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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正文目錄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_250014 一、綠色保險:政策加速落地,市場化風險管理作用凸顯 4 HYPERLINK l _TOC_250013 概念定義:為綠色領域提供風險管理與資金支持 4 HYPERLINK l _TOC_250012 政策演進:從環責險入手,支持各類創新產品 4 HYPERLINK l _TOC_250011 二、海外經驗:強制保險為主流模式,逐步擴大保障范圍 5 HYPERLINK l _TOC_250010 發展概述:環責險為代表,創新產品已落地 6 HYPERLINK l _TOC_250009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最具

2、借鑒意義的海外綠色保險 6 HYPERLINK l _TOC_250008 綠色建筑保險:細分產品多樣,涵蓋全建筑周期 9 HYPERLINK l _TOC_250007 三、中國概況:強制環責險先行,綠色保險亟需健全 11 HYPERLINK l _TOC_250006 發展概述:環責險取得一定發展,其他創新產品尚處于起步期 11 HYPERLINK l _TOC_250005 案例分析:強制保險、評估掛鉤、保費補貼是三大要素 15 HYPERLINK l _TOC_250004 四、未來展望:我國綠色保險的發展機遇和挑戰 17 HYPERLINK l _TOC_250003 機遇:發展綠色

3、保險是市場化環境風險管理的必由之路 17 HYPERLINK l _TOC_250002 挑戰:綠色保險的發展存在政策支持、產品創新和經營難度三大難點 17 HYPERLINK l _TOC_250001 發展建議:強制保險先行,加大引導和支持 18 HYPERLINK l _TOC_250000 五、風險提示 19 圖表目錄圖表 1綠色保險的功能 4圖表 2中國綠色保險政策及相關倡議發展歷程 5圖表 3國際環境責任保險機制(不完全統計) 7圖表 4海外建筑保險示例 10圖表 52007-2017 年全國突發環境事件次數 11圖表 6近年全國環境污染治理投資總額及其 GDP 占比 11圖表 7

4、2000-2008 年全國環境污染與破壞事件次數 12圖表 82000-2008 年全國污染直接經濟損失 12圖表 92014-2018 年環責險風險保障規模不斷增加 13圖表 10中國部分地區環境污染責任險投保情況(不完全統計) 13圖表 11中國創新型綠色保險示例 14圖表 122018 年人保環責險發展情況 15圖表 13各省綠色保險種類(含創新品種)情況(截至 2019 年 12 月) 16圖表 14綠色保險的功能及作用 19一、 綠色保險:政策加速落地,市場化風險管理作用凸顯2021 年 2 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要求發展綠色保險、發揮保險

5、費率調節機制作用。概念定義:為綠色領域提供風險管理與資金支持我國綠色保險起步較晚,行業內尚無明確定義。根據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綠色金融是指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即對節能環保、清潔能源、綠色基建等領域的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務。綠色保險是綠色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基于此,綠色保險主要是指在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等方面提供的市場化保險風險管理服務和保險資金支持。與傳統保險類似,保險公司發展綠色保險可分為負債端(保險業務)和資產端(投資業務)兩部分:負債端主要向清潔能源及節能環保的電力基礎設施、新能源汽車、綠

6、色建筑、綠色基建等領域的 公司和項目提供責任保險、保證保險等細分財產保險產品及相關服務。狹義上來看,綠色保險也即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根據關于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以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廣義上來看,綠色保險提供與氣候變化和環境污染等風險相關的各類保險保障和創新產品,如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氣候保險、巨災保險、針對低碳環保類消費品的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船舶污染損害責任保險、森林保險和農牧業災害保險等產品。借助企業財產保險的多年發展經驗,險企已充分積累風險識別和風險管理能力,協助企業進行風險預警、提高企業的風險管理水

7、平,加強環境保護、促使綠色產業保持穩健經營。資產端主要向相關綠色產業進行投資,發揮保險資金長久期和穩健的特征。綠色產業發展周期較長,與保險資金長久期的特征相匹配,通過保險資金投資滿足綠色產業直接融資需求;此外,積極發展綠色增信保險,為綠色信貸降低經營風險,拓寬綠色產業的融資渠道。圖表1 綠色保險的功能資料來源:政策演進:從環責險入手,支持各類創新產品綠色保險發展需采取政府推動、政策指引、立法強制等方式,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率先發展。大多數綠色保險的細分險種屬于財產險范疇內,盡管需求剛性,但由于保險意識尚較為缺乏,仍需自上而下的、從政策層面引導或強制發展。2006 年以來,國務院、環保總局、銀保監會

8、等相關部門積極構建涵蓋各項政策指導意見、管理辦法、發展規劃綱要等在內的綠色保險政策體系;保險協會、保險資管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支持綠色保險品種研究、明確著力發展綠色保險并倡議加強綠色投資,積極推進綠色保險發展。其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自 2007 年起開始逐步發展,發展相對較久、較快,主要由于隨著國家政策推動及地方政府的積極響應,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地區和行業不斷增加、保險風險評估不斷規范,目前涉及重金屬、石化、危險化合物、危廢處置等 20 多個高環境風險行業。圖表2 中國綠色保險政策及相關倡議發展歷程時間事件2006 年 6 月國務院出臺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

9、2007 年 12 月原國家環保總局、原保監會聯合發布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正式啟動,綠色保險制度開始萌芽和建立2013 年 1 月原國家環境保護部、原保監會聯合印發關于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強制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在涉重金屬等高環境風險行業啟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2015 年 1 月新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正式實施,第 52 條鼓勵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2015 年 4 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深化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2015 年 4 月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鼓勵涉重金屬、石油化工、危險化學品運輸等高環境風險行業投保環境污染

10、責任保險2015 年 9 月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要求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強制環責險制度2016 年 8 月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為發展綠色保險指明方向和路徑2017 年 5 月原保監會指定首個環保責任保險金融行業標準,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責任保險風險評估指引,為保險公司承保前風險評估提供參考標準2017 年 6 月國務院決定在浙江、江西、廣東、貴州、新疆 5 省(自治區)設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各地設立文件中均提到要開展綠色保險創新2018 年 5 月生態環境部審議并原則通過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管理辦法(草案),進一步規范健全了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

11、,豐富了生態環境保護市場手段2018 年 6 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指出要推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發展,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2020 年 3 月國務院印發關于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推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發展,在環境高風險領域研究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的要求2020 年 5 月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通過立法明確相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2021 年 2 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明確強調發展綠色保

12、險,發揮保險費率調節機制作用資料來源:國務院、銀保監會、原環保部等,二、 海外經驗:強制保險為主流模式,逐步擴大保障范圍發展概述:環責險為代表,創新產品已落地海外綠色保險主要以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為代表,美國早在上世紀 70 年代就已推出環境責任保險,目前發展相對成熟。除環責險外,巨災保險、混動車保險、綠色建筑保險和碳排放信用保險等綠色創新型保險產品也已在 21 世紀初紛紛落地。分險種來看:巨災保險:主要保障天氣和自然災害等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在海外較為普遍。險企通常通過巨災債券或巨災期權進行對沖。其中,巨災債券屬于特殊形式的企業債券,如果實際災難損失超出一定數額,則要求持有者捐贈或延緩全額

13、本金或利息。巨災期權則在巨災損失致使指數大于等于期權的成交價時,要求投資者根據合同條款向保險公司付款。PCS 巨災保險期貨已在芝加哥期貨交易所上市交易。新型車險:UBI 車險大多將行駛里程納入保費厘定的考慮,而行駛里程影響排放量,因此,UBI車險天然具備綠色保險的特征。隨著混合動力及節油型汽車、新能源汽車等新型車輛的普及,英華杰集團推出根據汽車年排放量計算的保費抵減政策,混合動力及節油型汽車可享受 10%的保費優惠。UBS 與險企聯合推出汽車維修優惠,若維修使用回收零部件,則客戶可以享受 20%的保費優惠。綠色建筑保險或碳中和房屋保險:目前,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國均已廣泛應用綠色建筑保險,美國

14、更是要求開發商支付綠色商業建筑的初期保險費,若商業建筑的運營成本低、節能性能高,則部分銀行(如富國銀行)將在抵押貸款中免除綠色商業建筑的初期保險費。碳保險:為減排交易或碳排放等存在的風險進行保障。如瑞再提供“減排交易或有資本期貨”,確保碳交易在一定成本范圍內完成;如 AIG 與達信保險經紀公司 2006 年合作推出的碳排放信貸擔保,促使私營公司參與減抵項目和排放交易。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最具借鑒意義的海外綠色保險出于對環境污染責任承擔的考慮,除歐美各國的法律法規外,聯合國及其他組織 1960 年起不斷以“公約”的形式進行跨國立法。總體來看,跨國立法主要針對核能、石油運輸、海洋環境等領域,要求相關

15、運營者通過保險或其他財務保證來承擔相關責任。總體來看,海外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主要分為強制保險和自愿保險為主、強制保險為輔的兩種模式。美國、德國和瑞典等為代表的國家目前實行強制保險:政府通過立法、行政干預、經濟刺激等多種手段促使企業投保責任保險。法國、英國和日本等為代表的國家目前實行自愿保險為主、強制保險為輔的形式:僅在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實行強制責任保險,一般情況下由企業自行決定是否投保環境責任保險。圖表3 國際環境責任保險機制(不完全統計)領域時間規定具體內容核能1960 年核能領域第三者責任公約核設施的經營者應當按照主管機關規定的數額和類型,建立并保持保險或者其他財務保證,以便承擔相關責任

16、1963 年核損害民事責任維也納公約類似上條海洋石油運輸1969 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載運 2000 噸以上散裝油品的船舶所有人,必須進行保險或取得其他財務保證,以便承擔起對油污損害應負的責任油污損害1969 年國際油污損害賠償基金國際公約成立國際油污賠償基金,對責任公約締約國的領土,包括領海上由另一締約國所登記的船舶以及掛該國國旗的船舶造成的油污損害,和因防止或減少這種損害而采取的預防措施進行補償海洋環保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要求各國制訂諸如強制保險等關于適當補償的標準和程序,對污染海洋環境所造成的損害迅速而適當地給予補償危險廢物1989 年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

17、危險廢物或其他廢物的任何越境轉移都應有保險、保證或進口或過境締約國可能要求的其他擔保海上運輸1996 年國際海上運輸有害有毒物質的損害責任及賠償公約要求參與海上有毒有害物質的船舶所有人對責任限額確定的金額進行保險或其他擔保環境損害1997 年關于環境損害的國際法責任和賠償決議要求營運者做出關于保險和其他財務保證的適當安排危險廢物2000 年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所造成損害的責任和賠償問題議定書運營者應就危險廢物損害責任,保持保險或其他財務擔保海洋燃油污染2001 年國際燃油污染損害民事責任公約在締約國登記的 1000 總噸以上船舶的所有人須持有保險或其他財務擔保工業事故2003 年關于工業事

18、故跨界影響造成損害的民事責任和賠償議定書運營者應就其工業事故損害責任,保持保險或其他財務擔保跨界損害2006 年危險活動引起跨界損害所造成的損失的國際責任原則草案相關締約國應采取必要措施,以確保經營者為償付索賠建立并維持保險、債券或其他財政擔保海上運輸2010 年修正 1996 年關于海上運送有毒有害物質造成損害的責任和賠償公約的 2010 年議定書在一締約國中登記并實際運輸有毒有害物質的船舶所有人須對按責任限額確定的金額進行保險或取得其他經濟擔保資料來源:中國金融學會,2.2.1 強制保險美國、德國和瑞典等國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實行強制保險制度。美國:針對有毒物質和廢棄物的處理、處置可能引發的

19、損害賠償責任實行強制保險制度。經過早期由公眾責任保險承保,上世紀 70 年代末,環境問題凸顯,險企賠付激增,將環境責任保險設為獨立險種。分險種來看,美國與環境保險有關的保險包括產品責任保險、綜合一般責任保險或商業一般責任保險、專業環境損害責任保險等幾類。其中,專業環境損害責任保險承擔的風險更高,通常是索賠型保單,保險期間較長。總體來看,美國環責先保費相對較低,旨在促使企業降低污染程度;險企也對企業活動進行風險預防與控制。但這類險種總體盈利水平偏低,美國政府出資設立專門承保污染風險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公立”性質的保險公司,以滿足企業保險需求。發展階段1966 年以前:環境責任由一般公眾責任保險

20、來承保,且僅承擔指突發的或者偶然的環境責任。1966-1973 年:經濟高速發展伴隨著環境問題日益突出,公眾責任保險在承擔突發性環境責任的同時,開始承擔持續性環境污染導致的環境責任。1973 年之后:公眾責任保險將故意造成的污染以及持續性污染導致的環境責任列入除外責任,險企只接受突發性以及偶然性的環境責任。1982-1989 年:美國 1982 年成立污染責任保險承保聯合體污染責任保險協會;1988 年成立環境保護保險公司,該公司第一份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承保范圍包括突發的污染事故和部分持續性的污染事故,責任限額 100 萬美元;將整個保單的有效期限內發生的環境索賠事件納入環境責任保險承保時限內

21、。此外,美國規定工程的承包商、分包商和咨詢設計者需要投保相應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才能取得工程合同。因此,1989 年在綜合一般責任保險單中加貼“有限污染責任擴展批單”,將污染責任擴展到被保險人的工作場所或操作過程之中。立法、政府干預和經濟刺激手段等相互配合1965 年固體廢物處置法:環保署據此發布行政命令,要求“危險廢物”的污染責任保險建立關閉保險和關閉后保險,保險期間延長到生產、存放有毒或有害物質的設施關閉之后的 30 年。1970 年清潔水法:規定,所有進入美國的船只必須投保責任保險,用以支付可能造成的水污染。1976 年資源保全與恢復法:對毒性廢棄物的處理、儲存或處置制定管制標準,其中包

22、括必要或可期待的財務責任。環保署據此發布行政命令,要求 1980 年起,年營業額在 100 萬美元以上的設施所有人就日后對第三人的損害賠償責任、關閉估算費用以及關閉后 30 年內所可能引發的監測與維護費用必須進行投保,突發性事故保額每次 100 萬美元、每年至少 200 萬美元;非突發性事故每次300 萬美元、每年至少 600 萬美元。1980 年綜合性環境反應、賠償和責任法:要求危險物質運載工具的所有人或經營人必須承擔如保險等相關財產責任;并制定了追溯、無過錯和連帶責任的原則,從而最大程度保障受害者能夠獲得賠償、促使各方利益相關者提高對環境風險的重視。此外,美國據此成立相應基金,解決被棄或者

23、無人照管廢物丟棄場所的廢物問題,確認真正責任人、促使企業投保環境責任保險。德國:從強制責任保險與財務保證或擔保相結合的方式到立法強制實行環境責任保險。1990 年德國頒布環境責任法,對部分設施實施強制環境責任保險、對較高的損害潛在性的范圍下去實施覆蓋性的預防,同時要求國內相關工商企業提供環境風險擔保,其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主要的資金保障方式。如果經營者未能遵守提供保險等財務保證的規定,或者未向主管機關提供其已經做出保險等財務保證的證明材料,主管機關可以全部或部分禁止該設施的運行、設施所有人還將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或罰金。承保范圍逐步擴大到“漸進性污染”。德國環境責任保險的承保范圍包括水體逐漸污染

24、責任、大氣和水污染造成的財產損失賠償責任等。早期將漸進性污染所產生的環境污染責任除外責任,1965 年起擴大保險責任范圍,逐步開始承保水體逐漸污染造成的污染損失賠償責任。瑞典:專門立法規定實行強制環境責任保險。瑞典環境保護法和環境損害賠償法中對環境損害責任保險做出專門規定。其中,環境保護法要求從事相關活動的人或組織,應按照政府或政府指定機構制定的價目表按年度繳納保險費等。1986 年,瑞典出臺環境損害賠償法,對環境損害賠償的適用條件、司法程序等都做出具體規定,因此產生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由環境損害保險提供賠償,政府或者政府指定的機構應當按照批準的條件制定保險政策。但受害人只有在通過其他方式不能

25、得到賠償的情況下,才能通過環境損害責任保險制度獲得賠償。 2.2.2 自愿與強制保險相結合以英國、法國為代表的部分國家,采用自愿與強制保險相結合的方式,以自愿保險為主、強制保險為輔,僅在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實行強制責任保險,一般情況下由企業自行決定是否投保環境責任保險。總體來看,僅對國際范圍普遍約束的油污損害、海上運輸、核能等領域強制投保環境責任保險。如英國、法國作為國際油污損害賠償民事責任公約的成員國在油污損害賠償方面采用強環境責任保險制度。保險責任范圍逐步擴大到連續性事故引起的環境損害責任。以法國為例,從承保范圍來看,法國早期將水污染、大氣污染、噪聲、輻射、光污染及溫度變化等環境損害所造

26、成的損失列入除外責任,僅承保偶然性、突發性的環境損害事故。1977 年成立污染再保險聯營,制定污染特別保險單,逐步開始承保因單獨、反復性或繼續性事故所引起的環境損害責任。綠色建筑保險:細分產品多樣,涵蓋全建筑周期海外綠色建筑保險 21 世紀初方開始發展,主要分為綠色建筑財產保險和綠色建筑職業責任保險兩大類,目前,為傳統建筑受損后重置、并升級為綠色建筑的形式提供保險保障是國際綠色建筑保險發展的主要形式。具體來看,綠色建筑保險主要包括竣工后的綠色建筑和非綠色建筑;竣工前的在建綠色建筑;設計階段和認證階段綠色建筑專業人員的職業責任;消費者貸款買房階段的綠色建筑貸款;運行維護階段,綠色建筑的質量和財政

27、激勵的維持;綠色名譽的維護等。 綠色建筑財產保險 和綠色建筑職業責任保險是其中較為主要的險種。圖表4 海外建筑保險示例地點產品保險范圍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綠色建筑置換和更新險種消防員基金保險公司為客戶在新的節能型/節水型住宅及現有建筑的綠色改造中的投資提供保險美國綠色建筑職業責任保險Argo 保險經紀公司&勞合社保障由于專業人員做出承諾和擔保而引起的后續索賠,為美國綠色建筑委員會成員提供 5%的保費折扣,單人保額上限100 萬美元英國碳中和房屋保險環境運輸協會可減抵住房的溫室氣體,提供房產更新的綠色方案和維修替代設備的收益損失加拿大La Capitale General Insurance對 LE

28、ED 認證的建筑財產保險保費提供15%的折扣加拿大國家住房抵押貸款公司對于購買節能型住房或進行節能改造的抵押貸款保險費提供 10%溢價退款及最長 35 年的延期分期付款資料來源:UNEP FI,2.3.1 綠色建筑財產保險(含綠色建筑升級財產保險)綠色建筑財產保險主要針對節能減排的建筑(尤其是為 LEED 認證的建筑)和附屬設施、材料、裝備等能耗情況進行保障,建成后進行節能性能評定,不達標將由險企進行賠付。保障范圍主要包括:1)發生保險單規定的保險事故后,發生部分損失由保險公司負責修理受損財產,發生全損的保險公司負責重置為全新的綠色認證建筑,保險公司確保使用符合綠色標準的材料和費用,竣工后負責

29、調試工作和相關整理成本,負責重新認證和相關費用;2)該保險保障因為事故導致綠色建筑水電系統損壞而額外消耗的水電成本以及無法獲得對外售電收入的間接損失;3)保障未來一段時間內,由于失去綠色標識而無法獲得的相關稅費優惠、貸款折扣以及其他財政激勵。以美國為例,呈現出綠色建筑財產保險產品多樣化的特征。2010 年,美國保險服務事務所( ISO)出臺標準示范條款,綠色建筑保險模式成為保險業的主流。Firemans Fund 保險公司是綠色建筑保險的帶領承保人,主要產品包括 GreenGard 綠色建筑保險(涵蓋在出現損失時用綠色建筑和材料替換標準系統的成本)、家庭住宅綠色建筑保險、綠色建筑升級財產保險、

30、特定行業綠色建筑財產保險(教育行業、教會建筑等)。美國“綠色建筑保險”試點 1993 年開啟,由政府出資補貼,帶動各方資源開發。2006 年,Firemans Fund 保險公司成為第一家綠色建筑保險提供商,為美國商用建筑提供綠色建筑風險保障,從 2006年起提供GreenGard 綠色建筑保險。加州大火后,Firemans Fund 開發出針對家庭住宅的綠色保險并研發綠色建筑升級財產保險。此后,旅行者、利寶互助等公司也開始提供綠色建筑保險和綠色建筑升級財產保險合二為一的綠色建筑保險產品。2.3.2 綠色建筑職業責任保險綠色建筑職業責任保險主要保障建筑師、工程師、顧問和專業設計師等綠色建筑專業

31、人員由于職業責任方面的錯誤和遺漏造成的賠償和訴訟等風險。2009 年 4 月,Argo 保險經紀公司專門開發了綠色建筑職業責任保險,并和勞合社達成一致,為美國綠色建筑委員會成員(包括建筑師、工程師、顧問和專業設計師等)提供 5%的保費折扣,結構工程師是唯一被拒絕承保的職業類型。具體來看,每張保單的保額上限 100 萬美元,超過需增加新的承保人,并追加附加保險合同。與傳統保險相比,綠色建筑職業責任保險 1)明確表示保障專業人員的承諾的擔保風險和未取得綠色認證時的索賠風險;2)保障綠色認證建筑后續運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訴訟風險;3)保障綠色施工設計、節能節水設計、材料選擇、綠色室內環境設計等更多綠色

32、設計責任風險;4)拓寬專業服務的界定范圍;5)可追溯責任,保障以前的設計工作導致如今出現的風險事故; 6)可保障電腦輔助繪圖、霉菌和污染責任、因法律問題承擔的懲罰性的損害賠償;7)具有更高的保險金額;8)提供抗辯服務;9)提供跨區域的全球性保障。三、 中國概況:強制環責險先行,綠色保險亟需健全發展概述:環責險取得一定發展,其他創新產品尚處于起步期環境污染治理的投資數額巨大,其中絕大部分由政府出資,排污費收入僅占其中很小的比例,間接經濟損失巨大,面對高風險的環境狀態和環境事故導致的嚴重后果,發展綠色保險是必然的選擇。圖表5 2007-2017 年全國突發環境事件次數圖表6 近年全國環境污染治理投

33、資總額及其GDP 占比8007006005004003002001000突發環境事件(次數)120001000080006000400020000全國環境污染治理投資總額(億元,左)全國環境污染治理投資總額占GDP比重2.00%1.50%1.00%0.50%0.00% 資料來源:WIND, 資料來源:WIND, 3.1.1 發展背景我國污染隱患較多,近年來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環境事件頻發。據統計,2017 年我國共發生突發環境事件 302 起,盡管較 2013 年峰值 712 起有所改善,但環境治理、碳中和目標等任務依然充滿挑戰。總體來看,我國環境污染治理以政府出資為主、企業排污費收入較低,但環

34、境污染產生的經濟損失巨大。在有限的政府出資能力和日益嚴峻的環境污染挑戰下,發揮市場化風險管理作用、促進綠色保險發展的重要性尤為凸顯。 圖表7 2000-2008 年全國環境污染與破壞事件次數圖表8 2000-2008 年全國污染直接經濟損失300025002000150010005000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次數)400003000020000100000污染直接經濟損失(萬元) 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鑒, 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鑒,注: 數據截至 2008 年,此后無此項數據3.1.2 發展現狀從投資端來看,近年來保險資金基金主動參與綠色投資,為綠色經濟提供融資支持。根據中國綠色金融研究報告(20

35、20),截至 2018 年 11 月底,保險資金以債權投資計劃形式進行綠色投資的產品注冊規模達 7317 億元。2021 年 2 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 “指導意見”),明確強調發展綠色保險,發揮保險費率調節機制作用。具體來看,發展綠色保險主要圍繞以下三方面進行: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指導意見提出,選擇環境風險較高、環境污染事件較為集中的領域,將相關企業納入應當投保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的范圍。鼓勵保險機構發揮在環境風險防范方面的積極作用、完善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程序和技術規范,指導保險公司加快定損和理賠進度,及時救濟污染受

36、害者、降低對環境的損害程度。 海外經驗: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海外綠色保險發展最成熟的、最具代表性的險種,在環境污染責任 保險發展初期,大多通過強制性投保模式推動參保范圍的擴展和保險基金的積累,尤其針對高環境 風險的企業或設備等采取強制性投保模式,從而加速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意識的培育和市場的發展, 有效解決投保動力不足等問題。具體來看,海外主要通過制定投保名錄來實現強制管理,根據環境風險管理的實際需要,投保名錄主要包括針對設備、產品和以環境風險評價為標準的名錄等。 我國發展:環責險亦是我國最主要的綠色保險產品。2006 年以來,我國在國家層面持續出臺相關政策、各地方政府隨即積極響應,不斷強調推動環境

37、污染責任保險發展,尤其強調在涉重金屬、石油化工、危險化學品運輸等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政策有力地推動環責險的統籌發展,目前,環責險已為數萬家企業提供數百億風險保障,且風險保障規模逐年遞增,取得一定發展,但仍需進一步壯大。圖表9 2014-2018 年環責險風險保障規模不斷增加資料來源:中國綠色金融研究報告(2020), 我國地方層面發展:目前多數省、市、自治區已通過地方性法規、規范性文件或實施方案等多種形 式,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資料顯示,廣東、湖南、陜西等地通過地方性法規鼓勵和支持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在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實行強制性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江蘇、廣東

38、、四川、甘肅等地將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與企業環境保護信用評價、環保專項資金申報、信貸支持、排污許可管理等相結合,通過行政手段引導企業積極投保。根據中國綠色金融發展報告截至 2019年 7 月,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的省、市、自治區共計 21 個,涉及重金屬、石化、危險化合物、危廢處理等 20 余個高環境風險行業。圖表10 中國部分地區環境污染責任險投保情況(不完全統計)時間地點相關信息2013-2018 年貴州省累計實現保費 247.87 萬元,保險為其提供風險保障 1.37 億元。2017-2018 年福建省福州市共有 96 家企業投保環責險,保費 276.38 萬元,保險為其提供風險保障

39、2.57 億元。截至 2019 年 7 月廈門市共 134 家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險,保險為其提供風險保障 2.27 億元。截至 2019 年 6 月江蘇省無錫市累計參保企業超過 7725 家次,累計承擔責任風險 74.48 億元,共對 6300多家企業進行環境風險現場勘察與評估。截至 2019 年中云南省102 家試點企業投保費額 212.4 萬元,為投保企業提供保險保障 1.97 億元。截至 2018 年廣東省深圳市共有 774 家企業投保,保費1936.07 萬元,保險為其提供風險保障 11.52億元,風控服務率 100%,構建了“風控+保險+理賠”的全過程風險管理模式。截至 2019

40、年 9 月廣州市全市新增綠色保費收入 488 億元。2013-2019 年山東省全省共有 391 家企業投保,保費 1809 萬元,風險保障額 15 億元,累計為 56家企業賠付 352 萬元。2015-2019 年河北省全省累計投保企業 3738 家次,風險保障額度 128.51 億元;唐山市累計投保企業 456 家次,轉移風險金額 66.9 億元,占全省 52%。2018 年浙江省嘉興市共為 202 家企業提供風險保障服務,提供風險保額 1.92 億元,發現隱患 2456個、整改隱患 583 個,涉及化工、印染、金屬表面處理、固廢處理等行業。2019 年南湖區形成“保險+服務+防范”為一體

41、的環境風險管理新模式,有 115 家企業投保,累計保費 313.91 萬元,保額 1.77 億元。資料來源:中國綠色金融研究報告(2020),鼓勵和支持保險機構創新綠色保險產品和服務。指導意見提出,建立完善與氣候變化相關的巨災保險制度。鼓勵保險機構研發環保技術裝備保險、針對低碳環保類消費品的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船舶污染損害責任保險、森林保險和農牧業災害保險等產品。積極推動保險機構參與養殖業環境污染風險管理,建立農業保險理賠與病死牲畜無害化處理聯動機制。創新綠色保險產品的發展:近年來農業巨災保險試點、養殖業環境保險試點等穩步推進,綠色建筑、 光伏發電、綠色技術裝備等領域相關的創新綠色保險產品正

42、處于探索階段。除環責險外,綠色保險創新產品主要形式為養殖保險理賠與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聯動服務。險企近年來積極探索參與養殖業環境風險管理,創新生豬保險與無害化處理相結合的綠色保險“衢州模式”,提高養殖戶的生產效益,降低險企賠付率,有效防止因病死牲畜不當處理造成的環境污染,目前試點地區正在不斷擴大。圖表11 中國創新型綠色保險示例產品保險范圍農業巨災保險2017 年,財政部、農業部、原保監會等在數百個產糧大縣啟動大災保險試點。2019 年 8 月,福建莆田落地首例市級農業氣象巨災指數保險項目。新型綠色產業保險2019 年上半年,人保為核電設備、節能環保船舶建造、風險設備整機制造及其上下游、光伏領域

43、提供風險保障分別 70 億元、41 億元、773 億元、117 億元。綠色建筑保險2019 年4 月,人保財險在北京簽發全國首單綠色建筑性能責任保險,以崔各莊奶東村企業升級改造項目為試點,保證綠色建筑實現預期的運行評價星級標準。資料來源:中國綠色金融研究報告(2020),鼓勵和支持保險機構參與環境風險治理體系建設。指導意見提出,鼓勵保險機構充分發揮防災減災功能,積極利用互聯網等先進技術,研究建立面向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投保主體的環境風險監控和預警機制,實時開展風險監測,定期開展風險評估,及時提示風險隱患,高效開展保險理賠。鼓勵保險機構充分發揮風險管理專業優勢,開展面向企業和社會公眾的環境風險管理知

44、識普及工作。險企除提供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外,也為投保企業提供附加服務,形成“保險+服務+科技”的模式:保險公司對投保企業的環境風險管理服務貫穿于投保、承保、日常風險監測、理賠管理等全流程服務。險企通過運用互聯網平臺,引入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為投保企業提供事前風險評估、事中隱患排查、事后損害鑒定等環境風險防控機制,初步實現“保險+服務+科技”的聯動。如中國平安運用 KYR,對風險事件進行提前預警;人保財險應用“天智平臺”、“PICC 電梯衛士”等實現風險篩查,2018 年為近 1400 家企業提供環境風險隱患排查與評估服務,發現約 9600 個風險隱患、并提出約 14000 條改善建議。圖表12

45、2018 年人保環責險發展情況資料來源:中國綠色金融研究報告(2020),案例分析:強制保險、評估掛鉤、保費補貼是三大要素地方政府積極響應國家政策,以深圳、廈門、湖州、慈溪、無錫等為代表的多地紛紛推出具有特色的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和風險管理服務模式。在此,我們以“湖州模式”和“深圳模式”為例,對我國地方環責險模式進行案例分析。3.2.1 湖州模式:規范操作,劃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風險等級2018 年 1 月,湖州市政府發布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建立健全環境污染 責任保險制度,規范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操作,推動企業履行環境責任,明確規定環境污染責任險的保險對象、保險責任、責任限額、保

46、險費率、投保程序、理賠程序等問題。2019 年 5 月,湖州市場監管局發布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風險評估技術規范,為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風險的等級劃分提供了技術支持,是國內首個綠色保險市級地方標準。具體來看,針對鉛蓄電池、電鍍、化工、紡織染整、制革、造紙等 6 大類行業的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行業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風險評估,設有“5+5”十大類風險指標,包括 80 項靜態風險指標和 90 項動態風險指標,全方位考量企業的環境風險狀況。經過七個評估流程后,最終將企業劃分低風險、一般風險、中等風險、較高風險、高風險等五個等級。3.2.2 深圳模式:強制保險與環保核查、罰款等掛鉤,以各項補貼支持創

47、新產品發展2012 年 5 月,深圳原保監局、深圳人居委聯合下發深圳市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實施方案,引入“強制性”和“激勵機制”,實行“四個掛鉤”:1)將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開展環責險試點工作的實效,作為對其年度綜合評價考核和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管理的基本內容;2)將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購買環責險作為通過環保核查的基本要求;3)將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購買環責險作為發放環保專項資金的優先考慮因素;4)將開展環責險工作的實效與企業環保信用掛鉤,通過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環保季度公報向社會公開。2018 年 9 月,深圳市福田區試點發布綠色保險創新產品綠色衛士裝修污染責任險,并提供補貼支持。該細分險種聚焦于綠色建筑,實

48、行全流程風險管控,提供施工時污染物評估、完工后污染物檢測、出險后污染物治理等服務。主要保障業主房屋裝修后室內空氣質量安全、符合居住標準,避免因為新裝修后產生的污染物對業主(尤其是兒童)的身體健康危害,并可對建筑物內因空氣污染引起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進行賠付。 同時,福田區出臺專項保險支持政策,對此類責任險項目, 給予最高 100 萬元的補貼支持。2019 年 1 月,深圳市政府發布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實施意見,提出三大核心內容:1)創新 綠色保險產品和服務。穩步推進涉及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鉛蓄電池和再生鉛等高環境風險行業的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鼓勵保險機構持續推進環境污染責任險、大型環保及

49、資源綜合利用裝備保險、綠色產業產品質量責任險,船舶污染損害責任保險及其他類型的創新型責任險等綠色保險。進一步優化巨災保險制度,完善以保障自然災害風險和重大事故風險的巨災保障體系。探索建立巨災保險共保體。2)實施綠色保險保費補貼。市財政對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企業給予一定比例的保費補貼,相關經費從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中列支。3)完善綠色保險增信機制。鼓勵發展針對中小型綠色企業的信用保險和貸款保證保險。大力發展前海再保險中心,支持再保險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和全球保單分入業務,引導國際資本為巨災保險、特殊風險轉移提供再保險支持。2021 年 3 月,深圳市發布深圳經濟特區綠色金融條例,提出兩項要求

50、:1)要求保險業金融機構應當創新綠色保險產品和服務,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綠色建筑質量保險、綠色產業產品質量責任保險以及其他綠色保險業務。建立巨災保險制度,優化巨災保險共保體,完善以保障自然災害風險和重大事故風險的巨災保障體系。2)規定從事涉及重金屬、危險廢物、有毒有害物質等環境 高風險企業,應當投保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未投保或者續保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的,由市生 態環境部門責令限期投保或者續保;拒不投保或者續保的,處保險費三倍罰款。圖表13 各省綠色保險種類(含創新品種)情況(截至 2019 年 12 月)省份項目廣東巨災指數保險、環境污染責任險、蔬菜降雨氣象指數險、綠色農保+、綠色產

51、品食安心責任保險、油污賠償責任保險、降水發電指數保險、森林保險、綠色衛士裝修污染責任險、創新型藥品置換責任保險等。浙江生豬保險、安全生產和環境污染綜合責任染責任險、巨災保險、森林保險、氣象指數保險(如茶葉氣象指數保險、楊梅采摘期降雨氣象指數保險、大黃魚養殖氣象指數保險)等。北京綠色建筑性能責任保險、果樹樹體保險、生豬價格指數保險、蜂業氣象指數保險、光照氣象指數農險、太陽輻射發電指數保險、環責險、森林保險等。江蘇8 項氣象指數險種類(大閘蟹氣溫指數保險,魚蝦氣象指數,桃梨氣象指數,池塘水產氣象指數保險等)及農業大災保險、環責險、森林保險、船舶污染責任保險。福建船舶污染保險、環境污染責任險、森林保

52、險、農業氣象巨災指數保險、水產養殖臺風指數保險、茶葉種植低溫指數保險、農作物種植強降水指數保險等。河北水產養殖氣象指數保險、板栗干早氣象指數保險、冬棗氣象指數保險、環責險、森林保險、農業大災保險、無害化處理與保險聯動機制、風力發電指數保險。湖北森林保險、水稻高溫天氣指數保險、小龍蝦天氣指數保險、水稻暴雨天氣指數保險、楊梅采摘期降水氣象指數、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碳保險、農業大災險。湖南環責險、農業氣象保險、楊梅降雨氣象指數保險、森林保險、大鯢養殖保險、公益林保險、農業大災險、光伏財責任保險。山西梨種植氣象指數保險,環境污染強制責任險,森林保險,暴雨、洪澇、低溫凍害、干旱及大風等5 種氣象指數保

53、險。四川農業大災保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森林保險、蔬菜價格指數保險、生豬保險、養殖保險與病死蓄禽無害化處理聯動機制。上海蔬菜氣象指數保險、葡萄降水量指數保險、船舶污染責任保險、油污責任保險、危化品安全責任保險、耕地地力指數保險。江西環境污染責任險、農業大災險、船舶污染責任保險、政府救助保險、建筑工程綠色綜合保險、“保險+科技+服務”電梯安全綜合保險、家庭裝修有害氣體治理保險。內蒙古環責險、農業大災保險、森林保險、天氣指數保險、草原牧區羊群天氣指數保險。甘肅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茶葉低溫氣象指數保險、生豬價格指數保險、森林保險。黑龍江森林保險、農業巨災指數保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農業大災險。海南環境

54、污染責任保險、風災指數保險、森林保險。天津生豬價格指數保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無害化處理與保險聯動機制。吉林農業大災險、森林保險。新疆棉花低溫氣象指數保險、環責險。遼寧農業大災保險、環境責任保險、玉米天氣指數保險、海水養殖氣象保險、森林保險。山東楊梅氣象指數保險、海水養殖天氣指數保險、環責險、養殖保險與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聯動機制、森林保險、農業大災保險。安徽農業大災保險、環境污染責任險、農業氣象指數保險、水稻天氣指數保險、森林保險。河南環責險、農業大災險、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和生豬保險聯動、森林保險、小龍蝦養殖天氣指數、玉米天氣指數保險、茶葉低溫霜凍氣象指數保險。陜西環責險、森林保險、氣象指數保險

55、、農業巨災指數保險、茶葉氣象指數保險。貴州山地茶葉氣象指數保險、環責險,森林保險、氣象指數保險、生豬價格指數保險。廣西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海水養殖風力指數保險、森林保險。青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藏系羊牦牛降雪量氣象指數保險、森林保險。重慶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森林火災保險、生豬保險。寧夏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蔬菜價格指數保險。云南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森林保險。資料來源:中國綠色金融研究報告(2020),四、 未來展望:我國綠色保險的發展機遇和挑戰機遇:發展綠色保險是市場化環境風險管理的必由之路驅動綠色金融業務發展是我國碳達峰碳中和“3060 目標”的重要抓手,除投資端和融資端協同外,市場化環境風險管理也不可

56、或缺。在傳統產業結構升級、構建綠色產業發展的過程中,也需避免環境風險責任產生的賠償。這也為保險公司開發創新綠色產品、發揮市場化風險管理作用并承保相關保險風險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因此需要加快發展綠色保險,運用市場化手段、實現多方聯動、進行環境共治將成為必然趨勢。此外,隨著國家和地方政府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不斷推進,未來環境督查力度將不斷增強、企業環境合規運營要求將持續提高和環境損害賠償成本也將呈現攀升趨勢,預計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意愿將大大加強。挑戰:綠色保險的發展存在政策支持、產品創新和經營難度三大難點我國綠色保險相關政策穩健不斷出臺,但主要以規范性文件和指導建議為主、企業投保意愿有限,與海外相比,政策支持力度有待加強。綠色保險屬于專業化、市場化的環境風險管理機制,利益相關方眾多,保費支出對于企業而言更屬于額外支出,需要政策的支持。國際社會和大多數發達國家普遍通過公約和立法的形式,要求制造污染事故的企業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新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 52 條鼓勵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并非強制性條款;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 99 條明確收集、貯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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