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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檔精心整理PAGE精品文檔可編輯的精品文檔3安全操作規程目錄:1、3安全操作規程2、4安全操作規程o3、sc安全操作規程4、各項安全操作規程5、吊籃安全操作規程6、復肥安全操作規程7、安全操作規范8、安全躁作規程9、安全部操作規程10、橋梁安全操作規程11、檢修安全操作規程12、職業安全操作規程13、鉆井安全操作規程14、隧道安全操作規程15、項目安全操作規程16、高爐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簽發人:年月日目錄一、離心油泵操作規程3二、齒輪泵操作規程3三、汽車裝油臺設備操作規程4四、泡沫消防泵與泡沫儲罐操作規程5五、消防水泵操作規程5六、潛水泵操作規程6七、燃油鍋爐操作規程7八、電動往復泵操作規程8九、油罐清洗操作規程8十、船舶卸油作業操作規程9十一、汽車裝油作業操作規程10十二、油庫內部輸轉作業操作規程11十三、排放污水作業操作規程12十四、臨時用電安全操作規程13十五、設備檢修安全操作規程14十六、動火作業程序17十七、高處作業程序24十八、、防毒面具使用程序25十九、職業衛生安全操作程序25二十、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27二十一、動土作業安全規程28二十二、油罐車卸油安全操作規程31二十三、油庫發油泵房的操作規程32二十四、油品計量員操作規程33二十五、電工操作規程33一、離心油泵操作規程1啟泵前的檢查及準備工作1.1除泵出口閥門外,全開管路所有有關作業閥門。1.2排盡進氣管路及泵體內氣體,進行灌泵。1.3檢查潤滑及密封。1.4盤車檢查泵及電機是否轉動靈活。1.5檢查其他部位有無松動及異常現象。2啟泵操作2.1啟動電機。2.2當電流回至最小,壓力升至最大時,逐漸打開出口閥,壓力、電流正常后全開出口閥。3運轉檢查3.1壓力、電流是否正常(壓力、電流不準超過額定值)。3.2檢查電機軸承和油泵軸承溫度,應不大于60C。3.3冷卻系統是否正常。3.4其他各部件是否有松動,運轉聲音是否正常。4停泵操作4.1逐漸關閉出口閥。4.2停電機。4.3關掉冷卻水。4.4掃盡泵體及管路內液體,并關閉沿途作業閥門。二、齒輪泵操作規程1啟泵前檢查及準備工作1.1盤車轉動是否靈活。1.2檢查電機和泵的地腳螺絲是否有松動現象。1.3連軸器是否完好。1.4檢查潤滑油是否在適當油位。2啟泵操作2.1全開進出口閥門。2.2啟動電機,密切注意泵的運轉情況。2.2人員堅守崗位,遇有特殊情況緊急停車。2.3檢查電機機身溫度,不大于70C。3停泵操作3.1停泵。3.2關閉相關閥門。3.3清掃現場,恢復原狀。三、汽車裝油臺設備操作規程1操作前檢查及準備工作1.1作業前按規定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1.2罐車靠鶴位前,檢查走梯是否架起,鶴管是否影響進車。當罐車靠好后,將棧臺走梯放妥,認真檢查各種不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1.4檢查鶴管及閥門是否處于良好狀態。1.5檢查各連接處是否有泄漏。1.6檢查鶴管等連接是否良好,轉動是否靈活。1.7檢查鶴管拉簧松緊是否合適。1.8檢查靜電接地跨線是否完好。2裝車作業及注意事項2.1裝車前必須認真核對裝油管線是否正確。2.2裝車前檢查車底閥是否關嚴。2.3上車臺時,手扶車臺扶手,把自身靜電導出。2.4對準車位,放下走梯,將鶴管口對準罐車口。2.5經檢查所有鶴管都就位后,方可起泵。2.6裝車過程中要堅守崗位,勤檢查,嚴禁裝油超量。2.7裝車接近尾聲時,泵房應提醒罐車上值班人員,防止冒油。2.8待槽車全部裝滿后,立即關閉停泵,關閉球閥。2.9將槽車上蓋蓋好,收回鶴管與走梯。2.10作業過程中,如遇有雷雨大風,應立即停止作業。四、1.接到火警警報后,詳細了解火情、地點、位置和滅火使用設備。2.起泵前應檢查外管網供水閥門開啟情況。3.打開泵的入口閥門和泵體的放氣閥,氣體排出后,關閉放氣閥。4.起泵,泵工作壓力為0.4-1.0Mpa。5.打開泵的出口旁通閥門,再打開泵的出口閥門,關閉旁通閥門。6.打開泡沫混合器的入口閥門。7.打開泡沫罐的放氣閥門,見液體后,關閉放氣閥門。8.打開泡沫混合器的出口閥門。9.全部工作程序正常后,開始打泡沫。10.接到停泵指令后,首先停泵,關閉泵的進、出口閥門。12.關閉泡沫罐的進、出口閥門。13.為防止火災死灰復燃,只有在接到準確通知后,方可打開泡沫罐的放氣閥和排泄閥門將罐內泡沫和水放凈,重新填充新液備用。14.如果啟動泡沫泵供水滅火時,打開泡沫管線和水管線的連通閥門。15.泵啟動后,隨時觀察電機、機泵運轉情況,軸承溫度不允許超過70C。五、消防水泵操作規程1啟泵前檢查及準備工作1.1檢查潤滑油位是否在油標中部。1.2手動盤車是否靈活。1.3罐泵排氣。2啟泵2.1打開泵入口閥門。2.2按啟動按鈕,啟動電機。2.3待壓力升到0.4Mpa,打開出口閥門。3運轉3.1觀察運轉是否正常,有無異聲、異味。3.2檢查閥門、法蘭是否滲漏,地腳螺栓是否松動。3.3壓力如超過額定工作壓力,應立即停泵。3.4檢查軸承溫度不大于704停泵4.1工作完畢后,按停止按鈕,停泵。4.2關閉出入口閥門六、潛水泵操作規程1泵前準備工作1.1檢查電纜、管線的連接情況;1.2檢查固定設施是否完好;1.3檢查水源位置是否適合。2泵及運行操作2.1泵固定好后,接通電源;2.2泵出口管線保持暢通;2.3及時調整泵的位置。3停泵3.1切斷電源,收回泵體;3.2及時沖刷保養,避免腐蝕;3.3整理現場,恢復原狀。七、燃油鍋爐操作規程1使用前:1.1檢查電器、接地部分是否完好、有效。1.2檢查油箱的油量是否充足(油量指示在下限位置時必須加油方可運行)。1.3檢查自動補水箱水位是否在標準位置(1/2)及水箱內是否有水。1.4檢查水、油系統有無滲漏現象。2使用中:2.1檢查無異常后,先接通電源開關,再合上鍋爐的電源開關。2.2根據氣溫調整溫度調節器,設定溫度。2.3鍋爐運行中,應定時檢查下列情況:a各種指示燈是否正常;b鍋爐排煙顏色是否正常;c水、油系統有無滲漏現象d循環水泵工作是否正常。2.4鍋爐運行中發現下列情況應立即停用檢查維修。a燃燒聲音或排煙顏色異常b循環水泵、油泵工作聲音異常;c水、油系統泄漏嚴重;d鍋爐出現“逆火”現象;e油濾器堵塞;f自動控制系統失靈,出現異常不間斷運行或異常失火。3使用結束:3.1使用結束后,應先關鍋爐電源開關,再切斷主電源,并做好清潔工作。3.2填寫運行情況記錄,并做好交接工作。3、正常停用時,應做好鍋爐的“干封”或“濕封”工作。八、電動往復泵操作規程1啟動前準備1.1檢查各軸承、十字接頭等處的潤滑油是否正常,如油不足,應與加足。1.1接通電源,確定電機的旋轉方向是否正確。1.1檢查泵腳及各連接處螺母有無松動。1.1用手盤動大皮帶輪數轉,使各處運動部分幾次,以便了解泵內沒有雜質阻礙活塞等。2啟動運轉2.1打開吸入和排出管道的閥門。2.2啟動電機,觀察泵運行是否正常。2.3按時光擦壓力表讀數,并保證出液壓力不超過泵的最大排出壓力。2.4注意檢查液缸的密封性,如發現泄漏應立即停車檢查。2.5當泵的工作情況突然發生變化或產生不正常的響聲,應立即停車,查明原因,并加以消除。3停車3.1切斷電源。3.2關閉吸入與排出管道閥門。3.3打開回液閥,回流多余液體。3.4注意防凍。3.5長期不用,進行保養。九、油罐清洗操作規程1.作業前,由安全管理員對參加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制定安全措施。做好物資準備,嚴密組織分工,請監護人員現場值班。2.認真檢查各種工具是否備齊、完好。罐內照明應用防爆手電,(防毒面具每班用前應認真檢查并做好清毒處理。)3.清洗前應提前48小時打開光孔和人孔進行通風。清罐前應測氧、當氧濃度達到18%以上時,方可入內作業。應在罐內不小于三個點進行可燃氣體濃度檢測,達到標準后方可清洗。4.參加作業人員,要嚴格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堅守各自崗位,隨時觀察現場作業情況,提前做好處理突發事件的準備工作。5.進罐人員應穿戴好防護服、系牢安全繩帶、罐外人員要隨時與罐內人員保持聯系,進罐作業時間每班不得超過30分鐘。6.清洗燃油儲罐時,輕質油不允許進入掏油,應設法將殘油抽凈,用加壓水流(不應超過4kg/cm2)清洗罐底銹渣、油泥等沉淀物后,再用鋸末擦拭,抹布反復擦凈為止。7.清出的銹渣、污物應按環保要求處理。8.油罐驗收后,按要求封罐并進油檢查密封。十、船舶卸油作業操作規程1作業前準備1.1業務部調度確定船舶到港時間,及時與港調聯系預留出泊位。1.2公司調度員以書面形式給油庫值班調度下達《生產作業通知書》,注明卸油船名、油種、油數、入罐號、作業時間、所用管線、客戶名稱。1.3油庫值班調度及時記錄預靠船舶名稱、油種、數量,船舶進港后及時組織給配送船舶帶纜,接好卸油管。1.4公司調度員通知海事局我公司已靠船舶,要求圍好圍油欄。1.5公司自采油卸油前,油庫值班調度通知計量員作業前對入油罐檢尺、測量,會同船舶計量員檢船各艙油高、測油溫,輕油各艙按規定取樣,做標準密度,計算數量,并檢油柜、泵艙,油庫計量員與船舶計量員填寫《油品交接確認單》。1.6中轉客戶船舶卸油前,油庫計量員與客戶共同檢作業罐,油數以罐收為準,注意管線存油前后一致。特殊情況按合同協議執行。1.7油庫作業前,計量工作完成后,油庫值班調度下達《卸油作業票》,布置當班人員具體任務。1.8油庫值班調度確認碼頭準備就緒后,通知開好入罐作業閥門,檢查與作業有關閥門是否開關正確,等準備就緒后,油庫值班調度通知船舶準備開泵。船舶通知開閥、開泵時間。2作業中2.1船舶起泵后通知調度啟泵時間,碼頭通知油庫值班調度,值班調度通知計量員。2.2在作業過程中,值班人員各自負責巡視檢查區域,對輸油管線加強巡視檢查,油庫、船舶計量員按照《計量質量管理規定》的要求檢尺,掌握作業進度,嚴防油位超過預定高度,如需換罐,油庫值班調度應及時通知,合理安排,要做到先開后關,確保安全,如有異常,立即報告。3作業后3.1油卸完后,船舶停泵時通知碼頭關閥,再通知調度員停泵時間,碼頭通知油庫值班調度,值班調度通知計量。3.2作業結束后,油品裝卸工關閉所有閥門,計量員待油面穩定后,(輕柴掃線后2.5小時、重柴3小時)上罐檢尺。船舶作業完成后上船檢艙,履行計量交接手續,入油數及時上報公司調度。3.3公司調度、油庫值班調度、計量員做好作業過程記錄。3.4船舶卸完油后,公司調度通知海事局圍油欄拆除,船舶離港。十一、汽車裝油作業操作規程1作業前1.1提油人員負責到業務部辦理油品提貨單,提油人員將(3聯)提貨單交付油庫當班作業人員。1.2油庫當班作業人員核對提貨單,確認無誤后方可發油。1.3油庫作業人員根據業務部所下生產計劃,提前做好對相關閥門的開啟工作。2作業中2.1凡裝卸油品車輛駛入裝卸車臺后必須主動熄火,車方將油品出庫單交付油庫作業人員,消除自身靜電后方可進行油品裝卸作業。2.2作業前,仔細查看該車的防火帽、滅火器、接地線是否齊全良好,接好車輛棧橋靜電連接線,并督促車方人員仔細檢查裝油槽的下卸口是否處于關閉狀態。2.3油庫作業人員配合車方做好放置鶴管工作,并檢查鶴管放置部位是否穩妥。當以上工作經確認無誤后,方可開閥啟泵作業。2.4裝油時,油庫作業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隨時同車方保持聯系,要隨時掌握裝油的進度,提前做好停泵、關閉的準備,防止裝車冒罐現象發生。2.5裝油結束后,操作人員應關閉閥門,拆下靜電聯接線,同時將鶴管放歸原位,掛好接油小桶,當以上工作確認無誤后,方可通知車方駛離車臺。3作業后3.1油庫作業人員及時進行作業記錄。3.2計量員及時核對流量表讀數。3.3當班作業結束后,作業人員負責將相關作業閥關閉,計量員負責整理本工作日所有作業數據,并將相關單據及時作帳總結。十二、庫區內部輸轉作業操作規程作業前準備1.1接到業務部作業通知書后,調度員及時安排作業,給油庫值班調度以書面形式下達《生產作業通知書》注明:出入罐罐號,油種、數量、作業時間。1.2值班調度通知油品裝卸工、計量員做好作業準備工作,通知計量員出入罐號、油數。1.3計量員根據值班調度指示,按計量管理規定,對出、入油罐進行復檢尺后,值班調度下達作業通知單。1.4作業人員核清作業工藝流程,開啟作業閥門。檢查與作業有關閥門是否開關正確,安排啟泵。然后通知值班調度和計量具體啟泵時間,值班調度將啟泵時間通知公司調度。2 作業中在作業過程中,泵房人員加強巡視檢查,油品裝卸工監視機泵運轉狀況,并負責罐區巡回檢查,計量員定時上罐檢尺,掌握作業進度,如需換罐或停泵及時通知值班調度和泵房。各崗位如有異常,應及時報值班調度。3 作業后3.1輸轉結束時,值班調度安排是否吹風,如需吹風攪拌時,則說明攪拌時間。3.2吹掃完畢后,依次關閉所有閥門,使設備恢復原狀。3.3計量員待油品液面穩定后,上罐檢尺計量,填寫計量檢測表。3.4值班調度向公司調度報告作業結束,做好作業起止時間記錄。十三、排放污水作業流程1、油庫值班調度根據油罐含水情況向部門領導提出申請,部門向分管總經理提交排水申請報告。公司批復同意后,調度員通知油庫,進行排水準備。2、油庫污水罐裝滿后,須經公司統一安排處理(送污水處理廠處理)。3、油庫禁止將污油打入污水罐,如確需要須經分管公司領導同意。4、作業完畢后,油庫關好油罐排污閥門,清理現場,做好記錄。十四、臨時用電操作規程1.臨時用電審批程序1.1公司內架設的所有臨時電源線,由用電單位向基建科提出申請,報經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審批后,由安全保衛科開具《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后方可作業。1.2《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一式三聯,第一聯由安全保衛科留存,第二聯由基建科留存,第三聯由用電單位留存。保存期限為3年,2.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2.1對臨時用電管理,由各部門派專人負責。每天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認真作好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臨時用電設施完好。2.2生產裝置上的臨時供電設施,在生產裝置正常運行期間,不得影響生產裝置的正常運行,否則必須停止供電。2.3現場臨時供電設施接出的線路、用電設備的安全維護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但接線電工在接線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接線。安全保衛科要不定期對其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否則,立即停止供電。3.臨時供電安全技術要求3.1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器元件和線路要達到相應的防爆技術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3.2現場臨時用電供電設施的停送及現場臨時用電安裝和拆除,必須由專業人員負責操作,嚴格執行有關的電氣安裝規范和電氣專業安全規程。3.3臨時供電設施或現場用電設施,必須安裝高靈敏動作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式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加裝單獨的電源開關和保護,嚴禁一臺開關接兩臺及以上的電動設施。3.4臨時線架空時,裝置區內不得低于2.5米,跨越道路時不得低于5米;不允許用金屬管作電線支撐物,地面敷設時應穿管保護;電纜地下敷設時埋地深度不得低于0.7米,且沿線必須設安全標志。3.5室外的臨時用電開關需有防雨措施,開關安裝離地面不得低于1.3米。3.6在塔、釜、槽、罐等金屬設備內及特別潮濕的場所裝設的臨時照明,安全電壓不得超過12伏,其他場所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3.7使用臨時電源單位,必須嚴格遵守臨時用電的管理規定,不得變更地點和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3.8臨時用電單位不得私自向其他單位轉供電。3.9臨時用電結束后,使用單位及時通知公司基建科拆除臨時供電線路,使用單位不得私自拆除。如因私自拆除,將酌情給予處罰。3.10《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是臨時用電作業的依據,不得涂改、不得代簽,要認真登記,妥善保管。十五、設備檢修作業安全規程1.職責1.1《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由安全保衛科負責管理。1.2設備所在單位應提出設備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寫《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中相關欄目。1.3檢修項目負責單位應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寫《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相關欄目。1.4設備所在單位、檢修施工單位負責人應對《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進行審查,并填寫審查意見。1.5分管安全的經理對《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進行終審審批。1.6檢修項目負責單位應將辦理好的《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自留一份后,交安全保衛科一份。2.檢修前的準備2.1設備檢修作業開始前應辦理《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2.2根據設備檢修項目要求,應制定設備檢修方案,落實檢修人員、檢修組織、安全措施。2.3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按檢修方案的要求,組織檢修作業人員到檢修現場,交待清楚檢修項目、任務、檢修方案,并落實檢修安全措施。2.4檢修項目負責人應對檢修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整個檢修作業過程的安全工作。2.5設備檢修如需高處作業、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進入設備內作業等,應按有關規定辦理相應的安全作業證。2.6設備的清洗、置換、交出,由設備所在單位負責。設備清洗、置換后應有分析報告。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會同設備技術人員、工藝技術人員檢查并確認設備、工藝處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檢修安全要求。3.檢修前的安全教育3.1檢修前,必須對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3.2安全教育內容:3.2.13.2.23.2.33.2.44.檢修前的安全檢查和措施4.1應對檢修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起重機械、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扳手、管鉗、錘子等各種工器具進行檢查,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4.2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切斷需檢修設備上的電器電源,并經啟動復查確認無電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的安全標志并加鎖。4.3對檢修作業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器材設備應經專人檢查,保證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4.4應對檢修現場的爬梯、欄桿、平臺、鐵箅子、蓋板等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可靠。4.5對檢修用的盲板應逐個檢查,高壓盲板須經探傷后方可使用。4.6對檢修所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器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4.7對腐蝕性介質的檢修場所應備有沖洗用水源。4.8對檢修現場的坑、井、洼、溝、陡坡等應填平或鋪設與地面平齊的蓋板,也可設置圍欄和警告標志。4.9應將檢修現場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礙物、油污、冰雪、積水、廢棄物等影響檢修安全的雜物清理干凈。4.10應檢查、清理檢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證暢通無阻。4.11需夜間檢修的作業場所,應設有足夠亮度的照明裝置。5.檢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5.1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5.2檢修作業的各工種人員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5.3電氣設備檢修作業應遵守電氣安全工作規定。5.4在生產和儲存化學危險品的場所進行設備檢修時,檢修項目負責人應與現場安全員聯系。如生產出現異常情況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檢修人員的人身安全時,安全員應立即通知檢修人員停止作業,迅速撤離作業場所。待上述情況排除完畢,確認安全后,檢修項目負責人方可通知檢修人員重新進入作業現場。5.5嚴禁涂改、轉借《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地點。5.6對《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6.檢修結束后的安全要求6.1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會同有關檢修人員檢查檢修項目是否有遺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遺漏在設備內。6.2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會同設備技術人員、工藝技術人員根據生產工藝要求檢查盲板抽堵情況。6.3因檢修需要而拆移的蓋板、箅子板、扶手、欄桿、防護罩等安全設施應恢復正常。6.4檢修所用的工器具應搬走,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等應及時拆除。6.5設備、屋頂、地面上的雜物、垃圾等應清理干凈。6.6檢修單位應會同設備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對設備等進行試壓、試漏、調校安全閥、儀表和連鎖裝置,并做好記錄。6.7檢修單位應會同設備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對檢修的設備進行單體和聯動試車,驗收交接。十六、動火作業程序1.職責1.1 特殊危險動火作業的《動火許可證》由動火地點所在單位主管領導初審簽字,經安全保衛科復檢簽字后,報總經理終審批準。1.2 一級動火作業的《動火許可證》由動火地點所在單位主管領導初審簽字后,由安全保衛科簽字,分管經理審批。1.3 二級動火作業的《動火許可證》由動火地點所在單位主管領導審核后安全。1.4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和安全保衛科進行監督管理。2.工作程序2.1動火作業在生產區進行焊接與切割作業及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噴燈、電鉆、砂輪等進行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赤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動火作業區域的劃分條件和要求:(動火區域以外一律嚴禁動火)(1)固定動火區應設置在易燃、易爆區域主導風向的下風向。(2)距易燃、易爆廠房、罐區、設備、陰井、排水溝、水封井等,不應小于30米。(3)室內固定動火區應以實體防火墻與其它部分隔開,門窗向外開,道路要暢通。(4)生產正常放空或發生事故時,可燃氣體不會擴散到固定動火區內。(5)固定動火區內不準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雜物,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6)固定動火區要設立明顯標志,落實專人管理。2.2易燃易爆場所生產和儲存物品的場所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火災危險分類為甲、乙類的區域。2.3動火作業動火作業分為特殊危險動火作業、一級動火作業和二級動火作業三類。2.3.1在生產運行狀態下的易燃易爆物的生產裝置、輸送管道、儲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險場所的動火作業。2.3.2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4.3.3二級動火作業除特殊危險動火作業和一級動火作業以外的動火作業。2.3.42.3.52.4一級和二級動火作業2.4.12.4.24.4.3凡盛有或盛過化學危險品的容器、設備、管道等生產、儲存裝置,必須在動火作業前進行清洗置換,經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作業。2.4.4凡處于建筑防火設計規范2.4.52.4.6拆除管線的動火作業,必須先查明內部介質及其走向,并制定相應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進行動火作業,周圍有2.4.7五級風以上(含五級風)天氣,禁止露天動火作業。因生產需要2.4.84.4.9動火作業前,應檢查電氣焊工具,保證安全可靠,不準帶病使用。2.4.10使用氣焊焊割動火作業時,氧氣瓶與乙炔氣瓶間距應不小于5m,二者與動火作業地點的水平距離均不應小于10m2.4.114.4.12動火作業完畢,應清理現場,確認無殘留火種后方可離開。2.5特殊危險動火作業特殊危險動火作業在符合2.4規定的同時,還應符合以下規定2.5.12.5.1.12.5.1.22.5.22.5.32.5.4動火作業過程中,必須設專人負責監視生產系統內壓力變化情況,使系統保持不低于980.665Pa(130mm水柱)正壓。低于980.665Pa(130mm水柱)壓力應停止動火作業,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2.5.52.6動火分析及合格標準2.6.12.6.22.6.3取樣與動火間隔不得超過30min,如超過此間隔或動火作業中斷時間超過30min2.6.42.6.52.6.5.1 如使用測爆儀或其他類似手段時,被測的氣體或蒸汽濃度應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332.6.5.2 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時,被測的氣體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時,其被測濃度小于等于0.5%;當被測的氣體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時,其被測濃度小于等于0.22.7《動火許可證》的管理2.7.12.7.22.7.2.1 2.7.2.2 動火負責人持辦理好的《動火許可證》到現場檢查動火作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確認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動火人和監火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項后,將《動火許可證》交2.7.2.3 2.7.2.4 4.7.2.5 《動火許可證》一式兩份,動火人持一份,另一份由公司安全保衛科存檔。2.7.32.7.3.1 特殊危險動火作業的《動火許可證》和一級動火作業的《動火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2h2.7.3.2 二級動火作業的《動火許可證》的有效期120h2.7.3.3 2.8工作責任要求2.8.1動火項目負責人對動火作業負全面責任,必須在動火作業前詳細了解作業內容和動火部位及周圍情況,參與動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實,向作業人員交待作業任務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項;作業完成后,組織檢查現場,確認無遺留火種,方可離開現場。2.8.2獨立承擔動火作業的動火人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作業證,并在《動火許可證》上簽字。若帶徒作業時,動火人必須在場監護。動火人接到《動火許可證》后,應核對證上各項內容是否落實,審批手續是否完備,若發現不具備條件時,有權拒絕動火,并向公司安全部報告。動火人必須隨身攜帶《動火許可證》,嚴禁無證作業及審批手續不完備的動火作業。動火前(包括動火停歇期超過30min再次動火),動火人應主動向動火點所在單位安全負責人呈驗《動火許可證》,經確認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2.8.3監火人應由動火點所在單位指定責任心強,有經驗,熟悉現場,掌握消防知識的人員擔任。必要時,也可由動火單位和動火點所在單位共同指派。新項目施工動火,由施工單位指派監火人。監火人所在位置應便于觀察動火和火花濺落,必要時可增設監火人。監火人負責動火現場的監護與檢查,隨時撲滅動火區域的火花。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動火人停止作業,及時聯系有關人員采取措施。監火人必須堅守崗位,不準脫崗。在動火期間,不準兼作其他工作,在動火作業完成后,要會同有關人員清理現場,清除殘火,確認無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現場。2.8.4被動火單位班組長(值班長、工段長)為動火部位的負責人,應對所屬生產系統在動火過程中的安全負責,并參與制定、負責落實動火安全措施,負責生產與動火作業的銜接,檢查《動火許可證》。對審批手續不完備的《動火許可證》有制止動火作業的權力。在動火作業中,生產系統如有緊急情況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停止動火作業。2.8.5動火分析人應對動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結果負責,根據動火點所在單位的要求,親自現場取樣分析,在《動火許可證》上填寫取樣時間和分析數據并簽字。2.8.6執行動火單位和動火點所在單位的安全員應負責檢查本規程執行情況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隨時糾正違章作業。特殊危險動火、一級動火,安全員必須到現場。2.8.7各級動火作業的審查批準人審批動火作業時必須親自到現場,了解動火部位及周圍情況,確定是否需作動火分析,審查并明確動火等級,檢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審查《動火許可證》的辦理中是否合要求。在確認準確無誤后,方可簽字批準動火作業。十七、高處作業工作程序1.職責1.1 特級高處作業證由總經理審批,安全保衛科存檔。1.2 一、二、三級高處作業證由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審批,安全保衛科存檔。2.工作程序2.1 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2.2 高處作業分為四個等級,2~5米為一級;5~15米為二級;15~30米為三級、30米以上為特殊高處作業。2.3 高處作業前必須辦理《高處作業證》,本證一式三份,作業人員一份,監護人一份,審批單位留一份。作業時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專人監護,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2.4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經體檢合格,凡不適于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2.5 高處作業用的腳手架、吊籃、吊架、手拉葫蘆等,必須按有關規定架設,吊裝升降機嚴禁載人。2.6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隨身攜帶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2.7 高處作業一般不應交叉進行,因工序原因必須同一垂直線下方工作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隔離防范措施,否則,不準作業。在石棉瓦、玻璃鋼瓦上作業,必須采取鋪設踏腳板等安全措施。2.8 遇6級以上的風力或其它惡劣氣候時,應停止高處作業。2.9 在易散發有毒氣體的廠房上部及塔罐頂部作業時,應進行現場環境監測,并設專人監護。2.10在采取地(零)電位或等(同)電位方式進行帶電高處作業時,必須使用絕緣工具或穿均壓服。十八、防毒面具使用程序1使用防毒面具應按頭型大小選用適當型號,以保持其嚴密性。2在使用前應將面罩\導氣管\濾毒罐連接后戴好,用膠塞或用手堵嚴濾毒罐進行呼吸,如沒有空氣進入面具,說明這套面具是嚴密的,否則應詳細檢查修理或更換,密封不好的面具不準使用。3面具污臟時,可用肥皂水或0.05的高錳酸鉀溶液消毒,面罩使用后,應存放在干燥通風易取用地點,不可接觸油苯類油劑,還應遠離熱源防止損壞。4使用10—15米長膠管防毒具,膠管口應放在通風良好的上風側。5防毒面具在崗位應設專柜保管,接班交班,嚴防丟失損壞十九、職業衛生安全操作程序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統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職業病危害:是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造成的職業病有:氯氣、溴素、二氧化硫、硫酸造成的接觸性皮炎、化學性皮膚灼傷。公司依法對員工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確保職業病勞動者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待遇。公司組織有關部門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普及職業病防治的知識,增強職業病防治觀念,提高勞動者自我健康保護意識。并組織職工學習和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治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公司為員工提供有效的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要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處于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用。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公司職業衛生檔案。在告知牌上注明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公司對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停止或更換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對職業病危害因素和工作場所及職工健康的影響作出評價,確定危害類別和職業病防護措施。其防護設施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公司生產流程、生產布局必須經相關部門審批,確保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與生活區分開,有害作業與無害作業分開,高毒作業場所與其他作業場所隔離,使從業人員盡可能減少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在有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作業場所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報警設施、沖洗設施、防護急救器具專柜,設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確定責任人和檢查周期,定期檢查、維護、并記錄,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公司要根據作業場所存在的職業危害,制定切實可行的職業危害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防治計劃或實施方案,要明確責任人、責任部門、目標、方法、資金、時間表等,對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的落實情況于年底進行檢查并考核落實情況,確保職業危害的防治與控制效果。公司各生產單位和醫療衛生機構發現職業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時,應當及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確診的,還應當向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不斷健全、完善職工體檢制度,建立職工健康檔案,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位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職工。嚴格就業職工身體素質關。職工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二十、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1職責1.1基建科負責對外來施工單位的管理。1.2安全保衛科負責對外來施工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1.3外來施工單位嚴格執行本制度。2工作要求2.1發包方在對外發包施工項目時,要根據設計要求及技術標準招用有法人資格和相應企業資質的施工單位,并在開工之前與安全保衛科簽訂《安全管理協議》以便明確各自權利和義務。2.2發包方在確定外來施工單位前,要對下列項目進行審查。2.2.12.2.22.2.32.2.42.3外來施工單位安全教育由發包方組織進行教育。2.4不具備安全要求和未簽訂《安全管理協議》的外來施工單位,發包方不準招用,因招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外來施工單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發包方的責任。2.5施工現場安全管理2.5.12.5.22.5.3需接用臨時電源時,施工單位攜帶《安全管理協議》到基建科辦理《臨時用電審批表》,待批準后按有關規定接線架設,驗收合格后,方可2.5.4外來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需要明火作業時(熬瀝清、噴燈、電氣焊等),按規定辦理動火作業2.5.5施工過程中,涉及和影響生產系統的設備、管線等時,必須事先報告發包方和征得施工部門領導的同意,制訂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必要時應2.5.6施工現場禁止占用道路影響2.5.72.5.82.5.92.5.102.6作業機具安全規定。2.6.1外來施工單位的起重機械(塔吊、龍門吊、汽車吊、手動拉鏈等)2.6.22.6.32.7對外來施工單位的考核執行《安全考核標準》。二十一、動土作業安全規程1.職責基建科負責設備維修、建(構)物加固技改、擴建項目《動土安全作業證》的管理。2.工作程序2.1 申請單位到基建科領取《動土安全作業證》,填寫有關內容后交施工單位。2.2 施工單位接到《動土安全作業證》后,填寫《動土安全作業證》中有關內容后將《動土安全作業證》交動土申請單位。4.3 動土申請單位從施工單位收到《動土安全作業證》后,交公司總圖及有關水、電、汽、工藝設備、消防、安全等部門審核,由分管安全的副經理審批。2.4 動土作業審批人員應到現場核對圖紙,查驗標志,檢查確認安全措施后方可簽發《動土安全作業證》。2.5 動土申請單位將辦理好的《動土安全作業證》留存一份后,其余分別送基建科、施工單位各一份。2.6 動土作業工作要求2.6.1挖土、打樁、地錨入土深度在0.5m以上,地面堆放負重在50kg/m22.6.22.6.32.6.42.6.52.6.6動土中如暴露出電纜、管線以及不能辯認的物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妥善加以保護,報告動土審批單位2.6.72.7挖掘坑、槽、井、溝等作業時,應遵守下列規定:2.7.12.7.22.7.3要視土壤性質、溫度和挖掘深度設置安全邊坡和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處和堆放的材料至少應距坑、槽、井溝邊沿0.8m,高度不得超過1.5m2.7.42.7.52.7.62.7.72.8 上下交叉作業應戴安全帽,多人同時挖土應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傷人。作業人員發現異常時,應立即撤離作業現場。2.9 在化工危險場所動土時,應與有關操作人員建立聯系,當化工生產突然排放有害物質時,化工操作人員應立即通知動土作業人員停止作業,迅速撤離現場。2.10作業前必須檢查工具,現場支撐是否牢固、完好,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2.11動土作業涉及斷路時,應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證》。二十二、油罐車卸油安全操作規程1準備。1.1送油罐車進站后,計量員立即檢查油罐車安全設施是否齊全有效,引導罐車至計量場地。1.2連接靜電接地線,按規定備好消防器材,將罐車靜置15分鐘,經計量后準備接卸。2驗收2.1卸油員會同駕駛員核對罐車油品交運單記載、品種、數量,檢查確認罐車鉛封是否完好。2.2卸油員登上罐車用玻璃試管抽樣進行外觀(顏色、氣味等)檢查,如油品質量有異常,拒絕接卸。2.3測量油高、水高,計算油品數量。發現數量超過允許誤差,通知發貨油庫計量共同復測,復測結果記錄在案,油品應予接卸,超耗待行處理。2.4逐項填制進站油品核對單,由駕駛員、卸油員、確認實收數量。3卸油3.1核對卸油罐與罐車所裝油品品種是否相符。3.2通過液位議或人工計量確認儲油罐的空容量,防止跑、冒油事故的發生。3.3按工藝流程要求連接卸油管,做到接頭結合緊密,卸油管自然彎曲。4對汽車油罐內油品與即將卸入的儲油罐所裝品種無誤后,按工藝流程要求連接卸油管,做到接頭結合緊密,卸油管自然彎曲。5通過液位議或人工計量確認儲油罐的空容量,防止跑、冒油事故的發生。6檢查并確認油罐計量孔密閉良好。7司機緩慢開啟罐車卸油閥。在卸油過程中,卸油人員和司機不得遠離現場,應集中精力監視卸油管線、相關閥門和過濾器等設備的運行情況,準備隨時處理可能發生的問題。8卸油完畢,卸油人員登上罐車確認油品是否卸凈。9關好閥門,拆卸連接管線,蓋嚴關口處的卸油帽,整理好靜電導線。10填寫并復核油品驗收計量入庫單,承運人和卸油人員共同簽字確認實收數量。11引導罐車離站。12清理現場,將消防器材放回原位。13記賬。內部調撥單、油庫油品出庫單、加油站入庫單、油品計量單四種單據一并作為加油站進貨的記賬憑據。二十三、油庫發油泵房的操作規程1認真核對提貨單位油品品號、牌號、數量、復合流量表表數后,打開相關閥門。2按付油時的單位體積重量計算付油體積。3對提油容器進行檢查,做好靜電跨接。4嚴禁噴濺式灌油和直接塑料桶內灌裝甲乙類郵品,鐵底板車要加墊板,嚴禁鐵器碰撞,敲擊開啟桶蓋必須使用銅板手,控制灌油流速,持槍付油,嚴格執行定量灌裝標準。5付油完畢,關閉閥門,控凈余油,摘下靜電接地線,核對數量做好記錄。6切斷電源,關好門窗。7雷雨天氣,停止付油。二十四、油品計量員操作規程1計量人員計量操作前必須穿防靜電服、鞋,不得穿帶有鐵釘的鞋和易產生靜電的服裝。2裝卸油后待油面穩定和泡沫基本消失后,方可上罐計量。上罐前必須用手觸摸排放靜電裝置,消除人身靜電。3人站在上風處開啟量油日,從固定測量點下尺,量油時,不得猛拉快落,上提速度不得大于0.5米/秒,下落速度不得大于1米/秒。關閉量油四時擰緊螺栓。4禁止使用一切可能產生火花或易于積聚靜電的計量器具、用具、照明器材。5如遇雷雨、大風沙天氣,禁止進行人工計量和取樣作業。6油品計量操作及油品質量的計算必須執行國家及中石化集團公司的有關計量標準。二十五、電工操作規程1現場變配電高壓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不準跨越遮攔和從事修理工作。2對高壓電氣設備進行檢修,必須執行工作票、工作許可、工作監護、工作間斷和轉移、工作終結等制度,并采取停電、驗電、懸掛臨時接地線、裝設遮攔和懸掛標示牌等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并作好記錄。3對低壓電氣設備進行停電檢修時,應將該設備可能來電的各個方向的電源全部斷開,投下熔斷器,在刀閘上加裝絕緣板或絕緣罩,并在斷開的開關和刀閘的操作手柄上懸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的標示牌。工作開始前,必須用低壓試電筆等驗電。4對變、配電設備進行倒閘操作時,執行倒間操作票、工作許可、工作監護和工作終結等制度。精品文檔精心整理精品文檔可編輯的精品文檔目錄泥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混凝土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木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鋼筋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電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普通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卷揚機操作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混凝土攪拌機、砂漿機操作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外用電梯(人貨兩用電梯)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塔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打樁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油漆玻璃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機動翻斗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泥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上下腳手架應走斜道;不準站在磚墻上做砌筑、劃線(勒縫)、檢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掃墻面等工作。2.砌磚使用的工具應放在穩妥的地方;斬磚應面向墻面,工作完畢應將腳手板和磚墻上的碎磚、灰漿清掃干凈,防止掉落傷人。3.超過胸部以上的墻面不得繼續砌筑,必須及時搭設架子;不準用不穩定的工具或物體在腳手板面墊高工作。4.從磚垛上取磚應先取高處后取低處,防止垛倒傷人。5.山墻砌完后應即安裝桁條或加臨時支撐,防止倒塌。6.起吊砌塊的夾具要牢固,就位放穩后,方可松開夾具。7.在屋面坡度大于25度時,掛瓦必須使用移動板梯,板梯必須有牢固的掛鉤;沒有外架子時,檐口應有搭防護欄桿和防護立網。8.屋面上瓦應兩坡同時進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穩;屋面無望板時,應鋪設通道,不準在桁條、瓦條上行走。9.室內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屬支架應搭設平穩牢固,腳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得過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內不應超過兩人。10.不準在門窗、暖氣片、洗臉池等器物上搭設腳手板陽臺部位粉刷,外側必須掛設安全網;嚴禁踩踏腳手架的護身欄桿和陽臺欄板上進行操作。11.機械噴灰、噴灰應戴防護用品,壓力表、安全閥應靈敏可靠,輸漿管各部接口應擰緊卡牢;管路擺放順直,避免折彎。12.輸漿應嚴格按照規定壓力進行,超壓和管道堵塞應卸壓檢修。13.貼面使用預制件、大理石、瓷磚等,應堆放整齊平穩,邊用邊運;安裝要穩拿穩放,待灌漿凝固穩定后方可拆除臨時支撐。14.使用磨石機必須配備觸電保護器,戴絕緣手套,穿膠鞋,電源線不得破皮漏電,金剛砂塊安裝必須牢固,經試運轉正常方可操作。混凝土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車子向料斗倒料,應有擋車措施,不得用力過猛和撤把。2.用井架運輸砼,小車把不得伸出籠外,車輪前后要擋牢,穩起穩落。3.澆灌砼使用的溜槽及串筒節間必須連接牢固;操作部位應有護身欄桿,不準直接站在溜槽幫上操作。4.用輸送泵輸送砼,管道接頭、安全閥必須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須牢固,輸送前必須試送,檢查必須卸壓。5.澆灌框架、梁、柱砼應設操作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上或支撐上操作。6.澆搗拱行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同時進行;澆圈梁、雨蓬、陽臺,應設防護措施;澆搗料倉,下口應先行封閉,并鋪設臨時腳手架,以防人員下墜。7.不得在砼養護窖(池)邊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窖蓋板和地溝孔洞,防止失足墜落。8.應力灌漿,應嚴格按照規定壓力進行,輸漿管道應暢通,閥門接頭要嚴密牢固。9.用震動棒必須配備觸電保護器,穿膠鞋,濕手不得接觸開關,電源線不得破皮漏電。10.夜間澆砼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木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模板支撐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順撐要垂直,底端平整堅實并加墊木;木楔要釘牢,并用橫順拉桿和剪刀撐拉牢。支模應按工序進行,模板沒有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下。支設獨立梁模應設臨時工作耙,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支設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須頂牢,操作時要搭設工作臺,不足4米的可使用馬凳操作。采用桁條支模應嚴格檢查,發現嚴重變形,螺栓松動等應及時修復。拆除模板應經施工技術負責人同意;操作時應按順序分段進行,嚴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積撬落、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動和懸掛的模板;拆下的模板應及時運到指定地點集中堆放,防止釘子扎腳。拆除薄腹梁、吊車梁、桁架等預制松件模板,應隨拆隨加頂撐支牢,防止構件傾倒。拆除橫板一般應采用長撬桿,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高處、復雜結構模板拆除,應有專人指揮和切實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標出工作面,嚴禁操作人員進入工作區。拆模間隙時,應將已活動的模板、拉桿、支撐等固定牢固,嚴防突然墜落,倒塌傷人。在坡度大于25度在屋面上操作,應有防滑梯、護身欄桿等防護措施。木屋架應在地面拼裝的連續進行,中斷時應設臨時支撐;屋架就位后,應及時安裝脊檁拉桿或臨時支撐;吊運材料所用索具必須良好,綁扎要牢固。在沒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裝石棉瓦,應在屋架下弦設安全網或其他安全措施;并使用有防滑條的腳手板,鉤掛牢固后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安裝二層樓以上外窗扇,如外面無腳手架或安全網,應掛好安全帶,安裝窗扇中的固定扇,必須釘牢固。不準直接在板條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須通行時應在大楞上鋪設腳手板。釘房檐板,必須站在腳手板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平刨機必須有安全防護裝置,否則禁止使用。刨料應保持身體穩定,雙手操作;刨大面時,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時,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于2厘米;禁止手在后推送。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過1.5毫米,進料速度保持均勻,經過刨口時用力要輕,禁止在刨刀上面回料。刨厚度大于1.5厘米,長度小于30厘米的木料,必須用壓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進。過節疤,槎要減慢推料速度,禁止用手按節疤上推料;刨舊料必須將鐵釘、泥砂等清除干凈。換刀片應拉閘斷電或摘掉皮帶。同一臺刨機的重量、厚度必須一致,刀架、夾具必須吻合;刀片焊縫超出刀頭和有裂縫的刀具不準使用;緊固刀片的螺釘,應嵌入槽內,并離刀背不少于1厘米。壓刨機只準采用單向開關,不準采用倒順開關;三、四面刨,要按順序開動。送料和接料不準戴手套,并應站在機床的一側;刨削量每次不得超過5毫米。進料必須平直,發現材料走橫或卡位,應停機降低臺面調整,遇硬節減慢送料速度,送料手指必須離開滾筒20厘米以外,接料必須待料走出臺面。刨短料長度不得短于前后壓滾距離、厚度小于1厘米的木料,必須墊托板。圓盤踞操作前應進行檢查,鋸片不得有裂口,螺絲應上緊。操作要帶防護眼鏡,人站在鋸片一側,禁止站在與鋸片同一直線上,手臂不得跨越鋸片。短窄料應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鉤;超過鋸片半徑的小料禁止上鋸。進料必須緊貼靠山,不得用力過猛,遇硬節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鋸片15厘米,不得用手硬拉。各種木工機械一定要做好傳動部位防護罩、安全防護擋板,安全漏電保護器,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木工車間必須設置有效的滅火器材,必須設置安全警令標志和安全防護牌,禁止吸煙。鋼筋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鋼材、半成品等應按規格、品種分別堆放整齊,制作場地平整,工作臺要穩固,照明燈具必須加網罩。2.在高空、深坑綁扎鋼筋,安裝骨架,須搭設腳手架與馬道,綁扎高層建筑圈梁、挑梁、外墻邊拉鋼筋,應搭設外掛架或安全網,綁扎時掛好安全帶。3.綁扎立柱、墻體鋼筋,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內,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樓面上綁扎,整體豎起,柱筋在4米以上,應搭設工作臺;柱梁骨架,應用臨時支撐拉牢,以防傾倒。4.綁扎基礎鋼筋時,應按施工設計規定擺放鋼筋支架或馬凳架起上部鋼筋,不得任意減少支架或馬凳。5.起吊鋼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須待骨架降落到離地1米以內始準靠近,就位支撐好方可摘鉤。6.拉直鋼筋,卡頭要卡牢,地錨要結實牢固,拉筋沿線2米區域內禁止行人;人工絞磨拉直是,不準用胸、肚直接觸推杠,并緩慢松解,不得一次松開。7.展開圓盤鋼筋要一頭卡牢,防止回彈,切斷是先用腳踩緊。8.人工斷料,工具必須牢固;掌克子和打錘要成斜角,注意扔錘區域內的人和物體;切斷小于30厘米短鋼筋,應用鉗子夾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側設置防護箱籠罩。9.多人合運鋼筋,起、落、轉、停動作一致,人工上下傳送不得同一垂直線上;鋼筋堆放要分散、穩當,防止傾倒和塌落。10.使用切斷機時,機械運轉正常后,方準斷料;斷料時,手與刀口距離不得小于15厘米,活動刀片前進時禁止送料。11.切斷鋼筋禁止超過機械的負載能力;切斷低合金等特種鋼筋,應用高硬度刀片。12.切長鋼筋應有專人扶住,操作時動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鋼筋必須套管或鉗子夾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13.切料機旁應設放料臺,機械運轉中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頭和雜物。在鋼筋擺動范圍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員不得停留。14.操作除銹機時應戴口罩和手套,帶鉤的鋼筋嚴禁上機除銹;除銹應在基本調直后進行,操作時要放平握緊,站在鋼絲刷側面。15.在調直機上不準放物件,以防機械震動落入機體;鋼筋裝入壓滾,手與滾筒應保持一定距離;機械運轉中不得調整滾筒;嚴禁戴手套操作;鋼筋調直到末端時;人員必須躲開,以防動傷人;短于2米或直徑大于9毫米的鋼筋調直,應低速加工。16.使用彎曲機,鋼筋要緊貼檔板,注意放入插頭的位置和回轉方向,不得開錯;彎曲長鋼筋,應由專人扶住,并應站在鋼筋彎曲方向的外面,相互配合,不得拖拉;調頭彎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換插頭,加油及清理,必須停機后進行。17.不直鋼筋禁止在彎曲機上彎曲;彎曲長鋼筋時,嚴禁超過本機規定的鋼筋直徑、根數及機械轉速;嚴禁在彎曲鋼筋的作業半徑內和機身不設檔護裝置的一側站人。18.冷拔絲時;操作者站在滾筒一側操作,與工作臺應保持50厘米,先用壓頭機將鋼筋頭部壓小;禁止用手直接接觸鋼筋和滾筒。19.鋼筋的末端通過冷拔模子時,應立即踩腳閘分開離合器,同時用工具壓住鋼筋端頭防止回彈。20.冷拔過程中,注意放線架、壓轆架和滾筒三者之間的運行情況,發現故障,應即停機檢修。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上崗。2.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他用,并應定期檢查、檢驗。3.現場施工用高低壓設備及線路,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程安裝和架設。4.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和斷電,并禁止帶電操作。5.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定接零、接地,并設置單一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6.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停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防護措施;在架空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能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規范規定。7.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使用絕緣滅火機或干砂滅火。8.電氣設備所有保險絲(片)的額定電源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他金屬絲代替保險絲。9.在高壓帶電區域內部分停電工作時,人體與帶電部分,應保持安全距離,并需有人監護。10.施工用電與生活用電線路必須分開架設,動力與照明漏電保護器必須分開;照明開關、燈口及插座等,應正確接入相線及零線。11.施工現場夜間臨時照明電線及燈具,室內高度應不低于2.5米,室外高度應不低于3米,易燃、易暴場所,應有防暴燈具。12.安裝照明線路不準直接在板條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須通行時,應在大楞上鋪設腳手板。13.要做好鋼管腳手架、物料提升機、塔吊等防雷接地保護,接地體可用角鋼,不得使用羅紋鋼,接地電阻應符合規范要求。14.外電架空線與腳手架等最小距離必須符合規范要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必須用圍護桿、腳手板、密目型安全網進行全封閉,并懸掛醒目警告牌。15.支線架設應設置橫擔、并用絕緣子固定,電線嚴禁架設在腳手架、樹木等處,不準用竹質電桿;架空線路,不準成束架設。16.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同一設備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電網不允許有的接地有的接零。17.施工現場配電箱要有防雨措施,門鎖齊全,有色標,統一編號。18.開關箱要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箱內無雜物,開關箱內嚴禁動力、照明混用;要有檢修記錄及記錄本。19.移動電箱電源線長度不大于30米,移動機具引出線不大于5米。電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發給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上崗;明火作業有審批手續。2.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有電工進行。3.電焊機要設獨立的開關箱,開關箱應有防雨措施,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4.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后木板上。5.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6.焊接儲存過易燃、易暴、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孔蓋打開。7.在密閉金屬容器捏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8.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或擋板等隔熱措施。9.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10.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并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11.清除焊渣,采用電弧氣割清根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12.多臺焊機在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機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并應有隔光板。13.鎢極要放置在密閉鉛盒內,磨削鎢極時,必須戴手套、口罩,并將粉塵及時排除。14.二氧化碳氣體預熱的外殼應絕緣,兩端電壓不大于36伏。15.雷電時,應停止露天作業。16.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暴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17.必須在易燃易暴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18.嚴禁利用廠房的金屬結構、管道、軌道或其他金屬搭接起來作為導線使用。19.工作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腳手架搭設標準:橫平豎直、連接牢固,底腳著實,層層拉接,支撐挺直,通暢平坦,設施齊全、牢固。2.架子工必須經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取得“特殊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后,才能進行腳手架的搭設和拆除工作。3.架子工必須嚴格按規程的要求搭設,在搭設中要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4.腳手架不得鋼、竹混搭,主要受力桿件,如立桿、大橫桿、小橫桿和剪刀撐等,在同一建筑面必須同一材質的材料。5.鋼管腳手架的鋼管必須符合國標3號鋼的技術條件,外徑為48毫米,壁厚為3.5毫米;禁止使用有嚴重銹蝕、彎曲變形或有裂紋的鋼管。6.扣件應有出廠合格證,發現脆裂、變形、滑絲的禁止使用。7.竹腳手架不準使用青嫩、枯脆、裂紋、白麻、蟲蛀的竹竿;各類桿件有效部分的直徑小橫桿不得小于9厘米,立桿、大橫桿、剪刀撐、支桿等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于7.5厘米。綁扎腳手架的鉛絲不得細于16號,并應雙股并聯捆扎。8.腳手架內立桿與墻面間每隔四步應設一道隔離笆。腳手架應設置之字形的上人斜道,斜道應有獨立的支撐系統,轉角休息平臺應不小于3平方米,斜道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條的間距不得大于30厘米。9.鋼管腳手架立桿的底腳應垂直穩放在砼墊塊或硬化地基上,竹腳手架立桿和剪刀撐的底腳應挖深埋設,埋深不小于30厘米;如立桿直接擱在地坪上,應增設縱、橫向掃地桿。10.腳手架兩端、轉角處以及外側,每隔6—7根立桿應設剪刀撐,剪刀撐與地面的角度45o—60o;腳手架垂直每隔4米、水平每隔7米必須同建筑物連接牢固;拉結有兩種:一為彈性拉結,用8#鉛絲雙股并聯與建筑物拉結;二為剛性拉結,用鋼管或主體鋼筋混凝土結構固定。11.設置的立桿應等距,縱向間距不得大于:鋼管腳手架1.8米;毛竹腳手架1.5米。腳手架離墻面不得大于20厘米,腳手片應滿鋪,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12.竹腳手架必須設頂撐,上下頂撐必須與小橫桿抵緊,垂直成線,每一根頂撐與立桿綁扎不少于三道;腳手架的水平方向原則上不得斷開,如因特殊施工需要必須斷開的,應征得現場技術負責人的許可,并應采取相應的技術加固措施。13.腳手架主要桿件的接長點必須錯開,鋼管剪刀撐的接長必須搭接,其搭接長度不得小于50厘米,竹腳手架立桿的有效搭接長度不得小于1.5米,綁扎不得少于四道。立桿、大橫桿、小橫桿相交時,應先綁兩根再綁第三根,不得一扣綁三根。14.腳手架的頂端必須按規程要求封頂;里立桿應低于檐口50厘米,外立桿應高于檐口1米。腳手架的外側,自第二步起,必須每步設1.2米高的防護欄桿和30厘米高的擋腳桿;頂排的扶手欄桿不得少于二道,高度分別為1.2米和1.8米。15.臨近高壓線處的腳手架外側,必須在高壓線水平上方全部張掛安全網,并用腳手片全部硬封閉隔絕。16.沿街面或居民密集區,施工現場應設防護棚,防護棚上部設一道腳手片隔離,高層建筑應增設隔離層。17.操作面高于2米的里腳手架應按腳手架規程要求搭設:操作面寬不能小于1.2米,支柱間距不能大于1.5米,外側設防護欄桿、踢腳桿,操作平臺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18.鋼管腳手架必須有良好的避雷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19.腳手架與各類輸電線路必須按規范要求,保證必要的安全距離,采取必要的防護安全措施。20.腳手架每平方米的施工荷載:砌筑腳手架不超過270公斤,只允許在兩步腳手架上同時堆物;粉刷腳手架步超過200公斤,只允許在三步腳手架上同時施工。不準超載,腳手架上的垃圾雜物必須經常清理。21.嚴禁在腳手架上拉纜風繩和設置起重把桿;不準在腳手架上擱運料滑槽,搭設受料平臺;不準采用斜拉吊方式從腳手架上進料。22.腳手架的拆除應明確專人負責指揮,拆除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加固。拆除時指定專人警戒;拆除必須按搭設的逆順序自上而下進行,做到一步一清,嚴禁上下同拆除。23.拆除鋼管腳手架大橫桿、剪刀撐,應先拆中間扣,再拆兩頭扣,由中間操作人員往下順桿子。24.拆下的腳手鋼管、腳手片、扣件、密目型安全網等材料,應向下傳遞或用繩吊下,禁止往下拋擲。普通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挖掘土方,兩人間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層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2.開挖溝槽、基坑等,就根據土質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時設置固壁支撐,挖出的泥土應放在溝邊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過1.5米。3.吊運土方,繩索、滑輪、鉤子、籮筐等應完好牢固,起吊時垂直下方不得有人。4.拆除固壁支撐應自上而下進行,填好一層再拆一層,不得一次拆到頂。5.使用蛙式打夯機,電源電纜必須完好無損,必須配備觸電保護器;操作時應戴絕緣手套,嚴禁夯打電源線;在坡地或松土處打夯,不得背著牽引打夯機;停止使用應拉閘斷電,始準搬運。6.用手推車裝運物料,應注意平穩,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撤把溜放;前后車距在平地不得小于2米,下坡不得小于10米。7.從磚垛上取磚應由上而下階梯式拿取,禁止一碼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磚和單磚應分開傳送。8.腳手架上放磚的高度不準超過三層側磚。9.車輛未停穩,禁止上下和裝卸物料,所裝物料要墊好綁牢;開車廂擋板應站在側面。卷揚機操作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機操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2.卷揚機應安裝在平整堅實,視野良好的地點,機身和地錨必須牢固;繩筒與導向滑輪中心線應垂直對正;卷揚機距離導向滑輪一般應不小于15米。3.作業前,應檢查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保險棘輪、傳動滑輪等,確認安全可靠,方準操作。4.鋼絲繩在卷筒上必須排列整齊,作業中最少需要保留三圈。5.作業時,不準有人跨越卷揚機的鋼絲繩。6.吊運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時,除使用制動器外,并應用棘輪保險卡牢。7.操作時,嚴禁擅自離開崗位。8.工作中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待弄清情況后方可繼續作業。9.作業中突然停電,應立即拉開閘刀,并將運送物件放下。10.鋼絲繩卷筒必須設置防護罩。11.嚴禁人員乘坐吊籃。12.工作完畢,應拉掉閘刀,鎖好電箱。混凝土攪拌機、砂漿機操作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機操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2.攪拌機必須安置在堅實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腳筒架穩,不準以輪胎代替支撐。3.開動攪拌機前應檢查離合器、制動器、鋼絲繩等,確認安全可靠,滾筒內不得有異物,方準操作。4.進料斗升起時,嚴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過或停留;工作完畢后應將料斗固定好。5.運行時,嚴禁將手或工具伸進滾筒內。6.現場檢修時,應固定好料斗,切斷電源;進入滾筒時,外面應有人監護。7.操作時,嚴禁擅自離開崗位。8.工作完畢,應拉掉閘刀,鎖好電箱。外用電梯(人貨兩用電梯)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司機必須身體健康,兩眼視力不低于0.7,無色盲,兩耳均無聽力障礙,無高血壓、心臟病、癲病、眩暈和突發性的疾病,無妨礙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司機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3.司機必須熟知所操作電梯的性能構造,按電梯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嚴禁違章作業。應熟知機械的保養、檢修知識,按規定應經常對機械進行日常保養。4.現場外用電梯基座5米范圍內,不得挖掘溝槽;電梯底籠2.5米范圍內,要搭設堅固的防護棚。5.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檢查機械履歷書及交接班記錄等的填寫情況及記載事項,認真填寫運轉記錄。6.工作前應檢查外用電梯的技術狀況,檢查部位螺栓堅固情況、橫豎支撐和站臺及防護門、鋼絲繩及滑輪、傳動系統、電氣線路、儀表、附件及操作按鈕等情況,如發現不正常情況應及時排除,若司機排除不了時應及時上報。7.檢查各部位限位器和安全裝置情況,經檢查無誤后先將梯籠升高至離地面1米處停車檢查制動是否復合要求,然后繼續上行試驗樓層站臺、防護門、上限位、前后門限位、并觀察運轉情況,確認正常后,方可正式投產。8.操作電梯運行時,凡是起步前,均需鳴笛示警;電梯運行作業中,司機不準離開操作臺,如有反常應及時停車檢查處理,故障不排除不準運行。9.嚴禁超載超員,運載貨物應做到均勻分布,防止偏載,物料不得超出梯籠之外。10.運行到上下盡端時,不準以限位停車(檢查除外);在運行中嚴禁進行保養作業,雙籠電梯一只梯籠進行籠外維修保養時,另一只梯籠不得運行。11.天氣惡劣,如雷雨、六級以上大風、大霧、軌道結冰等應停止運行;燈光不明、信號不清應停止運行;機械發生故障未徹底排除應停止運行;鋼絲繩磨損超過規定應停止運行。12.暴風雷雨后,外用電梯的基座、電源、接地、過橋、暫設支撐等,要進行安全檢查。13.工作完畢,將梯籠降到底層,切斷電源,巡視周圍,關閉門窗和上鎖電源箱,再離梯籠下班。塔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司機必須身體健康,兩眼視力不近視,無色盲,兩耳無聽力障礙,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取得“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2.司機必須熟知所操作塔吊的性能構造,按塔吊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嚴禁違章作業。應熟知機械的保養、檢修知識,按規定應經常對機械進行日常保養。3.塔吊必須有靈敏的吊鉤、繩筒、斷繩保險裝置,必須具備有效的超高限位、變幅限位、行走限位、力矩限制器,駕駛室升降限位器等,上升爬梯應有護圈。4.塔吊行走范圍內,電纜線不能有接頭,有良好卷纜器,電纜線不能亂拖亂拉。5.作業前應降軌鉗提起,清除軌道上障礙物,擰好夾板螺絲,使用前應檢查試吊。6.作業時,應將駕駛室窗子打開,注意指揮信號;冬季駕駛室內取暖,應有防火、防觸電措施。7.多機作業,應注意保持各機操作距離,各機吊鉤上所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8.塔吊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停車;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9.起吊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線保持安全距離;起吊應堅持“十不吊”的安全操作規定。10物件起吊時,禁止再物件上站人或進行加工;必須加工時,應放下墊好并將吊臂、吊鉤及回轉的制動器剎住,司機及指揮人員不得離開崗位。11.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12.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13.作業完畢后,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部,臂桿不應過高,應順向風源,卡緊軌鉗,切斷電源,應將起吊物件放下,剎住制動器,操縱桿放在空檔,并關門上鎖。14.自升塔吊在吊運物件時,平衡重必須移動至規定位置;專用電梯每次限乘3人,當臂桿回轉或起重作業時,嚴禁開動電梯。15.塔吊在頂升中,必須有專人指揮,看管電源,操縱液壓系統和堅固螺栓;頂升時必須放松電纜,放松長度應略大于總的頂升高度,并固定好電纜卷筒;頂升時,應把起重小車和平衡移近塔帽,并將旋轉部分剎住,嚴禁塔帽旋轉。打樁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用扒桿安裝塔式樁架時,升降扒桿動作要協調,到位后應拉緊纜風,綁牢底腳;組裝時應用工具找正螺孔,嚴禁手指伸入孔內。2.場地的地耐力應符合樁機說明書要求。3.安裝履帶式及軌道式柴油打樁機,連接各桿件應放在支架上進行,豎立導桿時,必須鎖住履帶或用軌鉗夾緊,并設置溜繩。4.導桿升到75度時,必須拉緊溜繩;待導桿豎直裝好撐桿后,溜繩方可拆除。5.移動塔式樁架時,禁止行人跨越滑車組。6.橫移直式樁架時左右纜風要有專人松緊,兩個甏頭要同時繞,底盤距扎鉤滑輪不得小于1米;縱向移動時,應將走管上扎鉤滑輪及木棒取下,牽引鋼絲繩及其滑輪組應與樁架底盤平行。7.打樁機在上坡吊樁回轉到到下坡時,不準上坡調整把桿的垂直度。8.一根鋼絲繩頭不準同時繞在兩個甏頭上,若發生克索應立即停車反轉解除;繞甏頭應戴帆布手套,手距頭不得小于60厘米。9.移動樁架和停止作業時,樁錘應放在最低位置。10.打混凝土預制樁,吊裝前應將樁錘提升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樁時樁錘墜落。11.起吊時吊點必須正確,速度要均勻,樁身應平穩,必要時樁架應設纜風。12.樁身附著物要清除干凈,起吊后人員不準在樁上通行。13.吊樁與運樁發生干擾時應停止運樁。14.插樁時,手腳嚴禁伸入樁與龍門之間;用撬棍或板舢等工具校正樁時,用力不宜過猛。15.打樁時應采取與樁型、樁架和樁錘相適應的樁帽及襯墊、發現損壞應及時修整或更換。16.錘擊不宜偏心,開始落距要小;如遇貫入度突然傾斜、位移、樁頭嚴重損壞、樁身斷裂、樁錘嚴重回彈等應停止錘擊,經采取措施后方可繼續作業。17.熬制膠泥要穿好防護用品,工作棚應通風良好,注意防火;容器不準用焊錫,防止熔穿漏泄;膠泥澆注后,上節樁應緩慢放下,防止膠泥飛濺。18.套送樁時,應使送樁、樁錘和樁三者中心在同一軸線上;拔送樁時應選擇合適的強扣,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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