期,鄭氏集團活躍,三藩亂起,清廷疲于奔命,俄國愈發得志,雙方關系成為僵局。三藩之亂甫平,康熙帝決心解決東北問題。經過康熙二十一至二十四年(1682—1685)、康熙二十五年(1686)的兩次雅克薩戰爭,沙俄終于同意通過和平的方式解決兩國邊界爭端。康熙二十八年(1689),經過雙方反復折沖與努力,中俄《尼布楚條約》正式簽訂。該條約的拉丁文本共計6項條款,其主旨在于解決近代國家的兩個基本問題,即邊界的劃定與逃人的處置。

2.中俄兩國關于中段邊界的近代條約《恰克圖條約》的簽訂

沙俄勢力前鋒于1643年到達貝加爾湖,侵入了早在1636年以前業已歸附清朝的蒙古人的傳統牧地。【參見(清)張穆:《蒙古游牧記》卷7、卷9。】《尼布楚條約》簽訂后,沙俄利用外蒙古地區劃界問題的暫時擱置,不斷向南擴張。【參見《清代中俄關系史料檔案選編》第1編,第301—302頁。】清朝再三要求沙俄答應開啟邊界談判,以解決糾紛。1726年11月沙俄代表薩瓦到達北京,經過談判,雙方于次年8月簽訂了《布連斯奇界約》。其主要內容為:“北自恰克圖河流之俄國卡倫房屋,南迄鄂爾懷圖山頂之中國卡倫鄂博,此卡倫房屋及鄂博適中平分,設立鄂博,作為兩國通商地方”。“恰克圖、鄂爾懷圖山之間,應即作為兩國疆界。按劃定疆界,由沙畢納依嶺起至額爾古納河為止,其間在迤北一帶者,歸俄國,在迤南一帶者,歸中國。”【王鐵崖編:《中外舊約章匯編》,三聯書店1957年版,第1冊。】1727年10月、1727年11月,中俄兩國分別簽訂了《阿巴哈依圖界約》、《色楞鄂界約》,詳細確定了中俄兩國之間4000俄里的邊界線,劃定了界址。

在以上三個界約的基礎上,1728年6月,中俄雙方經過三年時間、58次會談,終于簽訂了中俄《恰克圖條約》。該條約解決了中俄外蒙古地區邊界問題。

關于《尼布楚條約》與《恰克圖條約》的歷史意義,英國學者斯當東早在18世紀末便著書說:“中國的廣大邊界已在俄國地圖上得到承認。”【[英]斯當東著、葉篤義譯:《英使謁見乾隆皇帝紀實》,上海書店出版社2005年版,第363頁。】

3.歐美列強來華及其對中國領土的承認———以葡萄牙租借澳門為例1513年葡萄牙商人出現于廣州海岸,開始與清朝發生直接關系。【J.M.Braga,TheWestenPioneersandtheirDiscoveryofMacau,Macau:ImprensaNacional,1949.pp.101-102.】1551年葡萄牙人舟觸風濤,水濕貢物,愿暫借澳門晾曬,明朝海道副使汪柏納賄許之。【參見(明)郭裴等:《廣東通志?澳門》,1602年刊本。《澳門紀略》(張汝霖、印光任撰,清光緒六年重印本)有同樣的記載。】后來汪柏受賄敗露,便詭稱賄金是澳門葡商向香山縣衙繳納的地租。嗣后,香山縣衙遂令澳門葡商“年輸課稅二萬金。逮至清初,知該處難以收回,遂收稅課為地租,令輸銀五百兩,按年繳納”。【黃培坤編著、靳智整理《澳門界物爭持考》,《近代史資料》總第95號,中國社會科學出版1998年版。】

對此,馬士寫道:“從最初直到1849年總管啞嗎嘞事件發生為止,澳門的葡萄牙人一直向香山縣完納地租,這正是對于領土主權的完全承認。”【[美]馬士著、張匯文等譯:《中華帝國對外關系史》第1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48頁。】對此,澳門主教吉馬良斯(D.AlexandrePedrosaGuimares)在1776年也做過同樣的表述:“(清朝)皇帝擁有全權而我們則無能為力,他們是澳門的直接主人,收取地租,而我們只有使用權。”【AntonioVasconcelosdeSaldanha,AMenoriaSobreoEstabelecirnentodosPortuguesesemMacaudoViscondedeSantarém,Macau,InstitutoPortuguesdoOriente,1995.p.9.】

1783年,葡萄牙王室曾想改變澳門的地位,提出讓與論:“我們在中華帝國并未進行征服(conquista),只是葡萄牙的顯赫名譽使我們獲得了中國帝王的尊重與友誼,并因而得以在該國的港口落腳,最后得到讓與(cesso)重要的澳門港。”【InstrusoParaoBispodePequirneOutrosDocumentosParaahistóriadeMacau,InstitutoCulturaldeMacau,1988.pp.41,46.】1831年葡萄牙拋棄讓與論,改用征服論來宣示其對澳門領土的合法占有:澳門“并不是由于中國皇帝的恩賜或讓與而取得的,而是(葡國王室)征服的權利獲得的”。【[美]馬士著、區宗華譯:《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4、5卷,中山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第280頁。】但這一觀點立即遭到瑞典駐澳門總領事龍思泰(AndersLjungstedt)的質疑。他通過1802年與1803年英國兩次希望出兵澳門,幫助葡人抵抗法國人的入侵,但葡澳政府因未得到中國政府許可而不得不拒絕英人這一事實,得出了盡管葡人居澳門300余年,但葡人從未獲得澳門的領土主權的結論。【AndersLjungstedt,AnHistoricalSketchofthePortugueseSettlementsinChinaandoftheRomanCatholicandMissioninChina&DescriptionoftheCityofCanton,(VikingHongKongPublications,1992).】

葡萄牙真正急于改變澳門地位并將其納入議事日程是在鴉片戰爭之后。1843年葡政府令葡澳總督邊多(A.A.daSilveiraPinto)向清政府提出有關豁免澳門租銀等九項要求。【ChapadoSenadodeMacauaoComissarioImperial,de29deJulhode1843,inA.v.deSaldanha(ed.),ColeccaodefontesdocumentaisparaahistoriadasrelacoesentrePortugaleaChina(Macau,1997),vol.Ⅲ,pp.63-65.】在遭到清政府拒絕的情況下,葡國女王于1845年擅自宣布澳門為自由港、1849年抗繳澳門地租。【參見《兩廣總督徐廣縉奏折》(道光二十九年閏四月初七日),“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澳門專檔》,第22—23頁。】但凡此種種,均無助于改變澳門屬于中國領土這一法律事實。于是,葡萄牙轉而求助于議約。經過多次波折,直到1887年終于和清朝簽訂了《中葡和好通商條約》。【參見《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第8卷,第10、11頁,“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澳門專檔》第3卷,第75頁。】但就澳門地位而言,葡人所得不過是“未經中國首肯不得將澳門讓與他國”,葡人只是“永居管理澳門”,但決不是領土割讓。而中國對澳門的領土主權反而得到了進一步的確認。

從上述的中俄《尼布楚條約》、《恰克圖條約》與“葡萄牙租借澳門”的事例中,我們可以看到,在中國北部,清朝是通過近代性質的條約來確定自己的疆域與邊界;在中國南方,清朝是通過收取地租的方式來肯定自己的領土主權。清朝前中期對疆域與邊界的認識,并非后人所說的那樣,即不具備近代意義上的疆域和邊界觀。事實是,早在17世紀清朝就具有了明確的疆域與邊界意識,且通過與外國折沖,達到了獲得外部承認的目的。

三、列強對清朝領土主權最終形成的法律認同

1.葡萄牙加入清朝的朝貢貿易體系

初來中國沿海的葡萄牙人亦商亦盜、攻城略地,但不久便遭到了毀滅性的打擊。【參見《明世宗實錄》,嘉靖二年三月壬寅條;《明史》卷200《張?傳》;《明史》卷205《朱紈傳》;[葡]平托著、方豪譯:《中西交通史》(下冊),中國文化大學出版部1983年版,第672—673頁。】嗣后,重返廣州外洋的葡人便冒充馬六甲進貢者,加入了朝貢貿易行列。【參見(明)陳吾德:《謝山樓存稿》卷1《條陳東粵疏》;(明)鄭舜功:《日本一鑒》卷6。】葡萄牙“初來也,慮群盜剽掠累己,為我驅逐,故群盜畏憚不敢肆。強盜林剪,橫行海上,官府不能治,彼則為我除之,二十年海寇,一旦而盡”。【(明)林希元:《林次崖先生文集》卷5《與翁見愚別駕書》。】由于葡人愿意受明朝官府驅使以平定沿岸海盜,深得明廷嘉許,從而得以久居澳門。

逮至清朝,清地方官府更是讓葡萄牙人組織專門艦隊從事追捕海盜事宜。【參見[萄]文德泉:《17世紀的澳門》,轉引自湯開建:《佛郎機助明剿滅海盜考》,《文化雜志》(澳門)1999年第2期。】所以,湯開建認為:“中國政府對早期東來葡萄牙人的抵制和打擊,更使他們清醒地認識到,只有討好中國政府,獲得中國政府的信任,才有可能打開遠東的貿易市場”。“因此,對中國政府的恭順與賄賂,就基本成為他們的主要策略,而幫助中國政府驅逐沿海地區的海盜也就成為他們討好中國政府的重要手段。這點東西方文獻均有證明。”【湯開建:《佛郎機助明剿滅海盜考》,《文化雜志》(澳門)1999年第2期。】對此,納瓦雷特(D.F.Navarrete)說:“中國人統治時期(指明朝),澳門人俯首稱臣;現在韃靼人當政,他們又成為韃靼人的臣民。”【轉引自湯開建上引文。】1635年葡萄牙史學家博卡羅說:“葡王陛下在這個(澳門)城市,除了日本航海商稅外別無其他收入,因為澳門是在中國皇帝的領土之內,他拿去了其他一切收入。”

從1552年至1753年,葡萄牙先后6次派專使前來中國,以期打通貿易路徑。但“在中國人看來,使臣前來是為了朝賀和進貢的,他的責任就是接受命令而不是要求談判訂約。這位專使依照亞洲習慣,屈膝接受了皇帝的賞賜”。【[美]馬士著、張匯文等譯:《中華帝國對外關系史》第1卷,第46頁。】可見,葡萄牙是借助于加入明清兩朝特別是清朝的朝貢體系,澳門葡人是作為中國皇帝的臣民,在認同中國領土主權的前提下,才得以居于中國境內進行國際貿易的。不啻外人如是觀,中國人也是如斯考量的,故1698年的一道皇帝上諭稱:“澳門屬中國管轄,凡行止善良的客民,均視同子民。”【[美]馬士著、張匯文等譯:《中華帝國對外關系史》第1卷,第50頁。】

2.荷蘭加入清朝的朝貢貿易體系

荷蘭人于17世紀初來到中國。起初幾十年中,根據邦特庫船長的親身體驗,其主要成就是“盡可能掠奪中國男女兒童”予以販賣、劫掠中國商船、殺人越貨,綁架成人服苦役。【參見[荷]威?伊?邦特庫著、姚楠譯:《東印度航海記》,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60頁。】但荷蘭入寇者經常遭到中國水師的追剿,其海盜生涯并非像在非洲、東南亞那般順利。【(清)王之春著、趙春晨點校:《清朝柔遠記》,中華書局1989年版,第14—15頁。】于是,1655年派哥頁(PeterdeGoyer)等為使節前往北京朝貢。“這兩位使節事事都順從中國人的要求。他們帶來貴重的禮物,并且聽憑這些禮物被人稱為貢物,自己也竟這樣稱呼它;他們也拜領了優厚的恩賜;他們俯伏在皇帝面前;他們在皇帝的圣諱、詔書和寶座之前恭行三跪九叩首的禮節;他們情愿以一個亞洲藩屬向宗主國來朝貢的使臣地位自居。”“他們希望用這種行為在中國取得貿易特權,像他們在日本以同樣手段所取得的一樣;但他們所得的只不過是被準許每八年遣‘使’一次,每次隨帶商船四艘而已。”【[美]馬士著、張匯文等譯:《中華帝國對外關系史》第1卷,第53頁。】

為了討好清朝,荷蘭于康熙二年(1663)派遣兵船12艘前往福州,協助清朝軍隊進攻臺灣鄭氏集團,廈門就是被這個聯合武力所占領。【[美]馬士著、張匯文等譯:《中華帝國對外關系史》第1卷,第54頁。】兩年后,荷蘭期待著對一個宗主國這樣忠誠效力所會得到的酬勞,派遣范胡倫(PietervanHoorn)為使臣前往北京。【[美]衛三畏:《中國總論》第2卷,第438頁。轉引自馬士著、張匯文等譯:《中華帝國對外關系史》第1卷,第54頁。】但“進貢與賞賜,跪拜與叩首”,這一系列程序使得荷蘭只換取到列名為大清朝貢國之一的獎賞。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軍進攻臺灣,同時命令荷蘭派遣艦隊協助,荷蘭本來遵命派兵,但他們來遲了。【Wills,JohnE.,1968.Ch’ingRelationsWiththeDutch,1662~1690.pp.136-142.】盡管如此,荷蘭畢竟與其他歐洲國家有別,故當荷蘭“以曾助剿鄭氏,請首通市”時,皇帝慨然“許之”。【(清)王之春著、趙春晨點校:《清朝柔遠記》,中華書局1989年版,第36頁。英人斯當東《英使謁見乾隆皇帝紀實》(第2頁)也有類似的記載。】在《大清通禮》之“賓禮”中,荷蘭是惟一被提到的歐洲國家。

3.英國加入清朝的朝貢貿易體系

有信史記載的中英之間的直接接觸始于1637年,結果以英軍立下保證不再違犯中國法律、永遠不再返回中國海岸的字據而告終。【LisbonTranscripts,Ⅰ.O.records,vol.iv,TheTrauelofPeterMundy,pp.250,264,288-289.】嗣后,英人分別于1664、1674、1681年派船前往澳門、廣州,但由于澳門葡人從中作梗,均無功而返。【參見[美]奧貝爾:《中國政府、法律及政策大綱》,第137頁。轉引自[美]馬士著、張匯文等譯:《中華帝國對外關系史》第1卷,第57頁。】直至1685年中國開放浙閩粵各口岸后,英國人才通過東印度公司獲得在廣州開設商館的權利。英國人在中國沿海游蕩了半個世紀方得到一席貿易之地,且挫折多于順暢。【參見《清史稿》卷154《邦交志二?英吉利》。】究其原因,澳門葡人的嫉妒、防范,進而從中作梗固然脫不了干系。同時,清朝限關貿易且陋規積習過繁,也是重要因由。但英人名聲不佳也是一個應該檢討的問題。【參見(清)王之春著、趙春晨點校:《清朝柔遠記》,第77頁。】在此情形下,英王為了扭轉不利印象,擴大貿易范圍,派出了以馬嘎爾尼(EarlofMacartney)為特使的代表團赴北京覲見乾隆帝。1793年8月,該使到達天津,然后由清廷高官護送進京。“中國官員在載運使節團的船和車上插著旗子用中國字書寫‘英吉利特使進貢’字樣”。英使為完成使命,假裝糊涂,沒有提出抗議。【參見[英]斯當東著、葉篤義譯:《英使謁見乾隆皇帝》,第297—298頁。】乾隆帝在承德召見了馬嘎爾尼使團,并對其提出的種種要求,在給英王的敕諭中予以回答。總其要者,大致如下:首先,關于英使臣要求清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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