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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第二講審判制度◆法院◆法官第二講審判制度◆法院一、法院的特征——
司法權1、被動性2、獨立性3、中立性4、普遍性5、終極性6、公正性7、程序性8、審級性9、公開性
10、職業化一、法院的特征——
1、被動性
——不告不理原則A、法院被動受理案件,適應原告要求
—法院干預社會生活的界限B、法院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作出判斷—法院裁判的界限1、被動性
——不告不理原則
2003年8月,孫某因腹部疼痛到甲醫院住院治療,甲醫院為其進行了闌尾切除手術,手術很順利,傷口愈合也很好。但孫某出院后不到1個月,就開始經常感覺腹部疼痛。2004月7月,經乙醫院診斷,其腹腔內存有手術用的紗布。孫某認為自己從未在任何醫院做過其他腹部手術,這塊紗布肯定是甲醫院手術過程中遺留的,于是要求甲醫院承擔其物質損失3萬元。而醫院堅持認為,手術是正常的,有孫某在手術單上的簽字,有病歷和手術清單作證,紗布遺留在腹腔內不是醫院的責任,因此拒絕賠償。孫某向A區法院起訴要求醫院賠償其物質損失3萬元在本案一審訴訟過程中,A區法院認為甲醫院已提供孫某在手術單上的簽字、病歷和手術清單作為證據,已經證明醫院的醫療行為無過錯;而孫某雖然提供了一些2003年9月以后在幾家醫院診斷、治療等所支出費用以及誤工費用的有關單據,但是沒有提供任何能夠證明該紗布是甲醫院手術過程遺留在腹腔內的證據,故判決駁回孫某的賠償請求。孫某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認為應當由甲醫院證明紗布遺留在腹腔內不是醫院的責任,而醫院并沒有證據證明這一點,故認為A區法院判決駁回孫某訴訟請求的處理是不當的,改判甲醫院賠償孫某物質與精神損失共計3萬元。
一審判決駁回孫某的賠償請求二審改判甲醫院賠償孫某物質與精神損失共計3萬元孫某向A區法院起訴要求醫院賠償其物質損失3萬元2003年8月,孫某因腹部疼痛到甲醫院住院治療,是否所有起訴法院都受理?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原告適格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管轄適格是否所有起訴法院都受理?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原告適格——誰有權利告?
黃某向朋友陳某借款20萬元用于炒股,毫無經驗的黃某炒股失利,20萬全部賠光了。陳某向黃某催還欠款,黃某推脫沒錢不還。陳某的好友向某知道此事,非常氣憤,想替陳某解決此事,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黃某還錢。在這件事上,向某有權利狀告黃某嗎?原告適格——誰有權利告?黃某向朋友陳某
2、獨立性——
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權由一個獨立而無偏袒的法庭進行公正和公開的審訊,以確定他的權利和義務并判定對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10條
2、獨立性——
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權
2、獨立性——
在判定對任何人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或確定他在一件訴訟案件中的權利和義務時,人人有資格由一個依法設立的、合格的、獨立的和無偏倚的法庭進行公正的和公開的審訊。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
2、獨立性——
在判定對任何人提出
2、獨立性——
1982年,國際律師協會第19屆大會——《司法獨立最低標準的規則》1983年,世界司法獨立第一次會議——《世界司法獨立宣言》1985年,第7屆聯合國預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會——《關于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
2、獨立性——
1982年,國際律師協會第19屆大會
2、獨立性——
A、法院組織獨立B、法官的地位、身份、意志、活動都是獨立的,只服從于法律,再沒有別的什么上司。
2、獨立性——
1985年,第7屆聯合國預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會——《關于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第7條規定:
向司法機關提供充足的資源,以使之得以適當的履行其職責,是每一會員國的義務。第11條規定:
法官的任期、充分的報酬、服務條件、退休金和退休年齡應當受到法律保障。
1985年,第7屆聯合國預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會3、中立性——
法官站在中立的第三者的立場上超然地平等地對待雙方當事人,不偏不倚地依法裁決爭議。
3、中立性——
4、普遍性法院管轄一切公民,包括轄區內的外國人,毫無例外。4、普遍性法院管轄一切公民,包括轄區內的外國人,毫無例外。5、終極性法院是解決爭議的最后場所,其生效裁決為終局性的,一事不再理。先裁后審復議前置5、終極性法院是解決爭議的最后場所,其生效裁決為終局性的,一目前我國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前置只有以下8種:1、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國務院依照本法的規定作出最終裁決。2、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已經依法取得的土地、礦藏、水流、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生爭議時,必須先依照稅務機關的納稅決定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
4、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不服的,應當在收到審計決定之日起15日內先向上一級審計機關申請復議,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這就是審計行政復議前置的規定。5、治安管理處罰上級公安機關裁決前置。6、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前置。7、工傷保險案件
8、對價格違法的處罰目前我國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前置只有以下8種:司法不是萬能的A、一般無權受理請求撤銷規范性法律文件和法院規則等訴訟B、具有高度政治意義的統治行為C、政黨內部糾紛D、宗教團體內部糾紛等司法不是萬能的A、一般無權受理請求撤銷規范性法律文件和法院規司法權限的拓寬表明法治的進步
以高等學校與學生之間的糾紛為例
司法權限的拓寬表明法治的進步《普通高等學校管理規定》第五十四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可以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一)違反憲法,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破壞安定團結、擾亂社會秩序的;
(二)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的;
(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受到處罰,性質惡劣的;
(四)由他人代替考試、替他人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作弊及其他作弊行為嚴重的;
(五)剽竊、抄襲他人研究成果,情節嚴重的;
(六)違反學校規定,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場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個人、組織合法權益,造成嚴重后果的;
(七)屢次違反學校規定受到紀律處分,經教育不改的。
《普通高等學校管理規定》——依法行政
———越權無效
老百姓與行政機關打交道的法寶
老百姓與行政機關打交道的法寶例如:1、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有權實施行政拘留嗎?2、派出所民警能做出行政拘留的處罰嗎?3、公安局可以做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嗎?4、罰款要當場收繳嗎?例如:1、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有權實施行政拘留嗎?6、公正性7、程序性8、審級性—法院多層設置,每層均獨立行使職權,當事人不服裁決可逐級上訴,但不得越級。9、公開性——陽光是最好的殺毒劑10、職業化6、公正性二、法院的種類1、從審級上分,法院分為:初審法院上訴法院終審法院各國審級設置不同,一般設3-4級2、從審判管轄上分,法院分為普通法院、專門法院
普通法院——審判民事、刑事案件專門法院——受理專門性案件、特定的案件
3、從國家結構上分,法院分為聯邦法院、單一法院
二、法院的種類1、從審級上分,法院分為:初審法院國家結構形式1、單一制——國家設有統一的立法機關和統一的中央政府;全國只有一個憲法;按行政區域劃分行政單位和自治單位;各行政單位和自治單位都受中央的統一領導,沒有脫離中央而獨立的權利。——英、法、意、日、挪、瑞典2、聯邦制——以州、邦或成員國的形式來劃分其國家內部組成,除有整個聯邦的憲法和法律以及最高國家機關外,各組成單位還有自己的憲法和法律以及最高國家機關。——印度、俄、美國、瑞士、巴西3、邦聯制——是一種松散的聯盟,以有關國家簽定的條約為基礎,是一些主權國家為了達到軍事、貿易或其它目的而組成的一種國家聯合。邦聯不是主權國家,沒有統一的憲法、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沒有統一的軍隊、賦稅、預算、國籍等。——歐盟國家結構形式第二講審判制度XXXX我國人民法院的建制基層人民法院—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
人民法庭中級人民法院——省、自治區轄市和自治州、中央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省、自治區和中央直轄市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我國人民法院的建制基層人民法院—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我國人民法院的建制軍事法院——基層軍事法院、大軍區級軍事法院、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
審理現役軍人、軍隊文職干部、軍隊在編職工刑事犯罪案件海事法院——海商案件、港口城市、中級鐵路運輸法院——基層、中院
鐵路沿線的刑事案件和經濟糾紛我國人民法院的建制軍事法院——基層軍事法院、三、人民法院的任務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人民法院的任務是審判各種訴訟案件,懲治罪犯,保障人權,解決糾紛,調整社會關系,維護社會秩序,保衛國家制度和利益,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并通過全部審判活動教育公民忠于祖國、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三、人民法院的任務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一)人民法院審判的刑事案件
——公訴、自訴◆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2、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3、公訴轉自訴(一)人民法院審判的刑事案件
——公訴、自訴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①侮辱、誹謗案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③虐待案④侵占案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侮辱、誹謗罪——刑法246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第二講審判制度XXXX甲男與乙女發生糾紛,乙將臟物潑在甲的身上,甲便揪住乙的上衣,并向乙的下身猛擊幾拳;乙罵聲不止,甲便換來自己養的大公狗,在有許多圍觀村民的情況下,扒下乙的褲子,使其當眾赤裸身體,并叫狗扒在乙的身上。
——侮辱罪某甲與某乙系國家機關工作的同事,平時有隙。為報復某乙,某甲向公安機關作虛假匿名舉報,誣告某乙曾在一歌舞廳嫖娼,有陪侍女某丙為證。公安機關調查時,某丙對此作了虛假指正,某乙因而受到了公安機關的處分。——誹謗罪
甲男與乙女發生糾紛,乙將臟物潑在甲的身上,甲便揪住乙的上衣,侮辱、誹謗罪——刑法246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艾滋女案侮辱、誹謗罪——刑法246條艾滋女案數罪并罰1、某甲因金融憑證詐騙罪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5萬元;因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并處罰金10萬元。2、陳希同因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因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3、某乙因兩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和有期徒刑15年。4、某丙分別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6個月拘役、2年管制。數罪并罰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①侮辱、誹謗案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③虐待案④侵占案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侵占罪——刑法270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盜竊、搶劫、搶奪
明顯特征:合法持有+非法侵吞
梁麗案侵占罪——刑法270條梁麗案◆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2、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①故意傷害罪②非法侵入住宅案③侵犯通信自由案④重婚案⑤遺棄案⑥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⑦侵犯知識產權案⑧屬于刑法分則第4章、第5章規定的,對被告人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2、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3、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已經作出不予追究的書面決定的案件。
公訴轉自訴◆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3、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公訴案件流程——立案偵查起訴審判立案A、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B、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可以舉報C、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實進行報案公訴案件流程——立案不予立案
必須送達被害人1、申請復議2、人民檢察院——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如檢察院認為不予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應當立案。3、有證據,可向法院起訴。立案立案偵查偵查終結——A、制作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移送檢察院B、撤銷案件立案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起訴與不起訴不起訴決定書A、公安機關——向上級檢察院提請復核B、被害人——向上級人民檢察院申訴
直接向法院起訴檢察院審查起訴——起訴與不起訴三、人民法院的任務(一)審判刑事案件(二)審判民事案件(三)審判行政訴訟案件(四)依法行使國家賦予的民事執行權生效的民事判決、裁定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財產部分的執行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執行仲裁裁決和公證組織依法賦予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三、人民法院的任務(一)審判刑事案件關于執行執行是指人民法院執行組織依照法定程序,依靠國家強制力,強制義務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實體義務的訴訟活動。1、執行權僅屬于法院2、執行與審判相分離3、執行的前提是生效的法律文書4、執行措施——A、查詢、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B、扣留、提取被執行人的收入及存款C、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D、搜查關于執行關于執行5、執行一般應由當事人申請申請期限——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是公民個人的為1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6個月,該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計算。6、執行和解關于執行5、執行一般應由當事人申請案例:申請執行人王某,男,漢族,住東營區六戶鎮。被執行人陳某,男,漢族,住東營區勝利街道辦事處。
2003年8月,原告王某訴至法院,要求被告陳某歸還欠款8000元及其利息。后經法院主持調解,被告陳某同意在2003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歸還王某借款本息合計90000元。但在約定的還款期屆滿后,陳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王某遂于2004年1月10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案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陳某與申請執行人王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陳某于2004年3月30日前支付王某借款8000元,王某自愿放棄1000元的利息。此后,陳某之父(陳甲)代其子歸還了5000元,另3000元由陳甲以自己的名義出具欠條,承諾于2004年5月1日前還款。但到期后,陳甲未能歸還。2004年5月20日,王某申請人民法院恢復對原民事調解書的強制執行。案例: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1條規定,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1條規定,在執行中四、人民法院的組織和職權(一)基層人民法院的職權根據《人民法院組織法》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包括縣、自治縣人民法院、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法院,其職權主要有:(1)審判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第一審案件,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對于所受理的案件,認為案情重大應當由上級人民法院審判的時候,可以請求移送上級人民法院審判。(2)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為便利人民訴訟,由基層人民法院設若干人民法庭,作為派出機構,但人民法庭不是一個審級。其職權是審理一般民事和輕微刑事案件,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進行法制宣傳,處理人民來信,接待人民來訪。它的判決和裁定就是基層人民法院的判決和裁定。四、人民法院的組織和職權(一)基層人民法院的職權(二)中級人民法院的職權——中級人民法院設于省、自治區轄市和自治州、中央直轄市。
(1)審判下列案件:①法律規定由它管轄的第一審案件。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國人犯罪或者我國公民侵犯外國人合法權益的刑事案件。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民事案件是重大的涉外案件,在本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指令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行政案件是:確認發明專利權案件;海關處理的案件;對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②基層人民法院移送的第一審案件。③對基層人民法院判決和裁定的上訴案件和抗訴案件。(2)監督轄區內基層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對基層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基層人民法院再審。(二)中級人民法院的職權——中級人民法院設于省、自治區轄市和(三)高級人民法院的職權——省、自治區和直轄市(1)審判下列案件:①法律規定由它管轄的第一審重大或復雜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②下級人民法院移送審判的第一審案件。③對下級人民法院判決和裁定的上訴案件和抗訴案件。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級人民法院有權審判對海事法院的判決和裁定的上訴案件。④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的抗訴案件。(2)復核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被告人不上訴的第一審刑事案件,其中同意判處死刑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不同意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者發回重審。(3)復核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案件。(4)監督轄區內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三)高級人民法院的職權——省、自治區和直轄市(1)審判下(四)最高人民法院的職權(1)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工作。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2)審判下列案件:①法律規定由它管轄的和它認為應當由自己審判的第一審案件。刑事訴訟法規定,它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國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民事訴訟法規定,它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和經濟糾紛案件是全國范圍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行政訴訟法規定,它管轄的第一審行政案件是全國范圍內重大、復雜的案件。②對高級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判決和裁定的上訴案件和抗訴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的抗訴案件。③核準判處死刑的案件。④進行司法解釋。即對于人民法院在審判過程中如何具體應用法律、法令的問題進行解釋。⑤領導和管理全國各級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事宜。(四)最高人民法院的職權(1)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
許霆案刑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五、人民法院的審判組織◆獨任庭◆合議庭◆審判委員會五、人民法院的審判組織1、獨任庭是由審判員一人審判簡易案件的組織形式。依照法律規定,獨任庭審判的案件是:(1)第一審的刑事自訴案件和其他輕微的刑事案件;(2)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人民法庭審判簡單的民事案件和經濟糾紛案件;(3)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除選民資格案件或其他重大疑難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判外,其他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1、獨任庭特別程序案件1、選民資格案件2、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案件3、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4、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特別程序案件1、選民資格案件
案例
某市工藝美術廠采購員劉衫,1996年3月20日外出聯系業務一直未歸,直至2001年仍無音訊。5年來,劉衫的妻子馬芳和劉衫的父母以及工藝美術廠多方尋找均無結果。由于劉衫是因公外出下落不明的,工藝美術廠按月將劉的工資發給劉妻馬芳。至2001年,劉衫下落不明已達5年,工藝美術廠準備申請人民法院宣告劉衫死亡,給其親屬一次性撫恤金,從而結束目前這種狀態。劉衫的父母則認為不能直接申請宣告劉衫死亡,應該先申請宣告失蹤。工藝美術廠認為自己有權申請,即向法院提出申請,但遭法院裁決駁回。2001年5月,劉衫的妻子未經劉衫父母同意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人民法院受理了劉衫妻子的申請,于2001年7月15日發布公告,2002年7月25日法院作出判決宣告劉衫死亡。劉衫的財產被分給馬芳和他的父母。馬芳不久便改嫁他人,不料剛結婚半個月,馬芳的丈夫便在一次車禍中喪生。2002年11月,劉衫從外地回到家里。原來劉衫出差到外地,受他人慫恿,用公款做起了買賣,不料買賣賠了,公款一文不剩。劉衫無臉回家,又怕承擔刑事責任,于是在外待了5年。后來終于思家心切,便回來了。劉衫回家后得知一切,便首先提出要與馬芳恢復夫妻關系。馬芳不同意與劉衫復婚。劉衫訴至法院,要求與馬芳復婚,并返還其財產。案例
案例
被申請人徐某,男,1940年4月28日出生,一直未婚,無子女,也無兄弟姐妹,父母已去世,系原太白林場的退休職工,企業改制后,徐某成為大山頭社區居委會的居民。早年,徐某即患有間歇性精神病,但癥狀尚輕,生活能自理,也能參加一定的勞動。自2009年2月以來,徐某精神病復發,且癥狀日漸加重,日常買米、買菜都不能自理,時常亂采摘他人的蔬菜,引得其他居民怨恨,影響了居民的日常生活,而且其本人存折遺失了也不知道辦理掛失,財產難以得到保護。
為保護其合法權益,穩定社區正常的生活秩序,2009年3月24日,太白鎮大山頭社區居委會向婺源縣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宣告徐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并要求指定該居委會為徐某的監護人。婺源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申請人的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七條的規定,徐某目前正患精神病,不能完全辨認自己的行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同時,為保護其合法權益和維護其所在社區其他居民的生活秩序,確需為徐某指定監護人,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目前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案例
2、合議庭是由三名以上審判員或者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集體審判案件的組織形式。人民法院對第一審刑事、民事和經濟糾紛案件,除一部分簡易案件實行獨任審判外,其余的案件都由審判員三人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第一審行政案件一律由合議庭審判;第二審案件、再審案件和死刑復核案件全部由合議庭審判。合議庭是人民法院審判案件的基本審判組織,其成員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臨時組成的,由院長或者庭長指定審判員一人擔任審判長。院長或庭長參加審判案件的時候則自己擔任審判長。合議庭評議案件時,如果意見分歧,應當少數服從多數,但是少數人的意見應當記入評議筆錄,由合議庭的組成人員簽名。2、合議庭3、審判委員會依照人民法院組織法的規定,各級人民法院設立審判委員會。審判委員會委員由法院院長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審判委員會由院長主持,其任務主要有三項:(1)討論重大的或者疑難的案件;(2)總結審判經驗;(3)討論其他有關審判工作的問題。3、審判委員會六、審判工作的基本制度◆公開審判制度◆辯護制度◆兩審終審制度◆合議制度◆回避制度◆死刑復核制度◆審判監督制度◆司法協助制度六、審判工作的基本制度◆公開審判制度1、公開審判制度根據我國憲法第125條規定,公開審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外,一律公開進行。”對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也要一律公開宣判。依照人民法院組織法第7條規定,下列三種案件不公開審理:(1)涉及國家機密的案件。(2)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3)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此外,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當事人和涉及商業秘密案件的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1、公開審判制度審判公開的范圍主要包括:1、公開司法依據:將辦案規則、案卷資料、內部司法解釋向社會公開。2、公開審判過程:做到一切審判活動都在法庭上進行,公開舉證、質證、認證,未經法庭質證的證據不得作為定案依據。3、公開審判組織的組成,允許當事人對合議庭成員提出回避申請。4、公開審判的時間、地點和場所,允許社會公眾旁聽審判過程并提供適當的便利。5、公開審判結果。審判公開的范圍主要包括:2、辯護制度憲法和法院組織法規定,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刑事訴訟法進一步規定,人民法院有義務保證被告人獲得辯護,并對實行這一原則和制度作了具體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可以作為辯護人的人有:(1)律師;(2)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但正在被執行刑罰或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的。公訴人出庭的公訴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2、辯護制度刑事被告人的權利1、邏輯前提——無罪推定刑訴法第十二條“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刑事被告人的權利1、邏輯前提——無罪推定1.接受告知的權利。
(1)犯罪嫌疑人有權及時獲知被指控的內容和理由,獲知所享有的訴訟權利。偵查機關應當即及時告知犯罪嫌疑人為何被采取強制措施或被訊問。(偵查機關應當即及時告知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是什么罪名以及相關理由)
(2)犯罪嫌疑人有權得知從何時起有權聘請律師為其提供幫助,有權委托辯護人等,偵查機關應當即及時告知。
2.、獲得法律幫助的權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本人和家屬都可以委托)
3、委托辯護人的權利
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就是到檢察院階段),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內,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4、申請回避的權利
這是一項救濟性權利,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如果認為偵查人員、檢察人員、書記員、鑒定人、翻譯人員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有可能影響到公證性的,犯罪嫌疑人有權申請偵查人員、檢察人員、書記員、鑒定人、翻譯人員回避,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有權申請復議一次。這對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權利,阻止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介入,保證案件的公證性是非常重要的。
5、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
6、申請取保候審的權利
等
1.接受告知的權利。
(1)犯罪嫌疑人有權及時獲知被指3、兩審終審制度人民法院組織法第12條規定:"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兩審終身制是指一個案件經過兩級法院審判就宣告終結的制度。人民法院實行四級兩審終審制,即設四級人民法院,兩審終審。根據案件的性質和難易劃分審級管轄。如果當事人對第一審案件的判決或裁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如果人民檢察院認為一審判決或裁定確有錯誤,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如果在上訴期限內,當事人不上訴,人民檢察院不抗訴,這個一審判決或裁定就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上訴、抗訴案件,按照第二審程序進行審理后所作的判決或裁定就是終審的判決和裁定,除判處死刑的案件需要依法進行復核外,其他就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根據法律規定,下列案件實行一審終審。(1)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案件;(2)基層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訴訟法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選民資格案件,認定公民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案件,宣告失蹤案件,宣告死亡案件和認定財產無主案件。3、兩審終審制度
4、合議制度人民法院組織法第10條規定,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實行合議制,除第一審的簡單的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規定的案件外,都要組成合議庭進行。合議制度是指由3人以上審判員或3人以上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審判案件的制度,又稱合議制,它是與一個審判員獨任審判相對而言的。合議庭組成人員必須是單數,一般為3人,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可以保留少數人的意見,但須記入筆錄。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有同等的權利。4、合議制度5、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是指司法人員與其經辦的案件或者案件的當事人有某種特殊的關系,可能影響案件的公正處理,因而不得參加處理這個案件的制度。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1)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2)本人或者他們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3)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代理人的;(4)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這些規定也適用于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鑒定人。5、回避制度6、死刑復核制度是指審查核準死刑案件所遵循的程序和方式方法的規則。人民法院組織法和刑事訴訟法規定,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殺人、強奸、搶劫、爆炸以及其他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判處死刑的案件的核準權,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得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級人民法院行使。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案件由高級人民法院核準。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的案件,經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后,須先經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同意,再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如果高級人民法院不同意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者發回重新審判。6、死刑復核制度7、審判監督制度又稱再審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依法重新審判的一種特別的審判工作制度。審判監督制度是實行兩審終審制度的一個補救。根據人民法院組織法和民事、刑事、行政三個訴訟法的規定,審判監督制度包括以下幾個要點:(1)提起審判監督程序的前提,是發現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在認定事實或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2)有權提起審判監督程序的是各級人民法院院長、上級人民法院、上級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3)提起審判監督的方式是各級人民法院院長提請審判委員會處理;最高人民法院提審或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再審;最高人民檢察院、上級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4)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如果原來是第一審案件,應當依照第一審程序進行審判,所做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抗訴;如果原來是第二審案件,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案件,應當依照第二審程序進行審判,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7、審判監督制度案例:1、甲(原告)——乙(被告)訴訟主張:返還欠款1萬8千元公告送達——缺席判決——強制執行
2、乙反映情況,原審法院院長啟動審判監督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支持乙的訴訟主張。
乙提供了新的證據——反證
案例:1、甲(原告)——乙(被告)3、甲向中院提起上訴,訴訟主張得到支持。4、乙不服,向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高院提審,乙勝訴。5、對策:檢察院抗訴3、甲向中院提起上訴,訴訟主張得到支持。8、司法協助制度是指一國的司法機關(主要是法院)根據國際條約或雙邊、多邊協定,在沒有條約的情況下則按互惠原則,應另一國司法機關或有關當事人的請求,代為履行訴訟過程的一定司法行為。
我國的司法協助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1)送達文書和調查取證;
(2)相互承認和執行法院判決和仲裁裁決;__民事
(3)刑事司法協助,包括送達文書、調查取證和引渡犯罪等等。8、司法協助制度是指一國的司法機關(主蒙古國公民——巴彥淖爾公司羊絨買賣合同,巴盟公司欠貨款,雙方約定在蒙古國仲裁機構解決糾紛。蒙古國仲裁機構裁決巴盟公司償還欠款。
蒙古國公民向包頭中院提出承認及執行蒙古國仲裁裁決的申請。
由于材料不全最終撤銷申請。《中蒙司法協助條約》《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
蒙古國公民——巴彥淖爾公司
中蒙司法協助條約第七條
文書的效力
一、締約一方主管機關根據本國法律制作或證明的文書,無需認證,即可在締約另一方境內使用。紐約公約第四條
一、聲請承認及執行之一造,為取得前條所稱之承認及執行,應于聲請時提具:
(甲)原裁決之正本或其正式副本,
(乙)第二條所稱協定之原本或其正式副本。
二、倘前述裁決或協定所用文字非為援引裁決地所在國之正式文字,聲請承認及執行裁決之一造應備具各該文件之此項文字譯本。譯本應由公設或宣誓之翻譯員或外交或領事人員認證之。
中蒙司法協助條約第七條文書的效力法官制度法院是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法官是社會正義的守護人法官制度七、法官資格
擔任法官必須首先具備法官的資格條件。法官法第四章規定,擔任法官必須具備的條件是:(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年滿23周歲;(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4)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5)身體健康;(6)高等院校法律專業畢業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專業畢業具有法律知識,工作滿2年的;或者獲得法律專業學士學位,工作滿1年的;獲得法律專業碩士學位、法律專業博士學位的,可以不受上述工作年限的限制。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均不得擔任法官。七、法官資格擔任法官必須首先具備法官的資格條件八、法官的任免憲法和法律規定了法官的任免權限和程序:各級人民法院院長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和罷免,各級人民法院院長任期與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和審判員由本院院長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助理審判員由本院院長任免。專門人民法院的法官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另行規定任免辦法。初任審判員、助理審判員采用公開考試、嚴格考核的辦法,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從具備法官條件的人員中提出人選。擔任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應當從具有實際工作經驗的人員中擇優提出人選。
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兼任行政機關、檢察機關以及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務,不得兼任律師。
對于喪失國籍的、經考核不稱職的、因違紀、違法犯罪的,以及因健康等原因長期不能履行職務的法官,都應依法提請免除其法官職務。八、法官的任免憲法和法律規定了法官的任免權限和程序:九、法官保障根據法官法規定,法官履行職責受以下保護:(1)職業保障。履行法官職責應當具有相應職權和工作條件;依法審判案件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非因法定事由、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處分。(2)工資保障。法官按規定獲得勞動報酬,享受保險、福利待遇。(3)人身保障。法官的人身、財產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護。(4)其他保障。法官有辭職、提出申訴或控告、參加培訓等權利。九、法官保障根據法官法規定,法官履行職責受以下保護:十、法官獎懲
法官在審判工作中有顯著成績和貢獻的,或有其他突出事跡的,應當給予獎勵。獎勵分為:嘉獎,記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榮譽稱號。實行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原則。法官不得有下列行為: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參加非法組織,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參加罷工;貪污受賄,徇私枉法,刑訊逼供,隱瞞或者偽造證據;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審判工作秘密;濫用職權,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玩忽職守,造成錯案或者給當事人造成嚴重損失;故意拖延辦案,怠誤工作;利用職權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從事經營性活動;私自會見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請客送禮等違法亂紀行為。法官有以上行為者,應當給予處分。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受撤職處分的,同時降低工資和等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法官獎懲法官在審判工作中有顯著成績和貢獻外國的法官制度1、法官資格A、年齡——
B、學歷——大學學士學位,有的國家要求更高,如美國要求取得美國大學法學院J.D.(法律職業博士)學位C、經歷——美國6年律師經驗、英國、新加坡、印度要求7年律師經驗、委內瑞拉、巴西要求3年外國的法官制度1、法官資格外國的法官制度◆法官的產生——任命和選舉◆身份保障——終身制、任期制不可更換制——法官在任期期間,除非具有法定事由,并依照法定程序,不得違反其意愿將其撤職、停職、調職或命令其退休。◆經濟保障——◆特權保障——法官因執行職務的作為或者不作為,享有不受訴訟或者騷擾、不出庭作證的免責權外國的法官制度◆法官的產生——任命和選舉演講完畢,謝謝觀看!演講完畢,謝謝觀看!第二講審判制度◆法院◆法官第二講審判制度◆法院一、法院的特征——
司法權1、被動性2、獨立性3、中立性4、普遍性5、終極性6、公正性7、程序性8、審級性9、公開性
10、職業化一、法院的特征——
1、被動性
——不告不理原則A、法院被動受理案件,適應原告要求
—法院干預社會生活的界限B、法院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作出判斷—法院裁判的界限1、被動性
——不告不理原則
2003年8月,孫某因腹部疼痛到甲醫院住院治療,甲醫院為其進行了闌尾切除手術,手術很順利,傷口愈合也很好。但孫某出院后不到1個月,就開始經常感覺腹部疼痛。2004月7月,經乙醫院診斷,其腹腔內存有手術用的紗布。孫某認為自己從未在任何醫院做過其他腹部手術,這塊紗布肯定是甲醫院手術過程中遺留的,于是要求甲醫院承擔其物質損失3萬元。而醫院堅持認為,手術是正常的,有孫某在手術單上的簽字,有病歷和手術清單作證,紗布遺留在腹腔內不是醫院的責任,因此拒絕賠償。孫某向A區法院起訴要求醫院賠償其物質損失3萬元在本案一審訴訟過程中,A區法院認為甲醫院已提供孫某在手術單上的簽字、病歷和手術清單作為證據,已經證明醫院的醫療行為無過錯;而孫某雖然提供了一些2003年9月以后在幾家醫院診斷、治療等所支出費用以及誤工費用的有關單據,但是沒有提供任何能夠證明該紗布是甲醫院手術過程遺留在腹腔內的證據,故判決駁回孫某的賠償請求。孫某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認為應當由甲醫院證明紗布遺留在腹腔內不是醫院的責任,而醫院并沒有證據證明這一點,故認為A區法院判決駁回孫某訴訟請求的處理是不當的,改判甲醫院賠償孫某物質與精神損失共計3萬元。
一審判決駁回孫某的賠償請求二審改判甲醫院賠償孫某物質與精神損失共計3萬元孫某向A區法院起訴要求醫院賠償其物質損失3萬元2003年8月,孫某因腹部疼痛到甲醫院住院治療,是否所有起訴法院都受理?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原告適格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管轄適格是否所有起訴法院都受理?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原告適格——誰有權利告?
黃某向朋友陳某借款20萬元用于炒股,毫無經驗的黃某炒股失利,20萬全部賠光了。陳某向黃某催還欠款,黃某推脫沒錢不還。陳某的好友向某知道此事,非常氣憤,想替陳某解決此事,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黃某還錢。在這件事上,向某有權利狀告黃某嗎?原告適格——誰有權利告?黃某向朋友陳某
2、獨立性——
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權由一個獨立而無偏袒的法庭進行公正和公開的審訊,以確定他的權利和義務并判定對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10條
2、獨立性——
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權
2、獨立性——
在判定對任何人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或確定他在一件訴訟案件中的權利和義務時,人人有資格由一個依法設立的、合格的、獨立的和無偏倚的法庭進行公正的和公開的審訊。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
2、獨立性——
在判定對任何人提出
2、獨立性——
1982年,國際律師協會第19屆大會——《司法獨立最低標準的規則》1983年,世界司法獨立第一次會議——《世界司法獨立宣言》1985年,第7屆聯合國預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會——《關于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
2、獨立性——
1982年,國際律師協會第19屆大會
2、獨立性——
A、法院組織獨立B、法官的地位、身份、意志、活動都是獨立的,只服從于法律,再沒有別的什么上司。
2、獨立性——
1985年,第7屆聯合國預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會——《關于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第7條規定:
向司法機關提供充足的資源,以使之得以適當的履行其職責,是每一會員國的義務。第11條規定:
法官的任期、充分的報酬、服務條件、退休金和退休年齡應當受到法律保障。
1985年,第7屆聯合國預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會3、中立性——
法官站在中立的第三者的立場上超然地平等地對待雙方當事人,不偏不倚地依法裁決爭議。
3、中立性——
4、普遍性法院管轄一切公民,包括轄區內的外國人,毫無例外。4、普遍性法院管轄一切公民,包括轄區內的外國人,毫無例外。5、終極性法院是解決爭議的最后場所,其生效裁決為終局性的,一事不再理。先裁后審復議前置5、終極性法院是解決爭議的最后場所,其生效裁決為終局性的,一目前我國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前置只有以下8種:1、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國務院依照本法的規定作出最終裁決。2、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已經依法取得的土地、礦藏、水流、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生爭議時,必須先依照稅務機關的納稅決定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
4、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不服的,應當在收到審計決定之日起15日內先向上一級審計機關申請復議,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這就是審計行政復議前置的規定。5、治安管理處罰上級公安機關裁決前置。6、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前置。7、工傷保險案件
8、對價格違法的處罰目前我國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前置只有以下8種:司法不是萬能的A、一般無權受理請求撤銷規范性法律文件和法院規則等訴訟B、具有高度政治意義的統治行為C、政黨內部糾紛D、宗教團體內部糾紛等司法不是萬能的A、一般無權受理請求撤銷規范性法律文件和法院規司法權限的拓寬表明法治的進步
以高等學校與學生之間的糾紛為例
司法權限的拓寬表明法治的進步《普通高等學校管理規定》第五十四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可以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一)違反憲法,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破壞安定團結、擾亂社會秩序的;
(二)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的;
(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受到處罰,性質惡劣的;
(四)由他人代替考試、替他人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作弊及其他作弊行為嚴重的;
(五)剽竊、抄襲他人研究成果,情節嚴重的;
(六)違反學校規定,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場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個人、組織合法權益,造成嚴重后果的;
(七)屢次違反學校規定受到紀律處分,經教育不改的。
《普通高等學校管理規定》——依法行政
———越權無效
老百姓與行政機關打交道的法寶
老百姓與行政機關打交道的法寶例如:1、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有權實施行政拘留嗎?2、派出所民警能做出行政拘留的處罰嗎?3、公安局可以做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嗎?4、罰款要當場收繳嗎?例如:1、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有權實施行政拘留嗎?6、公正性7、程序性8、審級性—法院多層設置,每層均獨立行使職權,當事人不服裁決可逐級上訴,但不得越級。9、公開性——陽光是最好的殺毒劑10、職業化6、公正性二、法院的種類1、從審級上分,法院分為:初審法院上訴法院終審法院各國審級設置不同,一般設3-4級2、從審判管轄上分,法院分為普通法院、專門法院
普通法院——審判民事、刑事案件專門法院——受理專門性案件、特定的案件
3、從國家結構上分,法院分為聯邦法院、單一法院
二、法院的種類1、從審級上分,法院分為:初審法院國家結構形式1、單一制——國家設有統一的立法機關和統一的中央政府;全國只有一個憲法;按行政區域劃分行政單位和自治單位;各行政單位和自治單位都受中央的統一領導,沒有脫離中央而獨立的權利。——英、法、意、日、挪、瑞典2、聯邦制——以州、邦或成員國的形式來劃分其國家內部組成,除有整個聯邦的憲法和法律以及最高國家機關外,各組成單位還有自己的憲法和法律以及最高國家機關。——印度、俄、美國、瑞士、巴西3、邦聯制——是一種松散的聯盟,以有關國家簽定的條約為基礎,是一些主權國家為了達到軍事、貿易或其它目的而組成的一種國家聯合。邦聯不是主權國家,沒有統一的憲法、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沒有統一的軍隊、賦稅、預算、國籍等。——歐盟國家結構形式第二講審判制度XXXX我國人民法院的建制基層人民法院—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
人民法庭中級人民法院——省、自治區轄市和自治州、中央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省、自治區和中央直轄市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我國人民法院的建制基層人民法院—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我國人民法院的建制軍事法院——基層軍事法院、大軍區級軍事法院、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
審理現役軍人、軍隊文職干部、軍隊在編職工刑事犯罪案件海事法院——海商案件、港口城市、中級鐵路運輸法院——基層、中院
鐵路沿線的刑事案件和經濟糾紛我國人民法院的建制軍事法院——基層軍事法院、三、人民法院的任務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人民法院的任務是審判各種訴訟案件,懲治罪犯,保障人權,解決糾紛,調整社會關系,維護社會秩序,保衛國家制度和利益,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并通過全部審判活動教育公民忠于祖國、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三、人民法院的任務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一)人民法院審判的刑事案件
——公訴、自訴◆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2、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3、公訴轉自訴(一)人民法院審判的刑事案件
——公訴、自訴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①侮辱、誹謗案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③虐待案④侵占案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侮辱、誹謗罪——刑法246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第二講審判制度XXXX甲男與乙女發生糾紛,乙將臟物潑在甲的身上,甲便揪住乙的上衣,并向乙的下身猛擊幾拳;乙罵聲不止,甲便換來自己養的大公狗,在有許多圍觀村民的情況下,扒下乙的褲子,使其當眾赤裸身體,并叫狗扒在乙的身上。
——侮辱罪某甲與某乙系國家機關工作的同事,平時有隙。為報復某乙,某甲向公安機關作虛假匿名舉報,誣告某乙曾在一歌舞廳嫖娼,有陪侍女某丙為證。公安機關調查時,某丙對此作了虛假指正,某乙因而受到了公安機關的處分。——誹謗罪
甲男與乙女發生糾紛,乙將臟物潑在甲的身上,甲便揪住乙的上衣,侮辱、誹謗罪——刑法246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艾滋女案侮辱、誹謗罪——刑法246條艾滋女案數罪并罰1、某甲因金融憑證詐騙罪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5萬元;因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并處罰金10萬元。2、陳希同因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因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3、某乙因兩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和有期徒刑15年。4、某丙分別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6個月拘役、2年管制。數罪并罰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①侮辱、誹謗案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③虐待案④侵占案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侵占罪——刑法270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盜竊、搶劫、搶奪
明顯特征:合法持有+非法侵吞
梁麗案侵占罪——刑法270條梁麗案◆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2、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①故意傷害罪②非法侵入住宅案③侵犯通信自由案④重婚案⑤遺棄案⑥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⑦侵犯知識產權案⑧屬于刑法分則第4章、第5章規定的,對被告人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2、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3、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已經作出不予追究的書面決定的案件。
公訴轉自訴◆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3、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公訴案件流程——立案偵查起訴審判立案A、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B、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可以舉報C、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實進行報案公訴案件流程——立案不予立案
必須送達被害人1、申請復議2、人民檢察院——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如檢察院認為不予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應當立案。3、有證據,可向法院起訴。立案立案偵查偵查終結——A、制作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移送檢察院B、撤銷案件立案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起訴與不起訴不起訴決定書A、公安機關——向上級檢察院提請復核B、被害人——向上級人民檢察院申訴
直接向法院起訴檢察院審查起訴——起訴與不起訴三、人民法院的任務(一)審判刑事案件(二)審判民事案件(三)審判行政訴訟案件(四)依法行使國家賦予的民事執行權生效的民事判決、裁定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財產部分的執行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執行仲裁裁決和公證組織依法賦予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三、人民法院的任務(一)審判刑事案件關于執行執行是指人民法院執行組織依照法定程序,依靠國家強制力,強制義務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實體義務的訴訟活動。1、執行權僅屬于法院2、執行與審判相分離3、執行的前提是生效的法律文書4、執行措施——A、查詢、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B、扣留、提取被執行人的收入及存款C、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D、搜查關于執行關于執行5、執行一般應由當事人申請申請期限——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是公民個人的為1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6個月,該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計算。6、執行和解關于執行5、執行一般應由當事人申請案例:申請執行人王某,男,漢族,住東營區六戶鎮。被執行人陳某,男,漢族,住東營區勝利街道辦事處。
2003年8月,原告王某訴至法院,要求被告陳某歸還欠款8000元及其利息。后經法院主持調解,被告陳某同意在2003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歸還王某借款本息合計90000元。但在約定的還款期屆滿后,陳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王某遂于2004年1月10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案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陳某與申請執行人王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陳某于2004年3月30日前支付王某借款8000元,王某自愿放棄1000元的利息。此后,陳某之父(陳甲)代其子歸還了5000元,另3000元由陳甲以自己的名義出具欠條,承諾于2004年5月1日前還款。但到期后,陳甲未能歸還。2004年5月20日,王某申請人民法院恢復對原民事調解書的強制執行。案例: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1條規定,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1條規定,在執行中四、人民法院的組織和職權(一)基層人民法院的職權根據《人民法院組織法》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包括縣、自治縣人民法院、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法院,其職權主要有:(1)審判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第一審案件,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對于所受理的案件,認為案情重大應當由上級人民法院審判的時候,可以請求移送上級人民法院審判。(2)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為便利人民訴訟,由基層人民法院設若干人民法庭,作為派出機構,但人民法庭不是一個審級。其職權是審理一般民事和輕微刑事案件,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進行法制宣傳,處理人民來信,接待人民來訪。它的判決和裁定就是基層人民法院的判決和裁定。四、人民法院的組織和職權(一)基層人民法院的職權(二)中級人民法院的職權——中級人民法院設于省、自治區轄市和自治州、中央直轄市。
(1)審判下列案件:①法律規定由它管轄的第一審案件。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國人犯罪或者我國公民侵犯外國人合法權益的刑事案件。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民事案件是重大的涉外案件,在本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指令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行政案件是:確認發明專利權案件;海關處理的案件;對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②基層人民法院移送的第一審案件。③對基層人民法院判決和裁定的上訴案件和抗訴案件。(2)監督轄區內基層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對基層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基層人民法院再審。(二)中級人民法院的職權——中級人民法院設于省、自治區轄市和(三)高級人民法院的職權——省、自治區和直轄市(1)審判下列案件:①法律規定由它管轄的第一審重大或復雜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②下級人民法院移送審判的第一審案件。③對下級人民法院判決和裁定的上訴案件和抗訴案件。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級人民法院有權審判對海事法院的判決和裁定的上訴案件。④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的抗訴案件。(2)復核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被告人不上訴的第一審刑事案件,其中同意判處死刑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不同意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者發回重審。(3)復核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案件。(4)監督轄區內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三)高級人民法院的職權——省、自治區和直轄市(1)審判下(四)最高人民法院的職權(1)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工作。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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