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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T/CASMEXXXX—2024
產品碳足跡評價規范直線導軌副
1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直線導軌副產品碳足跡評價的術語和定義、范圍界定、評價流程、分配、計算、評價
報告相關內容。
本文件適用于直線導軌副產品碳足跡評價。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
文件。
GB/T24040環境管理生命周期評價原則與框架
GB/T24044環境管理生命周期評價要求與指南
GBT24062環境管理將環境因素引入產品的設計和開發
GB/T32150工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通則
ISO14067:2018溫室氣體產品碳足跡量化要求和指南(GreenhousegasesCarbonfootprintof
productsRequirementsandguidelinesforquantification)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二氧化碳當量carbondioxideequivalent
各種溫室氣體對溫室效應的增強的貢獻,可按照CO2的排放率計算,這種折算就叫二氧化碳當量。
溫室氣體的二氧化碳當量等于給定氣體的質量乘以它的全球增溫潛勢值。
3.2
產品碳足跡carbonfootprintofaproduct
產品系統中溫室氣體排放和溫室氣體清除的總和,表示為CO2當量(CO2e),并基于使用氣候變化
單一影響類別的生命周期評估。
3.3
溫室氣體排放greenhousegasemission,GHGemission
在特定時間段內釋放到大氣層中的溫室氣體總質量(以質量單位計算)。
3.4
溫室氣體活動數據GHGactivitydata
導致溫室氣體排放的生產或消費活動量的表征值,如各種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原材料的使用量、購
入的電量、購入的熱量等。
3.5
溫室氣體排放因子GHGemissionfactor
將活動數據與GHG排放或清除相關聯的因子。
3.6
取舍準則cut-offcriteria
對與單元過程或產品系統相關的物質或能量流的數量或環境影響重要性程度是否被排除在評價范
圍之外所作的規定。
3.7
功能單位functionalunit
用來作為基準單位的量化的產品系統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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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生命周期lifecycle
產品系統中前后銜接的一系列階段,從自然界或從自然資源中獲取原材料,真至最終處置。
3.9
分攤/分配allocation
將過程或產品系統中的輸入和輸出流劃分到所研究的產品系統以及一個或更多的其他產品系統中。
3.10
單元過程unitprocess
進行生命周期清單分析時為量化輸入和輸出數據而確定的最基本部分。
3.11
實際/實測數據primarydata
產品系統內一個單元過程或活動的量化值,可通過直接測量或基于直接測量的原始數據計算得到的
數據。實測數據既包括溫室氣體排放因子也包括活動水平數據。
3.12
背景/輔助數據secondarydata
產品系統內不是通過直接測量或基于直接測量的原始數據源計算得到的數據。
4范圍界定
4.1功能單位
開展產品碳足跡核算及評價的功能定義為有詳細指標(如型號、尺寸、重量)和完整功能模塊的單
個產品。產品應滿足:
——每項產品只針對同一企業在同一產地生產的同一規格的產品,并確保用戶可從碳足跡和產品
標識中識別上述信息;
——對于同一企業不同規格的產品、或同一規格但不同產地的產品,應分別核算碳足跡;
——對于同一企業在同一產地生產的同一規格的產品,如采用的工藝技術、生產設備、原燃料種
類和供應商有差異時,在進行數據調查時原則上應按產量比例進行分攤。
4.2系統邊界界定
4.2.1一般原則
系統邊界決定產品碳足跡核算及評價涵蓋的所有單元過程。系統邊界的選擇應該與碳足跡核算及評
價的目標保持一致,并制定相應的便于識別和解釋的終止/排他條件。在不會顯著改變產品碳足跡核算
及評價總體結論的前提下,允許不考慮部分生命周期階段、單元過程、輸入和輸出。但是應清晰闡述忽
略的具體情況,并說明忽略的原因及其影響。原則上,應符合GB/T24040、GB/T24044、GBT24062、
GB/T32150、ISO14067:2018的要求。
4.2.2系統邊界設定
4.2.2.1系統邊界的設定可根據產品的數據獲取難易情況和排放情況的不同而不同。包括下列五種形
式:
——涵蓋整個生命周期階段的產品碳足跡評價;
——從原材料獲取到產品離開生產組織的產品碳足跡評價;
——從生產階段到使用階段的產品碳足跡評價;
——生產階段的產品碳足跡評價;
——使用階段的產品碳足跡評價。
4.2.2.2系統邊界原則上包括原材料生產階段、原料運輸階段、產品生產階段和產品運輸階段,不包
括使用階段、生命末期階段。產品生命周期邊界內容見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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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產品生命周期邊界
4.2.3產品階段范圍
4.2.3.1原材料生產階段
4.2.3.1.1原材料生產階段從自然界材料提取時開始,在原材料產品到達產品生產工廠時終止。除了
提取天然材料,還包括再生材料的獲取,將原材料進行預處理以及將原材料投入到生產運輸設備,以及
原材料運輸過程。特殊的,能源地獲取和供應也包括在該階段中,而用于產品生命周期內的資產性商品
的獲取和供應不應該包括在產品生命周期地任何階段。
4.2.3.1.2原材料生產階段的流程包括:
——鋼材等原材料的生產;
——鑄件等原材料的生產;
——再生材料的加工;
——保證原材料滿足客戶要求的附加過程,例如物理形式和化成成分:
金屬加工;
定型加工;
再生材料的轉換;
——原材料包裝材料的生產;
——能源(如電力、熱力)的生產;
——將材料或能源運送或輸送到生產設施,以及相應的前處理設施。
4.2.3.2原材料運輸階段
4.2.3.2.1原材料運輸階段從原材料離開工廠開始,在原材料產品到達產品生產工廠時終止。一個原
材料在運輸階段可能發生多段式存儲、運輸,適用情況下包括在物流中心的存儲。
4.2.3.2.2運輸階段的流程包括:
——工廠、倉庫和轉運站地點間的各類運輸,包括陸運、水運及空運;
——裝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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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貨及入庫;
——儲存。
4.2.3.3產品生產階段
4.2.3.3.1產品制造階段從產品原材料進入工廠開始,到最終產品組裝離開工廠終止。在作為最終產
品離開生產階段之前,產品可能通過許多生產過程和多個,上下游產業鏈的生產設施,比如退火、表面
處理、組裝產品。產品制造過程所涉及的各類設施(如工廠、倉庫、辦公室)的運行都包括在這一階段。
在這個階段要考慮生產時期形成的任何副產品或廢棄物。
4.2.3.3.2產品制造階段的流程包括:
——化學處理和物理加工;
——半成品和生產過程中的運輸;
——裝配和組裝;
——檢驗和包裝;
——能源(如電力、熱力)的生產;
——其他生產過程;
——其他回收處理及處置過程。
4.2.3.4產品運輸階段
4.2.3.4.1產品運輸階段從產品離開工廠開始,到顧客得到產品結束時終止。一個產品在運輸階段可
能發生包裝、多段式存儲、運輸,適用情況下包括在物流中心和零售地點的存儲。
4.2.3.4.2運輸階段的流程包括:
——產品包裝;
——工廠、倉庫和轉運站地點間的各類運輸,包括陸運、水運及空運;
——裝載;
——收貨及入庫;
——儲存;
——批發及零售。
5評價流程
5.1數據收集
5.1.1一般原則
收集系統邊界內所有單元過程的定性資料和定量數據。收集的數據,包括測量、計算或估算,可用
于量化單元過程的輸入和輸出,數據類型主要包括活動數據和排放因子等。活動數據包括原材料、能源
消耗等。
5.1.2數據收集取舍準則
產品碳足跡核算及評價應包括所界定的系統邊界內可能對產品碳足跡有實質性貢獻的所有溫室氣
體排放與清除,忽略的單元過程和輸入、輸出取舍準則應滿足以下條件:
——可以顯示部分生命周期階段或單元過程缺乏重要性時,可以排除:
——輸入和輸出對產品碳足跡核算及評價缺乏重要性時,可以排除;
——可以顯示新的單元過程、輸入和輸出具有重要性時,可以納入;
——單元過程不超過系統邊界定義的總排放量的5%;
——單項的輸入和輸出的重量占總重量的比例小于1%,且總重量不超過5%。
5.1.3數據質量要求
產品碳足跡計算宜使用能盡可能降低偏向性和不確定性的具有最高質量的、能滿足評價目標和內容
的實測數據和輔助數據。數據的質量應從定量和定性兩個方面來衡量,衡量時宜涉及數據的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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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跨度:應優先考慮最近年份的數據和收集數據的最短時間期限。實測數據應是最近一年
的平均數據。如為生產不到一年的新產品,平均數據應從產品生產初始開始收集;
——地理范圍:應優先考慮產品單元過程(如原材料生產、產品生產過程等)生產地所在地域所
取得的具體數據;
——技術覆蓋范圍:應優先考慮產品單元過程中的某項技術或技術組合所取得的具體數據;
——準確性:是指所收集到的數據值與真值的接近程度。應優先考慮最準確的數據;
——精確性:對某數據(如活動數據)的重復估計數值彼此之間的接近程度,即對每個數據值變
率的度量(如方差)。應優先選擇更精確(即具有最小統計方差)的數據;
——完整性:包括由測量得到的數據所占的百分比,數據能代表利益相關方的程度,以及樣本容
量是否足夠大、測量頻率是否足夠高等方面;
——一致性:在分析的各個部分中是否以統一的方式開展了數據選擇,這需要作出定性評價;
——可再現性:有關方法和數據值的信息能在多大程度上允許獨立的專人再現研究報告的結果,
這需要作出定性評價;
——數據來源;
——信息的不確定性。
5.1.4數據選擇要求
5.1.4.1數據統計期
產品進行碳足跡核算及評價原則上以上一年為統計期,如為生產不到一年的新產品,從產品生產初
始開始。
5.1.4.2產品產量
產品產量為數據統計期內的總產量。產量統計口徑需按以下要求:
——如在統計期內有相同規格型號在不同產品線生產,需統計每條產品線上目標產品生產時的記
錄,并進行累加匯總;
——如在統計期內有不同規格型號的產品共線生產,則只統計目標產品生產時的記錄,或按照各
種產品的生產時間和產量來確定分攤比例。
5.1.4.3物料消耗
物料消耗指數據統計期內各項主要原料(進入產品的)和輔料(未進入產品的)的消耗量。物料消
耗統計要求如下:
——重量小于原料消耗總重量1%的原料可忽略,總共忽略的原料重量不應超過5%;
——對于一次性投入的消耗品,按其使用期內對應的產品產量,折算其消耗量;
——對于一次性投入、長期使用的固定資產和設備等可忽略;
——如在統計期內有相同規格型號在不同產品線生產,需統計每條產品線的物料消耗,并進行累
加匯總;
——如在統計期內有不同規格型號的產品共線生產,應按照合理的分攤比例,將各項物料消耗分
攤到目標產品上。
5.1.4.4能源消耗
能源消耗包括數據統計期內的各項能源消耗。不同能耗種類應按照實物量計算,不能采用綜合能耗
計算。如在統計期內有不同規格型號的產品共線生產,應按照合理的分攤比例,將各項能耗分攤到目標
產品上。
5.1.4.5運輸信息
——運輸信息包括數據統計期內產品、原材料等的運輸方式、距離和運輸量。運輸信息統計要求
如下:應統計主要原材料的廠外運輸量(貨物周轉量,單位:噸千米)及運輸工具類型(運
輸方式)。如有多個供應商或多條運輸途徑,應按運輸量平均記錄;
——次要原物料的廠外運輸距離可按照全國貨物平均運輸距離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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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現場的運輸不必記錄運輸量,將其在工廠能源消耗記錄中體現即可;
——應統計向外運輸的廢水、固體廢棄物數量,并記錄其處理方式。
5.2數據計算
5.2.1數據收集完成后,應對產品系統中每一個單元過程與功能單位進行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計算
應以統一的功能單位作為該產品系統所在單元過程中物質流和能量流的共同基礎,得到系統中所有的輸
入和輸出數據,并通過匯總獲得產品碳足跡的最終核算結果,以二氧化碳當量(kgCO2表示),此過程
中,如發現不合理的數據,應予以替換。
5.2.2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用活動水平數據乘以該活動的排放因子,將實測活動水平數據和輔助數據換算為GHG排放量
以產品每個功能單位的GHG排放量形式記錄;
——用具體GHG排放值乘以相應的GWP值,將GHG排放量數據換算為二氧化碳當量的排放。
6分配
6.1基本程序
產品碳足跡核算及評價應包括與其他產品系統共享過程的識別,并按照以下所述的程序處理:
——將單元過程劃分為兩個或多個子過程,分別收集與這些子過程相關的輸入和輸出數據,擴展
產品系統,增加產品之間關聯的新功能;
——在無法避免分配的情況下,系統的輸入和輸出應在不同的產品或功能之間進行分配,以反應
它們之間的潛在物理關系;
——當不能單獨建立物理關系作為分配的基礎時,應在產品和功能以反映它們其他關系的方式進
行分配,比如投入和產出數據可以根據產品的經濟價值進行分配。
6.2計算要求
6.2.1數據收集原則
產品碳足跡核算和評價時,數據的類型按照優先級由高到低的次序選擇和收集數據,如表1所示。
表1溫室氣體活動數據收集優先級
數據類型描述優先級
實際/實測數據直接計量、檢測獲得的數據高
背景/輔助數據通過原始數據折算獲得數據中
替代數據來自相似過程或活動的數據低
6.2.2數據收集步驟
產品數據收集和數據質量評估宜遵循以下步驟:
——制定數據管理計劃并建立數據庫完成數據的收集和評估過程;
——使用產品生命周期流程圖,確定有需求的數據,并開展過程審查,以便集中數據收集工作;
——對于直接管控下的過程,收集原始數據;
——對于其他過程,收集實測活動水平數據或輔助數據,并評估直接排放數據、能源或材料使用
數據、排放因子等的質量數據;
——為了提高數據質量,宜依照數據優先級進行收集,分析并找到數據缺口,收集更高質量的數
據。
6.3選擇或測定溫室氣體排放因子
6.3.1在獲取溫室氣體排放因子時,應考慮以下因素:
——來源明確,有公信力;
——適用性;
——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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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溫室氣體排放因子獲得優先級,如表2所示。
表2溫室氣體排放因子優先級
數據類型描述優先級
通過企業內的直接測算、質量平衡等方
排放因子實測值或測算值1
法得到的排放因子
供應商提供的排放因子2
區域排放因子3
排放因子參考值
國家排放因子4
國際排放因子5
7計算
7.1基本要求
數據收集完成后,應對產品系統中每一單元過程的溫室氣體排放與清除進行量化,根據不同的排放
階段分別進行核算。
7.2原材料生產階段
原材料生產階段(包括原材料包裝材料)排放量計算方法見公式(1):
原材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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