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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51 建筑分類和耐火等級511 民用建筑根據其建筑高度和層數可分為單、多層民用建筑和高層民用建筑。高層民用建筑根據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樓層的建筑面積可分為一類和二類。民用建筑的分類應符合表511的規定。表511 民用建筑的分類   注:1 表中未列入的建筑,其類別應根據本表類比確定。2 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宿舍、公寓等非住宅類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應符合本規范有關公共建筑的規定。3 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裙房的防火要求應符合本規范有關高層民用建筑的規定。512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級可分為一、二、三、四級。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不同耐火等級建筑相應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

2、不應低于表512的規定。表512 不同耐火等級建筑相應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h)    注:1 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以木柱承重且墻體采用不燃材料的建筑,其耐火等級應按四級確定。2 住宅建筑構件的耐火極限和燃燒性能可按現行國家標準住宅建筑規范GB 50368的規定執行。513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級應根據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災撲救難度等確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類高層建筑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一級;  2 單、多層重要公共建筑和二類高層建筑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514 建筑高

3、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樓板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200h。  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的上人平屋頂,其屋面板的耐火極限分別不應低于150h和100h。515 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的屋面板應采用不燃材料。  屋面防水層宜采用不燃、難燃材料,當采用可燃防水材料且鋪設在可燃、難燃保溫材料上時,防水材料或可燃、難燃保溫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作防護層。516 二級耐火等級建筑內采用難燃性墻體的房間隔墻,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75h;當房間的建筑面積不大于100m2時,房間隔墻可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050h的難燃性墻體或耐火極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性墻體。 

4、0;  二級耐火等級多層住宅建筑內采用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的樓板,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75h。517 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墻、房間隔墻和屋面板,當確需采用金屬夾芯板材時,其芯材應為不燃材料,且耐火極限應符合本規范有關規定。518 二級耐火等級建筑內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頂,其耐火極限不限。    三級耐火等級的醫療建筑、中小學校的教學建筑、老年人建筑及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和兒童游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的吊頂,應采用不燃材料;當采用難燃材料時,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25h。二、三級耐火等級建筑內門廳、走道的吊頂應采用不燃材料。 519 建筑內

5、預制鋼筋混凝土構件的節點外露部位,應采取防火保護措施,且節點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相應構件的耐火極限。52 總平面布局521 在總平面布局中,應合理確定建筑的位置、防火間距、消防車道和消防水源等,不宜將民用建筑布置在甲、乙類廠(庫)房,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可燃氣體儲罐和可燃材料堆場的附近。522 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表522的規定,與其他建筑的防火間距,除應符合本節規定外,尚應符合本規范其他章的有關規定。表522 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m)注:1 相鄰兩座單、多層建筑,當相鄰外墻為不燃性墻體且無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墻上無防火保護的門、窗、洞口不正對開設且該門、窗、洞口的面積之和不

6、大于外墻面積的5時,其防火間距可按本表的規定減少25。        2 兩座建筑相鄰較高一面外墻為防火墻,或高出相鄰較低一座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圍內的外墻為防火墻時,其防火間距不限。 3 相鄰兩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中相鄰任一側外墻為防火墻,屋頂的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時,其防火間距不限。 4相鄰兩座建筑中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相鄰較低一面外墻為防火墻且屋頂無天窗,屋頂的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時,其防火間距不應小于35m;對于高層建筑,不應小于4m。 

7、5 相鄰兩座建筑中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且屋頂無天窗,相鄰較高一面外墻高出較低一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圍內的開口部位設置甲級防火門、窗,或設置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084規定的防火分隔水幕或本規范第653條規定的防火卷簾時,其防火間距不應小于35m;對于高層建筑,不應小于4m。     6 相鄰建筑通過連廊、天橋或底部的建筑物等連接時,其間距不應小于本表的規定。 7 耐火等級低于四級的既有建筑,其耐火等級可按四級確定。523 民用建筑與單獨建造的變電站的防火間距應符合本規范第341條有關室外變

8、、配電站的規定,但與單獨建造的終端變電站的防火間距,可根據變電站的耐火等級按本規范第522條有關民用建筑的規定確定。民用建筑與10kV及以下的預裝式變電站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3m。    民用建筑與燃油、燃氣或燃煤鍋爐房的防火間距應符合本規范第341條有關丁類廠房的規定,但與單臺蒸汽鍋爐的蒸發量不大于4th或單臺熱水鍋爐的額定熱功率不大于28MW的燃煤鍋爐房的防火間距,可根據鍋爐房的耐火等級按本規范第522條有關民用建筑的規定確定。524 除高層民用建筑外,數座一、二級耐火等級的住宅建筑或辦公建筑,當建筑物的占地面積總和不大于2500m2時,可成組布置,但

9、組內建筑物之間的間距不宜小于4m。組與組或組與相鄰建筑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本規范第522條的規定。525 民用建筑與燃氣調壓站、液化石油氣氣化站等的防火間距,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的規定。526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與相鄰建筑的防火間距。當符合本規范第345條、第353條、第421條和第522條允許減小的條件時,仍不應減小。53 防火分區和層數531 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不同耐火等級建筑的允許建筑高度或層數、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筑面積應符合表531的規定。表531 不同耐火等級建筑的允許建筑高度或層數、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筑面積   

10、0;注:1 表中規定的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筑面積,當建筑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1.0倍;局部設置時,防火分區的增加面積可按該局部面積的1.0倍計算。 2 裙房與高層建筑主體之間設置防火墻時,裙房的防火分區可按單、多層建筑的要求確定。532 建筑內設置自動扶梯、敞開樓梯等上、下層相連通的開口時,其防火分區的建筑面積應按上、下層相連通的建筑面積疊加計算;當疊加計算后的建筑面積大于本規范第531條的規定時,應劃分防火分區。    建筑內設置中庭時,其防火分區的建筑面積應按上、下層相連通的建筑面積疊加計算;當疊加計算后的建筑面積大于本規

11、范第531條的規定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與周圍連通空間應進行防火分隔:采用防火隔墻時,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0h;采用防火玻璃墻時,其耐火隔熱性和耐火完整性不應低于100h。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熱性防火玻璃墻時,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進行保護;采用防火卷簾時,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300h,并應符合本規范第653條的規定;與中庭相連通的門、窗,應采用火災時能自行關閉的甲級防火門、窗;    2 高層建筑內的中庭回廊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

12、160;3 中庭應設置排煙設施; 4 中庭內不應布置可燃物。  533 防火分區之間應采用防火墻分隔,確有困難時,可采用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分隔。采用防火卷簾分隔時,應符合本規范第653條的規定。534 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內的商店營業廳、展覽廳,當設置自動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并采用不燃或難燃裝修材料時,其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設置在高層建筑內時,不應大于4000m2;    2 設置在單層建筑或僅設置在多層建筑的首層內時,不應大于10000m2;&#

13、160;   3 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時,不應大于2000m2。535 總建筑面積大于2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應采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墻、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樓板分隔為多個建筑面積不大于20000m2的區域。相鄰區域確需局部連通時,應采用下沉式廣場等室外開敞空間、防火隔間、避難走道、防煙樓梯間等方式進行連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下沉式廣場等室外開敞空間應能防止相鄰區域的火災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并應符合本規范第6412條的規定;    2 防火隔間的墻應為耐火極限

14、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墻,并應符合本規范第6.4.13條;    3 避難走道應符合本規范第6414條的規定;    4 防煙樓梯間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536 餐飲、商店等商業設施通過有頂棚的步行街連接,且步行街兩側的建筑需利用步行街進行安全疏散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步行街兩側建筑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2 步行街兩側建筑相對面的最近距離均不應小于本規范對相應高度建筑的防火間距要求且不應小于9m。步行街的端部在各層均

15、不宜封閉,確需封閉時,應在外墻上設置可開啟的門窗,且可開啟門窗的面積不應小于該部位外墻面積的一半。步行街的長度不宜大于300m。    3 步行街兩側建筑的商鋪之間應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每間商鋪的建筑面積不宜大于300m2。    4 步行街兩側建筑的商鋪,其面向步行街一側的圍護構件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0h,并宜采用實體墻,其門、窗應采用乙級防火門、窗;當采用防火玻璃墻(包括門、窗)時,其耐火隔熱性和耐火完整性不應低于100h;當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熱性防火玻璃墻(包括門、窗)時,

16、應設置閉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進行保護。相鄰商鋪之間面向步行街一側應設置寬度不小于10m、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的實體墻。    當步行街兩側的建筑為多個樓層時,每層面向步行街一側的商鋪均應設置防止火災豎向蔓延的措施,并應符合本規范第625條的規定;設置回廊或挑檐時,其出挑寬度不應小于12m;步行街兩側的商鋪在上部各層需設置回廊和連接天橋時,應保證步行街上部各層樓板的開口面積不應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積的37,且開口宜均勻布置。    5 步行街兩側建筑內的疏散樓梯應靠外墻設置并宜直通室外,確有困難時,可在首層直接通至步行街

17、;首層商鋪的疏散門可直接通至步行街,步行街內任一點到達最近室外安全地點的步行距離不應大于60m。步行街兩側建筑二層及以上各層商鋪的疏散門至該層最近疏散樓梯口或其他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應大于375m。   6 步行街的頂棚材料應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其承重結構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0h7 步行街的頂棚下檐距地面的高度不應小于60m,頂棚應設置自然排煙設施并宜采用常開式的排煙口,且自然排煙口的有效面積不應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積的25。常閉式自然排煙設施應能在火災時手動和自動開啟。步行街內不應布置可燃物。   8 步行街兩側建筑的商鋪外應每隔30m設置DN

18、65的消火栓,并應配備消防軟管卷盤或消防水龍,商鋪內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每層回廊均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步行街內宜設置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   9 步行街兩側建筑的商鋪內外均應設置疏散照明、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和消防應急廣播系統。54 平面布置541 民用建筑的平面布置應結合建筑的耐火等級、火災危險性、使用功能和安全疏散等因素合理布置。542 除為滿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設置的附屬庫房外。民用建筑內不應設置生產車間和其他庫房。經營、存放和使用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儲藏間,嚴禁附設在民用建筑內。543 商店建筑、展覽建筑采用三級

19、耐火等級建筑時,不應超過2層;采用四級耐火等級建筑時,應為單層。營業廳、展覽廳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應布置在首層或二層;設置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應布置在首層。    營業廳、展覽廳不應設置在地下三層及以下樓層。地下或半地下營業廳、展覽廳不應經營、儲存和展示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物品。544 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老年人活動場所和兒童游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宜設置在獨立的建筑內,且不應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當采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時,不應超過3層;采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時,不應超過2層;采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時,應為單層;確需設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內時,應符

20、合下列規定:    1 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應布置在首層、二層或三層;    2 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應布置在首層或二層;    3 設置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應布置在首層;    4 設置在高層建筑內時,應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單、多層建筑內時,宜設置  545 醫院和療養院的住院部分不應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醫院和療養院的住院部分

21、采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筑時,不應超過2層;采用四級耐火等級建筑時,應為單層;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應布置在首層或二層;設置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應布置在首層。    醫院和療養院的病房樓內相鄰護理單元之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分隔,隔墻上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設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門應采用常開防火門。546 教學建筑、食堂、菜市場采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筑時,不應超過2層;采用四級耐火等級建筑時,應為單層;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應布置在首層或二層;設置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應布置在首層。547 劇場、電影院、禮堂宜設置在獨立的建

22、筑內;采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筑時,不應超過2層;確需設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內時,至少應設置1個獨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和甲級防火門與其他區域分隔。    2 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觀眾廳宜布置在首層、二層或三層;確需布置在四層及以上樓層時,一個廳、室的疏散門不應少于2個,且每個觀眾廳的建筑面積不宜大于400m2。    3 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不應布置在三層及以上樓層。  

23、  4 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時,宜設置在地下一層,不應設置在地下三層及以下樓層。    5 設置在高層建筑內時,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自動滅火系統。548 建筑內的會議廳、多功能廳等人員密集的場所,宜布置在首層、二層或三層。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不應布置在三層及以上樓層。確需布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的其他樓層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一個廳、室的疏散門不應少于2個,且建筑面積不宜大于400m2;    2 設置在地下或半地

24、下時,宜設置在地下一層,不應設置在地下三層及以下樓層;    3 設置在高層建筑內時,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自動滅火系統。549 歌舞廳、錄像廳、夜總會、卡拉OK廳(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廳)、游藝廳(含電子游藝廳)、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網吧等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不含劇場、電影院)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不應布置在地下二層及以下樓層;    2 宜布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內的首層、二層或三層的靠外墻部位;  

25、60; 3 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兩側或盡端;    4 確需布置在地下一層時,地下一層的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應大于10m;    5 確需布置在地下或四層及以上樓層時,一個廳、室的建筑面積不應大于200m2;    6 廳、室之間及與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和100h的不燃性樓板分隔,設置在廳、室墻上的門和該場所與建筑內其他部位相通的門均應采用乙級防火門。5410 除商業服務網點外,住宅建筑與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時,應符合

26、下列規定:    1 住宅部分與非住宅部分之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且無門、窗、洞口的防火隔墻和150h的不燃性樓板完全分隔;當為高層建筑時,應采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樓板完全分隔。建筑外墻上、下層開口之間的防火措施應符合本規范第625條的規定。    2 住宅部分與非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應分別獨立設置;為住宅部分服務的地上車庫應設置獨立的疏散樓梯或安全出口,地下車庫的疏散樓梯應按本規范第644條的規定進行分隔。    3 住

27、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區和室內消防設施配置,可根據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別按照本規范有關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規定執行;該建筑的其他防火設計應根據建筑的總高度和建筑規模按本規范有關公共建筑的規定執行。5411 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與商業服務網點之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且無門、窗、洞口的防火隔墻和150h的不燃性樓板完全分隔,住宅部分和商業服務網點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應分別獨立設置。    商業服務網點中每個分隔單元之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且無門、窗、洞口的防火隔墻相互分隔,當每個分隔單元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200

28、m2時,該層應設置2個安全出口或疏散門。每個分隔單元內的任一點至最近直通室外的出口的直線距離不應大于本規范表5517中有關多層其他建筑位于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疏散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線距離。    注:室內樓梯的距離可按其水平投影長度的150倍計算。5412 燃油或燃氣鍋爐、油浸變壓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壓電容器和多油開關等,宜設置在建筑外的專用房間內;確需貼鄰民用建筑布置時,應采用防火墻與所貼鄰的建筑分隔,且不應貼鄰人員密集場所,該專用房間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確需布置在民用建筑內時,不應布置在人員密集場所的上一層、下一層或貼鄰,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29、#160;   1 燃油或燃氣鍋爐房、變壓器室應設置在首層或地下一層的靠外墻部位,但常(負)壓燃油或燃氣鍋爐可設置在地下二層或屋頂上。設置在屋頂上的常(負)壓燃氣鍋爐,距離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不應小于6m。    采用相對密度(與空氣密度的比值)不小于075的可燃氣體為燃料的鍋爐,不得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2 鍋爐房、變壓器室的疏散門均應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3 鍋爐房、變壓器室等與其他部位之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和1

30、50h的不燃性樓板分隔。在隔墻和樓板上不應開設洞口,確需在隔墻上設置門、窗時,應采用甲級防火門、窗。    4 鍋爐房內設置儲油間時,其總儲存量不應大于1m3,且儲油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墻與鍋爐間分隔;確需在防火隔墻上設置門時,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5 變壓器室之間、變壓器室與配電室之間,應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    6 油浸變壓器、多油開關室、高壓電容器室,應設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設施。油浸變壓器下面應設置能儲存變壓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儲油設

31、施。    7 應設置火災報警裝置。    8 應設置與鍋爐、變壓器、電容器和多油開關等的容量及建筑規模相適應的滅火設施,當建筑內其他部位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9 鍋爐的容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鍋爐房設計規范GB 50041的規定。油浸變壓器的總容量不應大于1260kV·A,單臺容量不應大于630kV·A。    10 燃氣鍋爐房應設置爆炸泄壓設施。燃油或燃氣鍋爐房應設置獨立的通風系統

32、,并應符合本規范第9章的規定。5413 布置在民用建筑內的柴油發電機房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宜布置在首層或地下一、二層。    2 不應布置在人員密集場所的上一層、下一層或貼鄰。    3 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和150h的不燃性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4 機房內設置儲油間時,其總儲存量不應大于1m3,儲油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墻與發電機間分隔;確需在防火隔墻上開門時,應設置

33、甲級防火門。    5 應設置火災報警裝置。    6 應設置與柴油發電機容量和建筑規模相適應的滅火設施,當建筑內其他部位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機房內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5414 供建筑內使用的丙類液體燃料,其儲罐應布置在建筑外,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總容量不大于15m3,且直埋于建筑附近、面向油罐一面40m范圍內的建筑外墻為防火墻時,儲罐與建筑的防火間距不限;    2 當總容量大于15m3時,儲罐的布置應符合本規范第

34、42節的規定;    3 當設置中間罐時,中間罐的容量不應大于1m3,并應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單獨房間內,房間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5415 設置在建筑內的鍋爐、柴油發電機,其燃料供給管道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在進入建筑物前和設備間內的管道上均應設置自動和手動切斷閥;    2 儲油間的油箱應密閉且應設置通向室外的通氣管,通氣管應設置帶阻火器的呼吸閥,油箱的下部應設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設施;    3 燃氣供給管道的敷設應符合現行國

35、家標準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的規定。5416 高層民用建筑內使用可燃氣體燃料時,應采用管道供氣。使用可燃氣體的房間或部位宜靠外墻設置,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的規定。5417 建筑采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瓶組供氣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設置獨立的瓶組間;    2 瓶組間不應與住宅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其他高層公共建筑貼鄰,液化石油氣氣瓶的總容積不大于1m3的瓶組間與所服務的其他建筑貼鄰時,應采用自然氣化方式供氣;    3 液化石油氣

36、氣瓶的總容積大于1m3、不大于4m3的獨立瓶組間,與所服務建筑的防火間距應符合本規范表5417的規定;表5417 液化石油氣氣瓶的獨立瓶組間與所服務建筑的防火間距(m)    注:氣瓶總容積應按配置氣瓶個數與單瓶幾何容積的乘積計算。    4 在瓶組間的總出氣管道上應設置緊急事故自動切斷閥;    5 瓶組間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55 安全疏散和避難 一般要求551 民用建筑應根據其建筑高度、規模、使用功能和耐火等級等因素合理設置安全疏散和避難設施。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位

37、置、數量、寬度及疏散樓梯間的形式,應滿足人員安全疏散的要求。552 建筑內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門應分散布置,且建筑內每個防火分區或一個防火分區的每個樓層、每個住宅單元每層相鄰兩個安全出口以及每個房間相鄰兩個疏散門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m。553 建筑的樓梯間宜通至屋面,通向屋面的門或窗應向外開啟。554 自動扶梯和電梯不應計作安全疏散設施。555 除人員密集場所外,建筑面積不大于500m2、使用人數不超過30人且埋深不大于10m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當需要設置2個安全出口時,其中一個安全出口可利用直通室外的金屬豎向梯。    除歌舞娛樂放映游藝

38、場所外,防火分區建筑面積不大于2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設備間、防火分區建筑面積不大于50m2且經常停留人數不超過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可設置1個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樓梯。    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建筑面積不大于2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設備間、建筑面積不大于50m2且經常停留人數不超過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間,可設置1個疏散門。556 直通建筑內附設汽車庫的電梯,應在汽車庫部分設置電梯候梯廳,并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和乙級防火門與汽車庫分隔。557 高層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應設置挑出寬度不小于10m的防護挑檐。 公

39、共建筑558 公共建筑內每個防火分區或一個防火分區的每個樓層,其安全出口的數量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少于2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可設置1個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樓梯:    1 除托兒所、幼兒園外,建筑面積不大于200m2且人數不超過50人的單層公共建筑或多層公共建筑的首層;    2 除醫療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和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等外,符合表558規定的公共建筑。表558 可設置1部疏散樓梯的公共建筑559 一、二級耐火等級公共建筑內的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確有

40、困難的防火分區,可利用通向相鄰防火分區的甲級防火門作為安全出口,但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利用通向相鄰防火分區的甲級防火門作為安全出口時,應采用防火墻與相鄰防火分區進行分隔;    2 建筑面積大于1000m2的防火分區,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建筑面積不大于1000m2的防火分區,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1個;    3 該防火分區通向相鄰防火分區的疏散凈寬度不應大于其按本規范第5521條規定計算所需疏散總凈寬度的30,建筑各層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總凈寬度不應小

41、于按照本規范第5521條規定計算所需疏散總凈寬度。5510 高層公共建筑的疏散樓梯,當分散設置確有困難且從任一疏散門至最近疏散樓梯間入口的距離不大于10m時,可采用剪刀樓梯間,但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樓梯間應為防煙樓梯間;    2 梯段之間應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墻;    3 樓梯間的前室應分別設置。5511 設置不少于2部疏散樓梯的一、二級耐火等級多層公共建筑,如頂層局部升高,當高出部分的層數不超過2層、人數之和不超過50人且每層建筑面積不大于200m

42、2時,高出部分可設置1部疏散樓梯,但至少應另外設置1個直通建筑主體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且上人屋面應符合人員安全疏散的要求。5512 一類高層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其疏散樓梯應采用防煙樓梯間。    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其疏散樓梯應采用封閉樓梯間。    注:當裙房與高層建筑主體之間設置防火墻時,裙房的疏散樓梯可按本規范有關單、多層建筑的要求確定。5513 下列多層公共建筑的疏散樓梯,除與敞開式外廊直接相連的樓梯間外,均應采用封閉樓梯間:  &

43、#160; 1 醫療建筑、旅館、老年人建筑及類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2 設置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的建筑;    3 商店、圖書館、展覽建筑、會議中心及類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4 6層及以上的其他建筑。5514 公共建筑內的客、貨電梯宜設置電梯候梯廳,不宜直接設置在營業廳、展覽廳、多功能廳等場所內。5515 公共建筑內房間的疏散門數量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少于2個。除托兒所、幼兒園、老年人建筑、醫療建筑、教學建筑內位于走道盡端的房間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房間可設置

44、1個疏散門:    1 位于兩個安全出口之間或袋形走道兩側的房間,對于托兒所、幼兒園、老年人建筑,建筑面積不大于50m2;對于醫療建筑、教學建筑,建筑面積不大于75m2;對于其他建筑或場所,建筑面積不大于120m2。    2 位于走道盡端的房間,建筑面積小于50m2且疏散門的凈寬度不小于090m,或由房間內任一點至疏散門的直線距離不大于15m、建筑面積不大于200m2且疏散門的凈寬度不小于140m。    3 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內建筑面積不大于50m2且經常停留人數不超過

45、15人的廳、室。5516 劇場、電影院、禮堂和體育館的觀眾廳或多功能廳,其疏散門的數量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少于2個,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對于劇場、電影院、禮堂的觀眾廳或多功能廳,每個疏散門的平均疏散人數不應超過250人;當容納人數超過2000人時,其超過2000人的部分,每個疏散門的平均疏散人數不應超過400人。    2 對于體育館的觀眾廳,每個疏散門的平均疏散人數不宜超過400人700人。5517 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距離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

46、間疏散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應大于表5517的規定。表5517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間疏散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m)    注:1 建筑內開向敞開式外廊的房間疏散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5m。        2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間疏散門至最近敞開樓梯間的直線距離,當房間位于兩個樓梯間之間時,應按本表的規定減少5m;當房間位于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時,應按本表的規定減少2m。      

47、0; 3 建筑物內全部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其安全疏散距離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25。    2 樓梯間應在首層直通室外,確有困難時,可在首層采用擴大的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前室。當層數不超過4層且未采用擴大的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前室時,可將直通室外的門設置在離樓梯間不大于15m處。     3 房間內任一點至房間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門的直線距離,不應大于表5517規定的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疏散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     4 一、二級耐火

48、等級建筑內疏散門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 個的觀眾廳、展覽廳、多功能廳、餐廳、營業廳等,其室內任一點至最近疏散門或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應大于30m;當疏散門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樓梯間時,應采用長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當該場所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室內任一點至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距離可分別增加25。 5518 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公共建筑內疏散門和安全出口的凈寬度不應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樓梯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10m。     高層公共建筑內樓梯間的首層疏散門、首層疏散外門、 疏散走道和疏散樓梯的最小凈寬度應

49、符合表5518的規定。表5518 高層公共建筑內樓梯間的首層疏散門、首層疏散外門、 疏散走道和疏散樓梯的最小凈寬度(m) 建筑類別樓梯間的首層疏散門、首層疏散外門走道疏散樓梯單面布房雙面布房高層醫療建筑1.301.401.501.30其他高層公共建筑1.201.301.401.205519 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觀眾廳的疏散門不應設置門檻,其凈寬度不應小于140m,且緊靠門口內外各140m范圍內不應設置踏步。    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的室外疏散通道的凈寬度不應小于300m,并應直接通向寬敞地帶。5520 劇場、電影院、禮堂、體育館等場所的疏散走道

50、、疏散樓梯、疏散門、安全出口的各自總凈寬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觀眾廳內疏散走道的凈寬度應按每100人不小于060m計算,且不應小于100m;邊走道的凈寬度不宜小于080m。    布置疏散走道時,橫走道之間的座位排數不宜超過20排;縱走道之間的座位數:劇場、電影院、禮堂等,每排不宜超過22個;體育館,每排不宜超過26個;前后排座椅的排距不小于090m時,可增加10倍,但不得超過50個;僅一側有縱走道時,座位數應減少一半。    2 劇場、電影院、禮堂等場所供觀眾疏散

51、的所有內門、外門、樓梯和走道的各自總凈寬度,應根據疏散人數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凈寬度不小于表5520-1的規定計算確定。表5520-1 劇場、電影院、禮堂等場所每100人所需最小疏散凈寬度(m百人)觀眾廳座位數(座)25001200耐火等級一、二級三級疏散部位門和走道平坡地面階梯地面0.650.750.851.00樓梯0.751.00    3 體育館供觀眾疏散的所有內門、外門、樓梯和走道的各自總凈寬度,應根據疏散人數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凈寬度不小于表5520-2的規定計算確定。表5520-2 體育館每100人所需最小疏散凈寬度(m百人)觀眾廳座位數

52、范圍(座)300050005001100001000120000疏散部位門和走道平坡地面0.430.370.32階梯地面0.500.430.37樓梯0.500.430.37注:本表中對應較大座位數范圍按規定計算的疏散總凈寬度,不應小于對應相鄰較小座位數范圍按其最多座位數計算的疏散總凈寬度。對于觀眾廳座位數少于3000個的體育館,計算供觀眾疏散的所有內門、外門、樓梯和走道的各自總凈寬度時,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凈寬度不應小于表5520-1的規定。    4 有等場需要的入場門不應作為觀眾廳的疏散門。5521 除劇場、電影院、禮堂、體育館外的其他公共建筑,其房

53、間疏散門、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樓梯的各自總凈寬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每層的房間疏散門、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樓梯的各自總凈寬度,應根據疏散人數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凈寬度不小于表5521-1的規定計算確定。當每層疏散人數不等時,疏散樓梯的總凈寬度可分層計算,地上建筑內下層樓梯的總凈寬度應按該層及以上疏散人數最多一層的人數計算;地下建筑內上層樓梯的總凈寬度應按該層及以下疏散人數最多一層的人數計算。表5521-1 每層的房間疏散門、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樓梯的每100人最小疏散凈寬度(m百人)    

54、2 地下或半地下人員密集的廳、室和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其房間疏散門、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樓梯的各自總凈寬度,應根據疏散人數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計算確定。    3 首層外門的總凈寬度應按該建筑疏散人數最多一層的人數計算確定,不供其他樓層人員疏散的外門,可按本層的疏散人數計算確定。    4 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中錄像廳的疏散人數,應根據廳、室的建筑面積按不小于10人m2計算;其他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的疏散人數,應根據廳、室的建筑面積按不小于05人m2計算。    

55、5 有固定座位的場所,其疏散人數可按實際座位數的11倍計算。    6 展覽廳的疏散人數應根據展覽廳的建筑面積和人員密度計算,展覽廳內的人員密度不宜小于075人m2。    7 商店的疏散人數應按每層營業廳的建筑面積乘以表5521-2規定的人員密度計算。對于建材商店、家具和燈飾展示建筑,其人員密度可按表5521-2規定值的30確定。表5521-2 商店營業廳內的人員密度(人m2)樓層位置地下第二層地下第一層地上第一、二層地上第三層地上第四層及以上各層人員密度0.560.600.430.600.390.540.300

56、.425522 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不宜在窗口、陽臺等部位設置封閉的金屬柵欄,確需設置時,應能從內部易于開啟;窗口、陽臺等部位宜根據其高度設置適用的輔助疏散逃生設施。5523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應設置避難層(間)。避難層(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第一個避難層(間)的樓地面至滅火救援場地地面的高度不應大于50m,兩個避難層(間)之間的高度不宜大于50m。    2 通向避難層(間)的疏散樓梯應在避難層分隔、同層錯位或上下層斷開。    3 避難層(間)的凈面

57、積應能滿足設計避難人數避難的要求,并宜按50人m2計算。    4 避難層可兼作設備層。設備管道宜集中布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體或氣體管道應集中布置,設備管道區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墻與避難區分隔。管道井和設備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與避難區分隔,管道井和設備間的門不應直接開向避難區;確需直接開向避難區時,與避難層區出入口的距離不應小于5m,且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避難間內不應設置易燃、可燃液體或氣體管道,不應開設除外窗、疏散門之外的其他開口。   &

58、#160;5 避難層應設置消防電梯出口。    6 應設置消火栓和消防軟管卷盤。    7 應設置消防專線電話和應急廣播。    8 在避難層(間)進入樓梯間的入口處和疏散樓梯通向避難層(間)的出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指示標志。    9 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可開啟窗口或獨立的機械防煙設施,外窗應采用乙級防火窗。5524 高層病房樓應在二層及以上的病房樓層和潔凈手術部設置避難間。避難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59、0;1 避難間服務的護理單元不應超過2個,其凈面積應按每個護理單元不小于250m2確定。    2 避難間兼作其他用途時,應保證人員的避難安全,且不得減少可供避難的凈面積。    3 應靠近樓梯間,并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和甲級防火門與其他部位分隔。    4 應設置消防專線電話和消防應急廣播。    5 避難間的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指示標志。    6 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可開啟窗口或獨立的機械防煙設施,外窗應采用乙級防火窗。 住宅建筑5525 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建筑,當每個單元任一層的建筑面積大于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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