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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頁碼47法考《試卷二》甄題精選考試押試卷(含答案及解析)二、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二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下列情況中,各罪犯均己實際執行了原判刑期一半以上,且表現良好,可以適用假釋的有()A、甲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00年刑滿釋放,2004年又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B、乙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C、丙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D、丁因犯侮辱罪被判處拘役6個月【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適用假釋的條件。《刑法》第81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10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后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對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根據此條的規定,適用假釋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只適用于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只適用于已經執行了一定期限刑罰的犯罪分子;(3)只適用于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后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犯罪分子;(4)對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據此可知,A選項屬累犯,C選項屬暴力性犯罪,D項選的刑種是拘役,非有期或無期,所以都不能適用假釋。而B選項雖也屬暴力性犯罪,但刑期并沒有超過10年,所以乙可以適用假釋。2、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與丙公司談判。甲公司本來并不需要這個合同,但為排擠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條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談判,給丙公司造成了損失。甲公司的行為如何定性?A、欺詐B、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C、惡意磋商D、正常的商業競爭【參考答案】:C【知識點】締約過失責任。【解析】:締約過失責任是指締約人故意或者過失地違反先合同義務時依法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合同法》第42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丙公司談判,但為排擠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條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談判,給丙公司造成了損失。很顯然這是惡意磋商的行為。3、某市法院審理本市第一起醉酒駕車刑事案件。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審判長可以提請庭長組織相關審判人員共同討論B、法院院長可以主動組織相關審判人員共同討論并作出決定C、庭長按照規定組織相關審判人員共同討論形成的意見對合議庭有約束力D、法院院長可以指令庭長組織相關審判人員共同討論【參考答案】:A4、甲向乙借款,以自己在丙銀行的一張存單交付給乙作為質押擔保。雙方未到丙銀行進行核押。后甲以存單丟失為由到丙銀行申請掛失,丙銀行依照規定進行公示后將存單上的款項支付給了甲。借款到期,甲無力還款,乙發現存單上的款項已經被甲取走,遂引發糾紛。下列說法哪一個是正確的?()A、質押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B、質押合同自存單交付之日起生效C、乙對該存單享有動產質權D、丙銀行應當賠償乙所遭受的損失【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物權法》212條,質押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本題中質押財產是存單,因此質押權自存單交付時已經設立。A項錯誤,因為題目中沒有交代質押權合同存在瑕疵的情況。如果沒有瑕疵,那么質押權合同自成立時即生效。B項錯誤,原因與A項錯誤原因相同。合同的生效并不需要交付標的物。沒有瑕疵,那么質押權合同自成立時即生效。D項錯誤,因為銀行已經根據規定對掛失的存單進行公示,已經盡到了法律義務。在公示期間,乙并沒有主張自己的權利,不能再追究銀行的責任。注意區分:質押合同的生效與質押權的設立。質押權設立=質押合同生效+交付。5、甲與同事丙路過一居民樓時,三樓乙家陽臺上的花盆墜落,砸在甲的頭上,致其腦震蕩,共花費醫療費1萬元。甲以乙為被告訴至法院要求賠償,而乙否認甲受傷系自家花盆墜落所致。對這一爭議事實,應由誰承擔舉證責任A、甲承擔舉證責任B、甲、乙均應承擔舉證責任C、乙承擔舉證責任D、丙作為證人承擔舉證責任【參考答案】:C【解析】:依據《證據規則》f4“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其無過錯承擔舉證責任”,加害人只對自己有無過錯承擔舉證責任。6、刑事案件的法庭辯論階段大概分為以下五個部分:①公訴人發表公訴詞;②被告人自行辯護;③辯護人發表辯護詞;④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⑤控辯雙方相互辯論。那么這五個部分發生的相互順序是怎樣的?()。A、①②③④⑤B、①③②④⑤C、①④③②⑤D、①④②③⑤【參考答案】:D【解析】《高法解釋》第161條規定:“法庭辯論應當在審判長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順序進行:(一)公訴人發言;(二)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三)被告人自行辯護;(四)辯護人辯護;(五)控辨雙方進行辯論。由此可見,D的排序是正確的。7、個體工商戶劉某經營文具生意,因生意紅火,人手不足,故雇用王某為其打工。在一次交易中,王某與丁某因服裝價格問題發生爭執,王某將丁某皮衣劃破,造成一定損害,本案中,丁某應以誰為被告提起訴訟?A、王某B、劉某C、王某或劉某D、王某和劉某【參考答案】:B【解析】:考查被告的確定。《民訴意見》第45條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合伙組織雇傭的人員在進行雇傭活動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中造成他人損害的,其雇主是當事人。王某為雇員,在經營中造成丁某損失,不應以王某為被告,參見上引法條,A、C、D項均不正確。和“職務行為”相比較記憶.可視為“雇員行為”。8、下列關于犯罪未完成形態的說法,正確的是:()A、某甲在乙的房間正舉刀準備殺乙,忽然聽到有人敲門,甲以為事情敗露,急忙棄刀跳窗逃走。實際上,根本沒人來,而是大風猛烈拍打乙家的大門,甲只是做賊心虛。甲的行為屬于犯罪未遂B、警察乙準備殺死不同意他與女兒結婚的女朋友的父親,但是連打兩槍只是造成重傷,忽然覺得自己這樣可能會被判死刑,便不再開槍并同時離開,被害人由于流血過多死亡。乙的行為屬于犯罪中止C、丙見仇人正在熬藥,便往其藥里投放毒藥。其實仇人正熬藥給自己的寵物狗吃,結果狗吃后死亡,因為沒有致人死亡,所以丙不構成犯罪D、丁埋伏在路邊準備殺死每天都經過此地的仇人,突然接到手機說其母病危,于是丁匆匆離開。丁的行為構成犯罪中止【參考答案】:A【考點】犯罪未完成形態【解析】犯罪未完成形態有三種形式:未遂、中止和預備。A項中,甲已經著手實施犯罪行為,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放棄犯罪,屬于犯罪未遂;B項中,乙仍然可以繼續射擊打死被害人,停下來之后本來可以有效的防止犯罪結果發生,但是其未能自動有效地防止結果發生,所以不構成犯罪中止;C項中,丙的行為屬于犯罪未遂,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成功;D放棄犯罪也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故不能構成犯罪中止。9、張文有一名表。某日,張文的好友李進看到了這塊表,表示愿出價三萬元購買,張文立即表示同意,雙方簽訂了合同,約定李進分三次將錢在兩個月內付清。兩個月后,李進只付了一萬元,張文遂向法院起訴要求李進承擔違約責任。在審理過程中,李進的父母來到法院稱李進有間歇性精神病,簽合同時正處于發病狀態,無法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同時李進的父母向法院申請宣告李進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李進父母的申請,法院應如何處理A、應讓李進的父母代理李進正在進行的訴訟B、應對李進作法醫鑒定,如果李進被確定有間歇性精神病,法院應當判決李進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同時宣布合同無效C、應中止原訴訟,由李進的父母另行提起確認李進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特別程序D、李進的父母不是本案當事人,其主張不應采納【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有關特別程序的知識。根據最高法院民訴意見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在訴訟中,當事人的利害關系人提出該當事人患有精神病,要求宣告該當事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應由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由受訴人民法院按照特別程序立案審理,原訴訟中止。本題中李進的父母到法院稱李進有間歇性精神病,簽合同時正處于發病狀態,無法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同時李進的父母向法院申請宣告李進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據上述規定,對李進父母的申請,人民法院應中止原訴訟,由李進的父母另行提起確認李進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特別程序。10、劉某1999年4月在某縣郊區某村申請建房,依法獲得批準后,在該村地界修建了105平方米的平房。同年10月,縣城建局在無確鑿證據的情況下認定該建筑為違章建筑,責令劉某拆除。同年12月某日,城建局將劉某的平房強行拆除,并在強拆時將劉某部分財產損壞。劉某訴至法院要求賠償。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城建局的行為合法,不予賠償B、城建局的行為違反法定程序,但因所拆建筑屬違章建筑,因此不予賠償C、城建局的行為合法,只能對劉某進行補償D、城建局的行為違反法定程序,應對劉某財產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參考答案】:D【解析】《國家賠償法》第2條規定:“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并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本案中,城建局在缺乏確鑿證據的情況下認定劉某的平房為違章建筑,作出并下達責令劉某拆除該建筑的行政決定,也未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便強行拆除該建筑,因此,該具體行政行為不合法,劉某有權取得賠償。11、甲向乙借款20萬元,以其價值10萬元的房屋、5萬元的汽車作為抵押擔保,以1萬元的音響設備作質押擔保,同時還由丙為其提供保證擔保。其間汽車遇車禍損毀,獲保險賠償金3萬元。如果上述擔保均有效,丙應對借款本金在多大數額內承擔保證責任?A、7萬元B、6萬元C、5萬元D、4萬元【參考答案】:B【解析】:[參考答案]B[測試點]保證責任。【解析】:本題可以分為兩個步驟來解答:第一,汽車遇車禍損毀前,丙應承擔保證責任的數額。汽車遇車禍損毀前,甲物的擔保總達16萬元,故丙應承擔保證責任的數額是4萬元。第二,汽車遇車禍損毀后,丙應承擔保證責任的數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8條的規定,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物的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或者擔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滅失而沒有代位物的,保證人仍應當按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承擔保證責任。汽車遇車禍損毀后,保險賠償金3萬元應當作為代位物成為甲物的擔保,此時甲物的擔保總達14萬元,故丙應承擔保證責任的數額是6萬元。故選項B正確。12、下列哪一案件,在作出不起訴決定時由檢察長決定?A、犯罪嫌疑人甲涉嫌故意傷害罪,經鑒定,被害人受到的傷害為輕微傷B、犯罪嫌疑人乙涉嫌故意傷害罪,經鑒定,被害人受到的傷害為輕傷,但情節輕微,且被害人希望不追究乙刑事責任C、犯罪嫌疑人丙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經查明,丙是因為受到野豬追趕被迫闖入被害人住宅,屬于緊急避險D、犯罪嫌疑人丁涉嫌偷稅罪,案件經過一次退回補充偵查,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參考答案】:A13、獨立制片人甲自籌資金于1993年11月15日首次出版《敖江威龍》電視劇錄像帶。甲于1996年10月21日去世。甲對該錄像帶享有的許可他人復制權和報酬請求權的保護期應于何時截止?A、2043年11月15日B、2043年12月31日C、2046年10月21日D、2046年12月31日【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考錄音錄像制作者權的保護期限。舊《著作權法》第39條規定:“錄音錄像制作者對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享有許可他人復制發行并獲得報酬的權利。該權利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于該制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14、甲、乙涉嫌共同搶奪。經審理,一審法院判處甲有期徒刑3年、乙有期徒刑2年。檢察院以對甲量刑過輕為由提起抗訴。甲、乙均沒有上訴。關于本案二審程序,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07年試卷二第37題)A、二審法院僅就甲的量刑問題進行審查B、二審法院可以不開庭審理C、乙應當參加法庭調查D、如果改判,二審法院可以加重乙的刑罰【參考答案】:C【考點】共同犯罪案件中的抗訴【解析】全面審查原則是第二審程序的審判原則之一。《刑事訴訟法》第186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范圍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并處理。可見,二審法院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而不能僅就甲的量刑問題進行審查,選項A錯誤。關于第二審程序的審理方式問題,《刑事訴訟法》第187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合議庭經過閱卷,訊問被告人,聽取其他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意見。對事實清楚的,可以不公開審理。對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開庭審理。本案屬于檢察院抗訴的案件,所以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開庭審理。選項B錯誤。上訴不加刑原則也是第二審程序的審判原則之一,《刑訴解釋>第258條規定,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檢察院只對部分被告人的判決提出抗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對其他第一審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罰。本案中,人民檢察院只對甲提起抗訴,因此。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乙不得加重刑罰。選項D錯誤。對于本案中乙應否參加法庭調查的問題,《刑訴解釋》第256條規定,共同犯罪案件,沒有提出上訴的和沒有對其判決提出抗訴的第一審被告人,應當參加法庭調查,并可以參加法庭辯論。本案中,乙作為沒有提出上訴、檢察院也沒有對其判決提出抗訴的第一審被告人,應當參加法庭調查。選項C正確。15、人民法院作出除權判決后,利害關系人可以采取救濟措施,其需要滿足的條件不包括:A、申請法院撤銷該除權判決B、利害關系人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判決公告之日起一年內起訴C、利害關系人只能向作出判決的人民法院起訴D、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作出判決的人民法院以外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參考答案】:D【解析】:《民事訴訟法》第200條:“利害關系人因正當理由不能在判決前向人民法院申報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判決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可以向作出判決的人民法院起訴。”因此,A選項就是向法院起訴的要求,A選項說法正確,依據該法條可知,BC選項說法正確,D選項說法錯誤,所以,答案為D選項。16、下列關于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行使的職權中,哪項是正確的:A、召集股東會會議B、擬訂公司的經營計劃C、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D、根據董事長提名決定聘任公司財務負責人【參考答案】:A【解析】:第四十七條【董事會職權】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一)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七)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17、某縣人民法院在審判胥某搶劫案的過程中,縣人民檢察院以有新證據證明胥某的行為不構成搶劫罪為由,向縣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訴。法院接到檢察院撤回起訴的要求時,合議庭已經進行了評議,但尚未宣告判決。縣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的要求應當如何處理?A、作出準予撤回起訴的裁定B、作出不準撤回起訴的裁定C、可以先審查撤訴理由,再作出是否準予撤回起訴的裁定D、應當先審查撤訴理由,再作出是否準予撤回起訴的裁定【參考答案】:D18、甲在追索乙借用他的2000元訴訟中,向法院提交了乙向他商借2000元的親筆書信一封,這封信是。A、原始的直接證據B、原始的間接證據C、派生的直接證據D、派生的間接證據【參考答案】:B【解析】:考查證據的分類。根據民事訴訟法指定教材,原始證據是直接來源于案件事實的證據,即第一手資料,本案中信為親筆信,為原始證據;直接證據是指能夠單獨地、直接地證明待證事實的證據,本案中借錢的信不能單獨地、直接地證明借錢這一事實,不是直接證據,而是間接證據。根據以上分析即可知其他選項均不正確。考生首先必須理解,理解了自然就記住了19、人民法院受理申訴后,作出重新審判決定的最長期限是()A、2個月B、3個月C、2個半月D、6個月【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法院對申訴案件作出重新審判決定的期限。《刑訴法解釋》第302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訴后,應當在3個月內作出決定,至遲不得超過6個月。經審查,認為有刑事訴訟法第204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由院長提請審判委員會決定重新審判;對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204條規定的申訴,應當說服申訴人撤回申訴,對仍然堅持申訴的,應當書面通知駁回。”據此選項D正確。20、張巖撿到一條金項鏈,一天她戴著項鏈出門,被失主于紅認出,張巖否認,拒不返還。于紅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問該訴的性質是什么?A、合同之訴B、侵權之訴C、不當得利之訴D、無因管理之訴【參考答案】:B【解析】:《民法通則》第92條: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第93條: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依此,題中情形不符合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的情形,而是侵占他人所有權的行為,應當是侵權之訴。合同之訴必須首先有合同的存在,題中無合同關系的存在,因而不可能是合同之訴。故B項為正確答案。21、依據國際私法理論,下列哪個選項不能作為當事人屬人法的連接點?A、國籍B、住所C、經常居住地D、行為地【參考答案】:D【解析】:行為地不是屬人法的連接點。22、伍某因犯搶劫罪被某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并經高級人民法院核準。在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期間伍某未犯新罪。二年期滿后的第二天,高級人民法院尚未裁定減刑,伍某將同監另一犯人打成重傷。該高級人民法院對伍某應當作出什么處理?A、裁定核準死刑立即執行B、將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改判為死刑立即執行,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C、先依法裁定減刑,然后對所犯新罪另行審判D、維持原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裁判,以觀后效【參考答案】:C23、根據我國民法實踐的一般做法,書面的意思表示在需要經過傳達媒介才能到達對方當事人時,則該意思表示的生效時間為:A、表意人完成其表意行為時B、意思表示離開表意人時,如函件已郵寄C、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時D、相對人了解意思表示的內容【參考答案】:C【解析】:「考查知識點」意思表示的生效。「解題思路和依據」這屬于民法原理的內容,一般在教材中闡述。意思表示可以分為有相對人的意思表示和沒有相對人的意思表示。有相對人的意思表示自到達相對人時生效;沒有相對人的意思表示則自作出時生效。「應注意的問題」在合同法部分也會涉及這類題目,特別是注意《合同法》第26條的規定,其中對于以行為方式作出的承諾,自行為作出時生效,這與前面的原理略有不同。因為合同法上的承諾行為實際上就是一個有相對人的意思表示,原則上自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時生效,但以行為方式作出的承諾除外。24、2001年原信息產業部制定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規定“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經營的,應提前90日,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續辦經營許可證的申請”。2003年9月1日獲得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有效期為五年)的甲公司。于2008年擬向原發證機關某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續辦經營許可證的申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09年試卷二第柏題)A、因《辦法》為規章,所規定的延續許可證申請期限無效B、因《辦法》在《行政許可法》制定前頒布,所規定的延續許可證申請期限無效C、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請,某省通信管理局應在甲公司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D、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請,某省通信管理局在60日內不予答復的,視為拒絕延續【參考答案】:C【考點】行政許可的設定、規定與延續【解析】A項涉及行政許可的創設權與規定極的區分。行政許可的創設權,是指在無上位法規定的情況下,由享有國家立法權的機關制定、認可、修改、廢止行政許可事項的權力。行政許可的規定權,是對法律、法規已經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為實施的需要,就行政許可的條件、標準、程序等進行具體的解釋和適用的權力,即對已有的行政許可事項加以具體化的權力,以便使行政許可更具有可操作性。所以。行政許可的規定權不得設定新的行政許可事項。盡管根據《行政許可法》第14、115條的有關規定,部門規章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規章都沒有行政許可的創設權,但是根據《行政許可法》第16條第3款的規定可知,行政規章在上位法設定的行政許可范圍內,具有對行政許可的具體規定權。具體到本題,《電信條例》第3條第1款規定:“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全國電信業實施監督管理。”《電信條例》第7條第2款規定:“經營電信業務。必須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頒發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是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的實施機關。因此,原信息產業部可以根據《電信條例》的規定,對于實施電信業務經營許可作出具體規定。同時,《行政許可法》第50條第1款規定,被許可人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的有效期的,應當在該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提出申請。但是,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由此可知,法律、法規、規章可以制定不同于上述30日的其他行政許可申請延續期限。所以,作為享有行政許可規定權的原信息產業部可以針對具體實施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制定規章,并且。其制定的規章可以規定不同于《行政許可法》的行政許可申請延續期限。A項錯誤。根據《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序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規章無效,需要予以改變或撤銷的情形,包括以下幾方面:(1)規章內容超越權限的;(2)規章與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其他上位法的規定不一致或是相抵觸的;(3)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經裁決某一方應當被改變或撤銷的;(4)規章的規定被認為不適當,經有權機關認定應當予以改變或撤銷的;(5)規章的制定違背法律程序的。根據《行政許可法》第50條第1款的規定,法律、法規、規章可以制定不同于30日的其他行政許可申請延續期限,盡管《辦法》在《行政許可法》制定前頒布,但是《辦法》25、下列合同中,當事人不能行使留置權的是。A、借款合同B、運輸合同C、承攬合同D、行紀合同【參考答案】:A【解析】:解析:擔保法第84條規定:“因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留置權。”“法律規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適用前款規定。”合同法第264條、第315條、第395條、第380條和第422條分別規定承攬合同承攬人、運輸合同承運人、保管合同保管人、倉儲合同保管人和行紀合同行紀人可以依法行使留置權。26、關于行政復議第三人,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參加復議B、第三人不參加行政復議,不影響復議案件的審理C、復議機關應為第三人查閱有關材料提供必要條件D、第三人與申請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復議決定的強制執行制度不同【參考答案】:D27、甲向乙借款20萬元做生意,由丙提供價值15萬元的房屋作抵押,并訂立了書面抵押合同。因辦理登記手續費過高,經乙同意未辦理登記手續。甲另外以自己的一輛價值6萬元的“夏利”車質押給乙,雙方訂立了質押合同。乙認為車放在自己家附近不安全,決定仍放在甲處。1年以后,甲因虧損無力還債,乙要求行使抵押權和質權。對本案的判斷,下列各項正確的是:()A、抵押權與質押權均無效B、抵押權與質押權均有效C、抵押權有效,質押權無效D、抵押權無效,質押權有效【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物權法》第180條、第187條規定可知,對房屋設立抵押,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故本題中乙并不享有該房屋的抵押權。根據《物權法》第212條規定可知,質押財產不交付則質押權未設立。故乙也不享有對該車的質權。28、紅星房地產開發公司通過出讓方式取得某地的土地使用權以進行房屋建設,其后該公司打算將該塊房地產轉讓,則該公司應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以上才可轉讓。A、10%B、25%C、40%D、50%【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考核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8條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29、某區城管局以甲擺攤賣“麻辣燙”影響環境為由,將其從事經營的小推車等物品扣押。在實施扣押過程中,城管執法人員李某將甲打傷。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扣押甲物品的行為,屬于行政強制執行措施B、李某毆打甲的行為,屬于事實行為C、因甲被打傷,扣押甲物品的行為違法D、甲被打傷的損失,應由李某個人賠償【參考答案】:B30、因管轄權發生爭議時,人民法院之間經協商解決不了的,依法報請:A、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B、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管轄C、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D、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參考答案】:C【解析】:人民法院管轄權爭議的處理《民事訴訟法》第37條規定:“……人民法院之間因管轄權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報請它們的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民訴意見》)第36條規定:“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發生管轄權爭議的兩個人民法院因協商不成報請它們的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時,如雙方為同屬一個地、市轄區的基層人民法院,由該地、市的中級人民法院及時指定管轄;同屬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兩個人民法院,由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級人民法院及時指定管轄;如雙方為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協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時指定管轄。依前款規定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時,應當逐級進行。”根據本題的情況應當選C項。考查關于指定管轄中指定法院如何確定的相關規定,要求考生準確了解法條。關于指定管轄,除了注意以上兩個條文外,還應留意《民訴意見》第37條的規定:“上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指定管轄,應書面通知報送的人民法院和被指定的人民法院。報送的人民法院接到通知后,應及時告知當事人。”注意有關法院的通知義務。31、某公安機關在偵查李某殺人一案時認為符合逮捕條件,而向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對此審查批準的人民檢察院哪些做法是正確的()A、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李某的決定由審查逮捕部門的檢察員作出B、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批準逮捕工作中,發現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有違法情況,但沒有通知公安機關予以糾正C、人民檢察院在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第10日作出逮捕的決定D、人民檢察院發現對李某的逮捕決定不當,經檢察長批準,及時撤銷了逮捕決定,并通知公安機關執行【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人民檢察院的批逮審責問題。《刑事訴訟法》第67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檢察長決定。重大案件應當提交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選項A錯誤。第76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批準逮捕工作中,如果發現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有違法情況,應當通知公安機關予以糾正,公安機關應當將糾正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選項B錯誤。第69條第3款規定:“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7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選項C錯誤。《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116條第2款規定:“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應當經檢察長批準,撤銷逮捕決定或者變更為其他強制措施,并通知公安機關執行。”故選項D正確。32、下列有關執行和解協議的說法中,正確的是:()A、和解協議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B、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當事人可以再申請人民法院按原生效的法律文書執行C、和解協議履行了一部分,一方當事人反悔并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不予執行D、和解協議的達成就意味著原審法律文書的撤銷【參考答案】:B【考點】執行和解詳解:《民事訴訟法》第207條第2款規定,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民事訴訟法意見》第266條規定,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執行中雙方自愿達成的和解協議,對方當事人申請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當恢復執行。但和解協議已履行的部分應當扣除。和解協議已經履行完畢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復執行。執行和解的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當事人可以再申請人民法院按原生效的法律文書執行。和解協議履行了一部分,一方當事人反悔并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該執行,但要扣除已經履行的部分。所以,B項正確。33、根據《公司法》,單獨或合計持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向股東大會提出臨時提案A、百分之三B、百分之五C、百分之十D、百分之十五【參考答案】:A【解析】:第一百零三條【會議準備工作】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于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于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并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于股東大會職權范圍,并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股東大會不得對前兩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應當于會議召開五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將股票交存于公司。34、張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批準逮捕。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發現張某另有搶劫罪的重大嫌疑,決定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重新計算羈押期限。關于重新計算羈押期限,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報同級檢察院批準B、報同級檢察院備案C、報上一級公安機關批準D、報上一級公安機關備案【參考答案】:B【解析】《六機關規定》第32條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28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的,由公安機關決定,不再經人民檢察院批準。但須報人民檢察院備案,人民檢察院可以進行監督。又根據同級原則,關于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因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需要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時,可以自己決定,不需報上級或檢察院批準,但是需要報同級人民檢察院備案。因此B項正確,ACD錯誤。因此本題正確答案為B。35、承攬人在履行承攬合同中的下列行為,哪一項構成違約?A、承攬人發規定作人提供的圖紙不合理,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人,因等待答復,未能如期完成工作B、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遂自行更換為自己確認合格的材料C、承攬人未征得定作人同意,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D、因定作人未按期支付報酬,承攬人拒絕交付工作成果【參考答案】:B【解析】:承攬合同(1)《合同法》第254條規定:“承攬人可以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攬人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故C選項不構成違約。(2)《合同法》第257條規定:“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或者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予答復等原因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故A選項亦不構成違約。(3)《合同法》第264條規定:“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故D選項亦不構成違約。(4)《合同法》第256條規定:“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材料。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應當及時檢驗,發現不符合約定時,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更換、補齊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承攬人不得擅自更換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換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因此B選項構成違約。36、依照《證券法》,以下關于證券交易行為的規定中,哪項是錯誤的?A、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賬戶從事證券交易B、依法拓寬資金入市渠道,禁止資金違規流入股市C、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不得買賣上市交易的股票D、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買賣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參考答案】:C【解析】:第七十九條禁止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從事下列損害客戶利益的欺詐行為:(一)違背客戶的委托為其買賣證券;(二)不在規定時間內向客戶提供交易的書面確認文件;(三)挪用客戶所委托買賣的證券或者客戶賬戶上的資金;(四)未經客戶的委托,擅自為客戶買賣證券,或者假借客戶的名義買賣證券;(五)為牟取傭金收入,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六)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七)其他違背客戶真實意思表示,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欺詐客戶行為給客戶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第八十條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證券賬戶。第八十一條依法拓寬資金入市渠道,禁止資金違規流入股市。第八十二條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買賣證券。第八十三條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買賣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37、下列關于單位犯罪的說法不正確的是?()A、依法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的,應當以個人犯罪論處B、單位犯罪的處罰以雙罰制為原則,例外情況下實行單罰制C、單位可以成為集資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合同詐騙罪以及詐騙罪的犯罪主體D、兩個以上單位以共同故意實施犯罪的,成立共同犯罪【參考答案】:C【解析】詐騙罪的犯罪主體只能是自然人。38、甲學校從乙商場買回來一個丁廠生產的電水壺,用于教師上課飲水。一日,教師丙在倒水時,該水壺發生爆炸,丙被水壺碎片擊傷,隨身攜帶的MP3播放器也被炸壞。現查明,乙商場是從批發商戊那里進的貨。則下列哪種說法是不正確的?A、丙可以要求丁廠賠償B、丙不能向戊要求賠償C、丙請求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5年D、丙請求財產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2年【參考答案】:C【解析】:《產品質量法》第43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于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于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由此可知,丙可以向生產者丁廠和銷售者乙商場要求賠償,而不能向批發商戊要求賠償,AB選項正確,不當選。第45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最初消費者滿十年喪失;但是,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由此可知,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消費者請求人身、財產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為兩年,所以C選項錯誤,當選。D選項正確,不當選。39、某建筑公司雇工修建某鎮農貿市場,但長期拖欠工資。縣勞動局作出《處理決定書》,要求該公司支付工資,并加付應付工資50%的賠償金。該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既未履行處理決定,也未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訴訟。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縣勞動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應當自該公司的法定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90日內提出B、縣勞動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由該縣法院受理C、縣勞動局申請執行應當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申請執行書、據以執行的行政法律文書、證明該具體行政行為合法的材料D、法院受理申請執行案件后,應當在30日內由執行庭對行政處理決定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參考答案】:B40、下列關于證據的說法,錯誤的一項是:A、甲乙借款糾紛一案中,甲向法院提供的乙跟他商量借錢事宜的一封親筆信,該信是間接證據B、李某訴張某侵權損害賠償一案中,李某出示的自己被侵害時傷口的照片,該照片屬于原始證據C、張三訴李四房屋租賃糾紛一案中,張三要求李四支付房租,李四提出張三未盡修繕房屋義務而使自己的財物受損的證據,主張給予賠償,該證據屬于反證D、在繼承糾紛中,小王出示的一份遺囑,證明其有權繼承父親的遺產,該遺囑屬于書證【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證據與證明對象的關系即證據是否能夠單獨證明案件主要事實,可以將證據劃分為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間接證據是指不能直接證明案件的事實,但能和其他證據聯系起來,共同證明和確定案件事實的證據。A選項中,商量借款的親筆信不能直接證明借款的事實,只是和其他證據共同證明案件事實。所以,該證據是間接證據。A選項正確,不應當選。根據證據是否源于案件事實劃分為原始證據和傳來證據。原始證據,就是直接來源于案件客觀事實的證據,即人們通常所說的“第一手材料”。B選項中,照片是對于傷口信息的固定,是源于案件的客觀事實,并沒有經過加工處理,而只是直接的反應事實。所以,該證據是原始證據。B選項正確,不應當選。本證與反證的分類根據是證據與證明責任承擔者的關系。反證,是指沒有證明責任的一方當事人提出的為證明對方主張事實不真實的證據。李四提出的證據是為了證明張三未修繕好房屋給自己的財物造成了損失,是對其請求損害賠償的主張負舉證責任的,提出證明自己主張的證據,該證據是本證,而不是反證。C選項錯誤,應當選。書證是指以文字、符號、圖形等形式所記載的內容或表達的思想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D選項中,小王出示的遺囑是通過遺囑的文字內容證明自己具有繼承其父親遺產的權利。所以,該遺囑屬于書證。D選項正確,不應當選。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某仲裁委員會依購銷合同雙方當事人甲、乙的仲裁條款,依法作出了仲裁裁決。已知甲住所地在A市,乙住所地在B市,該合同下的貨物在C市,雙方合同簽訂地在D市,該仲裁委員會坐落在E市。本案中,如甲要申請執行仲裁裁決,應向誰提出?A、B市人民法院B、C市人民法院C、A市和E市人民法院D、D市人民法院【參考答案】:A,B【解析】:本題涉及仲裁裁決的執行法院問題。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07條規定,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3、有一批貨物,已投保平安險,由兩只船裝運,一起運往目的港。由于航運過程中遇到暴風雨的襲擊,甲輪因船身顛簸,致使船上貨物相互碰撞發生部分損失,而乙輪則不慎與另一貨輪發生碰撞,致使船上貨物發生部分損失。保險公司應如何予以賠償?A、保險公司應對甲輪的貨物損失予以賠償B、保險公司不應對甲輪的貨物損失予以賠償C、保險公司應對乙輪的貨物損失予以賠償D、保險公司不應對乙輪的貨物損失予以賠償【參考答案】:B,C【解析】:平安險為“單獨海損不賠”,其責任范圍包括: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由于運輸工具與其他物體碰撞等意外事故造成貨物的全部或部分損失等等。甲輪為單獨海損,而乙輪則為共同海損,因而前者不能得到賠償,而后者可以得到賠償。考查海上貨物運輸保險之承保范圍,平安險與水漬險是常考內容。海上保險合同是保險人按照合同規定的承保范圍,對被保險人遭受保險事故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和產生的責任負責賠償,而由被保險人支付保險費的合同。海上保險合同的主險責任范圍包括:平安險、水漬險即負責單獨海損的賠償,水漬險的責任范圍包括平安險承保的全部責任,還包括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洪水以及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的部分損失;一切險,它還負責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4、周某與某書店因十幾本工具書損毀發生糾紛,書店向法院起訴,并向法院提交了被損毀圖書以證明遭受的損失。關于本案被損毀圖書,屬于下列哪些類型的證據?()。A、直接證據B、間接證據C、書證D、物證【參考答案】A,D5、根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下列哪些合同轉讓行為無效?()A、某乙欠某甲一筆錢,某甲將某乙以其汽車對自己設定的抵押權轉讓給某丙B、某公司與某災區的一所中學簽訂了一份長期資助合同,該中學卻將合同項下的受資助權轉讓給某醫院C、甲公司將自己對乙公司的債務部分轉讓給丙公可,隨后通知乙公司D、甲公司將自己對乙公司的一筆債權轉讓給丙公司,隨后通知乙公司【參考答案】A,B,C【考點】合同不得轉讓的情形【解析】《合同法》第79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B項中的受資助權屬于根據合同的性質不得轉讓的情形,故其轉讓無效;對于債權有關的從權利的轉讓,《合同法》僅規定在債權人轉讓債權時與債權一同轉讓,而沒有明確規定從權利不得單獨轉讓,但根據民法的有關原理,從權利是無法脫離主權利而存在的,故A項中單獨的抵押權的轉讓無效;《合同法》第84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故C項轉讓無效;《合同法》該法第80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據此規定,合同債權的轉讓僅須通知債務人即可生效,即使沒有通知債務人,也僅是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在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仍是有效的,故D項轉讓行為有效。6、按照保險利益原則,下列哪些當事人的投保行為無效?A、某甲為自己購買的一注彩票投保B、某乙為自己即將出生的孩子購買人壽險C、某丙為屋前的一棵國家一級保護樹木投保D、某丁為自己與女友的戀愛關系投保【參考答案】:A,B,D【解析】:《保險法》第12條,保險利益的成立需具備三個要件:(1)必須是法律上承認的利益,即合法的利益;(2)必須是經濟上的利益,即可以用金錢估計的利益;(3)必須是可以確定的利益。故應選A、B、D。至于C項,根據《森林法》第27條的規定,個人對此類林木可享有所有權。7、下列關于國際仲裁案件的受理,說法正確的是。A、中國國際商會仲裁院可以受理國際仲裁B、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可以受理國際仲裁C、只有法定的涉外仲裁機構才可以受理國際仲裁D、國內仲裁機構也可以受理國際仲裁案件【參考答案】:A,B,D【解析】:本題考點是我國仲裁機構受理國際仲裁的權限。目前我國涉外仲裁機構和國內仲裁機構均可受理國際或國內的仲裁案件,其中常設性的仲裁機構包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又稱中國國際商會仲裁院)和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故選ABD8、中國某進出口公司與英國某公司訂立了一份易拉罐飲料銷售合同,中方公司賣給英方公司易拉罐1萬聽,CIF倫敦。對于這筆交易,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確的?A、英方公司應當自費訂立運輸合同,將貨物運至倫敦B、應由中方公司投保貨物運送中的海洋運輸險,并取得可以轉讓的保險單C、貨物風險自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后轉移給英方公司D、中方公司應提供適于易拉罐運輸的包裝【參考答案】:B,C,D【解析】:國際貿易術語CIFCIF術語指在裝運港當貨物越過船舷時賣方即完成交貨,但由買方負責運輸,故C項正確,A項錯誤。在CIF中,賣方負有辦理貨物的保險的義務,故B項正確。賣方根據具體貨物的特點提供適合于運輸的包裝是誠信原則的要求。故D正確考查國際貿易術語CIF項下的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國際貿易術語是在國際貿易實踐中逐漸形成的用以確定買賣標的物的價格,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費用、風險、責任范圍以及貨物所有權轉移的價格條件。國際貿易術語是國際貿易慣例的主要形式。《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是國際商會為了規范和統一各國對國際貿易術語的解釋而在1936年制定的。1999年7月國際商會在對《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1990》進行修改的基礎上公布了第六次修訂本,即《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00》,對13種國際貿易術語作了解釋。從2000年1月1日起開始使用9、吳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權登記在吳某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判決吳某和李某離婚,并且判決房屋歸李某所有,但是并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3月1日,李某將該房屋出賣給張某,張某基于對判決書的信賴支付了50萬元價款,并入住了該房屋。4月1日,吳某又就該房屋和王某簽訂了買賣合同,王某在查閱了房屋登記簿確認房屋仍歸吳某所有后,支付了50萬元價款,并于5月10日辦理了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5月10日前,吳某是房屋所有權人B、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權人C、3月1日至5月10日,張某是房屋所有權人D、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權人【參考答案】B,D10、從《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來看,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共同特點?()A、審判組織形式完全相同B、程序設計上無開庭審理階段C、都屬于非訴程序D、對法院的處理結果不服者,均不能提出上訴,也不能申請再審【參考答案】B,C,D【解析】BCD。值得注意的是,公示催告案件在不同的審判階段,所適用的審判組織形式不相同。11、甲乙合伙開辦了一家美容館,向丙借了1萬塊錢作為運營資金,丁對甲乙的借款作了保證,但對保證的方式沒有約定。甲乙由于美容館經營不善而遲遲未還丙欠款。丙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起訴甲、乙和丁。在法庭辯論時,甲對借款表示承認,并懇求減少利息數額。乙則表示該債務已因丙的免除而消滅,并出示了丙同意免除債務的信件。丁因為有事沒有到庭。參照案情,以下說法錯誤的有:()A、甲的承認行為只對其個人有效B、乙的抗辯行為對全體有效C、乙的抗辯行為只對甲有效,對沒有到場的丁無效D、乙的抗辯行為只有經過甲和丁同意后才對他們生效【參考答案】A,B,C【解析】ABC。本題涉及必要共同訴訟人的內部關系。丁對甲乙之間的債務負連帶保證責任,在丙索要欠款一案中,甲乙丁是必要共同訴訟的共同被告。《民事訴訟法》第53條第2款規定,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據此我國《民事訴訟法》在必要共同訴訟人的內部關系問題上采取“承認原則”而非“有利原則”,乙的抗辯行為即使有利于被告全體,也必須征得甲、丁的同意才能對他們生效。因此只有D項正確,ABC項錯誤。滿足題意。12、顧客連某從甲商場買了一瓶乙工廠生產的新鮮果汁飲料,喝后中毒住院,共花去住院費等共計1200元。經查,該飲料由甲商場委托丙公司運輸,丙公司在運輸時未采取冷藏措施,導致飲料有一定程度變質,運回后甲商場放在丁倉儲公司儲存,丁公司在倉儲時亦未采取冷藏措施,致使飲料進一步變質。連某可以向()請求賠償。A、乙工廠B、甲商場C、丙公司D、丁公司【參考答案】A,B【考點】產品侵權【解析】根據《民法通則》第122條的規定,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產品制造者、銷售者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如果由于倉儲者、運輸者的原因造成產品質量問題的,仍應當由生產者、銷售者承擔責任,然后向倉儲者、運輸者追償。而消費者不能直接向倉儲者、運輸者追究民事責任,故AB正確,CD錯誤。13、小晴為擔保自己5萬元的債務將其汽車出質給小黑,在質權存續期間,小黑為了擔保自己對小華的10萬元的債務。欲將該汽車再轉質給小湖,必須滿足的條件是()A、經過小晴同意B、只能在5萬元以內設立新的質權,且新質權優先于小黑的質權C、不需經過小晴的同意,只要小黑合法占有即可D、可在10萬元以內全額擔保對小湖的債務【參考答案】B,C【考點】轉質的效力【解析】《物權法》第217條規定,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轉質,造成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向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該條規定了責任轉質。所謂責任轉質,指的是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無須出質人同意而以自己的責任將質押財產轉質于第三人的行為。所謂承諾轉質,指的是質權人征得出質人同意而將質押財產轉質于第三人的行為。我國《擔保法》對轉質沒有規定,《擔保法解釋》第94條第1款規定了承諾轉質,第2款否定了責任轉質。但是在《物權法》第217條則以加重轉質人責任的形式承認了責任轉質,否定了《擔保法解釋》第94條第2款關于責任轉質無效的規定。既然承認了責任轉質,也當然承認了承諾轉質。因此,選項A不是必須的,C正確。對于轉質所擔保的范圍,《物權法》未作明文規定,可參照《擔保法解釋》的規定,即以其所占有的質物為第三人設定質權的;應當在原質權所擔保的債權范圍之內,超過的部分不具有優先受償的效力。轉質權的效力優于原質權,這也是為民法理論所認同的。因此,選項B正確,D錯誤。綜上,本題應選項是BC。14、依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下列哪些仲裁裁決經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依法應當予以撤銷:()。A、甲公司與乙企業仲裁協議規定因產品質量發生爭議交由仲裁機構仲裁,但仲裁機構對產品運輸方式發生問題作出裁決B、公民甲與公民乙就雙方繼承權問題提交仲裁而作出的仲裁裁決C、仲裁庭的一名仲裁員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D、經人民法院認定仲裁裁決依據的主要證據的書證是偽造的【參考答案】A,B,C,D【解析】參見前引《仲裁法》第58條的規定。15、在一次票據法課上,就票據的背書問題甲、乙、丙三位同學展開了討論。甲認為:①匯票以背書轉讓或者以背書將一定的匯票權利授予他人行使時,必須記載被背書人的名稱;②非經背書轉讓而取得的票據無效。乙認為:①匯票超過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書轉讓;②出票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匯票轉讓無效。丙認為:①將票據金額分別轉讓給兩人以上的背書無效;②票據憑證不能滿足背書人記載事項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單,粘附于票據憑證上。請問:下列哪項的觀點均為正確?()。A、甲的觀點①、乙的觀點①B、甲的觀點①、丙的觀點①C、乙的觀點②、丙的觀點②D、甲的觀點②、丙的觀點①【參考答案】A,B,C【考點】票據背書【解析】《票據法》第30條規定:“匯票以背書轉讓或者以背書將一定的匯票權利授予他人行使時,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故甲的觀點①正確。根據《票據法》第11條規定,票據也可通過稅收、繼承、贈與等而無償取得。故甲的觀點②不正確。《票據法》第36條規定:“匯票被拒絕承兌、被拒絕付款或者超過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的,背書人應當承擔匯票責任。”故乙的觀點①正確。《票據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出票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匯票不得轉讓。”故乙的觀點②正確。《票據法》第33條規定:“背書不得附有條件。背書時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不具有匯票上的效力。將匯票金額的一部分轉讓的背書或者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給二人以上的背書無效。”故丙的觀點①正確。《票據法》第28條規定:“票據憑證不能滿足背書人記載事項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單,粘附于票據憑證上。粘單上的第一記載人,應當在匯票和粘單的粘接處簽章。”故丙的觀點②正確16、某普通合伙企業原有合伙人3人,后古某申請入伙,當時合伙企業負債20萬元。入伙后,合伙企業繼續虧損,古某遂申請退伙,獲同意。古某退伙時,合伙企業已負債50萬元,但企業尚有價值20萬元的財產。后合伙企業解散,用企業財產清償債務后,尚欠70萬元不能償還。對古某在該合伙企業中的責任,下列哪些說法是不正確的?()。A、古某應對70萬元債務承擔連帶責任B、古某僅對其參與合伙期間新增的30萬元債務承擔連帶責任C、古某應對其退伙前的50萬元債務承擔連帶責任D、古某應對其退伙前的50萬元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但應扣除其應分得的財產份額【參考答案】A,B,D【考點】退伙時合伙企業債務的承擔【解析】《合伙企業法》第44條第2款規定:“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企業法》第53條規定:“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因此,本題中古某應當對其退伙時合伙企業已負的50萬元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故C表述正確,不選。對于D項,盡管合伙人對于合伙盈虧的負擔在其內部會區分各自的份額,但是這并不能免除法律所規定的合伙人在外部對合伙企業債務所負的連帶責任,故D項錯誤。本題正確答案為ABD17、下列關于解除財產保全的說法,哪一些是正確的?()A、利害關系人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在15日未起訴的,被申請人沒有申請解除財產保全,人民法院也應當解除財產保全B、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C、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D、只有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有權作出解除財產保全的裁定【參考答案】A,B,C【解析】參見《民事訴訟法》第93、95、96條,《民訴意見》第108條。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和其上級人民法院決定解除外,在期間內任何單位都不得解除。18、劉某,男,21歲,患有間歇性精神分裂癥,常常在外惹事生非,其父母為此非常煩心,向一法律工作者求助。以下該法律工作者向齊某父母的解答中不正確的是:A、齊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B、齊某的父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齊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C、法院宣告之后,齊某即不再具備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所實施的一切行為不再發生民事法律后果D、齊某在法院宣告之前仍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參考答案】C,D19、甲公司因遺失匯票,向A市B區法院申請公示催告。在公示催告期間,乙公司向B區法院申報權利。關于本案,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對乙公司的申報,法院只就申報的匯票與甲公司申請公示催告的匯票是否一致進行形式審查,不進行權利歸屬的實質審查B、乙公司申報權利時,法院應當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法庭調查與辯論C、乙公司申報權利時,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審理D、乙公司申報權利成立時,法院應當裁定終結公示催告程序【參考答案】A,D20、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在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根據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法院應當如何處理?A、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可以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B、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不能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C、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D、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參考答案】:A,B,C,D【解析】:依據《城鎮房屋租賃合同解釋》第11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四)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本題A選項符合第一項的情形,B選項符合第二項的情形,C選項符合第三項的情形,D選項符合第四項的情形,本題應全選。21、某證券公司在業務活動中實施了下列行為,其中哪些違反《證券法》規定?()。A、經股東會決議為公司股東提供擔保B、為其客戶買賣證券提供融資服務C、對其客戶證券買賣的收益作出不低于一定比例的承諾D、接受客戶的全權委托,代理客戶決定證券買賣的種類與數量【參考答案】A,C,D22、保險法中代位求償的飼外,包括以下哪些內容?()。A、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未賠償保險金時,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者的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免除給付保險金的義務B、保險人向被保險人賠付保險金后,被保險人無權擅自放棄對第三者的求償權C、由于被保險人的過錯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求償權的,保險人可以相應扣減保險賠償金D、家庭財產保險中,保險人不得對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員行使代位求償權【參考答案】A,B,C【考點】保險代位求償制度【解析】見《保險法》第45條、第46條。代位請求賠償的例外有四種情況:第一,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未賠償保險金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者的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第二,保險人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后,被保險人未經保險人同意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的,該行為無效。第.三,由于被保險人的過錯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可以相應扣減保險賠償金。以使被保險人就自己的過錯分擔部分責任。第四,在家庭財產保險中,保險人不得對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員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除非這些成員有故意造成保險事故的行為。關鍵是對D的判斷,D項中意義過于狹窄,只要是家庭成員故意造成保險事故的即可,不考慮目的或動機23、英國人約翰在美國簽發一支票,委托美國駐中國花旗銀行為付款人,持票人俄羅斯人普希金在要求花旗銀行付款時,雙方因票據的記載事項發生爭議并引起訴訟。根據我國《票據法》的規定,該案可能適用的法律有:A、英國法B、美國法C、中國法D、俄羅斯法【參考答案】:B,C【解析】:《票據法》第97條的規定:“匯票、本票出票時的記載事項,適用出票地法律。支票出票時的記載事項,適用出票地法律,經當事人協議,也可以適用付款地法律。”本題中的票據是支票,英國是當事人的國籍國,美國是出票地,中國是付款地,俄羅斯是持票人國籍國。根據前述規定,對該支票記載事項的爭議,適用出票地法律即美國法,經當事人協議,也可以適用付款地法律即中國法。故可能出現適用美國法情形,也可能出現適用中國法情形,不可能出現適用英國法或俄羅斯法的情形。BC選項正確,AD選項錯誤。本題的應選項為BC。24、出資證明書是確認股東出資的憑證,應當載明下列事項:A、公司名稱B、公司成立日期C、公司注冊資本D、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參考答案】:A,B,C,D,E【解析】: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1)公司名稱;(2)公司成立日期;(3)公司注冊資本;(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5)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25、甲村與乙村約定甲村從水庫向乙村供水1萬立方米。供水時,水渠流經丙村,丙村將水全部截流灌溉本村農田。下列有關論述正確的有哪些?()A、水一流出水庫,水的所有權已從甲村轉移給乙村B、水到達乙村,乙村才取得水的所有權C、乙村可依供水合同向甲村索賠D、乙村可向丙村提起侵權之訴【參考答案】:A,D【解析】:本題涉及所有權轉移時間、侵權責任、違約責任等問題。依《民法通則》第72條和第106條的規定,按照合同取得財產所有權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由于過錯侵害他人財產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本題中,甲乙兩村約定從水庫供應1萬立方米水,水從水庫流出,其所有權即依約轉移給乙村。丙村故意截留水,構成侵權責任。故本題答案為AD項。26、甲公司向某銀行貸款100萬元,并以公司所有的一棟房屋作抵押擔保,并完成了抵押登記。現甲公司欲將該房屋轉讓,關于此問題的說法正確的是:A、甲公司可自己決定將房屋出賣,無需通知銀行或經銀行同意B、若銀行同意轉讓,出賣房屋所得價款應提前清償債務或提存C、若甲公司清償了銀行貸款,則無論銀行是否同意,甲公司都可將該房屋轉讓D、若買方代為清償了甲公司的貸款,則不論銀行是否同意,甲公司都可以將房屋轉讓【參考答案】:B,C,D【解析】:《物權法》第191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據此規定,A選項認為抵押人自由轉讓抵押物的說法錯誤。B選項的說法符合本條規定,正確。C選項甲公司清償貸款后,甲公司與銀行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消滅,抵押權隨之消滅,甲公司可以自由轉讓該房屋,C選項正確。D選項符合本條第2款的規定,正確。27、下列各項中,屬于《服務貿易總協定》中所列舉的國際服務貿易的是哪幾項?A、美國留學生大衛在北京某小學講授英語課程B、法國家樂福超市集團在中國各大城市設立分店C、美國某保險公司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D、中國某旅游公司組團到澳大利亞14日游【參考答案】:A,B,C,D【解析】:《服務貿易總協定》適用于四種類型的服務:一是跨境供應,即自一成員境內向另一成員境內提供服務,如通過郵電、計算機網絡進行的視聽信息傳遞和國際資金劃撥。二是境外消費,即在一成員境內向另一成員的消費者提供服務。三是商業存在,即一成員方的服務提供者在另一成員境內以商業存在的形式提供服務。所謂“商業存在”是指任何類型的商業或專業機構,包括為提供服務在一成員境內組建、取得或維持一個法人或創建或維持一個分支機構或代表處。四是自然人的存在,即一國的服務提供商通過自然人到其他國境內提供服務,如工程承包。“美國留學生大衛在北京某小學講授英語課程”屬于自然人存在形式的服務類型,故A選項應選。“法國家樂福超市集團在中國各大城市設立分店”屬于商業存在形式的服務類型,故B選項應選。“美國某保險公司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屬于商業存在形式的服務類型,故C選項應選。“中國某旅游公司組團到澳大利亞14日游”屬于境外消費形式的服務類型,故D選項應選。本題的應選項為ABCD。28、某甲出資設立了一家個人獨資企業,某甲聘用某乙作為企業的總經理,以下說法正確的有:()A、某乙應當具有民事行為能力B、某甲應當與某乙簽訂書面合同C、某甲對某乙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D、未經某甲同意,某乙不得轉讓企業的知識產權【參考答案】:A,B,C,D【解析】:《個人獨資企業法》第19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可以自行管理企業事務,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負責企業的事務管理。投資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個人獨資企業事務,應當與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簽訂書面合同,明確委托的具體內容和授予的權利范圍。投資人對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員職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根據該條規定,ABC選項正確。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20條的規定,未經投資人同意,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不得擅自將企業商標或者其他知識產權轉讓給他人使用,所以D選項正確。29、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下列哪種說法是對此規定的正確理解?A、夫妻對共同財產的處理權利平等B、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共同財產的,不需要經過對方同意C、夫妻非因日常生活或者因重要事項需要處理共同財產的,須與對方協商D、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因重要事項而處理共同財產的,可以撤銷該行為【參考答案】:A,B,C【解析】:本題考查夫妻對共同財產的平等處理權。婚姻法司法解釋第17條規定,“婚姻法第十七條關于‘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為:(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據此,ABC為正確選項,D項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因重要事項而處理共同財產的,如果第三人基于善意,不得撤銷。30、下列關于倉儲合同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A、倉儲合同是有償性、諾成性合同B、倉儲合同自成立時生效C、存物人交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保管人可以拒收D、儲存期間,超過有效儲存期造成倉儲物變質、損壞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參考答案】:A,B【解析】:見《合同法》第383條。交存危險物品或易變質物品,存貨人應當說明該物品的性質,提供有關資料,否則保管人可以拒收,而不是一概拒收。因超過有效儲存期造成倉儲物變質、損壞的,保管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三、不定向選擇題1、如果法院最終決定對呂某執行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刑罰執行6年后,發現呂某在判決宣告前還犯有強奸罪,人民法院判處強奸罪有期徒刑6年。對呂某應當如何決定執行的刑期?()A、應當在8年以上18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內決定執行的刑期,已經執行的刑期,應當計算在新判決決定的刑期以內B、應當在8年以上19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內決定執行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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