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編制規范定稿_第1頁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編制規范定稿_第2頁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編制規范定稿_第3頁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編制規范定稿_第4頁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編制規范定稿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27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發布××××-××-××實施××××-××-××發布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編制規范Compiling Regulation on the Project of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Integrated Renovation(修訂稿)DZ/T 2232009DZ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質礦產行業標準ICS XX.XXXX XX備案號:XXXX-XXXX

2、目 次前 言1引 言21 范圍32 規范性引用文件33 術語和定義44 總則45 工作程序56 礦山地質環境調查67 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78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分區89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措施810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編制10附錄A(規范性附錄)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精度分級12附錄B(規范性附錄)評估區重要程度分級13附錄C(規范性附錄)礦山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分級14附錄D(規范性附錄)礦山生產建設規模分類 .16附錄E(規范性附錄)礦山地質環境影響程度分級18附錄F(規范性附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分區19附錄G(規范性附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

3、案編寫提綱20附錄H(規范性附錄)圖件編制要求22附錄I(規范性附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報告表25附錄J(資料性附錄)礦山地質環境現狀調查表26附錄K(資料性附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編圖常用圖例28前 言本標準由十部分內容構成: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總則、工作程序、礦山地質環境調查、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分區、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措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編制。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附錄F、附錄G、附錄H、附錄I為規范性附錄,附錄J、附錄K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布后的第一次修訂。修訂的

4、主要內容包括:對適用范圍作了適當調整,補充了相關的術語和定義,修改完善了總則部分條款,對評估任務和內容進行了修改,增加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分區”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措施”兩個章節等。本標準由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司提出并歸口管理。本標準修訂單位: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司、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山西省國土資源廳、河北省國土資源廳、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安徽省國土資源廳、江西省國土資源廳、西安地質調查中心、重慶市地質環境監測總站。本標準主要修訂人:陶慶法、李明路、李建中、張進德、張德強、白光宇、田磊、張洪波、張永波、徐友寧、楊義軍、李益湘、李成秋、崔海英、巢志眾。引 言編制本標準的主要依據是

5、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第44號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2009年3月發布)關于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的要求,特修訂本標準。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編制規范1 范圍本標準規定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編制的術語、定義、原則、工作程序及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改(擴)建及生產礦山編制和審查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使用,閉坑礦山參照執行。建筑用砂石粘土、油氣、煤層氣、地熱、礦泉水等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的編制,可參照附錄I執行。2 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

6、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GB 12719-1991 礦區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探規范GB 50330-2002 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范GB 958 區域地質圖圖例GB/T 12328-1990 綜合工程地質圖圖例及色標GB/T 14538-1993 綜合水文地質圖圖例及色標GB/T 14848-1993 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 50021-2001 巖土工程勘察規范DZ

7、/T 0157-1995 1:50000地質圖地理底圖編繪規范DZ/T 0179-1997 地質圖用色標準及用色原則(1:50000)DZ/T 0218-2006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規范DZ/T 0219-2006 滑坡防治工程設計與施工技術規范DZ/T 0220-2006 泥石流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規范DZ/T 0221-2006 崩塌、滑坡、泥石流監測規范DZ/T 0133-1994 地下水動態監測規程SL/T 183-2005 地下水監測規范TD/T 1012-2000 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設計規范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3.1 礦山地質環境 Mining Geo-envi

8、ronment指采礦活動所影響到的巖石圈、水圈、生物圈相互作用的客觀地質體。3.2 礦山地質環境問題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Problems指受采礦活動影響破壞的現象主要包括礦區地面塌陷、地裂縫、崩塌、滑坡,含水層破壞,地形地貌景觀破壞等。3.3 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按照一定的標準和方法,定性或定量地評價和估量采礦活動對地質環境的影響程度。3.4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The Project of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9、 Integrated Renovation針對礦山地質環境問題,提出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治理恢復技術措施,并做出總體部署和安排。3.5 礦山地質環境監測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Monitoring對主要礦山地質環境要素與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進行的監視性測定。3.6 含水層破壞 Aquifer Breakage指地下含水層結構改變、地下水位下降、水量減少或疏干、水質惡化等現象。3.7 地形地貌景觀破壞 landforms and landscape devastation礦山建設與采礦活動改變了原有的地形條件與地貌特征,造成土地毀壞、山體破損、巖石裸露、植被破壞等現象。4

10、 總則4.1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是實施保護、監測和治理恢復礦山地質環境的技術依據之一。本方案不代替相關工程勘查、治理設計。4.2 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依靠科技進步,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綠色礦業”、“因地制宜,邊開采邊治理”的原則。4.3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應在礦山地質環境現狀調查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或礦山開采設計等基礎上編制,并與相關規劃銜接。4.4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的區域范圍包括開采區及采礦活動的影響區。4.5 礦山企業擴大開采規模、變更礦區范圍或者開采方式的,應當重新編制礦山地

11、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5 工作程序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按以下程序進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文本的編制接受委托資料收集及現場踏勘礦山地質環境調查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措施及部署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分區評估范圍確定,評估級別劃分圖1 工作程序框圖6 礦山地質環境調查6.1礦山地質環境調查的范圍應包括采礦登記范圍和采礦活動可能影響到的范圍。6.2礦山地質環境調查以收集資料和現場調查為主??筛鶕嶋H需要補充地形測量、遙感、物探、鉆探、坑(槽)探與取樣測試等工作。礦山地質環境調查應符合相關的技術規范。6.3資料收集主要包括下列內容:礦山概況:礦山

12、企業名稱、位置、范圍、相鄰礦山的分布與概況;礦山企業的性質、總投資、礦山建設規模及工程布局;礦山設計生產能力、實際生產能力、設計生產服務年限;礦產資源儲量、礦床類型與賦存特征;礦山開采歷史和現狀;礦山開拓、采區或開采階段布置、開采方式(方法)、開采順序、固體與液體廢物的排放與處置情況;礦區社會經濟概況、基礎設施分布等。礦山自然地理:包括地形地貌、氣象、水文、土地類型與植被等。礦山地質環境條件:包括地層巖性、地質構造、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礦山地質、不良地質現象、人類工程活動等。6.4 礦山地質環境問題調查,參見附錄J,主要包括下列內容:采礦活動引發的地面塌陷、地裂縫、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及其隱患

13、,包括地質災害的種類、分布、規模、發生時間、發育特征、成因、危險性大小、危害程度等。采礦活動對地形地貌景觀、地質遺跡、人文景觀等的影響和破壞情況。6.4.3評估區含水層破壞,包括采礦活動引起的含水層破壞范圍、程度,及對生產生活用水的影響等。采礦活動對土地資源的影響和破壞,包括壓占、毀損的土地類型及面積。采礦活動對主要交通干線、水利工程、村莊、工礦企業及其它各類建(構)筑物等的影響與破壞。已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治理效果。6.5 礦山地質環境調查精度。礦山地質環境調查的比例尺不得小于1:10000,有重大影響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調查比例尺不得小于1:1000。7 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7.1 評估范圍與

14、評估級別確定7.1.1 評估區范圍應根據礦山地質環境調查確定。7.1.2 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級別應根據評估區重要程度、礦山生產建設規模、礦山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綜合確定,評估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見附錄A。 評估區重要程度應根據區內居民集中居住情況、重要工程設施和自然保護區分布情況、重要水源地情況、土地類型等確定,劃分為重要區、較重要區和一般區三級,見附錄B。 礦山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根據區內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地質構造、環境地質、開采情況、地形地貌確定,劃分為復雜、中等、簡單三級,見附錄C。7.1.5 礦山開采規模按礦種類別和年生產量分大型、中型、小型三類,見附錄D。7.2 評估任務與

15、內容 礦山地質環境評估包括現狀評估、預測評估。7.2.2 現狀評估應在資料收集及礦山地質環境調查的基礎上,對評估區地質環境影響作出評估,影響程度評估分級按附錄E執行。7.2.2.1 分析評估區內存的地質災害類型、規模、發生時間、表現特征、分布、誘發因素、危害對象與危害程度;分析與相鄰礦山采礦活動的相互影響特征與程度。7.2.2.2 分析評估由采礦活動導致地下含水層的影響或破壞情況。包括含水層結構破壞,含水層疏干、地下水水位下降、泉水流量減少、地下水位降落漏斗的分布范圍、地下水水質變化、地下含水層破壞對生產生活用水水源的影響等。7.2.2.3 分析評估區內采礦活動對地形地貌景觀、地質遺跡、人文景

16、觀等的影響和破壞情況。7.2.2.4 分析評估區內采礦活動對土地資源的影響和破壞情況。7.2.3 預測評估應在現狀評估的基礎上,根據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和采礦地質環境條件特征,分析預測采礦活動可能引發或加劇的地質環境問題及其危害,評估礦山建設和生產可能對礦山地質環境造成的影響。影響程度評估分級按附錄E執行。7.2.3.1 預測評估采礦活動可能引發或加劇的地質災害,分析危害對象和危害程度。礦山建設和生產可能遭受地質災害的危險性評估按照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有關規定執行。7.2.3.2 預測評估由采礦活動導致地下含水層的影響或破壞程度。包括含水層結構破壞,含水層疏干、地下水水位下降、泉水流量減少

17、、地下水位降落漏斗的分布范圍、地下水水質變化、地下含水層破壞對生產生活用水水源的影響等。7.2.3.3 預測評估采礦活動對地形地貌景觀、地質遺跡、人文景觀等的影響和破壞程度。7.2.3.4 預測評估采礦活動對土地資源的影響或破壞的類型、規模和程度。7.3 評估方法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方法可采用工程類比法、層次分析法、加權比較法、相關分析法及模糊綜合評判法等。7.4 評估精度要求7.4.1 一級評估應定量半定量地作出礦山地質環境影響程度現狀評估、預測評估。7.4.2 二級評估應半定量地作出礦山地質環境影響程度現狀評估、預測評估。7.4.3 三級評估應半定量定性地作出礦山地質環境影響程度現狀評估、

18、預測評估。8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分區8.1 根據礦產資源開發方案或開發計劃,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類型、分布特征及其危害性,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結果,進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分區。8.2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區域劃分為重點防治區、次重點防治區、一般防治區,分區參見附錄F。可根據區內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類型的差異,進一步細分為亞區。8.3 按照重點防治區、次重點防治區和一般防治區的順序,分別闡明防治區的面積,區內存在或可能引發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類型、特征及其危害,以及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防治措施等。9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措施9.1 根據礦山地質環境影響預測評估結果,針對礦山地質

19、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分區,提出礦山地質環境保護預防措施,根據實際情況主要考慮以下方面。 科學合理地制定開采計劃與采礦方案,規范采礦活動。 礦山地質災害預防應在確定潛在的地質災害威脅對象的基礎上,根據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種類、規模特征,提出具體的預防措施,合理避讓地質災害、科學處置地下采空區、有效防護露天采場邊坡與設置排水系統等。9.1.3 礦區含水層破壞預防要根據含水層結構及地下水賦存條件,結合采礦工程,采取相應的工程措施,防止含水層破壞。9.1.4 礦區地形地貌景觀破壞預防應采用邊開采邊治理的方式及時恢復植被,盡量減少山體破損、巖石裸露。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采礦造成的土地資源、地質遺跡、人文景觀及生

20、態環境等的破壞。9.2 根據礦山地質環境影響現狀評估結果,針對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分區,提出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措施,根據實際情況主要考慮以下方面。 地面塌陷治理應根據地面塌陷的類型、規模、發展變化趨勢、危害大小等特征,因地制宜,綜合治理。.1 對開采沉陷區,未達到穩沉狀態的,宜采取監測、示警及臨時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隱患;達到穩沉狀態的,應采取防滲處理、削高填低、回填整平、挖溝排水、植被重建等綜合治理措施。.2 對巖溶塌陷區,可采取注漿、回填等措施控制塌陷的發展,減少危害。 地裂縫治理應根據地裂縫的規模和危害程度采取不同的措施。規模和危害程度較小的,采用土石填充并夯實,防滲處理等措施;規

21、模和危害程度較大的,可采取填充、灌漿等措施。 崩塌、滑坡治理,可采用清理廢土石和危巖以恢復場地,或者修筑攔擋工程和排水工程防止形成新的地質災害隱患;潛在的崩塌、滑坡災害,可采用削坡減荷、錨固、抗滑、支擋、排水、截水等工程措施進行邊坡加固,消除地質災害隱患。9.2.4 泥石流治理,可采用清理泥土石以恢復場地,或者修筑攔擋工程防止形成新的泥石流物源;潛在的泥石流隱患可采用疏導、切斷或固化泥石流物源,消除引發泥石流的水源條件。9.2.5 含水層破壞治理可采用防滲帷幕、防滲墻等工程措施,堵截含水層中地下水的溢出,減少疏干排水量。9.2.6 丘陵山區地形地貌景觀破壞治理可采用邊坡加固、采坑回填、植樹種草

22、或者掛網客土噴播等工程措施,以修復生態;平原區可采用清理廢石(渣)、采坑(塌陷坑)回填、整平、覆土、復綠、造景等工程措施進行生態重建。9.3 根據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類型、特征提出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方案。 監測內容包括礦山建設及采礦活動引發或可能引發的地面塌陷、地裂縫、崩塌、滑坡、含水層破壞、地形地貌景觀破壞等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及主要環境要素。 監測方法。地面塌陷和地裂縫可采用遙感、高精度GPS、全站儀(水準儀)、伸縮性鉆孔樁(分層樁)、鉆孔深部應變儀、人工觀測等方法監測;崩塌、滑坡、泥石流的監測參照崩塌、滑坡、泥石流監測規范(DZ/T0221-2006);含水層破壞可采用人工現場調查、取樣分析、安裝

23、地下水位自動監測儀等方法進行監測;地形地貌景觀破壞可采用人工現場量測、遙感解譯等方法進行監測。10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編制10.1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文本由文字報告和附圖兩部分組成。10.2 文字報告編制按附錄G執行,各部分編制要點如下。10.2.1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編制依據和適用年限。主要闡述本方案的編制依據以及本方案的適用年限。適用年限應根據礦山服務年限和開采計劃確定。10.2.2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目標任務。根據礦山地質環境現狀及存在的主要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結果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分區,提出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

24、復總體目標任務和階段目標任務。10.2.3 礦山基本情況及地質環境背景。簡述礦山企業基本概況,礦山開發方案或開發計劃,礦區的自然地理與社會經濟,礦區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條件等。10.2.4 礦山地質環境影響分析評估。明確評估級別和評估精度,確定評估指標、評估標準和評估方法,進行現狀評估、預測評估。10.2.5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分區。根據礦山地質環境現狀分析、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結果,在充分考慮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對人居環境、工農業生產、區域經濟發展影響前提下,將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區域劃分為重點防治區、次重點防治區、一般防治區。10.2.6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工程部署。

25、根據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類型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分區結果,按照輕重緩急、分階段實施的原則,提出總體工作部署和本方案適用期內分年度實施計劃。10.2.7 礦山地質環境防治工程。依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工作部署,明確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治理恢復、監測的對象和內容,提出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工程和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工程,并分別提出有針對性的技術措施。10.2.8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經費估算。根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工程部署、工程量及工程技術手段,參照相關標準,進行經費估算。經費估算包括礦山地質環境保護、預防、治理恢復、監測等直接費用及勘察、設計、監理等間接費用。10.2.9

26、保障措施。提出切實可行的組織保障、技術保障和資金保障措施,保障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10.2.10 效益分析。對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工程實施后所產生的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進行客觀的分析評價。10.3 附圖編制按附錄H執行。附錄A(規范性附錄)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精度分級表A給出了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精度分級。表A 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精度分級表評估區重要程度礦山生產建設規模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復雜中等簡單重要區大型一級一級一級中型一級一級一級小型一級一級二級較重要區大型一級一級一級中型一級二級二級小型一級二級三級一般區大型一級二級二級中型一級二級三級小型二級三

27、級三級附錄B (規范性附錄)評估區重要程度分級表B 給出了評估區重要程度的確定因素及指標。表B 評估區重要程度分級表重要區較重要區一般區1.分布有500人以上的居民集中居住區;1.分布有200500人的居民集中居住區;1.居民居住分散,居民集中居住區人口在200人以下;2.分布有高速公路、一級公路、鐵路、中型以上水利、電力工程或其他重要建筑設施;2.分布有二級公路、小型水利、電力工程或其他較重要建筑設施;2.無重要交通要道或建筑設施;3.礦區緊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含地質公園、風景名勝區等)或重要旅游景區(點);3.緊鄰省級、縣級自然保護區或較重要旅游景區(點);3.遠離各級自然保護區及旅游景

28、區(點);4.有重要水源地;4.有較重要水源地;4.無較重要水源地;5.破壞耕地、園地大于10公頃。5.破壞林地、草地面積510公頃。5.破壞其它類型土地面積小于5公頃。注:評估區重要程度分級確定采取上一級別優先的原則,只要有一條符合者即為該級別。附錄C (規范性附錄)礦山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分級表C.1給出了井工開采礦山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分級。表C.2給出了露天開采礦山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分級。表C.1 井工開采礦山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分級表復 雜中 等簡 單1.主要礦層(體)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礦坑進水邊界條件復雜,充水水源多,充水含水層和構造破碎帶、巖溶裂隙發育帶等富水性強,補給條件好,

29、與區域強含水層、地下水集中徑流帶或地表水聯系密切,老窿(窯)水威脅大,礦坑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0m3/d,地下采礦和疏干排水容易造成區域含水層破壞。1.主要礦層(體)位于地下水位附近或以下,礦坑進水邊界條件中等,充水含水層和構造破碎帶、巖溶裂隙發育帶等富水性中等,補給條件較好,與區域強含水層、地下水集中徑流帶或地表水有一定聯系,老窿(窯)水威脅中等,礦坑正常涌水量3000-10000m3/d,地下采礦和疏干排水較容易造成礦區周圍主要充水含水層破壞。1.主要礦層(體)位于地下水位以上,礦坑進水邊界條件簡單,充水含水層富水性差,補給條件差,與區域強含水層、地下水集中徑流帶或地表水聯系不密切,礦坑

30、正常涌水量小于3000m3/d,地下采礦和疏干排水導致礦區周圍主要充水含水層破壞可能性小。2.礦床圍巖巖體結構以碎裂結構、散體結構為主,軟弱巖層或松散巖層發育,蝕變帶、巖溶裂隙帶發育,巖石風化強烈,地表殘坡積層、基巖風化破碎帶厚度大于10m,礦層(體)頂底板和礦床圍巖穩固性差,礦山工程場地地基穩定性差。2.礦床圍巖巖體以薄-厚層狀結構為主,蝕變帶、巖溶裂隙帶發育中等,局部有軟弱巖層,巖石風化中等,地表殘坡積層、基巖風化破碎帶厚度5-10m,礦層(體)頂底板和礦床圍巖穩固性中等,礦山工程場地地基穩定性中等。2.礦床圍巖巖體以巨厚層狀-塊狀整體結構為主,蝕變作用弱,巖溶裂隙帶不發育,巖石風化弱,地

31、表殘坡積層、基巖風化破碎帶厚度小于5m,礦層(體)頂底板和礦床圍巖穩固性好,礦山工程場地地基穩定性好。3.地質構造復雜,礦層(體)和礦床圍巖巖層產狀變化大,斷裂構造發育或有活動斷裂,導水斷裂帶切割礦層(體)圍巖、覆巖和主要含水層(帶),導水性強,對井下采礦安全影響巨大。3.地質構造較復雜,礦層(體)和礦床圍巖巖層產狀變化較大,斷裂構造較發育,并切割礦層(體)圍巖、覆巖和主要含水層(帶),導水斷裂帶的導水性較差,對井下采礦安全影響較大。3.地質構造簡單,礦層(體)和礦床圍巖巖層產狀變化小,斷裂構造不發育,斷裂未切割礦層(體)和圍巖覆巖,斷裂帶對采礦活動影響小。4.現狀條件下原生地質災害發育,或礦

32、山地質環境問題的類型多,危害大。4.現狀條件下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類型較多,危害較大。4.現狀條件下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類型少,危害小。5.采空區面積和空間大,多次重復開采及殘采,采空區未得到有效處理,采動影響強烈。5.采空區面積和空間較大,重復開采較少,采空區部分得到處理,采動影響較強烈。5.采空區面積和空間小,無重復開采,采空區得到有效處理,采動影響較輕。6.地貌單元類型多,微地貌形態復雜,地形起伏變化大,不利于自然排水,地形坡度一般大于35°,相對高差大,地面傾向與巖層傾向基本一致。6.地貌單元類型較多,微地貌形態較復雜,地形起伏變化中等,不利于自然排水,地形坡度一般為20

33、6;-35°,相對高差較大,地面傾向與巖層傾向多為斜交。6.地貌單元類型單一,微地貌形態簡單,地形起伏變化平緩,有利于自然排水,地形坡度一般小于20°,相對高差小,地面傾向與巖層傾向多為反交。注:采取就上原則。前6條中只要有一條滿足某一級別,應定為該級別。表C.2 露天開采礦山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分級表復 雜中 等簡 單1.采場礦層(體)位于地下水位以下,采場匯水面積大,采場進水邊界條件復雜,與區域含水層或地表水聯系密切,地下水補給、徑流條件好,采場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0m3/d;采礦活動和疏干排水容易導致區域主要含水層破壞。1.采場礦層(體)局部位于地下水位以下,采場匯

34、水面積較大,與區域含水層或地表水聯系較密切,采場正常涌水量3000-10000m3/d;采礦和疏干排水比較容易導致礦區周圍主要含水層影響或破壞。1.采場礦層(體)位于地下水位以上,采場匯水面積小,與區域含水層、或地表水聯系不密切,采場正常涌水量小于3000m3/d;采礦和疏干排水不易導致礦區周圍主要含水層的影響或破壞。2.礦床圍巖巖體結構以碎裂結構、散體結構為主,軟弱結構面、不良工程地質層發育,存在飽水軟弱巖層或松散軟弱巖層,含水砂層多,分布廣,殘坡積層、基巖風化破碎帶厚度大于10m、穩固性差,采場巖石邊坡風化破碎或土層松軟,邊坡外傾軟弱結構面或危巖發育,易導致邊坡失穩。2.礦床圍巖巖體結構以

35、薄到厚層狀結構為主,軟弱結構面、不良工程地質層發育中等,存在飽水軟弱巖層和含水砂層,殘坡積層、基巖風化破碎帶厚度5-10m、穩固性較差,采場邊坡巖石風化較破碎,邊坡存在外傾軟弱結構面或危巖,局部可能產生邊坡失穩。2.礦床圍巖巖體結構以巨厚層狀-塊狀整體結構為主,軟弱結構面、不良工程地質層不發育,殘坡積層、基巖風化破碎帶厚度小于5m、穩固性較好,采場邊坡巖石較完整到完整,土層薄,邊坡基本不存在外傾軟弱結構面或危巖,邊坡較穩定。3.地質構造復雜。礦床圍巖巖層產狀變化大,斷裂構造發育或有全新世活動斷裂,導水斷裂切割礦層(體)圍巖、覆巖和主要含水層(帶)或溝通地表水體,導水性強,對采場充水影響大。3.

36、地質構造較復雜。礦床圍巖巖層產狀變化較大,斷裂構造較發育,切割礦層(體)圍巖、覆巖和含水層(帶),導水性差,對采場充水影響較大。3.地質構造較簡單。礦床圍巖巖層產狀變化小,斷裂構造較不發育,斷裂未切割礦層(體)圍巖、覆巖,對采場充水影響小。4.現狀條件下原生地質災害發育,或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類型多、危害大。4.現狀條件下,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類型較多、危害較大。4.現狀條件下,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類型少、危害小。5.采場面積及采坑深度大,邊坡不穩定易產生地質災害。5.采場面積及采坑深度較大,邊坡較不穩定,較易產生地質災害。5.采場面積及采坑深度小,邊坡較穩定,不易產生地質災害。6.地貌單元類型多,

37、微地貌形態復雜,地形起伏變化大,不利于自然排水,地形坡度一般大于35°,相對高差大,高坡方向巖層傾向與采坑斜坡多為同向。6.地貌單元類型較多,微地貌形態較復雜,地形起伏變化中等,自然排水條件一般,地形坡度一般20°-35°,相對高差較大,高坡方向巖層傾向與采坑斜坡多為斜交。6.地貌單元類型單一,微地貌形態簡單,地形較平緩,有利于自然排水,地形坡度一般小于20°,相對高差較小,高坡方向巖層傾向與采坑斜坡多為反向坡。注:采取就上原則。前6條中只要有一條滿足某一級別,應定為該級別。附錄D(規范性附錄)礦山生產建設規模分類表D給出了礦山生產建設規模分類。表D 礦

38、山生產建設規模分類一覽表煤(地下開采)煤(露天開采)表D(續)附錄E (規范性附錄)礦山地質環境影響程度分級表E給出了采礦活動對礦山地質環境影響程度的分級。表E 礦山地質環境影響程度分級表影響程度分級地質災害含水層地形地貌景觀土地資源嚴重1.地質災害規模大,發生的可能性大;2.影響到城市、鄉鎮、重要行政村、重要交通干線、重要工程設施及各類保護區安全;3.造成或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大于500萬元;4.受威脅人數大于100人。1.礦床充水主要含水層結構破壞,產生導水通道;2.礦井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0 m3/d;3.區域地下水水位下降;4.礦區周圍主要含水層(帶)水位大幅下降,或呈疏干狀態,地表

39、水體漏失嚴重;5.不同含水層(組)串通水質惡化;6.影響集中水源地供水,礦區及周圍生產、生活供水困難。1.對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觀影響和破壞程度大;2.對各類自然保護區、人文景觀、風景旅游區、城市周圍、主要交通干線兩側可視范圍內地形地貌景觀影響嚴重。1.占用破壞基本農田;2.占用破壞耕地大于2公頃;3.占用破壞林地或草地大于4公頃;4.占用破壞荒地或未開發利用土地大于20公頃。較嚴重1.地質災害規模中等,發生的可能性較大;2.影響到村莊、居民聚居區、一般交通線和較重要工程設施安全;3.造成或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500萬元;4.受威脅人數10100人。1.礦井正常涌水量300010000 m3

40、/d;2.礦區及周圍主要含水層(帶)水位下降幅度較大,地下水呈半疏干狀態;3.礦區及周圍地表水體漏失較嚴重;4.影響礦區及周圍部分生產生活供水。1.對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觀影響和破壞程度較大;2.對各類自然保護區、人文景觀、風景旅游區、城市周圍、主要交通干線兩側可視范圍內地形地貌景觀影響較重。1.占用破壞耕地小于等于2公頃;2.占用破壞林地或草地24公頃;3.占用破壞荒山或未開發利用土地10-20公頃。較輕1.地質災害規模小,發生的可能性??;2.影響到分散性居民、一般性小規模建筑及設施;3.造成或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小于100萬元;4.受威脅人數小于10人。1.礦井正常涌水量小于3000 m3/d

41、;2.礦區及周圍主要含水層水位下降幅度??;3.礦區及周圍地表水體未漏失;4.未影響到礦區及周圍生產生活供水。1.對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觀影響和破壞程度?。?. 對各類自然保護區、人文景觀、風景旅游區、城市周圍、主要交通干線兩側可視范圍內地形地貌景觀影響較輕。1.占用破壞林地或草地小于等于2公頃;2.占用破壞荒山或未開發利用土地小于等于10公頃。注:評估分級確定采取上一級別優先原則,只要有一項要素符合某一級別,就定為該級別。附錄F(規范性附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分區分區級別礦山地質環境影響程度現狀評估預測評估重點嚴重嚴重次重點較嚴重較嚴重一般較輕較輕注: 現狀評估與預測評估結果不一致的采取就

42、上原則進行分區。表F給出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分區表表F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分區表附錄G(規范性附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編寫提綱前言一、任務的由來二、方案編制的依據三、方案的適用年限第一章 礦山基本情況一、礦山地理位置和社會經濟概況礦山所處行政區位置、分布范圍、地理坐標、區位條件、礦區及周圍經濟社會概況。二、礦山開采歷史及現狀礦山開采歷史包括以往礦山開采的范圍、層位、開采方式、開采規模、開采時間等;礦山開采現狀包括礦山剩余資源及儲量,礦山現狀開采范圍、層位、開采方式,礦山剩余生產服務年限、年生產能力,相鄰礦山分布與開采情況。三、礦山開發利用方案概述包括礦山建設規模及工

43、程布局,礦山批準的(或擬開采的)開采層位、礦山資源及儲量、礦山設計生產服務年限、年生產能力,礦山階段或采區布置、開采接替順序、開采方式、頂板管理方法,礦山固體廢棄物和廢水的排放量及處置情況等。第二章 礦山地質環境背景一、自然地理二、地形地貌三、地層巖性與地質構造四、水文地質條件五、工程地質條件六、礦體(層)地質特征七、礦山及周邊其他人類工程活動情況第三章 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一、評估范圍和級別二、現狀評估三、預測評估第四章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分區一、分區原則及方法二、分區評述第五章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原則、目標和任務一、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原則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

44、復目標和任務三、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工作部署(一)總體部署(二)年度實施計劃第六章 礦山地質環境防治工程一、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工程按防治對象分述工程名稱、主要工作量、技術方法等。(一)地面塌陷(二)地裂縫(三)崩塌(四)滑坡(五)泥石流(六)含水層破壞(七)地形地貌景觀破壞二、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工程提出重點監測的內容、監測點的布設、監測方法等。第七章 經費估算與進度安排一、經費估算二、進度安排第八章 保障措施與效益分析一、保障措施(一)組織保障(二)技術保障(三)資金保障二、效益分析(一)社會效益(二)環境效益(三)經濟效益第九章 結論與建議主要附圖:1、礦山地質環境現狀評估圖;2

45、、礦山地質環境影響預測評估圖;3、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部署圖。附錄H(規范性附錄)圖件編制要求H.1 圖件的一般要求H.1.1 工作底圖要采用最新的地理底圖或地形地質圖、礦區基巖地質圖。如果收集到的工作底圖較陳舊,地形地物變化較大,則應簡單實測、修編;如果地形地質圖是由小比例尺放大而得,也應進行修編。H.1.2成果圖件應在充分利用已有資料與最新調查資料,深入分析和綜合研究的基礎上編制。要求報告編制人員必須親臨現場,取得最新的調查資料。H.1.3成果圖件要求數字化成圖,圖形數據文件命名清晰,并與工程文件一起存儲。H.1.4成果圖件要符合有關要求,表示方法合理,層次清楚,清晰直觀,圖式、圖例

46、、注記齊全,讀圖方便。H.1.5成果圖件比例尺原則上不小于礦山精查報告比例尺;當礦區范圍較大,成圖比例尺最小為1:10000,重要地段的成圖比例尺(包括平面圖和剖面圖)原則上不得小于1:1000。H.2 礦山地質環境現狀評估圖H.2.1圖面主要反映評價區的地質環境條件、存在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等。內容包括:(1)地理要素:包括主要地形等高線、控制點;地表水系、水庫、湖泊的分布;重要城鎮、村莊、工礦企業;干線公路、鐵路、重要管線;人文景觀、地質遺跡、供水水源地、巖溶泉域等各類保護區。(2)地質環境條件要素:包括礦區地貌分區、地層巖性(產狀)、主要地質構造、水文地質要素(如井、泉分布)等。(3)礦區

47、范圍與工程布局:露采境界、礦區范圍、采區布置、地下開采主要巷道的布置等。(4)主要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采空區、地面塌陷、地裂縫、崩塌、滑坡、含水層破壞、地形地貌景觀破壞、土地資源破壞等的分布、規模;采礦固體廢棄物堆放位置與規模;已治理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類型及范圍等。(5)現狀評估:按單要素分級表示礦山地質環境影響程度現狀評估結果,參見附錄K3。當單要素評估結果有重疊時,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則編圖。若圖面信息量大,可另附單要素評估圖。H.2.2平面圖上應附綜合地層柱狀圖、綜合地質剖面圖等鑲圖;可根據需要附一些專門性鑲圖,如礦體底板等值線圖、降水等值線圖、全新活動斷裂與地震震中分布圖、評估區周圍礦山分布

48、圖、地下水等水位線圖等。H.2.3可用鑲表說明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類型、編號、地理位置、分布范圍與規模、影響程度、形成時間、防治情況等。H.2.4常用圖例參照附錄K,其他圖例參照GB958。H.3 礦山地質環境影響預測評估圖H.3.1圖面主要反映采礦活動對評估區地質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內容包括:(1)地理要素:包括主要地形等高線、控制點;地表水系、水庫、湖泊的分布;重要城鎮、村莊、工礦企業;干線公路、鐵路、重要管線;人文景觀、地質遺跡、供水水源地、巖溶泉域等各類保護區。(2)預測評估:按單要素分級表示礦山地質環境影響程度預測評估結果,參見附錄K3。當單要素評估結果有重疊時,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則編圖。

49、若圖面信息量大,可另附單要素評估圖。H.3.2對重點區域(由采礦引發地質環境問題突出的區域)可以在圖面上插入鑲圖進一步說明,如完整的泥石流溝、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地下水疏干范圍等。鑲圖比例尺視具體情況而定。H.3.3可用鑲表對礦山地質環境影響預測評估結果加以說明,如潛在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類型、編號、地理位置、分布范圍與規模、影響程度、防治難度分級等。H.3.4 常用圖例參照附錄K,其他圖例參照GB958。H.4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部署圖H.4.1圖面主要反映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責任范圍分區、工作部署等。內容包括:(1)地理要素:包括主要地形等高線、控制點;地表水系、水庫、湖泊的分布;重要城鎮、村莊、工礦企業;干線公路、鐵路、重要管線;人文景觀、地質遺跡、供水水源地、巖溶泉域等各類保護區。(2)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分區:劃分為重點防治區、次重點防治區和一般防治區,標出與本方案適用年限相對應的防治區域。(3)工程部署:主要防治、監測工作的布置、措施與手段等。H.4.2鑲圖:可以根據需要對防治區內的主要工程部署、防治工程措施與手段等插入放大比例尺的專門性鑲圖。H.4.3鑲表:用鑲表對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分區加以說明,包括分區名稱、編號、分布、面積;主要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類型和影響程度、防治措施、手段、進度安排。H.4.4 常用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