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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中國水利水電建設股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二一一年四月目 錄1.總則2.安全生產責任制度3.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辦法4.安全生產投入及統計管理辦法5.安全生產會議管理辦法6.安全生產檢查辦法7.安全督查管理辦法8.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辦法9.安全生產事故管理辦法10.安全事故和違規行為處罰辦法11.安全生產考核管理辦法12.投資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辦法13.安全事故和自然災害應急管理辦法14.安全技術措施管理辦法15.安全評價及重大危險因素管理辦法16.安全總監制度實施辦法17.分包隊伍與臨時用工安全管理辦法18.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辦法19.交通安全管理辦法20.消防安全管理辦法21.防汛安全管理辦法

2、22.設備安全管理辦法23.施工用電安全管理辦法24.危險物品管理辦法25.職業病防治管理辦法26.安全資料管理辦法總 則一、為進一步加強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安全生產管理,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股份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對原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進行了修訂,形成了中國水利水電建設股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下簡稱管理制度)。二、管理制度包括25個管理辦法,針對股份公司安全機構設置、檢查考核、教育培訓、事故管理、檔案管理以及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等做出了明確規定。同時,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重大危險(源)因素、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技術等制定了專門的管理辦法。三、管理制度中,“各單位”是指

3、股份公司所屬全資和控股公司;“二級單位” 是指“各單位”所屬或直管的分局(工程處)、施工局(項目部、聯營體)以及所屬的全資和控股公司;“項目部” 是指各“二級單位” 所屬或直管的項目部。四、管理制度適用于股份公司總部、所屬各單位及其二級單位、項目部。五、股份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六、股份公司安全管理目標:規管理,持續改進;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逐步消滅一般事故,建設本質安全企業。七、股份公司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堅持以人為本,珍愛生命,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技術可能、經濟可行、風險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則,堅決反對在安全生產不受控條件下的趕工搶工,堅決反對在安全生產

4、不受控條件下的產值規模擴;堅決反對企業減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業績利潤。八、股份公司實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堅持誰在崗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責任明確,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原則;堅持分級管理,各負其責,自上而下逐級監管的原則。九、各單位在貫徹落實管理制度的同時,應根據各自的生產經營特點,制訂實施細則,完善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十、各單位要在認真貫徹OSHMS18000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標準的同時,積極研究和引進其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思想和工作方法,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不斷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實現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化、規化、制度化。十一、海外業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應

5、遵守項目所在國法律法規,按照“不低于股份公司全生產管理標準”原則開展管理工作。十二、本管理制度由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十三、本管理制度以股份公司正式文件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安全規章制度2006版同時廢止。中國水利水電建設股份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結合股份公司生產經營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股份公司實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依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據責任明確、落實到人、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原則,依據分級管理、各負其責、逐級監督管理的原則,依據“一崗雙責”的原則,開展安全管理工作。第三條 股份公司通過

6、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安全目標,督促各單位、各崗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第四條 股份公司及所屬各公司法人代表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工作圍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第五條 股份公司全體員工應以建設本質安全企業為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全面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第二章 崗位安全職責第六條 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職責(一)法人代表是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三)主持召開股份公司安全

7、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事項。(四)批準股份公司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決定、安全投入資金和管理制度文件。第七條 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一)在董事會領導下,全面負責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二)主持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組織制定并實施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計劃,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重大問題。(三)負責建立、健全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四)組織制定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五)保證股份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六)督促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七)組織制定股份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八)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第八條 黨委書記安全生

8、產職責(一)監督股份公司各級領導干部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二)按照“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指導股份公司干部選聘工作,把安全生產管理業績作為重要條件之一。(三)指導各級黨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發揮監督保證作用,敦促、教育全體黨員模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指導工會、團委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活動。(四)指導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和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第九條 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一)協助總經理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二)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國家部委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指示精神,結合生產經營實際,組織制定、實施安全生產工作計劃。(三)主持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會議,聽取安全監

9、督管理部門的工作匯報,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四)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事故調查。(五)以建設本質安全企業為目標,組織開展安全管理創新和安全技術創新。第十條 分管其他工作的副總經理按照股份公司“一崗雙責”的原則,在開展分管圍工作的同時,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工作圍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第十一條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安全生產職責協助黨委書記做好安全生產調研、指導、教育、檢查整改、落實工作。第十二條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職責(一)指導各級財務部門按規定提取安全生產投入費用和統計工作。(二)審核安全生產投入計劃,保證安全生產資金需要。第十三條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職責(一)協助分管安全的副總

10、經理開展安全技術管理工作。(二)協助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組織安全技術規程、操作規程的修編工作。(三)負責組織有關安全科技和職業危害問題的課題研究。(四)負責安全技術管理體系建設。第十四條 總經濟師安全生產職責協助總經理分析經營管理活動的安全生產因素,并為生產安全開展經濟分析,按照工作分工,履行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第十五條 工會主席安全生產職責(一)監督企業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二)組織各級工會開展和參與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管理制度的制定和過程檢查。(三)組織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及勞動保護工作的經驗。第十七條 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及副總工程師、副總會計師、副總經濟師按照工作

11、分工,履行本崗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第三章 職能部門安全職責第十八條 董事會辦公室(一)負責督促、檢查股份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決議中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貫徹執行。(二)負責股份公司安全生產信息的對外披露。第十九條 總經理工作部安全生產職責(一)負責總部公務車輛的交通安全管理。(二)負責總部辦公區域消防安全和設備設施安全工作。(三)協助安排安全生產會議。第二十條 黨委工作部安全生產職責(一)組織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工作。(二)組織黨、工、團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工作。(三)開展黨工團安全生產主題活動第二十一條 人力資源部安全生產職責(一)在干部推薦、選聘、考核時,把安全生產管理業績作為重要條件之一,不推

12、薦安全生產工作不稱職的人員到領導崗位。(二)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三)負責辦理總部員工的工傷保險。第二十二條 財務產權部安全生產職責(一)保證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費用的支出,并監督使用。(二)建立安全生產專項費用。(三)負責安全生產投入費用統計管理。(四)負責安全事故罰款的收繳和管理。第二十三條 工程科技部(環保部)安全生產職責(一)指導開展安全技術創新工作。(二)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的研發、引進推廣工作。(三)負責編制安全技術規、標準的計劃。第二十四條 投資部安全生產職責(一) 組織投資項目的安全可研和安全評估。(二) 負責敦促項目建設單位按照安全評估意見開展安全工作。第二十五條 市場

13、經營部安全生產職責(一)督促各公司在投標報價中的安全生產費用滿足需要。(二)督促各公司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對于使用不合格分包商的按有關規定處罰。第二十六條 企業發展部安全生產職責在制定企業發展規劃時,將安全生產規劃作為重要容之一。第二十七條 資金管理部安全生產職責監督各公司及時支付安全生產的各項費用。第二十八條 設備物資部安全生產職責(一)指導設備安全管理工作。(二)定期開展設備專項安全檢查。(三)采購符合安全標準的設備、物資。(四)指導各公司對出租、承租設備的安全管理。第二十九條 審計部安全生產職責 審計過程中,審計安全生產專項費用的使用情況。第三十條 監察(紀檢)部安全生產職責(一)組

14、織開展安全生產效能監察。(二)參與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第三十一條 法律事務部安全生產職責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事務。第三十二條 信息中心安全生產職責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運維和技術保障工作。第三十三條 史志辦公室安全生產職責通過公司年鑒,負責記載上一年度股份公司安全生產情況。第三十四條 海外事業部安全生產職責(一)監督、指導股份公司海外業務安全生產工作。(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三)負責制定海外業務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四)培訓國際工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五)負責組織對海外項目的安全生產檢查、考核。(六)組織海外業務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15、七)及時報告海外業務安全生產事故。第三十五條 基礎設施事業部安全生產職責(一)監督、指導股份公司基礎設施業務安全生產工作。(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三)負責制定基礎設施業務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四)培訓基礎設施業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五)負責組織對基礎設施項目的安全生產檢查、考核。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事業部安全生產職責(一)監督、指導股份公司房地產業務安全生產工作。(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三)負責制定房地產業務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四)培訓房地產業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五)負責組織對房地產項目的安全生產檢查、考核。第三十七條 鐵路事業部安全生產職責(一)監督

16、、指導股份公司鐵路業務安全生產工作。(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三)負責制定鐵路業務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四)培訓鐵路業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五)負責組織對鐵路項目的安全生產檢查、考核。第四章 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職責第三十八條 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二)審定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管理目標。(三)定期召開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有關安全生產重大事項。(四)研究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決定。(五)表彰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個人。第三十九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安委會辦公室)職責 (一)負責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和安委會日常

17、工作。(二)貫徹落實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三)監督、指導各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四)開展安全生產督查,督促整改重大安全隱患。(五)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檢查、考核。(六)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情況。(七)負責組織股份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及安全活動。(八)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第五章 各單位安全生產職責第四十條 股份公司所屬子公司、控股公司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在股份公司統一領導下,依據分級管理、各負其責、自上而下逐級監督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各二級單位和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第四十一條 各單位通過建立健

18、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把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擴展到每個項目、每個部位,延伸到每個班組、每位員工。在股份公司系統,構建責任明確、層次清晰、銜接順暢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中國水利水電建設股份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股份公司員工必須按照“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第三條 安全培訓工作按照“統一規劃、歸口管理、分級負責、分類實施”的原則開展。各單位應根據工作分工,明確相應的培訓教育責任部門。第二章 職 責第四條 各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

19、負領導責任,應保證安全培訓所需資金、師資等資源配置。第五條 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培訓責任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安全培訓工作,并對培訓工作進行總結。第六條 股份公司和各單位負責組織“三類”人員(企業領導人員、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師資及其他有關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應組織員工培訓教材的開發,項目部負責組織現場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第三章 培訓工作第七條 安全培訓責任部門應根據生產需求制定培訓計劃,并按批準的培訓計劃組織安全培訓工作。第八條 安全培訓責任部門應建立安全培訓檔案,容主要包括培訓計劃、培訓大綱、課程安排、學員名冊、考試成績等。第九條 安全培訓應保證培訓時間,不得占用員工休息時間。第十條

20、 現場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容主要包括:作業場所危險告知、作業過程危險告知,作業程序、操作方法、注意事項、應急處置方法,個人防護知識、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方法、設備(工具)安全性能等。第十一條 現場作業人員安全培訓要求: (一)新入場人員應由有關部門組織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考核合格后上崗。 (二)從事電氣、起重、司爐、焊接、爆破、壓力容器、高空作業、廠機動車駕駛、大型機械操作及接觸易燃、易爆、有害氣體、射線、劇毒等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部門培訓并取得上崗后上崗工作。 (三)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型機械(機具),以及調換工種的員工,按新入場人員要求進行安全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后上崗。 (四

21、)離崗90天以上的員工,重新上崗前應進行相應的安全培訓。 (五)臨時聘用人員按新入場人員要求進行安全培訓。第十二條 分包商員工安全培訓工作按第十一條要求執行,分包商培訓工作不到位要追究項目部的責任。第十三條 企業“三類”人員的培訓容主要包括: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安全技術、安全管理、事故案例和行業標準、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等。第十四條 企業安全生產“三類”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新入場人員、重新上崗及換崗人員、班組長、其他人員接受安全培訓的學時不得少于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時間。第十五條 培訓結束后應進行考試、考核。第十六條 各單位應加強安全培訓教材的編寫,安全教育師資培養,不斷總結安全培訓教育經驗,提

22、高培訓效果。中國水利水電建設股份安全生產投入及統計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規安全生產投入及統計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各單位應設立安全生產費用專項,按照“項目提取、確保需要、單位統籌、規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第三條 安全生產費用的支出統計分為自營工程和分包工程二大類。自營工程安全生產所發生的費用歸集方式可分為:發票式、工程量式兩種。第二章 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有關規定第四條 各單位要依照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以完成的產值為計提依據,按照所從事的施工主業圍分類確定具體

23、的提取標準。(一)房屋建筑工程為2.0%。(二)電力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鐵路工程為1.5%。(三)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安裝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公路工程為1.0%。分包工程時,應在分包合同中具體明確安全費用的計提依據和計提標準,并按需要支付分包單位,分包單位不再重復提取,同時合同中應明確分包商保證安全生產投入有效實施的責任。各單位在市場開發中不得刪減安全費用。第五條 投資開發建設項目的單位,安全費用的提取按暫行辦法第六、七、八、九、十條規定執行。第六條 按照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各單位上年末安全費用專戶結余達到本企業上年度營業額的2%時,經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商財政部門同意,可緩提或少提安

24、全費用。第七條 各單位安全費用應及時、足額提取并專戶核算,按規定圍使用,年度結余結轉下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第八條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部安全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職責及權限。第三章 安全生產投入的有關規定第九條 安全投入及統計的主要容(一)安全工程費用。指單位為了保障生產安全和職工健康,針對特定危險以及職業危害而進行的工程項目的費用。如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具有潛在危險的工藝改造費用;各種警示裝置、標志、器材費用;臨時性安全防護設施費用等。(二)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費用等。指對國家規定的重

25、大危險源和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危險因素進行的評估、整改、過程控制所發生的投入費用,以及發生事故后各單位對事故現場的安全防護整改等費用投入。(三)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安全活動費用。指企業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包括新員工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工種變換教育、復工返崗教育、“四新”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教育,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全員安全培訓教育,安全知識講座等)、各種安全生產會議、安全咨詢、“安全生產月”等安全活動所發生的投入費用。(四)勞動防護與職業健康費用。指為保障生產過程中員工的安全與健康而投入的防護用品、防護器具費用。如個人、專項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器具費用(勞動服裝、安全帽、安全繩、安全網、安全手套、防

26、護面罩、有毒有害氣體檢測或報警儀器、專項安全用具等)費用。(五)日常安全管理費用。指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日常開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包括安全生產檢查、評價、安全生產方面的考核、獎勵、各種安全活動中表彰獎勵、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維護等費用。(六)應急救援投入費用。指各單位為了有效預防安全事故和開展應急管理的費用。包括應急預案編制費用、應急救援設施費用,應急救援培訓及演練費用,應急救援涉及的人員訓練、演習、物資費用等。(七)其它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費用。第十條 各單位為員工辦理的意外傷害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職業病防治等費用直接列入成本,不做為安全費用投入統計圍。第十一條 各單位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27、中,應披露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具體情況。第十二條 各單位對使用提取的安全費用形成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和管理。第十三條 各單位的主要領導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費用的投入,并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安全投入統計工作。第四章 安全投入的統計第十四條 分包單位的安全投入按支付金額直接進入總包單位的安全投入,但總包單位應對其使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確保用于安全生產。第十五條 自營項目的安全投入統計分為發票式和工程量式兩種。發票式以實際所發生的費用憑發票到財務按實核銷進帳;工程量式按以下要求進行:(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屬于安全投入的工程項目進行認定。(二)工程技術部門負責對屬于安全投

28、入的工程量進行認定。(三)生產調度部門負責對屬于安全投入的零星工程量、人工、機械臺班費進行認定。(四)機電物資部門負責對屬于安全投入的材料、設備的價格、折舊等進行認定。(五)經營部門負責對屬于安全投入項目的工程價款進行計算。(六)實施單位負責填報工程量單并經有關部門簽字認可。(七)財務部門負責依據經各有關單位認可的工程量單分類進入安全投入臺帳。第十六條 各級財務部門負責安全投入統計、上報工作,并依據暫行辦法的規定,定期與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費用賬戶核對,確保安全資金的使用。第十七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制訂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圍,并督促檢查安全生產費用的投入實施。第十八條 各級安全管理、生產

29、調度、經營管理、施工技術、設備物資、人力資源等部門按各自分工協助財務部門進行安全投入統計工作。第十九條 海外業務的安全投入統計由股份公司海外事業部參考本辦法統籌安排。第五章 安全生產投入計劃編制與實施第二十條 各單位應以項目部為基礎制訂安全生產投入計劃,自下而上,匯總編制。第二十一條 安全生產投入計劃由單位主要責任人批準后與生產經營計劃同時下達并組織實施。項目部根據項目生產任務制訂年度和月安全生產投入計劃,由項目部主要責任人批準后實施。第二十二條 安全生產投入計劃應明確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部門職責。計劃應包括主要工作容、預算、責任人、完成期限等。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投入計劃,如發

30、生重大變化時,應及時調整計劃,保證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第二十四條 各級財務部門應明確安全費用投入及統計責任人。做到每發生一項容登記一項,不漏項,并保證記錄的真實性。記錄容相關的憑證應及時收集保存。第二十五條 各單位應認真做好安全投入及統計工作,保證安全投入統計結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不得重復統計。各單位所發生的安全生產費用應以表格的形式進行統計。(見附表)第二十六條 各單位應及時將半年和年度安全投入統計報表上報股份公司財務產權部。附表: 中國水利水電建設股份安全投入(年)度報表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序號項目金額(元)1安全工程費用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具有潛在危

31、險的工藝改造費用安全警示裝置、標志、器材費用臨時性安全防護設施費用2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危險因素的評估、整改、監控費用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危險因素的評估、整改、監控費用危險因素的評估、整改、監控費用事故現場的安全防護整改費用3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安全活動費用三級安全教育,工種變換、復工返崗、“四新”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教育,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全員安全培訓教育及取證、安全知識講座等費用各種安全生產會議、安全咨詢費用“安全生產月”“杯”等安全活動所發生的費用4勞動防護與職業健康費用個人、集體、專項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器具及專項安全用具有毒有害氣體檢測或報警儀器5日常安全管理費用安全生產檢查、

32、評價費用安全生產方面的考核、獎勵、各種安全活動中表彰獎勵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維護費用6應急救援費用應急預案編制、救援設施、物資費用應急救援培訓及演練費用應急救援涉及的人員訓練費用7其它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費用總計單位負責人: 審核人: 填報人:中國水利水電建設股份安全生產會議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股份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安全生產會議主要包括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安全生產專題工作會議等。第三條 安全生產會議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配合,共同做好會議籌備和會務工作。第二章 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第四條 安委會會議由安委會主任

33、或其委托人主持召開。股份公司、各單位應每年召開2次及以上,項目部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特殊情況隨時召開。第五條 安委會會議的主要容: (一)貫徹落實國家、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要求。(二)協調部署安全生產工作。(三)討論安全生產重大事項,研究事故處理意見。(四)安委會主任提議研究的其他安全生產事項。第六條 安委會會議應做好會議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第三章 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第七條 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年召開1次。股份公司、各單位應在每年年底或年初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第八條 參加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人員:領導班子成員、職能部門負責人,所屬各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安全部門負責人

34、。第九條 會議主要容:(一)學習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精神。(二)總結本年度安全生產工作,安排下年度的安全生產工作。(三)通報安全生產檢查考核情況。(四)表彰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個人。(五)交流經驗。(六)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第十條 根據安全生產工作需要,各級安委會可以決定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專題工作會議,專題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有關的重大事項,研討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方法,總結安全生產工作經驗。中國水利水電建設股份安全生產檢查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股份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督促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安全檢查工作是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的有

35、效手段,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第三條 安全檢查工作堅持閉合管理,持續改進的原則。第二章 安全檢查的組織實施第四條 安全檢查分為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和綜合檢查等。(一)日常檢查主要包括日常巡查及作業廠隊、班組例行檢查:日常巡查由項目部專職安全人員負責,每天對所管轄施工區域進行巡回檢查。施工隊檢查由作業隊隊長組織,每天對作業現場、周圍環境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班組檢查由班組長組織,對當班作業面和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檢查。(二)專項檢查由各單位或所屬的二級單位、項目部(聯營體)等,組織有關專業部門開展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檢查。(三)綜合檢查由股份公司、各單位或所屬二級單位、項目部(聯營體)組織有

36、關部門進行的安全生產全面檢查。 項目部(聯營體)每月至少在施工現場組織一次綜合檢查;股份公司、各單位或所屬的二級單位根據需要,安排綜合檢查的次數和圍,但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第五條 安全檢查主要方式有:現場檢查、儀器檢測、查閱安全資料、個別交流、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等。第三章 安全檢查的主要容第六條 日常檢查的主要容是檢查作業環境、作業行為、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各類規章制度的執行、安全設施等。第七條 季節性檢查主要包括:冬季防滑、防寒、防凍、防火,夏季防暑,雨季防汛、防泥石流、防臺風等檢查。第八條 專項檢查主要包括:爆破、洞室開挖、高邊坡開挖、豎井開挖、水上(下)施工等危險作業而進行的特殊檢查。第

37、九條 專業檢查主要包括:設備、用電、危險物品、塵毒作業、防汛、防火、交通和起重作業、壓力容器等而進行的檢查。第十條 綜合檢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和施工現場兩方面。第四章 安全檢查的基本要求第十一條 日常檢查應按規定填寫日常檢查日志,對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做好相關記錄。第十二條 季節性檢查、專項檢查和專業檢查宜事先編制安全檢查表或制定檢查計劃,檢查結束后應編寫檢查報告,并填寫安全生產檢查登記表(附表1)。第十三條 股份公司、各單位組織的綜合檢查應做出評價。第十四條 項目部組織的綜合檢查應形成書面材料,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落實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檢查驗收人員。年終綜合檢查應做出自查評價。第十五條 安

38、全生產檢查登記表(附表1)由檢查人員填寫,檢查負責人和被檢單位負責人簽字認可,由組織檢查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存檔備查。第五章 事故隱患整改第十六條 安全檢查中發現違章行為應立即糾正,對一般問題和隱患應立即整改。第十七條 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或評價為不合格需要停工整頓的,應以隱患整改通知書(附表2)的形式,具體明確下達:整改部位和容、整改措施建議、整改日期、經費來源、整改責任人和驗收人員。第十八條隱患整改通知書由檢查負責人簽字,整改責任人和驗收人員簽字認可,一式三份,各存一份。第十九條 隱患整改后,經驗收人員驗收、簽署驗收意見后報送檢查負責人。隱患整改通知書由各單位或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存

39、檔。第二十條 安全檢查要注重實效,避免走過場。檢查人員和受檢單位應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做到既能查出隱患、發現違章,又能及時整改、立即糾正。附表1: 安全生產檢查登記表受檢單位: (蓋章) 序號受檢單位檢查類別檢查單位檢查時間年 月 日檢查容:檢查結果和檢查評價意見:檢查負責人(簽字): 受檢單位負責人(簽字):參加檢查人員(簽字): 附表2: 隱患整改通知書 年 月 日整改單位受檢時間 年 月 日 整改單位負責人整改單位安全負責人員整改部位和整改容:整改措施: 整改負責人:(簽字)年 月 日 整改結果: 整改驗收人:(簽字)年 月 日 注:檢查負責人(簽字): 參加檢查人員(簽字):中國水

40、利水電建設股份安全生產督查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強化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實現安全管理目標,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各單位應成立安全生產督查組,依據安全規章制度對施工項目進行安全督查。第三條 安全督查組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業務上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股份公司所屬以施工生產為主業的各子公司,其他公司參照執行。 第二章 安全督查組第五條 所有施工企業均應成立安全督查組,特級企業至少成立兩個督查組。第六條 每個督查組不得少于兩人,至少應配備一名專職督查人員。開展安全專項督查時,應邀請有關專

41、家參加。第七條 安全督查組組長由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聘任,其待遇不低于單位本部機關部門副職的水平。第八條 安全督查組長及專職安全督查員基本要求如下:(一)有五年以上的現場施工經驗。(二)熟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股份公司和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三)參加過省(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培訓并考核合格,每年按要求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和再教育。邀請參加專項安全督查的專家不受上述條件限制。第九條 督查組工作職責和權利:(一)職責:敦促項目管理人員正確履行安全責任;糾正安全生產違章行為,對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整改要求;查閱安全管理資料,檢查安全制度執行情況,檢查安全會議貫徹情況,檢查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42、(二)職權:進入生產施工現場調查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查閱項目部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對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提出獎勵建議;對“三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提出通報批評建議。第三章 督查工作第十條 各單位每年應組織制訂安全生產督查計劃,經批準后執行。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督查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股份公司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督促項目開展安全培訓、排查整改事故隱患,規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第十二條 督查組以現場檢查、召開座談會、個別交流、查閱資料、交換督察意見等方法開展督查工作,并提出書面督查意見。第十三條 安全生產督查工作堅持監管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在敦促項目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同時,為項目規安全

43、管理、改進工作方法做好服務。第十四條 督查組必須每年對本單位施工重點項目和安全風險大、管理難度大的項目進行一次安全生產督查,對安全管理薄弱項目(包括安全風險大的新開工項目)應增加督查次數。第十五條 督查組檢查的主要容:(一)上級和本單位安全生產文件、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履職情況。(三)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建立與執行情況。(四)員工(包括分包隊伍員工、臨時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時間、容、效果。(五)重大危險源及危險因素的辨識與監控情況。(六)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情況。(七)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的制訂、審批、交底及執行情況。(八)特種設備及大型施工機

44、械的安全管理情況。(九)分包隊伍及臨時聘用人員的管理情況。(十)安全投入及統計。第十六條 督查組開展安全督查應事先擬定督查方案,并通知被督查單位。現場督查方案包括督查依據、時間、事項等容。第十七條 被督查單位應當配合督查組的工作。督查人員可以根據需要詢問被督查單位的人員,被詢問人應當如實向督查員做出說明。第十八條 督查組發現有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行為時,應當責令其當場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進行詳細記錄,并下達整改通知書,由督查人員和被督查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責令限期整改的,被督查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提交限期整改的情況報告。第十九條 督查組每次督查提出綜合督查報告,報告安全督查情況,分析安全形勢,

45、提出改進建議。第二十條 督查組在督查中發現的隱患和管理問題應記錄并簽發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被督查單位定責任人、定措施、定時間完成整改,并書面反饋整改情況。第二十一條 督查組應將督查情況及時在本單位通報,并通過信息系統上報股份公司。中國水利水電建設股份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

46、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第三條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各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排查治理第四條 各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

47、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同時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源。第五條 各項目部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參加的事故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檔,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第六條 一般事故隱患應立即整改。重大事故隱患,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并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容:(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第七條 事故隱患實行分級監控治理。可能引起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的隱患由項目部

48、監控治理;可能引起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重大隱患由各公司或其指定單位組織監控治理;可能引起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重大隱患,由股份公司監督,各公司組織實施監控治理。第八條 各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各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第九條 各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

49、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第十條 各單位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股份公司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報告。第十一條 各單位應當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第十二條 各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

50、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15日前填報在安全生產信息系統相應欄目里。對于應由股份公司監控的重大隱患同時報送隱患登記表。項目部名稱項目負責人聯系項目地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隱患描述:(包括隱患所在部位、性質、可能產生災害后果等)治理(監控)情況:(包括治理措施、隱患消除前采取的應急措施、對建設、監理單位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報告情況、治理預計所需費用等)治理(監控)責任人治理(監控)期限填報人聯系(重大)隱患登記表填報單位: 填報時間:中國水利水電建設股份安全生產事故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規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強化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

51、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安全事故是指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設備事故、火災事故、自然災害引發的人身傷亡事故等。第三條 安全事故等級 一般事故: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事故。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事故。重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事故。特別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事故。本條所稱的“以上”包含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第四條 各單位的事故報告應及時、準確、完整,不得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第二章 事故報告第五條 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本項目部、本單位負責人,各級負責

52、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按規定如實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同時逐級上報到單位本部、股份公司。第六條 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及時報告股份公司領導和國家有關部委。第七條 安全事故報告規定(一)輕傷、重傷一般事故:事故發生單位應在當月安全報表報送時間上報到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二)一般死亡及以上事故:一般死亡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1小時向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以及公司本部報告,并在8小時報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股份公司按規定報告國家有關部委。較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1小時向地方政府安全生

53、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以及單位本部報告,并在2小時報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股份公司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國家有關部委并通報公司領導班子全體成員。重大及特別重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以及單位本部報告,同時立即報告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股份公司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國家有關部委并通報公司領導班子全體成員。第八條 書面快報和統計報表(一)發生一般死亡及以上的事故,事故單位應將事故的基本情況以事故快速報送書(見附表1)的形式報送股份公司。較大及以上事故和緊急情況發生時,事故單位及所屬項目部應先直接以形式向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報告,再以書面形式上報。(二)各單位應在股份公司安全生產信息管理系統中定期上報生產安全事故月報表、年報表(見附表2、3)。月報表在次月4日前報出;年報在次年1月15日前報出。月報和年報應附加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和說明。第九條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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