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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中國證監會關于重組相關問題的回答重組方以股份方式對上市公司進行業績補償,通常如何計算補償股份的數量?補償的期限一般是幾年?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10年08月02日 來源: 答: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資產評估機構采取收益現值法、假設開發法等基于未來收益預期的估值方法對擬購買資產進行評估并作為定價參考依據的,上市公司應當在重大資產重組實施完畢后三年內的年度報告中單獨披露相關資產的實際盈利數與評估報告中利潤預測數的差異情況,并由會計師事務所對此出具專項審核意見;交易對方應當與上市公司就相關資產實際盈利數不足利潤預測數的情況簽訂明確可行的補償協議”。實務中,在交易對方以股份

2、方式進行業績補償的情況下,通常按照下列原則確定應當補償股份的數量及期限: 一、 補償股份數量的計算 (一)基本公式 1、以收益現值法、假設開發法等基于未來收益預期的估值方法對標的資產進行評估的,每年補償的股份數量為: (截至當期期末累積預測凈利潤數截至當期期末累積實際凈利潤數)×認購股份總數÷補償期限內各年的預測凈利潤數總和已補償股份數量 采用現金流量法對標的資產進行評估的,重組方計算出現金流量對應的稅后凈利潤數,并據此計算補償股份數量。 此外,在補償期限屆滿時,上市公司對標的資產進行減值測試,如: 期末減值額/標的資產作價 > 補償期限內已補償股份總數/認購股份總數

3、 則重組方將另行補償股份。另需補償的股份數量為: 期末減值額/每股發行價格補償期限內已補償股份總數 2、以市場法對標的資產進行評估的,每年補償的股份數量為: 期末減值額/每股發行價格已補償股份數量 (二)其他事項 按照前述第1、2項的公式計算補償股份數量時,遵照下列原則: 前述凈利潤數均應當以標的資產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利潤數確定。 前述減值額為標的資產作價減去期末標的資產的評估值并扣除補償期限內標的資產股東增資、減資、接受贈與以及利潤分配的影響。會計師對減值測試出具專項審核意見,上市公司董事會及獨立董事 對此發表意見。 補償股份數量不超過認購股份的總量。在逐年補償的情況下,在各年計算的補償股

4、份數量小于0時,按0取值,即已經補償的股份不沖回。 標的資產為非股權資產的,補償股份數量比照前述原則處理。 (三)上市公司董事會及獨立董事關注標的資產折現率、預測期收益分布等其他評估參數取值的合理性,防止重組方利用降低折現率、調整預測期收益分布等方式減輕股份補償義務,并對此發表意見。獨立財務顧問進行核查并發表意見。 二、補償期限 業績補償期限一般為重組實施完畢后的三年,對于標的資產作價較帳面值溢價過高的,視情況延長業績補償期限。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有關“國有資產無償劃轉、變更、合并”中的“無償”怎么理解?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10年08月02日 來源: 具體理解如

5、下: 一、申請人根據收購辦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向中國證監會申請免除要約收購義務的, 必須取得有權 政府或者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的 批準 。 二、“ 無償劃轉、變更、合并 ”是指沒有相應的對價,不得存在 任何附加安排 。 三、如 本次 收購 中存在的包括有償支付在內的任何附加安排的,申請人不得按照收購辦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申請免除要約收購義務。 四、根據上述要求,申請人不符合 收購辦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 但仍以 收購辦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申請免除要約收購義務 的,證監會根據收購辦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依法采取相應監管措施。 上市公司收購中,在哪些情況

6、下應當聘請獨立財務顧問?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10年08月02日 來源: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收購辦法)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9號豁免要約收購申請文件(以下簡稱第19號準則)的規定,在要約收購、管理層收購、以及收購人為挽救出現嚴重財務困難的上市公司而申請要約豁免等情形中,應當聘請獨立財務顧問發表意見,具體要求歸納如下: 一、收購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在要約收購中,被收購公司董事會應當聘請獨立財務顧問提出專業意見。 二、收購辦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或者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擬收購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發表意見前,應

7、當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就本次收購出具專業意見,獨立董事及獨立財務顧問的意見應當一并予以公告。 三、第19號準則第九條規定,為挽救出現嚴重財務困難的上市公司而進行收購并申請豁免要約收購義務的申請人,應當提出切實可行的重組方案,并提供上市公司董事會的意見及獨立財務顧問對該方案出具的專業意見。 上市公司并購重組過程中,有哪些反壟斷的要求?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10年08月02日 來源: 反壟斷法已于2008年8月1日起實施。反壟斷法的實施對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監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為在審核中貫徹落實反壟斷法的有關規定,做好反壟斷審查與并購重組審核工作的協調、銜接,在審核中對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可能產生的壟斷

8、行為予以重點關注。具體審核要求如下: 一、對行政許可申請人及相關專業機構的一般要求 反壟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集中是指經營者合并、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等三種情形。第二十一條規定,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根據上述規定,在對上市公司收購、重大資產重組、吸收合并等事項的審核過程中,對行政許可申請人及相關專業機構提出以下要求: (一)行政許可申請人應當在申報材料中說明其經營者集中行為是否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

9、準并提供有關依據; (二)對于達到申報標準的,行政許可申請人應當提供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作出的不實施進一步審查的決定或對經營者集中不予禁止的決定,否則不得實施相關并購重組行為; (三)行政許可申請人聘請的財務顧問應就相關經營者集中行為是否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等進行核查,并發表專業意見; (四)行政許可申請人聘請的法律顧問應就相關經營者集中行為是否符合反壟斷法的有關規定、是否已經有權部門審查批準、是否存在法律障礙等問題發表明確意見; (五)上述行政許可申請人的有關說明、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作出的有關決定以及相關專業機構出具的專業意見,均應作為信息披露文件的組成部分予以公

10、告。 二、涉及外資并購的特殊要求 反壟斷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對外資并購境內企業或者以其他方式參與經營者集中,涉及國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規定進行經營者集中審查外,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國家安全審查。 根據上述規定,外國投資者對境內上市公司實施并購重組,涉及國家安全的,除應按照前述“一般要求”提供有關文件外,還應當提供國家安全審查的相關文件及行政決定,并由財務顧問、法律顧問發表專業意見。 上市公司并購重組中涉及文化產業的準入有什么特別要求?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10年08月02日 來源: 根據國務院關于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若干決定(國發200510號)的規定和新聞出版總署辦公廳關于青鳥華光

11、重大資產出售有關事宜的復函(新出廳字200766號),結合審核實踐,對于上市公司重組中可能產生文化產業準入問題的,明確審核要求如下: 一、非公有資本可以進入以下文化產業領域: (一)文藝表演團體、演出場所、博物館和展覽館、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藝術教育與培訓、文化藝術中介、旅游文化服務、文化娛樂、藝術品經營、動漫和網絡游戲、廣告、電影電視劇制作發行、廣播影視技術開發運用、電影院和電影院線、農村電影放映、書報刊分銷、音像制品分銷、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等; (二)從事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出口業務; (三)參與文藝表演團體、演出場所等國有文化單位的公司制改建;(四)出版物印刷、可錄類光盤生產、只讀類光

12、盤復制等文化行業和領域; (五)出版物印刷、發行,新聞出版單位的廣告、發行,廣播電臺和電視臺的音樂、科技、體育、娛樂方面的節目制作,電影制作發行放映; (六)建設和經營有線電視接入網,參與有線電視接收端數字化改造; (七)開辦戶外、樓宇內、交通工具內、店堂等顯示屏廣告業務,可以在符合條件的賓館飯店內提供廣播電視視頻節目點播服務。 二、非公有資本不得進入以下文化產業領域: (一)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通訊社、報刊社、出版社、廣播電臺(站)、電視臺(站)、廣播電視發射臺(站)、轉播臺(站)、廣播電視衛星、衛星上行站和收轉站、微波站、監測臺(站)、有線電視傳輸骨干網等; (二)不得利用信息網絡開展視聽節

13、目服務以及新聞網站等業務; (三)不得經營報刊版面、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時段欄目;不得從事書報刊、影視片、音像制品成品等文化產品進口業務;不得進入國有文物博物館。 三、對于進入上述第一條第(五)、(六)項領域的文化企業,國有資本必須控股51以上,非公有資本不得超過49%。但非公有資本可以控股從事有線電視接入網社區部分業務的企業。 四、非公有資本經營第一條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規定的事項須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如非公有資本進入出版產業事項須取得新聞出版行業出管部門的批準。 五、有關投資項目的審批或核準,按照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的規定辦理,具體如下: 教育

14、、衛生、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大學城、醫學城及其他園區性建設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旅游: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國家自然保護區、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區域內總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旅游開發和資源保護設施,世界自然、文化遺產保護區內總投資3000萬元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體育:F1賽車場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娛樂:大型主題公園由國務院核準。 其他社會事業項目:按隸屬關系由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六、對于涉及上述第四條、第五條的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在未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前,不受理其申請。證監會對短線交易的處理措施是什么?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10

15、年08月02日 來源: 證券法第四十七條和一百九十五條明確了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短線交易的行政處罰措施。但是在監管實踐中,上述人員短線交易的案例頻頻發生。考慮到短線交易個案的具體情節以及有限的監管資源,并非所有的短線交易均受到行政處罰。為明確監管標準,現要求如下: 一、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存在短線交易行為的,應當嚴格按照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將所得收益上繳上市公司; 二、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的規定,由證監會上市部、地方證監局按照轄區監管責任制的要求,對短線交易行為立案調查; 三、對于金額較小、無主觀故

16、意或其他情節輕微的短線交易行為,由地方證監局、證券交易所按照轄區監管責任制的要求,實施相應的行政監管和自律監管措施; 四、行政許可申請中出現短線交易的,證監會根據上述監管措施及危害后果消除情況等進行綜合判斷,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公布重組預案時能否不披露交易對方?重大資產重組過程中調整交易對方應履行什么樣的程序?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10年08月02日 來源: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六條、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文件第八條及關于規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規定了交易對象的信息披露要求及發生調整時的安排,

17、結合審核實踐,對于前述問題,明確審核要求如下: 一、對交易對象的信息披露要求: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二十條以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文件第八條:“上市公司應當在董事會作出重大資產重組決議后的次一工作日至少披露下列文件,同時抄報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一);(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預案。”;“上市公司編制的重組預案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一);(二)交易對方基本情況。”的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在重大資產重組首次董事會決議公告時,明確披露該項重組的交易對象及其基本情況。 二、交易對象的調整: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18、第二十六條“中國證監會審核期間,上市公司擬對交易對象、交易標的、交易價格等作出變更,構成對重組方案重大調整的,應當在董事會表決通過后重新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中國證監會重新報送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文件,同時作出公告”。其中,“交易對象的重大調整”不僅包括交易對象的變更,也包括交易對象范圍的調整。因此,上市公司在重組方案中增加或減少交易對象應當視為對方案的重大調整,需重新履行相關程序。 此外,根據關于規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重大資產重組的首次董事會決議公告后,上市公司董事會和交易對方非因充分正當事由,撤銷、中止重組方案或者對重組方案作出實質性變更(

19、包括但不限于變更主要交易對象、變更主要標的資產等)的,中國證監會將依據有關規定對上市公司、交易對方、證券服務機構等單位和相關人員采取監管措施,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申請人無故變更主要交易對象面臨被追究法律責任的風險。 外資企業直接或間接收購境內上市公司,觸發要約收購義務或者申請豁免其要約收購義務時有何要求?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10年08月02日 來源: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審核實踐,對于外資企業直接或間接收購境內上市公司,觸發要約收購義務或者需申請豁免其要約收購義務的,明確審核要求如下: 一、外資企業直接或間接收購境內上市公

20、司,觸發要約收購義務或者需申請豁免其要約收購義務的,申請豁免主體或者發出要約收購的主體必須是外資企業或經主管部門認可的外資企業控股的境內子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一般不能作為發出要約或者申請豁免的主體。內資企業間接收購A股上市公司也須遵照本條執行。 二、在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提示性公告中有關收購人及上市公司必須做出以下特別提示: (一)外資企業成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戰略投資者,必須提前取得外資主管部門的批準; (二)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如果屬于外資限制或禁止進入或控股的行業,必須提前取得主管部門的批準; (三)涉及反壟斷審查的,必須提前取得有關主管部門反壟斷審查的批復。 特別提示中必須明

21、確說明,只有取得以上有權部門的批復,收購人才能正式向中國證監會上報申請材料。 重大資產重組方案被重組委否決后該怎么辦?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10年08月02日 來源: 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上市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就其重大資產重組申請作出的予以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后,應當在次一工作日予以公告”,結合實踐,對于重大資產重組方案被重組委否決后的處理措施,明確要求如下: 一、上市公司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不予核準的決定后次一工作日予以公告; 二、上市公司董事會應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在收到中國證監會不予核準的決定后10日內就是否修改或終止本次重組方案做出決議、予以公告并撤回相

22、關的豁免申請的材料(如涉及); 三、如上市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決定終止方案,必須在以上董事會的公告中明確向投資者說明; 四、如上市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準備落實重組委的意見并重新上報,必須在以上董事會公告中明確說明重新上報的原因、計劃等。 收購人收購上市公司后其對上市公司的持股(包括直接和間接持股)比例不足30%的,也需要鎖定12個月嗎?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10年08月02日 來源: 答:證券法第九十八條、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后的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結合實踐,對于本條款的適用問題,明確要求如下

23、: 對于投資者收購上市公司股份成為第一大股東但持股比例低于30%的,也應當遵守證券法第九十八條、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四條有關股份鎖定期的規定。 在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中,對于軍工資產進入上市公司、豁免披露涉密軍品信息是否應當經國防科工局批準?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10年08月02日 來源: 答: 原國防科工委發布的軍工企業股份制改造實施暫行辦法(科工改20071360號)第十九條規定:“經國防科工委批準,國有控股的境內上市公司可以對國有控股的軍工企業實施整體或部分收購、重組”,第二十九條規定:“承制軍品的境內上市公司,應建立軍品信息披露審查制度。披露信息中涉及軍品秘密的,可持國防科工委

24、安全保密部門出具的證明,向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和證券交易所提出信息披露豁免申請。上市公司不得濫用信息披露豁免”。根據該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規范軍工企業涉密軍品信息豁免披露行為, 具體要求明確如下: 一、上市公司擬收購、重組軍工企業、軍品業務及相關資產的,交易方案應當經國防科工局批準。 二、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和股份權益變動等事項,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信息披露涉及軍品秘密需要豁免披露的,應當經國防科工局批準。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相關法律法規中,有哪些關于應當提供盈利預測的規定?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10年08月02日 來源: 答: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重組辦法)及公開發

25、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文件(以下簡稱第26號準則)等規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 的相關法規 中,涉及有關應當提供標的資產及上市公司盈利預測等要求,歸納如下: 一、重組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上市公司購買資產的,應當提供擬購買資產的盈利預測報告。上市公司擬進行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二)項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以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還應當提供上市公司的盈利預測報告。盈利預測報告應當經具有相關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核。 上市公司確有充分理由無法提供上述盈利預測報告的,應當說明原因,在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報告書(或者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報告書,下同)中

26、作出特別風險提示,并在管理層討論與分析部分就本次重組對上市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和未來發展前景的影響進行詳細分析。” 在擬購買資產采用收益法進行評估作價的情況下,由于評估機構對擬購買資產未來收入、費用作了定量分析估算,且已獲得上市公司及交易對方認可,在此情況下,若不能提供盈利預測,則存在采用收益法評估作價是否合理的問題。據此,擬購買資產若采用收益法評估作價,通常應當提供擬購買資產的盈利預測報告。 二、第26號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根據重組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提供盈利預測報告的,如上市公司上半年報送申請文件,應當提供交易當年的盈利預測報告;如下半年報送,應當提供交易當年及次年的盈利預測報告。 上市公司確實

27、無法提供上述文件的,應當說明原因,作出特別風險提示,并在董事會討論與分析部分就本次交易對上市公司持續發展能力的影響進行詳細分析。” 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相關法律法規中,有哪些關于應當進行資產評估并提供資產評估報告的規定?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10年08月02日 來源: 答: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中,常常涉及標的資產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評估作價的情況。結合審核實踐,在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中,對于應當進行評估并提供資產評估報告的情形,有關要求歸納如下: 一、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

28、資,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 二、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國有資產占有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資產評估:(一)資產拍賣、轉讓;(二)企業兼并、出售、聯營、股份經營;(三)與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開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或者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四)企業清算;(五)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了十三種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情形。根據前述文件及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應當進行評估的。 三、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重大資產重組中相關資產以資產評估結果作為定價依據的。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相關

29、法律法規中,有哪些關于應當提供財務報告及備考財務報告的規定?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10年08月02日 來源: 答: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重組辦法)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文件(以下簡稱第26號準則)等規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 的相關法規 中,涉及有關應當提供交易對方、交易標的財務報告及備考財務報告的要求,歸納如下: 一、交易對方財務報告 第26號準則規定,交易對方為法人的,應當提供最近一年財務報告并注明是否已經審計。 二、標的資產財務報告及備考財務報告 第26號準則第十六條規定:“上市公司應當提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關資產最近

30、兩年的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存在本準則第六條規定情況的,還應當提供最近一期的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 有關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應當按照與上市公司相同的會計制度和會計政策編制。如不能提供完整財務報告,應當解釋原因,并出具對相關資產財務狀況和/或經營成果的說明及審計報告。 上市公司擬進行重組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二)項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的,還應當提供依據重組完成后的資產架構編制的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的備考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存在本準則第六條規定情況的,還應當提供最近一期的備考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 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相關規范中,對財務報告、評估報告的有效期有什么要求? 中國證監會 時間:2

31、010年08月02日 來源: 答: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6號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文件(以下簡稱第26號準則)、資產評估準則-評估報告中涉及有關財務報告、評估報告有效期的要求,歸納如下: 一、 第26號準則第六條規定:上市公司披露的重大資產重組報告書中引用的經審計的最近一期財務資料在財務報告截止日后6個月內有效;特別情況下可申請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至多不超過1個月。交易標的資產的財務資料雖處于有效期內,但截至重組報告書披露之日,該等資產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補充披露最近一期的相關財務資料(包括該等資產的財務報告、備考財務資料等)。 二、資產評估準則

32、-評估報告規定:“通常當評估基準日與經濟行為實現日相距不超過一年時,才可以使用評估報告。”例如,資產評估基準日為2009年7月1日,通常應當在2010年6月30日前取得證監會的批準文件。 在涉及上市公司收購的相關法律法規中,有哪些關于應當提供財務報告、評估報告或估值報告的規定?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10年08月02日 來源: 答: 中國證監會頒布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收購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6號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以下簡稱第16號準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7號要約收購報告書(以下簡稱第17號準則)等規范上市公司收購的相關法規

33、中,涉及有關財務報告、評估報告或估值報告的要求,歸納如下: 一、收購人財務報告一般要求 第16號準則第三十九條及第17號準則第三十九條規定: 收購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收購人應當披露最近3年財務會計報表,并提供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具有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注明審計意見的主要內容及采用的會計制度及主要會計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釋等。 會計師應當說明公司前兩年所采用的會計制度及主要會計政策與最近一年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應做出相應的調整。 如截止收購報告書摘要或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公告之日,收購人的財務狀況較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有重大變動的,收購人應提供最近一期財務

34、會計報告并予以說明。 如果該法人或其他組織成立不足一年或者是專為本次收購而設立的,則應當比照前款披露其實際控制人或者控股公司的財務資料。 收購人為境內上市公司的,可以免于披露最近3年財務會計報表,但應當說明刊登其年報的報刊名稱及時間。 收購人為境外投資者的,應當提供依據中國會計準則或國際會計準則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 收購人因業務規模巨大、下屬子公司繁多等原因,難以按照前述要求提供相關財務資料的,須請財務顧問就其具體情況進行核查,在所出具的核查意見中說明收購人無法按規定提供財務資料的原因、收購人具備收購上市公司的實力、且沒有規避信息披露義務的意圖。 二、要約收購中的特別要求 收購辦法第三十六條規

35、定:在要約收購中,“收購人以證券支付收購價款的,應當提供該證券的發行人最近3年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證券估值報告”。 三、管理層收購的特別要求 收購辦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在上市公司管理層收購中,上市公司“應當聘請具有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提供公司評估報告”。 四、定向發行方式收購的特別要求 第16號準則第二十八條規定:“收購人擬取得上市公司向其發行的新股而導致其擁有權益的股份超過上市公司股本總額30收購人以其非現金資產認購上市公司發行的新股的,還應當披露非現金資產最近兩年經具有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或經具有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有效期內的資產評

36、估報告”。 上市公司計算是否構成重大資產重組時,其凈資產額是否包括少數股東權益?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10年06月22日 來源: 上市公司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十二條等條款,計算購買、出售的資產凈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期末凈資產額的比例時,參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9號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及披露的相關規定,前述凈資產額不應包括少數股東權益。 對并購重組中相關人員二級市場交易情況的自查報告有什么要求?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10年06月22日 來源: 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6號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

37、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7號要約收購報告書、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9號豁免要約收購申請文件、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文件等有關規定,上市公司收購、豁免及重大資產重組中,相關各方應提供二級市場交易自查報告。對于自查報告,具體要求歸納 如下: 一、上市公司收購及豁免行政許可申請人應當提交 :(1) 申請人及其關聯方 ;(2) 申請人及其關聯方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要負責人)及相關經辦人員 ;(3) 聘請的中介機構及相關經辦人員 ;(4) 前述人員的直系親屬在相關事實發生日起前6個月內是否存在買賣上市

38、公司股票行為的自查報告(包括法人自查報告和自然人自查報告)。 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行政許可申請人應當提交: (1) 申請人及其關聯方、交易對方及其關聯方、交易標的公司 ;( 2 ) 申請人及其關聯方、交易對方及其關聯方、交易標的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要負責人)及相關經辦人員 ;( 3 ) 聘請的中介機構及相關經辦人員 ;( 4 )前述人員的直系親屬在相關事實發生日起前6個月內是否存在買賣上市公司股票行為的自查報告(包括法人自查報告和自然人自查報告)。 三、法人的自查報告中需列明法人的名稱、股票賬戶、有無買賣股票行為并蓋章確認;自然人的自查報告中需列明自然人的姓名、職務、身份證

39、號碼、股票賬戶、有無買賣股票行為并經本人簽字確認。 BVI公司對A股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應注意什么?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10年06月22日 來源: BVI公司(為英屬維爾京群島British Virgin Islands的簡稱,此處泛指在境外設立的、為享受稅收等優惠成立的公司)對A股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的,應當遵守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符合 現行有效的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及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的投資方向。 根據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第三條 “經商務部批準,投資者可以根據本辦法對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的規定,BVI公司對A股上市公司進行戰略

40、投資,在報送我會之前,其股東資格應取得商務部的原則批復。 并購重組行政許可申請的受理應具備什么條件?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10年06月22日 來源: 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往往涉及國資批準、外資準入、環保核查、反壟斷審查等多項行政審批事項,該類審批事項的完成是我會受理相應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申請的條件。結合實踐,對于常見的并購重組行政許可申請應具備的條件歸納如下: 一、國有股東參與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的,應當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國有單位受讓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規定、關于規范國有股東與上市公司進行資產重組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向外商轉讓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

41、人股有關問題的通知等國資管理的相關規定,取得相應層級的國資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二、涉及國有資產置入或置出上市公司的,應當按照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等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取得相應層級的國資主管部門對該國有資產評估結果的核準或備案文件。 三、涉及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的,應當按照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取得商務部的原則批復。 四、涉及特許經營等行業準入的,例如軍工、電信、出版傳媒等,申請人應取得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五、涉及外商投資行業準入的,應符合 現行有效的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及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的投資方向,并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

42、文件。 六、涉及反壟斷審查的,應當取得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的審查批復。 七、其他應當取得的國家有權部門的批準文件。 上市公司在涉及珠寶類相關資產的交易活動中,是否需要聘請專門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對評估機構有何特殊要求?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09年12月02日 來源: 根據財政部關于規范珠寶首飾藝術品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企【2007】141號)等文件及我會有關規定,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 在涉及珠寶類相關資產的交易活動中,應當聘請專門的機構進行評估。從事上市公司珠寶類相關資產評估業務的機構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一)從事珠寶首飾藝術品評估業務的機構,應當取得財政部門頒發的“珠寶首飾藝術品評估”的

43、資格證書3年以上,發生過吸收合并的,還應當自完成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滿1年。 (二)質量控制制度和其他內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執行,執業質量和職業道德良好。 (三)具有不少于20名注冊資產評估師(珠寶),其中最近3年持有注冊資產評估師(珠寶)證書且連續執業的不少于10人。 已取得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執行證券業務時如涉及珠寶類相關資產,應當引用符合上述要求的珠寶類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中的結論。 自然人與其配偶、兄弟姐妹等近親屬是否為一致行動人?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09年12月02日 來源: 答:自然人及其近親屬屬于收購辦法第八十三條第二款第(九)項規定以及第(十二)項“投資者

44、之間具有其他關聯關系”的情形,如無相反證據,則應當被認定為一致行動人。 如何計算一致行動人擁有的權益?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09年12月02日 來源: 答:收購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投資者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的權益,包括登記在其名下的股份和雖未登記在其名下但該投資者可以實際支配表決權的股份。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的權益應當合并計算”,第八十三條進一步規定“一致行動人應當合并計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投資者計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應當包括登記在其名下的股份,也包括登記在其一致行動人名下的股份”。因而,收購辦法所稱合并計算,是指投資者與其一致行動人能夠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總數。 投資者在股份減

45、持行為中是否適用一致行動人的定義,是否需合并計算相關股份?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09年12月02日 來源: 答:按證券法第八十六條規定,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它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達到5%或達到5%后,無論增加或者減少5%時,均應當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收購辦法)第十二、十三、十四以及八十三條進一步規定,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的股份應當合并計算,其增持、減持行為都應當按照規定履行相關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收購辦法所稱一致行動情形,包括收購辦法第八十三條第二款所列舉的十二條情形,如無相反證據,即互為一致行動人,該種一致行動關系不以相關持股主體是否增

46、持或減持上市公司股份為前提。 投資者在股份減持行為中是否適用一致行動人的定義,是否需合并計算相關股份?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09年12月02日 來源: 答:按證券法第八十六條規定,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它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達到5%或達到5%后,無論增加或者減少5%時,均應當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收購辦法)第十二、十三、十四以及八十三條進一步規定,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的股份應當合并計算,其增持、減持行為都應當按照規定履行相關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收購辦法所稱一致行動情形,包括收購辦法第八十三條第二款所列舉的十二條情形,如無相反證據,即互為一致行

47、動人,該種一致行動關系不以相關持股主體是否增持或減持上市公司股份為前提。 請介紹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的工作職責及相關規定?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09年09月25日 來源: 答: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第十條規定,并購重組委的職責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審核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申請是否符合相關條件;審核財務顧問、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證券服務機構及相關人員為并購重組申請事項出具的有關材料及意見書;審核中國證監會有關職能部門出具的預審報告;依法對并購重組申請事項提出審核意見。請介紹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的審核事項及相關規定?

48、中國證監會 時間:2009年09月25日 來源: 答: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第二條的規定,并購重組委審核下列并購重組事項:(一)存在重組辦法第二十七條情形的;(二)上市公司以新增股份向特定對象購買資產的;(三)上市公司實施合并、分立的;(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并購重組事項。 股權激勵計劃草案的備案程序?備案時所需提交的材料? 中國證監會 時間:2009年09月25日 來源: 答: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第三十四條有關“中國證監會自收到完整的股權激勵計劃備案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未提出異議的,上市公司可以發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在上述期限內,中國證監會提出異議的,上市公司不得發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審議及實施該計劃”的規定,上市公司應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并公告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后,向中國證監會上市部綜合處提交股權激勵計劃草案的備案材料。每一方案由A、B兩個監管處負責,實行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備案機制。備案無異議,上市公司可以發出股東大會通知。上市公司應依據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等法律法規,提交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備案材料。備案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及其電子版。具體包括:經簽署的申報報告、相關部門(如國資監管部門)的批準文件、董事會決議、股權激勵計劃、獨立董事意見、監事會核查意見、關于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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