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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導論第四章法律形式與效力法學導論第四章法律形式與效力1※第四章法律形式與效力第一節法的形式

第二節法的種類第三節法律效力※第四章法律形式與效力第一節法的形式2第一節法的形式一、法律淵源法律淵源,也稱為法的淵源,或法源。第一層含義,是指法律的終極來源,即法律所依賴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第二層含義,是指法律的效力來源;第三層含義,是指法律的形式來源,即法律的各種表現形式。第一節法的形式一、法律淵源3

二、法的形式法律形式對于法律是十分重要的,任何法律都必須借助一定的表現形式才得以存在。我國古代法律表現為律、令、格、式等。我國現代法律形式為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民族自治地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國際條約。二、法的形式4

法的形式形式制定機關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政法規國務院地方性法規省級、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及常委會自治條例、單行條例民族自治區域人大及常委會國際條約、協定國家之間法的形式形式制定機關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5三、法的形式的種類(一)法律的存在形式法律的存在形式分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兩大類。1.成文法成文法,也稱為制定法,它是有一定的國家機關以國家的名義,依照特定程序創制的,以文字的條文形式作為其表現形式的法律的總稱。三、法的形式的種類62.不成文法不成文法,也稱為非制定法,它是非由國家制定的、不具有文字的條文表現形式,而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的總稱。不成文法包括習慣法和判例法兩種。2.不成文法7(二)法律的效力形式1.憲法和憲法性法律2.法律3.行政法規4.地方性法規5.國際條約(二)法律的效力形式8

法的形式形式制定機關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政法規國務院地方性法規省級、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及常委會自治條例、單行條例民族自治區域人大及常委會國際條約、協定國家之間法的形式形式制定機關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9第二節法的種類

一、根本法與普通法根本法,即憲法,也稱為根本大法。它規定著國家的政治制度、社會制度、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關及其職權等根本問題和重大事項。普通法,是以根本法為根據并服從于根本法的法律。第二節法的種類一、根本法與普通法10根本法與普通法的區別:1.基本內容不同2.法律效力不同3.制定與修改的程序不同4.解釋與監督不同根本法與普通法的區別:11二、公法與私法(一)公私法的劃分意義P52一般,把憲法、行政法、刑法、訴訟法、國際法列入公法范疇;把民法、商法列為私法。(二)公私法的劃分標準權力說主體說利益說應用說法律關系說二、公法與私法12三、國內法與國際法(一)國內法與國際法的區別1.二者的創制主體不同2.二者的調整對象不同3.二者的強制性質不同(二)國際法在中國的法律效力[自學]三、國內法與國際法13

四、實體法與程序法實體法,是規定法律關系實體內容的法律,也即規定具體權利、義務、后果及其范圍的法律。程序法,是規定實現實體法律的方法與手續的法律,它是為實體法的實現服務的,是實體法得以實現的條件和保證。四、實體法與程序法14

五、一般法與特別法一般法與特別法的劃分是以法律效力的范圍作為標準的。在一國內的一般公民、法人和一般事項都須適用的法律為一般法。在一國內特定人、特定事項、特定區域適用的法律為特別法。五、一般法與特別法15六、固有法與繼受法固有法是一國在本國文化、道德、風俗、習慣以及風土人情的基礎上,遵循本國法律傳統而形成或建立的法律的總稱。繼受法是模仿他國法律所制定的法律的總稱。六、固有法與繼受法16第三節法律效力

一、法律效力的條件(一)法律有效的形式要件1.法定機關根據法定程序制定或認可的2.法定機關根據法定程序公布和公開的(二)法律有效的實質要件1.不得與憲法相抵觸2.不得與上位法相抵觸第三節法律效力一、法律效力的條件17二、法律的時間效力(一)生效法律的生效是指法律開始產生效力。法律的生效有三種情形:1.自公布之日起生效2.公布后一段時間生效3.等待某一條件具備即生效二、法律的時間效力18(二)失效法律的失效是指法律終止其效力。法律的失效有三種情形:1.法律本身規定了自己的失效時間2.其他法定機關或者法律文件宣告失效3.新的法律代替舊的法律而使舊的法律失效(二)失效19(三)溯及力問題法律溯及力是指法律的溯及既往能力,即新的法律對其實施以前的行為或事項是否具有效力。如果新法對既往的行為或事項有法律效力,即為有溯及力;如果沒有法律效力,即為無溯及力。

一般原則為無溯及力。(三)溯及力問題20

三、法律的空間效力法律的空間效力,是指法律在什么領域之內具有效力。法律的空間效力是以國家領土主權范圍為基礎的。一般說來,一國的法律均適用于一國領域范圍之內,包括一國的領陸、領水、底土和領空四部分。此外,還包括虛擬的領土。三、法律的空間效力21四、法律的對人效力法律對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對什么人有效。在原則上,一國法律對其領域范圍之內的任何人都具有法律效力甚至包括對其領域之內的任何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四、法律的對人效力22五、法律對事的效力法律對事的效力,是指法律對什么事項具有效力。1.一事不再理2.一事不二罰五、法律對事的效力23法學導論第四章法律形式與效力法學導論第四章法律形式與效力24※第四章法律形式與效力第一節法的形式

第二節法的種類第三節法律效力※第四章法律形式與效力第一節法的形式25第一節法的形式一、法律淵源法律淵源,也稱為法的淵源,或法源。第一層含義,是指法律的終極來源,即法律所依賴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第二層含義,是指法律的效力來源;第三層含義,是指法律的形式來源,即法律的各種表現形式。第一節法的形式一、法律淵源26

二、法的形式法律形式對于法律是十分重要的,任何法律都必須借助一定的表現形式才得以存在。我國古代法律表現為律、令、格、式等。我國現代法律形式為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民族自治地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國際條約。二、法的形式27

法的形式形式制定機關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政法規國務院地方性法規省級、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及常委會自治條例、單行條例民族自治區域人大及常委會國際條約、協定國家之間法的形式形式制定機關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28三、法的形式的種類(一)法律的存在形式法律的存在形式分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兩大類。1.成文法成文法,也稱為制定法,它是有一定的國家機關以國家的名義,依照特定程序創制的,以文字的條文形式作為其表現形式的法律的總稱。三、法的形式的種類292.不成文法不成文法,也稱為非制定法,它是非由國家制定的、不具有文字的條文表現形式,而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的總稱。不成文法包括習慣法和判例法兩種。2.不成文法30(二)法律的效力形式1.憲法和憲法性法律2.法律3.行政法規4.地方性法規5.國際條約(二)法律的效力形式31

法的形式形式制定機關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政法規國務院地方性法規省級、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及常委會自治條例、單行條例民族自治區域人大及常委會國際條約、協定國家之間法的形式形式制定機關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32第二節法的種類

一、根本法與普通法根本法,即憲法,也稱為根本大法。它規定著國家的政治制度、社會制度、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關及其職權等根本問題和重大事項。普通法,是以根本法為根據并服從于根本法的法律。第二節法的種類一、根本法與普通法33根本法與普通法的區別:1.基本內容不同2.法律效力不同3.制定與修改的程序不同4.解釋與監督不同根本法與普通法的區別:34二、公法與私法(一)公私法的劃分意義P52一般,把憲法、行政法、刑法、訴訟法、國際法列入公法范疇;把民法、商法列為私法。(二)公私法的劃分標準權力說主體說利益說應用說法律關系說二、公法與私法35三、國內法與國際法(一)國內法與國際法的區別1.二者的創制主體不同2.二者的調整對象不同3.二者的強制性質不同(二)國際法在中國的法律效力[自學]三、國內法與國際法36

四、實體法與程序法實體法,是規定法律關系實體內容的法律,也即規定具體權利、義務、后果及其范圍的法律。程序法,是規定實現實體法律的方法與手續的法律,它是為實體法的實現服務的,是實體法得以實現的條件和保證。四、實體法與程序法37

五、一般法與特別法一般法與特別法的劃分是以法律效力的范圍作為標準的。在一國內的一般公民、法人和一般事項都須適用的法律為一般法。在一國內特定人、特定事項、特定區域適用的法律為特別法。五、一般法與特別法38六、固有法與繼受法固有法是一國在本國文化、道德、風俗、習慣以及風土人情的基礎上,遵循本國法律傳統而形成或建立的法律的總稱。繼受法是模仿他國法律所制定的法律的總稱。六、固有法與繼受法39第三節法律效力

一、法律效力的條件(一)法律有效的形式要件1.法定機關根據法定程序制定或認可的2.法定機關根據法定程序公布和公開的(二)法律有效的實質要件1.不得與憲法相抵觸2.不得與上位法相抵觸第三節法律效力一、法律效力的條件40二、法律的時間效力(一)生效法律的生效是指法律開始產生效力。法律的生效有三種情形:1.自公布之日起生效2.公布后一段時間生效3.等待某一條件具備即生效二、法律的時間效力41(二)失效法律的失效是指法律終止其效力。法律的失效有三種情形:1.法律本身規定了自己的失效時間2.其他法定機關或者法律文件宣告失效3.新的法律代替舊的法律而使舊的法律失效(二)失效42(三)溯及力問題法律溯及力是指法律的溯及既往能力,即新的法律對其實施以前的行為或事項是否具有效力。如果新法對既往的行為或事項有法律效力,即為有溯及力;如果沒有法律效力,即為無溯及力。

一般原則為無溯及力。(三)溯及力問題43

三、法律的空間效力法律的空間效力,是指法律在什么領域之內具有效力。法律的空間效力是以國家領土主權范圍為基礎的。一般說來,一國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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