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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商法期末綜合測試題商法期末綜合測試題商法期末綜合測試題資料僅供參考文件編號:2022年4月商法期末綜合測試題版本號:A修改號:1頁次:1.0審核:批準:發布日期:《商法》期末綜合測試題第一部分一、判斷正誤(認為正確的寫對,認為錯誤的寫錯),每題1分1.
企業破產案件由債務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對)2.人民法院對破產案件作出的裁定,除駁回破產申請的裁定外,一律不準上訴。(對)3.持票人取得票據如無對價或無相當對價,不能有優于其前手的權利。(對)4.票據債務人可以以自己與出票人之間所有的基于人的關系的抗辯對抗持票人。(錯)5.股東全部繳納出資后,以股東會決議的形式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供各股東的出資證明。(錯)6.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成員由全體股東選舉產生。(錯)7.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類型的企業投資,以公司的信用對外承擔民事責任。(錯)8.債權人認為債權人會議決議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在債權人會議作出決議后10天內提請法院裁定。(錯)9.清算組成員多為政府公務員,但清算組并不隸屬于政府,只是其工作由政府領導。(錯)10、伙人之間有關利潤和虧損的分擔比例對債權人具有約束力。(錯)
11、破產作為一種事實狀態,并不必然地導致債務人清算倒閉的結局。(對)12、申請人提出破產申請后,在法院受理前請求撤回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準許,也可以決定不準許。(對)+13、破產債權是基于破產宣告前的原因而發生的,能夠通過破產分配由破產財產公平受償的財產請求權。(對)14、依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在其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的字樣。(對)15、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據需要,董事長可以修改公司章程,以適應公司在市場競爭的需要。(錯)16、公司以其登記所在地為公司的住所。(錯)17、公司可以根據需要設立分公司,公司可以選擇分公司登記法人資格,也可以不選擇分公司登記法人資格。(錯)18、申請合伙企業登記的具體事務,應當由全體合伙人從他們當中指定的代表或者他們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負責辦理。代表的指定或者代理人的委托,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對)19、合伙企業的登記事項包括:合伙企業的名稱、經營場所、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和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出資額以及出資方式。(對)20、企業登記機關自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符合規定的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30日內,作出核準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對)21、合伙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合伙企業的成立日期。(對)22、破產案件的申請分為兩類,一是債權人申請,二是債務人申請。(對)23、商事關系,大體上說,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商事組織關系,二是商事交易關系。(對)24、營業商行為,就是以營利為目的并具有營業性質的行為。(對)25、絕對商行為,就是依行為性質,無論什么人實施都構成商行為的行為。(對)26、所謂商人,就是以自己名義實施商行為,并以此為常業的人。(對)27、匯票在出票時有三個當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對)28、票據當事人分為基本當事人與非基本當事人。(對)29、本票的基本當事人有出票人與收款人。(對)30、匯票與支票的基本當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與收款人。(對)31、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實行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對)32、在我國,證券業和銀行業、保險業可以混業經營。(錯)33、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顯著變化不屬于證券法所說的“重大事件”。(錯)34、證券公司接受委托賣出證券不必是客戶證券賬戶上實有的證券,且可以為客戶融券交易。(錯)35、證券交易的集中競價應當實行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對)36、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辦理境內保險的,必須向我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對)37、重復保險的保險金額超過保險價值的,各保險人所應支付的賠償總額必須限制在保險價值的范圍內。(對)38、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經當事人請求,可以撤銷該合同的法律效力。(錯)39、未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保險公司不得自行承保新的險種。(對)40、保險合同是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對)
二、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1、以下哪一種是我國《公司法》未規定的公司類型(C)。A、股份有限公司B、有限責任公C、兩合公司D、國有獨資公司2、無形財產在公司的注冊資本中一般不能超過(B)。A、10%B、20%C、30%D、40%3、以下何者為可以發行可轉換公司債的主體(C)。A、有限責任公司B、國有獨資公司C、上市公司 D、財政部4、禁止發起人轉讓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期限是(D)。A、自出資之日起1年 B、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C、自出資之日起3年 D、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5、工商管理局干部姚某在審核某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申請時,提出以下不予批準的理由,其中哪一條不符合《公司法》的規定(C)A、公司名稱未表明有限責任公司字樣B、股東甲沒有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C、股東乙是一家與該公司經營業務相同的N公司的股東D、股東丙未繳足其出資額6、以下四人分別基于不同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破產。其中何者具有法律規定的破產申請資格(D)A、李某,該公司股東 B、張某,該公司董事C、陳某,該公司監事 D、劉某,該公司的債權人7、以下幾種證券交易中,哪一種為我國現行證券法所允許(A)A、股票現貨交易 B、融資融券交易C、股票期貨交易 D、證券期權交易8、根據我國破產法的規定,可以作為別除權的基礎權利的權利是(D)A、債權B、所有權C、股權D、抵押權9、我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整頓申請人是誰(B)A、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 B、債務人的上級主管部門C、債務人企業的職工代表大會D、債權人會議10、票據上記載的票據金額大小寫不一致的,應如何處理(C)A、以大寫金額為準 B、以小寫金額為準C、票據無效 D、由持票人選擇其中一個金額
11、在清算過程中,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如下順序清償:(A)A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企業所欠稅款;合伙企業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按合伙企業既定的利潤分配比例進行分配。B合伙企業所欠稅款;合伙企業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按合伙企業既定的利潤分配比例進行分配;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C合伙企業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按合伙企業既定的利潤分配比例進行分配;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企業所欠稅款。D返還合伙人的出資;按合伙企業既定的利潤分配比例進行分配;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企業所欠稅款;合伙企業的債務。12、某合伙企業辦理設立登記,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了以下文件,其中哪件不是《合伙企業法》規定必須提交的文件(
D)A、登記申請書B、合伙協議書C、合伙人的身份證明D、合伙人的財產狀況證明13、甲欲加入乙、丙、丁的合伙企業。在以下哪個情況下,甲可以被認為已成為新合伙人(D)A、乙、丙表示同意,丁未置可否B、乙、丙、丁口頭表示同意,未簽訂書面協議C、乙、丙在入伙協議書上簽字;丁出國未歸,僅在電話中表示同意D、乙、丙在入伙協議書上簽字;戊依據丁從國外發回的傳真委托代為在該協議書上簽字14、合伙企業的合伙人甲在單獨執行企業事務時,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獨自決定實施了下列行為。其中哪一項行為的實施,違反了《合伙企業法》的規定(C)A購置房產B為購房而向銀行貸款C以企業的土地使用權向銀行提供抵押D聘請律師辦理購置房產手續15、某公司申請再次發行公司債券。以下情況中,哪一個構成審批機關拒絕批準的正當理由(
D)A該公司為國有獨資公司B該公司的凈資產為人民幣6500萬元C該公司的債券發行額,上次為1500萬元,本次為1000萬元D該公司上次發行的實際募集率為95%16、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萬元;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萬元;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萬元;科技開發、咨詢、服務性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萬元。(A)A50萬元;50萬元;30萬元;10萬元;B50萬元;30萬元;10萬元;50萬元;C30萬元;50萬元;50萬元;10萬元;D10萬元;50萬元;50萬元;30萬元;
17、知識產權價值可能會隨著技術市場和普通市場的變化而發生較大的變化,為了維持公司一定的資本價值量,以無形財產作為注冊資本的,一般不得超過公司總注冊資本的(),特殊情況需要超過的,需要經過國家有關部門的核準,一般不超過()。經國家批準的少數高新技術開發區,以知識產權作為注冊資本占公司總注冊資本的比例可以高于()。(A)A20%,35%,35%。B35%,20%,35%。C35%,35%,20%。D35%,20%,20%。
18、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下列何種情形者,可以擔任公司的董事。(D)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B、因經濟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執行期滿未逾五年C、對企業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D、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19、以下人員中,屬于商人的是:(B)A、某公司總B、某個體商、戶C、某股民D、某公司董事長
20、日本商法第262條設立的“表見代表董事”制度規定,經理、副經理、專職董事、常務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認為代表公司的名稱所為的行為,即使其沒有代表董事的權限,公司對善意第三人也應承擔該行為的責任。對此規定在商法理論上如何理解?(C)A、它是嚴格責任的體現B、它貫徹了提高經濟效率的原則C、它貫徹了保障交易安全的原則D、它貫徹了維護交易公平的原則
21、日本商法第262條設立的“表見代表董事”制度規定,經理、副經理、專職董事、常務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認為代表公司的名稱所為的行為,即使其沒有代表董事的權限,公司對善意第三人也應承擔該行為的責任。對此規定在商法理論上如何理解?(D)A、它是嚴格責任的體現B、它貫徹了強化企業組織的原則C、它貫徹了維護交易公平的原則D、它是外觀法則的體現
A自然人B法人C以他人的名義實施商行為D以實施商行為為常業
23、關于“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條規定要件不包括:(D)A債務的清償期限已經屆滿;B債權人已要求清償;C債務人明顯缺乏清償能力。D債權人出示權利證明24、(D)不是提出破產申請的債權人請求權必須具備的條件。A須為具有給付內容的請求權B須為法律上可強制執行的請求權C須為已到期的請求權D必須是沒有擔保權的債權25、破產清算組的基本職能中沒有:(D)A接管破產財產。B管理破產財產。C行使破產企業的財產權利。D清算期間有權簽訂新的合同26、破產清算組的基本職能不包括:(D)A履行破產財產的對外義務。B制訂和實施破產財產變價和分配方案。C辦理破產程序終結的有關事務。D注銷企業營業執照27、關于匯票的下列說法中,何者為正確(C)A收款人可以寫全稱,也可以寫簡稱或代碼。B票據金額記載的中文大寫與數碼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寫為準。C出票人為二人以上簽章的,所有簽章者對票據記載事項負連帶責任。D票據上記載“交付貨物后付款”一類的條件的,條件無效,但票據有效。28、下列關于本票的表述中哪一個是錯誤的(A)A我國票據法上的本票包括銀行本票和商業本票。B本票的基本當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C本票無須承兌。D本票是由出票人本人對持票人付款的票據。29、票據付款被冒領的,在哪種情況下,付款人不對票據權利人承擔付款責任(A)A付款人收到掛失止付通知的次日起3日內,沒有收到失票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訴訟的證明,而于3日期滿后向持票人付款。B付款人在收到掛失止付通知后,誤以掛失人為真正權利人,而向掛失人付款。C在掛失止付前,即期匯票被提示付款,該匯票背書無背書人的簽名蓋章,付款人立即向持票人付款。D在掛失止付前,未到期的遠期匯票被提示付款,付款人立即向持票人付款。30、票據丟失以后,失票人不可以采取的補救措施是:(D)掛失止付B、公示催告C、向人民法院起訴D、和債務人協商31、根據我國《證券法》的規定,證券公司能否從事證券自營業務(
D)A證券公司均可以從事證券自營業務B證券公司均不得從事證券自營業務C證券公司只能從事由包銷產生的證券自營業務D一部分具備條件的證券公司可以從事證券自營業務32、根據我國現行規定,證券交易所的總經理由誰任免(
B)A證券業協會B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C證券交易所會員大會D證券交易所理事會33、某有限責任公司申請其首次發行的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其下列情況中,哪一項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的法定條件(
D)A該債券的期限為1年B該債券的實際發行額為人民幣6000萬元C該公司的凈資產額為人民幣億元D該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0個月的利息。34、證券禁止交易行為包括證券發行與交易及相關活動中的:(D)A欺詐破產行為B個別清償行為C破產無效行為D操縱市場行為35、證券禁止交易行為包括證券發行與交易及相關活動中的:(D)A欺詐破產行為B個別清償行為C破產無效行為D內幕交易行為36、《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基本原則包括:(B)A公開原則B守法原則和公平競爭原則C公平原則D公正原則37、當保險事故發生后,有關的當事人行為的以下判斷,哪個不符合保險法的規定(
B)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在提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應當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材料B、受益人可以不用提供證明材料,只憑保險合同的規定就可索賠C、保險人依據保險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或者資料不完整的,應當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有關的證明和資料D、保險人依據自己的調查確認有關的保險事故,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不服保險人的調查結論的,可以提起訴訟38、保險法中規定的代位請求賠償權的基本內容不包括哪個(
D)A、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B、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已取得的賠償金額C、保險人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不影響被保險人就未取得賠償的部分向第三者賠償的權利D、保險人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后,被保險人有權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39、保險合同成立后,哪種人可以憑自己的意愿解除保險合同(
A)A、投保人B、保險人C、作為受益人的第三人D、作為被保險人的第三人40、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后,下列選項中那個不符合法律規定(B)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B、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有關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額的協議后30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C、保險合同對保險金額及賠償或者給付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依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D、保險人未按照約定或者法定期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三、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1.保險公司可以采用下列何種組織形式(BD)A.有限責任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C.無限公司 D.國有獨資公司2.有限公司股東會對于下列哪些事項,必需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ABD)A.增資和減資B.合并、分立C.批準董事會報告D.解散和變更公司的形式3.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可以采用何種比例( AC)A.
按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B.
按法定比例C. 有約定比例的,依約定;未約定比例的,平均分配和分擔D.有約定分配比例而無約定分擔比例視為約定了分擔比例,反之亦然4.依《企業破產法》之規定,破產案件受理前6個月至破產宣告之日的期間內,債務人的下列那些行為無效(ABCD)。A.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B.非正常壓價出售財產C.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D.對未到期債務提前清償理。現被告代理人提出如下主張,其中哪些符合我國現行法律規定(ABCD)A.
破產程序優于普通民訴程序B.
該案中已經實施的對債務人的財產保全程序應當中止C.該案中尚未執行完畢的先予執行裁定應當中止D.鑒于本案被告人有連帶責任人,應當中止訴訟6.合伙人甲、乙、丙以合伙企業名義向丁借款12萬元,約定甲、乙、丙各負責償還4萬元。關于這筆債務清償的下列判斷中,哪些是錯誤的(BC)A.丁有權直接向甲要求償還12萬元B.丁只能在乙、丙無力償還的情況下要求甲償還12萬元C.甲有權依據已經約定的清償份額主張自己只向丁支付4萬元D.如果丁根據合伙人的實際財產情況,請求甲償還8萬元,乙、丙各償還2萬元,法院應予支持7、關于重復保險的下列說法中,哪些是正確的(BCD)A、法律禁止同一投保人進行重復保險B、重復保險的投保人應當將重復保險的有關情況通知各保險人C、在財產保險中,重復保險的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各保險人的賠償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D、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各保險人按照其保險金額與保險金額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8、根據我國《證券法》的規定,屬于綜合類證券公司業務范圍的有哪些(ABCD)A、證券經紀業務B、證券自營業務C、證券承銷業務D、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9、以下哪些人員不得作為投保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的人身保險(BCD)A、父母 B、兄弟姐妹C、配偶 D、子女10、下列人員中,哪些屬于內幕信息知情人員(BCD)A、持有上市公司1%股份的股B、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的董事長C、上市公司的監事D、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11、某合伙企業辦理設立登記,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了以下文件,其中哪些是《合伙企業法》規定必須提交的文件(
ABC)A、登記申請書B、合伙協議書C、合伙人的身份證明D、合伙人的財產狀況證明12、甲欲加入乙、丙、丁的合伙企業。在以下哪些情況下,甲不能被認為已成為新合伙人(ABC)A、乙、丙表示同意,丁未置可否B、乙、丙、丁口頭表示同意,未簽訂書面協議C、乙、丙在入伙協議書上簽字;丁出國未歸,僅在電話中表示同意D、乙、丙在入伙協議書上簽字;戊依據丁從國外發回的傳真委托代為在該協議書上簽字
13、合伙企業財產不包括:(CD)A合伙人出資的財產。B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C合伙人個人財產D合伙企業債務
14、關于我國《合伙企業法》上的合伙企業概念,以下說法中哪些是正確的(ABCD)A、合伙企業必須履行企業登記,領取營業執照B、合伙企業不包括合伙制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非經工商登記的組織C、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以自然人為限D、合伙企業不能采用有限合伙的形態15、以發起方式設立股份公司的發起人條件包括哪些(
ABCD)A、發起人至少5人B、發起人的一半以上在中國境內有住所C、發起設立公司的注冊資本最少有1000萬元以上D、發起人至少認購公司35%的股份總額。16、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時,股東以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辦理以下哪些手續(ABC)A評估作B產權過戶C驗資D第一次股東大會確認16、以下選項中,哪些是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法定最低限額(
AD)A、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B、以制造業為主的公司,人民幣30萬元C、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30萬元D、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30萬元。17、董事會行使下列哪些職權(
ABC)A、負責召集股東大會,并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B、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C、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D、決定增加或者減少監事。18、日本商法第262條設立的“表見代表董事”制度規定,經理、副經理、專職董事、常務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認為代表公司的名稱所為的行為,即使其沒有代表董事的權限,公司對善意第三人也應承擔該行為的責任。對此規定在商法理論上如何理解?(BC)A、它是嚴格責任的體現B、它是外觀法則的體現C、它貫徹了保障交易安全的原則D、它貫徹了維護交易公平的原則19、以下選項中,哪些屬于絕對商行為(AC)A、匯票的出B、不動產出租C、在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D、專業咨詢服務
20、商人應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BCD)A、
自然人B、
實施商行C、
以自己的名義實施商行為D、
以實施商行為為常業21、為什么說英美法的商法概念屬于實質商法的范疇(
AD)A、英美法沒有民法與商法的嚴格區分,也沒有相對于民法典意義上的商法典B、英美的商法沒有確定的形式C、英美的商事法律規范來自判例,而不是成文的商事立法D、英美的商事法律規范有包括單行法律、判例、民間自治規章等等在內的廣泛淵源
22、破產形式審查包括以下幾項:(ABCD)A申請人是否具備破產申請資格(即是否為債權人或債務人);B申請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規定;C本法院對本案有無管轄權;D債務人是否屬于破產法適用范圍內的民事主體。23、破產案件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供如下材料:(ABCD)A債權發生的事實及有關證據;B債權性質;C債權數額;D債權有無財產擔保,債權有財產擔保的,應當提供有關證據。24、破產案件受理前6個月至破產宣告之日的期間內,債務人的下列哪些行為無效(ABCD)A無償轉讓財產;B非正常壓價出售財產;C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D對未到期債務提前清償;25、破產案件有表決權的債權人主要包括以下幾種:(ABCD)A對債務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債權而且無財產擔保的債權人;B對債務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債權而且有財產擔保,但已放棄優先受償權的債權人;C對債務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債權而且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已行使優先權但未能就擔保物獲得足額清償的債權人;D已代替債務人向他人清償債務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26、支票的相對必要記載事項有:(ABCD)若當事人不予記載,適用法律有關規定,而不導致票據無效。A確定的金額。B收款人名稱。C付款地。D出票地。27、支票有害記載事項包括:(ABC)A有條件的委托支付文句B分期付款C以不具有法定資格的人為付款人D以不具有法定資格的人為持票人人28、票據法上的非票據關系包括:(ABC)A真正權利人對于因惡意或重大過失而取得票據持票人的請求返還票據權的關系。B依票據法因時效或手續欠缺而喪失票據權利的持票人,對于出票人或承兌人在其所受利益限度內的請求返還權的關系。C匯票持票人對于匯票收票人發給復本的請求權的關系。D票據資金關系
29、票據法上的非票據關系包括:(ABC)A匯票復本持有人請求匯票復本接受人返還復本的關系。B匯票的謄本持有人請求匯票原本接受人返還原本的關系。C付款人付款后請求交出票據的權利的關系。D票據預約關系30、有關我國證券交易所的以下說法中,哪些是不正確的(
AC)A、證券交易所是公司制的企業法人B、證券交易所是會員制的法人C證券交易所的設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D、證券交易所的總經理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任免31、有關我國證券交易所的以下說法中,哪些是正確的(BD)A、證券交易所是公司制的企業法人B、證券交易所是會員制的法人C、證券交易所的設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D、證券交易所的總經理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任免32、信息公開制度的基本要求:(ABCD)A真實性。B準確性。C完整性。D及時性。33、為保證公開信息的真實性,證券法律制度規定了以下的具體內容:(ABCD)A規定證券信息公開義務人承擔確保證券信息真實性的一般義務;B規定證券中介機構承擔相應的協助義務;C確立信息披露義務人的法律責任制度;D規范了證券監管機構在證券監管方面的職能。34、證券上市條件包括:(ABCD)A上市公司和資本額;B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C上市公司的資本結構;D上市公司的償債能力;35、當保險事故發生后,有關的當事人行為的以下判斷,哪些符合保險法的規定(
ACD)A、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在提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應當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材料B、受益人可以不用提供證明材料,只憑保險合同的規定就可索賠C、保險人依據保險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或者資料不完整的,應當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有關的證明和資料D、保險人依據自己的調查確認有關的保險事故,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不服保險人的調查結論的,可以提起訴訟36、保險法中規定的代位請求賠償權的基本內容包括哪些(
ABC)A、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B、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已取得的賠償金額C、保險人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不影響被保險人就未取得賠償的部分向第三者賠償的權利D、保險人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后,被保險人有權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37、保險合同成立后,哪些人不得僅憑自己的意愿解除保險合同(
BCD)A、投保人B、保險人C、作為受益人的第三人D、作為被保險人的第三人
38、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后,應當實施下列哪些行為(ACD)A、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B、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有關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額的協議后30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C、保險合同對保險金額及賠償或者給付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依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D、保險人未按照約定或者法定期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39、訂立保險合同時,當事人應當遵守下列那些義務(AC)投保人應當將保險標的的真實情況告知保險人B、保險標的的有些情況屬于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可以不用告知保險人C、保險人應當對合同的保險責任范圍做出詳細的告知D、保險人對屬于行業秘密的情況,可以不完全告知投保人四、論述題,每題15分。1、論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答案要點:公司發行債券的條件:(1)
主體資格,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或者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2、論匯票出票的記載事項。答案要點:3、是否具備商人資格有什么法律意義在我國取得商人這種特殊主體資格應具備什么基本的條件具有商人性質的主體主要有幾種形式答題要點:(一)是否具備商人資格,影響其是否有義務履行商業登記,是否有權擁有商號,是否必須建立商業賬簿并受有關法規的約束,是否有權從事法律規定的某些特殊交易行為,其行為是否受商法特別規定的保護或約束,等等問題。(二)取得這種特殊主體資格應具備兩個基本的條件:1、從事法律許可的生產經營活動;2、履行工商登記。(三)目前,在我國,具有商人性質的主體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1)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2)合伙企業;(3)公司和其他形式的企業法人;4)聯營企業;(5)外商投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
二、根據《商法》教材,試述公司的種類。答題要點:1.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是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3.國有獨資公司。國有獨資公司是指根據我國《公司法》第64條的規定,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單獨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4.無限責任公司。無限公司是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全體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責任的公司。所謂連帶無限責任是指,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時,股東應以其個人財產清償公司債務;在這種情況下,公司的債權人有權請求公司股東中的任何一人或數人承擔全部清償責任。5.兩合公司。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前者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責任,后者僅負有限責任的公司。兩合公司實為無限公司的變種,其無限責任股東經營企業,有限責任股東僅提供資本和分享利潤,不參與公司事務。五、試述個別合伙人的債務清償與合伙企業的關系。答題要點:1.合伙人的債權人不得對合伙企業主張抵銷權。2.合伙人的債權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的權利。3.合伙人的債權人可以依法追索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收益和財產份額。在以合伙人的財產份額清償其個人債務的情況下,需注意兩點:第一,這種清償必須通過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進行,債權人不得自行接管債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第二,在強制執行個別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時,根據《合伙企業法》第43條第2款的規定,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六、試述破產案件中的公告、公告方式及公告與通知之區別。答題要點:(一)在破產案件中,法院通過公告的形式,將有關事實或決定公諸于眾。按照現行規定,人民法院在破產案件中需要公告的事項有:(1)受理破產案件;(2)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破產程序中止;(3)破產宣告;4)終結破產程序。(二)公告方式有兩種:其一,在受理破產案件的人民法院公告欄內張貼;其二,根據具體案情(如債權人所分布的區域、破產財產所在的區域等),在地方或全國性報刊上登載。這兩種方式應當同時采用。張貼的公告,應加蓋人民法院印章。(三)公告不同于通知。通知的對象是特定的,故其效力發生以送達為條件。公告的對象是不特定的,故其效力發生僅以發布為條件。因此,對于已經發布的公告,所有當事人均視為已得知,并自動承受相應的法律后果。例如,案件受理公告發布以后,債權人逾期未申報債權的,不得以“未見公告”或“不知此事”為理由請求補報。七、試述票據法律關系之民法上的非票據關系。答題要點:民法上的非票據關系是指票據的基礎關系(或稱票據的實質關系)。這些非票據關系大體可分為三種:1)票據原因關系。2)票據預約關系。3)資金關系。常見的資金關系有以下數種:(1)付款人處有出票人可支配的資金。這種資金關系在支票中最為常見。(2)出票人與付款人之間訂有信用合同,付款人允諾為出票人墊付資金(若是支票,稱透支合同)。(3)付款人對出票人欠有債務。(4)雖未訂有契約,但付款人因信用關系代出票人付款。(5)付款人或承兌人于付款后,得向出票人請求補償。
八、試述證券法的基本原則。答題要點:1.公開原則。公開原則一般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即證券信息的初期披露和持續披露。信息的初期披露是指證券發行人在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時,應當依法如實披露有可能影響投資者做出投資決策的所有信息。信息的持續披露是指證券發行人及相關機構和人員在證券發行完畢后,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社會公眾公開有關情況。2.公平原則。公平原則在證券活動中主要體現為:公平的市場準入和市場規則,平等的主體法律地位,以價值規律和供求關系為基礎的證券交易規則。3.公正原則。公平原則是實現公開、公平原則的保障,與公平原則不同之處在于:公正原則主要是強調對證券市場的立法者,司法者和管理者的行為進行約束,它要求證券監管機關,司法機關和其他有權機關在公開、公平的基礎上,依法履行職責,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一切被監管對象給予公正待遇,對證券違法行為的處罰,對證券糾紛和爭議的處理都應當依法公正進行,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五、案例分析,每題15分。(一)利興高科技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持有一張由赫爾曼有限責任公司出票、經同得利有限責任公司背書轉讓獲得的銀行承兌匯票。在該匯票到期后,利興高科技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向承兌銀行提示付款時遭到拒絕,承兌銀行拒付的理由是:該匯票上銀行的簽章是偽造的,該銀行并未承兌過這張匯票。利興高科技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于是向丙、赫爾曼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追索,同得利有限責任公司聲稱該匯票是赫爾曼有限責任公司某工作人員給付的,并經赫爾曼有限責任公司背書轉讓取得,偽造簽章的責任應由赫爾曼有限責任公司承擔,與其無關。赫爾曼有限責任公司則答復說,該匯票出票及背書轉讓都是其一工作人員偽造公司簽章所為,應由司法機關追究該工作人員的責任,與赫爾曼有限責任公司無關。經公安機關調查,發現赫爾曼有限責任公司公章使用管理混亂,使其工作人員有偽造簽章的可乘之機。問:1.什么是票據的偽造?2.對于偽造的匯票,承兌銀行要不要承擔票據責任?3.赫爾曼有限責任公司和其工作人員分別要承擔什么責任?4.同得利有限責任公司的背書行為是否有效,理由為何?答案要點1、票據的偽造指無權限人假冒他人或虛構他人名義在票據上簽章的行為。行為人變造他人留存在票據上的簽章屬于偽造票據的行為。2、若該匯票上銀行承兌簽章是偽造的(對此該銀行應負舉證責任),承兌銀行無須負票據承兌責任,該銀行以票據瑕疵抗辯拒付是合法的。3、赫爾曼有限責任公司因對其簽章被偽造存在疏于管理的過錯,應向利興高科技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其工作人員由于在偽造票據上并無個人的簽章,故一般不負票據責任,但由于他偽造票據簽章,應依票據法和刑法相關規定承擔刑事責任,并對其他票據當事人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4、同得利有限責任公司的背書行為有效。依票據行為的獨立性,票據上有偽造、變造的簽章的,不影響票據上其他真實簽章的效力,故同得利有限責任公司作為真實簽章人應依票據文義承擔票據責任。
(二)向世仁等五個朋友為金時達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該公司為五個朋友所共同出資建立。公司股東會由五個朋友組成,向世仁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并經營若干年時間之后,五個朋友析產,于是協議減少公司資本。該公司工商登記上的公司資本為170萬元,公司的實際資產則有:①現金萬元;②存料91萬元;②制成品盤存86萬元;④廠房機器設備82萬元;⑤運輸設備65萬元;⑧盈利萬元,加上其它財產,共計550萬元。此外,公司還擁有商標專用權,價值70萬元。按向世仁五個朋友的協議,從上述公司資產中剝離出280萬元,由5位股東平均分配,并將公司注冊資本變更為70萬元。但是,該公司經理及監事認為股東此項減資協議違法,因為這樣做實際上是已將公司的資產分配殆盡。但是,向世仁五人認為,上述行為是經公司全體股東協議同意的,也就是公司股東會的決議,公司必須執行。并且,將280萬元資產分配給股東之后,公司仍有近70萬元,超過了公司資本的法定最低限額,因此該項減資行為,符合《公司法》規定減資的條件,是合法有效的。問:1、向世仁等股東的行為是否合法為什么2、公司的經理和監事的不同意見有無法律依據3、公司如果要分配財產應當按照什么法律程序答案要點1、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因為公司的財產屬于公司所有,在公司清算前,任何股東都不能分割公司的財產。2、公司的經理和監事的不同意見有公司法的依據,因為股東會無權改變公司法的規定,股東會無權將公司的財產分配給股東,否則就會造成公司注冊資本的減少。
一經緯國際有限責任公司作為發起人之一,與其他三家公司開會,要求大家都作為擬設立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四家公司一致同意。公司的注冊資本定為6000萬元,經緯國際有限責任公司認購公司的股份額為1000萬元,其他三家公司認購公司的股份額共為600萬元,擬再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數額為4400萬元。公司如期募集股份成功然后設立,在準備進行公司登記前,由律師對公司的章程草案和其他文件進行整理。如果你是律師,對該股份公司的上述做法提出法律意見:1、四個發起人能否發起設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2、公司法對發起人認購公司的股份有何限制?3、本股份公司的股權應當如何構成?答題要點:(1)僅4個發起人不足以發起設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因為公司法第75條規定,設立股份公司應當有5人以上為發起人。(2)根據公司法第83條的規定,發起人認購公司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總數的35%。(3)該公司的注冊資本為6000萬元,所以,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制少應當為2100萬元。其余的股份數額由社會公開募集。五、中國進入WTO后,給中小企業創造了許多機會。甲、乙、丙、丁計劃成立一個合伙企業。他們在草擬合伙協議時,甲說出資為現金12萬元,并參與日常工作,按勞務作價5000元;乙出資為現金30萬元,由于手中現金緊張,聲明其中50%,即15萬元,在合伙企業成立半年后才能繳付,并且他不同意甲日常工作,按勞務作價5000元;丙出資汽車一輛,不辦理過戶,僅以使用權出資,作價9萬元;丁提供經營場所,以2所房屋的使用權出資,作價10萬元。約定經營期3年。合伙企業于2007年4月1日成立,并且經營順利。半年以后,丙在為合伙企業運貨的歸途中翻車,車毀人亡。其子要求賠償汽車價款25萬元,并代替其父成為合伙人。甲、乙、丁僅僅知道丙之子剛剛刑滿出獄,對其不甚了解,不同意其成為合伙人,但不知汽車是否該賠。又過了2個月,乙的債權人張某,也是合伙企業的客戶,向合伙企業主張:乙拖欠他15萬元,至今不還,所以,他欠合伙企業的14萬5千元貨款也不還了,相互抵消,5千元的差額也不要了。2008年春天,合伙企業失火,將1所房屋燒毀。丁要求賠償其損失。甲認為合伙企業已經沒有什么前途,提出退火,其他幾個合伙人不同意。在一次會上,甲又提出轉讓其出資份額,將其出資份額轉讓給李某,丁不同意。會后,甲單獨與丁協商,將其出資份額轉讓給丁,丁同意了。事后乙知道了,堅決反對。合伙企業解散已是不可避免。于是,請萬事通律師事務所律師曾國靜咨詢解散清算事宜。問:1、丙是否可以不辦理過戶,僅以汽車使用權出資?2、清算人應執行哪些清算事務;參考答案:1、實物出資有2種形式:一是轉移所有權,二是轉移所有權,只提供使用權或使用權加收益權。丙可以不辦理過戶,僅以汽車使用權出資。2、清算人應執行的清算事務:根據合伙企業法第60條的規定,清算人在清算期間,應執行以下事務:(1)清理合伙企業的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事務;(3)清繳所欠稅款;(4)清理債權、債務;(5)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6)代表合伙企業參加民事訴訟。
三2008年12月10日債權人某銀行分行向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雅光葡萄酒廠破產。經查:雅光葡萄酒廠僅有資產萬元,債務為萬元,虧損額達86萬元,資產負債率為%。法院立案,在規定時間內通知債權人,并與2009年1月5日在報上公告要求債權人申報債權,規定2月10日召開第1次債權人會有些債權人擔心自己的債權得不到全額清償,通過各種途徑搶先清償。例如從倉庫提走產品抵債。2月10日主持召開第1人會議,確認:24家債權人,各種債務累計萬元。銀行的部分債務是有抵押權的。2月11日法院裁定破產。3月9日成立破產清算組。清算組提出財產分配方案,債權人會議通過:所有財產集體拍賣,全體債權人按比例受償。清算組委托拍賣公司公開拍賣。最終,包括手續費以萬元成交。銀行提出異議,不同意含有抵押債權的財產加入整體拍賣,要求優先受償。法院裁定異議不成立,扣除破產費,按原方案分配后,裁定終止破產程序。分析:1、如果是作為債務人雅光葡萄酒廠提出破產申請,應向法院提交材料包括什么?
2、債務人申請破產是否要得到他人同意?
參考答案:1、債務人提出破產申請,應向法院提交材料:虧損情況;會計報表;財產狀況;債權債務清冊;全民企業上級意見;其他。2、債務人申請破產是否要得到他人同意。《企業破產法》第8條第1款規定:“債務人經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可以申請宣告破產。”這是就國有企業債務人申請破產以上級主管部門同意為條件,因為,國有企業的所有權人是國家,而上級主管部門享有代表國家行使所有權的權力。這與非國有企業作為債務人申請破產時需要其所有權人同意是相類似的。例如,我國《公司法》第38條和第103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行使對公司解散、清算事項做出決議的職權。公司自愿申請破產,與公司解散一樣,是關系公司存亡和股東權益得失的重大事項,也應照此辦理。
三新加坡萬利達有限責任公司與意大利赫爾曼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了一份由萬利達有限責任公司向赫爾曼有限責任公司出售100桶蜜餞蘋果的合同,分兩批交貨,總價金10萬美元。支付方式是意大利赫爾曼有限責任公司向新加坡萬利達有限責任公司交付本票。由于業務關系,新加坡萬利達有限責任公司又將本票背書后轉讓給新加坡嘉利通有限責任公司。以后新加坡萬利達有限責任公司與意大利赫爾曼有限責任公司之間的蜜餞蘋果買賣合同因故解除。新加坡嘉利通有限責任公司持票向意大利赫爾曼有限責任公司請求付款。意大利赫爾曼有限責任公司拒絕付款。問:意大利赫爾曼有限責任公司是否可以拒絕付款為什么答題要點:意大利赫爾曼有限責任公司不可以拒絕付款。票據關系以非票據關系為基礎而成立,一經成立,便與非票據關系相脫離,不受非票據關系的影響,這是作為無因證券的票據的流通所必需的。票據關系與非票據關系之間還是有聯系的。如果原因關系與票據關系存在于同一當事人之間時,債務人可用原因關系對抗票據關系。但是,這種以原因關系對抗票據關系的情況只能發生在直接當事人之間,對第三人不生效力。新加坡嘉利通有限責任公司就屬于第三人的情況。所以,意大利赫爾曼有限責任公司不可以拒絕向新加坡嘉利通有限責任公司付款。
二甲公司有一座倉庫,董事會責成經理對倉庫投保火災險。公司經理在保險公司陳述時稱倉庫堆放金屬零件和少量的潤滑油,沒有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保險公司以該倉庫處在居民區,周圍的火源比較多,為安全起見,反復聲明易燃易爆物品與倉庫安全的意義。但甲公司經理稱沒有問題。保險公司遂與甲公司訂立了倉庫火災保險合同。在合同生效的第二個月,保險公司發現該倉庫里還堆放了2噸香蕉水,香蕉水屬于高度危險物品,保險公司當即要求甲公司將香蕉水立即轉移出去,但甲公司表示沒有其他倉庫存放,拒絕轉移香蕉水,保險公司遂解除了該保險合同。在合同解除的第三天,倉庫發生火災,損失100萬元。甲公司以保險合同是雙方簽訂的,保險公司無權單方解除,所以合同繼續有效,保險公司應當賠償損失。試回答:1、司能否單方面解除保險合同?2、公司能否要求保險公司賠償損失?答題要點:1、根據保險法第16條的規定,保險公司可以單方面解除保險合同。2、甲公司不能要求保險公司賠償損失,因為雙方之間已經不存在保險關系。
2008年10月,長江證券公司在增資后注冊資本金達到6億元。到2009年10月為止公司已經:①公司將業務范圍確定為以替客戶提供經紀服務為主,兼從事證券投資;②該公司下屬的證券營業部為爭取大客戶,對開戶資金在200萬元以上的大戶公開許諾,保證年收益率在10%以上,不足部分公司愿意用自該客戶處所得傭金返還彌補;③為挽留某客戶,在該客戶資金周轉不靈時,公司同意為其提供數額不詳的一筆股票供其操作,以解燃眉之急;④該公司私下得知B上市公司在一次投資中遭受了重大損失時,及時拋售了其所持有的全部B上市公司的股票;⑤該拋售行為引起了B上市公司股票的異常波動,客戶司馬先生根據盤面的走勢毅然出貨減倉,避免了一部分損失。問:1.長江證券公司能同時從事經紀和自營業務嗎為什么2.長江證券公司為某客戶提供股票的行為是否合法我國證券法對證券信用交易持什么態度3.對長江證券公司拋售股票的行為應如何認定4.如何看待客戶司馬先生的行為參考答案:1.該證券公司可以同時從事經紀類和自營類證券業務,因為該公司增資后注冊資金已達6億元,符合綜合類證券公司的要求。2.長江證券公司提供股票供其客戶炒做的行為不合法,我國證券法對信用交易持禁止態度,證券公司不得為客戶的證券買賣融資、融券。3.長江證券公司拋售股票的行為是一種內幕交易行為。4.司馬先生的行為是合法的風險避讓行為。
第二部分一、判斷正誤題(請根據你的選擇,在題目后面的括號內填寫“對”或“錯”。)1、保證不得附有條件;附有條件的,不影響對匯票的保證責任。(對)2、匯票上不必記載“無條件支付的委托”的字樣。(錯)3、本票的出票人必須具有支付本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并保證支付。(對)4、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票據上簽章的,其簽章無效,而且因此影響其他簽章的效力。(錯)5、本票的出票人資格必須由中國人民銀行審定。(對)6、我國的合伙企業法更是明確地規定,合伙企業是以全體合伙人承擔連帶無限責任的主體,不能使用公司的名稱。(對)7、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無效,要由股東、董事或監事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作出判決。(對)8、商事交易就是商事組織以及其他人在市場領域從事的各種經營活動。(對)9、絕對商行為,就是依行為性質,無論什么人實施都構成商行為的行為。(對)10、實物出資有兩種情形:一是轉移所有權,二是不轉移所有權(而只提供使用權或者使用權加收益權)。(對)11、破產作為一種事實狀態,并不必然地導致債務人清算倒閉的結局。(對)12、申請人提出破產申請后,在法院受理前請求撤回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準許,也可以決定不準許。(對)13、破產債權是基于破產宣告前的原因而發生的,能夠通過破產分配由破產財產公平受償的財產請求權。(對)14、破產無效行為是指債務人在破產狀態下實施的使破產財產不當減少,或違反公平清償原則,從而使債權人的一般清償利益受到損害,依法應被確認無效的財產處分行為。(對)15、破產分配又稱破產財產的分配,是指破產清算人將變價后的破產財產,依照符合法定順序并經債權人會議通過的分配方案,對全體破產債權人進行平等清償的程序。(對)16、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合伙企業登記機關。(對)17、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指示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即付款人于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對)18、匯票就是出票人委托他人于到期日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票據。(對)19、我國《證券法》將證券公司分為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對二者的設立規定了不同的條件。(對)20、《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的規定,會員制是我國證券交易所唯一的法定組織形式。(對)21、合伙人退伙,可分為兩種情況:一是聲明退伙;二是法定退伙。(對)22、在我國,證券業和銀行業、保險業可以混業經營。(錯)23、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顯著變化不屬于證券法所說的“重大事件”。(錯)24、證券公司接受委托賣出證券不必是客戶證券賬戶上實有的證券,且可以為客戶融券交易。(錯)25、證券交易的集中競價應當實行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對)26、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第三人的行為而發生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保險事故的,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后,享有向第三者追索的權利。(錯)27、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保險活動的公司和個人,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應選擇適用其他有關國家的保險法。(錯)28、再保險的分出人可以根據具體的情況,以再保險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險責任為由,拒絕履行或者延遲履行原保險責任。(錯)29、即使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他組成人員故意造成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也可以對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他組成人員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錯)30、和解是指具備破產原因的債務人,為避免破產清算,而與債權人團體達成以讓步方法了結債務的協議,協議經法院認可后生效的法律程序。(對)31、破產案件受理后,債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新訴訟的,應予駁回。其起訴不具有債權申報的效力。(對)32、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實行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對)
二、多項選擇題(18分。在備選答案中,選擇正確答案,并將相應的字母填在括號中。)1、以下幾個選項中,(BD)屬于商人A、金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徐彥若B、“三義和”合伙企業C、聯發證券公司北京營業部股民章祥D、范大興個體戶
2、日本商法第262條設立的“表見代表董事”制度規定,經理、副經理、專職董事、常務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認為代表公司的名稱所為的行為,即使其沒有代表董事的權限,公司對善意第三人也應承擔該行為的責任。對此規定在商法理論上如何理解?(CD)A、它是嚴格責任的體現B、它貫徹了維護交易公平的原則C、它貫徹了保障交易安全的原則D、它是外觀法則的體現
3、在以下幾個選項中,(CD)屬于絕對商行為A、專業咨詢服務B、不動產出租C、在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D、匯票的出票
4、在以下幾個選項中,(ACD)是商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A、
實施商行為B、
自然人C、
以自己的名義實施商行為D、
以實施商行為為常業5、,因為(AC),英美法的商法概念才屬于實質商法的范疇。A、英美的商事法律規范有包括單行法律、判例、民間自治規章等等在內的廣泛淵B、英美的商法沒有確定的形式C、英美法沒有民法與商法的嚴格區分,也沒有相對于民法典意義上的商法典D、英美的商事法律規范來自判例,而不是成文的商事立法
6、(BCD)是公司股東基于出資而享有的權利。A、公司財產所有權B、重大決策權C、資產收益權D、選擇經營者的權利。
7、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下列何種情形者,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ABCD)A、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B、因經濟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執行期滿未逾五年C、對企業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D、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不能歸還的。
8、根據《合伙企業法》其中哪些是向企業登記機關必須提交的文件(
BCD)A、合伙人的財產狀況證明B、合伙協議書C、合伙人的身份證明D、登記申請書
9、趙欲加入錢、孫、李的合伙企業。在以下哪些情況下,趙不能被認為已成為新合伙人(
BCD)錢、孫在入伙協議書上簽字;莫依據李從國外發回的傳真委托代為在該協議書上簽字B、錢、孫、李口頭表示同意,未簽訂書面協議C、錢、孫在入伙協議書上簽字;李出差未歸,僅在電話中表示同意D、錢、孫表示同意,李未置可否10、合伙人豐某因故計劃向他人借款,為此與借款人商定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出資份額作為質押。對此,其他合伙人提出各自意見。其中哪些不符合法律規定(
BC)A、合伙人陳某:“合伙出資份額不是《擔保法》所列的質押標的,該質押約定當然無效。”B、合伙人衛某:“我對該借款人不信任,不同意這項質押約定。”C、合伙人李:“既然有合伙人不同意,這項質押就不能生效。”D合伙人沈某:“既然如此,甲可以退伙,但必須對合伙企業以往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11、關于我國《合伙企業法》上的合伙企業概念,不正確的說法是(CD)A、合伙企業必須履行企業登記,領取營業執照B、合伙企業不包括合伙制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非經工商登記的組織C、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以法人為限D、合伙企業可以采用有限合伙的形態
12、以下行為中,哪些屬于破產清算組的職責范圍?(ACD)A、向破產企業的債務人追討債務B、為了使破產財產增值而從事證券交易C、將破產企業的固定資產變賣D、追回破產企業因破產無效行為而轉移的財產
13、所有公司在設立時都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有:(BCD)A、必須經過在登記前報經審批B、必須有資本C、必須制定公司章程D、必須有發起人
14、管忠華律師在向客戶介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設立的程序時,提出如下四種說法,你認為其中正確的有(ACD)A“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經過兩道批準程序,一是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準設立公司,二是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B“發行股份完成后,應當持驗資證明和其他文件辦理公司設立登記。登記完成,取得營業執照后,應當召開公司創立大會。”C“向社會公開募股前,必須簽訂兩個協議,一是同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簽訂承銷協議,二是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協議。”D“公司創立大會召開時,如果出席人員所代表的股份不足公司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則會議不得舉行。”15、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ABCD)A、股東符合法定人數B、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C、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D、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16、合伙企業具有如下特征:(ABC)A合伙企業的成立以訂立合伙協議為法律基礎。B合伙企業的內部關系屬于合伙關系。C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D其他三項都不是17、青城山大酒店于2006年3月2日被宣告破產。在破產程序中提出的下列給付請求,哪些能夠成為破產債權(
AC)A、吳鳴詩女士于2005年5月被該酒店保安人員毆打致傷,并被剝脫衣服檢查,住院治療8個月,要求賠償醫療費和名譽損失費10000元。B、因該酒店歌舞廳從事色情營業被查處,市公安局于2006年2月26日對其做出處罰決定:罰款10000元,限7日內繳納。C、瑞連升旅社與該酒店簽訂的合同,因酒店被宣告破產而終止,旅社要求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18000元。D、青城山大酒店經理以酒店名義借用某公司小轎車一輛供其親屬使用,現該公司要求返還。
18、有關我國證券交易所的以下說法中,哪些是不正確的(
AC)證券交易所是公司制的企業法人B、證券交易所是會員制的法人C、證券交易所的設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D、證券交易所的總經理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任免19、有關我國證券交易所的以下說法中,哪些是正確的(
BD)A、證券交易所是公司制的企業法人B、證券交易所是會員制的法人C、證券交易所的設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D、證券交易所的總經理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任免20、保險法中規定的代位請求賠償權的基本內容包括哪些(
AC)A、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B、保險人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后,被保險人有權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C、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已取得的賠償金額21、下列選項中,有關票據背書的正確說法有哪些(
ABCD)A、出票人在票據上記載不得轉讓的,票據不得轉讓B、背書人在票據上記載不得轉讓的,票據可以轉讓C、背書轉讓是單方法律行為D、背書轉讓是要式行為22、周經理簽發匯票一張,匯票上記載收款人為武經理、保證人為鄭經理、金額為20萬元、匯票到期日為1997年11月1日。武經理持票后將其背書轉讓給楚經理,楚經理再背書轉讓給姜經理,姜經理要求付款銀行付款時被以背書不具連續性為由拒絕付款。該事件中的票據債務人有哪些(
ABCD)A、周經理B、武經理C、鄭經理D、楚經理
23、以下幾個選項中,哪些屬于破產清算組的職責范圍?(ACD)向破產企業的債務人追討債務B、為了使破產財產增值而從事證券交易C、將破產企業的固定資產變賣D、追回破產企業因破產無效行為而轉移的財產24、阿爾卑斯飯店店于2009年3月2日被宣告破產。在破產程序中提出的下列給付請求,哪些能夠成為破產債權?(BD)A因該酒店歌舞廳從事色情營業被查處,市公安局于2009年2月26日對其罰款10000元,限7日內繳納。B東南亞金山旅行社與該酒店簽訂的合同,因酒店被宣告破產而終止,東南亞金山旅行社要求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18000元。C阿爾卑斯飯店經理以飯店名義借用雙魚集團公司小轎車一輛供其親屬使用,現該公司要求返還。D某女士于2008年3月被該酒店保安人員毆打致傷,住院治療6個月,要求賠償醫療費20000元。25
、國有企業法人的破產原因由以下事實構成:(ABC)A企業經營不善;C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26、人壽保險可以分為:(ABCD)幾種形式。A、死亡保險、B、生存保險、C、年金保險D、兩全保險
27、下列選項中,有關票據背書的正確說法有哪些(
BCD)A、我國票據法承認空白背書B、背書是無條件的C、背書有轉讓背書和質押及委托收款背書D、委任背書是非轉讓背書
28、保險法中關于代位請求賠償權的闡述正確的是(BCD)A、保險人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后,被保險人有權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B、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已取得的賠償金額C、保險人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不影響被保險人就未取得賠償的部分向第三者賠償的權利D、保險人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后,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權利的行為無效
29、國有企業法人可以由以下事實構成破產原因:(BCD)A其他選項都不是B嚴重虧損;C不能清償到期債務。D企業經營不善
30、信息公開制度的基本要求:(ABCD)A真實性。B準確性。C完整性。D及時性。
31、在以下幾種情況下,票據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權的有:(ABC)相關人出具了拒絕付款證書B、匯票付款人死亡C、本票付款人被宣告破產D、持票人沒有按期提示32、為保證公開信息的真實性,證券法律制度規定了以下的具體內容:(ABCD)A規定證券信息公開義務人承擔確保證券信息真實性的一般義務;B規定證券中介機構承擔相應的協助義務C確立信息披露義務人的法律責任制度;D規范了證券監管機構在證券監管方面的職能。33、有關的當事人行為的以下判斷,符合保險法規定的有:(ACD)A、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在提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應當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材料B、受益人可以不用提供證明材料,只憑保險合同的規定就可索賠C、保險人依據保險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或者資料不完整的,應當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有關的證明和資料D、保險人依據自己的調查確認有關的保險事故,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不服保險人的調查結論的,可以提起訴訟
A、掛失止付B、公示催告C、向人民法院起訴D、和債務人協商
35、有關承兌的以下說法中,哪些是正確的(
ABCD)A、承兌是匯票特有的票據行為B、承兌是無條件的C、見票即付的匯票無需承兌D、承兌記載在匯票的正面
36、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哪種情況票據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權(
BCD)A、付款人破產B、支票被拒絕付款C、匯票被拒絕承兌D、付款人死亡
三、名詞解釋(15分。)1、公司法:是調整公司的設立、變更和消滅,以及規定公司內部職能部門管理關系的法律規范,這些規范主要是調整公司作為一個法人主體資格和主體能力過程中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2、無限公司:是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全體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責任的公司。3、有限責任公司:是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4、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前者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責任,后者僅負有限責任的公司。5、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將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一種公司形式。6、監事會:是指公司為了保障董事和其他高層職員忠實執行股東會決議和公司章程,專門行使內部監督權的一個職能機關,股份公司必須設立監事會,規模較大的有限責任公司須設立監事會。監事會由股東代表和適當的公司職工代表組成。7、破產無效行為:是指債務人在破產狀態下實施的使破產財產不當減少,或違反公平清償原則,從而使債權人的一般清償利益受到損害,依法應被確認無效的財產處分行為。8、破產債權:是基于破產宣告前的原因而發生的,能夠通過破產分配由破產財產公平受償的財產請求權。9、票據抗辯:指票據債務人根據法律規定對票據債權人拒絕履行義務的行為。10、票據法:是規定票據的種類、簽發、轉讓和票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等內容的法律規范的總稱。11、承兌:是匯票付款人明確表示于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一種票據行為,也就是表示愿意承擔票據義務的行為。12、匯票的保證:是指票據債務人以外的人,為擔保特定票據債務人票據債務的履行,以負擔同一內容的票據債務為目的所為的一種具有獨立性的附屬票據行為。13、內幕交易:是指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利用其所知道的內幕信息進行的證券交易行為。14、匯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15、票據權利:是指持票人為取得票據金額,依法所附予的可以對票據債務人行使的權利。16、團體人身保險:指以團體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的一份總保險單,該團體的成員為被保險人的一種人身保險。17、人壽保險:是指以保險人在一定時期或終身的死亡或生存為給付條件的一種保險。18、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引起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19、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作為保險標的的一種保險。20、財產保險合同:是指以財產和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合同。
四、簡答題(14分。)(一)簡述公司公積金種類,并談談公積金提取應注意的問題。參考答案:首先,積金的種類包括:1、法定公積金。公積金是公司為了預備彌補虧損和擴大生產規模在注冊資本之外準備的基金,公積金是注冊資本的儲備,也是公司對外承擔民事責任的增加的保障。公積金包括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兩種,其中法定公積金是指根據《公司法》第177條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并提取利潤的5%至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公司的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以當年利潤彌補上年的虧損。2、任意公積金。公司在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決議,可以提取任意公積金。任意公積金由公司自行決定提取與否以及提取多少,其用途可以由公司自行決定,沒有法定限制。其次,公積金的提取應該注意:1、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股份有限公司經股東大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注冊資本的25%。2、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潤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3、股東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公司法》的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二)簡述公司合并、分立之法律后果。參考答案:1、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由合并后的公司繼承,債權人在時效內的債權可以向合并之后的公司主張,合并后的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履行自己的清償義務。2、公司分立前的債務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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