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學之鈍器損傷 借鑒資料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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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鈍器損傷 鈍器傷(blunt force injury or blunt instrument injury)是由鈍器作用于人體造成的機械性損傷。由于鈍器種類繁多,因此造成的損傷形態多種多樣。鈍器傷有擦傷、挫傷、挫裂創、骨折、內部器官破裂或肢體斷離等。其中以擦傷、挫傷和挫裂創最多見。挫傷常與擦傷并存,挫裂創皆伴有擦傷和挫傷。鈍器傷致死者多見于他殺案件,有人統計他殺案中鈍器傷占28.0%,自殺案件中占9.8%。鈍器傷亦見于交通事故、墜落和擠壓等情況。 最常見的鈍器為棍棒、斧錘、磚石,其次為徒手傷及其他。國內有人統計3 132例機械性損傷,棍棒傷占38.8%,磚石傷占15.8%,斧錘類占14.5%,鋤鎬類4.8%,其他20.4%;另一統計2 739例鈍器傷,棍棒占40.99%,斧錘類占15.39%,磚石類占16.93%,鋤鎬類占9.41%,其他占17.25%。徒手傷 徒手傷(bare-hands injury)是指行為人用身體的某一部位作為致傷工具造成的損傷,常見于事先無準備或無工具利用的情況下發生的案件,如糾紛斗毆、虐待、強奸等案件。徒手傷占鈍器傷的比例超過60%。多用手、腳,亦可用肘部、膝部、牙齒及頭部等部位形成。損傷輕者可致表皮剝脫、挫傷、挫裂創,重者可致局部組織缺失、骨折、內臟損傷,甚至死亡。有時,作用于頸、胸、腹、會陰部等敏感部位,輕微的外力亦會引起神經反射或誘發潛在疾病發作而死亡。(一)手所致的損傷 用手抓、扼壓、捂及掌擊、拳擊可形成多種損傷,重者可致死亡。1抓痕(scratch) 抓痕是指甲掠過并使皮膚表層移位而形成。可呈扇形或幾條平行的溝狀痕,或兩者并存。若為扇形抓痕,則起始端較寬且深,尾端逐漸變淺變細;平行抓痕每條痕跡有一定寬度,多為0.20.5cm,檢驗時可見細小和未脫落的游離皮瓣存在。一般斗毆時,多分布在面部、頸部及上肢等處;扼頸時,指甲掐痕或抓痕多分布在頸前兩側;強奸案中,抓痕多分布在受害人的外陰部、手腕、兩乳部或股內側等部位。在法醫學實踐中,除應仔細檢查死者尸體上的抓痕外,尚需考慮死者是否在犯罪嫌疑人身體上形成抓痕,故應注意檢查死者甲縫有無血跡和細小皮瓣,以及手上附著的毛發等物,并注意提取以備實驗室檢驗。 被害人在搏斗過程中在犯罪嫌疑人身上形成的抓傷,多在面部、手部及其他暴露部位,觀察分析其分布、形態和形成的時間、過程,往往可以成為審訊中突破犯罪嫌疑人口供的有力證據。2 手指傷 手指尤其是指端以一定力量壓迫身體表面一段時間(特別是頸部),受傷部位皮膚可形成局限性圓形或橢圓形皮下出血,前部可伴有新月狀表皮剝脫,多分布在頸前兩側(彩圖4-1)。右利手扼頸時,典型者在頸前右側形成一個稍大的類圓形皮下出血,左側可形成24個稍小的類圓形或橢圓形皮下出血,左利手時則相反。如被害人反抗明顯,則挫傷數目及形態可有顯著變化,可呈條形或融合成片狀皮下出血。深部軟組織可有廣泛性出血,甚至有舌骨、甲狀軟骨骨折。3 掌擊傷 掌擊傷(injury by palm)是指以手掌面打擊人體所造成的損傷,多見于傷害案件,主要攻擊部位為頭面部。損傷較輕者或有頭發、衣物襯墊時,肉眼檢查可無明顯改變;重者可見較大面積的皮內出血或皮下出血,典型者可檢見與手掌外形相似的皮下出血。如擊中耳部,有時可造成鼓膜穿孔;擊中眼部,可造成眼部鈍性損傷。有時較大的力量可造成頭部劇烈旋轉而引起頸椎錯位、骨折或腦損傷。有的以手掌的側面“砍擊”頸部或頭部,重者可以致死亡。4 拳擊傷 拳擊傷(injury by fist)是指拳頭打擊人體造成的損傷。拳擊時常以食、中、環、小指的第一指骨和指掌關節的背側作為打擊面,作用力較集中。其損傷程度取決于打擊時的拳速、體力及受害人身體狀況和受傷部位。站立體位時,多傷及頭面部、頸部、胸腹部、腰背部及雙上肢。由于拳頭為不規則形狀,體表常見不規則形擦傷、皮內出血和皮下出血。由于拳頭表面有皮膚、皮下組織和肌肉被覆,因此打擊在人體較柔軟的部位,如腹部、胸部、四肢肌肉較厚部位,常不在受傷部位外表皮膚上留下損傷征象。尤其當穿有較厚衣著時,有時留下外傷,程度也很輕,如擦傷和挫傷,不大可能形成挫裂創。但受傷部位內部的器官則可能因受拳擊而發生破裂、出血,甚至因此而死亡。拳擊只有發生在有骨質襯墊,且外表皮膚等軟組織較薄的部位,如顱頂、額部、眼眶,才有可能導致受傷處皮膚裂開而形成挫裂創。即使這樣,上述部位受拳擊時,除非拳擊的力量相當大,大多數情況下,也僅在受傷局部形成擦傷和挫傷。同樣,受傷局部的內部器官如腦、眼球可能受傷程度比外表皮膚損傷重。 拳擊下頜部時,打擊力可經下頜骨傳導致腦部而引起腦損傷的嚴重后果。拳擊胸部時,可引起肋骨骨折、肺挫裂傷甚至造成心臟震蕩而死亡。拳擊左季肋部或左背部時,可引起脾破裂。拳擊身體某些敏感部位如上腹部、喉頭、心前區、外陰部,外表甚至內部可無明顯形態學改變,但可引起嚴重的功能障礙,如疼痛性休克、神經反射性心臟停搏等。5 手造成的其他損傷 用手掌捂住口、鼻可引起窒息,在口鼻部皮膚以及唇、相當于牙列咬合部的頰粘膜可形成損傷,表現為粘膜破損、出血;也可形成牙齦出血,牙齒可有松動、脫落。在法醫學檢案中,對于被害人是體弱者、小孩、婦女或老人窒息死亡的案例,應特別注意檢驗這些部位。 用手強力扭動他人上肢可造成關節脫位,甚至長骨骨折;扭曲手指,可造成指間關節脫位甚至指骨骨折。(二)足所致損傷1足踢傷 足踢傷(kicking)多見于人體下部,如雙下肢、會陰部、臀部、腰腹部,如被害人處于蹲位,坐位或臥位,則可見于身體任何部位。損傷性狀及程度與被害人穿著、加害人腳上是否穿鞋、鞋的質地、作用力大小及作用部位等有關。除了因足踢時外傷作用力一般較拳擊時為重,致傷作用面也較拳擊時大,因而足踢傷的損傷程度多較拳擊傷為重,較易造成受傷部位的骨折或內臟損傷,其他特點與拳擊傷類似,如所穿鞋較硬,有時能在受傷部位形成部分反映鞋尖形狀的擦傷和挫傷。小孩、老人、體弱者遭受足踢傷,其后果常較一般人為重,因而致死的并不少見。2 足踩傷 加害人亦可用足踩傷對方。站位時多踩傷腳及小腿;臥位時,則可踩傷身體任何部位,輕者可致表皮剝脫、皮下出血,重者可致骨折,內臟破裂、穿孔。檢驗時在衣物及皮膚上可見塵土鞋印,在平坦的皮膚上還可出現與鞋底花紋圖案類似的皮下出血。其他與上述足踢傷相似。(三)肘、膝、頭所致的損傷1 肘擊傷 肘擊傷多在受傷局部形成類園形皮下出血,重者可致肋骨、顱骨骨折、腹腔臟器破裂或穿孔。與拳擊傷類似。如以肘部屈曲壓迫頸部,也可致機械性窒息死亡,死者頸部外表可無明顯損傷。2 膝部致傷 膝部頂撞多傷及會陰部及腹部,可形成類圓形皮下出血,但更常見的是受傷局部并無外傷征象。頂撞胸部可致肋骨骨折;作用于腹部可致腹腔臟器破裂、穿孔;作用于會陰部可能造成疼痛性休克、死亡。一案例中,罪犯以左上肢抱住被害人頭部,用右膝頂撞會陰部,致被害人很快死亡。尸檢見陰囊皮膚挫傷并伴有陰囊積血,系因會陰部受損傷致疼痛性和神經反射性休克死亡。 他殺扼頸、勒頸時,亦可因用手、肘、膝部壓迫被害人胸部而造成相應部位皮膚擦傷、皮下及肌肉組織出血,以及肋骨骨折、胸骨骨折。3 頭撞擊傷 以頭撞擊他人頭面部可致頭面部軟組織、五官甚至腦損傷。撞擊胸部可致肋骨骨折、肺挫裂傷甚至心臟震蕩死亡。撞擊腹部可致腹腔臟器破裂穿孔。由于頭撞擊造成的損傷缺少特征性,故較難認定,應結合受傷史、損傷檢驗及用來撞擊的頭部是否有損傷等情況綜合判斷。也有人(多為被在押監管人員)用頭撞墻、柱或地面而受傷或死亡的,可見額部不規則擦傷、血腫、挫裂創,較少造成顱骨骨折,但可發生顱內出血或腦挫傷。(四)咬傷 咬傷(bite mark)是指人或動物的上下頜牙齒咬合所致的損傷,在攻擊和防御時均可形成。由于人體牙弓形態、牙的排列和疏密以及生理、病理變化的不同,加之又會有牙的修復、脫落等變化的影響,所以牙的咬痕具有良好的個體特異性。1 咬傷的特點 輕微的咬痕僅在皮膚上留下輕微的痕跡,并很快消失;稍重的咬痕形成皮下出血伴有擦傷;更重的咬傷使皮膚的完整性遭到破壞,形成挫裂創甚至組織器官缺損,創緣不整齊。較多見的是以對稱的半弧形幾個牙印構成圓形或橢圓形的咬痕,常見于面頰、肩部、乳房。在手指及其他突出部位,如乳頭、鼻、耳等,咬痕可呈基本對稱地分布在對應的兩側面上,上、下頜牙形成的咬痕不融合;嚴重者組織或器官部分缺失。 不同部位的牙及牙列形成的咬痕是有區別的。一般情況下,上頜牙咬痕較下頜的大而長,且損傷也重;上頜牙排列較下頜牙松散,上頜中切牙牙冠較大,切面較薄較直,形成相對較長的 “一”形咬痕;下頜中切牙牙冠較小,切面亦薄、直,長度僅為上頜中切牙2/3,形成相對較短的“一”形咬痕。尖牙切緣部較尖,反映在咬痕上為一牙尖印。雙尖牙形成頰面、舌面兩個牙尖印。磨牙有45個牙尖印,呈方形分布。但通常磨牙較少形成咬痕。2 咬傷的固定、提取 發現有咬傷,要及時對咬痕進行檢驗、固定及提取,因有的咬痕很快會變形或消失。 首先要提取咬痕表面的唾液斑,備做物證檢驗、個體認定。隔衣物形成的咬傷,應用紫外光檢查衣物上有無唾液斑或其他肉眼不能見的痕跡。其次是加比例尺對咬痕進行拍照固定,對于曲面皮膚上的咬痕,應采取立體拍照。再次是用石膏液采集咬痕印,并翻模還原。如為尸體上咬痕,還應取下相應部位皮膚,用10%福爾馬林液固定保存。最后,如發現嫌疑人,用甲藻酸鹽、橡膠等采取嫌疑人牙模型,以供比對。咬痕的比對,先要確定咬痕的方位、頜的類型與牙位以及咬痕特征,再與嫌疑人牙模進行各方面比對、分析,從而做出認定或否定的結論。棍棒傷 棍棒打擊人體造成的損傷稱棍棒傷(injury by bludgeon)。根據棍棒外形不同可分為圓柱形、扁圓柱形、方柱形及不規則形等,根據質地不同可分為木質、金屬、竹藤及膠塑等。因其具有獲取容易、便于攜帶和揮動、打擊力強等特點,是案件中較常見的致傷物。長度一般為90120cm、直徑為45cm、重量為0.71.5kg的棍棒,使用起來方便稱手且便于攜帶,較多地被使用。棍棒的基本形態具有一個長條形的棒體和兩個棒端,常見以棒體打擊為多,受傷部位以頭部為多,軀干、四肢次之。(一) 圓柱形棍棒傷 由于圓柱形棍棒表面是個外突的圓弧形,打擊在人體上時只有部分接觸,且各部位的壓強也不同,因而形成的損傷有其特征性。一般較易形成的是長條狀皮內、皮下出血,中心部位較重,向兩側逐漸減輕,邊界不清,出血帶寬度較棍棒直徑小。木質棍棒表面不平滑時,可在打擊范圍內出現孤島狀表皮剝脫,鐵質棍棒形成的表皮剝脫較重,在打擊范圍內多有條狀表皮剝脫出現。若快速、重力打擊在平坦且軟組織較豐滿部位,可出現“中空性皮內、皮下出血”,中空區的寬度一般小于棍棒直徑,尤其是木、竹質圓柱形棍棒更易形成。若打擊在頭,因顱骨襯墊及頭皮血管豐富、脆性大,易出現頭皮挫裂創,兩側創緣均會出現“鑲邊”樣挫傷帶(彩圖4-2);垂直打擊時,創緣兩側的挫傷帶寬度一致;偏擊時,用力方向一側(即棍棒運行方向與頭部夾角小于90度一側)的挫傷帶窄于對側的挫傷帶。創腔內可見致傷物表面帶有的木屑或樹皮、鐵銹、油污等附著物,檢案時應注意提取,備做實驗室檢驗。創角可形成撕裂。另外,頭皮及皮下組織易被挫裂或挫碎,帽狀腱膜與顱骨分離可形成口小底大的條形囊狀創腔。棍棒端部戳擊時,形成垂直于長軸的弧形挫裂創。棒體打擊力量較大時會導致顱骨骨折,輕者為線形骨折,重者形成“舟狀” 凹陷性骨折。木質棍棒多形成線形骨折,鐵質棍棒多形成凹陷性骨折,周圍常伴有嵌壓性小骨裂。多次打擊形成粉碎性骨折。用棍棒端部戳擊時,出現相同直徑的圓形皮內、皮下出血,重者可致顱骨洞穿性骨折。 (二)方柱形棍棒傷 方柱形棍棒以其平面垂直打擊人體時,形成均勻的帶狀皮內、皮下出血,界限清楚,寬度與接觸面寬度基本一致;快速猛擊平坦且軟組織豐厚的部位,形成帶狀中空性皮內、皮下出血;用棒端打擊時,出現槽狀中空性皮下出血,中空區寬度可反映接觸面寬度,力量較大時,可形成線狀骨折,或長方形凹陷骨折、粉碎性骨折。 若以其棱邊垂直打擊人體軟組織,可形成條狀擦傷、挫傷,中心部位較重。若軟組織下有骨質襯墊,則易形成條狀挫裂創,創口邊緣平直,創緣周圍出血帶不明顯,創腔內常無組織間橋,易誤判為銳器傷,此時應特別仔細檢驗創底骨面上有無銳器損傷痕跡和遮蓋物斷面的形態特征加以鑒別。當鐵質致傷物打擊力量較大時,可形成顱骨溝狀凹陷骨折。 若以棒體傾斜打擊,可形成條帶狀皮內、皮下出血,一側邊界清楚,并常伴有擦傷,另一側邊界模糊。力量大時,著力重一側形成挫裂創,在顱骨上可形成一側骨板下陷明顯的骨折。 以棒端戳擊,可形成與棍棒端形態相似的方形皮內、皮下出血。端部一角打擊時,可形成三角形皮內、皮下出血或挫裂創,在顱骨上可形成三角形凹陷骨折。(三)不規則形棍棒損傷 不規則形棍棒由于形態特殊,如縱軸彎曲、粗細不均、表面粗糙凹凸不平以及有分枝或其他附屬物,打擊時棍棒不能與人體表面完全接觸,故可形成散在的,大小不等、形態不一、程度不同的擦傷、挫傷及挫裂傷。如棍棒有分枝或其他附屬物,常形成一些與這些分枝或附屬物相對應的損傷,這對于致傷物的同一認定至為重要。另外,創腔內可留下木屑或樹皮、鐵銹等,檢驗時要注意發現(應利用體視顯微鏡發現微小的異物)、提取,以備通過物理或化學方法檢驗為致傷工具認定提供依據。磚石傷 磚頭、石塊打擊造成的損傷稱磚石傷(injury by brick or stone)。磚、石是一類常見的建筑材料,容易獲取,因此,在鈍器損傷的案件中較常見。用磚、石類行兇時多為貼近打擊,亦可拋擲傷人。磚、石損傷最多見于頭面部,所致的損傷形態較復雜,損傷程度差別甚大,可造成挫傷、挫裂傷、骨折和內臟損傷,此類案犯多為就地取材,作案后,案犯常將染有被害人血跡、毛發的兇器遺留在現場附近。多見于室外或野外作案。(一) 磚頭傷(injury by brick) 磚的種類很多,在案件中以普通的粘土磚較多見。此種磚重約2.5Kg,主要含有氧化硅、鈷、鈣、鐵等,實際工作中多用不完整的磚作致傷物,故打擊后磚屑、灰沙等可脫落遺留在損傷處,對推斷和認定致傷物有重要意義。1 磚頭平面打擊 磚塊平面垂直打擊在人體頭面部,其挫傷區常伴有粗糙磚石所致點狀擦痕;重力平面垂直打擊于軟組織豐滿部位,也可形成長方形中空性挫傷;傾斜打擊則可見線條狀平行排列的梳齒狀擦痕。若平面打擊頭部弧度較大的部位,可形成類圓形或不規則形頭皮出血,常伴有表皮剝脫;若打擊力大,可形成星芒狀挫裂創,創口周圍伴有表皮剝脫和磚屑遺留;高速打擊頭部,可形成線狀骨折或骨縫分離;打擊在胸部可致肋骨骨折;打擊在腹部易致肝、脾等器官破裂出血。2磚頭棱邊或棱角打擊頭部,在頭皮可形成條形、三角形皮內、皮下出血和表皮剝脫。如打擊力大,在頭皮可形成條形、三角形挫裂創,有時可見組織挫碎,創口周圍可遺留磚屑、灰沙等物,對應的骨質可形成線形骨折或成角狀的凹陷骨折。3 斷磚頭打擊 磚頭的斷端因其凹凸不平,不規則,作用于身體時則受力不均,打擊頭部形成輕重不一、形態不規則的損傷,多發性、大小形狀不一的擦傷、皮下出血、挫裂創在同一損傷區內可同時存在。(二) 石頭傷(injury by stone) 在檢案中,常可遇到石頭打擊致傷的案件,尤其在野外發生的暴力性案件,其中以山石和鵝卵石損傷較為多見。受傷部位多為頭部。1 山石傷 山石表面凹凸不平,并有不規則的棱邊和棱角,其大小和重量不等,故形成的損傷形態多樣。不規則的山石一次打擊,常可形成大小不等、深淺不一、形態各異的損傷,有如上述斷磚打擊形成的損傷,有時易被誤認為多次打擊所致。山石打擊頭部所致的挫裂創,可表現為多種形狀,但大多數為不規則形,有多個創角,創腔內可見石屑并且在創口周圍伴有多種形態、輕重不一的表皮剝脫和出血。有周圍著力較輕,中央著力較重的趨勢,在法醫實踐中常稱其為衛星狀挫裂創。山石棱角猛擊頭部,可形成凹陷骨折;若棱角較尖,亦可形成孔狀骨折,其半徑較小,周圍有伴行的環狀骨裂。此種骨折的損傷范圍一般較小,其著力處常有棱角戳擊時形成的接觸痕跡。山石因表面不規則有多種接觸面,反復打擊后的創口特征和層次分辨不清,不易識別打擊次數、先后打擊次序和接觸面的性狀,但在兇器上常可發現血跡和毛發。山石的邊緣常呈不規則條形,打擊在頭頂形成不規則條形的挫裂創,打擊重時則可能形成不規則線形骨折或凹陷骨折,甚至腦損傷。因山石易碎、故創內有時可檢見碎石屑。2 鵝卵石傷 鵝卵石多見于河灘和一些山區,可呈不規則圓形或橢圓形,表面較光滑,質地較堅硬致密。在暴力案件中,罪犯往往就地取材用作兇器,其損傷部位亦多見于頭部。鵝卵石打擊可在頭皮上形成表皮剝脫和皮下出血,其形狀多為類圓形或橢圓形,中心部位出血較嚴重,色澤較深,周邊逐漸淺淡,邊界不清。鵝卵石所致挫裂創多呈星芒狀或不規則弧形,創口邊緣一般不整齊,可伴有組織挫碎、挫滅,創口周圍常伴有范圍較大的表皮剝脫、皮下出血。鵝卵石打擊造成的骨折,與打擊力的大小和接觸面有關。在一般外力打擊下,可在骨外板形成類圓形的骨質壓跡。如打擊力及接觸面大,可形成帶弧形的線狀骨折、顱頂、顱底聯合骨折或大范圍的粉碎性骨折。若打擊力大而接觸面小,則可形成類圓形塌陷骨折或粉碎性骨折。此種骨折周邊不規則,有的可帶弧形,常伴有放射狀骨折線從著力中心向四周延伸,骨折區內碎骨塊大,數量少。骨折區相應的內臟(如腦、肝、脾)損傷也較常見。斧、錘類傷(一)斧背傷 斧由斧體和斧柄組成,斧體為鐵質,分斧背和斧刃兩部分。斧刃作為砍器,斧背可作為鈍器打擊,故其殺傷力很強,又容易獲取,為兇殺案件中的常見兇器。斧的種類很多,常見的斧背形狀以方形或長方形最為多見,少數為圓形。其損傷部位常見于頭面部。 斧背由于質量重、打擊時力量大,打擊頭面部時,常可形成反映斧背形狀、大小的挫傷或挫裂創,有時可呈現出完整的條邊,有的僅呈現部分的直邊和直角,其出血挫傷區的邊緣為斧背棱邊所致的挫裂創,挫裂創的外創緣一般較平直,內創緣不整齊,可伴有組織挫碎。斧背快速垂直打擊在較豐滿的軟組織時,亦可形成“中空性皮內、皮下出血”。斧背擊打頭部弧度較大的部位或以其角面接觸時,亦可形成類圓形或三角形的皮內、皮下出血以及星芒狀或凹三角形的挫裂創。對此類變異傷痕,應仔細觀察該傷或他傷周圍有無典型的邊界清晰的直角形皮下出血,以增強準確判斷斧背擊傷的信心。斧背打擊頭部時,常伴有顱骨的線形骨折或凹陷骨折、粉碎性骨折,亦可見骨縫裂開。骨折的性狀取決于斧背與頭皮的接觸面,當斧背垂直打擊頭部,因作用面積小,打擊力集中,易形成類方形的凹陷骨折或粉碎骨折,甚至形成孔狀骨折,骨折區往往大于斧背面積,在骨折邊緣上有時反映出斧背棱邊、棱角的形態特征。若斧背以角面斜擊頭部,輕者在顱骨外板上形成三角形骨質壓跡,重者則形成三角形斜坡樣凹陷骨折。斧背打擊容易在顱骨骨折的下方形或沖擊性腦挫裂傷,骨折性腦挫(裂)傷和顱內血腫。 (二)錘擊傷(injury by hammer) 錘由錘體和把柄組成。錘體為鐵質,分錘面和錘背兩部分,錘面有方形、圓形和多角形。錘背有奶頭狀、羊角狀、鴨嘴狀、帽狀、圓錐狀等多種形態。錘的錘面和錘背打擊時可形成形態各異的不同損傷。此類鈍器便于攜帶,殺傷力強,多見于作案前有預謀、作案后將兇器帶走的兇殺案,準確判斷兇器種類十分重要,傷者常死于重度腦損傷或顱內出血。1 圓形錘面所致損傷 錘面垂直打擊人體較平坦的部位可形成與錘面形態和大小相近的皮內、皮下出血,若擊打部位為豐滿的軟組織,可形成中空性皮內、皮下出血。打擊頭部形成的挫裂創為弧形,一次打擊也可形成相對應的兩個挫裂創,兩創口之間伴有挫傷區。重力打擊可形成圓形或類圓形凹陷骨折,甚至孔狀骨折,可用幾何學方法根據損傷大小推算錘面的直徑。多次重擊可造成嚴重的粉碎性骨折,此種骨折的骨碎片較小,骨折區周邊多呈波浪狀,其弧形大小近似。 錘面垂直打擊頭部弧度較大的部位,亦可形成圓形或半月形皮內、皮下出血,但出血范圍往往小于錘面直徑,其出血邊界不清。此種打擊所致的挫裂創除呈弧形外,還可呈星芒狀或不規則狀,挫裂創的中央可見組織挫碎,其周圍可見表皮剝脫、皮下出血。 圓形錘面偏擊人體可形成半月形皮內、皮下出血,亦可形成弧形挫裂創。挫裂創弧內伴有挫傷區,近弧邊損傷較重,可有組織挫碎。此種打擊力量大時,可致顱骨形成半月形階梯狀凹陷骨折,骨折的弧邊內陷較深,骨面呈斜坡狀。2 方形錘面所致損傷 較少見。方形錘面打擊頭部形成的損傷形態與斧背打擊相似,但在法醫學實踐中經認真細致的檢驗,兩者還不難鑒別。斧背傷在同一尸體上還可能伴有斧刃砍傷,而錘面傷可能同時伴有錘背或錘體側面所形成的損傷。3 錘背所致損傷 錘背所致損傷與其自身的形狀是相應的。 奶頭狀錘背打擊人體軟組織,可形成小于奶頭直徑的圓形或類圓形皮內、皮下出血,若有骨質襯墊亦可形成類圓形或星芒狀挫裂創。挫裂創中心可伴有組織挫碎,有時露出骨質,對應的骨質可出現圓形凹陷骨折。 羊角狀錘背打擊頭部,可形成對稱性的與羊角末端形態近似的挫裂創,打擊力大時,亦可形成對稱性的形態近似的凹陷骨折或孔狀骨折。 鴨嘴狀錘背打擊頭部,可形成扁長方形皮內、皮下出血、挫裂創、凹陷骨折或孔狀骨折。4 錘體所致損傷 在法醫學實踐中,錘體所致損傷少見,一般錘體多為圓柱形,即使有棱邊也多鈍而不顯,以此打擊頭部可形成與圓柱形鈍器打擊形成的挫裂創特征相類似的損傷。打擊嚴重時,可出現顱骨線形骨折,甚至凹陷骨折。其它工具損傷 鈍器的種類繁多,其形態和性質又非常復雜,并且常有地區性,即某些鈍器在某些地區是常見的,而在另外一些地區則不常見;城市和農村所用工具差異性較大,如農村常用的生產工具鋤頭、釘耙等,在城市就極少見。對這類在不同地區使用頻率有差異的工具造成的損傷,仍可根據鈍器的損傷性狀進行檢驗,并結合現場調查提出意見或推斷致傷工具。(一) 農具類鈍器損傷 農具種類很多,有地區差異性,在踐檢案中以農具作為兇器使用的,較常見的有鋤頭、釘耙、鐵鍬。由于這些鐵質農具有柄便于揮動,也較重,故作用力大,打擊頭部容易造成顱腦損傷而死亡。1 鋤镢傷 鋤刃和鋤背打擊人體,造成不同的損傷。 (1)鋤刃傷:若鋤頭刃口銳利,可造成銳器創,具有砍創特點;一般鋤刃傷的創口寬,呈弧形,創角鈍圓、創緣不直、創壁不平、創腔不深;若鋤刃鈍或有卷刃及缺口,則創緣可見明顯的挫傷帶。(2)鋤背傷:在皮膚受力處可形成半月形、弧形或馬蹄形擦傷、挫傷或挫裂創(彩圖4-5)。鋤背的寬度較大而棱邊較小而呈弧形,打擊形成的挫裂創長度一般較短,有一定弧度。打擊重時,可形成線形骨折或類圓形凹陷性骨折、孔狀骨折、粉碎性骨折,伴有顱內出血及腦挫傷。鋤柄裝入鋤頭背,一般須用木塊插入加固,木塊頭凸出鋤頭背外,用鋤背打擊時,有時會由此而形成附加傷,在鋤背棱邊形成的挫裂創之前有長方形表皮剝脫和皮下出血,與挫裂創的距離大小,取決于木插凸出的長短。2 釘耙傷 釘耙背和耙箍同時作用于頭部,可形成Y形挫裂創,創緣不整,可伴有組織挫碎及顱骨骨折。 釘耙背打擊頭部一般都是以該部棱邊呈垂直方向接觸,可形成橫行挫裂創伴有凹陷性骨折,創緣多不整齊,顱骨呈寬條狀粉碎性凹陷骨折,能反映出釘耙背接觸面的寬度和弧度。木插的附加傷,在釘耙背打擊時也能形成。 釘耙齒打擊頭部時,可形成耙齒“刺創”。“刺創”的大小、直徑、數目、間距與致傷耙齒一致。打擊較重時,耙齒往往能穿透顱骨,在腦組織上形成創口。3 鐵鍬傷 鐵鍬面打擊頭面部時,可形成大面積的擦傷和挫傷,有時伴有鐵鍬邊所造成的條形挫裂創,挫裂創的創緣整齊,邊界清楚,可與致傷物作同一認定。打擊嚴重時,可造成顱骨骨折和腦組織挫傷。 鐵鍬邊側著“砍擊”所致損傷多呈長條形挫裂創,創緣整齊,創底的中央部位深而兩端淺,顱骨多呈線狀骨折。 鐵鍬多次拍擊或“砍擊”,可造成拍擊傷和砍擊傷交錯重疊,加重損傷,可造成顱骨粉碎性骨折和重度腦損傷。(二) 用具或器皿類鈍器損傷 日常用具雖多,但便于打擊的屬少數,除了棍棒、斧錘等用具常用于犯罪時打擊外,還有幾種在檢案中常見的由用具打擊造成的鈍器損傷,主要有板凳損傷、鉗子損傷、鋼球及酒瓶、茶杯和熱水瓶損傷。1、板凳損傷 根據板凳的結構特點及便于揮動的需要,打擊面常是狹窄的棱邊及其兩棱角。如以板凳的腿或柱形背打擊所形成的損傷實質是棍棒擊傷。以板凳面的棱邊打擊頭部時,可形成條狀挫裂傷;以棱角打擊可形成三角形、星芒狀挫裂創,創緣常不整齊,創角鈍且常伴有撕裂;有時會出現三角形凹陷骨折;棱邊與棱角共同作用可形成“”、“”形挫裂創,打擊嚴重時,常可形成顱骨線形或凹陷性骨折。由于板凳多數是木質,故用以打擊發生骨折時,常見板凳殘片嵌入創口內或骨折線內,可提取檢驗與致傷物進行同一認定。2、鉗子損傷 以鉗子前部平面打擊頭部時,可形成成對出現的略呈斜形短條狀挫裂創;用前部棱邊打擊形成的挫裂創短而較狹窄,兩創角較尖,整個挫裂創略呈棱形;以鉗子兩腳垂直打擊頭部時,可形成兩個對稱的挫傷,中間皮膚完整,挫裂創形態與鉗子腳的橫斷面相似,一般較小,直徑在0.5cm左右。由于鉗子重量較輕,接觸面小,即使打擊嚴重,也難形成較嚴重的骨折。3.鋼球損傷 鋼球是用金屬制成,直徑及質量不同,常見有健身球、鉛球等。鋼球打擊身體柔軟部位時,可形成小于鋼球直徑的圓形或類圓形皮下出血。若打擊頭部時,可形成圓形或星芒狀挫裂創,對應部位的骨質可形成圓形凹陷骨折,骨折邊界清楚,內壁可呈階梯套環的骨裂紋。若鋼球直徑大、質量重(如鉛球)打擊頭部,可形成打擊部位顱骨大面積崩裂骨折,造成腦挫裂傷,嚴重時可致死亡。 用石料制成的健身球打擊人體形成的損傷,形態與鋼球相類似。4酒瓶、花瓶、茶杯損傷。 灑瓶、花瓶、茶杯為玻璃、陶瓷制成,易碎,打擊頭部時可形成條形、弧形的挫裂傷,創緣不整,創角鈍常伴有撕裂,創內常嵌有玻璃或陶瓷碎片。酒瓶、花瓶由于質量較重,用于打擊可造成顱骨骨折和腦挫裂傷,嚴重者可致死亡。而茶杯則由于質量較輕,即使嚴重打擊,也不易造成顱骨骨折和顱腦損傷。檢案時,應注意提取創口內嵌有的玻璃、陶瓷碎片,可用于工具的同一認定。5熱水瓶損傷 熱水瓶因具有保溫功能,是家庭、賓館等居住環境最常用的儲備熱水的器皿。外殼常用金屬或塑料制成,內膽為玻璃,易碎。用熱水瓶打擊頭部時,可形成條形、弧形的挫裂創,由于質量較重可造成相應部位顱骨骨折和腦挫裂傷。熱水瓶打擊還可造成附加傷,內膽破裂開水外流可造成顏面及軀體燙傷。內膽碎片散落在發案現場地面,被害人足底等部位可造成刺劃傷;在實踐中要注意發現這些附加損傷,應與現場環境相聯系加以分析,對重建作案過程有重要意義。墜落傷(一) 概念與定義 人體從高處以自由落體運動墜落,與地面或某種物體碰撞發生的損傷稱為墜落(falling injury)。墜落傷在自殺、意外事件中多見,他殺案件也有報道,更有用其他手段謀殺后,而以此偽裝自殺或意外的案例。墜落傷的形態及損傷程度受墜落高度、體重、墜落中有無阻擋物、人體著地方式、著地部位,及接觸地面與其他物體性狀等因素的影響。(二) 影響墜落損傷的因素1 體重與高度 墜落時沖力的大小可根據物理學沖力公式F=Mg(h/h)計算。式中F是沖力,M是人體重量,g是重力加速度(常數),h是墜落高度,h是從碰撞開始至身體靜止的過程中身體重心移動的距離。根據這一公式,人體重量越大,墜落高度越高,所受的沖擊力也就越大,所受損傷也就較重。從同一高度墜落時,小孩體重輕,墜落傷就較大人輕得多。2 地面(物體)情況 墜落點地面(物體)的表面性質,對于損傷形成及其后果關系很大,從上述公式h的作用可看到,h 越大,則沖力越小。身體墜落在柔軟而有彈性的地方,其h 值要比墜落于水泥地面上大幾十或上百倍,因此身體所受損傷可以明顯減輕。3 接觸方式和著地部位 接觸方式和著地部位與損傷有密切的關系,常見墜落著地部位是頭部、足跟和臀部。頭部首先著地,頭皮可發生挫裂創,顱骨受壓引起顱骨和頸椎骨折,以至立刻腦漿迸裂而死,即使墜落高度不高,也會造成嚴重損傷。在檢案中,曾遇到一名中學生,從集體宿舍二層鐵床上不慎墜落,地面為水磨石,由于頭部先著地,結果很快死亡。下肢垂直著地時,沖力分配在較小面積上,震動波傳導至內臟,可發生內臟破裂、廣泛性骨折。如墜落時下肢關節屈曲,則可增加h值,損傷能相應減輕。背部平面著地時,根據機械性損傷的物理學原則,如墜落高度不高,因接觸面積廣,壓強較小,其損傷較同樣條件下頭部著地損傷輕。臀部著地時有衣物及豐滿的脂肪和肌肉組織襯墊,對暴力有一定緩沖作用,如墜落高度不高,損傷較輕,但常出現脊柱骨折。成年人因為體重一般較重,即使平地摔倒,如上肢或肩背先著地,一般不致于產生重度墜落傷;但是,如頭部(尤其枕部)著地時,可形成嚴重顱骨骨折及腦挫裂傷或顱內出血、或腦干損傷而較快死亡。檢案中時有所遇。4 中間物作用 在人體從墜落起點到達著地處時,中間如有突出物,墜落時身體又會觸及,可以起到緩沖作用,使人體接觸地面時力量減少,所致損傷也可以輕一些。如突出物是柔軟的,有彈性的,則所起的作用更大。(三)墜落損傷的基本特點1損傷發生的部位常較廣泛但內重外輕。無論人體哪一部位為著地點,一次外力往往在頭、胸、腹、骨盆、脊柱及四肢同時發生損傷。體表損傷主要是大片狀擦傷及挫傷,少有挫裂創而且多分布在裸露部位,而骨質和內臟損傷重,常傷及生命的重要器官,因此死亡率很高。2墜落形成的體表和內部損傷,雖然較廣泛而且重,但其外力作用的方向或方式是一致的,可以用一次外力作用形成解釋。3墜落傷符合減速運動損傷的特點。既可見于人體著地部位,也可發生于遠離著力點的部位。如頭頂部著地時,除接觸部位的顱骨骨折及腦損傷外,顱底、枕骨大孔周圍及頸椎也常有骨折存在;一側軀干著地時,雙側的肋骨均可發生骨折;枕部著地常在對側額極和顳極發生對沖性腦挫傷,枕葉挫傷輕或無。由于墜地時人體軀干突然停止運動,而內部器官由于慣性作用,仍可繼續前進,因此各器官的系帶和血管,如脾蒂、肝蒂、肺門和腸系膜根部等處可見挫傷或撕裂傷。 高墜時,尤其當墜落高度較高時,墜落傷的損傷程度很重,如顱骨嚴重粉碎變形、腦組織重度挫裂,甚至外溢(彩圖4-6);多發性肋骨或四肢長骨骨折;多發性胸腹內臟破裂,甚至肢體橫斷,為一般人力用工具打擊難以或不可能形成。 墜落時與地面碰撞部位所形成的擦傷,常較局限,邊緣不清晰;挫傷出血可能較大,但無一定形狀;顱骨骨折多為非凹陷性線狀骨折,常延伸較長,如自顱頂延伸至顱底,顱縫分離明顯,表現為較大平面著力的特點。 墜地時因胸腹內壓突然增高,能引起毛細血管出血。因此,在檢案時有時可見眼瞼、球結膜、胸腹膜壁層、口腔粘膜、頸部皮下及肌肉組織等部位有點片狀出血,不要誤鑒定為機械性窒息死亡。(四) 墜落傷的現場勘驗 據對207例墜落傷死亡的案例統計,有120例系自殺,85例系意外事故,他殺案例所占比例較小。墜落傷死亡方式的判斷有時較困難,必須詳細勘驗現場、細致全面檢驗尸體,結合案情調查綜合分析,在勘驗墜落現場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首先要確定墜落起點 任何可駐足的空中位置均可作為墜落的起點,如樓房的陽臺、樓頂平臺、窗戶、樓梯等,工地的腳手架、吊車等,工廠的煙囪、水塔等,自然界中的樹上、懸崖、橋梁等。墜落起點往往會遺留下墜落者的痕跡,如窗框及玻璃上的指紋,地面或蹬爬物體上的足(鞋)印,以及其他各種墜落者的遺物等,如系兇殺,可能會有血跡、搏斗等痕跡。這些痕跡的發現對判明案件性質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2墜落的空間 首先要測量墜落起點至地面的高度,以便推斷撞擊力量的大小;其次要注意墜落空間有無突出物,人體在墜落過程中可能與空間突出物體接觸而形成附加損傷,如電線、樹枝、棚子等的損壞,在這些物體上一旦發現有死者的毛發、血跡、組織及衣物纖維等物證,將對分析尸體上的損傷有極大幫助。如系人為高墜,有時可能在這些中間突出物上檢查不出損壞痕跡和應能留下的血跡、毛發等物。 3墜落的著地點 因為著地點的不同表面性質對墜落傷的形成有直接影響,所以可根據不同地點或物體的狀況分析其與尸體上的損傷有無矛盾,借以分析墜落的性質。有時在尸體周圍可找到墜落者物品,如鋼筆、手表、鑰匙等。 4如尸體已經變動,注意了解尸體的原始姿勢,以便推斷人體首先著地的部位, 5注意檢查墜落者的衣著,衣著上可留有地面的物質如泥土、青草、油漬等,因受力的震蕩作用,墜落時可造成衣服沿衣縫迸裂,腰帶斷裂,手表停走(往往指出墜落時間)等現象,對幫助認定墜落死有很大價值。 6全面進行尸檢,對損傷形成進行分析判斷,應該認定致命傷與墜落的關系,區別生前傷和死后傷。認定損傷是否符合墜落傷的特點,能否用墜落對全部損傷的機制進行解釋,如因墜落引起的嚴重而廣泛的骨折,顱骨、肋骨、四肢、骨盆、椎體骨折等,但骨折的方法應該是一致的,必須能用一次外力作用形成可以解釋,否則應加以警惕。對不能用墜落解釋的損傷,應根據損傷形態特點,分析判斷是墜落者自己所為或他傷。尸體損傷性質的認定和損傷機制的解釋,對判定案件性質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7實驗室檢驗 應常規提取死者心血及胃內容物,檢驗有無酒精、鎮靜劑等毒物或毒品(如致幻劑)存在;必要時還應注意提取現場、死者衣物及尸體上粘附的微量物證(如油漬、泥土等),進行理化常規檢驗及掃描電鏡/X-射線能譜檢驗,這對判定案件性質,亦有很大價值。擠壓傷(一) 概念與定義 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擠壓傷(crushing)是指人體肌肉豐滿的部位受重物擠壓一段時間后,筋膜間隔內的肌肉缺血、變性、壞死、組織間隙出血、水腫、筋膜空間壓力升高。臨床表現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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