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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風破浪會有時,直掛云帆濟滄海。住在富人區的她2022年平涼靜寧縣人民法院招聘若干名書記員模擬卷(含答案)(圖片大小可自由調整)全文為Word可編輯,若為PDF皆為盜版,請謹慎購買!卷I一.全考點綜合押題密卷(共100題)1.下列關于環境損害賠償糾紛處理的說法,哪些是正確的?

A.解決環境損害賠償糾紛,必須先經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調解處理,這是向人民法院起訴之前的必經程序

B.對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調解處理決定不服的,既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C.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3年

D.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對原告提出的侵權事實’被告否認的,由被告負舉證責任

答案:C,D

解析:《環境保護法》第41條第1、2款規定:“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有責任排除危害,并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賠償損失。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處理;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所以環境賠償糾紛,是可復議可訴訟的,行政機關的處理非為訴訟的前置程序。故A項錯誤。環境賠償糾紛其本質上是一個民事糾紛,因此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且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第2款第3項的規定,行政機關調解行為以及法律規定的仲裁行為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即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調解處理決定不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所以如果對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調解處理決定不服,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但不能提起行政訴訟。故B項錯誤。《環境保護法》第42條規定:“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時起計算。”所以C項正確。《民訴證據規定》第4條第3項規定:“闥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由加害人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可見,如果被告否認侵權事實的話,應由其就此事實不存在負舉證責任,故D項正確。2.下列關于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與訴訟代理人區別的表述,哪一項是正確的?

A:介入訴訟的時間不同

B:可以擔任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的人員范圍不同

C:是否出席法庭不同

D:承擔的刑事訴訟職能不同

答案:D

解析: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行使的是辯護職能,而刑事自訴案件中自訴人的代理、公訴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訴訟代理人都是在協助被代理人行使控訴職能,要求追究被告人因犯罪行為所應承擔的刑事責任,故選D。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與訴訟代理人介入訴訟的時間以及可以擔任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的人員范圍是相同的,并且都可以出席法庭。3.關于刑法解釋,以下選項正確的是:

A.一個刑法解釋可能既是擴大解釋,又是司法解釋,還是體系解釋。

B.將《泰坦尼克號》中rose把“海洋之心”扔入海中的行為解釋為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罪中的“毀壞”屬于類推解釋。

C.將醉酒駕駛飛機的行為解釋為危險駕駛罪中的“駕駛”行為屬于當然解釋。

D.立法解釋的效力是自解釋生效之日起,不得溯及既往。

答案:A

解析:刑法解釋是命題人比較關注的內容之一,其主要支持實質解釋論,認為對法益侵害越大的行為越應當擴張法條的字面含義。A:擴大、司法、體系解釋是根據不同標準對刑法解釋進行的劃分,一個解釋完全可能同時符合這三者。B:將寶石扔入海中,雖然寶石的物質實體仍然存在,但與被銷毀對人的意義是一樣的,都沒有實際的價值,將其解釋為毀壞并未完全超出文字可能含有的含義,應當屬于擴大解釋。C:危險駕駛罪中的駕駛行為專指駕駛機動車的行為,盡管醉酒駕駛飛機的行為更為惡劣,但也無論如何不能將飛機解釋為汽車,因此這一解釋屬于類推解釋。D:立法解釋是立法者對于法律條文應有含義的解釋,這一含義與法律條文同時存在,是法律條文的原有之意,因此具有溯及力。

4.甲縣的電熱毯廠生產了一批電熱毯,與乙縣的昌盛貿易公司在丙縣簽訂了一份買賣該批電熱毯的合同。丁縣居民張三在出差到乙縣時從昌盛貿易公司購買了一條該批次的電熱毯,后在使用過程中電熱毯由于質量問題引起火災,燒毀了張三的房屋。張三欲以侵權損害為由訴請賠償。下列哪些法院對該糾紛有管轄權?(2007年)

A.甲縣法院

B.乙縣法院

C.丙縣法院

D.丁縣法院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查侵權糾紛的管轄。產品侵權,由侵權產品銷售地、侵權產品制造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其中甲縣為產品制造地,乙縣為產品銷售地,同時甲、乙兩縣為被告住所地,丁縣為侵權結果發生地.所以甲、乙、丁三縣法院有管轄權。綜上所述,本題答案為ABD。

5.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下列說法哪些是不正確的?()

A.在某學校課間活動時,魏某(10歲)將王某(9歲)的雙眼劃傷,致使王某的右眼失明、左眼視力下降。王父要求魏父賠償王某的醫療費、傷殘費共計5萬元,如果魏父拒絕賠償’王父可以以原告身份到法院去起訴,魏父與魏某列為共同被告

B.張某在某雜志上發表了一篇紀實文學《村官》,以某村現任的村委會主任王某的事情為原型,小說描寫了大量的王某濫用職權的行為,并且小說結尾是王某因陪吃陪喝酒精中毒而死。王某的弟弟非常不滿,要求王某的妻子將張某告上法庭,王妻表示贊同,此時,王妻和王某的弟弟可以自己去法院提起訴訟

C.李某、王某與張某等10人成立了一家合伙經營企業,該合伙企業與甲公司簽訂協議,后因該合伙企業拒不履行該協議,被甲公司訴至人民法院,則在本案中李某、王某與張某等10人應當作為共同被告,且其可以推選代表人

D.牛某是A市的建材經銷商,因資金周轉困難,便從A市楊某處借了50萬元人民幣,購買了一批建材,并銷售給了B市的齊某,約定價款為60萬元人民幣,但齊某收貨后并未按約定付款,牛某也未按期催要。后牛楊之間的借款還款期到,楊某要求牛某還錢,牛某說因為齊某沒有支付貨款,所以無力償還。楊某此時可以作為原告直接起訴齊某

答案:A,B

解析:。考查當事人適格,A項錯誤在于,本案只有王某和魏某具有原被告身份,王父和魏父只是法定代理人不能成為原被告。B選項錯誤在于,對于侵權行為,只有受害人本人可以作為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無論是王妻,還是王某的弟弟都沒有原告資格。《合同法》第73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楊某與牛某、牛某與齊某的債務都已到期,所以,楊某根據《合同法》中規定的債權人的代位權,可以以原告身份起訴齊某,要求其還款,D選項正確。6.共用題干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下列哪些情形下,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只決定行政拘留處罰,但不執行拘留處罰?()

A:王某,現年15歲,因結伙斗毆被公安機關給予拘留3天的治安管理處罰

B:胡某,現年17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因非法攜帶管制刀具而被公安機關給予拘留5天的治安管理處罰

C:安某,現年65歲,因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而被公安機關給予拘留5天的治安管理處罰

D:羅某,正在懷孕,因散布他人隱私而被公安機關給予拘留5天的治安管理處罰

答案:A,B,D

解析:《行政處罰法》第16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D選項中行政拘留屬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不能由市行政執法局行使。此權力專屬于公安機關及具體事件中類似性質的機關。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8條的規定,行政處罰的種類主要有: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故本題中1萬元罰款屬于行政處罰。該法第51條規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可見環保局對甲廠每日加處300元罰款,是合法的。故B選項錯誤。執行罰是指行政強制執行機關對拒不履行不作為義務或不可為他人代履行的作為義務的主體,科以新的給付義務,以迫使其履行的強制履行措施。可見本題中的300元即屬于執行罰。故A選項錯誤,不應選。此外,從本題的題干并不能得出環保局作出的1萬元罰款行為是違法行為。C選項不選。因此,本題正確答案為D選項。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1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1)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2)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3)70周歲以上的;(4)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l周歲嬰兒的。因此,A項符合上述第1種情形,正確。胡某,系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且初次違反治安管理處罰,符合《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1條規定的第2種情形,因此,B項當選。對于C項,安某尚未年滿70周歲,而且也不具有法定的不予執行行政拘留的其他情形,因此,C項錯誤,不當選。對于D項,符合《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1條規定的第4種情形,因此,D項當選。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9~10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可以設定吊銷企業營業執照的處罰;根據《行政處罰法》第11~12條規定,地方性法規、規章不可以設定吊銷企業營業執照的處罰。而根據該法第14條,其他規范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處罰。據此,選項A的說法正確。根據該法第20條規定,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管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故鄉級、中央級行政機關原則上沒有處罰實施權,除非“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選項B中的“法規”涵蓋了地方性法規,故錯誤。行政規章包括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根據《行政處罰法》第13條第2款規定,地方政府規章設定的罰款限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定,故選項C的說法錯誤。根據《行政處罰法》第14條規定,縣政府的規定不能創設行政處罰,也不能具體規定行政處罰,故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法定依據;而根據《行政處罰法》第3條第2款規定,沒有法定依據的行政處罰無效,故選項D的說法正確。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9條規定,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毀損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可見A、D項正確。治安行政調解的適用條件限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B選項錯誤。對于符合適用治安行政調解的情形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但調解處理并非公安機關的必然選擇,C選項認為只要符合適用治安調解的情形,公安機關就應當適用調解,是錯誤的。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中,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相對人實施的懲罰性措施。A項的沒收保證金是在刑事訴訟中實施的,故不屬于行政處罰。征收社會撫養費的目的不是為了懲罰,而是為了彌補超生給社會造成的損害,故B項不屬于行政處罰。吊銷駕駛證是為了懲罰丁某的醉酒駕車行為,且由交管局這一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實施,故C項屬于行政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0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四)被依法執行管制、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在緩刑、保外就醫等監外執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據此,D項顯然屬于治安管理處罰,是行政處罰的一種。7.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下列關于人民陪審員、人民法庭、法官處分、海事法院的說法正確的是:

A.人民陪審員可以參加合議庭審判第一審行政案件

B.人民法庭可以審理第一審行政案件

C.法官李某違反規定超計劃生育,法院給予其開除處分。法院開除決定違法,因李某的違規生育的行為,與其法官職務無關

D.海事法院的設置或者變更、撤銷,由設立地的高級人民法院報請本級人大常委會決定

答案:A

解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第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判下列第一審案件,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合議庭進行,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規定的案件除外:(一)社會影響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二)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請由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的案件。”故A項說法正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規定:“人民法庭的任務:(一)審理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訴案件,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審理經濟案件;(二)辦理本庭審理案件的執行事項;(三)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四)辦理基層人民法院交辦的其他事項。”據此,行政案件不能由人民法庭審理,B項錯誤。《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第105條規定:“違反規定超計劃生育的,給予降級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故C項錯誤。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設立海事法院的決定》,海事法院的設置或者變更、撤銷,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故D項錯誤。 8.下列哪些行為,可以認定為屬于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A:15周歲的趙某被脅迫參與盜竊,數額高達2000元,但如實供述盜竊事實且事后積極退贓的

B:17周歲的錢某盜竊與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外公的財產高達2000元的

C:15周歲的孫某被同學稱為“校園小霸王”,經常強行索要周圍同學的零食和貴重的文具,稍有不從,就拳腳威脅的

D:15周歲的李某與鄰居周某(女,13歲)戀愛并同居,致周某懷孕后又將其拋棄的

答案:A,B,C

解析:【考點】未成年人犯罪。詳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條的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使用輕微暴力或者威脅,強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隨身攜帶的生活、學習用品或者錢財數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輕微傷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學習、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認為是犯罪。本解釋第9條規定,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實施盜竊行為未超過3次,盜竊數額雖已達到“數額較大”標準,但案發后能如實供述全部盜竊事實并積極退贓,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1)系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2)在共同盜竊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或者被脅迫;(3)具有其他輕微情節的。該解釋第6條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偶爾與幼女發生性行為,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不認為是犯罪。D項屬于造成嚴重后果的情況,不屬于該解釋第6條規定的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不認為是犯罪的情況。綜上,本題應當選ABC項。9.行政機關拒絕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的,第一審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哪項措施?

A:對應當歸還的罰款或者應當給付的賠償金,通知銀行從該行政機關賬戶內劃撥

B:在規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從期滿之日起,對該行政機關按日處50元至100元的罰款

C: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建議,由其按規定予以處理

D:拒不履行判決、裁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答案:A,B,D

解析:依《行政訴訟法》第65條第3款,A、B、D項均符合法律規定,是正確的;C項中的錯誤在于不應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建議,而應向“該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人事機關”提出司法建議,故C項是錯誤的。10.保障措施與反傾銷措施存在很大的不同。依中國《保障措施條例》及《反傾銷條例》,下面有關保障措施及反傾銷措施的陳述正確的是哪幾項?()

A.保障措施和反傾銷措施均是針對特定來源貨物的進口實施

B.保障措施中沒有進口增加就沒有國內產業損害

C.反傾銷有價格承諾,保障措施沒有價格承諾

D.保障措施針對的產品范圍應與調查范圍相一致

答案:C,D

解析:。本題考查對外貿易管理制度____貿易救濟措施____反傾銷。A錯,反傾銷針對來源,而保障措施不針對來源。B錯,在保障措施的因果關系上,只要求進口增加是原因之一即可,被調查對象是原因之一,其他因素造成的損害不得歸因于被調查對象。C對,反傾銷有價格承諾,保障措施沒有價格承諾。D對。依《保障措施條例》第22條和第29條,保障措施的調查針對所有來源的進口產品,其適用范圍應與調查范圍保持一致;具體的實施方式可以采取提高關稅的形式,也可以采取數量限制的形式。因果關系的要求決定了措施適用范圍與調查范圍的一致性,這也為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的裁決所支持。11.李某因多次向張某催討欠款被張某糾集多人打傷,全身多處骨折,經鑒定構成輕傷。對于張某等人的行為定性,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張某等人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

B.張某等人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

C.張某等人的行為屬于正常的要債行為,不構成犯罪

D.張某等人的行為構成聚眾斗毆罪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故意傷害罪和尋釁滋事罪的區別。兩罪之區別在于故意傷害罪的主觀方面是傷害他人身體健康權,尋釁滋事罪傷害的是社會公共秩序。故兩者的犯罪客體也有區別。另外,尋釁滋事具有隨意挑釁的特征,故綜合分析題中行為人構成故意傷害罪。12.中國某航運公司承運一批從中國出口至加拿大的工藝制品,貨物運抵目的港后,發現有部分發生碎損。該批貨物受損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幾種,依《海牙規則》,其中應由承運人承擔責任的情況是哪幾項?()

A.貨物碎損是因為承運人野蠻裝載,未盡適當和謹慎的管貨義務

B.貨物碎損是因為船員駕駛船舶不當,與其他船舶相撞致使貨物受損

C.貨物碎損是因為船舶不適航,雖采取了適當的保護措施仍受損

D.貨物碎損是因為該批貨物本身質量問題所致

答案:A,C

解析:。本題考查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____海上貨物運輸____承運人的責任。A屬于承運人未盡管貨義務,所以承運人應當承擔責任;B屬于承運人在駕駛船舶過程中的過失,因而承運人可以免責;C中的適航責任是承運人基本責任;D屬于貨物本身所固有的瑕疵所造成的損失,所以承運人也可以免責。故只有AC所述情況下承運人應承擔責任。13.甲河是多國河流,乙河是國際河流。依國際法相關規則,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對甲河的航行、使用、管理等事項,一般都應由有關國家協議解決

B.甲河上游國家可進行改道工程,以解決自身缺水問題

C.所有國家的商船均可在乙河無害航行

D.乙河屬于人類共同的財產

答案:A,C

解析:本題考查國際法上的空間劃分——領土——河流制度。A正確。對多國河流的航行、使用、管理等事項,一般都應由有關國家協議解決,每一沿岸國在對該河流行使權利時,都應顧及其他沿岸國的利益。各國不得有害地利用該河流,不得使河流改道或堵塞河流,B錯誤。國際河流一般允許所有國家的船舶特別是商船無害航行,C正確。D錯誤,乙河是國際河流,但并不是人類共同財產。14.對于宅基地使用權,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自然人在城鎮依法買賣房屋時該房屋宅基地使用權應隨房屋所有權轉移給新房主

B.宅基地使用權人享有在房前屋后種植樹木的權利

C.宅基地使用權可以單獨轉讓

D.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互換宅基地

答案:A,B,D

解析:。本題涉及對宅基地使用權的理解問題。宅基地使用權不能單獨轉讓,但可以與宅基地上的建筑物一同轉讓。宅基地使用人可以互換宅基地,并享有在房前屋后種植樹木的權利。故本題正確選項為ABD。15.中國甲公司與日本乙公司訂立了;一項貨物出口合同,價格術語為CFR,投保了平安險、分兩只船裝運,一起運往日本福岡。由于航行過程中遇暴風雨的襲擊,甲船的貨物因船身傾覆進水而發生部分損失,而乙船則與另一艘船相撞,船上的貨物也發生了部分損失。對于上述損失,下列說法正確的有哪些?()

A.本案應由日本乙公司辦理投保

B.保險公司不應對甲船因自然災害造成的貨物的部分損失予以賠償

C.保險公司應對乙船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貨物損失予以賠償

D.保險公司不應對乙船的貨物損失賠償,因為在平安險下,貨物因意外事故造成的部分損失保險公司是不賠的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查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____海上貨物運輸保險____平安險。在CFR術語下,賣方報價中不包括保險,運輸途中的風險是買方的,因此,買方日本乙公司為了自已的利益應當辦理投保,A正確。平安險承保由于運輸途中遭遇自然災害造成貨物的全部損失,包括實際全損和推定全損,以及由于運輸工具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貨物的全部或部分損失。本題甲船的損失是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而且是部分損失,因而保險公司不予賠償,B正確。乙船的損失是由于船舶互撞的意外事故導致的,船舶碰撞不屬于自然災害,在平安險下,保險公司對于意外事故造成的部分損失是賠償的。因此,保險公司要予以賠償,C正確,D錯誤。16.在行政訴訟中,下列哪些證據材料不能作為人民法院定案的依據?()

A.行政機關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證據材料

B.行政機關通過利誘等手段取得的證據材料

C.行政機關通過竊聽手段獲取的證據材料

D.行政機關拒不提供原件,且無其他證據印證的復制件

答案:A,B,C,D

解析:。考查證據的審核認定。《行政訴訟證據規定》第57條。17.對于服務大局理念的基本內涵的理解,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A.服務大局理念的依據是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B.服務大局是對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的實踐i全釋

C.服務大局要求正確對待中國國情

D.服務大局要求積極回應國際社會發展總體格局和態勢

答案:D

解析:考點:服務大局的基本內涵

講解:A、B、C項正確。

D項錯誤。服務大局是對我國(而非國際)社會發展總體格局和態勢的必要配合和積極回應。18.下列有關規章的說法哪項是正確的?()

A.地方政府規章均應由政府全體會議決定

B.規章送審稿是否與有關規章銜接是法制機構審查送審稿的內容之一

C.部門聯合規章使用國務院法制辦確定的統一命令序號公布

D.規章的解釋效力低于規章本身

答案:B

解析:。考查規章和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參見《規章制定程序條例》第18條、第27條、第30條、第33條。19.根據《憲法》的規定,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必須是全國人大代表

B.國務院副總理、最高法院副院長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C.國家副主席、中央軍委副主席由全國人大選舉產生

D.國家主席缺位的,由國家副主席繼任

答案:A,D

解析:A、D

考點:國家領導人的產生及任期

講解:A項正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23條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必須是全國人大代表。

B項錯誤,《憲法》規定國務院副總理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但最高法院副院長并無此限制。

C項錯誤,《憲法》第62條規定,國家副主席由全國人大選舉產生,中央軍委副主席根據中央軍委主席提名,由全國人大決定產生。

D項正確,《憲法》第84條規定,國家主席缺位的,由國家副主席繼任。20.以下有關法律概念的說法,錯誤的有:

A.超越自然法學與實證主義的第三條道路屬于非實證主義理論

B.實證主義與非實證主義的爭論屬于非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爭論

C.某一主張到底屬于實證主義還是非實證主義,主要看它是否承認法律與道德之間在概念上或者本質上存在必然聯系,所有的非實證主義理論都主張“惡法非法”

D.只要將權威性制定視為法律定義的核心要素,該種觀點就屬于實證主義

答案:D

解析:屬于非實證主義的第三條道路也將權威性制定視為法律定義的核心要素。因此D項錯誤。21.勞某出于勒索錢財的目的,從幼兒園將一私營煤礦主劉某的兒子劉小偉騙走,但勞某寫給劉某讓他交錢贖人的信由于地址錯誤沒有寄到,無法進行勒索。勞某嫌成天照管孩子吃喝太煩,就將劉小偉帶到異地以6000元賣掉。對勞某應當如何處理?

A以綁架罪與拐賣兒童罪并罰

B以綁架罪與拐賣兒童罪的牽連犯從一重罪處斷

C以拐賣兒童罪一罪處罰

D以綁架罪一罪處罰

答案:A

解析:勞某出于勒索財物的目的將劉小偉綁架,構成綁架罪;后來又出于出賣的目的將劉小偉賣掉,構成拐賣兒童罪。屬于另起犯意,而非牽連犯,應數罪并罰。盡管拐賣兒童罪的犯罪構成要件中也包括綁架行為,但由于勞某一開始并不是以出賣為目的,所以不能以拐賣兒童罪一罪論處。22.以下公司名稱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A:某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為北京市寰球建筑工程公司

B:某合伙企業的名稱為大連市環亞商貿有限企業

C: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稱為上海市歐陸電子股份公司

D:某有限責任公司的分公司的名稱為青島市西點建材有限公司

答案:C

解析:根據《公司法》第8條的規定,A選項不正確,C選項正確。《合伙企業法》第15、62條規定:普通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普通合伙”字樣,有限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有限合伙”字樣,B選項不正確。根據《公司法》第14條的規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14條規定分公司的名稱中必須有“分公司”字樣,所以D項不正確。23.2015年4月,最高法院發布了《關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關于立案登記制,下列理解正確的是:()(2015年)

A.有利于做到有案必立,保障當事人訴權

B.有利于促進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的完善

C.法院對當事人的起訴只進行初步的實質審查,當場登記立案

D.適用于民事起訴、強制執行和國家賠償申請,不適用于行政起訴

答案:A,B

解析:《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要求:“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對人民法院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故A、B項正確。立案登記制,是指法院對當事人的起訴不進行實質審查,僅僅對形式要件進行核對。當事人只要提供符合形式要件的訴狀,法院應當一律接收,并在規定期限內依法處理。故C項“實質審查”字眼錯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依法應該受理的一審民事起訴、行政起訴和刑事自訴,實行立案登記制。”第18條規定:“強制執行和國家賠償申請登記立案工作,按照本規定執行。”“上訴、申請再審、刑事申訴、執行復議和國家賠償申訴案件立案工作,不適用本規定。”據此,D項前半段正確,后半段錯誤,行政起訴也實行立案登記制。24.在一起兇殺案中,賴某被指控用刀殺死他人,證據有兇器匕首一把,有王某說的他親眼看見賴某持刀殺人的證言,有李某說他聽王某說賴某持刀殺人的證言,另外還有法醫鑒定意見說明被害人系他殺而非自殺,那么對本案中的這些證據表述正確的有:

A:案件中的兇器匕首屬于物證,并且是直接證據

B:王某的證言來自其親眼所見,因此是原始證據

C:李某由于是聽他人轉述殺人經過,因此其所作的證言屬于間接證據

D:法醫鑒定屬于鑒定意見,不是言詞證據

答案:B

解析:匕首不能直接證明殺人的事實,不是直接證據,A項錯;李某的證言得自他人,屬于傳來證據,但是證言的內容直接證明案件事實,是直接證據,C項錯;法醫鑒定屬于鑒定意見,同時也是言詞證據。25.下列哪些情形應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論處?()

A.甲采用密碼破解手段,非法進入國家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竊取國家機密

B.乙因與單位領導存在矛盾,即擅自對單位在計算機中存儲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修改操作,給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造成嚴重的混亂

C.丙通過破解密碼的手段,進入某銀行計算機信息系統,為其朋友的銀行卡增加存款額10萬元

D.丁為了顯示自己在計算機技術方面的本事,設計出一種計算機病毒,并通過互聯網進行傳播,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造成嚴重后果

答案:B,D

解析:A是竊取國家秘密罪,C是盜竊罪,只有BD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和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破壞,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后果嚴重的行為。認定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應當注意的問題:(1)本罪是采用非暴力手段,即技術手段對計算機軟件進行破壞的犯罪。如采用物理手段對計算機硬件進行破壞的,雖然也同時破壞了計算機的信息系統,但應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定罪處罰。(2)本罪是以計算機為對象的犯罪。如果行為人將計算機作為工具,通過刪除、修改、增加計算機內存儲的數據等方式進行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敖、竊取國家秘密等犯罪的,根據刑法第287條的規定,應分別以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等罪定罪處罰。26.共用題干

根據《憲法》和《組織法》的規定,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地方各級人大代表非經本級人大主席團許可,在大會閉會期間非經本級人大常委會許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審判

B、鄉、民族鄉、鎮的人大主席、副主席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的職務

C、審計機關依照法律獨立行使審計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D、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進行國事活動

答案:B

解析:【考點】地方人大代表的權利;地方各級人大的組成;審計機關;國家主席的職權【詳解】《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35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非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許可,在大會閉會期間,非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審判。注意,這里有“縣級以上”的限制,不包括鄉、民族鄉、鎮的人大代表,A選項錯誤。《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14條規定,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副主席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的職務,B選項正確。《憲法》第91條第2款規定,審計機關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憲法》第109條規定,地方各級審計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負責。據此,中央審計機關要接受國務院總理領導,地方審計機關要向同級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負責,C選項錯誤。《憲法》第8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國事活動。這一職權的行使無須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D選項錯誤。

【考點】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概念;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詳解】《憲法》第4條規定,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民族區域自治必須以少數民族聚居區為基礎,是民族自治與區域自治的結合,A選項正確。《憲法》第112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民族區域自治法》第3條規定,自治機關是國家的一級地方政權機關。據此,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和政府既是地方國家機關又是自治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只是地方國家機關并非自治機關,B選項不正確。《民族區域自治法》第20條規定,上級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適合民族自治地方實際情況的,自治機關可以報經該上級國家機關批準,變通執行或者停止執行;該上級國家機關應當在收到報告之日起60日內給予答復,C選項正確。《民族區域自治法》第42條規定,自治區、自治州的自治機關依照國家規定,可以和國外進行教育、科學技術、文化藝術、衛生、體育等方面的交流。據此,自治縣的自治機關沒有這項自治權,D選項不正確。

【考點】全國人大常委會及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的職權、會議制度與工作程序【詳解】《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第15條第2款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每年6月至9月期間,將上一年度的本級決算草案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和批準。A選項正確。第20條規定,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時,可以對審計工作報告作出決議;本級人民政府應當在決議規定的期限內,將執行決議的情況向常務委員會報告。B選項正確。第31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作出的屬于審判、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解釋,應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內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備案。C選項正確。第46條規定,撤職案的表決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務委員會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D選項錯誤。本題選ABC。27.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期限,下列說法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A.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的期限,一般情況下應當在受理后2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3個月

B.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一般情況下應當在受理后20日以內審結

C.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的期限,一般情況下應當在受理后6個月以內宣判

D.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案件,一般情況下應當在2個月以內審結

答案:C

解析:《刑事訴訟法》第202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2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3個月。對f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6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故A選項說法正確。《刑事訴訟法》第206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羈押的,適用本法第202條第1、2款的規定;未被羈押的,應當在受理后6個月以內宣判。故C選項中未區分是否羈押,說法錯誤。《刑事訴訟法》第214條規定,適用筒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20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3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故B選項說法正確。《刑事訴訟法》第232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2個月以內審結。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6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2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髙人民法院批準。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故D選項說法正確。28.甲預謀毒死自己的妻子乙,于是在妻子的水杯里下毒。甲知道妻子下午三點鐘會回家,于是放心地出門了。沒想到乙一點鐘就提前回家了,喝下毒藥死亡。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A.甲僅實施了故意殺人的預備行為

B.甲可以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C.甲下毒的行為屬于殺人的實行行為

D.甲成立故意殺人罪(預備)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競合犯,應擇一重罪論處

答案:A,B,D

解析:甲成立故意殺人罪(預備)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競合犯,應擇一重罪論處。命題人認為,只有對法益侵害十分緊迫的行為才屬于著手行為,而題目中的下毒行為由于對其妻子的生命威脅尚不十分緊迫而只是殺人的預備行為,甲并未實施殺人的實行行為。而后來其妻子提前回家被毒死的情況屬于犯罪構成的提前實現,系因果關系的錯誤認識的一種,而因果關系必須是犯罪的實行行為與犯罪結果之間的關系,無實行行為也就談不上犯罪構成的提前實現問題。

29.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作出了一項違背公司章程的決議,致使公司負債1億元。經查明,該公司董事會共有7名成員。在董事會作出決議時,章、王、李、胡四位董事表示贊成,武董事表示棄權,趙、陳二位董事表示反對,意見均記載于會議記錄。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A對于1億元的債務,章、王、李、胡四位董事與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B.B章、王、李、胡、武五位董事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C.該公司任何股東都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認定該決議無效

D.該公司任何股東都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相關董事承擔賠償責任

答案:B

解析:《公司法》第112條規定:董事應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30.共用題干

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A:林某偽造信用卡后以5000元的價格賣與他人,林某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B:胡某明知是他人非法制作的IC電話卡收購并予出售,數額達1萬余元,胡某構成偽造有價票證罪

C:蔣某不僅出售假幣給他人,同時也使用購進的假幣進行消費,蔣某構成出售假幣罪一罪

D:葉某倒賣變造的郵票,數額達2萬余元,葉某構成詐騙罪

答案:B

解析:二者的區別主要在于主體不同。A、B、C三項中,“三資”公司的財務主管、鄉鎮企業的會計卞某以及私營企業的經理均是挪用資金罪的主體。D項中,國有公司的會計挪用本單位資金按挪用公款處理。

A、B項,民政局副局長是國家工作人員。C項,扶貧款屬特定款物,挪作其他公用構成本罪。D項,挪作私用構成挪用公款罪。

依據《刑法》第177條的規定,A選項中林某構成偽造金融票證罪。B選項見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非法制作、出售、使用IC電話卡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答復》,注意使用或者購買并使用構成盜竊罪。C選項可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蔣某的行為應數罪并罰。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變造、倒賣變造郵票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對變造或者倒賣變造的郵票數額較大的,應當依照《刑法》第227條第1款規定的倒賣有價票證罪定罪處罰,而不是詐騙罪,因此D選項錯誤。

依據《刑法》第269條的規定: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刑法》第263條的搶劫罪定罪處罰。所以甲搶了乙的背包,又對乙進行毆打的行為構成搶劫罪。《刑法》第237條第1款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甲對乙及另外兩名女青年進行猥褻的行為,構成強制猥褻婦女罪。故本題C、D兩項正確。

A項,應認為只構成搶劫罪一罪。B項,甲某勒索乙某確有理由,雖有使用暴力行為,但與典型的搶劫罪有區別。C項,轉化型搶劫罪。D項,構成搶劫槍支罪。

夏某構成敲詐勒索罪和故意殺人罪,因為,綁架罪須客觀上具有綁架行為和勒索行為,而本案中夏某無綁架行為,屬于虛構使董某產生恐懼的事實而取得財物,屬敲詐勒索罪,此外還構成故意殺人罪,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馬某構成盜竊罪,不構成侵占罪,他并不是保管他人的財物,C選項正確。馬某雖利用夏某的行為,但與夏某無意思聯絡,不成立間接正犯,D選項錯誤。

選項A涉及詐騙罪中被騙者的處分能力問題,詐騙罪中,欺詐行為的對象不能是無辨別能力的幼兒、高度精神病人,由于詐騙罪必須欺騙具有處分財產權利和能力的人,使其“自愿交付”財物,因此被騙對象是具有辨別能力,能夠處分財物的人。所以,A選項是錯誤的。盜竊罪的根本特征是“秘密竊取”財物,詐騙罪的根本特征是被害人由于行為人的欺騙而“自愿處分”財物。在盜竊中,行為人也會使用一些欺騙手段,但其目的不是讓行為人自愿交出財物,而是分散行為人的注意力,以便竊取或者財物“調包”手段,使其秘密竊取的行為不被當場發現。所以C選項正確,D選項錯誤。選項B中,甲是趁乙不注意,將一條金項鏈裝入口袋,乙抓住甲的手時,甲的盜竊行為已經既遂,因此只能認定為盜竊罪。

本題考查的是一個多次重復的考點:什么樣的財產是侵占罪中的“遺忘(失)物”。只有行為人確實以為該物系他人遺忘(失)物,而且按照社會一般觀念,也認為該物已經脫離所有人占有的才是“遺忘(失)物”。所以,在路邊未上鎖的他人的汽車、自行車、他人遺忘在辦公室中的存折,都不屬于“遺忘(失)物”,取得這些財物都構成盜竊罪。本案中,乙的房屋雖然垮塌了,但乙并未失去對自己垮塌房屋中財物的占有,甲也明知這些財物是乙所有,因此甲構成盜竊罪而不是侵占罪。甲的行為顯然不構成搶奪罪,因為他不是公然搶奪財物。甲的行為也不是不當得利,而是犯罪。31.以下關于車船稅的說法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有、()

A、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車船的登記地

B、車船稅的納稅地點還可以是車船稅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C、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船,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車船的使用人所在地

D、車船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取得車船所有權或者管理權的當月

答案:A,B,D

解析:【考點】車船稅。詳解:《車船稅法》第7條規定:“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車船的登記地或者車船稅扣繳義務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船,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第8條規定:“車船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取得車船所有權或者管理權的當月。”因此,ABD當選。32.下列關于注冊商標專用權保護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注冊商標有效期為20年,可續展一次

B.注冊商標有效期為10年,可續展兩次

C.注冊商標有效期為20年,可續展十次

D.注冊商標有效期為10年,可續展任意次

答案:D

解析:續展申請須經商標局核準。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10年,自上一屆有效期滿的次日起計算,續展次數不受限制。33.甲省為一沿海省份,經濟較為發達,但是由于鄉鎮企業和小型私營企業數量較多,污染比較嚴重,甲省人民政府希望加大環境污染治理的力度,其下列做法中錯誤的是、()

A.對國家環境質量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制定甲省環境質量標準,并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B.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制定嚴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甲省污染物排放標準

C.規定凡是向已有曱省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區域排放污染物的,執行甲省污染物排放標準

D.命令甲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管轄范圍內的排污單位進行現場檢查

答案:A

解析:考點:污染防治

講解:《環境保護法》第15條第2款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環境質量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并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可見,A選項中“并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規定,“備案”即可,故A項錯誤,當選。第16條第2款、第3款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區域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B、C選項做法符合法律規定,不當選。第24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環境監察機構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有權對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進行現場檢查。被檢查者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實施現場檢查的部門、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為被檢查者保守商業秘密。故D選項做法符合法律規定,不當選。34.共用題干

2005年6月5日,1988年7月21日出生的高中一年級學生小龍,因寰宇公司的公交車司機張某緊急剎車而受傷,花去若干醫療費。2006年2月小龍傷愈繼續上學,寫了授權委托書給其父李某,讓他代理其提起訴訟。李某以正當的訴訟參加人的身份于2006年3月對寰宇公司及其司機張某提起了訴訟,要求寰宇公司和張某承擔違約責任。在訴訟進行中,李某將要求被告承擔違約責任改為被告承擔侵權責任,要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各項費用共2.8萬元。本案被告在答辯中認為,司機緊急剎車是因為行人陳某違章過路引起,責任應當由陳某承擔,因此要求追加陳某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請回答97-100題。

2006年7月20日,法院判決被告賠償原告醫療費等1.8萬元,陳某無過錯不承擔責任。2006年7月25日,李某以訴訟代理人的身份,以一審被告為被上訴人提起上訴;被告以陳某為被上訴人提起上訴;陳某以一審被告為被上訴人提起上訴。依據法律和司法解釋,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李某、一審被告、陳某的上訴都是合法的

B:一審被告的上訴不合法,因一審判決沒有涉及陳某的責任,陳某不可以作為被上訴人

C:李某的上訴是不合法的

D:陳某的上訴不合法,因一審判決沒有涉及陳某的責任,陳某不可以作為上訴人

答案:C,D

解析:小龍未滿18周歲,屬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故其書寫授權委托書的行為在法律上不發生效力,李某仍為小龍的法定代理人,而非委托代理人。故排除選項A、B。司機張某是寰宇公司的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過程中致人損害,因此本案應由寰宇公司為被告。綜上,本題正確答案為D。

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成為當事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可以申請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參加訴訟。故選AD。

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故選B。

當事人和第三人的一審上訴權。無論是當事人還是第三人,都有權以其他當事人或第三人為被上訴人提起上訴,B項錯誤。一審判決后,小龍已經年滿18周歲,具有訴訟行為能力,因此除非取得小龍的授權,李某不能以自己的身份提起上訴。故李某的上訴沒有法律依據,選項A錯誤,C正確。未承擔責任的第三人陳某無權上訴,D項正確。選CD。35.關于憲法表現形式的說法,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憲法典是所有國家憲法結構體系的核心,均具有內容完整、邏輯嚴謹的特征

B.憲法判例主要存在于普通法系國家,這些國家具有“遵從先例”的司法傳統

C.憲法判例在美國只能通過聯邦最高法院新的憲法判例才能推翻

D.憲法判例在英國有著調整英王、議會、內閣之間關系的決定性作用

答案:B,D

解析:并不是所有國家都有憲法典,比如英國就不存在統一的憲法典。故選項A“憲法典是所有國家……”的表述錯誤。憲法判例,是指憲法條文無明文規定,而由司法機關在審判實踐中逐漸形成并具有憲法效力的判例。在普通法系國家,根據“先例約束原則”,最高法院及上級法院的判決由于是下級法院審理同類案件的依據而成為判例。同時,根據普通法原理,法院在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前提下,就有關憲法問題作出的判決自然也是憲法的表現形式之一。故B項正確。

在美國,憲法判例除通過聯邦最高法院新的憲法判例推翻外,還可通過憲法修正案予以推翻,故C項“只能……才能”的表述錯誤。英國法院具有實際上的解釋憲法權,因此憲法判例在英國具有“決定性作用”。故D項正確。36.★何某未經批準開設了民辦學校,縣教育局以其非法辦學為由,查封了其開辦的學校,并處以罰款。何某不服,向市教育局提起行政復議,同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A.市教育局不能受理復議申請,因為何某同時提起了行政訴訟

B.人民法院不能受理起訴,因為何某同時提起了行政復議

C.市教育局能受理復議申請,即使人民法院已受理起訴

D.人民法院能受理起訴,即使市教育局已受理行政復議申請

答案:A,B,C,D

解析:。《行政復議法》第16條,《行訴若干解釋》第34條。37.申請人在申請復議時沒有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行政復議機關在依法決定撤銷或者變更罰款等具體行政行為時,應當:()

A.告知申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

B.責令被申請人返還財產、解除對財產的強制措施或者賠償相應價款

C.要求當事人追加行政賠償請求

D.只就當事人提出的復議事項進行審査,對其賠償采取“不告不理”原則

答案:B

解析:。考查行政復議的決定。依據為《行政復議法》第29條第2款。38.南京甲公司與河北乙公司簽訂了一專利轉讓合同,合同約定:“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提交華北地區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乙公司則向甲公司所在地的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法院立案受理后,甲公司對該院管轄權提出異議。這種情況下,該法院應如何處理?()

A.裁定駁回起訴

B.裁定不予受理

C.裁定駁回管轄權異議,本院具有管轄權

D.裁定管轄權異議成立,移送有管轄權的仲裁機關受理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仲裁委員會的選定,因為仲裁協議對仲裁委員會的選擇約定不明確,因此該仲裁協議無效,本題中管轄權依然歸法院享有。39.甲是一機關單位干部,乙原為工廠工人,兩人結婚已有10年。后乙辭職經商,依法登記為個體戶。甲起初反對乙下海經商,但后來見收入不少,就不再反對,但一直沒有參與乙的經營。乙的經營收入用于家庭消費和儲蓄。一次因車禍導致乙損失貨物價值13萬元,債主找甲要賬。甲有存款14萬元,這14萬元是甲多年的工資收入以及繼承其父親財產所得。對于乙所負債務,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A.乙的債務是個人債務,依《婚姻法》的規定,夫妻之間的個人債務,由債務人自己承擔,不能由共同財產承擔。故此甲沒有還債義務

B.甲的14萬元存款雖然是其個人財產,但夫妻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故甲有義務償還乙所負債務

C.應按照乙的經營收入所用于家庭消費而為乙所分享的比例,確定甲所應承擔的該宗債務中的適當份額

D.14萬元存款是夫妻共同財產,乙所欠債務是共同債務,故甲有義務償還債務

答案:D

解析:對于個體工商戶的責任承擔,以個人財產經營的,由個人財產承擔,以家庭財產經營的,由家庭財產承擔。以個人財產經營,但其主要收入用于家庭消費的,由家庭財產承擔責任。本題中,甲的14萬元存款,由其個人工資及繼承遺產構成,由于當事人之間沒有約定夫妻分別財產制,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故本題選項為D。40.關于犯罪未遂的認定,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甲以殺人故意將郝某推下過街天橋,見郝某十分痛苦,便攔下出租車將郝某送往醫院。但郝某未受致命傷,即便不送醫院也不會死亡。甲屬于犯罪未遂

B、乙持刀攔路搶劫周某。周某說“把刀放下,我給你錢”。乙信以為真,收起刀子,伸手要錢。周某乘乙不備,一腳踢倒乙后逃跑。乙屬于犯罪未遂

C、丙見商場櫥柜展示有幾枚金錠(30萬元/枚),打開玻璃門拿起一枚就跑,其實是值300元的仿制品,真金錠仍在。丙屬于犯罪未遂

D、丁資助林某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但林某尚未實施相關犯罪活動即被抓獲。丁屬于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未遂

答案:B,C

解析:選項A錯誤,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的行為。本案中,甲在實施過程中主動放棄繼續實施犯罪行為,并將被害人送醫,最后也沒有發生死亡結果,因此構成犯罪中止。

選項B正確,犯罪分子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為犯罪未遂。本案中,乙沒有主動放棄犯罪的意思,其屬于“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構成犯罪未遂。

選項C正確,丙因對犯罪對象存在錯誤認識,誤盜仿品,屬于“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構成犯罪未遂。

選項D錯誤,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是指境內外機構、組織或者個人資助他人實施背叛國家罪、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武裝叛亂、暴亂罪、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行為。該罪的實行行為是資助行為,行為人完成資助行為,即構成既遂。41.大地公司與天空公司因加工承攬合同發生了糾紛,由大地公司負責提供原料,天空公司負責加工,由于天空公司未按合同約定的標準加工原料,大地公司欲解除合同并請求天空公司支付違約金,在訴訟過程中,天空公司仍然未停止對原料進行加工。此時,下列做法正確的是:

A:大地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請責令被告停止加工的保全措施

B:天空公司提供擔保后,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C:即使大地公司沒有申請,人民法院認為必要時可以裁定保全措施

D:如果大地公司提出保全申請,人民法院應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

答案:A,B,C

解析: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0、104條,ABC項正確。42.下列有關環境影響評價說法正確的是:()

A.所有建設項目,都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B.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開發利用規劃,不得組織實施;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C.對超過國家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國家確定的環境質量目標的地區,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暫停審批其新增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D.負責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部門在收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后,應當全文公開

答案:B,C

解析:考查環境影響評價制度。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只有建設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才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法律依據為《環境保護法》第19條的規定,編制有關開發利用規劃,建設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開發利用規劃,不得組織實施;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C選項正確。法律依據為《環境保護法》第44條第2款的規定,對超過國家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國家確定的環境質量目標的地區,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暫停審批其新增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D選項錯誤。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公開如果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的事項則不公開。法律依據為《環境保護法》第56條第2款的規定,負責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部門在收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后,除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的事項外,應當全文公開;發現建設項目未充分征求公眾意見的,應當責成建設單位征求公眾意見。43.某縣公安機關在偵破一起敲詐勒索案的過程中,依法收集到犯罪嫌疑人通過電話進行敲詐的錄音磁帶一盤,該錄音帶屬于下列選項所列證據種類和證據分類中的什么證據?()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B:視聽資料

C:直接證據

D:間接證據

答案:B,C

解析:【考點】刑事證據種類和分類。詳解:《刑事訴訟法》第48條規定: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都是證據。證據有下列八種:證據包括:(1)物證;(2)書證;(3)證人證言;(4)被害人陳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6)鑒定意見;(7)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8)視聽資料、電子數據。以上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以上屬于刑事證據種類的劃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關案件的情況向偵查、檢察和審判人員所作的陳述。視聽資料是指以錄音、錄像、電子計算機或其他高科技設備所存儲的信息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資料。可見,該錄音帶屬于視聽資料,故B項正確。根據證據與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明關系的不同將證據劃分為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直接證據是能夠單獨地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間接證據是不能夠單獨地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需要與其他證據相結合才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該錄音帶能夠單獨證明案件主要事實,證明犯罪行為為犯罪嫌疑人所為,是直接證據,可見,C項正確。故B、C項為正確答案。44.甲國人李某長期居住在乙國,并在乙國經營一家公司,在甲國則只有房屋出租。在確定納稅居民的身份上,甲國以國籍為標準,乙國以住所和居留時間為標準。根據相關規則,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4年)

A.甲國只能對李某在甲國的房租收入行使征稅權,而不能對其在乙國的收入行使征稅權

B.甲乙兩國可通過雙邊稅收協定協調居民稅收管轄權的沖突

C.如甲國和乙國對李某在乙國的收入同時征稅,屬于國際重疊征稅

D.甲國對李某在乙國經營公司的收入行使的是所得來源地稅收管轄權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國際稅法。A項,居民稅收管轄權,指一國政府對于本國稅法上的居民納稅人來自境內及境外的全部財產和收入實行征稅的權力。納稅人在該稅收管轄權下要承擔無限納稅義務,據此,甲國既可對李某來自甲國的收入征稅,也可對其來自乙國的收入征稅,A項錯誤。

B項,國際重復征稅源于稅收管轄權的沖突,各國在實踐中一般通過雙邊稅收協定劃分征稅權,解決稅收管轄權的沖突,B項正確。

C項,國際重復征稅,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各自依據自己的稅收管轄權,按同一稅種對同一納稅人的同一征稅對象在同一征稅期限內同時征稅。國際重疊征稅,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對同一筆所得在具有某種經濟聯系的不同納稅人手中各征一次稅的現象,如在公司與股東之間就同一筆所得各征一次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本題中,甲國和乙國對李某在乙國的收入同時征稅,顯然屬于國際重復征稅,C項錯誤。

D項,來源地稅收管轄權,指所得來源地國對非居民納稅人來源于該國境內的所得進行征稅的權力。甲國對李某來自乙國的收入征稅,屬于居民稅收管轄權,D項錯誤。45.張某與李某結婚,婚后共同出資500萬,購買了一套房屋,登記在張某名下。丙故意告知張某,有內部消息房地產價格會大跌。張某信以為真,未經李某同意擅自將該房屋以450萬的價格出賣給丙,并辦理了過戶登記。丙并不知道張某已經結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A、該房屋登記在張某名下,因此張某是有權處分

B、張某未經李某同意出賣房屋是無權處分

C、丙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D、即使張某以欺詐為由撤銷房屋買賣合同,丙仍然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答案:B,C

解析:該房屋是婚后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屬于共同共有。《物權法》第97條:“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未經李某同意處分共有房屋,屬于無權處分。故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物權法》第106條:“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定。”張某無權處分,丙并不知道張某已經結婚,因此丙是善意的,而且以合理的價格受讓,因此丙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權。C選項正確。《物權法解釋一》第21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受讓人主張根據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取得所有權的,不予支持:(一)轉讓合同因違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被認定無效;(二)轉讓合同因受讓人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法定事由被撤銷。”如果張某以欺詐為由撤銷房屋買賣合同,則丙不能主張善意取得。故D選項錯誤。

46.關于定金,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A.當事人約定定金超過合同標的額20%的部分,不支持該部分定金的效力

B.當事人可約定交付定金作為主合同的生效要件,如果定金沒有交付,而主合同的義務人履行了債務,債權人也接受債務人履行的,定金合同不因此而生效

C.因意外事件或者不可抗力導致主合同不能履行者,如果交付了定金,則收受定金一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D.因第三人原因導致主合同不能履行者,收受定金一方應雙倍返還定金,若合同履行了一部分時,則按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答案:C

解析:《擔保法》第91條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擔保法解釋》第121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據此,A正確,不當選。舉例來說,甲與乙簽訂一份貨款為人民幣50萬元的買賣合同,并依約定交付給乙定金人民幣15萬元。后乙違約沒有履行該合同。乙應返還給甲人民幣為多少首先,50萬元的20%,即10萬元的部分有定金的效力,乙應雙倍返還,但剩余的5萬元,應原款返還,一共需要返還的是25萬元。B項中說明的主合同與定金合同成立的關系。約定交付定金作為合同的條件,是為成約定金。約定了成約定金的,如果不交付定金,原則上主合同不成立,但是,若主合同實際履行的,主合同依然可以有效。由于定金合同的實踐性質,雖然主合同履行可以使得主合同生效,但是定金沒有交付,定金合同不會因此生效,故B正確,不當選。《擔保法解釋》第122條規定:“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因合同關系以外第三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受定金處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據此,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導致主合同不能履行的,均可免除定金責任,C錯誤,當選。根據前述第122條規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導致主合同不能履行的,基于合同的相對性,違約方需要先承擔定金責任,而后再向第三人追償。又根據《擔保法解釋》第120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若是不完全履行合同之情形,則按比例適用定金罰則,D正確,不當選。舉例來說,合同標的額100萬元,甲向乙交付20萬元定金,如果乙履行了60萬元,則違約部分占40%,計算定金責任時,用40%乘以20萬元,所得數額8萬元的部分雙倍返還,即16萬元,加上沒有違約部分12萬元原款返還,乙共需要返還28萬元。

47.甲、乙簽訂了價值30萬元的房屋買賣合同,買方甲先預付了10萬元,雙方商定剩余的款項待辦完過戶手續后再交付,甲先行入住。在辦理過戶手續前,3間房屋被洪水沖毀。應該承擔該房屋損失的是()。

A.甲

B.乙

C.甲和乙各承擔一半

D.甲承擔1/3,乙承擔2/3

答案:A

解析: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本題中雖然甲、乙尚未辦理房屋的所有權過戶手續,但甲已入住,即所買賣的房屋已交付,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房屋損失由甲承擔。48.沈陽市東興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家用電器的生產經營,總公司以下設有專門生產微波爐、冰箱、熱水器的分公司。在日本、馬來西亞設有負責銷售的分支機構。后該公司被債權人依法向北京市某法院申請破產。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A.如法院受理該公司破產申請,則我國境內的破產程序對該公司在日本、馬來西亞的財產發生效力

B.如該公司向法院申請和解,并提出和解協議草案的,該和解協議應由債權人會議通過,并由法院裁定認可

C.如該公司申請重整并經法院裁定認可,則在重整期間債務人應自行管理財產和經營事務

D.如該公司被法院宣告破產,為該公司繼續營業而支付勞動報酬應由債務人財產隨時清償

答案:C

解析:。《企業破產法》第5條規定,依照本法開始的破產程序,對債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的財產發生效力,故A項正確。

根據第95、98條的規定,債務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和解,同時提出和解協議草案,該協議需經債權人會議通過,由人民法院栽定認可。因此B項也正確。

第70、73、74條規定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經人民法院批準重整的,重整期間,債務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監督下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或者由管理人繼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債務人不可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因此C項說法錯誤。

根據第42條的規定,D項屬于共益債務的范圍,應當由破產財產隨時清償,因此D項說法正確。49.甲公司因企業改制分立成乙公司和丙公司。乙公司對登記在丙公司名下1棟房產的歸屬提出異議,認為該房產應屬乙公司所有。經咨詢律師后,乙公司于8月8日到登記機關辦理了異議登記手續。8月10日,丙公司將該棟房產抵押給丁公司,以擔保到期支付約定的貨款,雙方簽訂了書面抵押合同,但未辦理抵押登記。9月8日,付款期限屆至,丙公司無力支付,丁公司準備行使抵押權,乙公司提出異議,引起糾紛。經查,乙公司自辦理異議登記后未再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下列表述錯誤的是:()

A.丙公司與丁公司之間的抵押合同無效

B.丁公司無權對該房產主張抵押權

C.丁公司有權對該房產主張抵押權

D.丁公司有權請求乙公司賠償損失

答案:A,C,D

解析:。本題涉及異議登記及抵押權問題。本題中,乙公司與丙公司對房產的所有權歸屬發生爭議,在無法辦理更正登記的情況下,利害關系人乙公司有權申請異議登記,以暫時限制登記記載的權利人處分該物權的行為。但這種權利的行使應當受到限制,即申請人應當在異議登記之日起15日內起訴,否則異議登記失效。乙公司申請異議登記后沒有在法定期間內起訴,其登記失效,丙公司有權處分其房產,A選項錯誤。丙公司與丁公司達成了抵押協議,卻未辦理抵押登記,致使抵押權未設立,故丁公司無權對該房產主張抵押權,B選項正確,C選項錯誤。丁公司未能主張抵押權并非因為乙公司的異議登記,故其無權請求乙公司賠償損失,D選項錯誤。但丁公司有權請求丙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因為丁公司和丙公司之間的抵押合同有效,雙方未辦理抵押登記,表明雙方均存在過錯,故其有權請求丙公司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因此,本題正確選項為ACD。50.發生下面所說的哪種情況,由此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財產損失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補償?()

A.李某依法取得了在江邊某處采沙的許可,后為了防洪筑壩的需要,行政機關撤冋了該許可

B.獵戶趙某違反規定濫殺動物,其持槍證被行政機關吊銷

C.丙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行政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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