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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泓域/高強粗旦聚丙烯紡粘土工布公司知識產權相關的法律風險管理高強粗旦聚丙烯紡粘土工布公司知識產權相關的法律風險管理目錄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113605431 一、 公司簡介 PAGEREF _Toc113605431 h 3 HYPERLINK l _Toc113605432 公司合并資產負債表主要數據 PAGEREF _Toc113605432 h 4 HYPERLINK l _Toc113605433 公司合并利潤表主要數據 PAGEREF _Toc113605433 h 5 HYPERLINK l _Toc113605434 二、 企業域名法

2、律風險 PAGEREF _Toc113605434 h 5 HYPERLINK l _Toc113605435 三、 企業商標法律風險 PAGEREF _Toc113605435 h 7 HYPERLINK l _Toc113605436 四、 企業法律風險的產生原因 PAGEREF _Toc113605436 h 18 HYPERLINK l _Toc113605437 五、 法律風險的特征 PAGEREF _Toc113605437 h 20 HYPERLINK l _Toc113605438 六、 合同法律風險的防范 PAGEREF _Toc113605438 h 22 HYPERLIN

3、K l _Toc113605439 七、 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法律風險 PAGEREF _Toc113605439 h 26 HYPERLINK l _Toc113605440 八、 勞動者社會保障及法律風險 PAGEREF _Toc113605440 h 36 HYPERLINK l _Toc113605441 九、 勞動爭議解決及法律風險 PAGEREF _Toc113605441 h 42 HYPERLINK l _Toc113605442 十、 產業環境分析 PAGEREF _Toc113605442 h 45 HYPERLINK l _Toc113605443 十一、 加快產業結構升級,

4、推進產業高端化 PAGEREF _Toc113605443 h 46 HYPERLINK l _Toc113605444 十二、 必要性分析 PAGEREF _Toc113605444 h 47 HYPERLINK l _Toc113605445 十三、 項目風險分析 PAGEREF _Toc113605445 h 48 HYPERLINK l _Toc113605446 十四、 項目風險對策 PAGEREF _Toc113605446 h 51 HYPERLINK l _Toc113605447 十五、 SWOT分析 PAGEREF _Toc113605447 h 52 HYPERLINK

5、l _Toc113605448 十六、 法人治理結構 PAGEREF _Toc113605448 h 62 HYPERLINK l _Toc113605449 十七、 組織架構分析 PAGEREF _Toc113605449 h 77 HYPERLINK l _Toc113605450 勞動定員一覽表 PAGEREF _Toc113605450 h 78公司簡介(一)基本信息1、公司名稱:xx(集團)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付xx3、注冊資本:680萬元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xxxxxxxxx5、登記機關:xxx市場監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2-11-207、營業期限:2012-1

6、1-20至無固定期限8、注冊地址:xx市xx區xx(二)公司簡介公司堅持誠信為本、鑄就品牌,優質服務、贏得市場的經營理念,秉承以人為本,始終堅持 “服務為先、品質為本、創新為魄、共贏為道”的經營理念,遵循“以客戶需求為中心,堅持高端精品戰略,提高最高的服務價值”的服務理念,奉行“唯才是用,唯德重用”的人才理念,致力于為客戶量身定制出完美解決方案,滿足高端市場高品質的需求。當前,國內外經濟發展形勢依然錯綜復雜。從國際看,世界經濟深度調整、復蘇乏力,外部環境的不穩定不確定因素增加,中小企業外貿形勢依然嚴峻,出口增長放緩。從國內看,發展階段的轉變使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經濟增速從高速增長轉向中高速增長

7、,經濟增長方式從規模速度型粗放增長轉向質量效率型集約增長,經濟增長動力從物質要素投入為主轉向創新驅動為主。新常態對經濟發展帶來新挑戰,企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尤為突出。面對國際國內經濟發展新環境,公司依然面臨著較大的經營壓力,資本、土地等要素成本持續維持高位。公司發展面臨挑戰的同時,也面臨著重大機遇。隨著改革的深化,新型工業化、城鎮化、信息化、農業現代化的推進,以及“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中國制造2025、“互聯網+”、“一帶一路”等重大戰略舉措的加速實施,企業發展基本面向好的勢頭更加鞏固。公司將把握國內外發展形勢,利用好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抓住發展機遇,轉變發展方式,提高發展質量,依靠創

8、業創新開辟發展新路徑,贏得發展主動權,實現發展新突破。(三)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公司合并資產負債表主要數據項目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資產總額4671.403737.123503.55負債總額2260.631808.501695.47股東權益合計2410.771928.621808.08公司合并利潤表主要數據項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營業收入11041.258833.008280.94營業利潤1923.371538.701442.53利潤總額1748.191398.551311.14凈利潤1311.141022.69944.02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131

9、1.141022.69944.02企業域名法律風險人們曾經認為域名只是一個代碼,沒有任何商業價值,無須特別保護。然而,在電子商務條件下,商家如果注冊一個與某個馳名商標相同的域名,將讓客戶很容易記住進而很容易被記住、增加交易機會。所以,與商標、商號具有關聯關系的域名具有廣告、商標的效果。但注冊一個與某個馳名商標相同的域名,有混涌他人馳名商標的服務與商品的可能。所以,域名與商標等知識產權密切相關。企業應注意域名的注冊、使用、轉讓等事務中的法律風險防范。在域名領域,企業主要防范以下兩方面的法律風險。1、與企業名稱、商標相關的域名被他人搶注的風險與企業名稱、商標相關的域名被他人搶注,企業直接面臨的后果

10、就是:要么花費巨資購買該域名,要么改變自身的商號、商標等。兩者都會帶來經濟利益的損害。企業斥巨資從域名搶注者手中換回與其商標相同的域名的案例不少。例如,世界著名計算機制造商康柏,1998年用5000萬美元換取康柏的英文域名。2、企業注冊的域名與他人在先權利沖突而帶來的法律風險企業在申請域名時,應當注意避免與他人在先權利沖突而帶來的潛在法律風險,尤其是與他人的商標權的沖突。如世界著名的網絡服務商雅虎也曾訴訟纏身,被德州一個蛋糕加工廠起訴,這個加工廠的域名是“MisscakeY”,加工廠舉證證明該域名1989年開始使用,1990年申請注冊為商標,要求雅虎公司停止使用此名稱,為此域名雅虎的股票也受到

11、了影響,連日下跌。后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加工廠申請注冊了“Y”的域名。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于域名注冊中的侵權問題有明確的解釋。根據該規定第四條,企業注冊、使用域名的行為符合以下各項條件的,將被認定構成侵權或者不正當競爭:原告請求保護的民事權益合法有效;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構成對原告馳名商標的復制、模仿、翻譯或音譯;或者與原告的注冊商標、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關公眾的誤認;被告對該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權益,也無注冊、使用該域名的正當理由;被告對該域名的注冊、使用具有惡意。根據上述解釋第五條規定,企業注冊、使用域名的行為被證明具有下

12、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認定具有惡意:為商業目的將他人馳名商標注冊為域名的;為商業目的注冊、使用與原告的注冊商標、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與原告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原告網站的混淆,誤導網絡用戶訪問其網站或其他在線站點的;曾要約高價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該域名獲取不正當利益的;注冊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準備使用,而有意阻止權利人注冊該域名的。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在注冊域名中應避免與他人在先權利沖突而帶來的潛在法律風險,尤其是與他人的商標權的沖突。企業商標法律風險商標是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在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務上采用的,用于區別商品或者服務來源

13、的,由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的,具有顯著特征的標志。商標是現代經濟的產物,是企業極為重要的無形資產,是企業綜合信息傳遞的媒介。商標作為企業形象識別系統戰略的最主要部分,在企業形象傳遞過程中,是應用最廣泛、出現頻率最高,同時也是最關鍵的元素。企業強大的整體實力、完善的管理機制、優質的產品和服務,都被涵蓋于商標中,通過不斷的刺激和反復刻畫,深深地留在受眾的腦海中。隨著新商標法的施行,商標的申請量日益增加,國內企業和跨國企業之間的商標糾紛越來越多,各種新的糾紛形式層出不窮,同時各企業的商標意識以及維權意識不斷增強,如何正確判定是否構成侵權已成為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問題。(一)商標申請戰略及法律風險商

14、標戰略是制定者為了本身的長遠利益和發展,運用商標制度提供的法律保護,在非技術性因素競爭和市場競爭中謀求最大經濟利益,并保持自己非技術性競爭能力優勢的整體性戰略觀念與謀略戰術的集合體。商標申請戰略作為商標戰略的分支,是為了實現商標戰略的整體目標,在商標申請活動中,根據實際需要綜合考慮不同的商標注冊時間、申請類別、商標文字和圖形等因素的影響,確定申請的總體方案。1、注冊商標時間安排及法律風險商標從申請到核準注冊,需要較長時間,從各國規定來看,短的需要一年左右時間,長的需要幾年時間。不少企業創立品牌時,往往采取先投放市場,根據實際市場效果再決定是否注冊商標。隨著企業品牌知名度的上升,被他人搶注的法律

15、風險日益增強。另外商標注冊周期較長,企業從申請到獲得注冊商標過程中,可能由于商標在社會的實際使用,而被他人仿冒、惡意注冊類似商標等。由于此時企業仍不具有商標專用權,無法禁止他人行為,商標被惡意行為淡化的法律風險顯而易見。2、缺乏防御性商標注冊的法律風險防御商標是指同一商標所有人將其著名商標在各種不同類別商品上分別予以注冊,以防被別人在這些商品上注冊該商標。注冊防御商標的目的,并非是要立即使用這些商標,而是限制他人在某些其他相關類別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或注冊與主商標(被防御商標)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標,起到一定的防御保護作用,由于這種商標具有防御作用,故稱為防御商標。例如,北京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先后受讓

16、或者自己注冊了“國美電器”、“國美”、“GOME”、“GUOMEI”文字和圖形商標,涉及9個類別。缺乏防御性商標注冊的法律風險主要有以下幾點。近似或類似商標被他人搶注的法律風險。因為同一類別的商品中,存在多個近似或類似的商標,將直接導致商標權淡化。雖然法律規定不得注冊與他人注冊商標相混滑的商標,但法律規定的混淆比通常理解的類似或近似更為狹窄,這使商標淡化的法律風險客觀存在。相同商標在不同類別被搶注的法律風險。商標法除了對馳名商標實施跨類別保護外,并不對一般商標實施跨類別保護。他人在其他類別注冊相同名稱商標,必然導致企業商標權淡化,影響企業形象,限制企業未來跨行業的發展。另外,商標在不同類別歸屬

17、多個法律主體,該商標則很難再獲得馳名商標認定。在缺乏防御性商標注冊的法律風險中,該風險比類似或近似商標的法律風險更為嚴重,甚至可能直接導致企業整個品牌戰略的失敗。(二)商標注冊及法律風險商標權,是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的商標所享有的權利。商標僅僅作為一種標志并不以注冊為條件,但是如果想讓商標具有專用權等權利,就必須進行注冊。企業在商標注冊領域的法律風險主要表現為:將他人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使用,可能被訴侵權;或者自己的商標被他人作為字號使用,自身的商標權遭受侵害。防范該類法律風險的方式有以下幾點。(1)不要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

18、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項規定,“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的“給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侵權行為。(2)避免與他人商標中的文字和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相同或者近似。國家工商總局關于解決商標與企業名稱中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條規定“商標中的文字和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相同或者近似,使他人對市場主體及其商品或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包括混淆的可能性),從而構成不正當競爭的,應當依法予以制止。”國家工商總局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五條規定“登記主管機關有權糾正

19、已登記注冊的不適宜的企業名稱。”(三)商標轉讓中的法律風險1、商標轉讓未一并轉讓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標一般情況下,轉讓的商標往往都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其余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并不被轉讓人和受讓人重視。然而,由于這些商標極易混涌或者淡化轉讓的商標,一旦出讓人自行使用或者再將這些商標轉讓給第三方,將給受讓人造成嚴重損害,也會造成市場對涉及的商標的混淆。根據我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未一并轉讓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視為放棄轉讓該注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

20、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根據上述規定,為防范未一并轉讓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標的法律風險,企業應審查轉讓商標是否有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如有則應當一并轉讓。2、商標轉讓未辦理備案登記商標轉讓必須依法辦理轉讓備案登記手續。如果自行轉讓商標而未辦理登記,就要按照商標法的有關規定接受行政處罰。根據我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根據上述規定,為防范法律風險,轉讓注冊商標之時,就應向商標局提出申請,辦理轉讓備

21、案登記手續。3、待轉讓的商標已被設置負擔例如,準備轉讓的商標已經被商標權利人設置了質押、已經被許可給其他人使用(并在商標主管機關備案登記)、已經被其他人提出撤銷申請等。上述負擔會嚴重影響到商標的順利轉讓。例如,關于“奧妮”商標轉讓而產生的糾紛即如此。此案中,廣州立白公司花費巨資受讓取得了“奧妮”商標,但是沒有注意到之前“奧妮”商標權利人已經將該商標獨占許可給了香港一家公司,并且這種許可已經備案。如此,則對于“奧妮”商標究竟應當由誰來使用出現紛爭。其實如果廣州立白公司在受讓“奧妮”商標之前,進行商標查詢,就比較容易發現準備買入的“奧妮”商標是否已設置了負擔,從而為其是否買入或者是否以如此高的價錢

22、買入提供參考。正是由于缺少了上述查詢,所以才導致出現如此大的紛爭。4、其他法律風險有關商標轉讓的其他法律風險包括商標轉讓人因為其他債務糾紛,其商標被申請凍結,或者商標轉讓人在破產申請受理之日起前一年內無償或者惡意轉讓其商標的。例如,甲擁有某注冊商標,由于甲欠乙到期債務未還,乙方將甲方訴至法院。經查甲方除了商標沒有其他財產可供清償,于是經乙方請求,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將甲方的商標予以凍結。此后甲方又將該商標轉讓給丙方。很顯然,由于丙方擬受讓的商標已在轉讓行為發生前被凍結,除非該凍結被解除,否則丙方很難獲得該商標權。(四)商標許可使用的法律風險商標權

23、人有權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我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存在的法律風險主要有以下幾點。1、超范圍許可的法律風險被許可人使用許可商標的商品或服務,應當與商標注冊的使用范圍一致,不得超出商標局核準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的范圍。否則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商標權;許可方也面臨合同無效的法律風險。2、商標使用不當的法律風險一些被許

24、可人為避免商品被認為是貼牌產品,故意隱瞞實際的生產人名稱和產地,這種對商標的不當使用,將導致行政法律風險和民事法律風險。按照法律規定,這種情況被許可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責令被許可人限期改正,收繳其商標標志,并可根據情節處以5萬元以下的罰款。另外,被許可人違反商標許可合同的正常使用商標的義務,將面臨承擔違約責任的法律風險。3、未將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的法律風險我國商標法第四十條第三款規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自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將合同副本報送商標局備案。”通常認為,商標許可合同備案并不是商

25、標使用許可合同生效的條件,僅僅是程序要求。但商標許可合同沒有進行備案,不能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在這種時候,若商標權人將商標轉讓,新的受讓人可能排除被許可人使用商標的權利。因此沒有進行備案雖然不影響許可合同的效力,但同樣給被許可人造成法律風險。4、合同當事人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法律風險被許可商標必須是注冊商標,許可人必須是注冊商標的所有人。按照相關規定,使用人用藥品、醫用營養食品、醫用營養飲料和嬰兒食品商標的,被許可人需提供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證明文件;使用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的商標的,被許可人需提供國家煙草主管部門批準生產的證明文件,被許可人是我國內地以外的,不需要此類文件。若合同當事人不符

26、合相關規定,屬于不具有法定資格的主體不適格,因此將導致合同無效的法律風險。(五)未進行商標的國際注冊的法律風險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為了拓寬國際市場,有一定規模的企業在商標注冊的時候,應考慮商標的國際注冊。有些企業在國內默默發展壯大,未在國外申請商標。當某一天企業實力強大、想進入國際市場的時候,卻發現企業的商標已經被他人搶注了。如“狗不理”商標和“王致和”商標被搶注就是典型的案例。根據國家工商總局提供的數據顯示,從20世紀80年代至今,總共發生了2000多起中國出口商品的商標在海外被搶注的案例,僅商標一項每年造成的無形資產損失就高達10億元,更為重要的是商標被搶注給中國企業的海外發展之路設置了法

27、律上的“禁地”。防范這類法律風險的方式是搶先在自己未來的出口國家或地區申請注冊商標,以使自己的品牌不因別人的搶注而不能進入。具體方式可以根據商標注冊馬德里協定,通過國家商標局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國際局提交國際注冊申請,這樣就可以一次申請,同時在該公約的成員國中獲得注冊。(六)馳名商標及法律風險馳名商標是指經過有關機關(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認定為“馳名商標”的商標。由于馳名商標既具有一般商標的區別作用,又有影響范圍廣、被相關消費者和經營者所熟悉,具有極大的商業價值,這些特點使之常成為侵犯的對象。為了防止和減少這種侵權行為的發生,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與貿易有

28、關的知識產權協議都對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作了特殊的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人民法院對依法認定的馳名商標給予特殊的保護,即對注冊的馳名商標不但給予商標專有權的全部司法保護,還給予跨商品、服務類別的特殊保護。根據商標法第十四條規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馳名商標的認定方式有行政認定和司法認定兩種。行政認定是指由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在

29、商標權爭議案件中,根據當事人的申請認定馳名商標的行為。司法認定是指由設立知識產權庭的中級人民法院,在商標權爭議案件中,根據當事人的申請認定馳名商標的行為。一旦獲得了馳名商標的認定,該商標就可以獲得商標專有權的全部司法保護,還給予跨商品、服務類別的特殊保護。甚至將商標的保護延伸到互聯網,他人將馳名商標作為域名注冊,是不被允許的。鑒于馳名商標能得到優于一般注冊商標的保護,有實力的企業應爭取自己的商標獲得馳名商標的認定保護。企業法律風險的產生原因企業法律風險產生的原因,總體上可分為企業自身內部產生的風險因素和企業外部環境造成的風險因素。(一)企業自身內部存在的風險因素(1)首先體現為人的風險。企業經

30、營好壞,歸根結底,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尤其是企業的管理者們基本可以控制并決定著企業的生死存亡。個人私欲極為強烈的管理者,其在進行管理或決策時,必然首先考慮其個人的私利并有可能為了個人的私利而不惜讓企業承擔更大的法律風險。所以從一定意義上講,企業在選擇用人時,本身就存在著風險。(2)從制度層面上講,企業自身制度存在的缺陷也是導致或產生企業法律風險的內在潛因。組織管理企業,不能光靠企業領導個人的權威和能力,科學的管理其實最主要是指先進的企業管理制度。當然,制度本身也包括對物、對事的管理。但這一切最終還是通過對人的管理來得到落實。制度是由人來制定產生的,而人自身的認識能力是有限的,所以,十全十美的制

31、度是不存在的。企業運營的效率與風險總是一對矛盾的統一體。為偏重提高企業經濟效益而制定的一些管理制度,其中也必然暗含著企業運營法律風險的增加。從企業運營的物質載體看,企業自身規模超大、機構廢雜也是現代企業內部存在“多米諾骨牌”效應的直接依存的條件。隨著科技的飛速發展,現代企業都在不斷地進行(有時甚至是盲目的)擴張,其內部組織結構的復雜化、經營商品或提供服務的多樣化已大大超乎前人的想像。為了更加有效地組織生產要素,企業自身的組織機構也變得異常的復雜,企業自身內部各職能部門的配合和信息溝通也變得越來越困難,這同時也就意味著控制企業運營法律風險的成本增加、難度加大。(二)企業外部存在的風險因素(1)競

32、爭對手方面的原因。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主體總是要在市場競爭中謀求生存和發展的,也就是說,參與競爭的任何一方都會想方設法盡可能為自己爭得有利地位,包括會利用競爭對手對方的一些弱點、在法律方面的疏忽來達到自己的目的。隨著科技的發展,尤其是在高科技領域,企業面臨這方面的法律風險會越來越突出。況且,現代企業的競爭已經跨越了國界,企業競爭的水平和激烈程度在不斷升級,自然企業所面臨競爭對手方面的法律風險也會加大。(2)政策及法律法規自身變化的原因。國家政策、法律法規自身也是一個不斷變化的動態系統,國家舊有的政策、法律法規在不斷地被廢止和變更,同時新的政策、法律法規在不斷地產生,或者說正在日趨走向嚴密和完善。

33、盡管企業的管理者總想了解最新的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變動,但總有了解不到或了解不全面的時候。可是,法律又是那樣的無情,它不會因為你不知悉或了解不到就對你不產生作用,對國家政策或法律法規的無知在任何時候都不可能成為免除法律責任的正當理由。所以,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不斷變化對不能把握其變化的企業來說,無疑也是一種產生法律風險的外在因素。(3)其他非企業自身的原因。導致企業承擔法律責任的其他非企業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意外事件、不可抗力、外部侵權等。俗話說“人算不如天算”,盡管人們已經盡了極大的努力去規避所有風險,但仍有許多風險是人們無法規避掉的,如作為意外事件的社會動亂、罷工等(在有些國家或國際貿易中可

34、歸入不可抗力),作為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自然事件等,政府和其他單位主體或企業外部人員對企業合法權益的侵害(如政府部門對企業不正當的收稅和罰沒財產)等。現實中導致企業運營法律風險的因素要比以上所分析的更多、更復雜,并且不可能是單獨一個或幾個因素在起作用,而是在一定的時空條件下各種因素結合在一塊才起作用,其中必有起主導作用的因素。主導因素的不同又決定著不同的法律風險類型。法律風險的特征(一)可認知性法律風險產生于法律對企業行為的評價,法的內容是明確而穩定的,這就給人們進行企業行為預測提供了可能。根據法律可以預先估計企業相互間將怎樣行為及行為的后果等,從而對自己的行為做出合理的安排,因而企業法律風險

35、具有可認知性。(二)專業性現代社會是法制社會,法律深入企業經營的各個方面,法律眾多,企業普通員工很難熟悉過多的法律條款,因而他們需要專業人士的幫助。法律的專業性決定了法律風險也具有專業性。(1)法律風險認知能力具有專業性。判斷某種行為是否具有法律風險及法律風險的損害結果的大小,都依賴于對法律本身的把握程度及法律的實踐經驗。法律風險雖然具有可認知性,但并不是每個人都具有這種認知能力。(2)法律風險解決方案具有專業性。法律風險一旦形成,就需要采用積極的方式予以解決。但法律方案的設計、方案實施步驟的把握,需要有非常強的專業性。(3)法律風險的防范具有專業性。企業運作中的大量法律風險是可以防范的,但這

36、種防范最好是由專業人士來實施,這樣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損失性法律風險幾乎都會給企業造成損失,無論企業經營能從承擔法律風險的行為中獲利多少,一旦法律風險發生實際損害時,這些利益都是微不足道的。法律風險絕大多數為損失性風險,只有極少數法律風險具有法律上的獲利,法律風險的投機性獲利的機會更多體現在法律以外的商業獲利。(四)不可投保性法律風險從法律上講確實屬于純粹風險,即法律風險從法律意義上不存在獲利機會,是承擔法律損失的風險。然而若放在整個利益考慮,則法律風險的純粹風險性將遭到質疑:違反法律的行為在法律上形成法律風險,但是當事人卻可能從違法行為中獲取不正常的高額利潤;其他法律風險若沒有

37、法律層面的否定性評價,同樣可能給當事人帶來利益,企業如果與合作伙伴在談判過程中承擔了較重的違約責任,可能在價格上就能得到優惠等。因而法律風險具有投機風險的特性,而投機風險一般是不可保的。此外,企業法律風險還具有必然性、損失的不可估量性及較強的個性特點等,因而也不具有投保性。合同法律風險的防范針對上述常見的合同法律風險,可以從以下5個方面入手防范合同法律風險。1、減少、消除合同簽訂前的法律風險該階段的工作主要是審查合同對方的主體資格和履約能力。目前,企業的重大合同應先經招標程序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和履約能力,這是減少、消除合同簽訂前法律風險的有力措施。但是對于未納入招標范圍的小額合同,也應在簽約前

38、審查合同對方的主體資格和履約能力,這樣,就能全面防范合同簽訂前的法律風險,做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2、避免、杜絕合同簽訂時存在法律風險該階段的工作主要是認真檢查合同條款是否正確完整合法、合同抬頭和落款是否正確齊全。企業合同簽訂前應送企業法律顧問審查,這是防范該階段合同法律風險的有力措施。鑒于定金有法定罰則,在簽訂合同時應慎重選用約定定金條款。以買賣合同為例,如己方為買方,考慮簽約后可能取消購買計劃時應在簽約時避免約定定金條款以免日后己方違約時無法收回定金;如己方為賣方,則要考慮簽約后己方可能不能按期交貨時應在簽約時避免約定定金條款以免日后己方違約時需雙倍返還定金給對方。當然,定金罰則也是雙

39、刃劍,如確信己方不會違約而對方可能違約,則應要求約定定金條款以有力約束對方履約。3、注意、發現、解決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法律風險該階段的工作主要是圍繞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進行。如發現對方可能違約,應通過行使法定抗辯權及時中止或終止合同,或通過行使法定解除權及時解除合同;如預見己方可能違約,則應及時與對方協商變更合同,取得對方的諒解而避免承擔己方的違約責任。該階段的工作很重要,合同經辦人員應及時收集相關信息供法律部門判斷合同履行情況處于何種法律情形,己方應采取何種正確應對措施。鑒于該階段工作的重要性和復雜性,尤其法定抗辯權與法定解除權的行使需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因此該階段的工作需認真咨詢律師或法律顧問,

40、必要時可交由企業法律顧問專案處理,以免措施不當,反而陷于被動,尤其是給對方的函件一定要經律師審查后才可發出,在該類合同的履行過程中,該等函件比原合同還要重要。4、及時采取適當的補救措施,在合同產生糾紛時爭取主動權該階段的工作主要是補齊證據和修正證據。需補齊證據的情況很多,比如原來未簽書面合同的要設法補簽書面合同,原來對方未簽收貨物的要設法讓對方補簽收,原來對方未開發票或收據的要設法讓對方補開發票或收據,原來未拿到合同原件的要設法拿到合同原件,原來未拿到授權委托書原件的要設法拿到授權委托書原件,前述該等原始文件如難以補齊則應設法讓對方出具說明確認相關交易的實際履行情況。需修正證據的情況較復雜,比

41、如對方雖有簽收但貨物清單上無簽收,對方雖出具收據但收據上只有對方經辦人員(非法定代表人)簽字無蓋章,合同實際履行情況發生變更但未簽署變更協議,等等。鑒于該階段工作的專業性和復雜性,尤其需修正證據的情況需專業人士方能發現,因此該階段的工作應及早交由企業法律顧問專案處理,由企業法律顧問及時采取適當的補救措施,在合同產生糾紛時爭取主動權。5、重視法律文件的證據效力雖然合同訂立的形式可以多種多樣,但各種形式的合同在發生糾紛后,不同形式的文件其作為證據的法律效力卻是不同,其中書面文件原件的證據效力是最好的,白紙黑字,最清楚不過。如果是口頭的,對方可能“翻臉不認人”矢口否認;如果是傳真件,還需觀察傳真件上

42、是否顯示對方企業名稱和電話號碼以及發送時間,如果沒有顯示,可能需到電信部門打印己方傳真機的收發記錄,否則對方也可能不予承認;如果是復印件,則除非對方自己承認否則法院將不予采信,但對方當庭承認的可能性可說是微乎其微。不僅僅合同,相關的法律文件也是如此。各種法律文件包括合同、授權委托書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貨物清單、簽收單、驗收單、發票等單證,也包括合同各方單方簽發的往來函件、通知等,都很重要,都將在合同產生糾紛時成為重要的證據。鑒于法律文件的重要性,文件的保存也非常重要。合同經辦人員應小心保存各項法律文件,及時將重要文件歸檔保管,以在合同可能發生糾紛時能及時收集整理相關文件進行法律分析,在合同產生

43、糾紛訴至法院時可不慌不忙地向法院提交相關證據文件。只有合法有效的充足的證據文件,企業的訴訟請求才能言之有據,企業的合法請求才能受法律保護。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合同履行是合同生效后,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如交付貨物、完成工作、提供勞務、支付價款等,從而使合同的目的得以實現。合同履行是依法成立后的合同所必然發生的法律后果,是構成合同法律效力的主要內容,也是合同法的核心。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主要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現對方喪失履行能力或對方出現其他可能違約情形,對方違約導致己方生產經營遭受重大影響的風險;該類法律風險也包括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己方生產經營發生突發事件或投資戰略發生

44、重大調整而可能發生己方違約需承擔違約責任的風險。按合同法規定,違約行為包括不履行、不適當履行及遲延履行3種形態。不履行是指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全部合同義務,根本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行為。具體表現為拒絕履行、根本違約和預期違約。不適當履行是指當事人一方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即當事人雖然履行了合同義務,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約定。不適當履行通常包括標的物的質量和數量不符合合同約定,履行地點和履行方法不符合合同約定等,但不包括遲延履行的形態。遲延履行是指在履行期屆滿時還沒有履行。(一)對方違約的合同救濟及法律風險在合同履行時,最無法避免的情況就是對方違約,企業幾乎沒有任何途徑避免對方行為不當。當出現對方違

45、約的情況時,企業能夠做的就是及時采取恰當的補救措施避免因此產生的損害進一步擴大。同時積極行使法定或約定的權利,固定相關證據,以便將來追究對方相應的責任。若因沒有規范行使權利導致權利消滅,或者沒有取得有利證據,或者因自己不慎導致承認對方的行為,都將給企業帶來難以彌補的法律風險。1、抗辯權的行使及法律風險合同法規定的抗辯權是指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對抗請求權或否認對方主張權利主張的權利,也稱異議權。抗辯權的主要功能在于行使這種權利可使對方的請求權消滅,或使其效力延期發生。合同法規定了同時履行抗辯權、后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3種。同時履行抗辯權(又稱不履行抗辯權)是指沒有規定履行順序的雙務合同中,當事人

46、一方在對方當事人未為對待給付以前,有權拒絕先為給付。法律上設立同時履行抗辯權的目的在于維持當事人在利益關系上的公平。后履行抗辯權是指依照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負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到期未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有重大瑕疵時,后履行義務一方為保護自己的利益或保證自己履行合同的條件而終止履行合同義務的權利。不安抗辯權是指雙務合同中,負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在合同生效后自己一方履行義務完畢前,發現后履行的一方有喪失履行合同的能力時,有中止履行的權利。不安抗辯權的設立在于預防因情況變化致使一方遭受損失,公平地平衡了雙方當事人的利益。法律為防止抗辯權濫用,針對不同的抗辯權規定了不同的行使條件

47、,例如,不安抗辯權必須對方具有法定情況時才能夠終止履行,這些情況包括: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若企業不當行使抗辯權,則可能因行為不當而構成違約行為,給自身造成法律風險。同時在他人行使抗辯權時,也需要準確衡量其抗辯權是否符合法定條件、程序,以有效維護自身權益。在對方按照規定要求行使不安抗辯權時,若企業希望繼續履行合同,也可以通過向對方提供適當擔保要求恢復履行。2、債權保全措施及法律風險債權保全措施是指為防止因債務人的財產不當減少而給債權人的債權帶來危害,允許債權人代債務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債務人的權利,或者請求法院撤

48、銷債務人與第三人的法律行為的法律制度。具體體現在代位權和撤銷權的行使上。代位權是為了保全債權人的債權而設置的一項制度,是指債務人應當行使卻不行使其對第三人(次債務人)享有的權利而有害于債權人的債權時,債權人為保全自己的債權,可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權利。代位權的行使主要是為了防止債務人的財產不當減少,或稱為保持債務人的財產。撤銷權是指當債務人放棄對第三人的債權,實施無償或低價處分財產的行為而有害于債權人的債權時,債權人可以依法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實施的行為。但撤銷權的行使必須依據一定的訴訟程序進行。撤銷權的行使是為了恢復債務人的財產,從而使債權人的債權得到保證。債權保全措施是債權人維護自身

49、權益的有效策略,企業在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若沒有及時采用相應的保全措施,同樣將給自己帶來法律風險。如保全措施的采納必須通過人民法院,若企業自行向第三人主張債務人的債權,則因為違反法定要求而無法達到保全措施的效果。另外法律規定了撤銷權行使的期限,超過法定期限則將喪失撤銷權,將給企業造成嚴重的損害。實踐中,不少企業不懂得運用債權保全措施維護自身權益,這樣的法律風險較債權保全措施運用不當的法律風險更為嚴重。甚至有些企業明知債務人有惡意逃避債務的情況,但并不了解自身享有代位權或撤銷權,這種法律風險一旦識別較容易更正。(二)己方違約的合同救濟法律風險社會經濟活動總是瞬息萬變,合同簽訂后,企業可能由于有更

50、好的交易條件或特殊的經營惡化,導致不愿繼續履行合同。應該說己方違約本身已經構成企業法律風險,其救濟措施本身就是對法律風險的消除,這種消除必須有效且不能給企業帶來新的法律風險。但畢竟這種救濟是被動的,原則上公司還是應當盡量履行簽訂的合同。當有第三方介入的合同,某些義務的履行不僅依賴當事人,同時也依賴第三方正常履行合同。違約責任不以當事人具有過錯為要件,因此第三方造成的違約同樣應當視為己方違約。1、為對方提供違約證據的法律風險企業主動違約時,通常都會尋找一些合理的理由,說明按照原合同繼續履行的困難,以期望與對方協議解除合同。若企業采用書面形式要求與對方協商解除,一旦協商不成,則對方將利用函件作為證

51、明企業違約的證據。這種行為直接造成企業的法律風險。而且即使企業事后期望繼續履行合同,對方仍然可能根據企業提供的書面證據拒絕履行合同,認定企業已經構成根本違約,對方根據法定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追究企業的違約責任。2、不當成就解除條件的法律風險一些合同當事人會事先約定可解除合同的情況,在己方違約時,企業為利用有關的約定,故意成就解除條件,然后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根據合同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因此企業采用這樣的方式解決己方違約同樣面臨法律風險,一旦認定“視為條件不成就”,企業解除合同的通知仍然

52、屬于違約行為。該法律風險屬于階段性法律風險,一般情況下雙方就解除合同的后續事項處理完畢,則該法律風險消失。但若對方認為企業行為不當,糾紛發生概率極大。因此該法律風險屬于持續時間短的高風險。3、違約責任約定不對稱的法律風險在履行活動涉及第三方的合同中,企業與第三方之間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小于企業與對方訂立的合同,則一旦因第三方行為導致企業違約行為,企業將承擔兩份合同之間需要承擔責任的差額。如在運輸合同中約定運送貨物應當到達的日期,若遲延按照原合同的責任大小承擔賠償義務。這種違約責任約定不對稱的法律風險,在法律風險評估活動中,通過對相關的兩份合同對比,才能夠發現。(三)不可抗力的合同救濟法律風險在法

53、律上,確立不可抗力制度的意義在于:一方面有利于保護無過錯當事人的利益,維護過錯原則作為民事責任制度中基本歸責原則的實現,體現民法的意思自治理念;另一方面,可以促使人們在從事交易時,充分預測未來可能發生的風險,并在風險發生后合理地解決風險損失的分擔問題,從而達到合理規避風險、鼓勵交易的目的。一旦出現了不可抗力事件,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當事人應當履行通知義務、預防損失擴大等一系列附隨義務,否則可能導致不可抗力不被認可。目前法律對違約的認定不考慮當事人主觀是否具有過錯,只要客觀事實構成違約,當事人不能證明具有免責事由,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1、通知義務及法律風險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一

54、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于不可抗力通常會給雙方造成一定損害,而“及時”作為抽象語言,若雙方未在合同中明確為具體的期限,則該法律風險容易引發雙方發生訴訟。不可抗力通知義務履行的證據固然非常重要,但若在履行通知義務時方式不當,同樣構成企業的法律風險。不少企業因為情況緊急,采用電話或傳真方式履行通知義務,這些方式很難形成有效證據證明通知義務的履行,企業在履行這些義務之后仍應當以函件形式補充通知,否則因此產生的法律風險應當予以評估。判斷不可抗力事件發生與否并不是簡單的活動,企業懷疑不可抗力事件發生,而又不能得到確切的信息,此時若不予通知可能等到信息明

55、確時就喪失了最好的減少損失的時機;但是貿然通知又可能因沒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而給企業造成違約法律風險。因此雙方合同中對此是否約定在懷疑不可抗力將要發生或已經發生時,采用提示性信息方式通知對方,至關重要。2、減損措施及法律風險按照法律規定,不可抗力導致的損失由當事人自行承擔,因此當事人應當采用必要的減損措施。然而,在合同中一方損失的降低,并不一定是該當事人自己可以做到的,可能需要對方協助,甚至需要主要依靠對方。這個時候就面臨著費用的承擔和減損獲利之間的矛盾,當事人不愿意承擔費用為他方減少損失。這就需要雙方另外進行約定,以實現自己利益的最大化。這種約定在多數合同中都沒有引起當事人的注意,由于缺乏事先

56、原則性的確定,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雙方很難及時達成一致意見。大量的減損措施就只能是自己行為可以避免的一點效果。在長期合同或復雜交易中,不可抗力條款缺乏減損措施采納的相關約定,應當給予適當的法律風險衡量。若合同中約定了減損措施費用承擔、措施采納機制等事項,不僅可以降低不可抗力條款本身約定不足的法律風險,同時將為企業未來可能遇到的不可抗力情況減少損失。(四)合同解除的合同救濟法律風險合同解除是指已經依法成立而且生效的合同,在一定條件下通過當事人的單方行為或者雙方合意終止合同效力或者潮及地消滅合同關系的行為。合同解除有兩種情況,一是協議解除,一是法定解除。1、長效合同缺乏解除條件約定一些履行期限很長的

57、合同,在合同履行期內則可能發生各種不同情況,一些情況將使合同訂立基礎改變。我國合同法并沒有規定“情事變更原則”,因此在出現相應事件時,缺乏法定的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規定,則必然損害當事人利益。因此,長效合同缺乏解除條件的約定,應當作為法律風險予以重視。(合同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熟時失效。”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據有關規定,當事人在長效合同中應當將一些合同訂立的基礎因素改變約定為合同解除條件,如當事人一方資產

58、狀況嚴重惡化、一方企業性質發生重大變化等。2、合同解除通知義務履行不當在合同當事人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或者根據法定解除條件解除合同時,解除與否仍然是當事人的權利,行使解除權必須通知對方。這種通知自達到對方當事人時產生解除合同的效力。但當事人通知義務履行不當同樣會產生法律風險。采用書面通知方式是一種有效的證據固定手段,若企業通過口頭通知解除合同,則可能出現對方不予理會,繼續要求履行合同,同時企業沒有及時行使解除權,對方為履行合同的支出則可能要求企業賠償。這種法律風險仍然屬于法律監管的法律風險。為避免法律風險,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并盡量取得對方的簽收。3、合同解除后續事項約定不明合同解除并不像

59、有些企業經營者想像的那樣,合同已經解除就萬事大吉了。通常合同解除后還有很多善后事項需要約定明確,在協議解除時,由于解除的情況千差萬別,所以就更需要特別注意。完全未進入履行的合同較為簡單,若已經作出了準備活動或者合同已經部分履行時,雙方關于合同之前履行情況的處置就必須與解除合同一并解決。若解除條件或解除權為事先約定,則此時應當積極對后續事項進行協商,達成解決方案。如果是事后協商解除合同,必須將有關條件談妥后才簽署解除合同協議,此時合同一定不能有待定條款出現。否則產生的各種不規范都屬于企業法律風險。實踐中,合同解除后因一些后續事項約定不明產生的糾紛占有一定比例,該法律風險并非個別現象。勞動者社會保

60、障及法律風險社會保障是指國家通過立法,積極動員社會各方面資源,保證無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種意外災害的公民能夠維持生存,保障勞動者在年老、失業、患病、工傷、生育時的基本生活不受影響,同時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逐步增進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國民生活質量。勞動者的權利保障是勞動法的重要內容,它同時是企業和社會的義務。企業管理者應當了解勞動者的權利并慎重防范因侵犯勞動者權利所引起的法律風險。勞動者權利,又稱勞工權利或勞動者權益或勞權。可以分為兩大類,即勞動者個人的權利和勞動者集體的權利。勞動者的個人權利,又稱為個別勞權,即與勞動者個人利益直接相關的由勞動者個人享有并只能由其個人行使的權利。根據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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