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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A/KSHGC-01掘進工技術操作規程1、開工前要備齊所需要的工具和材料。2、認真執行敲幫問頂制度,開工前、放炮后都要詳細檢查一次頂、幫情況,班中隨時檢查,發現頂板松動、裂縫、浮石等情況要及時處理。在敲幫問項中應按下列規定進行:(1)無論敲幫問項或撬活塊都必須站在斜上方安全地點或支架完整的地方進行。(2)問頂時,一手托住頂板,一手持鎬輕擊頂板,如有破裂松動時,應事先撬下。在頂板較高的工作面,必須使用長柄工具問頂,頂板破碎容易冒落時要打臨時支柱或超前托板。3、架設棚子所使用的坑木、規格、棚距、扎角、勾盤形式和有坡度巷道支架的甩角等都要按作業規程中規定的支架說明書和規格設計要求執行。4、棚子要做到

2、接口嚴、四角方向正,不得出現順巷、射肩、合楞、后空、吊口、坑肩等現象。5、在井下做棚子口時,要兩人協作,一人扶住坑木,同時用手鋸鋸坡口。用斧子砍口時,雙腳要叉開,以防斧子打滑砍傷腿腳。6、使用帶彎坑木時,梁腿弓彎向頂或幫,規格尺寸仍以凈口和柱腳位置為準。7、任何支柱不得打在浮礦、浮巖上,在設棚腿前實礦(巖)底要刨出5公分的柱窩。如遇軟底時,柱腳必須穿鞋。鞋上下面要平,厚度不得小于5公分,長度不小于二倍柱徑,寬度不小于柱徑。8、柱腿底不準墊渣。9、木立柱粗端在上,用園木作梁,柱腿必須帶口,梁腿接口要嚴密。10、支架時,先立柱腿,用背板別住或埋住。然后由兩人呼應上梁,防止一端掉落,待梁腿穩好后,方

3、可撒手。11、在勾盤前要看好中腰線,檢查無誤后,開始背幫擠緊,在梁頭和柱肩打緊木楔,最后背頂。盤幫勾頂要牢固有勁。上下山掘進巷道的棚子要保持3-5度的迎山角。12、支柱的柱頂和棚梁上或局部冒頂處不得懸空,必須插嚴背實。13、工作面有裂縫時,不準正對裂縫支打柱子。14、支柱遇空幫空頂勾盤不能直接背緊時,空高小于2米的要直接用木垛接頂。空高超過2米要打高不小于1米的木垛,巷道通過空段要打托棚,釘好拉木。15、巷道掘進要事先探明底空情況,并把底空填實,柱腿要穿鞋或下底梁,巷道要打好順巷托棚,釘好拉木或鋼絲繩。16、頂板不牢需要打臨時支柱時,臨時支柱的位置不能妨礙打基本柱,并不準在基本柱打起之前撤掉臨

4、時支柱。17、打柱時要注意附近工作人員的安全,尤其是在支柱下方可能涉及到的地點不準站人。18、柱腳必須全部接觸柱窩底部或打在柱鞋上,保證柱子牢固,不準柱腳半邊懸空。19、掘鑿下山時,下山內必須設有防止跑車的裝置,掘進工作面的上方還要設置堅固的遮檔。20、靠近工作面的斷梁折腿要及時更換和加固,放炮崩倒的柱子,要先檢查頂板及時維修,必須堅持及時修補柱子和維修好工作面后,才準進行其它工作。21、支柱工要堅持支柱砍號制,工作完成后要經過班長、驗收員驗收,不合格品要及時返工。22、巷道開口或交叉地點,必須設雙抬棚,抬棚插梁必須有接口,接口要嚴實。插梁數目不得小于四根。抬棚的兩角必須插好裹嚴,并且有鎖口棚

5、子,鎖口棚子梁必須頂住插梁頭。棚梁直徑不少于18公分,嚴禁用樺木做梁。23、翻修小井架木盤時,首先要在開口處打好雙托棚。24、木垛支護時,木垛下面不準有浮渣,而且木剁必須用楔子背緊,木楔要打在頂層下邊。25、收工后所用工具要清點交庫不得丟失。A/KSHGC-02回采工技術操作規程 1、回采工必須認真熟悉工作面作業規程內規定的支架說明書,并按規定進行工作。2、開工前需將所用工具準備齊全。3、開工前應按作業規程規定備好材料,如不夠時,應請示班長解決。4、認真執行敲幫問頂制度,開工前,放炮后,要詳細檢查一次,班中隨時檢查。在敲幫問頂中應按下列規定進行:(1)無論敲幫問頂或撬活塊,都必須站在斜上方安全

6、地點或支架完整的地方進行。(2)問頂時,要一手托住頂板,一手持鎬輕擊頂板,采高大的工作面,必須使用長把工具問頂,發現傘檐或有活塊應及時找下。5、任何支架不得打在浮渣上,如遇底軟坡度又在20度以下時,柱腿可以穿鞋。鞋上下面要平,厚不得小于5公分,長不得小于柱徑2倍,寬不小于柱徑。如工作面有水或坡度有20度以上時,要挖柱窩。6、支柱頂和棚梁上或局部冒頂處不得懸空,必須插嚴背實,如頂板不平或者有小斷層地帶,也應填實,巷壁有片幫或空幫時,要進行盤幫,頂板破碎的工作面,應按支架說明書規定執行。7、木支柱粗端在上,用半圓木作梁,柱腿必須帶鴨嘴,梁腿接口要嚴密,迎山角要保持3至5度。8、工作面有裂縫時,不準

7、正對裂縫支打柱子,必須沿裂縫兩旁設支架,或打帶帽點柱,柱帽垂直裂縫.9、頂板不牢需要打臨時點柱時,臨時點柱位置不防礙打基本柱,并不準在基本柱打起之前撤掉臨時柱。10、打柱時要注意附近工作人員的安全,尤其是在支柱下方可能涉及到的地點不準站人。11、柱腳必須全部接觸柱窩底部或打在柱鞋上,保證柱子不移動,不準柱腳半邊懸空。12、使用鐵柱木梁時,要用鐵絲捆綁。13、支架時,對電纜、水管、液壓管必須妥善保管。14、隨著工作面推移及時支架,在未完成支架任務時,不得離開工作地點。15、工作面的斷梁折柱及時更換或加固,放炮崩倒的柱子,先檢查頂板及時補修柱子,必須堅持及時補柱子和維護好工作面后,才準進行其它工作

8、。16、支柱工要堅持支柱簽名制,工作完成后要經過班長、驗收員驗收,不合格及時返工。17、工作面過空時,應先按作業規程規定進行處理。18、發現瞎炮時,要立即報告班長、放炮員進行處理。19、在工作面作業時,如發現溫度增高或突然變冷有水珠底鼓或底板出水等異常狀況,應立即停止工作報告班長。20、由切割眼開始回采時,如切割眼用的是親口棚子,則應打托板棚子或打中柱,托住老棚梁,再摘去老棚腿。21、收工后,所用工具要清點交回,不得丟失。A/KSHGC-03鑿巖工技術操作規程1、鑿巖機必須由經過培訓合格的固定打眼工操作使用。2、開工前,首先要檢查工作場地,敲幫問頂,處理好作業環境。3、鑿巖前,需檢查下列事項:

9、(1)鑿巖機各部螺栓、螺帽、彈簧是否完整、齊全、緊固。(2)機體不得有裂紋。(3)風水開關要靈活可靠。(4)注油器要完整,油路要暢通。(5)各操作手把靈活可靠。(6)膠皮管不得有破口。(7)鉆架無變形。(8)釬子要直,尾部要平整,無崩裂掉渣現象。(9)釬尾水針偏心孔不得大于1毫米。(10)釬尾的長度以108±2毫米為宜。4、鑿巖前,需吹凈供氣管和接頭的臟物,以免進入機體內研損零件。5、接通壓風之前,應將器件操縱把及調壓閥柄回復零位。6、膠皮管螺母要捆扎牢靠,并要擰緊,以免松脫傷人。7、使用前,注油器要裝滿油脂,油脂要清潔,并調好油閥。工作過程中按時向注油器注油,不得無潤滑油作業。8、

10、使用前,應在低風壓下(3公斤/厘米2)或者半開車運轉10分鐘左右,檢查運轉聲音是否正常,各操作手把是否可靠,有無跑風跑水情況,鉆架的升降是否靈活,機器正常時,方可進行打眼。9、定眼時,司機和領釬工要相互配合,按規定的巖孔方向,位置放好鑿巖機,司機站在機器后側面,手握把手,調整鉆架到適當高度。領釬工要站在一側,避開司機視線,手握釬桿,眼看鉆頭,將釬頭頂在巖壁上。10、機器開動時,應先小壓風開動,在氣腿頂力逐漸加大的同時逐漸加大風壓鑿巖,不得在氣腿推力最大時驟然開鉆鑿巖,更不應當長時間開空運轉鉆,以免損壞零件。11、鑿巖機進入正常鑿巖時,可以單人單機操作,司機一手扶住柄體部分,一手根據鑿巖情況調節

11、操縱閥和鉆架調節閥。12、運轉中要時刻注意其聲音、各部螺栓、接頭等情況,如發現聲音不正常,螺栓及接頭有松動時,立即停機處理。13、運轉中必須經常吹風或吹水清除眼中的巖粉。如出現粉塵飛揚要停機檢查釬頭、釬桿中心孔及注水結構,并及時處理。14、掌握鉆桿在巖孔的中心位置,避免釬桿與孔壁相撞,發生斷釬、夾釬等情況。如出現夾釬時,要用扳手慢慢轉動,并用鉆運轉徐徐帶動。15、壓風管路氣壓應保證在5-6公斤/厘米2范圍,水壓應保證在2-3公斤/厘米2范圍。16、嚴禁打干眼,更不允許拆掉水針作業。17、不要在打過眼的地方打眼。18、不要騎在支架上打眼作業。19、打底眼時,鉆架與底板成15度左右角度為宜。20、

12、打頂部眼時,鉆架可稍向前傾斜,鑿巖機稍往上仰,鉆進10-15毫米以后,鉆架可稍加升高,并把鑿巖機放平,進行正常鑿巖。21、在45度以上或在平巷高架上作業時,應將風管、水管栓牢。22、大斷面多臺鑿巖機平行作業時,以每2平方米使用一臺鑿巖機為宜。各臺鑿巖機任務要明確,炮眼要編號,長短釬要配合使用,操作時要注意周圍鑿巖機工作情況,避免互相影響,防止斷釬傷人。23、在打眼過程中移動鉆架時,可將鑿巖機減速進行。24、拔釬時應開半風。25、鉆完眼后,應先拆掉水管,進行輕運轉,可吹凈機器內部殘存的水滴,以防零件銹蝕。26、鉆眼后,要清除機器灰塵,將膠管盤好,置于安全地方,不許亂扔亂放。27、拆卸、裝配及修理

13、時應注意:(1)機器有故障時,禁止在工作面拆卸,應在修理地點由修理人員檢修。(2)機器在拆卸和裝配時,要保證零件整潔,裝配的零件表面要涂潤滑油脂。(3)裝時,部件不應隨便敲打,對重要零件的配合表面及各部磨光零件表面要保護。(4)機器在使用之前,須拆卸清洗內部零件,擦凈機器在出廠時所涂的防銹油脂。重新安裝時,各零件表面要涂潤滑油脂。A/KSHGC-04爆破工技術操作規程1、爆破工必須由政治可靠,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具有一定生產實踐經驗,經過專門訓練和有關部門審查,考試合格,持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縣公安部門頒發的放炮員操作資格證的人員擔任。2、井下放炮工作,必須由專職放炮員擔任(持證上崗)。3

14、、炮棍要用木質的,并且要直,直徑要和藥卷相當。4、炸藥及雷管必須使用礦山安全炸藥,瞬發電雷管。5、領取火藥時要當面檢查,點清數量,雷管和火藥由放炮員親自領取,退還和攜帶,分別背入井下,其它人員不得領退和攜帶,不許使用含水份超0.5%的硝銨炸藥,受潮到用手握緊后不能放松到原來粉末姿態的炸藥和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銷銨炸藥,禁止使用,并且必須交回火藥庫。6、雷管、火藥往井下攜帶時,必須執行專人專箱專鎖。炸藥和雷管必須裝在不同的容器里,領取火藥后要立即上鎖。放炮員在攜帶炸藥雷管途中休息時,要選擇安全地點,行走中要注意避開電纜和金屬物體,上下井要單上單下。7、火藥運到工作面后,要將炸藥和雷管分別放在安全

15、地點,不得混放。8、當班剩余的火藥要退回火藥庫,嚴禁將炸藥、雷管寄存在井下任何地方。9、裝配引藥要在工作面安全地點進行,必須躲開軌道、電纜、鐵管、鋼絲繩、溜子、開關等金屬導體,禁止坐在藥箱上裝配引藥。10、井下嚴禁使用糊炮和明炮。11、采掘工作面在裝藥時,無關人員要撤離到安全地點。12、裝藥前要先清除眼內的巖粉,用炮棍探明炮眼的深度、角度和炮眼內積水,變形等情況。13、炮眼內有水時,藥卷和引藥都要裝入防水套。14、炮眼的裝藥量和封泥量必須符合下列規定:(1)炮眼深度一般不小于0.65米。(2)在松軟礦層內放炮,封泥長度至少為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在巖層內放炮,炮眼深度在0.9米以下時,裝藥長度為

16、炮眼深度的三分之二,炮眼剩余部分要用封泥填滿。(3)在有幾個自由面的工作面放炮時,最小抵抗線不得小于0.5米,在大塊巖石上放炮時,最小抵抗線不得小于0.3米。1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裝藥放炮,并立即報告班長,及時進行處理。(1)采掘工作面的支架落后于作業規程的規定,迎頭出現空頭或者支架損壞,不得裝藥。(2)有冒頂或邊坡滑落危險。(3)工作面后方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4)工作面有涌水危險或炮眼溫度異常。(5)爆破作業地點危及設備或建筑物安全,無有效防護措施。(6)爆破作業地點危險區邊界上未設警戒,光線不足或無照明。(7)未嚴格按爆破規程要求做好準備工作。16、裝藥必須遵守下列規定(1)裝藥前

17、應對硐室,藥壺和炮孔進行清理和驗收。(2)大爆破藥量應根據實測資料校正,經爆破工作領導人批準。(3)必須使用木質炮棍裝藥,嚴禁使用鐵管等其它材料當炮棍。(4)裝起爆藥包,起爆藥柱和硝化甘油炸藥時,嚴禁投擲或沖擊。(5)禁止煙火,禁止用明火照明。17、堵塞工作必須遵守下列規定(1)裝藥后必須保證堵塞質量。硐室、深孔或淺孔爆破禁止無堵塞爆破(擴壺爆破除外);(2)禁止使用石塊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3)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壞起爆線路,禁止搗固直接接觸藥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沖擊起爆藥包,禁止在深孔裝入起爆藥包后直接用不楔填塞。18、禁止撥出或硬拉起爆藥包或藥拴中的導火索,導爆索、導爆管。19、爆

18、破警戒與信號(1)爆破工作開始前,必須確定危險區的邊界,并設置明顯的標志。(2)地面爆破應在危險區的邊界設置崗哨,使所有通路經常處于監視之下。每個崗哨應處于相鄰崗哨視線范圍之內。(3)地下爆破必須在所有有關的通道上設置崗哨,回風巷應設置警示標志牌。(4)爆破前必須同時發出音響和視覺信號,使危險區內的人員都能清楚地聽到和看到。(5)應使全體職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圍,警戒標志和音響信號的意義以及發出信號的方法和時間,發出信號順序為:預警信號起爆信號解除警戒信號。20、爆破必須按爆破說明書的有關規定執行(1)連續點燃多根導火索時,井下爆破必須先點燃計時導火索。信號管響后或計時導火管燃燒完畢,無

19、論導火索點完與否,人員必須立即撤離。信號管和計時導火索的長度不得超過該次被點導火索中最短導火索長度的三分之一。(2)必須用導火索或專用點火器材點火。點火前,必須用快刀將導火索切掉5cm。嚴禁邊點火邊切導火索。(3)只準用快刀切割導爆索,但禁止切割接上雷管或已插入炸藥里的導爆索。(4)導爆索起爆網路應采用搭接、水手結等方法聯接,禁止打結或打圈,起爆導爆索的雷管應綁緊在距導爆索端部15cm處,雷管的集中穴應朝向導爆索的傳播右向。(5)地下爆破可能引起地表陷落和上坡滾石時,必須在通往陷落區和滾石區的通路上設置警戒,樹立醒目的標志,防止人員誤入。(6)爆破法貫通巷道,當對向掘進巷道相距15米時,只準從

20、一個工作面向前掘進;間距小于20米的兩平行巷道中的一個工作面掘進爆破時,必須在雙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點設置警戒,待雙方人員全部撤出后,才準起爆。21、爆破后的安全檢查和處理(1)爆破后,爆破員必須按規定的等待時間(地下爆破不少于15分鐘,待炮煙吹散后,才準進入爆破地點,檢查有無冒頂,危石,支護破壞和盲炮等現象),如發現要及時處理,未處理前應在現場設立危險警戒或標志。(2)只有確認爆破地點安全后,經當班爆破班長同意,方準人員進入爆破地點。(3)每次爆破后,爆破員要認真填寫爆破記錄。(4)發現盲炮要按照盲炮處理的有關規定要求進行處理,當班未處理完時必須向現場接班人員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繼續處理,每次

21、盲炮處理必須由處理者填寫登記卡片。A/KSHGC-05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技術操作規程(一)民用爆炸物品的儲存:1、炸藥和雷管的儲存量不能超過藥庫的設計儲存量;2、炸藥雷管必須保持干燥,防止受潮變質。3、炸藥和雷管要分別存放,并按規定地點按不同種類分別存放,不準混放。(二)民用爆炸物品發放:1、嚴格火藥雷管的領退手續,領退要當面點清,數量必須與領單相符。2、沒有導通和未編號的雷管,嚴禁發出。3、領取炸藥和雷管必須使用專用箱子,否則不予發放。4、藥庫必須建立總賬及領退賬目,做到日清月結。(三)放炮工專用雷管箱或空箱都要分別存放,并排放整齊。(四)民用爆炸物品的運輸:1、裝卸與搬運炸藥和雷管時,要輕

22、拿輕放,不準扔、摔、碰、撞。2、人力搬運炸藥和雷管時每人每一次一箱,不準扛運。3、庫內搬運采用人力搬運。4、炸藥和雷管,必須分開運輸,炸藥箱子要碼放整齊。雷管箱子允許碼放兩層。不準倒放、立放。5、汽車行駛速度,運輸硝銨炸藥時在正常情況下接近普通貨物速度行駛,運輸雷管時正常情況下,不許超過20Km/h,天氣不好不許超過10Km/h.6、運輸民用爆炸物品必須按規定路線,不準擅自改行,不準在中途逗留,也不準其它人或貨搭乘。7、民用爆炸物品入礦后,運到卸藥站。8、在井筒內運輸炸藥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1)雷管和炸藥必須分別運送。(2)礦車運輸炸藥時,堆放高度不得超過車皮高度的2/3,裝罐籠時亦不得超

23、過罐籠高度的2/3。(3)在裝有炸藥的罐籠或吊桶內除放炮工或護送人員(庫管人員外),不得有其它任何人員。(4)運送炸藥雷管罐籠升降速度:運送炸藥或雷管時,不得超過2m/S,吊桶升降速度,無論運送何種炸藥,都不得超過1m/S,司機在起運和停止絞車時,不得使罐籠或吊桶發生震動。(5)禁止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運送炸藥和雷管。(6)禁止將炸藥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車場、或其它巷道內。 A/KSHGC-06井下送藥工安全規程1、運送火工器材時,雷管、導爆管與炸藥嚴禁混裝,并嚴禁與其它易燃物同箕斗運送。2、送藥時不準吸煙,更不準使用明火照明。3、在斜井使用箕斗,運送火工器材時必須裝牢,嚴禁火工器材之間或

24、火工器材與箕斗之間相互撞擊、磨擦。4、人工背送火工器材時,嚴禁乘坐箕斗,火工器材嚴禁亂放,未使用之前必須裝箱加鎖,嚴格管理。5、在斜井運送火工器材時,必須事先通知卷揚工和井下放漏斗工。6、火工器材箱,嚴禁存放私人各種易燃易炸物。A/KSHGC-07井下漏斗放礦工安全操作規程1、嚴禁鉆入漏斗內扒料。2、如果有大塊卡斗時,如用撬棍撬不動時,必須同班長、安全員和采區主任對現場進行觀察,判斷并采取處理辦法,用炮桿送藥爆破,使用藥量最多每次不準超過0.15公斤。3、捅溜眼時,靠幫操作,撬棍不能正對著自己。4、一般情況下禁止進入礦倉內扒礦,如需去時,必須兩人互相監護,找安全地點,站穩腳后才能進行作業。5、

25、放礦時,箕斗內礦數量要均衡,放多了在提升時自然會往斜井道軌兩側掉塊,造成不安全因素,避免傷人、箕斗脫軌,放礦要適量,不可過多或過少。6、在礦倉里扒礦時,應隨時注意人力礦車倒礦,應設專人放哨警戒。7、提升中信號必須記清,以免浪費時間及發生其它意外事故。提升結束時漏斗口礦不準放凈。8、斗提升時人員必須撤至安全地點,嚴禁在放礦漏斗附近作業。A/KSHGC-08推車工技術操作規程1、工作前檢查車輛是否完好,如有問題及時修好。2、要一人一車,不許結隊、車串車,推車人員不許蹬車,兩車距離要按巷道不同坡度確定(1)坡度小于千分之5時兩車距離不小于10米以上,(2)坡度大于千分之5小于千分之10時兩車距離不小

26、于30米以上。3、推車時不許放飛車,轉彎時要保持力量平穩。4、行車落道應用燈光發出信號,避免發生撞車碰人事故。5、擋車時要注意周圍情況,不能疏忽大意,防止碰手、碰腳挨擠受傷。6、掛車要穩,注意手腳,要與把鉤人員合作,掛大鏈和保險繩要由把鉤工操作以免在不掛鉤的情況下跑車。7、推車時要注意前方,接近道岔、風門、巷道口、急轉彎處時要減低速度,并且喊出警號以免撞人。8、推車落道時,先把一邊打好眼,再推另一頭,兩人同時工作,要做到互相呼應。9、推車工必須把礦燈戴在安全帽上。10、推車裝材料時,不能過高,兩邊插上拌子擋好,防止掉下砸人,推車者手放在中間,防止道窄擠手。A/KSHGC-09運搬工技術操作規程

27、1、運搬工擔負著把生產用的坑木和材料運到井下,把礦巖運到井上的任務。2、運搬工工作時必須戴手套。3、運搬工必須進行現場交接班,把巷道、道軌、溜子、絞車等情況交接清楚,把道路清理干凈。4、接礦巖時要把礦巖車接滿,裝木頭時要裝整齊,長木頭放下邊,短木頭放上邊、木頭不要高出車沿。5、推車時,兩手不要扶在車角上,必須臂向前伸,不許將頭伸入車上。6、過風門時,必須開一關一,不準同時開放,以免漏風,也不準推車頂開風門。7、推車過風門時、風簾、拐彎、三岔口、巷道口、下坡道及發現前邊有人時,必須吶喊、“車來了”,同時要減低車速。8、禁止蹬車,禁止放飛車。9、同方向推車,兩車前后距離不小于10米。10、在車場或

28、有坡度的巷道停車時,必須打好眼或放好檔木。11、摘掛車鉤時,頭和身子不要進入兩個車的中間,只準側著身子,用手在車的碰頭下邊將車鉤摘掛好。12、壞棚子及巷道斷面小的地點禁止卸料,卸料時,兩人要互相照應,不準砸壞水管、風管、電纜、信號線及風筒等。A/KSHGC-10井筒維修工技術操作規程1、井筒維修工必須由工作細心,認真負責,體質健壯,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工人擔任。2、井筒維修工必須具備鉗工基礎知識,了解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掌握起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高空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3、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或飲酒、頭昏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參加井筒作業。4、凡在井筒和井架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帶,工具

29、要拴繩。5、檢修井筒和處理事故人員,如果需要站在罐籠和箕斗頂上工作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1)在罐籠或箕斗上,必須裝設保護傘和欄桿。(2)佩戴保險帶和安全帽。(3)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為0.3-0.5m/S。(4)檢修用信號必須齊全可靠。(5)與絞車司機、信號工和把鉤工聯系好。6、施工前必須由施工負責人對所用工具、設備、保險裝置及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確保安全。7、施工前必須由施工負責人與井上下信號工與絞車司機進行聯系,確定使用的鉤別、提升速度、井筒作業的內容、時間和信號等,詳細交待清楚。8、井筒作業時,應首先由上往下清掃井筒,(包括天輪平臺和井架)。9、井筒有人作業期間,絞車司機必須由主司機操作

30、,副司機在旁監護。10、井口、井筒和井底作業時,嚴禁雙重作業,工作時嚴防墜落物件。11、井筒作業時,井口應設專人看守,并在兩側拉繩掛牌警示,井底大門由把鉤工和信號工看守,10m內不準有人。12、檢修井筒和處理井筒事故時,要另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后執行。13、提升容器做防墜試驗時,必須按下列順序進行,靜試驗、空載脫鉤試驗重載脫鉤試驗。A/KSHGC-11巷道維修工技術操作規程1、支架維修工必須熟悉支柱、回柱規程中的有關規定。2、發現巷道支架歪扭、變形、折斷、腐朽等現象要及時更換修理。3、開工前應檢查工具是否完好,工作地點附近的電纜、電線、水管等是否保護好,支架頂幫是否牢固安全,一

31、切正常時才得開工。4、維修巷道支架時,拆一架、修一架,并且要加固被拆支架臨近兩三個支架,已拆掉的支架在未修理完以前,不得終止工作。5、新支架一定要合乎規格要求。6、維修支架過程中的亂料、礦巖要隨時清除,不使其堵塞巷道和影響工作。7、維修同一斜坡不許分段工作。8、維修主要運輸巷道時,在修理點的兩端設置障礙,禁止車輛通過。維修危險地點不經過妥善處理,不許人員通過。9、維修獨頭巷道拆修支架時,工作面的人員要如數全部撤出,維修人員只能由外向里逐架進行維修。10、套棚子:(1)由高改低:A、拆除一架棚子,挑到要求高度,用背板插好,再架棚子,如頂板不好時,應打好臨時支柱。B、如老朋頂上礦(巖)破碎,易于冒

32、落時,必須拆一架打一架。C、臥底放炮應放小炮,防崩倒棚子。(2)由低改高:A、拆除一架棚子,挑到高度要求,用背板插好,再架棚子,如頂板不好時,應打好臨時支柱。B、如老棚頂上礦巖破碎,易于冒落時,必須拆一架搭一架。11、冒頂地點支架:(1)先檢查頂板是否有活塊,有無有害氣體,檢查時必須一人觀察頂板,必要時打臨時支柱。(2)在完整的前探支架下,攉出冒落的礦巖可架一架棚子的距離,即架好棚子。(3)新棚子與老棚子要用拉條拉好。(4)棚頂如空時,應打木垛(羅架)或用老木填滿。(5)如冒頂處完全被冒落礦巖填滿無法觀測其冒落高度,則用打釬子木方法進行修復。12、維修三岔、四岔:(1)抬棚損壞時必須先打好臨時

33、托棚,托住插梁,穩固好以后可拆除壞抬棚更換新抬棚。(2)插梁損壞,要在壞插梁前后的柱梁上打起立柱,加固好,再拆除壞插梁,更換成新插梁,更換插梁要加固好一架空當,一架一架進行,不得大撒手或幾架插梁同時進行更換。A/KSHGC-12主扇風機操作工技術操作規程(一)一般規定:1、主扇風機司機應設專職并具備以下條件:(1)熟悉本機房內扇風機裝置性能,能獨立操作。熟悉扇風機一般構造、工作原理、技術特征。熟悉扇風機供電系統和控制線路。熟悉全部地面風道系統和各風門用途。(2)經專業考核合格,取得扇風機司機合格證方可擔任。無合格證者,不得操作扇風機(實習學習操作,應經主管部門批準并指定專人監督指導)。(3)持

34、有司機合格證的司機,因工作需要調換操作崗位時,對新崗位扇風機操作應不少于1個月的熟悉期。在熟悉期一律按實習司機對待。但經指導司機推薦,可提前轉正,進行獨立操作。2、扇風機司機應執行交接班制度(1)交接班司機應按時在現場進行親自交接。(2)交班司機應詳細介紹本班運行情況和建議下班應注意事項:(3)雙方會同進行以下檢查:對運轉中扇風機:a、轉動聲音是否正常,有無意外震動。B、各發熱部位溫度是否符合規定。C、各指示儀表,指示裝置是否齊全完好,指示正常。檢查備用扇風機是否隨時可投入正常運行。風道各風門是否工作正常。(4)接班司機不準喝酒,精神正常,無一切不適于堅持工作的不正常狀況。(5)雙方進行交接簽

35、字。未經簽字,交班司機不得退崗下班。3、扇風機司機應嚴格執行要害場所管理制、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須參加本風機的各類檢修驗收工作。(二)運行操作1、起動前準備:(1)取得主管部門準許開車命令。(2)倒風門:離心式扇風機應關閉前導葉起動,或起動前先提起進風閘門約全程的1/3以下。在電網允許直接起動條件下,軸流扇風機應在風門全開狀態直接啟動。若滿載直接啟動有困難時,可以不開通井下風閘門,暫開進風道地面進風門。在完成啟動后,再正式開通井下風門,并關閉地面進風門。但地面進風門開啟前時,應支固可靠,預防在拉地面風時自動吸合關閉。其開啟度應適當控制,防止起動時,進風量太小,致使扇風機工作在不穩定

36、性能區。(3)起動前檢查檢查機械各部螺絲和鍵銷有無松動,并及時緊固。檢查葉輪是否正常,有無開焊,裂紋和摩擦機殼現象。對輪間隙是否正常,風硐、風門有無漏風現象。檢查各軸部承油量是否適當,油質是否清潔,油圈是否完整靈活。檢查皮帶松緊程度,有無裂紋。皮帶輪溝槽是否磨損超限,或檢查聯軸節防護罩是否上緊牢靠。檢查電動機炭刷和滑環接角是否良好,接地裝置是否可靠。檢查起動設備動作是否靈敏可靠,起動手把是否都在停止位置。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電度表、溫度計等儀表齊全靈敏可靠。過流和無壓釋放保護裝置整定合格,動作可靠。電源電壓不超過額定電壓的+10%、-5%。盤車1-2轉,靈活無卡阻。2、起動:(1)采用磁力

37、站自動、半自動起動裝置時,按設計說明書操作,但必須確知:繼電器事先整定合格。各保險裝置正常可靠。(2)繞線電動機采用起動變阻器手動啟動時,起動前應將起動電阻全部接入,待起動電流返回時,逐步緩緩切除電阻,直至最后全部切除,使轉子短路,電機進入正常轉速。(3)同步電機異步起動后,要及時勵磁牽入同步,不要過早。過激時,直流電壓電流要符合所用勵磁裝置工作曲線。(4)鼠籠電動機采用電抗啟動時,起動前,電動機定子應接入全部電抗。起動后,待起動電流開始返回時,由起動柜自動手動切除全部電抗,使電機進入正常運行。3、扇風機在起動和運行中,要注意以下檢查和巡視:(1)各轉動部位有無異響。(2)軸承座震動不大于0.

38、10mm。(3)滑動軸承溫度不大于65,流動軸承溫度不大于75。(4)電流不超限,禁止超載運行。(5)電壓符合規定。(6)各指示裝置(儀表),指示正常。(7)電機溫升不超過廠家規定,或A級絕緣不超過55,E級絕緣不超過60,B級絕緣不超過65。4、扇風機有以下情況之一時,應立即緊急停車:(1)各主要轉動部件有故障性異響或意外震動。(2)電機起動時間長,起動不返回。(3)電機掃膛,冒煙冒火;滑環火花成圈。(4)軸承溫度急劇上升,已超限不下降。(5)進風閘門掉落關閉,無法立即恢復。(6)其他緊急事故故障。(7)正常停車按以下程序:停止現行扇風機運轉;關閉常用進風閘門,打開進風道地面進風門;吊起出風

39、側把風門(關斷正常通大氣出口,打開把風道與井下連通)。8、按第(一)條要求起動扇風機。(三)日常維護1、司機進行以下日常維護:(1)每班要進行巡視,每小時一次,巡視的內容按第(三)條規定,發現問題及時處理。(2)對軸承潤滑的要求:滑動軸承每2000-2500h換油一次,日常運行中要及時加油,經常保持所需油位,可用30°至50°機油。滾動軸承用二硫化鉬或鈣基脂,油量不大于油腔的2/3。禁止不同油混雜使用。(3)對備用扇風機:每1-3個月輪換運行一次,最長不超過半年。輪換期超過1個月時,應每月溜空車一次,每次不少于10分鐘。保證備用風機隨時可在10min內投入正常運行。(4)司

40、機有權督促有關人員定期進行以下校驗。定期校對指示表和指示裝置,每半年1次。每次倒車時,量測和調整被停電機轉子間隙,量測和調整聯軸節相對位變。每年測主軸水平1次。每半年檢查反風道1次,每年作反風演習1次。A/KSHGC-13局部扇風機操作工技術操作規程(一)局部扇風機應由專職或專人兼職,不管專、兼職人都必須經過學習,懂得局扇風機基本構造及電工基本知識,耳目健康,并經本規程考試合格,領有合格證者,才能擔任。(二)局扇遷移必須按井下搬運操作規程有關規定執行。(三)局扇安裝遵照下列事項:1、局扇安裝前,安裝人員檢查螺絲是否齊全、擰緊等,機殼是否完好,有無裂痕。進風口有無安全網罩,確無問題時才能安裝。2

41、、局扇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中,其吸風量必須小于全風壓供給該處風量,距回風口不得小于10m以免發生循環風。局扇吸風端3m以內不準存放易被吸入的雜物。3、局扇應安裝穩定,墊高要大于0.3m,外沿距鐵道不得小于0.7m。4、電纜必須懸掛,要符合懸垂弧度要求,要吊掛在木制或鐵制電纜鉤上,禁止用鐵絲擰綁,懸掛點的間距不得大于3m,2根電纜的上下間距不得小于50mm。5、電纜上禁止懸掛其他任何物件。6、局扇接頭后,應做10分鐘以上的試運轉,檢查其運轉是否正常,試運轉后,在手把上標明反正轉方向。7、局扇必須安消音器,否則不準投放運行。(四)局扇啟動前司機應作如下檢查:1、進風口前是否有易被吸入的雜物。

42、2、安全網罩安裝得是否牢固,機體是否穩固。3、局扇口風筒的聯接處是否牢固。4、用小棍撥動葉片兩三圈是否靈活,有無卡住現象。(五)局扇啟動及運轉時注意事項:1、局扇應斷斷續續啟動,不要一次啟動,避免風壓沖擊風筒容易脫節或吊環墜落。2、局扇安裝地點有2臺以上時,局扇與電磁開關要分清楚,或標清編號,以免啟動發生錯誤,2臺局扇串聯時,須等一臺局扇啟動運轉正常后,檢查聲音是否正常。3、正常運轉后,檢查聲音是否正常。4、檢查機體是否震動或顫動。5、局扇開動10分鐘,一切運轉正常無問題時,才可離開局扇進行其它工作。6、要經常檢查風筒,是否脫節、擠壓、扭折、破裂、脫掛及漏風現象,并及時進行處理。(六)遇有下列

43、情況時應緊急停車:1、無單相保護局扇,運轉時突然發生聲音變化,轉速減慢,發生單相運轉。2、電纜過熱或電機有焦臭味時。3、電機外皮溫度高出80。(七)停車注意事項:1、拉開電磁開關停止電機運轉。2、如檢查其它電器設備影響該處局扇轉動時,必須停電工作時間停車,并事先將工作人員撤出,設上柵欄或拉上繩掛上“禁止入內”的字樣警戒牌。3、如發生故障局扇突然停止運轉時,要立即通知用風地點人員撤出,撤到全負壓通風的新鮮風流巷道中,并站好崗,防止其他人員入內,同時要向調度室報告情況。4、在使用局扇通風的掘進工作面,臨時停工不準停風。5、經常清理局扇風口附近的雜物,避免吸入局扇,影響供風。A/KSHGC-14防探

44、水技術操作規程(一)一般規定1、認真做好水文地質工作,摸清礦井的水文地質情況。2、編制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水計劃,每年在雨季前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檢查。3、在雨季,組織搶險隊伍,并儲備足夠數量的防洪搶險物資。4、搜集、調查和核對礦井附近現在開采的礦山和廢棄的老窯情況。(二)地面防治水1、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統。2、井口和工業廣場內主要建筑物的標高,高于本地歷年的最高洪水位。3、井口附近和塌陷區內外的積水或雨水可能浸入井下時,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1)容易積水的地點應修筑溝渠,排泄積水。(2)礦井受到河流、山洪威脅時,必須修筑堤壩和泄洪渠,防止洪水浸入。(3)排到地面的井下水,

45、妥善處理,避免倒滲井下。(4)在雨季,派專人檢查礦井及附近的地面有無裂縫和老窯陷落現象。(三)井下防探水:1、在相鄰礦井的分界處,有隔離礦柱。2、留設的隔離礦柱,需要變動時,必須編制設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3、井巷出水點的位置及其水量,老窯積水范圍、標高和積水量,繪在采掘工程圖上。4、水淹區域應標出探水線的位置,采掘到探水線的位置時,必須探水前進。5、在水淹區域積水面以下的礦石、巖層中進行采掘工作,必須在排除積水以后進行。6、掘進工作面或其它地點發現有透水預兆(掛紅、掛汗、空氣變冷、發生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發生涌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其它異狀)時,必須停止作業

46、,采取措施,并報告礦井主管負責人。如情況危急,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7、礦山組織人員查明主要含水層厚度、巖性、水量、水壓、水質及補給排泄條件和隔水層的厚度、巖性分布情況,為防治水提供依據。(四)井下排水:1、井下排水1、井下排水,所用的主要設備(包括水泵、水管和配電設備),應符合下列要求:(1)水泵:必須有工作水泵、備用水泵,其中工作水泵的能力,應能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的正常涌水量,備用水泵的能力應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且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的總能力,應能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內礦井的最大涌水量。(2)水管:水管的能力應能配合工作泵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

47、24小時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備用的水管的總能力,應能配合工作和備用水泵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的最大涌水量。(3)配電設備:應同工作、備用泵相適應,并能夠同時開動工作和備用的水泵。2、主要泵房至少有兩個出口。3、主要水倉必須有主倉和副倉,當一個水倉清理時,另一個水倉正常使用。采區水倉的有效容量應能容納8小時的正常涌水量。4、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經常檢查和維護。5、水倉、沉淀池和水溝中的淤泥,每年至少清理兩次。在雨季以前清理一次。(五)防探水原則:1、礦井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水原則。2、探水或接近積水地區的掘進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積水,應編制探放水設計。3、

48、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采取防探水措施,確認無突水危險后,方可前進:(1)接近有威脅地區,規定的探水線時。(2)上礦層有積水,在下礦層進行采掘工作,當兩層礦的垂直距離小于回采工作面采高的40倍和小于掘進巷道高度的10倍時。(3)接近流砂層、沖擊層、風化帶時。(4)在采掘中接近有出水可能鉆孔時。(5)在采掘中接近小窯老空區探水時。(6)掘進石門接近含水層時。5、在安鉆探水前,必須遵守下列規定:(1)加強鉆孔附近的巷道支架,背好頂幫,并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攔板。(2)清理巷道浮渣,挖好排水溝。(3)在打鉆地點或其附近安設專用電話。(4)確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時,應由測量和負責防探水人員

49、親臨現場,共同確定鉆孔方位、角度、鉆孔數目以及鉆進深度。6、預計水壓較大的地區,正式探水鉆進前,必須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閘閥。孔口管的長度,應根據水壓和圍巖性質在探放水設計中明確規定。孔口管與孔壁之間,必須灌注水泥漿固定,待水泥漿凝固后進行掃孔,掃后必須進行耐壓試驗,達到能承受設計水壓后,方繼續鉆進。特別危險的地區,還應預先采取掘安全躲避洞,規定撤人的避災路線等安全措施。7、鉆進時,發現礦巖松軟、片幫、來壓或在鉆眼中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頂鉆等異狀時,必須停止鉆進,但不得撥出鉆桿,立即向礦主管負責人報告,并派人監測水情。如果發現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后采取措施,進

50、行處理。8、鉆眼內水壓過大時,應采用反壓和防噴裝置的方法鉆進,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礦(巖)壁突然鼓出的措施。9、鉆孔放水前,必須估計積水量,根據礦井排水能力和水倉容量,控制放水眼的流量,還必須觀測水壓。10、鉆孔放水時,必須設專人監測鉆孔出水情況,測定水量,做好記錄,遇有水量突然變化時,必須進行處理,并立即報告礦主管部門。(六)老空水的防治:對于老空水的防治操作技術程序是:1、小窯調查:采用實地調查的辦法,并依據地面小窯遺跡,地表地形等情況來確定小窯的存在。2、圈定小窯采空范圍:依據小窯調查資料,計算老窯老空資料的可靠程度來確定。3、探水線的確定方法:依據小窯老空資料的可靠程度來確定。4、確定探水

51、方法和探水鉆孔布置。5、探水區掘進的注意事項:(1)嚴格掌握巷道掘進方向、規格及進尺。(2)探水區域掘進工作面應安設電話,與可能受到水害威脅的相鄰地點應有信號聯系。(3)過老空區又遇實礦(巖)時,要重新按規定進行探水掘進。(4)在探水區掘進的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探放水措施,掌握出水征兆,了解井下巷道布置,熟悉避災路線。(5)采掘工作遇到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立即停止工作,將人員全部撤到安全地點,并向礦領導匯報,由礦領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到現場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礦體頂板突然滲出水珠,或礦體松軟發潮。頂板淋水增大或底板突然漏水。礦巖內出現暗紅水銹。工作面空氣變冷或水量增大發生霧氣。有嘶嘶水叫聲。有底板

52、鼓起或頂板壓力增大。(6)在打眼時,沿鉆孔向外流水時,應停止工作,不準拔出或晃動鉆桿,要在鉆桿后面打上點柱,頂緊頂牢,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6、井下突水的處理方法:(1)井下突水后,首先要測水壓、水量、取水樣化驗水質,制定放水排水措施。當水量增大控制無效時,應將受水害威脅地點的工作人員全部撤出,并向領導匯報。(2)遇強含水層大量出水后的處理:采取堵截水源的方法,制定先堵后排水的具體方案。(3)井下斷層小型出水的處理:采用井下封堵的辦法。(4)巷道底鼓破裂出水的處理:發現巷道發生底鼓的地段打上密集支柱,支柱下端要穿鞋,使巷道底鼓不再發展,裂隙不再繼續增大,然后在適當地點向底板打鉆了解水文地質情

53、況,并適當放水降壓,再根據具體情況研究確定加固底板的措施。(5)探老空積水時,開孔不到五米出水的處理:立即停止工作,不拔出鉆桿,在巷道的前端(迎頭)打上點柱及戧柱,將前部礦(巖)壁頂牢,防止積水壓力壓垮礦(巖)壁。然后根據礦井排水能力研究確定放水方法和技術措施。并另選安全地點再進行探水,以便進一步弄清老空積水范圍及其它水文情況,而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處理。A/KSHGC-15提升絞車司機技術操作規程1、開始工作前,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扎緊袖口,作好一切準備工作。2、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班要交清本班設備運轉情況,接班人員要作好下列檢查工作。(1)檢查設備各部位螺絲、銷子是否緊固、可靠,有

54、無松動。(2)制動閘和工作閘是否靈活可靠以及磨損情況。(3)軸瓦的溫度,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情況是否良好,油圈轉動是否靈活。(4)電動機的溫度和炭刷的磨損情況。(5)鋼絲繩的磨損情況。(6)檢查絞車的電氣部分是否接觸良好,信號是否暢通。(7)檢查過卷裝置、過速裝置是否靈活可靠。3、每班絞車運轉前,要注入適量的油,并擦拭機器。4、起動或停止時,速度應逐漸增減不可太快,以免發生危險。5、絞車司機必須與井口把鉤人員經常聯系,并熟悉各種信號,信號未聽清不準開車。6、開車時,要注意絞車運轉方向,鋼絲繩的排列是否整齊,注意電壓表、電流表和升降指示器的指針,注意絞車運轉的聲音是否正常,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停車檢查

55、,處理完畢后方可開車。7、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禁止看書、報紙、雜志,更不準做零活。8、絞車房嚴禁閑人出入,更不準談笑打鬧。9、搞好室內的清潔衛生,保持好設備的清潔。A/KSHGC-16提升鋼絲繩維護管理、檢查技術操作規程(一)鋼絲繩的維護管理1、鋼絲繩必須到合格廠家進行購買,并將鋼絲繩的生產廠家,出廠日期,型號,各項技術參數等填寫到登記卡片進行保存管理。2、應購買的鋼絲繩應放置在空氣干燥的庫,棚內,卷繩軸底部的外層鋼絲離地表不小于200毫米,保持通風,避雨季節前應做一次外部檢查和保養并記錄。3、舊繩的保管應建卡、建賬、記錄原使用檢查狀況,內容有繩的結構,直徑,現有長度,使用礦井及年限,最后一次試驗記錄等。(二)鋼絲繩的使用與檢查1、對提升鋼絲繩的使用必須遵守下列規定(1)新繩懸掛前,每根鋼絲繩必須做拉斷、彎曲和扭轉試驗,這三項指標按公稱直徑計算,不合格鋼絲的面積和鋼絲斷面積之比:對專為升降人員的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達到6%;升降物料的鋼絲繩達到10%時,都不得使用。(2)使用中鋼絲繩的定期試驗,只作每根鋼絲的拉斷和彎曲試驗,這兩項指標按公稱直徑計算,當不合格鋼絲的面積和新繩鋼絲總面積之比達到25%時,必須更換。(3)鋼絲的韌性:專為升降人員用的以及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不得低于特號鋼絲的韌性標準。作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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