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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壓力容器設計管理制度壓力容器設計管理制度壓力容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
TSGR1001-2008《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許可規則》對設計單位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的基本內容的要求:質量保證手冊(1)術語和縮寫;(2)適用范圍;(3)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4)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組織機構和質量保證體系要素、質量控制系統、控制環節、控制點以及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結構層次和相互關系的描述。壓力容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TSGR1001-2008壓力容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程序性文件(管理制度)(1)各級設計人員管理制度;(2)各級設計人員培訓考核管理規定;(3)各級設計人員崗位責任制;(4)設計條件編制與審查制度;(5)設計文件編制管理規定;(6)設計文件更改管理規定;(7)設計文件復用管理規定;(8)設計條件圖(表)編寫制度;壓力容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程序性文件(管理制度)壓力容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9)設計文件簽署及標準化審查制度;(10)設計文件檔案(含電子文檔)保管管理規定;(11)設計文件的質量評定及信息反饋管理規定;(12)特種設備設計許可印章使用管理規定;(13)設計工作程序。C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技術規定C4設計管理、技術有關記錄表、卡壓力容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9)設計文件簽署及標準化審查壓力容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質量保證體系是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質量處于受控狀態的保證,從設計機構、設計管理制度、人力資源以及技術裝備等方面都必須健全,確保設計體系正常運轉。設計質量保證體系其建立的基本原則:
(1)符合法規要求
(2)對安全性能能夠有效控制
(3)質量方針、質量目標符合實際
(4)要素設置合理、齊全
(5)質量保證體系組織能夠獨立行使職責
(6)各級人員職責、權限、工作接口明確
(7)體系文件規范、系統、齊全
(8)滿足許可制度要求壓力容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質量保證體系是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壓力容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編制文件的要求
(1)質量保證手冊
是對質量保證體系的總體描述,重點描述控制要素、控制程序及其基本要求,是設計單位質量保證活動遵循的“法律”,并引出程序性文件
(2)程序性文件
規定各個設計控制環節的具體程序和職能
(3)作業(工藝)文件
操作層面的文件
(4)質量記錄
工作見證壓力容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編制文件的要求
(1)質量壓力容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設計活動控制要素
(1)文件檔案控制
(2)合同控制
(3)設計控制
(4)設備(軟硬件)
(5)質量改進與服務
(6)人員培訓考核及其管理
(7)管理評審
(8)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壓力容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設計活動控制要素
(1)一、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及任命
TSGR1001-2008《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許可規則》對設計人員和制度的有關規定:1、有與壓力容器設計相適應的設計人員、設計審核人員2、有與壓力容器設計相適應的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3、從事壓力容器設計審核和批準的人員(以下統稱審批人員)、從事壓力容器分析設計的設計人員,應當具備相應專業設計能力,并且經過專業考核合格,取得壓力容器相應的審批人員、設計人員資格。4、從事壓力容器設計審核和審定的人員,經壓力容器設計鑒定評審機構考核合格,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布,取得相應審批范圍的壓力容器設計審批人員資格證書。審批人員的考核計劃每年年初國家質檢總局統一公布.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相關設計人員、審批人員的資格有效期為4年。
一、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及任命TSGR1001-2008一、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及任命
5、取得A級或者C級壓力容器設計許可的設計單位和審批人員,即具備D級壓力容器設計資格和設計審批資格;取得D2級壓力容器設計許可的設計單位和審批人員,即具備D1級壓力容器設計資格和設計審批資格;取得SAD級壓力容器設計許可的設計單位和審批人員,必須同時具備A級、C級或D級壓力容器設計許可和設計審批資格,才能從事相應級別的壓力容器分析設計工作。一、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及任命5、取得A級或者C級壓一、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及任命
6、取得設計許可的設計單位應當對從事設計、審核的人員進行經常性的技術培訓。7、壓力容器設計許可證有效期內,如果壓力容器設計單位50%以上的從事設計審批人員參加過壓力容器技術機構組織的相關專業培訓,并且具有考核合格證明的,壓力容器設計單位許可換證時可簡化換證鑒定評審程序,不再在鑒定評審時進行人員考核。8、經專業考核合格的壓力容器設計、審批人員,在其考核有效期內,如果參加2次以上(含2次)相關專業組織的專業培訓,取得考核合格證明的,其有效期屆滿,可以免除考核,直接換證。一、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及任命6、取得設計許可的設計單位應
各級設計人員的條件
也就是說: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包括技術總負責人、設計技術負責人、審定人員、審核人員、校核人員、設計人員。技術總負責人:由設計單位主管設計工作的負責人擔任,具有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相關專業知識,了解法規、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有關規定,對重大技術問題能夠做出正確決定。
各級設計人員的條件也就是說: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
各級設計人員的條件
壓力容器設計批準人員或者壓力管道設計審定人員(設計技術負責人):
(1)從事本專業工作,而且具有較全面的相應設計專業技術知識;
(2)能夠正確運用有關法規、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并且能夠組織、指導各級設計人員貫徹執行;
(3)熟知相應設計工作和國內外有關技術發展情況,具有綜合分析和判斷能力,在關鍵技術問題上能做出正確決斷;
(4)具有3年以上相應設計審核經歷;
(5)具有高級技術職稱;
(6)經壓力容器設計審批人員專業考核合格或者持有壓力管道設計審批人員資格證書。各級設計人員的條件壓力容器設計批準人員或者壓力管
審核人員條件審核人員
(1)能夠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技術方針、政策,工作責任心強,具有較全面的相應設計專業技術知識,能保證設計質量;
(2)能夠指導設計、校核人員正確執行有關法規、安全技術規范、標準,能解決設計、安裝和生產中的技術問題;
(3)具有審查計算機設計的能力;
(4)具有3年以上相應設計校核經歷;
(5)具有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術職稱;
(6)經壓力容器設計審批人員專業考核合格或者持有壓力管道設計審批人員資格證書。審核人員條件審核人員
校核人員條件校核人員
(1)能夠運用有關法規、標準,指導設計人員的設計工作;
(2)具有相應設計專業知識,有相應的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設計成果并且已投入制造、使用;
(3)具有應用計算機進行設計的能力;
(4)具有3年以上相應設計經歷;
(5)具有初級以上(含初級)技術職稱。校核人員條件校核人員
設計人員條件設計人員
(1)具有一定的相應設計專業知識;
(2)貫徹執行有關規程、標準等技術規范;
(3)能夠在審核人員的指導下獨立完成設計工作,并且會使用計算機進行設計;
(4)具有初級(含初級)技術職稱和一年以上的設計經歷。設計人員條件設計人員二、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的業務考核
考核內容:1設計工作成果(1)完成壓力容器設計的數量;(2)壓力容器設計項目的復雜程度;(3)設計文件的實際水平、質量;(4)在制造、安裝和使用中所反映的意見;(5)審查機構對設計文件的審查意見和考核答辯成績。二、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的業務考核考核內容:2實際工作能力考核(1)熟悉法令、法規、標準、規范和技術條件的程度;(2)國內外先進技術的實際應用情況:(3)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4)現場工作情況和判斷處理問題的能力;(5)壓力容器設計工作的組織能力和指導能力。2實際工作能力考核(1)熟悉法令、法
技術水平考核(1)壓力容器設計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2)壓力容器設計技術論文、專題總結和譯著的數量及發表情況;(3)技術調查報告的內容、結論、及解決實際設計問題的效果;(4)業務學習培訓的考試成績;(5)在壓力容器設計工作中應用計算機技術的水平。技術水平考核(1)壓力容器設計基礎
工作態度考核(1)接受設計任務的態度;(2)工作中的表現;(3)協作關系。工作態度考核(1)接受設計任務的態度
培訓和考核要求每年應對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進行有關規程、標準等技術規范及本職工作應具備知識與能力的培訓和業務考核。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的業務考核與工程技術人員業務考核結合進行。培訓和考核工作由技術人員管理部門和設計部門共同負責。考核結果填入年度考核登記表,作為各級設計人員任免的依據。對業務考核不合格的人員應限期進行培訓,重新考核。對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的人員應降級使用或調離設計崗位。培訓和考核要求每年應對壓力容器各級設
考核的方法設計人員的考核可與工程技術人員業務考核相結合。考核有技術人員管理部門和設計部門共同進行,考核的結果應記入業務考績表作為設計人員任命和獎勵的依據。考核的方法設計人員的考核可與工程技術三、各級設計人員崗位責任制設計人員崗位責任:按設計任務和設計條件的要求,進行所承擔的設計文件(包括圖紙、技術條件、計算書和說明書)的編制,對設計質量負責。正確貫徹和運用有關壓力容器設計的法令、法規、標準、規范和技術條件,遵守壓力容器設計的各項管理制度。正確應用壓力容器設計的基礎資料、數據、計算方法、計算公式,做好受壓元件的應力計算和分析。對于設計技術難度較大的壓力容器,應提出包括容器主要結構、材質選用、技術要求等的設計方案,經設計方案評審后進行設計。按規定進行設計文件的編制工作。做到制圖比例適當,視圖投影正確,圖面清晰,尺寸、數字、符號、圖例準確,文字敘述通順、切題,字跡端正。設計文件編制完成后,在送校前應全面自校,并負責按校審意見進行設計文件的修改。按規定簽署設計文件,做好設計文件的整理和歸檔工作。負責進行復用設計文件的復查和修改工作。認真處理制造、安裝和使用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進行歸檔以后的設計文件修改工作。做好用戶訪問記錄并存檔。三、各級設計人員崗位責任制設計人員崗位責任:
校核人員崗位責任會同設計人員商定壓力容器設計方案,幫助設計人員解決設計中的技術問題。對壓力容器設計文件進行全面校核,并對所校核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對校核中發現的問題要與設計人員充分討論,妥善解決。若仍有不同意見,提交審核人解決。填寫設計校審記錄和設計質量評定卡,按規定簽署設計文件。負責歸檔后所校核設計文件修改的校核。校核人員崗位責任會同設計人員商定壓力容器校核人員對壓力容器設計文件校核的內容(1)設計是否符合設計條件的要求,是否技術先進、安全可靠、經濟合理,是否符合制造、安裝和使用的要求;(2)設計計算書中采用的設計參數、基礎數據、計算公式及計算結果是否正確,安全附件的選用是否符合規定,是否與設計圖樣一致;(3)設計是否正確貫徹和執行有關法規、標準和規范,內容是否完整、恰當,文字敘述是否切題、簡練、正確;(4)設計圖樣的比例、視圖、圖面布置、尺寸、符號、加工要求、材料選用及數量是否正確;(5)設計文件是否完整齊全,標準圖、復用圖的選用是否恰當。校核人員對壓力容器設計文件校核的內容(1)設計是否符合設計條
審核人員崗位責任
參加壓力容器設計主要技術問題的評審,指導設計、校核人員的設計工作,幫助設計、校核人員確定設計方案和解決疑難技術問題。協調設計、校核人員在設計技術問題上的不同意見,并對所審核設計文件的主要技術內容和設計方案的正確性負責。填寫設計校審記錄和設計質量評定卡,按規定簽署設計文件。負責歸檔后所審核設計文件重要修改的審核。審核人員崗位責任參加壓力容器設計主要技對壓力容器設計文件審核的內容包括(1)設計是否符合設計條件及有關法規、標準和規范的要求,設計文件是否齊全;(2)設計計算書中采用的設計參數、基礎數據、計算公式及計算結果是否正確,安全附件的選用是否符合規定;(3)壓力容器的主要結構、材料選用、主要構件的加工要求、主要的裝配尺寸和關鍵零部件尺寸是否正確,選用的復用圖、標準圖是否恰當;(4)技術要求或技術條件的內容是否正確、完整;(5)設計是否技術先進、安全可靠、經濟合理,是否符合制造、安裝和使用要求對壓力容器設計文件審核的內容包括(1)設計是否符合設計條件及
設計批準(審定)人員崗位責任
參加重大設計原則和設計方案的評審,決定重大的結構設計、計算方法、材料選擇和技術條件。審定設計執行的技術方針、政策和設計原則,并對設計的先進性、安全性和經濟合理性等重大原則問題負主要責任。審定主要設計參數、計算公式、基礎數據及主要安裝尺寸和關鍵性技術問題。對設計、校核、審核之間的技術分歧意見作出最后決定。設計批準(審定)人員崗位責任參加重大設計原則和設計方案
設計技術負責人崗位責任負責主持重大設計原則和設計方案的評審并作出決策,對重大原則問題負直接責任。協調審批人員在設計技術問題上的不同意見。安排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技術交流工作。設計技術負責人崗位責任
總負責人崗位責任對學習和貫徹執行有關壓力容器設計的法規、標準和設計質量負領導責任。負責壓力容器設計單位的全面的技術工作。確保設計的安全質量和經濟水平。組織設計方案的討論和審查,審批重要的設計任務書和設計條件圖。審核設計年度總結并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匯報。做好設計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對設計印章的使用和保管進行監督。總負責人崗位責任對學習和貫徹執行有關壓力容
四、壓力容器設計工作程序
設計部門接受設計任務和設計條件后,確定各級設計人員,由有關人員按照本制度《壓力容器設計條件的編制與審查》的規定進行設計條件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設計條件,應退回提出條件的專業或用戶按規定進行修改。對超出《設計許可證》批準的類別、級別、品種范圍的壓力容器,應及時提出,以便委托有資格的單位進行設計。承擔整個工程項目的設備設計時,設備專業負責人應根據工程的特點編制工程設計統一規定,明確工程所在地區的自然條件、非規定性的設計計算方法、設計中使用的原始數據、材料選擇的細則、零部件選擇的原則、圖紙中應該統一的表示方法和技術要求的統一規定等等,經設計技術負責人或部門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執行。四、壓力容器設計工作程序設計部門接受設計任務和設計條件設計人員根據設計條件的要求補充調查、收集有關資料。對于設計技術難度較大的壓力容器,設計人員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包括容器主要結構、材質選用、技術要求等的設計方案,由設計技術負責人或部門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對設計方案進行評審。設計人員根據設計方案評審的意見及工程設計統一規定,按照本制度《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崗位責任制》中的崗位職責進行設計。設計文件編制完成后,在送校前進行全面自校。若復用原有設計文件時,其復查和修改工作按照本制度《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復用》的規定執行。設計人員根據設計條件的要求補充調查、收集有關資料。校、審人員按照本制度《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崗位責任制》中各自的崗位職責進行校審,將校審意見填入“設計校審記錄,并根據本制度《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質量評定》的規定填寫“設計質量評定卡”。設計人員按校審核意見修改設計文件,并在“設計校審記錄”上填寫修改情況。若有不同意見,可以協商,有爭議的問題可以提交上一級設計人員裁決。對已決定的意見,各級設計人員應嚴格執行,允許在“設計校審記錄”上說明個人意見。設計文件修改完成并經校、審人員驗證修改情況后,各級設計人員按照本制度《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簽署》的規定進行簽署。校、審人員按照本制度《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崗位責任制》中各自
需要時,簽署完成后的設計文件送提出條件的專業或用戶進行會簽。設計成品文件歸檔前由設計部門進行質量檢查。檢查合格后的設計成品文件及設計資料由設計人員(或設備專業負責人)負責按本制度《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管理》的規定進行歸檔。歸檔后的設計成品文件發送前按本制度《壓力容器設計資格印章的使用與管理》的規定在設計總圖(或裝配圖)藍圖上加蓋本單位設計資格印章。發送后的設計文件進行設計更改時按本制度《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更改》的規定進行。需要時,簽署完成后的設計文件送提出條件的專業或用戶進行會簽
壓力容器設計工作程序圖接受設計條件設計條件審查補充調查、收集有關資料(工程設計統一規定)設計校核成品文件質量檢查審核(審定)簽暑設計修改(設計方案評審)(會簽)成品文件及設計資料歸檔成品文件發送設計更改壓力容器設計工作程序圖接受設計條件設計條件審查補5壓力容器設計條件的編制與審查5.1設計條件系指設計條件圖或委托書。5.2設計條件的編制與簽署5.2.1用戶提壓力容器設計條件時,應按本制度《壓力容器設計條件圖編制細則》的規定編制設計條件圖。可受委托代用戶編寫設計條件圖,須經用戶簽字認可。5.2.2用戶如以委托書的形式提出壓力容器設計條件,其內容和深度應達到本制度《壓力容器設計條件圖編制細則》的要求。5.2.3提出的設計條件至少一式兩份,一份由提出條件者保存備查,另一份提交設計者。5.2.4設計條件圖應三級(編制、校核、審核)簽署。一般壓力容器應二級(編制、校核)簽署,對于重要的壓力容器應三級(編制、校核、審核)簽署5壓力容器設計條件的編制與審查5.1設計條件系指設計5壓力容器設計條件的編制與審查5.3設計條件的審查5.3.1設計部門接受設計條件后,有關人員應對設計條件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設計條件,應退回提出條件的專業或用戶按規定進行修改。5.3.2設計條件審查的內容:(1)是否按規定的內容與要求填寫。(2)圖形與結構尺寸、操作參數是否清楚準確、齊全,能否滿足要求。(3)設計條件的簽署是否符合規定。5壓力容器設計條件的編制與審查5.3設計條件的審查5壓力容器設計條件的編制與審查5.4設計條件的修改與簽署5.4.1在審查或設計過程中,設計者和提條件者若發現設計條件有問題或需要修改時,雙方應協商解決。5.4.2設計條件中的個別文字、圖形修改時,應按本制度《壓力容器設計條件圖編制細則》的規定方法進行修改和簽署。5.4.3設計條件需作重大修改(指涉及方案問題或大量圖形的修改)時,應更新版次重新提出。5.5設計任務完成后,設計條件由設計人員(或設備專業負責人)進行整理并按本制度《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管理》的規定歸檔。5壓力容器設計條件的編制與審查5.4設計條件的修改與6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簽署
6.1壓力容器設計文件(包括圖紙、技術條件、計算書和說明書)應由單位任命的各級設計人員按本規定進行簽署。6.2各類設計文件的簽署規定如下:(1)A類壓力容器總圖、裝配圖、計算書、說明書應四級(設計、校核、審核、審定)簽署;(2)A類壓力容器零部件圖和D類壓力容器總圖、裝配圖、零部件圖、計算書、說明書應三級(設計、校核、審核)簽署。6.3設計文件的簽署欄中,除“制圖”可以兼任外,各級設計人員只能簽署一級,不允許出現設計、校核、審核、審定兼任的情況。6.4對無職稱的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承擔設計時,只能在“制圖”欄內簽署,“設計”欄由指導設計者簽署。6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簽署6.1壓力容器設計文件(包計算機生成文件的校審用計算機輔助設計時,必須提出書面文件供校審使用;軟件所完成的計算書,要對輸入數據、重要的中間數據和最終計算結果的書面文件進行校審,對有特殊要求的計算書要進行過程審核。校審人員在校審過程中要認真填寫“設計校審記錄、初步設計質量評定卡”和“施工圖設計質量評定卡”。設計人員負責按校審人提出的意見修改并經校審人員核實。計算機生成文件的校審計算機生成文件的校審用計算機輔助設計時,必須提出書面文件供校審使用;軟件所完成的計算書,要對輸入數據、重要的中間數據和最終計算結果的書面文件進行校審,對有特殊要求的計算書要進行過程審核。校審人員在校審過程中要認真填寫“設計校審記錄、初步設計質量評定卡”和“施工圖設計質量評定卡”。設計人員負責按校審人提出的意見修改并經校審人員核實。計算機生成文件的校審
7壓力容器設計標準化工作管理7.1標準的管理7.1.1要及時收集有關法規、標準信息,并及時采購和發放。7.1.2每年編制一次《壓力容器設計現行常用法規、標準目錄》,并發至各級設計人員。有關法規、標準增加、作廢或更替時,應及時通知各級設計人員并及時組織實施;各級設計人員應在本人持有的《壓力容器設計現行常用法規、標準目錄》中補充填寫新的標準信息,在作廢或被更替的標準信息上用紅筆劃一橫線。7.3.2單位(企業)標準僅限單位(企業)內部執行,未經技術科批準,不得向外單位散發、轉借、轉讓。7壓力容器設計標準化工作管理7.1標準的管理7.2標準的實施7.2.1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單位(企業)標準都要認真貫徹執行。要及時組織新標準的宣貫、檢查,督促有關人員熟悉標準、正確使用標準。標準使用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上級或技術科反饋信息。7.2.2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推薦性標準被選用后即成為強制性標準。對于強制性標準,一切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施工和驗收工作,都必須嚴格貫徹執行,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標準。7.2.3在標準執行過程中,應收集和了解標準的執行情況及存在問題,收集有關技術的最新發展情況,負責咨詢和解釋工作。7.2標準的實施7.3標準圖的應用7.3.1在設計中,凡有國家或行業標準圖、通用圖可供選用的均應選用,不得再繪制內容相同的圖紙。7.3.2對國內設備,原則上應結合工程特點選用國家或行業的標準圖、通用圖。7.3.3國外設備使用的標準圖、通用圖應適應國際工程慣例,滿足設計合同規定的技術要求,并得到用戶的認可。7.3.4設計中選用的國家或行業標準圖、通用圖,本單位不供圖;選用本單位的標準圖、通用圖時,按合同規定的份數供圖。7.3標準圖的應用現行標準的管理凡國家、行業壓力容器標準頒發部門發布的標準作廢信息,應通知專業室及時做出作廢處理;編制“常用技術標準、規范有效版本目錄”和有關標準作廢通知,及時進行全面清理,標準持有人管理和使用的標準為現行有效版本。作廢的壓力容器標準由相關部門及標準持有人及時從使用場所撤出,并加蓋“作廢”章,確保作廢標準的非預期使用。對合訂本/光盤中某個壓力管道標準、規范的作廢,應在目錄上劃一橫線,表示該標準、規范已作廢。為某種原因保留的任何已作廢的標準、規范,都要加蓋“僅供參考”章,并隔離存放。現行標準的管理8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質量評定8.1設計文件的質量評定,以一個設備為單位。8.2各級校審和成品質量檢查人員將校審意見填入“設計校審記錄”,并將本人意見中的設計錯誤進行分類、統計,填寫“設計質量評定卡”,對前一工序的質量等級作出評定。8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質量評定8.1設計文件的質量評定
8.3設計錯誤分為三類:技術性錯誤;一般性錯誤;圖面錯誤。8.3.1技術性錯誤:是指較大的原則性錯誤,由于這些錯誤,將會造成備料、制造、安裝、生產、檢修等方面的嚴重困難;將會造成較大的設計返工;將會造成經濟損失;將會造成安全事故,例如:(1)不符合有關法令、法規、標準、規范等。(2)采用設計基礎資料、計算公式、技術參數錯誤或計算結果錯誤。(3)設備或主要零部件的強度、剛度、穩定性不夠。(4)結構上嚴重不合理,不便于制造、安裝、運輸、檢修、操作,不利于生產、技術安全及勞動保護,將會造成較大浪費。(5)設備或零部件的材質選錯。(6)標準圖、通用圖、復用圖選錯。(7)缺少必要的技術要求、說明、附注等,要求不明確或錯誤,將會造成損失。(8)不符合工藝要求,造成較大返工。(9)缺少必要的設計文件,以致影響發圖或施工。(10)不符合本單位及工程的統一規定。8.3設計錯誤分為三類:技術性錯誤;一般性錯誤;圖面錯8.3.2一般性錯誤:是指工作中粗心大意,在設計的局部細節上的錯誤,但對備料、制造、安裝、生產、檢修等無較大影響,不會引起較大返工或造成較大損失浪費。例如:(1)圖紙目錄、圖號寫錯,將會造成圖紙錯發或漏發。(2)圖樣不符合制圖標準及有關統一規定而直接影響施工。(3)圖紙中前后矛盾,不一致,將會造成施工困難或不便。(4)圖紙與計算不符。(5)數字、單位寫錯或漏寫,件號漏編,總尺寸與分尺寸有矛盾,注尺寸的基準面不當。(6)一般零部件的表面粗糙度、公差配合、形位公差、熱處理等標注不全或選用不太合適。(7)結構不太合理,浪費工料,加工困難。(8)零部件的標準號、規格、材料選錯或標注不清。(9)技術要求不完備或標注錯,缺少必要的說明。(10)設備重量計算錯誤較大(小數點前誤差大于20%)。8.3.2一般性錯誤:是指工作中粗心大意,在設計的局部細
8.3.3圖面錯誤:是指制圖技術和文件編制上質量較差,但不影響制造、安裝、生產的錯誤,例如:(1)漏尺寸線、剖面線、引出線箭頭及明顯的尺寸錯誤,但不致誤解。(2)零部件編號有錯,數量統計不對。(3)錯別字,文字說明不清。(4)圖幅規格、圖樣比例不符合規定,不必要擴大圖形比例或圖形不易看清。(5)投影及虛線繪錯,圖面布置很不勻稱。(6)誤用圖簽,圖名錯誤。(7)明細欄中零部件的名稱、規格、材料等與相應標準、樣本或零部件圖不符。(8)其它圖面錯誤。8.3.3圖面錯誤:是指制圖技術和文件編制上質量較差,8.4設計錯誤個數是折算為每張1#圖中的個數。進行錯誤個數統計時,同樣錯誤(例如錯別字)在整套圖紙中多次出現,作為一個錯誤計算;因某個錯誤引起的其他錯誤不作統計;對屬于設計方法和觀點不同且可改可不改的意見,一般應按校審意見修改,也不作錯誤統計。8.5扣分標準:一個技術錯誤扣50分/1#圖,且總扣分不少于5分;一個一般錯誤扣10分/1#圖;一個圖面錯誤扣5分/1#圖;對于一般的布置、比例等圖面問題和其他問題(文件的完整性等)可酌情扣分。8.6質量等級分為優級、良級、合格、不合格四級。8.6.1優級:95分及以上,且無技術錯誤。8.6.2良級:85-94分,且技術錯誤不得超過一個(絕對數計)。8.6.3合格:75-84分,且技術錯誤不得超過二個(絕對數計)。8.6.4不合格:75分以下,或有三個以上技術錯誤(絕對數計)。8.7各級設計人員的工作優良品率,以評為優級、良級的圖紙張數除以所完成的圖紙總張數計算。8.4設計錯誤個數是折算為每張1#圖中的個數。進行錯誤個設計文件質量評定結果是對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壓力容器設計人員根據設計文件校審記錄進行設計文件修改,修改后的設計文件,經校審人員檢查,確認已按校審意見修改,方可簽署。壓力容器設計質量評定在設備制造后進行。設備制造,根據壓力容器制造中提出的變更文件、試運投產記錄及工程回訪報告等,對壓力容器設計質量進行全面的分析與評定。由壓力容器設計專業負責人對該工程壓力容器在設計、制造、投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全面的總結,提出質量分析報告,分析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設計質量狀況概述;制造中出現的問題;原因分析;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應吸取的教訓。設計文件質量評定結果是對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考核的重要依據之9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管理9.1圖紙、技術條件、計算書和說明書等設計文件的內容及深度應符合《設計文件編制規定》的要求。9.2圖紙、技術條件、計算書和說明書等設計文件的編號按《設計文件編號辦法》的規定執行。9.3各級設計人員必須嚴格照本制度《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簽署》的規定對圖紙、技術條件、計算書和說明書等設計文件進行簽署。9.4設計文件和資料的歸檔9.4.1全部設計文件和資料必須歸檔,不得自行保管。9.4.2設計人員檢查合格后的圖紙、技術條件、計算書和說明書等設計成品文件必須同時歸檔,歸檔時應經設計批準人員(設計技術負責人或審定人員)批準。9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管理9.1圖紙、技術條件、計算書9.4.3設計任務完成后,設計人員應及時將設計條件、備忘錄、來往函件、設計統一規定、設計校審記錄、設計質量評定卡等設計資料進行整理并按有關規定交設計項目負責人,由項目負責人按項目或階段歸檔。9.4.4設計更改的來往函件、更改通知單等設計資料應及時項目負責人,待設備投產后歸檔。9.4.5設計文件和資料歸檔時,檔案資料部門必須認真進行檢查,不符合歸檔規定的應拒絕接收。9.4.6設計文件和資料的最短保存期限是該設備的使用壽命年限且不少于10年。9.4.3設計任務完成后,設計人員應及時將設計條件、備忘9.5設計文件發送9.5.1應發送的設計文件包括圖紙、技術條件和說明書,對高壓容器、第三類中壓反應容器和儲存容器還應提供強度計算書。9.5.2設計文件歸檔后,由單位按規定的份數統一復制,并按本制度《壓力容器設計資格印章的使用與管理》的規定在設計總圖(或裝配圖)藍圖上加蓋本單位設計資格印章后發送至用戶。9.5.3沒有歸檔的設計文件和沒有加蓋本單位設計資格印章的設計文件,對外發送均屬無效。9.5.4對外交流的設計文件,應經單位技術總負責人批準,并加蓋“僅供參考”的圖章后方可對外發送。9.6設計文件和資料的內部借閱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借閱手續。9.5設計文件發送10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更改10.1設計文件歸檔后,未按規定辦理批準手續,任何人都無權修改。10.2如發現錯誤而確需修改時,一般應由原設計人員填寫“設計更改通知單”,并附上修改后的設計文件(需要時),經原校核或審核人員審核、設計部門技術負責人批準后發送。10.3設計文件的修改10.3.1當修改內容能夠用文字、局部視圖在“設計更改通知單”中表達清楚時,可不修改原設計文件。10.3.2需要修改設計文件時,按《設計文件編制規定》中規定的方法進行。如需修改的設計文件未發送或發送的設計文件已收回時,經批準,可更換原設計文件,同時銷毀原設計文件。10.4若設計文件修改后,會引起其它專業相應修改時,設備專業負責人應及時通知項目負責人并向有關專業提出。10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更改10.1設計文件歸檔后,未10.5材料代用10.5.1對制造單位提出的材料代用申請,一般應征得用戶的同意后方可處理。10.5.2對制造單位和用戶提出的一般材料代用申請,原則上由原設計人員簽署意見,經設計部門技術負責人批準。10.5.3對制造單位和用戶提出的重要材料代用申請,原則上由原設計人員簽署意見,經原校核或審核人員審核、設計部門技術負責人批準。10.5材料代用
11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復用
11.1原有壓力容器設計文件需要復用時,必須經壓力容器設計人員對是否符合現行法令、法規、標準和規范以及設計文件的完整性進行鑒定。11.2有關人員對原由設計文件進行重新校審。11.3復用原則:a)對完全符合現行法令、法規、標準、規范的設計文件可以直接復用。b)對不符合現行法令、法規、標準、規范或重要參數、結構變化或修改量較大的設計文件不得復用,應重新設計。c)修改量不大時,由復用校審人員按本制度《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更改》的規定進行修改后復用。11.4經校審、修訂后同意復用原有設計文件時,由復用校審人員在設計條件上簽署意見。11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復用11.1原有壓力容器設
對壓力容器設計文件修改后,設計文件應按新編設計文件的規定進行簽署和專業會簽,簽署人要對該設計文件負全部責任。設計人員應根據項目的要求,對壓力容器設計復用文件的標題欄、圖號和目錄進行相應的修改和重新編制。壓力容器設計復用文件的修改,應按本專業有關設計規定和標準執行。在任何設計項目中,應經該項目壓力容器專業負責人指定的壓力容器設計人員對壓力容器設計復用文件進行檢查和確認,其他人員不得擅自在工程項目中復用壓力容器設計文件。對壓力容器設計文件修改后,設計文件應按新編設計文件的規定進標準圖或通用圖的選用國家和行業標準圖⑴設計中可直接采用現行有效版本的國家和行業標準圖或通用圖;⑵對于公開發行的國家和行業標準圖或通用圖,在設計中需要選用時,需把設計圖紙中引用的標準圖或通用圖的圖號(或頁號)編入設計文件目錄中,并在備注欄內注明“不發圖”。對于常用的國家和行業標準圖,其標準圖號只注在圖紙文件的相應位置欄內,而不編入設計文件目錄中。標準圖或通用圖的選用12壓力容器設計條件圖編制細則
12.1設計條件圖的內容及格式見下列三種條件圖:(1)容器、攪拌容器、反應器條件圖;(2)換熱器條件圖;(3)塔器條件圖。上述三種以外的壓力容器,可根據具體情況,選用三種格式之一或自行編制。12壓力容器設計條件圖編制細則12.1設計條件圖的12.2設計條件圖的編制要求12.2.1簡圖及說明欄的填寫要求(1)簡圖用單線圖,要求視圖正確、線條清晰。(2)簡圖應包括容器本體、主要內件形狀、結構尺寸、接管位置、支座型式及其它需要表達的圖形。(3)壓力容器上的接管方位由提出條件專業另出管口方位圖,但注意所表示的接管位置不得與其他構件相碰撞。(4)簡圖中難以表達清楚的內容,允許用文字補充說明。12.2設計條件圖的編制要求12.2.2管口表的填寫要求(1)符號以英文字母小寫體a、b、c……順序填寫(其中g、i、j、l、o、q六個字母不推薦使用)。當管口表項目完全相同時,可合并成一項填寫,并在右下角標數字,如f1~3。(2)DN×PN:一般管口按公稱直徑、公稱壓力填寫,無公稱直徑時,DN按實際內徑填寫(矩形孔填“長×寬”,橢圓孔填“橢圓長軸×短軸”)。(3)法蘭標準:對接管法蘭連接填寫接管法蘭標準號,對螺紋連接,填寫螺紋規格,如M24、G3/4等。(4)連接面:填寫全平面、突面、凹面、凸面、榫面、槽面等,螺紋連接填寫螺紋。(5)用途:填寫管口的用途,如物料入口、液位計口等。12.2.2管口表的填寫要求
12.2.3設計參數的填寫要求(1)毒性及易燃易爆性:填寫“極度危害”、“高度危害”、“中度危害”、“輕度危害”及“易燃易爆”等,一般的介質可不填寫。(2)操作壓力:填寫容器頂部在工作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最高壓力(表壓)。對真空容器填寫容器頂部在工作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最大真空度(毫米汞柱)。對于常壓操作的容器,不能填寫“常壓”,要填寫具體數值。(3)操作溫度:填寫在正常操作過程中容器內部介質可能達到的最高(低)的溫度。(4)有效容積:填寫容器在正常操作情況下物料所占的最大容積。(5)傳熱面積:填寫以換熱管外直徑為基準計算的換熱面積(扣除伸入管板內的管子外表面積)。12.2.3設計參數的填寫要求(6)塔型:填寫浮閥塔、篩板塔或填料塔等。(7)地震烈度:應根據工程項目的基礎數據填寫。(8)場地類別:填寫幾類場地土,如I類或II類等。(9)防爆要求:填寫爆炸危險場所的等級。(10)靜電接地:防雷電消除靜電的接地要求。(11)攪拌器型式:填寫攪拌器的全部名稱,如直葉槳式攪拌器、推進式攪拌器、曲葉開啟渦輪式攪拌器、框式攪拌器等,如為斜呆槳式攪拌器,還應填寫傾斜角度。(12)攪拌器轉速:填寫攪拌軸的轉速。當要求變速時,應規定范圍及檔數。(13)安裝檢修要求:填寫安裝地點在室內或室外;樓面或地面;檢修周期等內容。(6)塔型:填寫浮閥塔、篩板塔或填料塔等。12.3條件圖的修改與簽署(1)條件圖中的個別文字、圖形修改時,應將修改的文字、圖形用細實線劃掉,再標注新的文字、圖形,然后將修改處用彩云線圈出并在其旁注上修改標記“△”,在“△”內寫上“1”、“2”、“…”(第一次修改寫“1”,第二次修改寫“2”,照此類推)。修改完后,應在條件空白處寫上修改標記,修改人和校審人在其后簽署姓名和日期。(2)條件圖需作重大修改(指涉及方案問題或大量圖形的修改)時,應更新版次重新提出。12.3條件圖的修改與簽署13壓力容器設計資格印章的使用與管理13.1單位在接到《設計許可證》后,應按規定的要求刻制設計資格印章,設計資格印章的印模應報送批準部門備案。13.2變更設計單位名稱或設計單位技術總負責人后,應重新刻制設計資格印章,并按上述規定辦理備案手續。13.3設計資格印章的使用與管理13.3.1設計資格印章由單位指定的部門和人員管理。13.3.2本單位設計的《設計許可證》批準范圍內的壓力容器設計總圖(或裝配圖)藍圖上在發送前必須加蓋本單位的設計資格印章。13.3.3受安全監察機構委托進行壓力容器試設計審核時,在試設計審核報告上加蓋本單位的設計資格印章。13.3.4不準在外單位的設計圖樣或本單位設計范圍之外的設計產品上加蓋本單位的設計資格印章。13壓力容器設計資格印章的使用與管理
壓力容器設計管理制度壓力容器設計管理制度壓力容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
TSGR1001-2008《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許可規則》對設計單位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的基本內容的要求:質量保證手冊(1)術語和縮寫;(2)適用范圍;(3)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4)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組織機構和質量保證體系要素、質量控制系統、控制環節、控制點以及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結構層次和相互關系的描述。壓力容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TSGR1001-2008壓力容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程序性文件(管理制度)(1)各級設計人員管理制度;(2)各級設計人員培訓考核管理規定;(3)各級設計人員崗位責任制;(4)設計條件編制與審查制度;(5)設計文件編制管理規定;(6)設計文件更改管理規定;(7)設計文件復用管理規定;(8)設計條件圖(表)編寫制度;壓力容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程序性文件(管理制度)壓力容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9)設計文件簽署及標準化審查制度;(10)設計文件檔案(含電子文檔)保管管理規定;(11)設計文件的質量評定及信息反饋管理規定;(12)特種設備設計許可印章使用管理規定;(13)設計工作程序。C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技術規定C4設計管理、技術有關記錄表、卡壓力容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9)設計文件簽署及標準化審查壓力容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質量保證體系是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質量處于受控狀態的保證,從設計機構、設計管理制度、人力資源以及技術裝備等方面都必須健全,確保設計體系正常運轉。設計質量保證體系其建立的基本原則:
(1)符合法規要求
(2)對安全性能能夠有效控制
(3)質量方針、質量目標符合實際
(4)要素設置合理、齊全
(5)質量保證體系組織能夠獨立行使職責
(6)各級人員職責、權限、工作接口明確
(7)體系文件規范、系統、齊全
(8)滿足許可制度要求壓力容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質量保證體系是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壓力容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編制文件的要求
(1)質量保證手冊
是對質量保證體系的總體描述,重點描述控制要素、控制程序及其基本要求,是設計單位質量保證活動遵循的“法律”,并引出程序性文件
(2)程序性文件
規定各個設計控制環節的具體程序和職能
(3)作業(工藝)文件
操作層面的文件
(4)質量記錄
工作見證壓力容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編制文件的要求
(1)質量壓力容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設計活動控制要素
(1)文件檔案控制
(2)合同控制
(3)設計控制
(4)設備(軟硬件)
(5)質量改進與服務
(6)人員培訓考核及其管理
(7)管理評審
(8)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壓力容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設計活動控制要素
(1)一、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及任命
TSGR1001-2008《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許可規則》對設計人員和制度的有關規定:1、有與壓力容器設計相適應的設計人員、設計審核人員2、有與壓力容器設計相適應的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3、從事壓力容器設計審核和批準的人員(以下統稱審批人員)、從事壓力容器分析設計的設計人員,應當具備相應專業設計能力,并且經過專業考核合格,取得壓力容器相應的審批人員、設計人員資格。4、從事壓力容器設計審核和審定的人員,經壓力容器設計鑒定評審機構考核合格,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布,取得相應審批范圍的壓力容器設計審批人員資格證書。審批人員的考核計劃每年年初國家質檢總局統一公布.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相關設計人員、審批人員的資格有效期為4年。
一、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及任命TSGR1001-2008一、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及任命
5、取得A級或者C級壓力容器設計許可的設計單位和審批人員,即具備D級壓力容器設計資格和設計審批資格;取得D2級壓力容器設計許可的設計單位和審批人員,即具備D1級壓力容器設計資格和設計審批資格;取得SAD級壓力容器設計許可的設計單位和審批人員,必須同時具備A級、C級或D級壓力容器設計許可和設計審批資格,才能從事相應級別的壓力容器分析設計工作。一、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及任命5、取得A級或者C級壓一、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及任命
6、取得設計許可的設計單位應當對從事設計、審核的人員進行經常性的技術培訓。7、壓力容器設計許可證有效期內,如果壓力容器設計單位50%以上的從事設計審批人員參加過壓力容器技術機構組織的相關專業培訓,并且具有考核合格證明的,壓力容器設計單位許可換證時可簡化換證鑒定評審程序,不再在鑒定評審時進行人員考核。8、經專業考核合格的壓力容器設計、審批人員,在其考核有效期內,如果參加2次以上(含2次)相關專業組織的專業培訓,取得考核合格證明的,其有效期屆滿,可以免除考核,直接換證。一、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及任命6、取得設計許可的設計單位應
各級設計人員的條件
也就是說: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包括技術總負責人、設計技術負責人、審定人員、審核人員、校核人員、設計人員。技術總負責人:由設計單位主管設計工作的負責人擔任,具有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相關專業知識,了解法規、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有關規定,對重大技術問題能夠做出正確決定。
各級設計人員的條件也就是說: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
各級設計人員的條件
壓力容器設計批準人員或者壓力管道設計審定人員(設計技術負責人):
(1)從事本專業工作,而且具有較全面的相應設計專業技術知識;
(2)能夠正確運用有關法規、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并且能夠組織、指導各級設計人員貫徹執行;
(3)熟知相應設計工作和國內外有關技術發展情況,具有綜合分析和判斷能力,在關鍵技術問題上能做出正確決斷;
(4)具有3年以上相應設計審核經歷;
(5)具有高級技術職稱;
(6)經壓力容器設計審批人員專業考核合格或者持有壓力管道設計審批人員資格證書。各級設計人員的條件壓力容器設計批準人員或者壓力管
審核人員條件審核人員
(1)能夠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技術方針、政策,工作責任心強,具有較全面的相應設計專業技術知識,能保證設計質量;
(2)能夠指導設計、校核人員正確執行有關法規、安全技術規范、標準,能解決設計、安裝和生產中的技術問題;
(3)具有審查計算機設計的能力;
(4)具有3年以上相應設計校核經歷;
(5)具有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術職稱;
(6)經壓力容器設計審批人員專業考核合格或者持有壓力管道設計審批人員資格證書。審核人員條件審核人員
校核人員條件校核人員
(1)能夠運用有關法規、標準,指導設計人員的設計工作;
(2)具有相應設計專業知識,有相應的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設計成果并且已投入制造、使用;
(3)具有應用計算機進行設計的能力;
(4)具有3年以上相應設計經歷;
(5)具有初級以上(含初級)技術職稱。校核人員條件校核人員
設計人員條件設計人員
(1)具有一定的相應設計專業知識;
(2)貫徹執行有關規程、標準等技術規范;
(3)能夠在審核人員的指導下獨立完成設計工作,并且會使用計算機進行設計;
(4)具有初級(含初級)技術職稱和一年以上的設計經歷。設計人員條件設計人員二、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的業務考核
考核內容:1設計工作成果(1)完成壓力容器設計的數量;(2)壓力容器設計項目的復雜程度;(3)設計文件的實際水平、質量;(4)在制造、安裝和使用中所反映的意見;(5)審查機構對設計文件的審查意見和考核答辯成績。二、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的業務考核考核內容:2實際工作能力考核(1)熟悉法令、法規、標準、規范和技術條件的程度;(2)國內外先進技術的實際應用情況:(3)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4)現場工作情況和判斷處理問題的能力;(5)壓力容器設計工作的組織能力和指導能力。2實際工作能力考核(1)熟悉法令、法
技術水平考核(1)壓力容器設計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2)壓力容器設計技術論文、專題總結和譯著的數量及發表情況;(3)技術調查報告的內容、結論、及解決實際設計問題的效果;(4)業務學習培訓的考試成績;(5)在壓力容器設計工作中應用計算機技術的水平。技術水平考核(1)壓力容器設計基礎
工作態度考核(1)接受設計任務的態度;(2)工作中的表現;(3)協作關系。工作態度考核(1)接受設計任務的態度
培訓和考核要求每年應對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進行有關規程、標準等技術規范及本職工作應具備知識與能力的培訓和業務考核。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的業務考核與工程技術人員業務考核結合進行。培訓和考核工作由技術人員管理部門和設計部門共同負責。考核結果填入年度考核登記表,作為各級設計人員任免的依據。對業務考核不合格的人員應限期進行培訓,重新考核。對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的人員應降級使用或調離設計崗位。培訓和考核要求每年應對壓力容器各級設
考核的方法設計人員的考核可與工程技術人員業務考核相結合。考核有技術人員管理部門和設計部門共同進行,考核的結果應記入業務考績表作為設計人員任命和獎勵的依據。考核的方法設計人員的考核可與工程技術三、各級設計人員崗位責任制設計人員崗位責任:按設計任務和設計條件的要求,進行所承擔的設計文件(包括圖紙、技術條件、計算書和說明書)的編制,對設計質量負責。正確貫徹和運用有關壓力容器設計的法令、法規、標準、規范和技術條件,遵守壓力容器設計的各項管理制度。正確應用壓力容器設計的基礎資料、數據、計算方法、計算公式,做好受壓元件的應力計算和分析。對于設計技術難度較大的壓力容器,應提出包括容器主要結構、材質選用、技術要求等的設計方案,經設計方案評審后進行設計。按規定進行設計文件的編制工作。做到制圖比例適當,視圖投影正確,圖面清晰,尺寸、數字、符號、圖例準確,文字敘述通順、切題,字跡端正。設計文件編制完成后,在送校前應全面自校,并負責按校審意見進行設計文件的修改。按規定簽署設計文件,做好設計文件的整理和歸檔工作。負責進行復用設計文件的復查和修改工作。認真處理制造、安裝和使用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進行歸檔以后的設計文件修改工作。做好用戶訪問記錄并存檔。三、各級設計人員崗位責任制設計人員崗位責任:
校核人員崗位責任會同設計人員商定壓力容器設計方案,幫助設計人員解決設計中的技術問題。對壓力容器設計文件進行全面校核,并對所校核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對校核中發現的問題要與設計人員充分討論,妥善解決。若仍有不同意見,提交審核人解決。填寫設計校審記錄和設計質量評定卡,按規定簽署設計文件。負責歸檔后所校核設計文件修改的校核。校核人員崗位責任會同設計人員商定壓力容器校核人員對壓力容器設計文件校核的內容(1)設計是否符合設計條件的要求,是否技術先進、安全可靠、經濟合理,是否符合制造、安裝和使用的要求;(2)設計計算書中采用的設計參數、基礎數據、計算公式及計算結果是否正確,安全附件的選用是否符合規定,是否與設計圖樣一致;(3)設計是否正確貫徹和執行有關法規、標準和規范,內容是否完整、恰當,文字敘述是否切題、簡練、正確;(4)設計圖樣的比例、視圖、圖面布置、尺寸、符號、加工要求、材料選用及數量是否正確;(5)設計文件是否完整齊全,標準圖、復用圖的選用是否恰當。校核人員對壓力容器設計文件校核的內容(1)設計是否符合設計條
審核人員崗位責任
參加壓力容器設計主要技術問題的評審,指導設計、校核人員的設計工作,幫助設計、校核人員確定設計方案和解決疑難技術問題。協調設計、校核人員在設計技術問題上的不同意見,并對所審核設計文件的主要技術內容和設計方案的正確性負責。填寫設計校審記錄和設計質量評定卡,按規定簽署設計文件。負責歸檔后所審核設計文件重要修改的審核。審核人員崗位責任參加壓力容器設計主要技對壓力容器設計文件審核的內容包括(1)設計是否符合設計條件及有關法規、標準和規范的要求,設計文件是否齊全;(2)設計計算書中采用的設計參數、基礎數據、計算公式及計算結果是否正確,安全附件的選用是否符合規定;(3)壓力容器的主要結構、材料選用、主要構件的加工要求、主要的裝配尺寸和關鍵零部件尺寸是否正確,選用的復用圖、標準圖是否恰當;(4)技術要求或技術條件的內容是否正確、完整;(5)設計是否技術先進、安全可靠、經濟合理,是否符合制造、安裝和使用要求對壓力容器設計文件審核的內容包括(1)設計是否符合設計條件及
設計批準(審定)人員崗位責任
參加重大設計原則和設計方案的評審,決定重大的結構設計、計算方法、材料選擇和技術條件。審定設計執行的技術方針、政策和設計原則,并對設計的先進性、安全性和經濟合理性等重大原則問題負主要責任。審定主要設計參數、計算公式、基礎數據及主要安裝尺寸和關鍵性技術問題。對設計、校核、審核之間的技術分歧意見作出最后決定。設計批準(審定)人員崗位責任參加重大設計原則和設計方案
設計技術負責人崗位責任負責主持重大設計原則和設計方案的評審并作出決策,對重大原則問題負直接責任。協調審批人員在設計技術問題上的不同意見。安排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技術交流工作。設計技術負責人崗位責任
總負責人崗位責任對學習和貫徹執行有關壓力容器設計的法規、標準和設計質量負領導責任。負責壓力容器設計單位的全面的技術工作。確保設計的安全質量和經濟水平。組織設計方案的討論和審查,審批重要的設計任務書和設計條件圖。審核設計年度總結并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匯報。做好設計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對設計印章的使用和保管進行監督。總負責人崗位責任對學習和貫徹執行有關壓力容
四、壓力容器設計工作程序
設計部門接受設計任務和設計條件后,確定各級設計人員,由有關人員按照本制度《壓力容器設計條件的編制與審查》的規定進行設計條件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設計條件,應退回提出條件的專業或用戶按規定進行修改。對超出《設計許可證》批準的類別、級別、品種范圍的壓力容器,應及時提出,以便委托有資格的單位進行設計。承擔整個工程項目的設備設計時,設備專業負責人應根據工程的特點編制工程設計統一規定,明確工程所在地區的自然條件、非規定性的設計計算方法、設計中使用的原始數據、材料選擇的細則、零部件選擇的原則、圖紙中應該統一的表示方法和技術要求的統一規定等等,經設計技術負責人或部門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執行。四、壓力容器設計工作程序設計部門接受設計任務和設計條件設計人員根據設計條件的要求補充調查、收集有關資料。對于設計技術難度較大的壓力容器,設計人員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包括容器主要結構、材質選用、技術要求等的設計方案,由設計技術負責人或部門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對設計方案進行評審。設計人員根據設計方案評審的意見及工程設計統一規定,按照本制度《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崗位責任制》中的崗位職責進行設計。設計文件編制完成后,在送校前進行全面自校。若復用原有設計文件時,其復查和修改工作按照本制度《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復用》的規定執行。設計人員根據設計條件的要求補充調查、收集有關資料。校、審人員按照本制度《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崗位責任制》中各自的崗位職責進行校審,將校審意見填入“設計校審記錄,并根據本制度《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質量評定》的規定填寫“設計質量評定卡”。設計人員按校審核意見修改設計文件,并在“設計校審記錄”上填寫修改情況。若有不同意見,可以協商,有爭議的問題可以提交上一級設計人員裁決。對已決定的意見,各級設計人員應嚴格執行,允許在“設計校審記錄”上說明個人意見。設計文件修改完成并經校、審人員驗證修改情況后,各級設計人員按照本制度《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簽署》的規定進行簽署。校、審人員按照本制度《壓力容器各級設計人員崗位責任制》中各自
需要時,簽署完成后的設計文件送提出條件的專業或用戶進行會簽。設計成品文件歸檔前由設計部門進行質量檢查。檢查合格后的設計成品文件及設計資料由設計人員(或設備專業負責人)負責按本制度《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管理》的規定進行歸檔。歸檔后的設計成品文件發送前按本制度《壓力容器設計資格印章的使用與管理》的規定在設計總圖(或裝配圖)藍圖上加蓋本單位設計資格印章。發送后的設計文件進行設計更改時按本制度《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更改》的規定進行。需要時,簽署完成后的設計文件送提出條件的專業或用戶進行會簽
壓力容器設計工作程序圖接受設計條件設計條件審查補充調查、收集有關資料(工程設計統一規定)設計校核成品文件質量檢查審核(審定)簽暑設計修改(設計方案評審)(會簽)成品文件及設計資料歸檔成品文件發送設計更改壓力容器設計工作程序圖接受設計條件設計條件審查補5壓力容器設計條件的編制與審查5.1設計條件系指設計條件圖或委托書。5.2設計條件的編制與簽署5.2.1用戶提壓力容器設計條件時,應按本制度《壓力容器設計條件圖編制細則》的規定編制設計條件圖。可受委托代用戶編寫設計條件圖,須經用戶簽字認可。5.2.2用戶如以委托書的形式提出壓力容器設計條件,其內容和深度應達到本制度《壓力容器設計條件圖編制細則》的要求。5.2.3提出的設計條件至少一式兩份,一份由提出條件者保存備查,另一份提交設計者。5.2.4設計條件圖應三級(編制、校核、審核)簽署。一般壓力容器應二級(編制、校核)簽署,對于重要的壓力容器應三級(編制、校核、審核)簽署5壓力容器設計條件的編制與審查5.1設計條件系指設計5壓力容器設計條件的編制與審查5.3設計條件的審查5.3.1設計部門接受設計條件后,有關人員應對設計條件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設計條件,應退回提出條件的專業或用戶按規定進行修改。5.3.2設計條件審查的內容:(1)是否按規定的內容與要求填寫。(2)圖形與結構尺寸、操作參數是否清楚準確、齊全,能否滿足要求。(3)設計條件的簽署是否符合規定。5壓力容器設計條件的編制與審查5.3設計條件的審查5壓力容器設計條件的編制與審查5.4設計條件的修改與簽署5.4.1在審查或設計過程中,設計者和提條件者若發現設計條件有問題或需要修改時,雙方應協商解決。5.4.2設計條件中的個別文字、圖形修改時,應按本制度《壓力容器設計條件圖編制細則》的規定方法進行修改和簽署。5.4.3設計條件需作重大修改(指涉及方案問題或大量圖形的修改)時,應更新版次重新提出。5.5設計任務完成后,設計條件由設計人員(或設備專業負責人)進行整理并按本制度《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管理》的規定歸檔。5壓力容器設計條件的編制與審查5.4設計條件的修改與6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簽署
6.1壓力容器設計文件(包括圖紙、技術條件、計算書和說明書)應由單位任命的各級設計人員按本規定進行簽署。6.2各類設計文件的簽署規定如下:(1)A類壓力容器總圖、裝配圖、計算書、說明書應四級(設計、校核、審核、審定)簽署;(2)A類壓力容器零部件圖和D類壓力容器總圖、裝配圖、零部件圖、計算書、說明書應三級(設計、校核、審核)簽署。6.3設計文件的簽署欄中,除“制圖”可以兼任外,各級設計人員只能簽署一級,不允許出現設計、校核、審核、審定兼任的情況。6.4對無職稱的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承擔設計時,只能在“制圖”欄內簽署,“設計”欄由指導設計者簽署。6壓力容器設計文件的簽署6.1壓力容器設計文件(包計算機生成文件的校審用計算機輔助設計時,必須提出書面文件供校審使用;軟件所完成的計算書,要對輸入數據、重要的中間數據和最終計算結果的書面文件進行校審,對有特殊要求的計算書要進行過程審核。校審人員在校審過程中要認真填寫“設計校審記錄、初步設計質量評定卡”和“施工圖設計質量評定卡”。設計人員負責按校審人提出的意見修改并經校審人員核實。計算機生成文件的校審計算機生成文件的校審用計算機輔助設計時,必須提出書面文件供校審使用;軟件所完成的計算書,要對輸入數據、重要的中間數據和最終計算結果的書面文件進行校審,對有特殊要求的計算書要進行過程審核。校審人員在校審過程中要認真填寫“設計校審記錄、初步設計質量評定卡”和“施工圖設計質量評定卡”。設計人員負責按校審人提出的意見修改并經校審人員核實。計算機生成文件的校審
7壓力容器設計標準化工作管理7.1標準的管理7.1.1要及時收集有關法規、標準信息,并及時采購和發放。7.1.2每年編制一次《壓力容器設計現行常用法規、標準目錄》,并發至各級設計人員。有關法規、標準增加、作廢或更替時,應及時通知各級設計人員并及時組織實施;各級設計人員應在本人持有的《壓力容器設計現行常用法規、標準目錄》中補充填寫新的標準信息,在作廢或被更替的標準信息上用紅筆劃一橫線。7.3.2單位(企業)標準僅限單位(企業)內部執行,未經技術科批準,不得向外單位散發、轉借、轉讓。7壓力容器設計標準化工作管理7.1標準的管理7.2標準的實施7.2.1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單位(企業)標準都要認真貫徹執行。要及時組織新標準的宣貫、檢查,督促有關人員熟悉標準、正確使用標準。標準使用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上級或技術科反饋信息。7.2.2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推薦性標準被選用后即成為強制性標準。對于強制性標準,一切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施工和驗收工作,都必須嚴格貫徹執行,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標準。7.2.3在標準執行過程中,應收集和了解標準的執行情況及存在問題,收集有關技術的最新發展情況,負責咨詢和解釋工作。7.2標準的實施7.3標準圖的應用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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