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 12術語 23基本規定 44建筑能耗與碳排放信息分類及分項 54.1一般規定 54.2建筑基本信息 54.3建筑能耗與碳排放數據分類、分項 64.4建筑能耗與碳排放數據處理 85建筑能耗與碳排放監測系統 5.1一般規定 145.2能耗計量裝置 5.3數據傳輸 145.4系統管理服務器 5.5監測室及軟件系統 5.6碳排放監測子系統 6建筑碳排放核算 216.1一般規定 216.2核算方法 216.3數據核算 23附錄A建筑基本信息表 26附錄B能耗數據編碼方法 27附錄C各類能源折算標準煤的理論折算值 30本規程用詞說明 32參考標準名錄 33 附:條文說明 3521Generalprovisions 12Terms 23Basicrequirement 34Classificationandbreakdownofenergyconsumptionandcarbonemissionsinformation 44.1Generalrequirement 54.2Basicinformationofbuildings 54.3Classificationandbreakdownofenergyconsumptionandcarbonemissionsinformation 64.4Energyconsumptionandcarbonemissiondataprocessing 85Buildingenergyconsumptionandcarbonemissionmonitoringsystem 145.1Generalrequirement 5.2Meteringdeviceofenergyconsumption 5.3Tranfersofdata 5.4Severofsystemmanagement 5.5Monitoringroomandsoftwaresystem 5.6Carbonemissionmonitoringsubsystem 6Accounting 216.1Generalrequirement 216.2AccountingforEmissions 216.3DataAcquisition 23AppendixABuildingbasicinformationsheets 26AppendixBCodemethodforenergyconsumptiondata 27AppendixCTheoreticalreducedvalueofdifferentkindsofenergysoureereducedstandardcoal 30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 32Listofquotedstandards 33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 3511.0.1為落實國家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城鄉建設領域節能降碳,有序推進公共建筑能耗與碳排放監測工作、規范建筑碳排放核算方法,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制定本標準。1.0.2本標準適用于公共建筑運行階段的碳排放監測系統建設和建筑碳排放核算。1.0.3公共建筑碳排放監測系統建設和碳排放核算,除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外,還應符合國家和河南省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22.0.1建筑能耗與碳排放監測系統buildingenergyconsumptionandcarbonemissionmonitoringsystem通過在建筑物內安裝分類和分項能耗計量裝置,采用遠程傳輸等手段及時采集能耗數據,實現建筑能耗、碳排放等在線監測、數據處理及數據遠程傳輸和動態分析功能的硬件和軟件系統的統稱。2.0.2分類能耗energyconsumptionofdifferentsorts按照建筑消耗的主要能源種類劃分,進行采集和整理的能耗數據,如:水、電、燃氣、集中供熱、集中供冷、燃油、煤、集中熱水、可再生能源等。2.0.3分項能耗energyconsumptionofdifferentitems按照建筑消耗的各類能源的主要用途劃分,進行采集和整理的能耗數據,如:空調用電、動力用電、照明插座用電及特殊用電等。2.0.4分項能耗日結數據settleaccountsofthedataofenergyconsumptionofdifferentitems某一分項能耗在一天內的增量和當天采集間隔時間內的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2.0.5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carbonemissionsduringconstructionoperation建筑物在與其有關的運行階段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的總和,以二氧化碳當量表示。2.0.6建筑碳匯carbonsinkofbuildings在劃定的建筑物項目范圍內,綠化、植被從空氣中吸收并存儲的二氧化碳當量。2.0.7能耗計量裝置meteringdeviceofenergyconsumption用來度量電、水、燃油、燃氣、熱(冷)量等建筑能耗的傳感器(變送器)、二次儀表及輔助設備等的總稱。2.0.8建筑碳排放核算buildingcarbonemissionaccounting對建筑的活動水平、排放因子等數據進行獲取、計算的過程。2.0.9活動水平數據activitydata用于核算建筑運行過程中二氧化碳排放的基礎數據,包括各種燃料的消耗量,購入電力、熱力和冷量的數量等2.0.10核算邊界accountingboundary建筑運行階段二氧化碳排放核算的范圍。32.0.11碳排放因子carbonemissionfactor用于量化導致二氧化碳排放的生產或消耗的活動系數,表示單位能源消耗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數。43.0.1公共建筑應設置建筑能耗與碳排放監測系統。3.0.2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應以建筑碳排放單元過程為基本單位進行數據采集,以單棟建筑、建筑群為對象核算核查。3.0.3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核算應確定核算邊界,核算邊界包括空間邊界和時間邊界。3.0.4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核算的空間邊界可為單棟建筑,也可為建筑群。建筑群的空間邊界應按照以下原則劃分:1當核算建筑群中各建筑的類型、功能相近時,可將該建筑群整體作為空間邊界進行核算;2當核算建筑群中各建筑類型、功能不同,但各建筑不共用能源系統或共用的能源系統可按照建筑類型、功能進行計量時,該建筑群宜按照建筑類型、功能劃分空間邊界;3當核算建筑群中各建筑類型、功能不同,共用能源系統且共用的能源系統無法按照建筑類型、功能進行計量時,該建筑群可按照一個核算對象整體劃分空間邊界,但應在核算報告中注明原因。3.0.5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的核算周期應連續12個月,宜以自然年為時間邊界進行核算。3.0.6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包括建筑運行過程中的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直接碳排放,購入電力、熱力和冷量等產生的間接碳排放。3.0.7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核算主體應為具有二氧化碳排放行為的企業、機構或社會團體和組織。3.0.8核算主體應建立完善的建筑碳排放信息管理體系54.1一般規定4.1.1建筑能耗信息由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數據兩部分組成。4.1.2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監測系統采集的能耗數據應全面、準確,應能客觀反映建筑運營過程中對于各類能源消耗的現狀。采集的信息應便于對建筑能耗數據進行歸類、統計和分析。4.2建筑基本信息4.2.1建筑基本信息應根據建筑規模、建筑功能、建筑用能特點劃分基本項和附加項。4.2.2基本項為建筑規模和建筑功能等基本情況的數據,各類公共建筑的基本項均包括建筑名稱、建筑地址、建設年代、建筑層數、建筑功能、建筑總面積、空調面積、供暖面積、建筑空調系統形式、建筑供暖系統形式、建筑體型系數、建筑結構形式、建筑外墻材料形式、建筑外墻保溫形式、建筑外窗類型、建筑玻璃類型、窗框材料類型、經濟指標(電價、水價、氣價、熱價)、填表日期、節能監測工程驗收日期。4.2.3附加項為區分建筑用能特點情況的建筑基本情況數據,各類公共建筑的附加項分別包括:1辦公建筑:辦公人員人數;2商場建筑:日均客流量、運營時間;3賓館飯店建筑:賓館星級(飯店檔次)、賓館入住率、賓館床位數量;4文化建筑:觀演建筑觀眾規模,展覽建筑日可接待參觀人數;;5醫療衛生建筑:醫院等級、醫院類別(專科醫院、綜合醫院或療養院)、年門診診查人數、床位數;6體育建筑:觀眾規模(座位數)、年客流量或上座率;7綜合建筑:不同建筑功能區中區分建筑用能特點情況的建筑基本情況數據;8教育建筑:教育建筑(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學前教育、其他教育)學生人數等;9其它建筑:其它建筑中區分建筑用能特點情況的建筑基本情況數據。4.2.4建筑基本信息應填寫附錄A《建筑基本信息表》。64.3建筑能耗與碳排放數據分類、分項4.3.1根據建筑用能與碳排放類別,分類數據采集指標應符合表4.3.1的規定。表4.3.1建筑能耗與碳排放數據分類1水2電3456煤74.3.2能耗數據應按下列要求進行分項:1生活用水一級子類水耗應按不同使用性質及計費標準分類進行分項,對于獨立經營和用水量大的區域(如公共浴室、廚房餐廳、洗衣房、游泳池和水上游樂池、冷卻塔補水、綠化、水景用水、消防用水等)應分項計量;2電量能耗宜按不同用途區分4個分項,包括照明插座用電、空調用電、動力用電和特殊用電。其中,空調用電包括冷熱站用電、空調末端用電,共2個子項;其它各分項可根據建筑用能系統的實際情況靈活細分為一級子項和二級子項,或不再分子項,具體詳表4.3.2。表4.3.2電量能耗分項———8————————————3燃氣類能耗可分為冷熱源、廚房餐廳、生活熱水、其它四個分項;4可再生能源一級子類太陽能系統按太陽能用途分為太陽能熱水系統、太陽能供暖系統、太陽能光伏系統及其他太陽能技術;5已經分戶計量的能耗系統,可不進行分項計量。4.3.3建筑能耗與碳排放的分類、分項數據應以編碼方式確定,并隨建筑物編碼之后排列。編碼的具體規定和排列方式見附錄B《能耗數據編碼方法》。4.4.1分項能耗數據應按下列要求進行計算:1各分項能耗增量應根據各計量裝置的原始數據增量進行數學計算,同時計算得出分項能耗日結數據,進而計算出逐月、逐年分項能耗數據及其最大值、最小值與平均值;2建筑能耗系統及數據采集器應對采集到的原始能耗數據進行預處理并具備數據修正功能。4.4.2建筑總能耗應為建筑各分類能耗所折算標準煤量之和,建筑各分類能耗所折算標準煤量包括:總用電量折算標準煤量、總燃氣量(天然氣量或煤氣量)折算標準煤量、總燃油量(汽油量或柴油量)折算標準煤量、集中供熱耗熱量折算標準煤量、集中供冷耗冷量折算標9準煤量、建筑所消耗的其他能源應用量折算標準煤量。各類能源折算成標準煤的理論折算值參見附錄C。4.4.3建筑總用電量應為各變壓器低壓側出線端能耗之和,在變壓器出線端不具備安裝儀表條件的情況下時,可以累加建筑物的四個電量分項能耗之和,此四個電量分項能耗分別是:照明插座用電、空調用電、動力用電、特殊用電。4.4.4分類能耗量應由各分類能耗計量表的直接計量值累加確定。4.4.5分項用電量應由各分項用電計量表的直接計量值累加確定。4.4.6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量應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范圍內能源消耗產生的碳排放量,并扣除可再生能源及碳匯系統的減碳電。4.4.7單位面積能耗數據及空調能效比應按下列要求進行計算:1單位建筑面積用電量為:ee=Ee/A(4.4.7-1)式中:ee—單位建筑面積用電量(kWh/m2);Ee—總用電量(kWh);A—總建筑面積(m2)。2單位空調面積用電量為:eh=EhAh(4.4.7-2)式中:eh—單位空調面積用電量(kWhm2);Eh—建筑空調用電總量(kWh);Ah—總空調面積(m2)。3單位建筑面積空調能耗量為:e=E/A(4.4.7-3)式中:e—單位建筑面積空調能耗量(kWhm2);E—總空調能耗量(kWh);A—總建筑面積(m2)。4單位建筑面積分類能耗量為:e0=E0/A(4.4.7-4)式中:e0—單位面積分類能耗量(kWhm2);E0—分類能耗量直接計量值(kWh);A—總建筑面積(m2)。5單位空調面積分類能耗量為:e!h=E:hAh(4.4.7-5)式中:e:h—單位空調面積分類能耗量(kWh/m2);Eh—分類能耗量直接計量值(kWh);Ah—總空調面積(m2)。6單位建筑面積分項用電量為:exe=Exe/A(4.4.7-6)式中:exe—單位建筑面積分項用電量(kWh/m2);Exe—分項用電量直接計量值(kWh);A—總建筑面積(m2)。7單位空調面積分項用電量為:exh=Exh/Ah(4.4.7-6)式中:exh—單位空調面積分項用電量(kWh/m2);Exh—分項用電量直接計量值(kWh);Ah—總空調面積(m2)。4.4.8無量綱指標應按下列要求進行計算:1空調系統效率無量綱指標:1)冷水機組能效比:COP=Q/EQ(4.4.8-1)式中:COP—冷水機組能效比;Q—冷水機組制備的冷量(W);EQ—冷水機組能耗(W)。2)冷凍水輸送系數:WTFch=QNchp(4.4.8-2)式中:WTFch—冷凍水輸送系數;Q—空調系統制備的總冷量(W);Nchp—冷凍水泵(包括冷凍水系統的一次泵、二次泵、加壓泵、二級泵等)能耗(W)。3)空調末端能效比:EERt=Q/NEERt(4.4.8-3)式中:EERt—空調末端能效比;Q—空調系統制備的總冷量(W);NEERt—空調末端能耗(W)。4)冷卻水輸送系數:WTFcw=Qcw/Ncw(4.4.8-4)式中:WTFcw—冷卻水輸送系數;Qcw—冷卻水輸送的熱量(W);Ncw—冷卻水泵能耗(W)。2工作效率無量綱指標:1)工作時間能耗比:s,=E'/E"(4.4.8-5)式中:εw—工作時間能耗比;E:—工作日工作時間段電量(kWh);E:—工作日全天用電量(kWh)。1)非工作時間段能耗比:s,=E'/E"(4.4.8-6)式中:εr—非工作時間段能耗比;E—非工作時間日全天用電量(kWh);E:—工作日全天用電量(kWh)。3功率因數平均值指標:cosφ=P:/S:(4.4.8-7)式中:cosφ—功率因數平均值;P:—月有功用電量(kW);S:—月總用電量(kVA)。4需量負荷管理指標:α=P0/S0(4.4.8-8)式中:α—需量負荷比;P0—統計時段內實際最大需量(kWh);S0—申報需量(kWh)。5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指標:(4.4.8-9)式中:η—可再生能源利用率;E—可再生能源供電量(kWh);E0—總用電量(kWh)。6光伏系統自用率指標:φ=E:y/El0(4.4.8-10)式中:φ—光伏系統自用率;E—光伏系統用于建筑自用的用電量(kWh);El0—光伏系統發電量(kWh)。7光伏系統并網送電率指標:β=E:s/El0(4.4.8-11)式中:β—光伏系統并網送電率;Es—光伏系統饋入公共電網的電量(kWh);El0—光伏系統發電量(kWh)。4.4.9數據有效性應按下列方法進行驗證:1計量裝置采集數據一般性驗證方法:根據計量裝置量程的最大值和最小值進行驗證,凡小于最小值或者大于最大值的采集讀數屬于無效數據;2電表有功電能驗證方法:除了需要進行一般性驗證外還要進行二次驗證,其方法是:兩次連續數據增量和時間差計算出功率,判斷功率不能大于本支路耗能設備的最大功率的2倍。4.4.10監測系統建成驗收時和建成驗收后每隔12個月應進行數據的大數審核,發現較大誤差或錯誤應及時更正。大數審核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式:1人工方式:通過人工方式采集的建筑基本情況的數據必須完整,按照附錄A《建筑基本情況數據表》規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寫。2自動方式:通過自動方式采集的建筑分項能耗數據和分類能耗數據應真實反映建筑能耗動態變化的狀態。各項數據應符合數據有效性的相關規定,并應符合相應精度的要求,其增減、高低變化應在合理范圍之中并符合邏輯性。5.1.1監測系統一般由能耗計量裝置、數據采集器、管理平臺軟件、網絡通信設備構成,大型公共建筑(建筑群)應增加系統管理服務器。系統應具有數據采集、數據存儲、數據處理以及系統管理、系統運行狀態監測和故障診斷等功能。5.1.2監測系統應能獨立運行或集成到建筑整體智能化數字平臺,系統結構遵循分散采集,集中管理的原則,在功能上由監測層和管理層兩個網絡結構層組成:1監測層負責能耗數據采集和現場設備的運行狀態監控及故障診斷;2管理層負責數據存儲、數據處理、數據傳輸以及本建筑物監測網絡運行管理。5.1.3系統建設及設備選型應考慮建筑物規模、監測點數量、管理模式等因素,應與具體的功能要求相適應,以滿足實際應用需求為原則。5.1.4數據采集與傳輸可采用有線通信或無線通信方式,網絡可采用公共通信網或專用通信5.2.1能耗計量裝置應具備數據通信功能,并使用符合行業標準的物理接口和通信協議。5.2.2普通電能表應具有監測和計量三相(單相)有功電能和有功功率或電流的功能。多功能表應至少具有監測和計量三相電流、電壓、有功功率、功率因數、有功電能、最大需量、總諧波含量功能。5.2.3熱量表及帶電子裝置的水表應具有斷電數據保護功能,當外部電源失電時,所采用的表計應能保存所有數據,恢復供電后能夠恢復正常計量功能。5.2.4熱量表及帶電子裝置的水表應抗電磁干擾,當受到磁體干擾時,不影響其計量特性。5.3.1數據通過數據采集器進行采集,數據采集器應符合下列要求:1應支持根據監測系統命令采集和主動定時采集兩種數據采集模式,且定時采集周期宜從5分鐘到1小時靈活設置;2應支持對不少于32個計量裝置設備進行數據采集;3應支持對各分類能耗、不同品牌的計量裝置實時數據采集,包括電能表、水表、燃氣表、熱(冷)量表等。5.3.2數據處理應滿足下列要求:1支持對計量裝置能耗數據的解析,至少具有加、減、乘法等算術運算功能。支持同時向服務器發送解析和未解析的數據;2根據遠傳數據包格式,在數據包中添加能耗類型、時間、樓棟編碼等附加信息,使用XML格式進行數據打包,并通過TCP協議進行數據遠傳。5.3.3數據存儲于數據采集器中時,支持對能耗數據30天的存儲。5.3.4數據遠傳應符合下列要求:1數據采集器或監測系統應能將采集到的能耗數據定時傳輸到本地網絡服務器或遠端監測中心服務器,上傳時間能在1分鐘到1天之間任意設定。分項能耗數據宜每15分鐘上傳1次,不分項的能耗數據宜每1小時上傳1次;2在遠傳前數據采集器應對數據包進行加密處理,應采用AES加密和MD5身份認證機制;3如因傳輸網絡故障等原因未能將數據定時傳輸,則待傳輸網絡恢復正常后數據采集器應利用存儲的數據進行斷點續傳;4數據采集器應支持向多個監測中心(服務器)并發數據。5.3.5數據采集器在數據傳輸的配置和維護中,應滿足以下功能要求:1應具有本地配置和管理功能,應具有支持軟件升級功能;2應能支持接收來自監測中心的查詢、校時等命令;3能根據應用需要配置USB接口、RS485接口、RS232接口、無線網絡接口和以太網接4應具有識別和傳輸計量裝置運行狀態的能力,支持對數據采集接口、通信接口以及與采集器連接的計量裝置的故障定位和診斷,并及時將故障信息及時傳輸到子系統管理服務器;5應以模塊化功能配置支持不同的數據采集應用,支持本地數據傳輸和遠程數據傳輸;6應能支持總線型和星型連接方式,以增加通用性和靈活度。在不同的連接方式下,數據采集器應有滿足應用需要的通信端口,端口宣能自由擴充,支持熱插拔,即插即用。5.3.6數據采集器的設備性能應符合下列要求:1其性能指標和電磁兼容性指標應符合現行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要求;2平均無故障時間(MTBF)應不小于3萬小時;3使用低功耗嵌入式系統,功率應小于10W,不應使用基于PC機的系統。5.3.7嚴禁在數據采集器上設計后臺程序,使數據采集器受到非法遠程控制或私自遠傳數據包到其它無關的服務器。5.3.8數據采集器應能夠與本地管理服務器(上位機)實現數據通信,傳送節能監測數據和設備監控管理信息。5.3.9數據采集器可具有與上一級監測中心進行遠程數據通信的能力,直接將碳排放監測數據和設備狀態監控管理信息傳送給上一級監測中心。該功能可通過在數據采集器中配置以太網通信功能模塊實現。5.3.10具有上位機功能的數據采集器定義為主數據采集器,其烏采集的信息來自僅具有數據采集器基本功能的從數據采集器,數據處理后發送給本地服務器和上一級監測中心遠端服務器。主數據采集器應配置多種網絡通信接口。5.3.11計量裝置和數據采集器之間采用主-從結構的半雙工通信方式。5.3.12計量裝置和數據采集器之間應采用符合各相關行業標準的通信接口及通信協議。支持Modbus開放式協議,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基于Modbus協議的工業自動化網絡規范》GB/T19582的相關規定。5.3.13對于無行業通信標準的計量裝置,可使用數據采集器支持的其它協議,但應減少同一網絡中多種協議互相轉換帶來的難度和系統不穩定性。5.3.14數據采集器與子系統管理服務器之間采用RS232接口、總線接口或其他通信接口進行數據通信。當子系統有多個數據采集器時,可采用主一從結構方式,由一個數據采集器作為主采集器與其他采集器建立通信連接。5.3.15監測系統未設管理服務器時,應由主數據采集器承擔上位機的職能,負責接收、存儲能耗采集信息并完成統計分析。主數據采集器支持TCP/IP網絡通信功能。5.4.1監測系統宣設立監測系統管理服務器。5.4.2系統管理服務器作為上位機負責管理數據采集器,接收由數據采集器發來的節能監測數據和設備監控管理信息,并將能耗與碳排放監測原始數據、統計分析數據以及系統的其它有關信息傳輸到上一級監測中心。5.4.3系統管理服務器接收和保存建筑物節能監測數據,應按照分類、分項的原則對節能監測數據進行統計分析,生成并展示本建筑各分類、分項能耗、單位面積能耗、總能耗統計數據及相關圖表等,以及相關要求的其它數據。5.4.4系統管理服務器應能監測并顯示系統監測層的運行情況,接收和顯示系統監測層發送的計量裝置運行狀態及故障定位信息;自動檢測數據采集器及其通信接口工作狀態及故障信息,具有故障定位、診斷和處理功能,并能向上一級監測中心發送故障報告及處理信息。5.4.5系統管理服務器應負責維護監測原始數據庫、能耗統計分析數據庫、系統運行數據庫,并符合下列要求:1各類數據應能自動生成、自動入庫、自動傳輸;2系統能按要求自動生成上報上一級監測中心的各類數據文件;3各類數據庫信息均不能人為修改及生成。5.4.6應保持系統運行時鐘與上一級監測中心時鐘同步,并按同步時鐘自動傳輸生成各類數據文件。當因各種原因導致數據傳輸產生中斷時,應保存斷點信息記錄,待故障恢復后,能進行斷點續傳。5.4.7系統管理服務器應配置專用管理軟件對設備運行實施集中監控與管理,對建筑節能監測數據進行集中處理與展示。5.4.8需要由建筑設備管理系統、電力管理系統獲得能耗數據的,應配置相應的數據共享設備和接口。5.4.9應配置與上一級監測中心通信和發送數據的網絡設備和通信接口。使用公共通信網絡時應配置防火墻和防病毒系統。5.4.10應根據實際需要,配置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系統,確保信息網絡正常運行和信息安全。5.5.1監測室可獨立設置,也可與建筑智能化系統設備總控室合用機房和供電設施。5.5.2監測軟件主要由數據采集、處理和發送模塊組成。應用軟件應符合《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系統軟件開發指導說明書》中對軟件功能框架的描述和對軟件功能的要求。5.5.3監測系統軟件宜基于大數據應用的多平臺架構,由一套包含操作系統,數據庫系統軟件,具備數據采集、存儲、統計、分析及管理的應用軟件組成。5.5.4監測系統宜與智能化集成系統(IBMS)或BIM(建筑信息模型)智慧運維系統等結合做大數據集成平臺。5.5.5能耗數據采集模塊應具有下列功能:1應提供各計量裝置靜態信息人工錄入功能,應能設置各計量裝置與各分類、分項能耗的關系;2應能靈活配置各計量裝置通訊協議、通訊通道以及計量裝置名稱、安裝等基本屬性;3應能在線檢測系統內各計量裝置和傳輸設備的通信狀況,具有故障報警提示功能;4應能靈活設置系統內各采集設備數據采集周期。采集頻率能在5分鐘到1小時之間靈活配置。5.5.6能耗數據處理模塊應具有下列功能:1宜將除水耗量外各分類能耗折算成標準煤量,并得出建筑總能耗。如果是單一的用電能耗采集,建筑總能耗可以用千瓦時表示;2應能實時監測以自動方式采集的各分類、分項總能耗運行參數,并自動保存到相應數據庫;3對需要人工采集的能耗數據應提供人工錄入功能;4應能實現對以自動方式采集的各分類分項總能耗和單位面積能耗進行逐日、逐月、逐年匯總,并以坐標曲線、柱狀圖、報表等形式顯示、查詢和打印。人工方式采集的能耗以月為統計單位;5應能對各分類分項能耗(標準煤量或千瓦時)和單位面積能耗(標準煤量或千瓦時)進行按月、按年同比或環比分析;6應能預置、顯示、查詢、打印常用建筑能耗統計報表。表格形式和基本要求遵循《民用建筑能耗統計報表制度》規定;7應支持建筑用能總體計劃,錄入能耗定額數據,將實際能耗數據與年度、月度、日能耗目標數據進行對比,分析能耗目標完成情況。5.5.7能耗數據發送子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將建筑基本信息向上一級監測中心申報。當建筑基本信息發生變化時應向上一級監測中心申請變更;2應將逐時、逐日、逐月和逐年統計的各分類分項能耗數據發送至上一級監測中心;3向上一級監測中心發送能耗數據頻率應可按需靈活設置,宜每小時一次;4數據發送時間為當整點過后發送上一小時的小時數據。日數據、月數據和年數據分別在當日、當月、當年結束后發送。因故漏發,應在下一發送時段補發;5應與上一級監測中心時間同步;6應采用身份認證和數據加密方式與上一級監測中心通訊和傳輸數據。5.5.8監測軟件應具有下列管理功能1應具有良好的開放性。具有符合用戶應用需要的后續開發功能,能在基本分析功能基礎上,為用戶提供個性化報表與分析模板;2應具有報警管理功能。可負責報警及事件的傳送、報警確認處理以及報警記錄存檔。報警信息可通過不同方式傳送至用戶;3應提供用戶權限管理、系統日志、系統錯誤信息、系統操作記錄、系統詞典解釋以及系統參數設置等功能;4管理主機數據存儲、報警信息存儲、統計功能。歷史數據保存時間應大于三年。應自動對應用數據庫進行備份,以防運行數據丟失或系統崩潰。5.6.1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量應根據各系統不同類型能源消耗量和不同類型能源的碳排放因子確定,并得出建筑運行階段單位建筑面積的碳排放量及總碳排放量。碳排放因子按本標準附錄F取值。5.6.2采用能耗監測系統對運行階段碳排放量進行統計時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根據具體工程的需要進行碳排放量統計和展示;2運行階段碳排放統計范圍應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范圍內能源消耗產生的碳排放量、可再生能源及碳匯系統的減碳量,包括暖通空調、生活熱水、照明及電梯、可再生能源、建筑碳匯系統。5.6.3碳排放監測子系統數據保存時間應不少于三年。應能按要求向各級公共建筑節能監管平臺報送能耗監測基本統計數據,并能接受各級公共建筑節能監管平臺對能耗監測原始數據和基本統計數據的查詢和調閱。5.6.4碳排放監測子系統應能向物業管理部門提供能耗基本統計數據,為優化建筑設備運行、加強能耗管理提供可供分析的計量數據。6.1一般規定6.1.1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核算應滿足相關性、完整性、一致性、準確性和透明性的基本原則。6.1.2建筑碳排放單元過程應保持獨立,避免重復核算。6.1.3建筑碳排放核算結果應包含核算周期內碳排放量和逐年的單位建筑面積碳排放量。6.1.4碳排放核算應按照一定的優先級對核算方法進行選擇,核算方法選定原則應按照下列要求確定:1核算結果的數據準確度要求;2可獲得的用于核算的數據情況;3排放源的可識別程度。6.1.5碳排放核算的數據計量應符合下列要求:1應采用連續監測系統對數據進行在線連續監測,連續監測系統的監測點位、方法、質控要求等應符合計量相關規定;2當條件不允許采用連續監測法時,可采用間歇測量法進行測量,并應選取合理的時間間隔并對測量結果及時、完整、準確地記錄;3根據消耗量賬單記錄核算的,應確保賬單記錄數據的真實、完整、準確。6.1.6碳排放核算的計量器具應符合下列要求:1相關計量器具的配備和管理應符合相關規定;2應定期對器具進行校準、調整,當器具不滿足監測要求時,應采取必要的調整措施,確保數據處理過程的準確可靠;3應建立相應的數據收集、統計與上報系統或制度,上報數據應能追溯至計量測試記錄。6.2核算方法6.2.1碳排放核算應采用實測法、物料平衡法或排放因子法,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現場計量條件允許時宜優先采用實測法;2能夠計量獲得投入產出量的宜采用物料平衡法;3采用排放因子法核算的,活動數據應通過計量獲得。6.2.2采用實測法核算碳排放應對排放的溫室氣體的量直接進行計量,物料平衡法核算碳排放應對投入物的量與產出物的量分別計量,排放因子法核算碳排放應對活動數據進行計量。6.2.3直接碳排放應優先采用實測法,通過現場測定得到排放量。6.2.4物料平衡法的適應范圍應符合下列規定:1物料平衡法應適用于直接碳排放;2能源間接排放和其他間接排放不應采用物料平衡法。6.2.5能源間接和其他間接排放應采用排放因子法,當直接排放無法通過實測法和物料平衡法獲得時,也可采用排放因子法。6.2.6采用排放因子法核算碳排放,應以排放因子為依據對活動數據進行計量獲取,通過計量獲取的活動數據應與排放因子規定的條件參數一致。6.2.7采用的排放因子應來自公認的可靠來源,優先采用政府機構最新發布的數據。當缺少政府機構發布的數據時,可按優先級從下列信息源中獲取:1行業權威數據庫;2國家現行標準;3權威機構連續發布的正式出版文獻;4經認證的學術機構、行業協會研究報告;5各類統計年鑒和報表;6有關基礎數據手冊。6.2.8實測法應按下式核算碳排放:EGHG=EM...(6.2.8)式中:EGHG——溫室氣體排放量核算值(kgCO2e);EM——溫室氣體實測量(kgCO2e)。6.2.9采用物料平衡法核算時,應根據質量守恒定律,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含碳溫室氣體的碳排放應按下式核算:EGHG=ΣMi×Ci)?Σ(Mo×Co)l×w...(6.2.9)式中:EGHG——溫室氣體核算值(kgCO2e);Mi——投入物料的量(計量單位);Ci——投入物料的含碳量(%);Mo——產出物料的量(計量單位);Co——產出物料的含碳量(%);ω——碳質量轉化為溫室氣體質量的轉換系數。2其他溫室氣體的碳排放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核算公式并調整相應的系數進行核算。6.2.10采用排放因子法應按下式核算碳排放:EGHG=AD×EF...(6.2.10)式中:EGHG——溫室氣體核算值(kgCO2e);AD——活動數據(計量單位);EF——排放因子(kgCO2e/計量單位)。6.3數據核算6.3.1所有類型的溫室氣體核算的排放量結果數據均應折算為二氧化碳當量。6.3.2建筑運行階段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應為核算邊界內所有化石燃料燃燒、購入電力、熱力和冷量所對應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之和。總排放量按下式計算:E總=E燃料十E電力+E熱力+E冷量...(6.3.2)式中:E總——運行過程中的溫室氣體核算值(kgCO2e);E燃料——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溫室氣體核算值(kgCO2e);E電力——購入電力所對應的溫室氣體核算值(kgCO2e);E熱力——購入熱力所對應的溫室氣體核算值(kgCO2e);E冷量——購入冷量所對應的溫室氣體核算值(kgCO2e)。6.3.3建筑運行階段,消耗的化石燃料的活動水平數據按照下式計算:E燃料=式中:E燃料——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溫室氣體核算值(kgCO2e);ADi——消耗的第i種化石燃料的活動水平數據,即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熱量,單位為GJ;EFi——消耗的第i種化石燃料的碳排放因子,單位為tCO2/GJ。ADi=RLi×RZi...(6.3.3-2)式中:RLi——消耗的第i種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單位為t或萬Nm3;RZi——消耗的第i種化石燃料的平均低位發熱量,單位為GJ/t或GJ/萬Nm3。式中:CCi——消耗的第i種化石燃料的單位熱值含碳量,單位為tC/GJ;DFi——消耗的第i種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單位為%;——二氧化碳與碳的相對分子質量之比。6.3.4建筑運行階段,購入的電力對應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應按下式計算:E電力=AD電力×EF電力...(6.3.4)式中:E電力——購入電力所對應的溫室氣體核算值(kgCO2e);AD電力——消耗的購入電量,單位為MW·h;EF電力——電網平均供電碳排放因子,采用國家最新發布值,單位為tCO2/(MW·h)。6.3.5建筑運行階段,購入的熱力對應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應按下式計算:E熱力=AD熱力×EF熱力...(6.3.5)式中:E熱力——購入熱力所對應的溫室氣體核算值(kgCO2e);AD熱力——消耗的外購蒸汽的熱量,單位為GJ;EF熱力——外購的蒸汽的碳排放因子,單位為tCO2/GJ。6.3.6建筑運行階段,購入的冷量對應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應按下式計算:E冷量=AD冷量×EF冷量...(6.3.6)式中:E冷量——購入冷量所對應的溫室氣體核算值(kgCO2e);AD冷量——消耗的外購冷量的熱量,單位為GJ;EF冷量——外購的冷量的碳排放因子,單位為tCO2/GJ。附錄A建筑基本信息表建筑地址:_________省_________地(區、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代碼:填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能耗監測工程驗收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序號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項目建筑名稱竣工日期建筑層數建筑功能建筑總面積空調面積(m2)采暖面積建筑空調系統形式建筑采暖形式建筑體形系數建筑結構形式建筑外墻形式建筑外墻保溫形式建筑外窗類型建筑玻璃類型窗框材料類型經濟指標附加項1附加項2附加項3電價水價氣價熱價說明:1.本表由建筑所在地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填報;2.建筑地址:前兩位為系統自動生成,地(區、市)以下手工填寫;3.建筑代碼:應填寫10位編碼,第1~6位編碼為建筑所在地的行政區劃代碼,第7位編碼為建筑類別編碼,第8-10位編碼為建筑識別編碼,具體編碼方法參見附錄B;4.填表日期:年、月、日空白處均應填寫2位數字編碼;5.能耗監測工程驗收日期:年、月、日空白處均應填寫2位數字編碼;6.建設年代:應填寫4位數字編碼;7.建筑功能:應填寫1位大寫英文字母代碼A~H,“A”表示辦公建筑,“B”表示商場建筑,“C”表示賓館飯店建筑,“D”表示文化教育建筑,“E”表示醫療衛生建筑,“F”表示體育建筑,“G”表示綜合建筑,“H”表示其他建筑;8.建筑空調系統形式:應填寫1位大寫英文字母代碼A~D,“A”表示集中式全空氣系統,“B”表示風機盤管+新風系統,“C”表示分體式空調或VRV的局部式機組系統,“D”表示其他(請注明):______________;9.建筑采暖形式:應填寫1位大寫英文字母代碼A~D,“A”表示散熱器采暖,“B”表示地板輻射采暖,“C”表示電輻射采暖,“D”表示其他(請注明):______________;10.建筑結構形式:應填寫1位大寫英文字母代碼A~F,“A”表示磚混結構,“B”表示混凝土剪力墻,“C”表示鋼結構,“D”表示木結構,“E”表示玻璃幕墻,“F”表示其他(請注明):______________;11.建筑外墻形式:應填寫1位大寫英文字母代碼A~F,“A”表示實心黏土磚,“B”表示空心黏土磚(多孔),“C”表示灰砂磚,“D”表示加氣混凝土砌塊,“E”表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多孔“F”表示其他(請注明______________12.建筑外墻保溫形式:應填寫1位大寫英文字母代碼A~D,“A”表示內保溫,“B”表示外保溫,“C”表示夾芯保溫,“D”表示其他(請注明______________;13.建筑外窗類型:應填寫1位大寫英文字母代碼A~G,“A”表示單玻單層窗,“B”表示單玻雙層窗,“C”表示單玻單層窗+單玻雙層窗,“D”表示中空雙層玻璃窗,“E”表示中空三層玻璃窗,“F”表示中空充惰性氣體,“G”表示其他(請注明):;14.建筑玻璃類型:應填寫1位大寫英文字母代碼A~D,“A”表示普通玻璃,“B”表示鍍膜玻璃,“C”表示Low-e玻璃,“D”表示其他(請注明______________;15.窗框材料類型:應填寫1位大寫英文字母代碼A~D,“A”表示鋼窗,“B”表示鋁合金,“C”表示木窗,“D”表示斷熱窗框,“E”表示其他(請注明):______________;16.附加項1~3欄:應分項填寫區分建筑用能特點情況的建筑基本情況數據。A辦公建筑:“附加項1”表示辦公人員人數;B商場建筑:“附加項1”表示商場日均客流量,“附加項2”表示運營時間;C賓館飯店建筑:“附加項1”表示賓館星級(飯店檔次“附加項2”表示賓館入住率,“附加項3”表示賓館床位數量;D文化教育建筑:“附加項1”表示影劇院建筑和展覽館建筑的參觀人數、學校學生人數;E醫療衛生建筑:“附加項1”表示醫院等級,“附加項2”表示就診人數,“附加項3”表示床位數;F體育建筑:“附加項1”表示體育館建筑客流量或上座率;G綜合建筑:各“附加項”中應分項填寫不同建筑功能區中區分建筑用能特點情況的建筑基本情況數據;H其他建筑:各“附加項”中應分項填寫其他建筑中區分建筑用能特點情況的建筑基本情況數據。B.1來源:福建標B.1范圍:來源:福建標B.1為保證能耗數據可進行計算機或人工識別和處理,保證數據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支持高效率的查詢服務,實現數據組織、存儲及交換的一致性,制定本編碼規則。B.2能耗數據編碼方法:來源:原標準4.3.8來源:原標準4.3.8能耗數據編碼規則為細則層次代碼結構,主要按7類細則進行編碼,包括:1行政區劃代碼編碼(第1至6位);2建筑類別編碼(第7位);3建筑識別編碼(第8至10位);4分類能耗編碼(第11至12位);5分項能耗編碼(第13位);6分項能耗一級子項編碼(第14位);7分項能耗二級子項編碼(第15位)。編碼后能耗數據由15位符號組成。若某一項目無須使用某編碼,則用相應位數的“0”代替。B.2.1行政區劃代碼編碼:第1~6位數編碼為建筑所在地的行政區劃代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來源:福建標B.2.1(GB/T2260)執行,編碼分到市、縣(市)。原則上設區市不再分市轄區進行編碼。來源:福建標B.2.1B.2.2建筑類別編碼:第7位表示建筑類別編碼,用1位大寫英文字母表示,如A,B,C,編碼編排。建筑類別編碼辦公建筑A商場建筑B賓館飯店建筑C文化教育建筑D醫療衛生建筑E體育建筑F綜合建筑G其他建筑HB.2.3建筑識別編碼:第8~10位為建筑識別編碼,用3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如001,002,…,999。根據建筑基本情況數據采集指標,建筑識別編碼應由建筑所在地的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建筑識別編碼結合行政區劃代碼編碼后,應保證各縣市內任一建筑識別編碼的唯一性。B.2.4分類能耗編碼:第11、12來源:原標準4.3.1位數編碼為分類能耗編碼,建筑能耗數據按電量、水量、燃氣量(天然氣量或煤氣量)、集中供熱耗熱量、集中供冷耗冷量、其他能源應用量(如集中熱水供應量、煤、油、可再生能源等)分為6類。分類代碼用2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如01,02,…。可參照表B.2.4編碼編排。與4.3.1對照一致來源:原標準4.3.1能耗分類編碼電01水02燃氣(天然氣或煤氣)03集中供熱04集中供冷05其他能源其他能源06煤煤07液化石油氣液化石油氣08人工煤氣人工煤氣09汽油汽油煤油煤油柴油柴油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B.2.5分項能耗編碼:第13來源:原標準4.3.位數編碼為分項能耗編碼,用1位大寫英文字母表示,如A,B,C,…。可參照來源:原標準4.3.表B.2.5編碼編排:分項能耗編碼照明及插座用電A空調用電B動力用電C特殊用電DB.2.6分項能耗一級子項編碼:第14來源:原標準4.3.位數編碼為分項能耗一級子項編碼,用1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如1,2,3,…。可參照表B.2.6編碼編排:來源:原標準4.3.分項電耗分項電耗編碼一級子項一級子項編碼照明及插座用電A室內照明與插座1走廊與應急2室外景觀照明3空調用電B冷熱站1空調末端2動力用電C1水泵2通風機3特殊用電D信息中心1C.0.1把不同類型的能源按各自不同的熱值換算成標準煤,能源折標準煤系數可按照下式換算。各種能源折標準煤系數(參考值)見表C.0.1和表C.0.2。2.其它類型能源折算成標準煤的理論折算值C.0.2參考:福建標附錄C對應于火力發電煤耗的標準煤折算值,按目前每萬千瓦時電量等于3600千克標準煤計。參考:福建標附錄C1為了便于在執行本規范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用詞: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4)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么做的,采用“可”。2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規范執行時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1《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GB550152《建筑環境通用規范》GB550163《既有建筑維護與改造通用規范》GB550224《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5《建筑碳排放計算標準》GB/T513666《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技術規范標準》JGJ176公共建筑碳排放監測與核算技術標準T/YCST00×-202×本標準制定過程中,編制組進行了國內外公共建筑碳排放監測與核算技術的調查研究,總結了我國工程建設中建筑碳排放監測與核算的實踐經驗,同時參考了國內外先進技術法規、技術標準,通過反復討論、計算驗證及征求意見取得了本標準的有關重要技術參數。本標準編制以技術合理、適用性廣泛為原則,以調研和實際應用情況統計分析為基礎,對重要技術指標的提出做到有據可依。為便于廣大技術和管理人員在使用本標準時能正確理解和執行條款規定,《公共建筑碳排放監測與核算技術標準》編制組按章、節、條順序編制了本標準的條文說明,對條款規定的目的、依據以及執行中需注意的有關事項進行了說明。本條文說明不具備與標準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僅供使用者作為理解和把握標準規定的參考。 384建筑能耗與碳排放信息分類及分項 394.3建筑能耗與碳排放數據分類、分項 394.4建筑能耗與碳排放數據處理 405建筑能耗與碳排放監測系統 415.2能耗計量裝置 415.3數據傳輸 415.4系統管理服務器 415.5監測室及軟件系統 411.0.1建筑行業消耗了全球大約30%~40%的能源,并排放了幾乎占全球30%的溫室氣體,如果不提高建筑能效,降低建筑用能和碳排放,到2050年建筑行業溫室氣體排放將占總排放量的50%以上。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不斷深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建筑能耗不斷攀升。提升建筑能效,降低建筑能耗,發展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技術是未來建筑領域低碳減排的必要途徑,也將是我國實現碳減排目標的重要手段。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自主貢獻文件《強化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中國國家自主貢獻》確定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達到峰值并爭取盡早達峰,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我國建筑能耗約占全國能源消耗總量的30%,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還將逐步提升。公共建筑,特別是大型公共建筑的用能數量巨大,浪費嚴重。制定并實施公共建筑能耗及碳排放監測標準,有利于降低公共建筑的能耗和碳排放量,為實現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做出貢獻。同時通過本標準相關計算方法和計算因子規范建筑碳排放計算,引導建筑物在設計階段考慮其運行階段節能減碳,增強我國對碳排放核算、報告、監測、核查的意識,為未來建筑物參與碳排放交易、碳稅、碳配額、碳足跡,開展國際比對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撐。4.3建筑能耗與碳排放數據分類、分項4.3.1水耗的采集內容主要有市政用水量數據的采集,至少包括所有市政引入的貿易水表,在特殊地區,還有市政溫泉水和市政雜用水等。設有自備水源的建筑,還應對自備水源進行水耗數據的采集,以便統計總用水量。設有非傳統水源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初中化學課程跨學科實踐活動案例設計與實施研究
- 生物化學(第4版)課件 第10章 基因的遺傳和表達
- 基于脾腎互贊理論從miR-335-LATS1-YAP-β-catenin通路探討補腎健脾方干預失重性OS的機制研究
- 電芯極耳超聲焊接技術及應用
- 《社會財務共享服務實務》課件-領域1任務2-05.票據錄入-費用類票據
- 燈具設計創新
- 健康秋天的果實
- 糖尿病的營養治療與護理
- 腎內科護理教學
- 《網頁設計與制作》課件-第8章Dreamweaver入門
- 中小學家長會期中期末家長會253
- 驅動電機與電機控制器
- 2024年便攜式儲能行業分析報告
- 醫聯體協議書(2024版)
- 2023年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藥傳統技能賽項規程
- 11 《愛蓮說》對比閱讀-2024-2025中考語文文言文閱讀專項訓練(含答案)
- 動物園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或馴養觀賞可行性研究報告
- 煤礦開掘技術操作規程
- 2023年上海市長寧區高三年級下冊二模英語試卷含詳解
- 肺功能進修總結匯報
- GB/T 3428-2024架空導線用鍍鋅鋼線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