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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廣安市廣安區水污染防治行動工作方案

為深入推進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實改善水環境質量,有力推

動全區生態文明建設,促進廣安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四

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四川省工作方案的

通知》(川府發[2015)59號)和《廣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

廣安市水污染防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廣安府發(2016)6

號)精神,結合廣安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總體要求:以保護和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統籌推進水資

源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生態保護和水環境風險防范;堅持抓“兩

頭''(重污染水體治理和良好水體保護)帶“中間”(一般水體),

上下游結合、山水田林湖協控,分類施策;堅持標本兼治,強力

控制氨氮、化學需氧量、總磷等水污染物;綜合運用法律、經濟、

市場和行政管理手段,推動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

監管有力、公眾參與的水污染防治新格局;嚴格落實各方責任,

加強督查監察,強化考核問責,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源頭嚴防、

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監管體系,全力打造“水清岸綠、城水

相融、人水相親”的宜居宜業宜游廣安。

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區水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地

表水水質較好水體穩中向好,污染嚴重水體大幅度減少,一般水

體穩步改善;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環境質量保

持穩定;水環境監測、預警與應急能力顯著提高。到2030年,

力爭全區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到本

世紀中葉,全區水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

環。

主要指標:到2020年,納入國家考核的監測斷面水質優良

(達到或優于HI類)比例總體達到85%以上;渠江一級支流基本

消除劣V類水體;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城市集

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質優良比例達到100%,鄉鎮集中式飲

用水水源保護區水質優良比例高于85%。到2030年,渠江一級

支流全面消除劣V類水體;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

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到100%,鄉

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質優良比例高于90%。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狠抓工業污染防治。

L取締重污染小企業。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要求,全面

排查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2016年底前,

全部取締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電鍍、紡織、農藥和化工

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

牽頭單位:區經信局。

參與單位:區安監環保局、區發改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

質監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2.專項整治重點行業。對新(改、擴)建重點行業建設項目,

實行主要污染物等量或減量置換。強化涉重金屬企業強制性清潔

生產審核工作,涉重金屬企業全部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建立

重金屬污染防治動態管理數據庫,定期開展重金屬企業場地環境

調查。區安監環保局牽頭督促重點行業“雙有”“雙超”企業開

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并實施“清潔生產達標行動”。區經信局

牽頭督促企業開展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并實施清潔化改造。

牽頭單位:區安監環保局、區經管局。

參與單位:區財政局、區質監局。

責任單位:冬鄉鎮(街道)。

3.嚴格控制總磷排放。從嚴控制新(改、擴)建涉磷行業的

項目建設,總磷超標地方執行總磷等量或減量置換。全面安裝總

磷自動在線監控裝置。2016年底前,日處理規模1萬噸及以上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全部安裝總磷自動在線監控裝置。2017年底

前,所有涉磷工業企業完善廠區沖洗水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統,建

成規范的雨水收集池、回水池、滲濾液收集池和應急污水處理系

統,安裝總磷自動在線監控裝置。

牽頭單位:區安監環保局、區經管局。

參與單位:區財政局、區質監局、區發改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二)強化城鎮生活污染治理。

1.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改造。區住建局會同區發改局、區

安監環保局編制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十三五”規劃。

要協調加快實施廣安市興亞污水治理有限公司除磷脫氮等技術

改造。2017年底前,全面建設廣安市污水處理二廠,新建城市

生活污水處理排放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8918—2002)一級A標,廣安主城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5%

以上。2020年底前,所有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達到設計能

力的85%以上。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

參與單位:區發改局、區安監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2.全面加強配套管網建設。加強統籌規劃,重點對城中村、

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雨污管網進行改造,實行雨污分流。對現

有合流制排水系統加快實施污水截流收集。新建城鎮污水處理設

施的配套管網應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到2020年底,城市建成

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

參與單位:區發改局、區安監環保局、區水務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一三)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

1.防治畜禽養殖污染。落實廣安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專項

行動實施方案》,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無害化處理、還田消納和

資源化綜合利用,促進畜牧業轉型升級和養殖污染防治協調發

展。2017年6月底前,依法關閉或搬遷限制養殖區、適宜養殖

區內選址不合理且不具備污染治理條件的現有養殖場,限制養殖

區內畜禽規模養殂廢水處置率達100%,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率

達100%。2016年9月底前,區畜牧食品局全面摸排養殖密集區

對水體水質造成污染的區域并列出名單。加快散養密集區農村戶

用沼氣池建設,實施畜禽糞便污水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利用等環

境整治,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畜禽養殖污染專項治理任務,

全區所有畜禽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污染防治設施配套完善。

牽頭單位:區畜牧食品局。

參與單位:區財政局、區發改局、區水務局、區國土資源分

局、區安監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2,控制農業面源污染。認真落實全區《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專

項行動實施方案》,到2020年,初步建立科學施肥管理體系和

技術體系,農業面源污染實現“三減一限制一提高”。

推進農村沼氣治污。依托國債和省級沼氣項目,嚴格按照戶

用沼氣池建設施工和沼氣工程有關規范,指導農戶改廚、改廁、

改圈,努力提高農村戶用沼氣使用率、促進養殖場沼氣工程建設,

推進人畜糞便無害化處理。到2020年,實現年產沼氣1950萬立

方米、常年沼液利用面積25萬畝、年助農增收5800萬元以上。

實行測土配方施肥。按照《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規范》,實施

測土配方施肥補貼項目和“育土工程”項目,發布主要作物科學

施肥指導意見,大力開展測土配方施肥,使肥料利用率提高10%

以上,減少肥料用量和施用次數,改善土壤結構與理化性質,增

強土壤保水保肥能力,減少排入河流的氮、磷等元素,保護土壤

和水體。到2016年6月,全區推廣測土配方施肥面積30萬畝。

到2018年底,每年全區推廣測土配方施肥面積達到30萬畝。

管控農藥使用治污。大力推廣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

全面落實《廣安市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標準》,降低農藥

對水質、土壤等環境污染,提高農產品質量,確保農產品安全。

全面推廣使用機動噴霧器、靜電噴霧器等藥械,提高農藥利用率,

減少農藥跑冒漏,提高防治效果。全面禁止使用甲胺磷、對硫磷

等高毒農藥。到2016年6月,全區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面積

達到14.5萬畝以上。到2018年底,全區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

面積達到25萬畝以上。

推廣秸稈還田。推廣秸稈免耕覆蓋沃土技術、堆返發酵或過

腹還田、稻田秸稈覆蓋連續免耕技術等處理農作物秸稈,改變農

戶隨意丟棄秸稈以及焚燒等不環保的處理方式,增加土壤有現質

含量,提高土壤肥力,降低農業生產對化肥的依賴,逐步提高秸

稈資源化利用水平。到2016年6月,全區推廣秸稈還田10萬畝。

到2018年底,每年全區推廣秸稈還田達到10畝次。

回收處理農膜治污。指導各地建設農膜無害化處理設施,教

育引導農民、業主回收廢棄農膜,集中進行無害化處理;推廣科

學使用農膜技術,減少廢棄農膜污染。從2017年起,選取2—3

個鄉鎮試點,以村組為單位,建立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站,由政

府主導,農業、環保等相關部門主辦,將回收的農藥空包裝集中

無害化處理,減少白色污染。

牽頭單位:區農業局、區畜牧食品局。

參與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安監

環保局、區林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質監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3.推動農村水環境綜合整治。實行農村污水處理統一規劃、

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

延伸。深化“以獎促治”政策,實施農村清潔工程,創新管護方

式,推進農村水環境連片整治。新建設的農民新村在生活污水處

理設施(含管網)方面要做到“三同時”;已建成的農民新村應

逐步實施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并正常運行。到2016年底,實現鄉

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站)全覆蓋。到2017年底,實現鄉鎮污水

配套管網全覆蓋,鄉鎮污水處理率達到80%以上;所有城鄉污水

處理廠安裝在線監測設備并與環保系統監控平臺聯網運行。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區安監環保局。

參與單位:區財政局、區水務局、區農業局、區林業局、區

交通運輸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四)加強船舶污染防治。

L積極防治船舶污染。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應當

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標準。船舶的殘油、廢油應當回收,禁止排

入水體。禁止向水體傾倒船舶垃圾。船舶裝載運輸油類或有毒貨

物,應采取防止溢流和滲漏的措施,防上貨物落水造成水污染。

牽頭單位:市直屬海事處。

參與單位:區交通運輸局、區經信局、區安監環保局、區質

監局、區農業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2.增強碼頭污染防治能力。編制實施全區碼頭、裝卸站污染

防治方案,加快垃圾接收、轉運及處理處置設施建設,提高含油

污水、化學品洗艙水等接收處置能力及污染事故應急能力。2017

年底前,全面排查碼頭、裝卸站及船舶修造廠并列出清單,按照

相關規定編制并實施污染防治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建設;逾

期未完成的,一律停產整改。

牽頭單位:市直屬海事處。

參與單位:區交通運輸局、區經信局、區水務局、區住建局、

區農業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二、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

(一)調整產業結構。

1.依法淘汰落后產能。認真貫徹落實中、省、市文件精神,

制定并實施分階段的落后產能淘汰方案,切實推進落后產能淘汰

工作。未完成淘汰任務的,暫停審批和核準其相關行業新建項目。

牽頭單位:區經信局。

參與單位: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安監環保局。

責任單位:冬鄉鎮(街道)。

2.嚴格環境準入。根據流域水質目標和主體功能區規劃要

求,實施差別化環境準入政策。依據全區生態紅線劃定情況,建

立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監測評價體系,實行承載能力監測預

警。水質不能穩定達標的區域,禁止新增相應不達標污染物指標

排放的工業項目,已超過承載能力的地區要實施水污染物削減方

案,加快調整發展規劃和產業結構。到2020年,組織完成水資

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現狀評價。

牽頭單位:區水務局、區安監環保局。

參與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住建局、區統計局。

責任單位:冬鄉鎮(街道)。

(二)優化空間布局。

1.合理確定發展布局。項目引進落地要充分考慮區域水資

源、水環境承載能力。重大項目原則上布局在重點開發區和產業

集聚區,并符合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鼓勵發展高效節

水的現代農業、低耗高附加值的高新技術產業以及生態保護型的

旅游業,嚴格控制缺水地區、水污染嚴重地區和敏感區域高耗水、

高污染行業發展;渠江流域沿岸嚴格控制有色金屬冶煉、紡織印

染、化工醫藥等項目環境風險,合理布局生產裝置及危險化學品

倉儲等設施。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安監環保局。

參與單位:區國土資源分局、區農業局、區住建局、區水務

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2.積極保護生態空間。新建項目一律不得違規占用城市濕

地、河道、湖泊等水域。2016年底前,全面排查非法擠占河道、

湖泊等水域行為,對非法擠占的,依法依規限期拆除并恢復原貌。

牽頭單位:區水務局。

參與單位:區住建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安監環保局、區

交通運輸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三)推進循環發展。

1.加強工業水循環利用。全面指導全區高耗水企業做好廢水

深度處理回用,保證工業水循環利用率穩步提升。

牽頭單位:區經信局、區安監環保局。

參與單位: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水務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2.促進再生水利用。建設完善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

掃、車輛沖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態景觀等再生水利用設施,要優

先使用再生水。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污水處理和利用,到2017

年所有服務區污水處理全部實現達標排放,并啟動服務區污水循

環利用系統試點示范、推廣應用。積極推動其他新建住房安裝建

筑中水設施,自2018年起,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

建公共建筑,應安裝建筑中水設施。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

參與單位:區經信局、區安監環保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林

業局。

責任單位:冬鄉鎮(街道)。

三、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

(一)控制用水總量。

1.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健全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

區水務局會同有關部門于2016年6月前,完成全區各級行政區

用水總量控制目標體系建設,并層層分解任務。對納入取水許可

管理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實行計劃用水管理;對取、用水總量

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其建設項目新增取水許

可。到2016年底,建立全區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錄并實施監控。

到2020年,根據市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領導小組下達指

標確定及《廣安市廣安區人民政府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

度的實施意見》(廣安區府發(2014)32號)要求,我區用水

總量控制在L992立方米以內(含協興園區0.22億立方米、棗

山園區0.25億立方米)。

實行水資源論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城市總體規

劃的編制、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應充分考慮當地水資源條件和

防洪要求,加強相關規劃和項目建設布局水資源論證工作。新建、

改建、擴建項目用水要達到行業先進水平,節水設施應與主體工

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運。

牽頭單位:區水務局

參與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住建局、區農業局、區

安監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2.嚴控地下水超采。在巖溶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等地質

災害易發區開發利用地下水,應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嚴格

控制開采深層承壓水,未進行水資源論證而開采深層承壓水的,

一律不予取水許可。依法規范機井建設管理,排查登記已建機井,

未經批準的和公共供水管網可到達區域的自備水井,一律予以關

閉。2017年底前,完成全區地下水禁采區、限采區和地面沉降

控制區范圍劃定工作,禁采區內禁止工農業及服務業新增取用地

下水。

牽頭單位:區水務局。

參與單位:區國土資源分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二)提高用水效率。

1.建立用水效率評估體系。建立用水效率評估體系,結合最

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將節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年度目標考

核。將再生水和雨水等非常規水源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到2020

年,全區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

2013年分別下降35%、30%以上。

牽頭單位:區水務局。

參與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2.抓好工業節水。嚴格執行國家鼓勵和淘汰的用水技術、工

藝、產品和設備目錄,落實高耗水行業取用水定額標準。推動電

力、紡織、造紙、化工等高耗水行業開展節水診斷、水平衡測試、

用水效率評估,嚴格用水定額管理,到2020年達到先進定額標

準,創建一批具有行業示范和帶動作用的節水企業。

牽頭單位:區經信局、區水務局。

參與單位:區發改局、區住建局、區質監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3.加強城鎮節水。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產品、

設備。公共建筑必須采用節水器具,取用水戶應安裝計量設施,

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節水標準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

水器具。鼓勵居民家庭選用節水器具。推行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

建設滯、滲、蓄、用、排相結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和中水回用

設施。對使用超過50年和材質落后的供水管網進行更新改造。

2016年起,新建城區硬化地面可滲透面積達到40%以上。2017

年底前,全區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基本控制在12%以內;

2020年控制在10%以內。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區工商局。

參與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水務局、區質監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4.發展農業節水。在安排省、市、區財政小型農田水利設施

建設補助專項資金項目、規?;澦喔仍鲂痉俄椖繒r,推廣

渠道防滲、管道輸水、噴灌、微灌等節水灌溉技術。到2020年,

農業灌溉增效示范區的高效節水灌溉設施安裝達到80%以上,重

點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任務基本完成,全區農田灌溉水

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55以上。

牽頭單位:區水務局、區農業局。

參與單位:區發改局、區財政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三)科學保護水資源。

1.完善水資源保護考核評價體系。加強水功能區監督管理,

從嚴核定水域納污能力。2017年6月底前完成水功能區劃。2017

年底前,對水功能區開展監測,完成全區主要水功能區達標評價,

啟動水資源保護年度考核評價。同時,加強對渠江廣安區境內及

重點小流域的水質月報監測工作。

牽頭單位:區水務局。

參與單位:區發改局、區安監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2.建立完善調水用水方案。加強生杰流量保障工程建設,采

取河湖聯通、河河聯通、閘壩聯合調度、生態補水等措施,合理

安排閘壩下泄水量和泄流時段,維持河湖基本生態用水需求,重

點保障枯水期生態基流。科學核定水電站最小生態下泄流量,指

導督促水電站安裝下泄流量在線監控裝置,落實生態下泄流量要

求,對不按要求運行的水電站及時責令整改。加大水利工程建設

力度,充分發揮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質中的作用。

牽頭單位:區水務局。

參與單位:區住建局、區安監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四、強化科技支撐

(一)大力發展環保產業。

L規范環保產業市場。對涉及環保市場準入、經營行為規范

的法規、規章和規定進行全面梳理,廢止影響環保市場穩定運行

的規定和做法,推動節能環保技術、裝備和服務水平顯著提升。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

參與單位:區財政局、區法制辦、區住建局、區水務局、區

農業局、區畜牧食品局、區安監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2.加快發展環保服務業。加強環保服務企業培育,鼓勵發展

包括系統設計、設備成套、工程施工、調試運行、維護管理的環

境保護服務總承包模式、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等。明確監管

部門、排污企業和環保服務公司的責任和義務,完善風險分擔、

履約保障等機制。到2020年,通過開展環境公用設施投資運營

體制改革,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第三方治理市場機制。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區財政局。

參與單位:區經信局、區安監環保局、區住建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五、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

(一)理順價格稅費。

1.加快水價改革。實行差別化資源價格,發揮階梯水價磯制

調節作用,促進節約用水。2020年底前,全面實行非居民用水

超定額、超計劃累計加價制度。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

參與單位: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水務局、區農業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2.完善稅費政策。依法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

利用等方面稅收優惠政策。合理提高全區城鎮污水處理費征收標

準,做到應收盡收。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標準不應低于污水處理和

污泥處理處置成本。依法依規征收水資源費,完善征收辦法,嚴

格征收程序,做到應收盡收。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區財政局。

參與單位:區安監環保局、區住建局、區水務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3.依法落實稅收政策。依法落實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

護、節水項目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優惠等政策;對企業

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

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依法落實減計收入優惠政策,對企業

為生產國家支持發展的大型環保設備必須進口的關鍵零部件等,

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進口稅收減免手續。配合開展環境保護稅立

法、資源稅稅費改革以及高耗能、高污染產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

圍等工作。

牽頭單位:區國稅局、區地稅局。

參與單位:區經信局、區財政局、區安監環保局。

責任單位:冬鄉鎮(街道)。

(二)促進多元融資。

1,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積極爭取省級融資擔?;鹬С郑?/p>

進環保設備融資租賃業務發展。采取環境績效合同服務、授予開

發經營權益、推廣運用PPP模式等方式,靈活運用基金投資、

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等各類金融工具,鼓勵社會資本加大水環

境保護投入。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投促局、區金融辦。

參與單位:區經信局、區安監環保局、區商務局。

責任單位:冬鄉鎮(街道)。

2.增加政府資金投入。加大財政資金投入,積極爭取中、省

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污水、污泥處理處置、河道整治、飲用水水

源保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水生態修復、應急清污等項目;探

索建立環境保護能力建設及運行經費分級負擔制度,保障水環境

監管和環境風險防范能力建設及運行費用。

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參與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安監

環保局、區住建局、區水務局、區農業局、區畜牧食品局、區林

業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三)建立激勵機制。

1.健全節水環境保護“領跑者”制度。按照《財政部國家發

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環?!邦I跑者”制

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財建(2015)501號)要求,加快制定完

善我區環境保護“領跑者”指標并動態更新;根據委托第三方機

構開展節水環境保護“領跑者”遴選和發布,公開環境保護領跑

者名單和產品目錄;通過宣傳、推廣、適當政策激勵和加強監管,

鼓勵節能減排先進企業、工業集聚區用水效率、排污強度等達到

更高標準;選擇使用量大、減排潛力大、環境標準完善和環境友

好替代技術成熟的產品,以水體污染源頭削減為重點,開展清潔

生產、節約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環境保護“領跑者”示范。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

參與單位:區經信局、區財政局、區安監環保局、區住建局、

區水務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2.推行綠色信貸。積極爭取和引導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機閡支

持循環經濟、污水處理、水資源節約、水生態環境保護、清潔及

可再生能源利用等。繼續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將涉重金屬、

危險化學品和化工等重污染企業全部納入強制保險試點范圍。

2017年底前,分級建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建立完善環境

違法企業“黑名單”,嚴格限制環境違法企業貸款融資。

牽頭單位:區金融辦、區安監環保局。

參與單位:區經信局、區財政局、區水務局、區發改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3,實施跨界水環境補償。探索建立區內跨行政區域水環境生

態補償機制,建立對水源保護上游鄉鎮(街道)的激勵機制,探

索縱向和橫向相結合的財力轉移支付制度。完善渠江流域斷面水

質超標扣繳制度。加大對主要河流斷面水質超標扣繳資金力度,

增加扣繳考核斷面和提高扣繳標準。

牽頭單位:區安監環保局、區財政局。

參與單位:區發改局、區水務局。

責任單位:冬鄉鎮(街道)。

六、嚴格環境執法監管

(一)加大執法力度。

1.加強對排污單位的排放監督。重點排污單位應按要求安裝

特征污染物在線監控設施。定期抽查排污單位達標排放情況并向

社會公布,對達標企業應采取網格化管理、大數據核查等措施確

保穩定達標。實行“紅黃牌”制度,對超標和超總量的企業予以

“黃牌”警示,一律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對整治仍不能達到要

求且情節嚴重的企業予以“紅牌”處罰,一律停業、關閉C自

2016年起,各地要定期公布環保“黃牌”、“紅牌”企業名單。

牽頭單位:區安監環保局。

參與單位:區委宣傳部、區經信局C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2.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積極落實國家督查、

省級巡查、市級檢查的環境督查執法機制;強化環保、公安、監

察等部門間的協作配合,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

機制。實行通報、約談和公開曝光制度,切實加強對環保工作的

監督。

牽頭單位:區安監環保局。

參與單位: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區法制辦。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3.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重點打擊私設暗管或利用滲井、

滲坑、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廢水、含病原體污水,

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或者未經批

準拆除、閑置水污染物處理設施等環境違法行為。對造成生態損

害的責任者嚴格落實賠償制度。嚴肅查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領域越權審批、未批先建、邊批邊建、久試不驗等違法違規行為。

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牽頭單位:區安監環保局。

參與單位:區法院、區檢察院、區監察局、區公安分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二)提升監管水平。

1.完善流域協作機制。建立健全與南充市蓬安縣、達州市渠

縣等地水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共同推進渠江全流域統一監

測、聯合執法、信息共享、環評會商、應急聯動等各項工作。落

實國家嚴格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水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牽頭單位:區水務局、區安監環保局。

參與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

區農業局、區林業局。

責任單位:冬鄉鎮(街道)。

2.完善水環境監測網絡。根據中、省、市統一規劃,健全全

區水環境監測網絡。2016年完成設置全區水環境重點考核、評

價監測斷面(點位);“十三五”期間,全區國控、省控及主要

市控水質考核斷面建設水質自動監測站。加強監測能力建設,提

升飲用水水源水質全指標監測、水生生物(浮游生物、底棲動物)

和生物毒性監測、化學物質監測及環境風險防控技術支撐水平。

牽頭單位:區水務局、區安監環保局。

參與單位:區發改局、區住建局、區農業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3.提高環境監管能力。加強環境監測、環境監察、環境應急

等專業技術培訓,嚴格落實執法、監測等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加

強基層環保執法及“12369”環保熱線接訴力量,各中心鄉鎮(街

道)及工業園區要配備必要的環境監管力量。推進各級環境監察

執法能力、環境應急能力、環境監測能力標準化建設,加快區級

環境應急機構建設,補齊缺編環境執法人員,統一建立環境保護

網格化管理平臺,確保監控設施正常運行。自2016年起,全區

實行環境監管網格化管理。

牽頭單位:區安監環保局、區委編辦、區人社局。

參與單位:區水務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七、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

(一)強化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

開展各類水體水質達標工作。逐一排查各類水體達標狀況。

未達到水質目標要求的,要制定專門工作方案,落實工作任務和

責任,明確防治措施及達標時限,方案報上一級政府備案。2016

年6月起,每半年向社會公布方案實施情況并對水質不達標的區

域加強督查,督促整改。

牽頭單位:區安監環保局。

參與單位:區水務局、區督查辦。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二)深化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

深入推進污染物總量控制。完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

分配和統計監測考核體系。應按照省、古、區規定,削減和控制

本轄區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研究將總氮、總磷、重金屬等污

染物納入環境統計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約束性指標體系。2016

年起,對渠江、西溪河等重點流域內的工業企業總磷排放進行評

價,嚴厲查處超標排放行為。

牽頭單位:區安監環保局。

參與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住建局、區水務局、區

農業局、區畜牧食品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三)嚴格環境風險控制。

1.防范環境風險。按照中、省、市、區統一部署,定期評估

沿江河湖庫工業企業環境和健康風險,落實防控措施。評估現有

化學物質環境和健康風險,根據國家公布的優先控制化學品名

錄,嚴格限制高風險化學品生產和使用,并逐步淘汰替代。

牽頭單位:區安監環保局。

參與單位:區經信局、區衛生計生局。

責任單位:冬鄉鎮(街道)。

2.穩妥處置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制定和完善突發環境事件

和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落實責任主體,明確預

警預報與響應程序、應急處置及保障措施、物資儲備等內容,依

法及時公布預警信息。

牽頭單位:區安監環保局。

參與單位:區應急辦、區經信局、區住建局、區水務局、區

農業局、區畜牧食品局、區衛生計生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四)全面推行排污許可。

1.依法核發排污許可證。加強排污聲可規范管理,組織開展

全區水環境容量核算(更新),建立分流域、分區域的水環境容

量指標體系。2017年底前完成除國控省控市控外其他企業的排

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牽頭單位:區安監環保局。

參與單位:區經信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2.加強許可證管理。摸清全區水污染物排放單位的基本信

息,建設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將污染物排放種類、濃度、

總量、排放去向等納入許可證管理范圍。排污單位應依法申領排

污許可證并按照規定達標排放。

牽頭單位:區安監環保局。

參與單位:區經信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八、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

(一)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

1.加強從水源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定期監測、檢測和評估

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和用戶用水安全狀況,加強衛生評價和

衛生監督。及時公開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

狀況,2016年6月起,中心城區每季度定期向社會公開飲水安

全狀況信息;2018年起,全面公開飲水安全狀況。

牽頭單位:區水務局、區衛生計生局、區安監環保局。

參與單位: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住建局。

責任單位:冬鄉鎮(街道)。

2.強化飲用水水源保護。加快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保

護規范化建設工作,依法清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筑、排

污口和網箱養殖。2016年底前,各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各行政

村至少建成1處垃圾收儲點,確保飲用水源保護區內農村生活垃

圾集中收集全覆蓋;農村生活垃圾收集率達到95%以上。

牽頭單位:區安監環保局。

參與單位:區水務局、區經信局、區衛生計生局、區發改局、

區財政局、區住建局。

責任單位:冬鄉鎮(街道)。

3.加快備用水源建設。單一水源供水的千噸萬人村鎮供水工

程在2020年底前完成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并加強備用水

源保護,切實保障飲用水源安全。

牽頭單位:區水務局、區住建局。

參與單位: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安監環保局、區衛計局、

區林業局。

責任單位:冬鄉鎮(街道)。

3?防治地下水污染。定期調查評仁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水

源補給區等區域環境狀況,并根據評價結果采取整改措施。

牽頭單位:區安監環保局。

參與單位:區財政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住建局、區水務

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4.加強工業區域、非煤礦山開采區防滲治理。石化生產存貯

銷售企業和工業園區、非煤礦山開采區、垃圾填埋場等區域應進

行必要的防滲處理。2017年底前,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為

雙層罐或完成防滲池設置;組織對礦山開采區防滲狀況和報廢礦

井、鉆井、取水井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2020年底前,督促責

任單位對礦山開采區進行必要的防滲處理,對報廢礦井、鉆井、

取水井責令責任單位回填。

牽頭單位:區安監環保局。

參與單位:區經信局、區水務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住建

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二)深化重點流域污染防治。

L編制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按照中、省、市統一部署,

組織編制實施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健全流域水

生態環境功能分區管理體系,建立分級管理,開展分類指導,突

出優先控制單元的差異化管理。對總磷、氨氮、化學需氧量、重

金屬及其他影響人體健康的污染物加大整治力度。到2020年,

重點流域水質達到優良。

牽頭單位:區安監環保局。

參與單位:區經信局、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

水務局、區林業局、區畜牧食品局。

責任單位:冬鄉鎮(街道)。

2.加強良好水體保護。對水質達到或優于m類的良好水體保

護開展生態環境健康評估。2016年底前,區安監環保局組織編

制區生態環境保護方案,科學劃定水生態保護紅線,厘清良好水

體水邊界,依法限制污染物排放以及其他對水質有負面影響或威

脅河流生態環境的人為活動,嚴格保護生態敏感區、集中式飲用

水水源地、區域良好水體,建立健全水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機制。

牽頭單位:區安監環保局。

參與單位:區水務局、區經信局、區財政局、區農業局、區

畜牧食品局、區棧業局、區住建局。

責任單位:冬鄉鎮(街道)。

(三)推進生態健康養殖。

1.控制漁業養殖環境影響。制定完善《廣安區水域灘涂規

劃》,確定可以養殖的水域、灘涂,在水庫、湖泊宣傳推廣生態

養殖,在規模水產養殖場宣傳推廣健康養殖。依法嚴厲打擊炸、

毒、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不法行為,指導飲(備)用水源水庫

合理放養鯉牖濾食性魚類。區安監環保局牽頭開展全區水產養殖

業污染調查,建立水產養殖污染基礎數據庫。指導鄉鎮徹底取締

江河湖庫網箱施肥養魚、終止飲用水源、備用水源水庫養殖承包

合同、打撈水葫蘆及水面漂浮物,依法查處向水體投入化肥、動

物性飼料、禁用藥物等破壞水質的違法行為,凈化水質。到2018

年底,終止所有飲(備)用水源水庫養殖承包合同,規范其他水

庫養魚合同。

牽頭單位:區安監環保局、區水務局、區農業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2.嚴格控制環境激素類化學品污染。2017年底前,組織對環

境激素類化學品生產使用情況進行調查,監控評估水源地、農產

品種植區及水產品集中養殖區風險,按國家規定實施環境激素類

化學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

牽頭單位:區安監環保局。

參與單位:區經信局、區農業局、區畜牧食品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四)整治城市黑臭水體。

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組織開展建成區水體排查,采取控

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加強整治,由相

關單位每半年向區政府報告治理情況。2016底前,初步治理重

點黑臭水體。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

參與單位:區水務局、區安監環保局、區農業局、區畜牧食

品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五)保護水和濕她生態系統。

加強河湖水生態保護。強化水源涵養林建設與保護,開展濕

地保護與修復,加大退耕還林、還草、還濕力度。加強濱河(湖)

帶生態建設,在河道兩側建設植被緩沖帶和隔離帶。全面抓好全

民水庫、七一水庫等水源地水系綠化工作。加大水生野生動植物

類自然保護區和水產資源保護區保護力度,開展珍稀瀕危水生生

物和重要水產資源的就地和遷地保護,提高水生生物多洋性。

2016年6月底前,清理并查處侵占和破壞自然濕地的違法行為,

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復。

牽頭單位:區林業局、區安監環保局、區水務局。

參與單位:區農業局、區財政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住建局。

責任單位:冬鄉鎮(街道)。

九、明確和落實各方責任

(一)強化地方政府水環境保護責任。

編制各級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地各相關部門要于2016

年6月底前分別制定出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報區政府備案,

逐年確定分流域、分區域、分行業的重點任務和年度目標,不斷

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資金投入,統籌城鄉水污染治理,強化監管,

確保各項任務全面完成。

牽頭單位:區安監環保局。

參與單位:廣安區水污染防治工昨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二)加強部門協調聯動。

建立工作統籌、聯動機制。成立廣安區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

小組,負責指導、協調、督促、考核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定期

研究解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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