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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富源縣竹園鎮云發煤礦各工種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富源縣竹園鎮云發煤礦各工種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竹園鎮云發煤礦二0一六年三月目 錄采煤工種安全操作規程4采煤班(組)長操作規程4液壓支架工操作規程6乳化泵站司機操作規程9單體支護工操作規程12爆破工操作規程15回收工操作規程21回采巷道維修工操作規程26掘進各工種操作規程29掘進班(組)長操作規程29架棚支護工操作規程31錨桿支護工操作規程37錨索支護工操作規程41人力運料工操作規程45機電各工種操作規程47地面變(配)電站值班員操作規程47變(配)電所檢修工操作規程53井下硐室值班電工操作規程56礦井安裝電工操作規程59礦井電工操作規程61礦井大型設備維修

2、電工操作規程65電纜管理員操作規程68電氣試驗員操作規程69防爆檢查工操作規程75防爆電器修理工操作規程77充電工操作規程80主排水泵司機操作規程82主通風機司機操作規程84五小電器修理工操作規程88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鉗工操作規程89單體液壓支架地面檢修工操作規程93采、掘工作面電工操作規程95空氣壓縮機司機操作規程101鍋爐司機操作規程102空氣壓縮機維修工操作規程105運輸各工種操作規程109主提升機司機操作規程109小絞車司機操作規程112電機車司機操作規程115把鉤工操作規程119信號工操作規程122軌道工操作規程124礦車修理工操作規程127鋼絲繩檢查工操作規程130運料工操作規程13

3、2刮板輸送機司機操作規程136帶式輸送機司機操作規程138通風各工種操作規程142瓦斯檢查員操作規程142測風員操作規程147局部通風機安裝工操作規程157局部通風機司機操作規程159巷道維修工操作規程161安全監測工操作規程166通風設施工操作規程174隔爆設施安撤工操作規程180自救器工操作規程183消防、滅火工操作規程186檢身工操作規程188瓦斯檢查儀檢修工操作規程190其 他194爆炸材料管理工操作規程194煤礦探放水工操作規程198采煤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采煤班(組)長操作規程一、上崗條件第1條 采煤班組長必須具有三年以上采煤工作經歷,熟悉采煤工藝流程,掌握采煤作業規程的相關規定,具

4、有指揮和處理隱患的能力,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和考試,持有合格證方準上崗操作。二、安全規定第2條 按時參加班前會,認真接受工作任務,仔細布置當班工作。第3條 準時到達作業地點,現場交接班,沿途發現有支護失效或片幫冒頂處,限時解決。第4條 向交班班(組)長主動了解上班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工程質量情況及隱患和問題處理情況,并將情況記入交接本。第5條 認真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工作面通風、瓦斯、防突、防塵設施、支護質量、乳化泵壓力、自救系統、備用支架量等。第6條 檢查驗收后,存在的工程質量不合標準和隱患要報告區隊和現場跟班隊干部及礦安監員,并在作業前首先落實處理。第7條 將檢查情況匯報到隊和調度室,履行交接班手

5、續。三、操作前準備第8條 進入采面前,先由瓦檢工、值班班長或帶班班長及1-2名有經驗的員工一起到工作面進行全面檢查。檢查的重點項目有:1、工作面通風瓦斯情況;2、頂板完好狀況:有無浮巖、傘檐、裂縫、頂板離層及工作面的支護情況等;3、檢查各種電氣設備是否完好:刮板輸送機、膠帶輸送機固定是否牢固,安全保護裝置是否齊全、靈敏可靠,信號是否能正常使用,牽引鏈、膠帶是否有超限磨損;瓦斯探頭位置是否符合要求;綜合防塵水管是否到位。第9條 全體作業人員對各自位置的安全情況再進行一次檢查,特別是臨時支護是否合格,使用設備是否靈敏可靠,風、水、電供給是否正常,自已工作位置是否還有安全隱患。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進行

6、處理,及時消除后方可生產。四、正常操作第10條 作業1、看作業規程、看責任制、看設備和設施、看作業場所、查隱患、查事故、查征兆。2、嚴格按照“三圖一書”作業,質量標準堅持“三直一平兩暢通一凈兩超前支護”的原則。3、對現場的頂板與防塵、支架、通風、瓦斯管理等設施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及時制止“三違”行為。對出現的重大隱患立即停工、撤人、匯報、采取措施處理。4、按照作業規程預測或效檢、打眼、裝藥、爆破、臨時支護、攉煤、支護、回柱。五、特殊情況處理第11條 凡是工作面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如遇斷層、無炭柱、過空巷、淋水加大、工作面坡度變化大時,嚴格按照作業規程及其補充措施落實處理。第12條 工作區域發生重

7、大瓦斯、煤塵、水、火、頂板等災害時,要協同跟班隊領導及時撤出所有作業人員。第13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通知有關人員停止作業:(1)作業場所存在隱患,沒有采取措施或措施不當,不能防止事故發生時;(2)沒有安全設施或安全設施不齊全、不完好,隨時都可能發生事故時;(3)作業人員出現不安全行為,又暫時沒有某種裝置防止該行為引發事故時。 液壓支架工操作規程 一、上崗條件第1條 支架工必須熟悉支架性能及構造原理和液壓控制系統、作業規程和工作面頂板控制方式,能夠按完好標準維護保養液壓支架,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和考試,持有合格證方準上崗操作。二、安全規定第2條 支架的零部件,管路系統及其輔助設備,必須符合原設

8、計要求,不得任意拆卸。第3條 支架維護工要認真執行檢修制度,保證支架液壓系統完好,對損壞部件要及時檢修更換,支架出現漏液,竄液時要及時處理,不得帶病使用。第4條 所有管路要懸掛整齊,不準壓、埋、擠、拆。第5條 工作面所有支架都要達到完好標準,否則支架工有權拒絕操作。第6條 在工作面發現損壞的零部件、液壓膠管要及時更換,換下舊的要及時回收,對解決不了的問題向班長匯報,不準帶“病”運轉,保證支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第7條 要檢查頂板情況,發現頂板破碎或有冒頂現象,要備足防冒頂材料,處理好后再移架,防止移架中冒頂過大造成歪架、咬架和倒架等現象。三、操作準備第8條 清理好架間、架前和架箱里的浮煤、浮矸和

9、其它雜物,否則不準進行移架。第9條 移架時要和四周人員發出移架信號,移架的下方和前方不得有與移架無關的其他人員。第10條 有違章指揮的行為,支架工有權拒絕執行。第11條 及時正確地移架,在采煤機割煤后,距采煤機滾筒 35 米時應及時移架支護頂板,在特殊情況下,如機道前嚴重片幫,頂板暴露面積大,頂板破碎現象,應超前移架,支護頂板。四、正常操作第12條 在移架時,應注意收好影響支架前行的千斤頂,在一般情況下降架時在頂梁與頂板之間保持在 1020 厘米為宜,不宜降得太多,當頂板破碎壓力大時要采用帶壓移架,平移速度快,移架中頂板冒落處,要及時剎頂,使支架與頂板牢固接觸,保證升起后達到要求的初撐力,移架

10、后升架順序分別是升柱,伸出側護板,用護幫板支護暴露頂板,升好支架。移架操作:收片幫梁兩相鄰支架推移千斤操作手把打在推溜位置要移支架推移千斤操作手操作打到移架位置并依次降前后立柱支架到位后及時將移架手把打到零位將兩相鄰支架移架手把打到零位前后立柱升支架全部移完拉后部溜子。第13條 移架過程中,要利用側護千斤頂對支架進行微調整,支架與運輸機保持垂直,支架中心距保持在規定之內,移架步距保持在 60CM,拉線移架使支架整齊成一條直線,支架頂梁與煤壁間的空頂距離符合作業規程規定以防采煤機割頂梁。第14條 支架升起后一定做到接頂嚴實,不得歪斜,操作完成后各手把打到零位,嚴禁手把處于工作位置。第15條 需要

11、鋪頂網時,嚴防移架撕破網,移架后將網挑起,以防采煤機割網。第16條 移架前為使支架移夠步距,移架千斤頂處的煤矸,一定要處理干凈,防止因擠住千斤頂而使千斤頂收不到位影響移架步距或致使千斤頂彎曲,擠壞液壓管路影響移架。第17條 當前梁壓力大煤層底軟,架子前傾時,為避免移架時底座下陷,所用單體或支柱將前梁支撐好抬腳前移,但必須要注意單體或支柱滑倒傷人。第18條 在綜采工作面內放炮時,需制定安全防護技術措施,經礦總工批準,放炮措施除執行放炮規定外,要求對支架管路,操縱閥及柱體表面鍍層等部件,采取嚴格保護措施。第19條 過斷層時,應按措施規定控制采高防止架間出現臺階。第20條 支架移不動或升不起時,找出

12、原因,排除故障后移架,不要隨意更換管路或增大泵站壓力,以免損壞設備。第21條 支架工必須站在架座上,面朝推移方向,手握操作把,眼 看前方,進行操作,不準后退式操作,不準站在推溜千斤處,以防擠碰傷腳。第22條 嚴格按安全技術措施操作液壓系統,拆卸時,必須先停泵泄壓,人員離開,不準對著人,以防液壓打人。五、收尾工作第23條 支架走完后,支架整齊形成一條直線。第24條 移架完成后支架閥組的操作把手必須打到零位。第25條 下班將支架上的浮煤清理干凈。第26條 當班支架爆的管子及存在隱患(不能馬上處理)匯報區隊,做好交接班工作。乳化泵站司機操作規程一、上崗條件第1條 乳化液泵站司機必須熟悉乳化液泵站性能

13、及構造原理和液壓控制系統,具備保養、處理故障的基本技能,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和考試,持有合格證方準上崗操作。二、安全規定第2條 乳化液泵站司機如發現乳化液泵和乳化液箱處于非水平穩固狀態、乳化液箱位置高處泵體不足100mm時,應立即匯報、調整、處理。第3條 開關、電動機、按鈕、接線盒等電氣設備無法避開淋水時,必須妥善遮蓋。第4條 電動機及開關地點附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運轉、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第5條 應堅持使用自動配液裝置,必須保證乳化液濃度始終符合規定要求(單體液壓支柱2-3,液壓之架3-5),保證配液用水清潔,符合規定。第6條 必須保證乳化液泵的輸出壓力,為單

14、體液壓支柱供液支柱供液的應不小于18MPa,為綜采液壓支架供液的應不小于30MPa,并且不得超過31.5MPa。第7條 檢修泵站必須停泵;修理、更換主要供液管路時必須關閉主管路截止閥,不得在井下拆檢各種液壓控制元件,嚴禁帶壓更換液壓件。第8條 嚴禁擅自打開卸載閥、安全閥、蓄能器等部位的鉛封和調整部位的動作壓力(修理時除外);在正常情況下,嚴禁關閉泵站的回液截止閥。第9條 供液管路要吊掛整齊,保證供液、回液暢通。第10條 操作時發現有異響異味、溫度(泵、液)超過規定、壓力表指示壓力不正常,乳化液濃度、液面高度不符合規定,控制閥失效、失控,過濾器損壞或被堵不能過濾及供液管路破裂、脫開時應立即停泵。

15、第11條 開泵前必須發出開泵信號。停泵時,必須發出停泵信號,切斷電源,斷開隔離開關。無論是開泵還是停泵的工作期間,泵站司機均不得脫離崗位。三、操作準備第12條 乳化泵泵工接班后,把控制開關手把扳到切斷位置并鎖好,按以下要求進行檢查:(1)泵站及其附近巷道安全情況及有無淋水。(2)泵站的各種設備清潔衛生情況。(3)泵及油箱各部件是否齊全完整堅固。(4)泵站至工作面的管路接頭連接是否連接牢靠、有無漏液。(5)各截止閥的手柄是否靈活可靠,吸液閥、手動卸載閥及工作面回液閥是否在開啟位置,各控制閥是否正常,并處于正確位置、向工作面供液的截止閥是否在關閉位置,各種壓力表是否齊全、完整、動作靈敏。第13條

16、乳化液有無析油、析皂、沉淀、變色、變味等現象;檢查乳化液配比濃度是否符合規定(3%-5%)液面是否在液箱的三分之二高度位置以上。用手盤動電動機、聯軸節和泵頭是否轉動靈活。四、正常操作第14條 檢查完畢無問題后,擰松泵吸液腔的放氣堵頭,待把吸液腔內的空氣放盡并出液后擰緊、打開手動卸載閥, 合上控制開關,點動電機,檢查泵的旋轉方向是否與其外殼標記方向一致,如不一致,立即停機處理,待一切無誤后方可開機。第15條 起動電動機,慢慢關閉手動卸載閥,使泵壓逐漸升到額定值,然后按以下要求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否則不準工作。(1)泵運轉是否平穩,聲音是否正常;(2)管路系統有無滲漏現象,膠管有無破損,

17、以及擠扭壓的地方;(3)各部件運轉聲音有無異常;(4)各部溫度是否正常,乳化液溫度不超過 30,泵體溫度不超過60;(5)柱塞腔液壓是否合適,應以柱塞表面帶出的油膜形成少量點滴狀為合格,否則調節絲母;(6)隨時注意觀察壓力變化情況和安全閥、卸載閥的工作情況;(7)過濾器是否損壞或很臟而失效;(8)控制按鈕、信號、通訊裝置是否靈敏可靠。五、操作及其注意事項第16條 接到工作面用液開機信號后,要向工作面發出開泵的信號,得到回應后,起動電動機,慢慢打開向工作面供液管路上截止閥,開始向工作面供液,信號不清不準開泵;第17條 運轉過程中應注意:各種儀表顯示情況;機器聲音是否正常;機器溫度是否超限;乳化液

18、箱中的液位是否保持在規定范圍內;柱塞是否潤滑,密封是否良好;乳化液箱蓋是否平整嚴實;乳化液箱內乳化油液面是否有污物、發現問題,應及時與工作面聯系,停泵處理;第18條 修理、更換主要供液管路時應停泵,關閉主管路截止閥,不準帶壓修理或更換各種液壓元件,否則容易造成人員傷害;第19條 不得隨意關閉泵站的回液截止閥;第20條 正常情況下,不經回采工作面人員許可不得停泵,如工作中泵站停止運轉后,要打開手動卸載閥,并對泵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第21條 移動泵站后,保證管路暢通,油管接頭與電路等完整,置放整齊;第22條 觀察頂板好壞,防止砸壞泵站設施,觀察泵站上方采取防淋水措施,避免水污染油質;第23條 泵站

19、需加油時,采用同一牌號、同一廠家生產的乳化油配制乳化液,要專桶專用,使用自動配液器配液。六、收尾工作第24條 接到班長收工命令和停泵信號后立即停泵,并把各控制閥打到非工作位置;清擦開關、電動機、泵體和乳化液箱上的粉塵;向接班司機交清情況,并填寫運轉和交班記錄。單體支護工操作規程一、上崗條件第1條 單體支護人員應熟悉采煤工作面頂底板特征、作業規程規定的頂板控制方式、支護形式和支護參數,掌握支柱與頂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二、安全規定第2條 進行支護前,必須在已有的完好支護保護下,用長把工具敲幫問頂,摘除懸矸危巖和松動的煤幫。第3條 隨時觀察工作面動態,發現異常現象

20、(如:巨大的震頂聲、大量支柱卸荷或鉆底嚴重、頂板來壓顯現強烈或出現臺階下沉現象等),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離所有人員,待頂板穩定后,由班(組)長按規定處理。第4條 按作業規程的規定進行鋪、聯網。聯網時不得出現空聯。第5條 頂梁前的余網量不得小于0.3米。第6條 支護時,嚴禁使用失效和損壞的支柱、頂梁和柱鞋。第7條 頂梁與頂板應緊密接觸。若頂板不平或局部冒頂時,必須用木料背實。第8條 不準將支柱架設在浮煤(矸)上,堅硬底板要刨柱窩、見麻面;底板松軟時,支柱必須穿鞋。第9條 支柱必須支設牢固、迎山有力;嚴禁在支柱上打重楔,嚴禁給支柱帶雙柱帽。第10條 必須根據支護高度的變化,選用相應高度的支柱。選用

21、1.0米以上單體液壓支柱時,支設最大高度應小于支柱設計最大高度0.1米,最小高度應大于支柱設計最小高度0.2 米,選用其它支柱時,嚴禁超高支設。第11條 工作面內不得使用不同類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特殊情況下需使用時,必須經礦上研究確定并制定安全措施。第12條 不準站在輸送機上或跨著輸送機進行支護。第13條 調整頂梁、架設支柱時,其下方5米內不得有人。第14條 臨時支柱的位置應不妨礙架設基本支柱;基本支柱架設好前,不準回撤臨時支柱。第15條 平行作業的距離必須符合規定。支柱與回柱間的間隔距離不得小于15米;支柱與推移輸送機的距離不得大于15米;其它的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當支護工序與其它工序發生脫節

22、時,支護工有權要求暫停或減緩其它工序,優先進行支護。第16條 在采煤工作面架設單體液壓支柱時,要掌握好注液用力與時間,保證支柱的初撐力其柱徑為100 毫米的不小于90KN、柱徑為80 毫米的不小于60KN。三、操作準備第17條 備齊注液槍、卸荷手把、液壓升柱器、支柱定位卡具、锨、鎬、錘、斧子、鋸等工具,并檢查工具是否完好、牢固可靠。第18條 檢查液壓管路是否完好。第19條 檢查工作地點的頂板、煤幫和支護是否符合質量要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四、正常操作單體液壓支柱支護操作第20條 架設帶帽點柱程序:單體液壓支柱: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豎立支柱-用注液槍清洗注液閥煤粉-將注液槍卡套卡緊注液閥-給

23、支柱帶帽-供液升柱。第21條 架設掛梁支柱程序:單體液壓支柱:掛梁(使用頂網的先掛網)-插調角楔-背頂-打緊調角楔-清理和定柱位-豎立支柱-清洗注液閥煤粉-供液升柱。第22條 操作時應符合下列規定:1.掛網時將網展開拉直,按作業規程規定要求進行連接。2.掛梁支柱時,每組不少于2人,1人站在支架完整處兩手抓住鉸接頂梁將其插入已安設好的頂梁兩耳中,另1人站在人行道,插上頂梁圓銷并用錘將圓銷打到位。3.插調角楔時,先將頂梁托起,然后從下向上將調角楔插入,使梁與頂板間留有一定的間隙(0.1-0.15 米或按作業規程規定)。4.豎立支柱前,要按作業規程規定確定柱位,清掃柱位浮煤,刨柱窩、麻面、放置柱鞋,

24、對號回出臨時密集支柱。5.支柱時,人員要站在支柱地點上方操作。架設單體液壓支柱時:1人扶柱,將手把體和注液閥調整到規定位置;1人用注液槍清洗注液閥嘴,然后將注液槍卡套卡緊注液閥,開動手把均勻供液升柱,使柱爪卡住梁牙或柱帽,并供液使支柱達到規定初撐力為止。6.升柱后要及時拴好防倒繩。7.單體液壓支柱架設工作結束后,必須對新架設的支柱進行二次注液。第23條 應按作業規程規定及時鋪網、掛梁、支設臨時支柱和貼幫柱。第24條 頂板破碎、煤壁片幫嚴重時,應掏梁窩掛梁,提前支護頂板;提前支護方式按作業規程規定操作。五、特殊操作第25條 密集支柱和叢柱的規格、數量、排柱距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兩段密集支柱之間

25、必須留有寬度不小于0.5 米的安全出口,出口間的距離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第26條 抬棚的架設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并保證與基本支架接實,架設時超前于放頂的距離不得小于作業規程規定。第27條 戧柱的位置、數量和架設方式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要求。六、收尾工作第28條 將剩余的頂梁,背頂材料,失效和損壞的柱、梁等各種工具分別運送到指定地點。爆破工操作規程一、上崗條件第1條 爆破工必須依法經過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獲得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后,方可持證上崗。爆破工必須是專職的。第2條 爆破工必須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條文的規定。二、安全規定第3條 向班組長接受任務后,確定當班使用炸藥,雷管

26、數量,填寫領取單。嚴禁攜帶不合格的瓦斯檢定器下井使用。第4條 領取并檢查防爆放炮器(1)用放炮器鑰匙扭到充電位置,氖燈要發亮;(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檢查放炮器;(3)放炮器完好,電池有電。第5條 領取放炮母線(1)必須使用橡膠銅芯或聚氯乙烯鋼芯雙線電纜;(2)放炮母線接頭除銹、扭結并用絕緣帶包好。第6條 領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質炮棍,炮棍的直徑應略大于藥卷直徑。第7條 領取炸藥(1)持有區(隊)長、技術人員簽字蓋章的或經主管部門批準的火藥領取單到爆破材料發放站領取當班用的炸藥;(2)只 準領取作業規程規定的煤礦安全炸藥,嚴 禁領取和使用非煤礦安全炸藥、黑火藥、凍結或半凍結的硝化甘油類炸藥

27、、含水超過0、5 的銨銻炸藥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銨類炸藥。第8條 領取電雷管(1)只準領取瞬發電雷管或毫秒延期電雷管,毫 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 毫秒;(2)當面點清電雷管數量;(3)嚴禁領用延期性電雷管、非電導爆管。三、操作準備第9條 運送爆破材料應遵守下列規定:(1)電雷管必須由放炮員親自攜帶運送;(2)放炮員和安全員攜帶的炸藥數量不準超過局、礦 規定的限量;(3)爆破材料必須裝在堅實的非金屬容器內。電 雷管和炸藥應分裝在不同的容器內或分裝在同一容器的具有牢固隔板的間隔內并加鎖。嚴禁將火藥裝在衣袋內;(4)攜 帶爆破材料上下井時,在 每層罐籠內搭乘的攜帶爆破材料的人員

28、,不得超過4 人,其他人員不得同罐籠上下;(5)攜帶爆破材料的人員乘坐車輛時,不得與其他人同乘一列車,并要乘坐靠尾部的車輛,每車不超過2 人;(6)攜帶爆破材料人員不得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時間內,沿井筒上下;(7)領到爆破材料后,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8)嚴禁用刮板輸送機、膠帶輸送機運送爆破材料。第10條 爆破材料的存放。(1)爆 破材料在工作面臨時存放時,必 須放置在放炮警戒線之外的頂板完好、支架完整、無電器設施、不潮濕的安全地點;(2)火藥箱內只準存放炸藥和電雷管,嚴禁將瓦斯檢定器、放炮器存放箱內。炸藥和雷管必須分點存放,不許混放;(3)不準任何人在存放炮藥箱的地點休息,更不

29、準坐在炮藥箱上(4)防爆型放炮器要懸掛在干燥地點。四、操作順序第11條 爆破工必須按下列順序進行操作:裝配引藥檢查瓦斯裝藥封泥檢查瓦斯敷設爆破母線警戒爆破爆破后檢查瓦斯、支護處理拒爆、殘爆。五、正常操作第12條 裝配引藥(1)只準由放炮員裝配引藥,不得由其他人代替;(2)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巷道內裝配引藥;(3)嚴禁坐在炮藥箱上裝配引藥;(4)從成束雷管中抽出單個電雷管時,應將成束的電雷管腳線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不 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或手拉管體硬拽腳線,一個引藥只準裝一個雷管;(5)裝配引藥,應先將炸藥卷頂部揉軟,用木扦或竹扦在藥卷的頂端中心垂直扎好略大

30、于電雷管直徑的孔,然后將電雷管插入孔眼,將腳線在藥卷上拴一個扣,剩余的腳線全部纏在藥卷上,同時將腳線末端扭結,嚴禁將電雷管從藥卷側面硬插入藥卷中或捆在藥卷上;(6)裝配引藥時,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或沖擊,防止折斷腳線及損壞其絕緣層;(7)裝配引藥的數量應根據眼數而定,并且用多少裝配多少。裝好的引藥要立刻整齊擺放在容器內,點清數量,不得遺失,不準隨地亂放。第13條 裝藥前,放炮員要與班組長及瓦斯檢查員對工作面及炮眼進行全面檢查,對所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準進行裝藥。(1)裝藥地點20 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 時;(2)工作面風量不足或風向不穩定;(3)裝藥地點20

31、 米以內煤塵堆集飛揚;(4)裝藥地點有片幫冒頂的危險;(5)有傘檐,炮道不符合規定,煤壁局部突出0.3 米以上;(6)炮眼內有異狀,有壓力水、瓦斯突增、炮眼塌陷出現裂縫,溫度驟高驟低等;(7)有眼深小于0.6 米的炮眼或不符合規程規定的眼深、位置、方向等;(8)炮眼內煤粉未清除干凈;(9)基本支護與特種支護不齊全,支護有損壞未處理;(10)發現瞎炮未處理。第14條 裝藥(1)用掏勺將炮眼內的煤粉清理干凈;(2)用炮棍將藥卷輕輕地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勻,不得強力沖擊,但要使藥卷間密實接觸;(3)正向爆破的引藥最后裝,裝引藥時其聚能穴朝向眼底,要一手推引藥,一手松直腳線,但不要過緊,不得損傷腳線;(

32、4)填炮泥時要一手拉腳線,一手填炮泥,要慢慢用力輕搗壓實。眼孔填夠炮泥后,要將腳線扭結,并盤放在眼口,不得拖在炮眼外邊;(5)炮 眼封泥應采用水炮泥。裝 填水炮泥時應先緊靠藥卷填上0.03 0.04米的炮泥,然后裝水炮泥,外端再填以炮泥。注意不要用力過猛和壓的太緊,以防搗破水炮泥,不得使用漏水的水炮泥;(6)封泥應用不燃性的砂、粘土、禁止使用塊狀材料或可燃性材料。第15條 炮眼深度和封泥量的規定(1)炮眼深度小于0.6 米時,不準裝藥放炮;(2)炮眼深度為0.6 米至1 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3)炮眼長度超過1 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5 米。第16條 要按照作業規程規

33、定的一次裝藥分段放炮或分段裝藥分段放炮的方式進行裝藥作業;第17條 設警戒(1)聯 線前,班 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放炮地點的所有通路上擔任警戒,放炮員須為警戒人員之一;(2)警戒線必須設在頂板、支架完好的地點,并要設置警戒牌、欄桿或拉繩等標志;(3)放炮時,所有人員都應在警戒線之外;(4)工作面若與其他采掘面貫通,在相距15 米時,必須在要貫通處設警戒,直至貫通。貫通處兩頭都要在放炮前檢查瓦斯;(5)警戒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局、礦的規定。第18條 檢查及處理在聯線和放炮前,放炮員要和班組長、瓦斯檢查員對放炮的地點進行第二次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準進行

34、聯線放炮。(1)放炮地點20 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 時;(2)存在第20 條的各項問題未處理或處理后又出現時;(3)沒按第24 條的規定設好警戒;(4)放炮母線不足50 米;(5)應該掩蓋維護好的設施未進行掩蓋和維護;(6)沒按規定用水炮泥或封泥長度不足;(7)分段放炮時,崩倒的棚子未扶起。第19條 聯線(1)要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放炮順序和聯線方法聯線放炮;(2)嚴 格執行誰聯線誰放炮,即 放炮母線聯電雷管腳線及檢查線路和通電都必須由放炮員本人操作;(3)工作面布置的單排眼、雙排眼、三花眼或五星眼的聯線都采用大串聯法,最后剩下的兩條腳線在未和母線聯結前要扭結成短路;母線未和腳線聯結前,兩

35、端必須扭結成短路。(4)母線與腳線聯結后,再沿路檢查母線。放炮員應最后退出放炮地點。 第20條 放炮(1)母線與電雷管腳線聯結后,放 炮員即吹第一次口哨并大聲叫喊“ 要放炮啦”;(2)放炮員沿路檢查路線,第二次吹口哨并大聲叫喊:“ 快放炮啦”;(3)到達放炮的警戒地點后,將母線聯接在放炮器的接線端并擰緊,這時第三次吹口哨并大聲叫喊“放炮啦”, 等待30 秒后,用鑰匙將開關轉到充電位置,待氖燈閃亮穩定,將開關鑰匙轉到原來放電位置起爆;(4)炮響后,首先取下放炮器鑰匙,然后將母線從放炮器上摘下并打結短路。第21條 炮后檢查(1)放炮員會同班組長、瓦斯檢查員進行放炮后的檢查工作,檢查及處理內容同第2

36、0 、25 條;(2)通電后若沒有爆炸,用瞬發電雷管時至少5 分鐘、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至少15 分鐘后,放炮員方可沿線路檢查不爆的原因;(3)在確屬由聯線不良造成不爆時,可以重新聯線放炮;(4)若確屬瞎炮,應按第29 條辦法處理。六、特殊操作第22條 處理瞎炮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1)在距瞎炮至少0.3 米處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放炮;(2)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藥或從引藥中拉出電雷管;嚴禁將炮眼殘底(無論有無引余炸藥)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這些炮眼;(3)處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員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4)在瞎炮處

37、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同處理瞎炮無關的工作。七、收尾工作第23條 裝藥的炮眼必須當班放炮完畢。若遇特殊情況無法當班放完時,必須在現場向下班放炮員交清情況。第24條 在本班放完炮、吹散炮煙并經班組長同意后,放炮員須吹長哨并大聲叫喊“放完炮啦”,方可撤警戒和讓其他人員進入工作面作業。第25條 收拾整理好工具,存放在規定地點或親自攜帶收藏。第26條 清點剩余電雷管、炸藥,填寫消耗單并須經班組長簽字。當班要辦好爆破材料退還手續,不準私藏電雷管及炸藥。第27條 向下班放炮員交班,介紹當班工作情況。第28條 升井后要將瓦斯檢定器或瓦斯檢定燈交回礦燈房。回收工操作規程一、上崗條件第1條 回收工必須掌握

38、作業規程中與回收相關的各項規定以及支護工等相關工種的基本知識,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二、安全規定第2條 對采煤工作面超規定尾巷棚子、設備和采完的工作面支護、設備及報廢巷道的支護、不用的設備、物料進行回收,認真貫徹執行經審批的各類回收安全技術措施。第3條 回收尾巷、采面、報廢的巷道時,必須先進行瓦斯檢查和通風,各類氣體不超限,方可進行,以防發生瓦斯事故。第4條 回收前必須從外往里檢查支護、空幫空頂情況,加固支護和處理好空幫空頂,以防在回收過程中發生頂板事故。第5條 要備齊回收工具和檢修好所有設備,否則不準回收,以防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第6條 回收前清理干凈巷道內雜物、浮煤、浮矸,保

39、證退路暢通,以防碰手碰腳工傷發生。第7條 回收時必須從里往外進行,便于撤退避險。三、操作程序第8條 巷道溜子回收按下列順序進行:(1)部分溜槽回收停電,閉鎖電源,在電源處懸掛“有人作業,勿送電”的警示牌,以免誤送電,造成人員傷亡事故。在回收處選擇拆槽點,用導鏈拉松刮板鏈并解開,導鏈必須掛在加固的好棚梁上,以防倒架傷人。取掉溜槽連接銷,用撬桿撬松,撬開溜槽,手抓緊撬桿,手腳離開被拆溜槽,其它人員離開,一節一節回拆溜槽,以防傷人。用絞車或鏈子拉出機尾安好,打上壓柱,拉出機尾時人員撤出,以防傷人。拆卸下來的溜槽和刮板鏈及時運到石門指定地點碼放好。第9條 整臺溜子回收必須切斷電源,甩掉供電電纜。先拆掉

40、機頭部分,后拆溜槽和機尾,要一節一節回,拆溜槽按上述方法操作。回下的溜子物件及時全部運到石門指定地點碼放好。第10條 巷道棚子回收按下列順序進行:(1)必 須使用回柱絞車回棚,固 定好絞車,后 部打好立柱( 向里傾斜)固定好穩繩,打好壓柱和戧柱,做好鋼絲繩套環,指定專人開絞車。(2)檢查聯系信號,要靈敏可靠。(3)套好要回收的棚腿,一次一根,不準多根,以防過載頂倒后面的棚子或拉斷鋼絲繩及拉翻絞車。(4)人員撤至安全地點,絞車工也要離絞車5 米外開動,以防絞車拉翻和鋼絲繩拉斷傷人。(5)綁套棚子人員出來,專人打信號,按信號開停絞車,信號不清不準開動絞車,以防誤操作,發生事故。(6)棚腿拉出后,及

41、時停機,進入解繩,搬運回收出的物料和第二次綁套棚腿,要先敲幫問頂,消除懸煤懸矸后進行,不準進入回收后的地方取物料,要用長把工具拉出,以防片幫冒頂傷人。第11條 有小眼的巷道回收,必須先加蓋好和封堵好小眼口,后進行回收作業,以防墜眼事故和掉落煤矸傷人。第12條 在小眼內回收臺木、過 木、梯 子時,必 須兩人進行,不 準一人進行,必須先維護好安全出口,消除上部的煤矸,以防掉落傷人。從下往上進行,系牢保險繩子(一端系牢身上,一端系牢在上部梯子上),臺木、過木往下放;下部兩節梯子下放,其余往上拉。第13條 綜采面(輕放面)回收,按下列順序進行。(1)先回收后溜子和順墻溜子,按回溜規程操作。(2)回采煤

42、機,把采煤機解體,用導鏈吊裝車,加固吊裝處的支護,導鏈吊掛牢固。(3)回前溜按回溜規程操作。(4)液壓支架回收:在運輸巷端頭尾部架木垛,加強支護,木垛要接頂嚴密,不能擠壓液壓支架。加固好支架拉出路線巷道的支護,特別是出口支護更要加固,巷道小眼口加蓋牢固,以防片幫冒頂傷人和墜眼。穩固好絞車,安設信號,做到絞車牢固,信號靈敏可靠。按規定的順序,一架一架回收。拆除回收支架的總進液管路,在拆除前必須停泵泄壓放液,人員離開,不準對著自己和他人,不泄壓不準拆除,以防高壓液打人。用單體和長托梁將回收支架上方鋼梁支護安裝好導向輪后進行降架,每次只準降一個支架。降架時,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降架人遠離本架操作,在

43、得到指令信號后降架,降到立柱最低位置,以防冒頂。拉架進通道并調頭,直把架拉到指定地點,最后拉到解體處。拉架時,由絞車司機操作,聽清信號,按絞車工操作規程操作,一人監護,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以防鋼絲繩斷打人。拉架過程中,監護人注意觀察支架運行,發現異常,立即打信號停開絞車,進行處理,以防支架碰壞巷道支護,造成冒頂。支架解體峒室支護、起吊梁牢固可靠,以防垮落傷人。起吊解體和裝車時,人員撤離,不準在吊物下方站人,以防重物脫落傷人。要互相協調配合解體搬運,非操作者要站在安全地點觀察,以防物件、工具、碎屑碰撞傷人和打傷人。第14條 工作面支護回收:在支架拉出后,及時用單體和圓木支護,采用邁步式支撐頂板,

44、保證支護質量,防止回棚時冒頂。“見三回一“,即拉出三個支架回收一個支架上的鋼梁、支護單體、坑木,從里往外逐架回,用絞車回收,綁好回收物料撤出人員到安全地點,開動絞車拉出,同時指派專人在安全地點監護觀察,發現異常立即停止絞車,進行處理。回收棚子時,不準同時降架拉架,以防頂板、鋼絲繩打人等事故。回出的單體、鋼梁、圓木及時搬運到指定地點按規定放整齊,以防影響行人的安全。第15條 滑梁工作面回收按回工作面溜子回滑梁支架回端頭回十字梁回運輸巷溜子回兩巷棚子的順序進行。(1)回溜按回溜操作規程操作。(2)懸移支架回收從軌道巷口向運輸巷人工回收。鋪好網,網搭牢固,保證鋪網質量。先取掉梁與單體腿的連接鋼絲繩和

45、梁間連接滑塊。泄壓降架,先外端后里端,放倒梁,然后撥出單體,及時搬運梁和單體到指定地點放好,必須一架一架泄壓降架回收。回一架及時用單體和半圓木打一排頂柱支護,以防冒頂。回3 架支架后及時回收一排頂柱,回單體時用半圓木支護,在安全的前提下,半圓木能回收的盡量回收,不能回收的不回收,以防冒頂傷人。(3)端頭回收,從里往外,逐根進行,泄壓降梁,取下一根端頭梁,撥單體后,及時用半圓木支護,并把回下的鋼梁和單體搬運到指定地點放好。(4)十字梁回收,先對支護單體泄壓撥出后取掉十字梁連接銷,十字梁逐個回收,及時把回下的十字梁和單體運到指定地點放好。(5)兩巷棚子回收采用絞車回,按回棚操作規程操作。第16條

46、不用設備、物料的回收,對大型設備、物料要先在現場解體,搬運裝車時,互相配合,輕拿輕放,不準超高超寬裝車,用緊固器緊固牢,或用12號鐵絲綁牢,木楔打緊,防止物件竄動傷人和給提運過程中帶來不安全因素。第17條 回收作業時必須戴手套操作,以防傷手。四、收尾工作第18 條 回收作業完后,整理好設備和工具,放在指定地點。回采巷道維修工操作規程一、上崗條件第1條 回采巷道維修人員必須熟悉頂板控制及支護方法,具有掘進和回采的支護、回柱操作技能,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二、安全規定第2條 嚴格按作業規程及補充措施的有關規定施工,保證工程質量。第3條 維修巷道每組最少2人操作,嚴禁單人作業。第4條

47、工作面上、下順槽20米范圍內必須加強支護,所有支柱柱頭必須拴好,防止倒柱傷人。第5條 在有兩個安全出口的同一條巷道內,最多只允許兩組人員相向進行維修巷道工作,兩組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第6條 凡巷道支架發生彎曲、腐朽、錯口、折斷、破裂等現象都必須及時更換。第7條 維修時,要隨時注意頂板,防止頂板落石傷人,必要時應打好臨時支護,維修地點遇大冒頂時,必須按措施要求立即進行處理和搶修。第8條 架設臨時支架要牢固可靠,嚴禁一梁一柱。第9條 回撤棚腿和梁以及松動頂幫時,人員應站在支架完整牢固處。第10條 從原棚梁下打臨時點柱開始,到新支架架設好之前,嚴禁人員通過。第11條 在刮板輸送機道工作時,必須

48、首先與刮板輸送機司機取得聯系,并停止刮板輸送機運轉。第12條 進行挑頂工作,事先必須按規定加固前后三架棚子。拆除棚子時,必須先支后回,補一架拆一架,嚴禁空頂作業。第13條 更換棚腿時,必須在所換棚腿側的梁下打上支柱,支護好頂梁后再換棚腿。第14條 更換棚梁時,必須在棚梁的一側架設臨時支架,并用材料將棚腿背好。第15條 架設和拆除支架時,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第16條 嚴禁使用順槽刮板輸送機拉撒棚子或柱子。使用回柱絞車時必須嚴格執行回柱絞車的有關規定。第17條 嚴禁使用損壞、失效、變形、腐朽的支護材料。第18條 巷道內的各種材料和雜物收工前都要清理干凈,按指定地點存放或運走,不得亂堆放

49、,以免影響通風、行人、運輸和安全。第19條 對維修地點的風管、水管、電纜、液壓管路和防塵、通風設施、電器設備等都要妥善保護,掩蓋嚴密。三、操作準備第20條 備齊所需的各種材料,掩蓋或移設好工作地點的管線和設備。第21條 詳細檢查維修地點周圍安全情況,清理好安全退路。發現折梁、斷柱、片幫、冒頂等威脅人身安全的情況時,必須妥善處理。第22條 維修工作與其它工種工作交叉互相影響時,必須與班(組)長及有關人員取得聯系,妥善處理。四、正常操作第23條 在預回撤棚子的外側架設好臨時支架,支護好頂幫。第24條 在原棚梁下打上臨時支柱,松動原棚子的頂和幫,撤兩幫棚腿,擴幫至規定寬度,回撤原棚梁。第25條 按作

50、業規程的布置方式及時架設新的支護棚子,并背好頂幫。第26條 將回撤棚子及時運出工作地點,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清理工作地點,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回撤下一架棚子。第27條 臥底或挑頂需要爆破時,按有關爆破的規定執行。第28條 工作面超前支護的方式按作業規程規定執行。第29條 使用單體液壓支柱架設超前支護時,應一梁三柱并留有寬0.7米以上的人行道。第30條 上棚梁時人員必須口號一致,手要扶在側面,不得扶在梁的上面,頭部要在安全一側。第31條 煤壁處以里巷道的維護按作業規程規定執行。不采用沿空留巷時,其回撤不得滯后切頂線,并應及時架設一排關門支柱。五、特殊操作第33條 處理冒頂時,必須嚴格按照作業規程和

51、補充措施的要求操作。一般采用以下方法:1.巷道局部冒頂,但還未冒嚴,壓力已相對穩定時:(1)事先準備好棚子的梁、腿、背頂材料,其材質、規格及棚距要符合作業規程或補充措施規定;(2)加固冒頂處兩側支護,在緊靠塌冒處附近的支架棚梁上打上點柱,必要時把靠近塌冒處的支架用長鋼梁聯成牢固的一體;(3)清理出巷道兩幫塌冒物,清理到架設一架棚子的空間時再挖腿窩,其深度應不超過鄰近腿窩深度;(4)立棚腿、上梁,動作要迅速、準確,并立即剎頂背幫,然后清理巷道中間的塌冒物;(5)按上述方法逐架架設。如塌冒處支架上方留有空洞,則需用木料與頂板接實;(6)塌冒區支架上方空洞要由有豐富經驗的老工人處理。若需木垛接頂,必

52、須選用1.2米以上的長把工具把上方、兩幫活炭打下,必要時在棚梁上打上臨時點柱,確認安全后,再用板梁、道木或圓木在棚梁上碼成井字型垛與頂接實,剎好周幫;(7)從維修開始到完工,除操作者要精神集中按工藝要求操作外,還必須設一專人觀察頂幫動靜,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情況嚴重時要立即將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待壓力穩定后再恢復工作;(8)要經常檢查瓦斯含量,確保空氣質量符合規定要求。2.局部巷道已冒嚴,壓力已相對穩定時:(1)加強通風,風量要適當,確保有害氣體控制在允許范圍內;(2)塌冒處兩側支護加固方法同上;(3)將直徑12 厘米左右的半圓木小頭削尖,在最靠近塌冒處加固的棚子處打扦子,扦子插入1米為好,扦子密

53、度視需要而定,然后清理巷道兩幫塌冒物,到能架設一架棚子空間時挖腿窩,中間的塌冒物盡量不動,腿窩一旦挖好立即立上棚腿接著上梁。如遇大塊,扦子插不進去,可用鋼釬鑿碎,鑿不碎時也可將大塊適當下放,找出縫隙插入,把上部的塌冒物托住或固定住,盡量不讓頂幫塌冒物往下冒,把維修工程量減少到最低限度。3.局部巷道已冒嚴,壓力不穩定且還在塌冒時:(1)按上述方法,確保塌冒處兩側安全,使危險區控制在最小范圍內;(2)待壓力穩定,聽不到冒落聲后再按前述方法操作。六、收尾工作第34條 工作完畢后,把施工地點的煤、矸清理干凈,各種物料存放或外運到指定地點,各種管線吊掛整齊,設備按完好標準要求移設好。第35條 向區(隊)

54、值班人員和接班人員詳細匯報,并交清工作地點的頂板、支架等情況。 掘進各工種操作規程掘進班(組)長操作規程一、上崗條件第1條 掘進班組長必須具有三年以上采煤工作經歷,熟悉掘進工藝流程,掌握掘進作業規程的相關規定,具有指揮和處理隱患的能力,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和考試,持有合格證方準上崗操作。二、安全規定第2條 按時參加班前會,認真接受工作任務,仔細布置當班工作。第3條 準時到達作業地點,現場交接班,沿途發現有支護失效或片幫冒頂處,限時解決。第4條 向交班班組長主動了解上班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和工程質量情況及隱患和問題處理情況,并將情況記入交接本。第5條 認真進行現場檢查。檢查掘進或開拓工作面臨時支護、局部

55、通風、防塵設施、巷道中線、永久支護質量情況等。第6條 檢查驗收后,存在的工程質量不合標準和隱患要報告區隊和現場跟班隊干部及礦安監員,并在作業前首先落實處理。三、操作前準備(一)準備第7條 進行掘面前,先由瓦檢工、值班班長或帶班班長及1-2名有經驗的員工一起到工作面進行全面檢查。檢查的重點項目有:(1)工作面通風瓦斯情況;(2)頂板完好狀況:有無浮巖、傘檐、裂縫、頂板離層及工作面支護情況等;(3)檢查各種電氣設備:小絞車固定是否牢固,安全保護裝置是否齊全、靈敏可靠,信號是否能正常使用,鋼絲繩是否有超限磨損;風筒末端距離工作面磧頭是否符合要求;瓦斯探頭的位置是否符合要求;綜合防塵水管是否到工作面磧

56、頭。第8條 全體作業人員對各自位置的安全情況再進行一次檢查,特別是臨時支護是否合格,使用設備是否靈敏可靠,風、水、電供給是否正常,工作位置是否還有安全隱患。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進行處理,及時消除,然后方可生產。四、操作程序第9條 看作業規程、看責任制、看設備和設施、看作業場所、查隱患、查事故、查征兆。第10條 嚴格按照“三圖一書”作業,堅持“先探后掘、有掘必探、探三進一”的原則。第11條 對現場的頂板與防塵、支架、通風、瓦斯管理等設施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及時制止“三違”行為。對出現的重大隱患立即停工、撤人、匯報。第12條 按照作業規程打眼、裝藥、爆破、裝巖。五、特殊情況處理第13條 凡是工作面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如遇斷層、無炭柱、過空巷、淋水加大、工作面坡度變化大時,嚴格按照作業規程及其補充措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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