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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文字的社會性質和漢字發展簡化論之謬      語言和文字是社會最重要的傳遞信息的工具。如果沒有語言,很難想象一個社會怎么會存在。而如果沒有文字的發明和運用人類社會就不可能集累知識、傳授技術和發展文化。所以馬克思和恩格斯都給予文字以高度的評價。認為鐵的發明和文字的運用是人類進入文明社會的標志。語言是一種聲聽符號,聲音出口就消失,無法傳之久遠。文字是視形符號恰恰可以彌補聲聽符號的不足。因此,人類就把原來是圖畫和用物體記事這種可以留傳久遠的事物,逐漸發展成為符號化了的文字。文字的社會基本性質就是使人類社會的信息傳之久遠。語言是無法完成這一偉大任務的。

2、因為聲音的歷時性十分有限,它的共時性同樣也十分有限。而且隨著地域的變化它也產生無法遏止的變異。中國有句俗話說“十里不同音”。就是說的這種情況。就全中國而言,不但在六大方言區之外還有數不盡的地方方音。如被劃定為北方官話區的長江以北并包括云、貴、川的廣大地區,如果大分至少也可以省、市分為京、津、冀東、冀南、豫、晉、陜南、陜北、川、東北、魯西、膠東、鄂等等許多方音區。再細分,縣、鄉的語音都會有所不同。所以文字正是彌補了聲聽符號這種不足的另一類社會信息符號。漢字就是世界上惟一的拼形表意文字。她因為不完全受語音變化的束縛,所以才可以縱橫三萬里、上下五千年通行無阻。當中國國威強盛之時,整個東亞的越南、朝鮮

3、半島和日本都在使用她。至今日本還保留了1945個文部省審定的規范漢字。由于文字具有如此的傳遞久遠的性質。她也就成為一個民族文化的基礎。改變她的形式也就動搖了她的文化的基礎。所以,在世界上只要一個文字系統成熟之后,就只能增新而不能改舊。前蘇聯橫霸一時的馬爾學派,在他們打擊漢字,幫助在前俄羅斯侵占中國的廣大土地上推行俄化,雖是立下了汗馬功勞。但是,當他們要改革俄文字母的時候,就被斯大林批判了。斯大林對馬爾學派的批判就是他生前最后一本著作馬克思主義和語言學問題。遭到斯大林的批判可不是什么好事,所以馬爾學派的下埸是不言而喻的。當時,就連吳玉章也不得不跟著做出深刻的檢查。 從五六年起,中國也終于把自古以

4、來就在非正規埸合下使用的信手字、簡筆字、手抄字,正式代替了正規場合使用傳承了一千多年的楷體漢字而名之曰簡化。當時的簡化字共515個。64年又偏旁類推簡化了共2238個。因為漢字的常用字也不過三、四千個。一部紅樓夢總共只使用了四千二百個不同的漢字。所以,漢字簡化的結果影響是相當巨大的。對于我們這些當時已讀完大學的人來說,不啻又成了半文盲。所幸簡化字中的許多字,在平時的手寫字中就見過或使用過,所以,還能勉強應付。但對于新一代人就等于和56年以前的一切文獻斷了聯系。與繼續使用傳統漢字的中國人,人為地制造了文化的分裂。對于為什么要進行簡化,今天說得最多的就是:“漢字產生以來,就在不斷簡化。字體由大篆向

5、小篆,再向隸體楷體演變,多數字有某種簡化的意義。”(學術雙周刊8月20日劉辰文)什么叫簡化的意義?這幾個字說得不明不白、羞羞答答。這還不如周有光來得直白。周先生當然是主張簡化的。他先說漢字的發展就是筆劃的簡化。后來又改口說:漢字的發展筆劃上有繁有簡,但以簡化為主。因為顯然,如果只說漢字的發展就是簡化。不僅有悖常理,也有悖某些文字變化的明顯事實。所以,說有繁有簡,以簡化為主。就留有余地得多。這也是劉辰先生為什么說簡化的意義而不說筆劃的簡化的原因吧!但是當初講簡化漢字時以及當今叫做漢字學或文字學著作中,卻是沒有這樣留有余地,全都眾口一詞地,甚至舉例說明:漢字的發展趨勢就是筆劃的簡化。既然有舉例、有

6、實證這事就好辦。那么我們也來實地調查一番。九十年代后期我用中國書法大字典做樣本,進行了一次統計調查。為什么要選用這本書來做調查?一者因為它太普及了,誰都可以對我的調查統計結果進行核查;二來它既收有楷書、隸書、小篆也有大篆,比較起來是很方便的;三是它各種字的數量較多與同數字總量之比較大,有足夠的代表性;四,從某種意義上說,它也是一種隨機抽樣,因為它的本意并非用來供研究字體筆劃發展規律的,所以它有足夠的公正性。調查的結果是:一小篆隸變的可用字共3657個(占許慎說文解字9353個字的三分之一強)其中隸變后增筆劃的共2671字占有效樣本的73%,減筆劃的共426字占12%,筆劃不增不減的共560字占

7、15%。二,字典中共有可用的籀文(大篆)808字與相應的小篆相比,其中小篆增筆的488字占61%,減筆劃的72字占8.9%,不增不減的共248字占30.1%. 三,又取李圃所著甲骨文選注后附“正文所收甲骨文字檢索表”中所收字共269字(約占已認知的甲骨文總數的1/5)。與相應的今文相比增筆劃的共214個占80%,簡筆劃的共17字占6%,不增不減筆劃的共38字占14%。四,研究甲骨文的陳煒湛先生(中山大學)說:“甲骨文是正在發展變化中的一種文字體系。我們不能用形而上學的觀點來看待甲骨文,必須用發展的眼光去分析它,就單字而論,在273年中甲骨文字逐漸趨向繁復,是由簡到繁而不是由繁到簡。五,從說文所

8、收漢字總數9353個到康熙字典所收漢字總數47035個。一千多年間漢字增加了三萬七千多個。而與正體字并存信手字,簡筆字,充其量也不過兩千多個(亦即含偏旁類推)。所以通過實地調查。所謂漢字從大篆到小篆到隸變到楷書的發展中。筆劃減少的最多也不過只有百分之十的漢字,而筆劃增繁的卻有百分之六、七十!某些文字學家們的漢字發展就是簡化或者周有光所謂的漢字變化有繁有簡,以簡化為主的論斷都與實際情況不符。不過,也有一些文字學家誤讀了古書,把說文解字敘中的一段話作了錯誤的理解。這段話說:“及宣王太史籀箸大篆十五篇,與古文或異。 其后,諸侯力政,不統于王, 分為七國,言語異聲,文字異形。秦始皇初兼天下,丞相李斯奏

9、同之, 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是時,秦燒滅經書,?斐?舊典,大發隸卒,興役戌,官獄職務繁,初有隸書,以趣約易,而古文由此絕矣。”在這段話中涉及文字演變的有兩處。其一是大篆亦即籀文變為小篆用了“或頗省改”四個字;其二是由小篆改隸書用了“以趣約易,而古文由此絕矣。”于是一些文字學家們以為省改和約易就都是筆劃的簡化了。其實,文字字體書寫的變化與書寫工具的變化有很大關系。甲骨文是用刀刻的,所以直劃遠多于曲劃或彎劃。至大篆時,已有硬筆出現。(傳統的“?P”,竹字頭下的“聿”在甲骨文中就像一支手拿著一支硬筆,不過后來把向下筆的竹叉改為兩個橫劃罷了)所以,現在考古發現的戰國簡和秦簡規整的直劃和

10、彎劃、曲劃、圓劃就多起來。到漢簡時已有毛筆出現,所以才有了粗細不一的筆劃。那么既然通過我們的調查小篆比大篆的筆劃增筆多達60%而簡筆只有不到百分之十。則“省改”顯然不是指筆劃的增減。1934年徐文鏡編的古籀匯編之凡例中稱“本編說文提行字為2445字古籀重文27772字”這也就是說每個字有十多個字的異體重文。許慎當時或者看不到這么多的重文。但是,五、六個總是有的。所以他才說“罷其不與秦文合者,或頗省。此處的“頗省”顯然是指不與秦文合的大量的異體重文。至于“改”則完全因為李斯是位硬筆書法家。小篆完全出自他的手筆,他對大篆的字形有較大的改動。許多直筆都改為圓曲的筆形。這就是“改”的實義。把上下文放在

11、一邊單獨孤立地把“或頗省改”定位于筆劃的簡化,這是誤讀古書的一大謬誤。是有意還是無意只好付諸公論了。至于小篆改為隸書的“以趣約易”,更是成為一些文字學家解釋隸變是筆劃簡化的鐵證。通過調查我們已經知道隸變的增筆劃為,簡筆劃僅為。而且,許慎下面還有一句話就是“古文由此絕矣”。如果大篆改為小篆是筆劃的減省,小篆隸變又是筆劃的簡省。那么為什么許慎不說大篆改小篆是古文由此絕矣!而偏偏于隸變卻說古文由此絕矣?所以,許慎認為隸變的主要特征,顯然不是筆劃多少的變動。況且說文是許慎用隸書寫的小篆字典,他對隸書和小篆這兩種文體必定都是非常熟悉。他當然會知道隸變后的筆劃有增有簡。如果他在論述中只提簡化的趨勢卻不提繁

12、化的趨勢,以為隸變的約易僅指筆劃的簡化,豈非明白人說瞎話,何況那時他也不是要提倡簡化字,何苦為簡化打前鋒?而昧著良心說假話?   “約易”并非成詞,所以二字必各有所指。小篆的作者都有名有姓,而隸書則不是什么固定的人完成。以大篆與隸書相對照,則隸書頗有保留大篆直筆劃的地方。所以,此處的約有約定俗成之意。也就是隸書早已在吏、民間流行。故湯可敬先生解趣為適應就至為恰當(湯可敬著說文解字今釋)。至于“易”則指書寫容易便捷。具體說來,就是一改古文與篆書圖畫式的,圓彎曲筆,而為直筆劃,同時各種逆順倒筆如自左至右的筆劃改為撇,自下而上的筆劃改為挑等。總體上將雜亂多變的筆畫,規范為橫、豎、

13、撇、點、捺、折等六種基本筆劃所組成的偏旁部首,完全改變了古文中圓曲和反手的筆劃走勢,以適應毛筆發明后書寫快捷的需要。這從至今發現的南北兩方的二十余萬塊秦漢及三國時代的簡牘中,可以看得至為明顯。從此結束了一千多年古文的漢字形走勢,開創了今后兩千多年漢字的基本字形。這才是古文由此絕矣的基本含義。具體說來如將一筆圓、橢圓、長圓、扁圓增為三筆的方框;將難寫的上曲線、下曲線增為兩筆的左撇右捺;將兩筆的U形口,增為三筆的方形口;將兩三筆的日、曰增為四筆的日、曰;將一筆的左右下彎,增為兩筆的折;將一長畫彎曲,截為兩三短直筆;將一兩筆的蛇形彎、迷宮彎、胎兒彎和蝌蚪彎分別增為三、兩筆的弓、厶、巳和已;將一筆的上

14、、下、左、右開口框均增為兩直筆的框;將一、二、三筆的紐絲和絞絲增為三和六畫的紐絲和絞絲;將兩筆花瓣樣彎曲的蟲增為六筆;將三筆彎的木、禾增為四、五筆的木、禾,凡此種種不勝枚舉,恕不一一概述,有前列統計數字為證。筆畫雖然增加了,但卻好寫多了。這也就是“約易”而不是“簡化”的實情。此外,當然也有少數部首偏旁是減筆如:水旁由五筆改為三點;皿旁由七筆減為五筆等,惟其數量不過十之一、二。    對于小篆變隸書的隸變其性質如何?比(清)大文字學家段玉裁和現今的一些專講簡化的漢字學家對此作正確闡釋者大有人在。如說文夾注引班固的話說:“今之隸書而無點畫俯仰之勢”。這個無“點畫俯仰”之勢,實在

15、是道出了隸書易寫的三昧。又如晉書衛恒傳稱:“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字難成,即令隸人佐書日隸字,漢因之,隸書者,篆之捷也。”將篆書的圓筆曲筆與彎筆的俯仰逆順說成“難成”,而將隸書的直筆順行用一“捷”字概括,也可說是一語中鵠。此外,如近人(清)趙翼的陔余叢考稱:“時以篆字難成,乃用隸字,以為隸人佐書,務趨便捷,故日隸書。”也不將隸變曲解為筆劃的簡化。所以,文字的發展,用簡化來概括是完全錯誤的。這不僅是漢字如此,就是世界任何一種文字的發展,也可以概括為以繁化為主。所以,中國漢字的簡化實在并不是一種正確的做法。其理論與實踐都是錯誤的。所造成的惡果已經無法挽救。是不是再改回到繁體?我以為這也不可能。因為

16、半個世紀以來大陸的十幾億中國人就使用的是簡化字。再改回去就無形中造成十幾億半文盲。更何況半個世紀大量的簡化字文獻又如何處理?當初改簡化字的時候,主張者可以一言九鼎,簡化沒商量,如果有不同意見,政治帽子立刻飛來,永世不得翻身。但今天再考慮“簡化”的時候,我們只能指出當初的錯誤,卻不能反其道而行之。所以,我認為本世紀頒行的通用語言文字法對傳統的繁體字,已經作了十分恰當的處理。這就是該法第十七條的有關規定。能夠完全貫徹執行就已經很不錯了。不久前蘭州開全國推廣普通話的會議,一位副市長就領著人上街捉繁體字。但是他捉的繁體字恰恰就是語文法允許使用的手書繁體字牌匾。所以,僅僅貫徹語文法也尚需時日,遑論其它。至于將來國人能做到如袁曉園女士所建議的識繁寫簡也就很不錯了。此外,我還同意北大蘇培成在重新審視簡化字一文中的意見。將過去簡化時,不是一對一的簡化,而是一對二,一對三的簡化字中只保留一對一的簡化字,而恢復那些一對二,一對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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