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上海建工五建集團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文件編號WJ-7.1.5-2016版次/修改H/0標題: 計量器具管理制度頁 碼第 10 頁 共 10 頁1 目的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對五建使用的計量器具進行有效控制,保證裝置的測量精度和準確度滿足使用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五建各項計量器具的管理和控制。3 職責本制度由五建技術管理部主管,相關部門及工程(分)公司、項目部配合實施。3.1 技術管理部a) 主持五建計量器具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召開計量工作業務例會,推進計量貫標工作的進展。b) 收集相關部門及工程(分)公司、項目部A、B類計量器具R-7.1.5-01計量(測試)器具配備規劃
2、表,審核后交相關部門(工程(分)公司)執行。c) 收集相關部門及工程(分)公司、項目部A、B類計量器具R-7.1.5-02計量器具采購申請單,報請五建總工程師審批,并及時將審批意見反饋給申請單位執行。d) A類計量器具經送檢合格后開具R-7.1.5-03計量器具進貨驗證單。e) 五建相關部門憑技術管理部開具的R-7.1.5-04計量器具調撥單辦理調撥領用手續。f) 每年一月上旬發布R-7.1.5-05計量器具周期檢定日程(計劃)表,提供相關部門(工程(分)公司)執行。g) 每季度匯總相關部門及工程(分)公司R-7.1.5-08在用計量器具周期檢定情況表和R-7.1.5-07計量器具管理目錄。h
3、) 收集R-7.1.5-10自檢計量器具抽檢記錄,收集外來計量器具清單及有關的計量器具檢定證書復印件。i) 積極組織采用新技術,加速計量器具的更新改造,提高計量技術裝備水平。j) 負責對五建計量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k) 負責對有關人員進行計量意識和準確使用、維護、保養計量器具的教育。l) 統一監督整個五建計量工作并代表五建負責計量糾紛的處理。3.2 五建辦公室負責五建相關部門的計量器具的采購、領用控制。3.3 五建相關部門(安監部、施工生產部)及工程(分)公司a) 對A、B類計量器具填寫R-7.1.5-01計量(測試)器具配備規劃表,向五建技術管理部提出申請。b) 采購A、B類計量器具時,填寫
4、R-7.1.5-02計量器具采購申請單報技術管理部和辦公室審核,五建總工程師審批。各使用單位根據核準的申請單實施采購(國產檢測設備應有MC標志)。c) C類計量器具經檢定合格(準用)后開具R-7.1.5-03計量器具進貨驗證單;B類計量器具經送檢合格后開具計量器具進貨驗證單。d) 五建相關部門、工程(分)公司、項目部由計量員開具R-7.1.5-04計量器具調撥單,使用人按單據辦理調撥領用手續。e) 年底編制R-7.1.5-05計量器具周期檢定日程(計劃)表交五建技術管理部審核批準后負責實施。f) 做好計量器具的編號、登記、送檢及標識工作,編制R-7.1.5-07計量器具管理目錄,并每季度末填寫
5、R-7.1.5-08 在用計量器具周期檢定情況表報五建技術管理部。g) 每年定期對C類自檢器具抽樣檢查,填寫R-7.1.5-10自檢計量器具抽檢記錄。h) 搞好動態管理,對強檢設備重點控制,對外來計量器具驗證其有效性,禁止一切“黑器具”使用,對外來計量器具每半年列一清單,并將有關的計量器具檢定證書復印件一并交五建技術管理部備案。4 工作程序4.1 組織機構五建相關部門及工程(分)公司各設計量員一名,負責處理本部門(單位)的計量工作。4.2 計量器具的分類、編號與標識4.2.1 計量器具分類:類:列入強制檢定目錄,并納入市技術監督局管理范圍的計量器具。類:除、類以外的所有計量器具。類:生產工人用
6、于生產檢測的低值易耗器具、自制檢測器具及水準點、沉降觀測點、定位樁、皮數桿等裝置。 4.2.2 計量器具的編號:a) 每臺(件)計量器具采用位編號。b) 編號結構為:左起第一、二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各有關部門及工程(分)公司的編號;第三、四位大寫英文字母表示計量器具的類別;第五、六位阿拉伯數字表示的規格;第七、八位阿拉伯數字表示該類別、該規格計量器具的序號。c) 各單位編號表:編 號單位名稱編號單位名稱01沈陽分公司12廣州分公司02第二工程公司13第八工程公司03第三工程公司16機械工程公司04裝飾工程公司19安全監督部05廣西分公司26施工生產部07第一工程公司17西安分公司09安裝工程公司
7、18d) 編號舉例: 第二工程公司某臺秒級光學經緯儀 02該規格儀器的序號規格為的編號長度類角度儀器單位編號 4.2.3 標識用電刻筆或油漆在設備明顯處統一編號,對不同狀態、用途的設備,用不干膠粘貼在設備明顯部位上進行標識。4.3 計量器具流轉 4.3.1 經驗證合格的計量器具方可領用,五建部門持有技術管理部開具的R-7.1.5-04計量器具調撥單辦理調撥領用手續;工程(分)公司由計量員開具計量器具調撥單辦理調撥領用手續。4.3.2 在使用的計量器具,須經計量管理人員登記注冊、編號。4.3.3 使用中的計量器具如遇失準或損壞,應及時送到經計量局認可的檢修單位修理和檢測,各種修理單據和檢定證書應
8、由計量員統一登記或保管。4.3.4 對于不能修復或無修理價值的計量器具,應由計量員填寫R-7.1.5-11計量器具報廢證書后辦理報廢手續。4.3.5 長期不用的計量器具,由本部門(工程(分)公司、項目部)計量員進行封存處理,并上報技術管理部備案,封存的計量器具不再列入周檢計劃。4.3.6 封存的計量器具粘貼明顯的封存標志,應與正在使用的計量器具分開存放,確保不再繼續使用。4.3.7 封存的計量器具需要重新啟用時,應辦理啟封手續,由使用部門計量負責人向五建技術管理部提出申請,主管領導批準后方能啟用,并填寫R-7.1.5-09 計量器具封存/啟封申請單報五建技術管理部。4.3.8 在一般情況下,不
9、得隨意更換計量器具的使用保管人,如確屬工作需要,須經計量員同意且辦理轉移注冊手續。4.4 計量器具周期檢定4.4.1 計量員按經審批的計量器具周期檢定日程(計劃)表,按期送檢計量器具。周檢率及周檢合格率應達到規定要求。4.4.2 庫存的計量器具(封存除外)均應具有有效合格率,其周檢率與在用計量器具一并計算,封存的計量器具應帳、卡、物相符(報廢除外)。4.4.3 新計量器具及啟封后的計量器具投入使用前,必須經檢定合格。4.4.4 C類計量器具一般不實行周期檢定制度,但應經常檢查損壞情況,實行以舊換新,由使用單位或工程(分)公司自行采購管理。4.4.5 不需外單位檢定的某些C類設備,按五建自行制定
10、的標準(見附件1C類計量器具檢查方法)由五建相關部門、工程(分)公司計量員進行檢查,不合格一律不予使用。4.4.6 為加強建設工程混凝土試件制作質量的監督管理,執行上海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滬建質監總(2000)第031號文關于加強混凝土試件制作及檢測管理的通知,五建在用混凝土試件制作試模須經上海市計量校準管理辦公室批準的校準實驗室校驗合格后方可使用。4.4.7 各使用單位將一把托線板檢定器、一把塞尺、一把游標卡尺送國家有關機構檢定,專用于檢測本單位托線板、塞尺及百格網。經檢定合格的專用托線板檢定器、專用塞尺、專用游標卡尺粘貼“準用”標記方可使用(各使用單位也可直接將托線板、塞尺及百格網送相關
11、部門檢定)。4.4.8 除另有說明一般計量器具必須粘貼合格標記或準用標記方可使用。4.4.9 對檢定單位只給出檢測數據的校準證書,計量員應確定其使用范圍,并簽發R-7.1.5-06計量設備使用范圍判定書4.4.10 周期檢定的檢定證書及有關資料,原始記錄均應妥善保管以作備查。4.4.11 當檢定結果不合格,或在使用中出現失準,使用部門應通知專管人員對該設備進行標識,隔離,并追溯設備檢定不合格前(或失準前)的使用情況,對被測對象及測試結果的有效性進行追溯驗證。4.4.12 各類計量器具的送檢周期按五建的實際情況,以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長周期為原則作如下規定,可根據實際使用情況相應縮短周期,但不得延
12、長:a) 長度類:一年;b) 力學類:斜管壓力計、電風速儀定為二年,水表定為三年,煤氣表定為五年,強檢壓力表定為半年,其余均定為一年;c) 電磁類:除電度表定為五年,接地電阻測試儀定為二年外,其余均定為一年;d) 無線電類:一年;e) 熱學類:除電接點溫度計定為一年外,其余均定為二年;f) 聲學類及其它類:一年。4.5 計量器具使用及違規處置 4.5.1 計量器具應按操作規程或說明書使用,使用者應按規定獲得相應的上崗證書。4.5.2 計量器具應按相關使用說明書要求設置所需適宜的環境和條件存放和使用。4.5.3 新的計量器具投入使用前,必須經校準和判定合格,施工現場的計量器具設置后,必須由技術員
13、、項目工程師、測量員等進行技術復核或驗收。4.5.4 計量器具不得挪作它用或隨意亂放,應經常保養,嚴禁碰、撞、跌。4.5.5 計量器具如遇失準或損壞,應及時送有關部門修理,如屬人為損壞(報廢)修理費由個人按價賠償。4.5.6 由計量員經常到項目部檢查計量器具的使用情況,如發現使用無證計量器具,應勸告立即停止使用。4.5.7 精密儀器的使用及運輸均應有防震措施,且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對違反上述規定造成儀器損壞的責任者可酌情賠償處理。4.5.8 對于不使用計量器具而采用估計和目測的行為,第一次被發現當事人予以警告,第二次發現予以通報批評。4.6 計量器具維護與保養 4.6.1 一般規定a) 應落實
14、專人對計量器具使用、保管、維護、保養。b) 非計量檢定人員嚴禁自行拆卸、改裝及修理計量器具。c) 計量器具的存放地點要求清潔、無腐蝕氣體。d) 不得用硬物擦試量具、量儀測量面的刻線部分。e) 計量器具使用前應檢查器具是否處于正常狀態,如不符合要求,應進行調整或送有關部門檢修。f) 計量器具使用后應做好器具的清潔工作。g) 各種標準計量器具按相應的使用、維護、保養規定執行。4.6.2 長度類計量器具的維護保養:4.6.2.1 長度三大類a) 不得用手直接觸摸量具的測量面,以防腐蝕、污染。b) 不得將量具放在強磁場附近。c) 用于金加工測量時,不得將量具放在機床導軌上。d) 量具用完后應松開緊固裝
15、置,使之處于自由狀態;測量面上涂少量防銹油,放入盒內。4.6.2.2 30米以上鋼卷尺:a) 使用時應防止扭曲折斷,不允許行人踐踏及車輛碾壓。b) 卷尺移動時不得將尺帶沿地拖行。c) 用完后應用細布將尺帶擦干凈并定期在尺帶上擦抹薄機油。4.6.3 力學類計量器具的維護保養4.6.3.1 衡器a) 衡器在使用前須檢查其靈敏度,使用后應做好器具的清潔工作。b) 做好防銹處理工作,露天放置應有上蓋下墊措施。c) 保持器具的整體性,稱碼等易失件應及時回收保管好。4.6.3.2 氧壓力表a) 使用前應檢查指針轉動是否正常,有否漏露、堵氣現象。b) 嚴格執行表具禁油規定。c) 使用時及使用后均應放置在安全
16、可靠的地方,防止閑人亂動。4.6.4 電磁類、無線電類計量器具的維護保養a) 放置干燥、通風的地方,避免受潮,影響絕緣。b) 使用前認真檢查,功能正常方能使用。c) 使用或運輸過程中嚴防劇烈振動,以免影響精度。d) 長期不用時,應將電池取出。4.7 計量器具技術檔案和資料保管使用 4.7.1 計量技術檔案的主要內容a) 計量工作規劃、總結、制度、文件;b) 計量管理人員的名冊、任命、培訓、考核資料;c) 各類標準器具、大型或高精度計量器具的說明書、合格證、歷次檢定記錄、檢定證書、修理記錄及有關技術文件;d) 計量器具管理臺帳及檢定校準證書。4.7.2 計量原始資料主要內容a) 計量工作會議記錄
17、及檢查記錄;b) 計量器具的采購、發放、流轉、報廢記錄;c) 計量器具周檢記錄。4.7.3 計量技術檔案、資料的保管和使用a) 計量技術檔案、資料應完整正確;b) 各種計量技術檔案和資料應按檔案室要求分類裝訂成冊,妥善保管。c) 計量技術檔案應永久保存;原始資料原則上保存期為一年。 d) 借閱計量技術檔案或資料應手續齊備。5 引用文件5.1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5.2 WJ-8.1(2)-2016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和管理制度5.3 WJ-8.5(6)-2016施工現場技術管理制度5.4 GB/T 50326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5.5 JJG系列國家計量器具檢定規程6 記錄6.1 R-7.1.5-01計量(測試)器具配備規劃表6.2 R-7.1.5-02計量器具采購申請單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公益健康基金管理辦法
- 公文書寫中的字體規范與設計原則
- 安全生產八不傷害心得體會
- 世界文化遺產申報
- 升壓站電氣調試施工方案指南
- 互聯網時代事業單位檔案信息化建設的路徑與策略
- 全球數字經濟貿易規則研究
- 教師信息素養提升與評價標準解析
- 線切割安全生產職責
- 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 GB/T 3672.2-2002橡膠制品的公差第2部分:幾何公差
- GB/T 18884.2-2015家用廚房設備第2部分:通用技術要求
- GB/T 12239-2008工業閥門金屬隔膜閥
- 軍標類型整理文檔
- 山東中醫藥大學2020-2021學年內科護理學試題及答案1
- DB32T 4174-2021 城市居住區和單位綠化標準
- 基本原理與性能特點多自由度電磁軸承課件
- Q∕SY 1836-2015 鍋爐 加熱爐燃油(氣)燃燒器及安全聯鎖保護裝置檢測規范
- 北京輸變電工程標準工藝應用圖冊(圖文并茂)
- 儀器使用記錄表
- 《汽車電工電子技術》全套教案(完整版)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