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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幼兒傷害事故的預防及處理1PPT課件幼兒傷害事故1PPT課件解讀《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2PPT課件解讀《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2PPT課件3PPT課件3PPT課件一共6章40條第一章總
則(1-7)第二章事故與責任(8-15)第三章事故處理程序(15-22)第四章事故損害的賠償(23-31)第五章事故責任者的處理(32-36)第六章附
則(37-40)4PPT課件一共6章40條第一章總則(1-7)4PPT課件一、制定《辦法》的背景二、《辦法》的法律效力
三、學校傷害事故的界定及其分類
四、學校傷害事故的處理五、學生傷害事故的賠償六、與《辦法》有關的法律問題七、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發生的對策與建議5PPT課件一、制定《辦法》的背景5PPT課件一、制定《辦法》的背景
1.學生傷害事故頻繁發生,預防和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的制度不健全用“雨后春筍、層出不窮”來形容學校傷害事故的發生,用“焦頭爛額、疲于應付”來形容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領導,用“痛不欲生、悲憤難容”來形容那些受害學生家長,用“提心吊膽、杯弓蛇影”來形容班主任和任課教師。
2.學生傷害事故責任不清,影響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
3.學校缺乏安全責任觀念,預防意識薄弱6PPT課件一、制定《辦法》的背景1.學生傷害事故頻繁發生,二、《辦法》的法律效力
1.時間效力:即時生效(即自2002年9月1日《辦法》頒布之日起生效),無溯及力。
2.空間效力:全國所有全日制學校及其學生發生的、造成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
3.層級效力:屬部門教育規章,法律效力層次較低,在法院判案時只能作為參考,不能作為判案依據
7PPT課件二、《辦法》的法律效力1.時間效力:即時生效(即自
三、學校傷害事故的界定及其分類
(一)學校傷害事故的界定和特點
1.學生傷害事故又稱學校事故。指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的,造成在校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
2.特點:1)絕大多數學生傷害事故的受害者為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學生;2)事故的處理涉及多方利益。往往牽涉到學生、學生家長、教師、學校以及校外有關部門等多方關系;3)獨生子女的增多為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帶來巨大壓力;4)教育經費不足使學校難以承受賠償費用。8PPT課件
三、學校傷害事故的界定及其分類
(一)學校傷害事
(二)學生傷害事故的構成要件(1)主體是特定的,必須是學生。(2)必須有傷害結果發生。(3)必須有導致學生傷害事故的行為或者不可抗力。(4)主觀方面,絕大多數是過失,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是故意。(5)從時間和地點上看,傷害行為或者結果必須有一項是發生在學校對學生負有教育、管理、指導、保護等職責的期間和地域范圍。
9PPT課件(二)學生傷害事故的構成要件(1)主體是特定的,必須是學生(三)學校傷害事故的分類
安全事故的等級分類按事故傷害人數及造成的損失,一般可將安全事故等級劃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和特別重大事故。
10PPT課件(三)學校傷害事故的分類安全事故的等級分類10PPT課
學校傷害事故的分類
●學校責任事故是指學校由于疏忽或過失,未盡到相應的教育管理職責而造成學生的傷害事故,學校承擔過錯責任。包括《辦法》第九條所規定的十二種情形。11PPT課件11PPT課件(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學校的校舍、場地以及其他的公共設施的特點是公共性和開放性,他是客觀存在的,是供學生使用的,所以它必須是安全的,合乎標準的,由于這些設施不安全和不標準造成的傷害事故,由學校負全責。12PPT課件(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例:1999年10月19日,某職業高中組織學生進行年級拔河友誼賽,因為系在拔河中間用來判斷勝負標志的紅布條隨風飄動影響比賽裁決,學校組織者便在紅布條下端系上一個直徑24毫米的鐵螺母,以便使紅布條垂直向下,在高一和高二兩個年級的比賽激烈時,拔河繩突然從中崩斷,紅布條上所系的螺母因慣性甩起,直接飛向高二年級站在第一位的學習劉某的頭部,老師們隨即將劉某送往醫院,劉某被診斷為重度開放性顱腦損傷,受傷程度被定為傷殘八級,法院判決學校賠償劉某經濟損失14萬元。13PPT課件例:1999年10月19日,某職業高中組織學生進行年級拔河友學校作為學生拔河比賽的組織者,負有保證器材符合安全規范,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的責任,對于綁在紅布條上的鐵螺母有可能傷人的情況,學校應當能夠提前預見到,但學校因為疏忽,沒有盡到相應的注意義務,從而導致鐵螺母傷人事件的發生,因此學校是具有過錯的,這種過錯屬于過錯類型中的過失,與故意相區別。14PPT課件學校作為學生拔河比賽的組織者,負有保證器材符合安全規范,防止例:某校高中學生張某在上體育課時,按照教師的布置在籃球場打籃球,運動中,張某躍起抓住籃球筐致使籃球架與藍籃球架底部出現銹蝕的部位斷裂,籃球架倒塌,將張某砸傷,學校由于對籃球架的安全性沒有盡到保障義務,沒有及時發現銹蝕部分,存在危險,因此具有明顯過錯,承擔學生傷害的部分責任。15PPT課件例:某校高中學生張某在上體育課時,按照教師的布置在籃球場打籃學生張某在事故中有一定的過錯,主要表現為對學校體育設施沒有正確使用。在一件傷害事故中單一責任的比較少,往往是多方混合責任。16PPT課件學生張某在事故中有一定的過錯,主要表現為對學校體育設施沒有正例:某小學為了方便學生懸掛衣物,在教室后墻上安裝了許多鐵鉤,該校8歲的一年級學生吳某在與同學在教室玩耍追逐時,不慎撞到教室的后墻上,一只鐵鉤扎入他的左眼,造成左眼破裂,教師立即送往醫院,法院認為8歲的吳某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好動是小學生的特點,其無法也不可能預見自己與他人嬉鬧行為所帶來的后果,學校由于疏忽了小學生的生理特點,未能謹慎注意到其安裝的鐵鉤與小學生的身高體征相近,鐵鉤的高度正好與學生的眼睛同高度,具有不合理的安全隱患,所以學校對吳某的傷殘應當承擔過錯責任。17PPT課件例:某小學為了方便學生懸掛衣物,在教室后墻上安裝了許多鐵鉤,為了保證幼兒園的公共設施安全,幼兒園應定期檢查安全,不能認為沒事就過于自信,而處在有過失過錯狀態,一般過失的出現都是在一般認為無事時出現的,學校有些設施是有強制性標準的,不能只是用警示來提示注意安全,因為我們面對的是幼兒,所以對幼兒園公共設施的安全必須采取客觀措施。18PPT課件為了保證幼兒園的公共設施安全,幼兒園應定期檢查安全,不能認為(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學校在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上的管理一定要是規范的,要有多種健全制度,如果管理上出現的疏漏造成的傷害事故,學校負全責。19PPT課件(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20PPT課件(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學校在組織學生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學校對其組織舉辦的校外活動負有管理職責,不管此活動是否在學校場地進行,學校在組織學生校外活動時,其照管職責的大小取決于特定的活動場所及環境,在不同的環境中學校應負擔的照管職責的標準也相應不同,如因學校未履行或未適當履行照管職責導致學生受到人身損害則應根據其過錯大小承擔責任。21PPT課件(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例:2003年11月22日上午經學校領導批準,班主任吳老師與學校的另兩位老師一同組織該校五年級約60名學生到該市海邊進行野炊活動,但學校要求不準學生下海游泳,野炊過程中,部分男生向班主任吳老師提出下海游泳要求,剛開始吳某不同意,后經學生再生要求,吳某便同意了學生下海的要求,游泳時周某不慎被海浪卷走,3位老師積極搶救,并報“110”“120”求救,也未能阻止學生周某溺水身亡悲劇的發生,吳老師最后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22PPT課件例:2003年11月22日上午經學校領導批準,班主任吳老師與在這個事故中,學校有明確規定不準學生下海游泳,吳老師也意識到讓11歲的學生下海會有危險,屬于過于自信的過失,其過失行為與被害人的死亡有直接因果關系,吳老師作為學生活動的帶隊老師,不僅沒有盡到教師對學生的管理、保護義務,反而因為自己的決定過失導致學生溺水死亡,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23PPT課件在這個事故中,學校有明確規定不準學生下海游泳,吳老師也意識到例:某校初中組織拔河比賽,當比賽的一方獲勝后,突然同時松開手中的繩子,致使對方的隊員陸續倒地,其中多名隊員踩壓在學生楊某身上,楊某當場死亡,楊某的父母認為自己的孩子平時身體健康,此次意外死亡完全是由于學校的組織不利,將學校告上了法庭。法院審理認為,學校負有對危險性的體育運動妥善組織安排的職責,學校作為競賽活動的組織者和管理者,假如在比賽前能向學生強調拔河中的紀律和注意事項,悲劇就不會發生,所以學校在這里的過錯,主要是沒有盡到適當的警示義務。24PPT課件例:某校初中組織拔河比賽,當比賽的一方獲勝后,突然同時松開手學校在組織拔河活動之前,一定要判定周密的活動預案,將活動時間、場地人員等事項進行組織安排,對注意事項,應急處理等問題提前進行策劃、考慮部署。并對參加的學生進行必要的紀律教育,對注意事項要認真向學生講清,只有做好充足的準備工作,才能使學生傷害事故不發生、少發生,即使有意外,學校也會因為工作無疏漏而免責。25PPT課件學校在組織拔河活動之前,一定要判定周密的活動預案,將活動時間(5)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的措施的:
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的措施的,如果教師是有精神病、急性傳染病,由此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是要負全責的但有一個前題是學校是知道,如果教師是新來的或是新發病,學校不知道,學校免責。26PPT課件(5)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6)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學生是否可以參加某些事情,教師應該采用大家認可方式,或用自己孩子的標準來判斷這樣做一般就不會出現問題。27PPT課件(6)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例:星期天某小學開展學雷鋒活動,組織三年級學生到汽車站打掃衛生,擦洗玻璃,出發前,班主任老師向學生交代了任務,強調了要求,要求大家在活動中遵守紀律注意安全,上午到達車站后分頭打掃衛生,擦洗玻璃,其中部分女生到二樓擦洗玻璃,學生張某不小心從二樓窗臺摔下,班主任和車站的領導及時趕來,將張某送往醫院,診斷為小腿粉碎性骨折,事后經調解,達成協議由學校和車站分別給予賠償。28PPT課件例:星期天某小學開展學雷鋒活動,組織三年級學生到汽車站打掃衛在這起事故中學校和車站都是有一定過錯的,學校安排學生參加勞動項目不合適。安排他們去擦二樓的玻璃是明顯不當的,沒有足夠的教師跟隨,不能及時發現和制止學生危險動作,這也是不當的。雖然學校的出發點是好的,組織學生參加一些社會公益性活動一定要經過精心選擇,適合學生智力、體力等情況,要力所能及,在活動中注意保護學生安全,不能帶有商業色彩,盡量避免帶學生到不適于未成年人進入的場所活動,一定保證有足夠的教師跟隨,即要避免學生違紀發生意外,也要防范外界對學生的不良影響和侵害。29PPT課件在這起事故中學校和車站都是有一定過錯的,學校安排學生參加勞動例:1994年4月的一天,某小學的校長馮某,教師馬某帶領部分學生在學校的操場勞動,突然,有學生發現附近山坡上的林場著火了,經馮校長同意,先后共有十幾名學生赴火場撲救,校長和老師沒有一同前往組織和指揮,在救火過程中,8名學生被燒死,法院認為校長和老師已經夠成了犯罪,校長被判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老師被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30PPT課件例:1994年4月的一天,某小學的校長馮某,教師馬某帶領部分在本例中,校長和老師身為教育工作者,對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他們應當預見到,未成年人在無組織的情況下進行撲火是具有危險性的,但兩人卻沒有加以制止,甚至未去現場指揮,從而造成了嚴重的傷亡事故,給學生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和痛若,他們已經構成了嚴重失職罪,同時學校也應當根據自己教職工的過錯,對受害的學生進行相應的賠償。未成年學生是社會上的弱者,在發生不可抗力或敵強我弱的情況下,過分強調見義勇為只能做無謂的犧牲,但這并不意味著“見義不為”,而是說對未成年學生要強調“見義巧為”。31PPT課件在本例中,校長和老師身為教育工作者,對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7)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例:某中學高一學生張某在400米跑測試中突然倒地昏迷不醒,教師及時將張某送往醫院,但張某經搶救無效死亡,后經查明張某患有先天性心臟病,但其為了順利被該中學錄取故意隱瞞了病情,而且為了不使學校發覺,堅持參加了體育測驗。32PPT課件(7)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本案中,張某死亡是由于自身健康原因所致,學校沒有過錯,所以學校不應當承擔負責。張某和家長為了被學校錄取隱瞞了自己的病情應承擔全部責任。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家長已經告之學校學生的身體存在疾病,學校仍舊安排其參加不適于其進行的體育煅煉,如果學校發現了,又沒有及時制止,或者教師發現了學生有一些異常表現,而依然強迫其訓練以致發生意外的,學校也應當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33PPT課件本案中,張某死亡是由于自身健康原因所致,學校沒有過錯,所以學(8)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34PPT課件(8)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例:某小學四年級學生小虎上課時突然發病,額頭出汗,任課教師發現后即派兩名學生小剛和小強送小虎回家,到家時發現鎖門,就把小虎放在門口地上,返回學校,后來同村的陶老太太發現小虎閉著眼,嘴鼻發青,就喊同村的郭某抱著小虎去村里的醫院看病,但未找到醫生,途中遇見小虎的父親,小虎才被送到鄉醫院,三天后,又轉到市醫院,但為時已晚,小虎因食物中毒,并多臟器衰竭而死。教師雖然對突發疾病的小虎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這種措施是明顯不當的,也正是因為這個不當的措施,最終導致學校承擔了一定的責任。35PPT課件例:某小學四年級學生小虎上課時突然發病,額頭出汗,任課教師發學生進入學校后,學校應當承擔起對其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責任,在學生遇到疾病等突發事件時,應當對學生進行及時的救治,任課教師應當認真觀察學生,以便及時發現有異常表現的學生,當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時,應當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對于輕微不適的學生,可以讓其暫停一些劇烈的活動,注意觀察,對于嚴重的學生,應當及時將其送到醫院,并盡快通知家長。學校在學生應該得到救助時,學校一定要提供能力范圍內的救助,以不加重傷害后果為前題,要就近送醫院治療。學校要有救助預案,組織機構,使學生需要救助時能及時順利地進行。36PPT課件學生進入學校后,學校應當承擔起對其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責任,在學(9)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37PPT課件(9)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例:苗老師是雞西市師范附小的體育老師,在任教期間曾對違反課堂紀律的張學生進行過兩次體罰(用腳踢及用橡皮筋崩臉)。1994年4月15日上午上體育課時,張同學又私自到其他年級軍訓場地玩耍,苗老師追過去用手拽住張同學的紅領巾推搡,并杵其一拳,張同學感到胸部發悶,中午回家后全身抽搐,經送醫院診斷被確診為植物神經功能紊亂,因治療效果不佳,又先后去了多家醫院,先后花去了各種費用8000多元,事后,張同學的家長將學校、老師一起告上法庭,最后的結論是,苗老師在任課期間先后三次對張同學進行體罰使張同學植物神經功能紊亂,有證人證言及法醫鑒定結論為證,苗老師行為屬職務行為,故全部責任由學校承擔,苗老師的責任由學校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38PPT課件例:苗老師是雞西市師范附小的體育老師,在任教期間曾對違反課堂例:某小學五年級學生小鵬,在上課時與同學交換球星卡片,被任課的李老師發現并將球星卡片撕碎扔掉,小鵬對此不滿,罵了一句臟話,李老師隨手打了小鵬一個嘴吧,事發第三天小鵬住進沈陽市第四醫院,診斷為左眼鈍挫傷,后來小鵬開始厭惡上學,精神抑郁,被診斷為重度心理障礙,于是小鵬的父母將學校和李老師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4萬元,法院審理認為小鵬被打后出現的癥狀是一種短暫的神經癥狀反應,而不是精神病,認定這種反應是因被打引起的,應由李老師承擔責任,李老師賠償2.7萬元,學校承擔連帶責任。39PPT課件例:某小學五年級學生小鵬,在上課時與同學交換球星卡片,被任課例:2002年12月14日,某校一年級小學生趙某在上數學課時,因為把答案填錯了地方,老師李某拉起了趙某戴著的連衣帽,前后搖動了兩下,趙某此時手里反拿著一支長長的鉛筆筆尖深深地扎進了自己右眼瞼,事后,趙某連續出現嘔吐,昏迷的癥狀,經救治無效,于第二天清晨死亡。事發之后當地司法局出面進行了民事調解并達成協議,由學校賠償12萬元,判李老師有期徒刑二年,緩期三年。40PPT課件例:2002年12月14日,某校一年級小學生趙某在上數學課時例3:某小學五年級學生李某因未完成數學作業,上課前被數學老師叫到辦公室,隨后又把李某交由校長處理,校長對李某進行了一番教育后出去找學生家長,但家長不在家,校長回來后,讓李某找數學老師認錯后上課即可,李某找到了數學老師承認了錯誤,老師便讓他上課去了,但李某沒有動,這時,另一位老師回辦公室倒水,見狀也讓李某去上課,李某還未動,一直到上午放學回家。當晚李某說腿疼,其父母通知了學校,在某醫院住了四天,診斷為兒童意癥,后來李某以自己被老師罰站半天造成腿痛不能走路兩手抽筋,精神恍惚,耽誤學業為由,將教師和學校告上法庭,學校被判有責任予以賠償,老師是履行自己的職責,視為教育管理行為不承擔民事責任,在此案中數學教師雖然讓學生去上課了,但在學生繼續站立之情況下,沒有再對學生采取相關的措施,這也屬于教育不當的表現,所以學校應承擔該教師侵權的替代責任。罰站是不是體罰一般認為20分鐘以內不算體罰,因為對學生身體沒有構成痛苦,上述案例中,學生站立的時間顯然是太長了。41PPT課件例3:某小學五年級學生李某因未完成數學作業,上課前被數學老師(10)學校老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主要表現在課堂上學生瘋淘打鬧,老師卻不管,如果由于老師不作為造成的傷害事故學校有責。42PPT課件(10)學校老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例:吳某、邢某、陳某、系某小學一年級學生(均為8歲)下午上課時,任課教師安排學生活動后離開教室,此時陳某與邢某在座位上互相嬉耍,陳某用鉛筆指著邢某的臉說“你臉上有顆痣”邢某隨即反過來用鉛筆點陳某時,筆尖正好戳到從過道上走過的吳某的左眼,至其左眼穿透傷,經鑒定吳某左眼損傷為十級傷殘。吳某的受傷是因為邢某揮動鉛筆造成的,因此,邢某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的責任,陳某的嬉戲行為同吳某的受傷并沒有直接關系,所以陳某不應承擔責任,對于學校來說,其老師在上課期間脫離課堂,使未成年學生失控,則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一個主要原因,因此學校應承擔主要責任。43PPT課件例:吳某、邢某、陳某、系某小學一年級學生(均為8歲)下午上課例:某中學初二學生李某在上語文課時,乘語文教師在黑板上寫字之機,偷偷從教室后門溜出,來到學校操場,與正在上體育課的另一個班級學生踢球,李某因碰撞和孫某發生沖突,用腳將孫某踢倒在地,造成孫某肋骨骨折,事后學校和李某被告上法庭,判決由學校和李某各負擔50%的賠償責任。學校的過失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上課時教師沒有及時發現班中學生溜出教室,以致使李某失去監管,二是另一個班級的體育教師沒有發現不是本班學生混在班里,發生沖突時又沒有及時制止,以致傷害發生。44PPT課件例:某中學初二學生李某在上語文課時,乘語文教師在黑板上寫字之提示:1、上課前一定要對學生出勤情況進行檢查,對缺勤的幼兒問缺勤原因,做到心中有數。2、如果有幼兒無故沒到幼兒園,老師應將情況及時向家長反饋,詢問原因。3、如果上課時教師發現已到園的幼兒園沒有上課,應及時查詢原因以防止出現意外。4、教師在上課期間禁止擅自離開教學場地。5、教師應當細心維護課堂秩序,發現幼兒有打鬧等違反紀律和存在危險的情況時要及時提醒和制止。6、在上課期間,其他教師及各部門不宜叫幼兒出教室。45PPT課件提示:1、上課前一定要對學生出勤情況進行檢查,對缺勤的幼兒問(11)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46PPT課件(11)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例:1995年4月28日下午,某中學初二學生孫某的外公像往常一樣到學校去接孫某回家,但一直未等到孫某,孫某的父母問訊后急忙趕到學校查詢,班主任說下午沒有見到孫某前來上課,也沒有交過請假條,不知道哪去了。當晚孫某父母報了案,但經過幾年的查找,孫某依然不見蹤影。2001年9月,孫某家長把學校告上了法庭。47PPT課件例:1995年4月28日下午,某中學初二學生孫某的外公像往常本案中,學校是有一定過錯的,具體表現在班主任發現孫某沒有上課,也沒有請假時沒有及時與家長聯系、詢問原因、通報情況,以致在下午放學后才由家長發覺孫某失蹤,失去了尋找孫某的最佳時機,雖然學校沒有直接導致孫某失蹤,但在孫某失蹤中具有一定過錯,影響了對孫某的原時查找,所以法院判決學校承擔一部分責任。上案中給我們啟示:當學生入學時,班主任一定要記錄好學生家長的一些情況,其中包括家長的聯系方式以備出現意外情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48PPT課件本案中,學校是有一定過錯的,具體表現在班主任發現孫某沒有上課(12)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還有許多法律約束學校,如果學校有違法而造成的傷害事故學校負全責。49PPT課件(12)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還有許多法律約束學●學生責任事故
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于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50PPT課件●學生責任事故
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于過錯,有下列(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51PPT課件(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例:某校三年級的學生,9歲,在學校食堂打飯時,不小心將菜湯灑到6年級學生吳某(12歲)身上,吳某惱羞成怒,轉身朝李某的腹下部踢了一腳,李某疼得坐在地上大哭起來,聞訊趕來的教師將李某送到醫務室進行簡單處理后,轉到市醫院治療,醫院診斷為陰莖挫裂傷,并進行了手術治療,李某的家長找到校長要求學校賠償損失。法院審理認為李某的受傷是由于吳某的暴力行為直接所致,對于這一突發性的危險行為,學校無從預見及采取合理措施加以防范,因此不應認定學校具有過錯。對于李某的傷情應當由吳某的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在上面的案例中,學校因沒有過錯而不用承擔責任,但這并非意味著所有學生斗毆的事件學校都不承擔責任.52PPT課件例:某校三年級的學生,9歲,在學校食堂打飯時,不小心將菜湯灑具體來講,學校有可能承擔責任的學生斗毆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1、學校管理混亂,例如學生在打飯打飯或其他活動中秩序混亂,經常發生磨擦,而學校沒有進行必要的整頓,以致學生沖突而打架,這里學校應承擔的是管理不力的責任。2、學校的教師對于學生斗毆行為沒有及時制止,以致學生受傷,在這里學校承擔的是不作為的責任。3、教師對于學生反映的有關情況沒有及時解決,以致學生矛盾擴大導致的學生斗毆。4、發生學生斗毆事件后,學校的救治不及時,以致學生的傷情擴大。53PPT課件具體來講,學校有可能承擔責任的學生斗毆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5(2)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54PPT課件(2)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例:語文教師徐某下課后,始終沒有離開教室,此時班中的學生劉某,在到講臺交完作業后,回到自己的座位時,身后的同學王某(11歲)突然用腳勾動劉某的凳子,劉某一屁股坐到凳子角上,立刻感到臂部又疼又麻,但劉某并沒有向老師反映情況,下午還在學校上課,但第二天去醫院檢查時被診斷為“尾椎骨粉碎性骨折”在同學校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劉某將學校和王某告上法庭要求賠償自己的損失.法院審理中認為造成學生劉某尾椎骨粉碎性骨折的直接原因是她的同學王某,王某已滿11歲,是限制行為能力的人,他在勾動劉某凳子時,根據其年齡的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其行為可能會傷害到劉某,但王某卻故意實施了該行動,因此王某應承擔對劉某的賠償責任,由于王某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賠償能力,其賠償責任依法由其監護人承擔,學校在管理教育中,對學生進行了合法的管理和安全教育,而且事情發生在課間休息時間,學校客觀上無過錯,不應承擔賠償責任。55PPT課件例:語文教師徐某下課后,始終沒有離開教室,此時班中的學生劉某例2:許某與曾某系某中學初三學生,上午課間時,許某離開其座位外出,曾某則坐在許某的座位上與同學聊天,許某回來后即叫曾某讓開,由于曾某與他人聊得起勁而未從許某的座位上讓開,許某即推了曾某一下,雙方互相推了數下,曾某即拿起課桌上的物理課本向許某打去,碰巧打在許某的左眼上,致許某左眼視網膜脫離,經法醫鑒定,許某的眼傷為八級傷殘。56PPT課件例2:許某與曾某系某中學初三學生,上午課間時,許某離開其座位注意以下現象都有可能被認定學校在課間管理時有過失:1、學校和教師對學生具有危險性的游戲不加阻止。2、接到學生違紀的報告后不及時解決3、沒有對學生開展必要的課間安全教育和制定相關的課間管理制度等等。57PPT課件注意以下現象都有可能被認定學校在課間管理時有過失:57PPT小資料:如何防止學生在自由活動時受傷(1)教育學生不要進行暴力或危險游戲,例如雙方互持棍棒打鬧,投擲石子,用鉛筆刀或其他利器在同學面前揮動,攀爬樹木等危險物,玩火等等。(2)堅決禁止如“死亡游戲”等極度危險游戲廳在學生中的傳播、蔓延。(3)教育學生不要進入危險地方玩耍,例如學校內的施工工地,學校防空調,學校廢棄的建筑物等等。(4)課外活動時,不要在教室、樓道玩耍,避免地方狹窄引起事故,下樓時,不要擁擠,人多等會再走。58PPT課件小資料:如何防止學生在自由活動時受傷58PPT課件(3)學生或者其監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59PPT課件(3)學生或者其監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60PPT課件(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5)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61PPT課件(5)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61PPT課件
●第三方責任事故
是指學校本身提供的各種場地設施沒問題,而是由第三方的責任發生的傷害事故,第三方承擔過錯責任。它包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所規定的情形。
62PPT課件●第三方責任事故
是指學校本身提供的各種場地設施沒除剛才講的第十條外,第十一條學校安排學生參加活動,因提供場地、設備、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費與服務的經營者,或者學校以外的活動組織者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有過錯的當事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第十四條因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63PPT課件除剛才講的第十條外,第十一條學校安排學生參加活動,因提供場
●學校意外事故
是指學生在正常教育教學活動中因不可預見或不可抗力而發生的傷害事故。在這類事故中,學校已經履行了相應職責,其行為并無不當的,因而學校無法律責任。適用公平原則,學校可以承擔一定的道義責任。它包括《辦法》第十二條、十三條所規定的情形。
64PPT課件●學校意外事故
是指學生在正常教育教學活動中因第十二條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一)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四)學生自殺、自傷的;(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65PPT課件第十二條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第十三條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三)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66PPT課件第十三條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關于學生傷害事故的其他分類方法1.學校的責任事故。2.學生的責任事故。3.第三人的責任事故。4.混合責任事故。67PPT課件關于學生傷害事故的其他分類方法1.學校的責任事故。67PPT事故責任的認定1、一般歸責原則(1)學校責任事故,學校按照過錯責任原則承擔與過錯相應的責任;有損害事實、有違法行為、行為人有過錯、損害事實與違法行為之間有因果關系(2)學校意外事故,學校無法律責任,可提供適當的道義上的幫助;(3)第三方責任事故,應由負有責任的第三方承擔相應的責任。2、混合原因造成的事故的歸責原則
(1)完全由于學校過錯造成的,學校承擔全部責任;(2)因幾方過錯共同造成的,根據各方過錯與事故的因果關系,按主次承擔責任,其中學校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責任;(3)受傷害學生或其他學生有過錯的,學生或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應承擔相應的責任。68PPT課件事故責任的認定1、一般歸責原則68PPT課件四、學校傷害事故的處理(一)處理學校傷害事故的基本原則:依法、客觀公正、合理適當;及時、妥善地處理。。(二)處理學校傷害事故的措施
1.緊急救援,醫療到位。
2.及時報告,爭取支持與指導。
3.全面安撫,關心到位。
4.查找原因,分清責任。
5.依法承擔經濟責任
6.報告事故及處理結果,吸取教訓。69PPT課件四、學校傷害事故的處理(一)處理學校傷害事故的基本原則:依法
A.事故本身的報告
報告的等級和部門:輕微傷不用報告。輕傷以上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急性中毒事故還要向衛生防疫部門報告。重大傷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報告的形式:書面報告。70PPT課件A.事故本身的報告70PPT課件
報告的內容:
時間、地點、人員、概況、原因、損害、學校救助狀況。
報告的要求:
報告的時間本辦法未做規定,但一般認為傷亡20人以下的應該在6小時以內報告。B.事故處理結果的報告。報告的內容:事故的處理經過、爭議及爭議的要點、解決方式、賠償金額、對責任者的處理、事故的教訓、改進措施。報告的要求:報告應該按事故的等級進行。71PPT課件報告的內容:
時間、地點、人員、概況C.教育行政部門的職責。
履責的條件:履責條件1—應學校的要求(輕傷一般由學校處理)。履責條件2—認為有必要重大傷亡事故或有重大社會影響的事故,教育行政部門采用勸說、協調、出主意等非強制性手段。不能采用強制性手段避免行政訴訟,應該與法院保持正常的聯系。履責的目的:履責目的1—妥善處理事故。履責目的2—盡快恢復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72PPT課件C.教育行政部門的職責。72PPT課件73PPT課件73PPT課件(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程序或途徑
1、協商解決。
2、請求教育行政部門調解:在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調解。
3、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協商——調解——起訴。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自身體受到傷害之日起1年。
74PPT課件(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程序或途徑74PPT課件
注意事項
協商的基本原則:協商:沒有第三人介入(包括教育行政部門)。協商應該達成協議。協商必須有書面協議,不能承擔落戶口、找工作等非經濟義務。
調解的注意事項:
雙方自愿,可以書面請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訴訟的注意事項:只能進行民事訴訟,不能進行行政訴訟。教育行政部門不能有強制性行為。75PPT課件注意事項
協商的基本原則:75PPT課件五、學生傷害事故的賠償(一)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及法律依據
1、過錯責任(包括混合過錯和過錯推定原則):是指以當事人的主觀過錯作為構成侵權行的必備構成要件。
過錯責任的舉證責任是“誰主張,誰舉證”,即“受害人對加害人的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規定:“
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學校如何取證、舉證?
(略)
★混合過錯責任——是指加害人和受害人對損害的發生都具有過錯,通過適用過錯相抵規則來確定加害人和受害人的責任范圍。
76PPT課件五、學生傷害事故的賠償(一)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及法律依據76
★過錯推定責任——是指一旦行為人的行為或物件致人損害就推定其主觀上有過錯,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除非其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過錯推定責任的舉證責任是“舉證責任倒置”,即由加害方負責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否則就應當承擔責任。法律依據:《民法通則》第126條之規定。
2.無過錯責任——是指無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人就應當對其行為所造成的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3.公平責任原則——是指損害雙方的當事人對損害結果都沒有過錯,但如果受害人的損失得不到補償的又顯失公平的情況下,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和公平的觀念,要求當事人分擔損害后果。
77PPT課件★過錯推定責任——是指一旦行為人的行為或物件致人損害(二)學生傷害事故的賠償范圍
對于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責任方作出的損害賠償分為直接經濟損失賠償和精神賠償。其中,直接經濟損失賠償包括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造成殘疾的,還需賠償殘疾用具費、生活補助費;造成死亡的,則需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78PPT課件(二)學生傷害事故的賠償范圍對于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
賠償的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最高法院關于事故賠償的司法解釋。79PPT課件賠償的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條例》;79PP(三)處理賠償經費的注意事項
●住院費:住院的票據只能是事發地附近醫院,如果中途轉院,應該經原來的醫院同意,確定出院的要及時出院,不得拖延。●醫藥費:請專家和法醫作出醫藥費認定,列出所有藥品處方,鑒別哪些與治療有關,有關傷情證明的記錄、診斷書、病歷,處方等,應該嚴格甄別。
●注意是否在保險公司索賠,如果已經索賠,則不能重復計算。●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等有專門的計算公式。●未來再次手術費:這是個大頭,不可忽視。要有原來的診治醫師的批準意見。
●精神撫慰金:只有殘疾的、死亡的才有此項。其余都沒有。要出示司法鑒定。80PPT課件(三)處理賠償經費的注意事項●住院費:住院的票據只能是事(四)賠償資金來源
●以學校為單位,集資或捐助,成立專項基金,存入銀行
●以學校為單位,向保險公司投保,投集體責任險
●社會集資捐助。
●動員家長為學生投人身意外事故責任險。81PPT課件(四)賠償資金來源
●以學校為單位,集資或捐助,成立專項基六、與《辦法》有關的法律問題(一)關于學生傷害事故中的責任定位問題。
焦點中的焦點:“學校是否是學生的監護人”。當前流行的說法有兩種:
A、學校應該承擔未成年人的監護責任。其理由是:●學校是未成年人在校期間的監護人。●學生是未成年人被委托的監護人。●學校是家長的代理監護人.未成年人。●學校是未成年人的合同監護人。82PPT課件六、與《辦法》有關的法律問題(一)關于學生傷害事故中的責任定B、學校不應該承擔未成年人的監護責任。(《辦法》采取這一觀點)。其理由是:●這種說法缺乏法律依據。●對“學校是未成年人的合同監護人。●根據“教育法”的規定,學校最基本的職責是教育而不是監護。●監護是權利和義務的統一,家長只把監護的義務給學校,而不把權利給學校,違反法律“公平”的原則。●監護的職責具體內容包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照顧生活、管理保護其財產、對被監護人管理和教育,、代理民事訴訟,而學校保護主要是保障未成年人在學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尊重其人格健康,不侵犯其人身權和財產權利。●家庭履行監護是1:1或N:1的形式,而學校只能是1:N的形式,客觀上無法等同。83PPT課件B、學校不應該承擔未成年人的監護責任。(《辦法》采取這一觀點(二)關于中小學生傷害事故中的責任認定問題
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后,誰來負責?負多大責任?家長和學校可能都各執一詞。
“民法”規定,認定過錯必須有四個條件,缺一不可,具體就是:
●必須有損害事實
●必須有加害行為的違法性
●加害人的違法行為必須與事實損害有因果關系
●違法行為人的主觀態度是故意的還是無意的。
84PPT課件(二)關于中小學生傷害事故中的責任認定問題
發生校七、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發生的對策與建議
(一)堅持以防范為主的工作方針。
1.要在學校、教師、家長中大力強化事故防范意識,切實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
2.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學校設備,消除安全隱患。
3.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端正教育思想,增強教師工作責任心85PPT課件七、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發生的對策與建議85PPT課件(二)理順學校與學生的法律關系主要有四種不同觀點:一是監護關系。二是準行政關系。三是民事關系。
四是教育、管理和保護關系。86PPT課件(二)理順學校與學生的法律關系86PPT課件(三)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識教育和生命寶貴意識教育,舉辦多種形式的自救自護訓練(四)爭取社會支持和參加學校責任保險87PPT課件(三)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識教育和生命寶貴意識教育,舉辦多種關于校方責任險88PPT課件關于校方責任險88PPT課件案例分析89PPT課件案例分析89PPT課件謝謝大家90PPT課件謝謝大家90PPT課件幼兒傷害事故的預防及處理91PPT課件幼兒傷害事故1PPT課件解讀《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92PPT課件解讀《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2PPT課件93PPT課件3PPT課件一共6章40條第一章總
則(1-7)第二章事故與責任(8-15)第三章事故處理程序(15-22)第四章事故損害的賠償(23-31)第五章事故責任者的處理(32-36)第六章附
則(37-40)94PPT課件一共6章40條第一章總則(1-7)4PPT課件一、制定《辦法》的背景二、《辦法》的法律效力
三、學校傷害事故的界定及其分類
四、學校傷害事故的處理五、學生傷害事故的賠償六、與《辦法》有關的法律問題七、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發生的對策與建議95PPT課件一、制定《辦法》的背景5PPT課件一、制定《辦法》的背景
1.學生傷害事故頻繁發生,預防和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的制度不健全用“雨后春筍、層出不窮”來形容學校傷害事故的發生,用“焦頭爛額、疲于應付”來形容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領導,用“痛不欲生、悲憤難容”來形容那些受害學生家長,用“提心吊膽、杯弓蛇影”來形容班主任和任課教師。
2.學生傷害事故責任不清,影響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
3.學校缺乏安全責任觀念,預防意識薄弱96PPT課件一、制定《辦法》的背景1.學生傷害事故頻繁發生,二、《辦法》的法律效力
1.時間效力:即時生效(即自2002年9月1日《辦法》頒布之日起生效),無溯及力。
2.空間效力:全國所有全日制學校及其學生發生的、造成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
3.層級效力:屬部門教育規章,法律效力層次較低,在法院判案時只能作為參考,不能作為判案依據
97PPT課件二、《辦法》的法律效力1.時間效力:即時生效(即自
三、學校傷害事故的界定及其分類
(一)學校傷害事故的界定和特點
1.學生傷害事故又稱學校事故。指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的,造成在校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
2.特點:1)絕大多數學生傷害事故的受害者為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學生;2)事故的處理涉及多方利益。往往牽涉到學生、學生家長、教師、學校以及校外有關部門等多方關系;3)獨生子女的增多為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帶來巨大壓力;4)教育經費不足使學校難以承受賠償費用。98PPT課件
三、學校傷害事故的界定及其分類
(一)學校傷害事
(二)學生傷害事故的構成要件(1)主體是特定的,必須是學生。(2)必須有傷害結果發生。(3)必須有導致學生傷害事故的行為或者不可抗力。(4)主觀方面,絕大多數是過失,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是故意。(5)從時間和地點上看,傷害行為或者結果必須有一項是發生在學校對學生負有教育、管理、指導、保護等職責的期間和地域范圍。
99PPT課件(二)學生傷害事故的構成要件(1)主體是特定的,必須是學生(三)學校傷害事故的分類
安全事故的等級分類按事故傷害人數及造成的損失,一般可將安全事故等級劃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和特別重大事故。
100PPT課件(三)學校傷害事故的分類安全事故的等級分類10PPT課
學校傷害事故的分類
●學校責任事故是指學校由于疏忽或過失,未盡到相應的教育管理職責而造成學生的傷害事故,學校承擔過錯責任。包括《辦法》第九條所規定的十二種情形。101PPT課件11PPT課件(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學校的校舍、場地以及其他的公共設施的特點是公共性和開放性,他是客觀存在的,是供學生使用的,所以它必須是安全的,合乎標準的,由于這些設施不安全和不標準造成的傷害事故,由學校負全責。102PPT課件(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例:1999年10月19日,某職業高中組織學生進行年級拔河友誼賽,因為系在拔河中間用來判斷勝負標志的紅布條隨風飄動影響比賽裁決,學校組織者便在紅布條下端系上一個直徑24毫米的鐵螺母,以便使紅布條垂直向下,在高一和高二兩個年級的比賽激烈時,拔河繩突然從中崩斷,紅布條上所系的螺母因慣性甩起,直接飛向高二年級站在第一位的學習劉某的頭部,老師們隨即將劉某送往醫院,劉某被診斷為重度開放性顱腦損傷,受傷程度被定為傷殘八級,法院判決學校賠償劉某經濟損失14萬元。103PPT課件例:1999年10月19日,某職業高中組織學生進行年級拔河友學校作為學生拔河比賽的組織者,負有保證器材符合安全規范,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的責任,對于綁在紅布條上的鐵螺母有可能傷人的情況,學校應當能夠提前預見到,但學校因為疏忽,沒有盡到相應的注意義務,從而導致鐵螺母傷人事件的發生,因此學校是具有過錯的,這種過錯屬于過錯類型中的過失,與故意相區別。104PPT課件學校作為學生拔河比賽的組織者,負有保證器材符合安全規范,防止例:某校高中學生張某在上體育課時,按照教師的布置在籃球場打籃球,運動中,張某躍起抓住籃球筐致使籃球架與藍籃球架底部出現銹蝕的部位斷裂,籃球架倒塌,將張某砸傷,學校由于對籃球架的安全性沒有盡到保障義務,沒有及時發現銹蝕部分,存在危險,因此具有明顯過錯,承擔學生傷害的部分責任。105PPT課件例:某校高中學生張某在上體育課時,按照教師的布置在籃球場打籃學生張某在事故中有一定的過錯,主要表現為對學校體育設施沒有正確使用。在一件傷害事故中單一責任的比較少,往往是多方混合責任。106PPT課件學生張某在事故中有一定的過錯,主要表現為對學校體育設施沒有正例:某小學為了方便學生懸掛衣物,在教室后墻上安裝了許多鐵鉤,該校8歲的一年級學生吳某在與同學在教室玩耍追逐時,不慎撞到教室的后墻上,一只鐵鉤扎入他的左眼,造成左眼破裂,教師立即送往醫院,法院認為8歲的吳某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好動是小學生的特點,其無法也不可能預見自己與他人嬉鬧行為所帶來的后果,學校由于疏忽了小學生的生理特點,未能謹慎注意到其安裝的鐵鉤與小學生的身高體征相近,鐵鉤的高度正好與學生的眼睛同高度,具有不合理的安全隱患,所以學校對吳某的傷殘應當承擔過錯責任。107PPT課件例:某小學為了方便學生懸掛衣物,在教室后墻上安裝了許多鐵鉤,為了保證幼兒園的公共設施安全,幼兒園應定期檢查安全,不能認為沒事就過于自信,而處在有過失過錯狀態,一般過失的出現都是在一般認為無事時出現的,學校有些設施是有強制性標準的,不能只是用警示來提示注意安全,因為我們面對的是幼兒,所以對幼兒園公共設施的安全必須采取客觀措施。108PPT課件為了保證幼兒園的公共設施安全,幼兒園應定期檢查安全,不能認為(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學校在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上的管理一定要是規范的,要有多種健全制度,如果管理上出現的疏漏造成的傷害事故,學校負全責。109PPT課件(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110PPT課件(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學校在組織學生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學校對其組織舉辦的校外活動負有管理職責,不管此活動是否在學校場地進行,學校在組織學生校外活動時,其照管職責的大小取決于特定的活動場所及環境,在不同的環境中學校應負擔的照管職責的標準也相應不同,如因學校未履行或未適當履行照管職責導致學生受到人身損害則應根據其過錯大小承擔責任。111PPT課件(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例:2003年11月22日上午經學校領導批準,班主任吳老師與學校的另兩位老師一同組織該校五年級約60名學生到該市海邊進行野炊活動,但學校要求不準學生下海游泳,野炊過程中,部分男生向班主任吳老師提出下海游泳要求,剛開始吳某不同意,后經學生再生要求,吳某便同意了學生下海的要求,游泳時周某不慎被海浪卷走,3位老師積極搶救,并報“110”“120”求救,也未能阻止學生周某溺水身亡悲劇的發生,吳老師最后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112PPT課件例:2003年11月22日上午經學校領導批準,班主任吳老師與在這個事故中,學校有明確規定不準學生下海游泳,吳老師也意識到讓11歲的學生下海會有危險,屬于過于自信的過失,其過失行為與被害人的死亡有直接因果關系,吳老師作為學生活動的帶隊老師,不僅沒有盡到教師對學生的管理、保護義務,反而因為自己的決定過失導致學生溺水死亡,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113PPT課件在這個事故中,學校有明確規定不準學生下海游泳,吳老師也意識到例:某校初中組織拔河比賽,當比賽的一方獲勝后,突然同時松開手中的繩子,致使對方的隊員陸續倒地,其中多名隊員踩壓在學生楊某身上,楊某當場死亡,楊某的父母認為自己的孩子平時身體健康,此次意外死亡完全是由于學校的組織不利,將學校告上了法庭。法院審理認為,學校負有對危險性的體育運動妥善組織安排的職責,學校作為競賽活動的組織者和管理者,假如在比賽前能向學生強調拔河中的紀律和注意事項,悲劇就不會發生,所以學校在這里的過錯,主要是沒有盡到適當的警示義務。114PPT課件例:某校初中組織拔河比賽,當比賽的一方獲勝后,突然同時松開手學校在組織拔河活動之前,一定要判定周密的活動預案,將活動時間、場地人員等事項進行組織安排,對注意事項,應急處理等問題提前進行策劃、考慮部署。并對參加的學生進行必要的紀律教育,對注意事項要認真向學生講清,只有做好充足的準備工作,才能使學生傷害事故不發生、少發生,即使有意外,學校也會因為工作無疏漏而免責。115PPT課件學校在組織拔河活動之前,一定要判定周密的活動預案,將活動時間(5)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的措施的:
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的措施的,如果教師是有精神病、急性傳染病,由此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是要負全責的但有一個前題是學校是知道,如果教師是新來的或是新發病,學校不知道,學校免責。116PPT課件(5)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6)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學生是否可以參加某些事情,教師應該采用大家認可方式,或用自己孩子的標準來判斷這樣做一般就不會出現問題。117PPT課件(6)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例:星期天某小學開展學雷鋒活動,組織三年級學生到汽車站打掃衛生,擦洗玻璃,出發前,班主任老師向學生交代了任務,強調了要求,要求大家在活動中遵守紀律注意安全,上午到達車站后分頭打掃衛生,擦洗玻璃,其中部分女生到二樓擦洗玻璃,學生張某不小心從二樓窗臺摔下,班主任和車站的領導及時趕來,將張某送往醫院,診斷為小腿粉碎性骨折,事后經調解,達成協議由學校和車站分別給予賠償。118PPT課件例:星期天某小學開展學雷鋒活動,組織三年級學生到汽車站打掃衛在這起事故中學校和車站都是有一定過錯的,學校安排學生參加勞動項目不合適。安排他們去擦二樓的玻璃是明顯不當的,沒有足夠的教師跟隨,不能及時發現和制止學生危險動作,這也是不當的。雖然學校的出發點是好的,組織學生參加一些社會公益性活動一定要經過精心選擇,適合學生智力、體力等情況,要力所能及,在活動中注意保護學生安全,不能帶有商業色彩,盡量避免帶學生到不適于未成年人進入的場所活動,一定保證有足夠的教師跟隨,即要避免學生違紀發生意外,也要防范外界對學生的不良影響和侵害。119PPT課件在這起事故中學校和車站都是有一定過錯的,學校安排學生參加勞動例:1994年4月的一天,某小學的校長馮某,教師馬某帶領部分學生在學校的操場勞動,突然,有學生發現附近山坡上的林場著火了,經馮校長同意,先后共有十幾名學生赴火場撲救,校長和老師沒有一同前往組織和指揮,在救火過程中,8名學生被燒死,法院認為校長和老師已經夠成了犯罪,校長被判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老師被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120PPT課件例:1994年4月的一天,某小學的校長馮某,教師馬某帶領部分在本例中,校長和老師身為教育工作者,對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他們應當預見到,未成年人在無組織的情況下進行撲火是具有危險性的,但兩人卻沒有加以制止,甚至未去現場指揮,從而造成了嚴重的傷亡事故,給學生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和痛若,他們已經構成了嚴重失職罪,同時學校也應當根據自己教職工的過錯,對受害的學生進行相應的賠償。未成年學生是社會上的弱者,在發生不可抗力或敵強我弱的情況下,過分強調見義勇為只能做無謂的犧牲,但這并不意味著“見義不為”,而是說對未成年學生要強調“見義巧為”。121PPT課件在本例中,校長和老師身為教育工作者,對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7)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例:某中學高一學生張某在400米跑測試中突然倒地昏迷不醒,教師及時將張某送往醫院,但張某經搶救無效死亡,后經查明張某患有先天性心臟病,但其為了順利被該中學錄取故意隱瞞了病情,而且為了不使學校發覺,堅持參加了體育測驗。122PPT課件(7)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本案中,張某死亡是由于自身健康原因所致,學校沒有過錯,所以學校不應當承擔負責。張某和家長為了被學校錄取隱瞞了自己的病情應承擔全部責任。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家長已經告之學校學生的身體存在疾病,學校仍舊安排其參加不適于其進行的體育煅煉,如果學校發現了,又沒有及時制止,或者教師發現了學生有一些異常表現,而依然強迫其訓練以致發生意外的,學校也應當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123PPT課件本案中,張某死亡是由于自身健康原因所致,學校沒有過錯,所以學(8)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124PPT課件(8)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例:某小學四年級學生小虎上課時突然發病,額頭出汗,任課教師發現后即派兩名學生小剛和小強送小虎回家,到家時發現鎖門,就把小虎放在門口地上,返回學校,后來同村的陶老太太發現小虎閉著眼,嘴鼻發青,就喊同村的郭某抱著小虎去村里的醫院看病,但未找到醫生,途中遇見小虎的父親,小虎才被送到鄉醫院,三天后,又轉到市醫院,但為時已晚,小虎因食物中毒,并多臟器衰竭而死。教師雖然對突發疾病的小虎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這種措施是明顯不當的,也正是因為這個不當的措施,最終導致學校承擔了一定的責任。125PPT課件例:某小學四年級學生小虎上課時突然發病,額頭出汗,任課教師發學生進入學校后,學校應當承擔起對其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責任,在學生遇到疾病等突發事件時,應當對學生進行及時的救治,任課教師應當認真觀察學生,以便及時發現有異常表現的學生,當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時,應當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對于輕微不適的學生,可以讓其暫停一些劇烈的活動,注意觀察,對于嚴重的學生,應當及時將其送到醫院,并盡快通知家長。學校在學生應該得到救助時,學校一定要提供能力范圍內的救助,以不加重傷害后果為前題,要就近送醫院治療。學校要有救助預案,組織機構,使學生需要救助時能及時順利地進行。126PPT課件學生進入學校后,學校應當承擔起對其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責任,在學(9)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127PPT課件(9)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例:苗老師是雞西市師范附小的體育老師,在任教期間曾對違反課堂紀律的張學生進行過兩次體罰(用腳踢及用橡皮筋崩臉)。1994年4月15日上午上體育課時,張同學又私自到其他年級軍訓場地玩耍,苗老師追過去用手拽住張同學的紅領巾推搡,并杵其一拳,張同學感到胸部發悶,中午回家后全身抽搐,經送醫院診斷被確診為植物神經功能紊亂,因治療效果不佳,又先后去了多家醫院,先后花去了各種費用8000多元,事后,張同學的家長將學校、老師一起告上法庭,最后的結論是,苗老師在任課期間先后三次對張同學進行體罰使張同學植物神經功能紊亂,有證人證言及法醫鑒定結論為證,苗老師行為屬職務行為,故全部責任由學校承擔,苗老師的責任由學校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128PPT課件例:苗老師是雞西市師范附小的體育老師,在任教期間曾對違反課堂例:某小學五年級學生小鵬,在上課時與同學交換球星卡片,被任課的李老師發現并將球星卡片撕碎扔掉,小鵬對此不滿,罵了一句臟話,李老師隨手打了小鵬一個嘴吧,事發第三天小鵬住進沈陽市第四醫院,診斷為左眼鈍挫傷,后來小鵬開始厭惡上學,精神抑郁,被診斷為重度心理障礙,于是小鵬的父母將學校和李老師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4萬元,法院審理認為小鵬被打后出現的癥狀是一種短暫的神經癥狀反應,而不是精神病,認定這種反應是因被打引起的,應由李老師承擔責任,李老師賠償2.7萬元,學校承擔連帶責任。129PPT課件例:某小學五年級學生小鵬,在上課時與同學交換球星卡片,被任課例:2002年12月14日,某校一年級小學生趙某在上數學課時,因為把答案填錯了地方,老師李某拉起了趙某戴著的連衣帽,前后搖動了兩下,趙某此時手里反拿著一支長長的鉛筆筆尖深深地扎進了自己右眼瞼,事后,趙某連續出現嘔吐,昏迷的癥狀,經救治無效,于第二天清晨死亡。事發之后當地司法局出面進行了民事調解并達成協議,由學校賠償12萬元,判李老師有期徒刑二年,緩期三年。130PPT課件例:2002年12月14日,某校一年級小學生趙某在上數學課時例3:某小學五年級學生李某因未完成數學作業,上課前被數學老師叫到辦公室,隨后又把李某交由校長處理,校長對李某進行了一番教育后出去找學生家長,但家長不在家,校長回來后,讓李某找數學老師認錯后上課即可,李某找到了數學老師承認了錯誤,老師便讓他上課去了,但李某沒有動,這時,另一位老師回辦公室倒水,見狀也讓李某去上課,李某還未動,一直到上午放學回家。當晚李某說腿疼,其父母通知了學校,在某醫院住了四天,診斷為兒童意癥,后來李某以自己被老師罰站半天造成腿痛不能走路兩手抽筋,精神恍惚,耽誤學業為由,將教師和學校告上法庭,學校被判有責任予以賠償,老師是履行自己的職責,視為教育管理行為不承擔民事責任,在此案中數學教師雖然讓學生去上課了,但在學生繼續站立之情況下,沒有再對學生采取相關的措施,這也屬于教育不當的表現,所以學校應承擔該教師侵權的替代責任。罰站是不是體罰一般認為20分鐘以內不算體罰,因為對學生身體沒有構成痛苦,上述案例中,學生站立的時間顯然是太長了。131PPT課件例3:某小學五年級學生李某因未完成數學作業,上課前被數學老師(10)學校老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主要表現在課堂上學生瘋淘打鬧,老師卻不管,如果由于老師不作為造成的傷害事故學校有責。132PPT課件(10)學校老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例:吳某、邢某、陳某、系某小學一年級學生(均為8歲)下午上課時,任課教師安排學生活動后離開教室,此時陳某與邢某在座位上互相嬉耍,陳某用鉛筆指著邢某的臉說“你臉上有顆痣”邢某隨即反過來用鉛筆點陳某時,筆尖正好戳到從過道上走過的吳某的左眼,至其左眼穿透傷,經鑒定吳某左眼損傷為十級傷殘。吳某的受傷是因為邢某揮動鉛筆造成的,因此,邢某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的責任,陳某的嬉戲行為同吳某的受傷并沒有直接關系,所以陳某不應承擔責任,對于學校來說,其老師在上課期間脫離課堂,使未成年學生失控,則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一個主要原因,因此學校應承擔主要責任。133PPT課件例:吳某、邢某、陳某、系某小學一年級學生(均為8歲)下午上課例:某中學初二學生李某在上語文課時,乘語文教師在黑板上寫字之機,偷偷從教室后門溜出,來到學校操場,與正在上體育課的另一個班級學生踢球,李某因碰撞和孫某發生沖突,用腳將孫某踢倒在地,造成孫某肋骨骨折,事后學校和李某被告上法庭,判決由學校和李某各負擔50%的賠償責任。學校的過失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上課時教師沒有及時發現班中學生溜出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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