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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律師事務所財務人員后續教育 培 訓 天華正信(北京)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天華正信(北京)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2013年年1月月24日日主主 要要 內內 容容一、律師事務所主要一、律師事務所主要會計會計科目設置科目設置二、主要會計科目賬務處理二、主要會計科目賬務處理三、三、查賬征收與核定征收的主要差異查賬征收與核定征收的主要差異四、與律師事務所查賬征收相關政策文件四、與律師事務所查賬征收相關政策文件五、律師事務所收入的審計認定五、律師事務所收入的審計認定六、律師事務所成本費用的審計認定六、律師事務所成本費用的審計認定七、七、查賬征收需重點觀注的相關事項查賬征收需重點觀注的相關事項八、八、律師事

2、務所合伙人所得稅稅率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所得稅稅率并舉例并舉例說明說明一、律師事務所主要科目設置一、律師事務所主要科目設置在營改增以及查賬征收方式的變化影響下,律師事務所建賬時應當按照報表中資產負債表和利潤及利潤分配表中的會計科目并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設置總賬、明細賬科目。下面主要講解 營改增變化下關于 “應交增值稅”、“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及費用”和“管理費用”這幾個科目的明細賬設置。(一)“應交稅金”科目應下設“應交增值稅”及“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在“應交增值稅”科目下設“進項稅額”、“銷項稅額”、“轉出未交增值稅額”、“進項稅轉出”、“增值稅減免”等明細科目;1.進項稅額:用于記錄

3、企業購入或接受應稅勞務而支付的,從銷項稅額中準予 抵扣的進項稅額,購入或接受應稅勞務而支付的進項稅額用藍字,退回應沖銷的進項稅額用紅字;2.銷項稅額:用于記錄企業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應收取的增值稅額;3.轉出未交增值稅:用于記錄月末應交未交增值稅額轉入“未交增值稅”科目的金額;4.未交增值稅:用于記錄企業本期應繳納的增值稅額及已繳納的增值稅額,貸方記錄本期應繳納增值稅額,借方記錄本期已繳納增值稅額;5.進項稅轉出:用于記錄企業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進項稅不得抵扣部分及因某種原因不得從銷項稅額中低扣需轉出的進項稅額(如企業新購入丟失的固定資產)

4、 ;6.增值稅減免:用于記錄企業享受國家減免政策需抵減的金額 ;注:以上科目設置適用于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只需設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即可。(二)“主營業務收入”科目,該科目核算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外提供法律服務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凡合同明確規定的、律師事務所受當事人委托收取或轉付的款項,如:代付的訴訟費、仲裁費、托管資金等不作為業務收入,如果合同沒有明確規定的收入款項應全部作為收入處理。該科目各個子科目應當與發票上注明的律師費的案件類別一致,主要科目有:法律顧問、刑事訴訟、民事代理、經濟案件代理、行政訴訟代理、非訴訟事務、咨詢代書等。我們在每年度的審計中發現有各別的律

5、師事務所的“主營業務收入”明細賬是按合伙律師人名來設置的,這樣是不符合要求的。對于律師事務所里內部律師個人收支賬是可以按人名來記明細賬,但對律師事務所報送司法局或審計的會計賬簿還是應該按照律師費的類別設置明細賬。(三)“主營業務成本及費用”和“管理費用”他們的各個子科目之間是不能互竄的,當律師事務所當期發生費用時,我們的財務人員就發生的各項費用應分門別類的計入到各個子科目。主營業務成本核算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提供法律服務而發生的直接耗費,該科目主要核算與主營業務收入直接相關的成本項目。管理費用是指律師事務所為行政管理和組織業務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下面我們把“主營業務成本及費用”與“管理費用”主

6、要包括的明細科目給大家做個詳細的介紹。在查賬征收方式下,律所一定要加強成本費用的核算管理工作,獲取與業務交易事項有關的合法、合規票據,并合理核算。其中其中“主營業務成本及費用主營業務成本及費用”明細科目主要包括:明細科目主要包括:1.專職律師工資津貼(專職律師的工資津貼是不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工資,合伙人是不允許從律師事務所拿工資的)2.兼職聘用律師酬金3.辦公費(1)信息咨詢、查檔費(2)文件制作費、印刷費(3)訂購各種法規書刊、雜志費(4)日常業務辦公用品費4.房租水電費(1)辦公樓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2)業務項目的場地租金(3)辦公室擺設租金5.郵電費(1)電話費(長話費、市話費、

7、移動電話費)(2)網絡信息費(3)市內、市外快遞費用6.差旅費(1)市內交通費(2)外省市交通以及住宿費7.會議費(會議通知、會議紀要、會議簽到、會議召開單位出具的議程支出明細)8.車輛燃料修理費(車輛的修理費、燃料費等)9.其他:為業務項目及開發項目所發生的其他反映費用“管理費用管理費用”明細科目主要包括:明細科目主要包括:1.行政人員工資2.固定資產折舊3.律協費用(是指律師事務所按規定向市律師協會交納的年檢注冊費、公告費、會員費等等)4.應酬招待費(是指律師事務所為正常業務往來的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費用)5.遞延資產攤銷6.教育經費(律師及行政人員的業務培訓費)7.保險費(是根據“社保”的有

8、關規定為律師事務所職工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基本養老保險是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保證勞動者在年老無勞動能力時,給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城鎮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均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8.醫藥費9.住房公積金10.土地使用金11.房產稅12.其他稅金(包括印花稅、車船使用稅)13.審計費(是指律師事務所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評估所發生的費用)14.其他(工作餐、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捐款等等)15.工會經費:是指工會依法取得并開

9、展正常活動所需的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經費的主要來源是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交納經費。(三)“營業稅金及附加”核算律師事務所日常主要經營活動應負擔稅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等。(四)“所得稅”主要核算律師事務所當期發生的合伙人個人所得稅費用。律師事務所應當采用應付稅款法核算所得稅。律師事務所收到因多記等原因而退還的所得稅時,應在實際收到退還的所得稅時,沖減當期的所得稅費用。二、主要會計科目賬務處理二、主要會計科目賬務處理(一)增值稅下主營業務收入的賬務處理1.一般納稅人取得業務收入賬務處理借:貨幣資金/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

10、: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小規模納稅人取得業務收入的賬務處理借:貨幣資金/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二)計提城建稅(應當按照律師事務所當期應交增值稅額的7%來計算)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城市維護建設稅(三)計提教育費附加(應當按照律師事務所當期應交增值稅額的3%、2%來計算)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四)計提合伙人所得稅(合伙人所得稅是按季度來計提的,按年超額累進來計算的) 借:所得稅合伙人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合伙人所得稅(五)計提法定盈余公積金 借:利潤分配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金(六)合伙人提款時:

11、借:利潤分配合伙人稅后酬金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三、查賬征收與核定征收的差異三、查賬征收與核定征收的差異 查賬征收與核定征收的本質性差異為計稅方式上的差異,核定征收是以收入額按照核定比例來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的一種征收方式,而查賬征收是以當期收入金額-當期成本費用金額即當期利潤總額來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的一種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方式下的應納稅所得額只與當期收入有關,但查賬征收在考慮當期收入的同時還需考慮當期的成本費用。 四、與律師事務所查賬征收相關政策文件四、與律師事務所查賬征收相關政策文件(一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律師事務所從業人員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律師事務所從業人員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有關個

12、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國家稅務總局公告局公告2012年第年第53號號1此文件中第一條將國稅發200014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律師事務所從業人員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業務問題的通知中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的作為律師事務所雇員的律師從其分成收入中扣除辦理案件支出費用的標準,由現行在律師當月分成收入的30%比例內確定,調整為35%”,收入分成律師的辦案費不得在律師事務所重復列示。2此文件中第二條廢止了國稅發2000149號第八條的規定(律師從接受法律事務服務的當事人處取得的法律顧問費或其他酬金,均按“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報酬的單位或個人代扣代繳。),律師從接受法律事

13、務服務的當事人處取得法律顧問費或其他酬金等收入,應并入其從律師事務所取得的其他收入,按照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3.此文件中明確了合伙人律師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憑合法有效憑據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和有關規定扣除費用;對確實不能提供合法有效憑據而實際發生與業務有關的費用,經當事人簽名確認后,可再按下列標準扣除費用:個人年營業收入不超過50萬元的部分,按8%扣除;個人年營業收入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6%扣除;個人年營業收入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按5%扣除。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個人發生的其他費用和列支標準,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199743號

14、)等文件的規定執行。(二)(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律師事務所從業人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律師事務所從業人員取得收入員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業務問題的通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業務問題的通知知國稅發國稅發2000149號號此文件中主要指出律師個人出資興辦的獨資和合伙性質的律師事務所的年度經營所得,從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業所得稅,作為出資律師的個人經營所得,按照有關規定,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在計算其經營所得時,出資律師本人的工資、薪金不得扣除。(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個體工商戶個人(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試行)的通知所得稅計

15、稅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國稅發199743號號1.個體戶業主工資不得扣除;2.個體戶經營過程中的借款利息支出,未超過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部分,準予扣除;3.個體戶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盤虧及毀損凈損失,由個體戶提供清查盤存資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可以在當期扣除;4.個體戶在經營有關的無法收回的帳款(包括因債務人破產或者死亡,以其破產財產或者遺產清償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或者因債務人逾期未履行還債義務超過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應由其提供有效證明,報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按實際發生數扣除;5個體戶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

16、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損贈額不超過其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據實扣除。納稅人直接給受益人的捐贈不得扣除。6.資本性支出,不得稅前扣除;7.被沒收的財物、支付的罰款不得稅前扣除;8.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以及各種稅收的滯納金、罰金和罰款不得稅前扣除;9.各種贊助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10.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有賠償的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11.分配給投資者的股利不得在稅前扣除;12.用于個人的家庭的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13.與生產經營無關的其他支出不得稅前扣除;14.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準扣除的其他支出。(四)(四) 財政部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

17、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個人所得稅稅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前扣除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財稅200865號號1.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向其從業人員實際支付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允許在稅前據實扣除。2.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發生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分別在工資薪金總額2%、14%、2.5%的標準內據實扣除。 3.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用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4.個

18、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體工商戶(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體工商戶業主業主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者個人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的通知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的通知財稅財稅201162號號 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者本人的費用扣除標準統一確定為42000元/年(3500元/月

19、)。五、律師事務所收入的審計認定五、律師事務所收入的審計認定在審計過程中我們對律師事務所的收入的認定需取得的證明資料包括:律師事務所稅控機系統中發票開具的匯總表、律師事務所委托方簽訂相關的合同,在審計過程中我們將對合同條款進行核實,必要時我們將向委托方進行函證,以確定相關業務的真實性及收入確認的合理性。六、律師事務所成本費用的審計認定六、律師事務所成本費用的審計認定 在審計過程中我們將重點關注相關支出的票據的合法、合規及合理性,各項支出的審批手續及領款人,大額成本費用支出的合同簽訂、票據的真偽查詢等,必要時我們將向服務方進行函證,以確認相關成本費用的真實性。七、查賬征收核算方式下需重點觀注的相

20、關七、查賬征收核算方式下需重點觀注的相關事項事項(一)不允許稅前扣除項目(一)不允許稅前扣除項目1資本性支出(資本性支出包括企業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及其他資產的支出,對外投資的支出等記入當期損益不得稅前扣除,如企業在當期費用中列支購入的打印機支出);2被沒收的財物、支付的罰款(如律師事務所因違法違紀等行付支付的工商罰款);3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以及各種稅收的滯納金、罰金和罰款;4各種贊助支出;5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有賠償的部分(如律師事務的車輛因意外發生的汽車修理費用,這部分費用將取得保險公司賠償);6分配給投資者的股利;7用于個人的家庭的支出(如律師給其子女繳納的保險、學費等);

21、8與經營無關的其他支出;9企業計提的各種準備金不得扣除(包括律師事務所按照收入5%計提的職業風險金);10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準扣除的其他支出。(二)允許按照標準扣除項目(二)允許按照標準扣除項目1. 出資律師(合伙人)每月領取的工資和薪金不得在稅前扣除,但計算每位出資律師的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在稅前扣除3500元/月的費用。2.作為律師事務所雇員的律師與律師事務所按規定的比例對收入分成,律師事務所不負擔律師辦案支出的費用(如交通費、資料費、通訊費及聘請人員等辦案費用),律師當月的分成收入扣除辦理案件支出的費用后(雇員的律師從其分成收入中扣除辦理案件支出費用的標準35%,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律師事

22、務所從業人員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3號),余額與律師事務所發給的工資合并,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3出資律師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憑合法有效憑據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和有關規定扣除費用;對確實不能提供合法有效憑據而實際發生與業務有關的費用,經當事人簽名確認后,可再按下列標準扣除費用:個人年營業收入不超過50萬元的部分,按8%扣除;個人年營業收入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6%扣除;個人年營業收入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按5%扣除。舉例:假定A、B、C、D四位律師分別出資50萬元成立了ABCD律師事務所,出資比例各占25%,ABCD律師事務所

23、2013年取得的收入總額為600萬元,ABCD律師事務所四位出資律師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的費用金額為:A出資律師取得的當期收入金額600*25%=150萬元;A出資律師允許扣除的費用金額為50*8%(50萬元以下部分)+50*6%(50至100萬元部分)+50*5%(超過100萬元部分)=4+3+2.5=9.5萬元;由于出資比例一致,BCD律師允許扣除的費用標準與A律師相同。4律師事務所發生的工會經費、發生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分別在工資薪金總額2%、14%、2.5%的標準內據實扣除據實扣除。注1: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及職工教育經費以實際支出并取得合法票據且實際支出在上述標準范

24、圍內可以據實扣除;注2:工會經費以取得正規工會經費發票或銀行劃轉稅務機關代扣憑證載明金額為準,未取得上述憑據的支出金額不予以認定。5律師事務所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用不超過當年營業收入15%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舉例:2013年律師事務所年度營業收入100萬元,發生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17萬元,按照標準本年允許稅前扣除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合計15萬元,超出標準2萬元本年不允許稅前扣除,如2014年律師事務所營業收入仍為100萬元,當期發生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14萬元,當按照比例當期允許稅前扣除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標準為15萬元,2013年廣告費和業務宣

25、傳費超出標準支出的2萬元中的1萬元可以并入2014年當期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一并扣除。6律師事務所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舉例:假定ABCD律師事務所2013年度取得的營業收入1000萬元,當期業務招待費發生額10萬元,按照當期取得收入1000萬元計算,本期允許扣除業務招待費金額1000萬元*5=5萬元,按照業務招待費發生額的60%計算,本期允許扣除的業務招待費金額10萬元*60%=6萬元,本期允許稅前扣除業務招待費金額為5萬元。7.律師事務所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

26、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不超過其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據實扣除。納稅人直接給受益人的捐贈不得扣除。(三)允許稅前扣除的項目(三)允許稅前扣除的項目 1律師事務所向其從業人員實際支付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允許在稅前據實扣除。 2當期發生的合理、合法的期間費用可以稅前扣除(辦公費、房租、水電費、協會會費等)注1: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盤虧及毀損凈損失,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可以在當期扣除。注2:經營過程中的借款利息支出,未超過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部分,準予扣除。注3:發生的與經營有關的無法收回的賬款(包括因債務人破產

27、或者死亡,以其破產財產或者遺產清償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或者因債務人逾期未履行還債義務超過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應由其提供有效證明,報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按實際發生數扣除。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所得稅稅率及合伙人所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所得稅稅率及合伙人所得稅舉例得稅舉例查賬征收方式下,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分攤到每個合伙人身上,再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詳見下表)。5%-35%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表級數級數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稅率(%)速算扣除數速算扣除數1不超過15000元的502超過15000元至3

28、0000元的部分107503超過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2037504超過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3097505超過100000元的部分3514750在查賬征收形式下舉例說明出資律師合伙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過程:例如:甲、乙、丙三人以5:3:2的出資比例合伙開辦了ABC律師事務所。另聘請兩名專職律師A和B,一名會計和一名行政人員。2012年,該事務所共取得業務收入500萬元(不含增值稅),其中專職律師A和B分別取得業務收入160萬元和140萬元。該事務所規定,律師個人承攬的案件按辦案收入的50%提成,住宿費、資料費、通訊費及聘請人員等辦案費用由律師個人負擔

29、。出資律師每月固定領取工資3500元,專職律師每月工資3000元,會計1人,每月工資2500元,行政人員1人,每月工資1000元房租水電費30萬元、辦公費用20萬元(包含購入打印機3000元)、業務招待費15萬元、廣告宣傳費80萬元、出資律師車輛費3萬元(車輛所有權為出資律師個人)、差旅費30萬元、交通費10萬元及電話費5萬元、律師事務所計提的職業風險金25萬元、稅務罰款1萬元(上述費用包含出資律師按例扣除的辦案費)。綜上所述,律師事務所本期利潤總額=500萬元-出資律師12.6萬元-專職律師工資7.20萬元-會計人員工資3.00萬元-行政人員工資1.20萬元-專職律師提成150萬元-房租水電

30、費30萬元-辦公費用20萬元-業務招待費15萬元-廣告宣傳費80萬元-車輛費用3萬元-差旅費30萬元-交通費10萬元-電話費5萬元-職業風險金25萬元-1萬元=107萬元。(一)律師事務所各項費用稅前允許扣除的金額(一)律師事務所各項費用稅前允許扣除的金額:1出資律師工資3500元/月*12*3=12.60萬元(國稅發149號文件出資律師本人的工資及薪金不得稅前扣除);2專職律師工資3000元/月*2*12=7.20萬元允許稅前扣除(財稅【2008】65號文件第二條);3專職律師的提成80萬元+70萬元=150萬元允許稅前扣除(財稅【2008】65號文件第二條);4會計人員工資2500元/月*12=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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