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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試評杜贊奇的文化、權利與國家以“權利文化網絡”的核心觀為例一、作者及其著作簡介文化、權力與國家:19001942年的華北農村是印裔美國學者杜贊奇的成名著之一,本書獲得美國歷史協會的費正清獎和亞洲研究協會的列文森獎。這本書與其另一部學術專著從國家在拯救歷史的出版使杜贊奇成為聞名于國際的漢學家。杜贊奇,早年就學于印度,后赴美國求學,師從著名漢學大師孔飛力,于1983年獲得哈佛大學歷史學博士學位,現任美國芝加哥大學歷史系教授及東亞語言文明系教授。現在我們看見的這本書是由王福明先生翻譯出來的中譯本,本書早在1995年由江蘇人民出版社出版,我所看的是于2008年重新影印而成的鳳凰文庫之海外中國研究系列。在本書的出版說明中有這樣一句話:要支撐起一個強大的現代化國家,除了經濟、制度、科技、教育等力量之外,還需要先進的、強有力的文化力量。因此,這本書的中文出版給我們呈現了西方學者是如何以獨特的文化觀來看待傳統的中國社會的,這為促進中西方學術思想的交流起了重要作用。中國雖然在明清時候采取了“閉關鎖國”的政策,但世界對中國越是感興趣,世界各國對中國的研究越來越富于成果可以證明這一點,就如本文的作者杜贊奇對中國鄉村社會的研究。從本書的目錄中,可以清晰看到書中內容的編排。首先是編者的話,本書是以鄉村的文化網絡為基本結構并考察其功能力,作者力圖打通歷史學與社會學的間隔,提出了“國家政權建設”和“權力的文化網絡”兩個中心概念。作者認為,“國家政權建設”是一種全球性現象,作為一個概念,同更古老的“資本主義”等概念一樣,具有深遠的分析性含義。“權力的文化網絡”概念則吸收了西方學術界有關文化研究的成果,反對一些現代化論者用單一社會體系或一套所謂的“中國價值觀”去理解中國的觀點,同時也反對認為價值觀點交互感應的功能主義論者的學說。接著是中文版序,主要是杜贊奇本人對中譯本書里面兩個核心概念的強調,即作者的現代化理論的新闡釋,“國家政權建設和權利的文化網絡是貫穿全書的兩個中心概念,兩者均超越了美國歷史學和社會科學研究的思維框架”,而本文主要就其中一個核心概念加以闡釋。一本書的前言是作者對自己核心價值觀的簡介,同樣的杜贊奇在前言中詳細地解釋了“權利”、“文化網絡”等重要詞匯。另外還交代了他研究的資料來源,作者主要利用日本南滿鐵道株式會社調查部編撰的中國慣行調查報告、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所做的社會調查材料,以及中外學者已有的研究成果,通過細致的個案研究,向我們展示了19001942年間華北農村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的一般狀況。接著就是本書的正文部分,一共分為八章的內容,最后還有結論、后記及引用書刊目錄等。因為本文主要是對杜贊奇的“權利文化網絡”這一核心觀做簡單的述評,所以僅對本書的第一章節,即權利的文化網絡進行了詳細的研讀。二、“權利的文化網絡”的提出中國自周朝開始就有一套完整的基層管理體系,如周人的鄉遂制、秦漢的鄉亭里制,魏晉南北朝的三長制、隋唐的鄰保制、宋的保甲制、元代的“社”、明代的里甲制、清代的牌甲制和里甲制。那到了明末清初這一特殊的政權變革時期,鄉村社會的管理會出現哪些變化呢?按照歷史的慘痛教訓,倘若對鞭長莫及的鄉村地區統治不佳勢必導致整個國家的安穩與強大。值得注意的是,“20世紀前半期中國鄉村發生兩個巨大變化:第一,受西方入侵影響,經濟方面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第二,國家竭盡全力,企圖加強對鄉村社會的控制。文化、權力與國家:19001942年的華北農村一書主要研究國家政權的擴張對華北鄉村社會權力結構的影響。”在傳統的華北農村,國家政權的觸角事實上難以深入到鄉村社會的底部。雖然國家政權擁有各種權力和法統,建立了里甲制和保甲制,修編了魚鱗冊和黃冊,對鄉村宗教的法統進行解釋,它依舊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征收稅賦以及控制社會。 因為鄉村社會有自己的結構和利益,也以其龐大和復雜難以直接掌控。杜贊奇認為,村落組織是由擁有共同祖先的血緣集團和經濟上相互協作的家庭集團組成,即“國家政權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政權的合理化與官僚化。”可見,作者從“大眾文化”的角度,提出了“權力的文化網絡”、“國家政權建設”等概念,詳細地論證了國家權力是如何通過種種渠道深入社會底層的。晚清政府為挽救其統治,實行“清末新政”。新政的主要內容是建立新式學校,實行財政改革,創建警察和新軍,劃分行政區域及建立各級“自治”組織。新政的現代化進程給中國鄉村帶來了巨大的變遷,其中一點就有,鄉村政治權威所體現的權力文化網絡關系,即宗族和宗教組織。在闡述國家權力的擴張給社會帶來的變革過程及村莊領導層地位的變化之前,作者首先分析了20世紀以前國家原有的權利組織與結構。作者認為西方第一代史學家中包括卡爾馬克思和馬克斯韋伯對中國歷史的認識并不完全正確,他們在有關國家與社會關系的論著中把晚清以前的帝國政權看得過于強大,將鄉村組織和地方精英視為國家的附屬物,鄉村權利結構似乎完全處于科舉制度、官僚體系以及正統思想的控制之下。本世紀60年代,這種舊的附屬物模式被第二代史學家主張的鄉紳社會模式所取代,這種觀點將封建士紳視為國家與鄉村社會之間的中介。紳士具有雙重身份,他們既是國家政權的后備軍,也是鄉村社會中的富豪。他們在國家與社會中的關系起著平衡作用,即當專制皇權強盛之時,他們平衡著國家與鄉村社會的利益,但在動亂和王朝衰落之時,他們便傾向于代表地方及自身利益。“杜氏認為這種鄉紳社會理論也不足以解釋許多問題。那么這種縣以下的精英到底起了什么作用呢,又是如何起作用的呢?作者認為鄉紳社會在國家與社會的關系中起著調節與緩沖的作用,他們是借助于特定的文化權力網絡作用于社會的。”總之,前兩代人認為其共同缺陷是把帝國政權看得過分強大,對基層社會研究中的基本假定,即自然村完全深入基層社會的國家政權和紳士集體所控制,這明顯與事實不符。從而引入“權利的文化網絡”這一概念,以拓寬一種文明中政治體系的視野。三、“權利的文化網絡”的內涵及意義作者在第一章提出了“權力的文化網絡”這一概念。“這里所用的權利(power)一詞是一中性概念,它是指個人、群體和組織通過各種手段以獲取他人服從的能力,這些手段包括暴力、強制、說服以及繼承原有的權威和法統。權力的各種因素(亦可稱為關系)存在于宗教、政治、經濟、宗族甚至親朋等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關系之中。”另外,作者認為鄉村社會權威體現在由各種組織體系和象征規范組成的框架之中,他把這種框架稱為權力的文化網絡。“組織體系”包擴市場、宗族、宗教、水利控制等方面形成的組織以及各種非正式的人際關系,如血緣關系、庇護人與被庇護人、傳教者與信徒等關系。“象征規范”即文化網絡中的“文化”,是指扎根于各種組織與關系中為組織成員所認同的象征規范,包括宗教信仰、相互間的感情、親戚紐帶以及是非標準等。作者通過對華北鄉村生活的權利關系的考察認為,文化網絡中出任鄉村領袖的動機不是為了追求物質利益,而是出于提高社會地位、個人威望、家庭榮耀并向大家負責的考慮。并且還證明直至19世紀末,在華北農村不僅地方政權而且中央政府都嚴重地依賴于文化網絡從而建立起自己的權威。概括地說,通過考察小到一家一戶,大到數個村莊之間的組織與聯系,來分析鄉村權利關系。對這種權利關系,被作者統稱為“權利的文化網絡”(culture nexus of power)。通過第一章節中對婚姻圈以及水利管理組織的分析,從而說明施堅雅的市場體系理論已同化到文化網絡之中。首先,通過對村民們貿易及借貸的研究,作者認為市場不是決定鄉村大眾交易活動的唯一因素,村民紐帶在提供多種服務、促成交易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從文化網絡的視角來看,是市場體系與村民紐帶聯合決定了鄉村經濟交往。緊接著,從婚姻圈這一典型研究來看,出嫁閨女的村莊坐落于婚娶媳婦村莊的“聯姻范圍”之內,這一范圍可能獨立于集市圈之外,其輻射半徑可能以一定時間內步行可到的距離為準。相對于距集市中心而言,如果大部分嫁出閨女的村莊距迎娶媳婦的村莊更為接近,就可以斷言集市中心并不是婚姻圈中心。聯姻圈是以嫁娶村莊之間的距離為準,因為這種親戚關系往往可以將普通人家與更有權威和正式的宗族或行政組織聯系起來,從而接近鄉村社會中的各種資源。此外,他認為,“在國家權力無力達到村莊時,可以通過將自身的權威和利益融入權力文化網絡,經鄉村精英的認可而起作用。這表現在宗族意識為國家所默認,同時將文化霸權強加于大眾信仰之上:國家通過祭祀等媒介將自己的權威延伸至鄉村社會。”與水利管理體系基本上相并行的是供奉龍王的祭祀體系,祭祀儀式使閘會組織神圣化,從而賦予它更大的權威,并得到公眾的承認。所以龍王廟不只是區域團體,而且是權威的象征。這正體現了文化網絡的一種功能,祭祀儀式便可以起到維護鄉村社會中楊慶汯所稱的“合乎天意的政治秩序”。正如作者所說的,祭祀制度與水利組織之間的關系揭示了文化網絡中一個重要特征:鄉村社會中的權威既不是上層文化所批準的儒家思想的產物,也不是某種觀念化的固定集團所創造的。鄉村權威產生于代表各宗派、集團以及國家政權的通俗象征的部分重疊及相互作用之中。本章中對社區灌溉中祭祀等活動的研究將說明龍王的權威是如何在允許不同團體爭權奪利的情況下仍能維持整個水利體系的穩定。不僅鄉村社會中有著各種勢力競爭這種權威合法性的象征,封建國家等外來因素亦參加了這一爭奪。這樣,文化網絡不僅溝通了鄉村居民與外界的聯系,而且成為封建國家政權深入鄉村社會的渠道。所以在談及文化時,我們不能只講孔教、紳士或由紳士操作的體制。更重要的是國家利用合作性的商人團體、廟會組織、神話以及大眾文化中的象征性資源等渠道深入下層社會。可見其意義在于,“權利的文化網絡正是揭示國家政權深入鄉村社會的多種途徑和方式。”四、小結杜贊奇的文化、權利與國家:1900-1942年的華北農村是一部研究中國清末民初農村狀況的著作,其研究方法和成果不僅是對清末民初經濟社會史研究的深入,也對理解當今農村問題有借鑒意義。文化、權力與國家分析的歷史時期是一個從帝國到國家的過渡時期,政治的衰敗、人口的膨脹以及財政的匱乏使中國現代化起步的初始條件與西方國家迥然不同。作者從歷史和社會學的杜贊奇敘述和分析了20世紀前半期中國現代化政權建設中對華北鄉村社會權力結構的影響,通過探討國家政權與鄉村社會之間的互動,揭示國家政權的內卷化和中國革命的關系,提出了現代化建設如何與傳統文化權力網絡整合的問題。“提出文化網絡的概念并不是要建立一種模式。事實上,文化網絡只一個描述一般現象的范疇,但它具有一定的預見能力。它可以使我們看到歷史的變遷過程,亦可以看到過程的內部矛盾國家政權改革一些體制及行為,但對另一些(根據模型應予以改變)卻原封不動。”但作者的這種新穎的觀點并非十全十美,有學者指出了其不足,“文化網絡的價值指向是非利益化的,在文化網絡中出任鄉村領袖的主要動力是出于提高社會地位、威望、榮耀并向大眾負責的考慮,而不是為了追求物質利益。這種看法無疑忽視了經濟因素的作用。”但是作者為我們研究中國鄉村提供了新的視角和方法,其中“權力的文化網絡”這一理論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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