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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頁碼442022年1月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二)甄題精選同步測試卷含答案及解析二、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二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甲與乙簽訂了一份大米買賣合同,甲為賣方,乙為買方。同時約定,甲將大米發貨給丙,因為乙與丙簽訂了一份大米購銷合同,乙為賣方,丙為買方?,F甲發給丙的大米存在質量問題,為此,引起糾紛。丙應向:A、甲追究違約責任B、乙追究違約責任C、要求甲乙連帶承擔違約責任D、甲或乙追究違約責任【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中,甲與乙之間存在合同債權,乙與丙之間存在合同債權,甲與丙之間不存在合同關系,根據債的相對性原則,丙不能向甲追究違約責任,ACD項錯誤。丙只能向乙追究違約責任,B項正確。2、下列哪種法律文書在法院送達時不適宜采用留置送達形式A、財產保全裁定書B、先予執行裁定書C、離婚訴訟的調解書D、侵權糾紛的判決書【參考答案】:C【解析】:考點留置送達的適用。根據民事訴訟法第84條規定,調解書應當直接送達當事人本人,不適用留置送達。3、王某有一子,為初中一年級學生、在校期間因與同學劉某發生口角,追打劉某,致使劉某摔傷,共花去醫藥費4800元。這一費用應由誰承擔?A、由王某承擔B、由學校承擔C、主要由王某承擔,學校若有過錯,可責令學校給予適當賠償D、主要由學校承擔,王某若有過錯,可責令王某給予適當賠償【參考答案】:C【解析】:《民法通則》第133條第1款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绷硗?,《民通意見》第160條規定:“在幼兒園、學校生活、學習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療的精神病人,受到傷害或者給他人造成損害,單位有過錯的,可以責令這些單位適當給予賠償?!笨忌赡軙a生疑問:《民通意見》第160條所規范的對象只是無行為能力人或精神病人,并不包括限制行為能力人,該條如何能夠適用?我以為,與限制行為能力人相較,監護人對無行為能力人的監護責任理當更為嚴苛。在監護人責任更為嚴苛的情況下,有過錯的單位尚且要承擔適當責任,更何況在監護責任更輕的限制行為能力人致損情形?舉重以明輕,本題選C。4、下列哪項不屬于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定情形:A、董事長認為必要時B、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C、公司未彌補虧損達實收資本總額1/3時D、董事人數不足公司章程規定人數的2/3時【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條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一)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5、經被害人承諾的行為要排除犯罪的成立,至少符合下列4個條件:①被害人對被侵害的_____具有處分權限②被害人對所承諾的_____的意義、范圍具有理解能力③承諾出于被害人的_____意志④被害人必須有_____的承諾下列哪一選項與題干空格內容相匹配?A、法益——事項——現實——真實B、事項——法益——現實——真實C、事項——法益——真實——現實D、法益——事項——真實——現實【參考答案】:D6、下列情況中,哪些不應視為撤訴A、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B、原告申請免交訴訟費,法院未批準,原告拒交C、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后,原告撤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視為撤訴D、D。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民事訴訟法意見》第143、158、159第之規定,A、B、D均屬于按撤訴處理的情形,第160條規定:“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后,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在準許原告撤訴后,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作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為另案被告,訴訟另行進行。”7、《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從性質上講屬于下列哪一項?A、國際條約B、國內法C、聯合國大會的決議D、國際商業慣例【參考答案】:D【解析】:《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是在國際貨物買賣活動的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屬于國際商業慣例。8、下列對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強制整改、接管、重組和撤銷的表述中,哪個是正確的:A、有權采取強制整改措施的只有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B、銀行業金融機構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的,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依法對該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接管,但不得促成機構重組C、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違法經營、經營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銷將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損害公眾利益的,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或者省一級派出機構有權予以撤銷D、在接管、機構重組或者撤銷清算期間,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人批準,對相關人員可以申請司法機關禁止其轉移、轉讓財產或者對其財產設定其他權利【參考答案】:D【解析】:《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37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其省一級派出機構應當責令限期改正;……”由此可知,A選項中“只有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說法是錯誤的。第38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的,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依法對該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接管或者促成機構重組,接管和機構重組依照有關法律和國務院的規定執行?!庇纱丝芍珺選項中“不得促成機構重組”的說法是錯誤的。第39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違法經營、經營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銷將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損害公眾利益的,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有權予以撤銷?!庇纱丝芍∫患壟沙鰴C構無權撤銷銀行業金融機構,所以C選項錯誤。第40條第2款規定:“在接管、機構重組或者撤銷清算期間,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人批準,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出境將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通知出境管理機關依法阻止其出境;(二)申請司法機關禁止其轉移、轉讓財產或者對其財產設定其他權利。”由此可知,D選項正確。9、中國大陸某公司與香港某公司因某一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約定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對此案仲裁庭的審理方式為:。A、不能開庭進行審理B、公開開庭審理C、公開開庭審理,但雙方當事人要求不公開審理的,由仲裁庭作出決定D、不公開開庭審理,但雙方當事人要求公開審理的,由仲裁庭作出決定【參考答案】:D【解析】:考查仲裁的審理方式。《仲裁法》第40條規定:仲裁不公開進行。當事人協議公開的,可以公開進行,但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因此,D項正確。[干擾項剖析]仲裁應當開庭進行,參見《仲裁法》第39條規定。但是否公開,一般可由當事人決定,涉及國家秘密的不能公開進行。[相關知識點記憶訣竅]仲裁一般不公開,而民事訴訟一般公開,二者正好相反。10、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和其他相關規定,對于“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這類自訴案件:()A、只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B、可以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C、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D、可以由被害人自主選擇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中的哪一個機關直接受理【參考答案】:B【解析】參見《刑事訴訟法》第170條和《六機關規定》第4條。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于其中證據不足、可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應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控告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11、當事人訴訟地位平等指的是:A、當事人訴訟地位相同B、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相同C、一方的權利與另一方的義務相互對立D、訴訟權利的同一性和對等性【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的是當事人訴訟地位平等原則,考生要注意訴訟地位平等不等于權利義務的相同,而是享有同等的訴訟權利,承擔對等的訴訟義務,因為不同的當事人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是不可能完全相同的,只是說雙方權利義務在總體上平衡。所以D選項正確,ABC選項錯誤。12、下列哪一選項體現直接言詞原則的要求?()A、法官親自收集證據B、法官親自在法庭上聽取當事人、證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口頭陳述C、法庭審理盡可能不中斷地進行D、法庭審理應當公開進行證據調查與辯論【參考答案】:B13、下列哪一案件應由公安機關直接受理立案偵查?()。A、林業局副局長王某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案B、吳某破壞鄉長選舉案C、負有解救被拐賣兒童職責的李某利用職務阻礙解救案D、某地從事實驗、保藏傳染病菌種的鐘某,違反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造成傳染病菌種擴散構成犯罪的案件【參考答案】:D14、在代理制度中,無行為能力的被代理人如果恢復了行為能力,將導致終止。A、委托代理B、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C、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D、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民法通則》第70條的規定,在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復民事行為能力時,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終止。15、甲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賞遠處的風景,便與相鄰的乙達成書面約定:乙于5年內不在自己的土地上從事高層建筑,作為補償,甲每年支付給乙4000元。2年后,乙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丙。丙在該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樓,與甲發生了糾紛。對此糾紛,下列判斷哪一個是正確的?A、甲對乙的土地不享有地役權B、甲有權不讓丙建高樓,但得每年支付其4000元C、丙有權建高樓,但須補償甲由此受到的損失D、甲與乙之間的合同因沒有辦理登記而無效【參考答案】:B【解析】:注:司法部當年的答案為A,物權法公布以后,此題答案應該為B。根據《物權法》第156條規定,地役權是指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的不動產的效益的用益物權。地役權自書面的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根據《物權法》第167條規定,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部分轉讓時,轉讓部分涉及地役權的,地役權對受讓人具有約束力。本題中,甲乙之間設定了地役權,雖然未經登記,但在地役權期限范圍內對供役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人具有約束力,因此,丙不得在受讓乙之土地使用權之日起3年內在其土地上蓋高樓,按照地役權合同的約定,甲應當向其支付每年4000元的補償。故本題正確選項為B項。16、中國的A航運公司與美國的B船公司簽訂光船租賃合同,A公司租用B公司的一艘遠洋貨船。該船是掛巴拿馬國旗并在巴拿馬作了登記,光船租賃合同訂立之前,B公司已將該船抵押給C造船公司。A公司租人船舶后,改為懸掛中國國旗,在該船舶租賃合同期間,C公司向B公司主張債權未果,遂申請中國法院扣押該船并強制拍賣,以實現其抵押權。此案中,對于C公司與B公司之間的抵押關系,C公司抵押權的行使,應當適用哪國的法律?A、中國法律B、美國法律C、巴拿馬法律D、中國、美國或巴拿馬法律均可以適用,由法院選擇對C公司最有利的法律予以適用【參考答案】:C【解析】:詳見《海商法》第271條。17、張某借給李某10萬元,約定李某將自己所有的房屋提供抵押擔保.雙方簽訂合同后,李某將房產證交給了張某,但沒有辦理抵押登記.還款期屆滿,李某無力償還欠款,張某要求實現抵押權.該房屋沒有任何第三人主張權利.則下列選項正確的是:A、張某享有抵押權,因為他已扣留了房產證B、張某不享有抵押權,但可以請求辦理抵押登記,獲得登記后可主張實現抵押權C、在該房屋上沒有任何第三人主張權利的情況下,沒有必要再辦理抵押登記,張某可直接行使抵押權D、抵押權不成立,但李某將房產證交紿了張某,為張某設定了一項權利質權【參考答案】:B【解析】:根據《物權法》第14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15條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末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當事人扣留房產證的做法因不符合物權法規定的登記成立要件,也不能使抵押權成立,所以AC選項錯誤.房產證僅可宣示房屋所有權,起到一個證明的作用,但它本身并不是權利,所以不可能以房產證設定權利質押,所以D選項錯.根據以上規定,抵押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因抵押合同表達了當事人設立抵押權的意思表示,受此表示約束,債務人負有辦理抵押登記一一以使抵押權得以成立的義務,所以B選項正確.18、張某為美國人,長期以來在中國進行從事顛覆我國政權的活動,某市國家安全機關對張某進行偵查之后,認為應該對張某進行逮捕,于是報請該市檢察院批準。下列做法正確的是:()。A、該市人民檢察院作出批準的決定B、該市人民檢察院上報省檢察院,該省人民檢察院作出批準的決定C、該市人民檢察院上報最高人民檢察院,由最高人民檢察院作出批準的決定D、該市人民檢察院上報省檢察院,該省人民檢察院上報最高人民檢察院,由最高人民檢察院作出批準的決定【參考答案】:D【解析】《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94條規定:“外國人、無國籍人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國與國之間政治、外交關系的案件以及在適用法律上確有疑難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分、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并提出意見,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征求外交部的意見后,決定批準逮捕。經審查認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睋?,本題正確答案為D。19、1971年李某死亡,對所遺財產無遺囑。李有二子一女,長子(1939年死亡)生一子甲(1970年死亡),甲遺有一子乙;次子(1968年死亡),遺一女丙;女兒(1966年死亡)收養一子丁。現乙、丙、丁為繼承發生爭執。丙認為乙是曾孫子(第四代),無權繼承;乙、丙認為丁是收養的,無僅繼承。問:誰有權繼承?A、乙、丙、丁都有繼承權B、乙、丙能繼承,丁不能C、丙能繼承,乙、丁不能D、丙、丁能繼承,乙不能【參考答案】:A【解析】:繼承權男女平等;子女包括養子女;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20、甲涉嫌故意殺人被提起公訴,可能判處死刑。關于本案訴訟程序,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07年試卷二第38題)A、可以依據《關于適用普通程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若干意見》審理本案B、上級法院可以指定基層法院審理本案C、合議庭可以由審判員組成,也可以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組成D、某甲拒絕法院指定辯護人為其辯護,堅持自行辯護,法庭應當準許【參考答案】:C【考點】可能被判處死刑案件的第一審程序【解析】對于選項A,《關于適用普通程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若干意見>第2條規定了下列案件不適用本意見審理:(1)被告人系盲聾啞人的;(2)可能判處死刑的;(3)外國人犯罪的;(4)有重大社會影響的;(5)被告人認罪但經審查認為可能不構成犯罪的;(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認罪或者不同意適用本意見審理的;(7)其他不宜適用本意見審理的案件。本案中,甲可能被判處死刑,因此不能適用《關于適用普通程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若干意見》審理。選項A錯誤。上級法院是否可以指定基層法院審理本案,《刑事訴訟法》第20條規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1)反革命案件、危害國家安全案件;(2)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3)外國人犯罪的刑事案件。本案中,甲可能被判處死刑,應當由中級或者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又根據《六機關規定》第5條的規定: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刪除了原來關于“上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把自己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交由下級人民法院審判”的內容。根據這一修改,對于第一審刑事案件,依法應當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不能再指定下級人民法院管轄。本案依法應當由中級或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因此作為有管轄權的上級人民法院,不能再指定其下級——基層法院審理本案。選項B錯誤。對于合議庭的組成,《刑事訴訟法》第147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3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3人組成合議庭進行,但是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審判員1人獨任審判。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3人至7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3人至7人組成合議庭進行??梢?,對于第一審案件,除簡易程序可由審判員1人獨任審理外,都應當由合議庭審理,且合議庭的成員可以全部由審判員組成,也可以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組成。選項C正確。對于某甲是否可以自行辯護的問題,《刑訴解釋》第36條規定,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人:(1)盲、聾、啞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2)開庭審理時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3)可能被判處死刑的人。又根據《刑訴解釋》第38條規定,被告人堅持自己行使辯護權.拒絕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為其辯護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并記錄在案;被告人具有本解釋第36條規定情形之一,拒21、19、甲、乙、丙各出資5萬元合伙開辦一家餐館,經營期間,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約定丙放棄一切合伙權利,也不承擔合伙債務。下列選項哪一個是正確的?A、丙退伙后對原合伙的債務不承擔責任B、B,丙退伙后對原合伙的債務仍承擔連帶清償責任C、丙退伙后對原合伙的債務承擔補充責任D、丙退伙后仍應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原合伙債務承擔清償責任【參考答案】:B【解析】:評析:[知識點]個人合伙退伙的責任承擔[詳解]《民通意見》第53條規定,合伙經營期間發生虧損,合伙人退出合伙時未按約定分擔或者未合理分擔合伙債務的,退伙人對原合伙的債務,應當承擔清償責任:退伙人已分擔合伙債務的,對其參加合伙期間的全部債務仍負連帶責任。所以,個人合伙中退伙以后,不管退伙人在退伙當時是否承擔了其應該承擔的份額,也不管當事人內部是如何約定的,退伙人都需要對其參與合伙期間所發生的債務對債權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22、碧水公司因合同糾紛向某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作出后,碧水公司認為仲裁裁決中關于貨物質量的裁決超出了仲裁協議的范圍,在執行程序中向人民法院申請不予執行,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發現碧水公司的申請確有理由,人民法院應該如何處理A、裁定撤銷仲裁裁決,不予執行B、裁定撤銷仲裁裁決,終結執行程序C、裁定不予執行仲裁裁決D、只能對關于貨物質量部分的裁決裁定不予執行,對仲裁裁決的其他部分仍應繼續執行【參考答案】:D【解析】:《民事訴訟法意見》第277條規定,仲裁機構裁決的事項部分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部分超過仲裁協議的范圍,對超過部分,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執行。據此可知,對未超過的部分,仍應執行。故D為正確選項。23、根據2004年3月31H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規定,在反傾銷中,對外國產品在我國是否進行傾銷調查和確定的應是哪個機構?A、海關總署B、國家稅收委員會C、商務部D、農業部【參考答案】:C【知識點】反傾銷調查的確定機構。【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3條第2款的規定,對傾銷的調查和確定,由商務部負責。本題應選C項。24、北京某公司經理王某攜帶以新加坡某銀行為付款銀行的匯票一張,赴東南亞辦理業務,途中在香港不慎將該匯票丟失。失票人王某請求保全票據權利適用何地法律?A、中國B、新加坡C、中國或者新加坡D、香港【參考答案】:B【解析】:《票據法》第95條第2款規定:“前款所稱涉外票據,是指出票、背書、承兌、保證、付款等行為中,既有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又有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票據?!北绢}中,由于付款銀行為新加坡某銀行,而《票據法》第23條第3款規定:“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付款人的營業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付款地?!币虼耍绢}中的票據付款行為在新加坡,應屬于涉外票據?!镀睋ā返?02條規定:“票據喪失時,失票人請求保全票據權利的程序,適用付款地法律?!币虼耍比苏埱蟊H睋嗬m用付款地新加坡法。25、關于貨幣犯罪,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以貨幣碎片為材料,加入其他紙張,制作成假幣的,屬于變造貨幣B、將金屬貨幣熔化后,制作成較薄的、更多的金屬貨幣的,屬于變造貨幣C、將偽造的貨幣贈與他人的,屬于使用假幣D、運輸假幣并使用假幣的,按運輸假幣罪從重處罰【參考答案】:C26、35、合伙合同存續期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要求入伙,正確做法是什么?A、合同有約定的依約定處理,無約定的,須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B、他合伙合同的約定是否允許C、合伙合同有約定的,依合同處理,無約定的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D、不允許,因為合伙合同是基于合伙人之間的信任關系而存在【參考答案】:C【解析】:詳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1條規定?!逗匣锲髽I法》第44條第一款規定。27、商業銀行出現下列哪種情形時,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對其行使吊銷經營許可證的權利?A、自取得營業許可證之日起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B、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C、開業后自行停業累計達1年的D、開業后自行停業累計達6個月的【參考答案】:B【解析】:《商業銀行法》第23條第2款規定,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吊銷其經營許可證,并予以公告。由此可知,B選項符合法律規定,當選。A選項中“自取得營業許可證之日起”的說法不符合法律規定,不當選。C選項中“累計達1年”的說法不符合法律規定,不當選。D選項中“累計”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連續”,不當選。28、納稅人因繳納稅款而與稅務機關發生爭議,根據《稅收征管法》的規定,應如何解決?A、納稅人應向人民法院起訴B、納稅人應向主管部門反映并要求解決C、納稅人應向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復議D、納稅人應先繳納稅款,再向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時,可以向法院起訴【參考答案】:D【解析】:《稅收征收管理法》第88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生爭議時,必須先依照稅務機關的納稅決定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強制執行措施或者稅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的,作出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可以采取本法第40條規定的強制執行措施,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由此可知,納稅人應先繳納稅款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再向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時,可以向法院起訴。所以,D選項正確,ABC選項錯誤。29、章某作為馬某的債權人,對馬某的債務人林某提起代位權訴訟。馬某作為第三人對章某的債權提出異議。經法院審查,異議成立。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處理A、裁定駁回章某起訴B、判決駁回章某起訴C、裁定對章某起訴不予受理D、繼續審理,作出判決【參考答案】:A【解析】:合同法解釋(一)第十八條第二款債務人在代位權訴訟中對債權人的債權提出異議,經審查異議成立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駁回債權人的起訴。第一百四十條裁定適用于下列范圍:(一)不予受理;(二)對管轄權有異議的;(三)駁回起訴;余下略。此題中即使不記得合同法解釋也可依靠民訴法來推出答案,判決只是適用實體的,裁定是適用部分程序和實體問題,不予受理是不符合起訴條件而當事人堅持起訴的情況下作出,既然已經異議成立了也就不可繼續審理了,因此可相繼排除BCD,從而得出正確答案A30、袁世慶和王治賢是某公司同事。1990年袁世慶被公司派往美國分公司工作,1994年王治賢亦被派往美國分公司工作。1995年二人建立戀愛關系。1996年二人在加拿大旅游時,按照加拿大法律在當地結婚。2000年,袁世慶被某公司調回國內。2001年王治賢辭職后在墨西哥定居。2002年袁世慶在中國法院提出與王治賢離婚。在確定袁世慶和王治賢的婚姻是否有效時,應適用法律。A、中國法律B、美國法律C、加拿大法律D、墨西哥法律【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點是有關司法解釋關于確定涉外婚姻效力準據法的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8條的規定,我國法院受理的涉外離婚案件,離婚以及因離婚而引起的財產分割,適用我國法律。認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故選C。31、1998年4月,呂某因挪用公款罪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呂某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在服刑期間,呂某又發現了新的證據,遂決定進行申訴。下列有關申訴的表述中錯誤的是:()。A、申訴的期限一般為刑罰執行完畢兩年內,超出兩年的,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一些情形,人民法院一應當受理。B、申訴人向人民法院申訴應當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訴狀,原一、二審判決書,裁決書等法律文書,以有新的證據證明原裁判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為由申訴的,應當同時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的復印件或者照片C、人民法院對于不符合法定主體資格的申訴,不予受理;上級人民法院對經終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后維持原判或者經兩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復查均駁回的申訴案件,一般不予受理D、申訴人提出申訴,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檢察院以及公安機關提出【參考答案】:D【解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03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2002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規范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的若干意見(試行)》對再審申訴作了進一步的規范。申訴人提出申訴,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檢察院,但一般不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故本題正確答案為D。32、甲生前立遺囑將珍藏多年的一件古董贈給乙,甲死后乙得知甲的遺贈后立即表示愿意接受。但是在甲遺產分割之前,乙外出時遭遇交通事故意外而死,生前未立遺囑。關于這件古董的繼承,下列判斷正確的是()A、古董由甲子女繼承B、古董由乙子女繼承C、將古董出售,所得價款由甲、乙子女共同繼承D、乙子女如要繼承,須經甲子女的同意。【參考答案】:B【解析】:【解析】根據《繼承法》第25條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币以诜ǘㄆ谙迌让魇颈硎就饨邮苓z贈,該古董為乙所有。乙死后,未立遺囑,古董由其法定繼承人來繼承。因此,四個選項中只有選項B判斷正確,其余選項都不正確。33、一對夫婦,夫為泰國人,妻為英國人。丈夫在中國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國法院判決丈夫在中國的遺產歸其所有。判斷妻子對其夫財產的權利是基于夫妻財產關系的權利還是妻子對丈夫的繼承權利的問題在國際私法上被稱為什么?A、二級識別B、識別C、法律適用D、先決問題【參考答案】:B【解析】:識別是在適用沖突規范時,依據一定的法律觀念,對有關的事實構成作出“定性”或“分類”,將其歸入一定的法律范疇,或對有關的沖突規范所使用的法律名詞進行解釋,從而確定應援用哪一沖突規范的認識過程。本題要判斷的是妻子權利的性質是夫妻財產權還是繼承權。這實際上是在給一個法律關系進行定性分類,將其歸于一定的法律范疇,從而確定應援用的沖突規范,并通過沖突規范的指引確定用于本案糾紛的實體法即準據法。因此,這種判斷在國際私法上是識別問題,應選B項。選項中的二級識別,是解決識別沖突的方法的一種學說,注意不要與識別的概念混淆,因此不可選A。而先決問題,又稱附帶問題,是指一國法院在處理國際私法的某一項爭訟問題時,如果必須以解決另外一個問題為先決條件,便可以把該爭論問題稱為“本問題”或“主要問題”,而把需要首先解決的問題稱為“先決問題”或“附帶問題”。如某男子要求繼承妻子的遺產,主要問題是該男子的財產繼承權,但為解決此問題,必須首先解決該男子與女方生前是否存在有效的婚姻關系的問題,此即先決問題。因此不可選D。正確作答本題的關鍵是要嚴格區分和掌握識別與先決問題的概念,有效的方法是記一些實例。34、某國內旅行社申請轉為國際旅行社,旅游局調查到該旅行社因在帶團出游過程中曾遭游客投訴有改變線路,提高價格等違約行為,并且不具備轉為國際旅行社的資金條件、人員條件等,故不打算批準其轉為國際旅行社的許可。下列有關該事件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確的()(1)旅游局應告知該旅行社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2)舉行聽證的費用應當由旅游局和旅行社合理分擔(3)聽證應當公開進行(4)聽證可視情況決定是否制作筆錄,如果情況簡單,可以不制作筆錄(5)旅行社在旅游局告知后提出聽證申請的,旅游局可自由決定何時舉行聽證A、(1)(2)B、(1)(3)C、(5)D、(2)(4)【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的是聽證程序。聽證程序是行政法中的精彩篇章,之前在《行政處罰法》中有規定,而2003年新頒布的《行政許可法》也對其設專節予以規定,足見其之重要程度。聽證程序是行政機關進行行政行為時聽取有關當事人意見的程序制度依據?!缎姓S可法》第47條規定:本題中,旅游局拒絕該國內旅行社轉為國際旅行社的申請,該許可和申請人有重大利益關系,屬于《行政許可法》可以舉行聽證的范圍,所以旅游局應當告知旅行社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所以(1)正確;關于聽證費用,《行政許可法》第58條規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和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監督檢查,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外,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所以聽政費用是應當由行政機關負擔,而不是行政機關和當事人分擔的,所以(2)是錯誤的。另外關于費用,要注意《行政訴訟法》第74條、《行政復議法》第39條和《國家賠償法》第34條的區別,有一點考生可以作為一個規律記?。撼姓V訟按件計費(每件50元或80元)外,行政復議、行政聽證及國家賠償都免費。根據《行政許可法》第48條規定,所有聽證是應當公開進行的,而且舉行聽證,不論情況簡單與否,都應當制作筆錄,聽證的筆錄是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依據,所以,聽證筆錄是必要的,而非可有可無。這樣(3)就是正確的,而(4)就是錯誤的。關于聽證的期限,《行政許可法》第47條規定,申請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5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20日內組織聽證,可見,在期限問題上,行政機關不可一味拖延,而是有著嚴格的期限限制,應當根據申請,積極組織聽證明,所以(5)是錯誤的。這樣,進行排除法,就可以得出答案B。35、張某因強奸罪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如果張某在執行期間被減為18年有期徒刑,后又再次被減為16年有期徒刑。則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張某的兩次減刑均應當由高級人民法院裁定B、張某的第一次減刑應當由中級人民法院裁定C、張某的第二次減刑應當由高級人民法院裁定D、張某的第二次減刑應當由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參考答案】:D【解析】參見《刑訴解釋》第362條。36、王女系某中學學生,一日適逢考試,王女因遲到而被監考老師劉某訓斥,老師還當眾說王女像只“雞”,批評挖苦王女的發型與著裝,帶著不屑與鄙夷的口吻,并且不讓其參加考試。王女是一個很內向的女孩子,自尊心強烈,忍受不了老師的當眾羞辱,當天即服毒自盡了。那么:()A、劉某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B、劉某的行為與王女的死亡之間有因果關系,劉某應承擔故意殺人罪刑事責任C、劉某的行為與王女的死沒有因果關系D、劉某構成侮辱罪【參考答案】:D【解析】犯罪構成主客觀統一;因果關系【解析】劉某沒有殺害王女的故意,也沒有殺害行為,因此王女的死亡與劉某的行為沒有必然因果關系,不構成故意殺人罪。劉某當眾侮辱的行為構成侮辱罪。王女自盡主要是由于其到了劉某行為的刺激,因忍受不了劉某的當眾翟辱而自盡的,因此劉某的行為導致了王女的死亡,它們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但要注意的是,劉某不具有殺害王女的故意與行為,不能認定為劉巢構成故意殺人罪。37、某私營企業下列所為哪個不是違反勞動法的行為?A、招收3名15周歲的工人B、以女性為由拒絕招收4名女工C、不同意職工組建工會D、辭退1名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懷孕女工【參考答案】:D【解析】:根據《勞動法》第15條第1款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根據第13條規定,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根據第7條第1款規定,勞動者有權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根據第2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但因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屬于第25條規定的情況,改選D項。本題考查的是勞動者的基本權利以及對未成年人及婦女和孕婦的特殊勞動保護。勞動就業的合法年齡實質上也是《民法通則》中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規定。而其他各項特殊保護實際上也是社會公德所公認的,并不難理解。38、人民檢察院在審查公安機關移送的徐某故意殺人一案時,認為證據不足,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公安機關偵查完畢后,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經過2次退回補充偵查,人民檢察院認為定罪的證據之間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此時,人民檢察院應當如何處理?()A、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B、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C、人民檢察院應當自行補充偵查完畢,若仍不能收集到足夠證據,就作出不起訴的決定D、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撤銷案件的決定【參考答案】:A【解析】參見《刑事訴訟法》第l40條、《高檢規則》第286條。39、下列有關直接言詞原則的表述正確的是哪一項?()。A、根據直接言詞原則的要求,我國不承認書面證言的效力B、根據直接言詞原則的要求,我國規定證人必須出庭作證,沒有例外C、直接言詞原則無論是在按普通程序還是按簡易程序審理的過程中,都應嚴格遵循D、直接言詞原則要求法官必須在法庭上親自聽取當事人、證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口頭陳述,案件事實和證據必須由控辨雙方當庭口頭提出并以口頭辯論和質證的方式進行調查【參考答案】:D【解析】直接言詞原則要求法官必須在法庭上親自聽取當事人、證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口頭陳述,案件事實和證據必須由控辨雙方當庭口頭提出并以口頭辯論和質證的方式進行調查。以有關訴訟主體出席法庭為先決條件。我國《刑事訴訟法》沒有明確規定直接言詞原則。但規定了證人出庭等制度,但同時也規定了證人不出庭的例外?!陡叻ń忉尅返?41條規定了證人可以不出庭的四種情形。按簡易程序審理時對,直接言詞原則的遵循可以有例外。因此,選項ABC都不正確。故本題正確答案為D。40、下列關于人身保險合同中受益人的表述中,錯誤的是A、受益人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多人B、受益人是多人的,如未確定受益份額,則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C、投保人變更受益人的,應當征得被保險人的同意D、被保險人變更受益人的,應當征得保險人的同意【參考答案】:D【解析】:[解析]:《保險法》第六十一條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被保險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監護人指定受益人。第六十二條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數人為受益人。受益人為數人的,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第六十三條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并書面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收到變更受益人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在保險單上批注。投保人變更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梢?,被保險人或投保人變更受益人只需局面通知保險人,而不一定都要征得保險人的同意。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下列哪些旅客傷亡事件不承擔賠償責任?()A、一旅客因制止扒竊行為被歹徒刺傷B、一旅客在客車正常行駛過程中突發心臟病身亡C、一失戀旅客在行車途中吞服安眠藥過量致死D、一免票乘車嬰兒在行車途中因急剎車受傷【參考答案】B,C【解析】本題涉及客運合同中旅客傷亡的責任承擔問題。依據《合同法》第302條的規定,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規定適用于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本題中,B選項旅客因心臟病突發身亡屬于自身健康原因,C選項失戀旅客吞服安眠藥死亡是旅客故意造成的,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D選項屬于承運人承擔責任的范疇無疑。本題的難點在于A選項,犯罪行為導致旅客傷亡,承運人是否承擔責任,學理上存在不同觀點:一種觀點認為,犯罪行為造成旅客傷亡,承運人應承擔責任。另一種觀點認為,犯罪行為造成旅客傷亡,應依據承運人有無過錯進行判斷:承運人有過錯的,應承擔賠償責任;承運人無過錯的,不承擔賠償責任?,F司法實踐中,多采第一種觀點。因此,本題答案為BC。3、當事人可以用書面協議選擇管轄法院的糾紛是A、涉外財產權益糾紛B、涉外合同糾紛C、涉外人身關系糾紛D、涉外婚姻糾紛【參考答案】:A,B【解析】:民事訴訟法第244條規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用書面協議選擇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法院管轄。4、多邊投資擔保機構承保的投資風險包括:A、征收和類似措施險B、投資者違約險C、貨幣匯兌險D、戰爭和內亂險【參考答案】:A,C,D【解析】:多邊投資擔保機構主要承保以下四項非商業風險:貨幣匯兌險、征收和類似的措施風險、戰爭和內亂險、政府違約險。投資者違約不屬于其承保范圍。故ACD選項屬于多邊投資擔保機構的承保范圍,B選項不屬于。本題的應選項為ACD。5、2004年4月,黃國慶訴黃曉亮給付贍養費一案由D市C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確定黃曉亮每月給黃國慶贍養費500元。2009年8月,黃國慶又到D市C區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要求每月的贍養費增加到800元。對于黃國慶的這一行為,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有:()A、按通常的起訴行為看待,作為新案處理B、按申請再審處理C、根據一事不再理原則,裁定不予受理D、不予立案,并告知黃國慶此事只能由他們雙方自己協商解決【參考答案】B,C,D【解析】BCD。對于一般案件,法院作出判決、裁定生效后,當事人仍然起訴的,根據一事不再理原則,裁定不予受理,法院應當告知其按照坤訴處理。如果發現生效判決確有錯誤的,可以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進行再審。當然,當事人申請撤訴,法院準予撤訴后,原告再次起訴的,可以受理。但是具體到本題,根據《民訴意見》第152條的規定,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裁判發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況、新理由,一方當事人再行起訴要求增加或減少費用的,法院應作為新案受理。因為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涉及權利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隨著通貨膨脹、物價上漲等因素,也需要相應增加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的數額。不能將這類案件一律拒之門外,告知黃國慶此事只能由他們雙方自己協商解決。因此A選項正確。6、關于共有份額的表述,正確的有哪些()A、張三和李四合買一匹馬,二人對份額享有多少沒有約定,但張三出資20%,李四出資80%,二人的份額為8:2B、王二與趙五合買一頭牛,王二出資20%,趙五出資80%,二人約定的份額為5:5約定有效C、劉三和周四合買一只騾,二人對份額享有多少沒有約定,出資額也不能確定,在變價分割的時候,法官應當認定二人為等額享有D、喬三和費四結婚后合買一套房,二人屬于各自財產所有制,離婚時法官應當確認對該房二人為等額享有【參考答案】A,B,C【解析】第103條規定:“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段餀喾ā返?04條規定:“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A、B、C正確。D項之所以不正確,是因為喬三和費四二人的份額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出資額確定。7、下列選項中在訴訟中應列為共同訴訟人的是?()A、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合伙組織的全體合伙人B、承擔連帶責任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C、債權人向法院請求行使擔保物權時,債務人和擔保人D、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該分支機構與商業銀行【參考答案】B,C【解析】參見《民訴意見》第40、55條?!稉7ń忉尅返趌24、128條。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合伙組織屬于民訴法規定的其他組織,具有當事人資格,故應以合伙組織為當事人。8、根據《土地管理法》,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A、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行分級審批,甲市是一個人口在一百萬以上的城市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經該市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報省政府批準B、甲與乙村因土地使用權發生了爭議,協商未果,便找到學法律的丁詢問,丁說:你們之間的爭議必須由縣級人民政府處理C、07年,河北省政府為實現全省三年大變樣,批準了一系列道路及大型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其中涉及到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問題,對此應當由省政府批準D、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甲省需要征收乙村的耕地50公頃,甲省報省政府批準后便開始了征收工作【參考答案】:A,B,C,D【解析】:《土地管理法》第21條規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行分級審批?!?、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萬以上的城市以及國務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經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批準?!笨梢姡珹選項中,甲市的土地利用規劃應當由國務院批準,故A選項錯誤,當選。第16條前兩款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惫蔅選項中,甲與乙村的爭議,可以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B選項錯誤,當選。|學/法/網|第44條前兩款規定:“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惫蔆選項中,對于河北省批準的這一系列項目所涉及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問題,應當由國務院批準,C選項錯誤,當選。|學\法\網|第45條規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故D選項中,對乙村耕地的征收應當得到國務院的批準,D選項錯誤,當選。9、張某牽著其寵物狗在小區內散步。張某行至居民樓下時,正在小區內玩耍的兒童李某向張某所在位置投擲爆竹。張某和其寵物狗均受到驚嚇,寵物狗掙脫鎖鏈,將正在散步的業主王某咬傷。關于王某的損害,以下說法正確的是:A、張某對王某的損失沒有過錯,不承擔責任B、王某可以要求李某的監護人承擔責任C、李某的監護人應當承擔補充責任D、王某可以要求張某承擔責任【參考答案】:B,D【解析】:該題是對飼養動物侵權的考查。《侵權責任法》第78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笨梢?,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的是無過錯責任。由于業主王某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因此張某應當承擔責任。因此,A選項錯誤?!肚謾嘭熑畏ā返?3條規定,“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痹擃}中,李某的投擲爆竹的行為是導致動物致人損害的原因,因此,王某既可以要求李某承擔責任,也可以要求張某承擔責任。李某作為無行為能力人,其賠償責任應當由其監護人承擔。因此,BD選項正確。由第三人原因導致的動物侵權所形成的這種選擇型的賠償關系并不是補充責任,因此C選項錯誤。10、保險標的發生部分損失的:()。A、在保險人賠償后30天內,投保人可終止合同B、保險人可終止合同.但應提前15日通知投保人C、投保人要求終止合同的,不得要求退還未受損失部分保險費的余額D、保險人要求終止合同的,要退還未受損失部分保險費的余額【參考答案】A,B,D【考點】保險標的發生部分損失時的處理【解析】《保險法》第43條規定:“保險標的發生部分損失的,在保險人賠償后三十日內,投保人可以終止合同;除合同約定不得終止合同的以外,保險人也可以終止合同。保險人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并將保險標的未受損失部分的保險費,扣除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終止合同之日止期間的應收部分后,退還投保人11、根據國際私法理論,下列選項哪些可被認為是行為地法?A、婚姻舉行地法B、侵權行為地法C、當事人選擇的法律D、法院地法【參考答案】:A,B【解析】:行為地法是以當事人的行為作為連接點的系屬公式。由于法律行為性質的多樣性,行為地法可以劃分為如下一些系屬公式:合同締結地法,合同履行地法,侵權行為地法,婚姻締結地法,故選項A、B正確。選項C中當事人選擇的法律,是以當事人合意選擇法律的系屬公式,其連接點是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主要用來解決合同的法律適用問題,故錯誤。選項D法院地法,也是與行為地法并列的系屬公式之一,是指審理案件依據法院所在地的法律,一般是解決有關程序問題的法律沖突,亦錯誤。12、周某向錢某轉讓其持有的某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部股權,并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關于該股權轉讓和股東的認定問題,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在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前股東仍然是周某B、在出資證明書移交給錢某后,錢某即成為公司股東C、在公司變更股東名冊后,錢某即成為公司股東’D、在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股權登記后該股權轉讓取得對抗效力【參考答案】C,D【考點】股東資格的認定【解析】股東資格是投資人取得和行使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的基礎。理論上,關于股東資格的認定主要有以下幾個標準:(1)在章程中被記載為股東;(2)支付出資或支付轉讓對價;(3)被工商管理部門登記為股東;(4)被載入股東名冊;(5)實際行使股東權利。股東資格的認定應區分內部效力和外部效力,上述標準中的(1)、(2)、(4)、(5)都是股東對內資格認定的依據,而被工商部門登記為股東則是股東資格獲得對抗效力的依據。工商部門的登記本質上屬于證權性登記,本身并無創設股東資格的權力,只具有對善意第三人宣示股東資格的證權功能。實踐中,《公司法》第33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1)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2)股東的出資額;(3)出資證明書編號。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出資額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根據上述規定,就公司內部而言,記載在股東名冊上的可確認其股東資格。就本案而言,股權轉讓的受讓方錢某被記載在股東名冊時。即可對內認定為公司的股東。因此,選項C正確。就外部效力而言,股東只有在公司登記機關辦理了股權變更登記才取得對抗第三人的效力,本案中只有錢某辦理了股東變更登記,才取得完整意義上的可以對抗第三人的股權,因此選項D正確。工商登記只產生對抗效力,因此A項認為變更登記是取得股東資格的前提,混淆了股東資格的對內效力和對外效力,不應入選。出資證明書作為股東履行了出資或支付了轉讓對價的證明文件,對于股東內部資格的確認具有證明作用,但是根據前引《公司法》第33條的規定,我國法律采用的主要是以是否記載于股東名冊作為判斷股東是否取得對內資格的標準,因此,8項以出資證明書是否轉讓作為判斷標準錯誤,不應選。需要說明的是,本題的設計完全從法律的規定角度出發,但是在司法實踐中,股東資格的認定需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很難單純憑借是否記載于股東名冊作為判斷是否具有股東資格的唯一標準。13、在甲公司舉辦的商品展銷會期間,消費者李某從標明參展單位為乙公司的展位柜臺購買了一臺丙公司生產的家用電暖氣,使用時發現有漏電現象,無法正常使用。由于展銷會已經結束,李某先后找到甲公司、乙公司,方得知展銷會期間乙公司將租賃的部分柜臺轉租給了丁公司,該電暖氣是由丁公司賣出的。若該電暖氣漏電使李某觸電致殘的,李某可向誰要求賠償?A、甲公司B、乙公司C、丙公司D、丁公司【參考答案】:A,B,C,D【解析】:本題考核經營者的賠償責任。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8條,消費者在展銷會、租賃柜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結束或者柜臺租賃期滿后,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因此在題中,展銷會的舉辦者是甲公司、柜臺的出租者是乙公司,而丁公司則是銷售者,均應承擔責任。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5條,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于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因此丙公司是生產者,在致人殘廢的情況下,應當承擔責任。14、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公告的文件包括:()A、公司最近3年的財務會計報告B、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東的名單和持股數額C、公司的實際控制人D、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債券的情況【參考答案】A,B,C,D【解析】《證券法》第52—54條。15、田某死后留下五間房屋、一批字畫以及數十萬存款的遺產。田某生三子一女,長子早已病故,留下一子一女。就在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辦理完喪事協商如何處理遺產時,小兒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兒剛滿周歲。田某的上述親屬中哪些人可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他的遺產?()A、二兒子和女兒B、小兒子C、小兒子之女D、大兒子之子女【參考答案】A,B,D【考點】代位繼承;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和順序【解析】我國《繼承法》第2條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11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本題中田某死亡時,發生法定繼承,其三子一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長子的子女可以代位繼承長子的份額。小兒子的死亡不影響法定繼承發生,他的繼承人可以對他的份額進行轉繼承。16、以下關于承運人運送托運人托運的危險貨物說法正確的是:()。A、托運人未告訴承運人危險貨物的相關情況的,承運人有權將該貨物在任何時間、地點根據情況將其卸下、銷毀后使之不能為害,而不負賠償責任B、承運人知道危險貨物的性質并同意裝運的,在該貨物對船舶構成實際危險時,有權將貨物卸下、銷毀或使之不能為害,而不負賠償責任C、承運人知道危險貨物的性質并同意裝運的,在該貨物對船舶構成實際危險時,有權將貨物卸下、銷毀或使之不能為害,但應當承擔責任D、承運人只有在危險貨物對船舶上人員而非其他構成實際危險時才有權處分貨物使之不能為害而不必承擔責任【參考答案】A,B【考點】承運人運送托運人托運的危險貨物的責任【解析】《海商法》第68條規定:“托運人托運危險貨物,應當依照有關海上危險貨物運輸的規定,妥善包裝,作出危險品標志和標簽,并將其正式名稱和性質以及應當采取的防危害措施書面通知承運人;托運人未通知或者通知有誤的,承運人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根據情況需要將貨物卸下、銷毀或者使之不能為害,而不負賠償責任。托運人對承運人因運輸此類貨物所受到的損害,應當負賠償責任。承運人知道危險貨物的性質并已同意裝運的,仍然可以在該項貨物對于船舶、人員或者其他貨物構成實際危險時,將貨物卸下、銷毀或者使之不能為害,而不負賠償責任。……”據此,本題A、B項正確,C、D項不正確17、根據《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的規定,因船舶租用合同糾紛、船舶抵押糾紛以及船舶優先權糾紛蜩起的訴訟,其共同的管轄法院是?()A、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B、原告住所地海事法院C、船舶所在地海事法院D、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參考答案】A,D【解析】參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第6條。18、甲船和乙船在海上運輸時相撞,丙船對甲船和乙船進行了救助,以下說法不正確的有A、即使丙船救助末取得效果,丙船仍有權獲得救助費用的補償B、即使甲船船長明確地合理地拒絕丙船的救助,丙船救助取得效果的,仍有權從甲船處獲得救助報酬C、甲船和乙船按照過錯程度承擔丙船的救助款項D、丙船救助中救助了甲船和乙船的船員,丙船有權要求獲救船員支付救助報酬【參考答案】:A,B,C,D【解析】:《海商法》第179條規定,救助方對遇險的船舶和其他財產的救助,取得效果的,有權獲得救助報酬:救助未取得效果的,除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或者其他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無權獲得救助款項.可見,丙船救助末取得效果,丙船將無權獲得救助費用的補償.故A選項不正確.第186條規定,下列救助行為無權獲得救助款項:(一)正常履行拖航合同或者其他服務合同的義務進行救助的,但是提供不屬于履行上述義務的特殊勞務除外:(二)不顧遇險的船舶的船長、船舶所有人或者其他財產所有人明確的和合理的拒絕,仍然進行救助的.可見,若甲船船長明確地合理地拒絕丙船的救助,丙船救助取得效果的,也無權從甲船處獲得救助報酬.故B選項不正確.第183條規定,救助報酬的金額,應當由獲救的船舶和其他財產的各所有人,按照船舶和其他各項財產各自的獲救價值占全部獲救價值的比例承擔.可見,按照過錯程度承擔救助款項的說法錯誤,故C選項不正確.第185條規定,在救助作業中救助人命的救助方,對獲救人員不得請求酬金,但是有權從救助船舶或者其他財產、防止或者減少環境污染損害的救助方獲得的救助款項中,獲得合理份額.可見,丙船有權要求獲救船員支付救助報酬的說法是錯誤的,故D選項不正確.19、關于定金合同的陳述,不正確的是:A、定金合同為諾成性合同B、定金合同不要求采取書面形式,只須交付即可C、定金數額最高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5%D、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參考答案】:A,B,C【解析】:根據《擔保法》第90條的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故選項A、選項B錯誤,當選。根據《擔保法》第91條的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故選項C錯誤,當選。《擔保法解釋》第115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D選項表述正確,不當選。20、甲將一幅名畫出售給乙,約定1個月后交付。但丙愿出更高的價格,甲遂將畫出賣給丙,并當時交付給丙。在此情況下,乙如何辦?()A、乙有權要求丙將該畫交付給自己,因為其與甲的買賣合同成立在先B、乙有權要求甲交付該畫,甲應當向丙請求返還該畫,而丙亦應當返還C、乙無權要求丙交付該畫,因為丙已取得該畫的所有權D、乙有權要求甲承擔不履行買賣合同的違約責任【參考答案】:C,D【解析】:本題涉及物權的優先效力問題。本題中,丙已取得了該畫的所有權,故乙無權要求丙返還該畫,當然,乙與甲之間的買賣合同有效,故乙有權要求甲承擔違約責任。本題選項為CD項。21、甲于1999年10月30日表示將贈與乙5000元,且已實際支付乙2000元,同年12月1日,乙在與甲之子丙的一次糾紛中,將丙打成重傷,下列選項中哪些是正確的?A、甲可以撤銷對乙的贈與B、丙有權撤銷其父對乙的贈與C、若甲行使撤銷權,應在2000年10月30日之前行使D、甲可以要求乙返還已贈與的2000元【參考答案】:A,D【解析】:本題考贈與人的撤銷權。《合同法》第192條規定:“(第1款)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第2款)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1年內行使?!盇正確;撤銷權人必須是贈與人,B錯誤;行使撤銷權期限為2000年12月1日之前,C錯誤?!逗贤ā返?94條規定:“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D當選。22、共同共有的基本法律特征是A、各個共有人對共有財產沒有份額的區分B、各個共有人按照各自對共有財產所作的貢獻享有權利C、各個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承擔平等的義務D、各個共有人之間,沒有權利大小或義務多少的區分【參考答案】:A,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見》第89條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23、根據有關規定,免交訴訟費的案件包括哪些?A、追索贍養費案件B、宣告公民失蹤案C、再審的案件D、二審案件【參考答案】:B,C【解析】:詳見《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第二十八條下列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費:(一)依照民事訴訟法(試行)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二)依照審判監督程序進行提審、再審的案件。24、下列有關國家專營企業說法正確的是A、可以是國家設立的企業B、可以是國家維持的企業C、可以是政府授予特權的私營企業D、只能是國有企業【參考答案】:A,B,C【解析】:國家專業企業并不一定都是國有企業。25、普通合伙人王某在合伙企業中有份額50萬元,待分配利潤5萬元?,F王某無力償還崔某的債務60萬元,崔某要求強制執行王某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對此,下列說法哪些是錯誤的:()。A、崔某僅可就50萬元份額請求強制執行B、崔某僅可就5萬元待分配利潤請求強制執行C、崔某可以就50萬元份額和5萬元待分配利潤請求強制執行,但必須扣除王某在合伙企業中應當承擔的份額D、崔某可以就50萬元份額和5萬元待分配利潤請求強制執行【參考答案】A,B,C【解析】作為執行標的的財產,包括金錢、物品、有價證券及其他財產權利,包括債務人現有的財產以及可取得的財產。故王某的合伙份額及待分配利潤都可以執行。26、趙某因故意殺人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在2年緩刑期間,趙某因為與他人發生爭執而過失致使同監犯重傷,但沒有發現他有其他罪行,則兩年期滿后,對趙某應當如何處理?()A、趙某在緩刑期間又犯罪,則服刑地的高級人民法院不得作出對趙某死刑緩期執行的減刑,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死刑B、死緩犯所在的監獄在死緩2年期滿后,符合減刑條件的,應當提出減刑建議,報請原審人民法院,由其審核后報請有權法院裁定C、若對趙某減刑,則有權人民法院制作的減刑裁定書應當送達執行機關;D、若對趙某減刑,有權人民法院制作的減刑裁定書應當同時將副本送達擔任監督任務的人民檢察院【參考答案】C,D【解析】參見《刑事訴訟法》第210條;《刑訴解釋》第275條、365條。27、甲因出國留學,將自家一幅名人字畫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間乙一直將該字面掛在自己家中欣賞,來他家的人也以為這幅字畫是乙的,后來乙因做生意急需錢,便將該幅字畫以3萬元價格賣給丙。甲回國后,發現自己的字畫在丙家中,詢問情況后,向法院起訴。下列有關該糾紛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確的?()A、乙與丙之間的買賣合同屬于無效合同B、乙與丙之間的買賣合同屬于效力未定的合同C、甲對該幅字畫享有所有權D、丙對該幅字畫享有所有權【參考答案】B,D【考點】效力未定民事行為;善意取得【解析】《合同法》第51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本案中,乙將甲的畫出售給丙,為無權處分,其行為法律效果待定。故A錯、B對。善意取得,是指無權處分他人動產或不動產的占有人,在不法將不動產或動產轉讓給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讓人在取得該動產或不動產時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該動產或不動產的所有權。本題中的丙因善意取得制度而對該幅字畫享有所有權。故C錯、D對。28、2009年3月,周、吳、鄭、王以普通合伙企業形式開辦一家湘菜館。2010年7月,吳某因車禍死亡,其妻歐某為唯一繼承人。在下列哪些情形中,歐某不能通過繼承的方式取得該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資格?A、吳某之父對歐某取得合伙人資格表示異議B、合伙協議規定合伙人須具有國家一級廚師資格證,歐某不具有C、鄭某不愿意接納歐某為合伙人D、歐某因夫亡突遭打擊,精神失常,經法院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參考答案】B,C,D29、甲有一所歸自己所有的房子,甲的下列行為中,體現其物權性質的有:()A、乙欲侵占該房子,甲制止乙侵占的行為B、甲自己居住該房子的行為C、甲拆除自己房子的行為D、甲出賣該房子請求他人支付價款的行為【參考答案】:A,B,C【解析】:本題涉及對物權特征的理解問題。本題A選項體現所有權人的排他性,BC選項體現所有權人的支配權,D選項屬于債權請求權。30、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有A、當事人依據合同所取得的財產應返還給對方B、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C、如果雙方都有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D、違反國家利益的合同,應當追繳雙方已經取得或約定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庫所有【參考答案】:A,B,C【解析】:合同法第58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此本題應選ABC。三、不定向選擇題1、2004年3月,挪威諾亞公司與中國森島公司訂立合同,約定諾亞公司以現金、機器設備和專有技術出資,森島公司以場地使用權、廠房、現金出資,在北京設立一家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報請審批機關審查時,主辦官員認為以下幾點需要改正,其中哪些確實是依法應予改正的?A、雙方約定該企業的組織形式不是公司B、在注冊資本中,諾亞公司的出資比例只有15%C、合營各方按注冊資本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D、雙方約定一方如果轉讓注冊資本必須經合營各方同意【參考答案】:A,B【解析】:《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4條規定,合營企業的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在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中,外國合營者的投資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合營各方按注冊資本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合營者的注冊資本如果轉讓必須經合營各方同意。由此可知,雙方約定該企業的組織形式不是公司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A選項當選。B選項中,諾亞公司的出資比例低于法律規定的數額,不符合法律規定,當選。CD選項符合法律規定,不當選。2、下列關于返還原物請求權的說法正確的是:A、物權人在其所有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時,可以向非法占有人請求返還原物B、物權人請求返還原物的,只要能返還原物,非法占有人就不能用其他方法代替C、物權人對合法占有人在合法占有期間不能請求返還原物D、物權人請求返還的原物,必須是特定物,不是種類物【參考答案】:A,B,C,D【解析】:《物權法》第34條規定:“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A選項正確。返還原物請求權屬于物上請求權的一種,是物權特有的民法保護方法,只有物權人方能享有該項權利。物權人只能向沒有法律依據的侵占其物的人即非法占有人請求返還,物必須特定才存在返還原物的可能,ABCD選項都是正確的說法。3、甲、乙、丙分居上海市的A區、B區和C區,甲收到乙的一張支票,票面金額100萬元,付款行是上海市D區的市商業銀行D區分行,甲于8月1日收到支票,8月3日以背書方式將支票轉給丙,8月5日丙帶支票到銀行兌現,結果在路上遺失。丙找了多天未找到,不得已于8月9日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請,法院于8月10日受理此案后,指定審判員田某獨任審理此案。同時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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