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PAGE頁碼46《法考》試卷(二)期中綜合練習題含答案和解析二、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二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王某原是一名鑒定人,其剛剛辦理完畢一件故意殺人案的鑒定工作,馬上就被調入同級人民法院工作。恰好其曾經辦理過的那件故意殺人案被移送至該法院審判。王某所在庭的庭長認為張熟悉此案,讓其參與審理此案,這種做法合理嗎?()。A、沒有違背我國有關回避的規定B、張某可以回避,也可以不回避C、張某應是回避的對象D、當事人沒有申請張某回避的,法院應讓其回避【參考答案】:C【解析】我國《刑事訴訟法》第28條規定:“審判人員、檢查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本案中王某先前擔任過鑒定人當然就不能再擔任審判人員。故本題正確答案為C。2、根據《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中有權決議發行公司債券的機構是A、董事會B、職工代表大會C、股東大會D、監事會【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經股東大會決議可以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并在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規定具體的轉換辦法。3、下列哪種法律文書在法院送達時不適宜采用留置送達形式A、財產保全裁定書B、先予執行裁定書C、離婚訴訟的調解書D、侵權糾紛的判決書【參考答案】:C【解析】:考點留置送達的適用。根據民事訴訟法第84條規定,調解書應當直接送達當事人本人,不適用留置送達。4、根據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某食品廠生產奶粉(袋裝),該廠在奶粉的包裝袋上應當標明A、奶粉的生產日期B、奶粉的保質期,如1年C、奶粉的生產日期、保質期和失效日期,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D、奶粉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者失效日期【參考答案】:D【解析】:根據產品質量法第27條規定,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對于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5、伍某因犯搶劫罪被某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并經高級人民法院核準。在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期間伍某未犯新罪。二年期滿后的第二天,高級人民法院尚未裁定減刑,伍某將同監另一犯人打成重傷。該高級人民法院對伍某應當作出什么處理?()。A、裁定核準死刑立即執行B、將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改判為死刑立即執行,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C、先依法裁定減刑,然后對所犯新罪另行審判D、維持原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裁判,以觀后效【參考答案】:C【解析】《高法解釋》第361條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期滿后,即應當裁定減刑。如果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期滿后尚未裁定減刑前又犯新罪的,應當依法減刑后對其所犯新罪另行審判。”故本題正確答案為C。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案件的減刑是歷年司法考試的高頻考點,請考生注意掌握。6、周某與林某協議離婚時約定,孩子歸女方林某撫養,周某每月給付200元撫養費。離婚后不久,因林某將孩子由姓周改姓林,周某就停止給付撫養費。林某多次要求周某支付未果。次年年景不好,周某就將賣糧僅得的1000元捐獻給了希望工程,自己出去打工了。林某能請求法院撤銷該贈與嗎?A、不能,因為贈與物已經交付B、不能,因為是公益性捐贈C、不能,因為周某處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財產D、能,因為周某逃避法定義務進行贈與【參考答案】:D【解析】:《民通意見》第130條規定:“贈與人為了逃避應履行的法定義務,將自己的財產贈與他人,如果利害關系人主張權利的,應當認定贈與無效。”本題周某不能因孩子改姓林而拒絕支付撫養費,為了逃避撫養義務而將財產捐獻給希望工程的,林某可以請求撤銷該贈與,只有D選項正確,ABC選項錯誤。7、甲將房屋一間作抵押向乙借款20000元。抵押期間,知情人丙向某甲表示愿以30000元購買甲的房屋,甲也想將抵押的房屋出賣。對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A、甲有權將該房屋出賣,但須事先告知抵押權人乙B、甲可以將該房屋出賣,不必征得抵押權人乙的同意C、甲可以將該房屋賣給丙,但應征得抵押權人乙的同意D、甲無權將該房屋出賣,因為房屋上已設置了抵押權【參考答案】:C【解析】:這是2002年的真題,當年《物權法》沒有公布,所以司法部公布的答案為A。《物權法》頒布以前的解析:本題涉及先抵后賣問題。依據《擔保法》第49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抵押的情況。故本題選項為A。【此解析現在已經不適應了,考慮到為了便于大家司法考試復習,所以現在仍然做保留】【《物權法》頒布以后的解析】:本題涉及先抵后賣問題,《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一條明確規定了需要抵押權人的同意才能轉讓,這是對以往規定的一個新突破。同時,《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一條也重復規定了《擔保法解釋》第六十七條的第三人滌除權制度,規定簡單了很多。故按照《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一條,正確答案應該選C。附法條:《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一條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再說明一下:過去的《擔保法》第四十九條只要求抵押人履行兩個通知義務,即可轉讓抵押物,無需抵押權人的同意。但是在行使了告知義務但沒有提存價款或未提供足額擔保的情況下,抵押的效力仍未確定。而《擔保法解釋》第六十七條雖然首次創造性地規定了第三人滌除權制度,但也仍然不要求抵押權人的同意為轉讓的要件。8、懸掛甲國國旗的商船“伽利略”號,船東為希臘籍公民,在我國上海港停靠期間,因拖欠船員工資被兩名印尼籍船員申請上海海事法院扣船,并在上海海事法院起訴要求支付工資,上海海事法院在處理該糾紛時,應適用何國法?()A、甲國法B、希臘法C、中國法D、印尼法【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我國《海商法》第22條規定,船舶欠船員的工資勞動報酬屬于船舶優先權的內容。而根據海商法第272條規定,船舶優先權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因此,本題應適用中國法。9、張某犯投毒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刑罰執行9年后,又犯故意傷害罪(輕傷害),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數罪并罰時,其可能實際執行的最高刑期是()A、16年B、14年C、15年D、11年【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數罪并罰時的刑期計算問題。《刑法》第69條、第71條分別規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20年。如果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執行完畢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應當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據此,張某承擔投毒罪的刑期還有14—9=5年未執行,所以投毒罪和故意傷害罪的另外執行刑期幅度為5至7年,所以數罪并罰時,張某實際可能執行的最高刑期就為9+7=16年。應特別注意,本題答案不是由14+2=16年計算出來的,這種計算法是錯誤的10、某合資企業的投資雙方在合資協議中約定,成立合資企業時適用于中外合資企業的中國法律的約束:在合資企業成立后發生的對原法律的修訂或新的立法不適用于該合資企業.關于該條款的法律效力的說法正確的是:A、這是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圍,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B、該條款只有經過審批機關的批準才能發生法律效力C、該條款違反中國法律的規定,應當屬于無效條款D、該條款不違反中國法律,有效【參考答案】:C【解析】:《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2條第2款規定:“合營企業的一切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應受到中國法律的約束,雙方不能協議排除中國法律對企業的適用,其排除條款違背了中國法律的強行性規定,無效.故C選項正確,ABD選項錯誤.11、甲將一車出租給乙,乙經過甲允許后,又將該汽車租給其朋友丙,丙在一次行車中發生車禍,車被報廢,則甲應向誰主張賠償損失?A、乙B、丙C、乙或丙D、向丙和乙同時主張,均可獲得支持【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甲可以對乙主張違約責任,對丙主張侵權賠償。但是不能同時主張,只能二者選其一,所以選C。法條依據:1、《合同法》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2、《合同法》第121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即:由于在轉租情形下,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次承租人對于租賃物造成的損失,基于合同效力的相對性,出租人只能向承租人主張違約責任(第121條)。”12、無論是企業法人還是非企業法人,因依法被撤銷、解散、宣告破產或其他原因而進行清算時,法人主體資格如何認定?A、主體資格消滅,不能進行民事活動B、主體資格不消滅,但不能進行民事活動C、主體資格不消滅,仍然可以進行各種民事活動D、主體資格不消滅,但不能進行清算范圍以外的活動【參考答案】:D【解析】:法人終止,即法人民事主體資格消滅.法律為法人終止專門設立了一個了解未了事務的程序,就是清算.《民法通則》第四十條法人終止,應當依法進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圍外的活動。對于企業法人,,公司法191條也規定了公司解散必須要經過清算.且清算法人僅具有清算范圍內的民事行為能力.故選D13、下列哪一情形下,法院對已經逮捕的被告人應當變更強制措施或者釋放?(2010年試卷二第26題)A、涉嫌盜竊的孕婦張某,認罪態度良好B、涉嫌故意殺人的李某,因對其進行司法鑒定該案尚未審結,法律規定的期限已屆滿C、涉嫌走私的王某,由于案件復雜不能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審結D、涉嫌販毒的孫某,患有嚴重疾病【參考答案】:B【解析】考點]逮捕的變更或解除【解析】《刑訴解釋》第80條規定:“對已經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變更強制措施:(一)患有嚴重疾病的;(二)案件不能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審結的;(三)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選項A屬于上述規定的第3種情形,選項C屬于第2種情形,選項D屬于第1種情形。人民法院對于符合這些情形的已經逮捕的被告人可以變更強制措施,而不是應當變更強制措施。因此選項ACD均不符合題意。《刑訴解釋》第81:條規定:“對已經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變更強制措施或者釋放:(一)第一審人民法院判處管制或者宣告緩刑以及單獨適用附加刑,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二)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期間,被告人被羈押的時間已到第一審人民法院對其判處的刑期期限的;(三)因進行司法鑒定而尚未審結的案件,法律規定的期限屆滿的。”選項B即屬于該條規定的第3項情形,因此人民法院應當對李某變更強制措施或者釋放。選項B正確。[陷阱點撥]本題的陷阱在于題干中的“應當”二字,若沒有注意,則很容易做錯。在刑事訴訟中,“應當”與“可以”是很重要的兩個用語,在法條中出現的頻率較高,如“應當”指定辯護與“可以”指定辯護,“應當”變更強制措施與“可以”變更強制措施等。一般而言,“應當”與“可以”適用的情形不同,易造成混淆,考生在復習過程中可以將“應當”與“可以”的情形對比結合記憶。此外,考生在做題時還應特別注意題目考查的是“應當”還是“可以”,然后再作答,從而提高答題的準確率。14、關于勘驗、檢查、搜查和扣押等訴訟活動中的見證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見證人與一般的證人并無不同B、見證人不存在回避問題C、見證人有權拒絕出庭作證D、見證人在見證之后具有不可替代性【參考答案】:D【解析】刑事訴訟中的見證人,往往被視為“特殊的證人”,他與一般的證人有很大不同:在見證之前具有可替代性,需與案件無關,所以存在回避問題;但一旦被邀請見證之后又具有不可替代性。因此A、B錯誤,D正確。見證人應在需要時出庭作證,這一點與一般的證人是相同的。故C錯誤。15、法院根據當事人的回避申請更換人員后,下列哪項是正確的:A、已經經過的訴訟程序歸于無效,應當重新進行B、已經經過的訴訟程序是否有效應當由審判委員會決定C、已經經過的訴訟程序是否有效應當由合議庭決定D、已經經過的訴訟程序仍然有效,訴訟繼續進行【參考答案】:D【解析】:民事訴訟中,關于更換被申請回避人員后,之前訴訟程序的效力,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通常是訴訟程序應當繼續進行,也就是說回避并不影響訴訟程序的進行。這不同于仲裁中關于回避的規定。《仲裁法》第37條第2款規定“因回避而重新選定或者指定仲裁員后,當事人可以請求已進行的仲裁程序重新進行,是否準許,由仲裁庭決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決定已進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進行。”因此,本題中,AB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16、農民甲向該縣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決本村農民乙將其占有的300棵果樹退還給生產隊。法院受理后,認為甲與本案無直接利害關系,應如何處理?A、判決駁回起訴B、判決駁回訴訟請求C、裁定駁回起訴D、裁定駁回訴訟請求【參考答案】:C【解析】:詳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17、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后,在一定情形下,證券交易所可決定暫停其上市交易。以下對暫停公司債券上市情形的說法中不準確的是:A、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B、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C、公司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條件D、公司債券所募集資金不按照核準的用途使用【參考答案】:B【解析】:第六十條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一)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二)公司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條件;(三)公司債券所募集資金不按照核準的用途使用;(四)未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履行義務;(五)公司最近二年連續虧損。第六十一條公司有前條第(一)項、第(四)項所列情形之一經查實后果嚴重的,或者有前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的,由證券交易所終止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18、某甲在電視、報紙等媒體上做廣告,宣傳其生產的新產品“秸稈制蜂窩煤技術”具有使農作物秸稈變煤的功能,可以提高秸稈使用率50%的效果,并在科技招商會上推銷“秸稈制蜂窩煤技術”。通過其廣告宣傳和現場推廣,銷售出“秸稈制蜂窩煤”機器200臺,價款250萬元。許多農民購買后使用,發現該機器不具有所宣傳的使秸稈變煤的功能。下列哪種說法是正確的:()A、某甲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虛假廣告罪,應當數罪并罰B、某甲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虛假廣告罪,屬于牽連犯,擇一重罪處罰C、某甲構成詐騙罪和虛假廣告罪,應當數罪并罰D、某甲構成詐騙罪和虛假廣告罪,屬于牽連犯,應當擇一重罪處罰【參考答案】:B【考點】牽連犯的認定及處罰原則【解析】甲通過做虛假廣告的手段,推廣并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構成手段和目的的牽連關系,故應當擇一重罪處罰。19、下列關于訴訟程序中的說法,哪一項是錯誤的?A、丙公司訴丁公司租賃糾紛一案,法院審理中,發現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該案又尚未審結,遂裁定訴訟中止B、甲乙人身損害賠償一案,甲在前往法院的路上,胃病發作住院治療。法院決定延期審理C、原告在訴訟中因車禍成為植物人,在原告法定代理人沒有確定的期間,法院裁定中止訴訟D、A公司訴B公司合同糾紛一案,審理過程中,甲公司與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終結訴訟【參考答案】:D【解析】:《民事訴訟法》第136條第(二)(五)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A選項是第(五)項的情形,C選項是第(二)項的情形,法院裁定中止訴訟是正確的。所以,AC選項正確,不應當選。《民事訴訟法》第132條第(一)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B選項中,甲作為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必須到庭的一方當事人,因為正當的理由,沒有到庭,法院決定延期審理是正確的。B選項正確,不應當選。《民訴意見》第50條規定:“企業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動發生的糾紛,以合并后的企業為當事人;企業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動發生的糾紛,以分立后的企業為共同訴訟人。”《民事訴訟法》第137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結訴訟:(一)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二)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三)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以及解除收養關系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D選項中甲公司與其他公司合并,不是訴訟終結的法定情形,人民法院變更被告即可,無須訴訟終結。D選項錯誤,應當選。20、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下列哪種保證方式?A、保證B、一般保證C、連帶責任保證D、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參考答案】:B【解析】:見《擔保法》第17條第1款。21、外國投資者在設立外資企業時可以分期繳付出資,但最后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內繳清。A、一年B、二年C、三年D、五年【參考答案】:C【解析】:參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第30條。22、甲得知乙一直在拐賣婦女,便對乙說:我的表弟丙沒有老婆,你有合適的就告訴我一下。不久,乙將拐騙的兩名婦女帶到甲家,甲與丙將其中一名婦女買下給丙做妻。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乙構成拐賣婦女罪B、甲構成拐賣婦女罪的共犯C、甲構成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D、丙構成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參考答案】:B23、下列案件不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有:()A、某區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向甲公司頒發了房屋租賃許可證,乙公司以此證辦理程序不合法為由要求該辦公室撤銷許可證被拒絕。后乙公司又致函該辦公室要求撤銷許可證,辦公室作出“許可證有效,不予撤銷”的書面答復。乙公司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書面答復B、某區審計局對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進行離任審計過程中,對丙、丁公司協議合作開發的某花園工程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后向丙、丁公司發出了丁公司應返還丙公司利潤30萬元的通知。丁公司對通知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C、某市經濟發展局根據A公司的申請,作出鑒于B公司自愿放棄其在某合營公司的股權,退出合營公司,恢復A公司在合營公司的股東地位的批復。B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D、某菜市場為掛靠某行政機關的臨時市場,沒有產權證。某市某區工商局向在該市場內經營的50戶工商戶發出通知,稱自通知之日起某菜市場由C公司經營,各工商戶憑與該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及個人資料申辦經營許可證。50戶工商戶對通知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參考答案】:A【解析】關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行訴解釋》第1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行為不服提起訴訟的,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1)《行政訴訟法》第l2條規定的行為;(2)公安、國家安全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明確授權實施的行為;(3)調解行為以及法律規定的仲裁行為;(4)不具有強制力的行政指導行為;(5)駁回-3事人對行政行為提起申訴的重復處理行為;(6)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的行為題A項中,乙公司向某區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要求撤銷給甲公司的房屋租賃許可證,被拒絕后,又再次致函該辦公室要求撤銷許可證,辦公室作出不予撤銷的書面答復,屬于上引第(5)項“駁回當事人對行政行為提起申訴的重復處理行為”的情形。因此根據上引規定。乙公司對此書面答復不服而起訴,不囑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故A項為正確答案。由題面可知,BCD項均符合《行訴解釋》第1條第l款的規定。同時,《行政訴訟法》第11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訴訟:(1)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2)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3)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4)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復的;(5)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6)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恤金的;(7)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8)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本題B項中,某區審計局對丙公司的法人代表進行離任審計,發出了丁公司應返還丙公司利潤30萬元的通知。由于丁公司并非被審計單位,根據《審計法》第4章“審計機關權限”中的規定,審計局無權要求丁公司向丙公司返還利潤。因此,審計局通知屬于上引第ll條第7項規定的“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情形”,丁公司對該通知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理范圍,故B項不應選。本題C項中,某市經濟發展局作出的批復,等于宣告了B公司喪失24、根據《著作權法》規定,中國公民的著作權在下列何種情況下產生:A、隨作品的發表而自動產生B、隨作品的創作完成而自動產生C、在作品以一定物質形態固定后自動產生D、在作品上加注版權標記后自動產生【參考答案】:B【解析】:解題要點:《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6條規定: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25、根據《中國入世議定書工作組報告》第242段特別規定了對中國紡織品的特殊保障措施,這一規定,自中國加入WTO之日起,適用到A、2007年12月31日B、2008年12月31日C、2009年12月31日D、2008年1月1日【參考答案】:B26、某縣政府依田某申請作出復議決定,撤銷某縣公安局對田某車輛的錯誤登記,責令在30日內重新登記。但某縣公安局拒絕進行重新登記。田某可以采取下列哪一項措施?A、申請法院強制執行B、對某縣公安局的行為申請行政復議C、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D、請求某縣政府責令某縣公安局登記【參考答案】:D【考點】行政復議決定的執行【解析】根據《行政復議法》第32條規定:“被申請人應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被申請人不履行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或者有關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限期履行。”可知。在本案中,縣公安局是復議被申請人,田某是復議申請人,縣政府是復議機關,縣公安機關不履行縣政府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田某可以請求縣政府或者縣公安局的上級行政機關市公安局責令其限期履行。因此,D選項正確。為應選項。關于A選項,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般適用于三種情形:第一種情形是行政相對人對具體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第二種情形是在行政復議中:申請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終裁決的行政復議決定的,按照下列規定分別處理:(1)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決定,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2)變更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決定,由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三種情形是在行政訴訟中,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決書、行政裁決書、行政賠償判決書和行政賠償調解書,負有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時,對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綜上可見,一般情況下是行政機關對不履行義務的相對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只有在行政訴訟中.行政機關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法律義務時,相對人才有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可見,在本題中,田某對行政機關不履行復議決定沒有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權利。關于B、C選項,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屬于行政救濟中的兩種方式.而行政救濟是以行政糾紛的存在為基礎。即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是以行政糾紛的存在為前提。本題中,田某將其與縣公安機關之間的行政糾紛向縣政府申請行政復議,縣政府作出了行政復議決定,并且田某沒有不服該復議決定,該復議決定已經生效,即該行政糾紛已經通過行政復議得以解決。縣公安機關拒不履行復議決定確定的義務,此時的問題是執行問題,即復議決定確定的縣公安機關的義務如何實現,而不存在新的行政糾紛。沒有行政糾紛,也就沒有行政救濟。因此.田某無權就此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故BC項錯誤,不應選。27、2001年3月,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訴王某收受賄賂、對李某進行打擊報復,人民法院轉交給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公安機關認為應當由檢察院受理,由此發生糾紛。下列有關執行立案管轄的陳述中不正確的是:()。A、人民法院在審理自訴案件的過程中,如果發現被告人還犯有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罪行時,則應當將新發現的罪行另案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或檢察院處理B、對于違反立案管轄規定,人民檢察院已經提起公訴,人民法院在審判階段才發現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建議人民檢察院重新起訴C、公安司法機關對于控告、檢舉和犯罪人的自首,不管是否屬于自己管轄,都應該接受,不得互相推諉D、公安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檢察院管轄的貪污賄賂案件時,應當將貪污賄賂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參考答案】:B【解析】《刑事訴訟法》第84條第3款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六機關規定》第6條規定:“公安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檢察院管轄的貪污賄賂案件時,應當將貪污賄賂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ACD都正確。對于違反立案管轄規定,人民檢察院已經提起公訴,人民法院在審判階段才發現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建議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因此B錯誤。28、甲訴乙合同違約一案中,人民法院判決乙向甲支付違約金2萬元。乙沒有按照判決規定履行義務,甲向人民法院提出執行申請。在執行過程中,甲乙達成和解協議,協議約定乙不再向甲支付違約金,而是給甲提供家庭裝修服務。和解協議履行完畢后,甲以乙的裝修質量不過關為由向人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下列哪一個選項是正確的?A、和解協議有效,但是由于甲反悔因此應當恢復執行原判決B、和解協議無效,應當自動恢復執行原判決C、和解協議已經履行完畢,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回轉D、和解協議已經履行完畢,甲對乙的裝修質量不滿的,應當通過訴訟程序解決【參考答案】: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87條規定:“當事人之間達成的和解協議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畢的,人民法院作出執行結案處理。”因此本題ABC三項均錯誤,不能再恢復執行。關于履行和解協議中交付的產品質量問題,應當通過新的訴訟程序解決。因此本題應當選擇D選項。29、甲建筑公司向乙預制板廠購買預制12萬塊,乙廠向甲公司交貨時,甲公司發現這批預制板不是12萬塊,而是13萬塊,但甲公司在取回該批預制板后兩個月才通知乙預制板廠其多交付1萬塊預制板,在這兩個月期間,丙建筑公司曾向乙預制板廠購買預制板,乙廠卻因無貨而拒絕,關于上述案件,下列陳述錯誤的是哪一項?A、甲建筑公司有權拒收多余的1萬塊預制板B、甲建筑公司應按合同約定的價格向乙預制板廠支付1萬塊預制板的價款C、甲公司如果及時通知乙預制板廠,表示拒收多交的預制板,則甲公司有權拒收多余的預制板D、乙公司若同意,則甲對多交的預制既可按優惠價支付【參考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162條規定:出賣人多交標的物的,買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絕接收多交的部分。買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價格支付價款;補充解析:題目中已經明示甲在收貨時就已經知道多了1萬塊,其當時可以接收或拒絕,但題目中又表明其兩月后才提出,明顯表明其已經接收了多余的貨物,其又有何理由拒收呢?所以A的說法錯;D的言外之意是已經取得乙同意的情況下,可以按優惠價,符合契約自由的原則。同時還要提醒大家注意比較選項A和選項C30、乙是A市的建材經銷商,因資金周轉困難,便從A市甲處借了50萬元人民幣,購買了一批建材,并銷售給了B市的丙,約定價款為60萬元人民幣,但丙未付款。乙與丙約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來,甲要求乙還錢,乙說因為丙沒有支付貨款,所以無力償還。鑒于此,甲向法院直接起訴丙,要求其支付50萬元,法院受理了甲對丙提起的訴訟,下列關于乙的訴訟地位的何種表述是正確的A、乙在訴訟中是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B、乙在訴訟中是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C、如果參加訴訟,就處于共同原告的地位D、乙在訴訟中處于共同被告的地位【參考答案】:B【解析】:考點:代位權訴訟中當事人的地位。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是指對原告、被告雙方爭議的訴訟標的沒有獨立的請求權,但案件的處理結果可能與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為維護自己的利益而參加到原告、被告已經開始的訴訟中進行訴訟的人。本案中,甲對丙提出代位權訴訟,這時該訴訟的結果直接影響到乙的利益,因此乙對于甲和丙的訴訟來說具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因此乙應當是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而相應的,答案ACD都錯了。代位權訴訟中當事人的訴訟地位,一般說來,如果直接以次債務人為被告,那么主債務人應當處于無獨立請求權的訴訟地位。31、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刑事案件,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被告人可以不出庭B、可以由人民陪審員獨任審判C、檢察院可以派員出庭,也可以不派員出庭D、可以不受刑事訴訟法關于聽取被告人最后陳述規定的限制【參考答案】:C【解析】《刑事訴訟法》第175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不派員出席法庭。被告人可以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進行陳述和辯護。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席法庭的,經審判人員許可,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可以同公訴人互相辯論。”因此檢察院可以派員出庭也可以不派員出庭,選項C正確。我國的刑事案件不適用對被告缺席判決,因此在刑事案件中,無論是普通程序還是簡易程序,被告必須出庭。選項A錯誤。《刑事訴訟法》第174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于下列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由此可以推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只能由審判員獨任審判而不能由陪審員獨任審判,選項B錯誤。《刑事訴訟法》第177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節關于訊問被告人、詢問證人、鑒定人、出示證據、法庭辯論程序規定的限制。‘但在判決宣告前應當聽取被告人的最后陳述意見。”選項D錯誤。因此本題正確答案為C。32、日本汽車制造商三田將其產品出口到美國,美國公民邁克爾在某汽車城購得一部三田汽車。由于汽車設計存在缺陷而使邁克爾受傷。邁克爾以三田公司違約為由提起訴訟,美國法院根據該國法律認為此問題屬于侵權,而非違約,遂決定適用有關侵權的法律規定。法院的行為屬于:A、法律規避B、識別C、干涉公民的訴訟權利的非法行為D、法律援助【參考答案】:B【解析】:所謂法律規避,是指國際民商事法律關系的當事人故意制造某種連結點,以避開本應適用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從而使對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適用的一種行為。本題不涉及法律規避問題,故A選項錯誤。識別,又稱為歸類或定性,是指在適用沖突規范時,依照某一法律觀念對有關事實或問題進行分析,將其歸入一定的法律范疇,并對有關沖突規范的范圍或對象進行解釋的過程。識別包括對有關法律事實或問題的識別和對沖突規范本身的識別,本題屬于對有關法律事實和問題的識別,具體來說是判定涉外民事案件的性質,明確其歸屬于什么法律范疇。故B選項正確。法院的該行為是其依法作出的職權行為,CD選項說法明顯錯誤。本題的應選項為B。33、甲欲購買乙的汽車。經協商,甲同意3天后簽訂正式的買賣合同,并先交1000元給乙,乙出具的收條上寫明為“收到甲訂金1000元。”3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隱瞞了該車證照不齊的情況,故拒絕簽訂合同。下列哪一個說法是正確的?A、甲有權要求乙返還2000元并賠償在買車過程中受到的損失B、甲有權要求乙返還1000元并賠償在買車過程中受到的損失C、甲只能要求乙賠償在磋商買車過程中受到的損失D、甲有權要求乙承擔違約責任【參考答案】:B【解析】:對于違約責任,當事人如果訂立定金條款的,可以選擇適用,但是適用定金賠償的不能同時要求賠償損失的形式,甲有權要求返回1000元的定金,故B正確。34、中國男子甲與日本女子乙在意大利結婚,后來兩人移居澳大利亞。甲前妻丙在澳提起訴訟提出甲乙之間的婚姻關系不成立,要求解除甲乙的婚姻關系。根據澳大利亞法律規定,夫妻關系成立與否適用婚姻締結地法。意大利法律規定婚姻關系適用丈夫的本國法。若澳大利亞法律僅承認轉致,則應適用A、中國法律B、意大利法律C、澳大利亞法律D、日本法律【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轉致問題。依據轉致可判斷適用中國法律。35、民警甲將涉嫌盜竊的婦女乙帶回派出所調查,并發現乙是吸毒人員,報公安局依法決定對乙強制戒毒。甲和丙送乙前往戒毒所途中,乙告訴甲,她的3歲女兒丁關在家中無人照顧,并告訴了自己母親家的地址和電話,甲雖然當面用筆記下,但以為乙撒謊,沒有理會。10天后,丁尸體在被反鎖的家中發現,經法醫鑒定是饑渴而死。關于本案正確的說法是:()A、甲構成玩忽職守罪,是純正不作為犯B、乙構成故意殺人罪,是不純正不作為犯C、甲不構成犯罪D、乙構成遺棄罪,是純正不作為犯【參考答案】:A【考點】甲構成玩忽職守罪;不作為犯【解析】甲沒有對于乙反映的情況采取任何行動(不作為),符合刑法第397條規定的玩忽職守罪的“不履行職責”(不作為)的構成要件,屬于純正的不作為犯。乙盡到了自己的努力,但是未能防止犯罪結果發生,對他而言是不可抗力或沒有履行義務的條件或能力,不認為是犯罪。本題取材于實際的案例。36、下列有關國際經濟法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A、國際經濟法和國際私法的主體郡包括自然人、法人、國家和國際組織B、國際經濟法的法律淵源只有國際條約和國際習慣C、國際經濟法調整主體之間的國際經濟關系,包括對于自然人身份、婚姻、繼承等人身方面的法律關系D、國際經濟法調整主體之間的國際關系,包括政治、軍事、外交和經濟關系【參考答案】:A【解析】:國際私法的主體雖然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但國家和國際組織有時也會作為國際民商事的主體,所以也受國際私法的調整:國際經濟法的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國家和國際組織.故A選項正確.國際經濟法的法律淵源還包括國內立法等,例如我國的《對外貿易法》,故B選項錯誤.國際經濟法是調整主體之間的國際經濟關系,國際私法才調整自然人的身份、婚姻、繼承等人身方面的法律關系,故C選項錯誤:而國際間政治、軍事、外交關系屬于國際公法調整,故D選項錯誤.37、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時生效。A、合同內容確定B、雙方在合同上簽字C、貸款人提供借款D、以上均不對【參考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10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目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38、根據《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00》的規定,下列哪一種貿易需由賣方辦理進口手續?A、FASB、DEQC、DDPD、DDU【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國際貿易術語的知識。首先需要考生注意的是,國際貿易術語是歷年考試重點,但不再僅僅限于CIF、FOB等幾個比較常用的貿易術語,考查范圍逐漸擴大到許多不常用的術語。本題考查FAS、DEQ、DDP、DDU即是例證。因此考生應分清每個術語的含義、買賣雙方的義務等,同時注意對這些術語異同的總結。本題考查的四個術語中,DDP即DELIVEREDDUTYPAID(namedplaceofdestination)完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是賣方承擔責任最大的一個,即①將貨物運送至約定的地點或目的地;②承擔貨物運至目的地前的風險和費用,包括賣方有義務辦理進口手續。在此提醒考生,凡法條或者復習指南中涉及的特殊之處要重點把握。39、孫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第二審人民法院經審理后改判孫某死刑立即執行。對此案的處理,下列哪一種說法是正確的?()A、第二審法院應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死刑復核B、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C、因殺人罪判處死刑的核準權已經授權高級人民法院行使,不必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D、該死刑判決是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應當生效,執行死刑【參考答案】:B【解析】《六機關規定》第46條規定:“對于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經第二審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應當判處被告人死刑的,按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的規定處理,即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認為原判決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后改判或者發回重審。其中,對于第二審人民法院直接改判死刑的案件,無論該案件的死刑核準權是否下放,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刑訴解釋》第274條規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但依法授權高級人民法院核準的除外。因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而由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審程序改判死刑的案件,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因此,B正確。40、下列關于單位犯罪的說法不正確的是?()A、依法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的,應當以個人犯罪論處B、單位犯罪的處罰以雙罰制為原則,例外情況下實行單罰制C、單位可以成為集資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合同詐騙罪以及詐騙罪的犯罪主體D、兩個以上單位以共同故意實施犯罪的,成立共同犯罪【參考答案】:C【解析】詐騙罪的犯罪主體只能是自然人。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根據1995年國際商會修訂的《托收統一規則))(UPC522號),下列選項中,哪些屬于托收行對委托人、代收行對托收行負有的具體代理行為的義務?()A、及時提示的義務,即對即期匯票應毫不延誤地進行進口提示,對遠期匯票必須不遲于規定的到期日作付款提示,當遠期匯票必須承兌時應毫不延誤地作承兌提示B、保證匯票和裝運單據與托收指示書的表面一致,如發現任何單據有遺漏,應立即通知發出指示書的一方。C、收到的款項在扣除必要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后必須按照指示書的規定無遲延地解交當事人D、無延誤地通知托收結果,包括付款、承兌、拒絕承兌或拒絕付款【參考答案】A,B,C,D【解析】依《托收統一規則》的規定,銀行必須依托收指示書中的規定行事。托收行的義務包括:及時提示的義務;保證匯票和裝運單據與托收指示書的表面記載一致;無延遲地通知托收情況;將收到的款項及時解交當事人。作為托收行代理人的代收行,應按托收行的指示,及時向匯票上的付款人作付款提示或承兌提示。在遭到拒付時,應將情況及時通知托收行。在權利方面,適用于托收行的不承擔責任的情形,也適用于代收行。3、張三、李四、王五成立天問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張三、李四各以現金50萬元出資,王五以價值20萬元的辦公設備出資。張三任公司董事長,李四任公司總經理。公司成立后,股東的下列哪些行為可構成股東抽逃出資的行為?A、張三與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簽訂一份虛假購貨合同,以支付貨款的名義,由天問公司支付給自己50萬元B、李四以公司總經理身份,與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簽訂設備購置合同,將15萬元的設備款虛報成65萬元,并已由天問公司實際轉賬支付C、王五擅自將天問公司若干貴重設備拿回家D、3人決議制作虛假財務會計報表虛增利潤,并進行分配【參考答案】A,B,D4、甲簽發現金支票給乙,乙于到期日前丟失,遂立即通知付款銀行止付,下面選項正確的是:()。A、乙掛失止付時,付款行已向持票人丙付款的,乙可訴請法院判決付款行向乙支付票據金額B、乙于掛失止付后,第二天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法院進行除權判決后,有善意持票人丙向付款行請求兌付支票,付款行有權拒絕付款C、如果乙所喪失的現金支票尚未記載付款人,被請求銀行對乙的掛失不予受理D、經除權判決后,乙可要求甲重新簽發現金支票【參考答案】B,C,D【考點】票據丟失后的掛失止付【解析】票據喪失后,失票人可以通過掛失支付方式進行救濟,但掛失止付的采用以票據上載有付款人為前提條件,票據未記載付款人的,不能采用,據此,C正確。票據經掛失止付后,失票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催告期間無人申報票據權利的,失票人可以申請法院作出除權判決,除權判決作出后,原票據失效,即使善意持票人也不能取得票據權利,并且除權判決后,失票人不可以憑票據行使權利,據此B、D正確。票據掛失止付前,付款人可依形式審查而付款,付款后不再承擔受委托付款的責任,據此選項A錯誤。解答本題的依據是《票據法》第15條,票據喪失,失票人可以及時通知票據的付款人掛失止付,但是,未記載付款人或者無法確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據除外。收到掛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應當暫停支付。失票人應當在通知掛失止付后3日內,也可以在票據喪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5、下列哪些情形違反《公務員法》有關回避的規定?A、張某擔任家鄉所在縣的縣長B、劉某是工商局局長,其侄擔任工商局人事處科員C、王某是稅務局工作人員,參加調查一企業涉嫌偷漏稅款案,其妻之弟任該企業的總經理助理D、李某是公安局局長,其妻在公安局所屬派出所擔任戶籍警察【參考答案】A,B,C6、甲乙公司合同糾紛案,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甲乙公司均未上訴。判決生效后,甲公司發現新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遂申請再審。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甲公司可以向福田區人民法院申請再審;B、甲公司可以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C、本案應當適用一審程序進行再審;D、本案應當適用二審程序進行再審。【參考答案】:B,DA、B項中新民訴法規定的申請再審只能向原審法院的上級法院申請;C、D項中大家注意分析,有點復雜,干擾點在于“生效判決、裁判是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很多考生直接據此選擇C項;但是因當事人申請而裁定再審的案件由中級以上法院審理;所以本案由中院審理,中院審理則是上級法院提審,提審適用二審程序,應該選擇D項。審判監督程序,尤其是當事人申請而啟動的審判監督程序是兩個程序,第一個程序是審查再審申請的程序,如果審查后提審或者指令下級法院再審后的提審和再審又即是一個審理程序。7、下列侵權訴訟中關于當事人應承擔的舉證責任,錯誤的是:A、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加害人就自己無過錯承擔舉證責任B、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產品的生產者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損害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C、因污染環境發生糾紛,受害人就損害結果與侵權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負舉證責任D、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和自己不負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參考答案】:A,B,C,D【解析】:《侵權責任法》第72條規定:“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責任。”所以,此種情形下,由被害人就侵權構成的各要件負舉證責任,加害人只是對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或者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重大過失負舉證責任。所以,A選項錯誤。《侵權責任法》第41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證據規定》第4條第(六)項規定:“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產品的生產者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而非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損害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故B選項錯誤。《侵權責任法》第66條規定:“因污染環境發生糾紛,污染者應當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及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環境侵權中,應當由加害人就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不是被害人。所以,C選項錯誤。《侵權責任法》第54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證據規定》第4條第(八)項規定:“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也就是說,因為《侵權責任法》是侵權領域的新法、基本法、特別法,所以,如果與之前的法律存在矛盾應當優先適用。所以,根據《侵權責任法》在醫療糾紛引起的訴訟中,醫療侵權實行過錯歸責原則,醫療機構無需對自己不存在過錯負舉證責任。所以,D選項錯誤。8、市商業公司將一張(號碼為IXIII0547638),銀行轉賬支票遺失后,于2000年9月3日向甲區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甲區法院于9月4日受理案件并指派張審判員審理此案。9月9日,張審判員向付款人甲區某銀行發出停止支付通知,并發出公示催告公告,公告期60天。公示催告期間屆滿后,因沒有人前來申報權利,張審判員就于2000年11月17日作出判決宣告市商業公司所遺失的銀行轉賬支票無效。以下那些屬于本案程序上的錯誤:A、法院于9月9日向付款人甲區某銀行發出停止支付通知B、法院于9月9日才發出公示催告的公告C、公示催告期間屆滿,因沒有人申報權利,張審判員直接作出判決宣告銀行轉賬支票無效D、張審判員一人作出宣告票據無效的判決【參考答案】A,B,C,D9、林某與吉某因合同糾紛訴至法院,在人民法院采取下列何種行為前,原告林某可以提出撤訴申請?()。A、開庭審理B、法庭辯論終結C、宣告判決D、生效判決執行【參考答案】A,B,C【解析】《民事訴訟法》第131條規定:“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故ABE正確。10、甲公司與張某簽訂了一項技術開發合同,甲公司委托張某開發一套軟件,3個月后,張某交付了技術成果,甲公司付清了報酬。則下列說法正確的有:()A、如雙方沒有約定,則該技術成果的專利申請權屬于張某B、如雙方沒有約定,則該技術成果的專利申請權屬于甲公司C、如張某取得專利權,甲公司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D、如張某轉讓專利申請權,甲公司享有同等條件下優先受讓的權利【參考答案】A,C,D【解析】本題涉及委托開發技術合同中技術成果的權屬問題。依《合同法》第339條規定,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委托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研究開發人。研究開發人取得專利權的,委托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研究開發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因此,本題正確選項為ACD。11、關于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會議說法正確的是:()A、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時,沒有人數的規定B、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不能履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C、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20日前通知全體股東D、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參考答案】A,B,D【解析】A、B、D【解析】考點:股東會會議講解:《公司法》第40條規定,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故A選項正確,當選。第41條第1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故B選項正確,當選。第42條規定,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故C選項中“20日”的說法錯誤,不當選。D選項正確,當選。12、甲取得一張北京大同有限公司開出的可背書轉讓匯票,該票據承兌行是上海虹口區工商銀行。甲到青島出差時不慎將該匯票丟失,立即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法院經審查后發出催告,公告期為70天。到第80天,仍無人申報權利,該法院于是判決除去原票據上的權利,終結公示催告程序。關于本案的敘述,哪些是正確的?()A、甲應當向上海虹口區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B、本案公示催告的期間超過了民事訴訟法規定的60日,因此期間違法C、本案中甲應在催告期間屆滿后一個月內向上海虹口區人民法院申請除權判決D、本案中法院不待當事人申請,自行作出除權判決的做法是錯誤的【參考答案】A,C,D【解析】參見《民事訴訟法》第l95、196、199條,《民訴意見》第232條。按照規定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特有人,因票據被盜、遺失或者滅失,可以向票據支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申請,應當同時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內發生公告,催促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公示催告的期間,由人民法院根據情況決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B項的前半句陳述恰是對公告期間的要求,而不是錯誤的。13、對下列哪些案件,二審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書面審理方式徑行作出判決?()。A、被告在一審中提出了管轄權異議,一審法院駁回了被告的異議,被告不服提起上訴B、二審法院對原告上訴請求審查后認為原告的請求明顯不成立C、被告在上訴時提交了其剛剛找到的合同原件D、在一審中應當回避的人員沒有回避【參考答案】A,B,D【解析】《民訴意見》第188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下列上訴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152條的規定徑行判決、裁定:(1)一審就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作出裁定的案件;(2)當事人提出的上訴請求明顯不能成立的案件;(3)原審裁判認定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錯誤的案件;(4)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需要發回重審的案件。”AB分別符合其中第1、2項,D則屬第4項所稱的“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之情形。14、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關于第二審程序與審判監督程序的說法中哪些是不正確的?()A、這兩種程序的審理期限相同,除非有特殊情況,都應該在3個月內審結B、提起主體相同C、適用審判監督程序作出的裁判卻未必是終審裁判D、適用審判監督程序不適用調解【參考答案】A,B,D【解析】ABD。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在第二審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在3個月內不能結案,需要延長審結期限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審限。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30日內作出終審裁定,對裁定的上訴案件的審結期限,不能延長。再審案件的審理期限分別按照第一審程序或者第二審程序審理期限確定,審理期限自決定再審的次日起計算。而第一審程序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則應該在6個月內審結,所以A項是錯誤的。啟動再審程序的主體包括人民法院、檢察院和當事人,但是二審程序的啟動主體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的當事人,B項錯誤。按一審程序裁判的再審案件,在上訴期間內暫不生效;按第二審程序裁判的再審案件,一經宣告和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C項正確。根據《民訴意見》第201條的規定,按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或提審的案件,由再審或提審的人民法院在作出新的判決、裁定中確定是否撤銷、改變或者維持原判決、裁定;達成調解協議的,調解書送達后,原判決、裁定即視為撤銷。D項錯誤。15、甲、乙兩廠簽訂一份加工承攬合同,并在合同中寫明了仲裁條款。后因甲廠加工的產品質量達不到合同的要求,乙廠遂向法院起訴。法院受理了該案,在法院辯論過程中,甲廠提出依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法院對該案沒有管轄權。下列對該案的處理意見中哪些是錯誤的A、法院應當中止審理,待確定仲裁條款是否有效后再決定是否繼承審理B、法院應當繼續審理C、法院應當與仲裁機構協商解決管轄權問題D、法院應當征求乙廠對管轄權的意見,并依乙廠的意見決定是否繼續審理【參考答案】:A,C,D【解析】:2002司考真題68。依據《仲裁法》第26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所以B是不應選的。16、法國于1957年5月30日制定一項法律,承認凡經比利時政府認可而成立的法人,均可在法國行使其權利。這不屬于下列哪些認可?A、國際立法認可B、一般認可C、概括認可D、特別認可【參考答案】:A,B,D【解析】:此規定屬于典型的概括認可。17、關于《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的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有A、GATS的宗旨是在透明度和逐步自由化的前提下,建立一個有關服務貿易原則和規定的多邊框架B、GATS規定的成員義務分為一般性義務和具體承諾的義務兩種,這些義務運用于GATS成員的所有服務部門C、GATS的一般義務和原則包括最惠國待遇、透明度、公平競爭D、一國可以為保護本國可能用竭的自然資源或傳統文化而采取有違一般義務和原則的【參考答案】:B,C,D【解析】:B項錯在具體承諾的義務(包括市場準入、國民待遇、逐步自由化)近適用于經過雙邊或多邊談判之后承諾開放的服務部門,C項錯在市場準入不屬于一般性義務,而屬具體承諾的義務。D項錯在GATS的一般例外中不包括D項內容,該內容屬《貨物貿易總協定》第20條規定的例外。A項的說法符合GATS的宗旨和原則,推動貨物貿易以外的服務貿易自由化和各國有關服務貿易政策法規的透明化是發達國家在烏拉圭回合上所努力追求的目標。有了GATS這個多邊框架,發達國家等于建立了一個談判的基礎平臺,在這個平臺上,發達國家可以通過持續談判不斷推動服務貿易自由化。18、劉敏因債務糾紛,為了躲避債務,離家出走到外省務工為生,一直未與家人聯系。8年后因思念家鄉回到家中,得知一年前其妻祝延已向法院申請宣告其死亡,并改嫁張華,劉敏與祝延的9歲女兒劉利已由安麗收養,閑置的住房被村辦工廠占用。劉敏可以行使以下哪些權利并會得到支持?A、申請法院撤銷死亡宣告B、請求法院確認祝延與張華的婚姻關系無效C、請求法院判令解除安麗對劉利的收養關系D、要求村辦工廠歸還占有的住房【參考答案】:A,D【解析】:[測試點]撤銷死亡宣告的法律后果。【解析】:《民法通則》第24條規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現或者確知他沒有死亡,經本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應當撤銷對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第25條規定,被撤銷死亡宣告的人有權請求返還財產。依照繼承法取得他的財產的公民或者組織,應當返還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給予適當補償。《民通意見》第37條規定,被宣告死亡的人與配偶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滅。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銷,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關系從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離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則不得認定夫妻關系自行恢復。第38條規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養,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銷后,僅以未經本人同意而主張收養關系無效的,一般不應準許,但收養人和被收養人同意的除外。依照上述法律規定,可知A、D項中的所主張的權利有法律依據,應該得到支持;而B、C項中的所主張的權利則與法律相沖突,不能夠得到支持。19、某工廠與某租賃公司簽訂了租賃合同,約定由租賃公司購買3臺機床出租給工廠使用,租期2年,租賃期滿工廠向租賃公司支付全部租金后,機床的所有權即歸工廠。合同簽訂后,租賃公司即向某機床廠購買3臺機床交付給工廠使用。工廠在安裝這3臺機床過程中發現有質量問題。下列有關表述中哪些是正確的?A、在該租賃關系中,租賃公司、機床廠、工廠均為當事人B、在該租賃關系中,租賃公司、工廠為當事人C、工廠有權要求機床廠對該3臺機床的質量問題承擔法律責任D、工廠有權要求租賃公司對該3臺機床的質量問題承擔法律責任【參考答案】:A,C【解析】:本題考融資租賃合同。《合同法》第237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可見融資租賃合同包括出賣人、出租人與承租人三方當事人。A當選。第239條規定:“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承租人享有與受領標的物有關的買受人的權利。”承租人既享有買受人權利,他就有權請求出賣人承擔責任。C當選。20、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下列選項中,屬于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職權的有A、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B、檢查公司財務C、要求董事和經理糾正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D、監督董事、經理在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參考答案】:A,B,C,D【解析】:《公司法》第第54條【監事任職限制】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一)檢查公司財務;(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21、甲與乙因自行車的權屬糾紛訴至法院,法院最終判決自行車歸乙所有,但是在甲交付自行車的前一天晚上,丙將甲占有的自行車偷走,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自行車丟失的風險由乙承擔B、自行車丟失的風險由甲承擔C、丙對自行車的占有屬于無權占有D、丙對自行車的占有屬于有權占有【參考答案】:B,C【解析】:本題涉及風險的承擔問題。對于風險的承擔,一般的原則是實行“所有人主義”但是買賣合同例外,實行“交付主義”。本題中,甲對乙的自行車的占有屬于有對價的占有,應當參照買賣合同的風險承擔原則判定,未交付前風險應當由甲來承擔,故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依占有是否依據本權可分為有權占有和無權占有。本權,是指基于法律上的原因,可對物進行占有的權利,如所有權、典權、留置權等。有權占有就是有本權的占有,無權占有就是無本權的占有。本題,丙對該自行車沒有本權,故屬于無權占有,C選項正確,D選項錯誤。22、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關于留置權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是?()A、留置權人有權收取留置財產的孳息B、同一動產上已經登記的抵押權與留置權并存時,抵押權人優先于留置權人受償C、債權人留置財產的價值應當相當于債務的金額D、債權人留置的動產,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與債權屬于同一法律關系【參考答案】B,C,D【解析】A項參見《物權法》第235條。《物權法》第239條規定:同一動產上已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故B錯誤,當選。《物權法》第233條規定:留置財產為可分物的,留置財產的價值應當相當于債務的金額。可見,只有留置財產為可分物的,才要求留置財產的價值應當相當于債務的金額。如果留置財產是不可分物,由于其分割會損害其價值,因此不適用本條的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其全部留置。故C錯誤,當選。《物權法》第231條規定:債權人留置的動產,應當與債權屬于同一法律關系,但企業之間留置的除外。據此,D項錯誤,當選。23、王某拖欠呂某貨款12萬元,呂某多次催討無果,遂向王某住所地法院申請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經過審查,認為該申請成立。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如果王某在法定期間內未提出書面異議,但向呂某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該債務已經償還,則該支付令的效力不受影響。B、如果對債務沒有異議,但在法定期間內向人民法院書面說明目前還錢確有困難,并承諾在3個月后一定還清,則該支付令暫不生效。C、如果王某在法定期間提出書面異議,人民法院認為該異議不成立予以駁回D、如果向王某送達支付令,王某拒絕接受,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達【參考答案】B,C【解析】根據《民訴意見》第223條的規定,債務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間提出書面異議,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訴的,不影響支付令的效力。故A項正確。根據第221條的規定,依照民事訴訟法第192條的規定,債務人在法定期間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無須審查異議是否有理由,應當直接裁定終結督促程序。債務人對債務本身沒有異議,只是提出缺乏清償能力的,不影響支付令的效力。債務人的口頭異議無效。BE兩項錯誤。根據第220條的規定,向債務人本人送達支付令,債務人拒絕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達。故D項正確。24、趙某為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公司成立1年來,他對于公司經營過程中的一些情形不滿,欲行使相關權利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趙某欲了解公司的財務狀況,有權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要求查閱公司的會計賬簿,公司如果以可能泄露商業秘密為由拒絕,則趙某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查閱B、如趙某為公司發起人,他欲通過轉讓股票的方式來退出公司,而公司章程規定,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不得轉讓所持股份,趙某能夠依法轉讓其所持股份C、若趙某對公司轉讓主要財產的股東大會決議堅決反對,則趙某有權在股東會決議通過之后向公司主張收購其股權D、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趙某認為如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自己是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參考答案】A,C,D【解析】根據《公司法》第34條、第98條規定,A項錯誤。根據第142條規定,B選項正確。根據第143條規定,C項錯誤。根據第183條規定,D項錯誤。25、中國海天公司與某國小宇公司準備成立一家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并簽署了合資合同與章程,但海天公司遲遲未向主管機關報批。數月后,小字公司因報批無望準備退出,但其為此次投資事宜已經花費70萬元。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的相關規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A、如最終未能獲得審批機關的批準,則雙方之問的合資合同為無效合同B、擬成立的合資企業的組織形式可以是有限責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業C、小字公司有權通過仲裁或者訴訟,請求海天公司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報批義務D、小宇公司可以請求海天公司賠償其70萬元的損失【參考答案】C,D【考點】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解析】《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4條第l款規定:“合營企業的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據此,B選項錯誤,不應選。《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3條規定:“合營各方簽訂的合營協議、合同、章程,應報國家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以下稱審查批準機關)審查批準。審查批準機關應在三個月內決定批準或不批準。合營企業經批準后,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門登記,領取營業執照,開始營業。”由于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沒有規定合營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生效,所以,A選項錯誤,不應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97條規定:“合營各方在解釋或者履行合營企業協議、合同、章程時發生爭議的,應當盡量通過友好協商或者調解解決。經過協商或者調解無效的,提請仲裁或者司法解決。”據此,C選項正確,應選。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在合同訂立過程中,一方當事人違背其應依據誠實信用原則所盡的義務,而導致另一方的信賴利益的損失,應承擔的民事責任。我國《合同法》第42條確立了締約過失責任制度,在合同訂立過程中,應保護相對人的信賴利益。本題中,小宇公司作為合營合同的一方,有理由相信合同另一方海天公司能夠履行報批義務,小宇公司為此次投資事宜已經花費70萬元,但由于海天公司遲遲未向主管機關報批,導致小宇公司最終退出,海天公司對于小宇公司因對其履約的信賴而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所以,D選項正確,應選。26、ID(9022):某丙拾得一張某甲為出票人,某乙為從某甲處直接取得票據的票據權利人的匯票。票面金額為3萬元,見票后2個月內付款。丙拾得票據后,立即偽造某乙簽章,把匯票轉讓給自己,然后拿到A銀行貼現。A銀行審查了匯票背書的連續性后,給予貼現。這時某乙發現匯票丟失,并立即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并向付款人B銀行提出掛失止付。則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哪些?A、丙除了承擔票據責任之外,還應承擔其他法律責任B、被偽造人乙可以追究丙的民事責任,但應承擔票據責任C、付款人B銀行不承擔任何票據責任D、A銀行因為善意取得而成為真正的票據權利人。某乙不得以某丙的偽造背書行為而主張A銀行的票據權利無效【參考答案】:A,B,C,D【解析】:見《票據法》第103條、第107條、第14條、第15條。27、某甲欠某乙2萬元錢,后某甲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下落不明,某甲的債款已屆清償期,某乙遂起訴至法院。法院如何處理A、應以某甲的家屬為被告B、法院必須在某甲被宣告失蹤或被宣告死亡以后再受理乙的訴訟請求C、法院可以在公告傳喚后缺席判決D、法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軟件測試工程師的實習經驗分享試題及答案
- 數據策略與業務發展的相互支持試題及答案
- 網絡搭建與維護核心知識試題及答案
- 醫用設備維修合同
- 文學作品風格和流派測試題
- 深入研究公路工程招投標的實務操作試題及答案
- 行政組織的溝通障礙及解決方案試題及答案
- 關于第二批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
- 數據庫管理基礎知識試題及答案
- 計算機二級c語言機試題及答案
- 輪式拖拉機的設計計算書
- 機械手培訓圖片與課件
- 2024北京通州區三年級(下)期末語文試題及答案
- 2025年四川省建筑安全員-B證考試題庫及答案
- 傳輸質量評估體系-全面剖析
- 養老機構九防培訓課件
- 杭州市拱墅區部分校教科版六年級下冊期末考試科學試卷(解析版)
- 2025年郵政運營面試試題及答案
- 交際英語視聽說(山東聯盟)知到智慧樹章節測試課后答案2024年秋齊魯師范學院
- 上海2025年上海電機學院教師招聘100人筆試歷年參考題庫附帶答案詳解
- 2025年山東省新動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聘筆試參考題庫含答案解析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