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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醫療期和病假有什么關系,醫療期和病假有什么區別?一、醫療期和病假有什么關系?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第2條:“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再結合勞動法第29條的規定,醫療期是企業不得因員工生病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不再雇用的保護期間。這個期間與勞動者的實際工齡以及在本企業的工齡有關。依據工齡的長短勞動者可以享受到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而病假是休假的一種,它跟婚假、喪假、產假等法定假相對應。勞動法第51條及第62條賦予了勞動者休婚假、喪假、產假的權利,但不是所有的休假期間,都是不得不雇用的期間。例如在婚假期間,勞動合同到期就可以

2、終止。病假與醫療期的區別是什么,員工醫療期的待遇有哪些?一、病假與醫療期的區別是什么?病假和醫療期的區別在于,兩者性質不同,病假是一個生理概念,是人體在患病后所自然需要的休息時間;醫療期是一個法律概念,由法律確定的勞動者可以享受的期限。病假的程度根據病情確定,病重則休假時間則長;醫療期的標準則由法律確定,對具體疾病因素考慮較少。病假與勞動關系的存續密切相關,只有存在勞動關系才需要請病假;醫療期與勞動關系的解除密切。醫療期其實建立在病假基礎上,當員工病假期限短于醫療期時,不得解除,當病假期限長于醫療期時,用人單位才有權解除。二、員工醫療期的待遇有哪些?關于醫療期沒有更新的法律規定,對于職工因病或

3、非因公負傷請假期間的工資計算的法律依據仍然是1953年1月2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停止工作醫療時,其停止工作連續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的,按連續工齡的長短發給傷假工資,其標準為:連續工作不滿2年者,發給本人工資的60%;滿期2年不滿4年者,發給本人工資的70%;滿期4年不滿6年者,發給本人工資的80%;滿期6年不滿8年者,發給本人工資的90%;滿期8年以上者,發給本人工資100%。停止工作醫療期滿6個月的,按連續工齡長短發給疾病救濟費,其標準為:連續工齡不滿1年者,發給本人工資的40%;滿1年不滿3年者,發給本人工資的50%;滿3年以上者發給本人工資的60%。但

4、是如果企業或者地方標準高于這個標準的應該按照企業和地方標準。病假工資的發放標準是什么,病假工資如何發放?一、病假工資的發放標準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2、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3、請長病假的職工在醫療期滿后,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

5、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系,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病假期間工資按什么標準支付,請病假可以享受什么待遇?一、病假期間工資按什么標準支付假期間工資的支付以下原則確定:(一)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于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二)勞動合同、集體合

6、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職工病假與醫療期的區別,關于勞動者享受醫療期的規定一、職工病假與醫療期的區別病假和醫療期的區別在于,兩者性質不同,病假是一個生理概念,是人體在患病后所自然需要的休息時間;醫療期是一個法律概念,由法律確定的勞動者可以享受的期限。病假的程度根據病情確定,病重則休假時間則長;醫療期的標準則由法律確定,對具體

7、疾病因素考慮較少。病假與勞動關系的存續密切相關,只有存在勞動關系才需要請病假;醫療期與勞動關系的解除密切。醫療期其實建立在病假基礎上,當員工病假期限短于醫療期時,不得解除,當病假期限長于醫療期時,用人單位才有權解除。二、關于勞動者享受醫療期的規定勞動者的醫療期自勞動者病休之日開始計算,按照勞動者應當享受的醫療期期限在一定的時間內累計計算。即便勞動者在累計計算的期間屆滿后,累計病休天數仍未達到法律規定的醫療期限的,勞動者的醫療期仍然應自累計計算期間屆滿之日終止,剩余的醫療期限勞動者就不能再享受了。病假工資的支付標準,工資支付周期如何約定一、病假工資的支付標準假期間工資的支付以下原則確定:(一)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于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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