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PAGE44第四單元王安石變法新課導入:讓學生回憶歷史必修一的內容。提出問題:北宋初年為加強中央集權采取了哪些措施有何影響學生回答后,教師指出:北宋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對解決中唐、五代以來藩鎮跋扈的局面,對維護國家統一,起了重要作用,在客觀上也有利于社會經濟的發展。但是這些措施種下了“積貧積弱”的禍根。到北宋中期,出現了嚴重的社會危機。閱讀課本并思考:北宋中期的社會矛盾主要有幾種產生的原因和表現分別是什么一、王安石變法的歷史背景(一)北宋中期土地兼并嚴重,賦稅繁重,階級矛盾激化,農民起義不斷,社會動蕩不安史料鏈接:材料1:“富者有彌望之田,貧者無立錐之地。有力者無田可種,有田者無力可耕”。材料2:《宋史·食貨志》記載,北宋“勢官富姓,占田無限,兼并冒偽、習以成俗,重禁不能止”。思考:1材料1、2反映北宋中期出現了什么社會問題土地兼并嚴重,階級矛盾激化歷史現場:階級矛盾激化的表現993年,王小波在四川發動起義,他宣告:“吾疾貧富不均,今為汝均之。”起義的隊伍發展到數萬人。王小波、李順起義雖然失敗了,但是這次起義具有重要的意義。這次起義沉重打擊了宋朝政府;第一次提出“均貧富”的口號;真宗咸平三年(1000年),王均的起義又爆發了。仁宗慶歷年間,農民起義和兵變在各地相繼爆發,正如歐陽修所說“一年多于一年,一伙強于一伙”。探討:以往的農民起義主要發生在王朝的后期,如兩漢、唐朝,而北宋則在一開始,階級對立就十分突出,這又是什么原因漢唐是在農民起義之后建立起來的王朝,統治者注意吸取前朝滅亡的教訓,著手調整統治政策,使當時的階級矛盾有所緩和。北宋是在兵變的基礎上建立的,統治者為吸取五代頻繁軍事政變的教訓,只注意調整和緩和統治階級內部矛盾,而作為封建社會經濟基礎的小農經濟沒有得到較大的恢復和發展,再加上縱容土地兼并的發展,階級矛盾在北宋初年就十分尖銳。設計二:北宋時期的社會矛盾主要有兩類,一類是階級矛盾,一類是民族矛盾。請同學們思考一下,在封建社會里階級矛盾指的是哪兩大階級之間的矛盾地主和農民的矛盾在北宋時期尤其尖銳,這是什么原因呢或者說北宋時期土地兼并非常嚴重的原因是什么杯酒釋兵權請同學們回顧必修二的知識:土地兼并導致什么樣的危害對于封建國家對于農民農民用什么方式來解決這對矛盾農民起義導致什么結果(二)民族矛盾激化,遼、西夏威脅史料鏈接:宋太宗在滅北漢之后,曾經兩度出動大軍征遼,企圖收回幽云十六州,可是都失敗了。宋每年給遼國銀十萬兩,絹二十五萬匹,稱為“歲幣”(“澶淵之盟”)雙方沿邊州縣各守邊界,兩邊人戶不得交侵……1040~1042年(康定元年到慶歷二年),西夏皇帝元昊對宋發動多次大規模的軍事進攻。思考:以上材料反映了什么現象遼和西夏的進攻,北宋敗多勝少。(三)宋初空前強化君主專制集權,出現冗官、冗兵、冗費,形成積貧積弱局面(一)北宋初期皇權的加強1、背景:唐末以來出現了長期的藩鎮割據局面。2、目的:防止藩鎮割據,強化皇權。3、措施:(1)集中軍權歷史現場:宋太祖即位后不久的一天,他邀請主要將領赴宴,酒酣飯飽之時,宋太祖感嘆說:“沒有你們的出力,我不會成為天子,但是我現在整夜不敢安枕而臥。”宋太祖接著說:“人生短暫,如白駒過隙,無非圖富貴二字,你們不如解去兵權,回家置田宅,飲酒作樂,頤養天年。”此后,武將的兵權解除,兵權集中在皇帝一人手中。961年,趙匡胤在酒筵上用允許將領們兼并田宅傳給子孫的辦法,示意將領們釋去軍權,使“君臣之間無所猜疑”。次日,曾經幫他奪取政權的禁軍主要將領石守信、王審琦等人,皆稱病自請解除軍職。此為“杯酒釋兵權”。中央設“三衙”和樞密院。三衙的長官為殿前都指揮使、馬軍都指揮使、步軍都指揮使,也叫“三帥”,分別統領禁軍。三衙地位平行,互不統屬,形成鼎立。以資歷淺、名位低、易于駕馭的人任其職。樞密院,長官為樞密使,主管全國軍隊的調動和招募、訓練、供給等事宜。樞密使有調兵權而無領兵權;三帥有領兵權而無調兵權。調兵權與領兵權的分離,使二者各自獨立,相互制約。這一特點意味著皇權對軍隊控制的加強。北宋在軍隊中實行“更戍法”。將駐防在京師的軍隊輪番調到地方戍守,或將駐守在各地的軍隊定期調動到他地移屯就糧。軍隊駐守地時常更換,而統兵將領由中央任命,也不固定。如遇征戰,多由皇帝臨時命將。戰事結束,兵歸宿衛,將還本職,一切軍權都集中于皇帝。這雖然可防止兵與將領結合以反抗中央,但卻造成兵不識將,將不識兵,兵無常帥,帥無常師。且士兵經常往來于道路,訓練不精,削弱了軍隊的戰斗力,使北宋在對遼和西夏的作戰中經常處于不利地位。(2)集中行政權宋代以前,宰相握有“事無不統”的大權。宋太祖在建國之初,用分化事權的辦法,通過新設的機構──政事堂、樞密院和三司,削弱宰相的權力。為了限制宰相的權力,又另設副宰相“參知政事”,意思是與宰相共同議政,使宰相不能專權。宋初設立樞密院,長官為樞密使,掌管全國軍事。樞密院和宰相的政事堂并立“對掌大政”,號稱“二府”。二者一文一武,互不通氣,分別向皇帝奏事。皇帝直接控制政權和軍權。為了限制樞密使的權力,又設樞密副使。(3)集中財政權北宋設置三司分割宰相的財政大權。度支掌財政收支和漕運、鹽鐵掌工商業收入和兵器制造、戶部掌戶籍、財賦和專賣,掌管全國財政。2、空前強化皇帝專權的負面影響(1)削弱了軍隊戰斗力,形成積弱局面為了強化專制集權,集中行政權、集中財政權、集軍權、更戍法,使得軍隊戰斗力弱,行政效率低下,出現積弱局面。歷史現場:對宋代皇帝而言,權力集中的深層含義是確保自己的統治,因此,為了保住一己私利,不惜犧牲一切,包括國家利益,因此,在對西夏和遼的戰爭中常常表現得患得患失,非常軟弱。景德元年1004九月,遼兵20萬直趨黃河北岸的澶州,威脅宋都城開封。動搖的宋真宗在主戰派擁戴下勉強到達澶州,宋軍士氣高漲。遼在澶州初戰不利,加上長驅深入有后顧之憂,遼蕭太后乃有退兵之意。雙方于當年十二月約定:一宋遼約為兄弟之國,宋尊遼蕭太后為叔母;二宋每年輸遼銀10萬兩,絹20萬匹;三雙方罷戰撤兵,宋、遼以白溝河為界。由于澶州古稱澶淵郡,故稱此和議為“澶淵之盟”。(2)冗兵、冗官、冗費,導致財政十分困難,出現積貧局面北宋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雖然鏟除了藩鎮割據的基礎,但卻導致官僚機構的迅速膨脹。到北宋中期,各級官僚達到17000多人。這比實際所需人數多出兩倍。龐大的官僚機構中,有時三五個人擔任同一項官職,互相推卸責任,不干實事,行政效率低下。歷史現場:北宋農民負擔沉重項目景德年間慶歷年間商稅450萬(貫)1975萬(貫)酒稅428萬(貫)1710萬(貫)鹽稅355萬(貫)715萬(貫)總計1233萬(貫)4400萬(貫)歷史現場:北宋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雖然鏟除了藩鎮割據的基礎,但卻導致官僚機構的迅速膨脹。到北宋中期,各級官僚達到17000多人。這比實際所需人數多出兩倍。龐大的官僚機構中,有時三五個人擔任同一項官職,互相推卸責任,不干實事,行政效率低下。史料鏈接:材料1:北宋政府為了防止內患,奉行養兵政策,每逢荒年,政府招募饑民當兵,災荒不斷,募兵不已養兵之費,在天下十居七八。——引自《張載集》材料2:思考(1)材料1反映北宋中期出現了什么現象影響如何冗兵;軍隊戰斗力下降,增加財政負擔。(2)材料2反映北宋中期出現了什么現象影響怎樣行政效率很低,政府財政困難。(四)慶歷新政失敗,社會矛盾更加尖銳,改革呼聲強烈,宋神宗任用富有改革精神的王安石變法1、背景:社會矛盾激化,積貧積弱嚴重2、目的:緩和矛盾,挽救岌岌可危的北宋統治3、措施:(1)改革文官3年一次循資升遷辦法,考核政績,淘汰老弱病愚等不稱職和在任犯罪者;(2)嚴格恩蔭制度;閱讀【學思之窗】,想一想,這種制度產生了什么影響解題關鍵:恩蔭制度的含義,宋朝冗官出現的重要原因。思路引領:直接影響:冗官;間接影響:政治、經濟諸方面。答案提示:恩蔭制度指官宦之弟、親屬及門客不必通過科舉即可做官。其影響是使官員人數增加,出現冗官現象;造成政府效率低下,加重財政負擔,進一步激化階級矛盾。(3)改革貢舉制;(4)慎選地方官吏;(5)減輕徭役、重視農桑。中心措施:整頓吏治4、結果:夭折慶歷新政—改革失敗的原因①目標沒成功實現(階級矛盾仍尖銳、積貧積弱局面未改變)②觸犯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攻擊③措施“太猛”“更張無漸”④思想動員不足,配套措施不到位(罷官無安置)⑤農民無獲明顯好處關鍵原因:沒有找到積貧積弱的根本原因,沒有涉及真正的關鍵問題5、影響:王安石變法的前奏人物春秋:王安石(1021—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晚號半山,世稱"臨川先生",臨川今臨川區鄧家巷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他出生在一個小官吏家庭。父名益,字損之,曾為臨江軍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幾任州縣官。因生性倔強,時人戲稱“拗相公”。王安石在青少年時期隨父親到過許多地方,對宋朝的社會問題有一些感性認識。有堅強的意志和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在變法過程中矢志不渝。安石少好讀書,記憶力強,受到較好的教育。慶歷二年(1042年)登楊寘榜進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縣知縣、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點江東刑獄等地方的官吏。治平四(1067年)神宗初即位,詔安石知江寧府,旋召為翰林學士。熙寧二年(1069年)提為參知政事,從熙寧三年起,兩度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寧九年罷相后,隱居,病死于江寧(今江蘇南京市)鐘山,謚號“文”,又稱王文公。其政治變法對北宋后期社會經濟具有很深的影響,已具備近代變革的特點,被列寧譽為是“中國十一世紀偉大的改革家”。步入仕途慶歷四年(1044年)進士第四名及第,其后在揚州、鄞縣(今浙江寧波)、舒州(今安徽潛山)、常州等地任地方官。多年的地方官經歷,不僅使王安石深刻地認識到宋朝社會普遍性的貧困化,而且也使王安石認識到社會貧困化的根源在于兼并。由此王安石進一步認識到宋封建統治所面臨的危機是:內則不能無以社稷為憂,外則不能無懼于夷狄。因此,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在長達萬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書》中分析了宋朝內憂外患交織,財政日益困窮,風俗日益敗壞的形勢,提出了變更天下弊法及培養大批適應變法革新需要的人才的迫切性。要求宋仁宗以漢、唐兩代王朝的覆亡為前車之鑒,果斷實行變法。他還提出了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的理財思想。這封言事書受到了一般官僚士大夫的稱贊,卻沒有從最高統治集團中得到任何反應。文學造詣其詩“學杜得其瘦硬”,擅長于說理與修辭,善于用典故,風格遒勁有力,警辟精絕,也有情韻深婉的作品。著有《臨川先生文集》。與“韓愈、柳宗元、歐陽修、蘇洵、蘇軾、蘇轍、曾鞏”,并稱為“唐宋八大家”。二、王安石變法的主要內容1、富國之法:(1)目的:改變積貧的局面,調整封建國家、地主和農民關系,發展生產。(2)內容:①青苗法:宋仁宗時,陜西百姓缺少糧、錢,轉運使李參讓他們自己估計當年谷、麥產量,先向官府借錢,谷熟后還,官稱“青苗錢”。王安石、呂惠卿等據此經驗,制定青苗法。它規定把以往為備荒而設的常平倉、廣惠倉的錢谷作為本錢。每年分兩期,即在需要播種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則,由農民向政府借貸錢物,收成后加息,隨夏秋兩稅納官。實行青苗法的目的,在于使農民在青黃不接時免受兼并勢力的高利貸盤剝,并使官府獲得一大筆“青苗息錢”的收入。青苗法熙寧二年九月,頒布青苗法。規定以各路常平、廣惠倉所積存的錢谷為本,其存糧遇糧價貴,即較市價降低出售,遇價賤,即較市價增貴收購。其所積現錢,每年分兩期,即在需要播種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則,由農民向政府借貸錢物。收成后,隨夏、秋兩稅,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歸還谷物或現錢。青苗法使農民在新陳不接之際,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貸的盤剝,使農民能夠“赴時趨事”,但具體實施中出現強制借貸現象,是王安石變法措施中爭議最大的內容。什么是青苗法王安石采取此項舉措的目的是什么這項措施可行嗎史料鏈接:材料一:王荊公知明州鄞縣(今浙江寧波),……起堤堰,決陂塘,為水陸之利;貸谷于民,立息以償,俾新陳相易……《邵氏聞見錄》卷11材料二:在我們之前900年,中國即企圖以金融管制的辦法操縱國事,其范圍與深度不曾在當日世界里任何其他地方提出。當王安石對神宗說“不加稅而國用足”,他無疑的已知道可以信用借款的辦法指青苗法刺激經濟之成長。這種擴張性的眼界與傳統的看法不同……黃仁宇《中國大歷史》材料三:不法書吏乘機作手腳,貪官污吏又層層盤剝。變法規定的二分利息,結果漲至35倍,農民寧愿避開官府,“哀求于富家大族,增息而取之”。官吏又采取一刀切的貸錢措施,下指標,硬攤派,實行權力尋租,以至農民談貸色變。1、黃仁宇先生對青苗法持什么看法2、從材料三看,青苗法在大規模實施過程中出現了哪些問題材料四:宋朝官僚只在道德的立場上爭辯。例如青苗法即未曾如現代之標準以法定的方式主持。所有申請貸款、調查申請者之情形、提供借款之保證、到期不能還款之處置,及沒收其擔保之財產等,全無著落。縣令只將款項整數交給農民而責成他們集體負責,按時連本帶利的歸還,絲毫沒有顧慮到村民的意愿和他們之間的關系與責任。——黃仁宇《中國大歷史》黃仁宇認為青苗法不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青苗法的實施情況表明,導致王安石變法從被寄予希望到最終失敗的因素有哪些②農田水利法:熙寧二年十一月頒布農田水利法,獎勵各地開墾荒田興修水利,建立堤坊,修筑圩埠,由受益人戶按戶等高下出資興修。如果工程浩大,受利農戶財力不足,可向官府借貸“青苗錢”,按借青苗錢的辦法分兩次或三次納官,同時對修水利有成績的官吏,按功績大小給予升官獎勵。凡能提出有益于水利建設的人,不論社會地位高低,均按功利大小酬獎。此法是王安石主張“治水土”以發展農業,增加社會財富的重要措施。③募役法(免役法):募役法又稱“免役法”,熙寧三年(1070年)十二月,由司農寺擬定,開封府界試行,同年十月頒布全國實施。免役法廢除原來按戶等輪流充當州縣差役的辦法,改由州縣官府自行出錢雇人應役。雇員所需經費,由民戶按戶分攤。原來不用負擔差役的女戶、寺觀,也要繳納半數的役錢,稱為“助役錢”。使得農民從勞役中解脫出來,保證了,勞動時間,促進了生產發展,也增加了政府財政收入。④市易法熙寧五年(1072年)三月,頒行市易法。由政府出資金一百萬貫,在開封設“市易務”(市易司),在平價時收購商販滯銷的貨物,等到市場缺貨的時候再賣出去。同時向商販發放貸款,以財產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每年納息二分。用以達到“通有無、權貴賤,以平物價,所以抑兼并也。”市易法增加了財政收入。⑤方田均稅法:熙寧五年八月司農寺制定《方田均稅條約》頒行。此法分“方田”與“均稅”兩個部分。“方田”就是每年九月由縣令負責丈量土地,按肥瘠定為五等,登記在帳籍中。“均稅”就是以“方田”的結果為依據均定稅數。凡有詭名挾田,隱漏田稅者,都要改正。這個法令是針對豪強隱漏田稅、為增加政府的田賦收入而發布的。方田均稅熙寧四年(1071年)八月由司農寺制定《方田均稅條約》,分“方田”與“均稅”兩個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縣長舉辦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為五等,“均稅”是以“方田”丈量的結果為依據,制定稅數。方田均稅法清出豪強地主隱瞞的土地,增加了國家財政收入,也減輕了農民負擔,同時卻嚴重損害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們強烈反對。⑥均輸法:主要內容有:要求發運使必須清楚東南六路的生產情況和北宋宮廷的需求情況,依照“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的原則,必須在路程較近的生產地采購,節省貨款和轉運費。另外,還賦予發運使一定的權力,使他們能夠斟酌某時某地的具體情況適當地采取一些權宜措施。這就減輕了納稅戶的額外負擔,限制了富商大賈對市場的操縱和對民眾的盤剝,便利了市民生活。均輸法此法已久,早在西漢桑弘羊時試行,唐代以后各郡置均輸官,達到“斂不及民而用度足”。熙寧二年七月,為了供應京城皇室、百官的消費,又要避免商人屯積,在淮、浙、江、湖六路設置發運使,按照“徙貴就賤,用近易遠”、“從便變易蓄買,以待上令”的原則,負責督運各地“上供”物質。意在省勞費、去重斂,減少人民的負擔。列表歸納:措施內容作用青苗法政府在青黃不接時向農民提供低息貸借錢或糧食使農民免受高利貸盤剝,緩和了階級矛盾,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但強制借貸,利息較高,對農民仍是沉重的負擔。農田水利法鼓勵墾荒和興修水利水利工程修建保證了灌溉;耕地面積增加,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政府稅收增加。免役法(募役法)政府征收免役錢,雇人服役官僚、地主也要出錢出錢代役保證農民生產時間,有利于發展農業生產,并增力政府收入。市易法設市易務,收滯銷貨,短缺時賣出,以穩定市場。打破了大商人對市場的壟斷;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方田均稅法核實土地,按多少、好壞收稅。一定程度抑制兼并,增加了政府收入;部分減輕農民賦稅負擔。均輸法政府采購物資,實行就近采購等原則。限制了富商大賈對市場的操縱和對民眾的盤剝,便利了市民的生活,減輕了納稅人的負擔,政府的財政收入也有所增加。牛刀小試:1、王安石變法的第一要務是A、精簡機構B、增加財政收入C、增強軍隊戰斗力D、改革科舉弊端2、北宋中期社會危機的關鍵問題是A、遼夏的威脅B、土地荒蕪水利荒廢C、國家財政入不敷出D、官僚地主隱匿田產逃稅3、王安石變法中頒行的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稅法主要解決的共同問題是(B)A、中央與地方的關系B、農業的發展問題C、大地主特權D、打擊官僚地主和抑制兼并土地4、變法措施中,既可以限制高利貸盤剝,又能增加政府收入的是青苗法與唐代的“庸”的作用有相似之處的措施是募役法引起隱匿田畝逃避賦稅之人最強烈反對的是方田均稅法有利于穩定市場物價促進商品交流的是市易法5、王安石變法中,兼有打擊官僚特權、增加政府收入和保障農時的是募役法2、強兵之法:(1)目的:改變積弱的局面,鞏固封建統治秩序和整頓、加強軍隊。(2)內容:①保甲法熙寧三年(1070年)司農寺制定《畿縣保甲條例頒行》。鄉村住戶,每五家組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凡有兩丁以上的農戶,選一人來當保丁,保丁平時耕種,閑時要接受軍事訓練,戰時便征召入伍。以住戶中最富有者擔任保長、大保長、都保長。用以防止農民的反抗,并節省軍費。②保馬法:神宗時,宋朝戰馬只有十五萬余匹,政府鼓勵西北邊疆人民代養官馬。凡是愿意養馬的,由政府供給馬匹,或政府出錢讓人民購買,每戶一匹,富戶兩匹。馬有生病死亡的,就得負責賠償,但遭遇到瘟疫流行,死了不少馬匹,徒增民擾。不久廢止,改行民牧制度。③將兵法:作為強兵的措施,王安石一方面精簡軍隊、裁汰老弱,合并軍營。另一方面實行將兵法。自熙寧七年始,在北方各路陸續分設100多將,每將置正副將各1人,選派有武藝又有戰斗經驗的軍官擔任,專門負責本單位軍隊的訓練,凡實行將兵法的地方,州縣不得干預軍政。將兵法的實行,使兵知其將,將練其兵,提高了軍隊的戰斗素質。④設軍器監:政府下令設置軍器監,監督制造兵器,嚴格管理,提高武器質量。從此,武器生產量增加,質量也有所改善。史料鏈接:宋仁宗時,樞密使田況對當時騎兵戰斗力的描寫,令人難以置信:有的根本不能披甲上馬,有的騎馬奔跑時挽弓不過五六斗,箭射出個幾步就落在了地上,“以賊甲之堅,縱使能中,亦不能入,況未能中之”。歐陽修在談到北宋軍隊時說士兵宿營時,自己的衣服都要由別人扛著;每次領取口糧,也要找人扛送。上述情況說明了什么問題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答案:宋朝中期的“積弱”局面,士兵素質低下,戰斗力不強。北宋政府奉行養兵政策,士兵多但良莠不齊;集中軍權、更戍法直接削弱了軍隊戰斗力。將不識兵、兵無常將、將帥指揮受制太多,其積極性得不到充分發揮。士兵經常換防,缺乏訓練,素質低下。列表歸納:措施內容作用保甲法政府把農民編為保甲。農戶十家一保閑時練兵戰時入軍既加強了對人民的控制,又增強了抵御遼和西夏進攻的能力,也減少了軍費開支。保馬法官馬由農戶保養減少了政府支出將兵法設“將”為軍隊編制的基本單位,由固定將官帶軍隊使兵知其將,將練其兵,提高了軍隊的戰斗力。設軍器監設置軍器監,監督制造兵器提高了武器的產量和質量3、取士之法:(1)目的:選拔和培養人才,為變法造輿論。(2)內容:①改革科舉制度:廢明經諸科,進士科專考經義和時務策,設明法科。王安石認為“欲一道德則修學校,欲修學校則貢舉法不可不變”。改革貢舉法,廢明經、存進士,熙寧三年(1070年)三月,進士殿試罷詩、賦、論三題而改試時務策。熙寧四年1071年,頒布改革科舉制度,廢除以空洞的華而不實的詩賦詞章取士的舊制,恢復以《春秋》,三傳明經取士。即要求考生聯系當前實際采取參加經義策論的考試。另設“明法科”。這就把科舉的立足點放在選拔具有經綸濟世之志和真才實學的天平上,從而擴大了考選名額,使一大批新進之士取代反對改革的舊官。②整頓太學,設專門學校培養人才:實行“太學三舍法”,希望以學校的平日考核來取代科舉考試,選拔真正的人才。“三舍法”,即把太學分為外舍、內舍、上舍三等,“上等以官,中等免禮部試,下等免解”,后來地方官學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級教學的特色。還設置武學、醫學、律學等專門學校,培養人才。③惟才用人:重用有志于改革的官員,打破按資升遷的成規。王安石的用人觀:對于如何提拔人才、選取人才,王安石頗有見地,他發了不少高論來闡述自己“教之、養之、取之、任之”的系統人才觀。“教之”,即通過學校教育來培養人才。為此王安石力主興辦太學、州縣學等各級學校,同時,王安石還設置武學、律學與醫學,培養國家急需的專門人才。“養之”,即優待和栽培人才。王安石認為對人才應當利、禮、法共用,“饒之以財,約之以禮,裁之以法”,“饒之以財”就是“高薪養廉”,給官吏們優厚的工資待遇,使他們衣食無憂,從而遠離腐敗貪污。“約之以禮”就是用“禮”加強官員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官員廉潔自律的能力,從內部做到拒腐防變。“裁之以法”就是對于那些貪贓枉法的官吏則應嚴厲懲治。“取之”,即發現、選拔人才。王安石堅決反對北宋舊有恩蔭制度和科舉制度,而是極力推崇古代的薦舉制度。在薦舉人才時,并不是一兩個人說了算,而是要征求眾人意見,并且,還要用實踐效果來檢驗人才是否能當大任。“任之”,即任用人才。任用之道,關鍵是任人唯賢、任人唯才、任人唯德,以人之才德為唯一標準。并且,王安石強調用人要“久于其職”,忌諱頻繁的遷調。王安石理想中的人才是德才兼備,但實際操作過程中理想與現實剝離開來了。為了變法的順利進行,王安石向神宗皇帝舉薦了不少人才,讓他們加入到變法大軍中來,其中確實不乏年輕有為者。盡管王安石再三強調選用人才要德才兼備,切忌讓那些“巧言令色”之徒得勢,可是他的隊伍里還是摻進了不少投機鉆營道德敗壞之徒,這些人或者有才無德或者無才無德,他們只不過憑借極力吹捧新法以取得王安石的賞識從而進入到變法大軍中來,結果使得王安石兩次罷相,最終變法失敗。(關于用人失誤,將在王安石變法失敗原因去分析)“民不加賦而國用足”是王安石的理財思想,試結合變法的內容分析這一思想。1哪些措施有利于增加政府的收入青苗法、募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稅法——開源2哪些措施有利于節約政府的開支均輸法節省了貨款和轉運費用——節流3哪些措施有利于改善農業生產的基礎設施,發展生產農田水利法——發展生產三、王安石變法的歷史作用(一)變法的命運歷史現場:錢五:“最近比較煩,比較煩,比較煩,宰相的改革一天比一天麻煩。”往年這個時候,我的錢早貸出去了,搞什么青苗法本想大撈一筆,今年沒一個人借貸。富貴:我不也一樣倒霉!政府頒布了方田均稅法,我家隱瞞的土地都被清查出來,不得不據實交稅,并且聽說現在如果不想去服役,我們官宦人家也要出錢,數目還不少呢!那可是白花花的銀子呀!我這個心疼喲!錢五:對了,富貴兄,今年天災,棉花供不應求,你去年低價收購的兩大車棉花可以賺不少錢吧,你小子發了。富貴:哎!別提了,本以為可以大撈一筆,沒想到那個什么市易務的機構不知道從哪搞了兩車皮的棉花,在開封市場上銷售,供過于求。我的棉花只好以跳樓價出售,真是血本無歸,啊!(唱:小商人啊,命真苦啊……)錢五:現在又該是宮廷采買的時間了,你可以做做茶葉、絲綢的生意呀。正好今年太皇太后60大壽,肯定宮里需要不少。你和王發運使的關系不錯,你買進點杭州絲綢、鐵觀音富貴:哎,今年政府頒布了個什么均輸法,規定發運使必須就近采買,他早已經買了信陽毛尖和開封的汴繡了,我今年是一個子也賺不到了。1、失敗的原因A、觸犯大地主、大官僚及商人、高利貸者的利益,遭到激烈反對(青苗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市易法、均輸法);B、執行過程中用人不當,出現危害百姓的現象,引起民間不滿(青苗法、免役法、保甲法);C、宋神宗變法態度的動搖;D、根本原因:變法本身沒有觸及社會的根本問題,沒有真正給農民以更大的利益,因而不可能獲得廣大農民的支持,也不可能很好的解決社會的根本矛盾。戴加平:王安石變法失敗的原因1、最高統治者態度動搖;2、保守勢力強大;3、改革措施存在缺陷;4、用人不當;5、吏治腐敗;6、與周邊民族政權沖突;……那么,王安石變法失敗的原因是什么拋開深刻的社會制度根源,重要的一條是在執行過程中的扭曲,被異化為官員魚肉百姓的“正當”手段,缺乏有效的監督保障。比如,實行青苗法,政府規定利率為20%,官員擅自提到30%,結果新法實行之后連年自然災害,官員逼債,農戶紛紛破產,連富戶也無法幸免;政府要平抑物價、抑制私商,官員就用更壞的官商代替私商,市場、貨源、價格被政府高度壟斷,百姓被盤剝更嚴重。雖然變法增加了財政收入,但以民窮為基礎的國富卻難以持續,社會怨聲載道,民不聊生。變法觸動了大地主大官僚階級的利益,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司馬光曾經多次上書皇帝取消新法。同時改革的最主要支持者宋神宗在關鍵時刻發生了動搖,宋神宗死后司馬光出任宰相,徹底廢除新法,連很有成效的募役法也被廢除。
失敗原因從各項經濟上改革內容可以看出,王安石的新法規模甚大,其中理財方面最為重要,受到時人抨擊。平情而論,王安石變法遭到失敗,也不能完全推到守舊派反對上,他的政策和做法都值得檢討。下列可就四方面論之:一變法事先缺乏宣傳,導致在變法的過程中無法吸引到優秀的人才。在變法的反對陣營中,有一大批的知名人物,而其中的精英部分,在經過足夠的宣傳說服后應該是可以被吸收進變法陣營中的。二政策執行不力─—如青苗法、免役法之實行,與理想相去懸絕。如果貧困民戶自愿請貸官錢,尚有可說,但實際上是地方官強迫農民五家互保后在逐家派定數目,稱為散青苗,地方官為了保障秋后本息全部收回,散派的對象是中上之家而非貧下之戶,蓋怕貧下戶無力償還,這還談什么惠民呢而青苗法中要收取利息二分,即是百分之二十,這數目是一般平民所不能負擔的。政策執行不力的根本原因是沒有合適的人才推行新法。三剛愎自用─—王安石性剛,與神宗議論國事,有所抗辯,聲色俱厲,神宗每為之改容聽納。創行變法之初,司馬光曾致函叫他不要用心太過,自信太厚,安石覆書抗議,深不以為然,二人本是極要好又互相推重的朋友,從此畫地絕交。例如,蘇軾本來是擁護新法的最好人選,但蘇軾的很多正確的意見也未能被王安石采納。慶歷新政失敗以后,宋朝嚴重的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并未緩和,積貧積弱的局面仍在向前發展,統治集團感到危機四伏,因而要求改革的呼聲在一度沉寂之后,很快又高漲起來,終于掀起一次更大的變法活動。失敗的最根本原因:新法沒有觸及社會的根本問題,他只是一場地主階級內部針對北宋統治危機的制度改良,沒有根本觸及核心,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封建社會的矛盾。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宋神宗趙頊即位。神宗立志革新,他向元老重臣富弼等人征詢富國強兵和制勝遼與西夏之策,他們規勸神宗,在20年內不要提及用兵二字。宋神宗從此不再倚靠這班元老重臣。熙寧元年(1068年)四月,召“負天下大名三十余年”的王安石入京,用為參知政事,要倚靠他來變法立制,富國強兵,改變積貧積弱的現狀。當時王安石已成為眾望所歸的人物,士大夫們大都以為只要王安石登臺執政,太平可立致,生民咸被其澤。為了推動變法,熙寧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建立一個指導變法的新機構——制置三司條例司(后條例司廢,變法事宜由戶部司農寺主持),并與呂惠卿、曾布等人一道草擬新法,各路設提舉常平官,督促州縣推行新法。由此在中國歷史上影響深遠的王安石變法,便大張旗鼓地開展起來。從熙寧二年到熙寧九年(1076年)的8年內,圍繞富國強兵這一目標,陸續實行了均輸、青苗、農田水利、募役、市易、免行、方田均稅、將兵、保甲、保馬等新法。各項新法或多或少地觸犯了中上級官員、皇室、豪強和高利貸者的利益。因此,在每一項新法的推行過程當中,遂無例外地都遭受到他們的阻撓和反對。到宋神宗逝世之后,哲宗繼位,高太后垂簾聽政,以司馬光為首的守舊派掌握了政權,此前的新法便在元祐初期全被廢罷。史稱元祐更化。變法失敗后四十一年,北宋滅亡(1127)。反響元祐元年(1086年)司馬光執政,盡廢新法,蘇東坡、范純仁等人皆曰不可,溫公執意而行,不久王
司馬光安石在南京病死,同年九月,司馬光病逝。史載王安石退居金陵時“聞朝廷變其法,夷然不以為意;及聞罷助役,復差役,愕然失聲曰:‘亦罷及此乎’良久曰:‘此法終不可罷也。’”元佑元年二月,罷青苗法。到了三月,范純仁以國用不足,請復之。八月,司馬光奏稱:“散青苗本為利民。”蘇軾在反對免役法時說,“自古役人之必用鄉戶,猶食之必用五谷……行地之必用牛馬,雖其間或有以它物充代,然終為天下所可常行”。還說“士大夫捐親戚棄墳墓,以從官于四方者,宣力之余,亦欲取樂……若廚傅蕭然,則似危邦之陋風,恐非太平之圣觀”,但是后來蘇軾又認為免役法確實可行,他在《與滕達道書》中承認,“吾齊新法之初,輒守偏見,至有異同之論。雖此心耿耿,歸于憂國;而所言差謬,少有中理者……回視向之所執,益覺疏矣”,十馀年后元祐更化時,蘇軾反對司馬光廢除免役法,他說“專欲變熙寧之法,不復較量利害,參用所長”。王安石下臺后,司馬光將宋神宗時軍兵用生命奪取的土地,無償送給西夏。司馬光將自己國家的領土無償奉送給西夏,這是一種出賣國土、妥協茍安的行為,這不僅在政治上不體面,而且在軍事上也沒有達到結束兵不連解局面的目的。雖然宋朝實行彌兵政策,一再命令守邊將士不要妄動,可是西夏反而認為宋朝軟弱可欺,不斷進攻蘭州等地。宋哲宗元祐八年(1093年),在宣仁太后主導下,致力于恢復祖宗舊制,前后歷時九年。支持變法者被稱之為“元豐黨人”,反對變法者被稱之為“元祐黨人”。從此宋朝進入了黨爭的泥沼,不可自拔。后世評價北宋元佑元年(1086年),王安石去世,司馬光曾說:“介甫文章節義過人處甚多,……方今……不幸謝世,反復之徒必詆毀百端,……朝廷宜加厚禮,以振浮薄之風。”。司馬光對王安石的道德文章進行了肯定,而對作為政治家的王安石,進行了全盤否定。北宋時期,其反對派就以修史的方法進行批評,朱熹多次批評王安石及其后學:“學術不正”,“壞了讀書人”,但是朱熹對王安石個人是給予了相當肯定的南宋至晚清王安石本以「天命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不足法」,銳行變法,但因性格、運氣、舊黨及富豪反對和用人不當,導致變法失敗,其人亦被舊黨標上「變亂祖宗法度,禍國殃民」,所促成的黨爭更加速了北宋亡國。宋高宗為開脫父兄的歷史罪責,以靖康元年以來士大夫們的議論,把“國事失圖”由蔡京上溯至王安石。紹興四年五月宋高宗詔命重修《神宗實錄》以否定王安石變法為基調,這一定讞對于后世產生了深遠影響。王安石作為北宋亡國元兇的論調,經宋國史至元人修《宋史》所承襲,成為封建時代官方定論。南宋以后,王安石變法總體上是被否定的,但對王安石的部分新法措施則有不同程度的肯定看法。在諸新法措施中,尤以科舉改革、免役法、保甲法、保馬法得到較多的肯定。持肯定者在南宋有陸九淵,元朝有吳澄、虞集,明朝有陳汝錡、章袞,入清后有顏元、李紱、蔡上翔、楊希閔、龔自珍、陸心源等。王夫之認為王安石的“三不足”之說是“禍天下而得罪于名教”。如蔡上翔以為“荊公之時,國家全盛,熙河之捷,擴地數千里,開國百年以來所未有者。南渡以后,元佑諸賢之子孫,及蘇程之門人故吏,發憤于黨禁之禍,以攻蔡京為未足,乃以敗亂之由,推原于荊公,皆妄說也。其實徽欽之禍,由于蔡京。蔡京之用,由于溫公。而龜山之用,又由于蔡京,波瀾相推,全與荊公無涉。”他們給王安石以高度評價的原因主要有兩點:其一,他們大都是江西臨川人,對王安石的褒揚,實際上是中國古代尊重和敬仰“鄉賢”優良傳統的一種表現;其二,顏元、龔自珍肯定王安石及其變法,與他們和王安石有著相近的思想理路分不開。南宋至晚清最具代表性的批判意見有三點:一是認為王安石變亂祖宗法度,“禍國殃民”,最終導致北宋亡國。這個觀點定于南宋初期的《神宗實錄》,后經宋國史至元朝人修《宋史》所承襲,成為元明清時期的官方定論,不僅為史家所認同,而且被社會普遍接受。二是對荊公新學進行了嚴厲抨擊。荊公新學是王安石變法的指導思想和理論基礎,自宋理宗取締王安石配享孔廟后,荊公新學所遭受的抨擊之嚴厲,要遠甚于對新法措施的否定。南宋理學家對荊公新學的批判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斥荊公新學為異端邪說“于學不正”、“雜糅佛道”或“學本出于形名度數”,二是把新學作為變亂祖宗法度而致北宋亡國的理論依據,予以無情打擊。由于理學在元明清被定為一尊的統治思想,“是當時思想的主流”,荊公新學作為異端邪說遂成不易之論。三是把王安石的諸項新法稱為聚斂之術“聚斂害民”。把王安石的理財思想視作興利之道“剝民興利”,是北宋熙寧、元佑時反變法派批評新法的主要觀點,自南宋至晚清仍是絕大多數史家和思想家評議王安石新法的基本觀點之一。20世紀上半葉的評價為王安石及其變法徹底翻案梁啟超《王荊公》是20世紀評議王安石及其新法影響最為持久的著作。《王荊公》為王安石及其變法徹底翻案。梁啟超稱王安石“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當之矣”,他把青苗法和市易法看作近代“文明國家”的銀行,把免役法視作“與今世各文明國收所得稅之法正同”“實國史上,世界史上最有名譽之社會革命”,還認為保甲法“與今世所謂警察者正相類。”一言以蔽之,梁啟超用社會主義學說類比王安石新法措施,把王安石稱為社會主義學說的先行者,胡適之先生亦持有相類的觀點。其后研究者雖然已涉及到王安石及其變法的方方面面,但梁啟超的肯定性評價為大多數人所尊奉,而成為20世紀前半葉的主流觀點。1949年以來的評價:肯定說、否定說和不完全肯定說一、對王安石及其變法亦做出了全面的肯定。最早運用唯物史觀研究王安石變法并產生較大影響的學者,當推鄧廣銘先生和他的門人漆俠先生。他們在肯定王安石及其變法的性質上與20世紀前半葉的肯定又不盡相同。其特點是:一是注重強調王安石變法的思想性和階級性,即把王安石變法置于宋代特定的封建時代的歷史環境中。指出王安石變法是地主階級的一個改革運動,王安石的新法代表著地主階級的利益,尤以持代表中小地主階級利益的學者較多,王安石在政治哲學思想上具有樸素的唯物主義。二是對王安石變法的效果基本持肯定態度,即王安石變法在實現其富國強兵,加強宋朝封建專制統治的同時,還推動了宋代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歷史的前進。三是對司馬光及其反對派的否定,認為以司馬光為首的守舊派的政治運動阻礙了歷史的前進。這是對自南宋初以來是司馬光而非王安石的傳統觀點的徹底否定,也與梁啟超以來的評價有所不同,梁啟超對王安石變法的翻案并未否定司馬光。四是王安石變法的失敗原因一般歸結為保守勢力的強大、變法派內部的分裂以及宋神宗的動搖和過早的去世。二、文革中王安石被作為法家的杰出代表,把其變法看作是儒法斗爭的典型事例而遭批判和否定。在1973—1976年10月發表文章150多篇。文章作者大致可分為三類:一是“四人幫”的宣傳班子,專門為“四人幫”篡黨奪權制造輿論,藉此攻擊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他們炮制的文章雖然不多,但分量甚重,猶如重磅炸彈,一時影響極大。羅思鼎《從王安石變法看儒法論戰的演變———讀[王荊公年譜考略]》。二是工廠、學校和部隊的理論小組和學習小組撰寫的文章,都根據“四人幫”的調子,上綱上線,無學術意義可言。三是一些專家、學者經受不住強大的政治壓力,違心地跟著撰寫了一些著作和文章。1977—1979年學界發表了二三十篇文章批判和矯正“四人幫”對王安石及其變法的扭曲,并力圖澄清一些基本史實,還歷史的本來面目。三、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后,學界出現三種意見:肯定說、否定說和不完全肯定說。1980年,《中國社會科學》第3期發表了王曾瑜先生的《王安石變法簡論》,世界無產階級的導師列寧曾經教導說:王安石是中國十一世紀的改革家。對王安石變法的再評價隨之而熱烈地展開。肯定說基本承接了五六十年代以來的肯定性意見。否定說又有兩種不盡相同的意見,第一種是對五六十年代肯定觀點的全盤否定:王安石不應算作中小地主的政治代表,王安石變法的客觀效果是加重了對農民的剝削和壓迫,阻礙了商品經濟的正常發展,變法期間階級矛盾依然尖銳,一句話王安石“富國有術,強兵無方”,應予以基本否定。另一種否定意見是以全盤否定王安石,全面肯定司馬光,亦即“尊馬抑王”為其特色的。不完全肯定說,一方面充分肯定王安石變法是中國封建社會統治者的一次重要改革活動,具有明顯的進步意義。變法期間生產有所發展,財政狀況好轉,基本上達到了富國的目的。另一方面亦指出新法在實施過程中給勞動人民在政治上和經濟上增加了新的負擔。對王安石變法與商品經濟發展的關系,也是既承認它對商業活動的發展有不良影響,又肯定它還有對商品經濟發展起積極影響的一面。國外20世紀俄國共產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列寧稱贊王安石為“中國十一世紀的改革家”。美籍華裔歷史學家黃仁宇認為,王安石的多項改革,涉及將當時的中國進行大規模的商業,以及數目字管理,但不見容於當時的官宦文化,亦缺乏有關技術能力而無法取得成功。按黃仁宇先生的說法是他可以把中國歷史一口氣提前1000年。因為變革是對以往的體制或法律的部分否定。最初是少數敏感的發現者覺察到了原有制度中不合理的地方,通過努力,更多人有了變革要求,這種要求不只是給朝廷方面造成必要壓力促其革新,也提示朝廷順應多數人的要求來進行改革。王安石的變革思想,在他之前和在他之后所有的改革家的思想,是人類思想反抗的文明成果,正是這些成果,使人類有了擺脫野蠻統治的可能和方向。。啟示史學界、學術理論界對王安石及其變法時間褒貶不一。梁啟超則給予了王安石及其新法以全新的評價:“若乃于三代下求完人,唯公庶足以當之矣。”他對王安石的道德情操、學術修養和政治抱負給予了全面的高度肯定。事實上,在梁啟超的時代,中國已有一部分先知先覺者已經醒來,于是,王安石就被發掘成變法革新者的精神偶像。那么,王安石變法失敗的原因是什么拋開深刻的社會制度根源,重要的一條是在執行過程中的扭曲,被異化為官員魚肉百姓的“正當”手段,缺乏有效的監督保障。比如,實行青苗法,政府規定利率為20%,官員擅自提到30%,結果新法實行之后連年自然災害,官員逼債,農戶紛紛破產,連富戶也無法幸免;政府要平抑物價、抑制私商,官員就用更壞的官商代替私商,市場、貨源、價格被政府高度壟斷,百姓被盤剝更嚴重。雖然變法增加了財政收入,但以民窮為基礎的國富卻難以持續,社會怨聲載道,民不聊生。我發現歷史上很多次變法失敗的原因當中,都有一個共同點:它只是少數清醒的人從上而下卻脫離基層老百姓的變革,商鞅變法、王安石變法、戊戌變法莫不如此。改革如果不能普惠民眾,得不到人民群眾的真心支持和擁護,所謂的改革成果也只會是一堆泡沫,最終飄散在歷史長河中。2、王安石的“三不足”精神【感悟歷史】從王安石身上,你覺得哪些精神值得你學習王安石變法的結果又給我們怎么樣的啟示精神:A憂國憂民精神。B創新和改革精神。C面對困境毫不動搖的精神。啟示:A改革必然會遭到舊勢力的阻撓,不可能一帆風順,要充分考慮到改革的復雜性和艱巨性。B改革的措施要針對實際情況,行之有效,推行改革過程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眾包項目人才激勵機制-洞察及研究
- 承德應用技術職業學院《輿情大數據分析》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江陽城建職業學院《中國古代文學史上》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惠州經濟職業技術學院《經濟政策(economcpoces)》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數學思維訓練對初中生學業成績的影響研究
- 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融合教育理論與實踐》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內蒙古工業職業學院《山水臨摹》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廣西職業師范學院《歌曲彈唱(Ⅰ)》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上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土木工程施工軟件應用》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物流勞務公司管理制度
- 2024-2025學年初中英語七年級下冊期末考試綜合測試卷及參考答案
- 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制度
- 國際技術貿易法課件
- 國家開放大學電大本科網絡課《數學思想與方法》機考網考形考題庫及答案
- 1999年國家《行測》真題
- 借閱檔案聯系函(借閱其本人檔案原件)
- 鋁熱焊探傷技術總結
- 進度計劃橫道圖及施工進度網絡圖140天工期
- 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分析
- (完整版)鋼筋加工棚驗算
- 動物生物化學(全套577PPT課件)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