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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游樂設施型式試驗準備與設計驗證試驗要求(2013)一、游樂設施型式試驗的性質、目的與方法 (一)型式試驗性質與目的 游樂設施型式試驗機構所開展的型式試驗是設計文件鑒定工作的繼續,正如設計驗證試驗是設計制造單位(以下稱受檢單位)設計工作的繼續和終結一樣。就型式試驗性質而言,型式試驗是對受檢單位開展的設計驗證試驗的試驗監督和監督性試驗。 試驗監督主要是對主要設計驗證試驗過程和重要節點的監督(資料審查或現場見證樣機裝配或整機試驗前獨立開展的分項試驗),查驗受檢單位設計驗證試驗過程,以及那些試驗重要節點是否按規定進行。監督性試驗是在受檢單位自行開展設計驗證試驗合格并提交試

2、驗總結的基礎上,由型式試驗人員所進行的整機載荷試驗,以及可以結合整機載荷試驗進行的分項試驗。 型式試驗機構所做工作不能替代受檢單位產品研發工作中的任何一個環節或項目。 型式試驗目的主要是通過檢查設計驗證試驗條件是否具備,試驗是否按照規定程序進行,試驗項目內容和試驗方法是否滿足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和設計驗證試驗大綱要求,試驗結果是否真實等,試驗效果是否能夠有效證實設計思路的正確完整性,技術性能參數的實現性和產品的安全可靠性(這種安全可靠性是持續耐久的安全可靠,而不是短時間或若干次試驗證實結果)。以達到促進游樂設施受檢單位確保其新開發產品質量(尤其安全質量)的目的。 

3、我國游樂設施設計文件鑒定和型式試驗監督機制的設立與機電類特種設備的特殊性、生產企業的技術能力、質量控制能力和企業自我約束能力不無關系,當然也和我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方式方法和原有管理慣性有關。其目的是為了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受檢單位在產品研發過程中,是否能夠及時發現并有效解決設計存在的問題,為以后產品正式投產提供安全質量保障。 正如企業基本完成設計,需要開展相應的設計驗證,最終證實研發產品滿足運行功能要求和安全可靠性要求后,全部設計工作才算最終結束一樣,授權檢驗機構開展的游樂設施設計文件鑒定與型式試驗始終伴隨著受檢單位游樂設施新產品開發過程。因此,授權檢驗機構在完成設計文件鑒

4、定工作后,只能給出初步符合的結論意見,直到完成型式試驗工作,全部設計文件鑒定工作才算結束,才能給出正式結論意見。 (二)型式試驗方法 型式試驗主要通過對受檢單位設計驗證試驗資料審查,試驗過程和重要節點的見證監督,靜態檢驗檢測,動態載荷試驗與測試(如對整機載荷試驗等重要試驗或其它試驗過程和結果有懷疑時,親自進行或要求受檢單位按其要求進行試驗并現場見證),試驗后靜態檢驗檢測并與此前數據進行比對分析等方式進行。具體方法詳見本章第二節。 目前,對于一般游樂設施產品,型式試驗通常結合受檢單位整機載荷試驗并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常規方法進行。而對于重要產品或重要新產品

5、,型式試驗按照下述順序進行:受檢單位首先進行分項試驗并進行相關性能測試。經充分試驗,證實各分項試驗符合要求后,再進行整機載荷試驗并進行整機相關性能與參數測試。試驗后,根據實際情況,局部拆卸或整體解體檢驗。在受檢單位開展設計驗證試驗期間,根據試驗計劃或約定,型式試驗人員對分項試驗、整機載荷試驗和相關測試(包括局部拆卸或整體解體檢驗)進行抽樣性見證監督,并對樣機進行整機載荷試驗抽查。 設計驗證試驗時,受檢單位對于那些非常重要的安全裝置(尤其連鎖型安全裝置)、載客裝置、與人身安全密切相關又難以準確計算的復雜受力系統、重要機械或電氣防護系統,應用盡可能多的時間進行驗證試驗與試驗后檢驗,必要時

6、應做破壞性試驗,以驗證其安全可靠性與耐久性。型式試驗僅僅對主機進行,不包括輔助設備設施。但如果輔助設備設施與緊急救援設備設施配置與主機功能和安全可靠性關聯緊密,或需要開展緊急救援設備設施功能與效果試驗時,可以在受檢單位進行相關輔助設備設施的設計驗證試驗與檢驗時,型式試驗人員進行相應的試驗監督與監督試驗。   二、游樂設施型式試驗范圍 所有級別(A、B、C級)的大型游樂設施整機,符合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的,需做型式試驗: 1、新建首臺(套,下同)游樂設施(包括境外設計制造,在中國境內安裝使用的首臺游樂設施); 2、發生重大設計變更,或在用設

7、備進行改造的游樂設施產品; 3、超出型式試驗報告覆蓋范圍的首臺游樂設施產品; 4、轉廠生產的首臺(件)游樂設施產品; 5、制造廠停產一年以上,恢復生產后的首臺游樂設施產品(包括制造許可超期一年以上更換許可情況); 6、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型式試驗的游樂設施產品。 C級游樂設施的型式試驗與A、B級游樂設施型式試驗含義不同。A、B級設備在型式試驗前,已經完成了設計文件鑒定,故A、B級設備型式試驗只對樣機進行檢驗檢測與試驗。而C級設備由于不單獨開展設計文件鑒定,所以C級設備型式試驗工作包含了設計文件鑒定、樣機檢驗檢測與試驗等全部工作,如果對C級設

8、備也像A、B級設備那樣只做樣機檢驗檢測和短暫的試驗,型式試驗人員根本無法對設計是否滿足產品應有的技術性能和安全可靠性,設計思路是否完整正確給出一個相對正確的判斷。故受檢單位應在型式試驗時,提供符合設計文件鑒定要求的所有設計資料,在受檢單位自行審查合格的基礎上,型式試驗人員開展設計文件鑒定,通過后再進行同A、B級設備一樣方法的型式試驗。   三、受檢單位做好整機型式試驗準備 受檢單位在向型式試驗機構申請整機型式試驗前,應完成其設計驗證試驗,并作好型式試驗所需的相應準備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完成分項試驗 根據安全技術規范或設計要求,

9、對于那些可以單獨進行的分項設計驗證試驗(包括關鍵部件型式試驗),以及需要進行長期進行的可靠性或耐久性試驗的裝置、部件或重要系統,受檢單位應在產品生產前或整機裝配前,完成試驗并確認其符合設計技術性能要求和安全質量要求。 凡需要進行疲勞試驗的,所選擇的試驗部件或裝置必須批量性生產,在同一批量中抽取。經試驗證明疲勞計算結果正確后,將同一批量中的部件或裝置用于樣機裝配。 對于需要現場見證監督的單獨分項試驗(如耗時較長的部件、裝置或系統耐久性與可靠性試驗),受檢單位可以事前型式試驗機構約定,在分項試驗時約請型式試驗人員現場進行試驗監督。(二)通過最終載荷試驗,完成樣機整機設計驗證試驗

10、 整機載荷試驗時,應按照下列步驟和要求進行: 1、載荷試驗前檢驗檢測 這里的檢驗檢測是指受檢單位在樣機安裝后,整機載荷試驗前需要開展的全面檢驗檢測,而不是制造安裝過程中的檢驗檢測。檢驗檢測的主要目的與型式試驗機構在開展型式試驗所進行的靜態檢驗檢測目的相同。重點是確認樣機是否符合設計,以及建立試驗前后對比數據。試驗前檢驗檢測項目、內容、方法等應在設計驗證試驗大綱中明確規定,且不得少于(低于)型式試驗機構開展的試驗前靜態檢驗檢測項目與合格標準。對于樣機是否符合設計,受檢單位應回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問題: (1)樣機的結構型式和外形尺寸(整機和主要受力部件)、主

11、要材料(材料牌號、規格尺寸),以及高速旋轉部件的重量等是否與設計一致; (2)樣機實際采用的重要標準機電產品與設計選型是否一致; (3)外委加工或采購的非標準件,尤其受力結構件(包括焊接件、鑄造與鍛造件等)是否滿足設計; (4)樣機結構件、機械系統、電氣與控制系統相互匹配等方面情況是否滿足設計; (5)樣機的安全裝置的種類、功能與作用、數量、質量、放置位置、實際效果,以及緊急救援設備設施等是否與設計一致; (6)樣機的機械系統安全防護實際設置(如液壓或氣動裝置單獨設置情況、過壓保護裝置設置、中高壓液壓系統液壓緩沖裝置設置與選型、乘人部分由油缸或

12、氣缸支撐升降時的系統意外失壓保護措施等),以及電氣系統安全防護是否符合設計; (7)樣機的剛度、穩定性、防傾覆和防止側滑(無基礎設備)是否符合設計,滿足安全要求; (8)實際開展的無損檢測、硬度測定與厚度測定等方面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9)固定設備的基礎檢驗(現場型式試驗情況)或無基礎設備的地基情況(承載力、固定方式等)是否符合要求。 2、載荷試驗要求 (1)受檢單位應按照設計驗證試驗大綱規定的檢驗測試項目、試驗項目、試驗內容與方法、試驗時間或次數等,開展整機載荷設計驗證試驗,驗證整機技術與安全性能,并開展可以結合整機載荷試驗進行的裝置、部件或

13、重要系統的技術性能試驗和安全可靠性試驗(重要的機械類型安全裝置、電氣類型安全裝置、機械與電氣自動連鎖安全裝置、復雜載客裝置、運動監控裝置、與乘客安全密切相關的重要機械系統、電氣系統與控制系統),以及控制軟件測試(設計文件或設計文件鑒定報告有此要求時)等。 (2)對于設計文件或設計文件鑒定報告對某種重要裝置、部件或系統規定更長運行時間考驗的,所開展的整機載荷試驗時間(次數)應不少于這些重要裝置、部件或系統的運行時間(次數)。 (3)對于事故救援比較復雜或救援時間較長的高大游樂設施,受檢單位還應在滿載狀態或設計要求條件下,對應急救援設備與工器具的功能、有效性,應急救援方法的可靠

14、性、可行性與及時性進行檢驗試驗。對于設計驗證試驗大綱有要求的,還應進行備用電源與常規能源供應轉換試驗。 (4)設計驗證試驗時,對于設計人員在設計文件中,或設計文件鑒定人員在設計文件鑒定報告中提出的相關試驗與安全可靠性驗證、檢驗檢測、增加載荷運行試驗時間(次數)等要求,受檢單位必須按照這些要求予以全部實施并做好見證記錄。 (5)在進行整機滿載試驗時,受檢單位應確保產品在設計文件或法規標準規定的最大載荷、最大運行參數和運行次數下,按規定的方法對設計考慮的各種復雜工況情況分別進行試驗,以驗證樣機在設計允許的極限情況和正常運行情況的技術性能試驗和安全可靠性。這里的運行次數應以樣機每

15、次運轉所需時間累計到標準規定的時間(對于一般性產品不少于80小時,重要產品或重要新產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或將確定的運行小時除以每次運行時間得出運行次數。 當整機載荷試驗出現影響安全的較大故障時,應當在故障消除后,重新開始計算次數。載荷運行試驗的最后若干次內應無任何故障(數十次至數百次,確認達到穩定狀態)。為真正實現設計驗證的目的,盡最大可能發現并解決不安全問題,受檢單位應盡可能加長時間(或次數),讓樣機在“滿載荷、滿參數”下充分運行,真實地展現樣機的技術性能和安全質量。 (6)為便于追蹤查驗,落實責任,試驗記錄必須真實完整,詳細記載載荷重量、每次運行的開始時間與結束時間、

16、實際運行參數等。為便于統計分析,有效解決試驗時發現的問題,受檢單位的試驗人員還應詳細記載每次運行試驗發生的各類故障情況(或故障代碼),在試驗中和試驗結束后根據記錄對各類故障分布概率和原因進行統計與分析,提出解決方案。 (7)在載荷試驗過程中,受檢單位人員應注意觀察記錄下列方面情況: (三)設計驗證試驗總結 設計驗證試驗結束后,受檢單位應組織設計、制造與安裝施工、檢驗試驗人員進行試驗總結,給出樣機是否符合設計、設計是否滿足產品應有的技術性能和安全可靠性,設計思路是否完整正確等方面的正式結論,編制設計驗證試驗報告。設計驗證試驗報告應按照設計驗證試驗大綱要求,并結合設計

17、單位的產品開發任務書(設計方案)、設計計算書、設計說明書、安裝與使用維護說明書、危險識別與風險分析評價資料和設計文件鑒定報告等編制。總結設計驗證試驗工作時,需要回答的主要問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 1、試驗概況、設計驗證試驗大綱執行情況。 2、樣機與設計符合一致情況描述與評價(項目內容見上面載荷試驗前的檢驗檢測要求)。 3、樣機有否有影響設計驗證試驗結果的制造安裝造成的重大偏差或質量問題。 4、所設計的各項技術性能(功能)與各項參數實現情況。 5、設計依據、設計思路(假設)完整性與正確性情況,是否存在漏洞,如何解決存在的問題。 6、設

18、備運動與受力(載荷)分析、運動學與動力學計算、相關計算是否準確(強度、疲勞、剛度、穩定性、防傾覆和防側滑計算),所采取的相應措施是否得當。當重點驗證項目不能滿足要求,主要受力部件(部位)損壞變形,應力測試不符合要求,以及整機穩定性和防傾覆、防側滑效果較差等情況發生時,需描述原因分析結果、采取的改進措施和措施的實際落實情況。 6、產品安全可靠性方面,需要回答下列問題: (1)樣機是否安全可靠,保障后續產品質量和安全可靠運行的合理限定條件是什么。 (2)需要分項考核的項目是否安全可靠,保障其安全可靠的合理限定條件是什么(結合設計驗證試驗大綱分項逐一回答)。 

19、(3)對設計所進行的安全可靠性分析和設計驗證試驗大綱編制情況的評價: a設計所進行的產品安全可靠性分析是否全面系統、準確,有無重大遺漏; b危險識別與風險分析評價的問題點和評價結果是否全面、正確;對于不可避免的單一失效點所采取的安全冗余措施是否合理; c設計驗證試驗大綱所采取的驗證產品安全可靠性的試驗與測試方法是否合適; d對于設計所采取的消除各類安全不確定性的措施和方法,設計驗證試驗能否證實真正消除或控制了這些不確定性; e設計驗證試驗大綱關于安全可靠性試驗與測試的內容、方法和措施是否全面、有效; f對于特殊產品所采取的特殊驗證其安

20、全可靠性的方法是否有效。 7、重要標準機電產品的選型、電氣和控制系統設計與機械設計是否匹配,受力結構、重要機械系統與電氣及控制系統、重要設備基礎等方面的設計是否完整匹配,是否與產品技術性能和安全可靠性要求是否匹配。 8、控制系統的功能實現與穩定可靠情況。 9、關于對樣機設計、設計驗證試驗大綱或設計驗證試驗工作的改進建議。對于一般游樂設施產品,設計驗證試驗報告內容可以適當簡化。對于重要產品和重要新產品,設計驗證試驗報告內容必須全面完整、翔實。樣機設計驗證,尤其那些新產品的設計驗證,通常不會一次性通過。因此,設計制造單位在設計驗證過程中,對于所發現的問題,必須進行原因

21、分析(尤其要分清是設計思路問題、設計設計錯誤或考慮不周造成,還是制造或安裝等原因造成),有針對采取措施予以解決,并詳細準確記載。 (四)型式試驗相關技術資料準備 受檢單位應按下列要求準備型式試驗相關技術資料,并對這些技術資料的齊全性、完整性、正確真實性、符合性、一致性、可追溯性,以及封閉性(制造、安裝、檢驗試驗等資料與設計資料四者的一致、封閉)等情況做出書面說明。 1、設計驗證試驗報告 設計驗證試驗報告除滿足上述(三)“試驗總結”內容要求外,還應有制造安裝過程中的檢驗檢測資料、樣機終檢或試驗前檢驗檢測記錄、單獨開展的分項試驗資料、整機載荷試驗記錄,以及試

22、驗后檢驗檢測記錄等技術資料的支撐。 2、設計文件資料 樣機設計文件必須是設計文件鑒定人員封存的全套設計文件(設計計算書、設計說明書、全套設計圖紙、使用維護說明書、風險評價報告、設計驗證試驗大綱等),如果設計圖紙轉化施工圖時有較大變更和細化,還應提供全套施工圖。 碰碰車、小火車、賽車、電池車等C級設備型式試驗提供的設計資料應與其它大型游樂設施設計文件相同。 3、樣機與設計文件一致的書面聲明 在樣機制造過程中,如設計文件內容沒有變化,提交樣機與設計文件一致的書面聲明;當設計文件有變更時,重大變更應提供重大設計變更對整機安全性影響評價分析報告,一般變

23、更提交一般性設計變更匯總表。 4、樣機受力部件材質證明書與樣機主要材料選用情況表 對于材質證明書具體內容應滿足游樂設施驗收檢驗準備要求。對于主要材料,受檢單位應檢查核實選材是否與設計相符,如實完整填寫樣機主要材料選用情況表。    主要材料代用,應當有材料代用手續,并符合有關標準法規規定。必要時應重新進行計算,并將變化情況填寫在一般性設計變更匯總表或重大設計變更對整機安全性影響評價分析報告中。 對于材質證明書較多的樣機,受檢單位應匯總整理出材質證明書目錄,將材質證明書統一編號,并在材質單上適當標注,使其能顯示用于何種具體結構

24、或部件,附在目錄后。 5、重要標準機電產品合格證與重要標準機械產品(零部件)清單、重要標準電氣產品(元件)清單 受檢單位應提供重要標準機電產品合格證,匯總整理出合格證目錄,將這些重要標準機電產品合格證進行編號附在合格證目錄后。受檢單位應檢查核實樣機采用重要標準機電產品是否與設計選型一致,并根據樣機實際采用的標準機電產品填寫重要標準機械產品清單、重要標準電氣產品(元件)清單。如實際采用情況與設計選型不符,應予以重新計算或說明,并將變化情況填寫在一般性設計變更匯總表或重大設計變更對整機安全性影響評價分析報告中。需要受檢單位提供合格證的標準機電產品,應是設計文件進行了選型計算或說

25、明的重要標準機電產品,且不能少于設計文件鑒定報告相關機電產品附表要求(也可參照游樂設施驗收檢驗指南關于“驗收檢驗資料要求”相關內容)。 6、外委加工件的質量證明文件 對于制造單位委托或采購的其它單位加工的非標準受力機械部件、受力結構件(包括焊接件、鑄造與鍛造件等)和重要電氣產品應有加工單位提供的質量證明文件、產品合格證,以及受檢單位提供的外委加工件符合設計情況的檢查確認記錄。 如外委加工的受力部件實際情況與設計不符,應予以重新計算或說明,并將變化情況填寫在一般性設計變更匯總表或重大設計變更對整機安全性影響評價分析報告中。 外委加工件比較多的,應編制外委加

26、工件質量證明文件目錄,填寫外委加工件符合設計情況核實表。 外委受力件的質量證明文件內容及其它要求等,詳見游樂設施驗收檢驗準備要求相關內容。 7、制造、安裝施工記錄 制造單位應按相關安全技術規范規定和本單位質量體系要求提供主要受力部件制造與安裝中的重要工序施工情況和產品最終組裝裝配情況,重要電氣產品安裝記錄,以及基礎施工記錄、隱蔽工程施工記錄(在現場型式試驗或有隱蔽工程情況)。 在使用現場試驗的,設備基礎應有施工記錄。必要時,施工單位應提供地質或有關權威部門出具的地基承載力報告。 施工記錄內容要求詳見游樂設施驗收檢驗指南“驗收檢驗資料要求”相關內

27、容。 8、檢驗記錄 受檢單位應提供重要檢驗記錄。檢驗記錄主要包括:主要受力部件制造過程中與制造完成后檢驗記錄、裝配與安裝過程檢驗記錄、樣機終檢記錄(整機出廠或現場安裝)、試驗前檢驗檢測記錄、載荷運行試驗后檢驗檢測記錄(包括拆卸檢驗記錄)、電氣與控制系統檢驗記錄、基礎檢驗與隱蔽工程檢驗記錄(在現場試驗并有隱蔽工程情況)等。 檢驗記錄應滿足游樂設施驗收檢驗準備要求相關內容。 由于檢驗記錄較多,受檢單位應匯總整理出檢驗記錄目錄,將檢驗記錄統一編號附在目錄后。 9、無損檢測記錄、報告與無損檢測情況核實表 無損檢測記錄或報告應滿足游樂設施驗收檢

28、驗準備要求相關內容。 由于無損檢測報告較多,受檢單位應匯總整理出無損檢測報告目錄,將無損檢測報告統一編號附在目錄后。 10、調試記錄 調試記錄包括游樂設施安裝過程中和安裝后各個分項系統(機械、電氣、控制等)及其主要設備設施調試記錄、整機調試記錄、有關電子數據記錄和圖像記錄等。整機調試記錄應能反映出樣機由“開始試運轉發現問題解決故障進入運行平穩狀態”的整個過程的真實情況,并對各類問題、故障詳細記錄與統計分析。只有樣機運行進入相對穩定狀態后,才能開展后續的設計驗證試驗和型式試驗。在此基礎上所發現的故障與問題才可能是試驗樣機的本質問題(如設計考慮不周),以此區別安裝調試

29、產生的過程中問題。 11、試驗記錄與試驗報告 設計驗證試驗記錄包括單獨進行的分項試驗記錄或試驗報告(如部件型式試驗)、整機載荷試驗記錄、結合載荷試驗進行的分項試驗記錄等三大部分。各項設計驗證試驗應能滿足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和設計要求,試驗項目與內容應齊全完整。 原則上講,設計驗證試驗的整機載荷試驗應在設備安裝調試合格后進行,但由于有些調試工作或整機調試結果需要載荷試驗來驗證,兩種工作存在重疊之處,為便于匯總資料,制造單位也可將調試后期進入穩定狀態的載荷試驗情況記入設計驗證試驗記錄。 整機載荷試驗記錄應包括試驗載荷的實際重量、滿載運行時的實測運行參數、各類載

30、荷試驗(空載、滿載、偏載等)的時間、次數、故障與處理、發現問題的歸納總結等內容。 整機載荷試驗結束后,制造單位相關人員應根據試驗開展的實際情況,如實填寫運行參數與載荷試驗相關情況核實表。整機滿載試驗至少無故障運行80小時,當發現較大故障,應清零重新開始。 12、樣機制造合格文件 檢驗機構開展整機型式試驗前,制造單位必須正式出具樣機制造合格的書面文件(合格證),證實樣機制造與安裝質量符合設計要求,能夠確保試驗安全。如果在制造單位內試驗,只需樣機制造合格文件即可,如果在現場試驗,合格文件應包括制造合格和現場安裝合格兩部分內容。如果制造與安裝分別由兩家不同單位進行的,應

31、分別出具制造合格文件和安裝合格文件。 制造合格文件和安裝合格文件應分別由制造單位和安裝單位質量管理體系文件規定的授權人員、質量技術負責人或由法人代表或簽發,并加蓋制造單位和安裝單位公章。 13、大型游樂設施設計文件鑒定報告 14、特種設備制造許可申請書 新申請制造許可單位,或申請增項許可的制造單位應提供經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許可辦公室簽章同意受理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申請書原件。對于已經取得制造許可,超出型式試驗報告范圍,但仍在設計文件鑒定覆蓋下的產品,則不需要特種設備制造許可申請書。 15、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同意現場試驗的書面材料 如果新申請制造許可或申請增項許可,且型式試驗必須在現場進行的,制造單位應在型式試驗機構確認其申請,并經產品安裝地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同意批復后,方可開展現場型式試驗。 16、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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