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精選優質文檔-----傾情為你奉上精選優質文檔-----傾情為你奉上專心---專注---專業專心---專注---專業精選優質文檔-----傾情為你奉上專心---專注---專業農口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信息院屬各單位:為幫助和指導大家享受農業企業和農產品初加工業稅收優惠政策,依據國家發布的最新稅收政策,產業處編輯整理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試行))的通知》(財稅[2008]14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稅函[2008]850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征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第049號)等3個配套文件及按文件政策,摘錄《納稅》雜志納稅問題答疑的3個案例分析,轉載給院屬各單位,請各單位認真研究學習和掌握運用。
云南省農業科學院科技產業處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關于發布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試行)的通知財稅[2008]149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為貫徹落實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現將《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試行)》印發給你們,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各地財政、稅務機關對《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試行)》執行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應及時向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反饋,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適時對《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試行)》內的項目進行調整和修訂。附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日附:《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試行)》(2008年版)一、種植業類(一)糧食初加工l小麥初加工。通過對小麥進行清理、配麥、磨粉、篩理、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小麥面粉及各種專用粉。2.稻米初加工。通過對稻谷進行清理、脫殼、碾米(或不碾米)、烘干、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成品糧及其初制品,具體包括大米、蒸谷米。3.玉米初加工。通過對玉米籽粒進行清理、浸泡、粉碎、分離、脫水、干燥、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生產的玉米粉、玉米碴、玉米片等;鮮嫩玉米經篩選、脫皮、洗滌、速凍、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生產的鮮食玉米(速凍粘玉米、甜玉米、花色玉米、玉米籽粒)。4.薯類初加工。通過對馬鈴薯、甘薯等薯類進行清洗、去皮、磋磨、切制、干燥、冷凍、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薯類初級制品。具體包括:薯粉、薯片、薯條。5.食用豆類韌加工。通過對大豆、綠豆、紅小豆等食用豆類進行清理去雜、浸洗、晾曬、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豆面粉、黃豆芽、綠豆芽。6.其他類糧食初加工。通過對燕麥、蕎麥、高梁、谷子等雜糧進行清理去雜、脫殼、烘干、磨粉、軋片、冷卻、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燕麥米、燕麥粉、燕麥麩皮、燕麥片、蕎麥米、蕎袤面、小米、小米面、高梁米、高粱面。(二)林木產品初加工通過將伐倒的喬木、竹(含活立木、竹)去枝、去梢、去皮、去葉、鋸段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原木、原竹、鋸材。(三)園藝植物初加工1蔬菜初加工(1)新鮮蔬萊通過清洗、挑選、切割、預冷、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凈菜、切割蔬菜。(2)利用冷藏設施,將新鮮蔬菜通過低溫貯藏,以備淡季供應的速凍蔬菜,如速凍茄果類、葉類、豆類、瓜類、蔥蒜類、柿子椒、蒜苔。(3)將植物的根、莖、葉、花、果、種子和食用菌通過干制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初制干菜,如黃花菜、玉蘭片、蘿卜干、冬菜、梅干萊、木耳、香菇、平菇。以蔬菜為原料制作的各類蔬菜罐頭(罐頭是指以金屬罐、玻璃瓶、經排氣密封的各種食品。下同)及碾磨后的園藝植物(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屬于初加工范圍。2.水果初加工。通過對新鮮水果(含各類。山野果)清洗、脫殼、切塊(片)、分類、儲藏保鮮、速凍、干燥、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各類水果、果干、原漿果汁、果仁、堅果。3.花卉及觀賞植物初加工。通過對觀賞用、綠化及其他各種用途的花卉及植物進行保鮮、儲藏、烘干、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各類鮮、干花。(四)油料植物初加工通過對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胡麻籽、茶子、桐子、棉籽、紅花籽及米糠等糧食的副產品等,進行清理、熱炒、磨坯、榨油(攪油、墩油)、浸出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植物毛油和餅粕等副產品。具體包括菜籽油、花生油、豆油、葵花油、蓖麻籽油、芝麻油、胡麻籽油、茶子油、桐子油、棉籽油、紅花油、米糠油以及油料餅粕、豆餅、棉籽餅。精煉植物油不屬于初加工范圍。(五)糖料植物初加工通過對各種糖料植物,如甘蔗、甜菜、甜菊等,進行清洗、切割、壓榨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制糖初級原料產品。(六)茶葉初加工通過對茶樹上采摘下來的鮮葉和嫩芽進行殺青(萎凋、搖青)、揉捻、發酵、烘干、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韌制毛琴。*精制茶、邊銷茶、緊壓茶和摻兌各種藥物的茶及茶飲料不屬于初加工范圍。(七)藥用植物初加工通過對各種藥用植物的根、莖、皮、葉、花、果實、種子等,進行挑選、整理、捆扎、清洗、涼曬、切碎、蒸煮、炒制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片、絲、塊、段等中藥材。*加工的各類中成藥不屬于初加工范圍。(八)纖維植物初加工1.棉花初加工。通過軋花、剝絨等脫絨工序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皮棉、短絨、棉籽。2.麻類初加工。通過對各種麻類作物(大麻、黃麻、槿麻、苧麻、苘麻、亞麻、羅布麻、蕉麻、劍麻等)進行脫膠、抽絲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干(洗)麻、紗條、絲、繩。3蠶繭初加工。通過烘干、殺蛹、繅絲、煮剝、拉絲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蠶、蛹、生絲、絲棉。(九)熱帶、南亞熱帶作物初加工通過對熱帶、南亞熱帶作物去除雜質、脫水、干燥、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工業初級原料。具體包括:天然橡膠生膠和天然濃縮膠乳、生咖啡豆、胡椒籽、肉桂油、桉油、香茅油、木薯淀粉、木薯干片、堅果。二、畜牧業類(一)畜禽類初加工1.肉類初加工。通過對畜禽類動物(包括各類牲畜、家禽和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以及其他經濟動物)宰殺、去頭、去蹄、去皮、去內臟、分割、切塊或切片、冷藏或冷凍、分級、包裝等筒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分割肉、保鮮肉、冷藏肉、冷凍肉、絞肉、肉塊、肉片、肉丁。2蛋類初加工。通過對鮮蛋進行清洗、干燥、分級、包裝、冷藏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各種分級、包裝的鮮蛋、冷藏蛋。3.奶類初加工。通過對鮮奶進行凈化、均質、殺菌或滅菌、灌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巴氏殺菌奶、超高溫滅菌奶。4.皮類初加工。通過對畜禽類動物皮張剝取、浸泡、刮里、晾干或熏干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生皮、生皮張。5.毛類初加工。通過對畜禽類動物毛、絨或羽絨分級、去雜、清洗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洗凈毛、洗凈絨或羽絨。6.蜂產品初加工。通過去雜、過濾、濃縮、熔化、磨碎、冷凍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蜂蜜、蜂蠟、蜂膠、蜂花粉。*肉類罐頭、肉類熟制品、蛋類罐頭、各類酸奶、奶酪、奶油、王漿粉、各種蜂產品口服液、膠囊不屬于初加工范圍。(二)飼料類初加工1.植物類飼料初加工。通過碾磨、破碎、壓榨、干燥、釀制、發酵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糠麩、餅粕、糟渣、樹葉粉。2.動物類飼料初加工。通過破碎、烘干、制粉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魚粉、蝦粉、骨粉、肉粉、血粉、羽毛粉、乳清粉.3.添加劑類初加工。通過粉碎、發酵、干燥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礦石粉、飼用酵母。(三)牧草類初加工通過對牧草、牧草種籽、農作物秸稈等,進行收割、打捆、粉碎、壓塊、成粒、分選、青貯、氨化、微化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干草、草捆或草餅、草顆粒、牧草種籽以及草皮、秸稈粉(塊、粒)。三、漁業類(一)水生動物初加工將水產動物(魚、蝦、蟹、鱉、貝、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兩棲類、海獸類動物等)整體或去頭、去鱗(皮、殼)、去內臟、去骨(刺)、擂潰或切塊、切片,經冰鮮、冷凍、冷藏等保鮮防腐處理、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水產動物初制品。*熟制的水產品和各類水產品的罐頭以及調味烤制的水產食品不屬于初加工范圍。(二)水生植物初加工將水生植物(海帶、裙帶菜、紫菜、龍須菜、麒麟菜、江籬、滸苔、羊棲菜、莼菜等)整體或去根、去邊梢、切段,經熱燙、冷凍、冷藏等保鮮防腐處理、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的初制品,以及整體或去根、去邊梢、切段、經晾曬、干燥(脫水)、包裝、粉碎等簡單加工處理的初制品。*罐裝(包括軟罐)產品不屬于初加工范圍
(陳珍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文字號:國稅函[2008]850號發文日期:2008年10月17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為更好地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規定的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各地可直接貫徹執行。對屬已明確的免稅項目,如有征稅的,要及時退還稅款。農、林、牧、漁業項目中尚需進一步細化規定的農產品初加工等少數項目,稅務總局正與相關部門抓緊研究,擬于近期下發執行。對從事此類項目的企業,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企業所得稅稅款的,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申請延期繳納稅款。二、各地可暫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29號)規定的程序,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宜。三、各級國稅局、地稅局要密切配合,確保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執行口徑一致。各地對執行中發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要及時向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反映,確保政策落實到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征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發文字號:財稅字【1997】第049號
發布時間:1997年05月08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經國務院批準,現對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包括農業、農墾、農牧、漁業、林業、水利、氣象、華僑農場等企事業單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業(具體范圍見附件一、附件二)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農口企事業單位與其他企事業單位組成的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從事上述各業的所得應照章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對邊境貧困的國有農場、林場(具體名單見附件三、附件四)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
三、除上述政策外,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還可享受國家統一規定的其他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如遇有優惠政策交叉的情況,在具體執行時,可選擇適用其中一項最優惠的政策,不能兩項或幾項優惠政策累加執行。
四、免稅的種植業、養殖業、農林產品初加工業必須與其他業務分別核算。否則,應全額照章征收企業所得稅。
五、對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從事工業、建筑、交通、商業及其他非種植、養殖和農林產品初加工業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應照章征收企業所得稅。
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通知附件所界定的免稅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業范圍,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本著從嚴掌握的原則,制定補充規定,并抄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七、本通知從1996年1月1日起執行。
附件:一、免稅種植業、養殖業范圍
二、免稅農林產品初加工業范圍
三、免稅邊境貧困國有農場名單
四、免稅邊境貧困國有林場名單免稅種植業、養殖業范圍一、種植業種植業是指人們利用植物的生活機能,采取栽培等措施,以取得符合社會需要產品的生產事業。免稅種植業的范圍包括:(一)種植糧食作物:包括種植小麥、稻谷、玉米、高粱、谷子、雜糧及其他糧食作物。(二)種植經濟作物:包括種植棉花、煙草、麻類植物、油料植物(含木本油料植物)、糖料植物、香調料植物、各種熱帶和南亞熱帶植物(如咖啡、椰子、香蕉、菠蘿、荔枝、龍眼、芒果、天然橡膠等)及其他經濟作物。(三)種植林木、林木種子及苗木作物:包括種植、栽培各種林木(含經濟林木)、竹、林木種子、苗木。
天然林(竹)屬于免稅種植業的范圍。(四)種植園藝作物:包括種植瓜、果、茶、蠶桑、蔬菜(含各種山野菜)、竹筍、花卉及觀賞植物、啤酒花、藥材、胡椒、種苗及其他園藝作物。(五)種植食用菌類作物:包括種植黑木耳、銀耳、香菇、蘑菇及其他食用菌類作物。(六)種植綠肥及飼料作物:包括種植苜蓿、紫云英、毛苕子、三葉草、水葫蘆及其他各種畜禽用草料。二、養殖業(一)畜牧養殖業畜牧養殖業是指利用糧食、牧草、工業飼料及飼料添加劑、其他農作物產品、秸稈、工業副產品、天然或人工草場等,飼喂或放牧養殖各種畜禽類動物。具體包括喂養或放牧養殖大牲畜(牛、馬、騾、驢、駱駝等)、小牲畜(豬、羊等)、家禽(雞、鴨、鵝等)、其他經濟動物(兔、蜂、蠶、珍獸、珍禽等)及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等。寵物類的養殖不屬于畜牧養殖業的免稅范圍。(二)水產養殖業水產養殖業是指利用人工水域(池塘、水庫、溫室、工廠化養殖設施)、天然水域(江河湖泊、沿海灘涂、海灣)和稻田等,放養各種水產動物和水產植物。1.水產動物養殖:包括放養魚、蝦、蟹、鱉、貝、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兩棲類、海獸及其他水產動物。2.水產植物養殖:包括養殖海帶、裙帶菜、紫菜、龍須菜、麒麟菜、江籬、滸苔及其他水產植物。免稅農林產品初加工業范圍一、種植業類
(一)糧食初加工通過對小麥、稻谷、玉米、高粱、谷子以及其他糧食作物,進行淘洗、碾磨、脫殼、分級包裝、裝缸發制等加工處理,制成的成品糧及其初制品,具體包括大米、小米、面粉、玉米粉、豆面粉、米粉、蕎麥面粉、小米面粉、莜麥面粉、薯粉、玉米片、玉米米、燕麥片、甘薯片、黃豆芽、綠豆芽等。
(二)林木產品初加工
1.通過將伐倒的喬木、竹(含活立木、竹)去枝、去梢、去皮、去葉、鋸段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原木、原竹、鋸材。
2.通過利用林業“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的綜合利用產品,具體包括:木、竹刨花板,纖維板(含中密度纖維板),紙漿(含固體紙漿),細木工板(含復合板),輕體板,壓舌板,竹碎料板,木、竹片,木、竹地板塊(含復合地板),木旋制品,栲膠,針葉飼料,飼料酵母,木炭、活性炭,小木、竹制品,草酸,鋸末,炭棒等。
(三)園藝植物初加工
1.蔬菜初加工
通過對各類蔬菜(含山野菜)晾曬、冷藏、冷凍、脫水、分級包裝等加工處理,制成的初制品。具體包括:
(1)利用冷藏設施,將新鮮蔬菜通過低溫貯藏,以備淡季供應的速凍蔬菜,如速凍茄果類、豆類、柿子椒、蒜苔、黃瓜等。
(2)將植物的根、莖、葉、花、果、種子和食用菌通過干制加工處理后,制成的各類干菜,如黃花菜、玉蘭片、蘿卜干、冬菜、梅干菜,木耳、香菇、平菇等。以蔬菜為原料制作的各類蔬菜罐頭(罐頭是指以金屬罐、玻璃瓶,經排氣密封的各種食品。下同)及碾磨后的園藝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屬于免稅范圍。
2.水果初加工
通過對新鮮水果(含各類山野果)清洗、脫殼、分類、包裝、儲藏保鮮、干燥、炒制等加工處理,制成的各類水果、果干、果仁、堅果等。
3.花卉及觀賞植物初加工
通過對觀賞用、綠化、藥用及其他各種用途的花卉及觀賞植物進行保鮮、儲蓄、分級包裝等加工處理,制成的各類鮮、干花,曬制的藥材及用于加工化工產品的原料等。
(三)煙草初加工通過對煙草的簡單加工處理而制成的各類煙葉片,具體包括:1.曬煙葉。利用太陽的輻射熱能曬制而成各類煙葉,如曬黃煙、曬紅煙、捂曬煙、香料煙、晾煙。2.晾煙葉。在晾房內自然干燥的各類煙葉。
3.烤煙葉。在調制過程中用人工生火烤制的各類煙葉。專業復烤廠烤制的復烤煙葉不屬于免稅范圍。
(四)油料植物初加工
通過對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胡麻籽、茶子、桐子、棉籽及糧食的副產品等,進行清理、熱炒、磨坯、榨油(攪油、墩油)等加工處理,制成的植物油(毛油)和餅粕等副產品,具體包括菜籽油、花生油、小磨香油、豆油、棉籽油、葵花油、米糠油以及油料餅粕、豆餅、棉籽餅等。
精煉植物油不屬于免稅范圍。(五)糖料植物初加工通過對各種糖料植物,如甘蔗、甜菜等,進行清洗、切割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制糖初級原料產品。
(六)茶葉初加工
通過對茶樹上采摘下來的鮮葉和嫩芽進行殺青(萎凋、搖青)、揉捻、發酵、烘干等工序,制成的初制茶(毛茶)。
精制茶、邊銷茶、緊壓茶和摻兌各種藥物的茶及茶飲料不屬于免稅范圍。
(七)藥用植物初加工
通過對各種藥用植物的根、莖、皮、葉、花、果實等,進行挑選、整理、捆扎、清洗、涼曬、切碎、蒸煮、密炒等處理過程,制成的片、絲、塊、段等中藥材。加工的各類中成藥不屬于免稅范圍。
(八)纖維植物初加工
1.棉花初加工。通過軋花等脫絨工序而制成的皮棉、短絨、棉籽等。
2.麻類初加工。通過對各種麻類作物(大麻、黃麻、槿麻、苧麻、苘麻、亞麻、羅布麻、蕉麻、劍麻等)進行脫膠、抽絲等加工處理,制成的精干(洗)麻、纖維、絲、繩。
3.蠶繭初加工。通過烘干、殺蛹、繅絲等加工處理,制成的蠶、蛹、生絲。(九)熱帶、南亞熱帶作物初加工
通過對熱帶、南亞熱帶作物去除雜質、脫水、干燥等加工處理,制成的工業原料、半成品或初級食品。具體包括:天然生膠和天然濃縮膠乳、生熟咖啡豆、胡椒籽、肉桂油、桉油、香茅油、木薯淀粉、腰果仁、堅果仁等,以及利用熱帶、南亞熱帶作物加工后的下腳料、剩余副產品制成的半成品,如劍麻皂素、膠清膠、橡膠木等。
二、畜牧業類
(一)畜禽類初加工1.肉類初加工。通過對畜禽類動物(包括各類牲畜、家禽和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以及其他經濟動物)宰殺、去頭、去蹄、去皮、去內臟、分割、切塊或切片、冷藏或冷凍等加工處理,制成的分割肉、保鮮肉、冷藏肉、冷凍肉、絞肉、肉塊、肉片、內丁等。
2.蛋類初加工。通過對鮮蛋進行清洗、干燥、分級、包裝、冷藏等加工處理,制成的各種分級、包裝的鮮蛋、冷藏蛋等。
3.奶類初加工。通過對鮮奶進行凈化、均質、殺菌或滅菌、灌裝等,制成的巴氏殺菌奶、超高溫滅菌奶、花色奶等。
4.皮類初加工。通過對畜禽類動物皮張剝取、浸泡、鹽漬、刮里、脫脂、晾干或熏干、鞣制等加工處理,制成的生皮、生皮張、鹽漬皮、原料革等。
5.毛類初加工。通過對畜禽類動物毛、絨或羽絨分級、去雜、清洗等加工處理,制成的洗凈毛、洗凈絨或羽絨等。
6.蜂類初加工。通過去雜、濃縮、熔化、磨碎、冷凍等加工處理,制成的蜂蜜、鮮王漿以及蜂蠟、蜂膠、蜂花粉等。
肉類罐頭、肉類熟制品、蛋類罐頭、各類酸奶、奶酪、奶油、王漿粉、各種蜂產品口服液不屬于免稅范圍。
(二)飼料類初加工
1.植物類飼料初加工。通過碾磨、破碎、壓榨、干燥、釀制等加工處理,制成的糠麩、餅粕、糟渣、樹葉粉等。
2.動物類飼料初加工。通過破碎、烘干、制粉等加工處理,制成的魚粉、蝦粉、骨粉、肉粉、血粉、羽毛粉、乳清粉等。
3.添加劑類初加工。通過粉碎、發酵、干燥等加工處理,制成的礦石粉、飼用酵母等。
(三)牧草類初加工
通過對牧草、牧草種籽、農作物秸稈等,進行收割、打捆、粉碎、壓塊、成粒、分選、青貯、氨化、微化等加工處理,制成的干草、草捆、草粉、草塊或草餅、草顆粒、牧草種籽以及草皮等。
三、漁業類
(一)水產動物初加工
將水產動物(魚、蝦、蟹、鱉、貝、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兩棲類、海獸類動物等)整體或去頭、去鱗(皮、殼)、去內臟、去骨(刺)、擂潰或切塊、切片,經冰鮮、冷凍、冷藏、干制等保鮮防腐處理和包裝的水產動物初制品。
熟制的水產品和各類水產品的罐頭以及調味烤制的水產食品不屬于免稅范圍。
(二)水生植物初加工
將水生植物(海帶、裙帶菜、紫菜、龍須菜、麒麟菜、江籬、滸苔、羊棲菜、莼菜等)整體或去根、去邊梢、切段,經熱燙、冷凍、冷藏等保鮮防腐處理和包裝的產品,以及整體或去根、去邊梢、切段,經晾曬、干燥(脫水)、粉碎等處理和包裝的產品。
罐裝(包括軟罐)產品不屬于免稅范圍。(三)水產綜合利用初加工
通過對食用價值較低的魚類、蝦類、貝類、藻類以及水產品加工下腳料等,進行壓榨(分離)、濃縮、烘干、粉碎、冷凍、冷藏等加工處理制成的初制品。如魚粉、魚油、海藻膠、魚鱗膠、魚露(汁)、蝦醬、魚籽、魚肝醬等。
以魚油、海獸油脂為原料生產的各類乳劑、膠丸、滴劑等制品不屬于免稅范圍。哪些農產品初加工企業可享受免征企業所得稅優惠問:聽說去年底國家已經出臺農產品加工業免征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能否請專家詳細解讀一下最新政策?榆林農產品加工有限公司尤永林答:為貫徹落實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更好地扶持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于2008年底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出臺了《關于發布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試行)的通知》(財稅[2008]149號),明確了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業范圍,對從事文件規定的農產品初加工企業2008年1月1日起執行免征企業所得稅政策。并且,今后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還將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適時對從事農產品加工的項目進行調整和修訂。其實,早在1997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就下發了《關于國有農林企事業單位征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49號),就免稅農林產品初加工業范圍進行界定,范圍主要適用于特定內資企業、即國有農林企事業單位、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以及從事規定的林木產品初加工的,也包括國有企事業單位在內的所有企事業單位。此次公布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適用對象擴大到所有內外資企業,分為種植業、畜牧業和漁業三大門類,其中:種植業類保留了糧食初加工、林木產品初加工、園藝植物初加工、油料植物初加工、糖料植物初加工、茶葉初加工、藥用植物初加工、纖維植物初加工和熱帶及南亞熱帶作物初加工等農產品初加工種類,刪除了原來種植業類中的“煙草初加工”種類;畜牧業類保留了畜禽類初加工、飼料類初加工和牧草類初加工等農產品初加工種類;漁業類保留了水生動物初加工、水生植物初加工等農產品初加工種類,刪除了原來漁業類中的“水產綜合利用初加工”種類。根據近年來社會經濟發展變化的情況,財稅[2008]149號文將涉及到國計民生最基礎、最重要的項目,關系到大多數人生計、健康的項目以及最為薄弱、最需要扶持的項目納入其中,與原來相比,除上述變化外,還對農產品初加工種類進行了細化的界定和調整,如將糧食初加工細分為小麥初加工、稻米初加工、玉米初加工、薯類初加工、食用豆類初加工和其他類糧食初加工等六個小類;刪除了原來林木產品初加工中的通過利用林業“三剝物”和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的綜合利用產品;在蔬菜初加工中增加了新鮮蔬菜通過清洗、挑選、切割、預冷、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凈萊、切割蔬菜;在熱帶、南亞熱帶作物初加工中刪除了利用熱帶、南亞熱帶作物加工后的下腳料、剩余副產品制成的半成品如劍麻皂素、膠清膠、橡膠木等,具體內容詳見2008年版的《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試行)》。農產品初加工企業能免所得稅嗎問:我們是一家加工大米的企業。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農產品初加工企業可以減免企業所得稅。按稅收政策我們加工廠可以免繳企業所得稅嗎?湖北省鐘祥市某加工廠張覬答:《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主席令第63號)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八十六條進一步規定,企業從事農產品初加工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這里所說的“農產品的初加工”是指對農產品一次性的不涉及農產品內在成分改變的加工。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試行))的通知》(財稅[2008]149號)對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進行了細化和明確,共分為種植業類、畜牧業類和漁業類三大門類,包括糧食初加工、林木產品初加工、園藝植物初加工、油料植物初加工、糖料植物初加工、茶葉初加工、藥用植物初加工、纖維植物初加工、熱帶及南亞熱帶作物初加工、畜禽類初加工、飼料類初加工、牧草類初加工、水生動物視加工、水生植物初加工等諸多農產品初加工種類。其中對糧食初加工的稻米初加工免企業所得稅條件為:通過對稻谷進行清理、脫殼、碾米(或不碾米)、烘干、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成品糧及其初制品,具體包括大米、蒸谷米。根據企業情況,其生產經營的產品符合農產品初加工企業所得稅減免范圍,可以免企業所得稅。(李鵬洲)從事哪些農、林、牧、漁業項目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問:農業是基礎產業,是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發展的基礎,對國家經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我國對農業實行了特殊扶持政策。請問:在我國從事哪些農、林、牧、漁業項目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現行稅法對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有哪些具體規定?天然茶業有限公司王宏嘉答:我國是農業大國,多年來國家十分重視對農業的扶持。對農業生產項目給予稅收優惠,有利于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農業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區域布局的優化,對引導社會向農業的投資、加強農業基礎建設、增加農民收入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將起到積極作用。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主席令第63號)保留了對農業的減免稅政策,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稅函[2008]850號)就相關問題作了明確規定。一、關于農、林、牧、漁業項目中享受免稅和減半征稅的具體范圍《條例》第八十六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進行了具體細化。(一)免征企業所得稅的農、林、牧、漁業項目所得包括以下八個項目所得:1.蔬菜、谷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3.中藥材的種植;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5.牲畜、家禽的飼養;6.林產品的采集;7.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8.遠洋捕撈。(二)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項目所得包括以下二個項目所得:1.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2.海水養殖、內陸養殖。(三)不得享受農、林、牧、漁業企業所得稅優惠的項目:企業從事國家限制和禁止發展的項目,不得享受《條例》第八十六條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優惠。同時,由于《條例》第八十六條采取了正列舉的辦法,因此,該條沒有列明的項目,也不得享受該條規定的稅收優惠。二、關于新舊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主要變化(一)原內資企業所得稅關于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主要優惠政策:1.農業技術服務或勞務收入暫免征收所得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字[(1994)001號]的規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對農村的為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后服務的行業,即鄉村的農技推廣站、植保站、水管站、林業站、畜牧獸醫站、水產站、種子站、農機站、氣象站,以及農民專業技術協會、專業合作社,對其提供的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鎮其他各類事業單位開展上述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暫免征收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32號)進步解釋了財稅字(1994)001號文中的有關概念:所謂對農村的為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后服務的行業主要是指提供技術推廣、良種供應、植保、配種、機耕、排灌、疫病防治、病蟲害防治、氣象信息和科學管理,以及收割、田間運送等服務的企業和單位。這些企業和單位兼營農業生產資料的所得,應分別核算,按規定征收所得稅。2.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業的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征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49號),從1996年1月1日起,對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業(具體范圍略)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3.漁業企業遠洋捕撈業務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內資漁業企業從事捕撈業務征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114號)規定:從]997年1月1日起,對取得農業部頒發的“遠洋漁業企業資格證書”并在有效期內的遠洋漁業企業從事遠洋捕撈業務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取得各級漁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漁業捕撈許可證”的漁業企業,從事外海、遠洋捕撈業務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4.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業的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所得稅征免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1]124號)規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對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可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征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49號)的規定,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1)經過全國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審查認定為重點龍頭企業;(2)生產經營期間符合《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及運行監測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3)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并與其他業務分別核算。重點龍頭企業所屬的控股子公司,其直接控股比例超過50%(不含50%)的,且控股子公司符合前述第(3)點的規定,可享受重點龍頭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5.種植林木、林木種子和苗木作物以及從事林木產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林業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71號)明確:自2001年1月日起,對包括國有企事業單位在內的所有企事業單位種植林木、林木種子和苗木作物以及從事林木產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種植林木、林木種子和苗木作物以及從事林木產品初加工的范圍,根據財稅字[1997]49號文的規定確定。(二)原外資企業所得稅關于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主要優惠政策:1.特定地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可享受優惠稅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主席令第45號,以下簡稱“原外資稅法”)第七條的規定,設在經濟特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在經濟特區設立機構、場所從事生產、經營的外國企業和設在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減按百分之十五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設在沿海經濟開放區和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城市的老市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減按百分之二十四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85號,以下簡稱“原外資細則”)第七十二條進一步明確:上述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包括從事農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的外商投資企業。2.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生產性外而投資企業從開始獲利年度起“免二減三”。根據原外資稅法第八條的規定,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但是屬于石油、天然氣、稀有金屬、貴重金屬等資源開采項目的,由國務院另行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實際經營期不滿十年的,應當補繳已免征、減征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原外資細則第七十二條進一步明確:上述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包括從事農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的外商投資企業。3.從事農業、林業、牧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可申請減征企業所得稅。根據原外資稅法第八條的規定,從事農業、林業、牧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和設在經濟不發達的邊遠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依照原外資稅法第八條前兩款規定享受免稅、減稅待遇期滿后。經企業申請,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批準,在以后的十年內可以繼續按應納稅額減征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三十的企業所得稅。此外,還包括外資企業投資海南農業的特殊優惠等。(三)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主要變化。與原內外資所得稅政策相比,新稅法框架下的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主要在以下兩方面有所不同:1.適用對象范圍擴大。取消了原政策對納稅人身份的各種限定(如國有農林企業),所有內外資企業只要從事規定的農、林、牧、漁業項目,均可按規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2025屆高考物理大一輪復習課件 第十三章 階段復習(五) 電磁感應和交變電流
- 2025合同模板商業建筑裝修工程單項承包合同范本
- 2025全面版員工勞動合同
- 青林國企小區保障性住房建設環評報告
- 德育教育研究課題
- 2025水庫養殖權出租合同范本(合同版本)
- 2025不動產固定抵押合同
- 多模態大數據高效存儲平臺設計與實現
- 2025企業職員試用合同簡化版
- 用電設備防護等級匹配
- 婦女節慰問單親媽媽方案
- 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地理真題試卷含詳解
- 2022-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英語真題試卷 含詳解
- 《幼兒園課程》第1章:幼兒園課程概述
- 醫療器械專業知識培訓
- 起重培訓課件
- 閥門檢驗報告式樣 -報告
- 高一地理必修一地方時和區時課件
- 初中八年級數學同步作業判斷題練習1840道
- 中國工業清洗協會職業技能證考試(化學清洗)試題
- CPK分析表的模板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