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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案例題 (10 分,每題 2分)1. 某木制品進出口公司因業務需要向外訂購某種稀有木材,因市場信息不對稱 一直沒有得到滿意的回應。面對交貨期一天天逼近,公司上下非常焦急。此時,本 地另一木材公司上門提出愿出高于市場平均價 3 倍的價格出售相當數量的木材。進 出口公司無奈之下只好同其簽訂合同。合同簽訂后,進出口公司依約支付了 3 倍價 款,木材公司也保質保量交付貨物。但一年半之后,因進出口公司領導更換,新的 經理提出這一合同是無效合同,遂起爭端。 請問 :1、經理提出這一合同無效是否正確 , 為什么,2、木制品進出口公司能否請求撤銷該合同 , 為什么 ,3、如果木制品進出口公司要求變更該合同的內

2、容,司法機關能否撤銷該合同為什么, 4 、如果本案中合同標的稀有木材屬國家保護物種,嚴禁采伐,本合同是 否有效,為什么, 5 、如果發生第 4問的情況,本案應如何處理 ,為什么,評分要點 :答:1 、本案中所涉合同屬可撤銷合同。 (1 分)木材公司利用進出口公司急需木材之機,以高價賣出木材,是顯失公平的合同,屬可撤銷合同。經理提出該合同無 效是不正確的。 (1 分)2、進出口公司不能請求撤銷合同。 (1 分) 合同法第 55 條規定: “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 一) 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 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本案中進出口公司自知道該事由后一年半仍

3、未請求 撤銷,其撤銷權已經消滅。 (1 分)( 說明: 如未答出具體條文,只要內容一致,也給 滿分 )3、合同法第 54 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 得撤銷。” (1 分) 因此受理機關不能撤銷該合同。 (1 分)( 說明: 如未答出具體條 文,只要內容一致,也給滿分 )4、在合同標的為國家禁止采伐樹種的情況下,合同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1 分) 因而無效。 (1 分)5、在 (4) 的情況下,應當將合同中的標的木材與相應價款沒收歸國家所有。 (2分 2. 甲、乙、丙等人購買了丁公司開發的月桂小區中的商品房,丁公司在售樓廣 告中明確表示,保證每一戶都能

4、擁有至少一個車位。入住后,丁公司將小區地下車 位以及地面部分道路和綠地改造的車位全部出售,被業主一搶而光。等到甲、乙、 丙等人購買了汽車后,發現已經沒有車位可供停車了,為此與丁公司發生糾紛。經查,該小區的車位僅為業主戶數的一半,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對于地下 車位的歸屬和使用未有明確的定。問:1(甲、乙、丙等人是否有權請求丁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 為什么, 2( 地面部分道 路和綠地改造的車位應歸誰所有 ,3( 對于地下車位,誰有處分權 ,4(甲、乙、丙能否要求重新分配車位 , 為什么 ,答 :1( 甲、乙、丙等人有權請求丁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因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

5、若干問題 的解釋第 3 條的規定,丁公司在售樓廣告中明確表示,保證每一戶都能擁有至少2( 地面部分道4( 甲、乙、一個車位,應視為合同的內容,當事人違反,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路和綠地改造的車位應歸全體業主共同共有。3(對于地下車位,基于建造行為的原始取得,開發商有處分權。丙不能否要求重新分配車位。3. 案例因為售出車位的合同有效,產權已確定,甲、乙、丙沒有法律上的依據提出重 新分配車位這一物權上的請求,只能在債權上請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分析王某有一女王乙、二子王甲王丙,配偶、父母均已逝世,王某長期與王乙共同 生 活,后王乙因病去世。王某與女婿及一外孫女共同生活。王甲有一子。王丙婚 后無子 女。

6、 1994年王某去世,留有遺產三萬元。王某去世后,王丙因傷心過度相繼病故。 問:財產如何分配 , 法律依據是什么 ,點評: 本案涉及二方面的問題 :(1) 哪些人屬第一順序的繼承人 ;(2) 轉繼承的內 容; 學生只有掌握這兩方面的問題,才能準確的分析本案例的問題。答: 王某死后,其遺留的三萬元應分別由王甲、王丙、女婿各繼承一萬元,王 丙所應 得的一萬元再由王甲繼承。本案未作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有王甲、王丙及其女婿,雖然其女兒已過世,但 女婿與 王某共同生活,盡到贍養義務,因而應與王甲、王丙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繼承遺 產。同時王丙所應繼承的一萬元因其過世,根據轉繼承的規定,應由其兄 弟王甲繼 承

7、。4.案例分析曾某有一子甲 (現20歲)并有房屋六間, 1995年曾某的妻子去世, 1996年曾某另娶一妻丙,生有一女乙。 2002 年曾某去世,留有遺囑將房產給甲,現甲和丙因爭房 產發生 糾紛,訴至法院。甲認為自己是唯一合法繼承人,丙認為房產有自己的一 半產權。 問:1 、本案誰有繼承權 , 為什么,點評: 本案涉及的內容比較多 :(1) 哪些財產是曾某的遺產 ;(2) 曾某所留下的遺囑是否有效 ,(3) 哪些人是合法的繼承人 ;(4) 曾某與丙結婚的時間約六年,其房 屋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學生只有在弄懂以上 4 個方面的內容之后,才能回答 問 題。答:1 、本案中,甲、乙、丙三人均享有

8、繼承權,甲作為曾某的兒子享有繼承權是無可 置疑的,乙、丙享有繼承權是因為曾某所立遺囑無效。2、本案如何處理 , 法律根據是什么 ,答: 本案的處理應首先分清曾某的遺產有哪些 :(1) 曾某與前妻共有房子六間, 根據 夫妻共有及繼承的規定,曾某擁有六間房屋中的三間,其他三間應為其前妻 所有,其 前妻死后,分別由曾某和其兒子甲各繼承間,因而,本案,曾某所遺留 的財產為房 屋間。對于曾某所立的遺囑,應認定為無效,因為曾某所立遺囑沒有考慮到作為未成 年人的 利益,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因而其所遺留的房屋應作為遺產按法定繼承的 規定處理。 本案中丙與曾某確立夫妻關系的時間尚未滿 8 年,對曾某的房屋不能 認

9、定為夫妻共有財 產,但其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與甲、乙共同繼承曾某的間 房屋,即甲、乙、丙 每人可分為遺產為間。六、案例分析 (16 分 )藍天機 械廠從2000年起為大地汽車輪胎廠加工零配件2002年12月大 地汽車輪胎廠與某一摩托車廠合并更名為天宇汽車制造廠。在合并前大地汽車輪胎廠已 累計欠藍天機械廠加工費 60000 元合并后藍天機械廠向天宇汽車制造廠追索欠款天宇汽 車制造廠則以“大地汽車輪胎廠已撤銷廠長已更換其債務與本廠無關”為由拒絕償還。藍 天機械廠遂訴諸法院。問 : 天 宇 汽車制造廠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為什么答:1. 天 宇 汽車制造 廠的理由不合法。 (4 分() 民法通則規定

10、 : “企業法人分立、合并后的權利義務由它變更后的法人享有或承擔。 (4 分)因此大地汽車輪胎廠與摩托車廠合并后原法人的權利和義務應由變更后的法人即天宇汽車制造廠享有和承擔。(4 分)2. 汽車制造廠應承擔大地汽車輪胎廠欠藍天機械廠的全部債務。(4 分)六、案例分析某電鍍廠從 2005年起為某汽車油箱廠加工電鍍零配件 2007年 10月汽車油箱廠與汽車配件廠合并更名為汽車制造廠。在合并前汽車油箱廠已累計欠電鍍廠加工費 5 7 萬元合并后電鍍廠向汽車制造廠追索欠款汽車制造廠則以 汽車油箱廠已撤銷廠長已更換其債務與本廠無關 為由拒絕償還。電鍍廠遂訴至法院。問: 汽車制造廠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為什么

11、答:1. 汽車制造廠的理由不合法。 ( 4 分)因法人合并后原法人的權利和義務應由變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 6 分)2. 汽車制造廠應承擔汽車油箱廠的全部債務 即 57 萬元。(6 分)五、案例分析 (10 分)某商店有標價 2000元絞肉機和 1000元切肉機。售貨員王某誤將價值2000元的絞肉機當 1000元的切肉機出售給顧客張某。張某當時問 : “如有問題能否退貨”甲答 :“商品售出概不退貨?!睆埬辰豢钐嶝?。不久商店發現錯誤找到張某說明情況并道歉要求張某補交余款或者退回絞肉機。張某不同意稱王某說“商品售出概不退貨?!眴?|王某、張某的行為是什么性質的行為為什么2(此糾紛如何解決答: 1

12、 王某、張某的行為是可撤銷的民事行為。(2 分)2(王某的行為是因為對標的物發生重大誤解。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重大誤解的民事行為是可撤銷的行為。 (4 分)3( 張某的理由不能成立。根據民法通則行為可以不撤銷需要張某補齊貨款也可以撤銷該行為從成立時就沒有法律效力雙方返還財物。(4 分)甲公司 1998 年 5 月經人介紹認識乙公司業務員丙經協商由乙供甲美的空調40 臺。丙未經單位同意就口頭承諾甲即交丙空白支票一張丙填寫為57200元回單位后人乙公司帳上。乙公司給甲公司發了部分貨后尚欠23500元貨未供后甲幾次催乙供貨或退款。乙以此事是丙所為雙方沒有合同與其無關為由拒 絕。甲訴至法院。問: 丙是什

13、么行為合同是否有效乙是否承擔責任1( 丙的行為是無權代理行為他未經乙委托就與甲訂立購銷空調合同并代乙 收貨款。 (4 分)2( 合同有效。因為民法通則規定沒有代理權只有經被代理人的追認才承擔民 事責任。乙對丙收入自己帳戶的貨款未提異議并已履行部分合同是對丙行為的追 認。 (4 分)3( 乙應承擔民事責任。丙的無權代理行為被追認后該代理行為從開始實施起就發生有權代理的法律效力。乙應退余款并賠償甲損失。(4 分)案例: 甲開一個賣衣服的小店向乙借款 1000 元及五立方木料約定錢與木料 于 6 個月后一次還清。過了 6 個月甲僅還款 50 元而且還不了木料。乙十分生 氣到甲店中把甲所借木料制作的家

14、具全部搬走。甲追至乙家索要乙拒不交還 聲稱: “這家具是用我的木料做的理應歸我所有?!睋閮H制作家具的加工費 甲花去 2000 元。 問:1( 甲、乙之間是何種法律關系2( 乙有沒有權利搬走甲的家具為什么3( 本案應如何處理答:1( 甲乙之間存在兩種法律關系 :一是借貸關系二是所有權關系。(5 分)2(乙無權搬走甲的家具。因乙的木料已經變成家具家具所有權歸甲乙不能強行扣押 甲的家具。(5分)3(乙應返還家具甲應償還借款及木料 (或木料價款 )。 (5 分)案例:31. 某甲作水果批發生意乙也作水果批發生意甲要去廣州進一批蛇 果乙委托甲代購 500。公斤蛇果甲辦完后與乙結帳 .一個月后甲又去廣州

15、進荔枝見品質好價格合理便又替乙購進 1000公斤價值 1 萬元回來后乙見 市場不錯收下貨物進行銷售。半個月后甲賣完此批貨又去廣州進貨順便又 替乙購進 1000公斤荔枝乙此時見市場飽和拒不接貨甲提出要退連蛇果及第一批荔枝一起退否則就接貨。問:1 甲和乙的理由是否成立為什么2. 此糾紛如何處理答:1. 甲的理由不成立乙的理由成立。(3 分)2. 甲與乙之間有三個法律關系。 (1 分)(D乙委托甲代理購買蛇果屬于合法的委托代理關系。(2分)(2 分)(2 分)(2) 甲第一次代理乙購進 1000公斤荔枝屬無權代理但得到乙的追認。(3) 甲第二次代理乙購進 1000公斤荔枝屬無權代理乙也未予以承認。3

16、. 民法通則規定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后的行為只有經過 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 責任。 (3 分)4. 本案甲前二次代理購貨行為是有效的乙應付錢第三次行為是無權代理由甲自行承擔。 (2 分)劉某因妻子有病急需用錢委托李某代其出賣在原籍的三間房屋。李某接受委 托將房屋賣給王某。王某與李某談的房價低于市場房價李某明知價廉但也有意讓王某占便宜王某向李某表示事成后愿贈李500 元。李寫信將出售房屋之事 告訴劉某。劉由于不知當地房價又過于相信李即復信同意并委托李代理簽定 房屋買賣合同。合同簽定后李將房款匯給劉。王某買房后即申請拆除翻建。房 屋拆除后劉

17、得知王與李相互串通壓低房價便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損失表 示房屋已經拆除就算賣了但要王與李賠償其損失。王稱籌建房屋目前沒錢李 較富裕劉即要求李某負責賠償他的全部損失。問:李某代理出售房屋的行為是否有效為什么有何法律依據劉某損失應由誰賠能否要求李某全部賠償為什么法律依據如何分析要點】1(李某享有合法的代理權其行為將房屋出售給王某是行使代理權。(2 分)2(李某在行使其權利時進行損害被代理人利益活動該行為無效。(2 分)3(因為代理是民事法律行為必須具備民事法律行為要件李某與王某串通故意壓價根據民法通則第 58 條規定: “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的行為是無效 民事行為?!币虼死钅乘鶠槭菬o效民事行為。

18、(3 分)4(劉某同意在房屋被拆后賣給王某不是李某行為有效而是所有人直接意思表示劉有權要求王某、李某賠償損失。王某沒錢。劉某要求李某負責賠償全部損失 合法。 (2 分)5(王某和李某共同造成劉某的損失劉有權向他們中的任何一人主張全部權利。因為民法通則第 66 條規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 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3 分 )某研究院與大路實業公司業務員汪立協商購買大路公司經營的熊貓牌 20英寸彩電 40臺汪未征得單位同意即口頭承諾。該研究院交給汪立一張 67200元的支票由汪人到大路實業公司的銀行帳戶內。大路公司于合同簽訂后兩次供給該研究 所彩電計20臺價款33600元以

19、后便不再繼續供貨。某研究所多次要求大路實 業公司履行合同該公司均答復“此事是汪立干的與公司無關”。某研究所遂訴到法院。問:1( 本案中汪立的代理行為是否有效 , 為什么,2(責任由誰來承擔 ,應如何處理 ,分析要點】1(王的代理行為是否有效 , 為什么 ,2( 本案責任由誰承擔 ,3( 本案應如何處理 ,答:1( 王的代理行為有效。王雖未征得單位同意但將支票匯到公司銀行帳戶 后公司兩次發貨是以事實行為對該代理行為的承認。 ,5 分,2(不履行合同的責任由大路實業公司承擔。公司答復與其無關無法律根據。因法律規定、代理人的行為由被代理人承擔。,5 分,3( 大路實業公司應將其余 20臺彩電立即供貨

20、給研究所。 ,5 分,甲是一家大型百貨商場商場內銷售各種品牌的電器。2008年 3月經人介紹認識乙公司業務員丙乙公司是海爾電冰箱的代理商。經協商由乙供甲海爾電冰箱40臺丙未經單位同意就口頭承諾甲即交丙空白支票一張丙填寫為 57200元。乙收到支票后兩次供貨共 21臺電冰箱尚欠 23500元貨未供后甲幾次催乙供貨或退款。乙以此事是丙所為與其無關為由拒 絕。甲訴至法院。問: 丙是什么行為合同是否有效乙是否承擔責任答:1( 丙的行為是無權代理行2( 合同有效。因為他未經乙委托就與甲訂立購銷電冰箱合同并代乙收貨款。為民法通則規定沒有代理權只有經被代理人的追認才承擔民事責任。乙對丙收入自己賬戶的貨款未提異議并兩次供21臺電冰箱已履行部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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